保健品制度

时间:2023-11-08 10:20:24 制度 我要投稿

保健品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保健品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保健品制度

保健品制度1

  一、专营店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公司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公司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公司购进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公司内部的贯彻实施。

  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二、食品卫生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保健食品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每年负责安排公司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4,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5,保证保健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总公司报告。

  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工商执照》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合格证》,对保健食品逐件验收。

  3,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保健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质管部报告。

  4,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

保健品制度2

  1.目的

  定期对公司的保健食品经营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保健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我公司保健食品经营安全。

  2.范围

  保健食品经营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3.职责

  (1)、质管部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2)、公司各部门分别指派1名管理人员组成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半年度对公司的保健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公司管理办公室提交自查报告。

  4.食品安全检查规程

  (一)、现场检查规程

  1.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保健食品专区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有效。

  2.保健食品堆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30cm以上,并应有

  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做好防护。

  3.保健食品仓库内是否有过期及不合格品的保健食品,不合格保健食品的处理是否有记录。

  4.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查看是否有有毒有害物质与保健食品一起存放。

  5.查看保健食品是否与药品分开存放,拆除外包装的零散保健食品是否集中存放零货架。保健食品区内不应堆放其他非保健食品,专区专用,防止交叉污染。

  (二)、管理制度检查规程

  检查企业是否有进货查验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查阅制度是否在执行。

  (三)、质量记录检查规程

  (1)、企业是否有仓库温湿度记录、进货查验记录、保健食品出入、库记录。

  (2)、进货查验记录中是否包含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有效期、供货单位名称及联系人、进货日期、产品许可证证号或票据号及其他合格证明文件等内容,是否保留相关证件、票据及文件。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保证保健食品质量,保证职工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及传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凡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合格者方可从事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岗位工作。

  2、办公室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健康检查,负责卫生监督检查。

  3、新工上岗、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试用期。

  4、健康体检应在具备体检资格的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进行。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或找人替检行为。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痢疾、伤寒、甲/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有碍保健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注意个人卫生。

  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

  为保证入库保健食品的质量,把好验收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验收员负入库保健食品的验收及验收记录的整理归档工作。

  2、验收员必须熟悉保健食品知识和理化性能、了解各项验收标准,能正确处理验收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并坚持原则。

  3、验收员凭业务部门的《验收入库通知单》,对到货保健品进行逐批验收,验收到保健食品最小包装;验收应在规定的待验区或退货区验收,待验区和退货区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有黄色标示。4、验收时应按对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4.1、验收保健食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是否在显著位置标有保健食品的专用标识、品名、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保健食品的成份、保健功能、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4.2、验收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4.3、验收进口保健食品,进口保健食品应凭《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验收。

保健品制度3

  索证索票制度

  第一条 本店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严格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仔细验明保健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确保交易对象主体资格合法,购入保健食品质量合格。

  第二条 本店对购入的保健食品,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卫生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论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时索验。

  第三条 本店首次购入保健食品时,还应当按保健食品品种索取并仔细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该批次保健食品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之后应当每半年索验一次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所列检验项目应当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和保障食品安全的相关项目。

  第四条 本店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身份证明和应当检验检疫的保健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第五条 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保健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保健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有条件的可实行计算机管理,建立健全纸质和电子档案。

  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店内保持清洁,无污染源。

  第二条 购入保健食品做好食品质量的检查验收登记工作。

  第三条 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和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保健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

  第五条 销售的保健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

  第六条 保健食品销售应专柜或专间,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必须保持通风、干燥,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质量管理,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严把保健食品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立。结合本店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企业应加强对保健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商品质量及相关身份证明,确保所经营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可靠,标识说明真实、清晰,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水平,树立企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

  第三条 本企业应建立保健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台账。台帐上明确保健食品名称、进货日期、数量、批次、金额、产品企业的厂名、厂址等相关资料,并明确专人负责进货验收工作人,重点验收以下内容:

  (一)进货的保健食品是否属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

  (二)保健食品是否已失效,变质或过期。

  (三)保健食品包装上的标识是否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根据产品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

  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应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4、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臵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

  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6、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实行市场准入的产品,应标有已获国家强制认证或市场准入的相关认证标志。

  (四)保健食品包装上标有获奖标志,质量认证标志或其它特殊标志的是否具有法定权威部门颁发的获奖证明,认证证书或授权使用书等相关证明资料,是否符合相关证明资料中核定使用的产品范围及期限。

  (五)产品及其包装上标有注册或专利注册标志的,标注人是否具有所标注商标或专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是否符合注册商标或注册中核定使用的产品范围及期限。

  (六)产品的名称、包装,所附的说明书及其它宣传资料是否存在虚假,误导或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的内容。

  (七)产品上标注的产地、厂名、厂址是否真实。

  (八)产品的重量是否与标准一致。

  (九)其它通过感观及查验资料可以进行审验的内容。

  第九条 企业在店堂内外张帖的产品宣传及说明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第十条 企业应配备专职进货验收人员或其他质量管理人员,日常应加强对内部员工的产品质量检验技能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促进进货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储存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对保健食品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保健食品储存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适当,堆码规范、合理。

  第三条 应按照经营规模的.需要,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底垫、货架等储存设施,配置必要的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

  第四条 应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恒温度。根据保健食品储存条件要求,应将保健食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等。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保健食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保健食品的储存质量。

  第五条 按照保健食品性能,对其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

  第六条 库成保健食品应按其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集中码放,不同批号的不得混垛。

  第七条 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下午定时各一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条件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保健食品储存安全。

  第八条 保健食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区—黄色;合格区—绿色;不合格区—红色。

  第九条 对不合格保健食品实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单独存放,专帐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第十条 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保健食品,应立即将营业场所陈列和库存的保健食品集中控制并停售,报食药监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 做好储存保健食品的帐、货管理工作,按月盘存,确保帐、票、货相符。

