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习制度

时间:2023-04-11 16:12:22 制度 我要投稿

培训学习制度

  在现在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培训学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培训学习制度

  为了规范中学校老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管理,完善老师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维护老师培育、培训的公正与公正,做到有序、有效培育老师,遵照教体局和纪委纪检组联席会议要求,现对大武口区老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作如下规定:

  一、老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原则

  1.区级以上政府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或指令参与学习、培训、考察的领导和老师,经学校或教体局同意方可参与。

  2.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或各类研讨会,涉及到领导和学科老师,学校可依据实际状况按方案派出。

  3.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必需派出培训、参赛、参会或考察学习的领导和老师,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或经学校讨论推举、教体局批准后方可参与。

  4.对一些民间性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未经教体局批准,学校不得派老师参与;非学术性团体组织的活动,学校一律不得参与。

  5.同一名老师一年之内最多只能参与一次省外的培训、学习或考察,省内(市外)的培训学习每年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二、外出培训、学习、考察的有关程序

  1.通知:由教体局负责培训学习的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学校,学校根据文件要求通知班级组、学科组推举参与培训人选。

  2.推举:参与培训学员推举要本着公正公正的原则,保证让绝大多数老师有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推举学习人员不能徇私舞弊,要明确外出培训学习的目标和方向,要坚持为学校进展、为老师进展服务的原则。

  3.审批:对班级组、学科组推举的外出培训、学习、考察人选,学校要召开校务会议讨论确定,并进行公示,然后由学校上报教体局审批。校领导外出学习须由教体局推举和审批。

  4.请假: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老师在教体局审核同意后,由学校调整课程,并妥当做好交接工作,并在学校填写请假条。校领导外出学习需到教体局和组织部履行请假手续。

  5.备案:学校对于外出参与各级培训学习的老师要进行登记,并上报教研室备案,做到老师外出培训有据可查,避开重复外出或多次外出。

  三、外出培训、学习、考察返校后的有关工作

  1.销假: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归来的老师要准时到学校或有关部门销假。

  2.学习反馈:凡外出学习、培训(学历培训除外)、考察归来的老师,回校后必需在一周内向教研组或学校上交学习报告,并进行讲座,几人同时参与同一活动,可推举一人进行主讲。全部外出培训的老师回校后都要撰写3000字左右的学习报告(心得体会或调研报告、专题报告、学习总结),学校要对老师的学习报告进行批阅并准时存档,同时将学习报告上报教研室备案。

  3.经费报销: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学习报告和讲座后,才能根据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四、外出人员留意事项

  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留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事。

  2.外出学习人员以提升专业素养为目标,必需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

  3.外出学习时应仔细做好学习笔记,多与外地老师沟通,把握最新信息,要乐观参加沟通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最大限度的提高学习效果。

  4.学习活动结束后要马上返校,不得延长时间,耽搁工作。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将按旷工处理。

  5.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旅途平安。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相关制度与本规定不全都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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