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生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12 09:08:40 制度 我要投稿

设备生产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设备生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设备生产管理制度

设备生产管理制度1

  目前我国处在快速经济发展阶段,建筑业蓬勃发展,建筑施工用特种设备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塔机、外用电梯等特种设备生产效率高,方便快捷,能适应生产的需求,但其生产作业属高危生产行业,如管理不善易出现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因此施工现场系统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尤为重要。根据国家法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施工现场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及救援预案。

  相应的管理文件还应有特种设备运行检查记录表、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表、设备安装拆卸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特种设备安拆方案、安装质量自检报告、塔机有关地基础文件报告、劳务工劳动合同书等。此外还有对操作证件的管理,对准用登记手续的管理及建立设备安全管理档案等。这些管理文件往往使人们感到复杂和繁琐,特别是由于施工队伍在管理能力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一些小的施工队伍往往不知道怎样建立这些管理制度,对这些要求显得力不从心。

  几年来我们通过对本地建筑施工用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根据积累的一些管理经验,对以上要求的这些管理制度及相应管理文件进行分析和归类,我们认为虽然每个工程千变万化,安拆方案各不相同,以及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施工的影响,对工地特种设备有着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在管理制度和管理要求上还是存在着许多相同之处。

  为了促进这些中小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帮助其较快的提升自身管理水平,进而从整体上促进我市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率,以促进安全生产。我们博采了驻太原地区各大施工企业、起重设备生产租赁、安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之长,经总结提炼整理出一套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施工现场管理手册,该手册出31种有关特种设备管理要件,能够系统具体指导施工单位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各项管理制度及相应各种管理文件。手册采用文字、表格、示意图并举的方式,形式简洁、易懂,并对每个工地的具体情况留有针对性的管理空间。

  例如塔吊安装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有:

  1)专人指挥,相互配合,确保安全生产。

  2)高处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

  3)安装作业区内禁止闲人逗留。

  4)认真检查吊装及钢丝套、卡环,严格按更新标准及时更新。

  5)认真检查各边接螺栓,销轴,发现损坏、疲劳、开裂要及时更新。

  6)要紧固严密液压项长系统各部分管接头。

  7)拆除影响安全作业的电线,检查电缆电线的绝缘是否良好,电机接地是否正确,各行程式开关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8)必须有完好的接地设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9)确保安全装置良好有效,如起重限制器、力矩限制器、高度限制器、行程开关限制器和吊钩保险、卷筒保险装置等。

  10)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准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

  在对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中提出参考数据:塔机大修间隔时间10000h,三保2560h,二保640h,一保160h。并规定具体保养内容:一保:检查保养机械油位、安全限位、钢丝绳、运转部位润滑、螺栓紧固、开1:3销。二保:在一保基础上检查齿轮传动、钢丝绳磨损程度、安全装置、电气系统。三保:在二保基础上检查油液状态、安全装置、卷扬机构、吊笼/吊钩、金属结构,并规定本记录有设备移交时必须随机移交。

  又如对建筑工地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定了如下规定:

  1)服从单位安全生产部门的领导,负责对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与及时维护保养。

  2)熟悉所用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规定。

  3)对机械设备要进行日常“点检”,班中做到及时加油,正确润滑,班后做到及时清扫,擦拭加油。

  4)搞好设备日常维护,周末清洗,坚持进行日常保养,参加定期保养,达到“整齐”“清洁”“润滑”“安全”。

  5)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及维修保养记录,实行日“点检”,要认真做好“点检”及点检的记录。

  6)有权抵制违章作业和操作的指令,对有故障的设备有权拒绝使用,在发生事故时应按操作规程的规定采取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7)当调离工作或调换设备时,要办理检查设备及备用工具交接手续。

  管理手册在设备的安拆方案中建立了标准化模式,对工程概况、设备的安装位置、设备安装人员的组织要求、安装需用设备、安装操作程序、技术标准要求及自检验收办理移交手续都作了具体提示。一些单位编制的管理制度和施工方案往往考虑不周,缺少必要的管理内容,管理手册可帮助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制定出全面系统的管理制度和施工方案。进而促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随着形势的发展,管理手册也应与时俱进,推陈出新。

  各地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管理人员同时也是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员,有责任有义务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应及时总结经验,制定管理措施,帮助本地区管理能力较弱的施工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而促进本地区建筑施工企业整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管理手册博采众家之长,来自于广大的施工单位,理应无偿地服务于广大施工单位,目前我站已把该项手册刻录制成光盘,免费向本地各施工企业赠送,以促进尽快提高其自身管理水平。

设备生产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了使生产设施处于安全、可靠、长周期、满负荷运行,对生产设施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员工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过程中所有生产设施和设备。

  3.术语

  3.1特种设备:指涉及安全生产、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3.2安全附件:安全阀(防爆片)、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安全联锁装置等。

  4.职责

  4.1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主管全公司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审定有关生产设施的安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4.2生产科负责全公司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4.3生产科负责全公司的生产设施大修计划(含安全设施检修计划)、报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列入公司生产经营计划。

  4.4生产科负责全公司生产设施、设备安装的基础工作。

  4.5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生产设施安全运行进行监督、检查、并参加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定期调试,参与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

  4.6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公司设备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施的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校验。

  4.7生产科负责本公司生产设施的操作、维护、检修、运行和管理。

  4.8电源班负责电气设施防雷接地检测工作。

  4.9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阀调校工作;

  4.10机修班负责防爆片的更换工作。

  5.工作程序

  对本公司生产过程中生产设施使用、维护、备件管理,除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还应遵守以下制度:

  a)《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aqb5.5.3

  b)《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aqb5.5.7

  5.1生产设施的建设

  5.1.1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

  5.1.2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由公司批准、管理部组织并协调国家认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

