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工厂保安管理制度

时间:2022-05-19 16:10:31 制度 我要投稿

中山工厂保安管理制度(通用5篇)

  现如今,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中山工厂保安管理制度(通用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中山工厂保安管理制度(通用5篇)

  中山工厂保安管理制度1

  一、卫生制度

  1.保安室是保安工作处所,非保安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入内,禁止在警卫室内吸烟、电话闲谈、大声喧哗、看书、看报等现象发生,违者均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保持保持室内的环境卫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经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保安室。

  3.所有保安人员对室内的物品及办公用品有义务进行保管、交接,并按正常程序对其负责。

  4.无正当理由,保安室应24小时有保安员值守。

  5.保安人员要保持个人卫生整洁,身上无异味,经常洗澡。

  6.当值保安要求每天打扫保安室及酒店院内卫生。保持室内及院内卫生洁净。

  二、岗位职责

  1、当值保安要求在规定时间进行酒店巡逻。

  2、确保院内车辆的安全。

  3、维持酒店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4、保安人员必须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5、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维护酒店良好形象。尤其是对夜间来访酒店客户或司机更要热情问候,以礼相待并负责通知相关人员前来接待。

  6、保安人员站岗和执勤时,须穿酒店规定的制服,佩戴员工识别证。

  7、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备,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

  8、加强防火活动,及进发现火灾隐患苗头,并消除之。应熟记酒店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定期对消防水管进行检查登记,如有发现有失效的应立即通知店长。对重要的电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9、保安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要有饱满的精神执勤。做好工作交接,正确记录当班值班笔录,及时提出相关工作报告。

  三、门禁管理

  1、所有员工出厂不得携带酒店产品、文件资料、物料、工作器具等一切酒店所属财产。

  2、人员与车辆出酒店时按规定进行检查,拒绝检查不得出酒店。

  中山工厂保安管理制度2

  保安人员在公司中代表公司形象的一面旗帜,门卫保安的形象直接影响到来访人员对公司印象的好坏;再者确保公司安全和防盗,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1、值班时要穿保安服并整洁,严禁穿短裤、拖鞋上班。

  2、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上班时间不能吃零食、看书报、打瞌睡;并按月对考勤打卡机的时间进行调对。

  3、严格按访客登记表来执行来客登记和进出厂车辆的记录。

  4、必须对出厂车辆进行检查防止不必要(偷盗)现象的发生。

  5、人员携带物品出厂,经凭各部门出具的证明才予放行。

  6、公司车辆、人员在上班时间外出,经过问事由并记录出入时间。

  7、负责管理公司场地的车辆停放秩序,自行车进出公司大门均应下车推行,疏导大门内外无关人员。

  8、在上下班时间严格监督和控制员工携带公司内部物品出厂(严防员工偷盗公司物品)。

  9、工人下班后要注意检查各车间是否已关水、关电、关气、关窗,如未关好,要及时关好,并做好登记报告上级,若发现本厂防范不足或本厂员工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上级。

  10、定期配合生产主管进行检查消防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11、值班室内不得打牌、赌博,严禁无关人员在内闲聊。

  12、负责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的“四防”工作。

  13、负责每天员工打卡的监督工作,在每天上下班时保安应提前调好考勤打卡机,防止员工代人打卡、乱调机打卡、错位打卡等现象的发生。

  14、负责司机对内部放行单的签署工作,如果司机没有签署内部车辆放行单就不给放行。

  15、晚上值班保安必须按每小时一次在厂区内巡视。

  16、每天应搞好厂区内卫生。

  中山工厂保安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企业财物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保安人员。

  三、权责

  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执行的监督;总经理核准执行;

  四、值班规定:

  1、各岗位保安应着制服,保持仪容整洁、精神状态佳、态度和蔼、认真负责;

  2、热情接待来访人员,总经理、理事以及贵宾来访时应敬礼问好;

  3、督导员工打卡,按规定穿工衣,记载员工出勤情况;

  4、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因事离开岗位时必须有人代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安室;

  5、值班保安严禁睡觉、看小杂志、酗酒、听收音机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监守自盗。

  6、不定时巡察厂内各区域,包括各楼层水、电源开关及仓库物资,保证重要区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7、厂内如发生民事纠纷,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或管理部处理;

  8、保持保安室、公告栏、打卡机及厂门的清洁卫生;

