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2-05-20 16:10:14 制度 我要投稿

热力公司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热力公司管理制度(通用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热力公司管理制度(通用5篇)

  热力公司管理制度1

  一、岗位职责

  (一)运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 .运行管理人员要以企业精神为指导、以员工守则为准则。具备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具有相当专业技术水平和优秀的管理能力。

  2 .管理人员在运行管理过程中要以身作则,严与律己,认真负责,带领全体运行人员按照行业工作标准,完成好各项工作指标。

  3 .本着对用户负责、对公司负责的精神,协调好与甲方、供热用户、公司员工及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与协作,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

  4 负责内部管理文档和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监督各项规章制度及各工种岗位责任的执行。严肃处理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奖励有功人员,树立员工良好的职业形象。5 从真负责地统计上报各种运行数据,在保证正常供暖、保证设备完好的前提下,做好节能管理工作,确保节能计划的正常实施。

  6 .定期进行员工的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各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开展多方位的有偿服务和特约服务,逐步完善企业的运行管理机制。

  7 .带领全体员工配合甲方单位工作,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尊重甲方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完成好供暖工作。

  8 .较好地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公司负责。

  (二)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 .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遵守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操作,持证上岗,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对因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要承担责任,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有关方面报告。

  2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岗位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睡觉,班前、班中不喝酒,不做与司炉无关的工作,不准无关人员进入锅炉间及控制室,离岗时要征的班长的同意,不允许让无证人员顶岗。

  3 .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做到记录明确,如实,不得假报,保持运行记录完好、整洁。

  4 .认真做好环境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5 .定期排污,冲洗压力表,做好安全阀、超温超压报警连锁的人工试验,保持灵敏可靠。

  6 .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力处理的事故应立即报告班长杜绝事故发生。

  7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监督。加强对各岗的联系,服从班长的指挥,并做到礼貌上岗。

  8 .努力学习有关的锅炉安全知识,不断提高过路的操作技术水平。

  (三)设备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锅炉压力容器的检修和其他的有关规定,负责采暖供热系统及其所有静止、运转的机械设备,冷热水、风烟系统以及各类采暖设施的维修任务,保证供暖期内安全运行。

  2 .掌握并熟悉所有设备和管道系统的结构,性能和运行特征,提高维修技术水平,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3 .接受检修计划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检修任务。

  4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各种材料,备品备件。

  5 .严格执行巡检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纪录。

  6 .经常向岗位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排除故障和制定检修计划,保证安全运行,备用设备必须处于完好状态。

  7 .发生事故影响供暖时,一方面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方面千方百计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供暖。

  8 .服从指挥.服从工作需要,无条件的接受紧急检修任务。及时排除用热单位、住户用热发生的故障,做好服务,提高社会效益。

  9 .检修完工,要填写检修纪录,会同有关人员共同验收.

  10 .注意安全,检修时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并通知值班长和在岗操作人员,传动机械检修必须停电示牌,工艺管道严禁带压检修。

  11 .检修完毕时,检查各种阀门的开关情况,安全保护装置复位。

  1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岗位纪律,做到文明检修,达到:人走工地净,活完物资清。

  13.有责任帮助指导司炉工学习和掌握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操作技术、提高司炉工技术水平。

  (四)水质化验员岗位责任制

  1 .认真执行水质管理制度,定时进行水质分析,保证锅炉的正常给水,使炉水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 .做好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努力降低消耗,保证设备完好率。

  3 .保证分析用溶液、试剂的准确性.

  4 .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5 .遵守劳动纪律,执行操作规程,保证环境卫生。

  6 .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7 .配合、协调各工种工作,共同搞好供暖服务工作。

  二、维护、检修保养制度

  1 锅炉及附属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包括日常运行保养和年度检修、维护保养两方面工作。应制定明确内容和程序。

  2 日常运行保养

  (1)三大安全附件保养(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表):应定时试验、记录、送检;

  (2)机械设备保养:应定时检查、实施、记录如润滑、排污、水泵冷却水畅通和排气、风烟泄漏、电气维保和跑、冒、滴、漏等。

  3 年度检修、维护保养:计划在每年三月末前制定。明确检修、维护保养的炉号、项目、方法、时间和负责人。并报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4 供暖锅炉停炉期间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有效的保养方法。

  5 .锅炉及附属设备的检修内容和检查验收结果、有关责任人名单,应及时记载在锅炉技术档案或供暖设备档案内,以便查考。

  6 ,供暖期间运行人员对锅炉及附属设备做(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调试、会保养、会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7 .设备要经常保持清洁,每班前要擦拭千净,保持环境卫生。

  三、交接班制度

  1 .供热锅炉房所有跟班运行的管理人员和各班组的工人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 .接班必须在锅炉正常运行或正常停炉规定的时间的前10 分钟进行。锅炉出事故正在处理中,不能进行交接班,经交接班人员同意,接班人员可以协助参与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进行交接班。

  3 .司炉工交接班时应做到:“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

  ( 1 )燃气压力正常,水系统压力、温度等符合要求。

  ( 2 )锅炉及附属设备运行正常。

  ( 3 )当班记录填写齐全、清楚。

  ( 4 )锅炉房卫生整洁石

  ( 5 )安全附件、各种仪表指示正确、动作灵活。

  五不交:

  ( 1 )不交给醉酒或患病不宜操作的司炉工。

  ( 2 )接班人未到,不交给其他无证的司炉工人员。

  ( 3 )当班内发生问题,尚未向负责人汇报或未予妥善处理时不交。

  ( 4 )设备发生故障或坏,未查明责任前不交。

  ( 5 )燃烧不正常,未弄清原因前不交。

  4 .接班人员必须提前30 分钟到岗。

  5 .接班人员未到岗时,交班人员不得私自离开。

  6 .接班人员必须和交班共同巡视,详细了解上一班的运行情况,仔细察看各种仪表是否正常。

  7 .交接班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签字。

  四、锅炉安全操作制度

  4.1一般规定

  4.1.1新安装或移装的燃气锅炉,必须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登记标志,其锅炉房的消防和燃气实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重新启用的锅炉,必须按现行《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进行定期检验合格,锅炉房的消防和燃气设施完好,方可投入运行。

  4.1.2 锅炉的运行调节应严格按调度指令进行。

  4.1.3 锅炉作业人员、水质处理人员及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证的类别必须与所操作的设备相符;司炉操作证还应分为燃油燃气的类别;操作证应是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

  4.1.4 锅炉有关安全技术档案和各项运行记录完备。

  4.1.5 锅炉房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并有必要的图纸表,并己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4.1.6 锅炉及附属设备完好率100 %。

  4.2 锅炉及附属设备启动前的准备

  4.2.1 对改造或大修及停运1 年以上或连续运行6 年以上的锅炉,在运行前,必须遵照《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进行水压试验。

  4.2.2 新投入或长期停运锅炉及网络系统运行前应进行冲洗。

  4.2.3 锅炉启动前必须对锅炉本体、燃烧机、辅助设备、安全附件及烟风、水、电气和燃烧系统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试验、做好启动准备。

  4.2.4 锅炉本体及燃烧器的检查

  1.锅炉内部检查

  检查锅筒(壳)、炉胆、管板、水管、封头及拉撑等受压部件是否完好,有无腐蚀及变形、裂纹等缺陷;锅内有无水垢杂质;有无工具或其他杂质遗留在炉内;燃烧器喷口等处砌体是否完整无损:炉膛受热面上有无污垢等。在所有检查合格并确认炉内无人时,关闭所有人孔、手孔。装人孔、手孔盖时,应将压盖放正,孔该之间应垫石棉橡胶或用石棉绳编织的石棉绳垫。并在垫的两个接触面上涂以机油与黑铅粉的混合物(禁止用白铅粉)。

  2 .锅炉外部检查

  检查锅炉外部有无损坏;所有绝热保温层是否完整无损:防爆门是否完好、关闭严密、动作灵活可靠。

  3 .燃烧器检查

  检查燃烧器安装是否牢固正确:电机转动方向是否正确灵活;燃气管路是否畅通、严密;各种阀门及保护器件是否安全可靠;气压表指示是否正确;点火电极是否完好、正确;点火位置、小火位置是否设好:以及火焰监视器探头是否牢固、清洁。

  4.2.5 锅炉辅助设备的检查

  1.循环泵和补水泵应完好,试运转电机转动方向正确灵活,无漏水;其噪音及升温等无异常现象;油箱内油位正常,冷却水管通畅。

  2.水处理设备,除氧器试运转,检查锅炉给水是否达到GB1576 《 工业锅炉水质》 的要求。

  3.鼓、引风机试运转旋转方向正确;其电流、噪音及升温等无异常现象;轴承箱内油位正常;冷却水管畅通。

  4.2.6 锅炉安全附件、测量仪表和控制装置的检查

  1检查热工仪表及其电气设备是否完好:检查热工仪表的校验期及铅封装置是否有效。

  2检查压力表刻度盘指示工作压力的红线标志是否明显清楚。检查压力表指针的位置。在无压力时,有限制钉的压力表指针应在限制钉处:无限制钉的压力表指针距零位的数值不超过压力表规定的允许误差。

  3 校验温度表的'指示。锅炉冷态运行时,出水温度与回水温度相同;排烟温度与大气温度相同。

  4 检查安全阀是否经过校验,且整定到规定的始启压力;铅封是否完整,泄放管应当畅通。

  5 检查温度控制器、压力控制器、燃气、熄火等保护装置和点火程序控制及电动执行器应达到电路畅通动作灵活、准确;锅炉超温、超压报警器及循环泵突然停电等自动联锁装置也应电路系统通畅、动作灵敏、可靠。

  4.2.7 四个系统检查、准备

  1 .烟风系统检查:检查燃烧器鼓风机进风口是否畅通:如几台锅炉共用一个烟囱,把运行的锅炉烟道挡板打开,其他未运行的锅炉的烟道挡板关闭;并检查各烟道挡板开关是否灵活,开关方向是否正确、固定可靠;烟道内有无杂质;锅炉房通风应畅通,燃气报警装置可靠。

  2 .水系统检查:将软化水注满软化水箱;水泵使用前要将空气排空,水系统上各阀门的开关位置正确。

  检查工作完毕,可向系统充水。充入的先后顺序应是:锅炉—外网—用户。充水前打开锅炉顶部的排气阀,排出锅内空气(外网用户操作相同);打开网路末端的旁通阀;充水速度以刹排出废气.排气阁冒出水后,将其关闭。冲水后,要检查人孔、手孔、法兰连接处和阀门等有无泄漏,如发现有泄漏,可适当拧紧螺钉,如仍有泄漏,应停止进水,更换填料或修理;对系统的定压装置、阀门、仪表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锅炉外网系统充水完毕1 - 2 小时后,应再开1 次排气阀,以排出残留空气。

