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25 11:19:58 制度 我要投稿

推荐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推荐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推荐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主动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2、负责施工合同的管理。

  3、负责依据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4、负责工程款(进度款、结算款、保修金)的核实。

  5、负责工程款的支付情况及付款计划审批表的编制。

  6、负责收集、整理工程款支付资料。

  7、定期协助财务、审计核稽部核对往来账款。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2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执行落实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传达公司下发的文件精神。

  3、代表公司对项目工程进行协调管理工作,并全面负责指挥部的各项工作。

  4、负责对指挥部成员的专业技能、基本素质的培养、日常考勤的管理,对指挥部人员的岗位分配及工作安排部署。

  5、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配合招标供应处进行招标工作。

  6、依据招投标文件和会议纪要审核施工合同。

  7、负责审核工程开、竣工报告,审核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作。

  8、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审核技术变更、变更签证技术管理工作。

  9、负责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及专业施工队伍生产安排和施工进度的管控。

  10、配合监理公司对现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11、参与各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组织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

  12、负责对工程项目进度款支付的审核工作。

  13负责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与专业分包单位之间及公司各部门、涉外部门之间的相互衔接、配合协调工作。

  14、定期组织及召开指挥部人员工作会议,布置检查项目工程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

  15、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对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备案,并配合核算中心办理竣工结算。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3

  1、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工作决议,落实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

  2、负责全面主持本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生产调度、进度、成本、财务状况、行政事务、对外协调工作。

  3、负责本公司发展规划的编制、拟定工作方案,监督、控制、指导年度经营计划的`实施。

  4、负责公司管理制度的制定及实施。

  5、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议,及时协调处理公司日常事务。

  6、负责处理公司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或特殊事件。

  7、负责审签公司各类文件。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4

  1、贯彻执行国家《建筑法》及有关技术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和上级颁发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

  2、贯彻执行集团内的规章制度和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

  3、负责制定技术资料的.领取、发放制度,并落实执行。

  4、负责组织编制部分投标文件,并办理所有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5、负责落实检查工程技术资料的归档情况,将竣工验收资料及时存入城建档案馆和集团档案室。

  6、监督本部门全体员工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7、负责组织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和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

  8、负责组织建委审图和防雷审图。

  9、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的学习、培训。

  10、负责监督本部门人员做好承建项目的竣工资料归档工作。

  11、负责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12、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5

  1、遵守集团及恒安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恒安公司经营管理部全盘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3、积极主动完成公司交办的任务,协助领导做好工作。

  4、配合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保证部门之间信息畅通。

  5、依据合同条款和工程实际情况,严格履行付款程序。

  6、负责分解部门的工作任务,合理安排人力资源。

  7、负责督促检查部门员工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6

  1、协助总经理落实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

  2、协助总经理做好生产调度、进度管理、成本控制工作。

  3、协助总经理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4、协助总经理做好检查、督促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进展。

  5、督促检查各项目指挥部、各职能部门方案审核工作。

  6、负责绩效考核小组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检查、督促、指导维修部开展维修工作。

  8、负责直接分管项目指挥部的协调、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7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安装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地方政府有关建筑安装的行政法规,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落实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公司下达的各项文件指标。

  3、负责对本专业工程和专业分包队伍进行生产安排和施工管理控制。

  4、熟悉施工合同,熟悉设计图纸和规范,审核图纸设计的各项功能。

  5、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参与技术资料上报和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地基验槽、深基坑论证工作。

  6、依据合同负责各参建单位之间工作关系协调、工作相互配合,及时向总指挥汇报施工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7、参与施工现场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部位的检查和验收工作。参与重要材料、构配件的现场取样、验收、复查工作。

  8、配合监理公司对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9、专业人员负责编制专业分包项目以及特殊要求工艺的技术交底。

  10、参与每周监理例会,处理施工中协调组织工作。

  11、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监督施工单位竣工资料的归档。

  12、认真审核工程签证单,合理签证。参与变更领导小组的现场实际工程量确认过程。

  13、协助核算中心办理工程款支付工作。

  14、完成总指挥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15、负责文件的收发及归档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8

  1、对定位轴线、轴线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桩等加以保护,并经常测量观察。

  2、土方开挖时,应观测邻近的建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或变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3、施工中如发现古物或墓等,应妥善保护,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4、基础或管沟的现浇砼应达到一定强度方可回填土。

  5、砌砖基础时,应加强对抗震构造柱钢筋和拉结筋的保护,不得踩倒弯折;基础墙两测回填土,应同时进行,防止回填土挤歪挤裂,回填土严禁不分层夯实和向槽内灌水的`所谓“水夯法”。

  6、预制桩达到设计强度的70%方可起吊,达到100%方可运输,吊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7、在安装模板和浇筑砼时,应注意保护钢筋,不得攀踩钢筋。

  8、冬期施工应覆盖保温材料,防止砼受冻。

  9、拆模时应避免重撬、硬砸,以免损伤砼或模板。

  10、尚未安装模板或屋面板的墙和柱,当可能遇到大风时,应采取临时支撑等措施。

  11、墙、柱拉结筋,构造柱钢筋,大模板砼墙体钢筋及各种预埋件,暖卫、电气管等均应保护,并应保持墙面洁净。

  12、钢模在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分规格堆放,及时补涂刷防锈剂。

  13、不得踩踏绑扎好的钢筋,绑扎圈梁钢筋时不得将梁底砖碰松动。

  14、往楼上吊钢筋时,应清理好存放点,以免钢筋变形。

  15、柱子、钢筋、楼板的弯起钢筋,负弯钢筋绑扎后,不准踩在上面行走;在浇砼前保持钢筋的原有形状,浇灌中派钢筋工专门负责修整;钢模板内面涂隔离剂,不得污染钢筋。

  16、安装电线管、暖卫管线或其他设施时不得任意切断和移动钢筋。

  17、浇注砼时,不得污染清水砖墙面。

  18、浇捣砼时,不得振动钢筋、模板及预埋件,以免钢筋移位,模板变形或预埋件脱落。

  19、散落在模板上的砼应及时清理干净。

  20、不用重物冲击楼板,不在梁或楼梯模板上蹬踩,应搭设跳板,保护模板的牢固和严密。

  21、已浇筑的模板,楼梯踏步的上表面砼要加以保护。必须在砼强度达到1.2mpa以上,方准在上面进行操作和安装结构用的支架和模板。冬期施工在已浇的楼梯上覆盖时,要在铺的脚板上操作,尽量不踏脚印。