  第十二条 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

  和消毒,做好防盗、防水、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出库制度(无库房可不查)

  第一条 保健食品出库工作由药库管理员负责。

  第二条 保健食品出库凭“保健食品领用单”。由领用单位填写“保健食品领用单”, 药库管理员按照实际品种和数量发放保健食品,对库存暂不足的品种,均向请领单位说明情况,并尽快请购。

  第三条 严把质量关。保健食品出库时,药库管理员和领用者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检查质量和有效期,核实品种,规格等,严防变质失效的药品出库。

  第四条 保健食品领用单经领用者和库管员签字,作为存档,以备查。

  第五条 药品管理员须认真及时销帐,确保帐物相符。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第一条 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保健食品,均属于不合格保健食品。包括:

  (一)保健食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保健食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三)保健食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第二条 在保健食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时,应及时确认,确定为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应存放

保健品制度4

  一、目的

  为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进行相应的防护用品配备,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及保健品的发放管理,适用公司内各部门、车间。

  三、职责

  3.1 生技部

  3.1.1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和保健品发放标准的制定,并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进行完善与修订;

  3.1.2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台账的建立和计划的登记、汇总工作;

  3.1.3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的监管和验收;

  3.1.4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采购、发放的审批。

  3.1.5 负责相关劳动防护设施运行质量的检查与维护。

  3.2 采购管理部门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的及时采购,并确保其质量要求。

  3.3 仓库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与发放。

  3.5 各部门、车间

  3.5.1 负责本部门、车间岗位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造册发放和使用情况的日常检查;

  3.5.2 负责本部门、车间劳动防护、应急用品的维护管理和贯彻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购置与发放

  4.1.1 公司根据生产过程中,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产生的有

  害因素和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现场的安全卫生设施不良产生危害因素,免费为生产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不以货币形式或其他物品替代。

  4.1.2 安全管理部门按照《四川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又结合企业实际确定每个岗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每个工种的具体标准是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依据。

  4.1.3 公司劳保防护用品按月及实际在岗人员发放,各部门、车间每月10日前将发放人员、标准、数量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表报安全管理部门门,经办公室汇总审核后,开具领料单,到仓库领取发放,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发放情况。

  4.1.4 发放劳保用品必须严格执行《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任何部门、车间不得擅自克扣或减少发放标准。因克扣或减少员工劳动保护用品而发生的工伤事故,要严肃追究责任。

  4.1.5 对生产中特殊情况下需要领用的劳动用品,应按程序由本单位负责人、车间主任或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签字后,到安全管理部门门办理有关手续。

  4.1.6 员工在公司内岗位变动时,其享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可随身转带。工种变化的劳动防护用品(除特殊工种外),安全管理部门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4.1.7 员工因特种作业确需配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须经部门或车间负责人申报,经安全管理部门门认定后配置或借用。

  4.1.8 保健费要按照规定标准严格管理,定期发放。防暑降温食品要按时发放,不得随意延期。

  劳动防护用具(品)的使用与保管

  .1 员工进入生产装置或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处罚。

  .2 对员工人为不穿戴防护用品而造成身体伤害的,除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外,同时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3 对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安全管理部门门及各车间必须定期

  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通报处罚。

  .4 对使用方法比较复杂的防护用品,安全管理部门门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够正确掌握与使用。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1 公司配置的一般性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防护服、纱手套、胶手套等由员工自行保管。

  .2 公司配置的特殊型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空气呼吸器、特种手套、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垫等必须实行定置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和挪着它用。

  .3 对特殊型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部门门和各车间均须同时建立台帐。

  .4 对特殊型劳动防护用品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位置,并落实专人管理,做到防潮、防高温、防锐器损坏。

  .5 对特殊型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查,建立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制度,发现失去安全效能的立即报废、更换。

  .6 因工作原因造成损坏的特种型防护用品,由安全管理部门审批,更换。对非因工造成劳动防护用品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7 有毒有害岗位应配发一定数量的公用防护用具,在检修设备或处理应急情况使用,确保职工身体不受侵害。

  .8 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前必须经过验收,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验收人有权拒收,未同意让步接收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 相关文件

  《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

  6 相关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

保健品制度5

  (一)保健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一、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选择合格的供货方,须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有对应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

  二、购进的保健食品必须有合法真实的票据,做到票、账、货各项内容相符,并按日期顺序归档存放,票据至少保存二年。

  三、首次购入保健食品还应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证明文件和该批号的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

  (二)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企业负责人对营业场所卫生和员工个人卫生负全面责任,并明确各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

  二、应保持营业场所和仓库的环境整洁、卫生、有序、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无污染物、污源。

  三、货架及陈列的保健食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损,柜台洁净明亮,保健食品陈列规范有序。

  四、营业场所和仓库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五、仓库要定期打扫,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款境卫生清洁。

  六、保持营业场所和库房内外清洁卫生,严禁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库房,放入货架。各人生活用品应统一集中存放于专门位置,不得放在保健食品货架或柜台中。

  七、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勤洗藻、勤理发。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三)保健食品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一、采购保健食品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有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保证协议。

  二、对购进保健食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进行查验,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注意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有效期、生产厂疝、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购进记录至少保存壹年。

  三、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2)无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4)超过保持期限的保健食品,(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四、保健食品验收工作应在待验区进行,保健食品质量验收包括保健食品外观质量的检查和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标识的检查,以及购进保健食品及销后退回保健食品的工作。

  五、对包装、标识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质量有疑问的保健食品,应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裁决。

  六、保健食品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或上柜台,如发现假保健食品就地封存及时上报质量管理人员。

  (四)保健食品储存制度

  一、保健食品的储存实行色标管理:待验、退货区为黄色,合格品为绿色,不合格品为红色,并严格按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分别存放在常温库(区)、阴凉库(区)、或冷库(区)。

