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规章制度

时间:2022-07-21 17:26:26 制度 我要投稿

保安员规章制度(通用10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安员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保安员规章制度(通用10篇)

  保安员规章制度 篇1

  一、总则

  为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体制

  本公司设专职门卫或由前台接待人员承担门卫职责。

  对生产工厂、仓库或其他办公、经营重地,建立门卫值班制度。

  三、管理内容

  凡出入本公司人员均须验明身份,对来宾凭介绍

  人或证件填写来客登记单后才允许入内。来宾离开时,填写离开时间。

  人员携带物品出门,须凭行政部出具的出门证才予放行。

  公司车辆、人员在上班时间外出,门卫须过问并记录出入时间。

  人员因病离开,须将有关证明给门卫交验。

  门卫记录员工迟到早退时间。门卫负责管理公司办公场所的汽车场、自行车停放秩序。自行车进出办公场所大门均应下车推行。

  门卫仔细盘查欲进入办公场所的可疑人员,将其劝退,或报安保部门协助处理。

  四、门卫人员

  门卫属公司安保部领导。

  门卫岗位职责另行规定。

  门卫的雇佣。

  1、门卫岗位可为临时非正式员工,特殊情况为正式员工。

  2、门卫不宜招纳休的人员。为提升公司形象,增加其反应、机动能力,应招聘青壮年担任。

  五、附则

  本制度由安保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保安员规章制度 篇2

  1、严格遵守本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

  2、着装整齐、仪表端庄、精神集中,文明礼貌,不准便装、制服混装上岗;

  3、应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或早退;

  4、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5、不准离岗、脱岗、互相串岗;

  6、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无故刁难顾客和游客;

  7、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动用公司财物;

  8、禁止会客接友、打电话、看书看报等;

  9、严禁吸烟、喝酒、睡觉等。

  10、仪容仪表:

  (1)保安人员上岗前不得饮酒,上岗时要求穿制服、佩戴员工号牌,直至下班为止;

  (2)保安人员上岗后要注意力集中,保持举止端庄,迎宾有礼,处理问题时要妥善分析情节的轻重、果断公平;

  (3)保安人员不准留长头发、胡子、长指甲,违者警告,限期改正。

  11、执勤部分:

  (1)遇到报警时应沉着、冷静、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或值班领导报告,不准离开现场,如擅自离岗者,按失职论处;

  (2)值班时不准打与业务无关的电话;不准会客;不得将非酒店人员在酒店留宿。

  (3)值班人员必须经常打扫卫生,保持值班室干净、整齐。

  保安员规章制度 篇3

  一、爱岗敬业、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保安人员必须服从上级领导和部门经理、主管的管理,否则给予书面警告,屡教不改者开除。

  二、穿工作制服戴工号牌上岗,且衣着整洁大方。

  三、严禁衣冠不整,穿拖鞋进入酒店。

  四、不迟到、早退、不旷工、不矿会,不擅自脱岗,不睡岗。

  五、上班期间不得吃零食、吸烟、看小说。

  六、严禁保安员到前台闲聊、嬉闹。

  七、手机必须处于24小时开机状态,突发事件接到通知后必须在短时间内赶到。

  八、消控室必须保持卫生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九、辞职者必须履行辞职手续,即提前一月写辞职报告上交管理人员同意后安排离岗日期。

  十、调休请假者必须持请假条,请假一天由主管批准,两天以上由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十一、值班人员必须严格登记出入车辆。停车场车辆必须停放整齐,严禁自行车、摩托车乱放,如有乱放应及时整理。

  十二、在工作中出现意外情况,自己的直属上级不在场,又必须解决时,可向上级主管、经理、值班经理请示或反映。

  十三、夜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并做好记录,如遇突发事件立即向值班经理反映。

  十四、不得对上级安排的任务无顾拖延拒绝或终止完成。

  十五、严禁保安员酗酒、闹事,否则扣除当月工资并开除。

  保安员规章制度 篇4

  为促进工作效率,维护工作秩序,提升部门形象,切实加强保安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一)保安工作实行白班和夜班工作制度。