  22、预制构件重叠放置时,应加垫木,堆放场地应夯实平整。凿预埋钢筋和预埋铁件时,不得损伤构件。运输和安装过程中,不得随意断伤构件的外露钢筋。

  23、地面施工时应保护已做完的工程项目,门框要加防护,避免推车损伤门框及墙面。

  24、地面上铺设的电线管,暖、卫、电气等立管应加以保护措施。

  25、地漏、出水口等部位安放的临时管头要保护好,以免灌入杂物,造成堵塞。

  26、不得在已做好的地面上拌合砂浆杂物,地面在养护期间不准上人,其它工种不得进入操作。

  27、油漆工刷门、窗时,不得污染五金配件、地面、墙面及明露的各种管线。

  28、木门框安装后应用铁皮保护,其高度以手推车轴中心为准。

  29、钢门窗进场后,及时刷好防锈漆,用雨布盖好,严防乱堆放,防止钢窗变形和生锈;脚手架严禁以钢门窗为固定点和支点,禁止将架子拉、绑在钢门窗框和窗肩上。

  30、木门窗进场后,应妥善保管,露天存放时应用雨布盖好,防止雨淋。

  31、安装门窗时注意防止碰撞抹灰角和其它装饰好的成品。

  32、铝合金(塑钢)门窗处,抹灰前应用塑料薄膜保护好,任何工序不得损害其保护膜,防止砂浆,污物对铝合金(塑钢)表面的侵蚀,铝合金(塑钢)表面不可用锋利物器刮划,防止表面划痕。

  33、门窗玻璃安装后应随手挂好风钩或插上插销,防止刮风损坏玻璃。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9

  一、材料:

  通过执行进场检验制做到:

  1、杜绝小厂水泥、立窑水泥、无准用证水泥进场。

  2、进口钢筋必须进行化学分析。

  3、砌块、瓷砖、涂料、防水材料等必须有合格证。

  二、施工:

  在抓质量分解目标落实中,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1、隐检制:根据进度安排预检、隐检计划,进行预检、隐检程序。办理预检、隐检手续,并及时履行签字归案。

  2、三检制:按工序,分部、分项落实三级检查控制,重点抓住工序跟踪检查,把优质优价、奖优罚劣及时落实到班组,落实到人头。

  3、样板制:以样板指路,用样板交底,按样板验收,执行好样板工序、样板段、样板区的施工管理细则。

  4、岗位责任制:按质量目标分解,将质量责任层层挂牌,层层落实到人头,形成优质精品竞赛气氛,质量管理工程师行使质量否决权和质量奖罚权。

  三、协调措施

  执行现场例会制度,明确专业的施工顺序和工序穿插的交接关系及质量责任,加强各专业工种之间的协调、配合及工序交接管理,及时解决前后工种间的矛盾和问题,避免扯皮、返工现象,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在现场成立一个车辆、机械调度室,确保车辆、机械及时到位作业,加强维修保养,确保同时参与作业的车辆、机械数量满足施工需要。加强现场车辆的.指挥调度,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场地内道路畅通无阻。

  四、外监

  主动虚心接受地盘监理、业主、质检总站及设计院等各方面的指导和意见,从严自我要求,实施超前预控,坚决及时整改。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0

  通过本实训,进一步掌握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和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方法,培养学生具备较强的质量检验的动手操作能力,能对实际工程进行质量检验,具有分析和解决工程实践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具备较强的安全管理的动手操作能力,能对实际工程进行安全管理,具有分析和解决工程实践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对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的工作态度。在本次的实训中,同学会发现自己在课堂中所学知识的不足和欠缺。因此,要求同学要学会查找课外书籍和资料,碰到问题同学之间多讨论,注意团队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学会对新知识、新技能的掌握方法和技巧,使学员在毕业后能尽快适应不同工作岗位的要求。

  一、质量检验

  1、质量检验合格标准

  (1)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质量检查记录应完整。

  2、质量检验评定的程序

  (1)检验批、分项工程的验收

  检验批、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单位的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组织对检验批、分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自检,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后,填写检查记录提交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参与验收的各方人员应签字确认。

  (2)分部工程的验收

  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自检,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后,填写验收报告提交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参与验收的各方人员应签字确认。

  (3)单位工程的验收

  单位工程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对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自检,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后,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和完整的技术资料,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向建设单位呈报,申请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和完整的'技术资料后,确认工程已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应向相关单位发出《工程竣工验收告知书》,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参与验收的各方应对工程质量形成统一的验收意见并签字确认,最后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提交工程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质量检验标准和表格

  检验批质量检验标准和表格详见附表有关表格说明。

  二、安全管理

  1、全教育要求

  (1)、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必须以条文的形式写明安全教育的要求、时间、形式和组织等内容。

  (2)新工人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凡公司新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及分配来的实习和代培人员,分别由公司进行一级安全教育,项目经理部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现场施工员及班组长(或劳务、外包单位代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要有安全教育的内容、时间及考核结果记录。公司和项目经理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班组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安全教育要有具体的安全教育内容。要把安全教育的具体内容或知识点记录下来,受教育人要在记录表里签字,并收录为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4)工人变换工种(如瓦工变换混凝土工)时要进行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时,要进行新工种的操作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新工种的操作。教育和考核均应有记录并收为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5)工人应掌握和了解本专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技能。

  (6)施工管理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根据建设部建教[1997]83号《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文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企业其他职工每年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7)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并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2、安全技术交底

  (1)安全技术交底要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是具体的,不但要口头讲解交底,同时均应有书面文字交底资料,所有参加交底的人员均应履行签字手续。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应根据工程进度,分阶段进行交底,并要在该项目施工前进行交底。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安全员各一份。

  (2)交底要针对性强和全面交底。技术交底要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同时要将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明,让操作者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保证其人身安全。各分项工程均应安全技术交底,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很具体,要能结合当时的施工环境,有针对性地交底。

  3、班前活动

  (1)要建立班前活动制度。班前活动,是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提高工人的安全素质,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有效途径。班前安全活动是班组长或管理人员,在每天上班前,检查了解班组的施工环境、设备和工人的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总结前一天的施工情况,根椐当天施工任务特点和分工情况,讲解有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预知操作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提醒大家注意和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2)班前安全活动要有记录。每次班前活动均应简单重点记录活动内容。活动记录应收录为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1

  1、树立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走质量求生存,质量求发展的道路。

  2、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单位、市质检站——公司质监站——分公司质检站——项目经理部(质检员、各专业工长、材料员)——班组长——操作工人。

  3、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实行企业管理,全过程管理问题和全员管理。

  4、要高标准,严要求,勤检查勤督促,对工程质量问题做到奖罚分明。

  5、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机具和新材料,以提高工程质量。

  6、认真学习施工图纸、做到真正了解设计意图,能按图施工,以期达到设计要求的工程质量同时做好图纸的审查工作,避免设计存在的差错,给施工带来工程质量的.影响。

  7、施工前应认真研究每一施工过程的施工方案,针对我司在技师上的薄弱环节和质量在关键总是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

  8、建立材料和予制构件,半成品等的检验制度,从原材料进场和材料的加工就开始严格把好质量关。

  9、施工机械设备应经常进行检修,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况,不致因机械发生故障而影响工程质量。

