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电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2-06-01 10:20:42 制度 我要投稿

幼儿园电工管理制度(精选6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幼儿园电工管理制度(精选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幼儿园电工管理制度(精选6篇)

  幼儿园电工管理制度1

  1、电工人员必须持电气作业许可证上岗。不准酒后上班,更不可班中饮酒。

  2、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检修电气设备时,须参照其它有关技术规程,如不了解该设备规范注意事项,不允许私自操作

  3、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正确使用电工工具,所有绝缘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4、当有高于人体安全电压存在时严禁带电作业进行维修,在未确定电线是否带电的情况下,严禁用老虎钳或其他工具同时切断两根及以上电线。危险工作严禁单独作业。严禁带电移动高于人体安全电压的设备。严禁手持高于人体安全电压的照明设备。

  5、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由检修项目负责人召开检修前安全会议。

  6、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且使用前需按保护器试验按钮来检查是否正常可用。

  7、潮湿环境或金属箱体内照明必须用行灯变压器,且不准高于人体安全电压36v。

  8、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按触电急救方案实施抢救。

  9、在巡视检查时如发现有故障或隐患,应立即通知物业科,然后采取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及其它临时性安全措施进行处理,避免事故扩大。

  10、严禁带电拉合隔离开关,拉合隔离开关前先验电,且应迅速果断到位。操作后应检查三相接触是否良好(或三相是否断开)。严禁拆开电器设备的外壳进行带电操作。

  11、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电器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然后视装置、设备及着火性质使用干粉、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或干沙灭火,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

  12、严禁向配电柜、电缆沟放无关杂物。

  13、电气设备烧毁时,需查明原因再更换,防止再次发生事故。变频器等装置保险严禁带电插拔且要停电5分钟以上进行操作。

  14、接用电设备电源时,先看好用电设备的额定电压选好合适空开,确认空开处于关断,检查旁边是否有触电危险再进行操作。

  15、在检修工作时,必须先停电验电,留人看守或挂警告牌,在有可能触及的带电部分加装临时遮拦或防护罩,然后验电、放电、封地。验电时必须保证验电设备的良好。

  幼儿园电工管理制度2

  为加强学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展开。电工必须提高安全意识,优质服务于教学,服务于师生,特制订本安全制度。

  1、电工应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擅离岗位。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电工对全校教学区、生活区的电路设施要经常检查、维修,确保校园电路使用安全和畅通。

  3、对各教室、办公室线路、开关、用电器设备每周检查一次,对反映的问题应在24小时内解决,若因没有及时整改又没有上报有关领导反映其原因的,将追究责任。每次罚款50元。

  4、对学生宿舍线路、开关、用电器设备每周检查一次,对反映出来的问题应在24小时内解决,24小时内解决不了的应上报有关领导并说明其原因,若没有及时完成又不上报有关领导的每次罚款50元。

  5、电工要对机房机械设备要经常保养,对机房工具要妥善保管,如有失落,照价赔偿。机房工具不得私自带回家作私用,因工作损坏工具的应及时反映并上报库房进行更新,绝不能因为工具不付而影响本工作。如出现此情况示情节轻重进行罚款。

  6、对全校用电严格抄表制度,按表收取电费,杜绝人情用电,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7、发现学生或教师有偷电现象的,应及时反映有关领导处理。

  幼儿园电工管理制度3

  一、按项目部规定及项目经理安排,按时上下班,若有不按时上下班,每次处罚50元。

  二、当班的人员不能离开现场,若有劳务公司或现场人员举报离开则处罚50-100元。

  三、上班时间各班组起吊材料找不到值班人员,则处罚200-500元。

  四、上班耍小动作,在劳务公司要东西贪小便宜的每次处罚500-1000元,情节恶劣者扣除工资并辞退。

  五、有意把塔吊电气损坏,处罚500-1000元。

  六、如因不遵守操作规程或工作不负责任出现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七、操作工和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把相关证件交安全办公室,以备查验。

  幼儿园电工管理制度4

  1、配电室由维修电工负责管理,配电室必须有专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2、维修电工必须持有正式电工等级证书。

  3、因维修用电设备需要拉闸断电时,必须有专人看护或将房门锁好。

  4、当配电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工必须按照操作程序操作。

  5、电工在各种电器维修、线路检修过程中,必须有另外一名电工辅助工作,不准单独作业。

  6、电工在进行维修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7、配电室内不准存放与电工工作无关的各种物品。

  8、值班人员外出维修或有事暂离开配电室时,必须将门锁好并向主管汇报。

  9、维修电工必须严格执行巡视制度,对各个部位逐一进行检查,检修部位必须有各部门的签字,解决不了的应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10、维修电工每日必须做巡查记录,详细记录一天的工作情况,并提出疑难问题的处理办法。

  11、维修工、电工应定期安排各种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12、配电室谢绝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入内。

