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管理制度

时间:2023-09-12 18:47:03 制度 我要投稿

物资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物资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物资管理制度

物资管理制度1

  一、各单位对物资供应商的资格应进行审查,验证供应商营业执照、资质及企业信誉。

  二、评价供应商的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验证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材质证明、合格证等。评价供应商提供产品的`安全保证能力和环境要求的符合性。

  三、依据工程局项目管理部评估的合格物资供应商内,择优选择。

  四、必要时,区域公司、项目应前对物资供应商进行考察。保证供货能力、售后服务质量。

  五、区域公司物资部、项目部等有关单位对物资采购进行策划并确定采购方案。

物资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z大学招标管理与监督办法(试行)》,使设备、物资采购过程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校成立设备、物资采购招标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招标工作小组),小组人员的组成及办公地点仍按湘大资发[20xx]1号文件执行。招标工作小组在校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具体招标工作并接受校招标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凡使用学校预算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购买的同批号或单台件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各类设备和物资(包括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行政设备、实验器材、办公和劳保用品、图书资料、教材、药品及器械等)均按本细则实行招标管理。

  第四条价值在5万元以下的设备物资采购,由主管部门、使用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代表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五条设备、物资采购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及议标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招标工作程序

  (一)用户或执行单位(资产管理处)向招标工作小组提出经主管部门批准的设备、物资采购有效计划,填写招标申请表。

  (二)招标工作小组拟定招标方案,制定招标书,组织用户、执行单位、审计处等有关部门编制合理标底,报校招标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公开采购项目,组织供货商报名参与投标。

  (三)招标工作小组将参与投标供货商的综合情况报送校招标领导小组,提出入围建议名单,由校招标领导小组确定3家以上单位作为投标入围单位。

  (四)招标工作小组对选定入围的供货商的资质、质量、技术力量、报价与优惠条件、售后服务、信誉等进行考察后,向3家以上供货商发出招标书。各投标者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将投标书密封并加盖有效印鉴后交招标工作小组。

  (五)招标工作小组组织集体评标。建立校内评委库,每次开标前随机抽取5―7名评委参加评标,做好评标过程的记录。以方案可行、质量可靠、技术先进、报价合理和售后服务良好等为依据进行综合评价,公布评标结果,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参加开标的评委在开标结果统计表上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招标工作小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一个月内,根据招标书和投标单位的承诺内容,按合同管理与监督办法负责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对中标签定合同后无法或不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的,可废止本次招标和所签合同,重新组织招标。投标商的'信誉保证金不退还,造成重大损失的应依法要求赔偿。

  第八条对于采购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特殊商品且只有一个供货商的情况下,采购程序如下:

  (一)由招标工作小组选择三家以上用户进行调查,了解该供货商的产品质量、信誉、技术实力、售后服务等情况,并向招标领导小组提交对供货商的调查报告和详细的采购方案。

  (二)招标领导小组对提交的调查报告和采购方案进行审查,审查批准后,正式通知招标工作小组。

  (三)由招标工作小组负责与供货商进行商务谈判,按本细则第七条规定签订采购合同。

  (四)对某些不能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用户单位要写出具体的书面说明材料,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第九条对图书资料和大宗福利物资,或经常性消耗而每次又不宜采购过多的物资(如药品等)采用按年度竞标、定点供货的办法,具体程序按本细则第六条或第八条执行。

  第十条各单位对大宗物资和成批设备要制定年度采购计划,禁止将大宗物资和成批设备化整为零,分散采购。

  第十一条招标工作小组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将招标书、评标结果、合同等备份资料报校招标办备案。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细则有关规定的人员,按《z大学招标管理与监督办法(试行)》和《z大学经济合同管理与监督办法(试行)》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本细则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物资管理制度3

  为加强我项目部的材料管理,规范材料采购行为,提高材料供应质量和管理水平,使材料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施工生产的需要,结合施工指挥部材料设备管理实施细则和公司材料管理文件,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我项目部的材料采购、现场管理和仓库管理,使材料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一、物资采购

  项目部应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项目启动时间、材料招标时间、材料生产周期、运输时间等诸多因素。,技术部对所需材料的数量、质量、工艺、成本控制(由计划部提供)提前编制材料计划,并注明到货时间(材料计划应包括各区段的站数),经专业负责人、项目部领导审核后提交材料部。各专业负责人必须认真审核并严格控制材料计划。

