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

时间:2023-01-31 15:32:01 制度 我要投稿

车辆管理制度【荐】

  在当下社会,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车辆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车辆管理制度【荐】

车辆管理制度1

  1进入现场机械必须做到机容机貌整洁、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安全保护装置齐全,起重机必须经正式检验站检验合格并悬挂安全准用证;否则,不得进场使用。

  2进入现场的机械使用队伍,应具备使用、维修保养和缺陷整改的.相应能力。

  3施工承包商应明确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机械、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做好机械、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机动车辆在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限速行驶;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酒后驾车;线路施工必须把防止交通事故作为重大风险加以控制,特别要严格审查租用车辆、驾驶员所有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并签订租车合同,明确双方职责;严禁客货混装;严禁使用农用车、拖拉机作载人工具。

车辆管理制度2

  为了科学、规范、合理有效地使用车辆,最大限度地节约成本,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做到行车安全,用车高效,节能降耗,全力支撑和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总公司、分公司、各项目部的所有公务车辆。

  二、公务车的使用管理

  1、公司公务车辆全部交由办公室统一调配管理,办公室根据公司用车需求合理调派车辆。

  2、车辆驾驶原则上实行专车专用,专车专管制度。若司机请假或另有任务,办公室可指派其他司机或持有驾照人员驾驶。

  3、严禁公车私用。车辆不得用于私人事务,一旦发现,对驾驶员和使用人均按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外单位或个人借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同时该车司机应记录并告知借车人车辆状况,并且牢记借车时间。接客或接送本单位员工需要用车的,由办公室主任调配或请示总经理批准。

  4、确保行驶安全,严禁无照驾驶、酒后驾驶、超速驾驶、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由于无照驾驶或擅自出借或动用车辆而受到罚款、处罚的,由该车驾驶员自行承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该车驾驶员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公司概不负责。一年内没有受到处罚的驾驶员,公司将予以表彰、奖励。

  5、下班后及夜间,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特殊情况除外),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如需用车,原则上由总经理安排所保留的车辆。严禁未经请示私自动用公务车,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6、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出差人员,须填写《公司车辆使用登记表》(见附表1),用车一天以内由办公室主任审批,用车一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7、车辆如在公务中遇到车祸,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立刻与公司管理联络,并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凡外人借车发生事故的,一旦获悉情况,就得向公司汇报,不得隐瞒。

  三、公务车的使用

  1、车辆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先完成工作或接待任务,后其他事务的原则安排。

  2、专车专用。总公司现有车辆两辆,必须再借用鄂g62288和鄂a1122两辆轿车(借用合同另订)供董事长和总经理专用

  3、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

  4、接送公司宾客等。

  5、每10天应登记车辆的行程公里数(见附2《公司车辆行程、加油、维修情况登记表》)

  四、车辆用油管理

  1、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使车辆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公司所有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二卡(中石化和中石油)制度。一般情况不允许现金加油。若卡内无款或其他特殊情况的,现金加油后必须凭正规的税务发票报销。

  3、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

  10天登记一次(见附2表《公司车辆行程、加油、维修情况登记表》),月底登记完毕后,连同表1交给办公室主任存档备查。

  4、司机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应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五、维修保养与保险

  1、本公司实行专车专管制度,驾驶员必须爱护车辆,每周应定期对自己驾驶的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2、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根据一天的用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视方便与否予以加油,最好不要在出车时才临时加油。

  3、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做到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及时发现车辆问题和隐患,及时向车辆管理员反映,及早进行维修,避免严重的损失。尽量自己动手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4、加强车辆维护管理,建立车辆维修台账。车辆管理员应督促驾驶员定期进行保养检修,如实如数地登记维修、罚款情况,每次维修费用如实填入《公司车辆行程、加油、维修情况登记表》。

  5、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

  6、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车辆管理员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六、车辆费用报销车辆维修保养、油费、过道、停车洗车等其他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司机应贴好票据,经总经理签字审批后,到财务部据实报销(或由办公室主任代付)。

  七、附则

  1、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

  2、未尽事宜,由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商定增改。

车辆管理制度3

  一、用车要有计划性、科学性,杜绝浪费,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作用。

  二、坚持用车审批制度。需要用车者,要至少提前半天将用车计划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筹安排车辆。如遇紧急情况,可及时与办公室联系、调度车辆。

