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11 11:04:21 海洁 制度 我要投稿

实习生的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实习生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习生的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实习生的管理制度 1

  凡来院实习的实习生,统一岗前培训后进入实习岗位,为加强实习生队伍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实习生管理要求:

  1、实习生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实习生进科要持科教科(护理部)实习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和人数进入临床科室实习,实习期满要进行鉴定,按时办理离科手续,实习生不能私自延长实习时间。

  2、服从医院和科室的领导,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公益劳动以及其他服务性工作。

  3、端正实习态度树立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理念,语言文明,举止得体,不允许与患者发生争吵,有问题向带教老师反映,培养良好的医德医风。

  4、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要求着装整洁,佩戴胸卡,保持工作环境的安静。

  5、实习生必须严格按实习轮转计划实习。如有特殊情况需换科实习,应与科教科(护理部)联系,不得自行换科实习。

  6、实习生在科室实习期间,直接服从科室管理,必须遵守医院和科室的各项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每天应提前到达工作岗位,主动做好准备工作。上班时间应坚守岗位,不做与实习无关的事,不看与实习无关的书。上班时间不穿硬底高跟鞋、拖鞋,不穿奇装异服,不得浓妆艳抹,不戴耳环、戒指。不准穿工作服到餐厅、到医院外,工作时间请把手机调成震动,不准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离开病房时应先请示带教老师。

  7、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核心制度中“查对制度”,防止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对学生超越老师的指导进行诊断、治疗性操作而发生差错时,要作书面检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发生事故,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将停止实习,退回学校处理。

  8、爱护实习单位各种医疗、教学仪器,未经带教老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各种设备,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避免发生误会和纠纷。

  9、不论白班、夜班或休息,医院和科室组织的大讲课、实习生小讲课、査房等各项教学活动都要积极参加。实习期间要做到四勤(脑勤、口勤、手勤、腿勤),在病房保持三轻、一静(说话轻、走路轻、动作轻、保持病房安静)。

  10、尊重老师,同学之间要互谅互让团结协作。严格遵守请消假制度。

  11、遵守作息时间,晚间外出不得超过22:00,不准在外留宿,不准带男同志到宿舍闲谈。为了安全起见在宿舍不准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等,如发现将没收并罚款100元。

  12、保持宿舍及走廊清洁、整齐,不乱扔垃圾,每日安排轮流卫生值日,由宿舍长检查,每周组织卫生大扫除一次。

  13、实习生一般实行8小时上班制,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按医院及科室规定执行。

  14、按时参加出科考试,及时填写实习鉴定、评教评学表。

  二、实习生休假、请假相关规定及缺勤相应处理

  (一)节假日

  凡属法定假日,均按医院各科室规定,节假期间,原则上在医院休息,若确需离开医院,需向医院科教科(护理部)说明原因,并写出书面请假申请,若无执行此手续,所出现一切后果由实习生本人承担。

  (二)请假规定

  1、因病或有事请假,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必须由本人书写请假申请,实习组长证明,向医院科教科(护理部)请示批准手续。除特殊原因外,不得请人或利用通讯工具间接请假,更不允许未经准假而擅自离开医院。

  2、请假手续

  (1)因急病缺勤,可由组长代呈报告。

  (2)慢性疾病或因事请假,必须先经批准假后始得离开工作岗位。

  (3)请假应有书面申请,病假应有疾病证明书(需县级医院及以上)。

  3、病事假审批权限2天以内给所在科室带教老师和科主任请假,写请假申请条签字,科室保管,月底交科教科(护理部);超过2天,有组长、带教老师、科主任签字的请假申请条交科教科(护理部);请假超过1周,应有学校开具的相应证明。如果私自不到旷工超过3天,医院将停止实习,退回学校。带教老师个人无权批假。

  4、一周以上病事假(包括专接本学习)的处理:学校开具的相应证明,学校批准假,请假期间,一切责任与医院无关。

  5、缺勤处理

  缺勤的认定:在实习期间内,凡未经本人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均视为缺勤,一天以6课时计算,缺勤情况在实习期间统一上报学校实习处。超过3天,医院将停止实习,退回学校。

  6、请销假办法

  (1)请假获准后,应将准假单交科教科(护理部),方可离院。

  (2)假若返院后,应及时到科教科(护理部)销假,不得过期而归,过期按缺勤处理。

  (3)节日(包括春节)离开医院,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

  三、实习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实习报到与结束时,按时做好宿舍交接用具清点,清洁卫生等工作,若发现门、窗、桌、椅、橱柜等设施损坏,必须立即向科教科(护理部)报告,否则,修理费用有实习生自行负责。

  (二)平时爱护宿舍内各种用品设施,不得损坏,若有损坏,由损坏者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实行宿舍轮流值日制度,保持宿舍整洁。

  (四)不准在宿舍内乱装开关,乱接电线,不准烧电炉。

  (五)不准私留亲友及外人在宿舍住宿。

  (六)不准在宿舍内打闹,喧哗,酗酒,打麻将。

  (七)严格遵守实习单位有关宿舍管理与规定。

  (八)实习生必须入住所在实习单位安排的宿舍,不得擅自在外租房。否则,实习期间因宿舍安全问题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实习生本人承担。临城县实习生需在家住宿者,需向医院科教科(护理部)提出申请,并签写医院外住宿安全协议书,向学校实习处备案。

  (八)严格遵守其他有关宿舍管理与规定。

  四、安全问题

  1、注意人身安全、保管好自己的钱和物。

  2、最好在医院餐厅用餐。

  3、上街购物,最好结伴去。

  4、晚上尽量不要外出。有事需外出者,与宿舍长说明去向,尽早返院。

  实习生的管理制度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通过规范实习生管理,使新进实习生了解公司企业文化,掌握相关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培养其对公司的认同及归属感,为公司发展培养储备人才。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生。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人力资源企化部工作职责:

  (一)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组织实习生的面试、筛选,确定实习人员;

  (二)结合实习生专业方向,制定培训指导计划,明确实习岗位、岗位实习业务考核目标、时间进度等,并跟踪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及效果,及时有效调整,提高实习的实效性;

  (三)组织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商务礼仪、现场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及考核;

  (四)在实习过程中组织针对性、关联性的培训,定期与实习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沟通引导,组织座谈会或其他形式的培训活动;

  (五)配合实习部门加强对实习生的督导、检查、考核工作,实习期满组织实习期综合考核,对考核结果优异者可列入公司年度招聘人选。

  第四条 各实习部门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工作业流程、基础专业知识等的'培训指导,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培训指导计划,保证实习效果;

  (二)负责安排实习导师,明确指导要求;

  (三)负责实习生实习期间的考勤管理,劳动纪律、工作规范和实习工作质量管理;

  (四)负责实习生的考评,公正、客观地评价实习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学习情况,及时反馈人力资源企化部;

  (五)加强与实习生的沟通交流,关心实习生的生活及工作情况,及时掌握了解实习生的思想状况、企业认同感、工作方向、工作目标等;

