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23 12:26:35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安全管理制度1

  1)项目经理、施工员必须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熟悉安全技术施工方案的要求。

  2)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和施工员在布臵安排生产前,负责对各班组有针对性地进行作业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检查落实。

  3)各班组长必须把交底内容要求逐条落实到每个作业人员和施工全过程,确保安全生产。

  4)施工员在交底时,根据施工的工作流程,地理位臵,周边环境在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安全因素和应该隔离的危险区措施及不得违章作业做法必须详细交底清楚。

  5)项目部必须按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为作业人员创造好安全设施和防护条件,防止事故发生。 6)安全技术交底台帐必须经交底人、被交底人双方签字,下页留给被交底人,交底人不能随意为被交底人一手签字,如伪造交底,一经查实,追查责任。

  7)公司对项目部要经常进行检查督促指导,交底台帐和实施结果。

  8)公司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中,进行监督检查交底台帐的执行是否符合要求,并列入管理项的奖罚中。

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章编制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推动集团及各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结合集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及相关方单位。

  第三条集团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奖罚结合和时效性原则。

  第二章检查内容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

  (三)“双控”机制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及完成情况;

  (五)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六)集团确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检查频次

  第五条单位级监督检查: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并参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1次;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并参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1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每旬至少组织并参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1次。

  部门(班组)级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和班组每周至少组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1次。

  岗位级监督检查:各在岗员工应按照“四不伤害”原则进行相互实时监督检查。

  第四章程序要求

  第六条各单位监督检查实施前,应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表,确定具体的检查内容、检查负责人和参加检查人员。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单位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表,报经安全生产主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审定同意后执行。

  各职能部门、班组负责制定本部门、本班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表,会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后执行。

  监督检查完成后,检查单位应对发现的问题隐患提出整改要求或整改建议,检查人员、检查负责人、被检查单位负责人须在检查表上签字、盖公章确认,原件由检查单位留存,被检查单位留存复印件;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集团领导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原则上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开展。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三违”现象,有权立即指出纠正,并如实记录;如发现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安全隐患,有权停止作业,可直接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如实记录。

  第九条检查单位应及时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提交监督检查报告,按要求向被检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

  第十条被检查单位应严格按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向检查单位反馈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单位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做好复查记录。

  第五章奖惩事宜

  第十一条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发现有蓄意阻挠、逃避监督、隐瞒信息等情况的单位和个人,按集团有关规定进行上限处罚。

  第十二条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对员工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责任,及时制止“三违”现象、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集团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集团安全管理部。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管理制度3

  规范公司治安、消防及其它安全工作。维护公司正常、稳定的办公环境。

  1、坚持“谁管理,谁负责”与群防群治相结合的原则

  2、人事行政部归口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各部门及各门店负责人为部门直接治安负责人。对所管范围的治安消防负全面领导责任。

  3、所有员工必须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积极配合开展工作:

  1、防火、防盗、防劫、防破坏、防诈骗、防爆炸及防治安害事故。

  2、重要票据、单据必须入保险柜,现金原则上不过夜存放;2000元以上必须存入银行。

  3、下班最后离开工作现场的员工,必须做好电、门及窗户的检查。

  4、仓库主管每周必须2次以上对仓库的`门窗、货梯等地方进行常规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发现事故苗头、可疑或不法行为的人或事,应及时向上级报告。遇紧急情况直接报警,同时报告上级负责人。

  6、仓库重地严禁外人进入;公事或工作联系必须仓库主管同意后方可进入。

  7、具体处罚内容参照《人事管理制度》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章编制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体系,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激发全员安全生产源动力,使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培育践行“生命高于一切”的道德价值观,培养形成遵纪守法、按章操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集团本质安全水平,参照《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安全文化,是指安全理念、安全意识以及在其指导下的各项行为的总称,是全体员工所共享的安全价值观、态度、道德和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主要包括安全观念、行为安全、系统安全、工艺安全等。安全文化是集团文化的子文化,是集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文化建设应与集团文化建设保持一致,并服从和服务集团文化。

  第三条安全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的原则,从构建安全理念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出发,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全员的安全意识,规范各岗位员工作业行为,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各子公司(下称各单位),安全文化的主体是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

  安全文化建设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应将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纳入安全管理体系统一管理,实行同规划、同运行、同考核、同激励。

  第二章管理责任

  第五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负有全面管理责任,负责协调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批有关重要文件,保障安全文化建设投入的.有效落实。