  10、对班组做好保证质量的技术交底,使各工种人员都重视质量明确各自在不同的岗位上如何保证工程质量。

  11、加强施工工艺管理,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操作规程施工。

  12、加强施工质量的各种检查,验收建立质量三检制。

  13、通过对质量的检查,开展质量统计分析,找出产生质量缺陷的原因,采取预防措施把质量陷患尽可能消除在出现之前。

  14、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管理,使现场的施工和秩序井有条,实现文明施工。

  15、做好工程质量的各项技术内业,技术复核隐蔽验收等。

  16、设专职质量检员对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质量评分,实行质量奖罚。

  17、做好各工序的交接班自检=互检并做好记录。

  18、贯彻'谁负责生产,谁负责质量'的原则强化现场各专业工种质量任制。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2

  实行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1)、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一切管理都要以搞好工程质量为中心。坚持自检、专职检、交接检,并做好记录,定期进行评定、评比。

  (2)、实行定人定岗,质量挂牌管理制度,质量责任落实到人,挂牌上岗,严格执行奖优罚劣。

  (3)、对于施工中遇到的质量疑难问题,设定专题,成立有技术人员参加的qc小组,进行攻关研究,使质量难题消除在施工过程中。

  (4)、认真贯彻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落实,做到工程质量分级管理,把好质量关,在竣工验收时达到一次交验。配备专职质量检查员,加强施工现场质量检查。

  (5)、加强原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检查工作,做好记录,不论任何人进的设备、材料,坚持不合格品不施工的原则。

  (6)、有施工方案的项目,必须按方案进行施工,所有工程都必须达到有关规范要求及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7)、水、暖、等安装工程的隐蔽和试水、试运行、必须经质量技术环境部专职质检员检查签认。

  (8)、公司质量技术环境部重点检查项目部'质量自检、专职检、交接检'制、挂牌制的`落实,督促检查样板间制的执行;检查项目部质安员的工作质量及检查项目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9)、质量技术环境部协助并督促项目部,对公司质量技术环境部发出的《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的核查意见上报质量技术环境部。

  (10)、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应经常亲临操作面检查工程质量,督促和检查项目部管理人员质量责任的落实,保证各项质量检查管理办法特别是'自检、专职检、交接检'制得以贯彻。

  (11)、技术负责人负责进场材料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检查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负责并参与技术复核和结构工程的隐蔽检查工作。

  (12)、施工员应坚守在操作面上,加强对班组操作质量的过程控制,督促班组进行质量自检。分项工程完成后,会同班组长、质量员及时进行检验,负责'工序自检、专职检、交接检'表格的填签。

  (13)、由施工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签证手续,组织样板间工程实施并会同有关人员进行检验。

  (14)、质量员应督促和帮助班组做好自检,在班组自检合格基础上,进行专职检和交接检,协助施工员做好工序'自检、专职检、交接检'表的签填工作,按质量标准评定分项工程质量。

  (15)、内业资料员负责收集和填写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技术资料和纪录,做到真实、及时,参加工程技术复核工作并做好记录。

  (16)、材料员要严把原材料和成品的质量验收,提供材料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及时进行材质复试检验,做好物资、材料的标识。

  (17)、班组操作者严格按施工员交底的质量技术环境要求或质量样板操作和自控,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自我检查,达不到质量标准的立即纠正。

  (18)、班组兼职质检员和班组长对本班组完成的工作进行检查,起到班组自检、自控和监督作用,确保班组完成的分项工程达到质量标准。

  (19)、在班组自检合格基础上,班组长提请施工员、专职质安员验收,并在'工序自检、专职检、交接检'表上签字。

  (20)、要严格按图纸施工,特别是对一些不常见的设备,要详细阅读说明书和有关资料,要掌握设备的有关规范和有关技术要求,各项安装工程要做出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措施才能进行施工。

  (21)、对各管道实行统一作法,要首先作好'样板间' '样板层',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统一进行安装施工。管道在安装前应先刷漆防腐,不准在钢模板上开洞。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3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集团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工作,强化监管措施,理顺监管职责,有效控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不断提高公司开发房屋的质量,从而促进我公司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本管理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项目部(项目公司)。

  三、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为各项目部(项目公司)管理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

  四、集团公司总经理为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公司技术总监为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直接责任人,保证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规程在公司传达、贯彻、落实、执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制定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为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具体监管执行部门,负责对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日常工程质量的监管;落实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按时向公司技术总监汇报工作情况;及时收集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技术规范及规程,以及社会上先进的施工管理经验、先进的施工工艺等,经过消化,引入公司内部推广使用。

  五、项目部(项目公司)经理作为项目部(项目公司)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根据本项目部(项目公司)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在公司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框架下,编制和实施本项目部(项目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组织对本项目部(项目公司)所属工程质量的检查。具体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甲方代表)为自己所分管工程的工程质量直接责任人,对自己所分管的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负责监管自己所分管工程施工管理,监督管理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搞好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工作。

  六、监理单位按工程项目建立监理机构,任命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所监理工程的质量管理;监理机构应由专业配套的监理人员组成,分工负责,进行日常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组成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所承建工程的质量管理。项目经理根据工程特点聘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

  七、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依据是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的'技术规范及规程,经过审批的设计文件,双方工作合同等。

  八、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实行质量管理一票否决制,即如果存在影响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质量隐患,甲方代表、项目经理、安全质量监督中心检查人员有权命令施工企业立即停工整改,直至消除质量隐患。

  九、项目部(项目公司)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一切质量管理工作。每天早晨召开班前工作会议,听取甲方代表的工作汇报,布置当天的质量管理要务,巡视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工作,并将当天工作情况记录在《施工日志》中。组织对本项目部(项目公司)所属工地工程质量管理的检查、评比,奖优罚劣。

  十、甲方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质量管理监管工作。每天早晨参加班前会,向项目经理汇报前一天工作情况,听取项目经理对当天工作重点的布置,巡查现场的施工质量管理情况,监督监理企业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监督、隐蔽工程检查、以及施工单位内部的质量管理情况,根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重要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力度。总结当天的施工质量管理情况,记录在自己的《施工日志》中;每周总结现场的质量管理情况形成报告,报工程部主任,由工程部主任进行汇总,形成本项目部(项目公司)质量周报,送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备案。

  十一、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根据项目部(项目公司)的总结报告与现场的施工进度,定期、不定期的到公司所属各工地进行巡查,落实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参加各项目部(项目公司)工程竣前检查。核查工程质量,核实项目部(项目公司)管理力度,查遗补漏。定期组织甲方代表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工程现场观摩例会制度,工程现场观摩例会每周五下午2点召开,轮流在公司所属各项目部(项目公司)举行,由安全质量监督中心负责召集,现场观摩会以相互参观学习、指出不足、经验交流为主。例会参加人员:项目部(项目公司)分管工程经理、工程部经理、所在工地现场甲方代表、安全质量监督中心工作人员,重要会议要求公司总经理、技术总监、项目经理参加,会议结束后由安全质量监督中心做出会议记录,总结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提醒其他项目部注意。