  二、保健食品储存时,严格按要求堆垛,且不得超重或超高,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健食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集中堆码,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三、对储存中发现有质量疑问的保健食品,应立即将营业场所陈列和库存的保健食品集中控制并停售,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四、对近效期的保健食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保健食品催销表”;对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单位独存放,专账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五、养护员应对库存、陈列保健食品定期进行循环质量养护检查,一般保健食品每季一次,重点养护品种增加检查次数(每月一次),并做好养护检查记录,记录保存二年。

  六、养护员应按保健食品储存要求检查保健食品储存、陈列条件是否合理,每天定时检查库(区)营业场所温、湿度情况并填写《温湿度记录》。所经营品种储存条件有特殊要求,应按其包装标示要求储存;如超出规范围,立即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七、保持库内环境货架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清毒,库区内必须配备足够的清防器材,邓及防尘、防潮、防污染、防鼠、防霉变设备。

  八、建立设施、设备管理档案,并做好设施、设施运行使用,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五)保健食品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一、企业因客记投诉等市场流通保健食品质量信息或保健食品养护信息收集中,发现经营的保健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药品,通知保健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并向市、区两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责令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召回某保健食品过程中,要求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该保健食品的,本企业依照有关规定,立即停止销售该保健食品,协助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

  三、企业接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召回通知后,应当协助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按照生产企业的召回计划要求进及传达、反馈保健食品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存在安全隐患的保健食品。

  四、企业应当建立物保存完整的购销记录,保证销售保健食品的可溯源性。

保健品制度6

  1. 劳动保护用品、保健品是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的福利待遇,应按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职工个人。

  2. 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保健品的范围和原则:

  (1) 有强烈辐射热、烧灼危险的作业;

  (2) 有刺割、绞辗危险或严重磨损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

  (3) 接触有毒物质,对皮肤感染的作业;

  (4) 接触有腐蚀物质的作业;

  (5) 极严寒湿度下作业;

  (6) 高温下作业

  我厂生产一线的维修工及保管人员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全员发放防暑降温保健品。

  3. 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用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规定,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按质按量配备。对于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的作业职工,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静止发放有铁钉的工作鞋。防护用品的选购,必须本着保护职工安全健康为目的,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4. 对于高温温度下作业人员发放必要的保健品。高温时发放人丹,十滴水、风油精、水等防暑、降温药品及饮料;条件合适的场所配备冷暖空调。

  5. 劳动防护用品、保健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工作由安全科负责,安排专人做好防护用品、保健品的发放、使用及管理情况。

  6. 建立健全防护用品、保健品发放登记档案。按时记载发放手续,定时核对岗位防护用品、保健品的种类和使用期限。

  7. 劳动防护用品、器具的发放必须按《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要求发放。

  8. 凡因工作变动者,必须及时调整防护用品、保健品。防护用品不到位不准上岗操作。

  9. 加强防护器具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器具确实可靠、好用。各种防护器具都必须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防护器具当班人员每天检查一次,必须按器具规定的校验期进行校验,且每次校验后应记录在案,发现失效的应立即报废,到使用期限的必须报废。

  10. 使用防护用品、保健品的原则要求:

  (1) 必须根据劳动条件和保护部位的要求,科学合理的选用防护用品;

  (2) 加强培训教育,使用人员必须熟悉防护用品的型号、功能、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3) 必须严格按照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应按照使用要求对其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确认完好、可靠,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具。

  (4) 特殊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等还应有针对性培训,实际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5) 在工作时间内必须按要求使用防护用品、器具,没有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器具的禁止进入工作岗位。

  (6) 根据不同的作业环境和气候条件,及时发放保健品。

  11. 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从有《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定点经营单位购买。保健品必须从卫生部门许可的经营单位购买。

  12. 免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保健品制度7

  1 目的

  为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进行相应的防护用品配备,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各部门、车间。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为本制度的执行部门。

  4 内容与要求

  4.1 在生产过程中,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产生的有害因素和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现场的安全卫生设施不良产生危害因素,均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4.1.1 免费为生产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不以货币形式或其他物品替代。具体执行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规定》。

  4.1.2 员工在厂内调动工作时,其享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可随身转带。工种变化的劳动防护用品(除特殊工种外),安全环保部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4.1.3 员工因特种作业确需配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须经生技科与安全环保部共同认定后配置或借用。

  4.1.4 凡作业环境会对从业人员产生危害的岗位按照标准规定发放保健品。

  4.1.5 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特种手套、防护服、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垫等均属防护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4.2 劳动防护用品由专人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按规定入库,发放给使用人员,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由公司安委会监督、检查发放情况。

  4.3 劳动防护用具(品)的使用

  4.3.1 员工进入生产装置或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按照违章处罚。

  4.3.2 各车间对特种型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要建立台帐,常用的防护用品应存放在公众易于取用场所,做到防潮、防高温、防锐器损坏。

  4.3.3 对使用方法比较复杂的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呼吸器等必须认真研读使用说明,正确掌握其使用方法。

  4.3.4 对因工作原因造成损坏的特种型防护用品,由生技科审批,更换。对非因工造成劳动防护用品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4.4 违反本管理规定,按《综合管理考核办法》考核,作综合管理考核情况表记录。

保健品制度8

  一、保健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1、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审验供货者的经营资格,认真查验保健食品合格证明,确保主体资格合法,购入保健食品质量合格。并应当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栏,查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及产品标识信息的真实性、一致性。凡验收合格的保健食品,必须正确填写《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2、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向供货者索取并仔细查验营业执照、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对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及产品标识信息等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核对一致。相关证明文件应当真实有效,留存的复印件应当由供货商加盖公章。对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经营者不予进货。

  3、保健食品经营者进货时应当按照保健食品批次查验保健食品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质量检验合格。购入进口保健食品时应当查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4、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索取供货者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者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

  5、企业总部统一配送的保健食品,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索验供货者的证明文件,统一建档保存;各连锁经营者可将总部出具的进货查验证明和统一配送单存档备查。各连锁经营者自行采购的保健食品,应当按照要求向供货商索验相关证、票,并建档保存。