  施工过程中发生材料变更时,技术部应及时通知物资部,并提交书面材料变更计划。材料部门及时安排采购,根据计划和库存数量进行调配,避免影响工期。如有已到货但不再使用或数量超过变更后实际使用计划的物资,物资部门应做好记录,并抄送技术部。

  收到材料计划后,物资部门应首先根据达成建设指挥部物资设备管理实施细则会同技术部门区分甲供、甲控及自购物资材料,并及时准确地提报物资采购计划(含编制说明、计划编制的依据、附物资明细数量及特殊要求、供货时间、招标时间等)。保证材料及时供应。

  材料部门采购的每一批或每一种材料都必须有技术部门提交并签字的计划,不能擅自采购材料。

  二、现场收发料

  1、收料

  (1)材料到达现场后,材料部门应及时通知相关技术人员、质保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并对照进货材料的`规格、品种、数量和质量(如配件、支柱等钢材表面是否有毛刺、裂纹,瓷瓶表面是否完好,是否与规定的材料规格型号相符),严格检查到达现场的材料是否有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资料。如有必要进行抽样试验,必须对所获得的材料严格进行抽样试验,并将试验报告交给相关人员。发现有问题不签字,单独存放并填写验收记录。同时会及时联系厂家进行处理。

  (2)到货物资经验收合格后,材料员要在2天内对所到材料做好报检。

  (3)并按出厂发货单进行点收,并登记入库,经办人必须签字。

  2、发料

  为了有效控制材料,避免施工过程中的浪费,材料验收入库后,保管员不得随意发放材料。

  劳务队领料前,技术部必须提供相应的领料计划,注明准备时间、施工地点、施工队名称,由专业负责人审核签字,一式三份,技术一份,材料一份,施工队一份,并留存备案。各劳务队必须固定领料人,进场后将本队授权领料人的姓名、职务等信息提交给我们物资部。根据拣货计划,物资装备部门将向有相同计划的劳务队授权拣货员发放物资。

  技术部门编制的领料计划必须注明使用部位,并随时与先期编制的材料计划进行核对,避免出现前后矛盾。物资部门将严格按照技术部门提供的分区间站场进行限额供料,发现超领,若无技术部门提供的变更通知将不予发料。

  材料发放过程中,材料员要及时掌握库存、到货、发放数量,将计划外数量上报材料部门,加紧催货。同时要有前瞻性。当发现库存物资可能无法满足现场实际消耗时,应立即向指挥部反应。物资部会同技术人员检查材料计划,找出原因,是计划数量不全还是原计划数量有误,提前采取措施。 材料发放后,材料员必须做好发放登记。严禁出现“现场材料无人看管、随便使用、材料员对材料收发数量不清的现象。

  物资直接运送工地的,材料员应做好发放记录,并要有相应人员签字,材料员或其它人不得代签。

  三、库房管理

  1、库存材料必须分类保管,合理盖垫,分别堆放整齐,挂牌标识,保持仓库整洁。

  2、仓库具有防锈、防腐、防潮、防毒、防火、防爆、防盗等措施。

  3、爆破材料要设专人保管,不能同其它物品混放,炸药和雷的管分开保管,严禁放在有电源或不安全的地方。

  4.保管员根据收发材料清单,建立材料台账和收发材料日报表,坚持材料从点流转,做到账物相符,账目清楚。此外,材料入库后,保管员收集并保管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

  四、工器具管理

  对于施工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工器具,根据施工时间、人员等情况,技术部门应及时提报计划,经项目部领导审核签字后,交由物资部门。物资部门根据各专业计划,统一进行调配或采购。

  精密仪器上场前必须经相关资质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常用的工具及工程器材要妥善保管,积极修理,延长工具使用期限。在领用时要填写“领用工具器材保管卡”,材料员要建立“工具器材清单”,做好发放登记。各专业不可私自对工器具进行调配,如出现损害或丢失,谁签字谁负责。

物资管理制度4

  1.库房物资必须日结月算,年终全面盘点。

  2.认真执行采购、验收、领发、登记等制度,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单据齐全,手续完整。

  3.保管员每月出物资盘点清单,报科长审阅。

  4.物资堆放整齐,妥善保管,先进先出,防止积压。

  5.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医院规定,造成财产损失,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处分或酌情赔偿。