  十二、施工单位进场时,甲方代表要检查自己所分管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熟悉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情况(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检查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现场布置等,审核整理后报项目部(项目公司)工程部主任,工程部主任汇总本项目部(项目公司)各施工单位的各项准备工作资料后进行审查整合(尤其应注意现场施工平面的布置,注意各施工单位作业区域的划分),审查、整合完成后报项目部(项目公司)经理审查、批准,审查、批准后报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备案。

  十三、进行重要部位的分项工程施工之前,甲方代表应组织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审核施工单位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报工程部主任、项目经理审核、批准。经审批通过后,报安全质量监督中心备案。施工时,甲方代表应监督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审核过的施工方案执行。进行重要部位分项工程施工时,要严密监管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必要时要求监理单位进行旁站式监理或亲自进行旁站式监管,及时发现不规范的操作,及时制止。

  第四章奖惩

  十四、每一项目部(项目公司)在施工现场设评比栏,每月根据日常检查、抽查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奖优罚劣。

  十五、本年度内未发生质量事故且工程质量在项目部(项目公司)评比中名列第一名的单体工程,对分管该单体工程的甲方代表进行表彰,奖励1000元。分管该单体工程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年度评比中加10分,下次监理、施工招标予以优先考虑。

  十六、本年度内每发生一次一般质量事故,扣项目部经理奖金1000元,分管该事故工程的甲方代表500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年度评比中扣除5分,依此累计。如一般质量事故超过三次,按重大质量事故惩处。

  十七、年度内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扣除项目经理奖金2000元,分管该事故工程的甲方代表1000元,并在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合同中规定,如发生以上情况,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结算中降低一个百分点计算,三年内不得在公司内投标工程。

  一般质量事故指存在质量问题,经维修或加固处理,能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影响观感与使用;或由施工单位自行拆除,重新施工的工程;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且对工期影响在5天以内的工程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经维修或加固仍不能满足规范、设计要求;或虽经维修、加固能满足设计要求,但影响观感与使用;或由施工单位自行拆除、重新施工的工程,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且对工期影响在5天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

  十八、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切实落实“以质量求效益,以品牌求发展”的管理工作方针,建立质量管理网络,明确职责,使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开发修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等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第三条公司实行工程项目总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的三级质量管理组织体系,以保证质量管理工作协调有效地进行。

  第四条公司工程项目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的工程质量、技术负责直接的主管领导责任。

  第五条总工程师协助工程项目总经理工程质量、技术,协调工程各专业之间技术矛盾,处理和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和关键问题。

  第六条工程技术部在工程项目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对质量进行控制,组织质量评价,研究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控制方法,对工程质量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七条甲方现场代表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现场责任人,由土建结构工程师担任,在工程技术部领导下负责协调现场各专业技术工程师,监督参建单位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供应商的质量责任行为是否符合合同和规范要求,检查设计图纸质量、材料设备质量、隐蔽工程质量、工艺工序质量,输现场设计、技术变更和工程量收方事项。建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台帐,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

  第八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pdca)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第十条工程质量管理标准

  1、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工程质量管理计划书》的要求。

  2、符合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签定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俗成和要求。

  3、符合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要求。

  4、符合工程建设各项规范和技术标准及政府部门有关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5、保证按项目任务书、设计图、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完成工程,顺利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实现使用功能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管理按下列工作流程实施:

  一、确定工程项目质量目标。

  1、每个项目在可研阶段完成后,由工程技术部经理负责组织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根据公司的项目任务书和投资收益计划,针对工程技术标准材料设备的规格档次、使用年限、工程规模、达到的使用功能等质量标准,协调工期、成本、质量三者矛盾,在一周内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项目质量目标。

  2、质量目标报经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主持的专门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定稿后报总经理批准下发给每个参与工程管理的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标准。

  二、编制项目质量管理计划

  1、在确定项目质量目标并经批准后,由工程技术部经理负责组织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根据项目质量目标的要求在两周内编制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

  2《工程项目管理计划书》要体现从设计质量、材料设备质量、工艺工序质量、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到单位工程质量的全部管理控制。其内容应包括:

  编制依据

  项目概况

  质量管理任务细分

  组织机构及责任人员

  质量控制及管理组织协调的系统描述

  设计质量管理控制

  材料设备质量管理控制

  施工工艺质量管理控制

  施工工序质量管理控制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控制

  各分部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管理控制

  建立质量档案

  必要的质量管理控制手段

  事前预控措施(各阶段设计审查、施工图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质量通病防范)

  关键和重要节点的确定及控制程序

  与施工阶段相适应的检查、试验、测量、验收要求

  更改和完善质量计划的程序

  完成质量计划的标准和时间要求等

  3、《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报经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主持的专门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定稿后报总经理批准下发给每个参与工程管理的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管理具体实施的依据。

  三、执行计划

  1、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落实和实施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每个管理人员应按照分工控制质量计划的实施,并按照规定保存控制记录,当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时,必须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分清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体现pdca循环控制方法。

  2、在实行计划过程中,切实做好国家建筑法律、法规文明规定的属建设单位质量责任的以下工作:(1——公司领导层负责将工程以招投标的方式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供应单位,并不得肢解发包。

  (2)公司领导层负责不得迫使承包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竟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3)工程技术部负责向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

  (4)工程技术部负责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和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5)工程技术部负责输政府强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6)工程技术部负责办理政府质量监督登记注册。

  四、对内检查监督

  1、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经理地对内检查监督的责任人,检查监督的对象是公司内部分工迥然不同的现场代表、各专业技术人工程师、造价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等。

  2、工程部经理应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每个管理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制原则,对照《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内容检查验证质量计划实施的情况和效果。

  3、每周召开有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参加的工作例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来解决措施并安排责任人进行落实,事后由工程部经理负责复查并向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汇报结果。

  4对重复出现问题的人和事或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进,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专门调查和研究,对相关责任人依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五、对外检查监督

  1、工程部经理、公司内部分工迥然不同的现场代表、务专业技术人工程师、造价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等是对外检查监督的责任人。检查监督的对象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供应单位。

  2、工程部经理应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每个管理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制原则,对照与上述单位签定的合同书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内容,检查验证其质量责任行为和效果。

  3、每周由工程部经理主持召开有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必要时设计、勘察、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参加的.工作协调例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并安排责任单位进行落实,事后由工程部经理安排公司人员负责复查并向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汇报结果。

  4、对重复出现问题或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了整改,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专门调查和研究,对相关责任单位依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第四章对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十二条从大的、著名的设计院中考察选择勘察、设计单位,不仅考察其资质等级、业务范围、质量能力及信誉,还要考察其过去工程的质量水平、技术水平和设备水平以及同类工程经验。

  第十三条采用招标方法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多角度审查比选方案,鼓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方案优化并采取奖励措施。聘请专门研究单位和专家对方案进行咨询研究,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最后选择优化的方案。