  6、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按供货者名称或者保健食品种类分类建档保存相关证明文件,保管期限为自该种保健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二年。

  二、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保健食品采购及销货记录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保健食品采购、销售情况。

  2、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当根据保健食品进货凭证如实记录购进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3、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当积极使用电脑记录。统一配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进行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并将有关资料复印件发给所属相关经营企业备查,也可以采用信息化技术,联网备查。

  4、未实行电子记录的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设置保健食品进货台账,利用账簿记录。

  5、保健食品批发经营者销售保健食品时,应当填写销售记录,载明销售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的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6、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查阅进货记录和检查保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临界保质期的保健食品,应当在进货记录中做出醒目标注,并将保健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

  7、保健食品进销货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保健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1、保健食品经营者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严格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销售保健食品。应当树立诚信意识,严格履行保健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保证提供的保健食品符合相应的保健食品安全标准,自觉承担社会责任。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功能,严禁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2、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相关质量合格证明,主动出具销售票据等购物凭证。

  3、对自检中发现的和保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公示的不合格保健食品,及时下架退市,并向消费者公告,召回已售保健食品。

  4、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

  5、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保健食品经营者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增强契约意识。购销应当订立保健食品安全保障及对不符合保健食品安全标准保健食品的召回、退货、赔偿和解除合同的条款。

  四、市场开办者保健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1、保健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保健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保健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以下简称市场开办者),应当增强保健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积极履行管理。

  2、市场开办者应当审查入场保健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保健食品经营者的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保健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保健食品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保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3、、市场开办者应当配备专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指导并督促入场经营者落实保健食品安全责任。根据需要配备保健食品检验、冷藏冷冻等设备设施。设置公示栏,公开相关保健食品安全信息。

  4、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场内经营者档案,记录保健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主要进货渠道、经营品种、品牌和供货商状况等信息。

  5、市场开办者应当查验场内经营者证明其经营保健食品符合保健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相关材料,对其在市场外的保健食品贮存场所进行备案。

  6、市场开办者应当指导并督促场内经营者建立经营记录,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与保障保健食品安全有关的制度;

  7、市场开办者应当协助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保健食品安全工作。市场开办者未履行法定义务,本市场发生保健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五、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增强保健食品安全自律意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认真检查保健食品质量、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情况,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保障保健食品安全。保健食品销售场所须具备保障保健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安全标准。建立健全保健食品采购和销售制度,并确保落实到位。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清洁卫生。明确内部卫生管理职责,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自纠。

  2、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做到亮证经营。

  3、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健食品安全技术人员,规模以上企业应当配备保健食品安全师,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保健食品质量的检查、监督、记录。

  4、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保健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知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严格做好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按相关部门规定及时组织保健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保证本单位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后,才准予上岗。

  5、连锁超市配送中心等有条件的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保健食品自检机构,设立保健食品安全检测室(台),配备必要的保健食品检测设备,适应保健食品安全管理需要。规模以上、高风险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保健食品经营过程控制制度,并通过危害分析与关键点体系或者其他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六、保健食品退市和销毁制度

  1、为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保健食品退市和销毁制度。

  2、保健食品退市是指对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保健食品,采取停止销售,退出市场的行为。

  3、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对保健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所销售的保健食品属于不合格保健食品时,立即停止销售,采取下列措施:

  (1)清点不合格保健食品,将有关信息登记造册;

  (2)将不合格保健食品退出市场,通知生产者或供货者,配合召回已售出保健食品,并向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可能造成保健食品安全危害的,应当立即向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对已经售出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保健食品,要及时公告,通知消费者退货。

  4、保健食品经营者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保健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停止经营的保健食品,应当通知生产者召回,在保健食品生产者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保健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生产者采取的补救措施。

  5、保健食品经营者发现保健食品已经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应当立即下架,停止销售,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不得退回供货商或者生产者,并建立处理或者销毁记录台账。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6、销毁的保健食品应当如实记录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销毁时间和地点、销毁方式、销毁人、监销人等内容,或者保留可供追查的影像资料等。

  七、保健食品运输、贮存及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1、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保健食品仓储、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保健食品安全。

  (1)保健食品仓库必须专用,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2)保健食品库房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对入库的各种保健食品必须进行验收和登记,设立保健食品出、入库台账,及时掌握保健食品的进出状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存时间。

  (3)保健食品库房周围不能有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滋生地,库房内通风良好,地面平整,货架避免阳光直接入射,保持所需温度和湿度。定期清洁、消毒、换气,保持环境整洁。

  (4)库房内有良好的防蝇、防尘、防鼠及防潮设施,保健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15厘米,最底层隔离地面15厘米以上,防止保健食品发霉、变质、生虫。

  (5)库房中设有不合格保健食品暂存区域及专柜,定期对库房内保健食品进行检查,发现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2、保健食品经营者用于运输和装卸保健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并符合保证保健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保健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3、运输、贮存、销售需低温保存的保健食品,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冷冻、冷藏温度应当符合保健食品安全的要求和保健食品标签明示的温度。保健食品冷藏运输应当按冷藏运输要求作业,确保制冷系统正常运转,不得故意关停制冷系统,易交叉污染的保健食品不得混装拼箱装运。冷库贮存保健食品,应当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转,仓储作业工具应当根据保健食品种类区分使用,易交叉污染的保健食品应当专库储存。

  4、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保健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保健食品,定期检查库存保健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保健食品。

  5、对销售的保健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保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过期及其他不符合保健食品安全标准的保健食品,对问题保健食品要及时下架退市,做好相关记录。

  6、保健食品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外租用库房,贮存保健食品的,应当在贮存前向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八、保健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保健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2、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3、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经营工作。

