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报销制度

时间:2023-03-08 10:24:22 梓薇 制度 我要投稿

差旅费报销制度(精选14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差旅费报销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差旅费报销制度(精选14篇)

  差旅费报销制度 篇1

  一、报销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国内出差的报销及外地长驻人员。

  二、出差审批办法:

  1、出差申请程序:因工作需要出差,无论是否借款,出差前均应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出差申请单”(见附件),明确出差任务、出行路线、逗留时间及随行人员等相关事宜,出差申请单应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若同次出差任务涉及多部门员工的,应按部门分别填制出差申请单。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如要借款,应填写“领款单”,根据出差申请单确定借款金额。领款单凭出差申请单经财务部部长(5000元以上须经财务副总)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同时财务部实行“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2、差旅费报销程序:经批准出差办事人员,应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列明事由、时间、线路后交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再交财务部审核签字,按《##费用报销程序》予以报销(领导班子成员出差费用须经董事长审核签字)。除按规定可报出租车费的人员外的其他人员如要乘座出租车,应事前向部门领导请示同意,报帐时由董事长签字认可。

  3、住宿费报销标准:

  注:

  (1)住宿费系指房间标准;

  (2)因特殊情况超标,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报销。

  4、乘座工具标准

  5、员工分类标准:

  第一类:公司领导指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第二类:中层干部及高级职称人员;

  第三类:工作人员指公司除一、二、四类之外的其他员工;

  第四类:安装维修人员。

  三、差旅费报销原则

  (1)区内出差(含龙宝、天城、五桥)不论时间长短,均不发给出差补助费。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公司食堂就餐的,可发给误餐补助费,标准为:早餐1。5元,中晚餐各2元。但每天报销的误餐费不得超过两餐。

  (2)住宿费报销条件:按出差的实际天数凭正式发票计算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的部分由出差人员处理不予报销,低于限额的部分80%计算给个人,无住宿单据的一律按限额标准的70%计算给个人。

  (3)以下人员不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办法:

  在外地参加各种训练班(含学习)的人员;

  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

  其他不宜实行本办法的出差人员。

  (4)出差乘坐火车、轮船,符合从晚上8点到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船上过夜,或连续乘车、船超过12小时的可以购买规定标准的.卧铺、舱位,符合以上规定未买卧铺票的,按本人实际乘坐火车的硬席座位票价的下列比例发给补贴:

  A、慢车和直快列车按其硬席座位票价的60%计发补贴;特快列车非空调车按其硬席座位票价的50%计发补贴、空调车按其硬席座位票价的30%计发补贴;

  B、乘坐四等舱位(含四等舱位)的分别按实际乘坐舱位票价的一定比例计发补贴,其中四等舱位按票价的30%、五等卧按票价的40%、五等散按票价的60%计发补贴。

  (5)出差期间,若发生招待费,报销时须单独填报,要求写明发生费用原因,被招待对象及其联系电话和就餐金额。

  (6)出差补助天数实行:按出差自然(以日历为准)天数补助。

  (7)各部门派往外地长住人员,路途按出差标准报销,到达驻地后按以下标准实行包干:

  重庆、成都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35元包干;

  武汉、无锡等地,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45元包干;

  广州(京、津、沪、穗)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50元包干。

  (8)出差的行程路线须与出差申请单上标明路线相符。不得乘坐旅游轮船和旅游专线的汽车,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伙食补助和发生的其它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9)出差人员一般不得乘坐飞机,经批准才能乘坐飞机,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凭票报销,不在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

  (10)出外学习、培训和参加会议的人员,如果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已包含学习、培训、会议费用中的,凭会议证明和发票,在审核后按实报销学习、培训、会务费,不再另报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如经审查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按多报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的5倍罚款,给予其所在部门或分管领导2倍的罚款。

  (11)严格控制出差人数,给多派人出差的部门领导处以多派人出差费用的2倍罚款。

  (12)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15天内报帐,需延期报销的应有书面申请并有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否则按应报金额的10%进行处罚,同时对部门领导罚款50元每次。

  (13)出差人员随车(包括因工作需要随货车)乘坐到目的地,未发生车船票;除按规定报销出差各项补贴外,可额外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重庆市范围内(除万州区、梁平、云阳、开县、忠县外不予补助)按一天补助,补助标准30元/天;四川、湖南、湖北、陕西、河南、贵州按二天补助,补助标准30元/天;其它地区按三天补助,补助标准30元/天。

