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急管理制度

时间:2023-08-08 11:40:05 赛赛 制度 我要投稿

企业应急管理制度(精选22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企业应急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企业应急管理制度(精选22篇)

  企业应急管理制度 1

  一、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急救援管理应包括建立组织机构,预案编制、审批、演练、评价、完善和应急救援响应工作程序及记录等内容。

  二、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领导小组,设立专家库,组建救援队伍,并进行日常管理。

  三、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明确应急设备和器材储存、配备的场所、数量,并定期对应急设备和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四、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管理和环境特征,组织各管理层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应包括:

  1、紧急情况、事故类型及特征分析;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人员职责分工;

  3、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的调用程序;

  4、与企业内部相关职能部门和外部政府、消防、救险、医疗等相关单位与部门的信息报告、联系方法;

  5、抢险急救的组织、现场保护、人员撤离及疏散等活动的具体安排。

  五、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针对应急救援预案,开展下列工作:

  1、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交底;

  2、定期组织组织专项应急演练;

  3、接到相关报告后,及时启动预案。

  六、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实战的结果,对事故应急预案的适宜性和可操作性组织评价,必要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企业应急管理制度 2

  为了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充分发挥应急预案的作用,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在事故发生时,及时有效进行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后果,根据《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修订本制度。

  第一条应急预案编制范围为:凡可能影响民爆物品储存、运输安全的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第二条应急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的董事会统一领导下,建立以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对应急救援工作全面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第三条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必须和综合应急预案衔接严密,协调一致。

  第四条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人员,按照《安全管理规程》1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原则、内容进行编制。

  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后,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后印发给各部门组织职工学习,使其熟悉应急救援预案以及救援程序和自救措施,掌握具体的处置方法和自救方法。

  第六条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在演练前制定演练方案,并组织员工学习,熟悉演练的内容、程序,确保演练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演练结束,及时总结经验和找出差距。

  第七条为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合理和可操作性,结合演练的经验、发现的问题,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织评审和修订。

  第八条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

  1、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发生较大变更时;

  2、危险源发生重大变化;

  3、应急处理过程中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和出现新情况时;

  4、发现新的潜在紧急情况或重大隐患时。

  第九条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采取预防措施和妥善处置。

  第十条突发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公司和有关部门领导,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第十一条突发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在报告突发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第十二条对重大突发事故,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现场应急救援人员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宣布恢复正常工作。

  第十五条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第十六条对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企业应急管理制度 3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了预防和控制事故,做好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经营活动中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2.应急管理原则

  2.1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3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4科学实用

  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处置措施科学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

  2.5分级响应:

  应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响范围,实施分级应急响应。

  3.应急管理机构

  3.1领导机构

  公司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公司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

  3.2办事机构

  公司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兼职),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3.3工作机构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相关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职责权限,负责相关类别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公司有关决定事项。

  4.运行机制

  4.1预测与预警

  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完善预警机制,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用两个以上预警电话或其他报警方式。

  4.1.1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信息包括生产安全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经有关领导批准可通过广播、信息网络、警报器、大声呼叫或打电话的方式进行。

  4.2应急处置

  4.2.1事故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领导,同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必要时可直接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2.2先期处置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4.2.3应急响应

  4.2.3.1对于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后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启动上一级应急响应,由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4.2.3.2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4.2.4应急结束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指挥机构宣布应急结束。

  4.3恢复与重建

  4.3.1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生产安全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偿。有关部门还要做好后期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

  4.3.2调查与评估

  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4.4信息发布

  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也应当向员工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

  5.应急保障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应急预案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6.监督管理

  6.1预案演练

  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预案的演练活动,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每年不少于两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预案演练。

  6.2培训教育

  办公室负责组织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应急常识以及应急预案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

  6.3责任与奖惩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生产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6.4公司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企业应急管理制度 4

  一、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中可能和已发生的安全生产事件的预防和处理。

  三、应急救援成员职责:

  3.1总指挥

  3.1.1全面负责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应急处理的指挥和协调,对事故与灾害的紧急处置迅速作出判断与决策;

  3.1.2复查和评估事故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3.1.3指挥现场人员撤离,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3.1.4决定事故现场是否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3.1.5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处理做出安排;

  3.1.6及时向上级安全部门报告重大伤亡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3.1.7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3.2应急救援组长职责

  3.2.1应急救援组长:

  3.2.1.1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组织编写项目总体应急预案,提出抢险报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3.2.1.2指导抢险,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3.2.1.3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3.2.1.4审核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发生应急救援事件时为组长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3.2.1.5组织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3.2.1.6总指挥不在现场时代行工作。

  3.2.2应急救援副组长

  3.2.2.1负责应急现场的直接指挥以及组织应急救援方案的演练;

  3.2.2.2负责组织专业救灾队伍进行事故中心地带的抢救与救灾工作;

  3.2.2.3负责组织救灾队伍进行紧急情况下配合或替换专业救灾队伍抢险与救灾,防止事故或灾害扩大与蔓延。在事故调查清楚并定性的条件下,尽快清理现场,恢复生产。

  3.3协调联络组

  3.3.1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3.3.2负责事故或灾害的紧急救险、救灾与处置情况的通讯指令的传达,保证领导指挥机构与各成员之间,本单位与上级和周边单位之间(如地方消防、医疗机构)信息及时沟通,完成调度、汇报、通告与救援工作;

  3.3.3负责在整个救险救灾过程中与遇险人员的家属联络和接待,作好精神和生活上的安抚工作;

  3.3.4负责对外消息的发布与澄清事宜;

  3.3.5负责保险索赔事宜的处理,做善后事宜;

  3.3.6负责应急过程的会议、记录与整理,应急事件结束后向应急领导小组提交会议记录报告。

  3.4后勤保障组

  3.4.1负责应急所需的机械、装备、材料、生活保障物资的供应、组织、调集工作;

  3.5抢险救灾组:救援队

  3.5.1在第一时间内组织现场安全抢险救灾工作,对抢救过程中的工艺设备、管线以及电力等进行调整和控制,并及时报告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报告现场情况。

