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10 15:21:01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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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内外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内外管理制度

内外管理制度1

  购物中心室内、外广告位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一、目的

  (一)提升项目整体形象,突出品牌形象宣传,联营商家促销活动宣传效果最大化,保证实现公司收益最大化;

  (二)建立标准化的工作程序,确保项目室内、外广告位策划,招商,广告发布,现场管理等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明确各部门职责。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购物中心

  三、主管责任人

  营销部

  四、执行部门及职责

  (1)广告位招商责任部门

  1、营销部全面主导广场广告位的招商和管理工作。

  2、广告位招商责任部门:营销部(负责公司所有广告位招商)

  3、营销部根据项目规划的室内外广告位进行招商洽谈,招商对象以xx购物中心商家为主,原则上不对xx购物中心以外商户出租。

  (2)广告位招商标准、招商信息、合同管理责任部门

  营销部负责所有广告位的招商标准的拟定、招商信息发布和合同管理。工作范畴包括:

  1、负责所有广告位招商标准的拟定;

  2、广告协议包括:新签、续签、变更、撤场等;

  3、广告位租赁到期前一个月,负责提醒和督促商家办理续签或撤场手续;在未有新租户的情况下,对于未办理任何手续过期悬挂的广告画,督促其在要求时间内撤除或申请续签,同时按新的费用标准收取供应商延期悬挂费用。同时联系安排新的广告画面覆盖安装。

  4、营销部负责每季度提交一次'广告位管理报表',报营运部、公司领导,督促招商部进行空置的广告位招商。

  (3)广告位现场检查和管理责任部门

  营销部负责公司所有广告位的现场检查和管理:

  1、广告位射灯、灯箱广告灯管是否正常照明。

  2、广告画面是否褪色或卷边、脱落、毁坏等现象。

  3、广告内容是否符合季节性和时效性。

  4、对于首次安装的广告画,负责检查和保证'广告意向签订审批表'已经获得公司的`批复,方可允许供应商安装;

  5、常备经公司审批过的企业宣传广告画,以便必要时填补广告空位;

  6、负责梳理和统计所有室内、外广告位资源。

  7、负责对商家广告设计效果以及发布内容审核,对不合规定的广告发布要求其进行修改,直到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制作安装。

  五、商场室内、外广告位管理范围

  (1)户外广告位

  外墙体临租宣传位、广场宣传立牌(灯箱广告)、外立面及楼顶长租广告位、多媒体ied电子屏等

  (2)店内广告位

  墙面柱体超薄灯箱广告、pop吊旗、橱窗、dp点、电梯内广告、手扶梯立牌等

  六、室内、外广告位出租原则

  (1)场内商家优先:公司的广告位主要服务于场内商家的经营需要,优先出租给场内商家使用,原则上室内广告位不向场外商家开放

  (2)价高者优先,户外广告位招商采取既责任到部门又公开竞争的原则:当广告位置承租意向发生冲突时,在品牌条件同等情况下,优先出租给承租价格高的商家。

  七、室内广告管理规范

  (1)室内、外广告制作及安装总要求

  1、广告画的内容健康,形式大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要求,并能突出商品特色,体现品牌形象;

  2、工艺制作要求精细、美观,图案清晰,有立体感,安装拆换方便;

  3、安装材料要求具有安全性,户外广告安装材料必须可防雨、防晒,耐高温;

  4、广告的制作与发布不得破坏广告位的附着物;

  5、广告画面内容必须每个季度做一次更换;

  6、广告位的制作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商家自行承担;

  7、商家负责对户外广告工商、城管部门报批手续的办理;

  8、所有商家未经批准不得在广场所属区域发布任何形式的宣传广告。

  (2)室内广告位制作补充要求

  1、为保持店内通道畅通,扶手梯口一般不用于信息公布,通道位置宽敞的楼层可适当用于公布临时性商家信息(如楼梯立牌),但要求配置专用展架和保证美观,并经过xx购物中心营销部审核方可允许摆放;

  2、除温馨提示外,扶梯扶手的玻璃(包括上行、下行扶梯之间的位置)不用于信息公布;

  3、中庭上方和两侧墙面除现有灯箱位外,不允许张贴临时性广告牌;

  4、扶梯上方仅用于悬挂楼层导购牌;

  5、展示架一定要正面朝向主通道,与通道平行摆放,等距放置;

  6、不得在门店店头门框、形象柱、形象墙、橱窗玻璃和其他任何公共建筑表面随意张贴海报;

  7、必须使用专用美观高档的展架和展牌进行海报展示,如:木制仿古海报架、铝合金海报展架、歌谱架等。原则上展示架需陈列在通道30cm以内,不得超出;

  8、严禁陈列活动过期的pop海报;

  9、严禁宣传品出现有污渍,破损,及严重褶皱现象;

