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管理制度

时间:2025-07-11 11:31:37 赛赛 制度 我要投稿

试用期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试用期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试用期管理制度(精选15篇)

  试用期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为了实现zz物业公司人力资源战略,帮助新员工理解和接受zz文化,达到胜任岗位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新员工的试用期管理与转正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外派员工。

  2.各子公司参照本管理制度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公司的试用期管理办法。

  三、职责分配

  1.总经理

  1.1具有对试用期员工转正的最终审批权。

  2.人力资源分管副总经理

  2.1指导试用期与转正管理的全面工作;

  2.2具有对试用期员工转正的.审核权。

  3.综合服务部

  3.1负责组织新员工试用期与转正的组织管理工作;

  3.2负责试用期中新员工的培训工作;

  3.3负责外派人员的试用期转正考核工作;

  3.4负责新员工转正过程中的审批组织工作。

  4.用人部门

  4.1具有对新员工转正的审核权。

  四、程序和内容

  (一)新员工试用期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公司聘用的新员工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同,

  试用期也不同(根据劳动合同约定)。

  (二)试用期劳动合同管理

  1.公司须在新员工入职后一个月之内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间员工均可随时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办理工作交接。

  3.试用期间公司在经过考核之后,若认为不符合公司相关岗位的要求,根据合同约定有权解除

  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薪酬福利

  1.新员工试用期岗位工资为基数的80%,转正后按100%发放。

  2.住房公积金转正后次月缴纳,社会保险到职后当月缴纳。

  (四)试用期新员工融入计划

  试用期间,公司开展相应活动对新员工进行培训,使新员工尽快融入到公司氛围中来。

  (五)试用期员工考核评估

  1.各管理上级对试用期员工的工作进行指导与考核,通过工作计划与定期谈话对新员工的绩效与能力进行深入了解;在新员工转正审批时主管上级提出考核结果与转正意见;

  2.对于外派人员的新员工,由综合服务部组织对新员工进行专门的试用期考核,包括任务绩效考核与德能勤廉考核两部分,各占50%权重。

  (六)试用期沟通反馈

  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综合服务部和主管上级应通过各种沟通方式帮助新员工尽快适应环境,进入角色,发挥作用,并对其绩效与能力进行反馈。

  (七)新员工转正

  试用期员工须在试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向其直接上级递交《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

  (八)转正程序

  1.试用期员工须围绕本部门与岗位的职责撰写转正述职报告,重点应包括:实际工作成果与不足,对公司企业文化的理解,转正后的工作思路等。

  2.试用期员工的直接上级应对《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的内容进行初审,提交综合服务部进行复核;

  3.综合服务部与申请人的上级进行沟通,综合服务部审核通过后,请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进行复核。

  4.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进行审批。

  5.根据各方审核与审批意见,由综合服务部对新员工进行沟通,指出优点与不足。

  (九)提前转正

  1.公司可根据新员工的工作表现提前予以转正。提前转正时,应由试用期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将相关情况做出书面说明,报综合服务部;经综合服务部审核后,由综合服务部通知试用期员工,并发放《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实施正常的转正流程;

  (十)未获转正

  新员工试用期转正不能通过审批的公司将与其终止劳动关系。综合服务部应在决定做出后,试用期结束前通知试用期员工所在部门和其本人,并办理离职手续,详见《zz物业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五、附则

  1.本制度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

  2.各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相关试用期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审批后执行。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总公司综合管理部。

  试用期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在试用期内及转正的要求及办理程序,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产公司、物业公司、xx、xx等试用期员工转正。

  三、权责

  3.1试用期员工的权责

  3.1.1主动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公司的规章制度等;

  3.1.2接受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的入职培训及相关考核。

  3.2试用期直属主管的权责

  3.2.1在工作中引导新员工领悟公司的文化、督促并指导其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以及日常办公/工作须知等;

  3.2.2培训新员工工作职责、内容与目标及岗位必须的安全操作知识与技能。

  3.3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的权责

  3.3.1培训新员工有关公司的文化、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以及日常办公/工作须知等;

  3.3.2负责试用期员工的最终考核;

  3.3.3负责面谈试用期转正的员工并审核其申请;

  3.3.4负责与试用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3.3.5 新进职员入职的三天内须持有并签名的《岗位工作说明书》。该岗位工作说明书是其工作的要求与标准,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体请参阅《工作说明书管理办法》。

  3.4转正申请的批准

  3.4.1董事长负责审批职员以上的转正申请;

  3.4.2行政人事总监负责一般员工转正申请审批。

  四、内容

  4.1试用期管理规定

  4.1.1员工入职当天,填写<员工档案>的同时,总部行政人事中心在其入职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期限规定如下:

  (1)合同期不满一年者,试用期为一个月;

  (2)合同期达一年,不满三年者,试用期为二个月;

  (3)合同期达三年及以上者,试用期为六个月;

  (4)需要缩短试用期或免试用期者,由用人单位申请,经行政人事总监加注意见后报董事长批准方可。

  4.1.2试用期内离职

  (1)辞职:试用期员工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须提前三天填写<离职申请书>通知所属部门的`负责人,并督促所属部门在二个工作日之内加注意见后递交至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经批准后,员工可办理离职手续;

  (2)辞退: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国家法律或试用不合格而辞退员工。各用人单位的直接主管必须有明确的不合格证据说明,并将职员不合格的事例填写在<职员试用满月评估报告>中或相关考核报告中,普通员工不合的事例由直接主管自行记录报告总部行政人事中心;

  (3)试用人员工作未超过三日而离职的员工不予发放工资。

  4.1.3试用期内请假

  试用期员工如因事、病或其他请假达三天者,其转正时间自行顺延,若请假时间达三十天者,如非特殊原因向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申请并经过同意,否则不得转正。

  4.1.4试用期考核

  (1)职员满月考核:当新职员入职时,行政人事中心须在其入职的三个工作日内将<职员试用满月评估报告>交给其直接主管,用人单位在其工作满一个月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提交该报告提交总部行政人事中心;

  (2)试用期结束考核:员工试用期满前一周内用人单位须将<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提交总部行政人事中心;

  (3)试用人员在试用阶段如因品行不良或工作能力欠加、考勤未达标者,部门负责人须如实记录在<职员试用满月评估报告>中,以作为解聘其的依据。如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要给予赔偿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4.1.5若发现试用期员工在应聘过程中有隐瞒、欺骗现象,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其试用关系并无任何赔偿责任。