  3 .电气系统检查:合上电源,检查供电电源是否符合锅炉设备所需额定电压。去除主回路供电,模拟电程序,检查控制回路是否正常。

  4 .燃料系统检查:检查供气压力是否达到要求;阀门开关位置是否正确;检查调压装置是否合适:球阀是否关严。

  4.3.锅炉及附属设备的启动

  4.3.1 锅炉、辅助设备及热网系统的所有检查准备工作结束后,应向主管领导报告,确认点火条件具备,下达点火令。

  4.3.2 正式接通气源和电源。先启动循环泵,待系统水循环起来后再点火;循环泵启动操作顺序是:开泵的进水阀― 泵电机启动― 缓开泵的出水阀。

  4.3.3 开放热用户时,应先开回水阀,后开供水阀,最后将网路末端旁通阀关闭。

  4.3.4 点火和升温

  1将控制柜各开关置于自动位置,按燃料启动按钮,则程序控制器自动按控制程序完成点火程序,即:开大风门预吹扫,风压检测,火焰监测装置自检,关小风门,喷嘴点火,着火监测,转小火,转大火,正常运行等一系列程序。若三次点火失败,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再次点火。在整个点火过程中操作人员不能离开控制柜,如有意外,即可停炉。

  2 锅炉点火升温升压所需的时间是根据锅炉形式和容量(网路大小)而定。一般立式锅炉容量小,所需的时间短些,而卧式锅炉或水容量大的锅炉,所需的时间长些。总的原则是升温升压要缓慢进行(升温速度一般不宜超过20-30 ℃ 用)故火焰应调至“小火”状态,使炉温逐渐升高,待到锅炉排烟温度高于,100 ℃ 时,再转为大火状态。如果点火升温太快,会导致锅炉各部件和网路受热膨胀不均,造成渗漏及损坏。新安装锅炉点火升温升压过程中,其包装可能有零星响声,有时还会出现滴水现象,这是由于锅炉在膨胀、运输和存放过程中受雨水淋湿所至,属正常现象。

  3锅炉点火升温升压过程中进行的检查和操作

  锅炉点火升温升压过程中,不仅要保证锅炉本体和网路均匀地受热膨胀,而且还要对各种安全附件、自动控制设备和各种阀门进行全面的检查、核实,保证其灵敏可靠,为锅炉正常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

  ( 1 )燃气锅炉每次启动中均要检查燃气有无泄漏。

  ( 2 )燃气锅炉点火前均要进行预吹扫。预吹扫时间根据锅炉形式而设定。

  ( 3 )为了使锅炉上下各部件受热均匀,对自然循环系统可用从锅炉底部间断放水的方法,这样可以使锅炉本体各部件达到均匀的温度,并注意相应补水。

  ( 4 )打开几次放气阀,以排出因升温而析出的空气。

  ( 5 )注意监视锅炉供回水压力和循环泵入口压力,如波动较大,应及时调整。

  ( 6 )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渗漏。对人孔、手孔的连接螺钉再拧紧一次.操作时应谨慎缓慢,不能用力过猛:禁止用加长手柄拧紧。

  ( 7 )冲洗压力表缓冲弯管。冲洗后压力表指针应回到冲洗前的位置,否则应重新冲洗。

  ( 8 )试开排污阀,检查其是否灵活和严密,同时也要起到放出锅炉底部冷水的作用。排污时水温应低于Ico ℃ ,并应防止因排污而造成的压力降低。排污后应关严排污罚阀,并检查有无漏水现象。排污时一定要暖管。

  ( 9 )并炉。当启动锅炉需要并炉(并入已运行的热网)时,其出水温度与热网水温应相同。并炉时应缓慢打开出水阀,如无异常再继续开大。并炉时应严格监视锅炉压力与温度,防止超压或超温,并防止出现水击振动。

  ( 10 )当锅炉压力升到使用工作压力时;

  ① 对新安装、移装、改装和检修后的.锅炉应整定安全阀排放压力。整定结束后,再做一次动作排放试验,最后进行记录和铅封。

  ② 整定压力和温度控制器,即:“超温停炉”“自动停炉—启炉”“大火—小火”的温度,各温度的排序是:“超温停炉”温度  “自动停炉”温度  “大火转小火”温度  “小火转大火”温度  “自动启炉”温度。

  对压力控制器的动作压力应进行校验。

  4.3.5 因发生汽化停炉而重新启动时,应先开启补水系统补水放汽,再按程序启动。

  4.4锅炉及辅助设备进行调节与监视

  4.4.1锅炉转入正常运行后,其负荷调节由负荷调节器自动进行。运行中操作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巡检,加强对运行设备的监视,应使压力、水温和燃烧保持稳定,使锅炉安全和经济地运行。

  4.4.2 保持压力的稳定。运行中,应密切监视锅炉进、出口和循环泵入口压力,确保网路压力稳定。发现压力偏低时,应及时补水。

  4.4.3 应根据水温与气温关系曲线及时调整锅炉运行。通常供水温度与回水温曲线值相差不大于士2℃

  4.4.4 正常燃烧时,炉膛中火焰稳定,呈浅蓝色,一般有轻微隆隆声。如果火焰狭窄无力或有异常声响,均表示燃烧不正常,应及时调整燃气和空气量。若经过调整仍无好转,则应熄火,查明原因,在采取措施消除故障后重新点火。

  4.4.5 排污

  1 .锅炉排污

  排污量的大小和间隔时间,取决于锅水的化验结果。热水锅炉一般每周排污一次,当锅水温度低于,00 ℃ 时才能进行排污。

  排污管上如装有两个阀门,一个是慢开阀,装在靠近炉体,另一个是快开阀,装在慢开阀后面。开启排污阀时应先打开快开阀,然后再打开慢开阀。

  排污时,要间断地开关排污阀,动作要缓慢,排污时要注意锅炉压力的变化,防止因锅水降压而发生汽化。排污完毕应先关闭慢开阀,然后再关闭快开阀,并检查排污阀是否已关闭严密,无泄漏。排污阀太紧不能转动时,不得用接长旋柄两人合旋,或用工具敲击来打开排污阀。排污时,同一台锅炉各排污点都应按顺序进行排污;几台锅炉合用一根总排污管时,排污要逐台进行。排污过程中若锅炉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排污。

  2.除污器清污

  每月至少应对回水干管上的除污器进行一次清污.

