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安全制度

时间:2022-08-05 09:01:14 制度 我要投稿

小学安全制度

  在现在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学安全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学安全制度

小学安全制度1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全体教职工,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充分认识它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精神,本着对国家、对民族、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安全工作。

  二、抓好安全教育工作。

  学校、班级将安全工作列入常规教育重要内容,利用朝会、夕会(学生离校前5分钟),安全课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1、定期对房舍进行检查,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排除,属危房及时上报,采取措施,防止出现意外。由班级、主管教师每天检查一次,若有隐患及时向主管人员上报,学校每月组织一次检查。

  2、各种体育活动器材、器械指定专人管理(体育器材管理员),定期进行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及时维修排除。对大型器具经常检查、保养和维修,并要教给学生正确使用的方法和保护办法。

  3、加强配电设施管理,及时维修检查线路,用电设施专人管理,学生不得乱用电器设备。教师要学会正确用电方法,用电设备使用后及时切断电源。

  4、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严格把好“病从口入”关口,对食品卫生、炊事员、采购员、保育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把好各个关口。严禁伙食团购买霉烂变质过期的食品。

  5、学校组织各项活动,必须有必要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常规活动如集合、做操、放学排队,必须采取制度化集合疏散路线,防止场地和通道拥挤造成事故。

  ①学生集体活动、幼儿园户外活动要树立“安全第一”意识,保证安全责任到人。

  ②组织学生劳动,必须有劳动安全防护措施,教师现场管理,现场指挥。

  ③体育课安排内容必须从学生身体情况出发,课前体育教师对设施进行检查,安排活动必须有保护措施。

  ④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春游郊游。

  ⑤加强学生课间活动指导管理,提倡文明休息。

  ⑥教师转变教育思想,改进教学方法,树立教师形象,严守职业道德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派学生帮助教师搞体力性劳动。

  四、健全、完善责任制,使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校长是本校第一安全责任人,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校的教职工对全校和学生都有安全责任。

  五、建立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1、将安全工作纳入教师个人工作考核评估内容,每期考核一次。

  2、凡因管理措施不力、失职而造成的安全事故,一般事故,责令有关人员检讨、承担经济损失、扣发奖金;严重事故,上报按上级处理意见执行。

  3、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小学安全制度2

  1、校舍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学校应成立由分管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校舍安全检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校舍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2、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正常情况下,学校应每学期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对一些年久失修的旧房要进行重点细致的检查;在风、汛、雨季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邀请当地城建部门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每次安全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校舍档案保存备查。对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它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凡发现校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及时上报。

  3、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校舍维修应按实际情况分为小修,中修或大修。重大维修计划应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小学安全制度3

  1、学校的水电工是学校水电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水电管理要本着安全、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全校的水电安全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督查,水电工日常自查、自排相结合的形式保障师生员工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的用水用电。

  3、水电工要时时、处处对全校的供水、供电、线路进行安全预警检查,发现水电安全隐患或个人乱接乱拉水电线路的应强行拆除,排除安全隐患。

  4、对于无故破坏水电设施的行为全体师生都有监护管理的权力,应该及时制止和报告学校。

  5、各处室有义务对本室人员和学生加强安全防范教育,禁止违章使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以便及时排除。

  6、对大功率的电器(如取暖器、电水壶等),需谨慎使用,必要时所在的部门或个人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核批后进行安装和使用。否则造成事故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小学安全制度4

  1、教科室对参加的培训人员,应严格审查,非培训对象不得参加培训。

  2、校长办公室管辖的旅馆部,应严格按照公安部的要求接待住客。住宿人员要证件齐全,严格登记手续,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者不得留宿。

  3、服务员应随时掌握住宿人员进出情况,对形迹可疑的人员要做好控制工作,并及时和学校有关部门或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

  4、参加培训、临时住宿人员的贵重物品、机密文件,服务台应提供代为保存服务。客人不得随便将以上物品自行存放在客房内,预防发生失窃案件或泄密事故。

  5、服务人员进入客房打扫应随时关窗锁门,非工作人员不准带入客房。房间内接待来访客人,晚上12时前必须离开。

  6、培训的讲师和学员名册、来客登记、每天住客情况,必须接受学校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的检查,突击检查时工作人员应主动提供资料给予方便。

