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配件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28 12:32:21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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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配件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构配件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构配件管理制度

构配件管理制度1

  建筑施工企业材料、构配件、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对物资、构配件、设备采购实施有效控制,确保采购物资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明确验收及现场管理,对供方施加质量、环境和职业安全卫生影响。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需用物资的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和用户提供物资的验证。

  3.相关文件

  3.1《产品监视和测量的控制管理程序》

  3.2《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程序》

  3.3《不合格品控制管理程序》

  4.定义

  5.职责

  5.1责任领导

  本制度的责任领导是生产副经理,其职责为:负责监督、指导本制度的实施,负责合格供应商评价结论的审批。

  5.2责任部门

  本制度的责任部门为工程部,其职责为:负责本制度实施的检查,负责合格供应商的评价选择,并保存评价记录。

  5.3执行层

  本制度的执行层为项目部,其职责为:负责采购物资进场后的验证工作;负责组织验收及现场管理;负责施加质量、环境、安全卫生影响对其供应的物资进行环境及安全卫生检查。

  6.工作程序

  6.1物资分类

  a类:钢材、水泥、砖(包括砌块)、劳保用品;

  b类:砂、石、商品砼、砼预制构件及工程设备。

  c类:a、b类以外的物资

  6.2 选择:

  由工程部组织对a、b类物资供货商考察评价,生产副经理批准后,编制《合格物资供货商(中间商)名录》,以后项目部采购a、b类物资,必须在合格物资供货商(中间商)处采购。c类物资不对供货商评价,进场后执行《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工作程序》按规定进行验证。由办公室对承包商进行综合评价,生产副经理批准后,编制《合格工程(劳务)承包商记录》;

  b.供货商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满足产品质量要求的能力应符合公司规定的要求,公司应对供货商的产品说明书和技术鉴定书进行评价,还应对供货商的社会信誉进行评价;所供货物在保证产品质量同时,还应确保符合环境、安全卫生管理要求;

  1.所供货物材料的包装必须满足环保、安全卫生要求;

  2.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粉尘、噪声、及尾气排放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

  3. 在选择化工材料时,应要求供货方尽可能提供化学物资安全数据表及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4.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劳动防护用品及化学危险品等物资,还需按安全卫生及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验证

  5.公司应对中间商的经营合法性及范围进行评价,对资金状况、贮存和运输能力进行评价,对中间商的社会信誉进行评价;

  6.合格工程承包商的标准:具备县级以上工商部门颁发的建筑企业营业执照和能够证明企业等级的资质证书;提供以往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具备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具备履行合同的施工能力。

  7.合格劳务承包商标准:具备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具有法定代表资格的营业执照;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能满足工程需要的技术工人及特殊作业人员;具备履行合同的施工能力;

  8.对新发展承包商的评价:除具备上述条件外,应进行为期一个月试用,由项目部对承包商的工程进度、质量、管理水平等各方面进行考察,并填写《试工期考评记录》报经营经营预算部;

  9.顾客指定供货商在权利义务方面无特殊性。

  6.2采购信息

  6.2.1采购计划:材料员根据工程预算、施工进度计划及有关标准、规范于每月25日前编制下月度的物资采购计划,详细采购计划,项目经理核实签字,报生产副经理,生产副经理根据公司及工程需要情况做出批示,同意购买后由工程部负责按计划采购,如有其他情况应批示意见,采购员按生产经理批示执行。较贵重物资的`采购计划应由总经理批示。整个过程执行书面记录程序,做好交接手续,做到有据可询。对于工地临时急需的小型物资,由项目经理批示,工地材料员及时采购,并及时通报公司工程部,做好相关记录。

  6.2.2订货合同:由工程部负责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订货合同,生产副经理审批,较重要合同应由总经理审批,应注意审批采购要求是否充分和适宜。

  6.2.3采购信息内容应体现在物资采购计划和订货合同中,必须注明采购物资的验收标准,必要时应注明对供应商(中间商)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生产人员的资格要求,以及涉及程序过程和设备要求的批准内容。

  6.4采购物资、构配件、设备的验证

  6.4.1采购物资进入现场后,材料员应及时验收,做好记录并将有关质量证明文件传递给施工员。

  6.4.2进场物资由材料员按《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的控制工作程序》组织检验和试验,物资标识执行《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工作程序》。

  6.4.3进场物资经检验不合格,执行《不合格品控制工作程序》。

  6.4.4如需在供应处对物资进行检验,应在订货合同中对验证的安排和产品放行的方法明确规定,采购人员应依据质量标准及合同要求严格检验并做好记录。

  6.4.5当合同有规定时,业主可在供应商处对采购物资进行验证,要安排好验证的方式,但项目部不能将该验证作为物资合格的依据,仍应进行规定的检验和试验。

  6.5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现场管理

  6.5.1现场材料及施工机具严格按施工平面图的位置堆放。按不同材料,不同机具的要求分别码放,并挂设标志牌。

  6.5.2水泥库屋面不得漏水,地面做水泥砂浆地面,并做防水、防湿处理。

  6.5.3现场钢材、管材按不同规格分类挂牌码放整齐,并加垫木,距地15cm。

  6.5.4现场木材、构件、按不同规格挂牌码放,底部垫好支牢、排放整齐。

  6.5.5钢管按规格存放,保持一头整齐。钢模板不同规格码成垛,不干净的模板及时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后码好。

  6.5.6现场施工中的砖成丁,砂石成方,分规格存放,存放砂、石的料场应做混凝土硬化

  6.5.6物资保管要做到'十不'(不潮、不锈、不霉、不变、不冻、不坏、不腐、不爆、不混、不碎)。

  贵重物品要求有专库并加锁管理,剧毒和易爆品要有双人保管、收、发,并选择安全地点单独设库。

  科学管理、合理存放,标识鲜明,材质不混,名称正确,成套物品不准拆套。

  露天库的物资,按平面布置图和存放要求堆放整齐,有的材料要下垫上盖,防止腐蚀,要设标识牌,并标明状态,对有期限要求的材料,要注明进库时间,定期检查,做好记录,应提前一个月向主管部门反映材料使用期限。

  6.6供应商的管理与复查

  6.6.1工程部负责与供应商签订物资的供应合同,其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合同法》的要求,不得抵触。

  6.6.2项目部必须按照供应合同与供应商发生业务往来。

构配件管理制度2

  1、 施工用的各种材料、设备、构配件的采购必须检查生产厂家的生产能力、生产资质、检查试验报告是否证明产品合格有效。

  2、 必须严格把好材料、设备、构配件的采购进场源头关,不合格的不能采购进场,证件不清来源不明的不能采购进场,确保进场后的材料,设备的质量。

  3、 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后,严格按照要求检验,复试及进场的外观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不能进场,应立即退场,不合格的材料不得随意放行使用。

  4、 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分类进行堆码整齐,怕潮湿的材料及容易锈蚀的材料,应按照要求苫、垫及覆盖,防止因受潮影响质量。

  5、 所有进场后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应分类进行存放保管,并进行标识,严格保管、发放制度。必须做到收发清晰,帐物相符,防止丢失和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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