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货物协议

时间:2023-01-02 16:27:04 运输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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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货物协议15篇

  在现实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运输货物协议,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运输货物协议15篇

运输货物协议1

  甲方(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为一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止。

  二、运输方式

  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纠纷处理方式

  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出现合同第七点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点的规定。

  八、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运输货物协议2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

  全权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

  为充分有效地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提高货运市场竞争能力,根据铁道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甲方与上海铁路局运输管理处签订的XXX次五定班列包车运输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双方合作并由乙方承包次五定班列宁波北站点事宜,共同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承包式

  甲方将次五宝班列宁波北站点每日的四节车皮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发站宁波北(含余姚),到站棠溪等广东境内铁路部门允许的到达站,车种为棚车和敞车,货物品类为5号及其以上运价号的货物(危险品除外),承包期限为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起至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止。

  第二条考核基数和费用支付

  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甲方对乙方每日考核基数为两车(节)车皮。乙方必须于当日装车后按考核基数向宁波北站缴交铁路运费及装卸费,并向甲方支付合作管理费每辆XXXXXXXX元,每日XXXXXXXX元,

  如乙方当日装车不足两辆的按考核基数两辆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如乙方当日装车超过两辆的(以四辆为限),按实际装车数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乙方多装车的管理费,在承包期届满时,可以冲抵少装车的管理费。

  第三条保证金

  为保证协议的履行,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计人民币叁拾万元。在承包期满时如乙方无违约责任时,甲方在XXXX日内如数退还保证金。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保证乙方为次班列宁波站点的独家合作承包人,如将宁波北站点车辆再发包给他人经营的,承担支付双倍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2.协调上海铁路局、宁波北店及广州各列站的关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继续承包经营的,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赔偿乙方损失XXXXXXXX元。

  3.发生班列晚点、甩车及货损时,甲方有义务代乙方向铁路部门进行索赔。

  乙方责任:

  1.严格按装运规定组货装车,不得装运危险品和禁运品,不得隐瞒重量及匿报货物品名,违者依铁路规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及时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及管理费,连续拖欠三天不交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赔偿甲方损失XXXXXXXX元。

  3.自觉遵守铁路货场规定,协调好宁波北站及广州各列站的关系。发生货损时,及时提供相应材料。

  4.如乙方擅自终止本列的履行,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并在三日付清拖欠的运费、装卸费及管理费。

  第五条其他约定

  1.如遇铁道部、上海铁路局调整班列运费价格时,则本协议运费价格相应调整。

  2.乙方与甲方考核时间与铁路部门同甲方的考核时间同步进行,并享受铁路部门与甲方同等的优惠待遇。

  3.本合作承包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取得XXXXXXXX年度次班列的承包权,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全仅代表和乙方各执一份,送交甲方董事会和宁波北站各一份。

  本协议经甲方全权代表和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

  全权代表人: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XXX

  XXXXXXXX年XXXXXXX月XXXXXX日

运输货物协议3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

  本协议所指货物运输保险内容如下:

  甲方作为投保人向乙方投保国内航空运输一切保险。

  被保险人:_________

  货物价值确定方式:按当地市场发货价确定。

  保险费率:_________‰ 免赔额:_________元(鲜活内免赔额:_________%)

  一、保险责任范围

  本保险为货物运输一切险。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保险单上订明承保的声明价值进行全额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雷电、火灾、爆炸或由飞机遭受恶劣气候或其他危险事故而被抛弃,或由于飞机遭受碰撞,倾覆、坠落或失踪意外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2.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3.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3.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4.本保险不负责赔偿由于敌对行为使用原子或热核制造的武器所致的损失和费用。

  5.本保险不负责赔偿执政者,当权者或其他武装集团的扣押,拘留引起的运输途径的丧失和挫折而提出的任何索赔。

  三、责任起讫

  1.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运输工具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未运抵上述仓库或储存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地卸离飞机后满三十天为止。如在上述三十天内被保险的货物需转到非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

  2.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行装卸、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赐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行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物运到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情况下,本保险仍继续有效。保险责任按下述规定终止:

  (1)被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情况,均以被保险的货物在卸货地卸离飞机后满三十天为止。

