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09 23:15:39 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通用9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医院病案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通用9篇)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1

  1、病案管理

  1)病案室在医务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住院一天以上的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生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病案室应定期回收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是否完整,同时填好分类卡片,依次整理,装订成册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3)本院医师因工作需要一般只限于病案室阅览。对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借、拆散和丢失。病案原则上不予外借,必需二人以上持有介绍信,经医务科批准,可以在病案室借阅和摘录病史。

  4)住院病案原则上应永久保存。

  2、病案编目

  1)凡出院病案一律由编目人员按病案分级编目。

  2)每月整理所编目录一次,每年进行一次总编目,并作好统计工作。

  3)严格遵守登记和目录组织规划,编目前要核对病案资料,编目后要核对登记资料,防止差错,使差错率降低到最低限度,病案号登记差错率为零。疑难问题不得盲目编目,应重新审定病案或请责任医师负责解释。

  4)凡登记过的条目和病案在封面上做标记,防止漏编和重编,做到漏编率和重排率为零。

  5)做好目录查阅登记工作。

  3、病案资料管理、借阅、登记

  1)病案必须由病案室实行统一管理,必须及时有序地入档保存,以备临床及其他方面调用。

  2)病案借阅原则上须在办公时间内办理,其他时间除住院、急诊病人临诊使用外不办理借阅手续,未经医务科许可不得从病案室或其它环节拿走病案。

  3)病案的使用权属于院内有关人员,如负责临床、教学、科研工作的医务人员和医技科室的人员、管理人员等。非以上人员借阅须经医务科领导许可或病案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在病案室内借阅。

  4)进修生借用病案,须经所属科室带教医师签字同意,病案室核准后方可在病案室内借阅,不得借出病案室。

  5)研究分析病案、填写未完成的病案记录以及一般使用的病案,须来病案室使用,病案不得借出病案室。

  6)如有下列几种用途,病案可借出病案室,但不得携出院外,且必须于当日归还,用途指:临床病案讨论会;*射线诊断讨论会;尸体检查及特批者。但需医务科、病案室负责人批准。

  7)使用病案过程中应小心爱护,保持整洁,病案内各种记录、报告单、相片等资料,不得自行涂改、拆散、撕毁或遗失。用后放回指定地点,由病案室专人上架,不得转借他人或转移新地点。

  8)新出院或死亡病人的病案,须经病案整理装订后方可借用,不得从病案室或其他环节直接拿走。

  9)病人住院时,其病历由病区护理部负责统一保管(最好指定护士负责管理),医生只有使用权。

  10)出院病历移送病案室前,须先由科主任审查评分后再行移交病案室,一般于出院三日内由病案室收回。病区护士必须将出院病案整理好放置固定地方,以便病案室及时收回。

  11)病案室内建立的目录体系(卡片式、书体)及统计资料等可以参阅,但不得借出病案室。

  12)原始病案系医院的内部资料,具有保密性,必须由院内工作人员传达。在任何情况下,不许将病案交给病人或利用病人、院外人员传送病案,以免病案丢失或发生其他问题。

  4、病案质量检查

  1)病案质量检查:病案移送病案室前,先由科主任审查评分,移交后由病案室再核查,病案管理委员会定期抽查并开展评比活动。检查人员要认真、仔细。不循私情,严格把关,不合格的病案一律不准上架。

  2)病案质量检查应以江西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用)》为标准,凡不符合规范标准的应及时通知责任医师来病案室补记,直到符合标准为止。

  3)临床各科应按事先规定的时间定期来病案室复核病案质量。

  4)病案质量检查后应进行质量评定,划分等级,并进行登记,定期把检查结果分析总结后向医院管理部门汇报。

  5、病案室管理、防火安全和计算机使用、管理

  1)严禁在病案库、计算机房内吸烟和使用一切明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病案室。

  2)库房内无人把守时要把门锁好,下班时必须检查门、窗、水、电安全情况。

  3)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工作及防火设备的检查,节日前尤应做好水、电的安全检查。

  4)教育宣传重视安全防火工作,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5)非本室人员不得私自进入病案库,进入病案库要衣帽整洁,穿软底鞋,着工作服。

  6)定期打扫病案库卫生,保持整洁。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2

  1、医院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统计和保管工作;

  2、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书写,病案室应定期回收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是否完整,同时要填好分类卡片,依序整理,装订成册,并按序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3、本院医师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对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病案一般不予外借,必要时,须持有介绍信,经业务副院长批准,可以摘录病历,但不得整份复制。

  4、上级医院的特殊检验报告单,病人可复印保留,但原件须随住院病历一起存档;

  5、享受公费医疗的学生离校须将门诊病历由财会室收回后送交病案室管理,否则不得办理离校手续;

  6、各种健康检查资料,预防保健科按时送交病案室管理。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3

  1、在病案管理科主任负责下集中管理全院病案。

  2、负责出院病人病案的回收、整理、查核、登记、索引编目、装订以及保管工作,在与病房交接病历时,逐一登记住院号、姓名、出院日期、上交日期,并在每次交接登记处由交接双方签字。