  (六)实习期满负责工作鉴定。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五条 入职。申请实习的学生需提前一周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院校证明,由人力资源企化部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实习入职手续。人力资源企化部负责组织实习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实习生个人档案,并安排食宿及参保人身意外伤害险。

  第六条 岗前培训。人力资源企化部组织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商务礼仪、安全生产等方面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安排实习。

  第七条 实习。人力资源企化部结合实习生所学专业安排到对口部门进行实习。对口部门对实习生进行岗位规范、工作技能的帮带与指导,人力资源企化部跟踪考察实习生的工作表现。

  第八条 实习考核鉴定。人力资源企化部组织对口部门进行实习考核鉴定,并办理实习生离厂手续。

  第四章 实习待遇

  第九条 已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公司实习,实习期待遇与试用期待遇一致。其余大学生到公司实习,公司按20元/人.天给予补贴。

  第十条 实习期间公司免费提交供住宿,水电费由实习生自理。

  第五章 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 实习生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勤。

  第十二条 参加学校的学习考试等各类活动,必须持学校说明并加盖公章,提前向人力资源企化部请假,由人力资源企化部通知实习部门予以相应安排。

  第十三条 如遇其他情况,则按公司考勤制度,履行请假手续,签批后报人力资源企化部备案。

  第十四条 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岗位工作流程。

  第十五条 实习生应服从实习工作安排,按照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实习工作任务。

  第六章 考核

  第十六条 实习期间,由人力资源企化部与实习部门进行“双线考核”,对严重违纪违规或经教育仍不改正错误的实习生,由实习部门提交报告,人力资源企化部审核后,直接予以辞退。违反国家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产生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实习生的管理制度 3

  全科医生进行基层社区实习是高等医学教育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为了提高实习质量,加强对实习教学工作的管理,使实习计划执行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则,供各教研科室参照执行。

  一、实习目的和要求

  (一)实习目的

  1、基层社区实习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社区实习是培养全科医生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的重要内容。

  2、基层社区实习通过基层实践,为培养具有服务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基础医学人才,发展全科医学,为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3、在基层实习的实践中,进一步培养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有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

  4、培养学生崇高的医德医风,对病人高度负责,踏实严谨的科学作风。要在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搜集信息能力、临床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理论联系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5、通过基层实习让学生接触社会、接触居民,学会正确处理人际关系,了解医疗卫生的现状与需求,以及与此相关的国情、省情、民情,能适应我省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需要。

  (二)实习要求

  1、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科室的规章制度,遵守实习纪律。积极参加医院各项活动,服从医院、所在科室的管理,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医疗制度。

  2、实习生必须尊重带教教师,虚心向医护人员学习,培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团结协作、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

  3、实习生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伤病员和居民服务的思想、养成良好的医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正确处理学习与服务的关系,努力完成实习计划的要求,巩固和提高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科学的思维方法和独立分析问题的能力。

  4、实习生应按照医院安排的实习轮转表到各科室进行实习。在工作中要加强医德修养,尊重医务人员,团结同学、爱护病员、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公益劳动。

  5、在实习期间因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和学院纪律,达到行政处分条件的,按照规定上报二附院科教处处理。

  6、实习期间的日常休息和节假日严格按医院的规定执行,不得随意调换。禁止将轮休假集中休息,以免影响工作安排。

  7、严格按照科室编排的值班时间及内容实习,不准擅自调班和更换实习内容。

  8、实习生在各科实习时,应认真听从带教老师的指导,努力完成带教老师交给的.各项工作(包括临床工作、慢病管理等)。

  9、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按实习科室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上午应提10分钟上班,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

  10、实习生在医疗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带教老师的指示,不得擅自开处方、单独处理病人。未经带教老师批准,不得擅自动用贵重仪器、医疗设备。对病人和家属解释病情时,必须征得带教老师同意。

  11、实习期间学生一般不得请假,如因病、因事急需请假者,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二、实习管理

  1、进入本社区实习的学生,若有违反纪律和损坏公物者,采取批评并上报二附院科教处。

  2、实习生实行挂牌上岗,自觉接受病员和老师的监督。

  3、按时出勤,不得迟到、早退、旷课,有病有事要请假。

  4、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有关学术活动。各科室组织的学术讲座、下社区活动,学生都得参加。

  5、实习同学在医院进行的一切医疗活动,必须遵循各项医疗操作常规和医疗安全的原则,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特别是在处理病人的时候,不得擅作主张,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6、实习同学每轮转完一个科室,都要进行出科考核鉴定,成绩存入个人档案。

  三、实习考勤、纪律和处分

  (一)考勤

  实习生必须按时出勤,不得迟到、早退、旷课。由带教教师考勤,教学干事不定期抽查实习生出勤情况,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请假与销假

  1、事假

  学生在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处理,需请事假,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写出书面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为有效,事后补假一律无效均按旷课论处。

  一天以内的请假须由带教老师批准,连续三天以内的请假须由中心教学干事批准,超过三天须持由二附院科教处同意盖章的请假条向中心教学干事请假备案,并将假条复印件交与中心教学干事备存。

  假期满应按时返回,并到科教处销假。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应提前续假。不销假、不办续假手续,超期部分,按旷课论处,若超过一周,则须补该科实习。

  2、病假

  凭医院病情证明。

  3、节假日

  实习生无节假日,根据带教老师排班情况休息。但是必须服从科室安排和工作需要,同学之间不准互相顶班。

  4、特殊请假

  参加各种考试和复习等特殊情况,按二附院科教处规定执行。

  (三)违规处理

  实习生不服从管理,培训期间旷工累计达7天或迟到、早退累计达10次者将向二附院科教处上报,取消在本培训单位的培训资格。

  实习生的管理制度 4

  1、实习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必须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的领导和管理,尊重带教老师,关心爱护病人。按照护理部实习计划进行实习,实习前要进行入科教育,实习中每科要进行理论和操作考核,实习期满进行鉴定。

  2、各科护士长要按护理部的统一安排,组织好各科护生的带教工作,相对固定带教人员,带教老师要热心,严格要求放手不放眼。

  3、实习生必须按照医院组织的实习计划和安排进行实习,不得擅自改变实习计划和安排,特殊情况要经护理部批准同意。

  4、实习生必须参加医院组织的业务学习、护理查房,在老师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技术操作。

  5、严格请假制度,一天以上的'假,写请假条报护理部,经护理部批准、同意、科护士长同意,才可休假,未请假私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记录在案,不允许电话请假,病假须开病假条。

  6、除学校统一通知放假外,其余节假日一律按医院的安排进行,带教老师休假期间,实习生不得休假,必须照常上班。

  7、实习生科室实习结束,要写好出科小结,交科室负责带教的老师,由科室作出实习鉴定,转科。

  8、实习生上班时间不允许打电话,不在工作区域接听电话,或电话聊天。

  9、实习生上班时间不允许谈恋爱、陪岗或聊天。要爱护公物,如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实习生的管理制度 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通过规范实习生管理,使新进实习生了解公司企业文化,掌握相关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培

  养其对公司的认同及归属感,为公司发展培养储备人才。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大专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人事行政部工作职责:

  (一)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组织实习生的面试、筛选,确定实习人员;

