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时间:2024-05-18 09:00:12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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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通用16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通用16篇)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1

  一、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应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财务工作全部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二、财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财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所交工作。

  三、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财务凭证,应当填制完毕,尚未登记帐目的,应当登记完毕,保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同时填写好“帐簿经管人员一览表”。

  四、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财务凭证、财务帐簿、财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票据、文件、其他财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财务软件、财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材料、实物等内容。

  五、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一般财务人员交接,由财务主管人员监交;财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监交,必要时应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六、移交人员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收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交接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七、财务移交时,还必须将单位财务重要事项等,向接收人详细介绍,对未了事项,应当写书面材料。

  八、接收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财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财务记录的连续性。

  九、办理交接时,对于财务凭证和有关资料以及库存现金、票据等,移交人不得封包移交,接办人不得封包接收和保管。

  十、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财务凭证、财务帐簿、财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责任。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2

  会计人员工作交接是会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2008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指定教材《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07年12月版第30页离职时,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是会计人员应尽的职责,也是做好会计工作的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保证会计工作连续进行。

  2、防止因会计人员的更换出现账目不清、财务混乱等现象。

  3、是分清移交人员与接管人员责任的.有效措施。

  会计人员工作交接就是之前的会计不做这个职位了,有个人来接替他,然后前会计把东西交给新上任的。

  第一,做好会计交接工作,一是可以使会计工作前后衔接,保证会计工作连续进行。在持续经营的会计期间,会计工作是不间断进行的,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是保证会计工作连续进行的必要措施。

  第二,做好会计交接工作,可以防止因会计人员的更换而出现的账目不清、财务混乱的现象。在会计人员更换时,如果不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或交接不清,不仅会造成账目不清、财务混乱、财产丢失等,也会给不法分子在经济上混水摸鱼以可乘之机。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3

  为了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确保财务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保持会计工作的连续性,明确责任,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的进行。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会计人员调动或者离岗离职,必须将本人分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接交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接管工作,并做好办理交接的未了事项。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

  第二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将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必须填制完毕。尚未登记的账目,必须登记完毕。

  2、不论在月末或在月中移交,移交的账簿均须结出余额、移交人须在余额后加盖印章或签字。

  3、填写账簿启用表的有关移交项目,有关人员须加盖印章或签字。

  4、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5、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支票簿、收据、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第三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由监交人负责监交,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主管监交;财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负责人监交。

  第四条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必须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交人员必须逐项核对点收;监交人员根据交接的各项会计资料和实物的内容、数量及金额进行核实监督。

  第五条移交人员经管的支票、贷记凭证、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必须交接清楚。对需要在计算机上操作实现的电子数据,应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对有关使用的软件,应对有关内容进行实际操作,确认能正常操作,并将密码与数据盘中相关的内容进行交接。

  第六条对现金要根据财务帐套内记录的余额进行当面点交;银行存款、零余额用款额度要根据财务帐套内记录的余额和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空白支票、贷记凭证、收据等票据要与核销登记本记录进行核对。

  第七条移交清册的相关内容应该包括:单位名称、移交日期及地点、移交的项目内容及相关的数量、移交清册的页数,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移交清册一式三份,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一份,单位留底归档一份。

  第八条为保证会计记录的真实完整,在会计年度内接交人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

  第九条会计人员因故暂时离职的,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主管必须指定专人代理,办理临时交接手续。超过半年以上的,应按照会计人员调动时办理交接手续的程序,办理会计工作交接。

  第十条移交人对所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相关的责任。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4

  目的

  为了规范财务人员的管理,确保财务人员变动岗位时,区分岗位变动前后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责任不清等混乱现象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范围

  适用于所有财务人员。

  职责

  1、移交人责任:

  编制《交接清单》,并按照《交接清单》逐项移交。

  负责整理管理范围内的工作各种资产、文档资料,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

  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移交。

  2、接收人责任:

  检查交接人的各种资产、文档资料并与移交清单相符。

  对于重要的文件、资料、资产与实物确保真实无误。

  熟悉工作的各项流程和运作。

  3、监交人的责任:

  审核交接的各类资产、文档资料、实物。

  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拟定处理方案上报主管。

  工作交接要求

  ①移交人必须处理善后事宜,与接收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否则,一律不得转岗离岗离职。

  ②财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岗位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逐项移交清楚,接收人应全面接管移交工作,并认真接办移交的未了事项,移交过程中,如发现原经管的财务人员业务有违反会计制度、财经纪律等问题,应停止交接,接收人员应马上向主管领导报告。

  ③接收人员到任开始接管移交人员会计岗位之时为会计交接基准时点。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岗位任职期内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责任。

  ④财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到职工作的,财务主管人员或直属上级领导必须指定人员接替或代理,做好衔接工作。

