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应急预案

时间:2023-02-21 13:52:10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防火应急预案(15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就有必要提前进行细致的应急预案准备工作。怎样写应急预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防火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防火应急预案(15篇)

防火应急预案1

  当前,春节临近,特别是全国“两会"召开在即,据气象预测,回龙山瑶族乡气温整体偏高,降水偏少,森林火险等级偏髙,叠加返乡人员增多,进山旅游、燃放烟花爆竹、祭奠扫墓、农事生产生活等活动大量增多,野外火源管控难度不断加大,是森林火灾的频发时期,森林防灭火工作面临严峻挑战。为了切实做好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社会安全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灭火方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务实的作风和强硬的措施为抓手,以严格的纪律和从快从重的打击和处罚为保障切实做好xx年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严控野外用火,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做到快速高效处置,确保无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无火烧连营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成立回龙山瑶族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由乡长盘锋任指挥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廖熠熙任副指挥长,负责指挥开展全乡森林防火工作。应急事务中心、林业服务站、派出所、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村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开展全乡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回龙山瑶族乡党政办,刘彬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森林防火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各村要及时成立应急队伍,制定“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负责本辖区的.春节期间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1、春节期间如遇高火险天气,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指挥长谭秀英同志负责指导全乡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刘彬杏、黄静负责督查、指导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

  2、各村村组干部、乡半专业森林防火队、村护林员、村扑火队,全面备战“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3、各村要利用村村响每日滚动播放《资兴市人民政府禁火令》、护林员利用宣传小喇叭播放《资兴市人民政府禁火令》,在辖区的各组、主要路口张贴森林防火宣传画、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

  4、各村需通过微信群、QQ群、手机短信发布森林火险预警。

  5、各村要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及安全隐患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宣传、巡查、检查重点:主要路口、山口,墓区入口、人口集聚区等,必须设立临时检查点,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文明祭祖、注意森林防火”等知识。

  6、乡扑火队、各村组干部、护林员、村扑火队全部集结待命,备战应急扑救工作。

  7、派出所及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工作,严厉打击火灾肇事者。

防火应急预案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指挥有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森林火灾危害,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烟台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龙口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风险评估。森林火灾是突发性高、破坏性大、处置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与人的活动息息相关,具有自然和人为双重属性。我市人口密度大、林农交错,进山入林活动用火频繁,随着可燃物载量逐年增加,重点林区已超过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每公顷30吨的临界值,加之春季干旱少雨、大风天气较大,极易引发较大以上森林火灾。

  (四)应急资源。市、镇森防指建立扑救指挥体系,依靠专业、半专业和群众扑救队伍,各级队伍根据需要配备高压(高扬程)水泵、细水雾灭火机、泡沫灭火枪、风力灭火机和消防水(罐)车等扑救装备和运兵运输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大多数林区建设开通防火道路,确保扑救队伍快速到达,部分重点林区铺设引水上山水管网和修建水源地,能为森林火灾扑救提供水源。

  (五)灾害分级。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以下4类: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火灾分类中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六)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龙口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1.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森防指)是全市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火灾预防和应对工作。市森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森防指办)承担市森防指日常工作。

  2.前线指挥部。前线指挥部由市森防指、火灾发生地政府和森防指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构,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服从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并根据需要设立各类工作组。

  (二)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在市森防指统一领导下履行相应的森林火灾应对职责:

  市政府办公室:按照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指挥长要求,及时召集火灾处置扑救中的紧急会议,调动各级扑火力量,协助火灾发生地政府安排好火灾扑救中的后勤保障,协调龙口港、龙矿集团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审核上报烟台市政府的有关材料及通过媒体发布的新闻内容,请求市外扑火支援力量。

  林业局:履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执行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工作部署;研究拟定森林火灾事故的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应急救援队伍做好火情处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救援服务;协助查处火灾起因;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评估灾情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提报森林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负责组织调派市森林消防大队及各镇街区森林消防中队。

  人武部:根据火灾扑救需要,协调驻龙部队和民兵应急分队投入扑救工作。

  交通局:负责扑救物资、人员的运输,配合公安部门搞好交通管制。

  经信局:指导下属企业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组建防火预备队。

  建设局:做好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审批工作,做好建筑行业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林区、林缘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的消防监管。

  农业局:负责农村耕地野外用火指导协调工作。

  旅游局:按照A级景区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配合林业部门督导检查旅游景区制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以及救火人员、物资的配备等;负责景区内游客因火灾引发的投诉、纠纷等处置工作。

