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系统安全人员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10 13:30:25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信息系统安全人员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在现在社会,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校信息系统安全人员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信息系统安全人员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学校信息系统安全人员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甘肃医学院信息系统人员管理的安全性和规范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人员安全管理包括人员录用、岗位人选、人员转岗和离岗、人员考核、人员惩戒、人员教育和培训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信息中心。

  第二章人员录用

  第四条对人员录用实施管理,并注意以下安全要求:

  (一)应明确被录用人员的安全技能要求,在录用过程中依据技能要求进行考察,并对技能考核结果进行记录;

  (二)规范人员录用过程,对被录用人的身份、背景、专业资格和资质等进行审查;

  (三)对于可接触较多机密或更高级别信息资产或特殊工种的人员,需要签订保密协议;

  (四)应从内部人员中选拔从事关键岗位的人员,并签署岗位安全协议,明确应尽的信息安全保护义务,保证其在岗工作期间和离岗后按照保密协议所规定的时期内,不得违反岗位安全协议。

  第三章岗位人选

  第五条所有信息安全岗位人员应明确其在信息系统中信息安全保护的职责和权限,其工作、活动范围应当被限制在完成其任务的最小范围内。

  第六条安全管理员、安全审计员和数据库管理员等信息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并考核其业务能力。

  第四章人员转岗和离岗

  第七条转岗和离岗人员,应及时通知行政部,只有签署过保密承诺文档后才能办理转岗和离岗手续。

  第八条行政部应通知系统建设和运维人员在24小时内终止离岗人员的所有访问权限,及时变更转岗人员的访问权限。

  第九条对离岗人员,要理清离职交接单的各项交接内容,及时收回各种身份证件、钥匙、以及机构为其提供的软硬件设备等,对设备上保留的数据进行安全处理,包括备份需要留存的数据以及删除不必要的数据。

  第十条对关键岗位转岗和离岗人员需要向其重申调离后的保密义务,应在保密承诺文档上签字,承诺相关保密义务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应注意转岗人员的岗位变化,根据岗位需要,重新签署保密协议。

  第五章人员考核

  第十二条技术研发部每年对所有技术人员进行一次安全考核,并注意以下安全要求:

  (一)应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意识考核;

  (二)对涉及信息安全管理、检查和执行的岗位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能的考核,包括安全管理知识的掌握程度、所管理业务系统中安全产品的操作技能、所管理业务系统中使用的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的安全使用等;

  (三)应将发生的安全事故、安全检查结果和安全审计结果纳入考核内容。

  第十三条安全考核结果应进行存档,以便查询,每次考核后,都应与上次考核进行对比。

  第十四条对于考核中发现有违反信息安全法规行为的人员或发现不适于承担信息安全关键岗位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岗位。

  第六章人员惩戒

  第十五条人员违反安全策略和规定,依照其违规程度及影响,适度进行惩戒,情节严重的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如该安全违规涉及法律层面,则可追究该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七章人员教育和培训

  第十七条新员工在正式上岗前,应进行信息安全方面的培训,明确岗位所要求遵守的信息安全制度、技术规范以及操作流程。

  第十八条针对信息系统的维护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定期开展安全技术教育培训(每月一次),明确如何安全使用有关系统,包括各业务系统、主机操作系统、以及计算机周边硬件设备等安全技术知识。

  第十九条应开展由供应商或厂家提供的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帮助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了解掌握正确、安全地安装、配置、维护系统。

  第二十条应在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训后实行书面的考核,确认教育和培训的效果。对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情况和结果进行记录并归档保存。

  第二十一条日常的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训应以内部培训为主,对于暂时没有条件实施内部培训的,可根据需要,邀请厂商、合作伙伴或者专业的培训机构实施培训。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信息中心。

  学校信息系统安全人员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信息系统的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结合学校系统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二级机构及所有系统使用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信息管理部门是学校系统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学校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第二章系统安全策略

  第四条信息管理中心负责人员的权限分配,权限设定遵循最小授权原则。

  1) 管理员权限:维护系统,对数据库与服务器进行维护。系统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应权限分离,不能由同一人担任。