  3.5.2负责组织医疗人员对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临时抢救和临时处置,并协助医护人员护送重伤员到相应的医疗机构治疗;

  3.5.3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3.5.4负责组织调查事故经过,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3.5.5应急事件结束后向应急领导小组提交抢险救灾实施报告。

  四、主要内容

  4.1公司成立应急救援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组长由生产部经理担任,协调联络、后勤保障由办公室负责。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符合《安全生产法》,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车间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企业应急管理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力企业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完善电力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电力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监管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本办法所称电力企业是指以电力规划设计、生产运行、检修试验以及电力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和单位。

  第三条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网厂协调的原则。对涉及国家机密的应急预案,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负责对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电监会派出机构负责对所辖区域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电力企业是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完善电力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修订等工作,保障电力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预案编制

  第六条电力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各级各类电力应急预案,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建立覆盖全面、上下衔接的电力应急预案体系。电力应急预案体系一般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第七条电力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和风险种类等特点,组织编制企业综合应急预案,作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

  第八条电力企业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事件类和社会安全事件类等各类突发事件,以及不同类别的事故或风险,组织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明确具体应急处置程序、应急救援和保障措施。

  第九条电力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现场的实际情况,针对特定的场所、设备设施和岗位,组织编制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为应对现场典型突发事件制定具体处置流程和措施。

  第十条电力企业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具体内容应当符合《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和《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试行)》的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电力企业应当全面分析本单位的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客观评估本单位的应急能力和应急资源。分析评估结果应作为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

  第十二条电力企业编制的本单位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预案评审

  第十三条电力企业应当按照分级评审的原则对电力应急预案组织评审。

  第十四条预案评审由电力企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涉及网厂协调和社会联动的应急预案,参加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电力监管机构和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电力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评审意见应当记录、存档。

  第十五条预案评审应当注重电力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六条电力应急预案经评审合格后,由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印发。应急预案印发文件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声明内容及签字应当作为应急预案批准页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预案备案

  第十七条电力企业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将应急预案报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一)电监会城市电监办辖区内的电力企业向城市电监办备案,未设立城市电监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电力企业,直接向所在区域电监局备案。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区域电网公司向区域电监局备案。

  中央电力企业、资产跨区域的电力企业(集团公司或总部)向电监会备案。

  (二)需要备案的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至少包括《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附录中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体系目录所列内容。

  (三)国家有关部门对应急预案备案另有要求的,应当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电力企业向电力监管机构报备应急预案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应急预案文本目录;

  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第十九条电力监管机构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电力企业做好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并对电力应急预案的备案情况和备案内容提出审查意见。对予以备案的电力应急预案,应当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并建立预案库登记管理,对于不符合备案要求的电力应急预案,应当说明不予备案的理由。

  第四章预案培训

  第二十条电力企业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资源保障情况以及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等。

  第二十一条电力监管机构应当将应急预案培训列入电力安全监管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应急管理人员的预案培训工作。

  第五章预案演练

  第二十二条电力企业应当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定期组织预案演练,以不断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技能水平。

  第二十三条电力企业应当制定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增强演练的计划性。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应当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应当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四条电力企业在开展应急演练前,制定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目的、演练范围、演练步骤和保障措施等。

  第二十五条电力企业在开展应急演练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进行评估,并针对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相关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评估和修订意见应当有书面记录。

  第六章预案修订

  第二十六条电力企业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预案修订结果应当详细记录。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力企业应当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相应修订:

  (一)企业生产规模发生较大变化或进行重大技术改造的;

  (二)企业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指挥体系、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人员或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实施或应急预案评估报告提出整改要求的;

  (七)电力监管机构或有关部门提出要求的。

  第二十八条电力企业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后,应当及时向电力监管机构和有关部门或单位报告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程序重新备案。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九条对于在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电力监管机构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条电力企业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实施电力应急预案管理有关工作的,由电力监管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电监会派出机构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辖区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电力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和《电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电监会统一制定。

  第三十三条核电站涉及核事件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不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应急管理制度 6

  1、目的:为保障应急救援装备、物品、药品处于良好状态,为发生突发事故救援时提供物质保障,制定本制度。

  2、范围:应急救援装备为消防器材和设施、标识或图标、呼吸器、防毒面具等。物资包括抢险时所需的物品。药品包括因中毒或灼伤等治疗时所需的药品。

  3、职责:

  3.1、安全行政部负责消防设施和器材、防毒面具、呼吸器、标识和图标等的日常管理。

  3.2、行政部负责药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卫生室为具体负责单位。

  4、检查与维护管理

  4.1、管理要求

  4.1.1、非火灾或事故下,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使用、试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示、物资。特殊情况(非事故)确需使用时,需经安全行政部门许可。药品类必须保证在有效期内,并定期更换。

  4.1.2、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圈占、堵塞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消防器材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4.1.3、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对破坏消防设施、器材和标示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号召全体员工检举破坏消防器材、设施和标示的行为。

  4.1.4、按有关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按照治疗要求合理配备应急药品。

  4.1.5、由安全行政部对消防器材和设施、防毒面具等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巡检,按照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性能要求,每月或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

  4.2、维护管理:

  4.2.1、日常检查

  4.2.1.1、设备或设施、防护器材的每日应检查由所在岗位执行,所在车间主任为主要负责人。检查器材或设备特别是气体泄漏报警警铃的功能是否正常。如发现不正常,应在日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

  4.2.1.2、电工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

  4.2.1.3、仪表组每周要对消防通信设备的'检查,应进行控制室与所设置的所有电话通话试验,电话插孔通话试验,通话应畅通,语音应清楚。

  4.2.1.4、安全行政部每周检查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是否齐备,并处于安全无损和适当保护状态。

  4.2.2、报警警铃年度检查试验

  每年对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全面检查试验,并填写年检登记表。

  4.2.3、消火栓系统定期检查

  消火栓箱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和其它损坏。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检查要求为

  4.2.3.1、消火栓和消防卷盘供水闸阀不应有渗漏现象。

  4.2.3.2、消防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全部附件应齐全良好,卷盘转动灵活。

  4.2.3.3、消火栓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

  4.2.3.4、消火栓、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4.2.4、灭火器材的定期检查

  每周应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4.2.4.1、外观检查

  4.2.4.1.1、检查灭火器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已经开启后即使喷出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在充装。充装后应作密封试验并牢固铅封

