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道路运输合同

时间:2022-11-04 11:29:42 运输合同 我要投稿

货物道路运输合同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货物道路运输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货物道路运输合同15篇

货物道路运输合同1

  甲方(托运人):

  工商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承运人):

  工商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1、托运人是指委托承运人运输危险货物,并与承运人订立道路货物运输合同(危险货物)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 ________________ 。

  2、承运人是指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并与托运人订立道路运输合同(危险货物)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________________ 。

  3、收货人是指道路货物运输合同(危险货物)中托运人指定的提取货物的人。

  4、道路危险货物运单是指道路货物运输合同(危险货物)的证明,是货物交接单证。

  5、危险货物装货清单是指记载所装危险货物名称、数量、尺码、重量、标志和箱内货物积载情况等明细内容的单证。

  6、承运人责任期间是指从收到货物起至运达目的地交付收货人止的承运人掌管的全部期间。

  7、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危险货物以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的为准,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

  8、本合同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是指使用载货汽车通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作业全过程。

  第二条 货物的基本情况:

  1、危险货种类:

  □爆炸品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易燃液体 □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放射性物品□ 腐蚀品□杂类

  2、托运人保证合同期限内向承运人至少托运________________(吨、件、箱)的货物。

  第三条 运费及其他费用:

  1、运费:____

  2、每月____日前承运人缮制上月《费用清单》发给托运人确认,该清单应包括运费、其他费用、代垫费用等。

  3、托运人在收到《费用清单》后的____日内,审核确认后发回承运人,由承运人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给托运人;

  4、托运人按结算期向承运人支付运费,在结算期届满前____日,支付上月运费。结算期为____________ 。

  □油价每上涨或下跌 ____ %, 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____ %。

  □劳动力成本(以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每上涨或下跌 ____ %, 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____%。

  承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增加数额在《费用清单》中另行列明,托运人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____ 日内支付。

  托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减少数额书面通知承运人。承运人已收取运费的,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的下一结算期的费用中扣减。

  第四条 货物的保险与保价:

  1、保险:

  □由托运人自行办理;

  □由承运人代为办理;

  □具体业务具体协商选择并在《道路危险货物运单》上注明。

  由承运人代为办理保险的,托运人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所需费用由托运人另行支付给承运人,不计算在运费之中。若发生保险事故,承运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协助托运人办理理赔。

  2、保价:

  □ 否

  □ 是牭テ被跷镒芗鄢过 ____元,或毛重每公斤超过____元时,必须保价。保价费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0.7%,由托运人在货物启运前支付。

  □ 具体业务具体协商选择并在《道路危险货物运单》上注明。

  第五条 货物的托运与承运:

  托运方委托承运人托运货物前,应提前____小时递交《道路危险货物运单》,并提交与货物及运输有关的其他单证。如托运货物不符合法定或约定运输条件的,承运人可以在____小时内要求托运人改正;托运人拒绝改正或无法改正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托运人的运输要求。

  第六条 货物的交接:

  交接货物时,交接双方应当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单》,核对品名、件数及包装状态和标志标识,在交接单证上加以记载。

  第七条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义务

  1、托运人应当遵守国家关于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托运危险货物和对危险货物进行作业。

  2、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承运人承运,并须查验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要求承运人应当具有的证书、证照或证明,如委托外省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在沪承运的,必须查验本市交通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复印后与货运单一并留存。并比对《上海市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接入车辆目录》,明确承运车辆。

  3、托运人应当及时办理危险货物运输所需的各种手续,并将已办理各项手续的单证和证明文件送交承运人。

  4、托运人应当按照《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技术条件》(GB12463)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和其他规定,妥善包装货物并在外包装上设置标志。

  5、托运人应当向承运人书面提供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应当按照规定添加,并告知承运人相关注意事项。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的,还应提交与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托运整箱时,需提交危险货物装箱清单。

  6、自理装卸货物的,用于装卸危险货物的机械及工具的技术状况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中规定的技术要求。装卸作业应当遵守《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的规定,并指派装卸指导员,并对其行为负责。

  7、托运人不得在危险化学品中夹带普通货物,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

  8、托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运费、其他费用及偿还垫付费用。

  9、托运人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给予书面通知,并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二)承运人的义务

  1、承运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承运危险货物。

  2、承运人应当查验托运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许可证,复印后与货运单证一并留存,不得为无相应许可证的单位运输危险化学品。

  3、承运人应当提供其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其车辆及从业人员具有相应资质、及已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货物的车辆应当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证。其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从业资格证,并具有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的证书、证照或证明。

  4、承运人不得将承运的危险货物转交其他无相应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运输。

  5、承运人应当根据承运的危险货物的需要,提供性能良好、经济适用的载货车辆。载货车辆技术性能和技术等级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按《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要求悬挂标志,配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以及与所载运危险货物相适应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承运车辆必须是正常接入交通运输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并被录入《上海市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接入车辆目录》。

  6、承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接收货物时,应当核实所装运危险货物的收发地点、时间以及托运人提供的相关单证是否符合规定,核实货物的品名、编号、规格、数量、件重、包装、标志、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和应急措施以及运输要求,并认真检查包装的完好情况。

  7、承运人应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根据《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的规定,严格按照要求采用合适的方法对货物进行固定、捆绑、衬垫。在装货过程中,如发现货物包装破损,应及时做好记录,并通知托运方,更换合格的包装后再装车。

  8、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路线或合理的路线,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合理期限内,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承运人对危险货物进行装卸、运输时,应当遵守《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的规定,不得超过规定的荷载、限量装载危险货物,不得将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混装。