  6.凡属使用太久,损坏财产,经有关人员(科主任,护士长)证明可免于赔偿,但要填写报损单,经科主任,护士长,有关领导批准,才能补领。

  7.无故遗失,损坏的财产,棉织品、日用物资等,根据情节按物价的100%-50%赔偿。

  8.遇有大批财物遗失或霉烂,质量差等造成经济损失,除及时向领导汇报外,应检查原因,追究责任。

物资管理制度5

  一、总则

  1.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的物资管理工作,规范物资管理工作程序,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确保物资管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物资管理的目的:在保障物资供应及质量的前提下,通过一切经济、行政、技术手段降低生产成本,促进整体效益的提升。

  3.物资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按照供应好,周转快,消耗低,费用省的原则,适时、适量、适价的组织物资采购与供应,满足生产的需要。

  4.在物资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财经和物资纪律,不断加强从业人员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

  二、物资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物资管理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按照规定的材料消耗定额及施工进度计划和工程任务量,编制物资采购计划。

  3、负责本项目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在授权范围内采购物资合同的签订工作。

  4、负责本项目物资核销工作,做到按定额按计划发料,并根据工程任务的变化及时调整台帐中的材料计划用量,核算节超。

  5、负责本项目物资资料的整理和物资统计报表的编报工作。

  6、负责检查监督施工队材料搬运、贮存及使用工作,掌握材料的消耗、库存情况。

  三、物资计划管理制度

  物资计划管理制度包括物资总备料计划、月份物资需用计划等内容。

  一、物资总备料计划由生产制造部负责提供用量依据,并汇总编制月份物资需用计划书,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生产制造部控制发料。

  二、各部门(车间)必须依据下月生产计划编制材料申请计划,于当

  1.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要根据工厂生产需要和厂房设备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经济责任制,进行科学分工,形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二)物资验收入库存

  1.物资入库存,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物资交接本上的要求签字,应当认识到签收是经济责任的转移。

  2.物资入库存,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3.材料验收合格,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钢材应涂色标志,入库存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托收单交财务科记账。

  4.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保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5.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和经办人处理。托收到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直到消除悬事挂账。

  (三)物资的储存保管

  1.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四号定位编号。

  2.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3.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4.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达到“十不”要求,勿使国家财产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5.保管物资,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折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主管领导批准。

  6.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工作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安保部门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四)物资发放

  1.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放材料。发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料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2.领料单应填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图号、零件名称和材料用途,核算员和领料人签字。属计划内的材料应有材料计划;属限额供料的材料应符合限额供料制度;属规定审批的材料应有审批人签字。同时,超费用领料未办手续,不得发料。

  3.调拨材料,保管员要审查单价、货款总金额并盖有财务科收款章时方可发料。发现价格不符或货款少收等,应立即通知开票人更正后发货。

  4.对于专项申请用料,除计划采购员留作备用的数量外,均应由申请单位领用。常备用料,凡属可以分割拆零的,本着节约的原则,都应拆零供应,不准一次性发料。

  5.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和接料车间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6.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五)其他有关事项

  1.记账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托收、月报及时。

  2.允许范围内的磋差、合理的自然损耗所引起的盘盈盘亏,每月都可以上报,以便做到账、卡、物、资金四一致。

  3.创造五好仓库是每个保管员努力的方向,每月对仓库进行一次检查,以促进创五好仓库的开展。

  4.保管员调动工作,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签字,科领导见证,双方各执一份,报科存档一份,事后发生纠葛,仍由原移交人负责赔偿。对失职造成的亏损,除原价赔偿外,还要给纪律处分。

  5.库存盈亏反映出保管员的工作质量,力求做到不出现差错。

  六、仓库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的一些具体情况,特订本规定。

  第二条 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根据本规定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并使物资储存、供应、销售各环节平衡衔接。

  (2)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如实登记仓库实物账,经常清查、盘点库存物资,做到账、卡、物相符。

  (3)积极开展废旧物资、生产余料的回收、整理、利用工作,协助做好积压物资的处理工作。

  (4)做好仓库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仓库和物资的安全。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属的各个工作部门。