  第六条各单位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直接领导本单位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并参与本单位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计划、活动方案、规章制度的编制、审核、落实、检查和考核等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其他分管负责人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据职能分工,负责分管范围的安全文化建设相关工作。

  第八条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为本单位安全文化建设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计划、活动方案、规章制度的编制、报批、落实及监督考核等工作。

  第九条各单位全体员工应积极参加本单位安全文化建设活动,认真学习、掌握安全文化建设相关知识和技能,成为本单位安全文化建设的参与者、实践者和传播者。

  第三章基本要素

  第十条安全承诺

  (一)各单位应建立包括安全价值观、安全愿景、安全使命和安全目标等在内的安全承诺。

  (二)安全承诺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切合本单位经营特点和管理实际,反映共同安全意愿和决心;

  2.明确安全问题在本单位内部有最高优先权;

  3.声明所有与本单位安全有关的重要活动都追求卓越;

  4.含义清晰明了,并被全体员工和相关方所知晓和理解。

  (三)各单位各级主要负责人应以上率下,对安全承诺作出表率,接受全体员工对履诺实践的监督。

  (四)全体员工应充分理解和接受本单位安全承诺机制,并结合自身岗位进行承诺践诺。

  (五)必要时应要求相关供应商、承包商、承租商等相关方提供相应的安全承诺。

  第十一条行为规范和程序

  各单位应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各岗位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与权限;健全并细化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程序,教育全体员工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有效规范各岗位员工生产作业行为。

  第十二条安全行为激励

  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绩效评估(考核)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奖罚制度,奖优罚劣,全面强化各岗位员工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

  在决定实施处罚前,应审慎对待员工的差错,仔细权衡处罚措施,避免员工因过多关注错误本身和处罚措施而隐瞒错误。

  第十三条教育培训

  各单位应建立有效的岗位适任资格评估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机制,确保全体员工充分胜任所承担的工作,并安排必要的培训和定期复训,建立有效的安全学习模式,实现动态发展的安全学习过程,保证安全生产水平和管理能力的持续提升。

  第十四条宣传与沟通

  各单位应健全安全信息宣传体系,设立安全生产宣传阵地,综合利用板报、宣传栏、微信群、简报等媒介,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概念定义、实践经验、典型案例等内容。同时,建立良好的安全事项沟通程序,确保本单位与属地政府监管机构和相关方、本单位内部各类各级员工之间在安全生产方面进行有效沟通,畅通信息渠道。

  第十五条参与机制

  各单位应根据自身运营实际,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竞赛活动、开展岗位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和教育培训等活动,让全体员工和相关方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事务,强化全体员工和相关方安全责任意识,促进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方安全责任的有效落实。

  第十六条审核与评估

  各单位应参照《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对自身安全文化建设情况进行定期的全面审核与评估。审核与评估要实事求是,客观反应本单位安全文化建设状态,着眼安全文化建设各要素的完备性和实效性,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并严格落实,保证安全文化建设持续改进。

  第十七条推进与保障

  各单位应充分认识安全文化建设的阶段性、复杂性和持续改进性,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文化建设的长期规划和阶段性计划,并保证为安全文化建设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集团安全管理部。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管理制度5

  1、幼儿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幼儿人身安全。

  2、幼儿在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幼儿。

  3、幼儿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幼儿园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幼儿开展有害幼儿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幼儿园任何人无权对幼儿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的幼儿,所有幼儿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幼儿园应适当组织幼儿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幼儿参加。

安全管理制度6

  (一)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了解所操作的起重机械结构、性能、载重量等,经考试合格,方可独立操作。

  (二)操作人员要做到“五好”是:

  五好:思想集中好、相互联系好、机器检查好、扎紧提放好、统一指挥好。

  (三)当起重电梯行走接近终点位置时,应及时停止电动机工作,尽可能不动用终点开关。

  (四)在开动起重电梯时,禁止二个动作同时开动,防止产生斜力,使吊件摇晃或损坏起重电梯,直至撞伤人员。

  (五)必须定期定人检查钢丝绳接头和钢丝绳与卡子结合处的'牢固情况,卡子有压板和螺帽的一面,应在靠钢丝绳长的一面,以免松动脱落。

  (六)起重电梯工作时,如发现制动器,电气设备、开关等有故障,或电压突然下降,必须尽快停止吊重工作,切断电源,并挂上不能使用的警告牌。

安全管理制度7

  1、时间:早上7:30-8:30送幼儿上学;下午16:00-17:00幼儿离校。

  2、家长接孩子,要衣冠整洁,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家长的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车不得骑进校园。