  4.4.6 保持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1 .安全阀

  ( 1 )为防比安全阀的阀瓣和阀座粘住,每周应对安全阀作一次手动排放试验,操作时要轻拉、轻抬、轻放。

  ( 2 )检查安全阀的铅封是否完好:杠杆式安全阀上的重锤是否发生移动或被加上其他重物。

  2 .压力表

  ( 1 )每周至少冲洗一次压力表缓冲弯管,防止堵塞。冲洗弯管后,不要立即打开弯管上的旋塞,避免高温水直接进入压力表的弹簧管内,导致压力表损坏甚至失灵。

  ( 2 )经常检查、观察缓冲弯管上的旋塞,应保证其在全开的位置上。

  4.4.7 对自动调节装置要求

  1应对主控制室外的自动装置每两小时进行一次巡视,确保自动调节装置的调节机构完整、准确、灵活可靠。

  2当自动调节装置运行发生异常导致锅炉运行参数失控时,应将自动装置切到手动进行调控。

  3 温度控制器

  ( 1 )按设定温度自动启炉和停炉。

  ( 2 )按设定温度自动进行大小火转换。

  ( 3 )超温报警保护。温度上限值应略低于正常出水压力的饱和温度减20 ℃ 。

  4压力控制器其报警保护装置应略低于正常出水温度加20 ℃ 的相应饱和压力。

  5燃气检漏装置和空气压力继电器工作可靠。

  6 熄火保护装置探头牢固、清洁、工作灵敏可靠。

  4.4.8 保持锅炉房的整洁和锅炉干燥

  1司炉人员要保持锅炉各种附件和锅炉房墙壁、地面的清洁;使用的工具要放在固定位置;不准在锅炉房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 保持锅炉本体的干燥

  ( 1 )锅炉范围内的阀门和旋塞,人孔、手孔以及管道的法兰,要保持严密不漏。

  ( 2 )防止炉脚潮湿。锅炉下面的排水管要引入下水道和水池,不要直接冲刷到炉体上,锅炉的下脚处不积水;排污管应引到排污扩容器或锅炉房外的安全地带;锅炉下部也要保持干燥,不向上浇水,烟囱法兰要严密,防止漏风。

  4.5.锅炉房运行控制指标

  4.5.1新装、移装、改装的锅炉应当进行热效率测试(正、反平衡);运行锅炉每1 一2 年应作一次热效率测试;必要时应进行燃烧效率测试。

  4.5.2 锅炉在设计条件下运行,其热效率不应低于原设计效率的95 %

  4.5.3 锅炉正常运行时,其实际负荷不宜低于额定符合的60 %。

  4.5.4 锅炉房的燃气、水和电等应计算量。

  4.5.5供热系统的失水率应控制在总循环水量的1 %以内。

  4.6锅炉及辅助设备的停止运行

  4.6.1停炉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正常停炉

  正常停炉前,司炉人员应对锅炉及附属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将所发现的问题记录在有关记录薄内;并通知有关部门。

  ( 1 )熄火,停止燃气供应,并对锅炉进行后吹扫。

  ( 2 )关闭燃气截断阀

  ( 3)循环泵应在锅炉出口温度低于50 ℃ 停运。并根据负荷变化逐台停止循环水泵。停泵时,应先逐渐关闭出水阀,然后停泵。

  2 紧急停炉

  锅炉运行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 1 )因循环不良造成锅水汽化,或锅炉出口热水温度上升到与出口压力下相应饱和温度的差小于20℃ 。

  ( 2 )锅水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

  ( 3 )循环泵或补给水泵全部失效。

  ( 4 )压力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 5 )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 6 )补给水泵不断补水,锅炉压力仍然继续下降。

  ( 7 )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 8 )其他异常运行情况,且超过安全运行允许范围。

  操作如下:

  ( 1 )按急停按钮。

  ( 2 )切断燃料供应。

  ( 3 )当排水系统故障时,严禁停运循环水泵。

  ( 4 )锅炉进行通风降温,若电源中断又无备用电源时,有条件可向锅炉加自来水,并通过泄放阀排出,以利降温。

  4.7锅炉及辅助设备的故障处理

  4.7.1当锅炉出事故时,应进行事故分析,并及时启动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4.7.2 超温、汽化时应按46.1.2 紧急停炉处理。

  4.7.3 爆管事故

  1 紧急停炉

  2检测水质

  4.7.4 锅炉房电源中断时应采取下列处理方法:

  1投入事故照明电源。

  2 将用电设备操作机构恢复到停止位置。

  3 将自动调节装置操作机构恢复到手动位置。

  4 迅速打开全部炉门,降低炉膛温度。

  5开启引风机挡板,保持炉膛负压。

  6迅速开启紧急排放阀门并补水。

  4.7.5 燃气燃烧常见故障的现象、原因及处理办法(见下表)