  (二)保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勤务工作安排,不得私自调班、调岗。

  (三)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做好值班执勤记录。

  二、岗位职责

  (一)担任门卫保安任务时:外来人员登记姓名、单位或住址、来访事由或被访人员后(特殊情况报单位主管部门或领导批准后进入),电话联系被访问科室或被访问对象,确定真实性后将来访对象引领到相关科室。

  (二)担任巡逻执勤任务时:熟悉单位水、电、气、消防、监控等设施和重点目标的位置、数量及使用方法;熟悉守护目标的构筑物,建筑物,生产、办公设施及周边情况;对上述两项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可疑情况及时上报单位主管部门处理;

  三、工作纪律

  (一)严格遵守值班、执勤时间,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串岗、旷工。

  (二)上班前和上班时严禁饮酒。

  (三)上班时不得睡觉打盹,不准看书报、上网、聊天、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宜,不准打牌娱乐,严禁赌博。

  (四)上班时不得会客,不得留宿任何来人。

  (五)不得动用和使用派驻单位的车辆、物资、物品、设备、设施。

  四、请假制度

  请假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休假,违反请假规定和程序的,一律视为旷工。发现旷工1次扣减工资100元,旷工3次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一)事假。请假人应自行商请替班人员后,提前一天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写明请假事由、请假天数、替班人员姓名,假期一次不得超过3天。劳动合同期限内请假次数不得超过3次,累计假期不得超过5天。

  (二)病假。请假前应提供区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并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写明病因、病情、治疗医院、请假时限,且假期不得超过医疗证明所载时间。

  保安员规章制度 篇5

  1.目的:

  公司员工管理、考勤监督,安全、卫生及物资、车辆出入管理。

  2.作业内容:

  2.1保安必须认真学习并熟悉公司的《保安管理规章制度》、《考勤管理制度》、《车辆管理规定》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通知,自觉遵守并负监督执行的责任。

  2.2保安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人员及考勤管理、出入管理和厂区安全、卫生等监督管理。

  2.3人员及考勤管理:

  2.3.1辅导员工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工厂秩序。

  2.3.2公司规定员工上下班出入厂区必须及时打卡,保安负责管理员工上下班的考勤卡。

  2.3.3保安负责监督员工打卡,禁止代替别人打卡,发现代打卡应及时记录报告人事部。

  2.3.4因机械故障或其他原因不能打卡的,保安应及时报告人事部,并配合人事部进行相应处理。

  2.3.5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2.4出入管理:

  2.4.1员工出入厂区,应佩戴厂牌,对于无厂牌人员,保安可以拒绝进厂。如确实该员工忘带厂牌,保安应记下其姓名并上报行政办可以让其入厂。员工上班时间外出时,需按规定填妥员工上班外出证明单,保安监督出厂时间,并在员工回厂时签入回厂时间。

  2.4.2有外来人员来访时,保安人员应先询问其是否有联络人。如有,电话确认后,按联络人员要求予以接待;否则一律请示行政部决定。

  2.4.3外来人员来访、外来车辆进出一律进行登记。

  2.4.4节假日加(值)班人员或因事需进办公室及车间、仓库者,需进行登记后进入。

  2.4.5物资出厂时,必须出示物资出门证明,出门证明应有该部门主管出具,并由相关人员签名,凭出门证明单查验无误后放行。

  2.4.6公司员工携带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应凭行政部开立放行单放行。携带一般随身用品,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2.4.7物资出厂,保安如果有疑问不能决择时,应及时报告上级。

  2.4.8应管制入厂人、物、车辆、对非本公司人员及客户或未办理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带的违禁品入厂。

  2.4.9对进入公司的车辆要求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做到整齐、美观。

  2.4.10负责对公司各种报刊、信件及邮件的签收,并及时交给收件人。

  2.5厂区安全卫生管理:

  2.5.1除车间及办公区外,保安人员有义务进行安全卫生监督管理。负责对公司监控的查看,并对监控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2.5.2保安应安排巡逻路线,定时或不定时进行厂区巡逻,深夜当班的人员还必须不定时对厂区各要点及宿舍进行巡查。处理及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并做好相关记录。如有下列情况,保安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部门。

  2.5.3.1打架斗殴者;