  3、家长应固定3个以内的家庭成员接送幼儿。若家长临时有事,委托别人接送幼儿,必事先与教师电话联系。

  4、老师和家长都要教育幼儿不得跟陌生人走,幼儿不得单独离开学校。

安全管理制度8

  (一)保安队长工作职责

  一、坚决执行上级命令,带领班长及各班队员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二、负责园区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实施、贯彻、监督工作。

  三、熟悉掌握各岗位职责,熟知园区内部及周边区域的安全环境,总结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律及特点,及时加强调整安全防范工作重点、做好保卫人员的统一协调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保安队员日常管理,制定月工作计划,对班长、队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定期进行培训、考核、考评,提高队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对各岗位人员进行合理的安排和调配、监督、指导,负责队员的`考勤、行为规范、劳动纪律、操作流程。

  五、定期组织召开队务会和其他工作例会,部署贯彻上级领导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及时了解、掌握队员的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

  六、切实做好园区的防火、防盗和重大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重点部位和岗位的防范工作,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园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适时安排综合演练。及时处理辖区内各类安全事件,并及时上报。

  七、经常检查各岗位的工作情况,每周至少检查二次。督促队员坚守岗位并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八、监督队员熟悉并掌握各种安防器械、设备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维护保养器械、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各器械、设备、设施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九、协助甲方领导做好其它工作。

  (二)保安班长工作职责

  一、在保安队长的带领下主持工作,每日提前十五分钟到岗,查看各岗位情况,处理上一班未尽事宜,召开本班班前会。检查本组队员的考勤情况,检查仪容仪表是否符合要求,监督班组之间交接班制度的执行情况,明确责任。

  二、负责所属辖区内各值勤点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执行公司制度,掌握重点部位,对进出园区重要部位的人员、物资及车辆进行管理和监督。制定巡逻方案,安排队员对所属辖区内进行不间断的巡逻,及时调查处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向队长汇报。

  三、根据公司要求合理安排安保人员对办公区、宿舍区、厂区及其他重要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安全隐患,每班指定专人对辖区周围进行巡查记录。

  四、及时处理园区所辖范围内出现的问题,并将日常安全治安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记录。

  五、协助队长了解园区内员工的基本情况,做好内部治安工作。

  六、做好组员的团结工作,协助队长做好队员的培训工作。

  七、对园区内的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同时组织队员进行消防训练。

安全管理制度9

  目的:

  为加强车间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及避免安全事故发生,营造一个安全的生产、工作、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范围:

  车间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

  内容:

  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车间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工作中不打闹、不旷工,坚守岗位,上班前和工作中不饮酒。

  2、对从事电气、焊接、车辆驾驶、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3、新员工上岗必须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对改变工种的工人,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持证上岗。

  4、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熟知并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劳保穿戴齐全,做到持证上岗,每个操作人员均能明确自己所有从事岗位应当如何做,做什么、怎么做,不应做什么。

  5、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车间现场环境要规范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危害的作业环境,必须配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7、严格按照图纸工艺流程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及减少工艺流程,做到规范操作安全生产。

  8、上、下板人员必须熟悉材料,做好标识,材料须放置整齐有序,杜绝材料混放等现象发生。

  9、各种机械设备、起吊用具,不得超负荷使用,不能带病运行,并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做好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

  10、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11、严格按各自的作业规范和质量标准,认真、仔细地检查员工的各个作业面的工作情况。

  12、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时整改。

  13、加大对安全操作管理的监督考核力度。对不按规程进行作业的要进行处罚。

  14、车间内部禁止吸烟,禁止打手机。

  15、下班前门窗关紧,切断电源,不留安全隐患。

  16、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安全管理制度10

  1)积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进行防火,防爆及消防常识的宣传教育。

  2)积极进行安全防火大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

  3)掌握列入消防目标的`重点部位、重点工程的防火安全工作。 4)严格执行各项防火规定,制定和明火作业审批制度的监督工作。

  5)易燃、易爆堆放处防火标志要醒目,并配备好不同的灭火器材。

  6)对节假日及不同季节气候及时进行防火工作检查。 7)防火器具配备要合理,并进行检查,过期的器材要及时更换。 8)施工现场道路完好,便于消防车进出现场。

  9)防火器具配备要合理,并进行检查,过期的器材要及时更换。

安全管理制度11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属权范围内起重机械安全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3号)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13号)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劳安字[1991]8号)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劳动部1962年4月26日颁布)