  9、早上7:00打开写字楼及办公室大门,晚上12:00锁赛季写字楼大门、办公室大门及通向生产部的小门,于生产部上班前一小时打开生产部的大门;

  10、加强对厂区、宿舍水电、消防设施的巡察,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处理,对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追究当班保安责任。

  五、门禁制度

  (一)人员进出管理

  1、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如果公司生产部没加班,保安应阻止员工进入生产部及仓库,其它特殊情况须经相关部门审核登记方可进入。

  2、员工上班时间出厂应持管理部开出的《员工外出准行条》,有携带物品时,须有负责人检查,无放行条时,保安有权制止其外出。(特殊情况应记入值班记录表备底。

  3、员工应自觉维护厂内及宿舍环境卫生,保安有权制止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垃圾的行为,包括在厂里边走边吃东西的行为;

  4、被公司开除及离职人员,保安应凭批准后的放行条给予放行,并严格检查其行李物品,严禁携带任何具有本公司标志的物品及其它公司财物,一经发现,立即扣留其所有物品。

  5、外来人员因公入厂,保安应先帮其联络,征得受访人同意,并先登记后放访客进入。

  6、上班时间,严禁私访,若有特殊情况需部门主管同意方可在前门保安室会客,会客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二)车辆进出管理

  1、本公司车辆进出,须登记进出时间和驾驶员姓名。

  2、外来车辆入厂应在保安室登记,出厂时须持有有效人员签名的《车辆出入登记表》。保安应严格检查,携带本公司物品应由负责人在《货物放行条》出厂货物内容一栏上注明并签字,值班保安将车内所载物品名称、数量、型号与放行条核对,无误后才予以放行。

  3、所有车辆入厂后均应在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出入厂门,必须下车推行。

  (三)物品进出管理

  1、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行李、包裹进出厂门时,须自觉接受保安的检查与登记。

  2、携带物料、加工零件、样板或模具出厂,须有负责人以上审核,在《货物放行条》携带物件一栏上注明,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出厂。

  3、厂商来厂交货,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由保安通知收货人员接洽。

  4、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件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四)严禁进厂的外来人员

  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3、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非洽谈公务人员与车辆,或是洽谈公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

  5、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员者;

  6、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五)严禁进厂的公司员工

  1、携带违禁物品者;

  2、上班穿拖鞋、短裤、背心者;

  3、衣帽不整、形象外表太差者;

  4、未经主管核准擅自带客参观者;

  5、已经离职者;

  (六)严禁出厂人员、车辆及物品

  1、人同与车辆出厂时拒绝检查者;

  2、货物出厂无放行条或所装货物与放行条不符合者;

  3、个来人员虽有《货物放行条》,但未经负责人签核者;

  4、员工上班外出,无《东淳公司上班时间员工外出准行条》、《请假单》者;

  5、员工出厂,携带物品,《货物放行条》上无负责人签核者;

  6、员工携带物品有《货物放行条》,但物单不符者;

  (七)检查时应注意的事项

  1、不可触及人身;

  2、主要是检查有无公司产品、物料半成品或工作用具等公司财物为主;

  3、检查时要谦和有礼,避免引起被检查人的误会与反感,必要时婉言说明,并请谅解;

  4、严禁有公报私仇、故意刁难等不妥行为;

  六、突发事件的处理

  1、遇火灾、水灾、台见等自然灾害时应勇于救护,情节严重应迅速向有关部门和主管汇报,如遇台见警报,保安人员应时刻准备着;

  2、遇打劫、偷盗等危害厂区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与保安队长及其它保安联系,并立即打当地派出所电话报警,处理完毕后,应将事情经过详细记录在保安日志上,严重事件应当保护好现场;

  3、员工之间发生纠纷或有不轨行为时,保安人员应及时劝阻,并制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本厂员工与外厂员工发生争吵、斗殴等行为时,应协助调解,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处理;

  4、员工发生急病或工伤时,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和管理部,以便迅速安排厂车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七、工作交接

  (一)值班状况交接

  1、接时交接班,详细了解上一班次值情况;

  2、查看保安值班日志,检查需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证件;

  3、检查来访人员情况;

  4、上级规定或寄存物品的转交;

  (二)警具、警械的交接

  1、交接班时,仔细检查对讲机、警棍和充电器、手电筒的使用状态;

  2、接班后,警具、警械应随身携带,不得交于无关人员玩耍;