  2) 普通操作权限:对于各个系统的使用人员,针对其工作范围给予操作权限。

  3) 查询权限:对于管理人员可以以此权限查询数据,但不能输入、修改数据。

  4) 特殊操作权限:严格控制管理方面的特殊操作,只将权限赋予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 加强密码策略,使得普通用户进行鉴别时,如果输入三次错误口令将被锁定,需要系统管理员对其确认并解锁,此帐号才能够再使用。

  用户使用的口令应满足以下要求:

  1、8个字符以上;

  2、使用以下字符的组合:a—z、A—Z、0—9,以及!@#$%^&*()— +;

  第六条 定期安装系统的最新补丁程序,在安装前进行安全测试,并对重要文件进行备份。

  第七条 对操作系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及时发现最新安全问题,通过升级、打补丁或加固等方式解决。

  第八条 关闭信息系统不必要的服务。

  第九条做好备份策略,保障系统故障时能快速的恢复系统正常并避免数据的丢失。

  第三章系统日志管理

  第十一条对于系统重要数据和服务器配值参数的修改,必须征得领导批准,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十二条对各项操作均应进行日志管理,记录应包括操作人员、操作时间和操作内容等详细信息。

  第十三条审计日志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包括重要用户行为、系统资源的异常使用和重要系统命令的使用等系统内重要的安全事件。

  第十四条应对审计日志进行审查,对异常事件及时跟进解决,并定期形成日志分析报告。

  第十五条系统审计日志应定期做好备份工作。

  第四章个人操作管理

  第十六条 学校工作人员申请账户权限需写《系统权限申请表》,经系统管理员批准后方可开通。账号申请表上应详细记录账号信息。

  第十七条 人员离职或调职时需交回相关系统账号及密码,经系统管理员删除或变更账号后方能离职或调职。

  第十八条 严禁私自在办公计算机上安装软件,以免造成病毒感染。严禁私自更改计算机的设置及安全策略。

  第十九条 严格管理口令,包括口令的选择、保管和更换,采取关闭guest和匿名用户、增强管理员口令选择要求等措施。

  第二十条 计算机设备应设屏幕密码保护的用户界面,保证数据的机密性的安全。

  学校信息系统安全人员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市长征中学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校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人员的安全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长征中学所属部门及所有人员。

  第二章 安全岗位管理领导机构和执行机构

  第三条 杭州市长征中学信息安全相关人员岗位管理由杭州市长征中学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第四条 信息安全人员岗位管理执行机构由信息化办公室、相关业务部门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组成。

  第五条 信息安全人员岗位管理执行机构职责:

  (一)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信息安全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单位信息安全人员岗位管理制度(规范);

  (二)信息化办公室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涉密人员的使用和管理(管理制度另行制定);

  (三)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信息安全人员的培训。

  第三章 信息安全人员基本要求

  第六条 信息安全人员应当政治可靠、业务素质高、遵纪守法、恪尽职守。

  第七条 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应有计算机专业知识,具备专科以上学历, 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需要在学校工作两年以上经历。

  第八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受到处罚的人员,不得从事信息安全管理与技术工作。

  第四章 信息安全人员管理

  第九条 信息化办公室负责信息安全人员审查工作,对人员的身份、背景、专业资格和资质进行审核;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对人员进行技术技能审查和考核,保存相关文档。

  第十条 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需要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并签署岗位安全协议。

  第十一条 信息安全人员需签署保密协议并存档。

  第十二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信息安全人员的配备和变更,并向信息化办公室报备。

  第十三条 信息安全人员调离岗位,必须严格办理调离手续,经杭州市长征中学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方可离开。

  第十四条 信息安全离岗人员需承诺其调离后的保密义务并签署书面离岗保密协议。

  第五章 人员岗位管理

  第十五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杭州市长征中学信息安全相关人员的岗位管理。

  第十六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制定安全岗位职责,岗位职责包括安全责任、违约责任等。

  第十七条 应配备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安全审计员等岗位,管理员、安全员和审计员之间必须严格进行岗位分离,每个岗位应至少有一名备岗人员。

  第六章 信息安全人员职责范围

  第十八条 信息安全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信息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开展信息安全检查工作;

