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4-01-20 10:31:18 浪龙 制度 我要投稿

环卫公司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环卫公司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环卫公司管理制度(通用11篇)

  环卫公司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规范环卫工作管理,明确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

  二、适用范围

  各物业公司管理部和环卫队。

  三、职责

  1、环卫工:

  1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克己奉公,团结协作,为保证社区的环境卫生状况处于最佳状态。

  2严格按照本职规定的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

  3楼宇清洁组应按工作标准规定,对所属区域的卫生,必须做到2~3天清理一遍,包括地下室、走廊、台阶等扫擦一遍;楼梯栏杆、扶手抹净一遍,达到墙壁、窗台无尘土、无蜘蛛网、无污迹、无乱写乱画及小广告张贴物。

  4公共区域清洁应按工作标准规定做到‘七不见‘(不见积水、不见积土、不见垃圾、不见杂物、不见漏堆、不见烟头、不见人畜粪便)、‘七净‘(路面净、路沿净、便道净、雨水口净、树坑墙根净、果皮箱净、绿化带净)。每个所属区域每天普扫两遍,重要地段三遍以上,做到:不得擅离岗位,扫完本区后,反复巡查,发现垃圾及时清理。

  5社区公共设施,如垃圾箱、果皮箱、信报箱、标牌、电杆、健身器械等,做到每2~3天清擦一遍。重大活动和节假日,视情况增加清擦遍数。

  6社区日常生活垃圾,收敛运至指定对方地点,当日垃圾,当晚清运出区。

  7对社区的垃圾箱、果皮箱、公用厕所应及时喷药,灭蝇灭蚊灭鼠,做到夏季每周2~3次,冬季每周一次。

  8做好各类药品清洁剂的保管工作,使用不浪费,存放不贬值,并做好使用登记记录。

  9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每月底制定下月计划重点,每月8、18、28日为全班集中抽测检查日,检查结果上墙公布,评定成绩,优异者表扬,对同一区域若连续两次检查不合格者,公司应实施‘末位处罚制‘,同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10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要事先找替代人,替代人须由经理面视同意,替代时间不超过三天;替代时间内,替代人发生安全事故等一切责任,由被替代员工本人承担。

  3.1-11坚持每周(或每月9、19、29日)例会制度,讲评上周(前段时间)工作,安排下周(下段时间)工作。

  2、环卫班长:

  1负责‘环卫工作管理制度‘的贯彻与执行。

  2协助主管领导巡回检查垃圾清运工作的完成情况。

  3确保人员在岗率,人员变动时,做好交接及培训工作。

  3、管理部长(主管领导):

  1负责‘垃圾清运操作规程‘的按章执行与监查。

  2负责‘环卫工作管理制度‘的按章执行与监查。

  3负责对住户乱栽乱种等现象进行协调与处理。

  四、工作程序

  4.1环卫队长每日至少对小区环境卫生状况检查一次,发现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纠正。

  4.2管理部主管每周至少3次对整个小区卫生状况进行监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小区环境良好。

  4.3物业总公司品质管理部对各公司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视情况予以处罚和通报。

  环卫公司管理制度 2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管理,保证城市道路清扫和垃圾、粪便清运的正常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是指城市环境卫生单位用于城市垃圾、粪便清运和道路清扫、冲洗、洒水、除雪以及其它配套使用的车辆。

  第四条 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使用、保养、维修所需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的资金渠道列支,专款专用。资金的数额,应当按照技术经济定额指标核定;流动资金额的核定,按照《国营工商企业流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五条 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一般应当由市集中管理,大城市可以实行市、区两级分管。

  第六条 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发展,应当纳入国家和地方专用车辆的发展计划。属于国家和地方计划分配的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现行的物资管理渠道,申请平衡安排。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全国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发展规划;

  (二)起草或制定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法规、标准;

  (三)组织研究、开发、鉴定和推广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系列产品;

  (四)组织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工作;

  (五)归口管理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的标准化工作,办理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产品生产许可证。