  三、优先保障各局长公务用车,如有两人以上需到市教育局开会、报材料等,在车辆可调度情况下由办公室统筹安排车辆,出发归来后要到办公室注销用车。城区内原则上不派车。

  四、非工作用车、外单位用车或个人用车须经局长批准。

  五、驾驶员要按照规定时间值班,保障局机关事务性工作正常开展。驾驶员出车要做到安全正点,工作时间一律不准饮酒。因工作失误造成人员伤亡或车辆损坏,扣发全年安全奖,临时工辞退,正式工停开一年。

  六、驾驶员要自觉加强车辆维修与维护,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做到排除小故障不进维修厂,大故障根据不同车辆型号,报经局长审批后,由办公室和驾驶员统筹安排维修。

  七、下午下班后出发归来,车辆要入库存放,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八、严禁驾驶员私自驾车外出,如擅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当事人负责,临时工辞退,正式工调离。

  九、坚持用油登记制度。车辆加油由驾驶员和办公室人员相互签字、登记,办公室每月统计各车辆行驶里程数、用油数、车辆维修及车辆过桥等费用,向局长办公会汇报并张榜公布。

  十、本办法自1月1日起执行。

车辆管理制度4

  为确保安全行驶,规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所有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2、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4、严禁车辆“带病”运输。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5、除驾驶室按规定乘座人员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一律不准乘坐人员。

  6、车辆驾驶员要对本车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

  7、所有车辆必须配备2个5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二、车辆检查制度

  1、检查内容:方向、刹车、灯光、轮胎、发动机、仪表等其它部件和持证情况,每四个月进行一次二级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车辆年检。

  2、检查规定:

  (1)驾驶员应在每日上班开车前、班中、班后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2)公司每月应对本单位的车辆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3)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止运输作业。

车辆管理制度5

  为了严格镇政府机关车辆管理,使车辆管理正规化、规范化,特制定车辆管理规定如下:

  一、车辆管理的原则、范围

  1、按照上级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厉行节约、保障正常工作开展”的原则实施本制度。

  2、车辆管理的范围:防火车、租佣公交车、哈飞峻意面包车。

  二、车辆的管理和调度

  1、公车使用实行“统一调控、领导批准、专职司机出车”的管理制度。

  2、车辆使用的范围是公务用车,其他私人事务一律不得使用公务用车。

  3、镇机关所有车辆由镇党政办统一调度。因工作需要安排用车,必须先经镇书记或镇长批准后,方可由专职司机到党政办领取车辆钥匙出车。

  4、车辆使用完毕,出车司机必须检查车辆状况,保证车辆完好无损,有问题必须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钥匙交回党政办。

  5、公务用车,在下班后或公休日必须停放在镇政府院内,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

  6、因工作需要下班后及公休、节假日用车的,需事先向镇书记或镇长请示,经同意后方可到党政办领取钥匙出车。

  7、严格控制车辆用油管理和维修费用,由专职司机到指定地点加油或维修。

  三、车辆的使用

  1、车辆由专职司机负责开车,其他人员遇特殊情况需经领导同意方可开车,否则一律不准私自驾驶。

  2、公务车不得借给其它单位人员使用。如将车辆私自借给他人或不用专职司机出车,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违反规定的个人负责。

  3、车辆驾驶员必须具备车辆驾驶资格,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超载、酒后开车、疲劳驾驶和违反操作程序驾驶,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驾驶者负责。

  4、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失等现象,应立即报告。

  5、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的`,在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负责者负担。

  四、车辆的保养

  1、驾驶员要时刻注意车辆保养,车辆的维修养护由专职驾驶员负责,有问题及时维修,不开带病车。

  2、车辆需要维修的,由驾驶员事先向主要领导提出申请,到镇政府指定地点进行维修,否则维修费一律不予报销。自行修理者,经主要领导同意可凭购买材料零件费用凭证报销。

  3、如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维修费,应依情节轻重,由镇政府与驾驶员或车管专人负责。

车辆管理制度6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的管理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车辆系指公司的小车及中巴车辆。

  二、车辆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的车辆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调度;公司劳务输出项目车辆由输出项目的管理处统一管理,具体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司机(或自驾者)携带外,其余均由专人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交接或移转时应办理车辆移交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移交。