  (三)负责维护和审查有关安全审计记录,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安全风险防范对策;

  (四)开展信息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工作;

  (五)监控信息安全总体状况,提出信息安全分析报告;

  (六)及时向安全主管领导及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信息安全事件。

  第十九条 信息安全人员发现本单位重大信息安全隐患,有权向杭州市长征中学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报告。

  第二十条 信息安全人员发现信息系统关键岗位人员使用不当,应及时建议杭州市长征中学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第二十一条 信息安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杭州市长征中学有关规章制度。

  第七章 关键岗位人员管理

  第二十二条 信息系统关键岗位人员,是指与重要信息系统直接相关的主管、系统(网络)管理员、安全员、审计员、重要应用开发人员、系统维护人员、重要业务操作人员等岗位人员。

  第二十三条 重要信息系统,是指杭州市长征中学所开发的门户网站、办公OA系统等核心业务或有保密要求的信息系统。

  第二十四条 关键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单位人事部门进行政治素质审查,技术部门进行业务技能考核,工作经历和工作经验考查等,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二十五条 关键岗位人员有责任保护信息系统的秘密,并以签署保密协议的方式作出安全承诺。

  第二十六条 关键岗位人员上岗必须实行“权限分散、不得交叉覆盖” 的原则。系统管理人员、网络管理人员、系统开发人员、系统维护人员不得兼任业务操作员;系统开发人员原则上不应兼任系统管理员。

  第二十七条 对关键岗位人员应实行定期考查制度,关键岗位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第二十八条 关键岗位人员调离岗位,必须严格办理调离手续,承诺其调离后的保密义务 。涉及杭州市长征中学业务保密信息的关键岗位人员调离单位, 必须进行离岗审计,在规定的脱密期后,方可调离。

  第二十九条 关键岗位人员离岗后,必须即刻更换操作密码或注销用户。

  第八章 关键岗位安全责任

  第三十条 系统管理员安全责任

  (一)负责系统的运行管理,实施系统安全运行细则;

  (二)严格用户权限管理,维护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三)认真记录系统安全事项,及时向信息安全人员报告安全事件;

  (四)为安全审计员提供完整、准确的主机系统的运行日志;

  (五)对进行系统操作的其他人员予以安全监督。

  第三十一条 网络管理员安全责任

  (一)负责网络的运行管理,实施网络安全策略和安全运行细则;

  (二)安全配置网络参数,严格控制网络用户访问权限,维护网络安全正常运行;

  (三)监控网络关键设备、网络端口、网络物理线路,防范黑客入侵, 及时向信息安全人员报告安全事件;

  (四)为安全审计员提供完整、准确的记录网络设备和网络运行活动的运行日志。

  (五)对操作网络管理功能的其他人员进行安全监督。

  第三十二条 安全管理员职责

  (一)监督检查各项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及时查处安全隐患;

  (二)协助安全管理员制定网络和主机设备安全配置规则,并监督落实执行;

  (三)负责组织信息系统的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并定期进行系统的漏洞扫描,形成安全评估报告;

  (四)对信息系统按照要求进行备份;

  (五)负责参与安全事件的调查

  第三十三条 安全审计员职责

  (一)负责对整个信息系统进行安全审计,对安全管理员所做的安全评估报告进行审计;

  (二)对各种设备的安全配置规则进行监督性安全审计,审计配置规则的合理性和落实情况;

  (三)负责审计的原始材料的汇集、整理、建档,定期编写审计报告, 及时报主管领导审核;

  (四)在安全审计过程中,详细记录异常现象、发生的时间、产生的结果和处理方式,并及时上报;

  (五)及时对第三方接入信息系统行为进行跟踪审计。

  第三十四条 系统开发员安全责任

  (一)系统开发建设中,应严格执行系统安全策略,保证系统安全功能的准确实现;

  (二)系统投产运行前,应完整移交系统源代码和相关涉密资料;

  (三)不得对系统设置“后门”;

  (四)对系统核心技术保密。

  第三十五条 系统维护员安全责任

  (一)负责系统维护,及时解除系统故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二)不得擅自改变系统功能;