  第十四条由工程技术部组织对设计工作进行评价,勘察、设计的质量标准须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和合同要求,设计文件清晰、直观明了、易于理解,各专业协调无矛盾,设计成果正确,深度符合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由工程技术部组织施工图会审和设计技术咨询,甲方、勘察、设计方、监理方、施工单位、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均应参加,解决好他们之间的协调问题,充分考虑施工的可能性、便捷性和安全性。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尽量优化细化设计作法。确保施工前所有设计文件都应是确定的、正确的、不能有任何疑问。

  第五章对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十六条依据监理委托合同将施工工艺、施工工序质量、建筑材料与设备质量的确认权与否决权,工程量与工程价款支付的确认权与否决权,工程建设进度和建设工期的确认权与否决权等管理权力授予监理单位。并对施工的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七条监督监理单位切实改行如下质量责任行为:

  (1)监理单位资质、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审批和执行情况。

  (3)对材料、构件、设备用于工程前进行复检审查的情况。

  (4)见证取样的实施情况。

  (5)对重点部位、重要节点、关键工序实施旁站并执行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的情况。

  (6)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

  (7)组织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

  (8)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和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情况。

  第六章

  第十八条在公司领导层的具体指导下,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认真选择施工承包商,在委托任务、商讨价格、签订合同时应注意考察其质量能力、信誉、技术水平、装备水平、管理能力、特别是项目经理、技术总工的经历、经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以往工程的质量标准,企业等级,资信及企业形象等。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公司招标管理制度,要求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清楚说明质量保证体系、质量合格证的措施和方法,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对这些措施和方法的适用性、科学性、安全性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依据。

  第二十条由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方对施工质量绝对的检查和监督权力,并将工程施工质量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施工单位,通过合同、委托书或任务单明确质量的要求,确定质量的标准检查和评价方法奖惩办法。

  第二十一条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切实履行如下质量责任行为:

  (1)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的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们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工人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和执行情况。

  (3)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配置和执行情况。

  (4)按审查批准的施工图等设计文件及工程技术标准的实施情况。

  (5)分部、分项、单位工程质量的试验检验评定情况。

  (6)质量问题整改、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7)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按作业指导书施工的情况。

  (8)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情况。

  (9)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情况。

  第二十二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工期拖延、费用超支进,由工程技术部负责首先考虑修改或制定周密的计划,防止施工单位以牺牲质量为代价赶工和降低成本。

  第二十三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序交接“三检”制度。执行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每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专职检并签字送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勘察经过现场检查或获取试验报告后签署认可意见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第二十四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控制执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会签制度,钢筋工程、挑工程、防水工程、上下水管、暗配电气线路等必须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专职检并签字送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勘察经过现场检查或获取试验报告后签署认可意见方可覆盖。

  第二十五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审批管理程序施工单位提出变更必须以书面申请方式,经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审核并就变更造价、工期达成协议后方批准实施。由甲方、设计院、监理等提出设计变更经与设计院、监理协商并与施工单位就变更造价、工期达成协议后通知施工单位执行。

  第二十六条工程质量事故严格按程序处理,出现工程质量事故后,甲方、监理、设计院、施工单位按照原因分析、责任分析、商定处理措施或方案、处理实施、效果检查的程序进行。并对责任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严格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由监理单位立即下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拒付工程款:

  (1)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2)隐藏工程未经验收签字即覆盖。

  (3)质量下降经指出不改或改正效果不好。

  (4)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5)将工程转包。

  (6)自行变更设计图纸要求。

  第二十八条严格竣工验收程序、单位、单项和项目竣工验收在审核工程技术文件和整理建档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政府质量监督程序实施。

  第七章奖罚管理

  第二十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奖优罚劣,违规必罚“原则。

  第三十条对公司内部工作人员依照本制度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每月进行一次集中考核检查,评价各责任人员的质量管理工作成绩,依据评价结果进行奖罚。考核检查采取各责任人员先行自查,工程技术部经理作出初步评价,总工程师考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审查认定的程序进行。对考核检查结果在工程例会上进行讲评,对严格执行制度和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进行表扬、表彰或奖金奖励。对违反制度、工作失职、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时的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处罚分为批评、书面检查、罚款处理、辞退等,具体内容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对于设计、监理、施工、材料供应单位的奖罚同样实行“奖优罚劣,违规必罚“原则。其程序是:

  1、在合同中依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明确奖罚实施细则和条款,并约定上述单位执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2、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检查上述单位日常质量工作情况,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每月进行一次集中考核检查,并召开专门会议评价各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成绩。

  3、依据评价结果和合同的约定对上述单位进行奖罚。第三十二条该制度经公司批准后施行。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5

  一、项目经理质量负责制:

  1、负责对项目员工进行质量意识教育。

  2、贯彻国家和企业颁发的工程质量的规定、规程、制度和措施,并检查落实。

  3、正确处理施工质量与施工进度的关系,合理安排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对不合格工程交付使用负直接责任。

  4、掌握工程项目的质量情况。严格执行质量奖罚制度。

  5、每月组织一次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查,针对主要问题,亲自组织攻关。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颁发的各项技术规范、规程,质量管理措施和质量奖罚条例,并在施工中严格检查督促落实,严防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2、组织召开工程项目质量事故分析会,提出质量事故的技术处理方案,对质量事故负责并有权追究技术责任,及时上报质量事故情况及事故分析报告。

  3、对技术问题、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开展创优工程活动。对竣工工程的质量好坏负有直接技术责任。

  4、及时掌握工程质量情况,对质量好的先进典型要及时推广。对违反施工程序和操作规程的现象有权随时制止,严重时责令其停工。

  5、支持质检员的工作。主持工程项目每月一次的质量检查。组织本项目范围内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的评定。主持开展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隐预检及结构验收工作。检查监督工程样板制落实情况。

  6、签审本项目工程质量报表及质量评定,并报上级部门核定。

  三、项目技术人员质量责任制:

  1、负责向承包队、班组作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交底,并在实施过程中认真检查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对违反操作规程的班组和个人有权纠正和制止。必要时责令其返工和停工。严防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2、对本项目单位工程施工测量轴线定位,水准基点及高程控制及时进行复核,并负直接技术责任。

  3、负责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经有关人员(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等)认定全部符合技术质量要求后方可办理签证。

  4、检查督促自检、互检、交接检及样板制落实情况,对没有先做样板的工序或未按样板操作的工序必须及时制止施工。

  5、及时检查验收进场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零配件的质量情况,对不合格品提出处理意见,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6、及时收集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和质量记录,建立工程技术档案。

  四、项目质检员质量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颁发的各项技术规程、技术规范。检查监控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情况。负责项目工程质量的核定工作,并对其工作质量负责,保证其准确率。

