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资料管理制度

时间:2023-09-26 10:36:14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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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资料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教学资料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学资料管理制度(精选15篇)

  教学资料管理制度 1

  教材、教辅资料是教学的重要辅助工具,其征订直接关系到教学活动的开展。为了保证教育教学的需要,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学校对学生用教材、教师征订教辅做出如下规定:

  一、征订原则

  1.适量原则

  学校教辅资料的征订以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统一规定的科目为征订范围,以学生能及时完成为征订量度,同一科目不重复订购。

  2.适用原则

  学校征订的`所有教辅资料必须是同类书籍中质量最上乘的,保证渠道正规,确保能促进学生对该科目基础知识的掌握,确保能训练并有效提高学生的基本技能。

  3.经济原则

  确保所征订的教辅资料是同类书籍中价格低廉的,力争最大优惠于学生和家长,努力减轻学生负担。确保售后服务能适应学校要求,能确保学校及时调换、增减数量。

  二、征订要求

  1、每门学科最多可另行征订一本配套的教辅用书(报纸、练习类教辅只能选其中一种);

  2、教辅资料的征订要求年级统一(包括第二课堂的教材由教科室征求年级组教师的意见后统一征订);

  3、征订步骤为:备课组长组织本组老师选定书目——教务处登记——教务处主任审核——教学校长确认签字。(征订数目以学生实际数目为准)

  4、征订渠道只有一个,即新华书店。

  5、各年级的教学资料费统一入学校大账,由学校统筹管理,任何年级、备课组、个人均不得擅自收取资料费用。

  6、任何教师不得个人私自征订教辅资料。(说明:教师如发现有价值的参考用书,可个人购买,由教务主任审核交图书馆编入库,再报销)

  7、分管校长、教务主任严格把关核定征订人数,除教师用书外,所订份数必须和实际人数相符,中途转出、借出学生在办理相关手续前,必须按上一年度代办费收支标准办理补收手续,教务主任核对后方可办理相关转、借手续。

  三、检查监督办法

  各备课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各教研组长、年级蹲点领导负责督察,教务处检查落实。对违反规定私自为学生集体订购教辅资料、特别是订用盗版资料或涉及经济利益者,一经查实,取消一切评优、评先、晋级资格。

  教学资料管理制度 2

  1、以资料利用价值的来确定保存期。

  2、存档的'资料,如需外借,需办理外借手续。

  3、外借的教学资料,如:参考书、备课用书等,任何人不得剪贴、涂改、损毁。

  4、凡需上交存档的教学资料,必须用电子稿或用黑墨水书写,字迹要工整,图文清晰,并装订成册。

  教学资料管理制度 3

  1、建立全校学生的`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名册、学生证、义务教育卡。)

  2、每学期学生变动情况要有明确的记载(包括转入、转出学生)。

  3、转学证明每学期初及时整理,归档。

  4、每届毕业生名册必须及时归档。

  5、每年招收的新生名单要妥然保管

  教学资料管理制度 4

  1、学校教育科研课题以校级立项为基础,这是课题管理的主要对象。在此基础上逐级选择推荐,逐步形成由校级、县(市)级、市(地)级、省级、国家级课题组成的课题网络。

  2、校级各类立项课题均由校教科室负责管理。校级以上立项课题根据相应级别教育科研机构制订的管理规定实施管理。

  3、课题申报:以学科教研组为单位申报,每个学科教研组每年至少申报一项课题,年满45周岁以下教师必须参加。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一年。每一位申报人在同一年度中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不包括课题研究参加者)。申报课题须填写《课题申报表》1份,按栏目要求填写清楚,并附一份《研究方案》。

  4、过程管理:校教科室在对课题的过程管理中,还应建立定期报告制度,要求课题组负责人定期作出口头或书面的阶段研究报告。在课题研究的过程中,要强调课题组的自身建设,强化研究过程的自我管理。要抓好计划的实施和反馈调节,抓好研究材料的积累和管理。

  5、课题结题:课题组在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以后,应做好材料的汇总、分析和整理工作,撰写成果报告。课题结题报告的形式一般为:研究报告、科研论文、专着以及在研究过程中制作的软件、音像制品或实物模型等。