  5.1.3公司建设生产设施,应对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5.1.4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管理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5.1.5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汇报公司领导和公司技术负责人进行研究,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5.2设备采购

  5.2.1设备的采购应严格按照供销科和生产科管理规定执行。

  5.2.2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设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购。

  5.2.3新增、更新设备入厂,需进行验收工作:包括外观、出厂资料、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报告等。

  5.2.4新增、更新设备试车前应进行安全附件、检测,并进行风险分析,同时进行试车验收。

  5.3生产设施的使用

  5.3.1生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全公司生产设施和设备台账。各相关部门应建立生产设施安全机制,明确生产安全设施的职责,落实到责任人,建立生产设施台帐、生产设施技术档案

  5.3.2设备专业负责人要对各工段的设备进行管理。

  5.3.3设备专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设施每月检查一次,并记录。

  5.3.4设备专业负责人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计划,由生产管理部门列入检修计划中。

  5.3.5安全设施如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表)、液位计、泄漏检测装置、防雷接地等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维护检修。

  5.3.6安全设施检修后,不得随意拆除,必须完整恢复。

  5.3.7生产场所应根据化学品种类、特性不同分别设置相应安全设施。

  5.3.8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场所应设置泄漏报警装置。

  5.3.9重大危险源应设置防晒装置、喷淋装置、防火设施、处理回收装置。

  5.3.10各相关部门应建立生产设施安全机制,明确生产安全设施的职责,落实到责任人,建立生产设施台帐、生产设施技术档案;对设备出现的故障和检维修情况及时记录进“生产设施技术档案”中。要做5.4特种设备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执行,建立特种设备档案。

  5.4.1每年大修计划中应制定特种设备年检计划。

  5.4.2特种设备使用必须办理使用证。

  5.4.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办理作业证,方可上岗作业。

  5.5监视和测量设备按《监视和测量设备安全管理制度》aqb5.5.2-2管理。

  5.5.1严格按照监视和测量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校定、检验计划,并记录。

  5.5.2制定相应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检修计划,并定期维护保养。

  5.6电气

  5.6.1凡基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项目需增加用电负荷的,使用时均应办理用电申请。

  5.6.2电气设施检维修、停送或倒闸操作,必需严格执行《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aqb5.3.3-21。

  5.6.3临时用电必需办理用电申请,其用电设施和线路,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的技术要求。

  5.6.4电气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5.7生产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5.7.1大力开展“完好设备”及“生产设施无泄漏”等活动,实行专机专责制和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通道、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5.7.2操作人员应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5.7.3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a)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停车;

  b)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

  c)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

  d)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e)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5.7.4操作人员发现设备、管道有异常现象,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上报主管部门、设备负责人,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未处理的缺陷要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5.7.5检维修人员要明确分工,对分工负责包干的生产设施做到:

  a)定时、定点检查,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b)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

  c)按质按量完成检维修任务;

  5.7.6所有备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注意防腐、防潮、防尘,对于传动设备应定期进行试车和切换,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5.7.7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生产科门),不能将配套设施拆件使用。

  5.7.8认真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记录中应包括:检维修人员、验收人员、日期等。

  6.相关文件

  6.1《监视和测量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aqb5.5.2-2.

  6.2《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aqb5.3.3-21.

  6.3 《安全设施检查表》 aqb5.5.1-d01

设备生产管理制度3

  首先要按照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原则,正确划分设备类型,并按照设备在生产中的地位、结构复杂程度、危险系数以及使用场所、维护难度,将设备划分为:特种设备、常用设备、一般设备三个级别,以便于规程的编制和设备的分级管理。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 经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安装项目或增置电气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操作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 施工安装完毕,由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投入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部门要与生产部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培训。

  第七条 使用人员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达到一定的程度,方可独立操作。

  第八条 操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 设备管理部门要安排专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做记录。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设备管理部门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 设备管理部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将附有设备管理部门确认的“报废申请单”上报生产总部,申请报废,再由后勤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三条 发生设备事故,设备管理部门主管、生产部门主管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四条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十五条 设备管理部门主管、设备操作人员,当事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总部及总经理。

  第十六条 对重大事故由设备管理部门上报生产总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七条 事故处理完毕,设备管理部门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十八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十九条 属设备自然事故,设备管理部门要及时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条 设备管理部门要编制设备检查保养计划,填写“设备检修记录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六条 维修人员根据月检修保养计划,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内容,并做好记录。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生产设备发生故障,须由车间或生产部报设备管理部门。由设备管理部门派员及时维修。

  第二十八条 设备管理部门主管或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作记录”上登记收到时间,根据设备故障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二十九条 维修人员在收到后2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由设备管理部门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并上报生产总部,联系外援,尽快修复。

  七、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三十一条 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制度,各使用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第三十二条 建立健全巡检制度,保证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负责对特种设备的巡检任务。各使用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序,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除负责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三十三条 信息传递与反馈

  1、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车间管理,由车间管理通知设备管理部门或维修人员,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做好维护工作。

  2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处理外,要将信息向设备主管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维修人员巡检时除做好记录,还要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设备主管反应。

  4、设备管理部门列出主要问题,及时安排处理,并登入台帐。

  第三十四条 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三十五条 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检查,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设备管理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整改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估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八、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三十七条 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注意操作,加强观察。

  第三十八条 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协同维修人员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三十九条 在安排处理每项故障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生产总部设备科

设备生产管理制度4

  1、目的:

  确保设备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生产部所属各班组、部门和个人。

  3、职责:

  3.1、经理助理负责生产设备台帐、资料管理。

  3.2、车间主任督促员工定期、不定期进行维护。

  4、制度:

  生产设备是从事生产工作的最基本的工具。保证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可靠性、完好性,才有能力保障生产的安全性、连续性、稳定性,由此可见加强对生产设备管理的重要性。