  (14)异地分子公司工作人员,路途按出差标准报销,在深圳工作期间按正常上班计薪。

  四、本规定从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各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批准后执行。

  差旅费报销制度 篇2

  为有效控制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使企业各项管理构成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公出差的办理程序

  1、因公出差人员务必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领导签批,财务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应在“出差申请单”中状况汇报一栏填写出差完成状况并书面汇报出差工作状况,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并在“出差申请单”任务完成状况栏中签署考核意见。

  4、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状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经派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二、费用标准

  1、公司职员出差实行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伙食费补助)、市内交通费等费用包干,其标准如下:

  (1)集团公司领导:按出差所在地区不一样,本着节约的原则可住3—5星级宾馆,误餐津贴60元/天。因工作需要请客户用餐可实报实销,不再列支误餐津贴。

  (2)所属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集团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可住3—4星级宾馆,误餐津贴40元/天。因工作需要请客户用餐可实报实销,不再列支误餐津贴。

  (3)公司中层干部:住宿标准省会180元以内,非省会120元以内。伙食补助40元/天。

  (4)一般工作人员:住宿标准省会80元以内,非省会60元以内。伙食补助40元/天。

  (5)市内交通费:公司职工出差途中市内公交车费实报实销。如乘车时间为夜间(晚九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可乘出租车,并注明乘车区间。如遇特殊状况,事后应写书面汇报,经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去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如:沈阳、长春、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出差人员务必住办事处,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补助,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回到办事处就餐,可按每一天10元补助,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

  3、(1)外出参加会议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实行费用包干,采取分项计算的方法,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10元/天市内交通费和公杂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住宿费用按标准列支,伙食补助、公杂费,市内交通费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2)外出学习人员,住宿费实行包干标准,伙食补助每一天20元,外出学习途中可享受伙食补助费,学习期间可享受公杂费、市内交通费。

  4、出差特区(深圳、珠海、海南、厦门、汕头),费用本着节约的原则伙食费60元/天。

  三、几点具体规定:

  1、旅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费包干,只享受伙食、市内交通二项补助费。

  2、出差当日往返可享受全额补助(包括次日晨抵达本市)。

  (1)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标准。

  (2)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15元。

  (3)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15元。

  (4)中午12时后抵达本市按全天补助30元。

  3、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状况需写书面汇报,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4、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

  (1)、公司领导(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乘飞机,火车软卧(或软席)、轮船二等舱、出租车。如因工作需要乘飞机,火车软卧或乘轮船二等舱位需经董事长或总裁批准,方可报销。

  (2)、旅途中贴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4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白天乘坐火车软座、软、硬卧不予报销。

  (3)、去集团公司设有办事处的地区,连续乘车16小时以上,另外予以30元伙食补贴。

  (4)、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统舱,超过六小时发给夜间乘车(船)补助费30元。

  (5)、带车辆外出,随车送货扣除包干费中交通补助费。如随车送货后还需办理其他业务可享受交通补助费(需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批准)。

  5、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总经理同意,须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并不再享受当天伙食补助。凡同领导一齐就餐,餐费已报销者均不再享受伙食补助。

  6、驾驶员出差补助标准;司机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货车如二名司机按25元/百公里补助。货车司机住宿费以50元/天标准支付,小车司机按同车领导及工作人员住同档次宾馆,因特殊状况不能按时回到,应说明状况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扣除2天往返时间、等候时间按每一天20元给予伙食补助。

  7、驾驶员外出行车途中的违章罚一律不准报销。

  8、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趟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部门负责人审批时要加强对票据的审核,不是出差途中的费用不予报销。

  9、出差时借款,前帐(账)不清、后帐(账)不借,延误工作职责自负,特殊状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职责。

  10、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差旅费报销制度 篇3

  为控制费用,提高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

  适用于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车船费(含乘飞机费用)、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费以及零星杂支。

  1、交通补助费和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的自然天数计算,住宿费按实际出差住宿天数计算。

  2、车船费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按凭据据实报销,零星杂支在规定范围内按凭据报销,各分厂部门必须严格控制。

  3、出差期间发生的招待费不在差旅费开支范围内,按招待费用管理规定报销。

  4、出差应选择价格较低的交通工具,需乘坐飞机时,经董事长事先批准,可坐普通舱。需乘坐轮船的,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可乘坐二等舱外,其他人员只允许乘坐三等以下舱。出入机场据实报销机场大巴车费,经董事长特别批准可报销的士费。