  (二)结合实习生专业方向,制定培训指导计划,明确实习岗位、岗位实习业务考核目标、时间进度等,并跟踪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及效果,及时有效调整,提高实习的实效性;

  (三)组织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商务礼仪、现场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及考核;

  (四)在实习过程中组织针对性、关联性的培训,定期与实习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沟通引导,组织座谈会或其他形式的培训活动;

  (五)配合实习部门加强对实习生的督导、检查、考核工作,实习期满组织实习期综合考核,对考核结果优异者可列入公司年度招聘人选。

  第四条 各实习部门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工作业流程、基础专业知识等的'培训指导,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培训指导计划,保证实习效果;

  (二)负责安排实习导师,明确指导要求;

  (三)负责实习生实习期间的考勤管理,劳动纪律、工作规范和实习工作质量管理;

  (四)负责实习生的考评,公正、客观地评价实习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学习情况,及时反馈人事行政部;

  (五)加强与实习生的沟通交流,关心实习生的生活及工作情况,及时掌握了解实习生的思想状况、企业认同感、工作方向、工作目标等;

  (六)实习期满负责工作鉴定。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五条 入职。所有进入公司实习的人员必须办理实习入职手续,并签订实习协议。办理实习入职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实习生信息表》,公司提供表格,实习生如实填写。

  (二)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学生证复印件及原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彩色1寸近照一张。

  (五)实习推荐信。

  第六条 岗前培训。人事行政部组织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商务礼仪、安全等方面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安排实习。

  第七条 实习。人事行政部结合实习生所学专业安排到对口部门进行实习。对口部门对实习生进行岗位规范、工作技能的帮带与指导,人事行政部跟踪考察实习生的工作表现。

  第八条 实习考核鉴定。人事行政部组织对口部门进行实习考核鉴定。

  第四章 实习待遇

  第九条 实习生为公司非正式员工,公司不予发放工资,但参照公司正式员工的基本工资给与实

  第十条 实习生食宿300元/月,公司人事行政部协助实习生解决食宿问题。

  第十一条 公司为实习生购买商业意外保险。

  第十二条 公司为实习人员配备基本的工作用品,实习期结束后需退回。

  第五章 管理要求

  第十三条 实习生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勤。

  第十四条 参加学校的学习考试等各类活动,必须持学校说明并加盖公章,提前向人事行政部请假,由人事行政部通知实习部门予以相应安排。

  第十五条 如遇其他情况,则按公司考勤制度,履行请假手续,签批后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第十六条 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岗位工作流程。

  第十七条 实习生应服从实习工作安排,按照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实习工作任务。

  第六章 考核

  第十八条 实习期间,由人事行政部与实习部门进行“双线考核”,对严重违纪违规或经教育仍不改正错误的实习生,由实习部门提交报告,人事行政部审核后,直接取消实习。违反国家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产生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实习结束后,考核合格者,公司可试用;考核优秀者,公司直接录用并免试用期。

  实习生的管理制度 6

  1、实习生工作由科教科负责统一安排,其他科室及个人不得擅自接受实习任务。

  2、各类学校安排实习须事前联系,与医院有教学或签有实习基地协议的学校的学生予优先考虑,保证安排,由实习生填写实习生登记表(附身份证复印件)。无协议的实习任务,视医院的具体情况,经磋商后适当安排,由实习生填写实习生登记表(附身份证、学校介绍信复印件);个别、临时的实习任务一般不予接受。

  3、科教科派专人负责实习管理工作。实习生来院后,应详细给其介绍医院情况及各项规章制度,统一安排好住宿、就膳等事宜,并根据实习大纲要求,确定轮转实习计划,并通知有关科室。

  4、科教科要经常了解实习生的思想、学习及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帮助解决问题,不断改进工作。

  5、科教科要加强科室实习带教工作的检查和考核,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6、各科室的实习带教工作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安排,各科室要积极承担本科室课程的讲课、讲座、示教、见习等教学任务。

  7、科室要安排合适人选承担临床教学和实习带教任务,毕业后工作两年以内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带教实习生。要根据教学、实习大纲要求,拟定计划,认真落实。对带教人员要加强检查和考核,带教质量差的要及时更换。

  8、带教老师对实习生在医院的工作负责。实习生书写的医疗文件包括病例、处方、诊断报告、诊断证明、特殊检查申请单等必须经带教人签字。原则上无处方权,不得出具任何鉴定证明和疾病诊断证明。

  9、实习生在医院期间,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习、生活安排。尊重老师,虚心学习,努力完成教学任务,同时应积极参加医院各项活动。

  10、实习生必须在带教人员带领下诊治病人。凡擅自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况分别予以批评教育、暂停实习、终止实习、交由选派方处分以及诉诸法律等处理。

  实习生的管理制度 7

  实习是临床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理论联系实际,掌握专业基本技能,为今后更好地工作打好基础的过程。为了加强对实习人员的管理,结合我院实际,特规定本管理规定。

  一、实习人员接收

  (一)医院接收全国范围内大中专医学院校全日制学生。学历要求:原则上医疗专业本科以上;医技专业大专以上;护理专业中专以上。

  (二)实习人员的接收工作由医务科根据有关科室的接收计划和医院的'后勤保障能力统筹安排。

  (三)实习院校在实习前2个月,须将实习计划、实习大纲和实习人员名册一式2份交至医务科。医务科会同护理部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轮转安排表,交有关科室带教负责人。任何科室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计划。

  (四)零散实习人员应填写《医院实习人员申请表》,加盖申请人所在院校公章,连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邮寄至医院医务科。医务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者,由医务科发出接收函。

  (五)所有实习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报到时必须持有以上相关证件及3个月内全身健康体检证明。

  (六)实习费用须在报到时在财务部一次性交清。中途退学或被终止实习者,不予退款。拖欠费用者,不再接收其所在院校其他实习人员。

  实习费用标准:临床医疗600元/人;护理、医技600元/人;

  实习期限:8~12个月;

  食宿安排:食宿自理,对于有住宿困难的人员可协助其安排宿舍。

  二、实习人员管理

  (一)各科室应设专人(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负责实习工作,切实关心实习人员的学习、工作、生活,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各科室根据本科室具体情况及实习人员要求制定培养计划,讲课计划,带教计划,并于新生报到后上报医务科。

  (二)实习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医德规范、劳动纪律,服从分配,不得自行调换实习科室,不得擅自延长实习时间。注意着装整齐、举止端庄。如实习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将视其情节给予适当教育,直至终止实习的处理。

  (三)实习人员应明确职责,对临床各项工作均要认真负责,以避免各种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如在实习期间发生因工作不负责,粗心大意,造成医疗设备、仪器、器材的损坏,按规定赔偿损失。

  (四)实习期间原则上无假期。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经实习人员所在院校同意并提供给医院书面证明材料,报医务科批准备案后方可休假。

  三、实习人员鉴定

  (一)每实习完一个科室,出科前由带教老师进行考评,写好个人鉴定。

  (二)实习人员实习期满后,由医务科和护理部给予综合鉴定。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医务科负责解释。

