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检修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28 14:39:58 制度 我要投稿

设备检修公司管理制度(通用6篇)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备检修公司管理制度(通用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设备检修公司管理制度(通用6篇)

  设备检修公司管理制度1

  一、工作纪律

  1、严格按公司规定时间上下班(本部门以到达班组时间核定),迟到一次考核5分,早退一次考核10分。

  2、检修休息室要保持清洁,窗明几净,更衣柜内物品摆放整齐,桌椅、文件盒、茶杯实行定置管理。当天值班人员进行清扫(7:30前),否则考核5分/次。

  3、班组成员请假时需提前10小时进行,电话请假每次考核3分,连续3次电话请假考核15分。未请假不上班按旷工处理(执行公司旷工程序),未在提前10小时请假考核3分/次。

  4、早会完毕后及时开始工作,凡未及时开展工作在休息室内抽烟者,考核个人5分/次。

  5、对分管的设备巡检、维护保养不到位扣罚10分;导致设备故障的每次考核30分/次。

  6、工作期间应严格服从班长及车间领导的工作分配,当天的任务当天必须完成,否则考核每人10分。

  7、上班期间及上班前四小时内不允许饮酒,否则考核50分/次。

  8、节假日值班期间,及周六、日值班人员应按时上班,无故不到者每次考核50分。

  9、当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串岗。岗位有工作任务时要迅速到达岗位进行处理,无故延迟检修时间每次考核20分/次。

  10、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影响生产或工作的扣罚100分;

  11、在部门、班组煽动员工罢工或怠工的,每次考核100分;

  12、一个月内累计累计违反工作纪律3次,扣罚100分;

  二、巡检纪律

  1.班组成员应以积极主动、认真的态度对待巡检工作,仔细检查每台设备,对有异常、试运行等设备要加强巡检,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联系整改,否则考核10分/次。

  2.熟知各包机的巡检内容,能正确判断异常情况并及时处理,对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到车间,重大缺陷须立即汇报车间领导,否则考核10——20分/次。

  3.班组成员应按时巡检,巡检后按要求认真填写《设备巡检记录表》,将发现的问题记录到表内,未巡检签字的,每次考核个人10分(车间查处的考核个人20分)。

  4.巡检应严格执行五字操作法:听、看、查、摸、闻;

  5.有人请假或休息时,班长应安排其他人员代替巡检,班长未安排考核班长10分/次,代替巡检人员未巡检考核10分/次。

  三、检修任务书、日常维修

  1.检修人员进入生产装置区域内进行检修工作时都必须办理检修工作票证,一次不办理的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次,重要装置不办理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20分/次。

  2.检修工作票证的填写,要严格按照标准填写,不得乱写乱画,缺页少项,否则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次。

  3.检修工接到工作任务后及时与工艺班长联系,共同落实安全措施,确认措施落实完毕无危险因素后双方签字,方可开始工作,否则每次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10分/次。

  4.检修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并联系工艺人员试车,确认签字后交付生产使用,工作票证妥善保存,凡月底检查时缺少一张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2分/次。

  5.检修工作现场要严格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容器内作业时,使用的照明、电动工具要符合规定,否则每次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次(关键设备、部位的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10分/次)

  6.检修完毕后的井、坑、孔、洞要通知工艺人员及时恢复,对不能恢复的要有临时措施,否则每次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次。

  7.检修完毕后要及时恢复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未及时恢复的每件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件。

  8.设备检修完成投入使用时周期不够15天者追究质量责任,根据设备的大、小及重要性分别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20分。

  设备检修公司管理制度2

  为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及时消除设备缺陷,保证检修质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节约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1.设备检修分大修、中修、小修、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和事后维修。大修理费用由大修理基金支付;中修、小修费用由生产费用支付;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的费用按项目及检修分类分别支付。

  2.实行科学文明检修,认真执行检修技术规程,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必须严格控制大修理基金的使用。制定合理的检修定额,提高检修技术水平,逐步延长设备使用周期。

  3.根据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编制出设备大、中、小修计划,设备检修计划与生产计划同时制定,同时下达,同时检查考核。任何检修项目都要办理检修任务书。

  4.设备检修计划由车间编制。厂(矿)设备动力组织平衡,报主管厂(矿)长批准后下达。检修计划提出时,应同时提出备品配二、材料、工器具计划。年度计划在年前4个月提出;季度计划在季前1个月提出;月计划在月前15天提出。

  5.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要做到:

  (1)由一名副厂长全面负责大检修工作。

  (2)在大检修前要成立大检修筹备领导小组,负责搞好检修项目的落实,物资准备、施工准备,劳动力的准备和开、停车置换方案的拟订等工作。

  (3)组织和指挥大检修的人员要统一计划、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要做到“三个面向”(即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生产)和“五到现场”(即思想工作到现场、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应到现场、设计科研到现场、生活业务到现场)。切实抓好停车、置换、检修、试压开车“四个环节”。