  3、切实做好病案储藏室的安全和对病案内容的适当保密工作。

  4、住院病案一律由病案科长期统一保管,负责各种资料收集、整理、分类、统计、登记、顺号上架,不得丢失和破损,要保持清洁,妥善保管。并准确及时的'供应医疗、教学、科研所需要的资料,以及接待外来查访和持有批准手续的借阅、抄录病历等。

  5、病案科工作人员应认真检查病历质量和内容是否系统、完整,从中提出存在问题,不断提出改进办法。

  6、科研分析用的病案,应在病案科内阅毕归档,必须借出时,须经病案管理科批准,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出,两周内归还。逾期不能归还者,应到病案科续期,但不得超过一个月。

  7、院外和本院非医务人员,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生查阅病案,须经科主任批准,但不得借出病案科。

  8、本院医生不允许查阅与本专业无关的病历。特殊原因需要,须经病案管理科签字。

  9、任何科室及个人在病案科内讨论、查阅病案必须办理手续。

  10、病人及其陪护人员不得翻阅病案。病案在院内各部门间的流动,应由有关工作人员传递,不要让病人或其陪护人员携带。

  11、做好病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4

  1、住院病案是医院重要的文书档案,同时也是统计信息的重要数据来源,必须设立病案室专门负责全院住院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和保管工作。

  2、病案归档前必须经专职质控医师审核签字,并由专职电脑录入员将病案首页内容输入电脑。

  3、负责出院病案的登记,做好姓名索引卡、疾病索引卡、手术索引卡以及疾病分类icd—10编码工作。

  4、负责再入院病案的借阅和为医院医疗、教学、科研提供有关病案资料。

  5、病案室工作人员每月应清理催收一次,各种借用病案应坚持借阅制度。病案送回时要进行检查,发现有丢失、缺面、污损、涂改要及时指出、追回、纠正并要报告病案室负责人。

  6、认真做好病案保管工作。保持病案的清洁整齐、干燥、通风、做好防火、防潮、防霉、防蛀工作。

  7、对封存病案需专人负责保存,封存病案需经信息科长(或病案室主任)和医务科长共同签字方可索取与借出,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两周。超过两周时,专管人员负责向借出人追回病案。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5

  一、病案室病历管理规定

  (一)凡出院(死亡)72小时后的病案都应回收到病案室,复印病历有关资料必须在病历归档后到病案室办理。

  (二)只允许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公安和司法机关,持有效证件复印病历的有关资料。

  (三)要求复印者需出具有效证件,到病案室按章办理复印有关资料事宜。

  (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病案室工作人员和申请者在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需加盖病案室证明印章方视为有效。

  (五)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资料。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外单位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时,需经医务科批准后方可在病案室查阅。

  (六)病案只限于本院临床、教学、科研人员借阅,且不得随意带出病案室。如必须借出时,需办理借阅手续,并在2周内归还,过期归还者按违规处罚。

  (七)为科研或教学大批量借阅病案时,须事先与病案室约定时间,由病案室按时提供,每次借阅不得超过三十份,并保留在病案室指定的柜内,一个月后归档。

  (八)病案室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完毕后,可以按照省物价部门规定向申请者收取工本费,并出据发票。

  二、病房病历管理规定

  (一)凡出院(死亡)72小时后的病案都应回收到病案室,复印病历有关资料必须在病历归档后到病案室办理。特殊情况由医务科及时办理。

  (二)患者的住院病历应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病历已回病案室的结果检查单,要到病案室补贴。

  (三)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病人转科时,病历不得交病人或家属转送;病人转院时,病历不得借出。

  (四)病区医务人员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资料。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病人或家属不得擅自查阅病历,采用非法手段(如偷窃、抢夺)获取的'病历资料视为无效。

  (五)因医疗、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必须是医院医护人员持签名的借阅单,到病案室登记查阅,阅后立即归还,不得随意带出病案室。如必须借出时,需办理借阅手续,并在2周内归还,过期归还者按违规处罚。

  (六)严禁我院医务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帮助患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的有关资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其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负。

  (七)病历封存的处理程序:

  封存病历原件者—医患双方在场—双方签字封存(病案室留复印件)。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6

  1、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的收回、整理、归档和病案分类、索引、编目提供利用等工作。

  2、住院病案由病案室集中长期保存,不得散失或销毁。

  3、每位病人住院一次,启用一个新的住院号。

  4、经常清查借阅病案,及时催还。病案架半年清查一次,及时纠正和修复插错、漏档、破损的病案。

  5、临床医师借阅再入院病人的病案时,必须向病案室办理借阅手续,进修实习医师、护士借阅,须持有上级医师、护士长签名的错条。

  6、因临床教学和科研等工作需要,借阅10份以下的.少量病案,借阅者可当即提借。如需借阅大批量(不能超过30份)的病案,应预先联系约定时间,借阅者可分期分批量提借,凡借阅的病案,原则上应在病案室阅览,未经允许不得将病案带出室外。

  7、病案借阅期限为两周,若不及时归还,不得再借阅其它病案。

  8、借阅病案丢失要及时上报病案室,并写检查一份,停止借阅病案半年。

  9、医师护士调离本院,需经病案室确认借阅病案已归还,并由病案室负责人签字。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7

