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课外读物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24 11:23:58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课外读物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课外读物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课外读物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

  学校课外读物的管理制度1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结合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管理规定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二、学校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合理地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课外读物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符合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三、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四、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五、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六、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八、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九、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对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予适当表彰。

  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学校课外读物的管理制度2

  为了切实做好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语文课程标准》为依据,以“大语文”教育思想为指导,以大量阅读为主要途径,促进少年儿童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树立正确价值观。让学生有好书读、会读好书,从学习阅读到阅读学习,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为学生量身定做适合的成长书单,并鼓励教师多将经典引入课堂,作为教育教学素材,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

  二、具体措施

  1、遵循一科一辅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和《甘肃省中小学生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教学用书管理,根据教学用书目录订阅教辅资料,切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

  2、学科教师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推荐学科相关的课外读物,要求老师们在给学生推荐读物的时候要详细了解,自己先翻阅,不能盲目推荐违规读物或者不适合学生阅读的读物。

  3、探讨学科内容与课外读物有效结合;研究利用课外读物,如何更好地拓展学生视野。4、严格读物管理。将教育部发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发给家长,作为家长给学生选书的依据。引导家长在正规书店购买正品书籍。

  5、建设好学校图书室及各班阅读角,学校图书馆有序开放,并定期开展读物排查,推进书香校园的建设。

  少年儿童阅读习惯的养成,离不开家长的言传身教与社会良好阅读氛围的浸染。学校将与家委会合作,定期开展“亲子阅读”和书籍分享活动,一方面及时了解少年儿童读物内容,结合少年儿童兴趣甄选出有益、有趣的课外读物,丰富、引导少年儿童选择;另一方面鼓励家长从自身做起,努力提升阅读品位、培养家庭阅读习惯、创设良好阅读氛围。鼓励学校、家长充分联动社会资源,组织“读书节”“分享会”等相关阅读活动,将阅读习惯的养成从学校延伸到家庭、社区,以社区为辐射中心营造“书香社会”的良好阅读氛围,让学生在纯粹的阅读体验中领略“阅读之美”,充分享受阅读乐趣。

  学校课外读物的管理制度3

  让孩子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对孩子的学习成长与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所以学校要求孩子读书要做到: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为了保证学生在热爱读书的氛围下,能够读到有益于孩子增智、健康成长的好书,学校规定学生的课外读物管理制度如下:

  1.由学校安排相关教师(班主任等)给各位家长推荐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 供家长为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时参照。同时规定:为了保障学生的课外读物内容健康、思想进步、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不在学校推荐的“学生课外读物目录”中购买的课外读物不许学生带进校园,也不建议家长在学校推荐的“学生课外读物目录”外给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未经学校审核的课外读物不准带入校园。

  2.学校给各位家长推荐的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必须是在国家批准的《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中选择。

  3.学校成立“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把关,学校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4.学校每学年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经过严格程序筛选、推荐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供家长为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时参照,遵循自愿原则,不强制购买。请家长和学校共同努力,切实加强对学生良好阅读习惯的培养。

  学校课外读物的管理制度4

  阅读是个人提升自我涵养、储备知识分量、开阔个人视野、陶冶个人情操的有效途径,也是孩子们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的重要途径。所以“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读整本的书”是十分必要的。为了使学生养成优秀的阅读习惯,更好地贯彻新课程理念,全面提高我校学生的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建设书香校园,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我校读物管理制度:

  一、明确阅读目标

  1、用阅读引领成长,让师生亲近书籍,与好书为友,与经典对话,与博览同行,开阔视野,陶冶情操。

  2、积淀文学底蕴,提高文学修养,让学生爱上阅读,同时监督学生要读有意义的书,适合的书。

  3、通过阅读、分析、赏析、评价、感悟、辩论等多种方式培养孩子的阅读能力。以文化素养铸就学生的人格气质,养成终身阅读的习惯。

  4、弘扬中华文化,培养学生对祖国传统文化的热爱,同时兼具放眼世界的胸襟。

  二、读物遴选审核

  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我校学生课外读物: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三、坚持读物内容公开,购买自愿原则

  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选择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四、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2、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五、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加强学生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严格落实检查与监督,发现问题读物要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六、营造读书氛围

  1、开放学校图书阅览室,建立公共阅读场所,给孩子们自主阅读创造一切条件,激发孩子们阅读的热情。

  2、班级建立图书角,可从学校图书馆借阅图书或自己捐赠图书,设立图书管理员,制定借阅制度。

  3、营造读书氛围,设计班级读书标语,让教室散发出文化气息。各班进行文化氛围创造,适当布置些有关读书的名言、警句等,渲染读书的气氛。

  4、在升旗仪式上创造读书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如校长诵读、教师诵读、学生诵读、演讲等方式宣传读书的好处,倡议全体师学共读,多读书,读好书。