  (4)大检修中必须严格质量检查和检修竣工验收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检修任务,达到一次试车成功。检修完后,应进行总结评比。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发生事故。

  6.严格认真执行设备检修计划,若确实需要调整,必须办理批准手续。设备中、小修计划调整由厂(矿)设备动力科批准;大修计划调整,每年六月份由厂(矿)设备动力科组织进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7.结合设备大、中修实现技术革新的(如改革结构、使用新材料配>)应由车间向厂(矿)设备动力科提出报告并附图纸说明,批准后方可执行。重大革新由厂(矿)设备动力科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8.设备大修需要有大修方案。复杂工程,需要绘制网络图。大修方案包括:检查内容、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劳动力、备品配二、材料、特殊工器具需用量、试车验收规程、安全措施等。设备的大修方案确定后,有关部门要做好材料、备品配>的供应和劳动力的准备工作。施工前,设备动力科组织落实,确保大修工作顺利完成。

  9.设备检修必须严格办理设备交接手续,严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在检修前按规定办理签证检修任务书及动火证等手续。生产车间负责对停车的设备进行处理,合格后交施工单位,并派专人帮助施工人员联系处理有关安全事宜。施工现场应设安全防护栏杆或标记,以确保安全检修。

  10.设备检修要严格执行检修方案和检修规程。若检修项目进度、内容需要变更,质量要求遇到问题,必须向车间或设备动力科报告,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11.设备检修要把好质量关,采取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并贯彻于施工的始终。主要承压承载部>要有鉴定合格证。主要设备大修竣工验收由设备动力科组织;一般设备的大修及所有设备的中修竣工验收由车间组织;施工单位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2.压力容器的检修,除按检修规程或方案验收外,还必须执行压力容器管理的有关规定。

  13.设备大、中修要有完整的检修记录;大修要有完整的交工资料,并记入设备档案。

  14.施工单位要按计划节约使用材料、配件,开展修旧利废,检修后的余料、余配件必须按项目退库,不得转移使用,尽力节约检修费用。

  15.检修人员必须做到科学检修、文明施工、采用专用工具,现场要清洁,摆放要整齐,对工程质量,要一丝不苟。

  16.各车间每月必须做好设备检修执行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设备检修公司管理制度3

  1.总则

  1.1 为了加强SF6设备管理、运行维护管理和检修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SF6开关设备是指以SF6气体作为灭弧或绝缘介质的电气设备,主要包括组合电器(GIS)、SF6断路器、SF6负荷开关等设备。

  1.3 本规定编制依据:

  1.3.1 国家电力行业标准(DL/T603-1996) 《气体绝缘封闭开关设备运行及维护规程》;

  1.3.2 国家电力公司国电发[2000]589号《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00);

  2.运行基本技术要求

  2.1 运行人员经常进入的户内SF6设备室,每班至少通风一次,换气15分钟,换气量应大于3-5倍的空气体积,抽风口应安装在室内下部;对工作人员不经常出入的设备场所,在进入前应先通风15分钟。

  2.2 运行中GIS对于运行、维修人员易触及的部位,在正常情况下,其外壳及构架上的感应电压不应超过36V。其温升在运行人员易触及的部分不应超过30K;运行人员易触及但操作时不触及的部分不应超过40K;运行人员不易触及的个别部位不应超过65K。

  2.3 SF6开关设备巡视检查,运行人员每天至少一次,无人值班变电所按照省电力公司《无人值班变电所运行导则》规定进行巡视。巡视SF6设备时,主要进行外观检查,设备有无异常,并作好记录。内容包括:

  2.3.1 断路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接地开关的位置指示正确,并与当时实际工况相符。

  2.3.2 现场控制盘上各种信号指示、控制开关的位置及盘内加热器是否正常。

  2.3.3 通风系统是否正常。

  2.3.4 各种压力表,油位计的指示值是否正常。

  2.3.5 断路器、负荷开关、避雷器的动作计数器指示值是否正常。

  2.3.6 外部接线端子有无过热情况。

  2.3.7 有无异常声音或异味发生。

  2.3.8 各类箱、门的关闭情况是否良好。

  2.3.9 外壳、支架等有无锈蚀、损伤,瓷套有无开裂、破损或污秽情况。

  2.3.10 各类配管及阀门有无损伤、锈蚀,开闭位置是否正确,管道的绝缘法兰与绝缘支架是否良好。

  2.3.11有无漏气(SF6气体、压缩空气)、漏油(液压油、电缆油、机油)现象.

