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资管理制度

时间:2023-05-26 17:44:25 晓丽 制度 我要投稿

薪资管理制度(精选26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薪资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薪资管理制度(精选26篇)

  薪资管理制度 1

  1.资金来源与使用范围

  1. 1资金来源

  销售回款额的5%作为销售分公司的销售费用来源

  1. 2资金使用范围

  销售分公司的所有费用的支付

  2.款项支付要求与规定

  2.1在公司正常财务核算标准范围内,由经办人申请、分公司经理同意、财务部经理审核后方可报销。

  2.2款项的支付和费用的报销必须手续齐全、票据合法、内容真实完整、账务处理规范。

  2.3超标准费用的报销必须事先征得公司总经理同意并签字,报销时财务人员方可受理。

  2.4销售分公司经理所发生的费用必须经公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2.5严格控制佣金、回扣及无发票的支出。上述费用的支付实行事前业务员洽谈,部门经理确定并形成报告,分公司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财务人员方可支付的程序。

  3.费用标准

  销售分公司的差旅费标准、招待费标准、办公费标准报公司批准备案。各费用标准的明细附后。

  4.工资与统筹

  4.1销售分公司工资标准的制定与发放由分公司自拟,公司批准备案。每月发薪前须向公司申报工资明细表,总经理批准,公司劳资部门对其进行额度控制与管理。

  4.2员工的各项统筹、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项目由总公司统一管理代扣代缴,当月结算不得拖欠。

  5.核算与报表

  5.1财务人员必须知法守法准确核算、认真负责把关,按会计法、税法及公司的各项具体要求进行日常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及财务报表工作。

  5.2按公司统一要求的格式、内容及时间上报各种财务报表。有:周报、月报、季报及公司要求的其它报表及年终财务决算报表。

  5.3实行指标管理收、支按部门划分的分部核算制。财务按销售公司现有的5个部门进行分部核算,计算各自的收支状况和计划执行情况。

  5.4严格物资出入库手续。业务部门设专职保管员(统计员),对产品采购及物资出入等业务进行帐簿与实物的统计管理。负责入出库单的填写、传递与报表。每周、月与财务对帐确保与财务帐帐相符,对库存物资账物相符。

  6.合同管理

  合同是会计核算与监督的.重要依据,销售与采购合同须在财务部门留存备案。

  7.营销人员薪资考核办法

  7.1薪资的组成

  月工资=基本薪资+回款提成奖×50%+回款提成奖×50%×年终考核系数

  7.2薪资的考核

  7.2.1月工资应扣除个人所得税及公司规定的相关费用。

  7.2.2货款回收款以合同价格为依据,由于其他原因增加的合同额及回款不计入个人考核范围。

  7.2.3项目含质保金的合同无其他原因,当质保期到期一个月后仍未催回,从第二个月开始按质保金额的千分之五逐月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7.2.4营销人员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出勤或加班的均不发加班费。

  7.3公司指派项目的回款额提成系数根据具体项目制定奖励办法。

  8.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薪资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为完善公司员工薪酬管理,更好地发挥薪资分配的杠杆及导向作用,真正体现多劳多得、奖励先进、处罚落后,提供公平的待遇、均等的机会,促进公司及员工的发展与成长,特制定本制度。

  二、原则:

  本着对内公平、对外具有竞争力且合乎成本效益的原则规定薪酬组成,采取激励、晋升的措施,加强目标和绩效考核,充分发挥每一个员工的积极性。公司坚持按工作价值付酬的分配思想和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用人思想,致力于为每一个员工提供良好的就业平台和创造价值的舞台。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特殊情况除外。

  四、为规范管理,为各员工提供公平、公开、公正的就业及晋升平台。

  明确组织上下级关系,提高各部门、各职位的执行能力和协作能力,特就公司职位分级如下:(此等级作为公司薪资体系的基本依据)

  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

  岗位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各主管水电班长资深员工管理员水电维修工公共秩序班长公共秩序员普通员工保洁员

  五、薪资结构:

  1、员工薪资参照市场薪资水平、社会人力资源供需状况、公司的经营业绩、员工自身的能力、所担任的工作职位及员工工作绩效等几方面因素确定。

  2、员工的薪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工龄工资、业务工资、月度奖金、季度奖金、年终奖金、补贴、津贴和福利等部分组成:

  ①基本工资:根据等级不同设置的底薪,不参与绩效考核。

  ②岗位绩效工资:是根据岗位员工绩效成达情况和日常工作表现差异,按月度考核成绩发放的不定额工资,等于基本工资的20%。(操作层员工不参与绩效考核)

  ③工龄工资:员工工龄从转正之日起计算,计算单位为年;从员工工作时间达到整年的下月起调整;计算方法为:工龄工资=工龄数x20元。

  ④业务工资:根据工作重要性及业务量的大小而确定,主要适用于服务中心经理、保洁员、维修工等能用业务量考核的岗位。

  ⑤月度奖金:公司每月在操作层员工中评选优秀员工予以表彰。

  ⑥季度奖金:每季度在各服务中心评选“服务之星”予以表彰。

  ⑦年终奖金:是为了激励员工提高工作业绩而设置。主要依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费用控制情况等综合考虑。

  ⑧特殊奖:董事长、总经理临时决定发放的奖金。

  ⑨津贴和贴补:是公司薪酬的补充形式。

  ⑩福利:详细情况参见《员工福利制度》。

  3、各岗位薪资组成表

  序号岗位组成部分

  1、职能部门经理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

  2、职能部门员工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

  3、服务中心经理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业务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

  4、服务中心主管管理员及普通员工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

  5、秩序管理员、维修工、保洁员等操作层员工基本工资+业务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

  6、试用期员工工资按基本工资的80%计发,考核不变。试用期内不享受其他福利和补助。

  六、业务工资:按公司每年年底确定的基数执行。

  七、奖金

  1、月度奖金:

  ①每月在操作层员工中,由服务中心经理负责评选本月表现突出的优秀员工,报品质部核查,总办审核,总经理批准;

  ②原则上只评选员工,班长以上人员不参加评选;

  ③评选名额:1名;

  ④每月27日报工作计划时,应报上月优秀员工名单;

  ⑤经审核批准的优秀员工,给予50元/人奖励。

  2、年终奖金:

  ①公司总体上将年度业绩的一定比例作为员工的总年终绩效奖金额,具体比例由总经理会议确定、公布。

  ②与年度绩效考评结果挂钩,年度内到公司工作人员,按照月度权数计算发放。

  3、特殊奖金: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某件事的特殊重要性或某个人的特殊贡献而临时决定发放的奖金。

  八、加班补贴:

  1、公司员工享有国家法定假日“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元旦、春节”加班补贴,其他节假日、夜间加班不享有加班补贴,可由各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安排补休。

  2、享有加班补贴的法定假日:清明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三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根据国家规定变动)。

  九、津贴:

  1、伙食津贴均已含在工资内,所有员工均不再享有工资外的伙食津贴;

  2、工龄工资按本制度执行;

  3、特别津贴:考虑到特殊人才的招聘,设立特别津贴;特别津贴包含特殊人才招聘所超出本制度规定的差额部分;

  4、其他津贴:硕士、中级职称者每月享有50元补贴,博士、高级职称者每月享有100元补贴。

  十、福利:按《员工福利制度》执行。

  十一、薪酬计算与支付:

  1、员工薪酬支付的最高负责人是公司总经理,总办、财务部进行相关的预算、管理、核算和发放工作。

  2、薪酬发放时间如下:

  ①月度薪酬计算期间为每月1日到该月31日,于次月15日发放,如遇节假日,则提前或滞后一天发放;

  ②年终绩效奖金计算期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于次年春节前发放;

  ③公司因不可抗拒事件不得不延缓薪酬支付时,应提前一天通知员工,并确定延缓支付的.日期。

  3、薪酬计算方法:

  ①月薪酬总额=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津贴+补贴

  ②未满勤薪酬各项,以下列公式计算:

  实得薪酬=×月薪酬总额

  4、薪酬变动处理:

  ①员工试用期转正,转正批准日之前工资,按试用期工资,次日起按批准新工资标准执行。

  ②晋升、晋级、调岗等的调薪,当月工资按原标准计算,次月起按新标准执行。

  5、尾数处理薪酬计算时,各项目一律以分为单位计算,若有未达分的尾数产生,一律将其四舍五入。

  6、员工遇到下列非常情况时,可以向公司申请预支基本工资和职务工资,但以其出勤的时间应得基本工资和职务工资为限:

  ①结婚、生育;

  ②疾病或意外灾害等。

  7、员工离职或被解雇的,公司于下次工资发放日支付该员工已出勤工作的薪酬,但应扣除各项借款、罚款及其他应扣款项。

  8、下列各项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①个人薪资所得税;

  ②到期未归还的公司借款;

  ③罚款;

  ④缺勤扣除款;

  ⑤个人缴纳统筹款公司代扣款;

  ⑥其他应扣款。

  9、各类工资发放流程:

  ①每月5日前,总办应将批准的所有员工考勤及工资变更报财务部;

  ②每月3日前各部门将部门确认的员工考核绩效单报品质部,品质部会同总办与财务部考核、审核后5日前报财务部;

  ③次月10日前财务部进行工资核算和审核,并将月工资明细表报总经理确认;

  ④次月15日前财务部将月工资转入员工帐户,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发出工资,必须通报总办,同时在公司公布,向公司员工说明理由。

  10、奖金的发放时间和流程如下:

  ①月度奖金:随下月发放工资时发放。

  ②年度奖金:

  a下一年度元月15日前各部门将确认的员工年度考评结果报品质部核查,总办组织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核算员工年度绩效奖金。

  b下一年度元月25日前总办将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及绩效奖金明细表送总经理审批。

  c下一年度元月30日前总办将绩效奖金明细表送财务部。

  d财务部将于春节前将年度奖金转入个人帐户。

  e年度奖金的具体发放时间亦可根据以上时间安排进行调整,另行通知。

  十二、监控:

  1、总办负责对员工薪酬进行监控和管理。

  2、薪酬的年度预算和审批:

  ①薪酬的年度预算和审批程序:

  a各部门提案上交总办和财务;

  b总办和财务将审核后的预算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c经总经理批准后,总办将各部门预算表发放各部门;

  d具体时间安排由总办根据财政年度的时间另行制定、通知。

  ②年度工资预算调整审批:

  部门提案→总办审核→财务审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总经理审批。

  3、薪资调整

  ①每年进行一次工资调整,调整幅度依据:

  a、公司业绩增长水平;

  b、人力资源市场价格;

  c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

  ②薪资调整程序:

  a、根据公司业绩、市场信息调查结果,调整工资表;

  b、根据新的工资表进行薪资调整。

  4、薪酬绩效评估调整:

  ①职等升降:每年一次综合考评评定,依据能力、贡献、态度、使命感等评估确定。

  ②薪级升降:半年一次以绩效考评评定。

  5、重大劳资纠纷由总办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意见送总经理审批。对无理阻挠有关人员行使监督、调查权、隐瞒损害员工合法权益和收益的事实、打击报复有关人员的,将依据情况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

  6、员工对薪酬如有疑问,可到财务部查询。

  薪资管理制度 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合理确定公司员工薪资,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员工在本职工作中为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薪资标准随着公司经营效益、社会薪资水平和物价指数变化等因素进行相应调整。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特聘员工。

  第二章 管理办法

  第四条 员工薪资采用月给制,当月薪资于次月20日发放(如逢假日延后发放),新进人员于报到日起薪,25日以后到职者,当月薪资并于次月发放。

  第五条 新进员工定岗后,由行政经理向其详细说明公司基本薪资制度及相关考评制度。

  第六条 新进人员工作不满三日离职者,不发薪资。

  第七条 新进人员在考查期间认定不胜任的,薪资根据实际情况降级发放。

  第八条 工资管理的相关人员都必须做好每个员工工资的保密工作,有关工资管理、发放等文件资料不要随便放在工作台面上,决不允许工资管理无关人员查看、翻阅包括电脑中的工资文档。

  第九条 严格执行个人薪资保密工作,员工之间不得相互打听询问,对工资计算或发放如有异议,可直接向财务查询。

  第三章 薪资内容

  第十条 工资

  工资部份由基本工资+个人绩效工资构成。

  1、基本工资实行职能等级制。根据员工不同的学历、职务、职称(技能)和岗位职责等因素,分为若干个级别。相同的职能分不同的职等级别范围,相邻的两个不同职能,其职等级别实施交叉法(也就是说,工程师的最低工资级别,可能是技术员的最高工资级别),以便公司更好务实操作管理,更好完成企业发展衔接。基本工资由以下部份构成:

  薪资管理章程 文件编号:YZ-RL-xC01 2 基本工资=技能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全勤奖金+住行津贴。

  (1) 技能工资:依《员工技能等级评价标准》评定员工技能等级,根据员工工作态度和责任心、专业技能和潜能发挥的效果、担负工作难易程度、责任轻重、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综合评定技能等级别,并按其规定的给付范围核定发放的具体工资标准。技能工资在每年10月调整,不满8个月者,下年调整。

  (2) 职务工资:根据不同职务设立,分技术员/储备干部、工程师/班长、主管、副经理、经理六个级别。职务工资根据员工职务变化后的次月调整。

  (3) 工龄工资:指在本公司服务年限,不满半年不计,超过半年按一年算。工龄工资在每年的3月份调整。

  (4) 学历工资:学历以国家承认的学历为准,一个人同时拥有多个学历时,取其最高学历。

  (5) 全勤奖金:正式员工200元,试用期员工100元,具体实施办法依照《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6) 住行津贴:正式员工150元,试用期员工80元。

  (7) 基本工资由以上6部份构成,各部份的发放标准参见本章程第五章附表,发放月薪时,基本工资的计算方法为:

  实际基本工资 = 基本工资×{当月实际上班天数÷每月正常班基准天数(25)}

  注:如果当月实际上班天数大于每月正常班基准天数,则实际基本工资等于理论基本工资。

  2、为使报酬与工作绩效的配合更加合理化,从而激发员工的个人潜力,提高工作质量及工作效率,以增加个人所得及公司收益,特设个人绩效工资;个人绩效工资的计算基准为当月实际基本工资的30%;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岗位绩效考评标准》流程进行考核,交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根据考评得分发放。

  第十一条 奖金

  1、年终奖金:为激励员工切实立足于公司的根本利益,本积极谋求个人与公司共同发展、特设立年终奖金。

  (1)公司上年度利润的30%作为年终奖金发放的总金额。

  (2)发放金额的计算标准为:

  发放基准 =发放总金额×(员工个人年度工资收入总额÷公司年度工资支出总额)

  (3)以上标准可根据员工的实际考核定情况,对年度考核平均分值为A等者,可酌情加发;对年度考核平均分值为D等者,减发15%。

  (4)年终奖金的发放时间及标准为:春节放假前一周内发50%;春节后三个月内发剩余50%, 春节后半个月内无特殊情况未到岗者不发。

  (5)公司营业状况及赢利率很高或很差时,由总经理核准加发或减发年终奖金;

  薪资管理章程 文件编号:YZ-RL-xC01 3

  2、特别奖金:对为公司技术、管理创新作为特殊贡献的人员,经公司评审通过后,可享有100-2000元不等的特别奖金。

  第十二条 其它补贴及福利

  1、工作餐补贴:在当日工作时间累计少于6小时的,不给予补贴;6-9小时补一餐,多于9小时的补两餐;工作餐补贴标准每餐暂定6元。

  2、大夜班补贴:夜班8小时以上补5元/次,低于8小时不补。

  第十三条 加班费

  加班费由正常工作日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三部分组成。

  1、每月正常工作日基准天数:25天。

  即:{每年天数(365天)-法定假日天数(11天)-每年周数(52周)}÷12 = 25.17天

  2、工作日加班费: 公司实际每周6天8小时制度,在正常工作日不满8小时的不算加班,超过8小时间部分的算正常工作日加班,按每小时7元计算;

  3、休息日加班:每周的`周日为休息日,周日上班全天算加班工资,加班费为每小时10元计算,根据生产安排的实际需要,可能出现工作与休息日调休的情况,为方便财务核算,按以下公式计算休息日加班工时:

  休息日加班工时={当月考勤总工时-每月正常工作日天数x10.5}

  注:以上计算结果如果为负值,则休息日加班工时为0,以上计算结果可能包含法定节假日加班工时,财务核算时,应视具体情况调整。

  4、法定节假日: 国家法定节日如国庆,元旦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内(不含调休)因生产需要必须上班,全天算加班,按每小时25元计算。在节假日与例假日重合的情况下,则按法定节假日计算;节假日加班必须填加班申请单,由总经理签字批准有效。

  5、加班费适用范围:

  (1)组长(包括组长)以上、副经理以下管理人员不计工作日加班工资,但计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2)副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无需打卡签到,也不计加班工资。 第十四条 补杂