  7、培训活动内发生案件、事故,学校应主动组织人员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积极配合保卫、公安部门做好对案件、事故的调查工作。

  8、校长办公室有责任对旅(宾)馆加强安全管理,督促其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

小学安全制度5

  为确保生命安全,我们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学校,应当经常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制定了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二、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者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三、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四、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和三轮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五、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2、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3、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4、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人带领。

  6、列队通行道路时,每行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成年人的队列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六、学生乘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乘坐公共汽车、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3、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等。

  4、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5、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

小学安全制度6

  一、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具有主人翁精神和维护集体荣誉的责任感,养成良好的品德。

  二、尊敬教师,孝敬父母,听从教导,团结同学。

  三、热爱科学,虚心学习,具备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能力。积极参加各种活动,提高健全自身素质。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安全、卫生的学习,具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并做到:

  1、不准玩火,戏水、爬树。不玩危险性玩具,不做危险性游戏。

  2、回家、上学途中不乘坐“三无”车辆、麻木车和非客运车、非客运路线的车辆,途径危险(或施工)路线,听从路队长及相关人员的指挥,提高警惕,快速通过,防止塌方、落石、倒木等突发事件的伤害。

  3、遵守校纪、班规和《安全责任状》相关条款及教师日常的提醒、告诫,自觉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干部、同学、家长等人的监督管理。

  4、遇到突发事情冷静、沉着,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家长、学校及相关人员。

小学安全制度7

  一、学校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安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实行校长包校、中层干部包年级、班主任包班、任课教师包课堂制度。区教育局各科室按职能负责所管理的学校及园所的安全工作。每年年初,区教育局、学校、班级、家长层层签定年度安全责任书,就学校安全目标、安全职责、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确责任。

  二、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学校要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季节、形势、环境的变化及学生的年龄特点,确定相应的安全教育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学期开学初、学期中、放假前要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平时要结合校会、班会、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要组织师生学习《中小学安全知识读本》、《学校安全工作须知》及各种安全法律法规。要聘请公安、交通、卫生、消防等部门专业人员到学校上安全教育课。保证安全教育的正确性和规范性。要利用“安全教育日”和“安全生产月”突出教育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提高教育效果。

  三、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抓。

  1、加强学生“一日安全常规”管理。对学生上学、放学及在校活动每个环节提出安全要求,对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环节确定专人负责,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2、加强校舍安全管理。要完善校舍勘查鉴定制度,确定检查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校舍,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报告、立即整修。

  3、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沿交通要道的学校要设立警戒标志。学生上学、放学时要加强重要地段、重要位置的教干、教师值班管理。要定期邀请公安、交通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确保接送学生车辆车况好,驾驶人员素质高。

  4、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学校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要清晰,各类消防设施、器材要完备。要加强学校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及时更换老化用电线路。要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禁学生私拉电线、私用电器,用蜡烛照明。

  5、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要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管理,严禁外人随便出入食堂。要建立食品、原料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安全管理制度,严把各个环节,严格操作规范,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加强食堂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消氰防蝇、防鼠等必要的设备。用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炊事人员要定期查体,取得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严禁个体商贩、学校内部职工及家属在校内经营小食品、冷饮及饭菜,教育学生不得随意到校外饮食摊点就餐。

  6、加强学生健康安全管理。要按规定配备校医,加强学校卫生室建设和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要强化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查体,建立学生健康查体档案。

  7、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安安全管理。要与综治办、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校门口不能有面向学生的小食品摊点,校园周边200米以内不得开办电子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网吧等,所有电子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网吧等娱乐场所不得接待未成年人。学校保卫人员要昼夜值班、巡逻,要特别加强女生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

  8、加强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学校教职工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役使或变相役使学生。认真落实《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减轻课业负担,努力创造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环境,促进学生主动、活泼、健康发展。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化解学生的心理问题。

  四、校内外大型活动审批制度

  学校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必须报区教育局审批,审批报告要附有安全应急预案。活动前,要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活动过程中,要加强对现场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禁止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和一般性庆典活动。确需学生参加的大型庆典活动,必须报请区教育局批准。