  4.2转正管理规定

  4.2.1正常转正

  (1)普通员工正常转正程序

  每月10日前,各单位主管根据员工入职时间,按约定的试用期限,确定可以在当月转正的员工的名单,填写在内,逐级审核后交行政人事中心总监审核,若在规定薪酬范围的转正,由行政人事总监批准即可生效,若其转正薪酬超过规定的范围,由行政人事总监加注意见后报董事长批准;

  (2)职员正常转正程序

  职员在试用期满前10天,由行政人事部门的招聘人员将<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发至用人单位主管,由用人单位约其面谈后,将该表交至被考核者填写。同时被考核者须撰写试用期间工作总结与自我鉴定;

  用人单位的考核表与报告经用人单位主管逐级审核后,在试用期满前七天递交总部行政人事中心。所有职员,总部行政人事中心均须在在试用期满前七天与需要转正的员工约见访谈(远程则以电话约谈),并将访谈内容与意见加注在考核中,报董事长批准后生效。

  4.2.2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之处理办法

  (1)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公司原则上不予录用,特殊情况,须在试用期满前七天向总部行政人事中心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可按转正员工处理。

  (2)试用不合格员工由行政人事中心在期满前一天内(最迟不得超过期满的当天)为其核算工资办理离职手续,用公告栏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发布公告,告知相关部门及与我司相关有业务来往的合作伙伴。

  4.2.3提前转正程序

  (1)试用期间内表现优秀者可由用人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向总部行政人事中心提交提前转正的申请,总部行政人事中心加注意见后报董事长批准。提前转正者试用期不得低于一个月;

  (2)注意:用人单位任何人均不可擅自承诺员工提前转正,而必须将其优秀事迹整理成书面文件上报至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经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向员工转达提前转正、提前调薪的口头通知。若因用人单位擅自承诺提前转正而未能经批准者,员工应提前获得的调薪待遇由承诺者承担,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或金额的大小向该承诺者予以行政警告以上处分。

  4.2.3免试用期程序

  所有免试用期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曾在我司工作超过6个月,且没有被考评不合格或没有受行政警告以上处分者;

  (2)特殊人才有免试用期的特殊要求者;

  (3)满足上述二个条件的人,由本人在入职时即申请,由总行政人事中心向董事长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同意免试用期。

  4.2.4转正相关报表的递交时限规定

  (1)各用人单位须在每月10日前,将当月转正员工的与职员的<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一并交至总部行政人事中心;

  (2)行政人事中心收到上述考核表后,在15日前递交行政人事总监或董事长批准。

  4.2.5试用期员工转正后薪酬的调整及反馈。

  (1)试用期满后,员工在每月的15日前转正的则在当月调整薪金,若在每月的16日后转正的,则从下月调整薪金;

  (2)基层员工转正参照《物业基层员工工资标准》和《xx公司各岗位工资与出勤时间标准表》进行调整,超出标准者,须在表中注明;

  (3)职员级人员的转正,由总部行政人事中心应将考核评估结果知会当事人(一般要求被评估者书面确认<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职员转正工资视入职时所谈条件及试用期表现而定,若与入职时所谈薪酬有出入,则由行政人事中心与入职者面谈确定。

  4.2.6社保事宜

  (1)总部行政人事中心为转正职员购买基本养老、住院、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不愿购买者须与所属部门负责人处签订书面协议;

  (2)普通员工的社保按用人单位的预算及用人单位的要求而购买。

  4.2.7各类考核表原件作为调薪依据保存于总部行政人事中心薪酬核算部门。

  4.2.8试用不合格者,总部行政人事中心在试用期满前二天内约谈当事人。

  4.3本办法经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解释权在总部行政人事中心。

  五、相关文件

  5.1《xxxx岗位工作说明书》;

  5.2《工作说明书管理办法》;

  5.3《物业基层员工工资标准》;

  5.4《xx公司各岗位工资与出勤时间标准表》;

  5.5《劳动合同》;

  六、附表格

  6.1

  6.2<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

  试用期管理制度 3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第一条 完善现有的考评体系,明确公司的价值导向,不断增强公司的整体核心力。

  第二条 通过对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沟通,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公司,明确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为决定新员工的去留及转正定级提供依据。

  二、定义

  第三条 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规定的一个阶段的试用时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进一步考察被录用的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能否适应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同样,劳动者也可以进一步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时所提供的情况,自己能否适合或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从而决定是否继续保持劳动关系。试用期一般为1―6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含培训时间)。

  三、适用范围

  第四条 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

  第五条 新员工的职业道德、文化素质、职业潜力由人力资源部考核,新员工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入职部门考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总经理考核。

  四、考核原则

  第六条 事实求是原则: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强调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第七条 区别对待原则:相对于正式员工的绩效改进考核而言,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评是综合考评,需要对其任职状况,劳动态度和工作时效做全面的评价。

  第八条 考、评结合原则: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日常的月度考核、试用期结束的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力求客观、公正、全面。

  第九条 效率优先原则:对于考核结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明显不适应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员工要及时按规定终止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管理者未按公司规定而随意辞退员工或者符合公司辞退条件而未及时提出辞退建议,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 考核以重能力、重潜力,业绩为辅助考核条件,考核标准尽可能量化。

  第二章 考核形式、周期及内容

  五、考核周期、形式

  第十一条 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分月度考核(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试用期结束的.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三种形式。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试用期结束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原则上在试用期结束时通过笔试、答辩等方法进行。

  第十二条 考核期限根据岗位性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至六个月,特殊情况下亦可缩短,但至少应有一个月考核期(如果试用期为一个月的,考核采取试用期结束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的形式操作)。

  六、考核内容

  第十三条 试用期员工月度考核要素为工作态度、作业能力、工作绩效三大项。

  第十四条 试用期结束考核结合岗位要求,全面考评员工试用期间的任职资格:品德、素质、能力、绩效、经验。

  第十五条 个人试用期的总结报告主要是个人在试用期间的应知应会,个人的自我规划与职业生涯规划。

  第十六条 具体的实施办法及考核表格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具体情况设置;考核、评议结束后人力资源部依据相关情况,汇集相关部门逐一对考核员工进行绩效面谈。

  第三章 考核的准备及结果应用

  七、考核信息准备

  第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门、用人部门综合各方面收集到的考核信息,客观公正的评价员工,信息来源一般有以下几种:

  1、用人部门记录员工工作过程中的关键行为或事件;

  2、员工的培训记录;

  3、员工定期工作总结及日常汇报材料;

  4、同一团队成员的评价意见或证明材料;

  5、相关部门或个人的反馈意见或证明材料;

  6、用人部门与员工沟通过程中积累的有关信息。

  八、考核结果

  第十八条 无论是月度考核、试用期结束评议还是综合评定,其考核结果都包括评语和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两部分。