  2.3.12 接地是否完好。

  2.3.13 压力释放装置防护罩有无异样,其释放出口有无障碍物。

  2.4 对气动机构三个月或每半年对防尘罩和空气过滤器清扫一次。防尘罩由运行人员处理,空气过滤器由检修人员来做,运行人员应及时作好联系工作。空气储气罐要每周排放一次积水。运行人员负责每二周检查空气压缩机润滑油油位,当油位低于标志线下限时应及时补充润滑油。做好空气压缩机的累计启动时间和次数记录。空气压缩机寿命一般在2000小时,记录该数据可作为检修的依据。若在短期内空气压缩机频繁起动,说明有内漏,运行人员应及时报检修进行消缺。

  2.5 对液压机构应每周打开操动机构箱门检查液压回路有无漏油现象。夏季高温期间,由于国产密封件质量不过关易发生泄漏的,应特别加强定期检查工作。做好油泵累计启动时间记录,平时注意油泵起动次数或打压时间,若出现频繁起动或打压时间超长的情况,需要及时与检修人员联系进行处理。

  3.维护、检修基本技术要求

  3.1 SF6设备维护、检修包括:定期维护检查(小修)、临时检查(临修)及大修。

  3.2 SF6设备维护、检修原则:国产SF6断路器,除临时检修外,一般情况下每隔1-2年进行机构小修维护,每隔5-6年机构大修一次;对同类型、同一时期出厂的SF6断路器,每隔10-13年对灭弧室进行抽样解体(与制造厂协商),视状况确定检修范围。中外合资(设备主件进口)、进口SF6断路器,按制造厂说明书规定进行检修。只有当运行时间较长(10年以上)且生产厂家有明确规定需要时,或运行中出现事故、重大异常情况时,方考虑进行解体大修。

  3.3 SF6设备定期维修检查(小修),除操动机构外,不对SF6设备进行分解工作,内容包括:

  3.3.1 对操动机构进行详细的维修检查,清扫设备本体,处理漏油、漏气或某些缺陷,更换某些零部件。

  3.3.2 检查辅助开关。

  3.3.3 检查或校验压力表、压力开关、密度继电器或密度压力表。

  3.3.4 检查传动部位及齿轮等的磨损情况,对转动部件添加润滑剂。

  3.3.5 断路器最低动作压力与动作电压试验。

  3.3.6 检查各种外露连杆的紧固情况。

  3.3.7 检查接地装置。

  3.3.8 必要时进行绝缘电阻、回路电阻测量。

  3.3.9 油漆或补漆工作。

  3.3.10 清扫GIS外壳,对压缩空气系统排污。

  3.4

  SF6设备临时性检查(临修):断路器达到规定的开断次数或累计开断电流值时;当发现有异常现象或GIS内部发生故障时;GIS处于全部或部分停电状态下,对断路器或其他设备进行的分体检修,其内容与范围应根据运行中发生的问题而定,这类分解检修宜由制造厂负责完成。

  3.5 检修人员应按制造厂要求定期更换空气压缩机润滑油。

  4.SF6气体的质量监督

  4.1 SF6新气的质量监督

  4.1.1 SF6新气到货后,应检查是否有制造厂的质量证明书,其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气瓶编号、净重、生产日期和检验报告单。

  4.1.2 SF6新气到货后,充入设备前应按GB12022验收。抽检率为十分之三。同一批相同出厂日期的,只测定含水量和纯度。

  4.1.3 国外进口的新气,亦应进行质量复试,可按IEC新气标准或生产厂的国家标准验收。

  4.1.4 SF6气体在充入电气设备24小时后,方可进行试验。

  4.2 运行中SF6气体的监督

  4.2.1

  SF6设备补气:如遇不同生产厂家的气体需混用时,符合新气体的质量标准的气体均可以混合使用;补气时应注意接头和管路的干燥。在运行或检修中,若发现SF6设备内部的SF6气压有异常降低或报警(经温度变化曲线校正后),应首先查明漏气点并将缺陷处理完毕后,方可补充SF6气体,并作好记录。

  4.2.2

  SF6气体泄漏检查(检漏试验):泄漏测试可分为定性、定量检漏两种方式,定性检漏仅作为判断试品漏气与否的一种手段,是定量检漏的预检。原则上优先推荐采用定量检漏(包括挂瓶法、局部包扎法),其标准为年泄漏率小于1%。若生产厂家有明确保证不必定量检漏,则可用灵敏度不低于10~6毫升/秒的定性检漏仪测试,若有报警现象,则必须采用局部包扎法进行定量检漏。

  4.2.3

  SF6气体湿度检测(微水试验):SF6断路器、负荷开关内部(有电弧分解的气室),SF6气体含水量标准为:交接和大修后不大于150ppm,运行中不大于300ppm;其他设备内部(无电弧分解的气室),SF6气体含水量标准为:交接和大修后不大于250ppm,运行中不大于500ppm。试验中须特别注意连接管路和接头的干燥,以防止将潮气带入设备内部。同时填写记录时须注明试验当时的温度、使用的仪器型号,因为环境温度不同、使用仪器的不同,对同一台设备测试的结果会产出一定的差异。

  5. 电气试验

  5.1 GIS出厂试验项目

  5.1.1 外壳压力试验;

  5.1.2 接线检查;

