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02 10:24:39 进利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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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精选20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院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精选2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卫生院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精选20篇)

  卫生院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 1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医院全面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医院负责人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 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单位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医院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

  第五条 医院下属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都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有站长(或室长)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管理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应根据管理部门的要求,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性管理工作。

  第六条 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做好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完善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带头自觉遵守。

  3、落实安全目标管理工作。按时制订医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通过分解目标,落实责任。组织对各部门指标完成情况和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4、组织搞好每年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特别是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5、经常深入科室指导工作。适时组织实施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两次以上防汛、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单项检查。

  6、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要有书面记录,一经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发出书面整改意见,要求限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实行跟踪督促。

  7、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协调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工作。

  8、帮助各科室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及时推广。

  9、向各部门通报安全生产工作及情况。

  第七条 医院下属各科室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各项安全工作指令,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落实安全措施。

  2、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就有关事项作出决定,并深入基层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3、建立健全和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与相关单位和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责任,分解控制指标,实施考核奖惩,及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4、加强安全生产机构和队伍建设,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必须与本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任务相适应,督促落实安全管理力量,开展行之有效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5、建立事故预防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安全投入,推进安全生产的科技创新,做好安全评估工作,切实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

  6、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及时排查确定本部门重大事故隐患,制订整改计划,按规定完成整改任务,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

  7、严格事故统计报告,严肃查处各类事故,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及时结案,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卫生院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 2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有关规定。

  2、肠道门诊执行《肠道门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3、一律使用一次性注射用品,用后由回收站统一回收。

  4、门诊体温计由服务中心统一消毒发放,回收。

  5、压舌板采用一人一用一灭菌,用后统一由供应室回收。

  6、建立日常清洁制度。

  7、各诊室要有流动水洗手设备。

  8、门诊各治疗室均应有紫外线灯管,每天照射一次。

  9、各科室桌、椅、床、地面、窗台用清水擦拭每日一次,有污染时用500mg/l含氯制剂擦拭。

  10、抢救室环境整洁,尽量控制陪客,减少室内污染,定时通风。

  11、急诊抢救室及平车、轮椅、诊察床等应每日定时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消毒处理,消毒剂用500mg/L含氯制剂。

  12、急诊抢救器材应在消毒灭菌的有效期内使用,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13、病人离开抢救室后,应及时进行终末消毒,以便应急。

  14、门急诊治疗室、换药室参照相应制度,观察室参照病房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卫生院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 3

  一、严格区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采用强行通过方式,路线不逆行。

  二、污染、清洁、无菌物品分窗收发,分室存放,设单独窗口发放,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入内。

  三、严格掌握各种医疗器材的洗涤、包装、消毒技术规程。

  四、包布容器保持清洁、干燥、完整、一用一洗。

  五、各种消毒包应有明显灭菌标志,如名称、消毒日期、有效期、责任人、消毒者。标志不清,记录不全均不得发放。

  六、严格掌握高压灭菌操作技能,每包放化学指标剂,每日做B-D试验,每锅有物理监测记录,每月一次生物检测。

  七、进入无菌室必须更衣、换鞋、洗手,无菌物品每月一次细菌培养,每月一次空气、工作人员手、物体表面、消毒液培养。

  八、每天一次紫外线照射,灯管二周一次95%酒精擦拭。

  九、一次性用品及医疗废物管理

  1、注射器、输血器、输液器等由供应室统一领取并进行质量验收,未拆除外包装放入专室内,已拆除外包装可放入无菌物品存放间。

  2、使用后由供应室一对一以旧换新,统一毁型,浸泡消毒(1000mg/L康威达浸泡1小时)实行登记签名。

  3、医疗废物由专人负责分类、装箱,每1—2天由废物处置中心专用车回收,做好登记签名工作。

  4、回收点保持环境卫生,堆放整齐,门窗加固防盗。

  卫生院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 4

  一、乡镇卫生院是直接向所在社区居民群众提供医疗、防疫、保健和康复服务的农村基层卫生事业机构,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的中间层次,是连接县级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的枢纽。

  二、乡镇卫生院技术上接受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的指导;受乡镇政府和县卫生局委托,对村卫生室进行管理和指导。