  9、承运人应当及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承运人发出到货通知后,收货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提取或者承运人无法联系到收货人的,承运人应当通知托运人,托运人应当毫不迟延地提出解决方案。

  第八条 责任的划分:

  (一)托运人的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或运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条件,以及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而造成车辆延滞及其他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因托运人下列原因而导致车辆、机具、设备损坏、污染或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 未正确说明所托运的危险货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

  (2) 未按照国家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货物妥善包装,并未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标志的;

  (3) 货物包装质量不符合标准,而从外部无法发现;

  (4) 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危险货物,未添加或未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的。

  3、托运人错报、瞒报、误填货物名称或装卸地点,造成承运人错运误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4、托运人不按约定支付运费及其他费用、偿还垫付费用的,除上述费用外,并须支付上述费用的____‰/日的违约金,在____日内,托运人仍不支付的,承运人有权留置相应货物。

  5、托运人不提供或不能足额提供约定数量的货物时,应向承运人支付不足部分运费的____%的违约金。

  (二)承运人的责任

  1、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负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货物短损、变质;

  (3)货物的自然损耗和性质变化;

  (4)托运人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它处理;

  (5)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6)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承运人的免责的情况。

  2、由于承运人违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而造成托运人损失的,承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承运人的责任,造成货物未按约定时间运达,承运人应负违约责任;逾期到达的,超过____ 小时后,以____元/小时/(车)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承运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错运到达地或错交收货人,承运人应将货物无偿运到规定的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

  4、货物发生灭失损坏的,如果托运人在启运前声明货物价值并已支付保价费的,按保价金额赔偿。托运人未对货物进行保价或虽在货物启运前声明货物价值但未支付保价费的,承运人支付的赔偿数额为灭失损坏货物运费的____倍,迟延交付的赔偿数额为迟延交付货物运费的 ____倍。

  5、承运车辆未接入交通运输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并未被录入《上海市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接入车辆目录》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货物起运前,托运人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2、货物起运后,托运人可以变更货物的到达地、收货人,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3、任何一方变更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条 保密事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记录、通讯、信息和交易披露给第三方。依照法律的规定、政府的命令或司法机关的要求而强制披露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 ____________________,该期限不受合同的解除或终止的影响。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应当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选择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划去前款内容)

  第十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年,自____ 年 ____ 月____ 日始,至 ____年____月____ 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一个月,任何一方可以提出续签合同。如双方未就延展期限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则本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终止;但若双方在合同期届满后仍实际发生承托业务关系的,则视为接受本合同约束,其约束力延展至最后一次的承托业务完成之日止。

  第十三条 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内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职位: 职位:

  日期: 日期:

货物道路运输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甲方向乙方计划托运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_吨位船舶_____艘(船舶吊装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______港运至______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________货物于_____天内集中于_______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装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货物。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___天内乙方负责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有关规定乙方需承担__________元/天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乙方可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__________元/天,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作照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费用自理)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国家规定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__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_____%计__________元,全船运费为__________元,一次计收。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货物道路运输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商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商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3、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

  4、乙方在货物完成清关、运输后7天内传单票应收费用明细给甲方,甲方应及时确认并回传。

  5、结算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应在送货后____天内将所有费用支付给乙方,有关税单、报关单等文件按以下____方式办理a、先付款,后退单;b、后付款,先退单。

  6、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7、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第四条其它

  1、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审理。

  2、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不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代表人(签)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代表人(签)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道路运输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结合实际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守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地点:县。

  二、工程内容:土石矿运输

  三、工程承包方式:乙方提供车辆运输。运距平均_____17____公里之内。

  四、运输价格:甲方以每吨_______元结算给乙方。

  五、合同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日。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应办的各项事情.批文.税收等手续。

  2、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时间,为乙方提供食住场所,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负责处理施工场所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果木等保护工作及路政_._.运管等工作事宜。(施工道路上超载及一般违章由甲方负责,若车辆因此被扣车超过24小时,甲方补偿乙方每天三百元人民币。不包含赃车.或之前有发生过交通事故的车辆),如车辆在本工程运输过程被政府部门没收,双方协商按市场价格由甲方赔偿给乙方(不包含赃车.或之前有发生过交通事故的车辆)

  4、协调与其他施工单位等有关部门及当地村民百姓的关系(保障道路畅通,专人修路。)

  5、甲方保证乙方每天有充足的货量运输,保证每天至少有四车的货量,不能满足乙方运输货量时,甲方按一天四车补足乙方工程款。

  6、因甲方工程款不按时支付而导致乙方不能正常运输,甲方除付给乙方的工程款项外应承担乙方的误工费,每台车叁百人民币日,(甲方有特殊原因而停工,必须事先以书面通知乙方,并需经得乙方同意为准)。甲方超过7天不支付运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讨所欠运费和误工费。并索求两万元的合同违约赔偿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同意在 年 月 日晚上10点前。____台20方以上车厢长不超过6点3米工程车,人员,按甲方要求到达指定施工场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乙方车辆超过规定进场时间3天及以上,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以后根据工程量需要再增加,服从甲方安排,听从指挥。

  2、乙方车辆工作暂定每天时间在12小时内(从早上6点至下午6点可以进山。)出山时间不限制。乙方在可以开工的时间内必须全力进行运输作业不得怠工,在规定时间内可以进山运输情况下必须进山运输。在车辆出现故障需要维修必须马上通知甲方。