  九、保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管理制度

  1、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制定保健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定期检查经营单位各项保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保健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保健食品经营者对发生重大保健食品质量事故的,应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采取积极有效应急处置措施,防范减小社会危害。

  3、保健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保健食品造成或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要在2小时内向辖区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保健食品经营者发生保健食品安全事故后,应当积极配合保健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阻挠、干涉保健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保健食品经营者不得对保健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保健品制度9

  1.生产技术处负责制定公司员工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办法,负责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的计划申报、发放审核,物资供应处建立台帐。

  2.各二级部门根据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标准负责本部门人员大劳保、小劳保及特种劳保用品的计划申报,生产技术处负责各部门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申报汇总、发放审核,物资供应处建立台帐;以及特种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和临时需要劳动保护用品的审批程序;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对不具备使用条件的,有权拒绝收货,并要求退换;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查处,及时反馈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情况。

  3.物资供应处负责委托采购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的落实,并对劳保用品的到货进行验收保管及台帐记录,按照生产技术处批准的劳保领料单进行核发,并负责安全、健康用品的回收。

  4.物资供应处负责采购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时涉及到人身安全的必须确保质量,按期采购,满足发放需要,并获取和保存生产厂家提供产品“三证” (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

保健品制度10

  保健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一)索证索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

  (二)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国家产品注册证书、所供货产品的检验报告书和保健食品其它合格的'证明文件。

  (三)购入保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保健食品的品名、生产厂商、批准文号、规格、供货单位、购进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以备查。

  (四)索取和查验的相关证明文件、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保健食品种类中立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一年。

保健品制度11

  一、财务岗位的设置以及各自的职责

  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财务管理制度

  一、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是企业(公司)对未来整体经营规划的总体安排,是一项极其重要的管理工作,它是帮助管理者进行计划、协调、控制和业绩评价的重要依据,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增强竞争力不可缺少的一项管理工作。

  预算的编制

  1、预算管理总体要求

  ①预算编制应采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参与性编制方法。整个过程应为先由高层管理者提出企业总目标和部门分目标,各分、子公司根据一级管一级的原则据以制定本单位的'预算方案。②全面预算管理内容要体现全面、全过程。预算要以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现金流量为重点,投资预算、技术改造预算、大修理预算、采购成本预算等预算要全面。

  ③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要建立部门、分子公司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全面预算管理是企业强化经营管理,增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长期任务。因此,各单位、部门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把指标落到实处。

  ④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必须切实抓好“四个结合”。

  第一,要与实行现金收支两条线管理相结合。预算控制以成本控制为基础,现金流量控制为核心。只有通过控制现金收支,才能确保各项费用合理支出。

  第二,要同深化目标成本管理相结合。全面预算管理直接涉及到企业的中心目标-利润,因此,必须进一步深化目标成本管理,从实际出发,找准影响企业利润的关键问题,瞄准先进水平,制定降低成本,扭亏增效的目标和措施,积极依靠全员降成本和科技降成本,降费用,以确保公司利润目标的完成。

  二、成本核算制度

  公司成本核算的任务是: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合理归集与核算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正确计算产品成本并根据公司内部经营管理需要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成本报告和有关分析资料。

  2.监督成本费用发生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3.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耗费,提高经济效益。

  成本核算工作的原则

  1.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竞争和内部管理需要的成本费用核算体制。

  2.开展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加强对二级核算单位以及班组成本核算的组织与管理。

  3.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必须在不断加强与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前提下进行,使成本费用的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

  4.成本费用计算期应与会计核算期一致,规定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每月1日至当月末。

  5.成本核算必须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应真实准确反映特定会计期间的成本水平的经营成果。

  房产公司的成本核算制度与生产型企业有很大区别,房地产公司是按照所开发的项目作为成本核算的对象,在每个核算的对象下设置二级科目、三级科目,分门别类的核算每一个所开发项目的成本。

  三、内部审核制度

  一个公司的管理状况通过内审是可以看出来的,做内审其实是自检的过程,通过自检发现不足并改善,以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

  1.要有年度内审计划,比如一年内审几次,分别在什么时候内审

  2.到内审的月份要至少提前1个礼拜做内审计划,并通知各个部门内审日期

  3.内审审核表要尽量覆盖全部要素

  4.内审开始前要开首次会议,以确保各个部门接到内审通知

  5.内审开始,要事实求实填写内审表

  6.内审中发现的问题要即使做出不符合通知告相关部门

  7.相关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改善计划

  8.末次会议,讨论检查中的不足,及改善措施

  9.根据各部门提供的改善日期,到时候检查改善结果.

  10.不符合改善结果的,要求其继续改善,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建议:公司成立投资管理部,专门负责各分公司的内审工作,一般一年两次,即半年度审计;年度审计,通过对各分公司的审计,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投资管理部也可以对公司所要投资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可行性分析。

  四、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为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与核算,保证固定资产安全与合理使用,防止丢失损坏,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

  (1)固定资产的界定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备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2.使用年限超过1年;3.单位价值较高。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及其他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购置和管理

  1、固定资产实行分工负责,统一管理,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管理科负责实物登记和管理,财务科负责资产的核算,使用单位负责具体资产的使用和保养。

  ②各部门购置固定资产应在年初向行政部报送当年购置计划,经总经理同意后报财务科落实经费预算。

  ③按计划购置的固定资产发票由经办人和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报管行政部登记并在发票上签已登记字样,然后转财务科报销入财产账。

  ④固定资产购置均由财务科统一列支,并按品种数量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和管理。行政部按品种数量建立固定资产实物明细账及具体使用单位和地点,并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统一编号,同时要落实保管人,以明确责任,加强管理。

  (3)固定资产的调拨和报废

  ①固定资产调出本单位时先由行政部填制“固定资产调拨单”一式三联,一联行政部入账,二联财务科入账,三联交调入单位,属有偿调拨的,财务科还需开具正式往来收据收回价款。

  ②固定资产的报废应由行政部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单”,并按规定分别由行政部和财务科进行有关账务处理。