  ⑤公司关停、并转、撤消时,应安排必需的财务人员,办理善后工作,未移交前不得离职。

  工作交接内容

  ①印章类:财务专用章及用印记录,发票专用章、法人名章等。

  ②票据类:未使用的空白票据(银行汇票、支票、收款收据、结算凭证等)、已使用过的存根、票据领购发放登记簿等。

  ③发票类:普通发票,增值税进、销项发票、电子发票等。

  ④资料类:银行开户登记、银行印鉴卡、银行对账单,报税资料,各类盘点表(现金,固定资产,存货等),发票领用薄等

  ⑤报表报告类:审计报告,税务申报表、汇算清缴报表、各项报表电子档,董事会决议,借款合同等。

  ⑥内部报表报告类:管理报表、财务报表、预算报表、分析报表等。

  ⑦电子作业类:网上业务工作的登录账号及密码,U盾,拷贝的数据硬盘等。

  ⑧会计凭证及其他会计资料。

  工作交接程序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①按岗位职责逐项整理应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②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编制凭证的,应填制完毕。

  ③核实所有内外往来的账目及资产物资账,并尽可能处理结清,处理不完的列表交接。

  ④编制交接清单,交接清单包括: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项目,交接内容,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交接清单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交接内容要详细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会计用品等内容。

  ⑤从事网上业务工作的,需移交登记账号及密码、拷贝的数据硬盘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以及岗位所需联系人员,资料完成递交日期等内容。

  2、移交点收

  ①现金依财务系统账面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收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②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财务系统账面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账面余额交接。会计凭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交接清单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③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④财务专用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U盾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清点清楚,与登记簿相符。

  3、对于电子数据要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①财务负责人(各级财务主管)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对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②涉及与外部沟通的岗位,移交人必须带领接收人与外部联系人见面说明或向接收人移交外部联系人资料。

  4、专人负责监交

  ①一般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其部门财务主管监交。

  ②公司财务部主管办理交接手续,由相应财务本部主管监交。

  ③财务本部经理办理交接手续,由其相应财务本部主管监交。

  ④财务本部主管办理交接,由总经理监交。

  ⑤交接清单应当经过监交人员审查和签名、盖章,作为交接双方明确责任的证件。

  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①财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交接清单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交接清单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交接清单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②交接清单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各执一份。

  ③交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果当期可以处理,由移交人处理完毕后交接,如果没有及时处理,由移交人承担全部责任损失。

  ④对于交接过程中发现问题,短时间不能处理完毕的,监交人应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订处理意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领导。

  ⑤正常的工作任务需要跨期执行的(如账务上的收缴等),由移交人协助接收人熟悉各种工作关系,交接后由接收人负责继续处理。如果造成损失,由接收人全额承担责任损失。

  ⑥如果移交人故意隐瞒问题,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损失。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财务部。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5

  1、制定的目的:

  本着精细化管理的原则,从加强集团财务管理的角度出发。为规范财务人员的工作交接流程、明确交接内容及交接双方的责任义务,确保公司各项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安全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xx集团全体财务人员工作调动、变动岗位或者因故离职(包括实习生)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财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并按规定处理善后事宜。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者离职,否则监交人和部门领导均负有连带责任。

  3、财务工作交接的条件

  (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发生以下变动情况时,应办理财务工作交接,并按照规定履行财务工作交接手续。

  3.1企业内部调离财务工作岗位或离职。在企业内部调离财务工作岗位,是指财务人员离开财务工作岗位而在本企业从事非财务工作岗位的工作;离职,财务人员自动辞职或因其他原因而离开公司。

  3.2财务工作岗位变动。财务工作岗位变动:将财务人员从该财务工作岗位调任其他财务工作岗位;将该财务工作岗位的部分工作内容移交给其他财务人员。

  3.3因病或其他原因临时离岗预计超过一个季度才能恢复工作。

  3.4企业撤销、合并、分立和改变隶属关系的。

  4、会计交接基准日和会计责任的划分与承担

  4.1接替人员到任开始接管移交人员会计岗位之日为会计交接基准日。

  4.2移交人员负责会计交接基准日之前已受理会计事项的处理,接替人员负责会计交接基准日之前移交人员未了的和会计交接基准日之后发生的会计事项的处理。

  4.3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5、交接程序

  5.1移交人员职责

  财务人员在办理财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对于未尽事宜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财务分析、印章、现金、支票簿、有价证券、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使用的相关财务电算化软件及密码;税务申报软件及网银等的密码、数据盘的'相关资料、实物;财务人员建立的电子文档及文档密码等。

  应将工作计划、岗位职责、本岗操作手册、本岗的财务制度、本岗的绩效合同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并移交电子文档。

  经理级以上人员(包括经理)移交时,应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的财务收支和财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

  5.2交接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移交清册列明的内容逐项进行交接,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不得短缺。制定现金盘点表,接替人员如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移交之前负责查清处理。