  (三)不得安装与系统无关的其他计算机程序;

  (四)维护过程中,发现安全漏洞应及时报告信息安全人员。

  第三十六条 业务操作员安全责任

  (一)严格执行系统操作规程和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二)不得向他人提供自己的操作密码;

  (三)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系统各种异常事件。

  第三十七条 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和有关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八条 由于因工作疏忽或失误而产生所在岗位的安全事故,应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第九章 第三方人员管理

  第三十九条 第三方人员包括软件开发商,硬件供应商,系统集成商, 设备维护商和服务提供商,以及实习学生和临时工作人员。

  第四十条 应对第三方人员的物理访问和逻辑访问实施访问控制,根据其在系统中完成工作的时间、性质、范围、内容等方面的需要给予最低授权。

  第四十一条 第三方人员的现场工作或远程维护工作内容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如工作涉及机密或秘密信息内容,应要求其签署保密协议。

  第四十二条 一般情况下第三方人员的现场工作,如数据库、系统、漏洞扫描、入侵检测、渗透测试以及其他软件的安装和管理等,不得接入未经允许的自带设备。

  第四十三条 第三方人员的现场工作应在本单位信息部门有关人员的陪同和监督下完成。第三方人员自带设备接入信息系统应得到特别授权, 其操作应受到审计。

  第四十四条 第三方人员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清除有关账户、过程记录等信息。

  第十章 外部人员访问

  第四十五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信息系统外部人员访问管理。

  第四十六条 外部人员访问杭州市长征中学信息系统安全受控区域前,应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人员全程陪同或监督,并登记备案,外部服务人员则须佩戴证件上岗。

  第四十七条 杭州市长征中学信息系统安全关键区域不允许外部人员访问,若有特殊情况,则必须得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领导的书面批准并签署保密协议并由专人全程陪同。

  第四十八条 外部人员未经许可禁止携带移动介质和便携式设备进入相关区域。

  第十一章 人员安全意识教育

  第四十九条 由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教育,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制定人员信息安全意识教育计划,详细规定人员意识教育的内容、方法和过程。

  第五十条 安全意识教育包括信息安全基础知识、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和惩戒措施等。

  第五十一条 采用常规宣传、短期培训等方式,每年至少一次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教育。

  第五十二条 安全意识教育要覆盖到本系统全体工作人员。

  第十二章 培训与考核

  第五十三条 每年定期对信息安全人员进行下列信息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一)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的培训;

  (二)信息安全基本知识的培训;

  (三)信息安全专业技能的培训。

  第五十四条 信息安全人员应定期接受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保密教育。

  第五十五条(至少每年一次)对所有人员进行基本的信息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第五十六条 安全意识教育应进行必要的考核(至少每年一次),并将考核结果及日常情况进行记录、保存,作为人员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由杭州市长征中学负责解释。

  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信息系统安全人员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怀化学院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操作风险,确保我校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属于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怀化学院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人员。

  第二章人员录用

  第三条在首次聘用、内部转岗成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时,除遵循有关处室制定的相关制度规定外,有关处室须对人员的身份、背景和专业资格等进行审查,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所具有的技术技能进行考核。

  第四条信息安全工作人员录用后,应立即签署安全保密协议, 《怀化学院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见附件1)。

  第五条信息安全工作人员录用后,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须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使录用人员意识到信息与网络安全威胁及利害关系,确保被录用人员支持和遵守单位的信息安全策略。

  第三章人员培训

  第六条信息安全领导办公室应制定年度信息安全培训|计划,对员工定期进行信息培训,《信息安全年度培训计划》(见附件3)。

  第七条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须定期组织对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至少包括:我局信息与网络安全策略、安全职责、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

  第八条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定期对安全教育和培训进行书面规定,针对不同岗位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对信息安全基础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等进行培训。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由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由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维护管理。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学校信息系统安全人员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信息系统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结合学校信息系统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的信息系统是指学校各级部门建设的信息系统,包括各类应用系统、网站(含非学校域名,非学校IP)等。

  第三条 学校信息系统总体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同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系统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二章 系统建设、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 信息系统建设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在学校统一规划下开展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要对系统的安全风险进行专业评估,确保系统自身安全。