  电力工业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1994版

  3术语和定义

  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且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吨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4职责

  4.1安监部是公司起重机械安全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与考核,组织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检验。

  4.2特种设备专责工程师参与起重机械及其主要零部件的购置、大修、改造、检验、停用、起用、报废的调研论证、资质审查、项目制订、协调和上报等相关工作。

  4.3设备管理部负责起重机械的维护管理和安全管理。

  5管理内容方法与要求

  5.1总则:

  5.1.1为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标准。

  5.1.2本标准所称“起重机械”是指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

  5.1.3本标准由安监部和设备管理部共同监督,做到责任到人,明确职责,以确保本标准的实施。

  5.2购置

  5.2.1购置起重机械必须在安全监察机构鉴定认可的专业制造厂家中选购。

  5.2.2进口的起重机械必须持商检合格证。

  5.3安装、检修

  5.3.1从事起重机械安装、检修的单位,必须经安监部对其资质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与其签订、安装检修合同。

  5.3.2安装、检修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5.3.2.1有三年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大修和改造的资历。

  5.3.2.2有熟悉各类起重机械结构、安装工艺及验收规范的工程技术人员。

  5.3.2.3有一整套比较完善的安装、大修、改造起重机械的质保体系、通用施工工艺、安装质量的评定标准,并有相应的检测设备。

  5.3.2.4起重工、行车工必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

  5.3.3起重机械安装、维修保养、改造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者分包。

  5.3.4安装、大修、改造后的起重机械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经安装、检修单位自检合格后,由安监部向有资质的安全监察机构提出验收检验申请,检验后出具检验报告,取得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使用。

  5.3.5安装、大修、改造的起重机械验收合格后,负责该项目的安装、检修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等,一式两份移交给鹤壁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由公司资料室和设备管理部存入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

  5.4安全检验

  5.4.1起重机械每年由市技术监督局进行检验。

  5.4.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起重机械必须进行安全检验:

  5.4.2.1新安装、大修及改造过的起重机械,在交付使用前;

  5.4.2.2闲置时间超过一年(包括一年)的.起重机械,在重新使用前;

  5.4.2.3经过暴风、大地震、重大事故后,可能受到损坏的起重机械;

  5.4.2.4安全检验前,安监部向市技术监督局报送下列技术文件:

  a)起重机械质量合格证书(应有详细的性能资料);

  b)起重机械、电气部分及有关技术图纸资料;

  c)安装记录、调试记录报告;

  d)安装单位的检验报告。

  5.4.3检验合格的起重机械由市技术监督局发给《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5.4.4起重机械进行安全检验,使用部门必须提前半个月向安监部提出书面申请。

  5.5使用与管理

  5.5.1起重机械必须检验合格。

  5.5.2起重机械的司机、起重工、指挥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领取《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5.5.3使用起重机械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下列内容:

  5.5.3.1司机守则;

  5.5.3.2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5.5.3.3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5.5.3.4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5.3.5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5.5.4设备管理部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5.5.4.1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5.5.4.2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5.5.4.3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5.5.4.4安全技术监督检验报告;

  5.5.4.5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5.5.4.6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5.5.5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由维护单位经常检查起重机械,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每日检查:

  5.5.5.1每年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5.5.5.2每月至少检查下列项目:

  a)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b)吊钩、吊具有无损伤;

  c)钢丝绳、轨道、滑轮、吊链等有无损伤;

  d)配电线路、集成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e)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f)停用一个月以上的起重机械是否正常。

  5.5.5.3每日作业前应检查下列项目:

  a)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升降机的安全钩或其他防止断绳装置的安

  全性能等;

  b)轨道的安全状况;

  c)钢丝绳的安全状况。

  5.5.6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5.5.7起重机械的主要受力构件发生严重腐蚀、裂纹、塑性变形超过极限,如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时,应及时申请报废;设备的主体构件丧失整体稳定性时,也应申请报废。起重机械的报废按《固定资产管理标准》办理审批及注销手续,报相关部门备案。