  环保局:配合林业部门做好灾后环境评估,协助宣传森林防火在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中的重要作用。

  国土局:提供火场及周边地理信息数据。

  水务局:提供全市大、中、小型水库和水源地等相关资料。

  发改局: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重大基建项目建设资金。

  公安局:做好火灾发生地治安管理和火场周边道路交通管制工作,依法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协助前方指挥部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财政局:筹集拨付扑救森林火灾所需资金。

  人社局:负责森林防火人员编制调配,指导镇街区建立健全机构,配足配齐人员,提供社会保障;根据扑火指挥部安排组织火灾扑救督导考核工作。

  卫计局:负责组织医务人员赶赴火场实施现场医疗救护,组织火场医疗保障,做好灾区卫生防疫。

  气象局:及时提供火场及周边天气变化情况;制订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教体局:协助火灾发生地政府做好受火灾威胁学校师生的疏散与转移工作;做好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民政局:负责灾民安置与社会救济工作,按规定做好扑火伤亡人员的.抚恤事宜。

  团市委:在市森防指统一部署下,组织志愿者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应急救援的发动工作。

  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报社: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安监局:做好因森林火灾而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全市林区输电线路隐患排查和检修工作,做好森林火灾现场电力输送控制工作。

  联通龙口分公司、移动龙口分公司、电信龙口分公司、广电网络公司:根据需要在火灾现场建立移动基站,保障通信联络,确保火灾现场通信联络畅通。

  驻龙部队:作为扑火预备队参加火灾扑救。

  (三)火灾发生地镇(街、区)职责

  火灾发生地镇级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做好援助部队油料、食品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安排向导提供道路指引,引导物品运送;根据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安排,组织做好受火灾威胁群众及牲畜、农业生产物资的疏散与转移工作;搞好灾后重建。

  (四)市森防指应急工作组的组成和职责。根据火灾发展态势,市森防指在组织指导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可设立指挥组、调度组、保障组、督查组等工作部门。

  指挥组:组长由市林业局局长担任,林业局、人武部、驻龙部队、火灾发生地政府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负责指导火灾发生地政府扑救火灾;根据火情动态,制定扑火方案,使用扑火力量;根据扑火需要请示调拨扑火物资,调动扑火支援力量;指导镇级政府落实前线指挥部领导有关扑火工作的指示精神。

  调度组: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林业局、人武部、公安局、交通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火灾发生地政府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负责与指挥组保持沟通联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任务处置森林火灾;根据指挥组提供的火场信息及时请示调拨扑火物资,调动扑火支援力量;落实上级领导有关扑火工作的指示精神;审核上报烟台市政府的有关材料及通过媒体发布的新闻内容。

  保障组:组长由市府办副主任担任,林业局、公安局、交通局、民政局、卫计局、火灾发生地政府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预案启动后,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资,并根据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的安排,将物资供应到位;负责汇总森林火灾事故各方面情况,起草上报火情信息和森林火灾事故总结报告;火灾发生地政府安排一名领导负责组织部分熟悉地形的群众组成后勤运输队和担任火场向导,根据保障组的安排向扑火一线运送物资,引导扑火队伍开进火场;参加火灾扑救各镇街区、各部门和单位的机具、油料、食品等后勤保障供应由各单位自己负责。

  督查组:组长由市人社局局长担任,市府办、监察委、安监局、林业局、人社局、火灾发生地政府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负责督导检查扑火纪律执行情况,扑火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情况,有关单位和人员执行扑救前线指挥部命令、指示情况;对违纪、违规人员和单位提出处理意见。

  三、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一)林火监测与预警。

  1.依托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信息中心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市森林防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地面了望台和巡护人员24小时不间断监测,及时发现林火热点,及时核查和掌握热点情况,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告。

  2.依托各种信息采集,及时掌握当前地情、林情、人情,结合气象变化以及火灾历史资料,进行火情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准确预测当前森林火情发生动态,进行森林火险预警。

  (二)火险预警级别。依据气象变化、森林可燃物变化以及引发森林火灾的火源发生状态,森林火险预警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3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黄色、橙色和红色予以表示。

  (三)火险预报与发布。市林业局与市气象局联合开展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高森林火险天气警报的制作和发布工作。市气象部门负责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气象局网站等向全市发布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市林业局、市气象局与广电部门合作发布高森林火险天气警报,并及时通过电视台插播滚动字幕等方式播放;市林业局联合移动、电信、联通、广电等运营商,以短信方式及时发布预警公益信息,并提供优先发布权限。