  第三章 物理安全

  第六条 学校网络信息化部门、后勤部门和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保障校园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的物理安全。

  第七条 物理安全主要涉及到信息系统所需网络基础设施和硬件的电磁安全、介质安全、设备安全、动力安全、环境安全等。

  第八条 物理安全主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包括电磁屏蔽(例如:防雷击、防辐射)、容灾备份(例如:数据双机热备份、远程备份等)、设备防护、可靠供电(包括UPS)等。

  第四章 系统安全

  第九条 学校网络信息化部门全面负责学校信息系统安全体系建设与管理。部署入侵检测、入侵防御、漏洞扫描、病毒防护网关、流量监控、网络设备运行监控等系统进行实时监测,实时掌握系统运行状况,一旦发现异常,根据安全事件级别启动相应应对方案。

  第十条 为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系统建设部门承担着所辖系统的服务器操作系统(OS)、信息系统自身的安全管理与维护责任,主要包括:

  1、每月对服务器操作系统和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及时发现最新安全问题,通过升级、打补丁或加固等方式解决。敏感期或重大病毒爆发期,要酌情提高漏洞扫描的频率。

  2、根据系统需要,对信息系统的文件和数据做好备份策略,保障系统故障时能快速恢复并避免数据丢失。建立系统故障时应急恢复预案。

  3、加强密码管理。系统用户使用的口令应满足以下要求:1)8个字符以上;2)使用以下字符的组合:a—z、A—Z、0—9,以及!@#$%^&*()— +;3)口令每三个月至少修改一次。

  4、服务器操作系统安装防病毒软件和开启防火墙,关闭不需要的服务端口。

  第五章 内容安全

  第十一条 学校宣传部门总体负责信息内容的安全管理工作,网络信息化部门提供技术支持,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与使用部门负责所辖系统的内容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内容安全主要实现对校园信息内容的隐藏、发现、分析和管理等,主要采取的措施包括信息检索、数据挖掘、特定信息过滤(例如色情、暴力等不良网络信息)、网络舆情信息分析与处理等。

  第六章 系统变更与注销

  第十三条 在信息系统相关内容(比如系统名称、系统功能、系统管理员、关键产品的使用、系统安全情况等)发生变化时,系统建设部门需在变更后一周内向网络信息化部门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 如果信息系统不再提供相关服务,需要关闭停止的,系统建设部门需向网络信息化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待审核通过后,立即予以注销。如因长时间无人管理致使系统产生安全漏洞,造成的损失由建设部门承担法律后果。

  第七章 惩处

  第十五条违反本管理制度,将提请学校视情节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或处以警告、以及追究其他责任。触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学校信息系统安全人员管理制度 篇6

  信息技术中心机房存放有学校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设备、各类应用系统及信息资源,并为校属各单位提供教育、科研应用服务器托管服务。为安全有效管理机房,保障学校的信息网络系统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房管理人员日常行为准则及保安制度

  1、机房管理实行安全岗位责任制,中心主任为安全第一责任人,技术科科长具体负责机房工作。

  2、除机房管理人员外,其它任何人未经许可严禁进入机房,外来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机房开展工作。机房管理人员指:持有机房门禁卡或钥匙并赋予相应管理权限的人员。外来人员主要指:校属各单位托管服务器系统管理员;各软硬件厂商、集成商相关技术人员;机房施工人员;外来参观人员等。

  3、出入机房注意锁门,应主动拒绝陌生人进出机房。最后离开机房或最后下班的管理人员必须仔细检查和关闭所有机房门窗、锁定防盗装置。

  4、未经中心领导批准,禁止将机房相关的门禁卡、钥匙、保安密码等物品和信息外接或透露给其他人员,同时有责任对保安信息保密。对于遗失钥匙、泄露保安信息的情况要即时上报,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证机房安全。

  5、外来人员进入机房开展工作期间,机房管理人员应按照各自的分工密切跟随,从旁协助,相互配合完成工作,并全面负责其行为安全。因故无法在现场随工的,机房负责人应安排其他管理人员代替随工。