  5.5.8安监部在设备管理部的配合下,建立健全起重机械设备档案等必要的规章制度。

  5.5.9设备管理部结合本部门具体情况,建立设备档案,日常使用、保养、检修和试验记录等。

  5.5.10安监部门负责监督有关规章制度的切实执行。

  6检查与考核

  6.1本标准由安监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6.2违反本标准中的任意一项,扣xxx——xxx元。

安全管理制度12

  班组是企业的最基层组织、最基础的细胞,同时也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前沿阵地,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应做到“十到位”。

  一、认识到位。班组安全管理工作搞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整个安全管理大局,班组长要放开手脚,大胆管理,把安全工作做细做好做实。

  二、责任到位。班组安全管理应落实责任人。班组长作为一班之长应是本班第一责任人,应义不容辞地挑起全班安全管理重担。班组安全员应协助班长具体抓好班组安全工作,成为班组安全管理的骨干,每个班员都应责无旁贷地承担起岗位上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制度到位。班组应针对自身生产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用制度来约束、规范班员的行为,确保班组生产安全。

  四、教育到位。抓好安全教育,引导班员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不断提高班组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使班员自觉、主动地参与班组安全管理。

  五、活动到位。班组应该开展一些实实在在、寓教于乐的活动,以活动推进班组安全管理,提高班员的安全意识,增强班组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六、检查到位。作为班组长和安全员,在生产中要认真履行职责,敢抓敢管,在班前要督促班员严格穿戴好劳保用品;在班中要进行仔细的'安全巡检,制止和纠正各种违章现象,及时发现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在班后要细致检查设备、水、电、气开关、阀门、门窗,确保设备的安全。

  七、“公示”到位。班组应设置公示栏,对公司的重要决策、方针政策、绩效考核、完成任务情况、奖金分配等敏感性话题进行公示。让职工及时了解信息,上、下得到沟通。

  八、整改到位。在班组安全管理上,最可怕的是对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改,麻木不仁。因此要坚决摒弃以上陋习,不论是上级检查,还是班组自己检查,都应及时整改。

  九、激励到位。激励分为正激励和负激励,一般来讲都以正激励为主。形成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你追我赶,比、学、赶、帮、超的好局面。

  十、考核到位。严格考核、奖罚分明是管理中有力的杠杆,运用得当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班组安全管理上

  必须运用有效手段,保障安全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在生产中对违章的班员要不留情面给予批评教育甚至重罚,对遵章守纪的班员给予奖励,通过“德、能、勤、绩”对班员进行严格考核,与年终评模评先挂钩,并公开考核的结果,让大家一起来监督。

安全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加强船舶明火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船舶、港口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深圳港口水域内进行明火作业的一切中外籍民用船舶,包括从事商业运输的军事船舶,以及承接船舶明火作业的单位及人员。

  第三条专业修船厂内,以及修船厂设置的浮船坞的船舶明火作业,应遵守交通部、公安部、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颁布的《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第四条船舶明火作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港务监督〈以下简称港务监督〉及其派驻各地的监督站实施统一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明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有船舶检验部门颁布的《焊工合格证》,船员应持有《船舶消防》培训证书。承接船舶明火作业的单位必须持有港务监督核发的《修船厂家船舶明火作业许可证》,明火作业的主管人员和带(领)班人员,必须经港务监督培训,并取得港务监督签发的《船舶明火作业安全员》证书。

  第六条船舶进行明火作业,作业单位和船方应在开始作业24小时前按规定的格式向港务监督站递交《船舶明火作业申请书》(附件一),在消防重点部位和危险处所的明火作业,还应作业单位和船方主管负责人签名。

  第七条申请明火作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责任人,对整个明火作业负完全责任。

  第八条港务监督接到船舶明火作业的'申请后,应到现场进行核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在符合明火作业安全技术要求后,发给《船舶明火作业批准书》(附件二)。船方或作业单位取得港务监督签发的《船舶明火作业批准书》后,应向有关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报备。

  第九条船舶进行明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交通部发布的《运输船舶消防管理规定》和国家标准GB/T13386的规定和要求,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燃油、润滑油舱(柜)、机舱,油船供油舱、泵舱、隔离舱、压载舱等处所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封闭与其相连通无法拆卸的管系、阀门,按照船舶检验局《船舶浦除可燃气体检验规则》的要求,清除舱内油、气,并由船舶检验部门或者其认可的机构检验,取得《船舶可燃气体清除证书》。