  第五条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者,应将经部门核准的《公务外出单》交专人签字,专人依公务的重要性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专人不予派车。接送公司领导及员工上下班、定时接送业主或看楼客人,不填外出单。其它符合规定的用车需求(如:接送公司客人、公司或业主举办各种活动等),由专人填写外出单。

  第六条每辆车内均设置《出车日志》,供司机每次出车时填写(用车人配合签字)。司机必须认真填写表中各项内容,每周呈专人核对,如专人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提出批评。行政人事部也将不定时予以抽查,对不听劝诫屡教不改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七条行政人事部负责核准一切车辆费用的缴纳(包括:停车费、过路费、油费、维修保养费及违规费等)。

  三、车辆使用

  第八条车辆应由专职司机驾驶(经公司许可自驾者,应善尽驾驶人责任)。出车前应特别注意安全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驾车人应对可能出现的后果负责。

  第九条车辆行车途中应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人承担。

  第十条司机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交给他人驾驶或学车,违者受罚。

  第十一条出车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晚上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然后要求执勤保安签字确认。特殊情况(如返回时已逾晚上十二点,或早上6:00以前须外出公务)经专人特许可以停放在司机居住的公司物业小区。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通规则、损毁、失窃,将追究司机的`责任。

  第十二条没有正常的调车手续,任何时候不准擅自将自己保管的车辆借予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更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私自动车。

  四、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三条司机负责每周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四条车辆的维修、保养应由特约修护厂维修,填写《车辆请修表》报行政人事部审批,否则修护费用一律不予报销。自行修复者,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公司安排司机人员每月将车辆开至修护厂对车辆进行一次检查、维护、清洗、打蜡等保养工作。

  第十五条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应与专人联系请求批示。

  第十六条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护费,应视情节轻重,由公司与驾驶人负担。

  五、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七条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公司将追究责任司机的责任。驾驶人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第十八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专人联络,专人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十九条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共同负担。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公司各负担一半。

  六、费用报销

  第二十条公务用车停车费、过路费、油料及维修费凭票证经审核后实报实销。

  七、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车辆管理制度7

  第一条用车规定

  (一)学院车辆由院办公室负责调度,部门用车需填写派车单,由部门负责人和院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车队派车。院长用车由院办公室下达派车单。

  (二)如遇紧急事情或因部门、院办公室负责人不在单位时,需电话按以上程序申请。院办公室通知车队先派车,用车部门事后补办派车单,并注明补办字样。(如不补办,车队可拒绝该部门再次用车)。

  (三)紧急情况用车由学院总值班直接调遣,事后按程序办理手续,并说明事由,注明补办字样。

  (四)学院客车按日常规定班次、时间出车,客车班次、时间应公示,非特殊情况未经院办公室负责人批准,不得改动班次和时间。

  (五)特殊情况使用客车时,由院办公室负责人通知车队派车。

  (六)各车驾驶员未经派车,不得擅自出车。

  (七)驾驶员平时应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随时听候安排。

  (八)小车驾驶员每次出车,需根据派车单填写小车运行周报表,并每周按时上报院办公室核对。

  第二条安全驾驶规定

  (一)驾驶员要安全行驶,文明驾车。

  (二)各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车辆停放规定,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遇特殊情况不能在指定地点停放的,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

  (三)班车驾驶员出车时,需按规定路线行驶,正点到达,不得自行改道;小车驾驶员出车时,需按派车单上的指定地方直接正点或提前到达,需到其他地点的,必须经车队队长同意。

  (四)驾驶员在外停车时,车辆需停放安全,必须停放在停车场,外出临时停放时,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

  (五)驾驶员出车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六)驾驶员工作期间严禁喝酒,不得因喝酒影响工作,不得酒后驾车。

  第三条车辆维修保养规定

  (一)驾驶员平时应勤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故障,保持车况良好。

  (二)车辆的正常保养、维修需经车队队长同意并到学院定点修理厂维修,维修项目需经车队队长同意,如不在定点维修厂维修的,费用自理。

  (三)车辆出差在外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向车队队长汇报,维修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由车队队长批准;3000元以内的,由院办公室负责人批准;维修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由分管院长批准。根据故障大小及维修难易程度决定维修地点。

