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时间:2022-05-13 11:22:23 制度 我要投稿

仓库应急物资管理制度(通用19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仓库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仓库应急物资管理制度(通用19篇)

  仓库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篇1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经济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财经纪律,任何人不能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损害集体利益。

  二、加强计划管理,常用物品建立保障需求的库存数,日常库存外物资采购须由院领导批准,方可采购。库存物资应根据现库房额及发展所需来制定限额,既保证全院供应工作,又防止物资积压。

  三、一切物资入库时,必须在二个工作日内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入库前,必须检验物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合格后方可入库。办理入库的物资设备、说明书资料不齐全或质量、数量、规格不符时,不得入库,由采购人员负责与供货单位联系处理。

  四、仓库管理要做到三清、两齐、四号定位和九不,即①三清:规格清、材质清、数量清;②两齐:库容整齐、摆放整齐;③四号定位:按物类或设备的库号、架号、格号、位号存放;④九不:不锈、不潮、不冻、不腐、不霉、不变质、不坏、不漏、不爆。

  五、定期编制总务仓库与总务物资库存情况报表:月、季报仓库的账、卡。一切报表应符合规定,账物相符,并按规定产品目录顺序排列好台账。报表要准确,并与财务相符。

  六、物资发放须按计划执行,并且有一定批准手续,不符合手续的不得发放,并保存好原始凭证。

  七、各科室使用的一切物资要有专人领取和专人管理,严格物资领用制度,专项物资领用必须办理审批手续,物资出入要有一定手

  仓库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篇2

  1、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保管员应经常进行安全自查。

  2、熟悉和掌握贮存物资的性质。根据不同性质分类存放、堆放整齐,化学危险品要专库存放,严禁混放。

  3、仓库区域内严禁烟火和使用电热器具,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4、物资堆放要符合“五距”,并留有消防通道。

  5、仓库内经常保持整洁,库内及其周围的包装纸箱、木板条和杂草等易燃物要及时清除。

  6、仓库内使用符合安全规定的灯具,并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线路,防止老鼠等动物进入。

  7、工作结束时应检查门窗关锁情况并切断电源。

  8、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及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仓库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篇3

  为加强公司物资仓库防火安全的管理,根据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划》制定本管理制度:

  1、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由本单位物资部门负责人负责。

  2、物资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防火工作。

  3、对仓库保管员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新职工须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物资仓库应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5、物资仓库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应采取相应的隔热、散热措施。

  6、仓库内不准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垂直下方禁放物品,且与储存物品水平距离不小于50厘米。

  7、库房内禁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以及禁用明火。

  8、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分区存放,严格执行其特殊管理规定。

  9、物资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对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经常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10、此制度的执行将严格按照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实行奖惩,对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仓库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篇4

  一、仓库的保管员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三、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离开时必须关掉电源,不准架设临时线路。

  四、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

  五、仓库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库外动火作业时,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同意。

  六、仓库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确保任何时候都完好、有效。

  七、库区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严禁堆放物品。

  八、一旦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告,同时立即组织人员扑救,并打火警电话119报警,事后协助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仓库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篇5

  一、物资仓库重地严禁烟火,库内严禁吸烟,每个员工都必须了解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消防安全条例,熟悉消防措施,参入消防用具的使用训练及演习,对消防设施用具要定期检查妥善保管,过期的应及时更换。

  二、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等电器设备,灯头与物品要保持安全距离,时常对电器设备和线路进行绝缘测试,防止短路打光发生火灾。

  三、仓库保管员下班时要随时拉掉电闸,关好门窗,封好门锁,值班人员按时到位。

  四、物资搬、装、卸、吊、摆、码要采取安全措施,使用合格的保护工具,杜绝违章操作,保证人员安全。保证物资不受损失,对标志向上的物资不准倒放,装卸时必须轻搬轻放,防止碰撞、震动和倒置,摆码时注意平稳,下垫牢固整齐。