  液化气船、散装液态化学品船和油轮的明火作业,除遵守本办法外,还应遵守国家其他有关的特别规定。

  测爆合格的舱室或处所,明火作业必须在4小时内开工,否则应重新测爆认可。作业前和作业后,应有专人对施工区域及受影响处所随时复测可燃气体农度。

  第十二条船舶明火作业时,必须有安全员专门负责监督护,并在港务监督核定的范围和时间内进行,不得擅自扩大明火作业范围和超过作业时限。明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要彻底清理现场。在确认无残留火种时,安全员方可撤离。

  第十三条对危险性大的明火作业,港务监督可责成作业单位申请消防车、船舶实施现场监护,被监护船舶应支付有关费用。油轮、液化气体船专用码头禁止船舶明火作业。

  第十四条船舶在明火作业时发生火灾,应立即采取一切措施组织自救,同时,迅速报告港务监督和公安消防部门,并接受港务监督和公安消防部门的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船舶在明火作业时,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有不安全因素,港务监督可作出停止明火作业的决定,作业单位必须服从。

  第十六条船舶申请明火作业,应交纳办理审批费、现场监视费,并提供交通便利。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办法的,港务监督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处罚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八条本办法“明火作业”是指伴有裸露的火焰和炽热工件的作业。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原蛇口港务监督颁布的《船舶明火作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编制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集团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全体员工。

  第三条各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结合各自运营管理实际,制定相应制度和细则,并严格执行。

  第二章工作责任

  第四条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领导安全生产奖罚工作,负责协调解决集团安全生产奖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本部门和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奖罚工作负总责。

  第六条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力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奖罚具体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拟订、审核安全生产奖罚意见,报本单位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审核,报安全生产委员会或主要负责人审批,负责对安全生产奖罚工作的监督。

  人力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奖罚金额的核算和任职调级方面的落实工作。

  财务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奖罚资金方面的落实工作。

  审计部门参与对安全生产奖罚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处罚事宜

  第七条安全生产处罚工作应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直接责任人、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处罚。

  第八条对日常管理或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下列情形的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一)不服从集团安全生产管理,未按有关要求履行本单位本岗位主体责任,未落实本单位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二)未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

  (三)未按要求开展本单位、本岗位风险隐患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

  (四)工作中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五)未按要求落实整改意见或拖延整改的;

  (六)对坚持原则、认真履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打击报复的;

  (七)事故发生,未采取管控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事故继发的、未按有关要求及时如实报告事故情况的及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的;

  (八)其它违反集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九条处罚形式主要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一)经济处罚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可采取按50%-500%的比例扣除安全生产津贴(奖金)或绩效、赔偿损失的1%-50%、降低工资等方式处罚。罚没款项列入集团或各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

  (二)行政处罚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可采取书面检查、警告、记过、降职降级、留用察看及解除劳动关系等方式进行处罚。

  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由各级职能部门自查发现违章违规的,处罚意见由本部门拟定,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审核,经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或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由各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检查发现违章违规的,处罚意见由各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拟定,报本单位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审核,经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或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由集团安全管理部检查发现存在违规违章的,可按上述程序提出处罚意见,也可责令被检查单位提出处罚意见,并对处罚意见的落实进行监督。

  第四章奖励事项

  第十一条对存在下列情形的单位或个人可给予奖励:

  (一)在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和职业卫生等方面,推荐先进技术、管理方法或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且效果明显的,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二)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三)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1人重伤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事故;

  (四)在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

  (五)生产一线非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被评为岗位安全生产标兵的;

  (六)发生非责任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员工生命和单位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七)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意奖励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奖励形式分为精神奖励、物质奖励和行政奖励,三种方式可统兼使用。

  精神奖励主要包括: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记功等方式。

  物质奖励主要包括:颁发奖品、奖金。

  行政奖励主要包括:晋级、升职。

  第十三条在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中被考核为安全生产优秀单位、先进个人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兵的,由考核单位给予奖励,奖励标准由考核单位确定。

  其他情形奖励经所在部门申请,报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审核后,呈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或主要负责人批准执行。奖励物资金额最高不超3000元每人。

  奖金应从集团或各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各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罚台账,定期向集团安全管理部报备。

  第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

  第十六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集团安全管理部。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管理制度15

  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门窗要牢固,重点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消防设施。

  2、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要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要落实。

  3、工作人员要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严防泄密。

  4、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办公室,下班前,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下班时要检查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5、严禁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6、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是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7、办公室内应配有灭火器,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职工食堂安全管理规定