  第四条 仓库管理人员纳入生产制造部统一管理,仓库保管员由公司生产制造部统一安排和调配。

  二、仓库物资的入库

  第一条 外购物资(包括外购材料、商品等)到达后,由制造部经办人填制“材料验收单”一式四份(经仓管员签字后的“材料验收单”,一联由制造部留底,一联交统计,一联交财务部,一联交仓库作为开具“材料入库单”依据),仓管员根据“材料验收单”填写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将实物点验入库后,在“材料验收单”上签名,并根据点验结果如实填制“入库规格单”一式三份,经办人须就货物与入库单的相应项目与仓库员核对,确认无误后在“材料入库单”上签名,做到货、单相符,仓管员凭手续齐全的“材料验收单(仓库联)”和“材料入库单”的存根登记仓库实物账,其余一联交财务部门,一联交制造部。

  第二条 公司自身生产的产成品入库,须有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由专人送交仓库,仓管员根据入库情况填制“成品入库单”一式三份,双方相互核对无误后须在“成品入库单”上签名,签名后的入库单一联由仓库作为登记实物账的依据,一联交生产车间做产量统计依据,一联交财部作为成本核算和产品核算的依据。

  第三条 委托加工材料和产品加工完后的入库手续按照外购物资入库手续进行办理,但在“材料入库单”上注明其来源,并在“发外加工登记簿”上予以登记。

  第四条 因生产需要而直接进入生产车间的外购物资或已完工的委托加工材料,应同时办理入库手续和出库手续,以准确反映公司的物资量。

  第一条 仓库设商品材料实物保管账(简称“仓库实物账”)和实物登记卡,仓库实物账按物资类别、品名、规格分类进行销存核算,只记数量,不记金额,同时,在每一商品材料存放点设置商品材料实物登记卡,跟入库单、出库单和领料单等及时登记仓库实物账及实行卡,保证账、卡、物相符。

  第二条 每月必须对库存的商品材料进行实物盘点一次,财务人员予以抽查或监盘,并由仓管员填写制盘点表一式三份,一联仓库留存,一联交财务部,一联交公司有关领导,并将实物盘点数与仓库实物账核对,如有损耗或升溢应在盘点表中相关栏目内填列,经财务部门核实,并报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方可作调账处理,以保证财务账、仓库实物账、实物登记卡和实物相符合。

  第三条 仓库物资的计量工作应按通用的计量标准实行,对不同物资采用不同的计量方法,确保物资计量的准确性。

  第四条 做好仓库与供应、销售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生产供应等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物资的利用、积压产品的正确处理等提出建议。

  第五条 仓库物资的保管要根据各种物资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采用不同方法分别存放,既要保证物资免受各种损害,又要保证物资的进出和盘点方便。

  第六条 对于某些特殊物资,如易燃、易爆、剧毒等物资,应指定专人保管,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七条 建立和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入库人员均须经过仓管员的同意,并经过登记之后,方可在仓管员的陪同下进入仓库,进入仓库的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库房内吸烟。第八条 仓管员应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定期检查维修避雷和消防等器材和设备,保障仓库和物资财产的安全。

  第九条 仓管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由财务领导进行监交,表上签名,只有当结交手续办妥之后,才能离开工作单位。

  第十条 未按本规定办理物资人、出库手续而造成物资短缺、规格或质量不合要求的和账实不符,仓管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生产制造部应负领导责任。

  七、废旧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废旧物资的管理,节约成本,保护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废旧物资是指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报废物资鉴定小组批准报废的物资,以及无修复价值并在生产中不能继续使用的物资。

  第二章 报废物资鉴定

  第三条 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一般性废料物资归生产制造部统一管理,设备物资报废由公司报废物资鉴定小组统一管理。

  第四条 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动力科、生产制造部、技术质量部以及安全环保机构人员共同组织鉴定废旧物资。

  第三章 废旧物资回收

  第五条 制造部和生产车间负责废旧物资回收工作,由生产制造部填写废旧物资清单后交回仓库。

  第六条 回收的废旧物资由仓库保管员进行登记、建帐,集中存放和管理。

  第四章 废旧设备检修

  第七条 废旧设备的修理、维护由设备动力科与生产制造部根据生产情况共同编制修理计划,列入年初设备物资修理计划。

  第八条 大宗废旧设备修理由有资质的单位修理,必须根据公司“三重一大”会议决定和招投标制度,由设备动力科负责起草合同,各有关部门会签,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进行。

物资管理制度6

  物资管理制度

  1.所有物资需认真填写使用表格,明确该物品的使用数量和使用去向.