  三、乡镇卫生院的`任务是:树立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服务思想,全心全意为所在社区群众提供医疗、防疫、保健和康复服务。具体包括:

  1.发动群众,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

  2.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尤其是向幼儿、中小学生、家庭主妇和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普及卫生知识。

  3.做好计划免疫的组织实施和卫生监督管理。

  4.在医疗康复方面要认真做好社区内群众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和家庭病床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对一些复杂的急、危、重、难病人,及时护送转院治疗,向群众普及急救知识水平,开展社区康复医疗服务,做好老年保健和慢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5.承担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

  四、乡镇卫生院的设置应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有利生产的目的,原则上一个乡镇设置一所卫生院。

  五、建设规模要根据当地群众的卫生服务需求和防病治病的任务大小来确定,一般可按每千人设一张病床、一张床配备1.3个工作人员的比例计算。

  六、在卫生服务方面,要坚持防治结合,发挥整体服务功能,发展适宜技术,实施综合服务,防止盲目与城市医院攀比,任意扩大规模,发展不适宜技术。

  卫生院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 5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实施细则》及《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院内感染控制委员会,全面领导院内感染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院内感染监控网,以医院住院患者和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统计住院患者感染率。

  三、感染管理办公室医护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科病房及重点科室工作,做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的微生物学监测,督促检查预防院内感染工作。

  四、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院内感染漏报率的调查,督促病房如实登记院内感染病例,杜绝漏报。

  五、分析评价监测资料,并及时向有关科室和人员反馈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种感染的危险因素,降低感染率,将院内感染率控制在10%以内。

  六、经常与检验科细菌室保持联系,了解微生物学的检验结果及抗生素耐药等情况,为采取相应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七、加强院内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宣传院内感染监测工作的意义和监测知识,提高医护人员的监控水平。

  八、拟定全院各科室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九、协调全院各科室的.院内感染监控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推广新的消毒方法和制剂。

  十、对广大医务人员进行预防院内感染知识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做好有关消毒、隔离专业知识的技术指导工作。

  卫生院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 6

  一、医院提倡爱清洁、讲卫生、讲社会公德,全院员工应自觉维护医院环境和室内卫生。

  二、医院辖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1、随地吐痰、乱扔污物、抛弃废物和乱泼污水。

  2、在工作室内存放个人生活物品或食品。

  3、在楼道内存放自行车、物品等。

  4、乱贴标语、宣传广告。

  5、诊疗区域内吸烟。

  6、医疗废物不按规定收集存放。

  7、各部门按要求做好院内控烟工作。

  三、环境卫生、室内卫生责任分工

  1、医院辖区内的环境卫生、楼道、会议室、卫生间、病房的清扫保洁工作由卫生员负责。

  2、各科室室内卫生由各科室人员负责。

  3、预防保健科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对办公场所和病房及职工宿舍的卫生和安全进行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将作为科室或个人绩效考核的参考因素之一。

  四、责任要求

  1、卫生员按时清扫承担的'卫生区段,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并把清扫的垃圾及时清运到垃圾点,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清扫工具有序存放在规定地点。

  2、卫生员定期做好洗刷和消毒垃圾箱和清扫工具、投药灭鼠、灭蟑,喷药灭蚊蝇等工作。

  3、职工宿舍、科室办公场所及病房内部的干净整洁,屋内物品放置整齐,适时保持通风,保证空气清新。

  4、医护人员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5、医院各科室应认真执行卫生清扫活动,并服从卫生检查人员的指导意见。办公桌椅、地板每天至少清洁一次,门窗和墙面每月至少清洁一次。

  6、医疗废物管理按《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全院卫生检查由预防保健科牵头,每周对各科室环境卫生保洁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将检查结果报院务会。

  六、对维护医院环境卫生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的科室和个人,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教育、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罚。对不能履行保洁协议的卫生员,按照卫生保洁检查结果,予以扣罚工资或辞退。

  卫生院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 7

  1、医院候诊室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门诊部显眼处。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开业。

  3、候诊室的卫生条件和卫生设施必须符合GB9671-1996《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的.要求。

  4、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监测。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6、室内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7、应采用湿式清扫,每天不少于两次。