  五、卸运油类时,要按规程操作,防止油桶与水泥面路碰撞起火。

  六、仓库门卫要做到昼夜24小时值班,严禁外来车辆通行和闲人免入,时常对仓库进行巡查,发现隐范及时汇报进行处理。

  七、仓库内应配备足过的消防器材。

  仓库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篇6

  一、认真执行计划采购、验收、领发规定和报损、报废财产转移制度。

  二、库房做好按计划采购,确保业务需要,一般物资库存量2-3个月(紧俏商品例外)。

  三、经常关心库房内物品数量,熟悉进货渠道,确保供应。库房物资堆放整齐、妥善保管,做到先进先出,防止积压,浪费,严禁呆滞物资。

  四、库存每半年盘点一次,年终总结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单据齐全、手续完备。

  五、库房物品不经科长批准,不准私自发放。

  仓库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仓库建筑

  第一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

  第二条仓库、货场、生活区、维修工房必须分开布置。

  第三条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储存易燃物品仓库地面,应当采用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材料。

  第五条库区的加工间和仓库管理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仓库隔开。

  第六条仓库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第七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并请有资质的管理部门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施用。

  第二章储存管理

  第一条仓库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第二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和消防防火规范》有关规定。

  第三条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四条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第五条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第六条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第七条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八条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第九条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第十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仓库、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安环部和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由安环部派信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管理员,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应穿棉布工作服,防止工作人员,穿易产生静电的化纤工作服进入工作现场。

  第十二条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第十三条在仓库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和其它杂物。

  第十四条库区和仓库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仓库院内,仓库,严禁吸烟。油库、炸药库院内,严禁开手机和带静电物品进入库区。

  第十六条认真做好三防工作,即人防、物防、技防。充分发挥技防监视器的作用。并认真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章装运管理

  第一条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第二条进入易燃、可燃物品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仓库。

  第三条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第四条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第五条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仓库内停放和修理。

  第六条仓库、堆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第四章电源管理

  第一条仓库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需要安装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消防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条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仓库,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第三条各类仓库的电线主线应架设在仓库外,引进仓库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安装在仓库通道的上方,与物资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仓库房顶架电线。

  第四条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第五条仓库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安环科和公司领导批准,使用时间不超过半个月,到期及时拆除。

  第六条每个仓库单独安装开关箱,并设在仓库外,且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第七条在库区及仓库内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碾压。

  第八条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或更换。

  第九条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仓库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五章火源管理

  第一条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

  第二条门卫金属火炉距可燃物不应当小于一点五米。金属烟囱距可燃墙壁、屋顶不应当小于七十厘米,距可燃屋檐不应小于十厘米,高出屋檐不应小于三十厘米。烟囱穿过可燃墙壁、窗户时,必须在其周围用不可燃材料隔开。(公司应没有火炉)

  第三条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火炉附近不准堆放木片、刨花、废纸等可燃物。

  第四条不准靠近火炉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燃着的火炉应有人负责管理。

  第五条从炉内取出的炽热灰烬,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第六章消防设施

  第一条仓库区域内应当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

  第二条仓库、货场应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第三条消防器材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机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第四条仓库应当装设消防通讯、信号报警设备。

  仓库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篇8

  一、仓库应明确专人负责管理,有关部门领导必须经常对仓库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安全管理教育;

  二、工作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储存物资的性能,尤其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必须懂得其性能、危险程度、保管和救护方法;

  三、遇有火灾应及时报警和尽力扑救,遇有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要敢于斗争,抓获作案人或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协助追查;

  四、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类物资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定期检查,帐物相符;

  五、各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一律分类隔离存放,严禁混存;

  六、剧毒物品要明确专人保管,涂明标记,双人双锁;

  七、领用化学危险品、剧毒物品等须经厂办和安监部门批准;

  八、加强重要材料仓库防护设施,做到门窗牢固,有防护栏杆,并装置报警器;

  九、仓库周围严禁搭工棚,堆放杂物,四周杂草应清除干净,库内主要通道要保持畅通;

  十、库区严禁烟火,库房与明火、烟囱、高压线等保持一定距离。仓库内不许生火,仓库电气设备应按《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安装,并定期检查,做到人员离开关门、关窗,并切断电源;