  含山县中医医院医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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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1、毕业生实习是我司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我司毕业实习生管理工作,现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凡来我司实习的毕业生,实行期限为3-6月。

  3、本规定适合在我司工作的大中专毕业(己学完学校规定课程进入实习期在校的)实习生

  二、录用实习生基本要求:

  1、以各部门的工作要求为依据,按办公条件许可、所学专业对口。

  2、实习生原则上为本科,特殊岗位可接收品学兼优的`专科生,且必须学完学校规定的课程,并按学校规定已进入实习的在校生或应届毕业生(以学校实习推荐信为准)。

  3、具备健康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具有竞争意识和开拓精神。

  4、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审批程序:

  1、行政部对实习生所在院校推荐信及《实习生档案登记表》进行审核。

  2、行政部与用人部门进行面试,综合意见后将适合的《实行生当案登记表》交总经理审批。

  3、行政部根据总经理审批意见办理实习生录用手续。

  四、实习生待遇:

  (1)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给予实习补贴:

  ①应届毕业实习生:研究生xxx元月,专科生xxx元月。

  ②在校实行生:原则上公司不予考虑补贴,但是,在实习期间有突出贡献者,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考虑。

  (2)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出差,如果确有必要,则按公司一般员工出差待遇执行。

  (3)实习生的食宿问题由个人解决。

  (4)凡来我司实习的毕业生,实习期限为3-6个月

  五、其他事宜:

  (一)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用人部门要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特别要加强保密教育。未经允许,实习生不得将接触到的公司内部信息、资料向外泄漏。

  (三)对违反公司有关规定、作风散漫、表现不好的实习生,部门可随时取消实习资格,并报行政部备案。

  (四)除上班时间在我公司实习外,其他时间一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事情与本公司无关。

  (五)实习结束后,有关部门对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用书面形式做出评价,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对在实习期间表现突出的公司可考虑让其转为试用期员工。

  实习生的管理制度 9

  1、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服从医院的统一安排和管理不行和更改实习科室。

  2、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不抽烟,不酗酒,不进营业性歌舞厅,不穿奇装异服,不准谈恋爱。

  3、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严守各项操作规程,工作时间不会客,不损坏公物,如有损坏,主动陪偿。不以医谋私,不得私拿医院医疗器械、药品等公物,如有违犯,经查实,即终止实习,退回学校处理。

  4、遵守请假制度:原则上无特殊情况下不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非上班时间离开医院需经实习小组长批准;在工作时间请假一天由带教老师批准,二至三天由医务科及护理部负责人批准;四至七天由医院领导批准;八天以上需经学校批准。请假一律凭请假条,自下而上逐级审批。实习组长负责统一登记请假种类并保管好假条。病假应有医院证明。实习期学生不享受寒、暑假,春节期间应听从医院的安排。擅自离开实习岗位及无故超假者,退交学校处理。

  5、实习期间确需转他院实习的学生,必须有医院的接受实习证明并提出书面申请经医院医务科、学校批准然后在医院办理离院手续。

  6、各科实习结束后,填好实习手册,上交给医务科签署意见后由组长带回交与学校验收。

  实习生的管理制度 10

  (1)组织领导:

  ①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学校和医院双重领导;

  ②在医院分管院长领导下,由护理部具体组织、领导实习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科室护士长安排实习工作,指定带教老师具体负责实习护士的临床实习、政治思想教育,指导其做好生活管理。校方应定期到医院了解实习护士实习及生活情况。

  (2)成立实习小组,设队长或正副组长各一人,在医院护理部及科室护士长、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负责本组同学实习期间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管理等事宜,出现问题及时向护理部和学校汇报。实习护士在实习期间,遵守医院的各项院纪、院规及实习护士各项规定,自觉维护医院和学校的声誉。

  (3)实习护士在进入临床实习前要进行一周的'岗前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临床实习。

  (4)加强业务理论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科室及护理部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尊重老师和医院的工作人员,做到谦虚谨慎,勤学好问,刻苦钻研业务,理论联系实际,达到培养目标,即掌握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运用于临床。

  (5)实习护士在实习期间必须服从医院护理部和学校及所在实习科室的管理,严格按照轮转表进行实习,按时上、下班,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或调换实习科室。不得任意延长或缩短实习时间。

  (6)实习护士在实习期间必须爱护医院各科室的医疗器械和药品,损坏须按价赔偿。恪守医疗护理服务职业道德,爱护病人,做到关心体贴、认真细致、积极主动、服务热情、不怕脏、不怕累,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争做一名合格的实习护士。

  (7)实习护士不能单独顶班,各项诊疗、护理操作应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完成。严格遵守消毒隔离、无菌技术操作规范,实习中做到“三查七对”,无护理不良事件、纠纷和投诉的发生。如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应忠诚老实,及时向带教老师、护士长、护理部及学校汇报。有关报告及处理见《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8)实习护士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与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护理技能,对病人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重视各项护理技能的训练,及时完成实习大纲中要求的各项教学目标。

  (9)实习护士在工作期间做到仪表端庄,衣帽鞋裤符合要求,挂牌上岗,戴手表,不佩带外露首饰,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染奇异发色,不干私活,不聊天,不看报刊,不脱岗、串岗,不擅自调班。

  (10)实习护士的法定假日和双休日,采取轮休制安排,凡护理部、科室举办的教学活动,所有实习护士均应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11)实习护士工作时应保持饱满、热情的精神状态,做到病人随叫随到,有问必答,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情,做好床边交接班。

  (12)实习护士在每科实习结束时要认真进行实习小结,于出科前交带教老师,进行出科考试。带教老师、护士长填写实习评语和考核成绩后交护理部。

  (13)各带教科室必须如实填写实习鉴定,未实习者科室不予鉴定;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提前结束实习一周以上者,必须在履行请假手续并补齐实习时间后,科室方可予以鉴定,否则不予鉴定。

  实习生的管理制度 11

  1 、学校、实习单位要对实习生进行实习前的安全教育及相应的安全培训,并采取必要的各项劳动安全保障措施。

  2 、实习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实习过程中,要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对实习单位所提供的实习环境或安全措施存在隐患的要及时向实习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3 、学校、实习单位按有关规定给实习生办理有关保险。

  4 、基层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全方位确保学生进行安全实习。

  5 、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劳动作息制度、劳动纪律以及安全操作规定。

  6 、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有事离岗需经班组长或师傅批准,返回岗位应向班组长或师傅报告,同意后方可上岗。

  7 、必须听从师傅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各类仪器、设备,如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师傅,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拆卸或启动,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8 、在工作场所内,不准嬉闹、奔跑和大声叫喊,上班不准离岗,不准打嗑睡、干私活、看小说或参加非单位组织的其它活动。

  9 、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将技术或商业机密泄露,维护实习单位利益。

  10 、实习学生不得在外任意租房住宿。因特殊情况要求租房的.,必须由家长出面办理租房手续,经班主任同意后报学生处备案。

  11 、节约用电、用水,严禁私自接线和使用电炉、电热棒等不安全电器,严禁烧火取暖。

  12 、做好寝室安全防范工作,寝室门要及时上锁,贵重物品妥善保管,手机、现金必须安全存放。

  13 、无故不得晚归或不归宿,不得随意留宿外来人员。

  14 、加强实习生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财务安全、预防疾病安全的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实习生的管理制度 12