  员工薪资发放如有错漏,将在下月薪资“补杂”项中补发补扣。

  第四章 定薪原则

  第十四条 新进人员定薪

  1、新录用员工可根据公司《员工聘用制度》确定拟聘岗位和薪资级别,并按程序进行报批,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行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新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根 薪资管理章程 文件编号:YZ-RL-xC01 4 据员工实际情况可以适当缩短,关键岗位可适当延长,但试用期不得少于1个月。试用期薪资级别为该岗位正式薪资级别往下调1-3级。

  2、对于较优秀的特别稀缺的人才,可以根据市场价格给予破格定级,但须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内部员工定薪及调整

  1、规范定薪,根据员工个人表现,部门及公司的综合评价,按照新制定的薪酬体系等级确定现有人员的薪资等级。

  2、薪资调整前须填写《员工调整薪资审批表》,由该员工的直接领导填写并签字、行政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生效。

  3、员工个人薪资调整后的计算方式:每月15日以后生效的,当月按原等级计算,15日之前生效的,当月按新等级计算。

  4、公司普调: 公司根据同行业的薪酬调查情况以及国家物价上涨指数而对公司薪酬体系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的调整。有下列情况者,无资格参与薪资普调:病假、事假、工伤假、产假等累计超过一个月者。该年度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记大过一次以上者。

  第十四条 总经理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提出本制度的制订与修正原则,组织讨论并批准本制度的实施。

  第十五条 副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第十六条 行政经理:负责组织本制度的修订和实施过程中的解释,负责按各部门上报的考勤、考核等资料, 计算员工工资与奖金。

  第十七条 财务部:出纳人员负责对行政经理提交的员工工资表进行复核及最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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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公司薪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一、薪资原则

  多劳多得、公平、奖罚分明。

  二、基本薪资的确定:

  (一)、基本薪资是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来确定的:

  1、市场同行业的薪资水平;

  2、职位的相对价值与工作量;

  3、员工本人的能力及已获建筑业相关证书;

  (二)综上因素,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确定员工基本薪资。

  三、薪资的组成:

  全额薪资=基本薪资+补助;其中:补助=话补+车补+全勤。

  1、项目部员工:基本薪资二全额薪资60%,考核薪资二全额薪资

  40%项目部人员停工期间在公司上班处理事情的发全额薪资的'50%

  为全额薪资。

  2、公司员工:基本薪资二全额薪资80%,考核薪资二全额薪资20%。

  3、冬休放假期间发放冬休工资做为员工的全额工资。

  注:在春节前进行年度绩效考核,考核薪资与个人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相关,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不合格根据绩效情况扣发相应比例考核薪资并予以辞退,合格发放全额考核薪资,优秀发放全额考核薪资及年终奖。

  年终奖根据公司当年效益,对绩效考核优秀员工发放。

  四、薪资发放:

  员工在岗期间发放基本薪资。公司薪资计发周期自当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天止,实行次月10日发薪制。每月发放的薪资是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代扣项目、公司内部契约中规定的部分、考勤扣款等费用后的金额。

  五、薪资保密原则:

  公司采用保密薪资制度。员工不得将个人薪资告知公司内员工及相关人员,也不得打探其他员工薪资。凡打听他人或泄露自已薪资者,公司有权做相应处分。情节恶劣者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六、执行时间:本管理办法从20xx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七、制度外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出具报备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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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薪酬支付原则

  1、员工薪资参照市场薪资水平、社会劳动力供需状况、会馆的经营业绩、员工自身的能力、所担任的工作岗位及员工工作绩效等几方面因素确定。

  2、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岗位重要度、个人资质、确定员工的薪资水平。每月10日固定发放。

  3、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及会馆业绩支付工资。即根据上期员工的绩效评估结果按照一定方法确定,以此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地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二、薪酬管理

  1、会馆不同时期分类管理

  根据各部门发展需求及差异性,会馆的发展按时期划分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按会馆规模、效益情况划分不同类别,并核定机构人员配置标准及权限

  2、薪酬预算管理

  根据会馆分类管理标准及组织架构设置要求,按照人员配置核定工资额度。销售系列按对应级别的标准确定工资额度。

  三、薪资体系结构

  1、会馆本着对内公平、对外具有竞争力且合乎成本效益的原则规定薪酬组成,并支付员工薪酬

  2、薪酬体系结构分为直接薪酬和间接薪酬。

  直接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年终奖金组成,间接工资由员工福利、补充福利组成

  四、工资结构

  1、工的工资参照市场水平、会馆的经营业绩、员工的自身能力、所担任的工作岗位及员工的工作绩效等几方面因素确定,确定后的工资按一定比例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奖金

  2、营销系列人员基本工资与绩效奖金考虑会馆不同发展时期的影响因素确定不同比例

  a、初创期基础工资与绩效奖金的比例为7:3;

  b、成长期基本工资与绩效奖金的比例为5:5;

  c、成熟期基本工资与绩效奖金的比例为3:7

  1、基本工资为固定工资,绩效奖金为浮动工资

  2、薪资增长

  (1)、每年一月会馆进行工资调整。薪资增长幅度依据:

  a、会馆业务增长水平

  b、劳动力市场价格

  c、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

  d、绩效评估结果

  (2)、薪资增长程序

  a、根据市场调查结果,修正薪酬政策曲线。

  b、根据新的薪酬政策曲线调整工资表。

  c、根据新的工资表进行薪资增长

  (3)、个人年度薪资调整

  a、销售系列人员基本工资调整按照销售人员上年度实际业绩增长比例及会馆经营情况确定。

  d、工资发放

  a、会馆规定每月10日为会馆的发薪日,发放本月工资,遇节假日适当提前或顺延。

  b、会馆每月在发薪日将员工当月的薪资直接存入员工工资帐号。

  会馆定期打印个人工资条,作为月度支付清单以备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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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真正发挥薪金的效用,合理分配,规范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薪金结构

  本公司薪金结构如下

  第三条薪金支付种类

  薪金计算包括下列4项:

  1.月薪制:员工因休假而停止工作时,依规定不得扣除缺勤额;

  2.日结月薪制:员工因休假而缺勤时的薪金,应从薪金中扣除当日缺勤额;但全月不上班者,不支付该月薪金;

  3.计时制:依员工工作时间来决定其支付标准,不上班则不支付薪金;

  4.日薪制及计时制薪金工作,原则上是以基准内薪金除以工作天数或工作时数的金额为基准。

  第四条支付方法

  1.薪金支付通常以汇入事先告知的个人银行账户内;但在特殊情况时可,由人事部申请以现金直接支付;

  2.员工死亡时的薪金,可由人事部通知其家属带相关证件领取。

  第五条扣除额

  下列规定可自薪金中直接扣除:

  1.个人薪金所得税;

  2.劳动保险费;

  3.工会协议的'事项;

  4.其他法令所规定事项。

  第六条薪金计算期间及支付日

  1.采用月薪制的薪金计算期间,从每月18日开始到次月17日为止并于当月月底支付;支薪日若遇休假日时,可提前发放;

  2.采用日薪制及计时制的薪金计算期间,则以制订的工作天数作为计算基准;薪金支付日应与月薪制相同,于当月月底发放;

  3.薪金计算期间遇年度调薪时,调薪日前后工作时间分别计算。

  第七条缺勤扣除

  员工无故以欺骗或不正当事由来逃避工作的或勒令停止工作时,不予以支付薪金。

  (二)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

  第八条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

  1.薪金支付原则上依附表的有关规定作为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的依据;

  2.工作时间的单价计算公式如下:

  时间单价=基准内薪金(不含抚养津贴)/一个月平均规定的出勤时数

  第九条调薪

  调薪包括定期调薪及临时调薪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

  1.凡具有调薪资格者,应于10月31日前将材料送人事部审核,并于12月31日前根据个人考绩给予定期的调薪;定期调薪以每年调整一次为原则;

  2.中途聘用人员、停薪留职者、试用期工作人员及兼职人员均不属于定期调薪的范围内;

  3.临时调薪的相关事项,另行制定;

  4.受行政处分的员工,不予以调薪;

  5.有调整的必要时,则依下列公式计算平均薪金的标准:

  平均薪金=薪金的结算日前3个月的薪金总额/90日

  薪资管理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事业部薪资体系,完善薪资的运作管理,更好地发挥薪酬的激励和约束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薪资水平兼顾社会公平性、市场竞争性、事业部经营策略、承受能力以及事业部的薪资定位确定。

  第三条薪资分配原则:事业部采取岗位职级序列工资制,薪资分配以岗位特性和工作绩效为依据,收入的绝对高低由岗位特性决定,收入的相对高低由工作绩效决定。建立员工贡献与报酬对称的价值分配体系。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事业部所属各单位、部门非管理干部以外的所有人员,各单位(部门)可在不违背本制度原则的前提下另行制订分配细则,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章薪资结构、标准及构成

  第五条事业部员工薪资分为管理工资、营销业务工资、直接工资三大类。员工按岗位及工作性质不同划分为管理类、技术类、营销业务类、财务类、事务类、生产工人等几大类,其中管理类、技术类、财会类、事务类人员均列入管理工资范畴,营销业务类人员列入营销业务类工资范畴,生产工人列入直接工资范畴。不同类别的人员薪资构成如下:

  管理人员薪资=岗位工资+绩效收益+年资工资

  技术研发人员薪资=基本薪资+项目薪资+年资工资

  营销业务人员薪资=底薪+提成+年资工资

  生产工人薪资=工时x工时标准(或产量x单件产品标准单价)+年资工资

  x管理人员绩效收益在单位年度计提工资范围内支出。

  第六条员工薪资分配的实现形式在现实分配过程中的确定依据如下:

  管理类工资计发——与岗位特性及工作绩效挂钩。

  技术类工资计发——与研发项目的进度及市场表现挂钩。

  营销业务类工资计发——与销售业绩挂钩。

  直接工资计发——与产量或产值挂钩。

  年资工资计发——与在本企业服务年限及相应标准挂钩。

  医疗保险退休金——与在本企业服务年限及缴费标准挂钩。

  绩效收益计发——与事业部经营绩效及个人工作绩效挂钩,(适用于事业部职能部,子公司可参照使用)。

  第七条为使薪资的发放更科学合理,发挥其应有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事业部在原有的职级序列工资体系基础上,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工作责任和产生的结果等对岗位进行评值后界定岗位的薪资序列范围。使岗位的价值与岗位责任对称。职等职级工资序列表详见附表一。岗位评值与职级序列对应表详见附表二。事业部人员类别明细表详见附表三。附表二所列岗位及评值分数与序列对应表适用于事业部本部岗位,子公司可参照使用。

  第八条当岗位所在序列范围在职级序列表中对应相应的主管工程师、主任工程师等职能等级时,其任职条件必须首先满足主管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等的任职要求。即岗位职级明确了一定岗位的薪酬范围,而职能等级的评定条件则考核该职位人员所达到的任职阶段。

  第三章薪资管理体系和原则

  第九条事业部薪资按两级管理模式分类进行管理,即事业部本部一级和子公司(中心)一级,事业部本部指营运发展部、财务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子公司(中心)指国内营销公司、海外营销公司、研发中心、品质评价中心、本部工厂、芜湖公司和商用空调公司。

  第十条对各子公司依其主营业务性质不同分别按制造系统、营销系统、技术系统与不同的经营考核指标按不同方式挂钩确定工资计发方法。具体见事业部《二级子公司经营责任制考核及收入分配方案》。

  第四章子公司薪资管理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指标和年预算工资额度对各二级子公司进行总额控制和管理,子公司内部的具体分配和管理由各子公司实施。

  第十二条各二级子公司在应计提工资总额范围内包干使用,包括:岗位工资、节假日和放大假工资、试用期工资、工伤工资、婚、丧、产、病假工资,个人奖罚工资等,年工资预算期间事业部不再增补工资,即增人升级不增资,减人降级不减资。年资工资按标准执行,不列入考核范围。

  第十三条各子公司的月度工资计提总额与月度经营指标完成率挂钩,原则上不允许超发。各子公司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在权限范围内对月度发放工资进行平衡,节余工资可递延分配,在计提工资额不足工资月均预算额的70%时可预提到70%发放,预提额度在生产和销售旺季扣回。人力资源部每季度末根据财务管理部提供的责任指标完成数据进行监控。

  第十四条各子公司管理工资与直接工资不允许相互占用,各子公司属管理类工资人员名单及对应的工资级别明细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章职能部工资管理

  第十五条事业部本部各职能部人员工资按固定岗位工资标准按月核发,月度工资不随事业部月度经营业绩浮动。部门负责人有权在部门月度总额范围内根据员工月度工作情况调节使用,但个人月度工资实发额最低不能低于标准额的70%,最高不能超过130%。(超过标准的130%,部门经理须作出书面说明)。部门内部节余工资可递延使用。当年实际计提节余工资在年中和年末以绩效收益的形式根据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第六章工资计算与发放

  第十六条事业部本部月度工资总额发放审批流程

  第十七条子公司月度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注:依此流程财务管理部须于每月十五日前提供经总经理审批的上月财务分析报告。

  第十八条工资计算期间为每月的1日至月底,原则上每月30日前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提前发放。

  第十九条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前提下,一般生产工人每月工资不得低于400元,技术工人每月不得低于500元。

  第七章年资工资

  第二十条年资工资的给付适用于在集团服务满一年以上的员工。

  第二十一条年资工资按工龄段年资工资标准计发,年资工资标准详见附表四。

  第八章实习期工资

  第二十二条来公司实习的应届毕业生按出勤天数和学历标准计发实习工资。原则上博士实习生每月1000元,硕士实习生每月800元,本科和专科实习生每月500元,中技实习生每月350元。

  第二十三条实习生实习结束后,实习工资由实习生所在经营单位计发,在事业部本部实习的实习生工资由事业部本部支付,实习工资列入培训费支出。

  第九章假期工资与加班工资

  第二十四条员工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或履行当地政府规定义务工作期间,按公司当月同类员工的实际日平均工资水平计发工资。

  第二十五条事业部放大假期间的工资原则上按集团公司规定的最低工

  资标准支付。

  第二十六条事业部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加点,确因需要安排员工加班的,应坚持自愿和不损害员工身体健康为原则。

  第二十七条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停工、待工应按不低于300元的标准计发每月生活费。

  第二十八条病假人员凭医院证明核发工资,每天按10元计发。

  第二十九条休病假超一年以上的员工,原则上须办理停薪留职手续,休假期间事业部负责代员工购买医疗、养老保险。长期休病假的员工如符合xx连续工龄十年以上且年龄在45岁以上的,可办理病退。

  第三十条因落实节育措施在规定时间内(上环3天、取环1天、女扎25天、男扎4天)休假的,视同出勤计算工资。

  试用期以及进xx不满三个月的人员,不享受节育、产假工资待遇。

  产假三个月(剖腹产三个半月)后仍申请休假的,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报部门主管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按事假处理,只核发工龄工资。

  产假工资按每月450元计发。

  第三十一条工伤医疗期间,医疗未终结或未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前,由所在单位按工伤前的标准支付工资,医疗终结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定残废等级,按残废等级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享受残废待遇。

  第十章试用期工资

  第三十二条原则上新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详见附表六。

  第三十三条特殊人员试用期工资确定审批权限见《事业部主要业务工作分权手册》,试用人员从办理入厂手续之日起,根据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工资。

  第三十四条经试用合格后,根据员工工作的岗位和能力确定岗位职级工资标准。子公司人员转正定级由用人部门提案,子公司总经理审批,事业部人力资源部备案。事业部本部转正定级由用人部门提案,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毕业生转正定级标准详见附表五。

  第十一章毕业生工资管理

  第三十五条属事业部招收的.应届毕业生,第一个月的试用期工资由事业部统一支付,该部分工资列入事业部本部工资预算总额内;后两个月的试用期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计入相应的子公司(中心)工资预算总额内。

  第十二章借调及离职工资

  第三十六条因大型活动或特殊情况被事业部借调的员工,工资由原部门按正常出勤计发。其他情况借调:时间在一个月以内的,借调部门提供考勤,借调工资由原部门发放,借调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及考勤均由借调部门负责。

  第三十七条员工调动:原部门计发调令所注明的实际调动日前的工资,新部门计发实际调动日(含调动日)后的工资。

  第三十八条员工离职: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并按正规程序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部门支付员工已出勤工作日的工资;未办理辞职手续而离职的人员不予计发工资;未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的,扣减一个月工资。

  第三十九条员工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5天以上,部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部门停发该员工的工资,否则,由于部门未及时上报情况造成的工资损失,在下月部门工资总额中扣除,并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0元。

  第十三章调薪

  第四十条员工职级序列调整每半年进行一次,职级调整每年进行一次,在半年度或年度考评结束后进行。职级序列调整指在同一职级内不同序列间调整,职级调整指在不同职级间调整。

  调薪审批程序见《事业部主要业务工作分权手册》。

  第四十一条职级序列升(降)级数与半年度和年度考评结果挂钩,具体考核办法详见《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考核结果与员工工资序列的升(降)级数见下表:

  考核结果abcd备注

  晋降级数210—1当岗位不发生变化时,工资只能升到该岗位对应的最高职级序列

  第四十二条职级序列、职级升(降)分为考评升(降)级和破格晋升(降级)二种。

  (一)考评升(降)级是依据考评的结果,对考评结果优异者(或较差者)提升(或降低)其职级,其职级序列也作相应调整。考评升(降)级原则上每一年进行一次。考评结果连续二次以上为a者才有考评升级的资格。(或连续二次以上考评结果为d者,予以考评降级)

  (二)破格晋升,是指不受考核累计分数的限制,经过一定程序,由部门提案,事业部人力资源部审核,按权限审批。

  破格升级的必要条件:

  在市场业务发展、事业开拓及内部管理等方面作出特殊贡献或重大贡献者。

  破格降级的条件是:

  1、因个人过错,给本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损害公司形象者。

  2、多次或重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3、因个人能力或身体等方面的原因,长期无法胜任本职务(或岗位)者。

  第四十三条人员异动工资职级管理

  员工工作调动或岗位调整时,须依据岗位及工作性质,重新核定职等职级,并按程序审批。

  第十四章绩效收益

  第四十四条绩效收益的计发详见《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十五章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事业部有权对事业部所属各单位就劳资问题行使监督检查调查权,各单位、部门应将薪资有关资料妥善保管,并积极配合监督检查。

  第十六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由事业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美冷字(20xx)10号文相应作废。

  附件:

  1、空调事业部职等、职级、序列对应表

  2、空调事业部职能部岗位/序列对应明细表

  3、人员类别划分明细表

  4、空调事业部年资工资标准

  5、空调事业部毕业生转正定级标准

  6、空调事业部试用期工资标准

  7、空调事业部专业人员职能等级评定标准

  a、技术类职等评定细则

  b、管理类职等评定细则

  c、财会类人员职等评定细则

  d、事务类人员职等评定细则

  薪资管理制度 8

  第一章 办理员工薪资晋升的规定

  第一条 公司所有人员有关薪资晋升均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薪资晋升每年执行一次,在当年1月21日前,所有转正且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方可享受薪资晋升。

  第三条 与薪资晋升有关的人员评估、绩效考核以及其他方面的调查,以上一年度考核指标为依据。

  但是,在本年度1月21日时进单位工作还不满6个月的员工当年度不享受薪资晋升。

  晋升类型可分为:

  1、基本工资晋升;

  符合如下条件的情况下方可晋升基本工资:

  1) 因岗位或职务晋升或向上调整;

  2) 因物价或政策性因素需全面调整工资基数;

  3) 因工作内容中大幅度增加工作量;

  2、年功工资晋升:

  对于在公司内任职满五年的员工,即享受年功工资,年功工资按标准每年自然晋升,不受岗位评价与绩效考核的限制,所有员工均可享有。

  第四条 上年度考查期间内,缺勤天数平均每月超过五天者,一般不予薪资晋升。

  第五条 迟到或早退累计四次,被视为缺勤一天,计入缺勤天数。

  第六条 考核周期内,受到警告以上处分,或者受到降薪、降职的,一般不予薪资晋升。但是,如果属于对下指导、监督不力等问题而受到轻微的处分,特别是对其的处理尚可酌情从宽者,则不影响其薪资晋升。

  第七条 年度薪资晋升应制订预算额及比例,总体预算额比例不得高于上年度人工成本、产值比。

  第八条 当提预算发生余额时,可不转入下期。

  第二章 定期薪资晋升制度

  第一条 薪资晋升日期定为每年1月21日。

  第二条 薪资晋升评价、考核期为一年,即从上一年1月21日至当年1月20日。

  第三条 具有薪资晋升资格者是均参与晋升考核。但符合下列各种情况之一者除外:

  1、长期休假者;

  2、在薪资晋升评价、考核期内的出勤天数不满规定劳动天数的九成者;

  3、在薪资晋升评价、考核期内受惩戒处分者;

  第四条 对于薪资晋升,以薪资晋升评价、考核期内的工作状况、能力、职别及其他条件为标准,进行审定。

  第五条 薪资晋升的审定,按下述类别进行。

  1、公司部门长以上中层管理干部的薪资晋升,依照部门年度指标完成情况、部门人员整体日常表现、各项经济指标等来确定,统一综合审定薪资晋升事宜。晋升比例为不超过公司该层干部总数的40%,具体实施方法,每次分别规定。

  2、部门主管以上至部门长以下基层管理干部晋升,依照日常考核指标的执行情况,所属职能范围的责任落实、人员日常表现等来确定。晋升比例为不超过公司该层干部总数的30%,具体实施方法,每次分别规定。

  3、对职能部门管理人员的薪资晋升,依照绩效考核结果与岗位、工作评价来确定,按标准分类进行审定其薪资晋升事宜。晋升比例为不超过部门人数总额的30%,具体实施方法,每次分别规定。

  4、对各部门辅助人员的`薪资晋升,依照日常工作指标、失误笔数等来确定,按标准分类进行审定其薪资晋升事宜。晋升比例为不超过部门人数总额的30%,具体实施方法,每次分别规定。

  5、对生产工人的薪资晋升,属于月工资性质的参照辅助人员的方法主考核,计件工资者,不实行薪资晋升,单独利用工时调整来调整薪资水平。

  第三章 临时薪资晋升制度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临时薪资晋升。

  1、职务晋升,与新职务的同级者工资不相同;

  2、长期休假者复职后,与其同类职务人员相比,其工资被认为存在特别明显的差别时;

  3、员工处分期结束后,特别在被认为有酌情从轻处罚余地时;

  4、工作内容调整导致工作量大增加者;

  薪资管理制度 9

  1.目的

  为规范地对员工的薪资进行管理,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公司各部副经理级以下员工。

  3.职责

  公司行政部为员工薪资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为协作部门。

  4.员工薪资的组成

  本公司实行按岗定酬,计效、计质、计件的薪资制度。并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公司的经营效益对员工进行奖励。

  4.1工资的组成:岗位工资+效益工资(效益奖)+加班费+其它

  4.2岗位工资:

  员工按实际聘任的岗位享受相应的岗位工资。

  4.2.1公司以岗位为对象确立工资标准,对每一岗位工作的难易程度、责任大小、相对价值的多少进行评价,并纳入薪酬级别;

  4.2.2员工岗位工资的确定是针对某一具体岗位而非担任岗位职务的个人,要求人岗匹配,即选择合适的人到相应的岗位;

  4.2.3本公司岗位分为五大系列:辅助工人、生产工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营销人员。每类人员的薪资分成若干等级,每级对应一定的薪资标准(参照表一);

  4.2.4员工岗位工资的等级由公司薪酬审定小组确定,确定标准是按照岗位的不同,综合该岗位员工的学历、职称、工龄、职务、工作能力、责任心及工作业绩等因素每年审核一次;(薪酬审定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成员包括各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主管。)

  4.2.5对新入职的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公司规定试用期间岗位工资为每月600元。转正后如继续在生产一线工作的,享受所在岗位的岗位工资并享受所从事工种的效益工资;如到其它岗位工作的,大专毕业生的岗位工资为每月700元,大本毕业生的岗位工资为每月800元。

  4.2.6岗位工资的调整

  4.2.6.1员工岗位工资的调整原则上每年一次,由薪酬审定小组根据员工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知识及技能的提高情况、年终考核成绩等进行综合评定,以此决定员工岗位工资的增减;

  4.2.6.2员工岗位工资的调整由部门经理提出调整意见后报人力资源主管,经审核后将调整名单报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主管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部门及本人,自通知下发之日起,重新计发薪资;

  4.2.6.3公司及部门也可对员工的岗位工资进行临时调整,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3效益工资(效益奖):

  公司对员工按所在部门、岗位的不同,采用不同的考核方式发放效益工资(效益奖)。

  4.3.1公司按当月的经济效益和岗位的设置确定奖金基数,各部门针对员工当月的工作业绩、工作量、日常表现等确定奖金数额。

  4.3.2效益工资(效益奖)发放的考核方式:

  a.机加工人、装配工人、铆焊工人按当月完成的工时数量发放效益工资。对在工作中发生的回用工时和工废工时,质检科要进行严格考核并按规定罚款。在工作中发生的机修工时、料废工时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b.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辅助工人:公司依据当月完成的'商品产值及利润指标实现情况,核定应发效益奖数额,按比例发给各部门。各部门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贡献大小进行考核,确定每位员工的奖金数额,由部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发放;

  c.营销人员:按公司当月回款额的1%对营销人员予以奖励,主要考核合同项目的签定和回款情况。具体实施办法按照营销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4.4加班费: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5福利待遇

  4.5.1年终奖金

  员工年终奖金:依据公司经营状况及员工一年的工作表现,经公司考核后,按考核结果发放年终奖金。

  4.5.2最佳员工津贴

  对被公司评为年度“最佳员工”的员工,在下一年度中每月增加特别津贴100元,对累计三次被评为“最佳员工”的员工,将一直享有特别津贴每月100元。“最佳员工”称号作为员工升级升职的主要参考要素之一。

  5.工资的支付

  5.1本公司员工的薪资为月薪制,经过申报,计算、审核、批准后,在每月15日支付上月薪资;

  5.2新入职员工、离职员工的薪资,以岗位工资为基准,以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计算支付;

  5.3扣款:对违反公司各项管理规定的员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罚款;

  5.4员工对薪资的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报经直属主管向人力资源主管查明处理,不得自行理论。

  6.本规定自二00六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原有相关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7.附件。

  薪资管理制度 10

  一、目的

  为建立合理而公正的薪资制度,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原则

  战略性原则:薪酬设计以公司战略为导向机制,与公司战略相配合。

  市场竞争原则:员工薪酬保持在同行业人力资源市场的平均水平以上。

  公平性原则:根据员工多承担和公司的贡献,以及员工的工作年限等因素,来确定每位员工的薪酬水平。

  适时调整原则:公司薪酬制度将定期由综合办公室或相关部门修订,员工的薪酬将依据新的市场环境、公司经营绩效进行适时的调整。公司将定期与市场上同行业或类似行业的福利水平作比较,以保持竞争力。

  遵守国家法律原则:公司各项薪酬制度的制定以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为基本原则。

  激励性原则:薪酬以增强工资的激励性为导向,通过绩效奖金等激励性工资单元的设计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经济性原则:薪酬水平须与公司的经济效益和承受能力保持一致。

  三、适用范围

  xx集团有限公司全部正式员工。

  四、薪酬构成

  1.员工薪酬由四大部分构成:

  1)固定薪酬部分:包括工龄工资、岗位工资和资历工资;

  2)绩效薪酬部分:包括绩效奖金、销售提成及其它单项奖金;

  3)附加薪酬部分:包括加班工资和各类津贴;

  4)福利薪酬部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其它福利;

  2.不同类型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同薪酬组合,详见附件一《各类人员薪酬组成表》。

  五、薪资调整

  公司每年将进行一次薪酬调查评估以明确及决定本公司在本地区行业及劳动市场上相同(似)职位所能提供的薪酬所具有的竞争性。由此,公司总裁办将在总裁的批准下对“员工薪资标准”的调整进行考虑。公司在对薪酬体系作全面评估后,对其作可能的`修正以适应公司内部及行业、劳动市场的要求。

  (一)整体薪资调整

  1、工资调整系数的调整,主要根据职业劳动市场调查的实际数据和公司人力资源战略需求确定,以保证公司内不同岗位的薪资收入水平符合内部公平和外部竞争的要求。

  2、工资率的调整与公司的经济效益挂钩,随动性调整,公司根据与绩效挂钩及工资总额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原则(两低于的原则)进行调整。

  (二)个人薪资调整

  1、基于业绩、工作表现而引起的职位的变动而调薪。职位变动包括:晋级、晋等、晋职。

  (1)晋级:同一职等内,每经过一次年度考核为B级(良好)及以上者,可以在本职等内向上晋升一个职级;当晋升到本职等最高职级以后,不再晋升职级,除非晋升到更高的职等

  (2)晋等:等级制员工的晋等以存在晋等空间为前提条件;等级制员工连续三年考核为良好(或以上)者,且薪资等级已处于所在职等的最高职级,可晋升一个职等。

  (3)晋职:根据考核结果和公司人力资源需求状况,符合条件者可以晋职。具体由集团、下属公司及综合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呈报集团总裁核准后执行。

  2、基于能力调薪。公司认可的与工作相关的能力会带来调薪机会。这些专业技能应该是公司业务需要的,公司能够认可的。

  3、此外,发生一些其他的情况也会调薪。比如,公司对岗位重新评估,公司薪资结构调整、员工调派、临时工作任务等等。

  薪资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总则

  为使本公司员工的薪金管理规范化、国际化,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有关职薪、薪金计算、薪金发放,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办理。 本公司员工的职薪,依其学历、工作经验、技能、内在潜力及其担任工作的难易程度、责任轻重等综合因素核发。

  第二章员工薪金类别

  1、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额根据“职薪等级表”的规定核发。

  2、主管加给:凡主管人员根据其职责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3、职务加给 凡担任特殊职务人员根据其职务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4、技术加给(特别加给):凡担任技术部门或在其职务上有特别表现的人员,酌情支付技术加给(特别加给)。

  5、伙食津贴 凡公司未供应伙食者,均发给伙食津贴。

  6、机车津贴 凡业务部外勤人员自备机车者,均发给机车津贴。

  7、加班津贴(加勤津贴):凡于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上班时间,按实际情况酌情支付加班津贴,或按时计发加班津贴。若于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补休者,按日发给加勤津贴。

  8、其他津贴 凡上述各项本薪、奖金、津贴以外的津贴,其发给均需要由单位主管会同人事单位商定支付。

  9、全勤奖金 每月除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外,均无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的人员,应给予全勤奖金。

  10、绩效奖金 凡本公司员工,均享有绩效奖金支领权利,其办法另行规定。

  11、年终奖金 凡本公司员工,年终奖金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利润情况及员工年度考绩等级核给,其办法另行规定。

  12、其他奖金:包括个人奖金、团体奖金或对公司有特别贡献的奖金,均由董事会支付。

  第三章员工薪金管理

  1、从业人员的薪金计算时间为报到服务之日到退职之日,对于新任用及辞职的'员工,当月薪金均以其实际工作天数乘以当月薪给日额。若是下旬26日以后报到的新进人员,为了便于薪金作业,合并于下月份发给薪金。

  2、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若遇职称调动、提升,从变更之日起,适用新职等级薪金。

  3、兼任下级或同级主管者,视情形支给或不支给特别加给。

  4、较低级的员工代理较高级之职称时,仍按其原等级本薪支给,但支领代理职称的职务加给。

  第四章员工薪金发放

  1、从业人员的薪金订为每月5日发给上月份的薪金,除另有规定外,应扣除薪金所得税、保险费以及其他应扣款项。

  2、条从业人员领薪时必须本人亲自签章领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时,由部门主管代领。

  3、领薪时,须将钱数点清,如有疑问或错误,应尽快呈报主管求证,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4、退职人员薪金于办妥离职及移交手续后的发薪日发给,如遇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在退职日当天核发。

  5、员工应对本身的薪金保密,不得公开谈论,否则降级处分。

  第五章员工晋升管理

  从业人员晋升规定如下:

  1、效率晋升:凡平日表现优秀、情况特殊者由主管办理临时考绩,给予效率晋升,效率晋升包括职称、职等、职级晋升三种。

  2、定期晋升:每年1月1日起为上年度考绩办理期,每年3月1日为晋级生效日,晋级依考绩等次分别加级。

  3、本公司特殊职务人员(专员、特助)其晋升等级最高不得超过本公司主管之职等。

  4、从业人员在年度内曾受累计记大过一次处分而未撤销者,次年内不得晋升职等。

  结合上文例子,我们可以看出各家公司会详细列出基本底薪和各种补贴的发放方式和补给办法。同时也会对于出勤率影响的奖金幅度做出规定,我们的职称评级和职位晋升也是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内容对用工双方都起到了良好作用,形成了积极有效的管理。所以无论我们任职于哪家公司,或是哪家公司制度的制定者,基本内容大致由以上几章组成,各公司会根据自身情况予以增减条文。

  薪资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规定。

  本制度坚持内部公平、外部竞争性原则。

  本制度所称工作人员是指公司所有人员(不含董事长、总经理),普通工作人员是指部门经理职级以下的工作人员。

  公司设立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每年的岗位定级、绩效工资、超额任务奖、年终效益奖金方案以及特殊奖金发放等方面的评定、审议。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编制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不含董事长、总经理)。

  第二章 薪酬方式与适用范围

  公司的薪酬方式分为四种:月薪制、年薪制、谈判工资制和绩效工资制。

  月薪制适用于普通工作人员。普通工作人员的工资管理采取月薪制,根据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按月考核发放。

  年薪制适用于各事业部和子公司总经理、核心副总经理。年薪工资根据年度任务由总经理核定年薪总额。实行年薪制的工作人员,其工资包括三部分:月工资、半年考核工资、年度考核工资,其工资比例为4:2:4.超额完成任务的在年终按经济责任书规定。