  4.1、建立健全设备实施台帐。(包括: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参数、设备数量、设备采购日期及设备生产单位、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装配图纸、设备使用范围及所配属岗位等与设备相关资料)。

  4.2、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将工厂的设备保养与维护工作按所属岗位分别落实到个人,实行专人专管(包括:设备加油、设备防锈蚀、设备除尘、设备清洁等与设备相关的'日常保养和维护)。

  4.3、设备易损配件的备库。对设备的易损配件根据其使用周期及使用寿命长短制定相应的库存方案,实行充足的备库。防止出现设备因易损配件的缺欠而造成对生产的影响。

  4.4、生产经理助理配合公司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常对设备进行巡检,对设备可能出现的故障要有充分的预见性,防患于未然。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及设备使用要求对设备实行半年检或年检工作。

  4.5、任何设备的使用环境必须干净、干燥、防止设备电器元件的因工作环境受潮短路或烧废。

  4.6、在设备使用之前遵循“一看、二听、三检查”的原则,使用完毕后必须对设备进行清洁清理工作。

  4.7、对于长期不使用或工厂停产放假等情况,必须对设备进行彻底的清洁和维护,并切断其电源进行封存处理,以保证设备能够因生产工作的需要而随时能够正常启动。

设备生产管理制度5

  《安全生产法》对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要求,做了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有关的设备、设施,应有完备的安全装置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有关的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特种设备必须由指定专业生产厂家生产并取得安全许可证才能投入使用;应按有关规定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与检测管理,淘汰不安全的设备、设施,以确保生产经营场所及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

  1.设备、设施设计与制造的安全保障

  (1)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2)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应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有关安全设备设计、制造的安全要求,国家或行业部门已颁发了有关的安全标准,设计、制造单位必须执行。

  2.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根据这条规定,安全设备使用安全保障应包括安装使用方面的空保障和维护、保养、检测、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

  (1)设备安装的安全要求

  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的安全项目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如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与可靠性、设备运行中尘毒、易燃等的产生情况等。

  (2)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

  安全设备使用应建立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操作证制度,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3)设备安全检测的要求

  安全检测是了解设备运行状况,预测设备运行变化趋势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经营安全。

  (4)设备的报废与淘汰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设备经长期运行使用,不断磨损、老化,生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不断下降对这些设备就应进行报废处理以避免因设备不安全而引发事故。《安全生产法》从法律上对设备的报废、淘汰制度加以确认,有利于该制度的有效实施。设备报废或淘汰后,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已报废、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与设备。

  (5)建立设备安全档案

  设备的档案管理是设备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它为生产经营单位设备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资料、和数据,通过对档案信息资料的整理、分析,可了解设备运行状态,为设备安全检查、检测、故障诊断、隐患整改等提供科学的依据。

  3.特种设备实行安全许可证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特种设备是指危险性较大、易发生事故而危及生命安全、对管理有特殊要求的一类设备,如锅炉、压力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架空索道等。对特种设备,国家制定专门的管理规定,实行安全使用证制度,具体内容包括:

  (1)设计单位、生产厂家具有设计或生产特种设备的许可证。对特种设备,国家通常采用定点生产由具备生产能力的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发给生产许可证,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单位不得生产特种设备。

  (2)检测、检验机构肯有专业资质证。特设备的检测、检验通常要专门的检测设备,测定要求高,测定过程规范。为了保证检测检验质量,防止因检测精度不够或检测错误而导致特种设备使用中发生事故,必须由具备检测技术力量,并经认证取得专业资质证的机构进行。其他没有取得专业资质认证的单位,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工作。

  (3)安全使用证。首先,特种设备的安装必须由具有相应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安装,有的要求安装图(如锅炉房)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安装;其次,安装完工后必须进行竣工验收,验收调试通过后才能试运行;最后,要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申报,并申请安全使用证,取得安全使用证后才能正式投入运营。

  本制度自批准日起正式实行。

  拟制: 审核: 批准:

  珠海东精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 月 日

设备生产管理制度6

  1、检修前各单位要成立检修指挥部,对检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导,各种机具的调配,其成员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2、停工检修项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3、详细检查检修所用施工机具、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安全保险装置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并做好种类机具、材料、设备的摆放布局。

  4、装置停工检修必须制订停工、检修、开工方案,及其安全技术措施。重大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检修项目需有主管安全经理签发的安全检修方案。

  5、凡进入现场检修的人员,检修前要进行安全教育,做到组织、思想、措施三落实,特别对外来工、新工人、临时工、民工要进行重点教育,进入项目作业时,单位要进行第二次安全教育,并做记录,造册登记。

  6、生产装置停工前拟定有关停工检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制定管理制度,落实停工检修安全措施。

  7、聘请外单位检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施工措施保证书,规定施工单位对承包检修项目安全工作负全责。严格执行所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接受所在单位安全技术部门的统一监督检查。

  8、聘请外单位检修的项目,发包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向外来施工单位各类人员做好检修项目安全措施技术交底。

  9、动火票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逐项落实防火措施,方可签发动火票,一张动火票只限一点,每张动火票不准超过24小时。

  10、动火前防火监护人,动火人要逐条落实动火票上的措施,确信无误方可动火,动火时监护人不得离开动火点。

  11、生产装置停工检修必须做到:

  11.1吹扫管线,并做记录;

  11.2专人负责加设盲板,并做记录;

  11.3将检修现场划分成区域,专人负责防火;

  11.4专人负责排污检查;

  11.5区域防火负责人负责各种下水井、明沟堵盖工作。

  12、工作现场严禁吸烟,严禁用汽油、香焦水等清洗零件及污物,严禁穿不符要求的服装进入现场。

  13、下水井、电缆沟等要有安全标志,夜间要设安全灯。

  14、检修现场临时照明不得随意架设,必须有安全部门批示,专人架设。

设备生产管理制度7

  选矿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应实行责任制,要明确各级人员、各个岗位对设备维护的责任。