  故障现象 造成原因 处理办法

  接通电源,按启动按钮电机不转  ① 气压不足,锁定。

  ② 电磁阀不严,检漏锁定。

  ③ 热继电器开路 ① 调整气压至规定值清理或修理电磁阀按复位按钮,② 检查元件是否损坏以及电流是否正常

  启动前后吹扫正常,但不点火 ① 电磁阀不工作

  ② 电磁阀烧坏

  ③ 气压太低

  ④ 风量太大 查线路并修复

  换新

  调整气压至规定值减少配风,减小风门开度

  气压正常,点不着火,电极不打火。 ① 点火变压器烧坏

  ② 高压线损坏或脱落

  ③ 间隙过大或地短路

  ④ 电极碎裂或与地短路

  ⑤ 间距不适合 换新

  重新安装或换新

  重新调整

  重新调整或换新

  重新调整

  点后5 秒钟又熄火 ① 气压不足,压降太

  ② 风量太小

  ③ 风量太大 重新调整,清理滤网

  重新调整

  重新调整

  冒白烟 ① 风量太大

  ② 空气湿度太大煤气含氢量高,过氧量大,生成水 调小风门适当减少风量提高进风量及温度

  4.8锅炉及辅助设备停止运行后的保养

  4.8.1锅炉在停炉后,为防止受热面表面遭受腐蚀,应做好停炉保养工作。常用的停炉保养方法有压力保养、干法保养、湿法保养。当采用其他新技术新方法进行保养时,应征得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并经主管部门批准,方可使用。

  1.压力保养

  压力保养一般适用于停炉期限不超过,周的锅炉。用锅炉中的余压(0.05-0.1MPa )保持锅水温度稍高于100 ℃ ,使水即不含氧气,又可阻止空气进入锅筒,为了保持锅水的温度,可以定期在炉膛内升微火,也可定期利用相邻的锅炉蒸汽加热。

  2 湿法保养(即满水法保养)

  湿法保养使用于停炉,1O-30 天的锅炉。停炉后待锅水冷却到70 ℃ 以下时将水放尽,清除水垢烟灰将所有的人孔、手孔、阀门等封闭严密,并用盲板与运行中的锅炉完全隔离。将软水注入锅炉至最低安全水位。再将己配置好的碱溶液注入锅炉,其剂量为:氢氧化钠,按每吨锅水加8-1Okg :如果选用碳酸钠,按吨锅水加20kg,或用磷酸三钠,按每吨锅水加20kg 。注意使锅炉内碱溶液混合均匀,待碱溶液全部加入后,再用软水注入锅炉,直至水从锅炉最高处冒出后,关闭给水阀。保养期内要定期微火烘炉.保持受热面外部干燥,同时定期开泵进行锅水循环,使各处碱溶液浓度一致,每5 天还要取样化验,如碱度小于5-12mmol 几时,应补加溶液,冬季还要采取防冻措施。

  3.干法保养

  干法保养使用于长期停炉(一般超过一个月以上)。锅炉停炉后,把水全部放尽,将水垢、粘附物等杂质清除干净。为使锅炉干燥,可用极微火将锅炉烘干,然后将装有块状的生石灰的容器放入锅炉内,把手孔、人孔及汽、水阀门等关闭,炉内也要用容器盛装生石灰放入。生石灰量按每立方米容积8 公斤计算。每月应打开人孔检查锅炉内壁情况,如发生生石灰失效成粉状,应更换新的块状的生石灰,并将所有门孔重新关闭严密。

  4.8.2 有关辅助设备也应按其要求做好维护、保养、防止腐蚀。

  4.8.3 停运的锅炉及附属设备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热力公司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运行服务部及二级机构维修服务人员的服务行为,加强管理与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保障安全优质供热和优质服务工作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供热服务工作应坚持生产、服务并重原则,以服务促生产,以服务创效益,以服务树形象,实现“让用户满意,让政府放心”的宗旨。

  第三条坚持做好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及时转变观念,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以安全、优质、高效的工作标准为热用户提供服务。

  第四条供热服务工作实行公开办事内容、办事标准和办事程序,确定办结时限,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做到主动、热情、及时、周到,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报”,甚至欺压群众的不正之风,改善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服务态度,消除“生、冷、硬、顶、推”等现象。供热服务工作接受投诉电话、总经理信箱、市长信箱、网络舆情等监督形式,便于热用户和群众查询、监督和投诉。

  第五条供热服务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即第一个接到热用户求助、投诉、咨询的中心或个人,对属于本中心或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积极做好解决和服务工作;对不属于本中心职责范围的事项,要主动联系调度中心接管处理解决,并做好转办记录。

  严禁出现对热用户推诿、扯皮,不积极协助联系调度中心或让热用户自行寻求解决办法而造成热用户重复求助或投诉的现象。

  第六条对于热用户提出属于供热服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合理要求,相关中心应尽快给予处理解决;对超越供热管理服务范围的要求,应向热用户解释清楚,并向热用户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在供热服务工作中遇到涉及热用户切身利益,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相关中心应迅速报告部门或公司领导。根据需要,由公司指定有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

  第八条供热服务工作实行目标考核制。各二级服务中心应建立供热服务工作办结回访制度,设立热用户服务质量征求意见卡,跟踪服务质量,听取热用户对维修、施工、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运行服务部要及时对热用户提出的有关供热服务方面的问题和情况进行查证落实,对不规范的服务行为及时汇报,要求其限期整改或提出通报批评,并将其作为对服务质量工作考核及奖惩的依据。