  (四)林火信息报告和处理。

  1.责任主体:森林火灾发生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或林业部门报告。各镇级政府及林业局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森林火灾的责任主体。

  2.时限和程序:当发生森林火灾后,事发地镇级政府应当立即核实并在30分钟内向市政府及市林业局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预案启动后,市林业局应每隔2小时向市政府报送火场综合情况,遇有紧急情况,应立即上报。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内容:森林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四、应急响应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根据响应等级由火灾发生地政府和市森防指负责指挥。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分为一至三级,三级为最低级别,一级为最高级别。一般情况下,响应由低到高逐级启动。根据现场火情报告,市政府可以直接启动高级别预案。

  (一)三级响应(Ⅲ级)

  启动条件:一般火险区发生火情。发生火警后,由火警发生地镇街区组织扑救;同时向市森防指报告,由市森防指启动森林火灾三级响应。市林业局应迅速带领市防火大队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并向市政府报告。由市林业局局长任火场指挥,火灾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协调8个森林防火重点镇森林防火中队做好应急准备。林火扑救后,由火警属地镇街区负责组织机关干部和当地群众按规定清理看守火场。

  (二)二级响应(Ⅱ级)

  启动条件:危险和特别危险火险区发生火情,或三级响应启动后30分钟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火情,由火场指挥报告市政府启动二级响应。同时报告市委办。分管副市长任火场指挥,相关市级领导和市林业局局长任副指挥。火场指挥视火情下达指令,由现场调度负责通知协调。

  1.调动8个防火重点镇森林防火中队和其他镇森林防火中队参与火灾扑救;

  2.通知市公安局安排交警、干警负责疏导火场及周边交通,维护秩序;

  3.通知市卫计局安排救护车到火场,负责人员救护;

  4.调派各镇街区扑火预备队参与清理看守火场;

  5.视情通知龙口港、龙矿集团扑火队、预备队及经信局(桑园煤矿、洼东煤矿)、交通局、住建局预备队做好应急准备;视情调动龙口港、龙矿集团扑火队;

  6.及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火场有关情况。

  (三)一级响应(Ⅰ级)

  启动条件:在特别危险的火险区发生森林火灾,或其他火险区二级响应启动后1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火情,火场指挥迅速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并启动一级响应。由市长任火场指挥,分管副市长以及相关市级领导任火场副指挥。火场指挥视火情下达指令,由现场调度负责通知协调。

  1.协调相关市级领导参与火灾扑救;

  2.视情调动龙口港、龙矿集团扑火队;

  3.视情调动各镇街区、交通局、住建局、龙口港、龙矿集团、经信局(桑园煤矿、洼东煤矿)预备队赶赴火场参与清理看守火场;

  4.由火场总指挥视情发布命令,由武装部政委或部长协调驻龙部队参与火灾扑救,或请求上级支援。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消除后,由市森防指决定终止应急响应,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

  五、应急保障

  (一)扑火力量保障。

  1.按照“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扑火力量以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为主,在扑火力量运用中,实行合理编组,集中使用。

  2.扑火力量调动。当火灾发生地扑火力量不足时,一般火情由市森林消防大队协助火灾发生地森林消防中队进行扑救;较大火情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全市扑火力量实施跨镇街区支援扑火。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跨镇街区扑火力量,扑火装备与人员运输由增援单位负责。

  3.需要市外支援扑火力量时,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向市政府报告,经批准后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支援请求。

  (二)物资储备保障。各镇街区要按照要求做好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确保各类机具和装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

  (三)后勤保障。各镇街区和有关部门要建立森林火灾扑救生活保障应急供应机制,解决所有参战人员的饮食、饮水、保暖等问题。要在火场成立保障调运小组,根据前方扑救工作需要提供有效保障。

  (四)应急队伍培训演练。各镇街区要有计划地对相关人员进行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市森防指每年组织森林消防专业队进行扑火演练。

  六、善后处置

  (一)恢复与重建。事发地政府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力量开展灾情核实和恢复重建工作,同时对森林火灾中伤亡人员、应急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按规定给予抚恤、补助和补偿。

  (二)调查与处理。森林火灾处置完毕后,由市森防指和事发地镇级政府组成调查组,及时对火灾起因、性质、责任等问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责任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三)总结与汇报。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加强和改进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于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10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和市森防指。

  (四)奖励与责任追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中负有责任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附则