  一般可分为日常维护、定期维护.对重点设备进行日常点检和群众性评比检查等。

  (1)选矿设奋的日常维护

  要求操作人员在每班生产中必须做到.班前对设备进行检查、加油,班中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尤其要注意设备运转时发生的声音、振动、温升、油压、异味等信号,以及限位、安全装置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下班前对设备进行认真清扫擦拭,并将设备状况记录在交接班本上。日常维护是设备维护的基础,是预防故障或事故发生的.积极措施,应当严格制度化。

  有些设备可以执行周末维护,主要工作内容与前者基本相同,但要求的范围及程度高于日常维护。周末维护一般规定在周末下班前进行,主要目标是清洁、紧固、调整、润滑、整容和防腐。

  (2)选矿设备的定期维护

  目的是减少设备磨损、消除事故隐患,延长使用寿命。维护工作以操作工人为主,由维修工人辅导,按计划进行。

  定期维护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对设备易保养部位和重点部位进行拆卸和检查,彻底清洗设备外表和内部,疏通油、水、气路,清洗和更换密封零件和过滤元件.检查和调整各配合部分的间隙,紧固各部位的连接或相关零件,由维修电工按要求对电气部分进行维护保养。

  定期维护完成后,应对调整、修理、更换的零件及部位作出记录,尤须将未解决的问题记录清楚。关于维护周期,一般为工作500小时进行一次。维护周期及每次维护时间还应根据设备结构、生产条件、维护水平等不同情况合理地确定,并经常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加以调整。

  可将定期维护内容归纳为‘四要”、‘六无’以便于记忆.

  四要.部件清洗要解体,传动部位要灵活,配合间隙调整好,安全装置要稳妥。

  六无:紧固部件无松动,各部清洗无死角.导轨滑道无油垢,油路畅通无漏跑,冷却系统不漏水,遗留问题记录好。

设备生产管理制度8

  为进一步体现生产管理过程中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近期生产部对每位员工的岗位职责及标准重新进行梳理,针对设备条线最主要的两方面工作,润滑和巡检特作出规定细则,各员工需以此为标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行常态化运作。

  一、设备巡检:

  1、根据岗位职责将设备巡检细化分配,单独编制设备巡检责任制一览表,明确巡检责任主体;

  2、条线巡检人员(丁书平)不仅有自身的巡检,更有对其他巡检人员的监督和考核职责;

  3、三班制人员巡检范围内发现的隐患,在现场巡检记录本上记录,次日条线巡检人员检查记录本后到现场进行确认;

  4、白班人员巡检范围内设备发现的隐患,呼叫对应的中控操作员进行登记,(中控设立设备巡检隐患记录本),条线人员每天到中控检查该记录本,有记录的到现场进行隐患确认;

  5、所有设备巡检记录由条线巡检人员负责记录,并按月整理收集归档;

  6、设备条线主管根据巡检内容和对生产的影响程度,及时制定方案,编制相关的'派工单进行维护;

  二、设备润滑

  1、根据岗位职责将设备润滑细化分解,单独编制设备润滑责任制一览表,以明确润滑责任主体;

  2、设备润滑总负责人:张兵;负责润滑油的月度计划申报,仓库领料单开具,润滑油使用记录等工作(润滑油开票唯一人员,不在由崔卫代替)

  3、稀油润滑

  1)稀油润滑添加和更换工作安排在白班进行,生产部预先开具一桶油放在仓库,用于不正常添加,在仓库设立表格,记录添加数量和添加部位和领用人等信息;

  2)夜间如领用稀油添加,张兵需到现场进行确认;

  3)张兵负责每日稀油使用统计和月末汇总,每月30日汇总报生产部

  4)所有稀油添加部位,张兵事后需到现场进行确认,并制定治理方案;

  4、油脂润滑

  1)三班制润滑用油脂,分别领用放在煤磨工具房,矿渣磨工具房和水泥辊压机工具箱,根据润滑要求和标准,添加数量记录在现场巡检记录本上,张兵每日负责信息收集汇总;

  2)白班润滑油脂,由白班人员领用进行添加,添加的数量和部位等信息呼叫中控进行登记(中控设立润滑油登记记录表),张兵每日到中控进行信息汇总登记;

  3)辊压机油脂:张兵过程监督,月末统计用量;

  5、废油添加:由三班制人员负责在巡检记录本上注明用量,张兵过程监督并统计,月末汇总上报部门;

  6、常林润滑油使用:设备主管近期进行专门规定,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xxx

  20xx年xx月xx日

设备生产管理制度9

 1 目的

  规范LED制造中心设备申购、维修、保养、事故处理、现场管理及报废程序,加强LED制造中心设备管理.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新LED制造中心所有的设备.

  3 定义

  3.1 设备的分类规定

  3.1.1 A类设备:即为关键设备,对制造中心的生产具有特别重大影响的设备.

  3.1.2 B类设备:即为重要设备,对制造中心的生产具有重大影响的设备.

  3.1.3 C类设备:即为一般设备,对制造中心的生产具有一般影响的设备.

  4 工作职责

  4.1 制造中心设备部门负责:

  4.1.1 制造中心所有设备的归口管理.

  4.1.2 设备的选型、考查、验收及安装工作.

  4.1.3 设备的维护、保养及安全检查.

  4.1.4 编制设备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并对使用部门的人员进行培训.

  4.1.5 编制年度设备维修与保养计划.

  4.2 设备使用部门负责:

  4.2.1 正确操作设备和保管设备.

  4.2.2 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完成日周月点检记录.

  4.2.3 设备使用时异常的及时如实地汇报.

  5 工作程序

  5.1 新设备的采购管理

  5.1.1 各部门根据自身的需要,需增加新设备时,提出设备需求,并上报制造中心总监.