  2.专业主管要认真负责,定期检查物品数量,任何人不得随意抄拿,不得无故丢失.

  3.所有物资应妥善保管,码放整齐;数量清楚,严禁乱堆乱放,造成人为损坏.

  4.专业主管应及时将各种备品材料的质量问题和库存数量反馈给部门经理,以便调换和采购,不要因此影响工作.

  5.不用产品不采购,少用产品少采购,严防物品积压.

  6.采用五常法对物资进行月统计,年度统计,能及时发现物资的缺乏,并及时进行购置。

  7.各种工具应摆放在明目显著的'位置,并注明规格及用途,必须清楚储物架内放什么东西

  8.不能透明摆放的材料,应在储物架左上贴有内部材料详细列标

  物资领用制度

  1员工在领取物资时,需填写出库登记表,写明工具品种,规格,数量,由专业主管签字认可,报物管中心经理批准.

  2物资如有丢失,应由本人负责,特殊情况需由专业主管认可后方可重新领取.

  3物资严禁外借或私自带出大厦

  4注意所有物资使用规范和安全保护规定,严禁破坏性使用,例如:改锥不能当凿子用,克丝钳不能当榔头敲打等.工具如有损坏,需要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以旧换新.

  5所有设备/工具若发现有损坏,必须第一时间通知专业主管

  6物资领用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物品的分流。

物资管理制度7

  1.负责保质保量、高效地完成公司除政府投资工程所需设备与设施外的给排水生产经营、办公设施、工程建设等需用原材料及给排水设施抢修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等物资的采购与销售工作,按时回笼销售货款。

  2.负责做好公司物资的入库、领发、仓储、验收等管理工作,健全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实行物资定置式管理。

  3.建立物资使用情况回访制度,提高物资的采购质量,做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物资采购业务指导。

  4.负责公司仓库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库存物资盘仓;合理编制采购计划,做好物资防潮、防霉、防冻、防盗、防水等管理工作。

  5.负责公司工具的申购、发放、借用、回收等工作,做好记录台账。

  6.严肃物资采购、保管和调配纪律,在保证质量和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努力降低物资价格和库存数量,做到价廉物美。

  7.负责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涉及的相关工作及在本部门的推导与实施工作。.

  8.负责公司水表、表箱、井盖的统一标识和旧水表规范入库、检定、水量低度数确认、台账健全等工作,做好区内公司给排水管位标记设置工作。

  9.负责本部门廉洁自律和安全、消防、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等综合管理工作。

  10.完善本部门内部科学、合理的管理运作机制,负责本部门员工思想和业务素质的引导、教育和培训等工作,改进管理措施,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11.加强与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拾遗补缺,不断提出和解决问题,推动公司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12.负责本部门年、月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做好公司下达的部门目标责任归口考核和本部门员工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任务。

物资管理制度8

  一、目的:

  为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采购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以下统称为采购物品)。

  三、职责权限

  1、总经理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批;

  2、分管副总、财务负责人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核;

  3、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制定。

  4、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的采购由采购部负责;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

  四、采购原则

  1、询价比价原则

  物品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作参与。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3、低价搜索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

  (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3)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4)加强学习,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5、招标采购原则

  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物品,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采购、财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物品,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时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6、审计监督原则:

  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部或公司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依照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等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采购流程

  1、采购申请:

  经营性物品采购,(物资)需求部门根据生产或经营的实际需要,由采购部负责采购物品,非经营性物品采购, 每月25日前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采购物品。

  每月25日前,需求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填写《请购单》,请购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若涉及技术指标的,须注明相关参数、指标要求。按采购申请流程,由各相关部门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部门采购。各审核环节对采购申请提出议异者,应于2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申请部门。

  2、询价比价议价:

  (1)每一种物品(物资)原则上需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2)采购员接到报价单后,需进行比价、议价,并填写《询价记录表》,按低价原则进行采购。

  (3)属下列情况者,无须进行比价、议价:独家代理、独家制造、专卖品、

  原厂零配件无代用品,但仍需留下报价记录。

  3、样品提供和确认:

  (1)若须进行样品提供和确认的,须确定送样周期,由采购人员负责追踪,收到样品后,须第一时间送交需求部门进行确认,必要时需会同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予以确认。

  (2)对于需要保存样品的,须作封样处理,以便日后作收货比较。

  4、供应商选择:

  (1)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者。

  (2)品质、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条件良好者。

  (3)信誉良好者。

  (4)客户认可的供应商。 采购人员须建立供应商信息台帐。

  5、合同签定:

  (1)供应商经送样审查合格后,由采购部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2)交易发生争执时,依据合同的核定条款进行处理。

  6、进度跟催

  (1)为确保准时交货,采购人员应提前采用电话、传真或亲自到供应商处跟催,以确保物品(物资)能适时供应。

  (2)若采购物品(物资)无法在预定时间内交货的,采购人员须提前通知需求部门,寻求解决办法,并须重新和供应商确定新的交货期,并知会需求部门。

  7、验收入库:

  采购物品(物资)到公司后,属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大宗劳保用品等经需求部门验收,办公用品等常用品经库管验收合格后,库管开具《入库单》,按流程办理入库手续。如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部门通知采购部门,2日内办理换(退)货手续。

  8、对帐付款:

  采购物品(物资)办理入库后,由采购员凭《入库单》按合同或约定的付款方式办理付款手续。

  9、采购流程图:(附后)

  六、考核

  凡违反本制度的人员,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行政部,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八、本制度附件:

  1、《请购单》 2、《采购询价记录表》

物资管理制度9

  第一章仓库建筑

  第一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

  第二条仓库、货场、生活区、维修工房必须分开布置。

  第三条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储存易燃物品仓库地面,应当采用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材料。

  第五条库区的加工间和仓库管理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仓库隔开。

  第六条仓库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第七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并请有资质的管理部门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施用。

  第二章储存管理

  第一条仓库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第二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和消防防火规范》有关规定。

  第三条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四条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第五条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第六条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第七条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八条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第九条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第十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仓库、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安环部和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由安环部派信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管理员,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应穿棉布工作服,防止工作人员,穿易产生静电的化纤工作服进入工作现场。

  第十二条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第十三条在仓库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和其它杂物。

  第十四条库区和仓库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仓库院内,仓库,严禁吸烟。油库、炸药库院内,严禁开手机和带静电物品进入库区。

  第十六条认真做好三防工作,即人防、物防、技防。充分发挥技防监视器的作用。并认真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章装运管理

  第一条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第二条进入易燃、可燃物品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仓库。

  第三条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第四条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第五条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仓库内停放和修理。

  第六条仓库、堆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第四章电源管理

  第一条仓库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需要安装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消防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条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仓库,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第三条各类仓库的电线主线应架设在仓库外,引进仓库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安装在仓库通道的上方,与物资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仓库房顶架电线。

  第四条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第五条仓库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安环科和公司领导批准,使用时间不超过半个月,到期及时拆除。

  第六条每个仓库单独安装开关箱,并设在仓库外,且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第七条在库区及仓库内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碾压。

  第八条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或更换。

  第九条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仓库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五章火源管理

  第一条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

  第二条门卫金属火炉距可燃物不应当小于一点五米。金属烟囱距可燃墙壁、屋顶不应当小于七十厘米,距可燃屋檐不应小于十厘米,高出屋檐不应小于三十厘米。烟囱穿过可燃墙壁、窗户时,必须在其周围用不可燃材料隔开。(公司应没有火炉)

  第三条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火炉附近不准堆放木片、刨花、废纸等可燃物。

  第四条不准靠近火炉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燃着的火炉应有人负责管理。

  第五条从炉内取出的炽热灰烬,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第六章消防设施

  第一条仓库区域内应当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

  第二条仓库、货场应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第三条消防器材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机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第四条仓库应当装设消防通讯、信号报警设备。

物资管理制度10

  为切实管理好中心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库房,确保应急物资安全存放,保证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库房存放物资为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包括个人防护用品、生活用品、应急处置用品、应急药品、诊疗用品、照明用品和个案调查表等。其他物资不得存放。

  二、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卫生、无鼠害,并配备灭火设施。做到“三不”即不丢失、不失火、不霉变。

  三、应急物资调拨程序

  一正常情况下:

  ⑴提出申请;