  5.1.3 辅助回路及控制回路绝缘试验;

  5.1.4 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机械试验和机械操作试验;

  5.1.5 电气、气动的辅助装置试验;

  5.1.6 主回路导电电阻测量;

  5.1.7 密封性试验(SF6泄漏试验,空气泄漏试验);

  5.1.8 局部放电试验;

  5.1.9 主回路及辅助回路耐压试验;

  5.1.10 终检。

  5.2 SF6断路器和GIS交接时预防性试验项目

  5.2.1 SF6气体湿度试验及气体的其他检测项目;

  5.2.2 SF6气体泄漏试验;

  5.2.3 辅助回路及控制回路绝缘电阻测量;

  5.2.4 主回路耐压试验;

  5.2.5 辅助回路及控制回路交流耐压试验;

  5.2.6 断口间并联电容器的绝缘电阻、电容量和tgδ;

  5.2.7 合闸电阻值和合闸电阻投入时间;

  5.2.8 断路器的分、合闸速度特性;

  (若制造厂家有明确质量保证不必测量速度,则现场试验可免测分、合闸速度)

  5.2.9 断路器分、合闸不同期时间;

  5.2.10 分、合闸电磁铁的动作电压;

  5.2.11 导电回路电阻测量;

  5.2.12 分、合闸直流电阻测量;

  5.2.13 SF6密度监视器(包括整定值)检验;

  5.2.14 压力表校验(或调整),机构操作压力(气压、液压)整定值校验,机械安全阀校验;

  5.2.15 操动机构在分闸、合闸、重合闸下的操作压力(气压、液压)下降值;

  5.2.16 液(气)压操动机构的泄漏试验;

  5.2.17 油(气)泵补压及零起打压的运转时间;

  5.2.18 液压机构及采用差压原理的气动机构的防失压慢分试验;

  5.2.19 闭锁、防跳跃及防止非全相合闸等辅助控制装置的动作性能;

  5.2.20 GIS中的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和避雷器试验;;

  5.2.21 测量绝缘拉杆的绝缘电阻值;

  5.2.22 测量断路器分、合闸线圈的绝缘电阻值;

  5.2.23 GIS的联锁和闭锁性能试验;

  5.3 大修后试验项目:5.3.1~5.3.23,其中5.3.9、5.3.10、5.3.15、5.3.18适用于机构大修后。

  5.4 定期检查维护试验项目:5.3.1、5.3.3、5.3.6、5.3.7、5.3.10、5.3.11、5.3.16、5.3.17

  6.设备评级和缺陷管理

  SF6设备评级和缺陷管理按有关规定进行。

  设备检修公司管理制度4

  一、设备故障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的`设备故障管理行为,尽可能地减少设备故障的发生次数和降低设备故障发生后的维修成本,以延长设备的折旧时间,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及公司设备故障管理的所有事项。

  第2章设备故障管理内容

  第3条公司设备的故障管理内容主要分为设备故障前的管理工作、设备故障后的管理工作与设备故障记录的管理工作三部分内容。

  第4条设备故障前的管理工作是指通过对设备与运行状态的监测与诊断,判断设备有无劣化情况。发现设备的潜在隐患,须及时进行预防维修,以防止设备故障的发生。

  第5条设备故障后的管理工作是指在设备故障发生后,及时分析设备的故障原因,研究解决方案,采取相关措施排除故障或改进设备,以防止设备故障的再次发生。

  第3章设备故障前管理要求

  第6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做好设备的宣传培训工作,使设备使用人员与设备维修专员能够自觉遵守设备的操作、检测、检修等相关规章制度。

  第7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现状与设备的基本资料、运行状态及特点确定设备故障管理的重点。

  第8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确定设备检查的工作规范,明确界定设备正常、异常与故障的界限。

  第9条设备维修人员应有计划地采用设备检测工作与诊断技术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及时发现设备的劣化征兆与劣化信息。

  第10条设备维修人员在检测设备时需要着重掌握设备容易引起故障的部位、机构和零部件的技术状态以及设备的异常信息。

  第11条为迅速查找设备故障的原因及部位,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除需要培训维修管理专员掌握一定的设备电气、液压等基本知识外,还需要将设备的常见故障、分析步骤、排除方法等编制成设备故障查找程序说明书,以便设备维修专员能够及时查找、排除故障。

  第4章设备故障后的管理要求

  第12条设备维修人员接到设备故障的信息后,需要立即赶往现场排除故障,以免影响生产进度。

  第13条设备维修人员的设备故障处理程序如下。(1)分析设备故障的原因。(2)拟定设备故障的排除方案。(3)排除设备故障。(4)请求验收处理过故障的设备。(5)详细记录设备故障的处理情况。