  五、学校安全报告制度

  要加强学校事故及事故报告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事故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中小学安全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月1日上报前一月安全情况。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后,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六、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区教育局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安全工作综合检查,专项检查不定期进行。中小学安全检查采取区教育局领导包镇街道的包片负责制。检查依据《山东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试行)的要求进行,集中检查时制定检查提纲,其他检查采取不答招呼、随时抽查的方式进行。

  检查结束后,填写检查情况记录表,现场反馈检查情况,受检学校负责人在检查记录表上签字。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跟踪档案,限期整改,并及时调度整改情况。

  七、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区教育局建立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学校管理和评估的重要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对思想重视、制度健全、工作卓有成效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酿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凡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一律取消本年度评选任何先进的资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小学安全制度8

  第一条为维护本校的校园安全,贯彻“及时发现即时解决”的原则,特制定本检查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下所称“校园安全”包括以下事项:

  1、校园教育教学设施安全;

  2、校园饮食饮水安全;

  3、校园人身、财产安全;

  4、校园安全防范机制是否健全;

  5、校园安全事故紧急处理机制是否健全;

  6、涉及校园安全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本校园安全检查制度应为本校上下教职员工所遵守,作为进行校园安全检查的指导。

  第四条本校实施定期检查制度和日常监督检查制度。

  第五条学校每年应当联合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卫生部门等相关部门,组成校园安全抽查小组,对校园各处进行抽查。

  第六条校园安全抽查小组进行抽查采用评分表格实行打分评比。校园安全抽查小组应对各部门的安全状况提出意见建议,并由校长负责督促改正。

  第七条本校应当就定期安全检查的检查范围、检查时间以及检查人员等事项制定出书面的工作依据。

  第九条本校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时,检查人员中应当包括教职员工代表、家长代表。进行高中阶段教育教学的学校还应当包括学生代表。

  第十条本校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时,可以邀请相关专业人士作为检查人员参与检查。

  第十一条本校应当安全专人负责校园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在各类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本校安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和闵行区教育局。

  第十三条校园安全抽查工作组织和负责人为:

  1、校长:

  2、副校长:

  3、安全检查老师:

  第十四条本校定期安全检查工作组织责任人为本校的校长。

小学安全制度9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正常的教学、教研和学习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教师、职工、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在各班级、办公室、功能室工作学习的师生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我校的法人代表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班班主任是本班消防安全的具体责任人,负责本班教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办公室、功能室教师具体负责所处室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各班主任、教师应当在小学的安排下,根据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落实小学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抓好各种具体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第五条、小学要积极开展消防工作,校长应当履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第六条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年级组长、班主任、功能室负责人是本年级办公室、本班教室、本功能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校长负责,按照小学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实施和组织落实相关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七条、微机室、办公室、实验室、图书室等,是我校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按照小学的消防工作要求,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条、小学应当按照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特点,建立健全其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落实。

  第九条、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教学活动中凡需使用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剧毒物品及有害菌种的,一定要先报告小学进行消防备案,设安全放置处所,明确专人保管,建立使用卡,严格使用管理。

  2.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剧毒物品及有害菌种统一由小学设仓贮存,不准私自贮存。

  3.小学任何地方不准贮存汽油、柴油。

  4.领用剧毒危险物品时,需经校长同意,两人一同领取,违反规定的保管人员应拒绝发放。

  第十条、临时动火审批制度

  1、教育教学活动中需要动火,必须报请小学审查批准,作好防火安全准备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才能进行动火,

  2、动火完毕要当即清理现场火种。

  第十一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对其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责任人,将视其情节的轻重,报请上级给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规范和指导本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办理。

小学安全制度10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城东派出所,一份报开发区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安全责任意识,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活动,未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的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校管办。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演练。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图书馆、科学实验室、网络教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内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四)、集会、会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五)、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8、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卫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实验楼、电教楼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七)、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门窗牢固,底楼及无人守护通道上的窗户要有保护栏杆,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3、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6、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7、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8、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开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八)、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战争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九)、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十)、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十一)、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十二)、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三)、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向总务处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十四)、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面。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0、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1、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2、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3、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4、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十五)、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承包经营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做好食堂流动人口暂住证的办理工作。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十六)、值班制度

  1、值班时间为每日下午7:00——次日上午7:00;