  幼儿园电工管理制度5

  1、每班提前十五分钟到电工班值班室办理交接班手续 ,且必须由双方组长在场交接,其他人员在未办理好交接班时不能提前下班。清点所有工器具,应同时具有口头和书面交接。

  2、当班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及处理完善情况,应在交接班记录上体现。

  3、当班所属工作由当班组长统一安排,其他人员应绝对服从。

  4、原则上由当班组长统一接听电话(特别是晚班),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组长不在时,应指定专人接听电话并负责。

  5、接听电话应及时,不得拖延时间。工作任务清楚后应迅速赶往现场,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6、在现场处理问题时,应及时准确作出判断,采取相应措施,如超过30分钟还不能找出问题的原因或不能处理,必须立即电话上报,不得拖延处理问题的时间。

  7、当班组长应对当班人员的安全工作负责,应随时掌握当班人员的动态,当班人员有事离开必须向组长汇报,并说明时间,如超过该时间或处理问题的时间过长,组长应及时了解掌握具体情况。

  8、当班领用材料、配件必须注明用途,原则上常用材料不在五金库领取,统一在班长处领用。

  9、各班在交接班前必须把上、下值班室卫生打扫干净,早班交班前必须整理床上用品。

  10、若违反以上管理制度,处以罚款20元/次,情节严重者处以罚款50元/次。

  幼儿园电工管理制度6

  水、电、气的正常供应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为了保证学校水、电、气的正常供应,更好地为全校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提供有力保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岗位职责

  1、学校水电工属总务处领导,负责水电设施的安装、保养和维修工作,要牢固树立为教学和全校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做到水管流畅,灯光明亮,供水、供电及时,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及各项教学活动、师生生活的正常秩序。

  2、每天巡查学校的供水、供电、供气情况,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每周详细检查一次教室、办公室、寝室过道、路灯、厕所及校内公共场所的水电设施,保证学校的正常秩序。对师生员工提出的水电故障维修要求,做到随叫随到,当日必须排除,若故障复杂或太多,不能当日到位的,要给予解释和答复。

  3、负责全校各部门用房的水、电设施零星维修安装工作,管理全校公用电灯开关及水龙头的维护。对于校内水电线路的一般改造及装修,应由水电工个人负责解决,若确因技术和设备的`限制,自己不能承担需请校外单位协助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负责施工监管和质量检查。在施工前要本着节约的原则,编制材料预算表。

  4、严格遵守财物管理制度。水、电工具实行借还制度,用坏了的工具,要以旧换新,贵重工具要及时归还保管室。安装、维修所需配件,均须到学校保管室办理领用手续,对安装、维修情况、所用器材,要逐一登记,定期交总务处进行核对。

  5、配合学校做好水、电、气的节能工作,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经常检查各办公室、教室、寝室的用水、用电及用气情况,有权对违规用水、用电、用气者进行制止、批评、拆除设备直至罚款,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

  6、对临时性、季节性使用的公用电器,如电扇、电烤火器等,要及时维护,并负责与各使用部门做好交接保管手续。

  7、建立对外、对内的水、电、气表登记簿,认真核对每月水、电、气的起止数及实际用水、用电、用气的数量,及时抄表报财务室扣除水、电、气费。若发现问题,应及时查询更正。如用水电量异常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8、注意安全施工,确保供水、供电、供气安全。严防电线私拉乱接。消除各种隐患,避免和防止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

  9、积极配合学校各部门组织各种会议、活动,做好相应水、电、气设备安装使用工作。

  10、经常与自来水公司和供电、供气部门取得联系,以获取对我校水、电、气工作的配合和支持。协助好总务处做好相关水、电、气工作。

  11、做好学校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维修工作。

  12、对人为损坏的财产,协助总务处做好赔偿事宜。

  13、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任务。

  二、水电工岗位作息时间

  每周星期一至星期六7∶15必须到岗,具体工作时间以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为准。

  其中每天7∶15开始对全校范围(尤其是教室和宿舍)进行巡视。

  三、奖惩

  总务处不定期检查水、电、气供应情况,对及时处理各种突发情况、没有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工作得到大多数师生认可、考核等第达到优秀者给予每月50元的奖励。

  检查(包括学校领导、行政干部、教师、总务处及教育处专干等的检查)时如发现离岗、无岗者或工作不能达到标准者,每月的第一次将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将扣除当月劳动报酬的10~20元,检查认定多次不能按岗位要求完成工作,总务处将上报学校,由学校解除聘任。

  四、其他工作事项

  1、定期检查会议室、报告厅、多功能厅等其他用房的水、电、气情况,配合好老师的需用。

  2、加强安全意识,下班前检查无人场所等水、电、气是否关好。

  3、学校有各类活动,要听从学校统一调配安排工作。

  4、工作时间外出超过一个小时需办理请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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