  ⑵由分管领导审批;

  ⑶管理人员发货。

  二紧急情况下,经领导同意,可先调应急物资,再补申请。

  四、应急物资是本着“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储备的。根据物资存放的时限和条件,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如遇灾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物资使用完后要及时更新,以确保救灾防病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需要。

  五、管理人员负责对应急物资进行统一登记造册,准确记录物资的调入和调出,防止资产流失。

  六、严禁私自倒卖、借出、使用应急物资。如确需借用的,需经中心领导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借用,并限期归还。无法归还的`,按物资调入价格加2%手续费,由借用人结算。

  七、管理人员需定期检查库房的通风、防火、防盗、防潮设施,确保物资的'完好率。

物资管理制度11

  为了加强公司基本建设的经营、财务管理,规范采购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公司采购工作效率,使之更好的为公司基建施工提供物资供应保障,根据公司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煤矿自购物资由集团公司设立专职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采购工作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综合科严格遵守公司的各种管理制度、采购管理流程,本着服务煤矿基建的宗旨,忠于职守,廉洁自律。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煤矿的所有采购合同进行审核、监督,保证公司所有经济行为的合理性和经济性。计划科负责对采购计划的审批,确保采购行为的合理和采购资金的落实。

  3、收集公司基建所需的物资、设备(公司集中控制的`)采购需求,编制各期采购计划,上报公司财务科审批并执行。

  4 、按时完成各期采购计划和零星采购计划,保质保量、及时准确地为基建施工提供采购服务,并就供应的物资的质量、数量、品种规格、价格、交货期等要素及时征求施工单位的意见,改进不足。

  5 、积极参与集团公司,煤矿组织的大宗物资采购及招标工作,并提交合理化建议。

  6、采购合同的签订:

  1)初步确定供应商和待采购物资、设备的市场价格后,集团公司供应科、办公室应及时组织和相关供应商开展关于采购物资、设备的价格谈判,签订采购意向合同、协议。

  2)公司供应科、办公室将采购合同、协议以及采购计划报公司计划科审核,经事前审计、确认其合法、经济后,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签字许可后,和相关供应商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协议。

  7、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的原则和注意事项自主、自愿,平等协商是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的基本原则。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的注意事项为:

  1)合同、协议的条款、内容以及履行方式等必须符合法律规范。

  2)合同、协议的规定必须符合公司的利益,或与公司的利益没有抵触。

  3)合同、协议的履行条件及履行方式必须具有完整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不确定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的纠纷。

物资管理制度12

  1、对于已达到使用寿命的资产和物资,如已失去原设计使用价值,但可转化为它用,要充分利用它的剩余价值;

  2、对于已无剩余使用价值的,如再使用将要影响到安全或浪费能源、影响形象等,即可办理报废;

  3、对于设备设施的报废须由维保部提出书面申请,交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评议确定后,报总经理核准;

  4、对于各类工具的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交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评议确定后,报总经理核准;

  5、对于劳保物品的报废,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报办公室核定后,报总经理核准;

  6、对于其他各类库存物资的`报废,由保管员提出书面申请,交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评议确定后,报总经理核准;

  7、经总经理批准后的报废资产和物资,由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做销毁处理;

  8、作为废品被收购的,其收入款项要及时、如数上交财务部;

  9、对于已按程序报废的资产和物资等,保管员要及时做账务抵消处理。

物资管理制度13

  为切实管理好中心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库房,确保应急物资安全存放,保证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库房存放物资为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包括个人防护用品、生活用品、应急处置用品、应急用品、诊疗用品、照明用品和个案调查表等。其他物资不得存放。

  二、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卫生、无鼠害,并配备灭火设施。做到[三不”即不丢失、不失火、不霉变。

  三、应急物资调拨程序

  (一)正常情况下:

  (1)提出申请:

  (2)由分管领导审批;

  (3)管理人员发货。

  (二)紧急情况下,经领导同意,可先调应急物资,再补申请。

  四、应急物资是本着“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储备的。根据物资存放的时限和条件,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如遇灾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物资使用完后要及时更新,以确保救灾防病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需要。

  五、管理人员负责对应急物资进行统一登记造册,准确记录物资的淌入和调出,防止资产流失。

  六、严禁私自倒卖、借出、使用应急物资。如确需借用的,需经中心领导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借用,并限期归还。无法归还的,按物资调入价格加2%手续费,由借用人结算。