  2、对施工项目进行隐、预检及主体结构验收并签证。纠正违章施工,必要时下达临时停工命令并及时报主管领导处理。参加样板工程的鉴定。

  3、参加施工项目内工程质量的定期检查、施工中间检查以及工序间的交接检查。督促检查"三检制"落实情况。

  4、负责填写工程项目的质量总结和统计报表。

  5、检查工程材料质量,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6、参加工程设计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

  7、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督促当事单位上报质量事故报告。

  8、月底施工队验工计价时,质检员进行质量核定,制定奖罚措施,报项目总工审批。

  9、保证工程质量评定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10、及时上报年、季、月工程质量报表并附小结。

  五、工程经理质量责任制:

  1、组织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并签证。参加工程隐预检,严把质量关,制止使用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对不合格的工程转交给下道工序负直接责任。

  2、本栋号、本工段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负直接责任。对质量事故应及时上报。

  3、具体实施样板制。

  4、落实质量保证措施,对工程的现场质量负责。

  六、工长质量责任制:

  1、严格落实技术交底及质量保证措施,对过程中的质量状况负责。

  2、工长监督施工班组自检,并对已完分项的质量做初步检查,不符合技术质量要求的分项不得报质检员验收,否则,按程度追究工长责任。

  七、分包单位负责人(队长或班组长)质量责任制:

  1、认真贯彻项目的质量标准、技术规定和质量管理制度。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质量自检、互检和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杜绝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2、严格按图纸、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对本单位所施分项工程的实物质量负责。

  3、严把材料使用关,混凝上、砂浆配合比关。拒绝和制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做到上道工序不交,下道工序不接。接受质检人员、技术人员的检查指导,随时纠正违章操作现象。

  4、按时填写各种原始记录,统计报表,保证数据真实可靠。分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实行对策管理。

  5、对本单位工人施工产生的不合格工序,应主动组织返修重做,直到合格为止。

  6、参加工程项目负责人组织的质量检查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7、自觉接受质检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检查指导,及时纠正违章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8、爱护和保护工程施工成品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6

  一、质量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主要负责质检部的领导,实行质量制度“一票否决权”,在质量与进度发生矛盾时,以质量为先的原则。

  2、实行全面的质量管理,成立岗位班组的qc小组,开展qc活动,使质量进一步提高。

  3、对主要岗位安排专人持证上岗,并保证人员相对稳定。

  4、加强原材料的管理工作和检查工作,设立专人进行验收,为保证原材料进场符合要求。

  5、对于运到场地的不合格材料要及时清除出场,做到不合格材料工地不过夜。

  6、建立质量自检、互检、专业检查相结合制度,工地质检员、工程负责人及监理方代表检查并确定质量等级。

  7、坚持每一项工序签字、验收制度,上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专(兼)职安全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取得安全管理合格证书。

  2、坚决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健全安全管理网络,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委员会(小组)和专(兼)职安全员。

  3、职工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安全设施不齐全、人身安全无保障时,严禁冒险作业、违章作业。

  5、严禁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发生。

  6、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岗位安全规程教育和安全考试,或安全考试不合格,不准上岗。

  7、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得违章作业。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时不准打闹,不准擅离工作岗位。

  8、饮酒后,不准进入施工工地,不准操作施工机械,不准驾驶任何机动车辆。

  9、对施工现场附近的沟、坑、老井、河道及高、低压输电线路等危险处,应安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

  10、严禁随意拆除、移动或损坏安全防护措施、装置、设施及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牌、操作标记牌等。

  11、安装拆卸应有专人统一指挥,明确分工,互相配合,协调操作。

  12、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齐全,技术性能良好,裸露的旋转和传动部位(齿轮、万向轴、皮带、链条、轴头等)必须安装牢固的防护罩。

  13、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经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严禁无证人员进行电气操作。

  14、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15、网架吊装时,应注意被吊工作物的重量及使用钢丝绳的允许荷载力,并向吊机指挥人员说明吊运的目的.地,并事先清理目的地周围的障碍物。

  16。吊装工作就位时,应注意安装人员的手和脚,要做到稳、准。

  17、高空安装工作时,要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扣,工作高空就位后要有临时固定措施,各类工具、材料、配件应采取防止高处坠落的安全措施。

  18、使用油泵千斤顶要注意压力负荷,要垫平放直。

  19、使用撬棒注意放稳和力的支点,防止滑脱、弹出滑脱、弹击伤人,多人操作时要注意齐心协调。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7

  一、各施工队组必须严格按照生产技术科下达的开工、复工、停工通知单及工程联系通知单进行施工,否则,对队长罚款400元,技术员罚款200元。

  二、各施工队组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和规程、措施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施工方案、支护形式或其它参数。否则,对队长罚款400元,对技术员罚款200元。

  三、队长、技术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时掌握施工情况,若遇地质构造等异常变化,必须及时向生产科及地质测量科汇报,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否则对队长、技术员每人罚款200元。

  四、生产技术科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开展探煤、检查工程质量等工作,施工单位必须主动配合,不积极配合的,对队长、跟班队长每人罚款200元。

  五、测量引线时,施工队技术员或当班验收员、组长、跟班队长接到测量人员通知后,必须及时到现场参与放线,测量人员要将中、腰线点向施工队现场交接清楚,及时以书面形式下发技术交底单。因交接不清造成工程失误的,对相关责任人(施工队的技术员、当班验收员、组长、跟班队长和测量人员)罚款50元。

  六、凡发现施工区队不按中、腰线施工,造成巷道中、腰线误差超限者,对队长、跟班队长每人罚款300元、对验收员、技术员每人罚款200元。

  七、若发现中、腰线点照不进去,不及时汇报而继续使用,造成巷道走偏的,对队长、跟班队长各罚款200元/m,区队技术员、班组长、验收员各罚款100元/m。

  八、对于定向施工、贯通的巷道,要严格按照测量组下发的施工通知单要求坡度施工,不按要求施工,对队长、跟班队长各罚款300元,对技术员罚款200元。

  九、验收员要严格按照《措施》或《作业规程》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对每个圆班所施工巷道进行验收,并如实填写记录,发现弄虚作假,对相关验收员罚款200元。

  十、下井检查时,要检查支护材料的材质是否合格,支护材料规格是否与作业规程规定相符。凡因供应部门供应材料不合格,施工单位不汇报而使用的,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对施工队组罚款2000元。

  十一、顶锚杆要用锚杆钻机紧固;帮锚杆要用风动扳手紧固;锚索用风动油泵或手动泵预紧,不按规定执行的,对跟班队长、班组长、验收员各罚款100元。

  十二、队组施工时,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执行,严禁混用锚杆、锚索,严禁随意截短锚杆或钢绞线,不按规定执行的,对施工队队长罚款500元,对跟班队长、班组长、验收员各罚款200元。

  十三、施工队组必须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和设备,包括锚杆拉力计、扭矩扳手或风动泵、千斤顶等,且检测工具必须齐全完好,压力表经校验,缺少一项,对施工队队长罚款300元,对跟班队长、班组长、验收员各罚款100元。