  8、应建立健全的消毒制度,传染病流行期间应加强消毒。

  9、不得在候诊室内诊治病人或出售商品和食物。

  10、应保持室内环境清洁。

  11、卫生间内应保持清洁卫生,每日清洗消毒,不能有积水、积垢,应有有效的排气装置。设座厕者必须是使用一次性座厕垫纸。

  卫生院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 8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悬挂在明显位置,导诊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2、成立卫生管理组织,设立卫生管理人员,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卫生资料档案。

  3、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应采用湿式清扫,每天不少于两次。加强自然通风,机械通风设施保持正常使用,空调器(系统)定期清洗消毒。有防蝇、蚊、蟑螂、鼠害的设施,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

  4、传染病流行期间应加强室内场所消毒。

  5、室内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6、不得在候诊室内诊治病人或出售商品和食物。

  7、公共卫生间应有有效的独立机械排气装置,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蝇蛆、无异味,清洁卫生。设座厕者必须使用一次性座厕垫纸。

  8、供客饮用水、一次性卫生用品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卫生院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 9

  一、目的

  为营造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规范办公环境卫生及安全管理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医院所有办公区域的环境卫生及安全管理,包括行政楼各办公室,综合大楼医生、护士办公室、休息室、仓库,员工食堂,小车班值班室及车辆等。

  三、办公区域的维护

  1、办公期间员工在办公室内时必须将办公室门敞开办公(开空调时也要留有缝隙,不得将门紧闭)。

  2、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3、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4、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5、保持办公桌面物品整齐、整洁无杂物,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

  6、特殊岗位的人员(如仓库管理员)应保证自己工作管辖区域(例如仓库)内货物摆放有序、无废弃物等。

  7、办公室内需摆放文件柜、办公桌、电脑等办公设施的,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保持清洁。

  8、使用文件柜、保险柜等的员工,应保持文件柜、保险柜的外观干净;内部文件资料摆放整齐;顶部不摆放旧资料、旧文件、旧物品等杂物,保持整体美观。

  9、严禁使用电磁炉等大功率非医用电器,使用取暖器、微波炉时必须有人值守;严禁使用酒精炉等明火用具。

  10、除指定的露天吸烟区外,其他所有区域禁止吸烟,办公室、车辆内不得有烟味,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11、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方可离开。

  四、食堂安全卫生维护

  1、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严格按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操作间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避免投毒情况发生。

  3、食堂餐桌、地面,饭后必须及时进行清扫,保持餐桌、餐椅的干净整齐;操作间内排烟罩、灶台、操作台等要勤清洗,保持干净、整洁;每星期必须对餐厅及厨房大清洗一次。

  4、厨房员工在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不准带戒指、手表和其他装饰物,不准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做到“四勤”:勤洗头、勤洗澡、勤洗工作服、勤理发;女员工不准浓妆艳抹和披头散发,男员工不准留长发和胡须。

  5、食堂内严禁吸烟、吐痰,不得在操作间内高声喧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分发食物时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6、厨房各种用品、用具,使用后必须及时清洗干净并消毒;库房保持通风、整洁、干燥、明亮。

  7、下班后先检查炉灶是否熄灭,供油管阀门是否关闭;关好水龙头,切断电源,锁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五、车辆安全及卫生维护

  1、驾驶员值班和出车期间不准喝酒和酒后驾车,违者扣罚500元,造成后果全部责任由其承担。

  2、驾驶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凡未经批准擅自驾车外出每次扣300元,连续或一年内私自用车叁次者,作除名处理,后果自负。夜间用车须登记签名,次日交班时报院办备案。

  3、驾驶员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搞好车辆的`清洁、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或根据车况定期到指定修理厂对车辆进行修理,严格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六、监督与奖惩

  1、医院安全卫生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办公环境卫生及安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次劝导责任人进行及时整改,第二次要求责令整改并通报批评,第三次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2、全院员工必须以身作则,接受所有同事及患者的监督,发现有违规定的行为,可向院办反映与投诉。

  卫生院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 10

  一、医院提倡爱清洁、讲卫生、讲社会公德,全院员工应自觉维护医院环境和室内卫生。

  二、医院辖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1、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污物、不准从室内向外抛弃废物和乱泼污水。