  4.2.4.1.2、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在红色区域,应查明原因,检修后重新灌装

  4.2.4.1.3、检查可见部位反腐层的完好程度,轻度脱落的应及时补好,明显腐蚀的应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耐压试验,合格者再进行反腐处理

  4.2.4.1.4、检查灭火器可见零件是否完整;有无变形、松动、锈蚀(如压杆)和损坏,装配是否合理

  4.2.4.1.5、检查喷嘴是否通畅,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

  4.2.4.2、定期检查

  4.2.4.2.1、每半年应对灭火器的重量和压力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应及时充填

  4.2.4.2.2、对干粉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出粉管、进气管、喷管、喷嘴和喷枪等部分有无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体内干粉是否结块。

  4.2.4.2.3、灭火器应进行水压试验,一般5年一次。化学泡沫灭火器充装灭火剂两年后,每年一次。加压试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并标注检查日期

  4.2.4.2.4、检查灭火器放置环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灭火器的保护措施是否正常。

  4.2.5、防护器材的定期检查

  防毒面具及滤毒罐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剐伤和其它损坏。每半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检查要求为

  4.2.5.1、防毒面具有无破碎及剐伤,看是否老化。

  4.2.5.2、检查滤毒罐体有无锈蚀,是否失效。

  4.2.5.3、对空气呼吸器的检查,应检查压力表指示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4.2.5.4、任一项不合格,都应尽快更换。

  企业应急管理制度 7

  1、目的

  加强和规范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全面提高公司员工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管理。

  3、职责

  3.1事故应急指挥部对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负总责。

  3.2安全科负责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3.3相关单位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定期对公司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修订。

  4.2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4.3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相关知识学习。

  4.4应急设施、器材所在单位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使用。

  4.5职能部门定期对应急设施、器材进行监督检查。

  4.6应急事件管理

  (1)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司应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各应急救援队伍迅速进行应急救援;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部署和协调现场治安秩序和公司员工思想稳定工作;按规定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必要时请求社会救援。

  (2)当发生各类事故时,依事故严重程度,分别启动车间事故应急预案和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展开应急处置。

  (3)事故发生后,公司领导和各车间负责人应按各级预案的规定,在第一时间内组织事故救援工作,发生重大事故时,应集结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听从总指挥的安排和指令。

  (4)发生事故后,发现人员要首先向单位领导报告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警,严禁单独盲目施救,施救人员应保证在3人以上。如事故形势严重,须等专业救援队伍实施救援。

  (5)事故发生后,各应急救援专业队负责人应按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立即集结本队人员,携带应急救援装置,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救援。

  (6)事故发生后,公司各重要岗位的人员,应采取正确紧急措施,确保各装置安全,避免其它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

  (7)参加事故应急救援人员,不可盲目施救,应首先分析事故形势,明确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风险程度,按可能发生的最严重的.后果考虑,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和全面防护措施后,再展开救援。

  (8)施救人员在实施事故处置和救援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可能引发更加严重的事故或可能危及施救人员生命安全时,要及时采取措施,紧急避险,撤离危险区域,防止更大的伤亡。

  4.7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

  具体的应急处置和恢复措施按各专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5、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生产部负责解释。

  企业应急管理制度 8

  一、基本制度

  1、开会不得迟到早退,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会场,每次都要签到,三次迟到将做自动退社处理。

  2、社团成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破坏学校的规章制度,如有此类事件发生(包括被其他同学举报),将被退出社团。

  3、未经团委允许,不得擅自举行活动或组织成员集会,扰乱学校秩序。

  4、与各社团要保持友好关系,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5、社团是为全校同学服务的,各项活动应面向全校各个班级(特殊活动除外),如有成员故意分裂同学关系,有严重级别歧视的,将被退出社团。

  7、社团组织活动期间,如有成员发生各种矛盾、冲突等不良现象(无法避免的事件另外处理),将在社团考核中扣10分,情节严重的社员要报德育处给予处理。

  8、活动前一周提交活动书面计划,经团委审核后(大型活动须经团委领导批示)后方可实行,活动计划一定要详细周密,如场地,时间,物品申请,规模等,活动结束后上交工作总结并存档。

  9、所有活动应在课余时间开展,如果有成员不经过批准擅自组织,社团考核扣5分。

  二、财务制度:

  1、各项财务支出必须详细列表,并附上正式发票,以便成员审查帐目,经手人需签字。

  2、社团开展活动时所用的校设备以及公共设备必须及时、完好无损的送回原处,若有损坏或丢失由损害人承担。

  3、社团每次财务支出以后必须马上将发票保存至负责人处。

  4、严禁乱收费,会费使用不规范以及乱开发票的',一经审查核实,当事人将送至德育处给予处分并追究其责任,赔偿社团所有开支。

  三、补充

  1、每个社员都要有主人翁的精神,要对社团内的事情鞠躬尽瘁,全力以赴。

  2、每个社员对社团的发展以及规划都有发表意见的权利以及使命,有什么好的建议可以上报社长,然后社长上报团委,一经录用,给予奖分。

  4、学期末,根据考核分数评选出优秀社团两名,每个社团评出1―2名优秀社员。学校将统一颁奖。

  企业应急管理制度 9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的各类应急管理。

  3、职责

  3.1安全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性管理工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组织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监测工作。

  3.2财务部负责救灾资金的应急拨款工作。

  3.3其他单位按照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履行应急救援职责。

  3.4生产车间负责组建本车间应急队伍,按照指挥部的'指令参加应急救援行动:负责本车间的应急管理工作。

  4、内容与要求

  4.1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4.2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4.3成立以企业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为副组长,各单位负责入为成员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办公室,并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4.4企业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企业的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生产管理部门。企业成立应急救援队伍:抢险救援组、警戒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和善后处理组,分别由各单位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组成;组织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提高应急人员应急素质和能力。