  二、出差借款审批程序:

  各分厂、部室出差人员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单并注明出差地点,由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方能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财务部门按照“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认真审核后方能借款。

  三、差旅费报销程序:

  经批准出差办事人员,回厂一周之内必须办理报销手续,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列明事由、时间、线路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如实际报销与借款地点不符时应由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再交财务部门审核签字后,按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

  四、出差费用标准:

  1、工作人员区外出差:

  1.1住宿费限额内凭票报销,限额如下:

  总经理每天70元。

  副总及销售人员每天60元。

  其他人员每天50元。

  限额之内节约归己,超限额的,超出部分自理。

  1.2市内交通费凭票报销,每人每天15元。限额之内节约归己,超限额的,超出部分自理。

  1.3伙食费补助标准

  上海、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广州、海南等城市每人每天补助30元,其余地区每人每天补助15元。

  1.4长途汽车、高速大巴、卧辅汽车符合出差目的地可凭票报销。

  1.5乘坐列车报销标准:

  将火车硬座票、卧辅票、空调费、寄存费、不坐卧辅的补助费、夜间坐车的'补助费、订票费合并为综合旅费。凡出差500公里以上者凭火车票以每公里0.24元计发综合旅费,不再另外报销上述费用。500公里以内乘坐火车出差人员,按车票记载金额报销。

  1.6会务费:

  (1)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应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凡需开支会务费须持

  会议通知或参会申请,经部门主管签字批准方可开支。

  (2)参会出差途中按规定标准报销。会议期间凡交纳(含食宿)会务费的,其会议期间伙食补助费、住宿费不予报销,会议期间食宿费用自理或未交纳会务费的,按本规定对应报销标准报销。

  1.7驾公司车辆区外出差比照1、1、1、3支报。

  1.8工作人员赴港、澳地区出差,按自治区出境(出国)管理办法支报。

  2 、工作人员自治区内出差:

  实际发生的住宿、交通费均凭票报销,无补助。

  3 、公司员工探亲假旅费报销标准:

  3.1享受一年一次探亲假的员工经综合管理部审批,凡在500公里以上者,凭火车票以每公里0、20元计发综合旅费,中转住宿费比照1、1支报,超限不报。中转市内交通费比照1、2支报,超限不报;500公里以下的按车票面额计报,包括长途汽车、高速大巴、各类火车硬座。

  3.2享受四年一次探亲的员工,经综合管理部审批。探亲地在500公里以上者比照3、1执行,并扣除本人基础工资的30%(自理);500公里以内员工的四年一次探亲比照3、1标准计报,但不扣本人基础工资的30%。

  报销中如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予以虚报金额10倍的处罚;再次作弊者,当次所有报销票据全部不予报销,给予当事人必要的处理。

  差旅费报销制度 篇4

  为了更好地调动业务人员的极积性。保证公司出差人员在外工作与生活的基本需要,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有效控制差旅费用的支出,根据目前运行中存在的实际情况。特作部份适当调整,修定本办法。从频布之日起生效。原规定同时废止

  一、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

  1、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差旅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原则。

  2、开支范围:包括出差地点的市内交通费、住宿费用、伙食费用、电话费用及其他零星费用开支。实行包干制

  3、执行标准:

  (1)十堰市内及城区以及周边五县一市销售出差补助15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2)十堰市区以外城市18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3)上海、广东、北京地区销售补助23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4)公司报销异地往返火车票、长途客车票,并以车票时间计算实际出差补助天数。

  (5)招待客户招待费用5个人以上不能超过500元,5人以下不能超过300元。特殊客户需报董事长事前批准方可超标。不能先斩后奏

  二、办理程序及报销办法

  1、省内(不含十堰城区)、省外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差旅费(备用金)借款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预计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及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差旅费借款。

  2、财务审核人员根据签有领导审批意见的差旅费报销单,附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报销差旅费。

  3、凡与原出差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4、出差返回公司应在三天内报账,超过三天报销差费,每超过一天考核一天补助,一星期以上,不予报销,后果自负。

  5、出差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公司领导特批),对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的责任。

  6、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7、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绕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绕行期间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

  三、其他规定

  1、十堰市内经营、或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业务招待费,应事先经部长同意,并由公司领导签署核准金额意见,方可执行。财务部依据报销程序(原始单据注明:单位名称及准确的日期、金额)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票、住宿、招待费等费用票据作为核销费用的依据。