  3、乙方同意首批不少以____台20方以上车厢长不超过6点3米工程车进场,时间为 年 月 日晚12点前。首批车辆前3天作为磨合工作协调熟识路况测试。达到甲方承诺情况下乙方同意于3天后开始分批调配车辆到达,并按约定时间全部到齐。如乙方不能按时把车辆到场必须赔偿给甲方五千员人民币误工费。如测试情况不达到甲方承诺的乙方有权停止施工车辆离场。

  4、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协助甲方处理好,由于施工而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边建设单位(住户)的关系。

  5、承担工程中本身的生产安全责任,并为车辆购买保险。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有关事故和生命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6、如乙方中途无故停工或不能完成甲方的运力要求,或不依照工作安排。甲方有权找其他车队进场施工。并拒付前工程款及赔偿给甲方两万元的误工费。

  七、安全措施:

  安全施工与检查,乙方必须遵守工程建议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接受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及监督。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八、工程款结算:凭过磅票据,以吨数结算。

  九、付款方式:

  乙方首批车辆____台按期到达后,开工前由甲方借支人民币15000员给乙方作为生活经费,一周后在运费中扣除。

  结算方式为一周一结,每天收工后乙方把运输单以及加油单交由甲方,甲方开具收据证明。每周星期一下午5点前结算前一星期的运费。第2周开始乙方从运费中扣出人民币两万员作为误工费合同保证金

  十、甲方如继续需车辆运输的话,在同等的条件下先优先照顾乙方车队。

  十一、乙方必须能证明本身拥有车辆产权不小于两辆,本合同乙方不接受非车的签注。一旦发现乙方非车辆产权所有者视为违约,本合同马上自动终止。

  十二、任何因为天气原因,道路维修,车辆故障维修保养,安全检查,政策变动等甲乙双方非人为原因做成停工,由双方自行承担风险,双方不承担对方的工补偿责任。

  十三、以上协议均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商定,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在合同期限内协商解决,本协议甲乙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在双方不能处理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当地有关司法部门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货物道路运输合同5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输。

  2、具体货物的托运内容,以出货时甲方发出的《派车单》为准。

  3、甲方将合同区域的货物全部委托给乙方运输,不论货物多少统一以合同价为准。

  第二条服务要求

  1、乙方负责提供充足的车辆资源用于甲方货物的运输,运输车辆的车况和车型应符合甲方货物的安全要求。

  2.1承运司机与车辆:

  (1)乙方需确保承运车辆、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司机上岗证、行驶证、营运证、车辆购置附加费、养路费、保险卡真实有效;

  (2)如因上述证件不齐全或伪造,由此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2业务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传真方式向乙方发出《派车单》,乙方应在收到《派车单》后一小时内盖章确认,并确定司机姓名、手机号码、车牌号码一并回传给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运通知及《派车单》一小时后,如不能派车装货,甲方有权自行调派车辆,如甲方自行调派车辆的成本高于与乙方的合同价格,此高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3装货的要求:

  (1)乙方必须保证在于确认《派车单》当日履行运输责任,并在合同约定的运输时效内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

  (2)乙方司机在装车时应负责对所装货物的品种、数量、包装,认真清点、把关。对于1残缺或包装损坏的货物必须在装车时向仓库提出更换。对于司机未履行以上约定致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装车完毕,乙方人员必须当场与甲方工作人员或仓库办理货物移交手续,并承担货物的安全保管及承运责任、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完全赔偿责任。

  2.4运输:

  (1)乙方在运输途中,不许中途换车,确因特殊原因(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换车,必须经甲方书面(或传真)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甲方货物损失或延误送达时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确保做好防火、防盗、防雨、防潮等工作,货物从装车后直到货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之前发生的损毁、被盗、丢失、淋湿、残损、交货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按货物价格1.3倍予以赔偿(赔款在运费中扣除)。

  (3)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及时电话通知甲方,如出现货物损坏时,必须及时按甲方的相关指令要求报当地交通部门及保险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及货物,及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有关理赔手续,并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剩余损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时报案、报保险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负全部责任。

  (4)如乙方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员出面协调处理事故时,其差旅费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员食宿费、通讯费、交通费、处理事故应交费用和应酬费等),凭发票或收据由乙方负责承担.

  2.5卸货:

  (1)将货物准时送达甲方指定之收货人,否则每延误24小时按人民币______元罚款。该罚款在乙方运费中扣除。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送货单》地址送货,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许可擅自改换送货地点的,罚款人民币______万元。

  (3)乙方需确保收货单位和经手收货人的身份真实无误;核实收货人后,协助卸货,并在场监督,由于运输途中出现的货损、货差等情况当场确认清楚,并予当场赔付。

  (3)卸货完毕,必须由收货人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及收货人签名,如因特珠情况无法盖到公章,则需收货人签字的同时并签上身份证号码。

  2.6签收单的返还:

  (1)每月1-15日的签收单必须在当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每月15-30日的回单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由甲方登记签收。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完整提报相关文件的,当月不予结算,延迟至下一个帐期进行结算。

  (2)若乙方无法如期将运输签收单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罚款。

  (3)凡出现签收单单据丢失或涂改或损毁,乙方负责复印件的补签,并确保能正常与客户办理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当次运费,并罚款______/单。

  2.7信息反馈:

  (1)任何异常情况出现时,乙方必须于1小时之内,以各种有效途径反馈到甲方;

  (2)乙方需确保司机的通讯畅通,如甲方客服人员在跟单查询时每出现一次手机关机或无法联系到司机,则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书面解释)。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须将运输情况真实地反馈给甲方。

  第三条运输价格

  1、运输价格:按双方确定的附件《价格表》执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区的运价,以双方操作前书面确认的价格执行。