  2.5.3.2生产车间内吸烟者;

  2.5.3.3食堂或宿舍区违规用火或用电者;

  2.5.3.4擅自处理、搬移、损坏公司财物者;

  2.5.3.5严重影响公司形象、违返公司管理制度的其他行为;

  2.6紧急事件的处理

  2.6.1发现盗窃时,在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的同时需注意防护个人的人身安全,立即报警并呈请上级处理。

  2.6.2紧急事件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将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以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理:

  2.6.2.1判断情况若尚可消除时,应迅速采取行动,报告领导。

  2.6.2.2如事态有迅速扩大之势,应迅速通报有关单位,请求协助解决。

  3.保安工作守则

  3.1着装、佩戴齐全,按规定上岗交接班。

  3.2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3.3应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损害公司利益。

  3.4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

  3.5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询问,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3.6值勤中不得出现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睡觉等失职情况。

  3.7应熟记厂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的电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3.8保安应该负责门卫室日常清洁卫生工作,以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美观。

  3.9维持厂区内、外周围的环境卫生。

  3.10对待同事或来访者,态度恶劣,言行不端者,记大过。

  3.11由于保安工作疏忽导致公司财产损失,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12保安带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即予解雇。

  3.13有未尽事宜者,参照其它规定办理。

  保安员规章制度 篇6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酒店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制度

  1.保安室是保安工作处所,非保安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入内,禁止在警卫室内吸烟、电话闲谈、大声喧哗、看书、看报等现象发生,违者均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保持保持室内的环境卫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经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保安室。

  3.所有保安人员对室内的物品及办公用品有义务进行保管、交接,并按正常程序对其负责。

  4.无正当理由,保安室应24小时有保安员值守。

  5.保安人员要保持个人卫生整洁,身上无异味,经常洗澡。

  6.当值保安要求每天打扫保安室及酒店院内卫生。保持室内及院内卫生洁净。

  二、岗位职责

  1、当值保安要求在规定时间进行酒店巡逻。

  2、确保院内车辆的安全。

  3、维持酒店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4、保安人员必须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5、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维护酒店良好形象。尤其是对夜间来访酒店客户或司机更要热情问候,以礼相待并负责通知相关人员前来接待。

  6、保安人员站岗和执勤时,须穿酒店规定的制服,佩戴员工识别证。

  7、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备,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

  8、加强防火活动,及进发现火灾隐患苗头,并消除之。应熟记酒店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定期对消防水管进行检查登记,如有发现有失效的应立即通知店长。对重要的电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9、保安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要有饱满的精神执勤。做好工作交接,正确记录当班值班笔录,及时提出相关工作报告。

  三、门禁管理

  1、所有员工出厂不得携带酒店产品、文件资料、物料、工作器具等一切酒店所属财产。

  2、人员与车辆出酒店时按规定进行检查,拒绝检查不得出酒店。

  四、访客人员的管理规则对于外来人员及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未经领导同意,拒绝进入酒店。

  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的人员和车辆。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及明显带有恶意的人员。

  3、推销产品、商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3、非洽公人员和车辆且拒绝登记和检查者。

  4、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5、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五、保安器械的保管

  (一)、由安全主管负责安排专人保管保安器械,严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领用和交接制度并做详尽记录。

  (二)、保安器械的领用及交接

  1.保安器械实行专人保管制度,谁领用谁负责,如有人为毁损现象,照价赔偿。如属故意毁损,除照价赔偿外,从重严肃处理。

  2.保安器械的使用规定:

  2.1制备保安器械的使用说明书和使用方法。

  2.2任何不当值人员须将器械交回保管人员登记入库,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2.3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员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动用私刑。

  六、工作态度

  1.对工作所具有的责任心、热情、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对自身的责任心:钻研业务、工作认真、上进心

  3.同事之间的协作力、包容、配合、团结

  4.对本职工作负责:不拖沓、不积压、不抱怨、不挑拣

  5.对待业主或来访人员的态度:谦和、礼貌、诚恳、友善、不卑不亢

  七、日常行为规范

  1.爱护酒店公共财产、不随意破坏、挪为私用;

  2.及时清理、整理个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环境的干净整洁;