  4.5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4.6按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综合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编制应急预案包括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资料收集、风险评估、应急能力评估、编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评审6个步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4.7根据有关规定将应急预案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顶案管理办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评审、发布、培训、演练和修订。

  4.8企业按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4.9企业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应急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4.10安全办公室制定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强化员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并对应急演练的效果进行评估,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4.11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根据事故的影响或潜在危害,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安全办公室接各单位或事故现场报警后,立即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经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企业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部门和应急救援队伍均应按照应急预案和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要求,做好人力、财力、物资、通讯以及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12应急救援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夫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应急结束后,应编制应急救援报告。

  4.13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周边企业预案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

  4.14应急管理费用由企业总经理审批,财务部予以保障。

  5、附则

  5.1本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不一致时,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规定。

  5.2本规定由企业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

  5.3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6未尽事宜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

  企业应急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物产中大公用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环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物产环境防范和处置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物产环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企地衔接”的要求,建立“上下贯通、多方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开展应急管理常态工作。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物产环境本部、各子公司及所属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指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而开展的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和应急评估等全过程管理。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相关规定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物产环境成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总经理和分管生产安全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领导为小组成员,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营管理部门。

  第五条物产环境对本级及各单位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负责,统一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单位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是本单位应急管理领导机构。

  第三章管理内容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针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生产装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要害部位、关键生产环节、危险生产与作业场所、公共聚集场所及重大活动,开展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生产安全事件预防和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生产安全事件,编制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并建立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培训、演练和审核备案等管理制度。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建立本单位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条件的企业,应当与周边应急救援力量签订协议,为本企业应急救援提供保障。按要求购置和储备与应急处置救援需求相适应的应急物资装备。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应急管理方法、应急技术、应急装备的研究与推广应用。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保障应急资金列支渠道畅通,确保应急物资装备和应急救援响应资金及时到位,足额保障。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全员应急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培训和针对性训练,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针对不同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定期或有计划地分层级、分类别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及综合演练等多种形式的生产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并对演练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新制定或修订的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应当及时组织演练。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于发现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高后果风险因素,应当及时组织开展隐患治理工作,加强事故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监测预警。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当认真落实应急值班制度,接报信息后应当按照规定时限报送,落实领导批示,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准备,并做好事态跟踪工作和后续工作。

  第十六条各分(子)公司应当明确并落实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突发紧急状况下的直接处置权和指挥权。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当立即下达停止作业指令、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或组织撤离作业场所。

  第十七条事发单位应当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划定警戒区域,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时疏散和安置事故可能影响的周边居民和群众,劝离与救援无关的人员,对现场周边及有关区域实行交通疏导。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实行隔离保护,重要部位、危险区域应当实行专人值守。

  事发企业应当在不影响应急处置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收集现场照片、监控录像、工艺设备运行参数以及应急处置过程等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毁损或隐瞒事故有关资料。

  第十八条事发单位或现场应急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及上级单位报告事故情况,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当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级组织开展现场应急救援时,事发单位或现场应急机构应当接受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级组织的统一指挥,并持续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九条事发单位应当及时对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过程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上报事故调查组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考核奖惩

  第二十条物产环境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纳入业绩考核,按照年度《安全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核。所属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制度,结合企业实际,修订完善应急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企业应急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重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与损失,维护公司系统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方针,贯彻“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任何违章都可以预防,任何事故都可以避免”的理念。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规范公司应急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实施与评估等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单位健全应急体系,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实现公司应急管理工作目标。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公司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社会影响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管理的在建项目部、运营项目部

  第二章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公司建立自上而下的应急组织体系。

  第七条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是公司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研究决定公司应急决策和部署重大事项,指挥公司较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指挥所属各单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八条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工程技术部。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上级单位主管部门和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有关决定事项。

  (二)对口联系重庆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等上级主管部门。

  (三)承担公司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四)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对突发事件进行指挥和协调。

  第九条公司根据应急事项成立以下专项应急领导小组:

  (一)社会安全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新闻处置专项应急领导小组。

  (二)金融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

  (三)信息安全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

  (四)涉外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

  第十条公司各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是其所负责领域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上级单位主管部门和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有关决定事项。

  (二)承担所负责领域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与信息汇总。

  (三)承担所负责领域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所负责领域的突发事件进行指挥和协调。

  第十一条各专项应急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负责相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部门。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所负责领域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公司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有关专项预案,监督各专业部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工作,贯彻落实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有关决定事项。公司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职责。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值班人员。应急值班人员联系手机处于24小时开机状态,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承担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和记录、信息核实与汇总、信息分送和报告任务。

  第十四条各项目经理部要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应急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预案体系和应急管理机制,组织应急培训,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第十五条各项目经理部要成立应急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委员会应当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集团公司应急管理规章制度,研究决定本项目部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指挥本单位应急处置实施工作。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如有变更要及时重新备案。

  第十六条核电项目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应急组织体系,建立和执行核电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程序。按照本规定要求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实施与评估等工作。

  第三章应急预案体系

  第十七条公司建立上下对应、相互衔接、完善健全的应急预案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各个阶段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

  第十八条公司本部及所属各项目经理部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成。三类预案应符合满足生产经营特点和要求,总体要求是:

  (一)综合应急预案应当从总体上阐述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

  (二)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突发事件类别(如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等)、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方案,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救援措施。

  (三)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者设施、岗位发生的突发事件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当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具体、简单、针对性强。

  (四)三类预案的内容要相互衔接、各有侧重。综合应急预案是处置突发事件的指导性文件,应当做到内容全面、职责清晰、程序严密、保障有力。专项应急预案应当突出专业应对,侧重救援程序和救援措施,力求简明和实用。现场处置方案应当突出具体应对,重点针对操作和程序,做到简单和可操作。

  第十九条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部门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

  (三)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且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四)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措施,并且能满足本部门的应急工作要求。

  (五)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六)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同时与上级单位和地政府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

  第二十条运营生产项目现场处置方案要赋予运营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第二十一条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必须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专家)进行评审。应急预案经过评审并修订完善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批准,发布实施。