  为进一步加强实习生管理,让实习生尽快熟悉幼儿园的各项工作,圆满高效地完成实习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1、实习生来园须持实习介绍信,经园领导批准后持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到人事室备案,并由保教室统筹安排。

  2、实习生在园期间除遵守本制度外,还必须自觉遵守幼儿园的其他有关规章制度,每日按时来、离园,并统一在门房签到,不得迟到早退,累计迟到三次以上或无故旷工一天者,取消其实习资格;不得随意请假,因病、事请假需提前和所在班级老师打招呼,并到保教室履行请假手续。

  3、实习生在园实习期间,必须服从保教室的统一安排和管理,不得自行调班,不得串班;实习生在园期间不享受任何工资、福利等待遇,幼儿园也不负责其食宿。

  4、实习生要积极主动地参与班内各项教学活动及各个环节的组织管理,尽快熟悉、适应幼儿园工作。

  5、实习生要注意与家长的沟通,更要学会尊重幼儿,做幼儿的朋友,不讽刺、挖苦幼儿,更不说反话。

  6、实习生在园期间,要避免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任何幼儿伤害事故的发生,完全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幼儿伤害事故,由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实习生离园后的.个人人身安全由自己负责,我园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7、实习期满,幼儿园根据每位实习生的日常表现和实习效果,认真负责地填写实习鉴定表。

  实习生的管理制度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顶岗实习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重要途径。为规范和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维护顶岗实习学生、学校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生顶岗实习,主要是指中等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岗位进行的实习。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就业,提高教育质量。

  第四条、顶岗实习应当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按照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实施。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

  第五条、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省(区、市)、市(地、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有统筹管理的责任。

  第六条、学校应当加强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选择具有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安全生产有保障以及生产经营范围与学生所学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的实习单位组织学生顶岗实习。

  第七条、学校与实习单位合作成立顶岗实习指导小组。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共同制订顶岗实习计划,开展专业教学和职业技能训练,为学生参加相应的职业资格考试提供条件。

  学校应当设立顶岗实习管理工作机构。校长是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实习辅导员制度。要安排有经验的教师担任实习辅导员,对顶岗实习学生进行管理。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加强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

  第九条、学校应当与实习单位协商确定实习单位专门人员负责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实习单位要推荐安排有经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第十条、学校原则上应当安排学生在校期间最后一学年进行顶岗实习。接受“半工半读”或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在保证文化知识和专业理论总课时的前提下,可以灵活安排实习时间。

  第三章、过程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应当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十二条、学校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同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学校与实习单位、学校与学生家长应当分别签订学生顶岗实习协议,明确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顶岗实习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实习单位接收学生实习工作负责人和实习指导教师的姓名,实习学生的姓名、住址和注册学号;

  (2)实习期限;

  (3)实习内容和实习地点;

  (4)实习时间、休息休假;

  (5)实习劳动保护;

  (6)实习报酬;

  (7)意外伤害保险;

  (8)实习纪律;

  (9)实习终止条件。

  第十四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为学生提供必要的顶岗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顶岗实习劳动环境。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安排非专业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顶岗实习劳动;不得安排非专业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顶岗实习;学生顶岗实习应当执行国家在劳动时间方面的相关规定。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顶岗实习工作。

  第十五条、实习单位应当向顶岗实习学生按工作量或工作时间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实习报酬应当不低于当地劳动力最低收入标准。对学生实习没有报酬的特殊专业,学校要报请地方教育、财政部门,给予学生和学校必要的补助。学校要积极创办企业、引进企业,为方便学生顶岗实习提供服务。实习报酬的形式、内容和标准应当通过签订顶岗实习协议约定。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

  第十六条、建立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家长定期信息通报制度。

  第十七条、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应当积极参加学校和实习单位组织的文化教育及相关培训活动;没有正当理由并且未经学校批准,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违顶岗实习纪律的学生,应按学校及实习单位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对实习期间发生的问题及突发事件,学生应当及时向实习指导教师和学校实习辅导员报告;学生不能及时与实习指导教师取得联系的.,应当及时向实习单位报告。

  第十九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加强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住宿管理,保障学生的住宿安全。学生在学校、实习单位和家庭以外场所住宿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要协同管理。

  第二十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的过程管理。实习单位的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建立实习日志,学校的实习辅导员应当定期检查顶岗实习情况,及时处理顶岗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学生顶岗实习的正常秩序。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一条、实行校企双方共同考核制度,双方共同填写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统一格式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经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明确学生实习成绩的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一是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原则上占总成绩的70%;二是学校指导教师对学生的顶岗实习报告进行评价,原则上占总成绩的30%。

  考核方式为等级制,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学生考核合格者获得学分,学校为合格学生颁发由实习单位和学校共同认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经历证书》,并纳入学籍管理内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经历证书》内容包括实习单位与学校双方对学生实习的评价与鉴定,其依据为学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学生顶岗实习考核的成绩作为评价学生学业情况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组织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顶岗实习教学文件和资料包括:

  (1)顶岗实习协议;

  (2)顶岗实习计划;

  (3)学生顶岗实习周志;

  (4)学生顶岗实习报告;

  (5)学生顶岗实习成绩;

  (6)顶岗实习巡回检查记录等。学生顶岗实习周志和学生顶岗实习报告由学生撰写。

  第二十四条、县(市、区)、市(地、州)、省(区、市)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积极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范、成绩显著的学校、企业单位以及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五条、对不履行顶岗实习管理职责的学校,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因工作失误造成重损失的,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二十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顶岗实习工作加强监督检查。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实习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共同做好顶岗实习管理工作,保证顶岗实习工作健康、安全和有序。

  第二十七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对顶岗实习学生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顶岗实习学生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实习学生,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当为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要根据自身专业设置、教学安排等实际情况,选择为最后一年学生投保全年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等险种,或者为全部学生投保与其实习期间相对应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等险种。保险责任范围应当覆盖学生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人身意外事故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认定为工伤情形下校方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和学生实习第三者责任。

  投保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等险种的经费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协商解决。学校与实习单位达成协议由实习单位支付投保经费的,保险费据实从实习单位成本(费用)中列支;学校与实习单位达成协议由学校支付投保经费的,保险费可以从职业学校学费中列支。

  第二十九条、实习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接收学生实习的需要,制定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实习场所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学校应当与实习单位协商,为实习学生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

  第三十条、实习单位培训实习学生所发生的费用,可以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实习单位接收学生顶岗实习并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报酬,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顶岗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07号)有关规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第三十一条、顶岗实习期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应当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依照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或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教育部、财政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实习生的管理制度 14

  一、校外实习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工作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校学生校外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加强组织领导与管理工作,学校成立校外实习工作指导小组,指定专人,统一部署,具体落实。

  指导小组对学生的实习工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和安排,由分管校长负责,明确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实习期间要委派专人管理,定期帮助学生总结实习成绩或成果,切实提高实习的质量。学校要建立学生实习巡回检查制度,有常驻企业的教师负责学生工作。