  2、价格时效:价目表所述价格的时效与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如遇市场行情大的变化,应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协商解决,协商期间内按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第四条费用结算

  1、乙方需于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相关单据(签收单,回执、各项票据、结算书),交予甲方,甲方于10日内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乙方按照确认无误的运输费开具统一的《运输统一发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运输发票并审核无误后安排请款,每月25-30日为付款日(逢节假日顺延)。

  3、付款方式:支票、银行电汇。

  第五条履约风险保证金

  1、为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在本合同签定之时,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2、该风险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双方结帐时予以统一清算,并于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结清;

  3、履约风险押金不计利息。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本合同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采取减少运输数量、暂停乙方运输资格、立即终止合同等处罚。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对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对于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3、因乙方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产生收货单位拒收货物或退货,所有产生的费用及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甲方同意对承运之货物行使留置权,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货物,如出现此种情况乙方将承担该货物价值2倍的责任赔偿。

  第八条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深圳市人民予以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道路运输合同6

  甲方:

  乙方:

  为提高货运效益,明确承、托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协议。

  1、货物在日前从河南省西峡县回车镇花园村运到。联系人:电话:。由甲方负责押运。年月日前到达对方仓库。

  2、运输期间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在运输途中,发生一切货损,由甲方照价赔偿。

  3、车牌号码:发动机号:司机名字

  4、货物名称:香菇,共件,净重公斤,每箱净重公斤,运费人民币元,货到由方付款。

  5、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若一方违约,违约方包赔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另附协议,另附协议同时生效。

  7、此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道路运输合同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租赁项目:乙方向甲方承租xx市场内xx区xx号xx室,用于xx经营。出租房屋编号以xx出示的市场示意图为准。

  二.租赁期限及费用:

  1、租赁期限:本合同租赁期限为年。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2、各项费用及支付方法

  每月房屋租金为xx元,物业管理费xx元,小计xx元,共计xx元/年(大写:xx );上述费用的支付共分xx期,每期元,乙方每季度首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本季度费用。乙方应在支付第一期费用时一并支付甲方押金元,于房屋租赁期结束时,经甲方检查,乙方在租赁期内无违章、违约情况的,甲方无息一次性退还乙方。

  三.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乙方在租赁期间服从市场的管理,遵守市场的“管理公约”及各项规章,不得侵占公共部位,不得阻碍交通,协助市场做好安全、卫生、秩序等项工作。

  2、乙方对所租的房屋、设备、设施进行装修,要征得甲方的同意,如在承租期间发生人为破损,要负责修复与赔偿。

  3、乙方在签约后一个月之内凭租赁合同办理营业执照,并做到守法经营,按时交纳各项税费。

  4、乙方必须按合同交纳租金、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第五条第(2)款之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应于合同到期日将房屋交还甲方,逾期交房的,逾期期间按自动续约处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租金的xx倍标准支付甲方租金。

  6、乙方在租赁期间,室内所添置的设备、内部装修等均由乙方自理,合同到期后,乙方应在交房日前将其拆除,否则甲方有权按现状接收,乙方所遗留的设备及内部装修归甲方所有。

  四.甲方应承担的责任:

  1、甲方应做好经营场所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以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发生自然破损,要及时做好维修。

  2、甲方要做好市场内安全、卫生、秩序等市场的日常管理,保证经营者有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并协助经营者做好办证、办照、交纳税费等项服务。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将房屋、设备、设施擅自退租、转租;甲方在租赁期间不得随意收回租赁的房屋、设备、设施。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所预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押金等费用甲方不予退回,乙方还应支付甲方(月、年)租金%的违约金;如甲方违约,应退还乙方预付的租金等费用,并支付乙方(月、年)租金xx %的违约金。

  (2)如乙方在租赁期内未按时交纳房租及物业管理费,逾期之日起每天按租金的xx %交纳滞纳金;欠费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承担上述滞纳金外,还应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合同争议解决的办法。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选择下列办法解决:

  1、向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进场经营必须交纳治安保证金;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货运规则,实行全程运输负责制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3、甲方在乙方承租期内,提供必要的物业管理,乙方发生的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负责收取后向相关部门缴纳,水费xx元/m3,电费xx元/度;

  4、乙方在租赁期间,室内所添置的设备、内部装修等均由乙方自理,合同期满后均由乙方自行拆除;(本条删除)

  5、如遇拆迁、市政建设等不可抗拒的因素,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合同自动终止。

  八.“管理公约”是本合同的附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备案,当事人应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此合同一式六份,合同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道路运输合同8

  甲方(托运人):

  工商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承运人):

  工商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汽车货物运输规则》、《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集装箱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1、托运人是指委托承运人运输集装箱危险货物,并与承运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合同(危险货物)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运人是指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营业性集装箱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并与托运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危险货物)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

  3、收货人是指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合同(危险货物)中托运人指定的提取货物的人。

  4、集装箱包括国内标准集装箱、国际标准集装箱和非标准集装箱。

  5、集装箱货物是指能装入集装箱内,进行道路运输的货物。集装箱货物分为整箱货物和拼箱货物。整箱货是指托运人装箱、积载、计数、封箱,并以箱为单位托运的货物。拼箱货是指使用集装箱运输,但以重量或件数为托运单位的货物。

  6、集装箱道路危险货物运单是指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合同(危险货物)的证明,是货物交接单证。

  7、集装箱危险货物装箱清单是指记载集装箱箱内所装危险货物名称、数量、尺码、重量、标志和箱内货物积载情况等明细内容的单证。

  8、承运人责任期间是指从收到集装箱整箱或拼箱货物起至运达目的地交付收货人止的承运人掌管的全部期间。

  9、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危险货物以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的为准,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