  第二十二条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备案制度。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应急预案报公司备案,公司应急预案报集团公司备案。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安全监管、行业管理、应急管理部门另有备案规定的,必须报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安全监管、行业管理、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各级应急预案应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要有记录并且归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在二个月内予以调整修订:

  (一)法律、法规、标准修订或者变更。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变更。

  (三)单位、部门或者岗位发生较大变化。

  (四)地域、环境、气候、工艺流程等发生较大变化。

  (五)产业增加或者发生变化。

  (六)应急演练过程中或者实际应急响应过程中发现应急预案存在问题。

  (七)其他原因。

  第二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或者修订完成后,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企业应急管理制度 12

  为了及时处理机关事务,特别是工作时间以外出现的状况,检查督促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局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制订本制度。

  一、局日常值班由门卫负责,各单位对本楼层值班加强配合。

  二、双休日实行各单位轮流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为上午8:00至下午5:30。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提前公布值班人员名单。

  三、值班工作纪律: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因故不能到岗的`,由值班单位负责人落实好代班工作人员,具体值班职责为:

  1、负责当班期间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

  2、接转值班室电话,签收并及时传递来文来电,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和电话记录,妥善处理当天值班事宜。

  3、对进入单位院内的闲杂人员要及时进行盘查。非特殊状况,禁止外单位车辆进入院内。

  4、当班如遇重大紧急事项,要迅速向有关领导及时报告。

  5、搞好值班交接工作。

  四、值班职责追究:

  1、值班人员不按时到位,或值班不负职责,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带班负责人和值班人员职责,取消值班人员和所在单位的评先资格。

  2、办公室年终统计公布各单位人员值班状况,并纳入年终考核资料。

  企业应急管理制度 13

  值班是保证在工作时间公司不失控的重要措施,也是强化安全管理,落实防范措施的体现形式。因此,公司内设机构要认真落实值班管理制度。做到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管理落实。

  1、值班人员值班地点门卫、办公楼,值班范围办公大楼、公司重点部位、车间及公司内部区域,值班人员必须监守岗位,按时接班。不得擅离职守,如有事必须经总经理的批准。

  2、检查交接班制度,本班未处理的事情,应在交班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3、遇有重大事项和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总经理或有关领导报告,并采取响应的措施。

  4、值班期间应集中精力,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或影响值班的`事情。

  5、值班人员在公司下班后,要认真检查公司内部各项安全措施,对技术防范设施设防,发现防范漏洞和安全措施不落实的隐患并及时排除。

  6、值班人员遇有职能单位进行检查等公务活动,要积极主动配合,协助搞好相关工作,重大问题应立即报告公司主要领导。

  7、值班人员负责单位内部巡逻工作的检查监督,对巡逻人员不尽职责及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行为,向公司有关领导提出处理意见。

  8、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单位内部夜间发生的案件的处置,公司发生案件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重大案件要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9、值班人员是公司夜间安全保卫与防范工作直接责任人,对单位内部夜间安全保卫工作负责。

  企业应急管理制度 14

  为切实做好分中心节假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提高处理应急事件的潜力,特制订节假日值班制度。

  一、值班管理

  (一)分中心节假日值班归口办公室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编排节假日值班表。

  (二)分中心节假日值班采取电话值班和现场值班相结合的办法。电话值班由班子成员或办公室负责人担任;现场值班由一名中层干部和一名职工(或保安)担任。

  (三)分中心节假日值班人员原则上以“七科一室”顺序轮职。

  (四)分中心节假日值班报警系统由办公室指定一名当天值班人员负责。

  二、值班职责

  (一)现场值班职责

  1、负责结算服务大厅和两楼办公区域安全巡视(上午一次,下午一次),做好巡视记录。

  2、发现安全消防隐患或设备故障等,首先在第一时间通知物业值班维修人员到场处置,并报办公室值班联系人。

  3、及时接听值班电话,涉及重要电话、紧急通知、紧急公文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

  4、值班时间内遇突发事件,应按急事急办的`原则及时予以处置,并报分中心值班领导和办公室值班联系人。同时,将处理过程记录在案备查。

  5、负责信件报刊、银行卡折收讫。

  6、现场值班人员下班前应关掉所有电源,关好门窗,打开报警系统,确认无异常状况方可离开。

  (二)电话值班职责

  1、应与当天现场值班人员持续联系,及时了解值班状况。

  2、对值班人员报告的`状况应提来源置意见,必要时赶赴现场处置。

  3、如遇重大问题、突发事件负责向分中心主要领导报告,或上报市社保中心值班领导。

  三、值班要求

  (一)值班人员应持续手机畅通,现场值班人员应准时到岗,确保不空岗、不离岗、不误岗。

  (二)值班人员应有高度的职责感和警惕性,无论电话值班还是现场值班,值班时间内不允许酗酒等影响正常值班的事。

  四、附则

  本制度自20xx年1月15日起执行,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企业应急管理制度 15

  一、实行门卫、教师、中层领导三结合的值班制度。

  二、值班教师按时到岗位,有特殊状况提前做好协调请假手续。

  三、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不得擅离岗位,不做私活。

  四、值班人员应填写好值班记录,并收发好刊杂志及上级文件、来函,有事及时通知校领导及当事人。

  五、定时巡视校园,发现危险或其他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并通报校领导。

  六、加强进出校门检查,来客进门须履行登记手续,不准外人随便进出。

  七、做好校园门前三包工作。

  八、遇到紧急状况时,应及时拨打110或119。

  九、认真接、转电话,并对重要电话做好记录,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妥善处理有关事务,作好值班登记。

  十、值班人员遇有紧急、重要事务时,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报告,不得延误和擅自处理。

  十一、值班人员要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交接班时,要详细交接值班状况,尤其要把未处理完的..事项交待清楚,并在值班簿上登记、签名。

  十二、值班人员要爱护和管理好值班室的各项设备。非值班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值班室。

  十三、巡逻期间要尽心尽责,一丝不苟的完成校区治安巡逻任务,确保校园教学的安全,制止和防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十四、巡逻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巡逻路线、时间、目标进行巡查,时刻提高警惕;发现问题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并做好巡逻纪录。