  谈判工资制适用于公司引进的科技及高层管理人才,根据具体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核定,报总经理审批。

  条绩效工资制适用于实行上述三类工资制之外的其他工作人员。全部薪酬分为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超额任务奖、年终效益奖金、特殊奖励等。

  第三章 绩效工资制结构和内容

  根据岗位的性质和在岗人员的具体情况,确定工作人员的工资级别。

  工作人员的工资级别额度指固定工资和标准业绩工资之和,根据各岗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二者的比例。

  副总经理级的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6:4;

  部门经理级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7:3;

  普通工作人员级的岗位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9:1;

  业绩工资:

  业绩工资=个人标准业绩工资_绩效考核系数(见下表)。

  部门经理级(含)以上中、高层工作人员业绩工资根据季度指标考核结果和年度指标考核结果分别按季度和年度发放。

  工作人员的工龄工资。

  本企业工龄工资计算标准:工作人员加入新公司签订合同后满一年开始计算本企业工龄工资,每人10元/月,之后本企业工龄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10元,增加到150元/月为止,以后不再增加。

  工作人员病事假全年累计超过15天,福利假累计超过30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司年假除外)或因为试用期等原因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年终效益奖金按实际工作月数除以12个月折算。

  论何种原因在每年12月31日以前离职的工作人员都不享受当年的年终效益奖金,离职时间以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认可的离职时间为准。

  第四章 绩效工资制工资级别

  工作人员转正定岗后确定岗位工资级别,各个岗位的'工资级别有一定的浮动范围,总经理确定部门经理以上岗位的级别,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普通工作人员的实际岗位级别,报总经理审批。

  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每年根据工作人员工作业绩、态度和能力综合得分决定工作人员岗位晋级或降级。

  工资等级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副总经理层、经理层和普通工作人员层。

  副总经理层分为a、b、c、d、e五级,副总经理层可在五级内晋升或降级。

  经理层分为a、b、c、d、e、f、g、h八级,不同经理的级别不同,可在自己相应的调整范围内晋升或降级。

  普通工作人员层分为a、b、c、d、e五级,其中每一级又分若干档次,共28个档。

  工作人员岗位发生调整后,其岗位级别作相应调整。

  第五章 试用期薪酬

  公司工作人员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下最多可以延长到六个月。

  工作人员入职后按月领取约定的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期间的考核依据由各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试用期工资由人力资源部与试用工作人员单独约定。

  第六章 薪酬组织与发放

  薪酬考核委员会主席为公司总经理,副主席为行政副总和财务副总,人力资源部经理为执行副主席。

  薪酬考核委员会主席负责提出整体薪酬政策方向,行政副总负责提出激励目标,财务副总负责提出薪酬成本目标,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提供具体方案并在每年年度绩效考评结束后组织薪酬调整工作会议。薪酬调整工作会议主要讨论岗位工资级别调整、年终效益奖金方案、特殊津贴发放等有关薪酬激励的问题。具体工作人员工资级别调整和各项薪酬发放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薪酬工作会议和绩效考评结果执行。

  第30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编制每月薪酬发放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部执行。

  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效益奖金的发放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部执行。

  工作人员固定工资、工龄工资发放时间为当月5日,月度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为下一个月5日,季度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为下季度第一个月5日。各部门必须在次月25日前将上月工资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工作人员的超额任务奖金,根据考核情况,按季度或年度发放。

  第七章 附则

  公司有权自主决定内部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关系、工资标准及其奖惩方案。

  本规定是公司企业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公司实行工资保密制度,个人不得透露本人工资给他人,也得向他人询问,相互之间不得讨论,否则将视情节给予处罚。

  本规定从20xx年9月1日起开始试行。

  薪资管理制度 13

  1、目的

  为增强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内部良性竞争,达到全员参与公司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服装厂全体员工。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奖惩内容的核实调查,负责奖惩通报的拟制,并负责档案的记载。

  3.2财务部负责奖惩的实施。

  4、文件内容

  4.1员工奖惩和记功记过。业绩分反映员工能力和绩效,功过反映员工态度、品行和纪律性。

  4.1.1奖励种类分为:记大功、记小功、嘉奖、通报表扬。

  4.1.2处罚种类分为:记大过、记小过、记警告、记警示。

  4.1.3以上奖惩与经济挂钩并纳入员工档案。

  4.2奖励细则

  4.2.1主人翁奖:具有强烈的公司主人翁意识,能够积极主动地发现、告知或协助处理其他岗位工作缺项。

  4.2.2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指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能将新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并取得出色成效的'部门和个人。

  4.2.3优秀员工奖:年度工作中表现突出,绩效考核优良具有表率作用者。

  4.2.4公司形象促进奖(此奖项针对部门及个人):公司部门及员工在对外衔接、联络、展示中表现优异,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者。

  4.3评比办法:

  4.3.1所有奖项均由各部门向行政部递交奖励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行政部接申请后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奖励。主人翁奖、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公司形象促进奖实时评选,申请时间、受奖部门或人员、受奖次数不限

  4.3.2优秀员工奖:每年1月按全年销售业绩、全年奖惩记录评选上年度得奖者奖励措施针对主人翁奖、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公司形象促进奖等奖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等级。

  4.3.3公司优秀员工每名奖金为1000元;连续两年获得优秀员工者薪资向上浮动一级。

  4.5处罚细则

  4.5.1公司员工,所有A类处罚均为记大过一次

  4.5.2B类处罚均为记小过一次

  4.5.3C类处罚均为记警告一次

  4.5.4D类为警示,每两次警示为警告一次,每两次警告为小过一次,每两次小过为大过一次

  4.5.5员工记大过一次,取消年终奖,取消福利升级,工资晋级

  4.5.6员工记大过两次,降级一级

  4.5.7全年无任何处罚,晋级一级

  4.5.8员工全年累积事假不得超过5天

  4.5.9员工全年累积病假不得超过8天(市级以上医院证明)

  4.5.10事病假超过限制一律按旷工处理

  4.5.11确有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4.5.12请假者必须以书面告知,口头传达一律无效。

  A类处罚:扣除当事人当月状态工资及部门奖金50%,当事人记大过一次,同时下调一级工资,取消年终奖,部门其他人员记小过一次。

  B类处罚:给予当事人扣除当月状态工资50%,并扣除部门资金30%,当事人记小过一次。

  C类处罚:扣除当事人状态工资30%,部门奖金10%,并当事人记警告处分一次。

  D类处罚:扣除当事者当月状态工资20%,部门当月奖金5%,并给予警示。

  4.5.13财务部处罚行为

  A类

  4.5.13.1未经总经理签字认可或授权支付公司资金。

  4.5.13.2未经总经理授权同意私自动用公司印章。

  4.5.13.3旷工者。

  4.5.13.4私带货物出库者。

  B类

  4.5.13.5在收到销售部交来各卖场对账单之日起7天内(含星期天)必须开出增收款发票,30天内必须收到货款。

  4.5.13.6每月第二周和最后一周,随同资金周报附送银行对帐单。

  4.5.13.7每周六上午12点前必须提交资金周报。

  4.5.13.8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者。

  4.5.13.9未按三小时答复制答复者。

  4.5.13.10未在规定付款期限前付款者,并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4.5.13.11每月7号前未送交报表者(6份)。

  4.5.13.12其他由总经理另行规定条款。

  4.5.13.13合同审查不严,具有明显的财务方面的漏洞并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4.5.13.14泄漏机密者。

  C类

  4.5.13.15当天的报表当天未完成。

  4.5.13.16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报表者。

  4.5.13.17上班时间上网,聊天,听音乐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者。

  4.5.13.18发错货物或打错发货单者。

  4.5.13.19私自放无关人员入库者。

  4.5.13.20未按规定收发货品者。

  4.5.13.21不服从主管安排者

  4.5.13..22工作环境不整洁者。

  D类

  4.5.13.23未按工作程序工作者(规定时间,规定工作内容),可超前,不可滞后。

  4.5.13.24迟到早退者(无书面申请一律不算)。

  4.5.13.25窜岗者。

  4.5.13.26侮辱他人者。

  4.5.14销售部处罚行为

  A类

  4.5.14.1私自收受现金者。

  4.5.14.2未经总经理批准,超越权限,给予折扣者。

  4.5.14.3有攻击、侮辱客户行为,或影响恶劣者。

  4.5.14.4人身攻击以及和营业员发生争吵者。

  4.5.14.5有不诚实行为者,弄虚作假者。

  4.5.14.6有收受回扣,侵害公司利益行为者。

  B类

  4.5.14.7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计划者。

  4.5.14.8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对帐者。

  4.5.14.9未能及时进行营销调节措施者。

  4.5.14.10未能及时进行人员调整者。

  4.5.14.11未能及时提供相关技术报表者。

  4.5.14.12向营业员透露公司相关机密者。

  4.5.14.13未能按规定三小时答复制答复者。

  4.5.14.14未能按规定处罚下属人员者。

  4.5.14.15未能及时调拨货品保证销售者。

  4.5.14.16未能及时提供保障服务影响销售者。

  C类:

  4.5.14.17未按规定外出申报行踪者(走时登记、回时核销,并撰写报告)。

  4.5.14.18当天工作内容当天未完成者。

  4.5.14.19上班上网,聊天者,或干与本职工作无关者。

  4.5.14.20未按规定调拨货品者。

  4.5.14.21工作环境不整洁者。

  4.5.14.22未能及时提交工作总结或其他安排者。

  4.5.14.23不服从主管安排者。

  D类

  4.5.14.24未按工作程序工作者(规定时间,规定工作内容)可超前,不可滞后。

  4.5.14.25迟到早退者(无书面申请一律不算)。

  4.5.14.26窜岗者。

  4.5.14.27侮辱他人者。

  4.5.15货品部处罚行为

  A类

  4.5.15.1私受厂商回扣者,损害公司利益者。

  4.5.15.2泄露公司机密者。

  4.5.15.3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4.5.15.4故意将不合格产品混入合格品者。

  4.5.15.5未经总经理授权,给予厂商承诺者。

  B类

  4.5.15.6未能按程序工作者。

  4.5.15.7未能及时调整货品者。

  4.5.15.8未能按三小时答复制工作者。

  4.5.15.9出差未按规定汇报汇踪者。

  4.5.15.10未及时提交工作总结者。

  4.5.15.11检验货品不及时者。

  4.5.15.12未按规定时限上货者。

  4.5.15.13未按规定及时处理质量问题者。

  4.5.15.14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者。

  C类

  4.5.15.15当天工作在当天、在第二天未完成者。

  4.5.15.16上班上网、聊天者,或干与工作无关者。

  4.5.15.17未按规定程序质检货品者。

  4.5.15.18未按规定程序存放货品者。

  4.5.15.19不服从主管安排者。

  4.5.15.20工作环境不整洁者。

  D类

  4.5.15.21未按工作程序工作者(规定时间,规定工作内容),可超前,不可滞后。

  4.5.15.22迟到早退者(无书面申请一律不算)。

  4.5.15.23窜岗者。

  4.5.15.24侮辱他人者。

  4.5.16行政部处罚行为

  A类

  4.5.16.1未能及时处理紧急事件者。

  4.5.16.2有攻击侮辱客户行为、影响恶劣者。

  4.5.16.3有不诚实行为,弄虚作假者。

  B类

  4.5.16.4对其他部门监督不力者。

  4.5.16.5未能完成规定完成的报表者。

  4.5.16.6未能及时提供保障,影响工作者。

  4.5.16.7对违规人员未按规定处罚者。

  4.5.16.8未能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工作者。

  4.5.16.9泄露机密者。

  C类

  4.5.16.10未按程序工作者(规定时间,规定内容)。

  4.5.16.11上班时间上网,聊天者,或干与已无关工作者。

  4.5.16.12挑拨是非者,议论他人者。

  4.5.16.13迟到早退者。

  4.5.16.14不服从主管安排者。

  4.5.16.15工作环境不整洁者。

  4.5.16.16未能及时提交工作总结者。

  5、其它

  本规定由行政部制订并归口管理;

  本规定自总经理批复之日起实施。

  薪资管理制度 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载、总经理除外)的全体正式员工。

  第二条目的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建立统一的薪酬平台,实现按价值付酬,促进内部公平,起到激励、吸引、留住人才的作用。

  第三条原则薪酬作为分配价值形式之一,遵循公平性、竟争性、激励性、经济性、合法性的原则。

  (一)分平性指公司员工所获得的薪酬应与对企业作出贡献成正式成正比,即与其岗位价值相匹配。

  (二)竟争性是指所在地区行业或同等规模的企业类似职务相比较,公司的薪酬标准要有吸引力。

  (三)激励性是指在薪酬设计上,应考虑适当拉开各级、各岗的薪酬水准差距,以真正体现薪酬的激励效果,从而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主动性。

  (四)经济性指薪酬水平要考虑公司实际支付能力的大小。

  (五)合法性指公司的薪酬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现行颁布的法律法规。

  第四条依据

  薪酬分配的依据是:员工的工作量、职务的.高低、技术和能力水平、工作条件、工龄、企业负担能力、地区和行业的薪酬水平、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生活费用与物价水平。

  第五条总体水平

  公司根据当期经济效益及可持续发展状况决定工资水平。

  第二章薪酬体系

  第六条公司员工薪酬体系分别采取三种不同类别:与企业年度经营业绩相关的年薪制;与年度绩效、月度绩效相关的岗位绩效工资制;与岗位相关的市场工资加绩效制。

  第七条适用本薪酬体系的人员为公司常设在编员工。临时工、小时工、企业顾问、特聘律师等均不纳入其中。

  第八条享受年薪制的员工,其工作特征是以年度为周期对经营工作业绩进行评估并发放相应的薪酬。

  第九条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员工目前包括除了工勤职系外的所有员工。

  第十条对于工勤职系采用市场工资加绩效制。其特征是按地区劳动力市场行业指导价格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工资加绩效水平,按月支付。

  第十一条特聘人员的薪酬参见工资特区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薪酬结构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收入包括以下几个组成部分:

  (一)岗位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二)浮动工资包括年底奖金、特殊奖励等;

  (三)附加工资,包括一般福利、社会保险、补助等。

  第十三条岗位工资

  (一)岗位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二)月收入=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附加工资

  (三)岗位工资:按照岗位价值评估的结果确定,体现了岗位的内在价值和员工技能因素。其中,绩效工资与每月度的考核结果挂钩,体现员工在当前岗位和现有技能水平上通过自身努力为公司实现的价值。

  第十四条岗位工资是整个工资体系的基础,从员工的岗位价值因素方面体现了员工的贡献。员工的岗位工资主要取决于当前的岗位性质。在工作分析与职位评价的基础上,以评估的结果作为分配依据。

  公司所采用岗位价值评估方法为点因素法(即点值法)

  第十五条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分配比例

  具体比例的确定可以依据xxx有限公司实际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工资的用途

  基本工资是确保员工基本生活保障的收入,作为以下项目的计算基数:

  (一)各种假别工资的计算基数;

  (二)社会保险计算基数;

  (三)其他基数。绩效工资与每月度的考核结果挂钩,作为一下项目的计算基数:

  (一)各种假别工资的计算基数

  (二)年底奖金的计算基数

  (三)外派受训人员工资计算基数

  (四)其它基数。第十七条确定岗位工资的原则

  (一)以岗位定薪,薪随岗变,实现薪酬与岗位价值挂钩;

  (二)以岗位价值为主、能力因素为辅,岗位与能力相结合;

  (三)参考企业实际的盈利状况确定薪酬水平,实现平稳过渡。第十八条岗位工资等级的确定

  (一)薪酬宽带。xxx有限公司分为六级薪酬宽带,分别为副总级、总监级、部门经理级、主管级、一般员工级、工勤级。

  (二)薪酬层级。每个岗位分为五档薪酬,由低至高分别为A-档(欠资格)、A2档(期望)、A1档(合格)、A档(胜任)、A+档(超胜任)。

  (三)各岗位按照各岗位价值高低分别分级列等。每个岗位都对应所在薪酬宽带中的某一岗位工资等级。

  (四)xxx有限公司采取一岗多薪,同一岗位的不同员工根据绩效考核的结果、能力素质水平的各异,对应不同的工资等级、薪酬层级。

  (五)不同能力、技术、业绩的员工允许在同层级、同级别工资拿不同的宽带薪酬。

  (六)岗位工资等级调整。员工工资等级将根据绩效考核的结果调整,当有重大贡献或重大失误时,工资级别由行政办提出调整建议,经总经办审议批准后执行。

  第十九条浮动工资

  (一)年底奖金与年度考核结果和公司年底经营情况挂钩,是在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的基础上对员工的一种激励。年底奖金于下年初支付。

  (二)特殊奖励设立特殊贡献奖、优秀部门奖,其它参见公司有关规定。

  特殊贡献奖:

  1.特殊贡献奖是指由于员工个人的努力给xxx有限公司带来较大贡献的一种特别嘉奖。例如员工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经验证为公司减少较大损失或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等。