  6、成果鉴定:学校重大课题结题后,其研究成果须报请上级研究机构同意,并邀请有关专家,采用通讯或会议形式,组织课题鉴定。

  7、成果推广:要十分重视教育科研成果推广。学校教育科研优秀成果,除了编印优秀成果集和会议交流加以传播外,在校内有推广意义的`要指令开展全面的或局部的推广。

  8、经费管理:校教科室对课题研究经费的使用负有检查、监督责任。

  9、课题档案:包括《课题申报表》及课题研究方案、论证材料;《课题议定书》及研究计划、情报资料;课题研究实施过程中有关主要原始记录、实验过程记录及数据处理材料等;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成果报告;成果鉴定评价、验收及成果奖励的有关材料;成果推广阶段所形成的文件材料。

  10、评价与奖励:校级及以上教科研优秀成果获得者,根据规定进行奖励,并作为评职、评优的条件之一。

  教学资料管理制度 5

  1、学校制定的各种教育教学管理文件、规章制度等。

  2、每学年教务处、教科室、德育处制订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每学年的课程设置,任课教师的'课务安排。

  4、每学期各学科的教学计划,期末试卷和成绩以及考试成绩分析。

  5、学校各组织的各种教学教研活动的通知、活动方案等。

  6、各个层面的教研活动的教案、评课表、反思录等。

  7、学校对行宣传的各种原始资料。

  8、学校购置的各种教学参考用书。

  9、师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竞赛成绩总录。

  10、师资培训的有关计划、总结、方案。

  教学资料管理制度 6

  一、使用和保管

  1、教室内的设施由各班主任负责保管,合理安排使用。

  2、录音机由使用教师负责保管,协调其他教师教学使用。

  3、使用器材的教师在器材保管人的协调下,正常使用各种设备,并及时归还给保管人。

  二、发放办法和交接手续

  1、每学期开学时,各负责保管器材人员到学校保管处领取所需教学器材及其它器材。

  2、每学期期末由使用各种器材的保管人将器材交回学校保管处或专用保管库由总务处组织进行清点,核实使用保管情况后,造册登记、入档。

  三、责任追究

  1、各类器材必须专人保管,协调使用,不得随意外借他人使用。

  2、用后及时处置,即上锁或入库或拿回办公室,不得随意将器材放在公共场所而失去看护,如果丢失,有使用人赔偿。

  3、凡属正常使用损坏的.,学校负责修理或更换;由于管理不善而人为损坏者,使用人员要负经济责任,由责任人负担修理的一切费用。

  教学资料管理制度 7

  1、宣传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教科研工作的方针指示;

  2、负责学校、教师教科研选题、课题申报的指导、咨询工作;对课题的`申报、论证、批准立项、中期检查、验收评估、成果推厂,实行全程管理。

  3、主持学校省、市、县市课题研究推广工作,建立和完善课题档案。主持和参与上级实验课题,接受省、市教科所业务指导,积极完成上级教科研部门下达的任务;

  4、把握教科研动态,选编资料及论文集,为全校教师提供教育科研信息;

  5、有计划地对学校教师组织举办教育科研讲座,主持和指导重大教改实验工作;

  6、加强与兄弟学校教科研机构的联系,及时交流经验;

  7、主持学校、教师教科研论文的评定、指导、推荐工作,有计划的举办学校教科研成果交流会,为推广教育成果服务;

  8、调查研究学校教育教学现状,提出建议和措施,为教育决策服务。

  教学资料管理制度 8

  1、培训教材、教学资料和教学器材是重要的.培训教学资源,必须实行规范管理。

  2、培训教材、教学资料和教学器材由职工培训中心设专人负责管理,要建立登记台帐。

  3、任课教师所需要的培训教材,教学资料由职工培训中心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进行发放,由教师保存。

  4、培训教材、教学资料一般不准借阅,若确实是因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借阅的,必须经分管经理签字批准,职工培训中心登记借阅手续,方可借阅。

  5、培训教材、教学资料和教学器材需要更新和购置时,由分管经理、职工培训中心、授课教师共同研究更新目录,报请总经理批准,职工培训中心负责更新和购置。

  6、职工培训中心要负责培训教材、教学资料和教学器材的安全保存工作。

  教学资料管理制度 9

  1、每学期初、学期末各教研组长必须按时(按有关通知要求)上交必须上交的资料。

  2、各处室(教务处、教科室、德育处)将各年级组上交的教学教研资料及时整理、归类、归档。

  3、在整理、归类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教学资料管理制度 10

  (一)设立教学档案管理的意义

  教学档案管理是考察教学质量和向师生进行教育的重要资料。设立教学档案,不仅可以了解和掌握全校情况,而且能比较系统地给学校管理人员提供一些可靠的依据,以便学校领导、管理人员更有效的管理教学工作。