  3.办公桌上不放与工作无关的用品;

  4.未经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资料或他人个人物品。

  保安员规章制度 篇7

  保安员日常管理制度:

  1、上下班走员工通道。

  2、上下班及用餐时需要打卡,不得漏打或替人代打,如出现漏打要及时告之部门主管。

  3、确因某种原因不能上班的保安员,应事先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应设法于当日通知部门主管,并得到许可,否则视为旷工。

  4、工作时间不能穿着制服外出购物,不准吃东西、喝酒,不准听收录机,不准看电视,不准唱歌、大声喧哗或闲聊。

  5、除指定人员外,不准使用客用设施。

  6、未经允许不可在酒店内摄影及摄像。

  7、每位员工进入酒店范围内应佩戴胸牌、员工证。

  8、部门主管及保安人员有权随时抽查有关证件。

  保安员守则

  一、工作态度:

  1、按酒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3、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告直属上司。

  4、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员工尚未接班前当班员工不得离岗。员工下班后,无公事,应在30分钟内离开酒店。

  5、保安员不得在任何场所接待亲友来访。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保安员不得使用客用电话。外线打入私人电话不予接通,紧急事情可向直属上司申请。6、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厅、厨房、更衣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7、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

  8、未经部门经理批准,保安员一律不准在餐厅做客,各级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职权给亲友以各种特殊优惠。

  二、制服及工作牌:

  1、保安员制服由酒店发放。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2、所有员工应佩戴作为工作服一部分的工作牌。

  三、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

  1、保安员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保安员的工作衣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4、女员工应梳理好头发,使用发夹网罩。

  5、男员工应穿皮鞋,禁穿拖鞋或凉鞋。女员工应穿黒鞋,肉色统补袜其端不得露于裙外。

  6、手指应无烟熏色,女员工只能使用无色指甲油。

  7、只允许戴手表、婚戒以及无坠耳环。厨房员工上班时不得戴戒指。

  8、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9、工作时间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四、拾遗:

  1、在酒店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主管作好详细的记录。

  2、如物品保管三个月无人认领,则由酒店最高管理当局决定处理方法。

  3、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五、酒店财产:

  酒店物品(包括发给员工使用的物品)均为酒店财产,无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人都必须酌情赔偿。员工如犯有盗窃行为,酒店将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六、出勤。

  1、保安员必须依照部门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变更班次,须先征得部门主管允许。

  2、保安全在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店。

  七、员工通道:

  1、员工上下班从指定的员工通道入店。

  2、后台员工非工作关系不得任意进入店内客用公共场所、餐厅,使用酒店内客用设施。

  3、员工在工作时间要离开酒店时,应向主管部门申请,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方能离店。

  九、酒店安全:

  1、员工进出酒店,主管人员保留随时检查随带物品的权利。

  2、员工不得携带行李、包裹离店,特殊情况必须部门主管同意方可离店。

  十、电路故障:当电路出故障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维修人员,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不要擅自处理。

  (2)和正在用餐客人谈话,表示歉意。

  十一、消防安全

  酒店配有标准的消防设备。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熟悉并了解正确使用火器和消防设备,熟记酒店消防楼梯和疏散通道。

  保安员规章制度 篇8

  一、工作职责:

  1、执勤时间统一着装,姿态端正,树立威武、文明的执勤形象。不准穿奇装异服;夏天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

  2、公司保安白天实行坐班制,白班期间保安不可随意上楼,如果有事或问题需上楼时,经行政中心同意后方可上楼,并及时找人替岗。当班期间作好当班值勤记录,力求详细、准确、客观,并分别签名确认。

  3、上层领导到来应主动站起问好,董事长、总经理及客户到门口时应主动开门迎接。

  4、对来公司人员应做到热情有礼,不卑不亢,外来人员进办公楼应问询清楚,如是客户应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经确认后方可放行,由保安填写客户登记表;

  5、有推销人员要求进公司,应先电话确认是否和相关部门联系,确认后进行会客登记(填写“会客登记表”),在得到确认并进行登记后方可放行,在人员离楼时应检查核对“会客登记表”的签字回执。如身份不明或形迹可疑人员进公司,保安应视情况进行灵活处理;