  2.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可以通过任何渠道向行政办提出申请,行政办经过核实并提出奖励建议,总经理审议通过。

  优秀部门奖

  优秀部门是对年度内工作成绩突出,起模范带头作用、整体绩效优异部门的奖励。优秀部门由行政办根据年度部门考核结果排序得出前三名。评为优秀的部门由公司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金。奖金二次发放办法由获奖部门自行决定。

  第二十条附加工资

  (一)附加工资=一般福利+社会保险+补助

  (二)附加工资是公司正式在册员工都能享受的一种福利待遇。

  (三)一般福利是指员工在各个重大节日期间获得的公司为其发放的过节费和其他实物形式的收入。

  (四)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企业与员工各承担一部分。具体数额参见政府有关规定和企业相关政策。

  (五)补助:包括长期派驻外地员工的生活补助和对不同级别员工的补贴(如车补、通讯补贴等)。

  第二十一条关于职位补贴的规定

  职位补贴指与工作环境、工作场所、工作要求相关的补贴,包括以下八类:

  1、职业病预防费;

  2、特殊机密费;

  3、联动岗位工资,指由于特殊人员职能超出岗位目的,同事满足企业新的战略要求而收获的累计型工资。

  4、加权工资,指由于在本职工作外额外赋预其它工作所产生的那部分工资。

  5、环境保护金,包括针对地室、半地下室等工作环境的保护金。

  6、预算外奖金

  7、特区工资

  8、销售补助金,包含由于销售所需的各项费用补贴。

  各项补贴员工应按照补贴项目用于相应的用途,如挪作他用或未用于指定用途,分司不承担

  薪资管理制度 1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总公司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薪酬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及《上海市工资支付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薪酬的构成

  第三条 薪酬主要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中长期激励五部分构成。

  (一)岗位工资、津补贴属于标准工资部分,绩效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和中长期激励属于浮动工资部分。

  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属于即期收入,中长期激励属于长期收入。

  (二)岗位工资是与员工岗位责任相适应的岗位报酬,在岗享受,换岗调整,离岗取消。

  绩效工资(奖金)是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及集团公司经营业绩相适应的绩效报酬。

  津补贴是对特殊岗位工作员工给予的津补贴。

  中长期激励是指对员工的工作业绩以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股权激励等形式支付的延期收入。

  (三)对实行计件工资的员工应当科学合理的确定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四条 新招聘的员工,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章 加班加点工资

  第五条 以下情况视为加班:

  (一)集团公司出具书面加班通知的;

  (二)员工主动加班,事后得到集团公司书面认可的;

  (三)员工提出书面加班申请,集团公司批准的。

  第六条 加班加点工资支付原则

  (一)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加班,按照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日标准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正常工作日加班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支付加班工资,不能用补休代替。

  (二)休息日(周六与周日)加班,可按同等时间补休,补休时间应安排在当月或次月完成,最晚在当年12月31日前补休结束;未能安排补休的,按照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日标准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本人正常工作日标准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七条 加班工资基数按照标准工资计算,标准工资不得低于集团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章 工资管理规定

  第八条 员工工资执行日薪月结制,月制度工作时间20.83天,月计薪天数21.75天(为计算加班费的依据),员工出勤按实际天数统计(包含国家规定的节、假日)。

  第九条 员工当月的工资依据上月的考勤结算。

  第十条 新招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工资。

  第十一条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的工资计发到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其工资应当在办理完工作交接同时支付。

  第十二条 工资支付时间

  员工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并向员工提供个人工资清单。约定的工资支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者公休日,应当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三条 工资支付方式

  工资由集团公司财务部门按规定核定、结算,银行代发,特殊情况下以现金形式发放。

  第十四条 工资中扣除的费用项目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三)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四)缺勤扣发工资;

  (五)其他法律规定或集团公司规定的扣除项目。

  第五章 各种假别的工资扣减标准

  第十五条 凡涉及扣发工资的,以标准工资为基数扣发。

  第十六条 旷工、事假

  旷工一日,扣发一日工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第十七条 病假

  (一)病假1个月以内及满1个月后进入医疗期的工资,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二)医疗期满在等待处理结果之前,参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八条 工伤

  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在规定医疗期内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工伤津贴。

  第十九条 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员工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期间,标准工资照发。

  第二十条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员工休上述假和路程假期间,标准工资照发。

  第二十一条 产假、节育假

  (一)女员工休产假、男员工休护理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执行。

  (二)节育假期间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员工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标准工资照发。

  第二十三条 集团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该员工正常工作日标准工资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二十四条 其他扣发工资的情况

  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给集团公司造成财产损失或损害集团公司荣誉的,集团公司有权从工资中扣除员工应向集团公司缴纳的赔偿、补偿等费用。

  第六章 工资总额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工资总额的管理。分、子公司在集团公司的统一管理下,制定和运行本公司的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分、子公司每年底将当年的工资总额使用情况和下年度的工资总额预算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七条 年度工资预算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可以通过一定程序进行调整。

  第二十八条 分、子公司要认真填报《劳动工资月报表》,准确、及时地反映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

  第二十九条 分、子公司要积极配合填写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种工资情况调查表等,以便准确、及时地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

  第七章 工资保密管理规定

  第三十条 集团公司执行工资保密制度,员工工资标准和实发工资是公司级的保密内容。

  第三十一条 了解员工工资标准和实发工资的人员是涉密人员,负有保密义务。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故意泄露秘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为严重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因疏忽大意泄露秘密的,视为失职或不胜任本职工作。

  第三十二条 集团公司全体员工有执行工资保密制度的义务,有不打听他人工资、不扩散工资保密内容、制止他人泄密等责任。故意窃获保密内容并向他人扩散的,视为严重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

  第三十三条 员工查询自己的工资,凭工资存折或工资条,先到集团公司财务部门查询是否属于登记、核算或发放错误;发放没有错误仍有疑问的,再到人力资源部查询工资标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劳动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分子公司、改制单位可依据本制度,制定本单位的薪酬管理制度,并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从xx年1月1日起执行,以往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薪资管理制度 16

  第一条考核目的、原则和对象

  一、考核目的

  为构建公司的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健全和完善绩效管理工作,促使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发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为公司员工薪酬调整提供依据

  (二)为公司员工晋升提供资料

  (二)为公司员工培训工作提供方向

  (三)促进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交流

  二、考核原则

  (一)公开性原则

  应最大限度减少考核者和被考核者双方对考核工作的神秘感,业绩标准和水平通过协商制定,考核结果公开,考核工作制度化。

  (二)客观性原则

  用事实说话,切忌主观和武断,按个体的绝对标准进行考核,引导员工不断改进工作,避免人与人之间的攀比,破环团结精神。

  (三)与目标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目标考核是绩效考核的基础,员工的绩效考核要充分利用目标考核的结果。

  三、考核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各职能部门、下属子(分)公司的一般管理人员和一般工作人员。

  第二条考核方式

  对一般管理人员的考核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部门、下属子(分)公司评分,是对整体业绩的评价,体现了员工对部门、下属子(分)公司业绩的贡献;另一部分为岗位评分,体现了对员工个人岗位业绩的评价。对于一般工作人员,以岗位评分为主。

  一、部门、下属子(分)公司评分

  按照粤丰集团子(分)公司人力资本绩效考核方案中规定的方式,由人事管理部门对部门关键业绩以及子(分)公司业绩进行考核评分。

  二、岗位评分

  (一)岗位目标考核

  1、确定岗位目标

  根据集团公司确定的部门、下属子(分)公司目标,由个人直接主管进行目标分解,通过和个人的协商,制定个人的岗位目标。一般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岗位目标在上年度12月20日之前确定。

  2、拟定工作计划

  根据确定的岗位目标,由个人拟定年度及月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在上年度12月31日前拟定,月度工作计划在上月25日前拟定。一个具体的工作计划要包括工作的对策和措施、工作预计进度、对工作重要性的说明以及工作需要配合的事项。

  3、目标执行情况检查

  个人直接主管按月检查个人岗位目标的执行情况,检查结果填入工作计划检查表,由考核负责部门备案,作为年底综合考评的依据。

  4、困难处理

  目标执行进度落后或执行发生困难时,应根据该项问题的严重程度与影响大小,进行处理。

  (1)该问题仅属个别问题,由目标执行人与直接主管上级研究改善方案解决,并将处理意见及处理情况填入工作计划检查表。

  (2)确实由于外部因素或内部暂时不可解决的因素公司做出的目标执行进度落后或执行发生困难时,允许调整年度目标值。但应由直接主管批准,且每年只允许调整一次。调整时间为每年第二季度末。

  (二)岗位业绩评价

  根据个人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由考核小组及个人直接主管按照考核表对个人岗位业绩进行评分。

  三、评分方式

  (一)一般管理人员评分方式

  1、由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人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对其进行评分,占个人考核总分的30%。

  2、由个人直接主管组织被考核人进行考核面谈,根据被考核人的汇报总结进行评分,占个人考核总分的30%。

  3、由被考核人员之间互评,占个人考核总分的10%。

  4、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部门关键业绩、下属子(分)公司业绩的评分占个人考核总分的30%。

  (二)一般工作人员评分方式

  1、由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人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对其进行评分,占个人考核总分的30%。

  2、由个人直接主管组织被考核人进行考核面谈,根据被考核人的汇报总结进行评分,占个人考核总分的50%。

  3、由被考核人员之间互评,占个人考核总分的20%。

  第三条考核安排

  一、考核小组

  在公司职能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在下属子(分)公司,由公司负责人组织。

  二、考核时间

  对工作计划的检查每月一次,每月5日前对上一个月的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员工的综合考核每年两次,年中、年末各进行一次。

  三、考核注意事项

  在每一级人员考核打分过程中要坚持原则,适当拉开差距,每个单位在考核中要基本按照A级的占8%(95——100分)、B级的占12%(90—94分)、C级的占60%(80—89分),D级的占15%(75—75)分,E级的占5%的比例进行,允许有适当调整。如果部门业绩较为突出,那么A、B级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相反如果部门业绩较差,那么D、E级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

  四、考核面谈

  个人直接主管就考核要项、考核成绩评定交换意见,相互沟通,达成一致。主管于面谈后,将评定结果书写于面谈记录之上。

  五、考核结果反馈

  考核核定后,应将考核结果及评语通知员工本人。在一定时间内,不服者准予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申诉,由考核小组复议,复议决定后的成绩即为最后核定的成绩。

  六、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考核结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确定教育培训人员,同时作为制订员工薪酬的依据。

  薪资管理制度 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员的薪金管理规范化、国际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有关职薪、薪金的计算、薪金的发放,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的职薪,依其学历、工作经验、技能、内在潜力及其担任工作难易程度、责任轻重等综合因素核发。

  第四条 本公司的顾问及特约人员、临时人员薪金,根据其实际情况另行规定或参考本制度核发。

  第二章 员工薪金类别

  第五条 本公司从业员工薪金含义如下:

  1.本薪 (基本月薪)。

  2.加给:主管的加给、职务的加给、技术的加给、特别的加给。

  3.津贴:伙食的津贴、加班 (勤)津贴和其他津贴。

  4.奖金:全勤奖金、绩效奖金、年终奖金和其他奖金。

  第六条 从业员工薪金分项说明如下:

  1.本薪: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额根据 《职薪等级表》的规定核发。

  2.主管加给:凡主管人员根据其职责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3.职务加给:凡担任特殊职务人员根据其职务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4.技术加给 (特别加给):凡担任技术部门或在其职务上有特别表现的人员,酌情支付技术加给 (特别加给)。

  5.伙食津贴:凡公司未供应伙食者,均发给伙食津贴。

  6.加班津贴 (加勤津贴):凡于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上班时间,按实际情况酌情支付加班津贴,或按时计发加班津贴。若于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补休者,按日发给加勤津贴。

  7.其他津贴:凡上述各项本薪、奖金、津贴以外的津贴,其发给均需要由单位主管会同人事单位商定支付。

  8.全勤奖金:每月除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外,均无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的人员,应给予全勤奖金。

  9.绩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均享有绩效奖金支领权利,其办法另行规定。

  10.年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年终奖金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利润情况及员工年度考绩等级核给,其办法另行规定。

  11.其他奖金:包括个人奖金、团体奖金或对公司有特别贡献的.奖金,均由董事会支付。

  第三章 员工薪酬管理

  第七条 从业人员的薪金计算时间为报到服务之日到退职之日,对于新任用及辞职的员工,当月薪金均以其实际工作天数乘以当月薪给日额。若是下旬 26日以后报到的新进人员,为了便于薪金作业,合并于下月份发给薪金。

  第八条 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若遇职称调动、提升,从变更之日起,适用新职等级薪金。

  第九条 兼任下级或同级主管者,视情形支给或不支给特别加给。

  第十条 较低级的员工代理较高级之职称时,仍按其原等级本薪支给,但支领代理职称的职务加给。

  第十一条 有关本公司各职等人员考勤加薪规定按国际企业雇员考勤管理 制中有关条款计算。

  第四章 员工薪金发放

  第十二条 从业人员的薪金订为每月 5 日发给上月份的薪金,除另有规定外,应扣除薪金所得税、保险费以及其他应扣款项。

  第十三条 从业人员领薪时必须本人亲自签章领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时,由部门主管代领。

  第十四条 领薪时,须将钱数点清,如有疑问或错误,应尽快呈报主管求证,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第十五条 退职人员薪金于办妥离职及移交手续后的发薪日发给,如遇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在退职日当天核发。

  第十六条 员工应对本身的薪金保密,不得公开谈论,否则降级处分。

  第五章 员工晋升管理

  第十七条 从业人员晋升规定如下:

  1.效率晋升:凡平日表现优秀、情况特殊者由主管办理临时考绩,给予效率晋升,效率晋升包括职称、职等、职级晋升三种。

  2.定期晋升:每年 1月 1日起为上年度考绩办理期,每年 3月 1日为晋级生效日,晋级依考绩等次分别加级。

  3.本公司特殊职务人员 (专员、特助)其晋升等级最高不得超过本公司主管之职等。

  4.从业人员在年度内曾受累计记大过一次处分而未撤销者,次年内不得晋升职等。

  第六章 附则

  十八条《职薪等级表》的金额及各项加给、津贴,可价波动及公司财务状况作适当弹性调整。

  十九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薪资管理制度 18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本制度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规定。

  第2条:本制度坚持内部公平、外部竞争性原则。

  第3条:本制度所称员工是指公司所有人员(不含董事长、总经理),普通员工是指部门经理职级以下的员工。

  第4条:公司设立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每年的岗位定级、绩效工资、超额任务奖、年终效益奖金方案以及特殊奖金发放等方面的评定、审议。

  第5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编制内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 薪酬方式与适用范围

  第6条:公司的薪酬方式分为四种:计件工资制、年薪制、谈判工资制和绩效工资制。

  第7条:计件工资制适用于生产工人。生产工人的工资管理采取计件工资制,根据工人的产量按月考核发放,具体发放按《生产工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对于季节工、学员工工资管理,各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定方案,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执行。

  第8条:年薪制适用于各事业部和子公司总经理、核心副总经理。年薪工资根据年度任务由总经理核定年薪总额。 实行年薪制的员工,其工资包括三部分:月工资、半年考核工资、年度考核工资,其工资比例为4:2:4 。超额完成任务的在年终按经济责任书规定,由企管计划部考核发放超额奖金。

  第9条:谈判工资制适用于公司引进的科技及高层管理人才,根据具体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核定,报总经理审批。

  第10条:绩效工资制适用于实行上述三类工资制之外的其他员工。全部薪酬分为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超额任务奖、年终效益奖金、特殊奖励等。

  第三章 绩效工资制结构和内容

  第11条:根据岗位的性质和在岗人员的具体情况,确定员工的工资级别。

  第12条:员工的工资级别额度指固定工资和标准业绩工资之和,根据各岗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二者的比例。

  副总经理级的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6:4;

  部门经理级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7:3;

  普通员工级的岗位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9:1;

  研发人员的岗位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6:4。

  第13条:业绩工资:

  业绩工资=个人标准业绩工资x绩效考核系数(见下表)。

  S A B C D 副总经理 1.3 1.0 0.7 0.4 0.1 部门经理 1.3 1.0 0.8 0.6 0.4 普通员工 1.3 1.1 1.0 0.8 0.6

  部门经理级(含)以上中、高层员工业绩工资根据季度指标考核结果和年度指标考核结果分别按季度和年度发放。

  第14条:员工的工龄工资。

  本企业工龄工资计算标准:员工加入新公司签订合同后满一年开始计算本企业工龄工资,每人10元/月,之后本企业工龄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10元,增加到150元/月为止,以后不再增加。