  (二)教学文书档案的主要内容

  1、上级及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决议、通报、指令、批复,条例、规定、制度等。

  2、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

  3、教务处和专业科的工作计划与总结。

  4、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学评估的`总结。

  5、学校教学工作的各种上报材料。

  6、教学改革方案和总结。

  7、其他有保留价值的教学管理材料。

  教学文书档案由教务处负责收集,按学年建档、保管。

  (三)教学业务档案的主要内容

  1、教学计划。

  2、教学大纲。

  3、选用教材情况登记表。

  4、校历。

  5、教学进程表。

  6、选课指南。

  7、学期授课计划总表和教学实验开出项目汇总表。

  8、期末考试、毕业考试试题、参考答案。

  9、毕业实习计划和大纲及能反映实习科目和项目的其它原始资料。

  10、各门课程的学生成绩记载表。

  11、学期授课计划表、系部教研室各种活动记录、集体备课记录、教学日志、听课记录、教案等教学文件。

  12、技能比赛和各种大赛的比赛通知、规程、参赛试题、比赛结果等;13、教学研讨经验交流,各类教学经验总结材料;

  14、教师的基本情况、工作计划,教学总结,考评材料及进修情况;

  15、教师发表的论文,编写的教材及参考书、教科研成果情况;

  16、教师受到的奖励或处罚等情况;

  以上内容,涉及教务处、实习就业处、教育研究室、系部教研室等科室的内容,分别由相关科室在学期末或年末整理归档。

  教务处

  教学资料管理制度 11

  为了使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做到安全、保密和便于查找的要求,特制定如下制度:

  1.由教务科指定专人进行保管,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蛀工作。

  2.各科室进行编号登记,每学期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对增员缺档的教师即时建档。

  3.教师业务档案的`封皮、目录、规格、样式力求统一。

  4.查阅教师业务档案应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经业务校长同意,方可查阅。

  5.根据查阅单位用途,档案管理人员按需提供材料,就地查阅。

  6.教师业务档案一般不外借,在特殊情况下,经业务校长批准方可借用,但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按时归还。

  7.查阅档案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撤换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8.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在学校党委、校长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由业务校长负责并指定专人管理,同时,与人保科搞好协调工作。

  教学资料管理制度 12

  教学档案是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过程中形成的重要文献材料。加强教学档案管理,收集整理并逐年积累教学资料和教学档案,为学院工作及时准确提供所需要的资料、数据,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教学档案,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体制

  (一)教学档案分为院、系、室三级管理,教务处为一级管理,系为二级管理,教研室与实验室为三级管理。

  (二)各部门要有一名领导分管档案工作,教务处配备一名专职档案人员承担档案管理工作。各系档案管理由教务干事兼管,教研室与实验室档案管理由主任或副主任兼管。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本部门、本系统的教学文件,并由教务处统一向学院档案室移交档案。

  二、档案工作范围

  (一)档案工作包括有关教学的各类档案及相关资料的接收、整理、分类、鉴定、统计、装订、保管。

  (二)各部门负责的归档范围如下:

  教务处归档范围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指导性文件,计划、规定及各种规章制度、办法等。

  2、教师业务档案;学生档案。

  3、综合性教学文件材料:本部门产生及制定的各种教学制度、规定、办法、条例、教师与实验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工作量和教学工作的各种统计表等。

  4、教学、教材等方面的材料: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授课计划、各类课程表,教师任课安排等,有关专业设置、规划、建设、评估、教改方案,总结。各系各专业教材(含自编教材)使用目录,教材征订申请表、教材帐、卡、清单,教材建设材料,课程的试题库、试卷库等。

  5、学籍管理方面的材料:有关学生名册、成绩、学籍及有关变更材料等。

  6、教学过程监控材料:教学运行文件、教学信息反馈材料及分析、总结材料,教学检查资料,教学座谈会记录,教学纪律,教学调度方面的材料等。

  7、教育研究方面的材料:有关教学质量、教学改革的研讨、计划、总结、调查表、教学论文等材料。教育科研课题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验收等有关材料,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定的.有关材料等。

  8、实践教学方面的材料:实验教学大纲、计划、课表,实验指导书;实习(包括基础训练、认识实习、生产实习、专业训练、毕业实习)计划、大纲、实习指导书、实习讲义,校外实习协议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题目、计划;实验室及实习基地建设规划、论证、合同、评估、设立及各实践教学环节的总结和各类统计表等。

  9、教学设备管理及维护方面的材料:设备购置计划、批复、合同、论证材料、设备帐目、清单、卡片,报废计划、帐目,大型精密仪器及大中小型计算机档案,设备维护计划、帐目,有关设备管理等方面的总结和统计报表等。