  (二)学校对参加实习的学生承担以下管理职责:

  1.认真做好实习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遵纪守法。

  2.切实加强安全保障工作,与实习单位共同制定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危及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3.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得安排学生到不宜涉足的场所,劳动强度过高和有危险性的岗位实习。

  4.敦促实习单位履行实习协议,协调好实习单位和实习学生之间的劳动关系。

  5.对违反实习规定和实习协议条款的学生,视情节给予适当处理;对实习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6.对单纯以使用廉价劳动力为目的,忽视学生技能培训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不得为其提供实习学生

  (三)家长应履行的职责

  1.学生家长,应严格遵守与校方签订《家校责任书》,在实习期间本协议书仍旧生效,共同维护学生安全。

  2.应服从学校的安排,尊重学校的安排和学生的选择,若不服从学校的安排的家长,经与学校协商,学校同意由家长替子女寻找实习单位的,该家长需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此期间的事项按协议执行

  3.家长有权利对校外实习,提出自己的建议和要求,学校应对家长的建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家长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家长会,汇报会,定期询问子女的实习情况。

  二、实习程序安排

  整个实习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由校实习指导小组负责具体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主要是联系实习单位,聘任实习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制定实习计划。参加实习的学生名单由学生操行等级和学业成绩评定决定。

  一律由学校统一联系实习单位。工作小组向每一同学发放专业实习、认知实习摸底调查表,收集统计调查表,全面掌握实习单位情况,指导小组和指导老师合力确定好各专业各班的实习单位,进行组队,指定好带队教师,选出实习队长、副队长人选,进行统一培训,明确职责。实习指导小组向学生和指导老师分发《学生校外实习规程》。

  第二阶段:实习阶段。时间为一学年,其中在指导教师的带领下学生到各指定的实习单位进行实习,期间带教老师应常驻实习单位解决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第三阶段:实习总结阶段。为了巩固实习成果,强化学生的管理素质以及对今后就业应聘和将来工作的成功打下基础,每位学生要求总结实习过程的所得所想,撰写好实习报告,并以班为单位进行实习心得或经验交流,校相关领导和指导老师出席交流会,在交流会上学生进行汇报学习的成果,有条件的实习队,可进行演示。各班经过交流会和实习总结后评选出5篇左右的优秀实习报告,上交的实习报告汇编成册,以肯定实习优秀者,并在表彰大会是给予表彰,鼓励后来居上者。

  三、指导教师的配备

  (一)每个实习点上要安排一名专职指导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专职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切实指导好校外实习

  2.指导教师要和实习单位一起,指导好实习生的业务,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好学生的日常工作、做好实习生成绩评定工作

  3.实习结束前,要认真按《实习规程》向校实习指导小组推荐参评优秀实习生名单,每个实习点推荐若干名参评人选。

  (二)坚持实践为主,课堂学习为辅

  指导教师要根据学校的实习进程安排,与实习单位配合,做好实习指导工作。指导教师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把好学生的出勤率,并及时上报学校

  四、实习的方式及要求

  1.实习方式

  实习期间,应参加实习单位的日常工作,结合实习单位的实际工作及今后工作的需要,选择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等问题,从专业的角度加以分析,论证和提出建议。原则上服从学校联系的单位实习,并服从指导教师在实习期间指导工作。

  2.实习要求

  (1)应坚持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各方面的准备,面对实习。

  (2)实习期间,应虚心请教老员工,主动与指导教师配合,及时解决实习中的有关问题,勇于探索和创新。

  (3)应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实习单位的监督与检查。

  五、实习成绩的评定

  毕业的成绩评定,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等。评定成绩是由校指导教师与实习单位共同商定,最后由校实习指导小组审定公布,实习优秀率一般不应超过实习生总数四分之一。

  为了保证学生毕业实习过程的真实性和毕业作业质量,最终成绩的评定应以毕业实习单位书面评定意见和毕业实习报告完成情况为主。若无加盖毕业实习单位公章的'书面评定意见,既使该学生完成了毕业实习报告以及其余表格填写完整,也应视作不及格处理。

  毕业实习每个等级评分基本标准如下:

  1、优

  毕业实习符合规定时间长度,实习期间表现突出,毕业实习单位公章的书面评定意见优秀;熟悉掌握实习业务处理过程,具有实际业务应变能力,指导教师反映业务情况优秀;按规定按时完成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报告逻辑清晰,表述准确。

  2、良

  毕业实习符合规定时间长度,实习期间表现良好,毕业实习单位公章的书面评定意见良好;熟悉掌握实习业务处理过程,具有一定的实际业务应变能力,指导教师反映业务情况良好;按规定按时完成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报告逻辑清晰,表述准确。

  3、中

  毕业实习符合规定时间长度,实习期间表现一般,毕业实习单位公章的书面评定意见较好;掌握实习业务处理过程,指导教师反映业务情况较好;按规定按时完成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报告逻辑清晰,表述较为准确。

  4、及格

  毕业实习符合规定时间长度,实习期间表现一般,毕业实习单位公章的书面评定意见一般;基本掌握实习业务处理过程,指导教师反映业务情况一般;按规定按时完成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报告逻辑较为清晰。

  5、不及格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不及格:

  (1)未参加毕业实习或毕业实习时间少于规定时间一半以上者;

  (2)未按规定完成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报告系他人代做或抄袭他人者;

  (3)无加盖毕业实习单位公章的书面评定意见,或毕业实习单位公章的书面评定意见极差者。

  六、实习守则

  1.严格执行校外实习规程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写出教实习总结。

  2.业务上要虚心向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的老员工,深入钻研教材,精心设计教案,注意学生智能的开发和能力的培养。贯彻教书育人的原则

  3.实习生要自治、自立,又要发扬互助互学、团结友爱的集体主义精神,使实习组成为一个团结奋进的集体。

  4.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实习生原则上不准请假,确需请假,1—2天由带队教师和实习单位批准,三天以上由学校批准,并报指导小组备案,达到或超过实习时间1/3者,按不参加实习论处

  5.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和员工,处理好与实习单位的关系,不应发生有损社会公德的事情

  6.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生产秩序,爱护公物,如有损坏、遗失,按实习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7.特别注意安全,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实习生的管理制度 15

  一、实习目标

  临床实习是医学生学习过程中的最后一个环节,是高等医学教育的重要阶段。在这个阶段,学生将由课堂理论学习转向临床实践学习,学会化知识为能力,提高独立工作本领。通过临床实习,学生应熟悉医院工作制度、医疗、护理技术常规,养成良好医德,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的思想,巩固、提高和运用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培养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常见病进行独立诊治,对较复杂的病症及急诊能进行急救和一般处理和护理,成为一名合格的临床医护人员。

  二、组织实施

  各科室应指定有资格的医师、护师担任临床带教老师,并保持相对稳定。带教老师由本院医师、护士担任,并指定一名主治医师(或护师)以上职称的带教老师具体负责本专业临床实习教学。进修医师不得带教。