  第八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本行政区域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发展规划;

  (二)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标准制定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包括环境卫生专用车辆主要总成的报废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技术经济定额;

  (三)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技术工作,指导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使用的环境卫生车辆的技术工作。

  其他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

  第九条 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场(队)具体负责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运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技术经济定额,制定本场(队)各类工种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二)建立和完善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使用、保养、修理及检验、监督、安全、节油、备品备件等各项内部制度,保持车辆的完好状态,完成各项技术经济定额;

  (三)编制并组织实施车辆运营计划,负责统计、考核和评比检查工作;

  (四)建立车辆的使用、保养、修理档案;

  (五)采用先进科技成果,改进机具和工艺,提高车辆保养、修理的机械化水平;

  (六)组织开展职工的技术培训、岗位培训工作。

  车场设置和车辆配备

  第十条 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场(队)的设置应按照城市规划选择适当位置,减少空驶里程。

  第十一条 在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场(队)内,应当设有车库(停车场)、油库、车辆通道、试车站、汽车胎库、配件库、洗车台、修理车间、办公室及职工福利等设施。寒冷地区应当有暖车库及配套的锅炉房。

  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场(队)的占地面积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置标准》确定。

  第十二条 垃圾、粪便清运车辆的'配备,可以参照下列因素确定:

  (一)垃圾、粪便年平均日产量及高峰期日产量;

  (二)垃圾、粪便清运方式;

  (三)车辆定额吨位;

  (四)单班日清运次数;

  (五)车辆完好率。

  道路清扫、冲洗、洒水、除雪及其他配套使用的车辆,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第十三条 购置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应当根据技术服务和配件供应的情况,并符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方便、坚固耐用、便于维修的原则。

  第十四条 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场(队)的驾驶员可以按照每辆车一点三至一点六人配备。

  第十五条 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场(队)应当根据所承担的保养、修理任务,配备车辆保养、修理的设备机具。修理工人(含辆助工种)可以按照下列标准配备:

  (一)承担全部车辆修理任务的,按照每辆车一点二至二人配备;

  (二)不承担车辆大修和三级保养的,按照每辆车零点七至一点三人配备。

  车辆的使用、保养、修理和产权转移

  第十六条 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场(队)购置新车后,应当进行一次保养调整,并组织技术人员、驾驶人员、修理人员学习掌握新车的性能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建立车辆技术档案。

  第十七条 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应当设有明显的专用标志,持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场(队)签发的行车路单执行任务。

  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运营,应当遵守道路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投入使用,必须外观整洁、装备齐全,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

  第十九条 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使用,应当做到定车、定人。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的使用规定。

  第二十条 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场(队)应当建立健全车辆保养和修理质量保证体系。

  车辆驾驶人员应当认真执行出车前、行驶途中和收车后的保养检查制度。车辆发生故障后,修理人员应当及时进行修理;检验人员应当认真进行修理检验,并填写检验记录。

  第二十一条 垃圾、粪便清运车辆与洒水车辆的报废,应当在运营四十万公里以上,或者使用十年以上。

  第二十二条 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产权转移,应当按照固定资产转移的有关规定执行。原车的附件、工具、档案等应当随车转移。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未设镇建制的工矿区和城市中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的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环卫公司管理制度 3

  为加强环卫清运司机管理,保障车辆安全运行和垃圾清运,全面提升环卫管理水平。根据《道路交通法》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乙方严重违反以下本单位规章制度的,xxx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发生交通事故(乙方主要责任)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伤残,经济损失在20万元及以上的.;

  三、酒后驾车及醉酒驾车的;

  四、严重违反交通法规,屡教不改,交警部门扣满12分的;

  五、经常无故迟到、早退,经教育无悔改表现,全年累计超过20次的,或者因身体健康状况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经常请假,全年累计请病事假超过15天的,或者无视工作纪律,无故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10天的;

  六、参与、煽动闹事,危害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秩序的;

  七、违背职业道德,违反工作规程,损害本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因个人原因造成单位财产损失10万元及以上或其行为对社会影响和本单位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