  10、教学、教学设备经费方面的材料:经费预算、决算、计划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统计报表、总结表。

  系归档范围

  1、上级与本系、部有关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等。

  2、本系(部)产生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总结与统计报表、人员考核等。

  3、各类教学文件

  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实验指导书、课程设计大纲、课程设计任务书、课程设计指导书、实验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毕业设计大纲、毕业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指导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原始资料。

  教学检查制度和执行记录、教学听课制度和执行记录、对毕业的跟踪调查记录、系领导听课记录。学风建设规划与实施记录、实验实训建设规划。设备管理制度、设备使用台帐、校外实训基地协议。

  人才市场需求调查和分析(调查原始表格、分析报告)、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立的文件、聘书、成员职称复印件,及其会议记录。

  其它有关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方面的资料。

  教研室归档范围

  1、上级与本教研室有关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等。

  2、教研室产生的各类教学材料:教学计划、方案、大纲;教学改革方案;教学与实验授课计划、试题库、试卷库;有关实践教学(包括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计划、大纲、讲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自编教材;教研活动记录;有关教学的各种计划、经验总结、考核、质量分析、教学情况的检查、情况调查及统计表等。

  实验室归档范围

  1、上级与本实验室有关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等。

  2、实验室产生的各类教学材料:实验教学计划、课表、教学或实验大纲、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实验卡片、实验报告;设备运行记录、维修记录;实验室建设规划、实验日志;有关实验教学的各种考核、质量分析、总结、统计报表等。

  (三)归档时间:按学年度归档在次年6月底前归档,按度归档的档案在每年寒假以前归档。

  三、档案管理

  (一)档案的分类、编号、装订、保管期限按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执行,分为永久、长期(15年以上至30年)、短期(15年以下)三种。

  (二)档案的查阅、摘录、复制等要按制度执行,应办理借阅手续。

  (三)专兼职档案人员要认真执行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四)要尽快实现教学档案的计算机规范化管理。

  教学资料管理制度 13

  1、教学档案是指学校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2、教学档案的范围包括: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政策性、指导性教学文件及有关规定;

  (2)学校制订的各项教学文件和教学规章制度;

  (3)教学基本建设的各种规划和计划、师资培训计划和实施情况、教育资源(含教学设施及仪器设备等)统计材料;

  (4)学校、系(部)和教研室的学期(或学年)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

  (5)校历、教学进程表、总课表、教师聘书及课程表、学期授课计划、课程教学总结等;

  (6)课程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7)学生花名册、学籍变动情况、学生成绩、学生成绩统计分析、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等材料;

  (8)教学研究计划、行业(或区域)经济教育调研报告与资料、教学改革实施方案及总结、典型经验材料和教学研究刊物、学报、简报等;

  (9)使用教材目录、自编教材(或讲义)、教学参考资料、参加全国或全省统编教材印本、实验(实习)指导书、习题集、试题库(试卷库)、试卷分析以及各种声像资料等;

  (10)教师业务档案,包括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教案及教学工作小结、教师考核资料、教学工作和工作量统计表、论文论著及成果、进修(培训)登记及考核材料等;

  3、教学档案管理机构由教务处负责。

  4、教学档案按年度分类管理、编目造册及归档;

  5、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收集和整理各种教学档案。

  6、教学档案管理人员应按学期按目录对教学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并立卷。

  7、教学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档案妥善保管、防止档案霉烂、人为损坏、或流失等。

  8、档案室应有防火、防盗等设施。

  9、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室以及所保存的教学档案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管理记录。

  10、借阅教学档案,须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填写《教学档案借阅登记表》,说明借阅的事由和借、还日期。借阅人员对借出的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折页、涂改、画线、圈点、剪贴。

  11、查阅教学档案资料,须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由档案管理人员下架、开卷。

  12、借阅和查阅过程中,造成档案损坏,损失等情况,应立即报告档案管理部门。

  教学资料管理制度 14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师资管理,及时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不断收集、积累教师业务资料,便于教师教科研水平的考核,充分发挥业务档案在对教师进行考核、晋升、奖惩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教师业务档案主要收集和记载教师在教学、科研活动中形成的主要成果材料(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科研论文、专著、译著、教材等以及对这些材料的历史评价、专家的学术鉴定材料、图片等)。

  (三)对教师业务档案的认真收集、整理是加强教学、科研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因此,各系(院、部)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二、业务档案收集

  (一)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各系(院、部)应建立健全业务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制度,材料要全面、完整、准确,各系(院、部)的业务档案由教务员或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管理。