  (四)车辆补胎、充气、打黄油,允许就近由司机自行处理。

  第四条车辆用油规定

  (一)车辆加油需到学院指定加油站加油,驾驶员核准单价、加油后在加油表上签字。

  (二)车辆出差时,先在单位定点加油站加满油,中途油量不够时可在外补充,并请同车同事在发票上签名证实。

  (三)车辆加油时只允许向本人所驾车辆的油箱内加油,不得给学院以外其它车辆加油或向油箱以外其它物品内加油。

  (四)驾驶员每月向车队队长汇报车辆行驶公里数,由车队队长核算每辆车的百公里耗油量,作为考核司机的一项指标。

  第五条驾驶员行为规范

  (一)驾驶员上班期间需穿戴整齐、干净,语言需文明,不得讲粗话。

  (二)驾驶员平时应保持车辆干净、整洁。

  第六条处罚

  (一)驾驶员未经批准,私自用车者,提前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二)驾驶员不在学院指定地点停放车辆,按私自用车处理。

  (三)驾驶员不按交通法规停放而造成的车辆损失由驾驶员承担责任;平时违章驾驶被罚款由驾驶员承担责任。

  (四)发生交通事故,由驾驶员负全责的,本人应承担保险费以外一切费用的50%;由驾驶员负主要责任的,本人承担保险费以外一切费用的30%;驾驶员负次要责任的,本人承担保险费以外一切费用的10%;驾驶员不负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交通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公开批评、记过、记大过处分,直至提前解除合同。

  (五)给学院以外其它车辆加油或向油箱以外其它物品内加油的,一经发现,提前解除合同,同时赔偿损失。

  (六)酒后驾驶车辆,给予提前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七)在车辆维修中,乱虚作假,虚报费用的,给予提前解除合同。

  (八)驾驶员因操作不当或疏于保养而造成车辆损坏的,承担维修责任(如已汇报车队队长,队长不及时安排处理的,由队长负责)。

  (九)其他违反车辆相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公开批评及以上处分,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提前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本规定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车辆管理制度8

  一、站部人员用车需提前向站长报告,不允许个人直接调动驾驶员出车。

  二、驾驶员要认真保养车辆,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出长途车之前,须认真检查车辆,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严禁疲劳驾车。

  三、驾驶员开车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规定车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要文明礼让,安全行车,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四、车辆要严格按规定停放,严防车辆被盗。

  五、车辆有损坏、有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解决,不得隐瞒不报。严禁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六、驾驶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上班时间无出车任务时,在值班室休息待命。

  七、对不执行本规定,私自出车造成车辆损坏的,责任人要按规定予以赔偿。

  八、基本办公用车范围:

  1、各部门人员工作需要。

  2、财务人员去银行兑提取现金等。

  3、参加各种会议。

  4、局领导冬季通勤用车按政府有关规定,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5、其他情况。

  九、严格按照高管局、管理处的`用车制度用车。

车辆管理制度9

  为了切实加强警用车辆管理使用,确保警用车辆正常运行,促进公安业务建设,特制定以下八条措施。

  一、县局所有单位车辆实行固定驾驶员专人驾驶。局机关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每年签订一次安全管理责任书,其它业务单位安全责任书

  由驾驶员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签订。从 20xx年11月1日起 ,所有驾驶员必须持警车准驾证上岗,凡未领取警车准驾证的,一律不得驾驶警车,若发现驾驶警车现象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责任。驾驶员不准将车辆交给非警人员和无照人员驾驶,凡发现一次,属聘用的驾驶员予以解聘,正式驾驶员予以待岗一个月处理。若发生交通事故等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负。县局和车辆使用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公务派车。各单位均要实行公务用车、派车制度,自制派车表,局机关公务用车原则上由各单位填写,驾驶员持派车单到办公室领取加油单。

  三、定点停放。所有车辆在非工作时间必须停放在车库或指定位置,严禁将车辆停放在饭店酒楼和公共娱乐场所前,未经主管领导批准,驾驶员私自将车开出或将车辆随意停放在外,发生问题及交通事故的由驾驶员负全责,单位概不承担责任,发现一次扣发一个月工资的50%,发现第二次的,属聘用驾驶员予以解聘,正式驾驶员予以待岗一个月。