  十一、非仓库工作人员和领送料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因工作需要入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时,必须遵守仓库防火安全规定,主动交出发火器具等(仓库工作人员应认真查询),进入危险品库房,一律不得穿带有铁钉、铁掌的鞋子,开启危险品包装物时,应使用铜质或不发生火花的专用工具,以防发生火险;

  十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转让、外借、处理危险物品,外单位调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市公安局和厂办、安监部的批准。领用、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和车辆不得在公共场所和人口集中的地区停留;

  十三、采购剧毒化学危险品须经厂办、安监部等部门审核,厂部转签介绍信严格按计划进货。化学危险品采购人员必须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化学危险品采购证”,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

  十四、仓库应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十五、仓库应安排人员值班看守,节假日应加强力量,由领导带班,确保安全,节假日申领危险品须经厂值班领导批准;

  仓库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篇9

  1、仓库管理员应经过专门消防培训,熟悉所管物资的物理和化学性质,熟悉物质的安全防火知识及灭火方法等。

  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设有明显的禁牌,库房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3、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高压水银灯照明;严禁使用电熨斗、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

  4、要根据不同货物分类、分库存放,不准将性能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货物同库混存。

  5、库内货物堆放应做到“五距”,即灯距、墙距、堆距、柱距、顶距。

  6、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允许住人和设办公室。

  7、仓库管理员要经常检查照明灯具、电线、开关等电器,发现电线老化,破损或绝缘不良等要及时维修处理。库内不得随意拉设临时电线。

  8、仓库管理员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库房,确认无问题后,切断电源方可锁门离开。

  仓库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篇10

  1、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储存、保管物资的火灾危险性和预防措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会扑救初期火灾,并经常保持灭火器材的清洁、完好。

  2、把好物资进出库“三关”,即进库验收关、入库保管关、出库复验关。

  3、库内物资堆放应做到“五距”,即灯距、墙距、堆距、柱距、顶距,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加以处理并报告。

  4、库内不得乱接乱拉电器线路和使用电热设备。

  5、库内严禁闲人入内,严禁吸烟和焚烧可燃物品。

  6、下班前对库内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仓库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篇11

  1.物资入库

  (1)物资入库时,保管员必须认真验收,严把质量关、价格关、数量关,经检验质量合格、数量无误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

  (2)物资入库,应先进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放入仓库的存货区,更不准投入使用。

  (3)材料验收合格后,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入库存单各栏应填写清楚。

  (4)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使用。如保管员工作不认真,导致不合格品混入到合格品中投入使用,造成的影响应由保管员全权负责。

  (5)托收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直到消除悬事挂账。

  (6)各部门的余料入库,仓库保管员根据余料的名称、数量开具入库单,注明某部门的退料。

  2.物资的储存保管

  (1)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使用量大且频繁的货物应就近摆放,使用量小的物资可以选择较远的货架进行存放。

  (2)物资堆放一般是需要在堆垛安全、合理、可靠的前提下,根据货物特点,推行五五堆放,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摆放整齐。

  (3)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必须要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4)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使公司财产不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5)保管物资,未经部门领导的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

  (6)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存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保卫科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3.物资出库

  (1)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2)物资出库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出库,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出库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料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3)物资出库按月平均单价计量出库。领料单应填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或材料用途,领料人签字。属计划内的材料应有材料计划,属限额供料的材料应符合限额供料制度,属规定审批的材料应有审批人签字。同时,超费用领料人未办手续,不得发料。

  (4)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5)对于部门领料,属部门定员领料,必须是固定岗位人员领取。其他部门领料,必须由部门的领导签字才可发料,否则,造成物料损失,由管理员承担经济责任。