  九、不服从工作安排及分配、消极怠工,且对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环卫公司管理制度 4

  为长期保持村庄环境卫生整洁,特制定本村保洁员垃圾收集及垃圾车辆管理制度。

  一、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思想观念,坚决履行相关职责。

  二、按规划责任区包户,每天上门把垃圾桶、垃圾箱内的`垃圾收集起来,运到垃圾房。

  三、卫生打扫要求每日至少打扫一次。并实行巡回保洁,在特殊情况下做到随叫随倒。

  四、村垃圾车实行专车专用,由保洁员保管和维修,用车前要扫清停车点的.污物,运输途中不抛洒、不遗漏,并保持垃圾车的整洁。

  五、垃圾箱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箱每周至少清洗一次。

  六、规范操作,礼貌服务,发现乱到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应及时进行劝阻。文明用语,以理服人。

  环卫公司管理制度 5

  1、必须确保每天所有地坑式垃圾箱的垃圾不得外溢。

  2、坑内积水不得超过垫堆(雨天除外),发现积水过多需及时找分管人员派吸粪车清除,并随时清除坑内垃圾确保坑内清洁。

  3、随时检查地坑式垃圾箱是否能正常使用,发现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向分管人员汇报并检修。

  4、对所使用的'车辆需随时检修并保持车辆清洁,需要修理应随时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应及时通知 办公室检修以确保车辆能正常行驶。

  5、司机开车不得闯红灯或超速行驶等违章驾驶行为,如果因上述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后果自负。

  6、司机上班期间不得酒后驾车,违者每次罚款50元,履教不改者单位可随时辞退。

  7、司机利用垃圾车干私活或在运输途中长久停留,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8、司机必须服从分管人员的领导和调动,有事不能上班需提前向分管人员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班,同时自己找人替班。

  9、司机应将垃圾箱及时放回原位,不准在运输途中长久停留,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10、每日完成清运工作后,及时将车辆停在单位车库。

  环卫公司管理制度 6

  一、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听从安排。

  二、车辆除垃圾清运,不作为交通车等其他用途使用。

  三、行车时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行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礼貌安全行车,禁止危险驾车,杜绝发生事故。

  四、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五、车辆出车在外或入库停放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六、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不带病出车。车辆有损坏、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立即处理,不得隐瞒不报。

  七、驾驶员驾车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及造成事故,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八、不准出私车,节约用油,如发现私自出车、盗取车辆汽油行为,予以开除。

  九、工作期间禁止喝酒。

  十、要爱护车辆,保持车内外清洁,每日完成清运工作后,及时将车辆停在单位车库。

  十一、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

  十二、司机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领导和调动,有事不能上班需提前向管理人员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班,同时安排替班。

  十三、完成领导临时分配的工作任务。

  环卫公司管理制度 7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中每天产生的垃圾也是越来越多,面对垃圾转运点日益增多,垃圾清运量直线上升,城市交通环境不断恶化等问题,为加强环卫作业车辆的'安全管理,为此侨银公司制定多项措施,确保环卫作业车辆正常安全运行。

  一、严抓规范作业关。环卫车辆都是特种车辆,在收运垃圾的过程中需要驾驶员和跟车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作业,这样才能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严抓交通安全关。环卫车辆作业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三、严抓安全防范关。要定期开展车辆安全隐患大检查,切实抓好环卫车辆的日常检查维修,落实驾驶员出车前后的车况检查制度,确保车辆车况完好,无“带病”上路现象。

  环卫公司管理制度 8

  为有效保证城市道路清扫、洒水降尘等环卫工作每天顺利开展,恒生风景公司对环卫作业车辆进行每日晨检,采取一车一档的方式,对车辆外观、灯光、制动、雨刮器、轮胎、刹车、灭火器等安全装置及配件逐一进行查看,对车辆信息进行详细记录,确保不留任何死角和安全隐患。同时,对检查中存在问题车辆提出整改要求,责令其当班驾驶员进行限期整改,消除隐患,保证车辆的行驶安全。