  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并保留对其的追诉权。

  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有定期对账资料要交接清楚)。

  列出交接清单。并由接管人员及时更换印鉴手续。

  检查电子核算数据是否能正常运行,确认有关数据是否正确无误。

  移交人员有责任解答接替人员对有关交接事项提出的质疑,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借故推延不移交。同样,接替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不接替。

  在不能满页打印时不可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应将账页打印并装订成册再进行交接。

  5.3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以保证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应当由部门主管监交。

  应当由部门经理监交。

  应当由财务总监监交。

  应当由财务副总裁监交。

  应当由企业负责人监接。

  5.4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6

  目的范围:

  为了保持财务工作的延续性和传承,特制定本制度;

  程序要求:

  1.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

  2.会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必须认真接管移交的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移交后,如发现原经管的会计业务有违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等问题,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3.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3.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凭证的,应填制完毕;

  3.2移交会计人员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按《会计人员交接清单》要求对移交的凭证、账表、公章、现金、支票簿告示文件、资料、未了事项和其他物品的交接内容进行按规定填写;

  3.3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主管监交;财务部负责人交接,由总经理监交,必要时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3.4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3.5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账簿余额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账簿余额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要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3.6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对账单核对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账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3.7移交人经管的公章和其他实物,也必须交接清楚。

  4.财会主管人员移交时,还要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

  5.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会计人员交接清单》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会计人员交接清单》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人员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单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和意见等。移交清单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6.接替人员应继续使用原来的账簿,不得自行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7.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时或因事因病不能到职工作的,财务部负责人或总经理指定人员接替或代理;

  8.部门撤销或合并时,必须留有必要的会计人员,办理清理工作,编制决算,未移交前,不得离职。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7

  第一条为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管理,保证会计工作的有效性和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依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计工作交接是指会计人员岗位调整、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负责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第三条会计人员在没有办清交接手续前,不得调整岗位、调动或者离职。

  第四条会计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未了的会计事项:

  (一)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二)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三)整理应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说明等。

  (四)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现金、有价证券、印章以及其他会计用品等。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应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五)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特别说明。

  第五条交接双方要按照移交清册列明的内容逐项移交和接交。

  第六条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要有专人负责监交,以保证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科室内部工作调整时,由科室主管负责监交。

  (二)不同科室人员变动时,由交接双方科室主管负责监交。

  (三)科室主管工作变动时,由分管处领导负责监交。

  (四)会计机构负责人发生变动时,由分管校领导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第七条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或重新恢复工作,或移交人员因故不能移交工作时,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办公室负责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代理,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交接工作结束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以明确责任。移交清册由交接双方及财务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以供备查。

  第九条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各种印章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本办法由处务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8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新《会计法》,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加强财务监督,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二、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应努力去收,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支出应坚决制止杜绝,对于临时必要的开支,应按审批程序、手续办理。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地编制年度财务计划,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报表。

  三、加强医院经济管理,拟定和审查医院的经济合同、经济文件、经济协议,参与拟定医院的分配方案;审查各类业务用款,加强事前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四、发生的每笔经济业务,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先由经手人、实物负责人签字,再由院长审查批准后方能报销,白条不能作为报销凭证,出差或因公借支须办理借款手续,回医院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结帐手续。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本单位发生的债权、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坏帐。

  五、财会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医院的固定资产、药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财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及时清仓查库,防止浪费和积压,以保障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加快资金的周转。

  六、严格现金管理制度,遵守结算纪律,凡是收入的现金必须及时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得以长补短或挪作他用,若有差错应及时查找原因,报院长批示处理。

  七、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物价政策,遵守物价纪律,要熟悉各项医疗收费标准、药品价格和有关物价政策。严格空白票据的.管理,医院的各种收据由财会室统一购置、保管和发放,建立票据收发和核销制度。

  八、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严格档案借阅手续。会计人员的因故长期离开、改换工种或调离单位,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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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财务工作的管理,为了规范财务工作程序及财务人员的分工考核,为了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从财务工作的角度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现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部门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建立健全财务工作制度,及时做好财务收入与支出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二)及时有效的管理好公司及客户的资金,保证借贷业务的资金本金和利息的准确到位;同时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开辟财源。

  (三)加强财务日常核算与月度结算的管理,以保证每一笔业务数据及时准确的统计出表及记入帐薄,月度终了要提供会计资讯,利用财务会计资料及时进行经济成果分析。

  (四)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五)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如电脑、空调、打印机、办公桌椅等。

  (六)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总监、会计、出纳等工作人员组成,业务量小的时候可以一人兼多岗,比如出纳可以兼文员,会计兼后勤管理,但会计与出纳不能一人兼管。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不能为省事儿搞特殊化。

  第五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核算、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按照经济核算原则每月终了出具公司成本和利润报表,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及董事长并,会计报表每月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应当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相符、会计现金银行总帐与出纳的现金银行明细帐相符。