  (2)被保险货物在上述三十天期限内继续运往保险单所载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时,保险责任仍按照上述第1款的规定终止。

  四、被保险人的义务

  被保险人应按照以下规定的应尽义务办理有关事项,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本公司利益时,本公司对有关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1.当被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目的地以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提货.当发现被保险货物遭受任何损失,应即向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如发现被保险货物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应即向承运人、受托人或有关当局索取货损货差证明。

  2.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应迅速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

  3.在向保险人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单证:保险单正本、提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及索赔清单。如涉及第三者责任还须提供向责任方追偿的有关函电及其他必要单证或文件。

  五、索赔期限

  本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出险时开始.在单证齐全的情况下,十个工作日全部赔付完毕.如涉及到公安机关立案侦察的情况下,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地卸离飞机后起计算,公安机关出据相关手续后,最多赔付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经双方友好协商,现达到如下协议:

  1.甲方需按发货计划,以每票逐一向乙方投保.在货物起运前,甲方需将货运单和发货声明价值及已填保单传真给乙方,乙方以收到传真货运保险单作为回执,承诺予以承保。逢周六,周日或节假日,甲方可以在休息日向保险公司传真,承诺予以承保,并录入电脑系统。

  2.在货物起运前,如发生与上述保险内容不相一致的变更时,甲方需及时传真进行变更申请,以便乙方作相应的承保处理,以乙方接受传真变更的批单为准。

  3.协议双方均需建立往来业务台账,留存每批货物原始资料,经核对无误后,甲方须提供货运保单正本,由甲方每月一次性结清保险费。

  (1)货运单要按序号填开。

  (2)保险单要按序号填开。

  (3)甲方预交_________元保单代管责任金。

  4.乙方须对甲方提出的任何投保咨询,有关的建议及时予以答复,必要时提出上门服务。

  甲方联系人:_________ 乙方联系人: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六、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运输货物协议4

  甲 方:

  联系电话:

  营业地址:

  乙 方:深圳市捷美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传真:

  营业地址:

  甲乙双方为了加强双方的合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代理货物运输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指定乙方代理其航空,海运,陆运,快递等运输服务和运费到付服务。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甲方需要国际运输的货物,享用乙方的优质运输服务。

  甲方享有获取货物的免费跟踪,查询,索取签收记录(指快递)的权利。

  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甲方货物丢失,损毁等情况下,甲方在收货时即时提出异议,有提出索赔的权利。

  乙方的权利:

  乙方享有依照协议收取运费的权利。

  乙方有检查货物的合法性及包装的权利。

  若甲方称量填写重量有误,乙方有权更正。

  甲方的义务:

  在发货前以电话或传真 (货物托运书) 通知乙方到指定地点提取货物,或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

  在约定的.时间内备好货物及资料。包括:妥善做好货物的内外包装;详细的货物托运书并声明货物价值;以英文正确完整地填妥运单(快递货物);所有非文件类物品,必须以英文填写好商业发票,装箱单;某些特殊物品,须按中国海关和目的地国海关的要求,备妥必要的清关文件。

  按协议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如甲方无能力或拒绝支付运费,由本协议的甲方的负责人承担所有运费及诉讼费和律师费。本协议甲方负责人为:

  乙方的义务:

  接到通知后,及时上门提取甲方发运的货物,或在甲方送货上门时,作好接货工作。

  及时操作货物,安全,及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快递须派送到门,取得签收记录。

  接受甲方的电话查询,及时查看电脑系统,并给出货物跟踪信息。

  对有问题的快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跟踪处理直至问题解决。

  每15天告知甲方运费金额。

  禁运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禁止运输的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液体,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性或其它任何危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货物途经国或目的地国家禁止运输或进口的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如盗版,侵权等任何不合法的物品及中国海关禁止出口的物品。

  若甲方托运任何禁运品,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包括运费,退运费用,诉讼费,律师费,没收货物,罚款等以及任何法律制裁。

  四,甲乙双方承认并遵守以下条款:

  重点声明:

  对于甲方提出的索赔,乙方有义务代理受理;按照华沙公约,每票货物赔偿最高限额为100。00美元。但在甲方运费给付前,乙方对于任何索赔申请可不受理。声称索赔之金额不得与运费抵销。