  6、任何机房管理人员都有义务保持机房环境整洁,严禁在机房范围内吸烟、饮食、随地吐痰等,对于意外或工作过程中弄污地板和其他物品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清理干净,工作过程中留下的工作垃圾必须及时清理。

  7、机房管理人员离开工作区域前,应保证工作区域内保存的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处于安全保护状态,如检查并锁定工作电脑、将桌面重要资料和数据妥善保存等等。

  8、接到机房管理系统报警后,机房负责人以及管理人员须立即查实报警原因,如果不能远程处理的,应尽快到现场处理。

  9、因违反制度或工作不负责造成相应事故的,按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二、机房外来人员行为准则

  1、外来人员在机房操作期间,要服从机房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果发现电源、网线等故障,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不得自行处理,否则发生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

  2、外来人员应遵守机房规章制度,严禁挪用他人设备,不得随意开启其他机柜门与触摸他人主机线缆等,不得损坏机房内的物件,否则后果自负。

  3、外来人员向信息技术中心借用的工具、仪器等应按时归还,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外来人员在机房操作过程中应注意人身安全,如需高空作业必须使用梯子等工具,严禁攀爬机架,且不得碰撞机房设备和各种线缆,否则后果自负。

  5、外来人员在机房中请自行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任何个人财物的损失,信息技术中心概不负责。

  6、外来人员在机房操作期间,不得随意允许不相干或不认识的人进入机房,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

  7、外来人员有义务保持机房环境整洁,严禁在机房范围内吸烟、饮食、随地吐痰等,对于意外或工作过程中弄污地板和其他物品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清理干净,工作过程中留下的工作垃圾必须及时清理。

  三、机房用电安全制度

  1、机房管理人员应学习常规的用电安全操作和知识,了解机房内部的供电、用电设施的操作规程。

  2、机房管理人员应掌握机房用电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3、机房应有专业人员定期检查供电、用电设施设备。

  4、不得在机房乱拉乱接电线,应选用安全、有保证的供电用电器材。

  5、在真正接通设备电源之前必须先检查线路、接头是否安全连接,设备是否已经就绪,人员是否已经具备安全保护。

  6、严禁随意对设备断电、更改设备供电线路,严禁随意串接、并接、搭接各种供电线路。

  7、如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必须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

  8、机房管理人员对个人用电安全负责,外来人员需要用电的,必须得到机房管理人员允许,并使用安全和对机房设备影响最少的供电方式。

  9、机房工作人员需要离开当前用电工作环境,应检查并保证工作环境的用电安全。

  10、最后离开机房或最后下班的管理人员,应检查所有用电设备,关闭照明用电,关闭长时间带电运作可能会产生严重后果的用电设备。

  11、禁止在无人看管下在机房中使用高温、炙热、产生火花的用电设备。

  12、在使用功率超过特定瓦数的用电设备前,必须得到中心领导批准,并在保证线路保险的基础上使用。

  13、在外部供电系统停电时,机房管理人员应全力配合完成停电应急工作。

  四、机房消防安全制度

  1、机房管理人员应熟悉机房内部消防安全操作和规程,了解消防设备操作原理、掌握消防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2、任何人都有义务保护消防设备不被破坏,不得随意更改消防系统工作状态、设备位置。需要变更消防系统工作状态和设备位置的,必须取得中心领导批准。

  3、如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

  4、最后离开机房或最后下班的管理人员,应检查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关闭将会带来消防隐患的设备,采取措施保证无人状态下的.消防安全。

  五、机房硬件设备安全使用制度

  1、未经允许禁止随意搬动设备、随意在设备上进行安装、拆卸硬件或随意更改设备连线,禁止随意进行硬件复位。

  2、禁止在服务器上进行试验性质的配置操作,需要对服务器进行配置的,必须在其他可进行试验的机器上调试通过并确认可行后,才能对服务器进行准确的配置。

  3、对会影响到全局的硬件设备的更改、调试等操作应预先发布通知,并且应有充分的时间、方案、人员准备,才能进行硬件设备的更改。

  4、对重大设备配置的更改,必须首先形成方案文件,经过讨论确认可行后,方可进行更改和调整,并应做好详细的更改和操作记录。对设备的更改、升级、配置等操作之前,应对更改、升级、配置所带来的负面后果做好充分的准备,必要时需要先准备后备配件和应急措施。