  妥善保管未归档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

  完成总经理及董事长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二)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存现金。

  建立健全现金及银行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及时与会计对账保证金额的准确。

  严格支票管理制度,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签字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登记号码,签经手人备查。

  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配合会计做好相关帐务处理及业务数据统计工作。

  完成总经理及董事长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并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八条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九条制度化、规范化使用和保管好公司内部的原始凭证,内部原始凭证是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书面证明,是会计核算的主要依据。

  第十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及董事长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借款

  员工现金借款需由经手人填写“借款申请单”,经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支取,超过经手人工资50%的需由董事长鉴字。

  凡借现金1000元以上的必须提前与出纳约定,以便提前准备。

  第十五条报销时间及报销凭证的规定。

  (一)公司财务人员支付每一笔款项均须总经理及董事长签字,总经理及董事长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所有当月发生的费用应于当月报销,最迟不能超过次月10日。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所有填制的报销单据,应字迹清楚、不能涂改,否则财务不予受理。

  所有由外部取得的报销凭证,必须是税务部门或财政局统一规定使用的正式单据,(印税务局章、财政局章并盖有收款单位财务章)一切非正式单据不能作为报销凭证,报销凭证抬头一定要写上本单位名称。

  第十六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门经理、总经理及董事长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十七条发票的开具及管理:正式发票由客户经理亲自送达,或者由客户亲自来公司拿取。由于未按照规定送达发票,造成发票遗失,公司将根据造成的损失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十八条工资和提成由财务人员依据综合管理部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及提成表,交主管经理审核,总经理及董事长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次月xx日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十九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它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

  会计报表应分月报、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

  第二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

  1、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2、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3、利用帐户替其它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4、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第二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5、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6、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7、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8、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9、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10、有其它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财务部是负责学校各社团财务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部门,本部门以“服务社团,量入为出,合理使用,廉洁奉公”为工作宗旨,一切工作服务于社团并且充分维护社团各会员的利益。

  第二条社联财务部管理的指导思想:在院团委的领导下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执行社联有关的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正确处理社联与各社团的关系,为社联和各社团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第三条社联财务部基本任务: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核算,预支,分析和审核及报账工作,建立基本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全面,真实地反映社联内部及属下各社团的财务状况和活动财务状况。依照章程合理地使用资金,促进增收节支,监督执行社联章程、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促进社联及属下所有社团各项资产的有效利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对社团经济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工作细则

  第四条协调好本部门与社团之间的关系,对于社团反映的问题及时上报,使之得到妥善的解决。

  第五条财务职责: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交主席团审议,负责联合会日常财务的收支,检查社团日常收支状况;筹集、创设、管理社团奖励基金;对外办理社会赞助手续。

  第六条财务部成员工作任务::

  1、熟悉各社团财务工作和财务负责人.。

  2、积极主动配合各部门工作,服从上级调配。

  3、服从社团联合会管理条例,有明确的纪律观念,例会、签到必须到场。

  4、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正确的.工作态度,以饱满热情的心态对待财务工作。

  5、公平、公正、透明、不以公报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搞好财务督促工作。

  6、有创新意识,对财务工作要不断改进,使财务机制更加完善。

  第七条日常工作::

  1、协调好各社团财务工作。

  2、做好各社团的预支申请,审核,报账等工作。

  3、财务审核:对会员投诉较多或有财务不清的社团进行财务抽查,并做好登记,并把涉及的相关人员报主席团和校团委请求处理。

  4、定期针对各社团上交的财务报表进行做账。每个学期期末进行财务总核算。

  第三章经济支配管理

  第八条各社团需要支出50元以上费用前,应先向财务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进行可行性分析后,方可支出,否则不予报销。

  第九条收支严格进行书面登记,并保留详细的清单和发票(正规发票),凭据作帐,做到帐目明确,清晰,无误。

  第十条节约各社团的资金,提高经费的利用价值,避免不必要的开支。做到专项资金专项使用。

  第十一条严格遵守财务报销和资金申请的手续制度。

  第十二条每次活动的资金预算方案经主席审批后,应交到财务部存档备案。

  第十三条每次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应尽快把发票交到财务部。财务部应及时对该次活动的收支情况进行整理,报帐和总结。

  第四章例会制度

  第十四条每周部门定期举行一次例会,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

  第十五条每次例会必须考勤签到,若有不到者处理办法参考部门考勤制度。

  第十六条会议主要进行每周工作总结,部长传达上级指示和新的任务,具体安排部门工作和具体活动的人员工作。

  第十七条在工作处理中有任何的问题和疑问可及时提出,共同解决。

  第十八条若有紧急情况,可由部长或副部长临时召开。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对此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各社团对财务部管理制度有任何不满或意可以书面形式交社联办公室,经社联主席团和财务部共同商讨,达成性意见后予以修改。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11