  四、规范驾驶。严禁在非公务期间鸣警笛、乱停乱放、逆行、闯红灯,如违反要求,一经发现的要在全局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属聘用驾驶员予以解聘,正式驾驶员待岗一个月。

  五、定点维修。驾驶员要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卫生,车辆需要维修时,必须提前申报,经核实,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持维修单到指定修理点进行维修。否则不予报销修理费用。外出执行公务的车辆无法保障行车安全需要维修时,驾驶员必须向车辆主管人员报告同意后,方可在外地维修。

  六、驾驶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待命,严禁饮酒。未出车在上班时间内,驾驶员不能离开单位,保证随叫随到,鉴于公安业务的特殊性,手机要24小时开机。凡每月累计3次不在岗或一次不在岗贻误工作的,属聘用驾驶员予以解聘,正式驾驶员予以待岗一个月。

  七、钻研业务。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驾驶有关知识,不断提高驾驶水平,严禁疲劳驾车、驾驶带病车、开英雄车、酒后驾车,违者属聘用驾驶员予以解聘,正式驾驶员予以待岗一个月处理。

  八、责任追究。驾驶员若一年内发生一次一般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给予待岗1个月,负全部责任的,待岗2个月;全年发生两次一般事故的给予待岗3个月;凡发生重大以上事故,负次要责任的待岗6个月,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予以辞退,一切损失费用自负并追究法律责任。

车辆管理制度10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小区机动车的停放与行驶,维护小区环境,保障小区内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和<浦东新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由金桥湾清水苑小区(以下简称:小区)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委托小区物业公司组织实施。

  物业公司对车辆的管理是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小区内所有车辆使用人应接受物业公司车辆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车管员)的行驶管理与停放引导。

  第三条小区车位实行有偿使用,车辆使用人在小区泊车应交纳停车费。小区车辆管理制度。停车费收入归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应有专人进行停车费管理,公开账目,并定期结算与公示收支情况。根据维修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停车费收入在扣除车辆管理成本和业主大会授权使用的费用后的结余部分纳入小区维修基金账户,每年一次分摊到业主账户。欠缴或侵占停车费是损害全体业主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将小区业主共有的停车位供车辆使用人停车的行为关系,不含有对车辆保管的义务与责任。提供良好的停车条件,营造有序的活动场所是小区各方共同努力的目标。

  车辆进出管理

  第五条小区安装停车场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实行车辆智能化管理。小区车辆管理制度。所有车辆进出小区必须持清水苑小区车辆ic卡(以下简称:ic卡)刷卡通行。车辆在通过大门道闸时必须一车一杆逐一进出,不得尾随前车冲卡。

  第六条ic卡分为月卡、充值卡和临时卡三种。实行一车一卡制。ic卡不得转让或一卡多车。车卡不一致的.车辆不准进出小区。

  第七条月卡仅限小区居民及小区内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申办车位登记手续时领取,在有效期内使用。

  第八条实行来访车辆登记制度。来访车辆应登记后领取临时卡,刷卡进入。驶离时在小区出口处验卡后交卡付费。小区居民和单位也可以选择使用充值卡,以免每次现金缴费验卡和进入登记的麻烦。固定车位车主不得使用充值卡。来访车辆当天再次进出小区凭缴费收据免缴费。

  第九条前来小区执行公务的警车等车辆后出入小区可免缴费。

  第十条领取月卡和充值卡需缴押金20元,无卡或ic卡遗失、超期和损坏的车辆无法进出小区,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ic卡遗失、损坏应支付损失费30元。

  第十一条非小区居民接送幼儿园入托幼儿的车辆不能进入小区。各类大中型车辆,装载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车辆不经允许禁止进入小区。

  第十二条小区车位满位,车管员应及时告示并拒绝其他外来车辆进入小区。

  车辆行驶管理

  第十三条小区主干道实行单向行驶。长岛路北大门为进口,只进不出;台儿庄路西大门为出口,只出不进。司机必须依照交通标识的指示路线行驶,不得逆向而行。

  第十四条为了保持小区的安宁,小区内车辆不准鸣喇叭;晚间行车禁止使用远光灯;小区道路上不得试刹车、练习驾车、修理或清洗车辆等。

  第十五条进出小区内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车辆停放管理

  第十六条车位的设置。停车位分为固定车位与临时车位二种,统一编号。固定车位标有车牌号,供小区居民和单位工作人员停车。临时车位无车牌号标志,主要供外来车辆停车。

  第十七条车辆的停放。小区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固定车位或临时停车位内。未经车管员同意,来访车辆不得占用固定车位。车位内不得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或堆放其他物品。