  10、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合同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法定自然灾害、战争状态,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运营的气象条件,政府引起的交通管制、行政执法所引起的时间上的耽搁、重大交通事故或道路意外所引起的无法弥补的贻误。以及承托双方约定的其他事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

  11、本合同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是指使用载货汽车通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作业全过程。

  第二条货物的基本情况:

  1、危险货种类:

  □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杂类

  2、托运人保证合同期限内向承运人至少托运________________箱量的货物。

  第三条运输及相关服务:

  1、服务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

  2、服务内容

  □运输□装箱□拆箱□装集装箱□卸集装箱

  □其他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双方约定由承运人提供其他服务的情况下,承运人为代理人。托运人应当提交办理该项服务的所有文件及委托书。

  第四条运费及其他费用:

  运费及其他费用按照承运人的《运价表》(附件一)支付。《运价表》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每月_____日前承运人缮制上月《费用清单》发给托运人确认,该清单应包括运费、其他费用、代垫费用等。

  2、托运人收到《费用清单》后_____日内,审核后确认发回承运人,承运人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给托运人;

  3、托运人按结算期向承运人支付运费,在结算期届满前_____日,支付上月运费。结算期为_______________。

  □油价每上涨或下跌_____%,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_____%。

  □劳动力成本(以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每上涨或下跌_____%,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_____%。

  承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增加数额在《费用清单》中另行列明,托运人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日内支付。

  托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减少数额书面通知承运人。承运人已收取运费的,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下一结算期的费用中扣减。

  第五条货物的保险与保价:

  1、保险:□由托运人自行办理;□由承运人代为办理;□具体业务具体协商选择并在《集装箱道路危险货物运单》上注明。

  承运人代为办理保险的,托运人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所需费用由托运人另行支付给承运人,不计算在运费之中。若发生保险事故,承运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协助托运人办理理赔。

  2、保价:

  □否

  □是牭テ被跷镒芗鄢过_____元,或毛重每公斤超过_____元时,必须保价。保价费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0.7%,由托运人在货物启运前支付。

  □具体业务具体协商选择并在《集装箱道路危险货物运单》上注明。

  第六条货物的托运与承运:

  托运方委托承运人托运货物前,应提前_____小时递交《集装箱道路危险货物运单》,并提交与货物及运输有关的其他单证。如托运货物不符合法定或约定运输条件的,承运人可以在_____小时内要求托运人改正;托运人拒绝改正或无法改正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托运人的运输要求。

  第七条货物的交接:

  (一)拼箱货

  交接货物时,交接双方应当根据《集装箱道路危险货物运单(拼箱)》,核对品名、件数及包装状态和标志标识,在交接单证上加以记载。

  (二)整箱货

  交接双方对整箱货物进行交接时,应当根据《集装箱道路危险货物运单(整箱)》检查箱体、核对箱号、检查封志状况,在交接单证上加以记载。

  第八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义务

  1、托运人应当遵守国家关于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托运危险货物和对危险货物进行作业。

  2、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承运人承运,并查看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要求承运人应当具有的证书、证照或证明。

  3、托运人应当及时办理危险货物运输所需的各种手续,并将已办理各项手续的单证和证明文件送交承运人。

  4、托运人应当按照《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技术条件》(GB12463)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和其他规定,妥善包装货物并在外包装上设置标志。

  5、托运人应当向承运人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应当按照规定添加,并告知承运人相关注意事项。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的,还应提交与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托运整箱时,需提交危险货物装箱清单。

  6、自理装卸集装箱、货物的,用于装卸危险货物的机械及工具的技术状况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规定的技术要求。装卸作业应当遵守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的规定。并指派装卸指导员,并对其行为负责。

  7、托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运费、其他费用及偿还垫付费用。

  8、托运人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给予书面通知,并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二)承运人的义务

  1、承运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承运危险货物。

  2、承运人应当提供其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其车辆及从业人员具有相应资质、及已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货物的车辆应当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证。其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从业资格证,并具有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的证书、证照或证明。

  3、承运人应当根据承运的危险货物的需要,提供技术良好、经济适用的载货车辆。载货车辆技术性能和技术等级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按《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要求悬挂标志,配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以及与所载运危险货物相适应的应急处理器材合安全防护设备。承运人提供集装箱的,集装箱应该适合装运约定的危险货物,集装箱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4、承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接收货物时,应当核实所装运危险货物的收发地点、时间以及托运人提供的相关单证是否符合规定,核实货物的品名、编号、规格、数量、件重、包装、标志、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和应急措施以及运输要求,并认真检查包装的完好情况。

  5、承运人负责装箱的,在装箱前应当认真检查箱体,发现集装箱不适合装运货物时,应当通知托运人或直接更换合格的集装箱。承运人应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根据《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的规定、严格按照装箱积载的要求,并采用合适的方法对货物进行固定、捆绑、衬垫。在装箱过程中,如发现货物包装破损,应及时做好记录,并通知托运方,更换合格的包装后再装箱。货物装箱后,承运人应缮制货物装箱单,按有关规定施加封志,并按要求在箱体外贴上运输及有关标志。

  6、承运人负责拆箱时,拆箱前(或提箱时)应当检查箱体,核对箱号,检查封志,并制作书面记录。拆箱时,应做到轻卸,确保集装箱货物和集装箱的安全,检查货物的包装情况,并作书面记录。

  7、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路线或合理的路线,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合理期限内,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承运人对危险货物进行装卸、运输、装拆集装箱时,应当遵守《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的规定。