  2、值班人员如遇到特殊情况调班时,由自己调剂,并告知总务处,不允许擅自离岗。

  3、值班表前一位为值日组长,负责处理当天的事务及做好值班记录,如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值班期间要守好电话,保证与上级部门的联系畅通,夜间经常进行校内巡查,特别是对存放贵重物品场所的保卫(微机房、阶梯教室、演播室、财务室、档案室等),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无损;

  5、值班人员换班时,要做好交接手续;

  6、值班时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内打牌、吸烟;

  7、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内的公物以及室内的环境卫生,要做到及时打扫。

  (十七)、校舍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为加强我校校园、校舍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园校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校园校舍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月的上旬检查一次,不得漏检。

  (二)、每次检查结果都必须由学校主要领导及参加安全检查人员或相关人员签字。

  (三)、检查项目:

  1、校园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校园不准有出卖、转让、出租、出借现象。

  2、校舍的门、窗、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3、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有无枯树。

  5、食堂、炉火的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6、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采暖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8、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十八)、校舍维修管理制度

  (一)、定期检查,消除隐患。学校校舍要定期检查,经常巡视,运用不同的检查方法,对校舍及其设备进行监测,并做好检查记录,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保证房屋安全使用。

  (二)、做好日常养护工作。要做好校舍的养护工作,做到随坏随修。要根据季节的不同,提前做好更换窗纱、防寒保暖、换季维修工作。

  (三)、做好修缮计划,定期进行维修。要全面考虑,统筹安排。要做好施工期监督管理。尽量利用寒暑假时间,避免影响教学。

  (四)、结合基建,进行危房改造。对于使用年限较长,危及安全的校舍要进行大修。

  (十九)、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工作无小事,安全工作大于天,为了切实搞好我校的安全工作,为了严防事故发生,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创建平安型校园,特制订本制度:

  1、凡属食堂、小卖部饮食造成学生中毒事件。若后果不严重,则由负责人承担责任,并责令限期整改,扣发当月自筹工资,如整改不到位,停职待岗,书面反省检查。若后果严重,则由上级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2、教师在上课时造成学生安全事故,视情况分别给予该教师赔偿医药费20%,并要求写出书面检查反省。评优时予以一票否决。

  3、若是班主任工作不力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则由班主任承担起相应的经济赔偿,并写出书面检查,评文明班级时予以一票否决。

  4、若是校内设施设备不当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则由分管教师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并写出整改意见。

  5、凡是在学校由于管理不力出现的安全事故,相关领导要积极地协助责任老师进行整改,除追究责任老师的责任外,同时也要追究部门领导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二十)、学校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全校师生饮食饮水卫生和身体健康,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加强学校卫生饮用水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成立“预防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兼职饮水卫生管理员;制定《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2、教导处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教师用水和来客招待用水采用桶装水,不采购无质量安全保障的桶装水。做到:

  (1)必须索取桶装水(包括纯净水桶的)的生产单位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及所用饮水机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饮水机必须做好定期清洗消毒,建立操作规程和清洗消毒书面记录,清洗消毒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清洗消毒由有清洗消毒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担。(拟定每学期开学前、五一、十一、元旦长假由专业人员进行消毒,并索取详细记录。每月由总务科对饮水机进行清洗、表面保洁)

  3、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

  4、德育处、各班主任做到:

  (1)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做到自带杯具保持干净。不得将个人杯具转借他人。

  (2)教育学生不饮生水,提倡喝开水,少喝或不喝饮料。

  (3)一旦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要立即停止饮用,并向卫生室或总务处报告。

  5、饮水卫生管理员对供水全过程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有相应的记录。

  6、发现饮水污染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现象,立即启动《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停止师生的饮用水供应,包括饮用桶装水,并保护好水源,等待有关部门前来检测。同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和卫生系统防疫部门,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

  7、各级各部门责任人因工作玩忽职守、渎职将追究责任。

  8、因供水源污染或桶装水污染,出现重大饮水事故,要彻底查清原因,任何环节出现问题,将追查到底,找出责任人并处罚。

  (二十一)、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制度

  为强化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确保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健康发展,把我校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推向深入,取得明显效果,特制定以下制度:

  1、定期组织“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创安工作的有关文件与工作要求,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团结进取,并发挥表率作用。

  2、“创建”领导组定期讨论工作,每个月至少召开2—3次会议,学期初制定好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计划,年终认真进行总结,积极带领全体教职工搞好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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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建立并逐步完善“创建”工作中的有关制度要求,使各处室、教职工明确职责和要求,自觉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

  4、家长学校定期讲课,让教师、家长明确新任务,新要求,紧跟形势,不断深入地开展好“创建”工作。

  5、定期征求教职工、家长对学校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意见,“创建”领导小组认真研究,使创安工作不断上台阶,取得更大的成就。

  6、每学期召开1—2次师生会议宣传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意义和重要性。

小学安全制度11

  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以预防为主,以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研究为中心为保障,学校的秩序井然,特定制度。

  1、安全工作要有学校主管领导负责,必须重视这项工作,要有计划,有工作总结。

  2、实行门卫登记制度,外来人员一律进行登记,门卫要热情接待、主动询问,未经同意不准进人校内。

  3、公共财物出校,需持出门证,未经批准不得外出。

  4、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值周教师和值周校务每天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5、财会室要按规定存放现金,财会人员离岗位时要及时关闭好门窗并落锁。

  6、各重要部位、科室有专人负责,做到自查和检查相结合,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和处理。学习安全防火知识,教师必须人人懂灭火器,人人会使用,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确保长年无火灾事故发生。

  7、保卫人员要监督执行安全保卫制度,并负责夜间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7、自行车不准随意停放,要按规定的地点存放整齐。

  8、严禁经商人员进校园。

小学安全制度12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安全须知》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强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保证学生健康安全地成长,全面推进学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尽快把我校办成秩序井然,质量一流的高品位学校,特拟订下列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出操、集会管理制度

  1、集合铃声响后,学生应立即在教室外排成路纵队,在教师带领下按指定楼道上、下楼。

  2、同层学生一起下楼,做到安静、整齐,勿前推后挤。走到操扬后,按指定地点站立,由班长或体育委员整好队。

  3、全体学生做操时必须按口令,动作规范准备。做操完毕,各班应按队列顺序回教室(上楼走法同下楼)。

  4、若集会,在广播操队形的基础上,向前向中间靠拢。散会时,按队列顺序依次出场,不得拥挤。

  5、值日、值周教师在出操、集会过程中应监督、巡查,班主任应跟随本班学生队伍上下楼梯,对学生加强管理和服务。

  二、学生上学、放学管理制度

  1、每天早上值周教师必须提前30分到校,和监督岗的学生一起在校门口迎接学生的到来,并且负责检查学生佩戴校牌,红领巾等情况。

  2、放午学铃响,即由任课教师组织排队,分走读、午膳两队,按规定路线下楼(同上)。午膳生在前,走读生在后。下到操场后,午膳生到食堂领饭,然后按原路返回就餐;

  3、值日老师和监督岗学生要加强对就膳秩序的管理,对不按规定排队依次取饭的学生要批评教育,认真记载;值周教师每天要准时检查记录排队放学情况,并将违规情况及时反馈各班。

  4、下午放学铃响后,学生在任课教师带领下排队下楼(同上)并由教师送出校门。

  三、学生课间活动管理制度

  1、抓紧做好课前一切准备,自觉维护课间秩序,不讲粗话,不玩教具,不打牌下棋,不在教室内外追逐,特别是拐弯处不急跑。

  2、课间十分钟全体学生(中午时间午膳生)一律不准出校门,应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严禁剧烈运动,不得擅自去打乒乓球,打篮球(中午除外),不做危险性游戏,违者轻则班主任批评教育,重则全校通报批评。

  3、值日教师和监督岗学生应各尽其职,经常巡查,坚决杜绝攀爬走廊护墙,沿楼梯栏杆下滑等危险性行为的发生。

  四、室外活动课管理制度

  1、上体育课大多是全身性运动,活动量大,还要运用很多体育器械,因此,课前老师必须检查学生的穿戴,要求学生穿运动鞋,不带小刀、钩针等容易伤害学生身体的物品。

  2、体育老师必须按教材内容,认真备课,准备器材,备课中考虑到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开始部分组织学生做好准备活动。活动时,根据训练内容,采用不同的安全保护方法,如进行单、双杠和跳高训练,器械下面必须备好海绵垫子;进行投掷训练时,要求学生必须按老师的口令行动,不得有丝毫的马虎,对于难度较大的动作,必须先示范,提醒学生注意安全。结束部分要做整理运动,整队、点名,确保安全。