  2,甲方因发现托运的货物有损毁或遗失的情况需要索赔时,必须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证据,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受理。

  3,乙方可以接受按照甲方要求和指示代做货物装箱单,商业发票,但如果因此造成报关,清关上的问题慨由甲方负责。

  4,乙方接受甲方每票货物的托运时,如没有委托乙方代理目的地清关时,乙方对货物在目的地清关不负任何责任。

  5,若甲方托运货物需要保险,需要特别声明,并另付费用(货值的千分之二),如货值较大我司建议乙方购买保险。

  6,甲方须缴付因清关所造成的仓储费,商检费等海关所收费用。

  7,对于确因不可抗力因素和非乙方原因而延误货物运输,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货物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海啸,罢工等)造成延误的事实,并争取有效措施努力补救。

运输货物协议5

  甲方(托运单位)乙方(承运单位)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签字或盖章生效,三方(包括配货部)必须严格按下列条款执行。

  一、甲方托运货物如实填写,如有隐瞒货物名称,数量及性质,倘若乙方在运输途中为此造成损失(包括车主损失)均有甲方负全责。

  二、甲方若不跟人押车,卸货地址务必填清,货物包装必须完整无损,乙方按卸货地址给予按期,完整无缺运到和办理交接货物手续。否则造成损失各负其责。

  三、乙方在运输途中,确保货物安全,精心保管货物,倘若丢失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失(不含自然性合理损耗)均由乙方负责按价赔偿。乙方不许无故耽搁交货时间,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全部负责赔偿。

  四、有外包装的货物,外包装无损害时,内在货物损坏与否均由甲方负责(因有外包装,装货前无法检验)。

  五、配货部只负责货物运输前的事项,货物运出后一切事宜均由甲乙双方自行处理。如有争议之事,配货部门只起中证人作用(不负责赔偿)。

  六、此协议三方均认定无疑,按条款执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受货出书面收条后,协议自然终止。

  甲方经手人签字:

  电话:

  手机:传真:

  乙方经手人签字:手印经手人:

运输货物协议6

  委托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的 运输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一、运输范围:至;

  元/吨到项目结束。

  三、运输事项:

  甲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次日运输量,如运输量超过吨时,应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应保证甲方通知的数量足量运输(除不可抗力外,如自然灾害、甲方发货原因、道路运输大检查等)。

  货物出厂后,质量(自身质量除外)数量和运输安全由乙方负责,运输数量与需方过磅数差距超过千分之三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负责人联系查明原因,经核实后确属甲方责任的(供需双方地磅故障)由甲方负责,如确因乙方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数量损失,经甲乙双方核实确后,由乙方按照当时的货物出厂价格据实赔偿给甲方。

  四、结算方式:

  每月的日至按月凭需方的签字单数量与甲方结算。

  五、付款方式:

  按月结算,隔月支付。

  六、付款时间:

  甲方应在乙方的运输发票送到甲方后 付清。

  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运输货物协议7

  承运单位: 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托运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双方就完成货物运输,采用月底结帐方式事宜,

  承运方式:

  1)甲方根据货物托运单,按乙方要求,采用公路运输形式,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

  2)乙方按运输规定将货物包装好,捆扎劳固。

  二,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a)甲方按“货物托运单”要求完成托运任务。

  b)以托运单为依据,甲方承运所发生的运费及相关费用采用月结方式向乙方收取。

  2乙方权利及义务:

  a)乙方托运所发生的费用方式以“月结”方式在托运单上注明。

  b)乙方托运应按照“货物托运须知”认真填写运单,不得在货物中夹带爆炸性,易燃性,腐化性。放射形等危险品, 和现金等禁运货物。

  三、结算方式:

  1乙方按货物托运单“运费合计”项目所发生的费用,每月计算一次费用,于每月25日,以现金或转帐支票方式支付给甲方。甲方开户行: :张号:

  2若有一方有意中止合作协议,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四、违约责任:

  1)乙方无故未按时结清甲方货款超过15天内<应承担违约责任(0。3%)。

  2)一方有意中止合作而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的,应承担费对方最后一个月费用的30%。

  五、合同期限:

  从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双方依照上述条约中止合作关系之日结束。

  六、因执行该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互相谅解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想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该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运输货物协议8