  5.1.2 制造中心总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设备会审.如确实需要增加新设备,则提出可行性报告;如不需要,则驳回设备申请.

  5.1.3 根据会审结果确认需要增加新设备,使用部门详细填写<<设备请购单>>上的各项要求,经相关部门会签后及公司领导批准.

  5.1.4将会签完毕后的<<设备请购单>>给采购部负责采购,并提出设备的期望归期,设备部门跟踪设备的采购进度.

  5.1.5 所采购的设备进厂后,由采购部组织设备供应商、设备部门及使用部门共同开箱验收,并填写<<设备验收单>>,开箱验收内容应包括:

  (1)与购买合同或技术协议的.型号、技术要求是否相符;

  (2)零部件与送货单是否准确无误;

  (3)设备表面没有明显的划伤、碰伤或缺陷等;

  (4)设备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如验收不合格,根据合同或者其它协议向供应商办理退货或者维修手续,直到合格为止.

  5.1.6 开箱验收合格后,由供应商组织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及有关人员进行设备调试,通过设备鉴定,设备部门填写<<设备验收单>>,并确定该设备是否为关键设备.

  5.1.7经调试发现设备不能满足合同和协议规定要求时,由设备部门提出异议,采购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与供应商按合同和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5.1.8新购置设备经安装调试成功后,由采购部门组织设备部门和设备使用单位参加的设备验收移交,并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确认交接.

  5.1.9 将填写好的<<设备验收单>>交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并上报制造中心总监.<<设备验收单>>一式三份,一份给采购部,一份给供应商,一份设备部门留存.

  5.1.10 设备的技术资料、图形资料及随机配件由设备部门保存,并建立<<设备配件清单>>.设备的保管由使用部门保管并确认设备责任人.

  5.1.11 设备台帐的建立

  5.1.11.1 设备移交后两周内,设备部门应办理固定资产手续,对设备进行统一编号和标识,并填写<<设备台帐>>.设备编号参考模具设备编码规范进行.

  5.1.11.2 设备部门应对设备进行关键设备认定,并做明确标识,并将标识卡贴在设备上.

  5.2 设备零配件的采购管理

  5.2.1 设备部门建立<<设备配件清单>>,根据设备损耗情况,及时提出设备配件申请.

  5.2.2 对于设备使用的常规易损、易耗配件,由设备部门转生产部采购;非常规或者特殊配件,厂内不能协助完成,由设备部门负责采购.设备部门应对采购部门提出设备的期望归期.

  5.2.3 设备零配件采购进厂后,应通知设备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设备部门保存零配件并建立<<设备配件清单>>;验收不合格,根据合同或者其它协议向供应商办理退货或者维修手续,直到合格为止.

  5.3 设备的使用与维护保养计划

  5.3.1 设备部门根据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说明书,向设备使用部门提供设<<设备操作规范>>和<<日周月点检表>>.

  5.3.2 设备操作人员的要求

  5.3.2.1 主要设备操作人员应通过设备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或设备部门认定合格后,放可上岗操作.

  5.3.2.2 特殊设备如焊接、起重机等操作人员应通过上级专业机关考核确认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5.3.2.3 其它设备操作人员应按<<人力资源管理程序>>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3.2.4 设备操作人员要做到“三好”、“四会”. “三好”的要求:管好设备;用好设备(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范);调整好设备(会调整设备的基本设置). “四会”的要求:会使用设备(熟悉设备操作规范);会维护设备(执行设备维保规定、保持设备清洁);会检查设备(了解设备原理、结构、性能及易损坏部位);会排除设备故障(会一般性调整、简单故障会排除)

  5.3.3 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应该认真阅读相关的<<设备操作规范>>或在设备工程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操作,生产中严禁违反<<设备操作规范>>.

  5.3.4 保养计划

  5.3.4.1 设备部门于每年底对主要设备及与产品质量有关的一般设备编制下年度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对与产品质量无直接关系的设备不编入计划,其维护保养由使用单位按保养规程执行.若因生产急需,经制造中心总监同意,可对月度保养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但必须保证该年度计划的完成.

  5.3.4.2 设备的预防维护保养分为三类:

  a.一级保养(日常保养);

  b.二级保养;

  c.三级保养.

  5.4 设备的预防维护保养管理

  5.4.1 一级保养(日常保养)

  5.4.1.1 设备的一级保养由设备操作人员负责执行,并有操作人员完成<<日周月设备点检表>>.

  5.4.2 二级保养

  5.4.2.1设备的二级保养通常每一年一次,以操作人员为主,在设备部门维修人员指导下进行设备部门检验验收,并填好<<设备二级保养验收单>>,当月底交设备管理部门.

  5.4.3 三级保养

  5.4.3.1 设备的三级保养通常每一年至二年一次,以设备部门维修人员为主,操作人员参加,按三级保养检修规范进行.设备部门验收,并填写<<设备三级保养验收单>>,当月底交设备部门.

  5.4.4 设备部门对设备使用部门所使用的设备维护保养执行情况和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的事项要求使用部门进行整改,并回收<<日周月设备点检记录表>>.

  5.4.5 对暂时不使用的设备的保养,每周做日常清洁,并开机运行十分钟,检测设备是否完好.

  5. 5 编制机器设备维修、保养目标:

  5.5.1 设备部门每年底根据当年的设备实际使用和维修保养状况拟定下一年度的机器设备维修保养目标.

  5.5.2 设备维修、保养目标:

  a.设备完好率目标:95%;

  b.设备故障停机率每月不超5%;

  5.5.3设备部门于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机器设备的实际维修、保养状况进行设备完好率及故障率统计,做出<<月份机器设备维修保养目标统计表>>并将统计的结果存档.对未达到指标者,设备部门应要求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原因分析和提出纠正与预防措施.