  一、科室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熟悉应急情况处理。

  二、严格遵守防火、防水、防鼠、防盗措施,病案室内工作区要和病案库分离,病案库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在室内吸烟。

  三、电器设备和供电线路必须经常检查,破损设备和电线应及时报请维修和更换。

  四、病案室内安装通风、防潮装置,库房每日必须查看、通风,做好防尘、防虫、防辐射、防水、防火等工作。

  五、保持室内环境清洁,不得将可燃、易燃物品与病案资料混合存放。

  六、科室人员下班前须关闭所有电源,关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七、病案归档上架前各岗位要多次核对姓名、住院号,以防出现不应有的差错,确保出院病历回收到病案室后无遗失。

  八、负责归档的人员要经常检查归档病案是否放置错误,发现错误及时纠正。

  九、病案出入库要有详细登记,借出的'病案要及时催还。

  十、涉及医疗纠纷或事案,在未做出鉴定处理之前,应有医患办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医疗管理部门领导批准,不得转借、转抄或复制。

  十一、病案借阅、复印专人专管,繁忙时同组人员可以协助,其他人员不能借阅、复印病案,以保障病案安全。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8

  一、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是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危重患者是指具有严重病理生理异常的患者。

  二、危备患者的预后较差,危重患者的抢救成功率与患者的基础疾病、器官或系统的功能状况,对治疗的反应等有关;同时,也与抢救是否及时、抢救措施是否得当等有关。

  三、对于危重患者,医师应当向其亲属报书面病危通知、告知病情,填写病情告知书,告知书要有患者家属签字。同时,将危重患者的病危通知书报医疗管理部门备案。

  四、一级医师(或值班医师)给予危重患者基础处理,同时通知上级医师(二级或三级以上医师)立即到抢救现场,涉及多学科危重患者的抢救,应当通知相关学科的上级医师(二级或三级以上医师)立即到抢救现场。

  五、二级或三级以上医师是危重患者抢救的.组织者和指挥者,涉及多学科危重患者的抢救,由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指挥。特殊情况下,应当请上级医师的专家会诊。

  六、应当及时建立监护系统,特别时建立对呼吸、心脏、循环、肾脏以及中枢神经系统等的监护。应当及时了解其它相关脏器的功能情况。

  七、应当及时制定危重患者的抢救方案。根据抢救中患者的病情,及时调整抢救方案,尽最大努力改善和(或)维持其它相关脏器的功能。

  八、应当做好危重患者抢救工作中的护理工作。加强巡回,严密观察。必要时,给予特级护理。

  九、医疗管理部门、护理部或总值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从相关科室调整人员、设备、药品以及其它物品支援抢救科室。

  十、应当做好危重患者抢救工作中的病历记录工作。特殊情况下,先进行抢救,条件允许时,及早据实补齐抢救记录。

  十一、抢救工作结束后,抢救科室应当及时组织病历讨论。讨论会由科主任或三级医师主持,抢救科室的医护人员参加讨论。必要时,邀请相关科室的医务人员参加,特殊情况下,医疗管理部门参加讨论组。将讨论会记录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整理后另附页抄写,经二级或三级以上医师签字后,归入病历。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9

  一、实行病案质量院科两级三层管理制:决策层:即院长办公会和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控制层:各专业管理委员会和各业务职能部门。执行层:即各科室/病区主任、护士长及科室管理小组。

  二、明确院长为医院病案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部门领导、科室主任为本部门和本科室的第一责任人。各级监管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共同参与病案管理督导、检查、评价,负责病案管理工作。

  三、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病案质量管理方案。病案的书写要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进行书写。

  四、医院要加强对全体人员的病案质量管理教育,督导检查医院病案质量管理相关制度、措施、目标的落实执行情况,分析医院病案管理工作运行情况及指标控制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持续改进建议。

  五、医院业务职能部门(包括医疗、护理、感控、药学、门诊等)根据业务职责范围制定相关质控方案和考评细则。严格落实深入临床一线查房制度,病案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定期逐级上报。

  六、严格执行医疗、护理、院感、药事等部门各项核心制度。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

  七、科室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对病历质量进行全程监控,指定质控医师和质控护士根据病历书写规范中的'病历质量评定标准对全部出科病历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列为各级医务人员的业务考核内容,作为晋级、竞聘考核的必备项目。

  八、病案质量监管应坚持运用PDCA工作方法和追踪检查法等科学管理工具开展工作,推进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疗安全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九、各职能部门的病历检查结果作为科室管理质量的考核内容按照综合考核标准扣分,向全院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的必备项目。质量检查结果与评优、奖惩及职称评聘相结合,并纳入科室评审。

  十、通过督导、检查、分析、总结、反馈、通报、处理、整改,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医院病案室实习总结07-11

病案管理制度04-26

病案管理管理制度04-22

医院病案统计室工作总结05-18

病案管理制度10篇08-03

医院病案室个人工作总结03-22

病案借阅管理制度[][修改版]04-12

医院病案科自查自纠报告(通用6篇)02-24

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总结范文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