  3、接班时警具如有人为损坏(因公损伤除外),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4、所有交接物品,应在当面交接时清点,检查清楚,并详细记录于保安值班日志上,以保证遇紧急情况时能投入正常使用,否则,由接班保安负责;

  八、查勤及巡逻

  1、队长对保安岗哨及人员要坚持不定时查岗查夜,及时纠正保安人员的不规范行为;

  2、查岗查夜的时间由队长自行安排,晚上不得少于2次;

  3、在查看时发现有违纪行为,应及时记录,作为考核的依据;

  4、每日查勤情况应详细记录于查勤日报告上,次日交管理部审查;

  5、查勤内容:

  保安仪容仪表;当班保安日志;物件签收事宜,人、车、物出厂稽查;异常事件的处理;保安巡逻的内容。

  6、保安巡逻内容:

  员工着并请穿戴及厂证佩带;上班员工有无睡觉、抽烟、闲聊等违纪现象;员工的上下班打卡;灭火器位置挂放是否移动,压力是否够,有无超过有效期;消防栓是否供水,防火标志、疏散方向标志是否正确;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作业现场有无隐患;水电设施是否正常,门窗安全及卫生,有无其它异常情况。

  九、本制度由管理部门制定、修改、解释,由总经理批准颁布执行。

  中山工厂保安管理制度4

  (一)总则

  第一条为使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保障公司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保安制度。

  第二条保安人员的服勤,代表本公司执行职务,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第三条公司保安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断,其各班服勤时间,由保安课订定呈准公布实施。

  第四条保安人员的职责规定如下:

  1.工厂及办公处所各种事故之预防,警戒及厂区(房)巡逻事项。

  2.工厂及办公处所突发事故之应急措施。

  3.进出工厂及办公处所的外宾及员工之管制,联络登记事项。

  4.进出工厂车辆的管制事项。

  5.进出工厂物品的查验及放行。

  6.防止窃盗,协助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7.其他交办事项的处理。

  第五条保安人员除前条各项职责外应恪守本公司一切规定,尤应严遵下列守则:

  1.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

  2.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

  3.服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4.服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5.服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情事。

  6.应熟记厂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篱墙等有缺损时,应即建议厂务单位处理。

  7.应管制入厂人、物、车辆,对未挂识别证或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入厂,除工厂需料外对危险或易燃品应严拒携入。

  8.应遵照巡逻路线按时或不定时巡逻工厂各处。

  9.交换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服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列)入"保安日志簿",检附有关资料逐日分呈厂单位及保安课核阅。

  (二)人员管制

  第六条辅导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第七条确实管制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考勤卡纪录。

  第八条员工在勤务中因公或事(病)假离厂时,应切实查验公出申请书或请假记录卡,始允其外出,并在公出单或到工卡上记录离厂,回厂时间以备查考。

  各级人员公出或事(病)假之核准权责由各厂订定列表送保安室执行。

  经副理以上人员由保安登记进出。

  第九条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第十条外界来宾到厂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人员等应至保安室办理入厂手续,发给来宾证,并联络有关单位接待。非经厂单位人员接待,不得任其进入厂区。

  第十一条协力厂商长期派驻工厂人员,得凭厂务单位发给之识别证进出工厂。

  第十二条假日加班人员或因事需进厂者,应凭厂务单位所送之名单核对相符后,准予进厂。但本厂课长(含副课长)以上人员得于登记后进厂。

  第十三条公司或其他各厂同仁得凭识别证办理登记后进厂。

  第十四条厂内住宿人员,在勤务时间外,凭住宿证进出工厂,但夜间不按规定时间出入厂者,应即通知舍监室处理。

  (三)物品管制

  第十五条物品放行应凭核准的放行单核对无误始得放行。

  经保安签认后之放行单由保安室按顺序装订保管。

  放行物品的分类(如材物料、半成品、成品、用品、资产、废料、机械设备等)及授权核准人员由各厂订定列表送保安室执行。

  第十六条各协力厂商交货时所随带他家厂商物品的运出,在进厂时先由保安人员查验登记于离厂时再经保安人员依原登记查对符合后始予放行。

  第十七条离厂人员经保安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处理:

  1.记录携带人所属单位、姓名、时间、地点。

  2.由携带者亲书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3.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厂,应速呈报处理。

  第十八条厂内住宿人员携带人个物品出厂时,按下列所定处理:

  1.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舍监室开立之放行单放行。

  2.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第十九条本公司员工及一般外宾不准携带照相机进厂,遇有特殊情况,如参观、访问或外籍人员携带照相机者,应按厂单位主管所示处理。

  第二十条同仁进入工厂上班不准携带与本公司产品相似的产品,厂内住宿人员如因需要,经厂务单位开立证明单者(注明品种、型号)准予携带进厂。但携带出厂者,应凭厂务单位开立的物品放行单,经查验无误后放行。

  (四)车辆管制

  第二十一条本厂各型车辆(汽车、机车)出厂凭厂单位的核派单放行。

  第二十二条外宾车辆进入工厂,除随车人员按本准则第十条及第十一条办理外,依下列所定处理:

  1.持有证明来厂交货或提货之车辆,准予驶入厂区内有关处所。

  2.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之营业、采购、检查、安装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照规定者,保安应即时纠正。

  第二十三条公司或其他各厂车辆进厂,除随车人员按本准则第十三条处理外,应依第二十二条规定所处理。

  第二十四条进出工厂车辆应一律检查,进厂车辆当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出厂车辆载有货物时,应凭放行单查验无误后放行。

  (五)紧急事件之处理

  第二十五条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

  第二十六条保安人员应熟练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1.判断情况若尚可镇压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及通知厂务单位。

  2.判断事故无法镇压,应急速通报有关单位。

  3.日间灾害急报有关主管,夜间灾害急报派出所,消防单位或救难单位。

  第二十七条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厂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主管。

  (六)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以命令补充或修正。

  第二十九条本准则经呈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保安队长每天的工作详细职责

  1.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管理全队的各项工作。

  2.做好队员的思想工作。要关心爱护队员,了解队员的思想、工作、家庭等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做到政治上关心,思想上信任,工作上教导,生活上体贴。

  3.不断提高队员的业务素质。要有计划的组织队员学习业务,检查督促队员管好、用好装备和消防器材,使其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4.加强与客户保卫部门的联系。要与客户保卫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换工作情况,熟悉客户单位周围的社会治安情况,从进驻单位的实际出发,及时提出保安工作的建议和要求,以保障客户安全,维护客户利益。

  5.认真做好考勤工作。要贯彻公司提出的"从严治队"的要求,及时、准确填报公司印发的考勤报表,并于当月25日前开展分队会议,及时总结当月工作情况和计划下月的工作目标。

  6.组织责任区内的工作。要根据公司宗旨和保安服务的合同事项,组织好责任内的守护,巡逻等工作,维护责任区安全,妥善处理各种纠纷和案件。

  7.做好领班思想工作。根据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理保安领班的失职行为,造成后果的报公司保安部门处理。

  中山工厂保安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员接待和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的管理,保安人员在值勤和执行任务时有所依据,当好企业卫士,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保安岗位24小时执勤不间断;当值保安认真做好安防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三条、保安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主要职责

  1.责任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辖全部区域。

  2、贯彻执行公司关于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保安工作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保安工作全面负责。

  3、依据制度实施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门卫岗位职责

  1、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值班时应着制服,服从管理、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

  2、严格执行《保安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3、不得酒后上岗或擅离岗位。

  4、对非本公司的人员、车辆进出要实行查询登记。

  5、所有物品出公司必须凭公司职能部门书面通知方可放行。

  6、及时做好报纸、邮件的收发工作。

  7、保持门卫室环境卫生,物品保管整齐有序。

  8、上下班时间(上班时间为9:00、下班时间为17:00)的前后15分钟须到大门口站岗,维持门口交通秩序,迎送职工上下班。

  9、执勤期间要做到大门随开随关,关闭时大门不留缺口;门卫室时刻保持有人,杜绝闲散人员进入。

  10、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员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动用私刑。

  11、如门卫室有设施损坏,需填写报修单交至负责人处。

  12、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行为准则

  第六条、治安安全管理

  1、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备,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维护公司内部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2、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节严重的可直接拨打110并上报公司领导。

  3、对违反治安条例的行为,查清事实,收集证据向公司或公安机关报告。支持、协助相关安全人员履行工作职责。

  第七条、人员出入管理

  1、工作时间(9:00—17:00)外来人员因事需进公司必须填写《会客单》,内容包括姓名、单位、事由、时间、车号、联系部门及人员等,门卫应电话向被访人员或部门核实后方可放行,无正当理由、不填写《会客单》者不得进入公司。