  5、不允许任何人在机房设备上进行与工作范围无关的任何操作。未经中心领导允许,也不允许带领、指示外来人员操作机房内部的设备。

  6、机房内的任何设施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的,机房管理人员不得私自维修,须联系设备生产商。不属于信息技术中心所有的设施设备,机房管理人员不得参与维修工作,必要时可提供维修意见。

  六、软件安全使用制度

  1、禁止在服务器上进行试验性质的软件调试,禁止在服务器上随意安装软件,需要对服务器上进行软件调试的,必须在其他可进行试验的机器上调试通过并确认可行后,才能对该软件进行准确的配置。

  2、对会影响到全局的软件更改、调试等操作应预先发布通知,并且应有充分的时间、方案、人员准备,才能进行软件配置的更改。

  3、对重大软件配置的更改,必须首先形成方案文件,经过讨论确认可行后,方可进行更改,并应做好详细的更改和操作记录。对软件的更改、升级、配置等操作之前,应对更改、升级、配置所带来的负面后果做好充分的准备,必要时需要先备份原有软件系统和落实好应急措施。

  4、不允许任何人在机房设备上进行与工作范围无关的软件调试和操作。未经中心领导允许,也不允许带领、指示外来人员进入机房对网络及软件环境进行更改和操作。

  七、机房资料、文档和数据安全制度

  1、资料、文档、数据等必须有效组织、整理和归档备案。

  2、禁止任何人员将机房内的资料、文档、数据、配置参数等信息擅自以任何形式提供给其他无关人员或向外随意传播。

  3、对于牵涉到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重要信息、密码、资料、文档等必须妥善存放。外来人员的确需要翻阅文档、资料或者查询相关数据的,应由机房管理人员代为查阅,并只能提供与其当前工作内容相关的数据或资料。

  学校信息系统安全人员管理制度 篇7

  1、在分管校级领导的领导下,根据信息中心的职责范围,全面主持本中心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信息化的制度与规定,推进学校的信息化工作。

  3、带领本部门老师,指导教师开展网络教育教学研究和信息技术开发工作;带领各个管理教师为学校提供教育教学信息服务。

  4、制定和组织实施全校的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教育信息化的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校园局域网、校园广播网、闭路电视网、网络教室、语言室、电教室等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用户做好教育教学信息的获取、输入、储存、处理、分析、利用等工作。

  6、加强网络教学的课程设计和教学方法的研究,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规定,研究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配合学科教师一起制订网络教学实验计划,完善电子教案、课件等音视频教学资料。

  7、负责组织全校教职员工有关信息化方面的技能培训、考核等工作。

  8、负责制订有关管理规章制度,检查落实制度的执行情况。指导、督促、协调、检查全校电教设备的使用情况,负责重要精密仪器和贵重设备的效益管理。

  9、统筹全校电教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维修工作,落实责任到人,确保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10、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按照各级政府采购规定程序组织制定全校电教设备采购方案,做好电教设备的报废、报损、调拨以及控购商品核查和报批工作。

  11、负责组织本中心人员的政治活动和业务学习,了解和掌握人员的思想动态,协调各岗位之间的协同工作,及时地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2、制定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做好本部门年度工作总结。

  13、负责网络信息中心经费的预算、申报和管理工作。承担财务报帐以及部门的资产设备管理。

  14、部门各类资料的归档与管理。

  15、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临时性工作。

  学校信息系统安全人员管理制度 篇8

  1、电教管理教师负责管理好学校的电教仪器、设备及影音资料,要做到分类存放、布局合理、摆放整齐。

  2、协助学校制定并贯彻电教的各种管理规章、制度。

  3、按照任课教师的要求,每周编制出任课教师使用教室、器材的教学活动计划,协助教师上好电教课。

  4、协助任课教师设计、制作电教教材及辅助用具。

  5、认真钻研业务,熟悉各种电教设备的性能、用途及操作方法,并能做好教师的应用培训和辅导工作。

  6、保持室内卫生,器材柜、实验架里外要干净。电教室使用后要组织学生及时打扫干净。

  7、每学期期末,对所管理器材全面清点、检查、维修,因保管不当损坏或丢失器材,要予赔偿。

  8、对学校的电教设备及所管专用教室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对损坏设备能及时做报修或报损处理,保证其经常处于良好的状态。