  3、课外活动课,班主任应带领学生到指定地点,根据学校安排有秩序地组织活动,并来回巡视,及时制止学生不安全的行为和动作。

小学安全制度13

  实验室是学校教学的重要科学基地,贮存有贵重的仪器和化学危险药品。为防止损失和产生事故,必须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毒和安全用电等工作。

  一、防盗

  1.加强防卫,经常检查,堵塞漏洞。

  2.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室,室内无人时随即关好门窗。

  3.仪器室内不会客,不住宿,未经领导同意,谢绝参观。

  4.办公室内不得存放现金过夜,不得存放私人贵重物品。

  5.发生盗窃案件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领导、治安部门报告。

  二、防火、防爆

  1.仪器室备有防火设备:灭火机、砂箱等。严禁在仪器室内生火取暖。

  2.易燃、易爆的化学药品要妥善分开保管,应按药品的性能,分别做好贮藏工作,注意安全。

  3.做化学实验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谨防失火、爆炸等事故发生。

  三、防水

  1.实验室的上、下水道必须保持通畅,实验楼要有自来水总闸,生物、化学实验室设置分闸,总闸由值班人员负责启闭,分闸由有关管理人员负责启闭。

  2.冬季做好水管的保暖和放空工作,要防止水管受冻爆裂酿成水患。

  四、防毒

  1.实验室藏有有毒物质,实验中会产生毒气、毒液,因此必须做好防毒工作。有毒物质应妥善保管和贮藏,实验后的有毒残液要妥善处理。

  2.建立危险品专用仓库,凡易燃、有毒氧化剂、腐蚀剂等危险性药品要设专柜单独存放。

  3.化学危险品在入库前要验收登记,入库后要定期检查,严格管理,做到“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人记帐、双从把锁。

  4.实验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制作有毒气体要在通风橱内进行,学生实验室装有排风扇,保持实验室内通风良好。

  5.学生实验桌上备有废液瓶,化学实验室备有废液缸,实验室附近有废液处理池,防止有毒物质蔓延,影响人畜。

  五、安全用电

  1.实验室供电线路安装布局要合理、科学、方便,大楼有电源总闸,分层设分闸,并备有触电保安器。

  2.总闸由每天的值日人员控制,分闸由各室的管理人员控制,每天上下班检查启闭情况。

  3.学生用电源总闸设在讲台附近,由任课教师负责控制供停。

  4.实验室电路及用电设备要定期检修,保证安全,决不“带病”工作。如有电器失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用沙子或灭火器扑灭。在未切断电源前,切忌用水或泡沫灭火机灭火。

  5.如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进行人工呼吸,急送医院救治。

小学安全制度14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指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师生餐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校确定将档案室、保管室、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语音室、体育器材室、食堂、多媒体教室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5、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机,要放在明显的地方。义务消防员要学习、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机,会报警。经常检查灭火机,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更换药剂。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总务处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电脑室管理人员、各办公室内教师在启动电脑、空调、电热台板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9、仪器保管员严禁在仪器室里做演示实验,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

  10、图书、体育器械库房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11、班主任要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班务工作计划,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不要玩打火机,不玩烟花炮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12、教师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3、食堂工作人员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4、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小学安全制度15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

  二、校内基建项目的设计建造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批手续,建筑竣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校舍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校舍室内装修、装饰应当尽量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经阻燃处理。学生集中学习、活动、生活的场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四、学校举办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集体活动须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

  五、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七、在设有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八、严格遵守《学校用火管理制度》、《学校电气线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学校焊、割动火审批制度》。

  九、学校储存、运输、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十、电脑房、演播室、易燃易爆危险品库、图书馆、档案室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应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应设置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责任人,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行严格管理。

  十一、发现火警,应及时拨“119”报警;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原则上不组织学生扑救)。

  十二、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十三、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消防知识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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