  第十八条车位的申请。无欠费记录的车辆使有人,小区居民可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等到物业公司办理固定车位申请登记手续;小区内单位工作人员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办理固定车位申请登记手续。

  按登记先后顺序,先到先得原则安排车位。每套住宅居民只能拥有一个固定车位。对确需第二个固定车位的居民户,经批准后可以申请登记,按第二个固定车位的停车费标准缴费。但无车位居民应优先考虑。

  第十九条车位的登记。车位申请确认后,车位使用人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签订车辆停放协议,缴费,领取停车证(置于车辆挡风玻璃右侧内)与ic卡。手续办理不完备不能领取停车证与ic卡,也不得使用固定车位。

  第二十条车位的变更。变更固定车位使用人仅限本户居住人,经物业公司同意后并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一条车位的退还。车位为全体业主的共有资源,业主产权转让、租赁户更变等,应及时到管理处办理退还手续,不得擅自转让车位。一旦发现,将收回原使用车位并取消双方车位申请资格。车位退还后如再次申请须另行申请登记。

车辆管理制度11

  为进一步加强专用车管理,确保专用车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管理制度。

  1、定期做好专用车辆维护、检修工作,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4、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5、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6、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按交管部门的规定进行车辆年审及道路运输许可年审,并备案。

车辆管理制度12

  商务局机关办公用车由办公室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为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节约开支,规范车辆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局领导和局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用车需提前与办公室预约,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和用车范围给与合理安排调度。不允许个人直接调动驾驶员出车。

  二、驾驶员要认真保养车辆,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出长途车之前,须认真检查车辆,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严禁疲劳驾车。

  三、驾驶员开车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规定车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要文明礼让,安全行车,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四、建立健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台帐,确保行车安全。车辆要严格按规定停放,严禁驾驶员擅自将车开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过夜,严防车辆被盗。

  五、车辆有损坏、有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解决,不得隐瞒不报。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开车、严禁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六、驾驶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上班时间无出车任务时,在值班室休息待命。因事需离开,需向办公室报告去向,以方便联系。

  七、对不执行本规定,私自出车造成车辆损坏的,责任人要按规定予以赔偿。

  八、驾驶员严守保密制度,不传是非。

  九、局机关基本办公用车范围:

  1、各科室人员深入多家企业调查、协调工作,而且路途较远的;

  2、财务人员去银行提取大额现金;

  3、去市区两级政府接访或处理突发事件;

  4、参加市区两级党委、政府会议(驾驶员将参会人员送到会场后,立即返回局机关待命);

  5、局领导冬季通勤用车按政府有关规定,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车辆管理制度13

  遵照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以及《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车辆技术及档案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一、车辆行驶证年审

  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提前二个月制作车辆年审月度计划表,并安排驾驶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车管所年审车辆。车辆年审合格后将行驶证复印件交公司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备案。

  二、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

  车辆行驶证年审合格后,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二级以上。车辆技术等级审验合格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年审合格后的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原件及车辆技术档案在审验到期当月到市交管处车管科对车辆进行年度技术等级审验。车辆技术等级审验合格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将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年审合格后的行驶证复印件及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保存到车辆档案袋中并在单车技术档案中予以记录。

  三、车辆维护与上线检测

  1、车辆二级维护

  货物运输车辆自车辆运行之日起,每三个月需对车辆进行一次二级维护。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提前一月制作车辆二级维护月计划表报,并按计划安排驾驶员到具有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资质的修理厂进行维护,并到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车辆二级维护检测。二级维护上线检测合格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持相关资料在二级维护到期15日内到交管处车管科对车辆二级维护进行备案,备案完毕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将二级维护合格证原件交驾驶员随车携带,合格证复印件、报修检验单原件、维修过程检验单原件及检测报告单原件保存到车辆档案袋中并在技术档案中予以记录。

  2.车辆日常维护

  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必须对车辆勤保养、勤检查、勤调整,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驾驶员发现故障应及时检修,个人无法排解的故障,应及时报告车辆管理人员处理;超越自修能力的项目,由车辆管理人员联系修理厂修理。