  第十九条 考核等级的定义如下:

  1、优秀(90分以上):相对于试用期员工而言,各方面都表现突出,尤其是工作绩效方面,远远超出对试用期员工的要求;

  2、良好(80―90分):各方面超出对试用期员工的目标要求;

  3、合格(60---80分):达到或基本达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4、不合格(60分以下):达不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条 考核成绩达到合格者,即时转为正式员工。 成绩在60分以下者,结束试用期,解除关系(辞退)。

  第二十一条 正式录用的员工考核结果记入档案。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以前的规章、制度、规定与本管理办法有抵触的地方,以本办法为准,没有抵触的继续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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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考核目的:

  通过对试用期员工的沟通和考核,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公司,明确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为决定新员工的去留提供依据。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所有试用期员工。

  三、定义:

  1、试用期:试用期是指在被录用者与公司协议期限所规定的一个阶段的试用时间。在此期间公司进一步考核被录用的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能否适应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试用期限严格按照被录用者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协议约定试用期限。

  2、转正:转正是指新员工试用期满,达到岗位要求,并按时向人资部提交转正材料后,通过审核后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

  四、考核原则:

  1、设置合理的考核指标,考核员工试用期间展示的技能与所在岗位达到的匹配程度及工作态度;因本考核办法针对试用期员工,故着重考核其工作态度。

  2、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3、对于考核结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明显不适应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差的员工要及时按规定延期转正、调岗或中止试用,乃至解除劳动关系。

  五、职责:

  公司为新进员工指定专人进行指导、考核,指导人必须对被指导人的岗位工作熟悉,能够及时进行行之有效的指导。指导人由组长及以上管理者或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品行兼优的骨干员工担当。

  1、指导人职责:

  1.1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有关规定,引导新员工熟悉工作环境、部门业务流程以及相关业务交接人。

  1.2为新进员工解释岗位职责,协助新员工共同制定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日常工作和阶段目标。

  1.3定期与新员工进行正式面谈(建议至少每月一次),根据新员工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和表现,及时总结成绩与不足,并给予适时的鼓励或指导。

  1.4试用期满,对新员工进行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新员工,以便其提高和改进。

  2、人资部职责:

  2.1负责监督考核过程,审核考核结果,必要时,需找指导人和新员工面谈,了解指导人对新员工的指导情况,作为判断考核公正、合理的依据。了解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2.1.1是否给予新员工适时的指导和足够的关心。

  2.1.2是否给予新员工提供足够的资源以做好阶段性工作。

  2.1.3是否有与新工进行阶段性面谈。

  2.1.4是否按期填写并提交新员工转正材料。

  2.1.5考评的结果是否能提供的事实依据。

  2.1.6新员工对指导人的评价。

  2.2负责处理新员工针对考核的投诉,调查考核的公平、合理与否,并给出处理结果,对于指导人与新员就考核结果有争议提请仲裁,由人资部调查了解后给出仲裁结果。

  3、部门负责人职责:

  3.1按期检查、督促本部门指导人实施指导工作并按期填写转正申报材料。

  3.2及时督促相关人员向人资部报送转正材料,同时审核材料填写的完整性、正确性。

  六、考核内容:

  1、工作业绩(权重值:40%)

  履行职责:岗位职责相关工作完成情况,是否符合岗位需求。(10%)

  工作质量:完成的工作是否符合要求,达到预期的效果。(10%)

  工作效率: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作务,遇到问题能迅速反应。(10%)

  2、工作态度(权重值:30%)

  积极性:表现出的工作热情和对业务知识的'求知态度是否饱满。(10%)

  协作性:部门内部及部门之间团结协作能力是否能满足岗位需求。(10%)

  责任性:对自身岗位职责和目标负责,勇于承担责任。(10%)

  纪律性: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工作标准遵守及表现出应具有的职业素养。(10%)

  3、工作能力(权重值:20%)

  知识与技能:履行及独立完成岗位职责所应具有的专业知识及能力。(10%)

  理解与表达:对职责内容理解、判断及队员相互沟通、表达能力。(10%)

  4、负荷考核(20值%)

  精神负荷:完成工作内容所表现出的理智与忍耐性。(10%)

  时间负荷:工作时间内投入工作的程度和出勤率。(10%)

  七、考核方法:

  指导人评价:指导人综合各方面收集的信息作为依据,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信息来源包括以下几种(但不限于):

  1、指导人记录员工工作过程中的关键行为或事件。

  2、结合同一团队成员的评价意见或证明材料。

  3、相关部门或个人的反馈意见或证明材料。

  4、员工定期及不定期的工作总结及日常汇报材料。

  5、员工的历次培训反馈记录。

  6、主管与员工沟通(面谈)过程中积累的有关信息。

  7、提报至人资部备案。

  八、考核结果处理:

  1、可以转正:考核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为优秀,即可转正。

  2、延迟转正:员工考核成绩为60分及以上,80分以下,为一般,延迟转正。

  3、终止试用或岗位调整:考核成绩低于60分,经人资部确认,终止试用,特殊情况的调至其他岗位再试用。

  九、投诉及仲裁:

  被考核者如果不认同考核者对自己的考核结果,在与考核者沟通后仍不能达成共识,可向考核者的上级主管或人资部投诉或双方请求仲裁。

  投诉或仲裁的受理者需在受理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投诉人或请求仲裁的双方。

  十、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xxxx有限公司人资部。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试用期管理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完善现有的考评体系,明确公司的价值导向,不断增强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第二条通过对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沟通,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公司,明确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为决定新员工的去留及转正定级提供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驻外机构及事业部的所有试用期员工。

  第四条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规定的一个阶段的试用时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进一步考察被录用的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能否适应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同样,劳动者也可进一步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时所提供的情况自己能否适合或用途所承担的工作,从而决定是否继续保持劳动关系。试用期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含培训时间)。

  第五条实事求是原则: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强调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第六条区别对待原则:相对于正式员工的绩效改进考核而言,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评是综合考评,需要对其任职状况、劳动态度和工作绩效做全面的评价。

  第七条考、评结合原则: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核,以日常的月度考核与试用期结束的期终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力求客观、公正、全面。

  第八条效率优先原则:对于考核结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明显不适应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员工要及时按规定中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管理者未按公司规定而随意辞退员工或符合公司辞退条件而未及时提出辞退建议,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考核形式、周期及内容

  第九条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分月度考核和试用期结束的期终评议两种形式。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期终评议原则上在试用期结束时通过笔试、答辩等方法进行。