  3、随公司领导一同出差人员费用由公司领导统一到财务核销。

  4、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实行包干办法。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标准予以补助。

  5、出差人员预借差旅费最高限额x元/次。

  6、售后服务出差补助比照上述标准同级执行(发生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用应计入销售计价当中)。

  四、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差旅费报销制度 篇5

  参照国家近期差旅费报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及规定:

  一、长途报销标准:

  1、原则上出差的员工须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地点、时间、出差人员、事由、日程按排及费用预算。申请表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再交总经理签批,最后交行政办备档。若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填出差申请表的,应电话告之行政办,行政办进行登记,员工出差回公司后再补填。

  2、出差过程中涉及宴请的应事先填写宴请申请单,出差过程中需要临时宴请的须电话请示公司领导,否则公司将不予报销。交纳会务费及乘坐高铁、软卧、飞机须事先特别报告,末经事先审批不予报销。

  3、员工出差期间,每天必须以邮件或手机短信的形式将当日工作向公司汇报,出差回公司后整理成出差报告,作为差旅费报销的依据。

  4、员工出差期间的费用标准如下:

  a、部门经理以上级别的`员工出差县市级以下地区,住宿费按100元/夜报销,餐费补贴30元;地市级以上地区,按90元/夜报销,餐费补贴30元。

  b、普通员工出差到县市级以下地区,按90元/夜报销,餐费补贴20元;地市级以上地区,按80元/夜报销,餐费补贴20元。

  出差回公司三天之内,出差人员应对出差事务完成情况作出详细的说明和分析,写出出差报告,凭出差报告和出差申请表及相关费的原始有效票据(相关的车船、住宿费及其他手续费等),报销出差费用。超出时间不予以报销。

  二、短途报销标准:

  1、市内不分职级,统一标准执行:公交车费实报实销,一般市内不报误餐费,特殊情况市内的士费经总经理书面批准后再报销。

  三、电话费用

  公司原则上不报销手机费用,因公出差的可报销当月电话费用,实报实销,须出具发票。

  四、本规定自20xx年2月1日起试行。

  差旅费报销制度 篇6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差旅费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程序和标准,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差旅费报销制度》。

  2、本制度规定的出差是指公司员工因公,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二、出差审批

  1、出差人员应填写《出差审批单》,报经部门负责人或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出差超过核准天数时,应请示批准人核准,否则超期部分不予补贴。临时出差不能及时填写《出差审批单》时,可在费用报销单粘贴单上注明“临时出差”。

  2、出差审批权限:

  (a)分管经理出差由总经理审批;

  (b)部门负责人出差由分管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c)其他员工出差,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准,分管经理审批。

  三、差旅费支出内容及标准

  (一)差旅费报销内容:

  公司员工出差报销的差旅费包括在途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助、通讯费等。

  (二)往返出差地点交通费标准

  1、乘坐交通工具:员工往返出差地点一般乘坐火车、汽车、动车,需乘坐飞机时,应在出差审批表中注明,经批准后方可乘坐。未经批准,乘坐者超出部分由自己负担。

  2、在途交通费: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坐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坐8小时以上的,应乘卧铺。

  3、出差人在当地所乘坐的公交、打车费用据实报销,乘坐出租车时需在票据背面注明起止地点和情况说明,核实后予以报销。

  (三)住宿及补贴标准

  1、出差天数。出差天数以往返车、船票或飞机票时间为准,所乘交通工具晚点时,以实际出发或往返时间为准。出差天数以中午12:00为界限,以车、船票的时间为准。出发时间在12:00以前的,出差天数为一天,反之为半天。出差返回时间在22:00前的(以票面时间为准),第二天照常上班;出差返回时间超过22:00而未超过次日6:00的,第二天休息半天。

  2、住宿费:住宿费参照地区标准给予报销,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平均计算,以车、船票时间为准。

  3、出差补贴:餐费及住宿费160元/天,乘坐交通工具凭票报销;自己开车凭公里数0。9元/公里。

  四、报销程序

  1、报销人把与差旅费相关的所有票据全部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的后面,所有票据应整洁、无涂改、粘贴整齐,报销内容填写正确。

  2、报销人持《差旅报销单》和粘贴、计算完整的报销单据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到财务部由财务人员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3、持财务人员审核完毕后的有关单据交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报销人全部审核完毕后到出纳人员进行报销。