  2、不准在工作室内乱堆、乱放、乱挂个人生活物品或食品。

  3、不准在楼道内存放有碍通行的自行车、废旧物品等。

  4、不准乱贴标语、宣传广告。

  5、不准随意移动和损坏医院卫生设备、设施。

  三、环境卫生、室内卫生责任分工

  1、医院辖区内的环境卫生、楼道、会议室、卫生间的清扫保洁工作由卫生员负责。

  2、各科室室内卫生由各科室人员负责。

  四、责任要求:

  1、卫生员要清扫承担的`卫生区段,并把清扫的垃圾及时清运到垃圾点,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每次清运完后要保证垃圾车周围的清洁。

  2、卫生专管人员定期安排垃圾箱的洗刷和消毒,定期好投药灭鼠、灭蟑,喷药灭蚊蝇等。

  3、医院各科室应认真执行周末卫生清扫活动,并服从卫生检查人员的批评意见。

  4、全院员工应尊重卫生员的劳动成果。

  5、医疗废物管理按卫生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各科室环境卫生检查员每周对卫生保洁检查不少于一次;全院卫生检查由预防保健科牵头,每月一次,并将检查结果报院务会。

  六、对认真执行本规定,维护医院环境卫生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的科室和个人,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教育、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罚。

  卫生院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 11

  一、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消毒管理办法》以及__省医院感染管理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全面

  二、建立健全我院医院感染监控

  三、感染管理科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科室,做微生物学监测,督促各科室搞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四、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院内感染漏报率调查,督促各科室如实登记上报院内感染病例,使漏报率≤10%。

  五、经常与检验科密切合作,了解我院病原微生物的`检测以及耐药情况,为临床合理使用抗生素

  六、加强医院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医护人员的监控水平。

  七、协调全院各科室的院内感染监控工作,八、加强医务人员的医疗护理实践管理,预防医务人员的感染,加强职业防护教育,提高防护意识,做好自我防护。

  九、出现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趋势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积极控制。

  卫生院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 12

  1、灾害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时能够顺利渡过,卫生院要有卫生院紧急状态管理预案与实行的体制,同时在思想上要有充分的准备。

  2、制定突发事件(包括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件等)应急管理预案文件,并定期组织演练。

  3、院长是实施“卫生院的灾害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责任者,院领导是组织决策层,中层干部承担具体贯彻实施的职责,各级各类人员是执行者。

  4、建立紧急人员召集,物资器材调配的程序。

  5、设置休息日,夜间,节假日的应急对策体制。

  6、卫生院应有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的应急管理体制,根据功能,任务,规模,设定贮备在区域性灾害与应急事件时的食物,医药品的品种与数量。

  7、对各种人员如住院病人,门诊病人,家属,本院员工以及其他来院人员等,突发紧急意外事件(主要是指心脏骤停,猝死,意外损伤)时,要有明确的应急预案与措施,要有明确的主持的职能部门。

  卫生院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 13

  一、救护车只作为日常院前急救、突发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急救专用。不得改装或挪作它用。更不能以任何形式承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二、任心救护车配备责强、驾龄在两年以上的人员担任司机,院长自驾车辆出行。

  三、救护车按规定办理相关行车手续,时刻保持车况良好,油量充足。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车容车貌整洁,并随时处于应急状态。

  四、严格落实出车院长审批制度,不准非急救用车或非接住院病人用车,更不准出私车、办私事,特殊情况需院长批准。

  五、坚持出车“日报制度”,使用救护车时要做好出诊登记工作。内容包括出车时间、出车地点、车辆经过的线路、伤者情况、送达的`医院、接诊人签名、救护车医务人员和司机签名等。

  六、车内的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应做到五定:定人管理、定数量品种、定位放置、定期检查维修、定期消毒灭菌。

  七、救护车出诊后应及时进行清洁消毒。

  八、救护车必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驾驶,不得在院外乱停乱放,只能在卫生院内停放待命。没有急救任务时不得超速、冲红灯、逆行、随意超车、突然变更车道或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违者将由交警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罚。

  九、救护车在执行任务时,按规定使用警报器和任务灯。

  十、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司机接到通知后,应在5分钟内做好出车准备,及时出车。

  卫生院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 14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正确方针,规范我院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本镇居民及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指示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2、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3、成立以我院院长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科科长、各科主任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卫生院办公室,并负责日常管理。