  第十条试用期员工月度考核要素分为工作态度、作业能力、工作绩效三项。

  1、工作态度:包括责任心、合作性、主动性、纪律性、自我提高的热情、基本行为准则等内容。

  2、作业能力:主要指业务能力,含学习理解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应用创造能力、协调能力等岗位必需的能力。

  3、工作绩效:员工是否能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所布置的工作或学习任务,并达成每月的改进目标。

  第十一条期终评议结合岗位标准,全面考评员工试用期间的任职资格、品德、素质、能力、绩效、经验。

  具体实施办法及考核用表可由各人力资源部(处)根据具体情况设置。

  第三章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经理、主管和员工共同承担考核责任,原则上经理为一级考核者,对考核结果的公正、合理性负责;员工的主管为二级考核者,对考核结果负有监督、指导责任。若二级考核者修改了一级考核者的考核结果,应向一级考核者反馈,共同协商决定。

  第十三条一级考核或主要考核责任人必须就考核结果向被考核者进行正式的面对面的反馈沟通,内容包括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同制定下一步学习、工作目标或改进计划。反馈是双向的,考核者应注意留出充足的时间让被考核者发表意见。考核者与被考核者负有对考核结果进行反馈、沟通的责任。

  第十四条反馈时,被考核者无论是否认可考核结果,都须在考核表上签字。签字仅代表知晓考核结果,并不一定代表认可。

  第十五条被考核者如果不认同考核者对自己的考核结果,在与考核者沟通后仍不能达成共识,可向考核者的上级主管或人力资源部投诉。投诉的受理者需在受理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投诉人。

  第四章操作程序

  第十六条试用期员工综合考核操作步骤。

  1、由考核办确定各部门考评小组人员名单及考评日程安排。

  2、考评办负责布置考核任务,讲解考核要求,下发人事考核表等。

  3、员工填写自我评价卡,填后移交考评办。

  4、考评时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先由被考核者陈述个人季度工作表现,考评小组依据陈述内容及每月的工作记录卡填写人事考核表。

  5、考评办对每人的资料进行汇总,并与计划处、总裁办及有关人员组成综合评议小组,负责对考核用表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考评结果将通知被考核者本人,对不合理的地方,被考核者可填写考核意见卡,考评经分析后,提出考评调整建议。

  6、考评调整建议将及时通知考核者与被考核者本人。

  7、考评办对有异议的地方进行协调,包括组织考核者与被考核者面对面地交流等,考评办协调不了的,将进入特殊考核程序。

  第五章考核的准备及结果应用

  第十七条经理、主管综合各方面收集到的考核信息,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信息来源一般有以下几种:

  1、主管记录员工工作过程中的关键行为或事件。

  2、员工的历次培训记录。

  3、员工定期工作总结及日常汇报材料。

  4、同一团队成员的评价意见或证明材料。

  5、相关部门或个人反馈意见或证明材料。

  6、主管与员工沟通过程中积累的有关信息。

  第十八条不论是月度考核、期终评议还是综合评定,其考核结果都包括评语和等级(A、B、C、D)两部分。

  第十九条考核等级(A、B、C、D)的定义如下:

  A、杰出。相对于调节作用期员工而言,各方面都表现突出,尤其是工作绩效方面,远远走出试用期员工的要求。

  B、良好。各方面超过对试用期员工的目标要求。

  C、合格。达到或基本达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D、不合格。达不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月度考核与期终评议的关系

  第二十条综合月度考核和期终评议结果决定试用期员工的转正(提前转正、正常转正、延期转正)、定级与辞退。

  1、试用期员工连续两月得“D”者,原则上取消试用资格,不再参加期终评议。

  2、连续两月得“A”,且业绩突出者,可由部门安排,提前参加期终评议。评议“杰出”者,由部门提出申请,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原则上可给予提前转正定级。

  3、其他情况原则上要求参加试用期结束时的期终评议。根据期终评议和月度考核两方面成绩决定其转正定级。

  第二十一条试用期员工的转正除第二十条规定的提前转正、提前辞退外,其他主要看其综合评定结果。

  1、综合评定为“D”者,原则上取消试用资格,公司不再聘用。

  2、综合评定为“C”者,原则上给予正常转正。如试用成绩接受“D”,在与员协商一致且试用期总长度不超过法定试用期期限的前提下,此类员工可以延期转正。延期转正者根据时限内的工作表现进行重新评价,评价内容及程序同上述相关条例。

  3、综合评定为“A”、“B”者,公司给予正常转正。

  第二十二条试用期员工的职位及薪酬级别的决定主要依据对其任职资格的评定结果,参照公司职位说明书、职位及薪酬等级对应表,及相应的任职资格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暂行办法的解释、修订和废止权归人力资源管理部。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签发之日起开始生效。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可在本暂行办法的原则范围内进行细化,并组织实施。

  试用期管理制度 6

  1.目的:

  为加强对员工转正工作的管理,确保员工转正程序的透明性、公正性和公平性,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

  《员工手册》。

  3.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4.制度内容:

  4.1转正条件:

  4.1.1试用期间参加过公司新员工培训。

  4.1.2试用期间参加过部门新员工上岗辅导,并通过考核。

  4.1.3试用期间通过公司转正考核及判定其能胜任本职工作。

  4.1.4试用期间未受到警告级以上的行政处罚。

  4.1.5试用期满及满足以上条件,经部门主管签字和总经理批准后转正。

  4.2试用期:新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正式到岗时间在每月15日以前的,试用期从到岗当月起算为一个月,正式到岗时间在每月15日之后的,试用期从次月算起;

  4.3员工转正程序

  4.3.1试用期员工的部门主管领导须在转正期满前七天与员工面谈,如该员工符合转正条件,通知员工提交《员工转正申请书》,主管领导同时填写《员工考核评估表》,递交给公司办公室,由办公室连同《员工转正审批表》上报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复后,下发《员工转正通知单》给转正员工、财务部。

  4.3.2试用期满后,公司将根据员工部门的主管领导对该员工的考核评估,没有通过的员工,报总经理批准,办理辞退手续。

  4.3.3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因工作态度或工作能力较差,部门主管领导可做出不胜任岗位要求的建议,同时将该员工不胜任岗位的具体事例和评估以书面形式报送办公室,经办公室对其进行调查核实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复,公司将辞退该员工。

  4.3.4中层管理人员转正由直接上级部门领导对其进行评估,使用《管理人员转正述职表》。

  4.3.5中层管理人员转正评估结束后,由办公室将评估结果报总经理审批转正工资;由办公室发布转正通知并在转正后一周之内发布任命文件。

  4.3.6特殊岗位的考核:

  考核的岗位由所在部门组织实施,按岗位技能要求进行实际操作考核,实作考核作为转正否定性条件。需实作考核的岗位如下:水电工、焊工、叉车工等

  4.4转正时需提供的'材料:

  4.4.1中层管理人员转正时需提交:

  《员工转正申请书》、《员工转正审批表》、《管理人员转正述职表》。

  4.4.2普通员工转正时需提交:

  《员工转正申请书》、《员工转正审批表》、

  4.5转正流程:

  员工提交《员工转正申请书》→主管领导签字并填报《员工考核评估表》→公司办公室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上报总经理批复→办公室下发《员工转正通知单》→财务部门→转正员工

  4.6正式员工录用后,将转正材料(含评估材料)交办公室存档。

  4.7转正工资:

  4.7.1员工转正工资按公司规定的岗位工资核发。

  4.7.2员工转正工资依据《员工转正审批表》中的审批之日计发转正工资。

  4.7.3若员工对转正申请、转正后岗位工资的评定有疑问,可向办公室咨询或申诉,办公室负责向该员工上级、下级、平级员工征询并做出调查意见,报该员工所在部门高层领导参考处理。

  5.相关文件

  5.1员工手册

  6.本制度从总经理批复之日开始执行。

  7.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试用期管理制度 7

  第一条员工必须在员工食堂就餐,严禁在宿舍、走廊,办公室等地就餐,违反1次罚款20元。

  第二条食堂操作间,除食堂工作人员外,其他闲散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违反1次罚款20元。

  第三条就餐要排队打饭,不得拥挤、打闹和大声喧哗,做到吃多少打多少,严防浪费。

  第四条员工就餐时,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准乱扔脏物,严禁在食堂内吸烟。

  第五条就餐员工要养成爱护公物的习惯,不准损坏餐具、餐桌和餐椅,损坏要按原价赔偿。

  第六条如有倒饭现象一经发现罚款50元。

  试用期管理制度 8

  第一条员工宿舍为员工休息场所,必须保持环境清洁。

  第二条员工实行轮流值日,对员工宿舍进行日常清理。

  第三条在员工宿舍不得大声喧哗,违者罚款20元。

  第四条不得在员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电炉子。

  第五条严禁在宿舍内乱写乱画,乱钉钉子,违者罚款20元。

  第六条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第七条宿舍内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一经发现将给予罚款或开除。

  第八条男女员工不得混居一经发现,将开除处理。

  第九条未经他人同意不得翻动他人物品,违者处20—50元罚款。

  第十条不得损坏宿舍内备品,违者按价赔偿。

  第十一条。值日卫生清理不干净,将处20元罚款。

  试用期管理制度 9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试用期的管理,保障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青人发[20xx]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我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制定如下试行办法。

  一、考核原则

  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和拟任岗位相关的实践经验。

  二、考核对象

  考核的对象是崂山区公开招考、选聘(选调)、调配的试用期(见习期)届满的人员。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一)德

  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决定等情况,以及思想作风、廉洁自律、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

  (二)能

  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包括政策理论、业务、文字综合水平、组织协调、创新进取及其它适应职位职责工作要求的.能力。

  (三)勤

  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精神。包括出勤率、工作积极性、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表现。

  (四)绩

  指工作的数量、绩效和贡献。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难易程度、效果、贡献大小等方面的实绩。

  四、考核要素及结果

  考核主要由思想态度、道德品质、组织纪律、专业技能、文字综合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实绩以及用人单位确定的考核内容等方面的要素组成。考核要素可参照《崂山区新进人员考核录用民主测评票》的有关规定,结合各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加以确定。

  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每一考核等次确定相应的评分标准并配置相应的区间分值。表现特别优秀的可评为“优秀”等次,其区间分值为10-8.5分;表现较好的可评为“合格”等次,其区间分值为8.4—6.0分;表现较差的可评为“不合格”等次,其区间分值为5.9—0分。评议结束后,对评议结果进行量化记分,最后总得分除以总有效票数,即为被考核人员的民主评议结果。民主评议结果按100分计算,最终考核等次确定“优秀”的为85分以上;确定“合格”的为84-60分;确定“不合格”的为59分以下。评议结果作为新进人员是否正式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在考核中,被考核人员在试用期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取消录用资格。

  1.发现与招考职位任职资格条件不符、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2.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者;

  3.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消极被动,贻误工作,造成一定损失及后果者;

  4.业务素质差、工作能力弱、不胜任本职工作,经常完不成工作任务者; 5.工作态度不端正,玩忽职守,有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等行为者;

  6.违反职业纪律、违背职业道德,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索要财物,在基层和群众中造成一定影响者;

  7.纪律涣散,经常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擅离职守者;

  8.不服从工作安排,影响机关工作秩序者;

  9.思想作风不正,造成不良影响者;

  10.因病长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

  11.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者;

  12.因其他问题不适合录用者。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大中专毕业生实行见习期制度),具体时间以招考简章、聘用合同或其他具体约定为准。区人事局负责试用期(见习期)满新录用人员的正式录用和取消录用资格的审批工作;本部门负责新录用人员的试用期(见习期)管理工作,试用期(见习期)满后对新录用人员进行录用考核。

  考核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考核与试用期满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考核中既要向被考核人员所在部门领导了解情况,又要倾听其周围同志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对考核参考要素进行定性评价和分析,以保证考核的全面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考核程序:

  1.新进人员在试用期满后一个月内提交个人总结,并进行述职,所在单位(部门)对其进行民主评议。

  2.部门、单位依据其平时表现、述职和民主评议情况,研究确定考察结果,提出考核意见及录用意见。

  3.征求领导意见。由考核小组征求被考核人所在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并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做出评鉴。

  4.部门、单位根据个人总结、组织考察情况,撰写考核材料。考核材料的主要内容包括:新进人员的基本情况;考核方法和程序;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适应职位任职要求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用人单位研究确定的考核结果、录用意见等。

  5.用人单位党委(党组)对考核材料、考核结果、录用意见审核并签署意见后,连同民主测评票、《崂山区新进人员录用审批表》(一式三份)报送区人事局审批。

  六、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区人事局统一组织。根据需要,区人事局可组织若干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有关工作。由用人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2-3名人员组成本单位考核组,具体承担考核工作。

  考核组成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可靠,敢于坚持原则;

  2.作风正派,客观公正,责任心强;

  3.熟悉人事考核工作,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

  考核组的主要职责:

  1.根据本《办法》,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录用考核实施方案;

  2.组织、指导考核录用工作;

  3.确定考核合格人选并提出录用意见;

  4.处理录用考核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七、考核结果使用

  考核合格人员,经区人事局批准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其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按照不同管理方式,由相关部门负责管理,办理正式调入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经区人事局批准后,取消录用资格,到人才市场登记就业或自谋职业。