  (6)对于专项申请用料,除计划采购员留作备用的数量外,均应由申请单位领用。常备用料,凡属可以分割折另的,本着节约的原则,都应折另供应,不准一次性发料。

  4.其他有关事项

  (1)创造“五好”仓库(安全、优质、方便、多储、低耗)是每个保管员努力的方向,每月对仓库进行一次检查,以促进创“五好”仓库的开展。

  (2)允许范围内的差错、合理的自然损耗所引起的盘盈、盘亏,每月都可以上报,以便做到账、卡、物、资金四一致。

  (3)记账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托收、月报及时。

  (4)保管员调动工作,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三份,注明情况,双方签字,需领导见证,双方各执一份,报人事部存档一份,事后发生纠葛,仍由原移交人负责赔偿。对失职造成的亏损,除原价赔偿外,还要给予纪律处分。

  (5)库存盈亏反映出保管员的工作质量,力求做到不出现差错。

  仓库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篇12

  为做好我院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应急抢救,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为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物资概念

  (一)应急物资是指在事故即将发生前用于控制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用于疏散、抢救、抢险等应急救援的工具、物品、器材、装备等一切相关物资。

  (二)应急物资中药品器材由药剂科统一管理,医疗器械设备由器械科统一管理,其他后勤保障物资由总务科统一管理,应急时启用。

  二、应急物资的采购入库

  (一)应急物资由医院药剂科、器械科、总务科按采购程序采购;紧急采购的应急物资,电话请示分管领导后采购,采购手续后补。

  (二)应急物资必须入库统一保管。

  (三)应急物资管理要建立专账,由专人管理。

  (四)应急物资验收入库,必须一一清点、登记,及时入账。

  三、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

  (一)经检验合格的应急物资,实行分区、分类存放和定位管理。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控制应急物质库存数量,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补充。

  (二)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保护物资的质量。

  (三)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防止应急物资挪用、流失和失效,保管人员原则上每季定期检查一次应急物资和工具的情况,发现缺少和不能使用的要及时补充和更新,确保正常使用,每次检查时要进行详细记录,留存备查。

  四、储备种类及任务

  医院应急储备物质包括:

  (一)应急期间需要的处置突发事件的专业应急物资,如适量的药品器材、生命复苏设备、消毒药品器材与防护用品等。

  (二)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用于救济的基本生活物资,如水与方便食品等。

  (三)与医患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物资。

  五、应急物资的调拨

  (一)应急物资由医院应急指挥领导统一调度、使用。

  (二)应急物资调用根据“先近后远,满足急需,先主后次”的原则进行。

  (三)长期建立与相关供货公司、供货商、及其他部门物资调剂供应渠道合同,以备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随时保证提供医院应急物质的供应(联系电话xxxxxxxxxx)

  六、应急物资责任管理

  (一)不准私自挪用,占用应急救援物资,一经发现追究责任。

  (二)对于可以重复使用的应急物资,使用者需妥善使用和保管好,使用完后及时归还库房。如果故意损坏或用后不归,将原价赔偿。

  仓库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篇13

  应急物资是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物质支撑。为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安全事故提供重要保障,根据“分工协作,统一调配,有备无患”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包括防汛、火灾、食物中毒、中暑药品、应急抢险类及其它。

  二、应急物资储备数量由安质环保部、施工技术部和物资设备部根据工程实际应急需要确定。

  三、安质环保部和物资设备部要负责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落实经费保障,科学合理确定物资储备的种类、方式和数量,加强实物储备。

  四、现场仓库管理员负责应急物资的保管和维修,使用和管理。并根据施工情况申请应急物资。

  五、安质环保部负责制订应急物资储备的具体管理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应急物资由安置环保部、物资设备部人员负责管理、保养、维修和发放,应急物资严禁任何人私自用于日常施工,只有发生突发事故方能使用。

  六、安质环保部负责制订应急物资的保管、养护、补充、更新、调用、归还、接收等制度,严格执行,加强指导,强化督查,确保应急物质不变质、不变坏、不移用。

  七、应急物资应单独保管,并经常检查、保养,有故障及时通知物资设备部维修,对不足的应急物资要及时购买补充,对过期和失效的应急物资要及时通知更换,应急物资要调用必须经项目主管领导签字同意,使用时必须签领用单,归还时签写接收单。