  车辆在外出执行运输任务出现车辆故障驾驶员不能自行修复时,驾驶员要及时向车辆管人员报告,由车辆管理科安排救急或到就近的修理厂维修。

  车辆维修完毕后应将维修的相应资料交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将相关资料保存到车辆档案袋中并在技术档案中并予以记录。

  四、车辆入籍、转籍、报废管理

  车辆技术管理人员负责车辆入籍、转籍、报废管理工作。旧车入籍、转籍必须将车辆档案袋随车转入、转出并在单车技术档案上作好记录;新车入籍必须建立健全车辆档案内容;车辆报废须将报废证明放入车辆档案袋。从车辆开卢至车辆报废整个流程必须在车辆档案袋中予以体现并有据可查,有据可依。

  五、车辆档案管理

  1.车辆档案分类

  1)在户车辆档案

  2)注销、过户车辆档案

  3)在户车辆管理协议

  4)已注销、过户车辆管理协议;

  2、档案的归类、排列与编号

  1)车辆档案归为4类后,应把每份材料归入相应的类别中去。

  2)车辆档案归类后,每类中的材料应按一定的顺序排列起来:即按照材料形成的时间先后,从远到近,依次排列。

  3、车辆档案管理

  1)车辆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除档案管理人员之外,其余人员严禁动用任何车辆档案。

  2)档案管理人员对车辆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负责,如出现车辆档案丢失、泄密等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车辆档案管理人员负责。

  3)所有车辆档案一律用档案袋保存,一辆车一份档案袋。

  4)凡有车辆上户、过户、注销、报失等,新的档案内容应在车辆手续办完当天归入相应的档案类内。

  5)车辆档案资料内容:单车技术档案本、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二年内的二级维护资料原件(三单一证)、车辆照片、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原件、保单原件、大修资料原件及大修单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押运证复印件等其它临时档案资料。档案管理人员要完善档案资料并及时进行维护更新。

  6)车辆档案查阅:无关人员不得要求查阅车辆档案。相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必须查阅车辆档案且需带离公司的,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后,查阅人填写《车辆档案借阅登记表》,档案管理人员方可提供资料查询。

  4、档案保存期限与销毁

  所有已下户车辆档案在车辆下户之日起12个月后销毁,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填写销毁申请单,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由档案管理人员执行销毁。审核、执行人员要在销毁申请单上签字,并存档案。

车辆管理制度14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企业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含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

  第三条车辆应车容整洁、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第四条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机械式制动器、拉杆拉线等机件应完好无损。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能要求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

  第五条企业应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厂内机动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

  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4.车辆事故记录。

  第七条在用、新增及改装的厂内机动车辆应由用车单位到所在地区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经劳动行政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九条企业应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检查。

车辆管理制度15

  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明确司机的利益与公司的效益的密切关系,提高司机的工作责任心,特定如下制度。

  一、货运车辆与司机的管理制度和奖罚制度

  (1)车辆由公司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公司根据司机全年工作表现,从司机产值、安全行车、维修费用、服务态度、客户意见等各方面全面考虑,对表现好的司机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司机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2)车辆由公司指定驾驶员专用,其它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驾驶,专车司机不能将车转借他人或其他单位使用,如有违反扣款100元,造成后果由司机本人承担。

  (3)车辆除执行运输任务外,未经批准不得随便驶离指定的停车场,包括不得私自开车回家和办私事,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将车辆开回指定的停车场,不准起动发动机在车内睡觉和卸货,以上如发现第一次扣款100元并追究责任,重犯要从严处罚。

  (4)车辆进出码头,均要遵守码头有关纪律、制度,限速为20公里/小时,若在厂区、物流园区装、卸货,均要遵守厂方的有关纪律、制度或行车指示,如有违反第一次追究责任,扣款并写检讨书,重犯者从严处罚。

  (5)司机每天按时上班(早上8时),特殊情况除外(例如当天零时后收车者),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请假要事先通知车队管理人员,经批准后方可休息。否则,报公司从严处理。

  (6)司机不得向货主提出要小费、吃饭、住宿等,不得参与赌博、非法性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否则,报公司处理和送交公安部门。