  八、考核结果公示及复核申诉

  为增加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建立考核结果公示制度。即将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情况由各部门负责在上报审批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公示期内有异议或有署名举报等情况的,由区人事局或本部门考核小组进行调查核实,并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人事局或部门考核小组要在7日内将复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员对复核决定仍不接受的,可向区人事局提出申诉。

  九、监督与管理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负责地做好考核工作。如发现在考核中有组织领导不力、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走过场或有其它严重侵犯工作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一经查实,由区人事局宣布考核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十、其他

  1.本意见由崂山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2.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试用期管理制度 10

  1.原则上所有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不准提前转正,特殊情况须报人力资源部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提前转正。

  2.试用期内享受大厦规定之工资及福利待遇。

  3.试用期合格后,先由员工本人填写新员工部门入职培训检查表及试用期内之工作总结。再由部门出具人事考核/变动表,对该员工试用期内之总体表现做书面考核,后统一报至人力资源部,经逐级报批后方可生效。

  4.如不能通过试用期,部门应出具人事考核/变动表注明原因及延长试用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5.如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被发现个人资料有虚假成份,大厦有权予以即日辞退并不予任何补偿。

  6.如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需要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大厦或以7天工资补偿代替通知。

  7.试用期内辞职的员工应向大厦缴纳人民币100元(手续费、办证费及培训费)。

  8.转正之员工享受大厦规定之工资及福利待遇。

  9.转正的员工,如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本部门或以1个月工资补偿代替通知。如因大厦裁员,部门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否则予以1个月工资补偿代替通知。

  10.如员工在试用期过后严重违反大厦规定,大厦有权即日辞退并不予任何补偿。

  11.相关人事变动各部门应在三天之内以(试用期内需当天)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

  试用期管理制度 11

  一、目的

  试用期考核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评估新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和适应能力,确保其符合公司的要求,并提供给员工改进和发展的机会。

  二、适用范围

  试用期考核制度适用于所有新员工,无论其职级或部门。

  三、考核标准

  1.工作表现: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责任感、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工作态度等。员工需要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能够有效地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挑战。

  2.团队合作:员工需要能够积极主动地与同事和上级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完成团队目标。

  3.职业素养:员工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以及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

  4.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员工需要具备快速学习和适应新环境的能力,包括学习新知识和技能,以及适应公司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

  四、考核流程

  1.考核开始:员工入职后,试用期考核从第一天开始,持续指定的试用期时间。

  2.试用期指导:员工在试用期期间,将由上级领导或指定的导师进行指导和培训,帮助员工了解岗位要求和公司文化,并及时提供反馈和建议。

  3.考核记录:试用期内,上级领导将定期记录员工的工作表现,并将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以备后续评估和决策。

  4.考核评估:试用期结束前,上级领导将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全面评估。评估内容将包括考核标准中的各项指标,以及员工的工作成果和潜力等。

  5.考核结果:根据试用期的评估结果,公司将决定员工是否继续留用。如果评估结果不符合公司的要求,公司有权决定终止员工的试用期合同。

  6.后续发展:对于试用期结束后继续留用的员工,公司将为其设计相应的培训和发展计划,以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公司并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

  五、权益保障

  1.试用期工资、福利和待遇等与正式员工保持一致,享受公司相应的员工权益。

  2.在试用期内,享有提前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应提前向上级领导提出申请,并遵守合同相关约定。

  3.在试用期内,享有与正式员工一样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公司将尽力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六、其他事项

  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修订和补充。

  2.如对本制度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员工可随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并将得到及时的回应和处理。

  本试用期考核制度是公司为了确保新员工适应公司要求和提供发展机会而制定的,所有新员工都需要在试用期内接受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留用。试用期考核制度的执行将为公司和员工提供一个公正、透明的评估平台,以促进员工的成长和发展,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人类社会的进步离不开科学技术的发展。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科学技术在各个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推动了社会的繁荣和进步。尤其是在现代社会,科学技术已经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探讨科学技术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首先,科学技术对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现代工业生产过程中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持。通过科学技术的创新和应用,生产效率得到大幅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也得到了显著的提升。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生产成本大幅降低,推动企业产品价格的下降,进而促进了经济的繁荣。科技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新的行业和就业机会,为社会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推动了就业率的提高。

  其次,科学技术对社会改革和进步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种新的发现和创新的应用不断出现,带来了社会发展的新动力。科技创新不仅仅拓宽了我们的认知边界,也为社会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思路和方向。通过科学技术的应用,我们能够解决各种社会问题,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例如,在医疗领域,科技的革新带来了更多的医疗手段和治疗方法,延长了人们的寿命,提高了医疗水平,推动了医疗健康事业的发展。

  科学技术对教育的影响也是显著的。现代教育已经离不开科技的支持,通过科技手段,学生能够更直观地了解知识,提高学习效果和兴趣。科技的.进步还为教学提供了更多的方式和手段,丰富了教育资源和课程内容。例如,通过网络教育平台,学生可以随时随地进行学习,不再受地点和时间的限制。同时,科技的发展为教师提供了更好的教学工具和资源,提升了他们的教学能力和效果。

  另外,科学技术对环境保护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环境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科学技术的应用能够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提供清洁能源和环保技术,推动绿色发展。例如,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减少了对传统能源的依赖,降低了温室气体的排放,保护了大自然的生态平衡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科技的进步也为环境监测与治理提供了更多的手段和方法,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和应对环境问题。

  科学技术对社会的影响还可以在文化传承和创新方面体现。科学技术的发展不仅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也对传统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通过科学技术的应用,我们能够更好地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同时创造出新的文化形式和艺术表达方式。例如,数字技术的发展为文化创意产业提供了更多的空间和机会,推动了文化产业的发展和文化创新的繁荣。科学技术的进步还为文化交流和跨国合作提供了更多的便捷与可能性,促进了不同文化之间的对话与融合。

  总的来说,科学技术在现代社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教育改革、环境保护和文化传承等方面都产生着积极的影响。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推动了社会的繁荣和进步,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然而,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带来了一些问题,比如科技伦理和社会伦理等方面的挑战,需要我们更加慎重地探讨和应对。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科学技术的价值和作用,同时注意科技发展可能带来的问题,以确保科技在社会发展中的可持续性和良性影响。

  试用期管理制度 12

  第一条、目的:

  规范新员工试用期管理,加强对新员工的指导,使其尽快熟悉并融入企业,掌握岗位必须的知识与技能,同时为新员工转正考核提供依据,并确保转正后的.新员工符合岗位需求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豫熙集团各部门试用期新员工及其指导人、