  第14条设备维修人员维修完设备后,应根据设备的种类及故障原因对设备故障进行分类,并拟出相关的解决对策,避免此类故障的再次发生。

  第15条设备维修人员遇到有代表性的设备故障后,在维修完设备后,应将此次故障及时编入设备故障查找程序说明书中,使其不断完善。

  第5章设备故障的记录

  第16条设备故障的记录工作是设备故障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包括设备请修单、设备检修记录表、设备维修记录表、设备维修验收单等内容。

  第17条设备维修经理应指派专门人员进行设备故障记录的管理工作,设备故障记录的管理人员应及时收集与设备故障有关的设备检修、维修信息。

  第18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定期查询设备的故障记录,根据记录的内容分析设备的故障频率、平均故障间隔期及设备的故障规律,以便提前安排设备的检修工作,提高设备检修与维修工作的效率。

  第19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根据对设备故障记录的统计分析,绘制设备故障的统计分析图表(如单台设备故障的动态分析统计表),作为设备维修人员在设备检修时的目视管理工具之一。

  第20条设备故障的原始记录由指定的人员进行保管且不允许外借,设备维修人员需要借阅时应办理规定的手续并且只提供复印件。

  第21条设备故障的原始记录不允许任何人销毁,确需要销毁时必须得到设备部经理与主管副总的审批同意,并且原则上设备故障原始记录的保存时间必须达到五年才可销毁。

  第6章附则

  第22条本制度由设备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设备部所有。

  第23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对公司设备检修工作的管理,解决设备的潜在隐患,以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减少公司的成本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检修方面的相关事项。

  第3条公司设备的具体检修事项由公司设备维修人员负责。

  第2章设备检修计划

  第4条为确保公司设备的平稳运行,公司的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根据生产状况与设备的特点制订详细的设备检修计划。

  第5条设备检修计划的制订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方面。(1)设备说明书。(2)设备运行记录表。(3)设备维修记录表。(4)设备检修记录表。

  第6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制订的设备检修计划应分为年度检修计划与月度检修计划,其中月度检修计划应根据年度检修计划分解实施。

  第7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把握设备检修计划的时间,原则上尽量满足生产的要求,并尽量安排在生产淡季进行。

  第8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在制订设备检修计划的同时需要考虑设备检修的资金预算,包括人工预算与材料预算两个部分,检修资金预算与检修计划同时报审。

  第9条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应于每年12月20日之前提交,经设备部经理与主管副总审批后执行。设备检修计划的预算与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同时提交,须经设备部经理、财务部经理与主管副总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10条设备的检修计划原则上不做更改,确需更改时,必须得到生产部经理、设备部经理与主管副总的审批同意。

  第3章设备检修准备

  第11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将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分解到月,并通知设备检修计划所涉及的单位及人员。

  第12条在每月的设备检修计划实施前,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指出设备检修时的重点与注意事项,并通知到具体的负责人。

  第13条设备检修人员应在检修执行前检查设备检修工具,并根据设备检修工具清单逐项核对。

  第14条为提高设备检修的效率,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根据设备运行记录及特点提前判断出设备检修时可能需要替换的零部件,并及时储备。

  第4章设备检修实施

  第15条设备检修人员进行设备检修时,首先应与设备使用单位办理好设备的交接手续,确认设备的状态,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防止在检修后出现推诿的现象。

  第16条设备检修人员应严格按照设备检修计划与设备检修工作规范进行工作,养成科学、严谨的工作习惯,严禁私拆、私卸检修设备的重要部位。

  第17条设备检修人员在设备检修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零部件及替换下的零部件必须登记造册,严禁漏记、错记或故意不记,一旦发现,公司将进行严厉的处理。

  第18条设备检修人员在设备的检修过程中必须注意检修安全,按照公司《检修安全制度》的相关制度执行,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第19条设备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发现检修计划中的额外问题时,应立即通知检修管理人员,由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额外的工作。

  第20条设备检修管理人员需要严格控制设备检修的进度,按时完成设备检修的计划。出现意外情况需要延长检修时间、增加检修预算时,设备检修管理人员应就现实情况向设备部经理与主管副总进行汇总,得到审批后才可修订设备检修计划,否则由设备检修管理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第21条设备检修人员按计划完成检修后,应开动设备进行试车,确认设备运行完好。

  第5章设备检修验收

  第22条设备检修完成后,设备检修人员应填写设备检修验收申请单,待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23条一般设备的检修工作由设备检修经理与生产部门负责人共同进行验收即可;重点、特殊设备需经设备检修经理、技术部相关人员与生产部门负责人共同进行验收。

  第24条设备验收完成后,设备检修人员应将设备检修资料交相关人员进行存档保存,以备不时之需。

  第6章附则

  第25条本制度由设备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设备部所有。第26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设备检修公司管理制度5

  1基本要求

  1.1本规定中所称设备检修是指为保持和恢复设备规定的性能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修理、维护保养、清洗、检验检测等。

  1.2设备检修目标是以经济合理的费用,减少设备故障,消除设备缺陷,维持设备良好性能,确保生产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1.3设备检修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采取状态维修、预防维修和事后维修等多种检修方式,积极推行以可靠性为中心的维修。