  8、承运人应当及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承运人发出到货通知后,收货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提取或者承运人无法联系到收货人的,承运人应当通知托运人,托运人应当毫不迟延地提出解决方案。

  第九条责任的划分:

  (一)托运人的责任保险、自己装箱

  1、托运人未按合同或运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条件,以及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而造成车辆延滞及其他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托运发生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的损坏、污染或人身伤亡的,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1)未正确说明所托运的危险货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

  (2)未按照国家规定队所托运的危险货物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标志的;

  (3)货物包装质量不符合标准,而从外部无法发现;

  (4)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危险货物,未添加或未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的。

  3、托运人错报、误填货物名称或装卸地点,造成承运人错运误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4、托运人不按约定支付运费及其他费用、偿还垫付费用的,除上述费用的本息外,并须支付上述费用的_____‰/日的违约金,在_____日内,托运人仍不支付的,承运人有权留置相应货物。

  5、托运人不提供或不能足额提供约定箱量的货物时,应向承运人支付不足部分运费的_____%的违约金。

  (二)承运人的责任

  1、整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保持箱体完好,封志完整,箱内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负责装、拆箱的除外。

  2、拼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负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货物短损、变质;

  (3)货物的自然损耗和性质变化;

  (4)托运人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它处理;

  (5)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承运人的免责的情况。

  3、承运人自备集装箱装运货物的,由于集装箱隐性破损,造成货物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4、由于承运人违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法律法规规章造成托运人损失的,承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承运人的责任,造成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未按约定时间运达,承运人应负违约责任;逾期到达的,超过_____小时后,以_____元/小时/箱(车)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承运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错运到达地或错交收货人,承运人应将集装箱或货物无偿运到规定的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

  7、货物发生灭失损坏的,如果托运人在启运前声明货物价值并已支付保价费的,按保价金额赔偿,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实际价值低于保价金额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实际价值赔偿。托运人未对货物进行保价或虽在货物启运前声明货物价值但未支付保价费的,承运人支付的赔偿数额为灭失损坏的货物运费的_____倍,迟延交付的为迟延交付的货物运费的_____倍。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1、集装箱货物起运前,托运人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2、集装箱货物起运后,托运人可以变更货物的到达地、收货人,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3、任何一方变更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本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因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合同解除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保密事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记录、通讯、信息和交易披露给第三方。依照法律的规定、政府的命令或司法机关的要求强制披露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该期限不受合同的解除或终止的影响。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应当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选择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划去前款内容)

  第十四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一个月,任何一方可以提出续签合同。如双方未就延展期限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则本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终止;但若双方在合同期届满后仍实际发生承托业务关系的,则视为接受本合同约束,其约束力延展至最后一次的承托业务完成之日止。

  第十五条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副本_____份,甲方执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乙方执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内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职位:

  职位:

  日期:

  日期:

货物道路运输合同9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道路货物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货物编号品名规格单位单价数量金额(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包装要求: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货物价值的____%偿 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 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 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 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 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 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四.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 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 (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 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 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道路运输合同10

  甲方(托运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传真:_______

  电话: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传真:_______

  电话:_______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托运的主要货物为:_______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水泥产品

  2、货物的起运地点:_______

  3、到达地点:_______

  4、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为准。

  第二条:操作流程

  (1)甲方发出运输指令

  (2)乙方回复认可书装货

  (3)发往目的地交货

  (4)收货单位验签

  (5)将回单交回甲方

  (6)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至少提前5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

  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赔偿。

  5、由于不可抗力(如水毁、地震等造成公路中断)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6、由于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车辆损坏严重的并另配车辆转运货物,确保货物及时到达,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1、费用的结算标准以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为准。

  2、结算方法为:每月25日为本月发生运输费用的结算日,乙方需交付有效运输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收货方需要运输发票的,乙方应及时按照甲方要求开据运输发票,如有扣除的款项(管理费每吨2元),应在运费中扣除。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4、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再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七条:文本及时效

  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有效资格文件、证件和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

  代表人: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

  代表人: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货物道路运输合同11

  托运方:_______

  承运方: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道路货物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货物编号品名规格单位单价数量金额(元)_______

  二、包装要求:

  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货物价值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四、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______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托运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运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货物道路运输合同12

  编号:

  托运方: (简称甲方)

  承运方: (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包装要求

  甲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行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交易习惯在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外包装须乙方认可。

  第二条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货物承运周期:运输合同书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运输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的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抵达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足额支付乙方所需运输费。

  2、 甲方的义务:按约定向乙方交付运杂费,否则乙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3、 甲方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的领取运费金额。

  4、 甲方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的权利:向甲方收取运杂费用。

  2、 乙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到指定地点,按时间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人为损坏,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的责任

  及时通知发货的时间、件数、吨位,以便乙方做出合理的安排,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二、 乙方的责任

  1、 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2、 运输过程中货物的丢失、损坏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甲方。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如果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自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 方: (签字盖章有效)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签字盖章有效)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道路运输合同13

  甲方(即托运方):____________

  乙方(即承运方):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与乙方的共同协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水泥货物交给乙方承运事项制定如下条款:

  一、标的物名称、数量、运价:

  二、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提供货物运输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续,以及规范、安全的货物包装,并不得将国家违禁物品(含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夹带货品中,否则由此造成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按货物实际价值白行购买保险,或由乙方代为办理购买保险,否则由此产生货损、货丢,乙方不承担全部责任;

  四、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品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签字出具书面证明,必要时由收货人扣押送货车辆或扣除到货应收运费等;如未有签字证明,则乙方可拒绝赔偿;