  (一)本预案由市林业局负责编修解释。各镇街区应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关预案。

  (二)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2015年4月9日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龙口市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龙政办发〔2015〕28号)同时废止。

防火应急预案3

  一、演习目的:

  结合宾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检验宾馆各部门处置火灾突发事件能力。贯彻“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宾馆公共安全,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熟悉、掌握疏散程序,提高自救逃生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或减少各类突发事故造成的损失。

  二、演习时间:

  20××年08月10日10:00

  三、模拟起火部位:

  宾馆X层XXX房间

  四、疏散集合地点:

  宾馆后院停车场。

  五、参加演习部门:

  保安部—工程部—客房部—前厅部—餐饮部—财务部—人事部—行政办公室—PA部。

  六、参加演习人数:

  120人左右,由各部门员工组成。

  七、演习内容:

  1、报警设施测试;

  2、应急疏散广播播放;

  3、切换应急电源;

  4、排烟系统联动;

  5、保安员扑救演练;

  6、员工(客人)紧急疏散。

  八、前期准备:

  1、保安部制订疏散演习方案并按计划对所有员工进行演习前的.培训。

  2、工程部与保安部配合,在演习前检查各项消防系统联动设施。

  3、客房部在08月10日前将本次消防演习的“客信”放置于房间。

  4、前厅部设置关于本次演习的提示通知。演习前做好对客解释工作。

  九、人员部署:

  1、指挥中心: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保安部经理、工程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和值班经理组成,协调程序,发布指令。

  2、灭火组:由保安部2名员工组成,负责模拟起火部位的扑救。

  3、警戒组:由保安部1名员工和前厅部1名员工组成,负责在宾馆大堂区域警戒和对客解释工作。

  4、疏散组:由客房部、保安部、前厅部、餐饮部等部门共10人组成,在接到疏散指令后指挥各楼层和区域人员迅速撤离至集合地点。

  5、协调组:由工程部2名员工组成,负责与保安部协调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其他部门员工在各自岗位听候指令,等待疏散。

  十、实施方案:

  1、演习开始前五分钟,保安部经理通知各相关部位做好准备,演习即将开始宾馆消防演习方案宾馆消防演习方案。

  2、10:00演习开始,消防控制中心收到XXX房间烟感探测器报火警信号,通知保安员和前台主管火速前往现场察看。到达现场后发现火势较大,保安员取就的灭火器救火,同时前台主管通知控制中心“火势已不可控制”,请求增援。

  3、消防控制中心确认“真实”火情后,立即通知其他2名保安员着消防服到现场扑救。同时用电话通知前台并通知客房部、前厅部、工程部和保安部全部将对讲机频率调整为“9”频。

  4、前台员工用电话通知总经理和“宾馆危机管理小组”其他成员到消防控制中心集合,说明发生火警的地点和情况。并通知值班经理赴现场组织灭火。

  5、在接到火警报告后,总经理等“危机管理小组”成员立即前往监控室查看情况,与在现场的值班经理联系,了解火情,接受汇报和发布指令。

  6、总经理在接到现场指挥员或保安经理“宾馆人员需全部撤离”的建议后,指挥监控室人员播放“疏散应急广播”,并下达疏散全部宾馆人员的指令。

  7、疏散指令下达后,前台员工用电话依次通知:客房部~餐饮部~财务部—前厅部~人事部~工程部~行政办公室~PA部~保安部。各部门组织人员有秩序地从疏散通道撤离。切记:不可以乘坐电梯!

  8、疏散路线为:宾馆每层楼的1、2、3#疏散通道通向一楼的安全楼梯。疏散集合地点为:宾馆后院停车场。

  9、各楼层服务员组织相应楼层内人员从最近的安全通道进行疏散,服务员对照“房态表”对本区域内所有部位进行检查,在确认房间内无人后用粉笔在房门上做√标记后方可撤离。

  10、餐厅服务员组织人员从最近的疏散通道撤离,厨师关闭煤气灶开关,熄灭所有炉火,关闭所有电气设备的电源后,协助餐厅服务员进行疏散。撤离完毕,服务员对所有区域进行检查,确认无滞留人员后方可撤离。

  11、前台服务员迅速打印出在住客人名单以便撤离后核实。同时协助大堂岗警戒组人员在2、3#安全出口处指导疏散客人。

  12、行政办公室、财务部等办公区域接到疏散指令后,妥善保存各类重要文件、现金和物品,锁好后从最近的3#疏散通道撤离至集合地点。

  13、工程部负责协调的`人员应随时检查各机组运行情况,确保排烟系统和应急电源系统工作正常,巡视地下所有的机房,检查水、电等各项均无异常后方可撤离。

  14、保安部员工除监控室值班人员外,检查各部位无异常后迅速撤离。各部门经理检查本部门员工疏散情况后迅速撤离。除工作需要留守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到疏散集合地点。