  1.4设备检修要做到检修技术和质量验收标准化、检修流程规范化、检修管理信息化。

  1.5设备检修遵循的原则

  1.5.1应修必修,修必修好。

  1.5.2恢复性检修与改善性检修相结合。

  1.5.3科学合理安排检修时间和降低检修费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

  1.5.4设备检修周期与生产装置长周期运行相适应。

  1.5.5设备检修、检验周期符合国家法规的要求。

  1.6加强设备检修全过程管理,使检修计划制定、备件材料采购、检修施工方案编制、组织施工、单机运行、试验、冷热态验收、联动试车以及竣工总结等每个环节均处于受控状态。

  1.7设备检修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先进管理方法。

  2职责分工

  2.1丰利石化有限公司维修车间按《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依据其职责,全面管理各装置的检维修工作,保证全公司装置检维修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2.2各装置使用车间应建立健全装置日常维修和停工检修的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负责人的职责。

  2.3维修车间职责

  2.3.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石化有关设备检修管理的制度、规定和标准。2.3.2制定和完善本企业设备检修制度和规定,并检查和监督执行情况。

  2.3.3组织制定并实施设备检修计划。

  2.3.4组织制、修订备品配件储备定额,汇总、审核备品配件需求计划。

  2.3.5参与本单位检修承包商的资质审查,选择检修承包商并对其进行考核;签订外委检修合同。

  2.3.6总结设备检修管理工作经验和教训,开展设备检修管理经验交流活动,推广和应用先进设备检修管理方法和技术,组织参加各种设备检修管理技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设备检修管理水平。

  2.4采购职责

  2.4.1按照设备检修计划和储备定额,及时、足额、优质、价格合理地供应所需物资。

  2.4.2对所供物资的质量负责,确保其满足技术和使用周期要求。

  2.5生产车间职责

  2.5.1贯彻执行中石化和本单位设备检修管理的制度和规定。

  2.5.2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和备品配件需求计划并上报本单位设备管理部门。

  2.5.3负责设备检修和紧急抢修的现场管理。

  2.5.4负责或参与设备检修的质量验收和工作量的确认。

  2.5.5负责设备检修资料和数据的整理归档。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设备检修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检修计划、项目实施、备品配件、检修质量、检修市场、运行维护保养等。

  3.2检修计划管理

  3.2.1设备检修计划是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设备部组织设备检修工作的主要依据。

  3.2.2设备部应根据设备的技术变化状况,结合生产安排,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检修计划应具有科学性、准确性、系统性。制订设备检修计划应与日常的设备管理工作相结合;重要设备及关键部位应采用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技术;定期进行数据归纳整理和分析,组织检查鉴定,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收集、积累设备技术状态数据,为编制检修计划、制订检修方案提供依据。

  3.2.3设备检修计划分为年度设备检修计划、装置停工检修计划和月度检维修计划。

  3.2.4各车间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年度检修安排;对于主要生产装置的检修安排,按照公司部有关部门审批下达的计划执行。

  3.2.5车间编制的设备检修计划按照本单位管理程序和规定逐级上报,经审批下达后执行。检修计划的调整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3.2.6对突发性设备事故或故障应紧急抢修,使其迅速恢复正常生产,同时补办检修计划审批手续。

  3.3项目实施管理

  3.3.1设备部及车间应加强检修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对检修承包商资质、施工人员资质、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工作量进行监督、检查和复核。对每个检修项目应指定专人作为施工代表实施全过程管理。

  3.3.2委托检修的项目一律实行合同管理,由公司部按合同法和有关制度规定的程序签订检修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权力、义务和责任,检修内容、检修工期、检修质量和验收标准、质保期、检修材料及备品配件的供应和采购、项目费用、结算方式、安全责任、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等基本条款内容,同时在合同或合同附件中约定以下内容:

  3.3.2.1承包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标准规范施工。

  3.3.2.2承包商必须遵守中国石化和各单位安全、环保、生产、设备管理等有关制度和规定。

  3.3.2.3承包商在施工前应向委托施工的企业设备管理部门提供承接检修项目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名单,并持证上岗,自觉接受委托施工的企业设备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管理和验证。

  3.3.2.4承包商分包检修项目时,就施工管理和质保体系对委托施工的企业全权负责。

  3.3.2.5承包商在施工前,因对项目进行危害辨识,对检维修环境进行风险评价,并做好应急预案。

  3.3.3签订合同时应采用《中国石化炼化企业检维修类业务合同标准文本》。

  3.3.4所有委托检修的项目均应先签订合同再组织施工。对突发性生产紧急抢修项目可直接组织施工,但应补签合同。

  3.3.5对土建、防腐、保温以及有条件的单项工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采用竞价比价、协商议标或招投标的形式选择具备施工资质的承包商。