  一、负责新农合基金支出的调度工作,确保新农合基金能及时支付给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病人。

  二、加强财务管理,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经政策及新农合各项工作制度。严格审核各种凭证,做好会计凭证整理及其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三、负责新农合的`会计账务处理和基金收支明细帐,做到账、证、表三相符,会计科目准确、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记载清析。

  四、负责做好各种信息的统计工作、各种凭证的传递工作及财务报表的编制报送工作。

  五、负责基金的收支审核、及时主动与银行核对银行存款,认真核实对账单以及填写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六、负责基金票据的管理工作,保管好新农合使用的各种单据及收据的领用、核销、存根保管。

  七、负责新农合基金支付工作,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和财政专户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八、每季度与定点医疗机构核对财务账目,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九、做好新农合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12

  1、以身作则,带领辖下员工严格执行《员工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

  2、每天检查所属员工出勤考核和登记工作。

  3、对所属员工进行培训,每季度对员工进行业务考核一次,并对考核试作评估。

  4、每月两次组织员工进行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了解所辖员工的思想、生活动态和业务熟练程度。

  5、督促和检查员工对现金管理制度、银行信用卡使用的规定、帐单及发票管理规定的情况。

  6、检查各旅行社、团、合约单位,公司长包房,各记帐单位的`帐务结算是否正确,及时并督促员工对应收款及时追收入库。

  7、督促夜间稽核及时完成数字平衡,并做当天营业报表。

  8、督促各收款员的现金,票证及时交做,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各收款人员的业务周转金。

  9、督促和教育所辖员工爱护和正确使用各种机动机械设备,如电脑、打字机、计算器,保证各项设备的正常运转。

  10、接受和处理客人投诉,并记录,向经理汇报。

  11、每天上班必须先检查POS机各收银点的电脑,稽核报告,对稽核报告中需要进行处理的内容及时作出处理和向经理报告。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13

  一、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同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

  二、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几是预算以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持杜绝,对于临时性的必须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三、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报表。

  四、加强医院经济治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科室做好经济核算的治理工作。

  五、一切对外采购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主管部门领导签字,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六、会计人员要及时办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七、财务科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材等资产进行经常性监督,及时清查库房,做到心中有数,防止积压和浪费。

  八、每日收入现金及时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起过银行规定限期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具体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及领导批示处理。

  九、原证凭证、帐本、工资册、财务报表等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办理。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14

  社团联合会本着“服务与管理并存,管理为先,服务为本”的工作理念,通过科学的管理,真诚的服务和正确的引导,真正地服务社团,发展社团,繁荣社团,使社团活动更加丰富多彩,更具文化性,观赏性,思想性,教育性,使社团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而作为办公室下的财务部,通过管理社团联合会与各协会之间关于财务方面的流通,合理协调财务方面的收入与支出等,更好地完善社团联合会的财务工作制度。以及财务部日常工作的有序展开,为社团联合会开展活动提供了扎实的基础,同时也让社团联合会成为丰富学生业余生活较有影响力的学生组织。

  (一)财务部工作简述

  (1)掌握社团经费支出情况,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做好经费的支出与管理。

  (2)加强社团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纪律,监督社团合理使用经费。

  (3)对社团每月所花经费整理、结余、存档。

  (二)财务部各职位的职能与工作

  1、部长:

  (1)在主席团的领导下,根据社团联合会的财务制度,合理进行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

  (2)通过与主席团与团委的沟通,及时完善财务管理。

  (3)带领财务部成员履行财务部职责,对社团的一切经济活动进行核算与总结。

  (4)总揽财务部的工作,合理安排各成员的工作。让副部长和各委员明确自己该做什么,负责什么,培养他们的责任心。使每个人都明确自己的任务和负责的事情,使其各尽其职,并监督他们按时完成其应有的职责。

  (5)协调好财务部与社团之间的关系,对于社团反映的问题及时上报,使之得到妥善的解决。

  (6)建立和完善社联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控制和监督。

  (7)每个月给各个社团财务部长开会,强调报账流程,了解社团财务动向。

  2、副部长(管理账本)

  (1)管理财务部账簿,根据已收的支出凭证,及时登记账簿,将各社团的每笔收支都详细记录日期,金额,用途,结余。

  (2)对每笔收支应附有的收据或发票按日期排列装订并逐一编排编号,记录账簿,月初存入档案中。

  (3)管理各社团财务档案,并定期进行核对。

  (4)每月对各社团的所花费经费和月结余进行总结,并在各社团财务部部长会议中传达到各社团中,以便社团合理运用经费。

  3、副部长(管理资金出纳)