  (4)固定资产的清查

  ①行政部应当会同财务科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盘点,一般情况下每年盘点一次,做到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使用单位的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②固定资产清查采用实地盘点方法并填制“固定资产盘存单”,发现盘亏、盘盈应填制“固定资产清查报告单”一式二联,并查明原因,经总经理审批后,一联财务部门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处理,二联财产管理部门入账。

  ③资产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针对公司最近的固定资产盘点结果,差异很大,盘亏的原因大头表现在车辆上,但对盘亏的处理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不是随便可作账务调整的。

  五、融资、投资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对风险投资进行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分析风险发生的概率及估算风险发生后预期的风险损失,来对投资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进行一个综合评判。一般采用数学方法和模型,并运用计算机系统,通过预测各风险因素发生的概率,风险程度的大小,借助一定的模型和数量公式测算综合的风险

  指数,并与设定的止损位比较,正确地估计自身所承受的风险,从而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

  具体计算方法

  1、方差法

  方差法是度量风险投资的常用方法。将风险投资的收益视为一个随机变量,则它的方差就代表不确定程度或者说风险程度。方差是反映随机变量与其期望值的偏离程度的数值,是随机变量各个可能值对其期望值的离差平方的数学期望。

  2、β系数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全部风险可分为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有效的投资组合可使投资者承受的非系统风险为零;系

  统风险亦称为市场风险,表示由那些基本影响因素(能影响所有资产价值)的变化而产生的风险。

  3、“A计分法”

  传统的风险评估采用“A计分法”,即将相夹的风险因素逐一列出,包括宏观因素、技术因素、市场因素、管理因素、退出因素等,根据各因素对项目影响程度大小予以赋值,最后将所有因素的影响值加总,从总体上评价风险度。在这样一个动态的风险评估模型中,风险投资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预期的回报率、外界环境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目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内的风险状况,从而制定统观全局的风险管理策略。

  可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核实全部现有资产,哪些资产已经作为抵押,哪些资产需追加投资,投资金额多少,这些资产的融资额度大约是多少,权衡利弊,把可利用的资产充分利用起来。

保健品制度12

  1、保健品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企业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购进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企业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或厂家进货。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工商执照》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报告证书》,对保健食品逐件验收。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保健食品销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质管部报告。

  5、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6、营业员应经常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当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有障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7、营业员应热心为顾客服务,随时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并向上级领导反馈信息。

  2、保健食品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公司或厂家进货。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还应提供《保健品GMP》,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报告书》和《合格证》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负责收集保健食品在销售中的质量信息,发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向保健食品安全负责人报告。

  5、销售保健食品时应正确介绍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3、保健品销售内勤岗位职责

  1.产品月、季度销售计划及计划落实统计,并制作月度销售统计报表。

  2.负责区域市场商业流向、终端销售数据的采集与分类录存。

  3.客户管理:及时响应客户咨询和服务要求,建立客户(商业、医院、员工)档案数据库并有效管理。

  4.合同管理:收录购销合同和经销协议、建立合同管理台账。

  5.招投标管理:协助做好招投标资料管理、招投标信息管理及服务。

  6.负责办事处日常业务工作信息(工作计划、报告)的管理。

  7.负责办事处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半年核査、及时维护)。

  8.兼地区办事处内务管理及服务。

保健品制度13

  一、岗位责任制度

  为确保本店经营行为的合法性及《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有关质量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了各项岗位责任制度。

  1、店面主管岗位责任制

  (1)对本店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对本店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负全面领导责任。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

  2、保健食品安全负责人岗位责任。

  (1)负责店面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2)负责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店面内部的贯彻落实,负责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的制定。

  (3)负责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店面购进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店面员工的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

  3、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责任

  (1)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应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喝行政规定,严格遵守本公司的质量和卫生管理制,承担保健食品质量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并对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负责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初审及安全信息的收集。

  (3)负责督导验收员按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保健食品的购进、销售退回进行逐批验收。

  (4)负责督查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做好在库品种的养护与保管工作,发现可能影响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解决,或向保健食品安全负责人报告。

  (5)负责会同办公室每年安排公司全体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

  (6)负责会同系统管理员保证公司微机管理系统的稳定运行。

  4、保健食品销售人员岗位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公司或厂家进货。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还应提供《批准证书》《检验报告》和《合格证》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负责收集保健食品在销售中的质量信息,发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向保健食品安全负怎人报告。

  5、销售保健食品时应正确介绍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使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二、保健食品储运人员岗位责任

  1、仓储人员应保持库区清洁卫生,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的理化性质及储藏条件进行养护、储藏,做好保健食品储藏场所的温度湿度检测和记录,定期检查在库保健食品的外观性状,如发现问题立即停止出库,同时向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报告。

  2运输人员做好出库和到货检查,严格按照保健食品外包装上的储运要求进行运输,注意运输过程中的温湿度变化,保证运输过程中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

  三、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与实施,使安全管理制度真正落到位,特制定本制度

  1、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及监督档案管理。所有监督检查工作必须形成记录放入监督档案。

  2、各部门对涉及本部门的制度由部门负责人对执行情况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每季对质量各环节主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3、对自查中查处的问题,应由部门负责人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实施。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出的问题,要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单,到期后要跟踪核查。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季对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的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放入监督档案。

  四、索证索票制度

  为了确保本店经营的合法性,把好保健品购进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采购部严格执行指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合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2、采购部负责企业和品种的资料索取工作,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3、对购进的产品同时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上进行核查。

  4、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五、退换货制度

  为了加强对销后退回保健品和库存保健品退换货的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保健食品售出,特殊情况由门店店长批准后执行。

  2、销后退回保健食品要先放入退货区,由库房核实所退换保健食品是否本店所售。

  3、退换货由门店负责人签字,才能办理退换货手续。

  六、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制度

  为提高全体员工的保健食品安全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职工质量教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会同业务部负责公司职工的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