  2、外来人员出公司时,将经被访人签字的《会客单》交门卫核对注销后,方能离开公司,如携带物资出公司必须出具经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的《物资出条》,方能放行。

  3、厂区内临时作业,需安排外单位人员进公司施工,用工部门应事前将施工期限、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并须领取《临时出入证》,施工期间,外来施工人员凭证进出公司,并且佩戴《临时出入证》,否则保安将要求其离开公司。

  4、凡已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劳务关系者,视同外来人员按以上1、2条执行。

  5、非工作时间外来人员无预约一律谢绝访问。

  6、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神色有异者不得进入公司。

  7、如遇态度恶劣,强行闯入者,门卫应立即上报办公室或公司相关领导处理。

  8、各类团队来公司参观,参观者须凭单位介绍信和带队人身份证到公司办公室办理预约手续,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通知门卫放行;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外来人员带入生产区域参观、拍照录像。

  9、上级单位领导来公司调研、指导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在门口迎接的,门卫应予以放行。

  第八条、车辆出入管理

  1、外来车辆因事出入公司时,需填写《车辆来访登记表》,不填写者不得入内

  2、门卫应对外来车辆进行引导,维持停放秩序。

  3、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检查巡视,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处理,随时与办公室保持联络,密切协作,保证车辆安全。

  4、进出车辆如有损坏公司财物,门卫应立即报告办公室或公司相关领导处理。

  第九条、物资出入管理

  1、公司物资

  物资出公司时,须由主管部门开具《物资出条》,由相关人员填写,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后,门卫核对物资无误后方可放行。

  2、外来物资

  a、供货商送货入库时,应办理外来人员登记手续,出公司时,门卫根据物资入库票据或主管部门开具的《XX放行单》,核对无误方可放行。

  b、外来运输车辆进入公司时,门卫需了解物品情况,如有危险品等须向相关负责人核实后方可放行。

  第十条、日常安全巡逻管理

  1、保安管理部门(办公室)根据各部位具体情况和安全管理的需要,确定或调整保安巡检线路,安排固定安全哨位,并排定保安班组以及对人员、物资进行分配。

  2、保安人员应熟练掌握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a、判断情况若尚可解决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

  b、判断事故无法解决,应急速通报有关部门。

  c、日间灾害急报有关负责人,夜间灾害除急报有关负责人外,判断情况报派出所

  110、消防单位

  119或救护单位120。

  d、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负责人。 e、保安在当值时间出现周界监控报警或接到中控室警报通知,须迅速确定方位、立即出动处理,并且及时向中控室或公司领导回馈现场状况,如状况危急须即时联系当地派出所;事后填写《治安报警处理记录表》。

  3、日班每2小时巡逻一次,夜班每1小时巡逻一次。各当值保安交接班完成后即进行首次巡逻,并按规定将巡逻情况记录在《保安值班记录》。办公室可根据需要调整巡逻间隔时间,保安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4、保安在巡逻时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多听多看,发现可疑的人或事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公司相关负责人。

  5、常规工作时间(9:00—17:00)结束后,对公司公共部位进行巡逻,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

  6、如发现火警应立即采取合理措施,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领导。

  第四章紧急或意外事故处理

  第十一条、意外事故

  1、员工急病,即刻通知办公室,及时派人送往医院治疗或拨打120,及时报备公司领导。

  2、发现火灾应立即赶到失火现场查看,若发生火苗应即以灭火器将火源熄灭,若已使用灭火器仍然无法将火势扑灭时立即向119火警台报案,且通知相关领导至现场,保安仍然坚守岗位,指挥员工及来宾向安全地区疏散,保持高度警戒,严防小偷趁机窃取公司财务。火势熄灭后应清查人员及物品所害情形,并保持完整现场,以供警方处理。