  十五、巡逻时如遇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务必勇于向前,齐心协力,敢于制止。

  企业应急管理制度 16

  第一条 本公司于节假日及工作时间外应办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自职守内负责外,应另派员工值班处理下列事项:

  (一)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二)指挥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工人。

  (三)预防灾害、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

  (四)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五)公司交办的各项事宜。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下班时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间止。

  (二)例假日:日班上午八时起至下午五时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八时止。

  第三条 员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门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应置值日牌,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明显地方。

  第四条 值班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或工厂内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条 值班员工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行处理,事后方可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第六条 值班员工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一)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

  (二)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三)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第七条 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写报告表,于交班后送主管领导转呈检查,报告表另定。

  第八条 值班员工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

  第九条 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第十条 值班员工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它员工代理并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员工值班可领取值班津贴,其标准另定。

  企业应急管理制度 17

  第一章 总 则

  为确保xx物业公司在管理项目各项工作并在节假日期间的正常运作及来自客户的所有信息、发生的问题能够得到妥善、及时、有效、正确的处理,特制订此规定,各项目节假日值班负责人员遵守执行。

  第二章 值班职责与要求

  第一条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分公司应安排部门主管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当值时间最高行政级别人员(视为值班经理),为项目值班时间的所有事务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 值班日期指国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或由公司指定日期。

  第三条 值班时间原则上为24小时,即值班当日的0:00时~当日24:00时。其中9:00时~18:00时为现场值班,其它时间可电话值班。(当值经理及主管可视工作情况于值班后一个月内安排调休)

  第四条 各分公司负责人应不定期抽查当值经理及各岗位的值班情况。

  第五条 当值值班经理负责检查各岗位值班情况,负责将当值期间未能及时处理的信息上报相关领导,负责跟进事件处理结果并提交当值值班记录。

  第六条 遇特殊情况(如台风暴雨、突发事件、治安事件、重大节假日安全保障),各分公司须加强值班力量,各部门也须增加值班人手,以确保特殊情况期间工作正常开展。

  第三章 值班管理规定

  第七条 值班经理管理规定

  (一) 当值值班经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坚守现场,不得擅自离开。

  (二) 对值班情况要逐项认真记录,填写《节假日值班经理记录表》,记录应简洁、清楚。

  (三) 当值期间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问题应立即报告分公司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并参照《突发应急事件处理流程》执行。

  (四) 值班结束时,应将未处理的问题记录于《节假日值班经理记录表》,并告知下班次值班经理及时跟进解决。一般情况下,能解决的问题尽可能在当值日解决,不得拖延与不管;特殊情况,在上班之日及时告知相关人员或分公司总经理。

  (五) 《节假日值班经理记录表》于当日现场值班结束时(即每个值班日的18:00)上报总公司总经理室及运营管理部。

  (六) 有事不能值班,值班经理须及时向分公司总经理说明情况并请假,获准后由分公司总经理临时安排替值或换值。任何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替值/换值班。

  (七) 逾时值班或不值班的,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 分公司(值班热线)值班管理规定

  (一) 值班人员值班期间(正常工作时间)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二) 接听电话迅速(不超过三声铃响),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接听电话首先使用“您好,XX岗位”,“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请稍等”、“谢谢”等,语气和蔼、言简意赅,严禁使用岗位电话聊天。

  (三) 值班人员对值班期间接报的信息及发生的事件须认真记录于《值班记录表》中,值班记录应客观反映信息的准确性,表述清楚、完整,字迹工整,不可遗漏。

  (四) 值班人员接报信息后,应按轻重缓急,及时解决或通知相关人员妥善处理,并跟进处理结果。未能处理或不能确定的问题、超过当职权限的问题,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值班经理处理。

  (五) 值班记录仅限于内部工作人员翻阅使用,工作人员必须为记录的.资料保密。

  (六) 值班接班人员应查阅上班值班记录,了解掌握有关事件的处理情况,确保所有客户信息得到及时、妥善、有效处理。

  (七) 有事不能值班,值班人员须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说明并得到批准,经批准的缺值由部门安排替值或换值。

  (八) 分公司(值班热线)应保证任何时间都能正常使用,即正常工作时间以后,值班人员应将热线转至24小时值班的大堂接待或监控中心,大堂或监控中心值班员负责处理所有热线信息,并将处理情况详细记录,对于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应视情况上报处理。

  第九条 物业(保安)部当班管理规定

  (一) 按时(正常班次提前15分钟)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岗位、

  (二) 忠于职守、不漏班、误班。

  (三) 着装整洁、统一、精神饱满、姿态良好,举止文明、大方、端庄。

  (四) 微笑服务、说话和气、以理服人,不准与员工或客人发生争执。

  (五) 工作主动、热情、认真、耐心、周到、积极为员工、客人排忧解难。

  (六) 各岗位当班标准参照物业(保安)部岗位职责及相关流程执行。

  第十条 工程部当班管理规定

  (一) 工程当班人员必须严格坚守岗位,不得私自离岗、串岗,未经批准私自脱岗,作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 工程当班人员当班时须集中精力,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 服从当日值班经理的安排,听从调配,完成当日安排的工作。

  (四) 工程当班人员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迅速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五) 工程当班人员外出作业,必须随身携带对讲机(通讯工具),保持信息畅通。

  (六) 工程当班人员必须掌握并正确实施应急处理方案,遇突发事件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理。并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收集有关数据和原始记录,等候上级到场处理。

  (七) 工程当班人员必须做好当班的工作记录,并按《交接班管理规定》办好交接。

  (八) 协助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监督检查内容

  第十一条 监督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一) 当班人员仪容仪表、行为规范、服务意识及服务技能;

  (二) 当班人员、当班记录、交接班情况;

  (三) 设施设备运行情况;

  (四) 安全消防管理情况;

  (五) 环境管理情况;

  (六) 客户信息、投诉及意见处理情况;

  (七) 待跟进事项处理情况;

  (八) 其它临时性事项处理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总公司综合管理部及运营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企业应急管理制度 18

  1、公司值班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协调,重点做好节假日及夜间值班安排。

  2、办公室负责公司日常值班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联系和公务接待,协助公司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和突发事件。