  第二章供热服务管理机构组成及二级机构职责

  第九条调度中心为运行服务部对外服务的总协调机构,服务网络的构建由各二级机构、管网管理站、计量中心、自控中心共同组成。

  第十条各二级机构职责:

  (一)调度中心负责部门各二级机构对外服务工作协调、监督与考核工作,调度中心所下达的工作指令,各二级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按要求及时反馈,落实结果。

  调度中心应建立客户、上级管理部门、市长热线及新闻媒体等投诉、批评、曝光及表扬等信息登记制度,及时为公司提供供热服务工作信息。

  (二)各维修服务中心:维修服务中心每个员工都是公司对热用户供热服务的代表,是热用户与公司供用热关系的第一责任人。服务中心要按公司相关规定要求向热用户及时提供安全优质服务,做好热用户供热异常的处理,对供热不热,温度不达标等问题要限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应逐级上报并建立好台账。

  在检修、抢修等工作同时,及时向热用户做好解释工作并宣传供用热常识。

  保障换热站安全稳定运行,落实室温表管理制度,做好供热稽查工作,确保供热服务无死角。

  确保人身及供热设施安全,消除安全隐患,建立二级管网巡查台账。

  负责热计量用户的核对工作,在抄表过程要告知热用户,填写抄表单,热用户签字确认。对定期校验工作要提前张贴通知,告知热用户。负责热表前后阀门检查、及漏水处理。

  做好热用户信息统计工作,建立服务对象台账。

  (三)管网管理站:负责一级管网阀门操作及维护,管网巡视,对管网爆裂、渗、漏的维修、维护、抢修等,抢修时的安全防护设置,维修后路面的恢复及垃圾清运。负责对管网漏点的检测。负责市政路面的热力井盖丢失或损坏补换,负责阀门井内清污。

  (四)计量中心:负责热源结算关口总表及补水表的维修、维护、保养、送检、调试工作,确保热源结算关口表的安全、稳定,准确运行,确保远程抄表数据及时准确,并做好结算数据的核对、统计整理工作。负责换热站热量表、楼栋单元表的维修、维护、保养、定期巡检及远传系统的维护、线路整理工作,并对管理的热量表建立设备台账、检定记录入档保管。负责周转热量表的保管发放,故障热量表的返厂维修工作。负责所有分户计量小区远程系统通讯线路和集中器的维护、维修、定期巡检工作。负责分户热量表台账建立、数据整理、统计耗热数据报表工作,负责结算数据的确认及与客服部收费系统数据对接、数据存档工作。

  负责制定热量表表周期校验计划,配合维服务中心进行热量表校验工作,对所校验的热量表进行登记并建立台账,不合格的故障表进行返厂维修工作。

  (五)自控中心:负责公司及用户管理换热站的PLC(含与PLC相关的热工仪器仪表、电调阀、远传水电表)日常保养、校准、维护、检修。保证PLC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工作;负责公司管理换热站内视频监控系统及其相关设备日常保养、维护、维修、检修。保证视频监控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工作;负责新安装换热站PLC远传监控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的验收工作,对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对远传监控及视频监控用的设备更新、升级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公司管理换热站电子门锁的管理、门卡发放及日常保养、维护、维修、检修工作;负责水、电的结算及维修服务中心水电耗的制表、统计工作;负责公司管理的低压变压器的操作、维修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章供热服务要求及标准

  第十一条把供热服务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凡涉及供热服务内容,二级机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经常了解、督促本中心员工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各二级机构要设置服务事件处理人员,处理具体事件,确保各类服务及时到位。各二级机构应按照公司供热服务标准结合本中心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督促本中心员工自觉规范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各二级机构要认真落实调度中心交办、转办的工作任务。对交办、转办的各类信息,责任中心必须在30分钟内进行受理。各中心受理热线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需报调度中心备案,如有人员调整,应随时书面通知调度中心。

  第十三条各服务中心对客服或调度中心转办的各类指令,特别是市长热线、住建局及新闻媒体、网络转来的问题反映,必须在处理等级规定时限内处理完毕,并按客服或调度中心要求时限进行回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应提前向客服或调度中心反馈原因,反馈信息必须真实详细。

  具体办理时限要求如下(以接报时间为起点算起):

  一紧急、重大事件

  1、市政府、住建局、新闻媒体以及公司急办事件,或有可能对公司企业形象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事件;

  2、可能造成员工及热用户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重要事件;

  3、缴费热用户开通工作;

  4、用户不热报修工作;

  5、供热系统出现故障;

  6、私开、乱接、破坏供热设施行为;

  7、供热质量事件;

  8、井盖丢失损坏,阀门井塌陷;

  9、其他需特别处理事件。

  二一般事件

  1、客服派工单处理;

  2、热用户反映供热设施损坏、漏水;

  3、其他维修范围内的故障;

  4、热用户反映室温异常;

  5、报停用户的关停;

  6、其他一般性的问题。

  三处理时限

  1、日常维修60分钟内必须到现场维修,24小时销单。

  2、城市集中供热管道(含庭院管网)爆管、阀门等漏水,40分钟内赶到现场抢修,一般性维修不超过24小时,较大爆管及时止漏,昼夜抢修;

  3、重大事件12小时,一般事件24小时;