  第十二条、纠纷事件处理

  a、对纠纷事件,保安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

  b、发生打斗,应迅速予以制止,将当事人交由公司领导处理为原则,如当事人不听制止时,可与值班保安或公司的其他人员合力制止。

  c、打斗现场若有其他员工围观时,为防止围观者鼓噪起哄或使现场复杂化,应将肇事者带离现场再行处理。

  d、事态有愈超严重态势,应立即请派出所协助处理。

  e、注意立场要保持公正,千万不可偏袒打斗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加入战局,丧失理智。

  f、若为下班时间,应即刻电话通知公司相关领导;有安全之虑时,即刻拨打110寻求协助。第十三条、不良分子前来滋事处理

  a、保安人员不得与不良分子对打。

  b、关闭大门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进入寻衅滋事。

  c、通知后勤人员和公司领导前来支援处理。

  d、认清来着容貌、特征、人数、有无携带刀具、坐车种类以及车牌号码、滋事原因等,作为警方侦查处理的依据。

  e、将状况报告公司领导并随时保持联络,若下班以后应立即通知派出所并电话联络相关领导。第十四条、被盗事件

  1、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事后做好记录。

  2、联系公安部门,保持失窃现场原样,便于取证。

  第五章勤务制度

  第十五条、交接班制度

  1、公司保安为三班两运转,分设日班和夜班,日班为7:30—19:30,夜班为19:30—7:30;交接班时间分别为7:30和19:30,交接班时需做好记录。

  2、各班保安均需提前15分钟到岗交接班,班内做好《保安值班记录》,班组交接时互通消息并签名确认。

  3、班组交接时,对安全防护器械进行确认,如有损坏遗失须在《保安值班记录》中作出说明,确认无误后方可完成交接。

  4、超过交接班时间,半小时内未接班视为“迟到”,1小时内作出解释并补办请假手续视为事假,超过1小时则视为“旷工”。

  5、交接班时间已到,接班人未知至,当班人员应与岗位带班长联系,由带班长负责安排人员替换;如擅自离岗视为“旷工”。

  第十六条、请示报告制度

  1、保安员遇有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时,要及时、具体、准确地向上级领导请示、报告

  2、对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有关处置紧急情况的指示,要立即、坚决执行,执行结果要及时回馈。

  第十七条、工作考核

  1、保安由各保安带班长负责记录考勤,公司按各人的考勤按天数记发工资。

  2、保安因个人原因需请事假、病假(病假须有镇级以上医院开出的病假单)或调班者,必须事前报告保安带班长,保安带班长报告公司办公室(二水厂保安报厂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或调班。病事假一律按休息天数计扣工资。

  3、未严格执行人员出入管理,放行外来人员,一经发现即作“过错”处罚。

  4、未严格执行车辆出入管理,放行外来车辆,一经发现即作“过错”处罚。

  5、未严格执行物资出入管理,造成公司损失,视情节轻重作“过错”或开除处罚,并赔偿公司损失。

  6、未严格执行日常安全巡逻,视情节轻重作“过错”或辞退处罚。

  7、未履行门卫岗位职责,作出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视情节轻重作“过错”或辞退处罚。

  8、未按要求执行门卫交接班,造成权责不清,所经手班组相关人员共同承担责任。

  9、违反门卫工作纪律,视情节轻重作“过错”或辞退处罚。

  10、每发生一次“过错”则扣除岗位(基本)工资的25%;连续两个月累积发生“过错”3起、一年内累积发生“过错”6起者,除按规定分别扣除岗位(基本)工资外,还将作辞退处理。

  11、如在值班过程中挽回公司物资流失,发现不安全隐患,避免公司经济损失的,公司将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章行为操守

  第十八条、工作态度

  1、对工作具有责任心、热情、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对自身的责任心:钻研业务、工作认真、上进心

  3、同事之间的协作力、包容、配合、团结

  4、对本职工作负责:不拖沓、不积压、不抱怨、不挑拣

  5、对待来访人员的态度:谦和、礼貌、诚恳、友善、不卑不亢

  第十九条、日常行为规范

  1、爱护公司公共财产、不随意破坏、挪为私用;

  2、及时清理、整理个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环境的干净整洁;

  3、办公桌上不放与工作无关的用品;

  4、未经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资料或他人个人物品。

  第二十条、保安工作纪律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对公司及员工人身财产安全负责的原则,保安员严格禁止下列行为:

  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2、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3、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4、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5、删改或者扩散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6、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7、仪容不整,言语行为轻浮、粗暴无礼。

  8、值班时间聚众赌博、下棋、喝酒、看小说报纸、看电视录像,打瞌睡等。

  9、对群众、来宾故意刁难或挟怨报复。对员工、来宾或送货人员索取好处及贪小便宜。

  10、脱岗、漏岗、睡岗、迟到、早退、夜班值班人员睡觉。

  11、未经许可擅自调班。

  12、暴行犯上,不服从指挥。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施行情况适时修订。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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