  差旅费报销制度 篇7

  为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适应当前的物价水平,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具体状况,重新修订公出人员差旅费标准:

  一、公出人员交通费

  1、公司各部门经理可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凭据报销。

  2、严格控制公出人员乘坐飞机,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批准。

  3、乘火车从晚八点至次日凌晨七点之间,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超过十二小时,可购买同席卧铺票。贴合本规定而不买卧铺票,可依据实际乘坐火车票价按以下比例发给个人补贴;直快的按票价60%;特快以及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分别按其硬坐席位票价的30%发给个人,另外加收的'空调费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

  二、公出人员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按实际天数计算包干限额,超出部分自理。公出人员往返旅程期间按实际天数每日补助15元。

  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等包干标准:

  1、自带交通工具的从其包干费中每人每一天扣减交通费20元。

  2、在本市区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补助10元(含交通费),其他城市当日往返补助15元。

  3、公司外派的技术服务人员,食宿由公司负责解决,补助费每人每一天40元。

  4、公司员工陪同部门经理外出的,随部门经理的标准报销。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费包干标准的,需总经理事先批准方可实报实销。

  6、旅途期间,在非工作地不许滞留。

  7、财务严格按照公出人员申请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车线路予以审核报销。如中途有变化的需事先请示领导批准,否则发生费用自理。

  三、报销票据:

  公出人员报销票据务必贴合国家有关票据报销规定,否则不予报销,各种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

  四、报销时间:

  公出人员回来后一周之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时报销的,适情节给予50元以上的处罚。

  五、本规定自8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差旅费报销制度 篇8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 出差申请单 ,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 出差申请单 ,填写 用款申请单 ,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 出差申请单 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6、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责任。

  7、出差时借款,本着 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二、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 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

  三、报销办法

  (一)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分管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二)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三)交通费报销办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3、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左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

  4、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饶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四)通讯费报销办法

  除外出学习和驻厂人员外的出差人员,每天补助10元通讯费,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五)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驾驶员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四、补充规定

  1、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主管领导允许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2、去往集团办事处的人员,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补助费。抵达后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回办事处就餐,可享受伙食补助费,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

  3、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4、外出学习、驻厂人员,伙食补助每天16元,期间不享受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补助费。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差旅费报销制度 篇9

  为有效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在一星期内将所有票据(原则上应提供正规的车票、餐费、住宿费发票)按规定粘贴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单由部门主管审批后交财务审核,再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二、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1、住宿标准(金额单位:元。下同):

  总经理:实报实销

  中层管理人员:最高限额xxx元/晚,凭住宿发票报销。

  其他人员:最高限额xxx元/晚,凭住宿发票报销。

  具体规定: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票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2、伙食及通讯补贴费(含市内公交车费):

  总经理:实报实销

  中层管理人员:xxx元/天

  其他人员:xxx元/天

  具体规定:中午xxx时前离开本地按全天补助;中午xxx时后离开本地按半

  天补助;中午xxx时前到达本地按半天补助;中午xxx时后到达本地按全天补助。

  3、交通工具标准:

  1)交通工具以乘坐火车硬卧为主,如遇车票紧张只能乘坐火车硬座时可按相应硬卧

  差价给予补助,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座飞机。

  2)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报销。

  3)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绕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三、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总经理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

  3、外出学习、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差旅费报销制度 篇10

  一、凡经幼儿园园务会讨论决定,属于幼儿园指派的教师外出学习所产生的会务费、车旅费等方能纳入报销范围。

  二、经费报销实报实销,对于超出学习范围的教师个人活动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三、教师公派外出学习的学习时间严格按照幼儿园规定执行,超出允许的时间范围而无正当的理由将按照考勤制度扣发当事人相应的结构工资。

  四、幼儿园为公派教师外出学习报销以下项目的`经费:会务费、经幼儿园允许购买的资料费、住宿费、餐费、出发点至学习点之间乘坐火车、轮船、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所产生的交通费。教师游玩期间所产生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景点门票费由单位报销50%。

  五、乘坐交通工具限制:乘坐火车只报销硬卧及以下标准的火车票;乘坐轮船只报销三等舱及以下标准的轮船票,乘坐其它交通工具的费用视情况由园务会研究决定。

  六、市区范围内举办的各类研讨会、培训及观摩活动幼儿园只报销会务费、资料费、车费,特殊情况所产生的费用由园领导决定是否予以报销。

  七、公派外出学习的教师在经费使用上自觉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

  八、外派学习的教师须遵守幼儿园的相关规定、园务会的相关规定和各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因违反规定造成的经济损失幼儿园不予承担,如外出学习的教师有违法、违纪行为,幼儿园将不予报销任何费用,同时将根据相关条例给予严厉的处罚。