  第15条:超额任务奖。

  研发人员根据项目的进度及效果视情况发放项目奖金;根据研发项目在市场上的盈利情况发放成果奖金。

  销售人员当绩效考核成绩达到标准,并且超额完成销售量任务和回款任务时,公司根据片区与员工超额完成的销售量、超额完成的回款额发放销售奖金。

  采购人员年终按照超出任务部分,提取一定比例发放年度成本任务超额奖金。

  第16条:研发人员按有关规定发放创新奖金。

  第17条:公司完成董事会要求的经营任务指标后,可以发放年终效益奖金。

  第18条:每年年终效益奖金的具体数额由总经理提出,报董事会批准。具体分配方案由公司企管计划部拟定,报总经理审批。

  第19条:员工病事假全年累计超过15天,福利假累计超过30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司年假除外)或因为试用期等原因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年终效益奖金按实际工作月数除以12个月折算。

  第20条:论何种原因在每年12月31日以前离职的员工都不享受当年的年终效益奖金,离职时间以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认可的离职时间为准。

  第四章 绩效工资制工资级别

  第21条:员工转正定岗后确定岗位工资级别,各个岗位的工资级别有一定的浮动范围,总经理确定部门经理以上岗位的级别,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普通员工的实际岗位级别,报总经理审批。

  第22条: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每年根据员工工作业绩、态度和能力综合得分决定员工岗位晋级或降级。

  第23条:工资等级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副总经理层、经理层和普通员工层。

  第24条:副总经理层分为A、B、C、D、E五级,副总经理层可在五级内晋升或降级。

  第25条:经理层分为A、B、C、D、E、F、G、H八级,不同经理的级别不同,可在自己相应的调整范围内晋升或降级。

  第26条:普通员工层分为A、B、C、D、E五级,其中每一级又分若干档次,共28个档。

  第27条:员工岗位发生调整后,其岗位级别作相应调整。

  第五章 试用期薪酬

  第28条:公司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下最多可以延长到六个月。

  第29条:员工入职后按月领取约定的试用期工资。

  第30条:试用期期间的考核依据由各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31条:试用期工资由人力资源部与试用员工单独约定。

  第六章 薪酬组织与发放

  第32条:薪酬考核委员会主席为公司总经理,副主席为行政副总和财务副总,人力资源部经理为执行副主席,其他委员包括各中心、事业部主要负责人。

  第33条:薪酬考核委员会主席负责提出整体薪酬政策方向,行政副总负责提出激励目标,财务副总负责提出薪酬成本目标,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提供具体方案并在每年年度绩效考评结束后组织薪酬调整工作会议。薪酬调整工作会议主要讨论岗位工资级别调整、年终效益奖金方案、特殊津贴发放等有关薪酬激励的问题。具体员工工资级别调整和各项薪酬发放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薪酬工作会议和绩效考评结果执行。

  第34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编制每月薪酬发放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部执行。

  第35条:企管计划部负责制定年度效益奖金的发放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部执行。

  第36条:员工固定工资、工龄工资发放时间为当月8日,月度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为下一个月8日,季度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为下季度第一个月25日。各生产单位必须在次月1日前将上月工资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37条:员工的超额任务奖金,根据考核情况,按季度或年度发放。

  第七章 附则

  第38条:公司有权自主决定内部所有员工的工资关系、工资标准及其奖惩方案。

  第39条:本规定是公司企业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40条:公司实行工资保密制度,个人不得透露本人工资给他人,也得向他人询问,相互之间不得讨论,否则将视情节给予处罚。

  第41条:本规定从20xx年9月1日起开始试行。

  薪资管理制度 19

  1、企业薪酬策略的制定

  企业薪酬策略的制定,对后续环节起着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此时企业薪酬策略的制定应包括水平策略和结构策略两个方面。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编写薪酬政策方面的文件,为后续环节提供原则和方向。

  1、1薪酬水平策略

  薪酬的水平策略主要是制定企业相对于当地市场薪酬行情和竞争对手薪酬水平的企业自身薪酬水平策略。薪酬水平策略主要有:

  (1)市场领先策略。采用这种薪酬策略的企业,其薪酬水平在同行业中一般处于领先地位。

  (2)市场跟随策略。采用这种策略的企业,一般都建立或找准了自己的标杆企业,企业的经营与管理模式都向标杆企业看齐,保证同样的薪酬水平跟标杆企业相差不多。

  (3)成本导向策略。又叫落后薪酬水平策略,采用这种薪酬水平的企业一般实行注重的是成本领先,即企业在制定薪酬水平策略时不考虑市场和竞争对手的薪酬水平,只考虑尽可能地节约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成本,这种企业的薪酬水平一般比较低。

  (4)混合薪酬策略。就是在企业中针对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不同的人才,采用不同的薪酬策略。

  1、2薪酬结构策略

  薪酬结构主要是指企业总体薪酬所包含的固定部分薪酬(主要指基本工资)和浮动部分薪酬(主要指奖金和薪酬薪酬)所占的比例。薪酬结构策略主要包括有:

  (1)高弹性薪酬模式。是一种激励性很强的薪酬模型,浮动薪酬是薪酬结构的主要组成部分,薪酬中固定部分比例比较低,而浮动部分比例比较高。这种薪酬模型,此时员工获得的薪酬完全依赖于工作薪酬的好坏。

  (2)高稳定薪酬模式。是一种稳定性较强的薪酬模型,基本薪酬是薪酬结构的主要组成部分,浮动薪酬等处于非常次要的地位,员工收入非常稳定,几乎不用努力就能获得全额的薪酬。

  (3)调和型薪酬模式。是一种既有激励性又有稳定性的薪酬模型,浮动薪酬和基本薪酬各占一定的比例。当比例变化时,这种薪酬模型可以演变为以激励为主的模型,也可以演变为以稳定为主的薪酬模型。

  此外,企业在薪酬结构设计时,还可以选择混合型薪酬结构策略。这种策略的特点是针对不同的岗位、不同人才的特点选择不同的薪酬结构策略,此时如对严格要求自己、积极上进、喜欢接受挑战的员工可以采用高弹性的薪酬模型,对老老实实做事、追求工作和生活稳定的员工可以采用高稳定型的薪酬模型。

  1、3、策略因素

  薪酬策略因素主要包括战略发展阶段、文化、市场和价值等因素。

  (1)战略与发展阶段因素。企业薪酬结构设计必须与企业自身的发展阶段和战略导向原则相一致,不同的阶段对薪酬策略要求是不一样的。

  (2)文化因素。主要是指企业工作所倡导的文化氛围,一般包括功能型文化、流程型文化、时效型文化和网络型文化。

  (3)市场竞争因素。包括市场薪酬水平、此时市场人才供给与需求情况、竞争对手的薪酬政策与薪酬水平、市场特点与竞争态势等。

  (4)价值因素。指企业必须支付薪酬的因素,一般包括岗位、知识能力和薪酬三大因素。

  2、企业薪酬设计原则

  企业薪酬体系的设计应遵循一定的原则,这些原则包括战略导向,经济性,员工价值,激励作用,相对公平、外部竞争、团队原则、隐性原则、双赢原则等。

  (1)战略导向原则。战略导向原则强调企业设计薪酬时必须从企业战略的高度分析,制定的薪酬政体系时应体现企业的发展战略要求。

  (2)经济性原则。薪酬结构设计的经济性原则强调企业设计薪酬时必须充分考虑企业自身发展的特点和支付能力。

  (3)激励作用原则。激励作用原则就是强调企业在设计薪酬时必须充分考虑薪酬的效果。企业在设计薪酬管理制度时,要考虑多种因素来确定薪酬的'结构及发放方式。

  (4)外部竞争性原则。外部竞争性原则强调企业在设计薪酬管理制度时必须考虑到同行业竞争对手的薪酬水平,保证企业的薪酬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竞争力,这样才能够在最大限度上吸引和留住企业发展所需要的关键人才。

  (5)团队原则。在合作性企业中,人员能够认识到只有通过团队协作,自己才能获益。尽管从激励效果看,团队奖励比个人奖励效果要弱些,但为促进团队成员的相互合作,防止员工间工资差距过大,导致部分员工的心态不平衡,有必要建立团队奖励计划。

  (6)双赢原则。员工和企业都有其固定的目标取向。就薪酬而言,员工希望获取高报酬来体现自己的价值,企业希望有效利用资源和降低成本,以“较小的投入获得较大的回报”。

  3、企业薪酬岗位设计

  岗位设计是在企业组织机构设计的基础上,将总任务或工作总目标合理分解、排序、形成员工责任和任务,再将这些责任和任务进行分类、整理、确立相应岗位,同时明确该岗位在组织中与其他岗位的关系,从事这些岗位的人员应具备那些基本条件,以有利于整个组织顺利有效的运转。

  4、企业薪酬岗位评价及方法

  岗位评价是在岗位分析和描述的基础上,对岗位本身所具有的特性,如岗位对企业的影响程度、职责范围、任职条件、环境条件、劳动强度等要素进行综合评价,以确定本岗位在企业中相对价值的一个过程。在岗位评价中,一是要真实、客观地反映岗位的相对价值,而不是绝对价值;二是要科学、客观、合理地运用技术手段进行评价,反映岗位的内在价值;三是对岗位对应的工作性质所发生的变化做出相应反应;四是对其他岗位的人事管理关系划分清晰。对岗位评价的数学模型有许多,但如何确定各评价指标的权重而又消除过多的人为影响因素,是综合评价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岗位评价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排序定级法。由评价人员根据各岗位的重要程度进行分析判断,根据岗位相对价值的大小按照升序或降序来确定岗位等级。

  (2)分类法。也称分级法或套级法。即事先建立起一个等级序列,为各个等级设定明确的标准,明确本等级岗位的难易程度和职责要求,然后将各岗位与标准进行对比分析,将其归并归入相符合的等级的过程。

  (3)因素比较法(层次分析法)。是同时确定岗位评价与岗位工资的方法,可作为是对排序法的一种改进。

  5、薪酬调查

  薪酬调查主要解决的是薪酬外部竞争性的问题,以使员工在将自己投入与产出比值横向比较时感到公平。其调查的主要内容是本行业、本地区,尤其是主要竞争对手的薪酬况状。资料来源可以是公开的统计资料,也可以是抽样采访、问卷调查或者是招聘信息等。

  薪资管理制度 20

  一、工资标准:

  1、实行职务等级岗位工资制;

  2、管理人员以现任职务确定工资等级,职工以现岗位纳入相应工资等级;

  3、管理人员职务发生变动、职工工作岗位发生变动,自调令发布的下一个月,其工资也将随之相应调整;

  二、工资构成:

  1、个人总收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

  2、基本工资:依据担任职务经过考核确定;

  3、岗位工资:依据岗位职责,技能高低,经过考核确定;

  4、奖金:效益、工作业绩及表现由部门经理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5、业务提成:为促进一线员工销售的`积极性,部份岗位根据其所在岗位的销售特点在达到一定基数后按相应比例提成,激励员工积极促销。

  三、职务岗位变动后的工资级别确定:

  1、职务提升:凡被提升为领班以上各级管理人员,自提升之日,在其所在职位下一级基础上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试合格,方可纳入相应的职位等级;

  2、岗位变动:凡在内部调动,自调动之日起均须经过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试合格者,若原等级低于本岗位者纳入本岗位等级;若原岗位等级与现岗位等级相同者,其级别不变;若原岗位等级高于现岗位等级,按现岗位等级执行;

  四、新进店员工等级的确定:

  1、调入人员:有相同工作经历,调入本店后,经试用期满合格,可参照原工作时间和工作能力,纳入相应岗位等级;

  2、各专业学校毕业生直接来本店工作:所在岗位试用三个月后,根据其条件和本岗位要求,确定岗位等级;

  3、职业高中毕业生、定向培训生:定向培训期间发生活补贴,经实习期满后,享受公司一切待遇,并依其所在岗位要求逐步晋升;

  五、审批权限:

  1、主管及以下的各级员工等级工资的确定,由所在部门根据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考核,提出意见报人事培训部批准;

  2、部门副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等级工资的确定,根据总经理任职命令,人事培训部负责执行。

  薪资管理制度 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编制内员工。

  第二条薪酬支付要素

  公司薪酬支付的要素是:职位价值、员工绩效、员工能力素质、同地区同行业市场薪酬水平。

  第三条管理层级及职系

  公司的各级员工分为四个管理层级:

  高层员工:公司副总经理职位起。

  中层员工:职能部室、业务部门正副部长职位。

  基层员工:公司各部门一般管理职位和业务部门业务员。

  初级员工:操作工、见习工等。

  公司的各级员工分为二个职系:

  职能部室:包括行政人事部、财务部、物流中心、采购部的员工。

  业务部门:包括市场营销部的员工。

  第二章薪酬元素

  第一条公司薪酬结构从整体上包含下列薪酬元素:

  (一)基本薪酬:包括固定岗位薪酬和定档工资。

  (二)绩效薪酬:包括月度奖金、终奖金、效益奖金。

  (三)福利及补助。

  (四)其他薪酬:包括特殊奖励等。

  第二条固定薪酬及岗位补贴

  固定岗位薪酬和级别工资通过采取职位分级、级内分档、一岗多薪的方式体现职位和个人技能的差异:根据公司人力资源成本的承受能力、外部市场薪资水平和岗位评价结果测算得出。

  第三条月度奖金

  月度奖金是根据对非经营部门员工月度绩效的评定,以月度绩效工资的方式发放。

  第四条终奖金

  终奖是员工通过努力而取得的薪资单元,由个人的.绩效、单位绩效同决定。

  第五条效益奖金

  指经营部门完成计划任务后对其部门的奖金,可以月为周期,也可以项目为周期。

  第六条福利

  主要指补充商业保险等。

  第七条补助

  一般补助:包括餐补、通讯补助等。

  培训补助:公司激励绩效优异、能力素质突出的员工,对于参加外委、外派等方面培训学习的员工,根据管理层级和绩效对其培训进行补助;

  第八条特殊奖金

  特殊奖金的目的在于对员工个人的优秀表现予以正强化,以激励员工自觉地关心公司的发展。包括评优奖金、特殊贡献奖励等。

  第三章薪酬体系设计

  第一条薪酬体系的职级划分

  根据职位价值的大小,把岗位评价中结果相近的职位划分在同一个范围中,这样的范围就是职级。

  公司的职级划分为六个:a、b、c、d职级,每个职位都被归到相应的职级中,并根据不同职级,确定其薪酬区间。

  备注:以上薪酬区间计量单位为元/月,不含终奖金和效益奖金。

  各系列相应的职级数及标准如下:高层员工薪金标准分为档(元/月),档差元;中层员工的标准工资分为档(元/月),档差元;基层员工的标准工资分为档(元/月),档差元,初级员工参照基层员工确定。以上各职级工资标准中均包含上下限。同时,公司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员工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对各层级员工可在相应的调整范围内升档或降档,具体以公司文件形式下发。

  第四章主要的薪酬形式

  公司的薪酬体系分为以下五种薪酬形式:薪制。适用高层管理人员和关键人才,其特征是对度经营业绩进行评估并发放相应薪资。

  实行薪制的薪酬=固定工资+岗位补贴+终奖金,

  薪资管理制度 2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保险公司治理监管,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规范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行为,发挥薪酬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促进保险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保险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参照有关国际准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薪酬,是指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因向公司提供服务而从公司获得的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经济性报酬。

  本指引所称的工作人员是指与保险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包括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独立监事及工作顾问等。

  本指引所称董事是指在保险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不包括职工监事,高管人员仅限于总公司高管人员。

  本指引所称关键岗位人员是指对保险公司经营风险有直接或重大影响的人员。关键岗位人员范围由公司确定,至少包括但不限于总公司直接从事销售业务或投资业务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省级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 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保险公司、保险集团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国有保险公司薪酬管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四条 保险公司薪酬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合理。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制定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和合理的薪酬基准。

  (二)规范严谨。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治理的要求,制定规范的薪酬管理程序,确保薪酬管理过程合规、严谨。

  (三)稳健有效。保险公司薪酬体系应当既能有效激励工作人员,又与合规和风险管理相衔接,有利于防范风险和提高合规水平。

  (四)公平适当。保险公司薪酬政策应当平衡股东、管理层、员工、被保险人及其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符合我国国情和保险业发展实际。

  第二章 薪酬结构

  第五条 本指引所指的保险公司薪酬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一)基本薪酬;

  (二)绩效薪酬;

  (三)福利性收入和津补贴;

  (四)中长期激励。

  第六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公司实际和市场水平,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合理确定和适时调整不同岗位的基本薪酬标准。

  第七条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绩效薪酬应当根据当年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绩效薪酬应当控制在基本薪酬的3倍以内,目标绩效薪酬应当不低于基本薪酬。

  保险公司设立保底奖金的,应当只适用于入职第一年的员工或者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

  第八条 保险公司支付给工作人员的福利和津补贴,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执行。

  保险公司每年支付给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现金福利和津补贴不得超过其基本薪酬的10%。

  由外资保险公司股东另行支付的现金福利和津补贴不受前两款限制。

  第九条 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性质的激励措施和现金激励等。保险公司实行中长期激励的,应当报经中国保监会备案。

