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时间:2022-08-12 19:11:20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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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乡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乡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组织领导制度

  1、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2、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创建文明乡镇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3、建立健全创建文明乡镇各项制度和规范,把创建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4、建立创建文明乡镇工作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5、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财政保障机制,落实文明办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成绩明显著健康发展。

  分工负责制度

  1、建立成绩文明乡镇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主要负责人总揽创建文明乡镇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创建文明乡镇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3、文明办是创建文明乡镇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创建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4、工会、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群众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创建文明乡镇的共建任务。

  会议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创建文明乡镇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2、每年度召开一次创建文明乡镇工作动员大会,对创建文明乡镇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创建文明乡镇工作中。

  检查督导制度

  1、每年一次对创建文明乡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2、强化社会监督,聘请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记者作为社会监督员,对创建文明乡镇实施全面监督。

  3、设立举报电话、意见投诉箱、监督台等设施,接受群众监督;采取调查问卷、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4、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片包点活动,对创建文明乡镇进行督导督查督办。

  奖惩激励制度

  1、按年度创建文明乡镇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比结果,对成绩突出的按有关文件给予奖励。

  2、创建文明乡镇工作与政绩考核、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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