  第三条、具体规定:

  (一)指导人的确定:

  1、由各部门主管在人力资源部确定新员工到岗日期前1个工作日确定并将新员工指导人名单报至

  人力资源中心培训开发部。

  2、在鑫山公司就职9个月以上、业务技能娴熟、工作经验丰富、工作态度端正的员工均可担任新员工职业指导人。但每位职业指导人不能同时为两名以上的员工担任职业指导人。

  (二)指导人的职责:

  职业指导人主要负责对试用期的员工进行帮扶、指导。

  1、制定月指导工作计划,格式参照附表模板。以确定指导人的日期为准,两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作计划。下月依此类推。

  2、帮助新员工熟悉工作和生活环境(就餐等)、日常上班的常规流程(打卡等);

  3、在新员工参加完公司组织的入职培训后为其进行岗前知识技能培训;

  4、帮助新员工熟悉岗位工作内容、掌握工作流程与标准,并对其工作进行相应的指导;

  5、定期与新员工沟通,了解新员工最新动态;正式谈话1次/周,谈话要有书面记录,部门留存一份,提交培训开发部存档一份。提交时间:面谈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交。提交方式:以文本格式提交。

  6、对新员工试用期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业绩进行考核,督促新员工按期上报转正材料;

  7、指导人每月进行一次指导工作总结,并将总结交培训开发部一份存档。提交时间:每月25日下午17:30分之前。提交方式:以电子版格式放至公司临时共享文件夹中培训开发部的文件夹内。三个月指导工作结束,进行一次总的总结,于第三个月的25日17:30分之前提交。提交方式:以电子版格式放至公司临时共享文件夹中培训开发部的文件夹内。

  第四条、对新员工职业指导人的跟踪与考核:

  1、培训开发部负责不定期对指导人工作的跟踪考核。跟踪采取检查记录和抽查员工面谈两种方式结合。培训开发部的跟踪、访谈要有记录存档。

  2、由培训开发部组织,人力资源中心相关领导和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参加,每一个半月进行一次指导人和新员工座谈,新员工和职业指导人分别进行总结。根据个人总结情况,由人力资源中心领导提出改进建议和下一步要求。

  3、半年考核一次,由指导人上级主管、被指导员工和培训开发部评分。根据指导效果与考核结果,在半年度评出最佳指导人,给予物质奖励。奖励金额:200元/人。

  试用期管理制度 13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转正程序,做到既有章可循又保证转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实施,特制订此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人事处负责公司人员的转正手续的办理、审核并通知财务对转正人员做出薪资待遇标准的调整。

  3.2相关部门负责新入职人员试用期间对其进行在岗培训及转正人员的初步审核。

  4、管理内容及要求

  4.1员工转正主要分为:新入职转正、提前转正、延迟转正。

  4.2新入职员工试用期规定:

  4.2.1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的试用期原则上为1个月,如需提前转正的须报总经理批准方可。

  4.2.2车间主任(含)及以上级别的试用期原则上为1—3个月,如需提前转正的须报总经理批准方可。

  4.2.3班长及技能人员的试用期为1—3个月。

  4.2.4员工试用期为3—6个月。

  4.3转正要求及考察重点:

  4.3.1工作纪律: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试用期内未受任何处分;

  4.3.2工作绩效:按时、保质完成当月的工作计划及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4.3.3专业能力:依据本身的专业知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自己的专业建议并予以实施;

  4.3.4对公司认知度:工作态度认真,团结同事,与同事关系融洽,对公司的企业文化高度认同;

  4.3.5发展潜力:对工作中的失误能自我反省,并主动向其他同事学习以弥补自己的不足。

  4.4转正程序:

  4.4.1符合转正条件的员工需提前一周到人事处领取《员工转正申请表》并认真填写,报于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全面了解试用期内员工工作情况及需求,如实评价员工的个人鉴定,指出员工的.缺点与不足,并提出改善建议并签署是否同意转正的意见。

  4.4.2转正材料签批后转人事处,由人事处审核并提交符合规定的转正人员信息给财务部以调整员工薪资用。

  4.5提前转正及延迟转正的相关规定:

  4.5.1员工提前转正的相关规定:

  4.5.2在试用期间因突出贡献而记小功(含)以上人员;

  4.5.3试用期间表现异常突出,能迅速融入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性建议并实施;

  4.5.4其他经领导推荐或认定的情形。

  4.6员工延迟转正的相关规定:

  4.6.1延长转正、定级时间,试用期最长不可超过六个月;

  4.6.2新招人员在试用期间,请假在一周以上者,应推迟一月转正;

  4.6.3试用期满,经考核达不到转正、定级条件的,可适当延长试用时间,延长期满仍达不到标准者,予以辞退;

  4.6.4新招人员若符合岗位要求标准,但在工作过程中客观原因或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延迟1—3个月转正或辞退。

  5、其他

  5.1试用期间,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方可转正;

  5.2试用期间,员工病事假一周以上及迟到早退达5次以上者,不予转正;

  5.3新入职员工须完成岗前培训之后才能转正。

  6、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试用期管理制度 14

  1、目的

  为规范试用期员工的薪酬、福利待遇,以及考核与转正,为经理人员加强对试用期员工的管理提供指南,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试用期员工,各子公司参照执行。

  公司试用期员工指入职之后,转为正式员工之前,处于试用阶段的员工

  3、薪酬

  试用期员工月薪由一级部门主管参照公司薪酬政策,根据所任职位对应的薪酬级别,原则上定位于薪酬幅度的低位区间,并不得超过中位线。

  试用期员工不发放季度和年终奖金。

  试用期员工薪酬的支付形式与正式员工薪酬的支付形式相同。

  4、福利

  试用期员工可享有公司提供的年货、中秋节礼品、工作日免费午餐、免费加班餐、上下班交通车、工会健身活动、过渡性宿舍(限广州市)七项福利。

  公司为试用期员工购买社会保险,购买办法同正式员工。

  5、特殊情况下的工资

  试用期员工特殊情况下的工资计算办法(如加班、假期的计算办法),同正式员工的计算办法一样,具体见《考勤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6、绩效考评

  试用期员工的绩效考评参照《中基层员工绩效管理制度》和《绩效管理实施指南》对试用期员工进行绩效考评,考评结果分为六级。

  直接主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试用期员工的绩效考评周期,实行月度考核,并做好各绩效考评期的绩效记录。