  4、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5、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办公室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6、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卫生院要对电话、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7、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我院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车辆、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车辆、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8、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并协助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9、成立专职救护队,人员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

  10、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

  11、.应急管理费用由卫生院院长审批,财务部门予以保障。

  卫生院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 15

  一、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管理。各个科室使用的固定资产要进行建卡建档,实行卡片登记,明细管理,责任到人。定时普查登记全院各科室的固定资产,并由使用人签字。随时增加的固定资产,随时登记,随时建卡建档。

  二、盘亏、盘盈的固定资产要及时查明原因,按照固定资产管理权限,首先报经院委会通过,并按照有关规定报请卫生局和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三、为加强对各项货币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不被挤占、挪用,按照卫生局的统一要求,我院设立了基本户、村医专户、公共卫生专户、新农合专户,对专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

  四、正常业务资金在银行设立基本账户,进行核算。严禁各类资金混淆使用,相互挤占。

  卫生院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 16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二、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湖北省病历书写规范》、《湖北省病案管理规范》、《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病历资料承担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和法律诉讼举证责任。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查对制度、医嘱制度、交接班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手术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以及请示报告制度等有关制度和规定。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四、按照卫生部、湖北省卫生厅、黄冈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技术准入有关规定,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和医师、护士的执业行为,执行医院有关规定。

  五、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应当用患者能够理解的。语言,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解答其咨询;并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要让病人对手术、麻醉、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条款,新开展技术项目及某些非常规治疗项目风险了解清楚,并于检查或治疗前履行患者同意签字手续。

  六、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病历和实物封存和保管。按规定保管和复印病历资料,严格遵守病历回收和病历借阅制度。

  七、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患者死亡后尸体处理和尸检。凡医患双方当事人对患者死亡原因有异议的,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并有死者亲属同意签字。

  八、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当班医务人员及科室领导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九、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争议时,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院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职能部门接报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主管院长报告,并按规定向市卫生局报告。

  十、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医务人员要积极做好患者或亲属的解释,化解矛盾,并主动配合医院处理善后工作。

  卫生院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 17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方法》等相关法律规矩精神,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各科室应按以下要求,准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应严格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用黑色袋子装,医疗垃圾用黄色袋子装,发射性垃圾用红色袋子装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该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举行仔细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该在标签上注明;

  废弃的麻醉、精神、发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规矩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该交由特地机构处置;

  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该交由特地机构处置;

  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急废物,应该首先在产生地点举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该根据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该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准时密封;

  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第二条各科室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该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办法的暗示图或者文字说明。

  第三条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该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第四条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该对被污染处举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强一层包装。

  第五条运输人员天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根据规定的时光和路线送至医院指定的临时储藏地点。

  第六条运输人员在运输医疗废物前,应该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送至临时储藏地点。

  第七条运输人员在运输医疗废物时,应该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蔓延,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第八条建立医疗废物临时储藏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临时储藏的时光不得超过2天。

  第九条医疗废物转运出去焚烧销毁时应举行记下,记下内容应该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分量或者数量、交接时光、终于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记下资料至少保存3年。

  第十条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该对临时储藏地点、设施准时举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第十一条禁止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第十二条禁止在非收集、非临时储藏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第十三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蔓延和意外事故时,应该根据《铜仁华夏医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蔓延应急预案》紧张实行处理措施。

  第十四条医疗废物管理人要组织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输、临时储藏、处置等工作的人员,举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平安防护以及紧张处理等学问的培训,提升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熟悉。

  第十五条为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输、临时储藏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须要的防护用品,定期举行健康检查。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损害时,应该实行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准时报告医院相关部门。

  第十七条医院医疗废物管理采取责任制。责任人、管理人及从事医疗废物日常工作的人员应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

  第十八条本规定未涉及的,及国家相关法律规矩为准。违背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赋予警告、记过、扣除奖金、免职等处分。情节恶劣者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矩追究责任。

  卫生院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 18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

  1、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二、医疗废物包装要求

  损伤性医疗废物放入利器盒,其他类别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包装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准时密封;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该对医疗废物的包装袋或容器举行仔细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

  三、医疗废物收集要求

  1、放入包装袋或容器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2、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该使用有效的封闭方式使包装物或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3、包装物或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该对被污染处举行消毒处理或增强一层包装。