  3、节假日要结合工程面目建设和重点工作实际情况,合理进行值班安排。办公室要以书面通知,加强值班联系管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根据工作需要,在星期天必要时办公室也要做好值班安排,并提前予以公布。

  5、在项目建设项目工地,项目部要安排夜间值班。负责生产协调和生产区域安全,报告联系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6、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开值班点,不得干预值班以外的其它工作。

  7、值班人员要详细做好值班记录,办公室进行联系和监督。

  企业应急管理制度 19

  值班工作是沟通上下,联系内外、协调左右的信息枢纽。对上级重要文件的及时传达,对本公司内部事务的及时处理等起着重要的保证作用。为此,特制定本规定。

  一、值班形式

  值班分日常值班、节假日值班两种形式。

  二、值班人员职责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重要任务务必离开时,应找人替代,不得出现脱岗、离岗现象。

  要认真处理好当班事宜,并记好值班日誌,妥善保管、处置好来文来电、重要来访,严格做到事事有登记,件件有着落。

  要认真接好电话,并做好记录和办理工作。

  持续好环境卫生,确保清洁。

  办好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重要文电办理程序

  文件、信函。值班人员接到文件、传真和信件时,要按照文电的'性质和轻重缓急分别办理。对上级机关及外部发来的文电要认真填写阅文卡,经综合部经理签注批示意见后,按要求迅速办理;一般信息可直接送到达部门或人员。

  对各类重要电话,要严格按电话记录要求的资料认真做好记录,并经综合部经理签注批分意见后办理。

  节假日或晚上接到电话或传真时,要分清来文来电的紧急程度,不需立刻办理的,上班后及时按上述程序办理;需要急办的事项要立即通知有关领导。领导有指示的,要按指示精神认真办理。

  四、值班工作要求

  值班人员在接听电话时要做到礼貌亲切,听话、说话准确,记录完后要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再终止通话。在写电话记录时要做到字迹工整,用词准确。

  值班日记要按要求写清值班时间、值班人员、事项资料等。

  信息传达要做到资料清楚,范围准确。即该传到哪里就准确无误地传到哪里,不能随意扩大或缩小传递的范围。

  值班人员应注意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值班人员由于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它人员代替并报领导批准。

  每一天下班前进行交接班。交接时要把当天未处理完的事项详细记在值班日记上,并须向接班人交代清楚。

  五、考核办法

  出现以下现象每人次扣罚10元,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值班人员不坚守岗位,脱岗、漏岗。

  值班人员接到来文来电后,不及时准确传递,造成贻误工作的。

  值班记录和电话记录填写不清楚。

  值班人员不按时打扫卫生或打扫不干净。

  值班人员和接班人员不按时交接班。

  值班人员不执行保密规定。

  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不按时办理的。

  企业应急管理制度 20

  第一条 为确保节假日期间我司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欢度节日,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及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行政办公室、在建的工程项目部和各分公司,在春节、五一、国庆、重大活动等法定节假日期间,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 各相关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观念,切实加强节假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值班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第四条 节前的工作安排:

  (一)各施工项目部必须合理安排节前施工进度,避免盲目赶工、抢工,同时对在建的建筑工程进行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查找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消除施工安全隐患。重点对“四口、五临边”防护、施工用电、脚手架、模板支撑、基坑支护、现场临设(包括围墙)、起重机械、防火等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应在节前3天,将工地节假日是否施工、施工安排、公司及项目部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填写,并将本单位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及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一并报公司。

  (三)对于深基坑、高大模板、施工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应尽量避免在节假日期间进行,确需施工的,必须在附表1中详细注明,并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节假日期间的施工安全。

  (四)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相关人员和各施工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对公司的在建工程进行排查,重点对工地节日期间的安全管理措施、值班人员落实情况、应急预案,特别应对深基坑、高大模板、施工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消除安全隐患,落实跟踪整改。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将在节前检查工作的督查,通过督促检查,进一步落实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

  (六)各级部门及施工项目部应对外公布节假日期间的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

  第五条 节假日期间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值班:

  (一)值班时间按照市政府或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执行;

  (二)对于节假日期间继续施工的工地,各公司主管领导和项目经理、必须带班轮值。上述人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带班值班的,必须事先向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小组提出申请,并书面委托有相应资格的管理人员带班管理。

  (三)工地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做好值班巡查记录,发现“三违”现象必须坚决制止。工地遇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跟踪处理。

  (四)公司值班领导要及时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必须立即启动本公司的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逐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五)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和完善节假日值班制度、工地施工备案制度和巡查制度,坚持对节假日期间不停工的建筑工地进行巡查,发现工地现场无值班人员或存在较大施工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责令其停工整改。

  (六)节假日值班人员和公司相关责任人要保持信息畅通,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当接到工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时,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值班领导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本层级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六条 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控制车辆带泥上路、施工扬尘和噪声扰民现象,并加强安全保卫、防火、民工工资发放等方面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

  第七条 在节假日值班管理工作中,不执行值班制度、不履行值班职责的值班人员,公司将依据奖惩制度进行严肃查处。

  第八条 在节假日施工中,对于未执行本制度、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工地,公司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同时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严厉追究责任。

  第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企业应急管理制度 21

  1.目的

  明确各级值勤班人员职责,进一步加强公司节假日(含周日)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2.值班对象

  熟悉本公司程序及各部门职能,具有较好的管理素质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3.值班范围

  在各中心各所属公司区域内发生的事件及此区域外凡牵涉本公司员工的事件。

  4.内容

  4.1公司值班总负责人及行政、人力资源、财务、品牌营运部门长轮流担任,在值班时为公司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

  4.1.1值班总负责人在节假日值班期间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后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4.1.2定时巡查了解各部门值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1.3值班期间如遇到突发事件,应及时到现场处理,并有权调动公司所有人员及车辆、设备。

  4.1.4接到公司人员因各种原因在外被政府部门拘禁、检查或其它事件报告时,应亲自或安排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作出处理。