  试用期员工的`绩效考评结果,决定试用期员工的转正,并与转正时薪酬调整挂钩。

  终止录用,或更换合适的职位。

  7 转正程序

  8 附则

  本制度经授权,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制、解释和修改。

  9 质量记录

  《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

  试用期员工转正程序解释

  1.人力资源部根据试用期员工入职时间,统计新员工试用期到期员工名单,并将名单于每月15日前,发送各主管。

  2.直接主管通知试用期员工对试用期间工作进行总结。

  3.员工就试用期间工作进行总结,并发送直接主管。

  4.根据《中基层员工绩效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实施指南》、《个人工作总结》及其它绩效记录,直接主管和上级主管作出试用期员工的绩效综合考评。

  直接主管需要根据《中基层员工绩效管理制度》和《绩效管理实施指南》,做好试用期员工的绩效计划、跟踪与辅导、综合评估与反馈,并做好绩效记录。试用期员工的绩效周期可以月度为单位。

  直接主管根据各期绩效记录、员工试用期间工作总结及相关制度,对试用期员工的工作行为、绩效业绩进行考评。

  5.一级主管根据直接主管对试用期员工工作行为和绩效业绩的评估、《试用期员工管理制度》,给出转正建议、薪酬调整建议和综合评语。

  转正建议可以分为:延长录用期(包括延长时点和时限。根据劳动法,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否则视为自动转正)、终止录用、转为正式员工三种。

  6.人力资源部审核对转正建议和薪酬调整建议进行审核。

  对建议延长录用期正的员工审核其试用期长度是否符合劳动法,并将不予不予转正的试用期员工备案。

  对建议转正的试用期员工,人力资源部对薪酬调整建议进行审核。

  7.总裁对拟转正员工进行审核。

  8.人力资源部根据总裁审核结果,实施薪酬调整,完成员工转正手续,并将转正结结果反馈部门主管和员工本人。

  9.主管和员工收到反馈,程序结束。

  试用期管理制度 15

  一、目的

  1、为了对新进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工作业绩、能力、态度做客观的评价,作为人员转正、加薪、转岗、辞退、人员开发等提供客观合理依据。

  2、在时唛特造就一支业务精干的、高素质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团队精神的人才队伍,并形成以考核为核心导向的人才管理机制。

  二、考核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主管级(含)以下所有试用期人员。

  三、考核方式、权责

  1、考核采用垂直考核方式,由直属主管对其进行考核,间接主管对考核进行监督、审核。

  2、部门负责人予以考核结果核准,所有职员考核结果需经总经理核准。

  3、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员工试用期考核的组织与监督,对员工考核有政策制度咨询、执行监督、申诉调查等职能;以及负责对考核表等相关表单的.存档。

  四、考核原则

  1、公开原则:直接上级要向新进人员明确说明试用期绩效管理的考核标准、程序、方法等,确保绩效考评的透明度。

  2、客观性原则:绩效考评要以客观事实为基本依据,考核人员必须公平合理,严肃认真,不得营私舞弊或遗漏,不得凭感觉,印象,力戒主观臆断。

  3、开放沟通原则:在整个绩效考评过程中,考核标准、过程督导、结果考评及提出改进方向等环节均应进行充分的交流与沟通。

  4、差别原则:考评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并按正态分布强制区分。

  各等级对应比重及等级定义如下:

  1、员工:员工试用期时间为1个月,每月10日以前(包括10日上班)进厂的人员纳入当月考核范围,10日以后进厂人员纳入下月考核。

  2、职员:职员试用期时间为3个月,每月15日以前(包括15日上班)进厂的人员以当月开始计算,15日以后进厂人员则从下月开始计算。

  五、考评要素及考核表分类

  1、考评要素,各类岗位根据要素的重要性划分相应权重。

  1)、对员工的绩效考评项目主要为六方面: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责任心、品德言行、出勤状况。

  2)、对技术人员的绩效考评主要为六方面:专业技能、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责任感、品德言行、出勤状况。

  3)、对组长级以上的直线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主要为六方面:领导能力、沟通协调、授权指导、职业素养、团队能力。

  4)、对办公室职员的绩效考评主要为六方面:专业能力、工作协调、责任感、理解能力、出勤状况、人品素养。

  2、考核表分四类

  1)、员工试用期考核表。

  2)、文员、专员、办公室人员试用期考核表。

  3)、组长级(含)以上直线管理人员试用期考核表。

  4)、技术人员试用期考核表。

  六、绩效评价

  全部类型的考核按员工考核的总分,划分为四个等级;为减少考核的主观性,加大激励效果,考核结果实行部门比例控制,各部门在向人力资源中心申报考核结果时,一律按公司比例进行。

  七、考核流程

  1、考核的一般操作程序:

  1)、新进人员上班一周以内,由其直接主管告知试用期考核流程,考核要素,并就相关考核内容进行沟通。

  2)、每月20日各部门文员根据本部门当月试用期满人数,类型到人力资源中心领取相关的试用考核表。

  3)、直接主管考评:直接主管根据考核表要素对员工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对被考评人的得分进行汇总,拟定被考评人的综合评定等级,并把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以及报被考评人的间接主管(高于员工二级)。

  4)、间接主管复核:间接主管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并上报部门负责人。

  5)、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结合本部门人员情况综合考虑等级分布,确定被考评人的考核等次及结果应用报人力资源中心。

  6)、人力资源中心复核:人力资源中心对考核表、奖惩记录、出勤状况、部门等级分布等方面进行复核。对资料不符合要求之考核资料退回,限期整改。

  7)、审核:总经理对全部考评结果应用进行核准。

  8)、人力资源中心对考核表等相关资料存档管理。

  2、有以下情况者当月不得通过考核,不予转正、加薪。

  1)、试用期间有记过以上记录者。

  2)、试用期间请假超过5天(含)以上者。

  3)、试用期间迟到、早退超过3次(含)以上或累计超过20分钟(含)以上者。

  4)、试用期间有旷工情形者。

  八、考核申诉

  1、直接主管把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后,被考核者如有持有异议,应首先与直接主管以沟通的方式解决;沟通无法解决时,员工有权在了解考评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间接主管提出申诉。申诉时需提交《绩效考核申诉表》(附后)

  2、间接主管接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就申述的内容组织审查协调,进行复评,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申述者。(对申诉人员必须进行绩效面谈,并填写《面谈记录表》)。

  3、如间接主管协调后仍有异议,在接到处理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可向人力资源中心提出申诉,人力资源中心接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协调、复评,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申述者。

  4、若员工的申诉成立,应改正申诉者的绩效考评结果。

  5、各级主管对员工申诉应持积极心态,不得对下级申诉阻挠或打击报复;否则,一经查实,依人事规章相关规定处理。

  6、间接主管会同人力资源中心拥有最终裁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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