  1、要注意安全操作,严禁持菜刀等利器嬉戏打闹,不得在厨房吸烟;在厨房和餐厅内严禁穿拖鞋、短裤和赤膊。

  2、食堂应设置标志,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设置纱帘、纱门、纱窗、防鼠墙裙及门挡板,配置灭蝇灯。

  3、食堂内严禁存放化肥、农药、强酸、强碱等有害物品。

  4、操作台、地面保持全天无积水、整洁;排油烟器要定期清洁,不得有明显的积油流淌现象。

  5、餐具、炊具、菜具、熟食容器应在使用后应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6、坚持每餐餐后清扫,每周一次大扫,保证室内外清洁。

  7、使用明火时,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8、熟悉电气用具用电常识,湿手不得操作带电设备和接触电源插座及开关,以免触电。

  9、严格遵守液化气、煤气安全使用规定,做到勤检查、不泄露,使用后关闭气阀,防止火灾。

  10、厨房间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11、下班时,要关闭煤气、水电,在确保无异常情况后锁好门、关好窗。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

  2、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一致。

  3、保管员要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贵重的或非常用物资实行零库存。并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及时编制报表报送上级领导,由相关部门及时加以处理。

  4、仓库物资存放要搞好科学管理,分类清楚,排列有序,整洁卫生。特殊物资要与一般物资分类存放,确保安全。

  5、经常检查仓库安全,做好五防:防火、防盗、防潮、防爆、防腐蚀。发现问题和漏洞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7、库房须按公安机关制定的标准设置门、窗、护栏,安装防盗锁。

  8、仓库内严禁物品混放,尤其是材料库严禁各类易燃物品混放,必须分类存放,整齐划一,摆放有序,并建立健全各种出入库手续。

  9、仓库内严禁烟火,严禁闲杂人等进入库区。因工作需要须动用明火和使用各种电热器具须报场领导批准,填写动用明火通知单,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用。

  10、仓库内存放的易燃物品、剧毒品、刀具(刮刀)等须设专人管理,严格执行领用、保管制度。三棱刮刀应以旧换新,非相关工种不得领用。

  11、仓库工作人员须懂得消防常识,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保证器材的完好使用率。

  12、下班后须关好门窗,上好锁,切断室内电源。保持室内卫生,及时清除垃圾杂物。

  13、严禁工作人员在仓库内打闹和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室内灯泡不应超过60W,室内不得晾晒衣物,纸质包装箱及纸制品零部件应远离灯泡。

  填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作业。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精心操作,保证原始记录整洁、准确可靠。

  2、填埋区等生产作业区严禁吸烟,严禁明火作业。

  3、进场道路因车辆故障而阻止其他车辆进出时,应在故障发生后30分钟内将故障车拖离现场,以免影响其他垃圾车作业而发生安全事故。

  4、填埋区推土机在同一地方作业,前后距离应大于8m,左右相距大于1.5m。

  5、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严禁进入填埋区。确因公事需进填埋区,必须报场领导批准后,由专人陪同,并配备一定的防护品,才能进入。

  6、若遇台风暴风雨天气时,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应急抢险队迅速到位,防风、防汛小组当值、当班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起责任,做好现场督导工作,若遇紧急情况,要迅速组织抢险,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按规定发放个人防护用品、清凉饮料、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用品,计划地改善和增添必须的生活福利设施。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定期检查沼气产生量,若产气量达到可利用的条件时,要及时利用,防止沼气自燃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2、填埋区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3、严格执行明火动用审批制度。严禁在填埋区使用明火,严禁吸烟。

  4、对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本场内设置的消防器材是消防专用设备,除发生火灾外,任何人不准随便挪动、使用。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物料。消防通道要随时保持通畅。严禁在消防通道内堆放物料或停放车辆。

  5、在进入排水、排气管道,竖井等自然通风不足等处之前,必须对沼气浓度进行测定,在浓度许可且必须配戴安全防护器具的条件下,方可入内。其他闲杂人等未经许可,严禁入内。

  6、本部门职工应熟知本岗位安全防火责任制,掌握消防知识,清楚消防器材存放的位置和使用方法,会报警。

  7、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和使用,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的管理和防范,防火专干负责建立重点要害部位的防火档案。

  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1、配电室系场内治安、防火重点、要害部位。配电室应设安全员一名,切实履行治安、防火职责。

  2、配电室内严禁闲杂人员进入,严禁职工在室内打闹和干与本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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