  差旅费报销制度 篇11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保障教师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学习培训、外差等工作任务,现对教职工差旅费报销标准作出如下规定:

  一、差旅原则

  1、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服从学校外差工作安排,学校安排后方为因公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学校差旅费用报销。

  3、凡因公务、学习、培训、会务等出差必须报校长批准。

  4、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限额凭票据报销,住宿费限额凭票据报销。

  5、因公出差,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必须完成相关工作,否则不予报销。

  二、差旅报销标准

  1、所有差旅报销必须使用规范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2、交通费一律据实限额报销,目的地为宜城市,交通费按乘坐公共

  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的士费用)包干10元;乡镇内,乡镇间交通费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无的士费用;目的地为襄阳市及以上城市,交通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主要以乘坐公交车为主,若需要乘坐的士需以直线距离打表计程计时票据为准。

  3、本校教职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不按人头重复计算。

  4、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一切由个人自理。

  5、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走亲访友而开支的,一切由个人自理。

  6、所有外出学习凭上级文件通知,并报校长审批后方可外出。学校只报销文件通知的'金额,一切自费项目不予报销。

  7、到襄阳市以外参加长期会议或被学校委派长期学习培训的人员与会或培训期间按教体局有关文件执行。

  8、因职务评聘、学历培训、个人考证等为目的的各类学习培训外出,学校原则上不报销任何费用。

  9、出差回校后一周内报销,每次填一张差旅单。出差前需预借现金要填好借条,经校长签字后领取。

  10、自带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车标准报销交通费,没有经过校长同意的,安全自己负责。

  11、因特殊情况租用交通工具的参照教体局租用车辆规定执行。

  12、教职工乘坐学校租用车辆进城的,不再单独报销个人任何交通费。

  三、住宿费报销标准

  1、宜城市内出差、学习、培训、会务一天内能来回的不报销住宿费,因连续多天确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额每天5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2、襄阳市内确因时间原因需提前或推迟一天到或回而住宿的,应提前向校长申请。按最高限额每天8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3、国培、省培、襄阳市培训、大学生顶岗教师培训以教体局文件为标准。国家包吃包住包交通,学校只报销培训人员从学校到集中点的交通费。对于培训时间超过一月的补助交通费,补助标准为一月100元包干(包括开学报道以及培训结束回校)。

  4、教师因参加教研室组织大比武,大讲赛,说课等活动,若是学校集体活动已组织包车就餐等,不报销单独个人交通费住宿费。一人单独参与活动的交通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住宿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制作课件、购买相关材料费用必须事先汇报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无批准者费用自理。

  四、报销程序:

  由出差人填好差旅报销单,粘贴好票据及文件通知,由年级负责人签字证明,再由校长审批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五.说明:

  1、出差均无伙食补助通讯费补助,此制度从讨论制定后执行。

  2、制定本制度是为以后有制度可依,公正、公开、公平。

  3、本校差旅费住宿费只为本校教职工服务。

  4、此制度从20xx年3月1日执行。

  差旅费报销制度 篇12

  为有效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使企业各项管理形成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6、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责任。

  7、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二、报销流程

  整理原始凭证

  (如发票、车票)

  ↓

  填写报销单

  (院自制)→报销单有:

  差旅费报销单、领款单、借款单等

  ↓

  审批签字

  实物: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经办人、验收人三人签字、构成固定资产的要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登记、签字。

  图书资料: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资料员、经办人三人签字

  差旅: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经办人两人签字

  其他: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经办人两人签字

  ↓

  财务处长审核

  ↓

  分管财务院长审批

  ↓

  出纳报销

  三、办理报销手续

  任何经费的报销必须由两人以上签字即经办人、审批人(由分管院长审批)等,涉及到实物(如办公用品、材料、元器件、配件、低值易耗品、耐用品、资料、设备等)需三人签字,即经办人、验收人和审批人。经办人、验收人需签在发票后面,若发票较多,审批人可只在报销单(汇总)上签字。图书资料费由图书馆负责人验收登记。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实物报销时需填制一式三联的固定资产卡片,一联交保管人,一联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一联交财务处。支出应严格控制,新增的临时工工资要经院长会议研究决定。