  (7)司机执行运输任务时,在外遇特殊情况或不幸发生事故,不论在何时何地必须马上通知公司领导或公司管理人员,同时应做好应急处理,保护现场,依据公司决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8)司机报销过桥费等必须要做到如实反映,不得弄虚作假、虚开发票收据,如发现经核实处以100元的扣款,重犯要从严处理。

  (9)司机对待货主要文明有礼,努力提高服务素质。

  (10)无正当理由对放货物在货车上而不及时卸货的司机第一次扣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1)对装货或卸货回来而不与仓储部门交接、交单而直接卸柜的司机,第一次扣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2)将客户通知要求当天拉走的货物放在厂而不及时拖回的司机第一次扣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3)违规使用尾板造成事故或损坏尾板的,由司机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处以100元的扣款,重犯者从严处罚。

  (14)在运输途中私自携带他人上车的,第一次扣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5)对在工作时间内穿拖鞋或不穿工衣等影响公司形象的司机第一次扣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6)管理人员有急事呼叫司机,而司机故意不复机的每次扣款20元。

  (17)在目的地装卸货时不注意观察柜的破损情况,不及时要求客户签收,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损失的,第一次扣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8)司机装卸货完毕之后没有及时加盖遮雨布防雨的,每次扣款50元。

  (19)对故意不及时归还拉货工具的每次扣款50元,对遗失随车工具的按工具购买单价赔偿;

  (20)司机利用公司车辆帮人带货私下营运拉货的,一经公司查明一律做辞退处理;

  (21)司机拉货回公司应及时将装车清单交给仓库人员清点货物,丢失清单或者没有按时交单的,每次扣款10元;

  (22)司机在货站发错货物未交付清楚的,则按运费的1/3或按300元/票作为扣罚标准。

  二、安全行车制度

  (1)司机必须积极参加安全学习会,进一步落实各项交通安全措施,加强安全行车意识。

  (2)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所颁发的一切条例规定,严格按机动车驾驶操作规程行车,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能超速、乱抢道等违章行车。

  (4)司机在上班时间内不能饮酒,严禁醉酒驾驶,开车时要集中精神,不能在行车中你推我让,搞其他小动作。

  (5)由货物或车辆造成的违章扣款(如证件不全、车辆发生故障、货物超重、高、长宽等),公司给予全报。

  (6)若司机个人造成的违章扣款,公司不予报销,由当事司机自行到交通部门缴纳扣款

  (7)司机应保证出车证件齐全,并对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性检查,确保安全行车

  (8)司机出车应努力做到经济安全,尽量减少各种浪费;

  (9)在运输作业或在目的.地装卸货过程中,由于司机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及货物损失,使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根据其事故责任以及经济损失的程度扣款。

  (10)在运输作业过程中,对安全行车的司机,公司根据其全年实际表现设立安全行车奖,年终时一次性奖励给司机,以作鼓励。奖励方法如下:

  对全年没有发生任何交通事故、服务态度好、能同公司节约维修等费用、工作积极的司机给予800元的奖励;

  (11)车队应定期对所有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车辆安全检查表》留存,发现问题及时改善;对于需要维修的车辆,应在公司指定的维修点维修,不得擅自在其他地点维修,否则,当事人将处以300元的罚款,维修完毕应填写《车辆保养与维修记录表》留存;

  (12)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违章行为,司机应第一时间汇报给车队长,同时保留现场或拍照取证,同时通知交警,涉及保险理赔的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处理。事件处理完毕,车队长应填写好《车辆违章记录表》以备留存查询。

  扣款方法:

  1)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以下司机负次责的按经济损失的5%扣款,同等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10%扣款,主责的按经济损失的15%扣款,全责的按经济损失的20%扣款。

  2)每次事故公司损失3000元以下、500元以上司机负次责的扣款100元,同等责任扣款150元,主责扣款200元,全责扣款300元。

  3)每次事故公司损失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司机负次责的扣款200元,同等责任扣款300元,主责扣款400元,全责扣款500元。

  4)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司机负次责的扣款500元,同等责任扣款1000元,主责扣款20xx元,全责扣款3000元。

  5)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00以上,司机负次责的扣款5000元,同等责任的扣款10000元,主要责任的扣款15000元,全责的扣款20000元。

  6)酒后驾驶出事故的,由司机承担所有责任。

  7)如有私开封志或有盗窃行为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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