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会章程

时间:2023-12-19 08:12:18 章程 我要投稿

中学学生会章程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章程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章程作用于组织内部,依靠全体成员共同实施。想拟章程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中学学生会章程,欢迎大家分享。

中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学学生会是在学校政教处、团委直接领导下的学生组织。凡本校学生承认校学生会章程,经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均可加入。

  第二条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为准则。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及要求

  1、敬业、敬职、敬责;

  2、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敢于吃苦;

  3、注意自身形象,树立榜样作用;

  4、工作、学习两不误,全方面发展。

  第四条学生会入会誓词:我志愿加入学生会,坚决服从学生会的安排,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视学校荣辱为自己荣辱,热爱集体,全心全意为全校学生服务。

  第二章组织和职权

  第一条学生会干部由校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不超过二学年。

  第二条学生会组织机构。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各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若干。学生会下设宣传部、纪检部、卫生部、生活部、体育部。

  第三条学生会分工

  1、主席:负责全面工作。主持学生会召开的各种会议,制定计划和检查工作,抓好各班班委会工作,收集学生的合理化建议向学校及时准确地反映。

  2、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并指导一两个部门的具体工作,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主持工作。

  3、宣传部:负责与各班团支部做好宣传工作,宣传各班优秀学生事迹、先进个人、好人好事,使学生学有榜样,主抓广播、报栏、橱窗、黑板报及书画展。

  4、纪检部:负责检查学生的出勤、行为规范及违纪情况,并定期召开各班纪律委员会议,了解各班纪律状况。

  5、卫生部:检查各班清洁卫生情况,作好评定工作;整理每次红旗流动情况以作好期末总评。

  6、生活部:负责召开生活委员会议,了解或征求同学们在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问题和意见向学校及时准确地反映。负责抓好食堂就餐秩序,检查并督促各班搞好宿舍内外环境卫生。

  7、体育部:组织全校体育委员抓好“两操”,对纪律松懈,经常无故不上操和不参加体育活动的班级和同学,给予教育与批评,协助学校组织运动会事宜,办好各届运动会。

  第四条学生会向学校负责并定期向学校报告工作。

  第五条学生会职权

  1、召集学生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其它重大事项。

  2、组织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和决定任免学生会干部。

  3、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和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部门工作

  1

  ⑴学生会副主席、各部部长每两个月必须提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给学生会主席。

  ⑵每两个月工作计划必须落实次月工作要点及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于月初1日至3日期间上交;每月工作总结需说明本月工作的完成情况及自我总结和自我批评,并于月底25日至28日期间上交,逾期两次未交者取消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资格。

  2

  ⑴所有学生会干部应服从上级干部的一切工作安排,如对上级干部的工作安排有异议者应先完成上级干部安排的工作再向上级反映情况,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完成的须向主席团请示。

  ⑵凡是未按时按质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的学生会干部将严肃处理。如有累犯超过三次者,学生会主席团有权酌情考虑取消其学生会干部资格,将其从学生会干部中除名;学生会主席团签署的开除意见须送达政教处及班主任处。

  3

  各部门在开展工作前应向主席申报,由主席团审核合格后再上报政教处,经政教处、校团委审批后方能开展。

  第二条会议制度

  1

  会议通常分为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和各部门内部会议。

  全体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要求所有学生会干部必须按时到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临时会议时,另行通知。

  内部会议分例会和临时会议两种,例会必须定时保质召开,并同时有会议记录;临时会议须向主席团申报备案,各部干事听从部长安排通知。

  2

  ⑴会议必须依照预定时间准时召开,并做好考勤工作,所有考勤记录都必须上交主席团备案(每两周一次)。如有不能按时参加会议的干部,一律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准假。

  ⑵无故旷会三次以上者,主席团有权取消其学生会干部资格,将其从学生会干部中除名。

  第三条工作制度

  1:⑴学生会干部应具大局思想,以整个学校、整个学生会的利益为优先,服从组织安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分配的任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或延误学生会工作。