  6、严格检查员工徽章或证件(员工必须佩带徽章),有权拒绝没有佩带徽章的员工进入公司,有权拒绝不符合公司着装要求的员工进入公司,对于员工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如果员工不听劝阻,报办公室后有权对此员工处罚;

  7、对本公司员工应加强监督管理,上班时间员工因为业务外出必须进行出入登记。如果员工不登记者有权拒绝其出入;

  8、维护打卡秩序,监督打卡纪律,防止员工代打卡。如遇打卡失败等特殊情况,应监督员工填写手工签到表;

  9、负责公司消防中心的'管理工作,熟练掌握各种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和上级消防机关保持紧密联系,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反馈并作应急处理。定期检查公共区域的消防设施,对电源集中区、火源区不定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

  10、晚上随时对各楼层进行巡视,若有亮灯、门窗开启等情况,务必关闭。如发现可疑情况,提高警惕,灵活处理。若事态严重,立即上报或报警;

  11、配合行政中心,对员工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制止,情节严重的交行政部处理;

  12、保安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纪律,并严格按照公司纪律的要求对违反规定的员工在授权范围内执行处罚。

  13、下班期间,留意公司员工携带的物品,防止公司财物丢失。

  二、惩罚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给予警告至大过处理,造成严重后果者,可给予开除处理

  1、上班时着装不整洁,不注意仪容,有损保安形象的,每次罚款20元;

  2、上班时,做与值班无关的事(如看书、闲聊),影响工作者,处以罚款20元,上班睡觉者,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予以辞退,非工作需要,外人严禁在值班室逗留,违者双方各罚款50元。

  3、上班时发现违法乱纪、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人和事,不制止、不处理、不上报或纵容者,对当班保安罚款50元;

  4、上班期间,由于渎职行为造成公司财产、物品丢失的,由保安按物品价格的两倍进行赔偿;视情节轻重处100元罚款至辞退。

  5、不认真履行保安职责,不服从领导,玩忽职守、故意刁难、打击报复同事者,视情节给予处罚,特别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送公安机立案处理;

  6、有其它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三、奖励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嘉奖至记大功表彰

  1、在执勤过程中,严格、公正、文明,无任何责任事故,可做表率;

  2、在处置突发事件、维护公司利益的活动中,表现突出,贡献突出者;

  3、有其它重大突出表现者。

  保安员规章制度 篇9

  学校保安员是学校师生生命及校园财产安全最重要的守护者,为了能使保安人员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做法,特制订《学校保安员管理规章制度》。保安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守工作纪律,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全力以赴为师生创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一、作息制度:

  1、工作时间:7:00—17:30;其中“门卫室值班保安员”全天24小时留校值班。

  2、打卡时间:

  上午上班:7:00前;下午下班:17:30后

  二、“人员出入”的安全管理制度:

  1、全天候严格执行非本校师生《出入和来访登记制度》,认真核实进校人员身份信息,仔细询问进校原因(“家长”进校要求能说出学生的姓名、班级及班主任;“其他人员”进校要有正当的理由并能说出所访问人的姓名),如实填写“出入登记表”,确认无可疑后才允许进校。

  2、本校学生在上课期间离校,必须要凭班主任“请假条”(中午住宿生凭生活教师“请假条”),并有家长接送才允许出校,同时保留“请假条”存档。

  3、指挥驾驶机动车进校的外来人员按指定的地点停放,要求他们把车辆统一停放到校门两侧的围墙边。(家长接孩子车辆不得进校)

  三、“校门开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1、校门开关时间:

  1、上午开门时间:7:20—7:5011:10—11:40

  2、中午开门时间:1:30—2:00

  3、下午开门时间:4:40—5:10(一、二年级按作息时间表,其余时间一律关闭校门)

  2、学生进校开校门的程序及要求:(上午7:20;中午1:30)

  1、全体保安员先站到校门中央进行指挥。

  2、开门前提醒学生原地站好,不准接触闸门,不准推搡。

  3、电动闸门全部打开后,先指挥前面部分学生步行进入,后面部分再有序跟进,并及时制止学生奔跑、推撞行为。

  四、学生上、放学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上、放学期间,全体保安员持“警棍”到校门外维持秩序,疏导交通,严禁家长车辆进入校园接送子女,并密切留意可疑人员的出现,及时制止伤害师生事件的发生。