  4.1.5因故不能参加值班者,应提前一天向人力资源部请假确保值班工作正常进行。

  4.1.6值班时应尽可能不离开公司,巡查或因处理问题需要离开时,应将自己的.行踪告知门卫。

  4.1.7做好值班记录工作,值班时间同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值班时间内不准关闭通讯工具。

  4.2部门值班人员责任制

  部门轮值人员由本部门内人员担任。

  4.2.1在轮值总负责人的领导下,处理好本部门的日常生产及业务工作,并做好值班记录。

  4.2.2定时巡查本部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2.3遇到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处理,如未能解决时,应立即向轮值总负责人报告(同时向本部门主管报告),听从轮值总负责人的调度指挥,妥善处理事件。

  4.2.4轮值人员因故不能参加值班,应及时向本部门请假,由部门提前一天把就更轮值人员名单报告人力资源部。

  4.2.5轮值人员除正常工作8小时不能离开岗位外,如遇轮值总负责人调动,则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4.2.6做好值班记录工作,值班时间同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值班时间内不准关闭通讯工具。

  4.2.7当日在位值班时间结束前(17:30),向轮值总负责人汇报当日值班情况。

  4.3人力资源部责任制

  人力资源部对公司节假日值班监督、管理:

  4.3.1节假日前下发公司节假日轮值总负责人和部门轮值人员安排表。

  4.3.2根据轮值人员更值情况,及时调整更值名单并下发相关部门。

  4.3.3监督、抽查轮值人员值班情况,并做好考核记录。

  5、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生效,之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制订有冲突的以此为准,解释权和修改权归人力资源部。

  总值班人及值班人员职责:

  (1)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客人,根据具体情况,代办、记录、以邮件等方式告知相关负责人或立即向相关负责人转告;

  (2)遇紧急情况需及时处理,并向保安室、主管报告:

  (3)作好值班记录(值班时间、值班人、事情经过、处理措施、待办事项、值班人员签名等,详见《值班记录簿》:

  (4)值班完毕,作好值班记录后及时将《值班记录簿》交给人力资源部负责人:(5)详见《节假日安全值班制度》。注意事项:

  (1)值班人员上、下班正常打卡;(2)值班人员就餐按公司统一安排进行;

  (3)下班前关闭灯、饮水机、复印机、电脑(含主现、显示器)等电源,关好门窗,锁门。

  其他:

  (1)值班视作加班,按公司《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2)值班安排轮流进行,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值班人员若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值班,可与其他人员调整,但需提前告知人力资源部:(3)尚未安排到值班的人员,春节过后统一安排。

  企业应急管理制度 22

  一、进场设备验收

  1、进入施工现场的生产设备,由安全科监管项目部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试运行情况、随机附(备)件、工具、外观质量、合格证明、技术资料、保修书、认为供应方应提供的其它资料等。

  2、设备经安全科、项目技术人员初步验收,对不合格的产品可向供应方提出退货或更换、对确认为合格的产品必须报项目监理工程师复验,新购置的产品设备经复验合格后需办理设备交接手续,有关参验人员需做好交接验收签证记录,并保存。

  3、验收合格产品设备应及时登记入册并建立设备台帐。

  二、使用安装

  1、设备使用由项目安全员和机械员具体负责监管,实行定人定机定岗,大型设备(塔吊等)实行机长负责制,严格按机械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技术安全交底,明确职责。

  2、设备安装前必须报安全科审查,安全科应认真核查,安装单位的资质、安装上岗人员的.资格、装拆专项方案,合同签订和安装位置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相吻合。

  3、设备安装后需经安全科验收,验收合格后,报项目监理工程师复验,大型机械设备(塔吊、人货两用电梯、型钢井架等)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验收,严禁未验收先使用。

  4、安装单位必须提供安装过程的相关资料,项目部根据相关资料,验收记录,检测报告,记入安全台帐。

  三、维修保养

  1、设备保养分级:

  一级保养——对施工机械设备的润滑和坚固联结件的作业。

  二级保养——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坚固联结件,调整传动及制动机构的作业。

  三级——四级保养——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解体检查,更换零件及除绣补漆的作业。

  2、分级保养的时间周期:

  (a)每次保养周期间隔不超过8小时;

  (b)一级保养周期不超过100小时进行一次;

  (c)二级保养周期不超过300小时进行一次;对行走动臂式塔机、型钢井架、

  人货两用电梯每转场前进行一次;

  (d)三级保养周期不超过800小时进行一次;

  (e)四级保养周期不超过1600小时进行一次;

  (f)新的或大修出厂的施工机械设备在走合期满后进行一次走合保养。

  3、设备运行管理

  (1)大型设备机械设备运行每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交班者在交班前应清洁、整理工作场地、随机维修工具、运行记录等。接班者应检查机械是否正常及交班前工作是否完毕,然后接班。

  (2)项目部的大型设备应建立随机档案,包括合格证明、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机械交接记录、运行状况记录、运行工时记录及维修、保养记录等,由项目部保存。

  (3)每班的设备操作人员应按设备实际运行时间作为设备运行工时及运行状况记录,累计的'运行工时作为设备保养的依据。

  4、维修保养编制和执行

  (1)年初项目部应制定生产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对机械设备做到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计划与保养相结合。大型设备的维修保养应委托生产厂者或有资格的厂家进行维修,并对设备维修保养做好记录。

  (2)设备维修保养由项目部自行负责,项目部机修人员具体操作,操作人员必须在上下班或交接班前进行检验设备技术性能,确保生产设备安全运行。

  (3)设备不得带病运转,确保操作人员与设备的安全,发现不规范的操作时应马上责令改正,做好记录,发现严重问题时应停止操作,报项目经理处置。

  (4)工程竣工后,设备退出工地前应进行一次彻底保养,使设备技术性能尽可能恢复到设备说明书要求的水平。

  (5)安全科应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部生产设备进行检查其维修保养情况,发现机械性能不能达到其技术要求能力,应责令暂停使用。

  四、生产设备配置

  1、经营部在编制标书,工程部编制大型施工组织设计前,参加投标的项目部应及时提供投入该项目的设备清单,供编制参考。

  2、项目部如需某大型设备而不具备时,可向社会有相应能力的公司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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