  (一)实习生进入医院后,由医务科和护理部主持召开师生见面会并安排岗前教育。

  (二)临床带教老师从接受临床实习教学任务起,应对实习教学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要求实习生熟悉本科医生日常工作程序、病房环境及各种治疗设施。

  (三)根据实习大纲,带教老师要对实习生进行业务指导,临床讲课(讲座)是对理论课教学和临床实习教学的补充,结合临床实际每周进行小讲课,每一轮实习生每个科室至少组织1次大讲课,使实习医生掌握本科一般疾病的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部分专科技术(手术)技巧。实习护士掌握本科基本护理理论和操作技能。

  (四)临床带教老师应重视实习医生和护士的“三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理论)训练,培养实习生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启发学生在学习上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实习生在各科实习期间,必须按实习大纲要求书写入院病历(大病历),每周至少两份。实习护士在带教护士指导下书写护理文书。

  (五)科室领导及带教老师对实习生应严格要求、严格训练、严格管理,耐心指导,热情帮助;培养实习生严谨的科学作风和良好医德。

  (六)根据教学大纲,科室应有针对性地组织安排教学查房,住院医师或护士教学查房,每日1-2次,主治医师(主管护师)教学查房,每周2-3次,科主任、护士长教学查房,每周1次。教学查房过程中,各级带教医生和护士要运用启发、诱导、提问、分析、推理、归纳、综合等方式,理论结合实际,培养学生的临床工作能力及综合思维能力。

  (七)有条件的科室,对于学有余力的学员,可以超出实习大纲的要求,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进一步的`临床实践,或参加部分临床科研工作,以培养学生的基本科研能力。

  (八)实习科室要在每轮学生实习开始和结束前进行考核,考核学生的基础知识、该科的学习效果、学员思想表现,并将考核结果记录于学员实习考核登记本。在每一轮、每一阶段的实习中,科室主任、护士长应组织带教老师针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小结,收集学生对实习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更加合理的安排实习教学,提高实习带教质量。

  (九)各临床科室在实习生进入本科室前拟定出该科的带教计划和带教人员名单,并严格按计划实施。

  三、实习学生请假办法

  (一)实习生在毕业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必须请假者,需持有关部门证明。

  (二)实习生因病需要请假者,应持有医生诊断证明。

  (三)请假手续应由学生本人亲自办理(特殊情况可由家长或另人代为请假),必须在手续办完后方可离开实习岗位。

  (四)请假审批规定:在各实习医院的实习生、请假一天以内者,带教老师可批准;请假一到三天者,经学校带教老师和科主任或护士长同时同意后离开,由医院医务科或护理部备案;请假一周以上者,由医务科与学校带教老师审批同意后离开,要求在医务科或护理部备案。学生请假期满回到实习岗位后,应到原批假科室进行销假,并进行登记,实习完毕后报医学院管理部门。

  实习生的管理制度 16

  一、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大纲、“生产实习教学工作制度",完成生产实习教学任务和组织学生完成当班生产任务,保证生产实习教学质量和产品质量。

  二、认真编制学期教学进度计划并送教研组审定实施。

  三、按时写好教案并送审,认真做好课前准备工作。

  四、按时上下课,组织好课题教学,做好生产实习作业的指导,填好教学日志

  五、负责考核学生成绩,做好登记。期末应作出学生实习课评语。做好学期教学工作总结。

  六、参加集体备课和教学活动,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水平。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拓宽任课范围,适应学校专业的调整变化,提高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能力。

  七、热爱技工教育事业,关心和热爱学生。注意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在教学工作量不饱和时,接受学校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八、有实习课中,有权对违犯安全操作规程以及违犯劳动纪律的学生给以停课,必要时报告厂长给以必要处理

  实习生的管理制度 17

  为进一步加强实习学生的管理,提高学生专业技术素质,为用人单位输送“纪律严明,素质优良,品行端正”的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有关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上班制度

  1、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进出实习单位必须出示有关证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

  2、实习生进入工作场地前按实习单位要求穿戴好服装、鞋帽等,做好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3、实习生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有事离岗需经班组长或师傅批准,返回岗位应向班组或师傅报告,同意后方可上岗。

  4、实习生必须听从师傅指导,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设备,不乱动设备,不得无故损坏。如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师傅,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拆卸或启动设备,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

  5、爱护工具、量具,节约原材料、认真做好所在岗位的设备保养、做好实习场地和工位的清洁卫生工作。

  6、在工作场所内,不准嘻闹、奔跑和大声叫喊,上班不准串岗,不准打瞌睡、干私活、看小说或参加非企业组织的其它活动。

  7、尊重实习单位领导和师傅,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安心本职工作,虚心求教,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操作技能,争取尽快达到顶岗作业的要求。

  8、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将技术或商业情报泄露,维护实习单位利益。

  二、考勤制度

  1.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实行考勤制度:即所在实习单位的班组(师傅)代为考勤或所在实习单位的实习小组组长考勤(学校指定)。实习领导小组成员将不定时抽查。

  2.实习小组组长(实习单位为一人者,自己填写考勤表)须将考勤情况表交所在实习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每学期按规定时间上报学校实训处,并将考勤情况向班主任汇报。

  3.实习生必须按时参加在实习单位规定的上班、培训或参加其它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4.实习生原则不允许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其顺序为:先由该生填写请假条,而后交所在实习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同意后方可生效。

  5.实习生请病、事假,应经实习单位领导同意后,报实习小组组长登记。请假三天以上还必须经班主任审核,实训处审批,否则,按旷工论处。

  三、寝室制度

  1.实习学生原则上不得在外租房住宿(学校统一租房外)。因特殊情况要求在租房的',则必须由家长出面办理租房手续,经班主任同意的,报学校实训处备案。

  2.严守就寝纪律,注意作息时间,不得有吵闹、大声喧哗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3.不得无故晚归宿或不归宿,不得随意留宿外来人员。

  4.要爱护宿舍内的一切设施,不准乱拆、乱搬、乱拿,损坏公物赔偿。

  5.保持室内整洁。宿舍内所有用品摆放整齐,被子按要求折叠,不准乱扔垃圾,乱泼水。

  6.节约用电、用水,每个寝室必须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长流水。严禁私自拉、接线和严禁使用明火。

  7.各寝室设寝室长一个,负责本室的管理工作,安排值日生,督促本室人员讲文明守纪律。

  8.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寝室门要及时上锁,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9.注意自身形象,遵守社会公德,穿着朴素大方,团结同学,互帮互助,自尊自受。

  10.严禁吸毒、抽烟、喝酒、赌博、打架斗殴;不看不健康的书刊、音像;不进入酒吧、网吧、舞厅、歌厅。

  11.休息日回家要向寝室长办理登记手续。

  四、实习生违纪处理制度:

  1、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如违反实习管理有关规定,情节轻,不构成行政处分的,由校实训处进行批评教育,形式包括口头批评、书面检讨、书面保证、暂停实习、请家长到校等。