  5、学校图书管理员、班主任、语文教师向学生推荐好书(参考书目:教育部中小学生推荐书目等)。

  七、落实阅读措施

  1、活动落实:我们定期开展一些班级学生喜爱的读书活动,使课外阅读成为一种有组织的集体活动,让尽可能多的学生乐在其中,尽情地展示自己的文学才能。活动的形式多种多样,如举行读书故事会、人物评论会、读书心得交流会,好的读书笔记的展评,演讲比赛、师生共读、亲子阅读、读书手抄报比赛等。有计划地开展各种读书活动,制定细致的活动方案。

  2、数量落实。要求一、二年级采取听读和自读结合的做法,每学期要保证学生读1本书;三、四年级学生每学期至少读2本书;五六年级学生每学期读3本书。七八\九年级学生每学期读3本以上。

  3、各班建立图书角。充分利用学校现有资源(校图书馆)及学生自愿订阅的图书,保证学生有书可读,有好书可读。

  4、指导落实。教师的指导,主要是引起兴趣,提示方法。阅读的方法指导也是多样化,可以指导理清情节,评论人物;可以提几个思考题,要求读后回答;可以指导欣赏语言、写法;可以看录像,欣赏音像资料提供的内容,指导写观后感等等。对阅读指导,教师同样是精心备课。

  5、检查落实。学校相关部门要落实检查校级读书活动及比赛的开展情况。班主任、语文老师对学生课外阅读、读书笔记记录情况等要经常检查、督促、交流、评价。以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

  八、开展读书活动

  1、“传承经典,诵读诗书”主题演讲比赛。

  2、“品味经典,落笔开花”读书交流会活动。

  3、“智慧碰撞,亲子阅读”。并开展与父母共读一本书活动。

  4、“传承经典,师徒同行”。开展“师生共读”类的演讲比赛。

  5、“向国旗敬礼,与阅读同行”。每周国旗下演讲活动。

  ……

  九、进行阅读评价

  1、各班级以小组为单位成立读书活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管理班级开展的各项读书活动。学校读书活动领导小组给予班级读书活动检查评价。

  2、评选书香班级,对班级读书氛围建设好、读书活动开展得好的班级每月将结合考核给予加分。期末评选优秀读书班级和优秀指导老师,给予表彰。

  3、每期定期评选“阅读明星”,给予奖励。

  学校课外读物的管理制度5

  一、明确校园课外读物推荐原则

  1.学校、教师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含数字出版物,下同)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

  2.学校、教师向学生推荐的课外读物要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等基本标准。存在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第六条所列12种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学生课外读物

  二、严格执行课外读物推荐要求

  1.学校图书室的课外读物由学校购买,每学年一次,一般于十月份前后进行,课外读物购买工作由学校图书部门负责。学校图书馆管理人员依据教材、上级教育部门推荐书籍提出初选目录;行政部门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统筹数量种类,再进行购买。

  2.未经学校允许,任何教师不得私自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及教辅资料。任何部门及教师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4. 家长自主购买课外读物,内容应符合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把握不准的可用咨询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应耐心做好指导工作。

  三、建立校内课外读物监管机制

  1.图书管理员要对照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对图书馆藏书进行清查,对问题图书及时按程序清理,并做好登记。

  2.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3.班主任负责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对问题读物在征得家长同意前提下集中收集,统一处置,并建立台账,及时消除不良影响。也可以让学生将问题读物带回,指导家长进行合理处置。全体教师都要发挥监管作用,发现问题读物,及时向班主任反映,由班主任进行处置。

  4.对于受捐赠的课外读物,学校要明确来源,并由学校安排图书管理员及部分教师进行审核把关,问题读物不得进入校园。

  5.学校行政随机对图书馆、班级图书角、学生带入校园的图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图书及时清理,对未履行监管职责的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扣减相应考评分数。

  四、严肃校内课外读物管理纪律

  1.任何部门及教师不得授意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发放广告等活动直接或变相销售课外读物。

  2.任何部门及教师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课外读物;不得向学生推荐书目并委派学生或家长统一收钱购买;不得明示或暗示学生购买自己必讲、必练或要求学生必学、必考的教辅资料。

  3.对于教师违反课外读物管理有关纪律要求的,经查实后,依据教师职业道德有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