  四、原始凭证(如发票)的有关要求

  1、《会计法》规定: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2、《会计法》规定: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错误的,应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3、发票应当具有税务监制章,出票单位公章,发票上的内容要真实、完整、填写清楚。例如开票日期、购物名称、单价、数量等,购货单位及个人栏内,除出差住宿发票填写个人姓名外,其余报销发票均应写“台州科技职业学院”。购物名称不要笼统填写(“礼品”、“办公品”、“食品”、“文具”、“日用品”等字样);购物品较多,发票无法一一写明,可附电脑小票或购物清单,清单应加盖出票单位公章。

  4、发票上的任何一栏内容均不能任意涂改,若有错误,应要求开票部门重开或在发票上更正;更正过的发票应在更正处加盖开票单位印章,发票大小写金额应一致;金额有差错,不得更改,必须重新开具发票。

  五、差旅费报销规定

  1、出差要经批准。出差要事先填写出差单,出差回来后凭出差单报销差旅费。若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出差手续,事后及时补办。凡省内因公出差三天以内由处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院长审批即可,处室负责人出差由分管院长审批,院级领导由院长审批。三天以上的除了办理上述手续后尚需院长审批;凡到省外因公出差经分管院长同意后由院长审批。任何人员因公出国需由党委会研究同意。

  2、出差人员的差旅费严格按照规定报销,住宿费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台州市三区内出差,院级领导有特殊情况可乘坐出租车,其他教职工一般情况乘坐公共汽车,确因工作需要,非得乘坐出租车的,要事先征求分管院长同意后方可乘坐。台州市三区内一般不报销住宿费,如确需住宿的,限报/夜。若未留宿的人员,其往返车费按实报销。

  差旅费报销制度 篇13

  为加强差旅费用管理,在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需要的前提下,本着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原则,结合VN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交通费等级标准和住宿费及出差补助标准

  出差人员交通费实行按乘坐标准凭据报销;住宿费实行限额内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的办法,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发;通讯费凭据按实报销。

  二、交通费开支办法

  1、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标准必须严格按附表1相关规定执行,实行凭据按实报销的办法。因超过乘坐标准而增加的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2、乘坐火车,连续乘车时间超过4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3、员工出差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审批人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4、员工长途出差,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时,需经审批人批准后,方可报销。长途汽车票尽量用电脑打印的汽车票,少用定额汽车票。

  5、出差人员自行降低乘坐标准的,其差价不奖励给个人。

  6、交通费有超过标准的应事先向审批人报告,报销时应书面说明超标金额及原因,并经审批人签字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三、市内交通费包干办法

  1、员工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按每人每天发10元包干使用,不再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

  2、外地出差期间,若遇特殊紧急情况,并经审批人批准后可乘坐出租车。凡发生出租车费用时不再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办法,凭据报销。

  3、出差到本市各县区镇乡的交通费不实行包干,凭据报销;原则上在本市内出差,只报销公交车票,公交车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连号。无特殊情况,不得报销出租车票。

  4、自带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报销市内交通费,也不实行包干办法。

  四、住宿费开支办法

  1、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按附表1所规定的限额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部分自理,不予报销。出差期间无住宿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2、同一次出差期间同类地区(住宿费标准相同的地区)可以平均计算日住宿费。

  3、出差到公司设有办事处的目的地不再报销住宿费用(特殊情况除外)。

  4、员工外出开会,由会议主办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凭据报销住宿费。

  5、随住宿发票收取的取暖费、空调费、治安费、城市建设费、教育附加费、人身保险费等住宿费以外的费用,与住宿费一并计算。

  6、员工出差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7、住宿费有超过标准的应事先向审批人报告,报销时应书面说明超标金额及原因,并经审批人签批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五、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

  1、按表1所规定的定额标准,以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计发员工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不再报销相关的费用。

  2、员工出差过程中由公司负责吃住的,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

  3、在出差期间,若有参与宴请客户的,则根据实际情况不再给予或减半给予伙食补助。

  六、项目建设期间的生活补助费

  在VN项目建设期间,公司可租用民房作为临时生活办公用房,在此期间,可给予相关项目管理人员一定额度的'生活补助费,具体额度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并参照出差人员伙食补助标准确定,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七、出差审批和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

  1、员工出差由总经理审批,相关差旅费报销的签批手续按《VN项目筹建期间开办费管理制度》中的审批流程和核销流程条款执行。

  2、因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3、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出差明细清单”和“出差日志”,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无“出差明细清单”和“出差日志”的财务不予报销。