  2、凡情节严重,认识态度差,构成警告以上行政处分的,由实训处提出处理意见并填写“实习学生违纪处理呈报表”,由分管校长签字或报校领导研究后行文通报。

  3、学生或家长在接到实训处通知后一周之内拒绝返校接受教育的,作流失学生处理,撤销学籍。

  4、处分文件下发各实习基地,抄送学生本人、家长、校长室等相关人事部门。实习结束时有处分者不能领取毕业证。

  5、记过以下处分实习结束时可以提出申请撤销处分,留校察看则必须自发文之日起一年方可申请撤销处份。

  6、撤消处分程序为:由本人提出申请,实训处根据处分后实习表现签注意见,分管校长签字后行文撤销。

  五、其它规定

  1、实习生必须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实习单位声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实习守则》。

  2、允许学生自行联系安排实习单位,但须家长同意、实习单位接纳实习证明、班主任处登记,并报学校实训处办理上岗实习手续。

  3、实习生原则上不能私自离开学校指定实习单位,若要调换实习单位,必须在原单位实习6个月以上后由本人提出申请、陈述充分理由,原实习单位同意、新单位接纳证明,报班主任和学校实训处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实习单位。

  4、实习生因严重违纪或工作懒散等原因,被实习单位拒绝实习,学校原则上不再安排新的实习单位,个别经教育不改者将作出相应纪律处分。

  5、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对实习单位有意见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实训处,由学校与实习单位负责协商解决。严禁实习生直接与实习单位发生冲突。

  6、实习结束,学校组织对优秀实习生评比工作,对优秀实习生进行表彰奖励。若实习学生实习鉴定为不合格,按上级部门规定不予按期毕业。

  7、实习生实习期间,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应知应会考试(工考),无故不参加者,按规定不能办理毕业证书。

  8、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及就业后三年内获职务晋升,及时告知学校,学校根据相关证明材料给予表彰奖励,并记入学校优秀比业生名录。

  实习生的管理制度 18

  地产控股公司应届毕业实习生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

  1.1通过毕业生实习计划,为公司发展挑选合适的人才。

  1.2应届大学毕业生具有知识新、观念新、心态积极等优点,可以为公司的管理带来新的活力。

  1.3应届大学毕业生使用成本相对较低,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公司的人力资源成本合理化。

  2.适用范围

  置业公司及各项目在正式架构编制以外使用应届毕业实习生的管理。

  3.管理职责

  3.1行政中心负责置业公司应届毕业实习生的使用管理,并对各项目使用应届毕业实习生数量和效果进行把关。

  3.2各项目人事部门负责所属项目使用应届毕业实习生的计划、招聘、录用、培训、实习安排以及实习效果评估汇总、人事处理等管理工作。

  3.3各用人部门负责所使用应届毕业实习生的岗位辅导、任务安排以及实习效果评估工作。

  4.应届毕业实习生的使用管理

  4.1置业公司按正式编制人员的10%、项目按正式编制人员的2%安排应届毕业生实习;行政中心根据每年年末定编情况下达各项目下一年实习生指标,并对实习岗位予以把关审核。

  4.2属于指标内使用的实习生之工资、补贴等费用在目标责任书的人力资源成本预算中单列专项费用开支。

  4.3所使用的应届毕业实习生必须具有本科以上的学历(物业系统可放宽至大专以上),学业成绩优良,专业与实习岗位对口,并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4.4实习时间限于每年的3月1日-6月30日,不得超期使用。

  4.5使用应届毕业实习生应签订实习协议。

  4.6优秀应届毕业实习生可免试用期转为正式员工,并签定劳动合同。

  5.应届毕业实习生实习期待遇

  5.1应届毕业生在实习期间按月发给实习津贴,标准为:硕士生1600元/月,本科生1400元/月,专科生1100/月。发放时间与公司员工发薪日一致。

  注:行政中心定期根据人才市场情况对实习生的`津贴标准进行评估。

  5.2实习期间,节假日加班统一按40元/天支付加班费,不考虑超时加班费。

  5.3食宿费用及补贴与公司员工一致。

  5.4假期享受与公司员工一致,病事假按日扣减实习津贴;公司可因应实习生未完成学业的实际情况,根据学生需要给予必要的返校学习活动时间,并作为事假处理;但须事先向所属部门请假。

  5.5交通车使用权与公司员工一致。

  5.6因公出差食宿补贴标准按公司普通员工标准执行。

  5.7实习期间属劳务关系,保险、工伤自理。

  6.罚则

  指标内使用应届毕业生必须按照额定数量使用,且必须遵守使用期限。超额超期使用将按照目标责任书有关超编的管理规定处理。

  7.附则

  本办法由行政中心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实习生的管理制度 19

  1、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健全安全组织,确保实习安全。

  2、各班级实习生下实习单位前均应分成若干实习小组(一个实习单位为一个小组),组长为该组安全员。组长负责本组人员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现有不安全苗头,及时向实习单位报告。

  3、实习生到单位,尤其是在上岗前,均应在学好《劳动法》的同时,自觉接受岗位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条例。

  4、实习生在宿舍内,应注意寝室安全,严禁私拉、私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煤气灶、电茶壶、热得快等用具;不准熄灯后点蜡烛。离开寝室要及时关门上锁。

  5、除工作需要外,晚上9点以后不得外出。不在寝室接待别的同学、朋友。休息日回家要事先向实习单位领导或寝室长办理请假手续。

  6、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上、下班的交通安全。如出现事故、患急病不能坚持工作等,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实习单位、学校领导和班主任。

  7、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不得串岗,不得随意接触陌生的机器设备,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开动他人机器设备。按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规操作,野蛮施工。在操作过程中如出现异常,应及时向师傅汇报,不自作聪明盲目处理。

  8、生产中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必须按照生产要求穿戴工作服,不准穿拖鞋,高跟鞋进入工场,女生不准将长发露在工作帽外。

  9、保持工作场地周围整洁,不准有杂乱堆物,防止绊倒、滑跌、碰伤等危险事故发生。

  10、在单位工作中,对不能胜任的工作,不强行逞能,不越位上岗。

  实习生的管理制度 20

  1、实习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必须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的领导和管理,尊重带教老师,关心爱护病人。按照护理部实习计划进行实习,实习前要进行入科教育,实习中每科要进行理论和操作考核,实习期满进行鉴定。

  2、各科护士长要按护理部的统一安排,组织好各科护生的带教工作,相对固定带教人员,带教老师要热心,严格要求放手不放眼。

  3、实习生必须按照医院组织的实习计划和安排进行实习,不得擅自改变实习计划和安排,特殊情况要经护理部批准同意。

  4、实习生必须参加医院组织的业务学习、护理查房,在老师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技术操作。

  5、严格请假制度,一天以上的'假,写请假条报护理部,经护理部批准、同意、科护士长同意,才可休假,未请假私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记录在案,不允许电话请假,病假须开病假条。

  6、除学校统一通知放假外,其余节假日一律按医院的安排进行,带教老师休假期间,实习生不得休假,必须照常上班。

  7、实习生科室实习结束,要写好出科小结,交科室负责带教的老师,由科室作出实习鉴定,转科。

  8、实习生上班时间不允许打电话,不在工作区域接听电话,或电话聊天。

  9、实习生上班时间不允许谈恋爱、陪岗或聊天。要爱护公物,如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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