  2、学生上、下午放学前15分钟,提前在校门外两侧拉好警界带,并指挥家长车辆停放在警界带两侧,严禁堵塞校门。

  3、学生上、下午放学期间,指挥通过教育路(校门范围)的社会人员及家长驾驶的机动车辆。在放学高峰期,截停机动车辆,让学生先通过;在放学高峰期后,截停学生,让机动车辆先行。

  五、学生上课及午休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上、放学期间,全体保安员全部在校门口上岗,其余时间,一人负责“门卫室值班”,其他两人负责“校园巡查工作”。

  2、“门卫室值班保安员”要严把“校门关”。做好人员出入检查登记,及时开、关校门,放行人员,并对校园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密切监测。

  3、“校园巡查保安员”要严把“巡查关”。在学生上课期间开展校园的巡查工作(巡查时间:每节下课铃后开展校园巡查,每次不少于20分钟),发现学生违纪或安全问题(包括破坏公物、车辆或攀爬围墙等)要及时制止,发现陌生人员在校园游荡要立即查问。对待违纪的学生,必须要以教育为主,不准体罚或打骂。(巡查范围安排:一人负责巡查广场、生物园及运动区;另一人负责巡查教学区、及生活区)

  4、中午12:30——13:00期间,“校园巡查保安员”必须加强校园巡查工作,尤其重点关注学校围墙、车棚、小卖部、操场、生物园等地。督促在校园游荡的学生回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学习和休息,制止学生攀爬围墙进出学校等危险行为,同时密切关注是否有陌生人员攀墙进校。

  5、13:00—13:30时(上午7:00—7:15),“校园巡查保安员”在校门口巡查,密切监控校外学生活动情况,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同时关注校门两侧围是否有学生攀爬进校。

  6、“全体保安员”必须保管好门卫室的电话,遇有突发事情,要及时向值周、值日或主管领导汇报,同时帮助有需要的学生联系家长接送。电话不用作私人事务,每月不得超过50.00元,并互相监督使用情况。

  六、学生放学后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1、全体保安员在上、下放学后,对家长未能及时前来接回的学生,协助班主任进行管理。

  1、上午放学后,统一要求延迟接送的学生在门卫室旁边等待,严禁学生在校外等候。

  2、一、二年级星期一、三、五下午放学后,延迟接送的人数不超过5人的,可统一集中到门卫室旁进行等候;超过5人的,由负责“校园巡查的保安员”组织学生集中到学校饭堂,并交由生活教师管理,“门卫室值班保安”通知学生家长徒步到饭堂接送子女。(严禁这部分学生到校园或校外玩耍,以免发生意外。)

  2、下午放学后,除特批外,一律禁止外来人员到我校进行体育活动,以免有不法之徒混进学校,给学校财产造成损失。

  3、“门卫室值班保安员”下午6:30前与“夜班员”进行交接班,互相签字确认后才可下班休息,但不准离校;其他两名保安员下班后可回家休息。(具体见“值班安排表“)

  4、“门卫室值班保安员”晚上要协助“夜班员”做好护校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在“夜班员”正常休假或请病事、假期间,由“门卫室值班保安员”负责晚上值班工作。

  5、除以上事项外,全体保安员还需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随时接受一些临时性的任务。

  七、奖惩制度

  1、保安员工资由“底薪”和“奖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奖金”需每月经学校考核合格后方可发放,凡考核不合格扣发当月奖金。连续两月考核不合格,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2、每迟、早退到一次扣5.00元,请病假一天扣15.00元,请事假一天扣30.00元,旷工一天扣50.00元。

  3、因工作失职导致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财产损失,除追究有关责任和扣发当月工资外,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保安员规章制度 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名称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

  公司英文名称:xx

  公司法定地址:xx市xx路xx号,邮编:xx,电话:xx

  第三条公司由下列x个出资人共同发起组成(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执业资格住址身份证号