  七、管理人员需定期检查库房的通风、防火、防盗、防潮设施,确保物资的完好率。

物资管理制度14

  (一)固定资产购置的审批程序

  1、固定资产的购置,均应纳入年度预算管理。由负责科室根据所需科室的申报计划及说明,报分管院长、由院长主持召开相关科室参加年度预算工作会议讨论审核并进行可行性论证。

  2、根据年度预算计划确定的项目和额度,分配医疗设备购置、其它设备购置、基建各项项目等资金,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如果急需的计划外设备采购,应补办资金预算追加手续由分管院长审批,5000元以上必须院办会论讨,否则,财务科有权拒绝付款。

  3、凡属社会集团购买力控购物品,必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4、固定资产采购在签定购物合同文件和证书时要求注明法人代表的均有法人代表签字或由法人代表委托签字,非注册法人代表的,由负责科室负责人负责签字。

  (二)固定资产的使用前后的质量验收

  1、固定资产购入时均应办理入库手续,仓库保管员必须严格把好验收关,验收办法和程序均按有关规定(基建工程、维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进行,同时还必须由使用科室负责人以及相关的技术人员进行验收,技术鉴定,确保购入固定资产质量可靠,性能稳定,与所订立合同标的.相符一致。

  2、固定资产购入验收时,注意保存设备技术档案,包括说明书,技术图纸,维修卡填写等资料必须按档案管理规定装订,建立好技术资料档案,交给档案室。

  3、新建房屋建筑内的设备安装应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时,由负责施工的职能科室,按固定资产计价原则确定其价值,并在项目完工交付使用时,填写验收单。

  4、改建、扩建固定资产,应由负责施工的职能科室先办理该固定资产退出使用的手续,即先冲减帐面价值,待竣工交付制度使用时重新计价验收入库。

  5、自制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时,由负责制作的职能部门、按料、工、费等实际开支的成本计价入帐,并办验收手续。

  (三)固定资产保管领用维护制度

  1、固定资产领用时,必须由所需科室负责人填写领用单,仓库保管员负责填写专用卡片,填写时要求内容完整,数字真实,双方签字(使用科室负责人和仓库保管员,使用可是指定专人保管)。

  2、固定资产验收完毕后,必须按规定建立帐册,分类登记,做到财务部门、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3、在库固定资产由仓库保管员负责保管,购入时应尽快通知使用部门,尽快协调解决,避免资产积压。

  (四)固定资产的退库转移调拨

  1、各类固定资产因各种原因停止使用,应及时退回仓库,退库时需办理固定资产减少手续,应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方可退库。

  2、各职能科室加强对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的检查,发现积压资产应报告分管院长,由分管院长通知仓库员办理调拨或职能科室收回。

  3、各使用部门无权自行调拨、转移,如因工作需要变动,必须按管理程序办理退库,调拨帐卡以及领用手续。

  (五)固定资产报废、赔偿制度

  1、在用固定资产,如因各种原因丧失使用功能无法修复的,使用科室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职能科负责人填鉴定意见,报分管院长审批,办理报废手续。

  2、因工作失职,违反操作规章致使损失的,视情节严重者及有关规定酌情赔偿。

  3、凡个人借用的固定资产,如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或修复好归还。

  4、固定资产遗失,应先查明原因,确定无法追回,应按规定办理报损手续,并由审批部门根据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可使用价值折价赔偿。

  (六)固定资产和清理盘点

  1、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由财产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并实施,使用科室共同清理,财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2、清理工作中如盘盈或盘亏应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待批准后调整帐卡,保证帐帐、帐物、帐卡三相符。

  3、固定资产如有缺少或损失应查明原因,属于自然灾害特殊情况造成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后销帐;属于责任事故造成的,应当给予责任人以必要的经济、行政处罚;属于违法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4、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入帐。

物资管理制度15

  一、仓库的保管员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三、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离开时必须关掉电源,不准架设临时线路。

  四、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

  五、仓库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库外动火作业时,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同意。

  六、仓库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确保任何时候都完好、有效。

  七、库区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严禁堆放物品。

  八、一旦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告,同时立即组织人员扑救,并打火警电话119报警,事后协助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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