  4、批量的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该交由特地机构处置。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急废物,应该首先在产生地点举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并设立特地记下本、有专人负责。

  6、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该有警示标识和中文标识,中文标识的内容应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生产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殊说明等。

  7、五类医疗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该在标签上注明。

  8、临时储藏病理性废物,应该具备低温储藏或者防腐条件。

  9、医院污物的分类收集: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疗废物,红色袋装发射垃圾。

  四、医疗废物记下要求

  1、科室必需建立医疗废物交接记下制度,与废物处置工作人员举行交接记下,记下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分量或数量、交接时光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记下资料至少保存3年。

  2、科室废物处置工作人员与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举行交接记下,记下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分量或数量、交接时光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记下资料至少保存3年。

  3、医疗废物暂存点建立医疗废物记下制度,记下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分量或数量、交接时光、终于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记下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医疗废物转运要求

  1、运输人员天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根据规定的时光和路线运输至医疗废物暂存处。

  2、运输人员在运输医疗废物时,应该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输至医院垃圾暂存处。

  3、运输人员在运输医疗废物时,使用垃圾收集箱以防止造成包装物或者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蔓延,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4、运输医疗废物应该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锋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输工具。每日运输工作结束后,应该对运输工具举行清洁和消毒。

  5、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要求

  建立医疗废物临时储藏设施、设备,医疗废物临时储藏的时光不得超过2日。

  临时储藏病理性废物,应该具备低温储藏或者防腐条件。

  医疗废物暂存处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市环保局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依照危急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六、医疗废物临时储藏设施、设备应该达到以下要求:

  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便利医疗废物运输人员及运输工具、车辆的出入;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平安措施;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易于清洁和消毒;避开阳光直射;设有显然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七、个人防护要求

  1、运输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在收集、处理医疗废物时要求穿隔离衣、戴帽子、口罩,穿长袖手套,穿胶鞋。

  2、保洁公司对公司所属员工举行健康检查,并对有关人员举行免疫接种。

  八、人员培训

  1、医院感染管理科及病区必需对新进保洁人员举行相关学问培训。

  2、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该达到以下要求:

  把握国家相关法律、规矩、规则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识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则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把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输、临时储藏的正确办法和操作程序;

  把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学问、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学问;

  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输、临时储藏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损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把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蔓延和意外事故状况时的紧张处理措施。

  九、其他注重事项

  1、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保洁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2、禁止在非收集、非临时储藏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3、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损害时,应该实行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准时向所在科室、保洁公司、防保科报告。

  卫生院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 19

  一、仔细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二、暂存处有醒目的医疗废物警示标志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三、有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四、按照医疗废物的类别,医疗废物应分离存放在容具内,不得混装,存放设施工具上应有明确的标示。

  五、暂存处封闭设施完美,无鼠、蚊蝇、蟑螂。工作人员随时关好大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出。

  六、对各科室交来的医疗废物应举行分类称量并记下。交接双方签字。

  七、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准时对暂存点、存放设施举行清洁消毒,并作好记下。

  八、定期检查暂存处医疗废物存放容具,对破损的.应准时更换。

  九、医疗废物集中上交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时,要严格交接手续,在转送联上签字,并对留存联保存三年备查。

  十、暂存处工作人员要作好自我防护措施,防止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一旦发生,应立刻处理,并准时报告相关部门。

  十一、严防医疗废物流失、泄漏,一旦发生,应根据应急计划举行处理。

  卫生院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 20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各科室(部门)应按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一)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应严格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用黑色袋子装,医疗垃圾用黄色袋子装,放射性垃圾用红色袋子装

  (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四)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五)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六)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七)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八)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九)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第二条各科室)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第三条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第四条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第五条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至医院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第六条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第七条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第八条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第九条医疗废物转运出去焚烧销毁时应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第十条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第十一条禁止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第十二条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第十三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铜仁华夏医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应急预案》紧急采取处理措施。

  第十四条医疗废物管理人要组织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

  第十五条为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医院相关部门。

  第十七条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实行责任制。责任人、管理人及从事医疗废物日常工作的人员应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

  第十八条本规定未涉及的,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扣除奖金、开除等处分。情节恶劣者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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