  1、注册造价师

  2、注册造价师

  3、注册造价师

  4、注册造价师

  5、注册造价师或相关执业资格

  第四条公司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和管辖,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章程。

  第五条公司的性质为具有法人资格的、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出资人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因业务质量问题涉及法律诉讼,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时,首先由公司提取的风险基金承担,不足部分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

  第二章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和诚信为本、质量至上的宗旨,遵守行业准则,依法执业,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委托人、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七条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行业协会的指导。

  第八条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提供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和造价咨询服务;

  (二)编制和审核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工程预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和决算;

  (三)工程造价鉴定业务;

  (四)其他法定业务。

  第三章注册资本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xx万元(50万元以上),由出资人共同投入(持股比例应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其中:

  (一)发起人出资共xx万元,占注册资本%,名单和出资比例如下:

  姓名执业资格出资额出资比例身份证号出资人签名

  1、注册造价师

  2、注册造价师

  3、注册造价师

  4、注册造价师

  5、相关执业资格

  (二)一般出资人出资共xx万元,占注册资本%,名单和出资比例如下:

  姓名执业资格出资额出资比例身份证号出资人签名

  1、注册造价师或编审资格

  2、同上

  3、同上

  4、同上

  第十条出资人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全部出资额应在出资人协议规定的期限前缴足,并委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资人缴足出资额后即为公司的股东。

  第十一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增加或减少(不低于法定和资质条件规定的限额)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的增减及股份调整需经股东大会代表三分之二股权的股东决议通过(需报资质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股东不得馈赠、抵押其出资额及其相应权益。股东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的,企业向合法财产继承人退还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合法财产继承人不得继承股东身份。

  第十三条股东不得向公司以外的个人或组织转让其股份。

  第十四条股东要求转让股份或退股,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请求。退股人的权益处理由董事会决定(或在章程中明确约定)。

  第四章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股东应具备资质管理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身体健康,符合执龄规定,有较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第十六条公司的权益由股东按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存续期间,股东的出资、公司经营积累的财产以及所有以公司名义取得的其他财产和权益,均为公司财产,由股东共有并为公司经营使用。

  第十七条公司的股东不得成为其他同类事务所的出资人;股东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性质的业务;不得为自己或者代表他人与公司进行买卖、借贷以及从事与公司有冲突的活动。

  第十八条股东的权利:

  (一)依照其所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出席股东大会,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有权查阅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

  第十九条在公司依法设立时,发起出资人除享有第十七条全部权利以外,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发起人享有被选举为首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权利。

  第二十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出资比例和入股方式全额缴纳出资;

  (三)以其出资比例承担公司亏损和债务;

  (四)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违者应赔偿其他出资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五)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六)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一条发起出资人除履行第十九条规定的全部义务外,还承担下列义务:

  (一)召集第一次股东大会;

  (二)办理公司经营资质和工商注册登记有关事宜。

  第五章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及其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必须有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出席方可举行。经三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可以由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第二十三条股东大会按股东所持股份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除本章程另有规定的以外,必须经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四条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发展规划;

  (二)选聘和解聘董事会董事、监事、董事长;

  (三)审议和决定公司组织机构设置;

  (四)审议和通过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工作标准、程序;

  (五)审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方案;

  (六)决定重大资产购置和处理;

  (七)决定公司的借贷、担保等事项和对外签订重大合同、协议;

  (八)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下列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代表四分之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一)公司合并、分立、变更事项;

  (二)公司解散;

  (三)修改章程;

  (四)出资人退股后的股份分配、股份转让和新出资人加入;

  (五)本章程规定或应当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做出决议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由x名董事组成(一般以发起人为首届董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机构,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董事会负责本所的重要决策。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董事每届任期x年(一般为2-3年),可连选连任。如因董事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公司的规章制度,或不履行董事的义务,或其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或因健康、年龄等其他原因,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或经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可提请股东大会解聘其董事职务。

  第二十八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三)制定公司业务发展计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四)制定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方案;

  (六)拟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方案;

  (八)拟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九)制定公司专职人员的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等福利方案;

  (十)决定董事长的报酬和奖励;

  (十一)批准董事长有关副所长、技术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和解聘的提议,并决定其报酬;