  5.6 设备维修管理

  5.6.1 设备部门负责制造中心所有设备的维修.

  5.6.2 设备使用部门及时发现设备异常时,经过简单的维修还不能排除异常,应及时上报部门主管,并通知设备部门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5.6.3 每次设备维修完成后应将维修结果记录于<<机器设备维修记录表>>中,并报设备部门备案.

  5.6.4对关键机器设备的维修,使用单位与设备部门应进行跟踪管理,以便及时制定其大修理和定期的预防维护保养计划以及合理地建立其备品备件计划.

  5.6.5设备部门维修人员维修后的设备还是不能正常运行,由设备部门填写<<设备委外维修单>>,经制造中心总监批准后,通知设备供应商来厂维修.

  5.7 设备年度大修

  5.7.1设备部门于每年初根据设备使用、保养情况及大修周期制定设备<<年度大修计划>>.

  5.7.2设备使用单位可根据使用、保养情况提出设备大修、小修申请,设备部门同意后,纳入当年大修计划,并下达大修作业计划.

  5.7.3设备大修单位将大修的内容和结果记录于<<设备大修记录>>,并设备部门备案.

  5.8 设备封存管理:

  5.8.1 设备封存条件:设备使用单位预计该设备超过一年无生产任务被闲置.

  5.8.2设备的封存由设备部门填写<<设备封存申请单>>,报送制造中心总监审查后,由设备部门进行原地封存,挂“封存”牌进行标识.

  5.8.3设备封存要求

  5.8.3.1切断该设备的所有电源,各部位要清洗干净;

  5.8.3.2 封存设备所有辅助设施,并清点、保管;

  5.8.3.3封存的设备一般应为完好设备,若在封存前无力修复,应另安排时间进行修复;

  5.8.3.4 封存设备应做好防尘、防损、防锈等措施.

  5.8.4启用:封存设备如因生产和工作所需需启用时,由设备使用单位填写<<设备启用申>>,报送制造中性总监批准后方可使用.封存设备使用前由设备部门负责作试机作业,试机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使用,并将设备移交给使用部门.

  5.9 设备配件管理

  设备的配件是设备维修的重要环节,为了缩短维修时间,提高设备利用率,对于一些常用的设备配件做到有备无患.

  5.9.1设备配件计划:设备部门应根据机器设备相应的维修状况和其使用量进行统计、分析、汇总制定出相关设备的备件库存数量.

  5.9.2 设备配件保管:设备部门负责对所有设备的配件的保管.

  5.9.3 对关键设备的备件应单独列帐,种类、数量符合<<关键设备备件安全库存记录表>>中之规定,且不得挪作他用.

  5.10 设备折旧管理

  5.10.1设备折旧率的计算由财务部门将其列入相关科目中,经部门主管审查、由财务部门进行保存与归档.

  5.11 设备报废管理

  5.11.1 报废条件

  5.11.1.1损坏严重,确无修理价值的设备.

  5.11.1.2丧失工作能力,年代已久,型号淘汰,无配件可供的设备.

  5.11.1.3 设备单位应填报<<设备报废申请单>>,由设备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审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设备部门将<<设备报废申请单>>一式三份分别送达设备使用部门、财务部各一份,自留一份.设备部门依据<<设备报废申请单>>注销该设备固定资产台帐.

  6 记录

设备生产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为杜绝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过程。

  三、职责

  1总经理负责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审核。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拆除和报废过程中的作业证审批,安全监督。

  3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的具体实施。负责组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拆除计划,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落实现场管理工作。

  4拆除工作人员进行具体拆除工作,对本职工作负责。

  四、管理内容和要求

  1拆除和报废生产设备设施,由总经理进行审批。

  2拆除作业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与需拆除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对接。

  3在拆除生产设施前,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风险评价,评价要认真、仔细、到位。

  4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制定详细的拆除计划或方案,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5拆除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按计划或方案进行。

  6拆除过程中注意事项:

  6.1在拆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作业。

  6.2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6.3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掏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拆除的物件不准自上部向下抛掷。

  6.4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6.5作业现场必须有拆除单位安全监护人员。

  7报废

  7.1有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

  7.2欲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

设备生产管理制度11

  生产设备是企业固定资产主要的组成部分,是企业生产能力的基础。为了确保国家财产的完整,充分发挥设备的效率,对所有生产设备必须严格管理和监督,做到科学管理、正确使用、合理润滑、精心维护、定期保养、计划检修,防止非正常的磨损和损坏。

  一、操作工使用设备必须遵守“五项纪律”及做到“三好”“四会”。

  五项纪律

  1.凭操作证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管理好工具附件,不得遗失。

  3.不准在设备运转时离开设备,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查,自己处理不了的故障应及时报告主管科室。

  4.不准擅自拆卸零部件当作它用。

  5.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清洁、润滑工作,做到不做好润滑工作不开车,不做好清洁工作不下班。

  “三好”

  (一)管好:

  1.操作者对所有使用设备负保管责任,不经领导和本人同意,不准别人动用自己使用的设备。

  2.操作者对设备及附件或其它装置保持清洁、完整无损。

  3.设备开动后,不准擅离工作岗位。

  4.认真做好设备运转台帐记录和日常点检记录。

  5.认真做好交接班,并详细准确填好交接记录。

  (二)用好: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精机粗用和超负荷使用设备,更不准拚设备(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科和厂部领导同意后使用。)

  2.坚持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做到每天一小擦,每周一大擦,并经常清洗油毡、油线,保证设备无油垢、无铁屑、无杂质脏物,各油孔清洁畅通。

  (三)维护好:

  1.熟悉设备的转动系统和结构性能,掌握设备操作原理,经常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能排除设备的一般常见故障,以及进行局部的精度调整,在维修人员的帮助下,逐步掌握更多的.修理技术。

