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2-12-08 17:05:27 制度 我要投稿

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1、范围

  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同时也适用于进入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2、职责

  2.1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1)在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必须时,应在安环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2)在申请临时用电前,由生产部专门人员对其作业环境现场检查后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3)生产部对用电单位的作业条件进行确认,采取的有效控制措施,准确填到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上。

  4)临时用电作业期间,用电单位和生产部安排专人现场监护。

  2.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管理

  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二联,第一联由生产部存档,第二联交临时用电执行人保存。

  2)临时用电结束后,安环部及时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登记到临时用电作业台帐。

  3)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

  2.3临时用电必须严格确定用电时限,超过时限要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延期手续,同时办理涉及的相关危险作业许可证手续。

  2.4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电工操作证方可施工。严禁擅自接用电源,对擅自接用的按严重违章和窃电处理。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

  2.5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正确选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

  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2)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3)采用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

  4)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配电箱要有编号和防雨措施,配电盘箱门必须能牢靠关闭。

  5)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内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6)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2.6电工工段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2.7临时用电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临时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公司有权予以停止供电,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2.8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执行。

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

  1、用电作业时,应由电工在场进行操作,无证人员严禁作业。

  2、在更换保险、插头、插座时,应做到先停电后作业,严禁带电作业。

  3、更换电器电源时,严禁带电作业,停电时一定要挂“停电维修”牌并且配电室要上锁,室外留人防护,以防他人进入将停电闸刀合上。

  4、维修机械需停电作业时,应将所属机械的配电箱门上锁并挂上“停电维修”牌。

  5、全场员工和外协作业人员,严禁在生产区和作业区内将电线乱拉乱扯,严禁长明灯和取暖器及电脑等电器设备常开不关。

  6、严禁使用无开关的电器设备,严禁无开关电器设备以闸刀或空气开关及保安器代替开关使用。

  7、登杆作业和高空作业时,作业区下面严禁站人,上杆作业和高空作业时严禁不使用安全带作业。

  8、严禁酒后上岗作业。

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第二条: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及三相五线制系统,pe、n线必须分开设置,禁止使用四芯电缆外附一根导线的做法。pe线上严禁设置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第三条:每个项目部必须设一名专职持证电工对临时用电系统进行维护、检查接线等工作。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的基础进行硬化。

  第五条:电缆线路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

  第六条: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机动车道、起重机等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要符合规范要求;如果达不到安全距离的要求,必须采用防护措施。

  第七条: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在总箱内和开关箱内设置漏电保护器,达到两级保护。其漏电动作电流和漏电动作时间要符合规范要求。

  第八条:总配电箱内应设置总隔离开关和总漏电保护器或各分支保护器;分箱内设置总隔离开关和分支隔离开关;开关箱内设置隔离开关和漏电断路器。

  第九条:pe线除在配电室或总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或末端处做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值符合规范要求。

  第十条: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阻值的要求。

  第十一条: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实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第十二条:无自然采光的地下大空间场所,应编制单项照明用电方案。

  第十三条: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现口,应设在箱体底面。

  第二十三章施工现场基础设施管理制度

  为了提供和维护工作场所和相应设施,满足施工生产生活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项目部在工程进场前,做好工作场所和设施需用计划的编制工作,报安全科长审核,分公司经理审批。

  第二条:项目部依据绘制的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确定工作场所和设施位置,报安全科、安全处审核,安全副总经理审批后实施搭设工作。

  第三条:基础设施的搭设工作必须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完成,并通过安全科、安全处共同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条:基础设施的搭设标准根据工程申报的文明工地等级来确定,具体标准参照《文明施工标准》。

  第五条:基础设施的搭设工作由项目部负责实施,安全科负责搭设过程中的现场检查、指导,市公司安全处负责对搭设标准落实情况的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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