  (十二)决定退股、转让股份及其权益处置等事项;

  (十三)审议和决定公司专职人员的聘用;

  (十四)股东大会授予和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九条董事长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十条董事长每届任期为x年(一般为2-3年),可连选连任。如因董事长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公司的规章制度,或不履行董事长的义务,或其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或因经营管理能力、健康、年龄等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董事长,经董事会半数以上或经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可提请股东大会解除其董事长职务。卸任董事长的股份作相应调减,调减下来的股份由股东大会进行分配。

  (董事长职务实行无任期制的,应规定退休、卸任、罢免、改选的条件、方式和程序)。

  第三十一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所的业务经营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和受董事会委托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业务发展计划;

  (三)制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四)主持和召集董事会和办公会;

  (五)提出副所长、技术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人选,经董事会批准后聘任;

  (六)提出公司内部机构设置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七)根据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提出对员工的奖惩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八)审查和批准公司正常的财务开支;

  (九)签署公司的重要文件;

  (十)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二条公司设监事x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x年,可连选连任。董事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三条监事的职权:

  (一)检查和监督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会执行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听取和反映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董事会董事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六章机构设置

  第三十四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置XX部等业务部门。

  第三十五条公司可根据业务拓展需要,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等非常设机构。

  第七章财务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

  第三十六条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纳税,并执行国家财政部规定的有关会计制度。

  第三十七条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并采用借贷记帐法。编制月度会计报表和年度会计报表,按章申报纳税。

  第三十八条公司制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用款报销制度;薪酬与奖金制度;福利管理制度;财产管理制度;财务审批与审计制度;会计凭证、帐簿和报表管理与归档制度等。

  第三十九条公司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提取各项基金,按时缴纳各项税款和法定保险费用。

  第四十条公司利润分配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当年利润在弥补上年度亏损后结余部分方可分配;

  (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分配;

  (三)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经股东大会表决批准后实施;

  (四)发生年度亏损时,可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由以后年度利润弥补。

  第八章工作规则和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公司承办业务由公司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业务合同或委托协议书。公司依法承办的业务,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公司全体注册造价师及专职人员应当做到:

  (一)严格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标准;

  (二)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严格保守业务秘密;

  (四)遵守回避制度;

  (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六)参加执业资格后续教育,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确保工作质量。

  第四十三条公司建立下列管理制度,以此作为公司管理和运作的基本原则:

  (一)业务管理制度;

  (二)质量控制制度;

  (三)财务管理制度;

  (四)人事管理制度;

  (五)工资奖金管理制度;

  (六)职工福利管理制度;

  (七)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八)其他管理制度。

  第九章合并、分立及出资人变动

  第四十四条公司合并或分立,应当由董事会提出方案,按本章程规定的程序经股东大会通过后,依法办理资质审批手续和向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

  公司合并或分立,应当依据国家的法律和有关协议的规定,对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出资人的权益比例。

  第四十五条公司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及财产清单。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按合并协议约定)继承。

  第四十六条增补新的股东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和本章程规定的出资人条件;

  (二)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第四十七条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股东必须退股:

  (一)股东死亡或依法宣告死亡;

  (二)股东全部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三)股东被管理部门注销执业资格;

  (四)股东在出资中的权益全部被人民法院判令执行;

  (五)股东辞职或擅自离开公司不在公司工作;

  (六)股东被解聘;

  (七)股东年龄超过65周岁;

  (八)股东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九)股东没有实际履行公司出资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或者严重违反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或者出资人协议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条股东退股时,退股人应分享的权益可经过协商以现金或者其他方式偿还,应承担的债务全部以现金弥补。股东退股后,对后续发生的并与其本人退股前直接有关的公司赔偿事项仍负有责任。

  第十章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依法终止并进行清算:

  (一)公司经营期届满;

  (二)股东大会决议予以解散;

  (三)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公司因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勒令解散。

  第五十条公司因第四十九条第一、二、三款规定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织,并由股东大会以普通表决方式确定其人选。

  公司因第四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第四十九条第五款规定解散的,由主管部门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五十一条公司清算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大会或者经主管机关确认之日三十日内,将前述文件报送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生效(股东需在章程通过决议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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