  常规检查和保养。

  每日车辆作业前,由车队队长对所有车辆灯光、刹车、传动等部件进行全面检查,更换了三滤、机油等,排除故障隐患,确保车辆各部件正常运转。

  强化车辆保养制度。

  对车辆及设备的保养、维护进行了重点规范和要求,所有驾驶员在完成每日工作任务后对车辆进行检查后方可入库,每辆车每周必须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对发现故障和异常情况,要及时排除,及时维修,不允许车辆带病上路作业,使车辆安全规范管理再提升一个档次。

  严格车辆监督管理。

  公司总经理、车队队长等不定时会进行环卫机械车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主要检查司机是否严格遵守交通安全制度,车辆保养维修情况台账登记是否完整等;二是由维修专业技术人员对环卫车辆的发动机、机油、滤清器等部件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存在机油不足或过多、滤清器有灰尘、保养不到位等问题一一做记录,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排除一切故障隐患,确保环卫车辆各个部件正常运转。

  环卫车辆有针对性的'进行维护。

  利用公司停车场内洗车设备对洗扫车、平板车、洒水车、雾炮车等每日进行彻底清洗,提升车容车貌;调整洗扫车扫刷接地高度和倾角,仔细检查洒水车水路体系的连接件,检修清扫刷、排水口、水泵等部件,有效提高清扫车和洒水车的工作效率。

  环卫公司管理制度 9

  1、根据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每天早晨、晚间须定时清理二次生活垃圾的收集,必须做到日产日清。

  2、清运车运输过程中不得扬撒、泄漏,对运输途中的环境卫生进行养护,确保道路清洁卫生。

  3、保证安全操作清运,注意行人安全,如有特殊情况发生及时停运,并第一时间告知领导另作处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4、清运车专车专用,只能运送生活垃圾,严禁用于建筑垃圾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垃圾的.混装清运。

  5、每个垃圾箱(桶)周边及地面进行清扫、清洗,及时清除地面油污。

  6、清运车每日清理一次,车厢内清运后不得有残留,保持车体干净卫生,无异味。清运车停放整齐,并每周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7、清运车操作人员必须爱护垃圾桶、垃圾箱等设施,不得野蛮清运或恶意损坏设施及车辆。

  8、为保护清运人员的健康,清运人员在工作时穿戴好劳保用品。

  9、清运工作人员每天须填写《垃圾清运服务质量记录表》,清运车不得私自借用。

  10、清运工作人员操作中不得大专喧哗,做到文明清运,避免噪音影响临街商垃圾清运车管理制度户正常经营和休息。

  11、清运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

  环卫公司管理制度 10

  1、按时上班。

  2、车辆出车前安全检查。

  3、接受出车调度安排,明确行车路线和工作任务。

  4、随车环卫人员明确分工安排到位。

  5、到达垃圾转运站,按安全规范流程工作,对行驶路线。

  6、里程,车辆情况,垃圾清运地点,时间等配合垃圾中转站如实做好记录。

  7、出车任务完成,及时回到车队交接待命,调度单和行车记录上交主管人员保管,按照车辆管理制度及时进行检查,确保车辆保持正常安全工作状态,无异常。

  8、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清洁检查,并保证车辆停放在指定安全位置,确保车辆熄火上锁方可离开。

  环卫公司管理制度 11

  1、各垃圾清运车司机必须确保每天按时将各责任区农户的垃圾清运到指定垃圾场。

  2、各司机对各自的车辆需随时检修并保持车辆清洁,需要修理应随时向分管人员汇报。

  3、司机开车不得闯红灯或超速行驶等违章驾驶行为,如果因上述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后果自负。

  4、司机上班期间不得酒后驾车,违者每次罚款50元,履教不改者可随时辞退。

  5、司机利用垃圾车干私活,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6、司机必须服从环卫队长的'领导和调动,有事不能上班需提前向队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班,同时自己找人替班。

  7、每日完成清运工作后,及时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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