  3.按时认真进行设备的一级保养,配合维修工进行的二级保养。设备大修时,参加拆卸、总装和试车工作。

  四会

  (一)会使用:

  1.操作者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悉各操作手柄的使用方法,变速时应停车,防止发生设备事故和丧失设备的精度。

  2.对新设备或未操作过的设备,在操作前应先熟悉设备性能及操作机构的作用,在确有把握时,方可上机操作。

  3.熟悉设备性能和加工范围,能选用合适的切削用量或工作负荷,发挥设备的最大效能,熟悉加z12t艺,能选用合适的工具和刀具及其它辅助装置。

  (二)会保养

  1.经常保持设备内外清洁,工具、工件(成产品)堆放整齐,做到班前润滑,班后擦拭清扫。

  2.保证设备无滴漏(油、水、汽、电),备滑动面无油垢、无碰伤、无锈蚀。

  3.按设备润滑表加油,做到“五定”‘保持油标醒目,油窗明亮,油路畅通,油毡、油线清洁完整。

  4.认真做好例行保养和定期保养。

  (三)会检查

  1.设备开动前,必须检查各操纵系统,挡铁、限位器及其它操纵控制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各运转滑动表面润滑是否良好,一切正常后再开机。如果发现问题,不得开机并向生产科反映。

  2.设备运行过程中,应经常观察各部位运转情况,听取设备运转声音,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会同维修工人一起分析原因。

  3.了解设备精度的检查项目,检查方法和精度要求,并能进行检查。

  (四)会排除故障

  1.凡设备的一般机械故障(不需要拆开较大的箱盖等),操作者应能够排除。较大的故障应与维修工共同排除。

  2.操作者在电气人员指导下,经常熟悉设备电气系统,如遇电气故障,应协助电工排除。

  3.设备发生事故,要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人员。

  二、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要按照“清洁、整齐、润滑、安全”等四项要求来做。

  清洁

  设备内外清洁,各滑动面、丝杆、齿条、齿轮箱,油孔等处无油污,各部位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气,设备周围铁屑杂物、脏物等应清扫干净。

  整齐

  工具、附件、工件(成产品)应放置整齐。管道、线路等应保持整洁。

  润滑

  按时加油、换油,不断油。油压正常,油标明亮i油路畅通,油质符合要求。油壶、油枪、油标、油毡清洁。

  安全

  努力学习和熟悉设备结构及安全操作规程,不超负荷使用设备,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做到无设备人身事故。

  三、建立润滑管理制度,拟定润滑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

  四、编制设备的润滑卡片,收集润滑技术资料,指导操作和维修工搞设备保养。

  五、核定全厂每台设备润滑材料及消耗定额,编制设备的换油计划,并组织好废油回收工作。

  六、贯彻设备润滑的“五定”原则,定点、定质:、定量、定时、定人,以实现科学管理。

  七、建立精、大、稀设备保养细则,严格按计划进行维修。

设备生产管理制度12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爆破器材专用生产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鼓励技术进步,促进行业持续、快速、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直接用于民用爆破器材专用生产的设备(以下简称“民爆专用设备”),其安全使用年限的管理适用于本规定。

  第三条 新研制的民爆专用设备的危险程度分类及安全使用年限,依据本规定的原则由国防科工委组织专家确定。

  第四条 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规定对民爆专用设备使用年限实施监管。

  国防科工委负责民爆专用设备目录的制定及设备危险程度的分类。

  省级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生产企业民爆专用设备的备案、安全使用的监管及违规行为的处罚。

  第五条根据使用的安全状况,对达到本规定所规定的安全使用年限的民爆专用设备,实行强制报废。

  第六条根据使用场所的危险程度,民爆专用设备分为0类、ⅰ类、ⅱ类和ⅲ类,具体危险程度分类及安全使用年限规定如下:

  (一)0类—直接用于爆炸危险品加工生产,并已发生过多起重大燃烧、爆炸事故的专用设备,自设备安装之日起最长使用年限为5年;

  (二)ⅰ类—直接用于爆炸危险品加工生产,危险性大的专用设备,自设备安装之日起最长使用年限为10年;

  (三)ⅱ类—直接用于爆炸危险品加工生产,危险性较小的专用设备,自设备安装之日起最长使用年限为12年;

  (四)ⅲ类—用于具有燃烧危险的原料加工或不直接接触危险品的专用设备,自设备安装之日起最长使用年限为15年。

  第七条 对0类、ⅰ类、ⅱ类民爆专用设备实行目录管理,民爆专用设备的目录由国防科工委制定。

  第八条 凡在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上使用的0类、ⅰ类、ⅱ类专用设备,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实施强制报废:

  (一)达到国家和行业强制报废年限的;

  (二)虽未达到本规定所规定的年限,但经修理和调整后仍不满足设计功能要求的,或达不到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

  (三)技术性能落后、未达到行业规定的耗能标准、产能过低或用人太多的;

  (四)对安全起关键作用的核心部件寿命期限已到的;

  (五)影响生产安全的工艺参数监控不完善的;

  (六)由于设备因素造成安全事故的;

  (七)有相关规定的其它情况。

  第九条 民爆专用设备在距本规定使用年限最后的1~2年内,应加大设备检查、维护保养频率,确保设备运行稳定;民爆专用设备的易损件应根据其使用技术状态及制造厂的要求及时更换。

  第十条 民爆专用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设备台帐和设备管理管理制度,0类、ⅰ类、ⅱ类民爆专用设备在安装后1个月内报省级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各省级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对本地区民爆专用设备实施有效监管。