  保险公司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由中国保监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十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结果、风险控制等多种因素,合理确定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水平。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的,中国保监会按照有关偿付能力的监管规定限制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

  保险公司不得脱离国情、行业发展阶段和公司实际发放过高薪酬。

  第三章 薪酬支付

  第十一条 保险公司基本薪酬按月支付。保险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风险分期考核情况,合理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随基本薪酬一起支付,其余部分在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支付。

  第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当在薪酬管理制度中规定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促使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期限、各年支付额度与相应业务的风险情况保持一致。保险公司应当定期根据业绩实现和风险变化情况对延期支付制度进行调整。

  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应当包括适用人员范围、条件、期限、比例、风险及损失情形、程序、停发等内容。

  第十三条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绩效薪酬应当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比例不低于40%。其中,董事长和总经理不低于50%。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风险的持续时间确定绩效薪酬支付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三年。支付期限为三年的,不延期部分在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当年支付,延期部分于考核结果确定的下两个年度同期平均支付。支付期限超过三年的,延期支付部分遵循等分原则。

  第十四条 发生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规定情形的风险及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停发相关责任人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

  第四章 绩效考核

  第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指标科学完备、流程清晰规范、结果与实际薪酬密切关联的绩效考核机制。

  第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当制定公司总体绩效考核指标和每一工作岗位的考核指标。总体业绩指标应当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业务单位、管理部门和岗位。

  岗位考核指标应当明确、清晰,充分体现该岗位的业绩贡献和风险合规要求,并尽可能量化,便于比对和评价,同时与业务单位和公司总体绩效相挂钩。

  绩效考核指标应当符合岗位特点,不与岗位职责相冲突。绩效考核过程中,风险合规指标既可以作为构成性指标,也可以作为调节性指标,但应当保证与绩效考核结果显著相关。

  第十七条 保险公司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应当包括经济效益指标和风险合规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的选取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战略。风险合规指标应当重点反映以下风险:

  (一)偿付能力充足率;

  (二)公司治理风险指标;

  (三)内控风险指标;

  (四)合规风险指标;

  (五)资金运用风险指标;

  (六)业务经营风险指标;

  (七)财务风险指标。

  每类风险指标的构成参照中国保监会有关分类监管的规定确定。保险集团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再保险公司风险合规指标由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和有关监管规定确定。

  第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当制定规范的考核流程,按照“层层负责、逐级考评”的原则明确考核人、考核对象及考核程序,合理确定考核方式。

  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应当根据保监会分类监管确定的风险类别进行调整。

  分类监管确定为C类的公司,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当年平均基本薪酬加绩效薪酬不得高于上年度水平。

  分类监管确定为D类的公司,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当年平均基本薪酬加绩效薪酬在上一年度基础上下浮,下浮幅度不得低于5%。其中,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下浮幅度应高于平均值。连续被确定为D类的公司,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应逐年下浮,直至与公司部门负责人平均薪酬水平相当。但该公司新聘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前两个年度的薪酬不受本条款限制。

  分类监管被确定为A、B类的公司,可以自行根据分类监管部分指标评价结果对相应岗位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进行调整。

  第五章 薪酬管理

  第二十条 保险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应当区分以下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

  (一)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二)关键岗位人员;

  (三)其他岗位人员;

  (四)不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常任顾问的工作报酬或费用等。

  第二十一条 保险公司董事会对薪酬管理负最终责任。董事履行薪酬管理职责时,应当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独立发表意见,避免受管理层不当影响。

  董事会应当对保险公司薪酬管理中的如下内容进行审核:

  (一)薪酬管理的基本制度;

  (二)年度薪酬激励方案和年度薪酬预算总额;

  (三)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及权重、考核结果和薪酬发放情况;

  (四)按照监管规定提交的薪酬报告。

  第二十二条 保险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保险公司董事会应当充分发挥薪酬委员会的辅助决策作用。薪酬委员会应当对董事会议案进行充分研究和讨论,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可以就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对风险、合规管理的影响及关联性征求其他相关专业委员会意见。

  第二十三条 保险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董事会相关决议。

  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等部门负责薪酬管理的`日常工作,并为董事会及其薪酬委员会工作提供支持。

  第二十四条 保险公司风险、合规管理和审计部门应当对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相关的绩效考核指标和绩效目标提出意见,促进保险公司薪酬与风险相挂钩。

  前款所列部门工作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其所监控业务领域的合规和风险状况关联,但相对独立于该领域的财务绩效。其薪酬水平应当得到适当保证,以确保能够吸引与其职责相匹配的专业人员。

  第二十五条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违反薪酬管理程序擅自发放薪酬、擅自增加薪酬激励项目或者在绩效考核中弄虚作假的,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对违规发放的薪酬应当予以扣回。

  第六章 薪酬监管

  第二十六条 中国保监会对保险公司薪酬管理依法实施监管,不直接干预薪酬水平。监管内容重点包括:

  (一)薪酬管理程序的完备性、规范性及其执行情况;

  (二)绩效考核指标设计和绩效目标设定对公司风险、合规管理的影响。

  第二十七条 保险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年对薪酬管理工作进行自我评价,撰写薪酬管理报告,按照规定的审核程序和时限提交中国保监会。薪酬管理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薪酬管理制度和流程是否完备、规范;

  (二)公司总体绩效考核指标设计和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公司战略,岗位绩效考核指标是否能够充分并准确反映岗位贡献和风险合规状况;

  (三)绩效考核过程和结果是否公正、合理,是否有利于激励工作人员和树立以绩效和风险为导向的企业文化;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与公司绩效、业务质量以及业务结构是否匹配,是否对风险具有较强的敏感性,是否会激励过度冒险行为或导致风险损失;

  (五)是否存在管理失当或不符合监管规定的行为;

  (六)其他对公司战略或风险有重要影响的薪酬管理情形。

  第二十八条 保险公司薪酬管理中存在以下情形的,中国保监会可以采取要求提交书面说明、监管谈话、风险提示、向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反馈监管意见、要求公司作为重大事项公开披露等措施进行处理:

  (一)中途改变绩效考核指标或绩效目标,致使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实际薪酬总额高于原指标考核结果的;

  (二)薪酬水平与公司风险状况严重不匹配或显著高于市场同等规模和业绩水平公司的;

  (三)薪酬管理行为不符合监管规定的;

  (四)薪酬管理自评与公司实际情形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存在或导致风险,需要进行风险提示的情形。

  第二十九条 中国保监会可以根据监管需要,对保险公司薪酬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现场检查或组织进行监管评价。

  监管评价可以委托独立的中介机构协助进行,保险公司应当配合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十条 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按监管规定作出说明或提交相关报告资料的;

  (二)绩效考核以及报送的报告资料弄虚作假的。

  保险公司及相关人员发生上述行为之一的,由中国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依照《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百七十三条及其它监管规定予以处罚。

  中介机构在为保险公司服务过程中故意提供明显不实信息,致使保险公司做出错误决策的,中国保监会可以在行业内公布该中介机构名称,其他保险公司不得接受该机构的中介服务。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由救助机构和保险监管部门确定:

  (一)已由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其他法定机构实施救助或参与风险处置的;

  (二)被中国保监会依法接管的;

  (三)申请破产或被关停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指引自20xx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薪资管理制度 23

  1、目的

  为适应企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公司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2、设置原则

  该方案基于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和合法的原则。

  2.1公平:不同员工在同一位置享受相同的报酬水平;同时,根据员工的表现性能,服务多年,工作态度,等等,动态调整的工资水平,可以向上或向下同时享受或承担不同的工资差异;

  2.2竞争:公司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地区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2.3激励:制定动态的升降管理,对同级工资实行区域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2.4经济性:在考虑公司承受能力、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设定工资,使员工和公司的利益能够共享。

  2.5法律性:本方案以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为基础。

  3、管理机构

  3.1薪酬管理委员会

  主任:总经理

  成员:综合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办公室主任

  3.2薪酬委员会职责:

  3.2.1审查薪酬调整策略及其他各种货币形式的激励手段。

  3.2.2审查个别薪酬调整及整体整体薪酬调整方案和建议,并行使审定权。

  本规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机构为薪酬管理委员会,日常薪酬管理由办公室负责。

  4、制定依据

  本规定制定的依据是根据内、外部劳动力市场状况、地区及行业差异、员工岗位价值(对企业的影响、解决问题、责任范围、监督、知识经验、沟通、环境风险等要素)及员工职业发展生涯等因素。

  5、岗位职级划分

  5.1公司所有岗位分为六个层级分别为:一层级(A):总经理级;二层级(B):副总级;

  三层级(C):各部门部长级;四层级(D):主管级、专员级;五层级(E):基层管理级;六层级(F):普工级。

  具体岗位与职级对应见下表:

  5.2具体薪级见:附件《八方职级薪级表》。

  6、薪酬组成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加班工资+各类补贴+个人相关扣款+业务提成+奖金

  6.1基本工资:是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根据相应的职级和职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无出勤不享受。

  6.2岗位津贴:是指对主管以上行使管理职能的岗位或基层岗位专业技能突出的员工予以的津贴。

  6.3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指员工完成岗位责任及工作,公司对该岗位所达成的业绩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绩效奖金的结算及支付方式详见《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6.4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是指员工在规定休息日、假期、及8小时以外为了完成额外的工作任务而支付的工资部分。公司D职级(包含D级)以上岗位及实行提成制的相关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以完成固定的工作职责与任务为主,所以不享受加班工资。

  6.5各类补贴:

  6.5.1特殊津贴:是指公司对高级管理岗位人员基于他的特长或特殊贡献而协议确定的薪酬部分。

  6.5.2其他补贴:其他补贴包括手机补贴、出差补贴等。

  6.6个人相关扣款:

  扣款包括各种福利的个人必须承担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及因员工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而被处的罚款。

  6.7业务提成:公司相关业务人员享受业务提成,按公司业务提成管理规定执行。

  6.8奖金:奖金是公司为了完成专项工作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等员工的一种奖励,包括专项奖、突出贡献奖等。

  7、试用期薪酬

  7.1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的80%。

  8、见习期薪酬

  见习员工的薪酬详见公司关于见习期的相关规定。

  9、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9.1整体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9.2个别调整:主要指薪酬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薪酬级别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工资进行的调整。

  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进行的调整。

  9.3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薪酬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办公室执行。

  10、薪酬的支付

  10.1薪酬支付时间计算

  A、执行月薪制的员工,日工资标准统一按国家规定的当年月平均上班天数计算。

  B、薪酬支付时间:当月工资为下月20日。遇到双休日及假期,提前或推后休息日的.一个工作日发放。

  10.2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A、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B、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C、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D、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E、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10.3工资计算期间中途聘用或离职人员,当月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实发工资=月工资标准×实际工作日数/月应出勤天数

  工资计算期间未全勤的在职人员工资计算如下:

  应发工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缺勤天数/月应出勤天数

  10.4各类假别薪酬支付标准

  A、产假: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B、婚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C、护理假:(配偶分娩)不享受岗位技能津贴。

  D、丧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E、公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F、病假、事假:员工病假、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H、其他假别: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或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11、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

  11.1依照公司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12、薪酬保密

  办公室、公司财务及财务所有经手工资信息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员。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渠道。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有关财务凭证)必须加锁管理。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关薪酬方面的电子文档必须加密存储,密码不得转交给他人。员工需查核本人工资情况时,必须由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出纳进行核查。违反薪酬保密相关规定的一律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情形予以开除。

  公司执行国家规定发放的福利补贴的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并随国家政策性调整而相应调整。

  薪资管理制度 24

  1.目的

  1.1规范和完善薪资管理,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体现“注重绩效、奖勤罚懒;鼓励创造,增创效益”激励分配原则,建立与市场经济、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薪酬体系,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1.2结合本地区、行业实际情况,在公司支付能力范围内设计各岗位工资、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合理结构,使其对外具有竞争性,对内具有公平性、激励性。

  1.3以员工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劳动技能、劳动态度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已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经理级(含)以下员工。

  3.工资模式

  3.1薪酬构成

  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福利

  3.1.1基础工资为参照珠海市最低月保障工资标准。

  3.1.2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责任大小,技术、智力要求高低,劳动强度大小和劳动条件好坏来确定工资。

  3.1.3绩效工资是根据公司月度对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目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3.1.4福利包括住房公积金、中夜班补贴、资历补贴、防暑降温补贴、加班补贴等;各类补贴标准详见《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4.薪酬层级及薪点

  4.1根据部门职责,将公司所有部门薪酬系统分为两类(一类部门和二类部门),一类部门与二类部门总体相差20%。

  4.2根据部门类别及岗位编制,将每类部门所有岗位分为6个系列,每一薪酬系列主管(含)级以下岗位包含7个薪点,经理级岗位包含5个薪点。每一系列相邻薪点差距约为8.5%。每一系列重叠薪点岗位1~3个不等。

  4.3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确定薪酬系列,依据员工个人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工作业绩、承担职责及岗位对公司经营目标影响程度等诸多因素,确定员工个人薪酬薪点,管理制度《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每个薪点值含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月绩效工资三部分。

  4.4新入职试用期内员工,其薪酬按所在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80%发放。

  4.5新入职应届中专生、大学生见习期为一年,期间薪资级别分别为:中专生为2.6.4;大专生为2.6.5级;本科生为2.5.3级;硕士生为2.5.6;博士为2.4.7;见习期满后根据个人工作能力及岗位性质等因素重新核定薪资级别。

  4.6薪资级别及对应薪点值

  5.年度绩效奖金

  5.1年度绩效奖金与公司整体经营效益、部门业绩及个人绩效三项考核指标挂钩。年终奖励计发次数和具体发放标准由公司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时间为下一年年初。

  5.2在总公司范围内调动员工,依调动前后工作月数,按实际出勤时间和工作业绩考核结果计发;非总公司范围内调动人员不计发年终奖励。

  5.3休产假、病假人员按实际出勤月数计发。

  5.4整年度之内请事假累计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累计请病假四个月(含四个月)以上,不计发年终奖励。

  5.5员工绩效奖金计算按《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6.实习期

  试用期内员工及临时聘用人员不发绩效奖金。

  7.职位晋升与薪酬调整

  转正定级后员工薪酬调整,分为正常年度调薪、异动调薪和特别调薪三种。薪酬调整时,只考虑绩效结果和能力表现,不考虑学历,工龄,性别等因素。薪酬调整结果应在调整确认后第二个月体现。

  薪资管理制度 2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分配的价值导向,建立统一规范的薪酬体系,有效激励员工绩效贡献,提升员工个人素质和能力,支持公司的运营和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

  (一)以岗定级,以级定薪:固定薪酬定位基于职等,职级基于职等,以基于岗位价值的职等架构为基础进行薪酬设计。

  (二)控制总额,拉开差距:根据集团公司薪酬总额要求,确定公司薪酬总额、不同岗位类型决定不同的薪酬水平。

  (三)鼓励绩效,提升效率:通过绩效考核结果拉开差距、绩效工资发放和调薪基于绩效评价结果、向优秀绩效、关键岗位进行薪酬倾斜。

  (四)平稳过渡,持续发展:设置合理的过渡方案、调薪后总成本可控,保持未来薪酬调整的空间。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 薪酬组织管理

  第四条公司薪酬领导小组是薪酬管理工作的决策机构,其职责是批准公司薪酬福利政策、分配方案和薪酬标准,指导和监督公司日常薪酬管理工作。

  第五条综合办公室是薪酬管理实施部门,其职责是拟定薪酬福利方案,具体组织公司日常薪酬管理工作。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六条薪酬序列

  公司的薪酬体系分为管理类、技术管理类和后勤服务类三个序列,管理类薪酬标准设十二个层级(见后附件1、附件2),技术管理类薪酬标准设十一个层级(见后附件3),后勤服务类薪酬标准设五个层级(见后附件4),每个层级设十二个档级。

  公司管理类岗位薪酬标准采用第一至第十二层级,技术管理类岗位薪酬标准采用第二至第四层级,后勤服务类岗位薪酬标准采用第二至第五层级。

  管理类岗位、技术管理类岗位、后勤服务类岗位薪酬层级适用标准详见附件5、6、7。

  第七条薪酬结构

  公司统一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员工的'薪酬由固定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三部分构成。

  第八条固定工资

  固定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一)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类别和所对应的层级及档级确定工资标准。

  (二)工龄工资:按员工工龄计算,即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标准×工龄。工龄工资标准:

  1、10年之内(不含10年):20元/年;

  2、10-20年:25元/年;

  3、21年及以上:30元/年。

  第九条津补贴

  津补贴包括管理津贴、专业技能津贴、防暑降温费和取暖费等。

  (一)管理津贴:适用于管理类岗位,根据员工的工作区域确定。

  (二)专业技能津贴:适用于技术管理类岗位,津贴标准:

  1、高级:100元/月;

  2、中级:50元/月;

  3、初级:20元/月。

  专业技能津贴享有标准根据产品经销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三)福利费按国家规定从工资总额中计提,其发放和列支范围执行公司福利费管理办法。