  4、需要与用户较长时间协调处理的其他问题8小时内书面上报相关部门。

  四其他相关规定

  1、可能影响公司声誉和形象的重要事件及其他未预测到的事件,由调度中心视情况合理确定处理级别。

  2、如因故无法及时销单,应及时与客服和调度中心联系,如没有与调度中心联系,造成超时的,仍按不及时件计算。

  3、如到现场后发现不是本单位职责,或其他原因对受理事实有异议的,受理中心应先与客服和调度中心电话联系并经允许后,再进行退单或处理。

  第十四条计划性停暖检修,涉及范围较大的,必须按时报批,同时应书面通知客服。在涉及使用集中供热的小区张贴通知,并做好记录,建档。

  第十五条集中供热设施突发性抢修或因故紧急停暖,应及时将停暖管径、关停阀门大小、数量,停暖区域和停暖起止时间等报告客服,及时在停暖区域的小区显著位置张贴停暖通知,恢复供暖后及时回复客服和调度中心。

  第十六条校验、拆换热用户热表,应履行完相关手续后再行拆换表,抄表员、热用户、计量中心或相关施工单位人员同时到场,以避免引起热计量纠纷。故障热表的拆换,同样履行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对质保期内的工程,因施工质量、工程管理等方面的原因造成漏水、路面沉降、垃圾未及时清运以及供热设施丢失、损坏等问题,由调度中心督促施工单位负责处理解决。

  第四章

  第十八条在供热服务工作中,为公司赢得荣誉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司企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纪检监察部依据《人力资源及薪酬考核办法》和《文明单位考核办法》予以认定:

  (一)受到省、市级新闻媒体表扬的单位和个人;

  (二)受到市、局级通报表扬的集体、个人;

  (三)受到省级及以上政府或国家级新闻媒体表扬的,集体、个人;

  (四)供热员工在工作中能及时发现并纠正热用户(或他人)的违章行为、为企业挽回损失的。

  第五章

  第十九条在服务工作中,被新闻媒体曝光,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二十条在集中供热设施维修工作中,由于维修延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第二十一条在管网维修工作中不按规范操作,造成管网运行不畅的:

  (一)冲洗管网不彻底,造成管网堵塞的;

  (二)维修过程中将脏物带入供热管网中的;

  (三)管网水质监测与管理不到位或虚假报水质水样的。

  第二十二条在服务工作中,受到上级领导的批评或被热用户具名投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对责任服务中心给予通报批评:

  (一)利用工作之便搞行业不正之风,吃、拿、卡、要,故意刁难客户的;

  (二)对市长热线、住建局以及新闻单位等反映的问题,未按要求办理和反馈的;

  (三)因工作失误,给他人及他人财产造成损害或损失,经公司有关部门认定的;

  (四)对供热设施检(维)修工作管理不到位,或施工现场监护不力以及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等原因,造成他人伤害或损失的;

  (五)遇重大问题、突发事件,未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集中供热设施漏水、损坏,责任服务中心未按规定时间赶到现场、现场无人监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修复的;

  (二)未及时配合施工单位影响维修的;

  (三)因计划性停暖、未及时书面通知客服和调度中心的;

  (四)未在规定期限前对停暖区域内的各小区和单位张贴停暖通知的;

  (五)对集中供热设施突发性漏水实施停暖维修或因其他原因对热用户实施停暖,责任服务中心未在停暖的同时告知客服和调度中心的;

  (六)对已修复的漏点,在一个月内重复进行维修的。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通讯工具未按规定保持畅通、拒接或无法接通,导致各类信息无法转办的;

  (二)各服务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受理热线工作指令的;

  (三)对热用户反映和投诉的问题,未及时落实处理,造成客户两次以上投诉的;

  (四)未按要求排查供热设施,造成客户投诉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的;

  (五)对调度中心交办、转办的各类信息,未按要求回复处理意见或处理结果的;

  (六)不履行首问负责制,在接到热用户反映的问题时,不认真受理,擅自把热用户推其他部门的;

  (七)对本职工作不积极(时)处理的。

  发生以上事件参照公司《人力资源及薪酬考核办法》和《文明单位考核办法》予以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质保期内的工程因工程质量、工程管理等方面问题发生漏水的,由调度中心监督施工单位负责处理。

  第二十六条对在工作中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情节严重,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处理,并向其个人追回经济损失;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二十七条凡违反公司其它管理办法,而本办法中未作规定的,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热力公司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公司的水电管理,减少浪费,树立节水、节电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管理制度适应各中心、换热站,主要涉及公司生产设备、配电设备、办公设备、灯具照明、空调使用,以及生产用水、用电等事项。

  二、各中心、换热站的水电表须予以编号,并按主次层级记录在册。

  三、水电管理员要严格执行管理规章制度,严格管理,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勇于纠正制止违章用水用电行为;负责检查辖区内各水电计量装置的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报告;负责处理抄表中的异常情况,并核实用水、用电性质和用量变化情况;对水电量波动大的用户了解其用水用电情况及计量装置是否正常,及时报告;对计量装置确实损坏的,应及时报告、处理。对临时的水电搭用情况,要及时准确的抄录表上的起止数。

  四、公司内部单位或外单位需要在管、线上搭接水电时,需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提出申请,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改接、搭用水电。对经同意的水电搭用申请,应在实施之始由水电工实施搭接,并首先安装临时水电表,同时相应记录水电使用时的起始数,至结束时,应由水电工实施对搭接的解除,同时记录水电使用结束时的终止数。对经手的所有临时用水、用电事项做记录备案。

  五、公司支付水电费前,必须反复核查水电总表读数,将实用数据核对准确,一旦发现与对方抄表数字相差较大时,须查明原因后,再予以支付,一面误缴水电费。 热力公司岗位工作制度