  第十二条 严格禁止0类、ⅰ类、ⅱ类民爆专用设备超年限使用,对未按规定报废的,一经发现,视危害程度及后果追究相关责任。

  0类、ⅰ类民爆专用设备超年限使用或未按规定报废的,报请国防科工委吊销设备所在生产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ⅱ类民爆专用设备超年限使用或未按规定报废的,给予所在生产线停产6个月的整顿,待省级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十三条 现场混装炸药车和移动式地面炸药生产专用设备及车辆,按本规定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四条 民爆器材运输车辆除应符合《爆破器材运输车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外,还应满足公安部《机动车[msi]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要求。

  第十五条 进口的民爆专用设备的安全使用年限参照进口技术合同中设备制造商的规定和本规定确定。

  第十六条 民爆专用设备提供方或制造厂提供的专用设备,必须提供安全使用规定、维修和检测方法;明确规定提供的专用设备的使用年限及其易损件的更换周期。

  第十七条 鼓励在民爆器材生产中采用成熟可靠的新工艺、新设备。项目研制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符合《民用爆炸物品科技管理办法》(科工爆[20xx]192号)的要求。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防科工委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设备生产管理制度13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经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维修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应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应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工程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申请批准后,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十四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管理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发生设备事故,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负责人。

  第十七条值班人员及有关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总经理。

  第十八条对重大事故,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完毕,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工程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工程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 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主管签字维修。

  第二十九条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主管人员验收签字。

  第三十一条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维修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设备生产管理制度14

  资料管理:

  1.维修班对所有设备进行立帐、分类、编号,建立管理卡。

  2.维修班妥善保管设备相关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

  3.维修班组织各生产班组按照《年度设备保养计划》进行设备保养,填写相应的《设备日常保养项目表》及《设备保养记录》

  4.维修班对关键设备进行运行检查,填写《设备运行检查记录》,并由维修班存档。

  5.维修班按照《设备周期检定计划》对本车间关键生产设备进行设备校准,填写《设备检测记录》,并由维修班存档。

  6.维修人员修复设备后填写《设备检修单》,并由维修班存档。

  使用管理:

  1.a类设备由车间定人定机操作,b类设备非经班长安排不得串机使用,a类设备非经车间允许不得串机使用。

  2.新上岗、转岗、调入的设备操作人员在使用设备前,必须对其进行培训,学习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知识等基本常识。

  3.操作者必须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掌握设备的使用要求、 “三级保养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合理润滑,经考核合格才能独立操作。

  4.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超规定使用设备。

  5.操作者不准随意拆除安全装置及零部件,动力供应中断时应立即关闭设备的各种开关,将工作机构返回起点装置,手柄、手把返回正常位置。

  维修管理:

  1.设备出现故障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持现场,通知维修班维修。

  2.维修人员接到报修后应及时组织维修,对缺少的部件及时向车间反映,以免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

  3.设备维修前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及水源,维修中必须挂牌操作。

  4.设备没有修复前,不允许非维修人员擅自使用设备。

  5.备件保管工作要达到科学保管分类、分区、分机型,摆放整齐,标志明显,规范化。加强防锈、防腐措施。备件不磕不碰、不锈、不变质。

  维护保养管理:

  设备的“三级保养”包括:设备的日常、一、二级保养。

  1.设备的日常维护:班前班后由操作工认真检查擦拭设备各个部位和加油保养,使设备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润滑、安全,班中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开机前例行检查设备的润滑和易松动部位。

  *工作前检查操作盘上的各指标灯是否正常,各按钮、开关是否处于正确位置。

  *班中时刻观察设备运转情况,有无与正常运转不同的异常现象。如:声音、温度、气味等。

  *工作中设备长时间不使用时,要及时关闭设备电源。

  *保持设备清洁,每天下班前15分钟例行擦试并做好交接班。

  2.设备的'一级保养:即月保养,每月的27日进行生产设备的月保养,生产不允许时设备运行400―600小时进行一次定期维护,以操作者为主维修工人为辅。

  *清除设备表面“黄袍”及油污。检查各个配合间隙。

  *部分零部件拆卸,清洗,修复。

  *检查润滑油路,清洗油毡,油线,滤油器,清导面等,适当加润滑油或润滑脂。

  *清扫电器箱,电动机,电器装置固定整车安全防护装置牢靠。

  *清洗附件及冷却装置。

  3.设备的二级保养:设备运行满2300―2600小时进行一次小修,小修以维修工为主操作者配合。

  *对设备部分解体检查维修,更换修复磨损零件。

  *对主轴箱,变速箱,液压箱,冷却箱进行清洗加油修复更换易损件。

  *检查电器箱,修整线路,清洗电动机。

  *检查,调整,修复精度,校正水平。

设备生产管理制度15

  (一)管理制度

  1、全厂的设备固定资产由设备组负责管理。

  2、设备固定资产:单台设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购置价(出厂价、运杂费、安装费、管理费等)在800元以上者列入设备固定资产。

  3、设备选型、安装、移交使用,建档封存,厂内部调剂、向矿申请更新改造、报废、确定修旧方案由设备组负责。

  4、生产设备操作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凭操作证上岗使用。

  5、未经设备组办理及生产厂长同意,不得调整、变动设备的安装地点和使用条件。

  6、未经设备组办理及生产厂长同意,不得改变设备的结构附属装置、电机等。

  (二)考核办法

  1、无证或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设备者处30—50元扣款,造成设备损坏的,其修复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2、擅自变动设备安装地点位置者,除令其将设备放回原处外,处30—50元扣款,造成设备损坏的`,其修复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3、擅自改变设备原有的结构,附属装置电机等到,处30—50元扣款,恢复设备完好的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4、不按要求使用设备,擅自改变设备的使用条件,除令其按要求使用,恢复原来的使用条件外,处30—50元扣款,造成设备损坏的,其修复费由责任者承担。

  5、已被定人定机,有操作证的设备使用人,在其操作使用期间,如不爱护设备、违章操作、拼设备,造成设备损坏的,其修复费用责任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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