  十四、队组技术员要按规定进行锚杆拉拔力、扭矩力、锚索拉力试验,每少一次罚技术员50元。

  十五、锚杆锚固力检查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每300根锚杆必须抽样一组,设计变更或材料变更时,应另作一组,每组锚杆不得少于3根。施工队组进行检查,保存好检查记录。不按规定执行的,对跟班队长、班组长、验收员各罚款100元。

  (二)合格条件

  1、同一批试验锚杆的锚固力的平均值不得小于设计值。

  2、同一批试验锚杆的锚固力的最小值不得小于设计值的90%。

  3、顶锚杆使用锚杆钻机紧固,帮锚杆使用气扳机或力矩搬手紧固。

  4、同一批抽查锚杆的扭力矩不符合设计值的不得超过15%。

  5、同一批抽查锚杆扭力矩的最低值不得低于设计值的85%。

  (三)锚杆锚固力不符合要求时,必须补打锚杆,锚杆扭矩力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必须全部重新紧固一次。每一根不合格,对跟班队长、班组长、验收员各罚款50元。

  (四)锚杆间排距要按设计安装及外露长度,不得大于设计规定,每一处不合格罚区队100元,当班跟班队长、班组长、验收员各罚款50元。限期不整改者,每一处不合格加倍处罚。发现锚杆人为截短使用等弄虚作假者,每根罚队长200元,当班跟班队长、班组长、验收员各罚款300元,隐藏掩埋锚杆的每发现一根罚区队100元,对隐藏掩埋锚杆的'相关责任人每根罚200元。

  (五)锚杆数量不得少于设计值,顶锚每少一根罚300元、帮锚每少一根罚200元。

  十六、锚索质量验收遵守下列规定:

  (一)对锚索预紧力进行抽查,每100根至少抽查5根,有不合格的必须重新抽查5根,合格率达不到90%时,或有一根低于设计值80%时,全部重新预紧。

  (二)间排距全部进行检查,超过允许误差时,重新补打锚索。

  (三)锚索合格的条件:

  1、锚索各组件的材质和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2、锚固力大于设计承载力,锚索预紧力不小于设计值。再次张拉达到设计值,锚具夹片移动距离超过1mm为不合格。

  3、托梁安设位置、方向符合设计要求,紧贴岩面。

  4、锚索间距误差:正常情况下不超过设计值的±200mm,孔深误差不超过设计值的±100mm,与围岩的角度不超过设计值的±3度。

  5、正常情况下钢绞线外露长度不小于150mm,不大于200mm。

  6、钢绞线外露部分有符合规定的特征标记。

  (四)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全部补打,每一根不合格,对跟班队长、班组长、验收员各罚款50元。

  十七、锚杆托板应紧贴岩面,螺帽必须上紧上牢,外露长度符合要求,所有构件齐全,否则,检查发现每不合格一根罚款100元。

  十八、检查时如发现锚杆少用锚固剂,少用一卷,罚当班跟班队长、验收员、班组长各300元;不用锚固剂,每根罚队长1000元,当班跟班队长、班组长、验收员各罚款500元。

  十九、巷道挂网要严格按设计标准搭接(搭接宽度不小于100mm)和连接。网必须伸展、不得松弛。挂网不得露煤面或岩面。否则,一经发现每片罚100元;网与网连接不牢靠不结实,绑扎间距按300mm计算,每少一个绑扎点或一个绑扎点不合格罚50元。挂网有空隙(露煤面或岩面),超过0.2m每处罚50元。

  二十、巷道的净断面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超、欠挖超过施工2质量标准规定的,每不合格1m对相关施工区队罚款200元(净断面10m以内)、300元(净断面10m以上)。并限期整改合格,否则不予验收并加倍处罚。

  二十一、巷道铺轨使用不合格轨枕,每根轨枕罚款50元;轨枕间距超标,每超一处罚50元;轨道面高差、竖曲线半径、弯道半径、道宽、轨道位置不符合要求,每不合格1m罚50元(不足1m按1m计);道夹板不规范、螺栓不齐全,一处罚50元,并限期整改合格。

  二十二、施工图板必须齐全,内容清晰、正确,悬挂整齐、位置恰当,便于观看,否则每次罚队长100元、技术员200元。

  二十三、当月验收时巷道顶、帮出现的铁丝头、钢丝绳头、废旧管缝锚杆等杂物,必须清理干净,否则每发现一处对队长罚款50元。

  二十四、巷道不得有淤泥和积水,淤泥、积水长度超过5米,深度超过200mm,每超过1米,罚款30元。

  二十五、风水管路吊挂,三通阀门、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安设,有一处不合格,处罚队长200元。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8

  1、总则

  ⑴为强化质量管理,提高职工及外包队伍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⑵本制度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及施工单位的质量奖罚的管理

  3、职责

  ⑴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各施工单位的质量奖罚管理

  ⑵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奖励基金审批

  4、制度内容

  ⑴考核对象。本制度对现场施工的各单位、包工队进行考核

  ⑵考核内容:

  ①施工质量记录齐全

  ②施工单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优良率

  ③标牌、标志,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

  ④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

  ⑤过程控制记录:各单位、部门要把公司质量技术部的'《单位安装工程文件资料检查清单》根据工程细划在不同阶段需要哪些记录并落实到人,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质量管理部要根据计划清单分阶段检查落实情况并打分,低于85分者,取消质量奖评定资格。

  ⑶质量奖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制定的质量奖,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甲方、公司、项目部等),罚款纳入质量奖基金

  ⑷按月进行考核,分项工程优良率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质量奖全部发放给单位,由各单位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考核评分表(附表5-9)交质量管理部审核,质量管理部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审核发放

  ⑸对个人奖罚办法:

  ①根据公司、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考核

  A对职工质量意识考核。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随机进行。任何人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一经发现每次扣罚100元

  B本单位职工(不包括专兼质检人员及中层以上领导)发现质量问题或缺陷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每次嘉奖20-100元。按月单独发放

  C对外包队伍质量管理人员按该承包队伍验收一次合格率核发,达不到100%则免除奖励

  D对在质量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良的职工质量管理部可不定期给予嘉奖,嘉奖考核及分配表由质量管理部负责

  ②对专兼质检人员的考核

  A对专兼质检人员的考核每半年一次逐级考核

  B考核以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在整改(有记录)前被其他人员(非专兼质检人员)发现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的次数为标准,考核期内超过两次扣罚50元,每增加一次加罚50元

  C未按程序履行验收手续不享受奖励

  D由质量管理部质检元组织三级验收。若该项目二级验收一次不合格,扣除施工单位工程项目质保金10%,多次发生逐次扣除。并罚主持该项目验收的质检员20元

  E施工项目通过三级验收收报请四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质量管理部主持该项目三级验收的质检员50元,主持该项目二级验收的质检压20元

  F经考核施工单位质检员三、四级验收连续两个月验收合格率达100%奖励200元;连续四个月验收合格率达100%奖励400元,若不符合验收合格标准,被上级质检员验收合格的处罚上级质检员相同金额