  第十条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包括月绩效和年终绩效,绩效工资的标准和比例根据员工的岗位类别和层级来确定。具体如下:

  (一)年终绩效

  各岗位层级年终绩效比例统一为年工资总额的10%。

  (二)月绩效工资

  1、部门经理、副经理

  部门经理、副经理月绩效工资与岗位工资比例为5:5。

  2、一般员工

  一般员工月绩效工资与岗位工资比例为4:6。一般员工不包括销售岗位员工和派遣员工。

  3、销售岗位员工

  销售岗位员工月绩效(量效)工资与岗位工资比例为5:5。

  4、派遣员工

  派遣员工月绩效工资与岗位工资比例为3:7。

  绩效工资具体执行办法详见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并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为最终依据。

  (四)专业技术人员绩效工资

  公司实施岗位序列与专业技术序列的双通道绩效工资制,聘任专业技术职称的员工,适用于以下标准:

  职称专业技能绩效工资基数

  正高级部门正职绩效工资的55%

  高级部门副职绩效工资的55%

  中级主管基准档

  初级助理主管基准档

  专业技术人员绩效工资计算方法:

  专业技术人员绩效工资=专业技能绩效工资基数×岗位层级绩效工资占比

  岗位序列绩效工资与专业技术人员绩效工资采用就高原则。

  第十一条总经理特别奖

  公司设总经理特别奖,主要用于对特殊项目作出重大贡献的员工进行奖励及公司年度考核结果优秀的不超过30%比例的员工进行调薪(详见附件8)。计提比例、具体奖项设立与发放金额由产品经销公司薪酬委员会根据公司效益、绩效表现、特殊事件、管理需求等要素商议决定。

  第十二条其它奖项

  各种单项奖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新员工定薪

  第十三条新入职员定薪方法如下:

  (一)管理类岗位:公司新入职员工根据岗位任职资格与个人匹配度确定薪酬层级和档级。

  (二)技术类岗位:公司新入职员工根据岗位任职资格与个人匹配度确定薪酬层级和档级。

  (三)后勤服务类岗位:公司新入职员工根据岗位任职资格与个人匹配度确定薪酬层级和档级。

  (四)具有博士学历的新入职员工从高级主办基准档定薪。

  第十四条司机岗位定薪,根据产品经销公司司机定岗标准,公司司机岗位定薪在操作工七档。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内部调入人员,参照新员工定薪办法执行或公司相关决议实施。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外部调入人员,统一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岗位工资按80%支付,绩效工资考核兑现,津补贴享有相应待遇。

  第五章 套改办法

  第十七条工资套改根据现有员工上年度工资收入就近就高套入相应层级的工资标准,津补贴和工龄工资按新标准套改。

  第十八条员工岗位或薪酬层级发生变动,根据以下情况进行调整:

  (一)岗位类别调整,根据原工资水平就近就高套入新岗位所属类别的对应层级;

  (二)薪酬降级,直接套入低层级的同档级;

  (三)薪酬晋级,直接套入基准档,如原工资水平高于基准档则就近就高套入高层级的相应档位;

  (四)在同一层级中进行岗位调整,工资水平保持不变。

  第十九条工资套改后,原岗技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并根据集团公司调整而调整,计入档案,不作为实际薪资调整依据。

  第二十条公司考核调薪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整,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且绩效考核成绩优秀者可晋升一档工资,晋升人员比例不得超过员工总数的30%;已在最高档级者将不予调薪。

  第二十一条工资普调根据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薪酬支付

  第二十二条员工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实行月薪制,应在月内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按时支付,若遇付薪日为休假日时,则提前至最近工作日支付。

  第二十三条员工工资收入为税前收入,公司将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五险一金、企业年金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公司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二十四条员工入职、离职当月的工资,根据公司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员工年绩效工资支付时间为次年,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支付,新入职员工按实际出勤月数折算。

  第二十六条各类节假日、请休假及加班工资支付根据集团公司或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外派人员薪酬支付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薪资管理制度 26

  以薪资为杠杆激励员工为公司创造更高的价值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特做规定如下:

  第一条 基本原则

  第1款 本公司的薪资分配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并兼顾公平的三个基本原则。

  第2款 根据激励、高效的原则,在薪资分配中要把职工的收入与其为公司创造的效益及工作业绩挂钩,实行浮动考核。

  第3款 根据简单、实用的原则,公司在建立平等竞争、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制度及相应的岗位职务系列基础上,倡导实行岗位薪点薪资制以及其他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的薪资分配办法。

  第二条 管理规则

  第1款 根据聘任、管理、考核、分配四权一体化的原则,公司总部各类人员、各分公司、各事业部的经理、副经理以及其他由总公司直接聘任员工的薪资分配统一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并实行统一的岗位薪点薪资制。

  第2款 各分公司、事业部聘任的人员薪资分配办法由聘任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需要,自行确定。

  第3款 总公司的年度实发薪资总额由董事会决定。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理的指令对总公司的年度薪资总额与总公司年度经济效益指标挂钩,实行浮动管理。

  第4款 总公司对所属各分公司、各事业部的薪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实行浮动考核管理。并要求各分公司、事业部对所属单位实行工效挂钩考核管理。

  第三条 薪资总额的管理

  第1款 总公司的年度薪资总额计划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总公司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实施总量管理。薪资总额及经济指标的核定分别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和监控部负责,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后于执行年度前两个月度内报公司总经理审定,经董事会批准后发布实施。

  第2款 公司总部及各分公司、事业部的薪资总额均要严格执行总公司年度分解计划。超工挂钩指标支付薪资或未经公司总部批准在薪资总额外向员工个人发放钱物,均应视为越权行为,除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外,责任人还要受到经济处罚。

  第四条 薪资总额及效益指标基数的核定

  第1款 全公司的薪资总额挂钩基数以各单位实际发生薪资总额的汇总额为基础加以调整确定。全公司的效益指标为税后净利润。税后净利润指标基数以公司下达给各二级单位的计划指标为准。

  第2款 各分公司、事业部的薪资总额基数在各单位实际执行额度基础上经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监控 部审核后略做调整。调整的依据是全公司的平均利润薪资率,即:

  当二级单位的利润薪资率与全公司的利润薪资率发生±5个百分占以上的差异时,就要对其进行调整。在调整工作中,要考虑该单位所在地区的年度薪资水平、该单位历年创利情况及员工构成等因素。

  第3款 全公司的薪资总额基数及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和事业部的薪资总额基数确定后报公司总经理审定,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发布实施。

  第4款 经审核确定的各单位薪资总额基数一般不再调整。

  凡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经总公司总经理审定,董事会批准,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修订。

  第五条 工效挂钩的计算

  第1款 职工薪资总额的增长必须以经济效益有较大增长为前提条件。只有全公司每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在1%以上,全公司的薪资总额才能增加;各分公司、事业部的净资产收益率在11%以上,才能增加本单位的薪资总额。

  第2款 在完成前款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指标基础上,薪资总额与税后净利润紧密挂钩,上下浮动,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第3款 核定各单位下年度薪资总额计划指标的计算依据是各单位的利润薪资率,即:

  所有分项基数的加权平均即为全公司的利润薪资率。

  已核定的利润薪资率相对固定,当实现净利润指标增长或下降时,薪资总额指标相应自动调整。

  第4款 税后净利润指标的调整和完成情况以总公司监控部门的核定为准。人力资源部提出薪资挂钩决算方案,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5款 工效挂钩实行半年预算、年终决算。在计划执行年,如上半年的利润指标不能完成公司下达的进度计划时,本单位要扣发所有人员的半年奖金;当税后净利润比前一年下降时,除扣发奖金外,还要按其利润薪资率调减其下半年的薪资总额。全公司的利润指标下降或增速下降时,全公司所有员工都要调减薪资或扣发奖金。

  第六条 薪资构成

  第1款 本公司员工的薪资由以下三个单元构成:

  1、基本薪资(岗位薪点资等);

  2、岗位工作津贴,包括

  ①岗位职务津贴;

  ②公务车津贴;

  ③住房津贴;

  3、奖金。

  第2款 薪资各单元考核结果相加为员工月实得薪资。

  第3款 奖金为年中和年末根据半年和全年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发放。

  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分公司、事业部的总经理及销售人员不参加本单位员工的奖金分配,根据公司预先规定的经营销售标准,实行经营者年薪制或经营目标责任制奖金制度,其奖惩兑现与本单位奖金分配同步实施。

  第七条 基本薪资制度

  第1款 岗位薪点薪资制本公司首选基本薪资制度。

  员工的月实行基本薪资=本单位薪点值×本人薪资薪点×本期考核结果×职责系数

  月考核系数为月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结果,职责系数取值。8,另外。2对应的基本薪资根据年终工作结果决定是否兑现。

  第2款 本单位薪点值是根据员工所在单位的薪资总额与本单位全体员工薪点之和计算出来的,即:

  各单位薪点值变动情况要在实施前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3款 员工个人薪资薪点是根据员工个人的条件或工作业绩决定的下列七个方面薪资薪点之和:

  1、岗位职务薪点(详见附件1—1)

  岗位职务薪点根据员工所在工作岗位或所担任的职务确定。

  岗位职务发生变动,其岗位职务薪点从第二个月一日起调整。

  2、学历薪点(详见附件1—2)

  ①为吸引高素质人才并鼓励在职员工提高自己的素质,特设学历薪点;

  ②学历薪点以国家教育部正式承认学历为准;

  ③学历薪点从中专开始计算;

  ④学历薪点从人力资源部正式认定之日开始享受;

  ⑤员工有义务向人力资源部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凡弄虚作假享受相应待遇,一经查实,即该追偿,并给予相应处分。

  3、岗位年功薪点

  岗位年功薪点只限于在本级别岗位最高薪点档位上工作满2年的员工。

  增薪的标准是:

  ①年终工作业绩考核优秀者,可增加相当本岗位现档位级差1%的薪点;

  ②年终工作业绩考核良好者,可增加相当本岗位现档位级差5%的薪点;

  ③年终工作业绩考核称职者,不增加薪点;

  ④年终工作业绩考核不称职者,可增加相当本岗位现档位级差——3%的薪点;

  ⑤凡因本人责任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除给予相应处分和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从处罚之日起增加相当本岗位现档位级差—5%至——3%的薪点。

  岗位年功薪点从满岗2年起实施,至调整到高级别岗位为止。调整到高级岗位后,其原岗位薪点按有关规定正常调整,保留岗位年功薪点。

  4、兼职薪点

  兼职薪点是对在工作量满岗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兼职工作的兼职报酬。标准是:

  ①兼任一个满岗业务工作岗位,平均需要每天加班4个小时以上者,其兼职薪点为所兼岗位薪点中档档位标准的1%;

  ②兼任一个满岗业务工作岗位,平均需要每天加班4小时以下者,其兼职薪点为所兼岗位薪点中档档位标准的5%;

  ③一个员工从事两个业务工作或所兼工作不需要经常占用非工作时间者,不享受兼职薪点;

  ④兼任党政工作,需要占用非工作时间每周3小时以上者,兼职薪点为本岗位现档位1个级并非的薪点;

  ⑤兼职薪点从兼职工作的第二个月起执行。兼职工作结束,兼职薪点即行取消。

  5、技能薪点(详见附件1—3)

  ①为鼓励员工的积极钻研业务和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特设技能薪点。每个员工都可以根据本人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技术等级取得相应的技能薪点。

  ②技能薪点的取得,需要本人申请,以人力资源部考核或审查认定结果为准。

  6、奖励薪点

  奖励薪点有分配权的业务领导对所属员工工作表现的临时性奖励。

  (1)奖励范围包括:

  ①非兼职工作无报酬的加班或兼职工作超量加班;

  ②近期工作表现优异;

  ③对公司工作作出突出贡献;

  ④在社会生活中,见义勇为等高素质行为,为公司赢得了社会声誉;

  ⑤其他需要表彰奖励的.行为。

  (2)奖励幅度从一个本档位级差的薪点至一个本岗位满岗薪点。一般不应奖励过多而造成管理单位的薪点值下降。

  (3)奖励期限分别为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4种。期满,奖励自行结束。

  7、特聘薪点

  特聘薪点是对社会热门人才、高新技术人才、有特殊才能的经营管理人才及其他公司需要的各类急城人才在薪酬方面的补偿。

  (1)补偿幅度为该员工应聘岗位全部薪酬与当期此类劳动力市场价格的差额。

  (2)特聘薪点的决定权属有聘雇权的单位主管。

  第八条 岗位工作津贴

  第1款 岗位工作津贴包括:①岗位职务津贴;②公车使用津贴;③工龄津贴。

  实行销售包干提成薪资等承包薪资、计件包干薪资制的员工,其包干薪资中已包含了岗位职务津贴和公车使用津贴,所以不再享受此二项津贴。

  岗位工作津贴是薪资外对员工自费支付工作费用的补偿,所以不与薪资一起发放,应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员工业务范围、核 定标准另行按月制表计发。

  第2款 岗位职务津贴根据员工的业务工作范围和等级按实际出勤工作日计发,非因工未到岗工作均不发放岗位职务津贴,特殊情况由本单位主管审批。岗位职务津贴标准详见附件4。

  第3款 工龄津贴按照员工实际工龄每年增发一个薪点。

  第九条 奖金

  第1款 本公司每半年发放一次奖金。公司根据半年和年终业绩报告对企业当期经济效益作出较大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2款 奖金兑现的前提标准是,净资产收益率等经济效益指标达到了董事会的要求。凡未达到分解标准要求的单位一律不得发放奖金,除销售人员外一般都不再补发。

  第3款 奖金支付的标准:

  1、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的经营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按照事先约定的标准兑现奖惩;

  2、其他员工的发放标准:个人本期月实得平均薪资额×加发月数

  加发月数由各分配单位根据实际应分配奖金总额自行决定。

  第4款 各单位应分配奖金总额根据本单位工效挂钩预决算结果在应增资额中列支。

  第十条 试用及新到岗人员的薪资待遇

  第1款 公司新进人员在试用期内薪资标准按本岗位本档位薪资标准的7%执行。

  第2款 新到岗人员薪资标准从本级别岗位最低档位执行,满一年考核良好以上,晋升一个档位,至满岗为止。同级别转岗执行原岗位新薪资标准。满岗2后没有晋级晋岗的,可依照本规定第七条第3款的有关规定增加岗位年功薪资。

  第十一条 特殊情况下的薪资计发

  第1款 加班薪资

  1、直接生产、经营、技术服务人员因工作需要,经有薪资支付权的领导批准加班加点,可以依照其加班加点时间计发加班薪资。

  非直接生产经营技术服务办员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工时工作制,每月请病事假3个工作日以内不扣发薪资,在正常工作日和休息日加班加点一般也不计发加班薪资。在节假日加班,经有薪资支付权的领导批准可以按照同一标准计发加班薪资。但应尽量先给予休息补偿。

  2、加班薪资的计算标准为:正常工作日加班薪资为本人小时薪资的15%;休息日加班薪资为本日薪资的2%;节假日加班薪资为本日薪资的3%。

  3、由于公司施行薪资制,所以加班薪资也按薪点计算,统一到月薪资中计发。

  第2款 公司安排员工参加社会活动或经有薪资支付权的领导批准参加的各类社会活动应视为正常到岗工作,可享受一切在岗工作的薪资待遇。

  第3款 员工依法享受本公司规定的年休假、探亲假、丧假期间,不扣发本人薪资。但不得因个人休假影响公司正常工作。

  第4款 员工请病事假,依据本制度第十一第1款规定标准各发薪资。

  第十二条 薪资支付

  第1款 支付时间

  本公司执行下发月薪制度,每月5日根据上月的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向员工支付上月的薪资。各独立发薪单位可根据本地区的特殊情况适当调整发薪时间。并及时发薪时间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2款 支付形式

  总公司执行下发月薪制度,每月5日根据上月的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向员工支付上月的薪资。各独立发薪单位可根据本地区的特殊情况逐步向银行代发薪资的形式过渡。

  第3款 支付责任

  1、薪资要支付给员工本人或受其委任的本公司员工、本人亲属以及持有员工本人委托书的其他有关人员。

  2、公司为每个员工设立独立的薪资支付清单。薪资领取人要在薪资清单上签章。薪资支付清单每年一张,长期保存。

  3、薪资计发人员及其他各类公司员工均不得随意打听、传播别人的薪资收入情况,更不得以此要挟公司为其加薪。违者,按严重违章违纪处罚。

  第4款 代扣缴责任

  1、各独立薪资支付单位都有义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其他法定薪资代扣缴行为。

  2、 因员工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的,可以在本人月薪总额2%范围内扣缴。

  第5款 最低薪资标准

  1、在员工正常到岗并完成本职工作提前下,月薪资支付总额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薪资标准。

  2、如发生非员工个人原因一个月以上停工,公司要保证支付给员工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代生活费标准。

  第十三条 附则

  第1款 本规定经公司经理批准,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2款 本规定中各条款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部分条款修订时,报经总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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