  10、未经允许,商家不得随意使用xx购物中心标志和专属宣传语;

  11、陈列材质必须使用喷绘,或更美观大方的广告载体;

  12、未经允许严禁在公共区域和xx购物中心其他专属区域陈列展示宣传品;

  13、不得在非商家门店里面的天花上方悬挂任何形式的广告;

  14、xx购物中心所有专柜未经允许不得在卖场任何地方使用x展架、易拉宝陈列海报。

  14、任何专柜不得私自挪动和撤除公共指示标识、消防标示以及其他安全类标识;

  15、严禁陈列任何非法或有碍广场形象的宣传品;

  违规执行程序:

  营销部在巡场中发现以上违规行为及时给予商家口头警告和提出更换或撤除要求。

  如发现商家依然没撤除的或出现再次违规现象的,给予强行撤除并开具书面警告函。

  营销部将此份文件派发给各个商家,如商家认同文件内容,需在文件上签上商家负责人的名字并复印一份留底。

  管理职责:

  营销部参照以上规定对卖场形象进行日常检查、维护和管理;

  营销部负责卖场整体形象和所有广告资源的统筹管理,配合、指导营运部进行卖场广告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管理支配店内各项用于广告发布的资源。

  八、室内、外广告位出租业务流程

  (1)操作要求和标准

  1、营销部提供的广场所

  有室内、外广告位资源统计表和所有广告位招商标准明细(每个广告位必须附有编号和尺寸);价格方案,由执行董事核批。

  2、公司相关领导对门店所有室内、户外广告位招商标准进行审核;

  3、营销部将公司批复的广告位招商标准存档备案。

  (2)室外广告位意向申请(或延期、续签)流程

  (3)操作要求和标准

  1、商家按规范要填报相关申请,各项内容应准确、完整、详实填写;

  2、相关部门或分管领导复核以上资料的准确性及合理性,给出审核意见;

  3、营销部跟进招商责任人与商家签订广告协议及跟进广告费用缴纳情况;

  4、商家签订协议时需提供内容健康,形式大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要求,并能突出商品(产品)特色,体现品牌形象的广告画面设计效果图,营销部相关人员对画面进行审核,对不合格的设计画面按要求提出修改建议。

  (4)室内、外广告位撤场流程

  1、流程

  2、操作要求和标准

  a、责任人按要求填写《广告位装卸审批表》,对于需高空作业的,须要求提供施工人员的高空作业证。

  b、营销部通知新的广告位租赁商家及时安装广告画,在没有新的续签商家的情况下,安排安装我司的形象宣传备用画,不能出现空置情况。

  九、相关申请表格

  (1)《广告意向签订申请表》

  (2)《广告安装/拆卸申请表》

  (3)《广告位租赁协议》

  十、执行日期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的其它规定或规章制度中涉及管理条款,可作为本制度的补充,如在执行中互有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广告位出租价格标准和补充说明

  临租位收费标准:

  临租位原则上是我公司提供给商家进行临时促销和宣传使用的,商家可填报《临时广告位使用申请表》由我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使用,不需签订《广告位租赁协议书》,使用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周,我公司将按元/每天/每个的标准进行收费。

  临租位具体位置和详细尺寸见附件(图)。

  室外广告位收费标准:

  长租广告位是我公司提供给进驻我公司的大品牌商家和能带动我公司提高知名度的商家进行品牌形象宣传的广告位。合同签订使用时间为2年。

  收费标准为按不同编号广告位具体收费价格而定。特殊情况可向相关品类招商负责人申请免费使用,招商负责人在《室内/外广告意向签订申请表》上注明免费使用,由相关领导签字审批后即可执行。

  长租位具体位置和详细尺寸见附件(图)

  室内广告位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为按不同编号广告位具体收费价格而定。特殊情况可向相关品类招商负责人申请免费使用,招商负责人在《室内/外广告意向签订申请表》上注明免费使用,由相关领导签字审批后即可执行。

  室内pop吊旗、橱窗、dp点、手扶梯立牌均为室内临时宣传位、原则上均为免费使用,不用签定《广告位租赁协议书》,但需填写《室内/外广告意向签订申请表》,使用日期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星期,特殊情况在获得公司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

  橱窗、dp点原则上只给新入场品牌和知名品牌使用,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内外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了加强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保证相邻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应当建立安全责任制度。

  室内装饰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企业安全施工富有全面领导责任,应与施工现场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施工现场负责人为工程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施工现场负责人应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三)未签订安全责任书,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开工。

  第四条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应当遵守《西安市室内装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

  (一)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定,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

  (二)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范,保证相邻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五条电、气施工安全

  (一)电器开关柜(箱),按规定制作安装,完整带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并按规定设置,不得裸露电线及接头,违规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二)各类电器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必须接实、接劳,以免线路过热或打火断路,发生问题应立即修理;

  (三)存放易燃液体,可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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