  (1)管理社团支出经费的报销。根据提供的收据金额给予社团活动经费。收据必须有相关人员的签字、盖章。

  (2)审核收据所写金额的准确性,给社团支出时必须有经手人的签字。对于社团经费不足的社团不予以报账,并及时上报团委与主席团。

  (3)每周对支出总额和余额进行总结,保管好社团经费。

  4、财务部成员

  (1)熟悉社团财务工作。

  (2)联系财务负责人,根据各社团所交的凭据,严格谨慎制作账单,并写明制作人。

  (3)积极主动配合工作,配合部长和副部长进行账本核对工作。

  (4)服从社团联合会管理条例,有明确的纪律观念,集体意识和大局观念。

  (5)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以饱满的热情对待财务工作。

  (三)社团报账流程及社团的管理

  【活动类】

  1、活动预算

  (1)社团上交活动策划书(包含活动预算)审批,活动审批经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财务工作。(两个协会以上举办活动则需在策划书上明确活动经费的承担者)

  (2)活动策划书审批经过,经费预算100元以下收据需要社团联合会主席签字。100元以上需要由院团委老师签字。所有收据签字完成后,方可到财务部报账。

  (3)活动超预算审批(原则上不允许出现超支情况)

  (4)社团上交活动策划(包含活动预算)审批。活动结束后若活动经费超过预算,需先向社团联合会主席阅明超支原由。征得社联主席同意后方可按照报账流程报账。

  2、直管协会财务部报账流程

  (1)举办活动的经费及时索要,在社联值班时间拿到财务部报账。注意:收据背后要注明协会会长、协会财务部长、经手人的签名。同时收据要有正规的盖章,并注明某社团所举办的该项活动。(如若所支出费用超出100元,则必须由协会上报院团委老师批准)所有的预算审批应在财务部备案留档。

  (2)如需报账的协会请于每周周三值班时间自备零钱。在收款时需签字。报账时要求各报账人员把收据及其它凭证上交。

  3、预支费用报账流程

  (1)提交活动策划书、申请书,填写预支申请表。

  (2)院团委老师与社联主席签字批准,方可预支(托管协会由社联主席和系主任签字)

  (3)活动开展结束按报账流程报账(多余现金需退回)

  4、授课费报账注意事项

  (1)以收据形式报销授课费,收据须有授课老师、指导老师、会长、财务部长的签字。

  (2)归集形式报销授课费,须填好每次授课的收据,报账时附一张授课清单,其内容包括日期、地点、上课简要、金额,并交于社联主席、院团委老师签字(托管协会交于社联主席、系主任签字)。报账时间在每个月未

  5、以下不得报账或推迟报账

  (1)不是活动预算内的体现在收据上的不得报账。

  (2)预算丢失的协会自行补预算并得到团委老师的签字后才可报账。

  (3)收据、发票、授课证明等原始凭证签名不齐全不得报账。

  (4)协会无财务部长的不得报账。

  (5)报账需在活动结束本月内进行,不允许跨月报账。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社联主席团说明原因,征得同意方可。

  (6)只能用于宣传组织活动,对于各种车票(不包括公交车费)、餐费、电话费一概不与报销。

  (7)收据没有销售方盖章的不得报账。

  6、财务分割单

  两个或两个以上协会一起举办活动所产生的活动费用,由主办方与承办方自愿协商,以财务分割单的形式,分摊至各协会,且需双方负责人签字,方可进行报账。

  7、报账时间

  周一至周五社联值班时间上交凭证,每周周三社联值班时间领款。(除有特定安排之外)

  【非活动类】

  办公用品采购

  (1)社团统一上交需采购用品清单。

  (2)财务部统一制作采购申请表,并交由社联主席审批。

  (3)由社联主席交由老师审批社团反馈审批结果。

  (4)若同意采购,社团可自行购买物品。

  (5)若未超过预算,持收据至社联主席处签字后方可交由财务部报销。

  注:办公用品指社团在非活动中需采购物品。

  【协会对账】(含托管与非托管)

  (1)本月有发生额的协会(托管与非托管),对账前需将财务明细表填写好上交至社联财务部。

  (2)托管协会对账,需将本协会本月发生的账目(包含收据、发票、授课证明等)以及本协会账簿携带到社联进行对账。

  (3)非托管协会对账需将账簿携带到社联对账。

  注:非托管协会对账时间:每月的最后一周星期三下午值班时间。

  托管协会对账时间:每月的.最后一周星期四下午值班时间。

  【相关的财务核查与监督】

  1、对社团财务部工作的核查

  财务部保证社团的账目清晰明了,责任到人,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在换届时需要和社联财务部进行交接,出示社团的账目,及账蒲。

  对社团的财务,社联财务部定期(每个月末)与社团财务部进行核对,并向各个社团进行财务公开。

  团委老师及各社团成员可以根据部长的日账清单及副部长的记录、财务公开表、财务部收据对财务部的工作进行核查。

  2、对各个社团财务的监督

  各社团需由社团发起人、负责人以外的专门人员(即各协会的财务部长)管理财务(包括会费,赞助费用,物品等使用情况的管理和记录账本),管理部员(包括社团内部的人员的管理培养)。