  托运方: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x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法律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将石灰、原煤、各类钙粉产品等货物委托乙方代理运输,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运输任务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货物运输,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负责组织车辆和司机将甲方货物安全运送到指定目的地,

  2、受甲方委托,乙方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不得延误拖时甲方货物运输,影响甲方生产经营,由此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负责承担,

  3、甲方根据本企业生产进度和产量确定运输数量,乙方承担的运输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计算,本合同中不列举具体运输数量,

  4、对乙方的运输任务及货物起运、到达时间由甲方统一分配、管理和调度,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

  第二条货物的种类、规格、数量及包装要求包装要求:

  甲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包装标准进行货物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按照保证货物运输安全为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因甲方包装原因导致途中运输支付的额外费用,由甲方偿付,

  第三条合同期限

  自20_年1月5日起至20_年12月30日止,

  第四条运输起止地点起止地点如发生变化,以变化调整后的起止地点为准

  xxxxx

  第五条运输价格和结算方式

  1、运输单价:每月按实际运输数量结算,单价为380元/吨计算,如遇汽油、柴油、过桥过渡费、高速通行费等大幅变动,导致运输成本大幅变动时,运输单价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可随时进行适当调整,结算单价以调整后单价为准,

  2、结算方式:运输费用按月进行结算,当月款项当月付清,每月月底之前,甲乙双方财务人员就当月发生的运输费用进行统一结算,形成汇总结算单据,结算款项月底之前付清,

  第六条运输质量和安全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运输车辆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2、乙方车辆严格遵守公路交通规则,积极维护公路交通秩序,保证道路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不得人货混装,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车辆的各项营运费用、税金、规费(包括各种税费、油胎料消耗、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检费、过桥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汽车费、违章违纪等各种费用)和司机食宿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5、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但货物是由于不可抗力、货物本身自然性质及甲方或收货人的过错致损,乙方不承担货物的赔偿,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约定解除事项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义务的履行,否则,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乙方地自己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车辆已取得国家道路营运许可权,并以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齐有关车辆保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第九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乙方(盖章):法人代表:

  ____年__月__日

运输货物协议9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此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 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 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 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 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 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货物运输合同范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附:运单编号: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装运时间: 年 月 日

  签发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装运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发货人: 承运人:

  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货物运输合同范本(20xx年版)注意事项:

  要求运达的时间: 年 月 日 时前

  要求运达的地点:

  收货人:

  货物名称:

  规格

  型号:

  重量:

  体积(长×宽×高):

  包装形式:

  件数:

  出厂价格:

  承运车辆车牌号:

  运费:

运输货物协议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运输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1、依据甲方提出的发货申请,乙方应根据甲方所指定的时间、地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2、在短途汽车到厂装货时,请务必确认货物的完好性,如若发现有包装破损、货物自然变形或者呈现明显伤痕的情况,当场要求停止装货,经甲方与厂家确认后再做继续装载或者进行换货处理;

  3、乙方在运输货物时,必须将货物固定扎实,并不得与其它货物混装,运输过程中应保证安全,如发生货物丢失、损坏、淋雨等,所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在7天内予以赔偿甲方;

  4、鉴于铁路运输的多样性,乙方需将装货要求(件数、吨位要求)以及对应的价格以函的方式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盖章回传,此函方可生效;若在执行期间有调整,请提前一周告知甲方;

  5、甲方所委托运输的货物彩涂钢板、镀锌带钢、热轧带钢、镀锌卷均需做好防水措施,在由厂运至货场,未能及时装火车时,仓储期间做好一切致使货物受潮的防水工作;车皮运输途中亦需要盖好帆布;

  6、火车离站后,乙方需将车皮号、箱号、以及所对应的货物卷号明细、离站时间、预计到达时间以电子档或者传真的方式告知甲方;

  7、自提货起,货发生损坏或者交通阻塞等原因,造成货物无法按预定时间送抵的务必第一时间知会甲方;

  8、货物到站后,乙方需联系甲方当地分公司,协商后按要求安排送货;

  9、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所发货的厂家、发货量等走货信息;

  10、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托运的货物购买运输保险,如由乙方不投保货物险,一旦出险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进行运输费用的确认:

  铁路费用:双方以经双方盖章确认后的报价函为基准结算;

  其他费用:在业务发生过程中发生的额外费用,双方按照逐一确认的方式进行。

  12、费用结算:

  乙方承诺按以下第种方式结算运费:

  ①费用按车次结算,只有在乙方送货至指定地点且收货方确认无货损后结付运费;

  ②运费按月结算,每月5日前双方核对并确认上月的运输费,并在当月的15日前一次支付上月应付给乙方的运费。

  13、因本协议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得采取单方延期送货或拒不支付运费费用等方式。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运输货物协议11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门到门公路运输,自备箱回空事宜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货物起运前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内容包括箱号、箱型、箱量、收货人、联系方式、送货地址等内容。

  2、货物到站:长沙北、收货人:“长沙联运物流有限公司转××××”。

  3、甲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必须严格按铁路、交通部门规定和许可,不得夹运易爆、易燃物品,超重或隐瞒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费率和结算时间及时与乙方结算费用,不得无故拖延。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到甲方的指令后,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准确、安全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集装箱交付时以施封锁完好为准,箱内的货差和货种不符与乙方无关。

  3、承运期间,乙方对集装箱箱体或箱内的货物损坏、灭失负责。

  4、掏箱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将空箱返回甲方的指定的榆次站或棠溪站。未经甲方的同意,发往其他车站,乙方须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三、运输费率和标准

  1、长沙北站—蒙牛长沙分仓20英尺:500元/箱

  2、空箱返回:长沙北—榆次 20英尺: 元/箱长沙北—棠溪 20英尺: 元/箱

  四、结算方式和日期

  1、每票一结、一次性付清:

  2、方式:

  3、结算采取先收款后开发票原则。

  五、其他事宜:

  1、若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2、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监证部门留档一份。

  3、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货物协议12

  甲方(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货物委托乙方承运有关事宜。经过友好、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单次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甲方义务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______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1、发货后付款(现付)□货到后付款(提付)□

  2、凭签收回单付款□(凭签收回单付款每天结算一次)

  3、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货款,乙方保证在收到货款后,一星期内交付给甲方发生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甲方承单。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货款,乙方保证在收到货款后,一星期内交付给甲方发生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不得夹带、匿藏危险物品和禁运物品。因夹带、匿藏危险和禁运物品被查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运输要求,对包装不符合安全运输要求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包装要求的货物重新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自接收甲方货物后,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将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的送达地。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因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特殊情况(交通事故、道路封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处理。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以“√”选择)

  (1)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法院诉讼。

  第七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运输货物协议1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箱式变电站购货合同》,约定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包含型号为_________变压器在内的箱式变电站,由于乙方现提供的型号与原合同约定不符,且未按规定在高压开关安装联动隔离板,导致该变电站经供电局两次验收均不合格。为了妥善解决相关事宜,减少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关于变压器型号的问题:

  甲方接受乙方已安装的型号为_________的变压器,但附有如下条件:

  1。乙方必须保证该箱式变电站的质量优良,能够正常使用,保证该产品在本协议签订后能够一次通过供电局的验收并合格,否则,甲方有权拆除已安装的箱式变电站,另行购买其他产品安装使用,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还需赔偿甲方双倍于合同金额的赔偿金。

  2。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如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赔偿甲方双倍于合同金额的赔偿金。

  3。本产品的保修执行原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在保修期内收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必须派员维修,如经通知未派员或未及时派员维修达十次以上,甲方仍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二条关于赔偿问题:

  由于该变压器二次验收未能通过,乙方同意赔偿甲方:

  1。临时增加的电线等费用:_________元。

  2。使用临时变压器造成的电费价差:_________元(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计至_________月_____日,_____月____日至验收通过并通电所发生的差价另计)。

  3。因验收不合格所产生的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原因是乙方过错造成的),凭供电局验收费单据支付。但最后一次验收合格所需费用不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其他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货物协议14

  承运人(甲方):

  托运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运输指定货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合同期限为一年,自20xx年1月1日起到20xx年12月31日

  一、合同期间,乙方以包括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提供货物的运输计划,并向甲方如实申报货物的名称、性质、规格型号、单位体积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二、提、交货地点、方式:

  地点:按乙方指定地点交货

  方式:由甲方负责装车,货到后由接货方卸货,甲方不承担装卸相关费用。

  三、包装运输要求: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符合运输本公司产品的车辆。

  四、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费用:甲、乙双方按协商确认的运输价格结算运费(运费不包含发票)。运费按月依次结清

  五、交货方式:

  磅交磅收,计量用磅应经计量主管部门或授权的计量器具鉴定部门鉴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六、甲方在运输乙方货物途中,如造成货物损坏、开拆封口、封条、拖延时间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额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如果不能按时到达目的地,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特殊情况除外如堵车,车辆及车上人员身体情况除外。

  七、纠纷处理: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签约日期:20xx年10月24日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签约日期:20xx年10月24日

运输货物协议15

  为确保货物运输安全,维护承运人、托运人利益,按照《青藏铁路公司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办法》的要求,西宁东站(以下简称甲方)与青海东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制定危险货物安全运输协议:

  一、产品名称、特性、危害及施救方法

  1)产品名称:电石(碳化钙)

  2)产品特性:电石属一级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资,危规编号43025

  3)产品的危害:

  3.1碳化钙与水接触能迅速生成乙炔,并放出热量。乙炔是易燃易爆的气体。

  3.2乙炔易与银盐、铜盐、汞盐反应形成不稳定的、有爆炸性的乙炔化合物。

  3.3乙炔与空气的混合物有爆炸危险。

  3.4乙炔具有麻醉作用。乙炔中的磷化氢(PH3)、硫化氢(H2S)可以引起中毒。3.5碳化钙的粉尘对皮肤、呼吸道及眼睛有刺激作用。碳化钙粉尘在空气中的允许极限浓度为10mg/m3。

  4)产品的施救方法:

  4.1在工作中要戴风镜、口罩和手套;

  4.2搬运时和入库前都要轻搬轻放,以防引起火花,造成爆炸;

  4.3包装破损时,要重新封口或更换包装袋;

  4.4消防禁止用水和泡沫,可用干砂、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也可用干燥碳酸钙(纯碱粉)灭火;

  4.5发现头晕、头痛或呕吐时,应立即移至空气新鲜处,重者应送医院治疗。

  二、乙方生产的危险货物电石(碳化钙)要严格按照国标GB10665-20xx生产。

  根据青藏铁路公司电石改变包装试运运输要求,电石码放高度≤1.6m,间隙≥0.10m。储存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库房、站台储备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库内保持干燥,通风良好,不受水淹、淋。

  三、乙方采用青海铁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经甘肃省运输包装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合格的电石软包装袋。

  1、该包装袋外袋、中袋为复膜塑料袋,内袋为维纶水溶沙复合包装袋。储存期不超过三个月,包装袋外观平整、清洁。

  2、包装袋上产品名称、危险标志、一级遇水易燃易爆标志、生产厂名、厂址清晰,包装粒度为5-80mm,包装温度≤80℃,包装袋两道封口,每袋包装净含量为50±0.3kg。

  3、试运软包装袋为一次性用品,严禁重复使用,实行《准运证》制度,一车一证。

  4、乙方要确保内装电石50公斤,发生超载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承运人)、乙方(托运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拨配的车辆完好,符合危险货物运输要求。

  2、乙方托运危险货物时,应当向甲方说明运输货物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不能谎报、匿报品名装运危险货物,企业运输员必须经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3、乙方在专用线装运电石时,遇雨、雪天禁止上站装车。

  五、安全责任的划分

  乙方对所使用的棚车必须认真进行车辆透光检查,严格按装载加固定型方案规定进行装载加固,装卸作业时采取人力作业,不得拖拉、猛砸硬摔,以防出现破损,包装破损件不得装车,遇雨、雪天禁止装卸、上站、装车,乙方负责车门、车窗关闭、加固,空、重阀调节和防溜措施,保证货物在运输全过程中的安全;甲方负责监督作业过程。

  1、乙方对货物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谎报、匿报品名装运危险货物,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2、乙方不得将包装破损件及湿损件装车,一经发现后果自负。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铁路现行有关规章(定)办理。

  甲方(西宁东站) 乙方(青海东胜化工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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