  八、应急事故发生时,由物资设备部负责应急物资的准备和调运,应急物资调拨运输应当选择安全、快捷的运输方式。紧急调用时,相关单位和人员要积极响应,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快速通道”,确保运输畅通。

  九、已消耗的应急物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调出物资的规格、数量、质量由物资设备部提出申请,安质环保部审核后重新购置。

  十、应急物资应当坚持公开、透明、节俭的原则,严格按照申购制度、程序和流程操作,做到安质环保部提出申请计划、主管领导签字、物资设备部负责采购。

  十一、安质环保部和物资设备部负责对应急物资的申请、采购、储备、管理等环节的监督和检查,对管理混乱、冒领、挪用应急物资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仓库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篇14

  1、目的

  为保障应急物资处于良好状态,为发生突发环境事故救援时提供物质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应急救援物资报告消防器材和设施、标识或图标,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防毒面具、呼吸器等。,

  3、职责

  安全环保部负责应急物资的日常管理。

  检查与维护管理:

  1)费火灾或事故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使用应急消防物资。特殊情况(非事故)确需使用时,须经安全环保部门许可。应急物资定期检查,并定期更换过期物资。

  2)严禁占用小方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堵塞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保证通道顺畅,消防器材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3)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对破坏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4)按照有关规范配备应急物资装备。

  5)由安全环保宝们对应急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巡检,按照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性能要求,每月或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应急物资及时更换或维修。

  维护管理:

  1)设备或设施、防护器材的每日检查由所在岗位人员执行,工段长为直接负责人,所在车间主任为主要负责人。检查器材或设备提别是气体泄漏报警仪的功能是否正常。如发现不成长,应在每日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

  2)安全环保部每周要对消防通信设备进行检查,应进行控制室与所设置的所有电话进行通话实验。

  3)安全环保部每周要检查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是否齐备,是否处于安全无损和适当保护状态。

  仓库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篇15

  为完善我公司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发挥其应有作用,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特制定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管理制度:

  1、应急救援物资装备为应对突发事件而准备,在应急救援救护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必须保证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在日常的完备有效,不得随意使用或挪作他用。

  2、各队组对现有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负有储存和妥善保管的责任,对救援物资装备应定人、定点、定期管理。

  3、对于具备应急救援器材箱的队组应明确应急救援器材箱钥匙所在,不得随意挪动,保证在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器材箱可以顺利开启。

  4、各个救援物资装备责任人应按规定定期对物资装备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及时更新有效期以外或状态不良的物资装备、补充缺失的物资装备、定期进行清洁擦拭,如发现较为严重问题时,应及时上报。并将检查、维护、清洁情况记录在案。

  5、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使员工掌握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确保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在日常情况下的完备有效。

  6、供应科经常对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存储、检查、维护、擦拭、记录情况进行督导,促进对救援物资装备管理水平的持续提高。

  7、对于工作不到位现象,供应科有权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对于由于工作失误而造成的后果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8、不得随意对应急救援物资装备进行拆解维修。

  仓库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篇16

  1、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安全事故提供重要保障,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加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的指导意见》、《北京市工业制造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通用标准》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北京三元种业饲料分公司各部门所有应急救援物资的管理。

  3、责任部门

  3.1公司综合部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统一采购、储备和发放。

  3.2各部门定期对本部门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应急救援物资齐全、有效。

  4、应急救援物资的管理

  4.1公司根据各部门的实际应急需要,统一配置救护器材、消防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等应急救援物资(见附件1《应急救援物资台账》)。

  4.2应急物资的采购

  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前10天提出应急物资采购计划,并报请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查批准后,统一报综合部采购

  4.2应急物资的配备

  各部门负责人是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确保物资储备种类、数量与本部门的发展相适应,能够满足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的需求。

  4.4应急物资的保管

  应急物资的保管由各部门明确具体管理人员,应急物资做到分类存放,建立台账,动态更新。

  4.5应急物资的保养和维护

  各部门对应急物资每月保养、维护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应急物资损坏、破损以及功能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更换,确保应急物资种类、数量满足应急救灾的需要。