  各社团应做到账目清晰,财务部部长在换届时应将自己社团的财务情况向下任的部长交接清楚,交出与社团财务有关的发票、收据、账本,进行会费和相关物品的交接。

  物品保管核查,各协会的物品不能为个人所有,应该交接由下一届的会长及财务部长管理。社团换届时需出具社团财务清单,由社联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由下届负责人确认。

  社联财务部和各个社团的财务部应根据各社团成员监督举报,社团联合会应及时对各个社团财务予以核查。

  3、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1)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认真遵守财务制度,认真仔细工作,并做详细记录;

  (2)财务管理要责任到人,相关工作人员特别是相关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

  (3)对于违反财务工作制度的人员以及对事件负有责任的干部要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进行严格处理;

  (4)寻求赞助的过程中若出现扣留,少报甚至是不报的现象,一经查出,严肃处理,撤销相关职务,并上报学院根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15

  总则

  一、为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增值,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监督、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三、企业应当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和资金运用全过程的监控,严格内部牵制制度,防止弊端。

  四、企业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都应当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当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并制定和修订原材料、能源等物资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资产清查。

  财务管理的结构体系和职责权限

  五、本公司财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业务。出纳等重要岗位必须由具有深圳常住户口的人员担任。企业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承办不合法、不真实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经济业务,必须时可直接向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反映。

  六、公司财务应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定期、及时、准确地上报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资料。

  资金管理

  七、本制度所称资金管理包括:

  措管理:资本金筹集、劳动资金筹集;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管理;

  结算资金(应收款项)管理;

  八、资金、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1.取之合法,使用合规;

  2.开源节流,讲求效益;

  3.内部牵制,防范风险;

  4.管理有序,责任到人;

  九、资金筹集:

  1.公司倡导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包括:吸收现金、非现金投资,长期、短期借款,发行股票、债券等;

  2.资本金的增加、变动,应按法律程序经批准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不得弄虚作假;

  3.借款应根据经可行性论证的项目和生产经营需要,有可靠的投资回报和还款来源并讲求资金成本。

  十、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管理

  1.内部牵制

  (1)货币资金实行帐款分管,印鉴分管;

  (2)出纳不得兼任采购、销售、实物收发、保管业务,不填制票及兼管理往来帐,不核对银行对帐单和银行日记帐;

  (3)出纳与本企业主要领导人或财务负责人有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原则。

  2.财经纪律

  (1)现金的提娶保管、使用应遵守国家的《现金管理条例》,不得坐支现金;

  (2)银行帐号的设立、使用应遵守国家的《银行结算办法》、《银行帐户管理办法》,严禁设立帐外帐或公款私存,一经发现,严肃追查并追究责任;

  (3)出纳必须凭经审核、编号、手续齐全的记帐凭证办理收付款业务,不得先斩后奏或以借条、白条原始凭证充抵库存;

  (4)外汇的收入,使用应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各项法规、政策。

  3.现金等价物

  短期投资的购入或证券帐号的开设必须遵守证券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并按企业内部职责、权限、程序批准后办理,严禁私自炒作。

  十一、结算资金管理:

  1.应收款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入帐有据,处理合规;

  (2)跟踪管理,掌握动态;

  (3)清理及时,回款迅速;

  (4)节约资金,力戒损失;

  (5)职责明确,失误必究。

  2.债权的成立应符合以下条件:

  (1)各类业务发生应收帐款应符合确认销售成立的有关条款;

  (2)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符合有关投资项目的规定和文件;

  (3)暂借和垫付款项应按内部规定经批准,附件和手续齐全。

  3.跟踪管理和清理回款

  实行“源头负责制”,谁经办的业务,发生的款项,谁负责到底,并纳入业绩考核。

  4.债务重组事项应按程序,经批准,并预测分析可有发生的重组损益。

  投资管理

  十二、本公司对全资、控股、联营企业以现金、实物和无形资产进行投资;兼并、收购、租凭其它企业的股权;购入一年内不予出售的股票以及其他有价证券(包括公债、国库券、企业债券等)均构成公司的长期投资。

  十三、对外投资的计价方法,应以投资时支付的价款或者评估确定的金额计价,即按成本法计价。企业对外投资应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分清占股比例、投资总额等并妥善保管。对企业溢价或折价购入的长期债券,其溢价或折价差额,应采用直线法在债券存续期内分期摊销。对短期投资或者说长期债券的转让,应严格审批手续,正确计算损益。中期或年度终了,应对长期投资逐项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并且此项降低的差额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应按此差额计提长期投资跌价准备。