  五、如果出现货物安全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而未能收取运费等应收费用,乙方可视情形扣押货物并达到一个月期限后自行处理;

  六、货物从承运之日起有效查询日期和索赔期在四十五日内,过期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货物承运价格以及到货时间可由甲方与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协商确定,具体教量、金额、送货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货后所签的由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为准,并以此作为查询、索赔、结算等实际操作的依据;

  八、补充条款:

  九、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如有出现合同纠纷,在协商解决的基础上按《合同法》处理;

  十一、本合同白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日

  ______年____月__日

货物道路运输合同14

  甲方(托运人):

  工商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承运人):

  工商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_本合同使用的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1、托运人是指委托承运人运输集装箱货物或集装箱,并与承运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________________。

  2、承运人是指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营业性集装箱道路运输,并与托运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_________________。

  3、收货人是指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中指定的提取货物的人或托运人指定的其他人。

  4、集装箱包括国内标准集装箱、国际标准集装箱和非标准集装箱。

  5、集装箱货物是指能装入集装箱内,进行道路运输的货物。集装箱货物分为整箱货物和拼箱货物。

  6、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是指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是承运人已经接收货物的收据。

  7、集装箱货物装箱单是指记载集装箱箱内所装货物名称、数量、尺码、重量、标志和箱内货物积载情况等明细内容的单证。

  8、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指从收到集装箱整箱或拼箱货物时起至运达目的地交付收货人止的承运人掌管的全部期间。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合同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法定自然灾害、战争状态,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运营的气象条件,政府引起的交通管制、行政执法所引起的时间上的耽搁,重大交通事故或道路意外所引起的无法弥补的贻误。

  第二条_货物的基本情况:

  1、货物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

  性质:□普通货_ _ □特种货物_ _ □危险货物___□贵重货物___□鲜活货__□大型特性笨重货物

  数量:________________,规格:________________,价格:_________________。

  2、使用集装箱的箱型和数量:

  国内标准集装箱:

  □1吨箱__□6吨箱__□10吨箱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

  国际标准集装箱:

  箱型:_□20英尺__□40英尺__□45英尺_□53英尺_□60英尺_ _数量________________

  箱类:_□普通箱__□冷藏箱___□开顶箱_□罐式箱_□挂衣箱_□框架箱_□平板箱__□危险品箱__□高箱__数量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_运输及相关服务:

  □运输:

  起运地________________,到达地________________

  □门—门___□门—集装箱堆场__□门—集装箱货运站___□集装箱货运站—门____□集装箱堆场—门__□集装箱堆场—集装箱货运站___□集装箱货运站—集装箱堆场

  □集装箱堆场—集装箱堆场____□集装箱货运站—集装箱货运站

  承运日期:________________,到达日期:_____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装箱: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

  □拆箱: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

  □装集装箱:__时间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

  □卸集装箱: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

  □其他服务________________

  在双方约定由承运人提供其他服务的情况下,承运人为代理人。托运人应当提交办理该项服务的所有文件及委托书。

  第四条_运费及其他费用的支付:

  1、运费:_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

  油价每上涨或下跌_________________%,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增加数额书面通知托运人,托运人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______工作日内支付。

  托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减少数额书面通知承运人。承运人已收取运费的,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______工作日内退还,未收取运费的,应直接在运费总额中扣减。

  2、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

  3、垫付费用: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无义务为甲方垫付相关费用。在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垫付费用按照原始发票结算,并另加收________________%手续费。

  承运人的《运价表》(附件一)与《费用清单》(附件二)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费用清单》须列明运费、其他费用及垫付费用等内容。

  第五条货物的保险与保价:

  1、保险:_□由托运人自行办理__□由承运人代为办理

  承运人代为办理保险的,托运人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所需费用由托运人另行支付给承运人,不计算在运费之中。若发生保险事故,承运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协助托运人办理理赔。

  2、保价:_

  □否

  □是牭テ被跷镒芗鄢过____元或毛重每公斤超过____元时,必须保价。保价金额_____保价费____;保价费不超过保价金额的0.7%,由托运人在货物启运前支付。

  第六条_货物的交接:

  (一)拼箱货

  交接货物时,交接双方应当根据《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拼箱)》,核对品名、件数及包装状态和标志标识。

  (二)整箱货/空箱

  交接双方对整箱货物/空箱进行交接时,应当根据《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整箱/空箱)》检查箱体、核对箱号、检查封志状况,在交接单证上加以记载。

  第七条_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义务

  1、托运人应当履行如实申报义务,托运的货物的名称、件数、重量、体积、包装方式、识别标志等应当与运输合同的规定相符。

  2、托运人应当及时办理货物运输所需的各种手续,并将已办理各项手续的单证送交承运人。

  3、托运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包装标准包装货物,没有包装标准的,货物的包装应当保证运输安全和货物的质量。托运人应当根据货物的性质和安全储运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在货物外包装或者表面制作识别标志和储运指示标志。识别标志和储运指示标志应当字迹清楚可认、牢固。

  4、托运特种货物的,托运人应当与承运人另行约定运输条件。托运冷藏货物,托运人应当提出货物的冷藏温度和在一定时间内的保持温度的要求;托运鲜活货物,托运人应当提供最长运输期限及途中管理、照料事宜的要求;托运大型特型笨重货物,托运人应当提供货物性质、重量、外廓、尺寸及对运输的要求。

  托运人对承运人运输上述特殊货物时有具体要求的,应当提交《托运人运输要求说明书》。《托运人运输要求说明书》(附件三)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做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