  八、差旅费管理

  (一)加强对备用金和预借款项的管理和监督。

  公司员工因公借款,必须办理借款申请单。会计根据内容填写齐全,完整的经审批人签批的借款申请单,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出纳、收款人必须在付款凭证上签字。原则上借款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借款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凭费用支出单据到财务部门核销。对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能报销而又没还款的备用金,若超期时间在三个月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的万分之二;三个月以上一年之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万分之三。在次月工资中扣回本息。

  (二)加强差旅费核销管理。

  1、员工出差返回后于5个工作日内报销,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财务部可从借款人的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的差旅费,待报销时再行支付。

  2、对违反规定用途和不符合开支标准的支出以及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则的票据,财务部不予报销,并有权对原始单据涉及的员工出差居住地酒店进行直接查询,如发现有虚假行为,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处罚。

  (三)加强原始凭证的审核。

  1、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内容:

  (1)、凭证名称;

  (2)、填制凭证的日期;

  (3)、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

  (4)、经办人的签名或盖单;

  (5)、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

  (6)、经济业务的内容;

  (7)、数量、单价和金额;

  (8)、各种的发票、收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单;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办理收款业务的要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单。

  2、对原始凭证的技术性要求:

  (1)、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

  (2)、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3)、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

  (4)、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收回款项时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借据。

  (5)、凡凭证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与经济业务本身内容不符者,应予退回或重新补正。

  九、差旅费的核算

  差旅费在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的三级科目差旅费中列支。

  十、报告与监督检查

  差旅费的报告与监督制度按《VN项目筹建期间开办费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1、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上报董事会备案后,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2、本办法解释权属VN项目筹建部。

  差旅费报销制度 篇14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有效的控制费用支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打造节约型企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本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出差人员数量及次数。凡能通过函电办理的事宜,不允许安排出差;凡能一人出差办理的事宜,不派多人出差;所有需出差办理的事宜,尽可能在最少的出差次数内办理妥当。公司杜绝以出差为由的变相旅游活动。

  第三条差旅费管理内容

  1、差旅费的批准和借款

  (1)出差人员须填写《出差计划申请表》(附件1),确定出差人员、职务、事由、时间、路线及出差任务等;需预借出差款的,持运营总监签字的《出差计划申请表》和《借款单》(附件2),按借款流程经相关人员签字后由财务出纳审核后办理借款。

  (2)差旅费的借支要及时清账,坚持前清方可后借的原则,若前次借款尚未清账,则不允许再次借款;回差后一周内到财务报账,但除特殊情况不得跨月报销;如因出差时间延长须在差旅费报销单上注明原因;无任何理由逾期不报的,财务部门有权从借款人工资中扣回。

  (3)两人及两人以上协同出差的,需由主办业务部门或人员填写上述申请表和借款单。

  (4)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须在出差前或出差途中通过电话

  方式知晓给相关负责人,出差后补办手续。

  2、差旅费的报销

  (1)报销单的处理:差旅费报销时需填制《差旅费报销单》(附件3),按报销流程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财务出纳才能办理,并根据《出差计划申请表》确定的出差事项据实报销;无合理原因而超时、超额的差旅费开支由个人承担。

  (2)火车票、飞机票、汽车票、船票等票据要按出差行程顺序整齐排列粘贴,为便于归档管理,凡粘贴不合格的,财务部门有权要求经办人按要求重新粘贴。

  (3)工作人员出差期间,除有公司特别批准外,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用公款进行游览;未经同意的游览开支,财务部不予报销。

  (4)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办法;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3、交通费标准

  (1)为节约开支,出差人员应选择汽车、火车为主要交通工具,但机票价格不高于同距离火车硬卧票价的视同火车,乘坐火车动车组的,只限于乘坐二等座。

  (2)连续乘火车时间超过8小时的可购硬卧车票,若未买硬卧车票的,按乘坐列车硬席坐位的50%计发卧铺补助费,乘坐动车组不予补助费。

  (3)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因任务重、时间紧且路途远需乘坐飞机时,须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凡未经批准私自乘坐飞机者一律按相应路段火车硬卧车票报销,超额部分由个人承担。

  (4)市内交通费按限额、凭票报销,超支部分自理;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在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之外凭票报销。

  (5)凡公司配备车辆公出或参加会议的,不计发市内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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