  一、操作工必须熟悉本换热站供暖面积,楼道位置,管道走向、

  二、认真学习技术业务知识,必须清楚设备的运行程序,掌握设备的操作程序,出现故障能采取简单措施进行处理,并通知有关人员抢修。

  三、操作工应提前20分钟进岗听取交班人员介绍上班运行情况,查阅各种记录和上级有关指令。接班人员认为情况符合要求,才可接班,否则不予以接班。

  四、交接班时间内,若发生事故不得进行交接班,应以当班为主,接班人配合,等事故处理完毕后才能交接班。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准时上下班,不得脱岗串岗,私自替班,工作时间不准睡觉,不做与工作有关的事,严禁酒后上岗、

  六、保证通讯设备的完好、畅通,不得戏闹,不谈与工作无关的事、

  七、接班时认真查阅工作日记,交班时写好日记,交接班必须查看设备运行情况,如出现故障和处理结果电话上报,并记在工作日记上。

  八、认真贯彻公司关于优质服务的规定,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做到辛苦我一个,温暖千万家。

  九、严格遵守操作堆积,爱护各种运行设备,勤检查,了解设备正常运行情况,保证正常供暖、

  十、保持室内卫生的整洁,各种设备无尘土,油污。进岗必须换工作服,要创建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热力公司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我公司的水电管理,减少浪费,树立节电、节水意识。按照“计量准确、按表收费、强化管理、减少浪费”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中心、各换热站,主要涉及公司生产设备、配电设备、办公设备、灯具照明、空调的使用,以及生产、生活用水等事项。

  2、各中心、换热站的水电表须予以编号,并按主次层级系统记录在册

  3、公司所使用的水电费,由水电抄表员负责按月抄表,电费每月15日——20日结算,水费每个供暖期结束结算一次。电费按0.823元/度、水费按3.39元/立方支付。

  4、水电管理员要严格执行管理规章制度,严格管理,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勇于纠正制止违章用水用电行为; 负责检查辖区内各水电计量装置的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报告;负责处理抄表中的异常情况,并核实用水、用电性质和用量变化情况;对水电量波动大的用户了解其用水用电情况及计量装置是否正常,及时报告;对计量装置确实损坏的,应及时报告、处理。 对临时的水电搭用情况,要及时准确的抄录表上的起止数。

  5、水电抄表员须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各管理点上水电的使用情况和规律,按时完成抄表任务,准确完整地抄录水电表指示数,不得估抄、漏抄、错抄,量差必须按实际水电量计算,不得图省事凑整数。要正确计算水电费,不得徇私情故意少记或少算,一旦查出应严肃处理;所抄水电度数及有关费用核算数据要形成总、分账形式报至公司财务部门并予以备案,不得遗失;

  6、公司内部单位或外单位需要在管、线上搭接水电时,需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提出申请,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改接、搭用水电。 对经同意的水电搭用申请,应在实施之始由水电工实施搭接,并首先安装临时水电表,水电抄表员同时相应记录水电使用时的起始数,至结束时,应由水电工实施对搭接的解除,水电抄表员同时记录水电使用结束时的终止数。水电工及水电抄表员应对经手的所有临时用水、用电事项(相关方、经手人、水电的起止数、抄表日期等重要信息)作记录备案。

  7、公司支付水电公司水电费前,水电管理员必须事前反复核查水电总表读数,将实用数据核对准确,一旦发现与对方抄表数字相差较大时,须查明原因后,再予以支付,以免误缴水电费。

  热力公司管理制度5

  1、财务管理采取综合概算制、科室包干制和节约激励制相结合的机制。财务室对全年经费安排要作好综合预算,预算方案报部务会研究决定。

  2、以州财政对本部的预算总额对项目经费、包干经费和公共经费进行综合预算,经费开支优先保工作运转,年度节余和超支都结转下年。和财政共管的专项经费由相关科室报审后实施。

  3、各科室包干经费以职能与职数为依据计算,主要用于办公、出差、会议、调研、接待、培训、用车等开支。经费使用要优先保证调研、会议支范围。财政预算外争取或联系赞助支持的项目经费,必须经会计核算中心进部里账户,为厉行节约,部里预留20%,其余经费由科室凭工作实际开支发票报帐。涉及科室收费的,须由部财务人员开具收款收据。争取财政预算外资金必须先经分管财务副部长同意后才能盖章。凡年初财政已预安排预算经费的工作项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部务会研究审定列入项目开支范围。

  4、严守财务纪律。财务审批实行分管财务副部长一支笔审批,大额支出须报部长同意或部务会研究决定,其中,凡价值10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的购置、处置必须经部务会研究;各科室办公用品的购置,须先报办公室备案,经分管财务副部长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经费列支需按预算科目和拨款项目进行,严禁挪作他用;每月向部长和分管财务的副部长报送一次财务收支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对各科室及相关人员包干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点对点通报;因公出差必须先报告,再办理出差借款手续,并严格按州财行文件规定及时报销差旅费。

  5、经费开支凭发票报销。科室包干经费支出,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分管财务副部长签字报销。专项经费需科室负责人报分管副部长签批后,再经分管财务副部长签字报销。发票上必须有经办人签“经手”,分管副部长签“属实”,分管财务副部长签“同意”后才能报销,否则,财务室拒绝报销。

  6、本部各项收款,经手人必须在收到款项的次日,足额向财务室交帐,任何人不得坐支、拖欠、代付和提前支取。

  7、经费开支坚持做到日清月结,凡差旅、活动、办公、借款等经费开支,必须在公务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完成报账,逾期不再签字报账,特殊情况除外。

  8、每三年组织机关妇女同志在“三八”节期间外出考察一次,每二年组织机关全体人员体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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