  ③对专兼职计量人员的考核

  A对专兼职计量人员的考核每半年一次逐级考核

  B考核以发现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计量器具在施工现场使用的次数为标准,考核期内超过两次则扣罚50元,每增加一次加罚50元

  C计量器具帐、卡、物不对应,免除奖励

  ④对专业公司的考核

  A对专业公司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考核

  B奖励以管理人员(项目部、专业公司)是否认真及时填报质量管理记录为标准

  C对违反施工工艺记录的现象,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处以20元以上处罚,可进行连锁处罚,必要可对屡犯者进行下岗培训,对责任单位可处以100元以上处罚

  D对施工项目达到业主表彰,被列为施工现场样板工程或精品工程的施工单位,质量管理部不定期给予奖励、并上报公司

  ⑹考核分工

  ①各单位质检员负责本单位人员的考核,质量管理部负责审核,各单位质检员由质量管理部专业员考核,质量管理不5部长审核

  ②各单位的考核由质量管理部考核,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

  ③对质量奖的考核由本工程部或财务部核发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9

  (一)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基本要求:

  ①参加工程施工的各施工队负责人、班组长、技术员、质检员和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和相关规范标准。

  ②主要工序操作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管道、电气、起重工、电焊工等必须持证上岗,并且有相应的资格。

  ③各施工队必须配备责任心强、熟悉本专业技术的质检员。质检员工作上对口项目质检员,在施工过程中接受项目质检员的指导和监督。

  (二)工程质量的分级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按照分项工程的重要程度、部位,分为班组自检、施工队复检和项目验收,以及业主(或其委托的监理公司)验收评定共四级。在新版“验标”中对关键的分项工程还增加了业主质检站监督即第五级。

  (1)工程质量的分级验收方法:

  ①班组自检:施工人员应对施工质量负责,所有分项工程完工后均要进行自检,发现不符合图纸和标准要求的问题,立即处理,不合格不交工,同时做好自检记录,根据该分项的验收等级,进行相应等级的验收。

  ②施工队复检:经施工队复检的是二级验收项目,施工队质检

  员根据自检记录对该分项进行复检,确认无误后,整理正式的记录保存。

  ③项目部质检员验收:经项目质检员验收的是三级验收项目,分项工程完成后,在班组自检、施工队复检的'基础上,施工队质检员提交复检记录交项目质检员,项目质检员对该分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整理正式的评定记录,并办理签证后保存。 ④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验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验收的项目分为四级验收项目,施工队质检员在复检后,提交记录给项目质检员,项目质检员通知监理工程师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整理正式评定记录,并办理签证后保存。

  ⑤经质检站(技术监督局)验收的分项分部工程,项目质检员在接到验收通知后,应同时通知其他各级验收人员共同到现场验收、监督,并共同评定质量等级。

  ⑥隐蔽工程的验收: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完工后,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检的工序或部位。特别应引起注意和重视的是,所有的隐蔽工程全部要经过四级验收检查。须隐蔽的工程,经施工队检查合格后,应提前将记录报项目质检员,项目质检员通知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整理正式记录并办理签证;未经验收的隐蔽工程不得隐蔽,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①多工种接续施工的分项工程应进行工序交接检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三)技术复核:

  在施工过程中,对重要的和影响全面的技术工作,必须在分部分项工程正式施工前进行复核,以免发生重大差错,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当复核发现差错应及时纠正,方可施工。主要内容:

  ①建筑物的位置和高程:四角定位轴线桩的坐标位置,测量定位的标准轴线桩位置及其间距,水准点、轴线、标高等。

  ②地基与基础工程设备基础:基坑(槽)底的土质;基础中心线的位置;基础底标高、基础各部尺寸。

  ③砼及钢筋砼工程:模板的位置、标高及各分部尺寸、预埋件、预留孔的位置、标高、型号和牢固程度;现浇混凝土的配合比、组成材料的质量状况、钢筋搭接长度;预埋构件安装位置及标高、接头情况、构件强度等。

  ④技术复核记录由所办复核工程内容的技术员负责填写,技术复核记录应有所办技术员的自复记录,并经质检人员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签署复查意见和签字。

  ⑤技术复核记录必须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办理。

  (四)隐蔽工程项目及检查内容:

  ①地基与基础工程:地质、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坟、井、坑、塘的处理。基础断面尺寸,桩的位置、数量、记桩打桩记录、人工地基的试验记录、坐标记录。

  ②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除锈情况,预埋件的数量及位置。

  ③防水工程: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物的防水找平层的质量情况、干燥程度、防水层数,防水处理措施的质量。

  ④水暖卫暗管道工程:位置、标高、坡度、试压、通水试验、焊接、防锈、防腐、保温及预埋件等。

  ⑤电气线路工程:导管、位置、规格、标高、弯度、防腐、接头等,电缆耐压绝缘试验、地线、地板、避雷针的接地电阻。

  ⑥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重要结构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隐蔽工程。

  (五)原材料进厂的质量验收:

  ①物质供应部门采购的用于工程建设的各种材料,如钢材及其他材料的质量必须是合格的,并附有材料出厂合格证和质保书原件,严禁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

  ②原材料进场后必须按有关检验要求和抽检比例进行抽查复检,并出具复检报告,复检不合格的材料必须退货,严禁用于工程。合格材料与待检材料应挂标识牌进行区别。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20

  1、医院必须建立由院领导、总务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纪检监督员组成的基建管理小组。

  2、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保体系,同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在开工前提供给建设单位,并在实施过程中接受其监督。

  3、工程施工过程中,定位放线、基础开控、基础施工、框架梁柱浇筑、屋面工程等其他隐蔽工程都必须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加强对建筑工程材料把关,严格执行材料检验的方法和手续。材料进场必须出具质保证书。对需要复试的.材料,应由建设、施工单位双方抽样,同时送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材料复试,复试合格者方可使用。三材抽验见证人要持证上岗,砂浆和砼“两块”试件制作,要严格按规定取样送检。其余材料也要按有关规定要求检验或复试。

  5、基建管理中,必须加强对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及时向质监站、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主管部门汇报,共同商定解决措施。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应立即书面报局长。质监站、设计单位和卫生局,由质监站牵头组织处理事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并监督实施。

  6、工程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均要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制度,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创建文明工地,坚持安全生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7、基建工程的验槽、基础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及其他单位验收关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和建设单位派代表及监理员先进行全面检查,初步认定后,再由施工单位将工程资料交有关部门审查,申请进行验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整改。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在施工单位按初验结果整改完成,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方对整改结果认定后,方可向建设局申请组织竣工验收。

  8、凡未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不得使用。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要到建设局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取得《工程使用证》后才可进行使用。

  9、投入使用后,院方要加强检查,注意观察,若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与质监、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10、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履行好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责任和施工单位投标承诺的条件执行,保修期内质保金不得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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