  3.3.6装置停车检修前,检修准备工作要达到质量安全环保措施、计划项目、施工方案、检修费用、图纸资料、备件材料、施工力量、施工机具等落实的要求。

  3.3.7装置停车检修和重大设备抢修应用网络技术绘制总体检修网络图和施工进度表,重点检修项目要有严密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3.3.8装置停车检修期间,由公司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检修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检修工作。

  3.3.9设备检修前,车间应严格执行安全检修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工艺吹扫置换工作,采取隔离措施,加强与检修施工人员的联系。

  3.3.10制定进入有限空间检修作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保证检修作业人员和施工人员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防止检修作业过程中缺氧窒息、气体和粉尘中毒、爆炸等事故发生。

  3.3.11检修实行文明施工,杜绝野蛮拆装,采用先进专用工具,做到“三不见天”、“三不落地”(润滑油脂不见天、不落地,清洗过的机件不见天、不落地,精密量具不见天、不落地;上要覆盖,下要衬垫)、“三条线”(工具摆放一条线、零件摆放一条线、器材摆放一条线、现场摆放规范化)、“五不乱用”(不乱用大锤扁铲,不乱用撬杠盘车,不乱用非专用工具,不乱用润滑油脂,不乱用配件材料)。

  3.3.12检修现场始终保持环境清洁,井然有序,做到“三净”(停工场地净,检修场地净,开工场地净)、“二清”(当班施工当班清,工完、料尽、场地清)

  3.3.13装置大检修要坚持“三不交工”(不符合质量标准不交工,没有检修记录不交工,卫生规格化不好不交工)、“四不开车”(工程未完不开车,安全没保证不开车,有明显泄漏不开车,卫生规格化不合格不开车)。

  3.3.14检修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检修总结和技术资料归档。

  3.4检修备品配件管理

  3.4.1要科学合理储备和供应高质量的备品配件,保证检修设备运行的可靠性。

  3.4.2定期修订备品配件储备定额,有计划地组织采购或自制,并确保采购的备品配件质量满足设备检修需要。

  3.4.3车间要定期编制备品配件需求计划,并报送机械动力中心汇总、审核,由物资采购部门在平?利用库存后按计划组织采购,做到合理储备备品配件。

  3.4.4提高备品配件需求计划的准确性,避免造成积压。检修项目的实际领料与施工用料一致,检修项目余料应在施工完成后实行退库管理,大型事故备件修复后应办理入库手续。

  3.4.5要做好修旧利废工作,对检修调换下有修复利用价值的设备和零部件,要及时修复入库,妥善保管。对需要改造或代用的设备和备品配件,在检修期间要做好测绘工作。

  3.4.6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检修废旧物资处理工作。

  3.5检修质量管理

  3.5.1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中国石化颁发的有关法规、标准、规程以及本单位的检修技术规定。

  3.5.2对检修质量必须从检修计划、检修技术方案、施工方案、施工队伍、备品配件、材料、验收等方面予以保证。

  3.5.3在设备检修前,必须向承包商进行技术交底,由承包商制定施工方案,经企业确认后方能施工,并监督承包商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5.4设备部应采取自检和专检相结合的方法,对检修质量进行过程控制。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要重点跟踪检查,未经专业人员验收不得封闭。

  3.5.5检修质量应达到《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规定的有关标准。设备检修验收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按照程序,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共同验收,做好记录并签字。

  3.5.6检修项目的交工资料应符合国家、中国石化和各单位有关法规、制度。交工资料不齐全不得验收。

  3.5.7要根据不同检修项目对承包商确定设备检修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因检修质量引起的设备故障和事故,由承包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3.5.8对承担运保任务承包商的工作质量有明确的要求。

  3.6检修市场管理

  3.6.1设备检修应大力采用市场机制,通过专业化、社会化运作,不断提高检修效率和检修质量,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费用。

  3.6.2应加强设备检修市场的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实行承包商准入制,并进行动态考核,优胜劣汰。

  3.6.3建立并完善总部层面的检维修市场资源库,逐步实现各企业必须从检维修市场资源库中挑选承包商。

  3.6.4建立检维修资质第三方认证制度,委托第三方对炼化生产装置及公用和配套工程的检修、维修所涉及的检维修企业进行资质认证。检维修单位必须取得《石油化工检维修资质证书》方能准入检维修市场资源库。

  3.6.5完善检维修承包商管理的相关制度,把资质认证和检维修市场资源库管理纳入制度化、标准化轨道,实现对各企业检维修资源市场的动态规范管理。

  3.6.6检修项目承包商应满足下列条件:

  3.6.6.1管理有序、装备先进、服务诚信、检修质量可靠。

  3.6.6.2经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和已获得正式营业执照(经年审)的检修、专业制造、技术服务代理企业。

  3.6.6.3具有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与承包项目相一致的资质。技术服务代理企业必须具备相应专业制造企业有效授权委托的证明文件。

  3.6.6.4企业资质证上的名称必须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上的企业名称相一致。