  (二)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教师在任课、进修、观摩教学、改革教学方法、教学研究成果、学术活动、外语状况、学术水平鉴定及出席有关会议重要记录等材料。

  (三)对归档材料要验证真伪和完整与否,要求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书写字迹工整,不得用铅笔、圆珠笔、红色笔填写。

  三、业务档案材料的`管理

  (一)对材料收集整理是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征集材料向档案转化的重要步骤。业务档案材料的范围主要有:

  1.教学活动:包括任课、进修、观摩、改革教学方法、更新教材、改进实验方法、设备、措施等。

  2.学术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应邀讲学,国内讲学或学术交流,学术任职等。

  3.科研活动:包括科研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的登记;项目的立项运作及完成情况。

  4.外语状况:包括译著、译文、文摘及业余外语进修班结业水平登记。

  5.业务上的工作奖励、鉴定、评语等据实记载。

  (二)对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利于考核、考查材料的准确程度及学术价值。

  (三)业务档案的使用,要确定阅档人员范围,建立业务档案传阅制度。

  四、业务档案管理体制

  (一)由教务处主管,每学期初由各系(院、部)及教务处整理上学期的档案材料,及时归档。

  (二)教务处要经常检查各系(院、部)业务档案的形成、整理、归档及使用等工作情况,以便发现并解决问题。

  教学资料管理制度 15

  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管理质量直接关系到教学管理规范化程度。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教学管理部门、各级教学部门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档案管理体制

  1、教学档案分为学院、系部、教研室(实验室)三级管理,教务处为一级管理,系部为二级管理,教研室(实验室)为三级管理。

  2、各单位要有一名领导分管教学档案工作,各级管理应配备一名兼职档案人员具体承担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本系部、教研室(实验室)的教学文件材料。

  二、教学档案建档范围

  1、院级建档范围: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指导性文件,计划、规定及各种规章制度、办法等。

  (2)教学综合性文件材料:本部门制定的各种教学管理制度、规定、办法、条例;教师与实验人员基本情况及工作量;教学工作的各种统计表等。

  (3)教学过程性文件材料: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各类课程表,教师任课安排;有关专业设置、规划、建设、评估、教改方案、总结;各系各专业教材(含自编教材)使用目录,教材征订单、教材帐、卡、清单;各门课程的试题(卷)库、试卷等。

  (4)教学研究性文件材料:有关教学、考试方法手段改革的研讨、经验、计划、总结;教学改革项目立项、验收资料;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定的.有关材料等。

  (5)教学质量监控文件材料:教学信息反馈材料;教学质量分析、总结;教学检查,教学纪律、教学调度的有关材料等。

  (6)实践教学文件材料:实验(训)教学大纲、计划、课表、实验指导书;实习计划、大纲、实习指导书、实习讲义,院外实习协议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题目、计划;实验(训)室及实习基地建设规划、论证、评估;各实践教学环节的总结和各类统计表等。

  (7)学籍管理文件材料:有关学生名册、成绩、学籍及有关变更材料等。

  2、系级建档范围:

  (1)上级与本系部有关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等。

  (2)本系部制定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总结及统计报表、人员考核等。

  (3)可参照院级建档范围分类归档的有关材料。

  3、教研室(实验室)建档范围:

  (1)上级与本教研室有关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等。

  (2)教研室制定的各类教学材料:教学计划、大纲;教学改革方案;教学与实验授课计划、教案、试题(卷)库;有关实践教学(包括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计划、大纲、指导书、讲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自编教材;教研活动记录;有关教学的各种计划、经验总结、考核、质量分析、情况调查及统计表等。

  (3)实验室产生的各类教学材料:实验室建设计划、总结;实验日志;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帐、物、卡档案;低值耐用品及低值易耗品帐目管理;实验设备运行记录、维修记录;有关实验教学的统计报表等。

  (4)可参照院级建档范围分类归档的有关材料。

  三、教学档案管理工作

  1、按年度归档的档案在次年6月底前归档,按学年度归档的档案在次年寒假前归档。

  2、按照教学档案三级管理的要求,分别由教务处、各系部、教研室(实验室)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装订、保管有关教学的各类档案及相关资料。

  3、归档的教学材料必须字迹清楚,手写的文字材料一律使用碳素笔填写。建档材料应加制封面,注明标题,编制时间,保管期限,卷(盒)内要建立材料目录。

  4、教学档案的查阅、摘录、复制等应参照学院《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5、教学档案必须在安全可靠、防火防盗、防霉防蛀的条件下存放。

  6、教学档案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不得丢失。管理人员要尽职尽责,认真遵守保密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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