  4.6应急物资的更新和补充

  因损坏、过期等原因,管理人员应提出应急物资补充意见,报综合部及时更新、补充。

  5、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仓库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篇17

  为切实管理好中心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库房,确保应急物资安全存放,保证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库房存放物资为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包括个人防护用品、生活用品、应急处置用品、应急药品、诊疗用品、照明用品和个案调查表等。其他物资不得存放。

  二、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卫生、无鼠害,并配备灭火设施。做到“三不”即不丢失、不失火、不霉变。

  三、应急物资调拨程序一正常情况下:

  ⑴提出申请;

  ⑵由分管领导审批;

  ⑶管理人员发货。

  二紧急情况下,经领导同意,可先调应急物资,再补申请。

  四、应急物资是本着“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储备的。根据物资存放的时限和条件,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如遇灾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物资使用完后要及时更新,以确保救灾防病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需要。

  五、管理人员负责对应急物资进行统一登记造册,准确记录物资的调入和调出,防止资产流失。

  六、严禁私自倒卖、借出、使用应急物资。如确需借用的,需经中心领导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借用,并限期归还。无法归还的,按物资调入价格加2%手续费,由借用人结算。

  七、管理人员需定期检查库房的通风、防火、防盗、防潮设施,确保物资的'完好率。

  仓库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篇18

  一、目的:

  确保物资装备状态良好,为发生突发事故救援时提供物质保障,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应急救援物资包括井下各种应急救援器材和应急药品。

  三、职责:

  1、供应部负责各种应急救援器材的日常管理。

  2、综合办负责药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卫生室为具体负责单位。

  四、检查与维护管理

  1、非事故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应急物资装备。特殊情况须经矿领导同意方可使用。

  2、由供应部会同其他职能部室定期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清点、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进行更换、维修、保养。

  3、在定期检查中发现应急救援物资毁损、丢失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仓库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篇19

  为建立健全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保障医院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物资的范畴

  应急物资是指在事故发生前用于控制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用于疏散、抢救、抢险等应急救援的工具、物品、药品、设备、器材、装备等一切相关物资。根据医院实际,应急物资分为三类:应急药品,应急设备和耗材,应急后勤物品。

  二、应急物资的入库

  应急药品由药学部负责整理储存目录,经医务部、疾控科审核,主管院长审定后办理储存入库手续;应急医疗设备、耗材等由医学装备部负责整理储存目录,经医务部、疾控科审核,主管院长审定后办理储存入库手续;后勤应急物资由医院总务科负责整理储存目录,经后勤保障部审核,主管院长审定后办理储存入库手续。

  三、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

  (一)医院应急物资实行集中统一储备管理。医院应急办负责应急物资仓库的管理。

  (二)由医院采购且经检验合格,手续完善的应急物资,由药学部、医学装备部和后勤保障部专人(应急专干)负责到应急库房办理入库手续。

  (三)办理应急物资入库的各部门要为应急物品建立专账,指定专人(应急专干)管理,每月对各类物资进行检查、更新和补充,防止应急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并详细记录,留存备查。

  (四)应急物资实行分区、分类存放和定位管理。根据库房条件将库房分成若干个区,按照物资的不同属性,将储存物资分成若干个大类,对每一类物资,根据其保管要求,仓储设施条件及仓库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存放区。

  (五)应急办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物资仓库的管理,办理出入库手续,做好防潮防火工作,保持库房整洁卫生,电力正常和特殊物品的保存要求,每月指定时间配合各部门应急专干对应急物资进行清点盘查。

  四、应急物资的调拨

  (一)应急物资由医院应急办统一调度、使用,由各相关部门进行补充。

  (二)应急物资调用根据“先近后远,满足急需,先主后次”的原则进行。

  (三)运营管理部要建立与物资供应商的应急供货协议,以备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五、奖惩措施

  (一)应急物资如保管不当或挪作他用,造成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当事人应作相应赔偿,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负责对应急物资日常清查的各部门人员,如出现数量、效期和品名不符的情况,要承担责任,批评教育,影响应急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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