  3.6.6.5具备相应的检修业绩。

  3.6.6.6无因违规受到中国石化和各单位禁入的限制。

  3.6.7放射性探伤、同位素仪表现场作业的承包商除具有无损检测资质外,还必须具有放射性源许可资质。

  3.6.8每年应对检修承包商进行至少1次综合评审。

  3.6.9对未列入设备检修承包商名录(检修企业资源市场)但因设备检修需要必须委托其承担检修业务、技术服务的公司商,可采取临时准入的办法,但须办理相关手续。临时时间一般控制在3个月以内。

  3.6.10应严格检修项目的发包管理,承包商承接的检修项目一律不准转包,严禁承包商对检修项目肢解分包以及无资质企业挂靠等行为。分包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3.6.10.1具有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商,不得将承接的主体检修工程分包给其他承包商,可将承接的非主体检修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

  3.6.10.2无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商,不得将承接的检修项目进行分包,可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

  3.6.10.3所有分包必须经由设备部同意。

  3.6.11要严格管理外委检修项目,做到承包范围与资质相符,不准超资质、超级别委托,确保检修的合法性。

  3.6.12要对检修质量、HSE业绩较差,严重违反中国石化和各单位有关规章制度的承包商,给予缩减检修工程量、不予承包检修项目业务、直至清除出检修资源市场的处罚。

  3.7运行维护保养管理

  3.7.1生产装置运行维护保养(以下简称运保)是指生产过程中承包商进行的日常巡检、状态检测(点检)、设备清扫检查、故障处理、备用设备检修及填报填写相关记录等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3.7.2运保业务委托承包商时,应签订运保协议或合同,其内容应符合本规定3.3.2款的有关要求,明确运保职责。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

  3.7.3应对承担运保的承包商制定考核办法。对属运保范围内的检修内容,不得签订其他检修合同。

  4检查与考核

  4.1设备部建立定期检查制度,结合企业岗位责任制检查或专业管理检查时进行,每年定期组织设备检查以落实本办法执行情况。

  4.2装置检维修管理纳入本公司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对检修管理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检修管理出现重大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5各单位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管理细则。

  6本制度由设备部责解释。

  7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设备检修公司管理制度6

  为使计划检修的设备经常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及时消除设备缺陷,防止设备事故,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证生产计划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1、计划检修分大修、中修、小修。大修理费用由大修理基金支付,中修、小修费用由生产费用支付。

  2、实行科学检修,认真执行检修规程,严格控制大修理基金费用。制定合理的检修定额,提高检修技术水平,逐步延长检修间隔期。

  3、根据检修间隔期检查评级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编制设备大、中、小修计划,设备检修计划和生产计划同时制定,同时下达,同时检查考核。

  4、设备检修计划由设备动力部组织使用单位编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下达,检修计划提出时,应同时提出备品配件、材料、工器具计划。年度计划,每年底由分管领导组织平衡。

  5、停车大修要做到:

  (1)由公司分管领导全面负责大修工作。

  (2)在大修前成立大修筹备领导小组,负责搞好检修项目的落实。物资准备、施工设备、劳动力的准备和开、停车置换方案的拟订等工作。

  (3)组织和指挥大修的人员要统一计划、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要做到三个方面(即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生产)和五到现场(既政治工作到现场、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应到现场、计划科研到现场、生活服务到现场)。

  (4)大修中必须严格质量检查和检修竣工验收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检修任务,达到一次试车成功。检修完工后,进行总结评比。

  (5)会同有关部门作好保卫工作,防止发生事故。

  6、严格认真执行设备检修计划,大、中修计划每年年底由设备动力部组织进行,并报领导批准。设备小修由分厂安排。

  7、结合设备大、中修进行技术改造,并积极采用四新技术。

  8、设备大修需要有大修方案。大修方案包括:检修内容、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劳动力、备品备件材料、试车验收规程、安全措施等。设备的大修方案确定后,有关部门要做好材料备品备件的供应和劳动力的准备工作,施工前有关科室部门应组织落实,确保大修工作顺利完成。

  9、设备检修要严格执行检修方案和检修规程。若检修项目进度内容需要变更,质量要求遇到问题,必须向分厂和设备动力部报告,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10、检修设备要把好质量关,采取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办法。主要设备大修竣工或一般设备的大修及所有的设备的中修竣工验收,均由设备动力部组织验收,施工单位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1、压力容器的检修,除按检修规程或方案验收外,还必须执行压力容器管理的有关规定。

  12、设备大、中修要有完整的检修记录,大修要有完整的交工资料,并记入设备档案。

  13、施工单位要按计划节约使用材料、配件、开展修旧利废,检修后的余料、余配件、必须按项目退库,不得转移使用,尽力节约检修费。

  14、检修人员必须做到科学检修,文明施工。采用专用工具,现场要清洁,物品摆放要整齐,对工程质量要一丝不苟,多设备检修时,可以推行网络技术及套件检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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