  ⑵工作中有困难或意见不统一时,各成员应努力协调统一,不得因此影响学生会工作,否则予以警告处分。

  ⑶主席、副主席对学生会工作应经常查询,了解掌握工作动向。学校领导视察工作或同学询问学生会相关信息等如有一问三不知的现象,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降职或直接除名处分。

  ⑷听从学校安排,做好本职工作,值日人员应相对固定,每次检查要由学生会干部带队,在执行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的扣分,如有循私舞弊行为,视情节轻重,学校将做出相应的处理,每日检查要详细登记并进行公示,周末要把扣分汇总到学生会主席手上。

  2:任期过半时,由校团委学生会对全体成员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免职,新任人员将另行调整。考核达标内容包括:

  ⑴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⑵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现象。

  ⑶无违反校纪校规现象。

  3:为保证工作效率,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凡出现以下情况者.视为自动辞职。

  ⑴学生会各类工作会议未经请假三次缺席者。

  ⑵限期完成的工作任务两次延误者(特殊情况除外)。

  ⑶三次违反校纪校规者。

  ⑷利用工作之便在各种活动中采用不正当手段为本班级谋取私利者。

  ⑸严重脱离学生会组织。

  第四条干部的任免

  1、学生会成员的产生:

  ⑴向学生会提交入会申请书,并附生活照一张,登记照2张。

  ⑵由班主任填写推荐意见及学生表现情况。

  ⑶交部长、主席团对其进行审核(学习态度、纪律、特长等)。

  ⑷将审核资料交学生会老师进行审核。

  ⑸在学生会大会上发表演讲(为何要加入、对学生会的认识、如何配合本部门及其他部门的工作等)。

  ⑹试用一段时期,合格后转为正式成员,发放工作证。

  ⑺学生会领导干部竞选必须经过全体成员的投票,获得半数以上票数为通过。

  2、辞职:

  ⑴如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会干部辞职。

  ⑵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辞职者,应向学生会主席团提交辞职报告书,说明辞职的具体原因,经总会审批后方能辞职。

  ⑶学生会干部辞职时应将工作证件和工作笔记本一并上交主席团。

  ⑷学生会干部在辞职时必须与部门负责人或者工作交接者办理好相关交接事务后方能离职。

  第五条请假

  1、通常情况下,学生会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不允许无故请假。

  2、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需提前一天向所属上级干部请假,绝不允许请“霸王假”,如有请“霸王假”者加倍处理。

  3、如果向上级干部请假后,上级干部没有准假而又未出勤者按无故缺席处理。

  4、各部门如有请假的情况,部长应在开展工作(或召开会议)前15分钟向学生会主席报告。

  5、所有学生会干部每月请假次数不能超过三次。超过三次者,按旷会一次处理。

  第六条证件

  1、学生会正式成员应有自己的相应有证件。在日常工作中,每位学生会干部都必须佩戴自己的证件,不得转借、赠送他人使用。

  2、如果证件遗失,应及时向主席团报告并申请补办证件。

  第七条学生会干部的权利

  1、有权向不良行为提出劝告、批评、扣分或报告教师。

  2、在开展工作中可以使用工作所需的电脑、电话、办公室等。

  3、有向领导老师直接反映情况的权利。

  4、如因工作需要,可以不参加两操、自习课、班会课,但应向班主任请假。

  第八条学生会干部的奖惩

  学校每学期将评选出优秀学生会干部并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

  学校每学期对极不称职的学生会干部给予撤消职务或相应处分。

  学生会干部未遵守行为规范而扣分,查到将扣应扣分的3倍。

  第四章选举办法

  第一条每年九下旬月召开学生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第二条主要议程学生会主席向大会汇报上一届学生会工作,同时产生下一届学生会领导机构。

  第三条学生会领导机构侯选人由上届学生会成员及各年级推荐产生。

  第四条选举前对候选人要进行公示。

  第五条选举时候选人要进行竞选演讲,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第六条学生代表大会由各班班长,学习委员,团支书组成。

  第五章附则

  1、学生会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工作条例,并报主席团,但不得与本章程冲突。

  2、当本制度与学校相关制度有冲突时,以学校相关制度为准。

  3、本章程即日实行,其解释权属白云湖中学政教处、团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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