  十四、企业根据拥有被投资单位股权比例分别采用成本法权益法进行核算,企业对外投资股权在20%以下(不含20%)的采用成本法,股权在20%—50%的采用权益法、股权在50%以上(不含50%)的,应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十五、本公司对外投资实行风险抵押制。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投资额或承包方式,依一定比例向本公司交纳风险抵押金。项目投资按期收回或完成利润上缴计划的,逐步退还企业交纳的风险抵押金并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支付利息,到期未收回投资或未完成利润上交计划的,由本公司财务部按比例扣减风险抵押金。

  十六、本公司对投资项目实行专人跟踪管理,财务部门应做好项目投资成本与收益的核算。凡是本公司投资的项目,都要建立项目投资档案,按照投资对象、反映和记录自该项目资金投入之日起的投资成本(包括应计利息和有关费用)和投资回报(实现上交利润)对每个项目的投资回报率进行定期与不定期考核。

  财产物资管理

  十七、企业应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对非货币性资产的购置、建造、增加、出售、耗用、减少、盘存、计价、管理作出规定,规范操作。

  十八、财产物资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1.全员管理:物资管理是企业各部门、有关人员共同的任务;

  2.全过程监控:从采购、生产耗用、出售到保管、收、发、存动态监控;

  3.综合管理与分级归口管理相结合;

  4.遵守内部牵制制度,涉及采购、验收、保管、使用中环节的业务实行物、款、帐三分管原则,不同同一人单独完成。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16

  一、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筹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并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的安全。

  二、原则

  社保基金视作救灾资金管理的原则、收支两条线原则、专款专用原则、严格审批原则、依法依责办事原则、优化服务原则。

  三、预算和决算

  每年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预决算制度、统一报表格式和口径,编制审批。预决算报表要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准确、报送及时。

  预算由各部门依据有关政策、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下一年度工作计划进行编制;财务部门综合汇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报上级相关部门。

  决算由财务部门依据预算的执行情况编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报上级相关部门。

  四、计划管理

  根据基金预算,严格计划管理,确保经办业务运行顺畅有序,基金安全增值。

  业务部门应于年初制定年度收支计划,由财务部门综合,单位主管负责人审核后,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后实施。

  业务部门每月5日前提交本月基金的收支计划,由财务部门综合,经单位主管负责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于每月10日前报上级财政部门。

  五、基金筹集、支付管理

  严格按政策规定确定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身份,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比例和核定的缴费基数及人数,向参保单位和个人征缴养老保险费。任何人不得减免应缴保险费。不允许缓缴保险费,个别单位有特殊困难确需缓缴的,必须由单位提出缓缴申请和补缴计划书,经业务部门、财务部门、稽核部门审核后,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研究决定。

  严格基本养老金支付范围。凡统筹外的各项补贴费用,一律不得在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一经查出,立即扣回多拨养老金,并追究经办人责任。

  严格基本养老金支付手续。财务部门每月根据业务部门提交的基本养老金用款计划,核对业务部门的结算单据和参保单位开具的收据,审核无误后支付养老金。

  六、基金专户管理

  按照湘财社[20xx]18号文要求,严格基金的存储管理和专户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严格按专户职能经办业务,严格遵守专户基金的划拨流程,严格遵守基金划拨时间。

  基金专户的设立和撤消。财务部门拟定方案,经单位主管负责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撤消基金专户也是同样程序。基金专户只能在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设立;同一国有商业银行只能设立一套,不得重复设立。

  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各项制度办理结算业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银行帐户,基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户存取。

  严格遵守对帐制度,每月与开户银行、同级财政部门对帐,保证帐帐、帐款、帐实、帐单相符。

  第一,每月会计事项结束前(一般为每月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各专户出纳员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存款,并编制余额调节表,相符后编制会计报表;

  第二,每月会计帐务结帐前,各专户会计必须与专户出纳员核对银行存款和现金帐;

  第三,每月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与财政专户会计对帐;

  第四,每季度与财政社保部门核对一次财政专户的定期存款和国债余额;

  第五,各专户会计、专户出纳员每季上柜与银行核对存款余额;

  第六,要求开户银行的对帐员必须一个季度应更换一次,对帐单必须加盖银行营业部公章和营业部负责人、经办人的个人印章。

  严格遵守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有关规定,以合法合规的增值方式和增值渠道,办理基金增值业务。基金利息并入基金,不得挤占挪用。不准将基金外借,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挪做他用,不准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任何经济担保和抵押。

  七、财务监督

  本着既确保基金安全、堵塞各环节漏洞、规范操作,又方便业务经办的原则,开展财务监督。

  财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基金拨付过程中,不按审批程序进行的,或发现财务手续不完备的,财务部门不予办理支付手续。

  加强财务印鉴管理。印鉴实行两人以上(科长、会计、出纳)分开管理,加盖印鉴后的支票、汇票等各种财务结算单据,必修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挂失,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

  稽核部门按有关规定加强内部的财务稽核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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