  6、托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运费、其他费用及偿还垫付费用。

  7、托运人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给予书面通知,并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二)承运人的义务

  1、承运人应当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货物的车辆应当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证,其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从业资格证,并具有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的证书、证照或证明。

  2、承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按照约定的路线或合理的路线,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承托双方未明确约定期限的,承运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

  3、承运人应当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的重量要求。使用的车辆、容器应做到外观整洁,车体、容器干净无污染物,无残留物。承运人提供集装箱的,集装箱应该适合装运约定货物,集装箱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4、承运人负责装箱的,在装箱前应当认真检查箱体,发现集装箱不适合装运货物时,应当通知托运人或直接更换合格的集装箱。承运人应根据货物的性质,严格按照装箱积载的要求,并采用合适的方法对货物进行固定、捆绑、衬垫。在装箱过程中,如发现货物包装破损,应及时做好记录,并通知托运方,更换合格的包装后再装箱。货物装箱后,承运人应缮制货物装箱单(附件四),按有关规定施加封志,并按货物特殊要求在箱体外贴上运输及有关标志。

  5、承运人负责拆箱时,拆箱前应当检查箱体,核对箱号,检查封志,并制作书面记录。拆箱时,应做到以合适的方式拆卸,确保集装箱货物和集装箱的安全,检查货物的包装情况,并作书面记录。

  6、承运人应当及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承运人发出到货通知后,收货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提取或者承运人无法联系到收货人的,承运人应当通知托运人,托运人应当毫不迟延地在____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

  第八条_责任的划分:

  (一)托运人的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或运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条件,以及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而造成车辆延滞的,延滞超过____小时后,以____元/小时/箱(车)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其他损失的,托运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托运发生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的损坏、污染或人身伤亡的,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在整箱、拼箱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其他违反危险货物运输规定的行为;

  错报、匿报货物的重量、规格、性质;

  货物包装质量不符合标准,而从外部无法发现;

  错制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3、托运人错报、误填货物名称或装卸地点,造成承运人错运误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4、在运输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时,承运人因行驶托运人指定路线或者必经路线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托运人承担,但能够证明该额外费用因承运人责任而导致的除外。

  5、托运人不按约定支付运费及其他费用、偿还垫付费用的,除上述费用外,并须支付上述费用的____‰/日的违约金,在____工作日内,托运人仍不支付的,承运人有权留置相应货物。

  (二)承运人的责任

  1、整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保持箱体完好,封志完整,非因承运人原因导致箱内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负责装、拆箱的除外。

  2、拼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负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的自然损耗和性质变化;

  (3)托运人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它处理;

  (4)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承运人的免责的情况。

  3、承运人自备集装箱装运货物的,由于集装箱隐性破损,造成货物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4、由于承运人的责任,造成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未按约定时间运达,承运人负违约责任;逾期运达的,超过____小时后,以____元/小时/箱(车)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其他损失的,承运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错运到达地或错交收货人,承运人应将集装箱或货物无偿运到规定的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承运人未遵守承托双方商定的运输条件或特约事项,由此造成托运人损失的,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第九条_合同的变更:

  1、集装箱货物起运前,托运人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2、集装箱货物起运后,托运人可以变更货物的到达地、收货人,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3、任何一方变更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条_保密事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记录、通讯、信息和交易披露给第三方。依照法律的规定、政府的命令或司法机关的要求强制披露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该期限不受合同的解除或终止的影响。

  第十一条_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选择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划去前款内容)

  第十二条_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共一式____份,副本____份,甲方执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乙方执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签字或盖章后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内容)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 _ _ _ _ _ _ _ _ _ _授权代表(签字):

  职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位: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货物道路运输合同15

  承运方(乙方):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地址:

  托运方(甲方):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地址: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货物托运与承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本公司往返杭州的经营商品委托由乙方负责运输。(即指:杭州—地区)。

  二、乙方有责任按双方约定时间和地点收货,并在甲方所托运的货物速递单签字确认,甲方必须在乙方的速递单上写清物品详细名称以及数量,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详细地址、电话、收货人、完整外包装,及时送达指定地点。

  三、就发往以上地区各网点的货物,原则上为每件人民币:________元,大件除外,如有特大数量货物,价格可商量调整,原则上在接到货物的次日送达,但次日也不能超过下午18:00点(特殊情况除外),办理货物交接手续(即收货人签字或盖章)。

  四、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破坏、丢失(除发生战争、地震、水灾、特大台风不可抗拒等因素不负责任外),赔偿如下:

  1、未保价物品破坏损失按托运协定赔偿。

  2、保价货物按照货物保价额赔偿,保价额不得超过货物实际价值。

  五、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货,承运方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收取保管费(即原则上为2天免费期限)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甲方承诺在乙方无过错和达到甲方要求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单方面终止合同,也不得将货物转交其他货运公司,在运价有竞争的情况下,应事先同乙方商量,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发货权。

  七、对托运人包装不善,收货人地址不详、电话号码错误或未声明特殊物品,承运人不承担递送延误,破坏的赔偿责任。

  八、交接货物时,因承运人不可能对所托运的物品全部开箱清点验货,故以外包装完好无损为交货标准,收货人在签收时没有提出异议,即认为货运合同履行完毕。

  九、索赔必须在托运日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承运人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物品价值证明、经双方协商解决。原则上以接到书面通知形式一个星期工作日解决完毕。如发生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调解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到期若双方都没有提出解除合同,则自动延长合同。

  十一、结款方式________。

  十二、除上述条款外,经双方协商,达成下列内容约定:

  十三、如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的,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四、本合同最终解释权为甲乙双方。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章次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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