  2、员工质量教育培训要有年初总体计划,计划要交保健食品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每一次培训还要有具体的培训安排,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新的法律、法规的颁布,公司应随时调整培训计划。

  3、门店对验收、销售人员要加强培训,且每年的培训按规定不少于8学时。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要按计划组织开展公司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指导分支机构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5、保健食品安全培训要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发放学习材料自学、集中授课、外出专业培训、接受上级药监部门的培训等;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

  6、培训内容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有关保健食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职责等。

  7、新招负责销售的员工上岗前均需进行保健食品安全教育与培训,经考核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再次考核,经考核合格者,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转为本公司正式职工。考核不及格者,延长试用期一个月,考核仍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8、对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时,对转岗员工应进行新岗位质量职责及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及操作程序的培训。

  9、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办公室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10、员工培训要达到预期的效果,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每次培训进行考核和总结。

  11、培训、教育考核结果,应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职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12、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应不断总结职工培训教育经验。同时借鉴外部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培训教育管理水平。

  七、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为保证保健食品质量,保证员工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及传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凡接触保健食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合格者方可从事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岗位工作。

  2、店面每年组织一次健康检查,负责卫生监督检查。

  3、新员工上岗、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使用期。

  4、健康体检应在具备体检资格的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进行。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检查,不得有漏检或找人体检行为。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店面负责人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痢疾、伤寒、甲/戊型病毒型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有碍保健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注意个人卫生。

  八、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做好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店面负责人制定每年健康体检计划,对每一次体检情况毒药汇总,不合格人员不得从事保健食品销售工作。

  2、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员工健康异常时,应及时回报店面负责人。

  3、经体检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皮肤病或其他可能污染保健食品的患者,立即调离。并对患病者所在岗位的环境进行消毒处理。

  九、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

  为保证入库保健食品的质量,把好验收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库房人员负责入库保健食品的验收及验收记录的整理归档工作。

  2、库房人员必须熟悉保健食品知识,了解各项验收标准,能正确处理验收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并坚持原则。

  3、凭供应商的《送货单》对到货保健品进行逐批验收,验收到保健食品最小包装:验收应在规定的待验区或退货区验收,待验区和退货区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4、验收时应按对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1)验收保健食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是否在显著位置标有保健食品的专用标识、品名、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保健食品的成份、保健功能、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以及储藏条件等;

  (2)验收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3)验收进口保健食品,进口保健食品应凭《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验收。

  (4)验收进货品种,应有到货保健食品同批号的保健食品出厂质量检验报告书;

  (5)对销后退回、配送后退回的保健食品,验收人员应按验收程序的规定逐批验收,对质量有疑问的应拒收入库或抽样送检。

  5、验收抽样应具有代表性和均匀性,能真实反映该批保健品的质量状况。对验收抽取的整件保健品,抽样完毕要进行复原封箱;贴验收取样封签。

  6、近效期保健品验收时实行控制性管理,对保质期超三分之一的保健品,除业务急需外,入库验收时应拒收。

  十、保健食品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为保证保健品安全有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保健食品安全档案的整理及相关信息收集。

  2、公司应建立保健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保健食品法律法规档案、监督档案、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保健食品索证档案、进货查验档案、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等。

  3、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指导在库保健食品工作,涉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及保健品外观质量等内容。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对可疑问题要及时处理,如不能确认时,向生产厂家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查询,索取相关资料或文件存档

  十一、假冒伪劣保健食品报告制度

  为确保公司保健品的质量,确保消费者使用安全保健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和《保健食品标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假冒伪劣保健食品指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保健食品,主要包括:

  (1)内在质量(含量、理化鉴别、微生物检查)不合格的保健品。

  (2)外观质量不合格的保健品

  (3)保健食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的。

  2、保健品销售人员要配合保健品安全管理员做好用户访问工作和质量信息收集工作,对待客户投诉和反映的质量保健品要加大检查。

  3、对发现的疑似假冒伪劣保健品,应立即通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对疑似保健品进行质量确认,并进行有效控制,及时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准擅自退货。

  4假冒伪劣保健品的销毁工作,经总经理批准,由保健食品安全负责人报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在其他相关部门监督下进行,并详细填写《销毁清单》。

  十二、不合格保健食品处理制度

  1、质量不合格保健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不合格保健品包括:

  (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的保健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

  (4)超过保质期的保健食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2、在保健食品验收、储存、销售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时,应及时上报质量管理员确认,确定为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应存放于不合格品区,挂红色标识。

  3、质量管理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出具《保健食品质量问题报告单》,及时通知仓管、营业等岗位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同时将不合格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品区,挂红色标识。

  4、上级药监部门监督检查、抽验发现不合格品,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品区,挂红色标识,做好记录,等待处理。

  5、不合格品应按照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6、不合格品的报损、销毁由仓管员提出申请,填报不合格品报损有关单据

  7、不合格品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员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保健食品销毁记录。

  8、对质量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9、质量管理员每季应对不合格保健食品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加强各环节的质量管理。

  10明确为不合格保健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经营责任制、质量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造成后果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

  十三、保健食品储存制度

  1、所有入库保健食品都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相符后,方准入库。

  2、仓库保管员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需冷藏的保健食品储存于冷藏柜(温度2-10℃),需阴凉、凉暗储存的储存于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常温储存的储存于常温库(温度0-30℃),各库房均有避光措施,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3、保健食品离地存放,隔强10放置,各堆垛间留有一定的距离。搬运和堆垛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装图示标至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牢固,整齐,不倒置;对包装易变形或较重的保健食品,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4、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保健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5、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防晒,温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温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6、根据库存保健食品的流转情况,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质量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放置于退货区域,并上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处理。

  十四、保健食品出库制度

  为规范保健食品出库管理工作,确保本公司销售的保健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流出,特制定本制度。