  9、配合学校的财物管理工作,管理好电教物品,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对新购进的各类仪器、设备、影像资料等及时入帐。总帐和分帐完备,做到帐、物、签相符。

  10、完成学校领导及教导处布置的临时性、突发性任务,每学期期末做好电教工作总结。

  学校信息系统安全人员管理制度 篇9

  1、负责管理计算机室内的所有设备及环境,为学校信息技术的课程开设提供保障。

  2、负责计算机室内所有设备的登记、保管、建立设备台帐和设备交接清单。

  3、负责计算机室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工作,经常巡视计算机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质保期内的设备,出现故障,及时与相应公司联系,质保期外的设备,必须要同时两人确认设备的损坏部件,由信息技术负责人报请采购,及时完成维修,要有维修的完整记录以确保设备的完好率,保证上机教学的正常开展。

  4、提前10分钟打开计算机室门窗,协助授课教师做好上机的各项准备工作。

  5、保管好自己所负责计算机室房门的钥匙,不能随意转借,如有遗失及时上报。

  6、严格遵守用电规范,及时发现用电隐患,及时排除。离开时要关闭各种机器设备和照明灯、空调等设备电源。要关闭并锁好计算机室门、窗。

  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允许学生私自开机、关机或做与课程无关的操作,不得让学生乱调、乱试、私自拆卸微机,特别是不允许带入个人的优盘、和光盘进行使用,如出现上述情况将追究管理人员责任。

  8、编排指定学生在微机室上课的座位,不得允许学生擅自调换座位及机器设备。

  9、按照教学要求安装好所需软件,保证多媒体教学软件的正常使用。微机室管理人员要管理好各种软、硬件设备,不得违规外借或挪用。

  10、禁止和防范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计算机室。计算机室及周边地区严禁烟火,计算机室内不得明火作业。计算机室一律禁烟。

  11、计算机室工作人员要掌握防火技能,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出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断电源并报警,积极使用灭火设备扑救。

  12、定期负责清扫计算机室卫生,保持整洁、禁止在计算机室内吃食品、吸烟或随地吐痰等,严禁学生在桌子、墙壁上乱写乱画。

  13、计算机室管理员负责计算机室的管理与维护,并负责建立工作日志。认真做好各种记载(计算机室使用记录、计算机室设施维护记载、教学软件的添置与损坏记载等)。

  14、认真钻研,不断积累,不断进取,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了解掌握本行业的发展动态。

  15、严禁利用计算机室从事非法活动,严禁访问不良网站。

  16、及时升级杀毒软件,确保计算机室安全运行。

  学校信息系统安全人员管理制度 篇10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令,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和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2、负责组织制定校园网的各项规章制度、协调校园网内部的关系、监督保证校园网的安全、正常运行。

  3、负责审定校内信息标准,审查上网信息,保证信息安全。

  4、做好校园网的普及和上网人员培训工作。

  5、承担校园网各种网络设备的设置、配置、调整与系统管理,对网络性能进行实时监控。

  6、承担校园网络信息中心的各种服务器的安装、运行与管理维护(服务器主要包括:WWW/MAIL/代理/NAT/其他应用服务器)。

  7、承担校园网网络设备的操作、运行、监视、状态检查、故障检测与排除,并记录操作日志。

  8、承担分析日常网络运行状况,提出优化方案,动态调整网络结构。

  9、负责各种服务器数据的备份与存档。负责各种用户访问日志的记录与备份。

  10、负责校园网系统的定期检修,确保校园网系统的正常运行。

  11、承担协同网络外线维护人员进行故障检查与排除工作。

  12、承担出口防火墙的安全管理。

  13、负责网络用户信息的计算机管理,用户基本资料的存档。

  14、协助网络规划建设人员完成拓扑结构资料的收集,及时提交拓扑结构的变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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