  1、保健食品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如果“先进先出”和“近期先出”出现矛盾时,应优先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则。

  2、下列保健食品不准出库:

  (1)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虫蛀、鼠咬及淘汰保健食品;

  (2)内包装破损的保健食品,不得整理出售;

  (3)瓶签(标签)脱落、污染、模糊不清的品种;

  (4)怀疑有质量变化,未经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质量状况的品种;

  (5)本公司质管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暂停销售的品种。

保健品制度14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按标准、规定发放劳动用品,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厂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与发放。

  三、管理细则

  第三条 职责

  1.专职安全员负责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定、修订和采购计划的报批(劳保用品的种类、数量、厂家及质量标准)以及标准以外的公用及临时劳动保护用品的审批工作,并经常检查、监督劳保用品的进货标准及发放标准的执行情况。

  2.专职安全员可根据本厂实际情况及市场情况定期审查和修订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并报厂长审批后方可执行,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修订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第四条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与管理

  1.发给个人的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的预防性辅助措施,是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按不同岗位(工种)和不同劳动条件发放的`,不得随意改变发放标准。

  2.发给个人的劳动用品,必须用在生产工作中。员工上岗必须穿戴发放的当期劳动保护用品,在生产岗位严禁赤膊、穿裙子、穿高跟鞋,各级领导和安全员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没有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或不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的人,应及时批评、纠正并按其情节轻重给予50—100元罚款。

  3.由于个人没有按规定穿戴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必须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由此而损坏的个人劳保用品不予补发。

  4.劳保用品实行个人洗补、丢失应由个人付款补发的办法,但因抢险、抢修中被损坏的个人护具,可凭本人所在部门证明,经专职安全员确认确无防护作用时(必须是当期护具),方可发给新的护具。否则,须按该品原值参照使用年限折旧交款后,方可领新的护具。

  5.员工在本厂内部调动,当月小件劳动保护不变,大件护具须在原岗位(工种)护具使用的期满后,方可按新的岗位(工种)标准领取。遇有特殊情况由专职安全员审批。

  6.员工病、事假或工伤、脱产学习人员(三个月以上)停发劳动保护用品。上班后按休工时间顺延使用期限。小件劳保用品当月停发。

  7.各部门申请领取生产中公用的劳保用品,临时检修、抢修中劳动保护用品时,由部门呈报计划,统一由安环处审批。使用部门必须建立公用管理台帐,要有记录、编号并指派专人管理,确保公用劳保护具完好,任何人不得变相占为己有,如丢失应及时申请补发,但补发费用应由丢失者负责,专职安全员定期检查。

  四、附则

  第五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厂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保健品制度15

  一、目的

  为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进行相应的防护用品配备,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及保健品的发放管理,适用公司内各部门、车间。

  三、职责

  3.1 生技部

  3.1.1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和保健品发放标准的制定,并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进行完善与修订;

  3.1.2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台账的建立和计划的登记、汇总工作;

  3.1.3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的监管和验收;

  3.1.4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采购、发放的审批。

  3.1.5 负责相关劳动防护设施运行质量的检查与维护。

  3.2 采购管理部门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的及时采购,并确保其质量要求。

  3.3 仓库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与发放。

  3.5 各部门、车间

  3.5.1 负责本部门、车间岗位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造册发放和使用情况的日常检查;

  3.5.2 负责本部门、车间劳动防护、应急用品的维护管理和贯彻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购置与发放

  4.1.1 公司根据生产过程中,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产生的有害因素和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现场的安全卫生设施不良产生危害因素,免费为生产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不以货币形式或其他物品替代。

  4.1.2 安全管理部门按照《四川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又结合企业实际确定每个岗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每个工种的具体标准是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依据。

  4.1.3 公司劳保防护用品按月及实际在岗人员发放,各部门、车间每月10日前将发放人员、标准、数量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表报安全管理部门门,经办公室汇总审核后,开具领料单,到仓库领取发放,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发放情况。

  4.1.4 发放劳保用品必须严格执行《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任何部门、车间不得擅自克扣或减少发放标准。因克扣或减少员工劳动保护用品而发生的工伤事故,要严肃追究责任。

  4.1.5 对生产中特殊情况下需要领用的劳动用品,应按程序由本单位负责人、车间主任或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签字后,到安全管理部门门办理有关手续。

  4.1.6 员工在公司内岗位变动时,其享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可随身转带。工种变化的劳动防护用品(除特殊工种外),安全管理部门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4.1.7 员工因特种作业确需配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须经部门或车间负责人申报,经安全管理部门门认定后配置或借用。

  4.1.8 保健费要按照规定标准严格管理,定期发放。防暑降温食品要按时发放,不得随意延期。

  五、劳动防护用具(品)的使用与保管

  5.1 员工进入生产装置或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处罚。

  5.2 对员工人为不穿戴防护用品而造成身体伤害的,除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外,同时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5.3 对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安全管理部门门及各车间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通报处罚。

  5.4 对使用方法比较复杂的防护用品,安全管理部门门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够正确掌握与使用。

  六、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6.1 公司配置的一般性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防护服、纱手套、胶手套等由员工自行保管。

  6.2 公司配置的特殊型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空气呼吸器、特种手套、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垫等必须实行定置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和挪着它用。

  6.3 对特殊型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部门门和各车间均须同时建立台帐。

  6.4 对特殊型劳动防护用品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位置,并落实专人管理,做到防潮、防高温、防锐器损坏。

  6.5 对特殊型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查,建立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制度,发现失去安全效能的立即报废、更换。

  6.6 因工作原因造成损坏的特种型防护用品,由安全管理部门审批,更换。对非因工造成劳动防护用品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6.7 有毒有害岗位应配发一定数量的公用防护用具,在检修设备或处理应急情况使用,确保职工身体不受侵害。

  6.8 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前必须经过验收,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验收人有权拒收,未同意让步接收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 相关文件

  《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

  8 相关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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