  15、全部疏散至集合地点后,各部门按出勤情况清点人数,应准确无误。

  16、演习结束。

  17、各部门安全员组成的检查团在演习过程中进行检查,演习结束后进行总结,整理出“消防演习”报告。

  18、进行灭火器实际操作演练。

  十一、演练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准备;

  2、参演人员要积极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3、合理安排正常工作,做到演练常规两不误。

防火应急预案4

  宿舍(教学楼)消防火灾应急疏散预案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主要场所,人员密集,流动性大,而且学生大都是未成年人。

  因此,必须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检查,认真排除消防隐患。现根据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消防火灾应急疏散预案:

  (一)成立学校消防火灾指挥小组

  组 长:李胜

  副组长: 陈国秀 陈和岁 李翠蓉

  (二)主要职责

  1、学校的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中学校消防灾指挥小组的副组长为防火负责人。

  2、消防火灾指挥小组要认真执行消防法规,规章,主持制订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制度和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制定对教职工的消防安全评价措施。

  5、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防止和消除安全隐患。

  6、完善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7、 确定重点防火部位,组织制定灭火方案,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8、 组织本单位的消防灭火工作,追查处理火警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9、火灾发生时,要冷静的组织师生快速有序的逃离现场。

  10、及时,详细,准确的上报火灾情况,认真传达和执行上级的指示。

  (三)处理程序

  1、当遇到火灾时,发生火灾区域的师生首先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在火势不大的情况下,以最快的速度在初起火灾阶段将火扑灭。

  2、以最快的速度报告有关管理人员或在场的教师。各管理人员以最快的速度一面派人打开安全出口,切断电源,拨打电话“119”报警和向在校(住宿)的师生示警,一面打电话报告消防火灾指挥小组,住宿教师应予协助。

  3、向“119”报警时,内容必须完整。即必须报告发生火灾的单位的详细地址,火势情况,报警人的'姓名及电话号码。

  4、火灾疏散逃生的组织指挥。当学校的领导(无论何级)得到火灾事故报警后,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指挥师生疏散,以在火灾现场的最高级别领导为扑救现场总指挥,其他人员必须无条件地听从指挥。

  5、疏散逃生的组织分工。火灾现场的总指挥负责指挥,管理人员迅速通知师生并告知按下达的指令和规定的线路有秩序地撤离,同时命令切断电源,搬走易爆易燃物品。

  6、撤离顺序。

  无论是教学楼还是宿舍楼,最先起火的那一层首先撤离,紧接着是先从起火的上层开始,从下层依次到上层方向撤离,然后再从最先起火的下层开始,按从上到下的顺序依次撤离。如果火灾发生在最高层,则按从高层到低层的顺序撤离。火灾点的下一层至第一层是否撤离,由火灾现场总指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7、在撤离时,学生要服从指挥,不得争先恐后,相互拥挤,以防互相践踏。学生可否携带物品,一律按火灾现场最高指挥的命令执行。

  8、当火势过猛,楼道被烟火封锁住的逃生办法:用水浇湿全身,用湿毛巾或衣物罩住头部,用半蹬姿势顺偻梯往下撤离。在无法通过烟火封锁时,可用湿被或床单封住卫生间门,呼救等待救援。在既被火封锁,救援人员又未能到位的危急情况下,可用绳索或将数床床单边接成条,系住一端沿布条攀沿逃生,切忌擅自往下跳。

防火应急预案5

  幼儿园的防火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健全与完善学校消防管理规定和各项制度,加强管理,配备好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把火灾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是幼儿园消防工作的根本。为了提升幼儿园的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镇江市消防条例》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起幼儿园火灾事故的原因

  电线老化、乱拉接临时线,液化煤气操作不当、食堂油锅过热、易燃易燥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诱发原因。

  二、预防措施

  1、园长是幼儿园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园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消防安全管理体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2、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4、保持通道畅通,不堆物。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打“电话”电话报警,同时上报局办公室和相关科室。

  2、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

  (1)人们疏散:救人是第一原则,消防责任人和教师应在第一时间,有序地组织幼儿疏散转移。

  A.火灾时,由于有烟气,能见度差,现场指挥人们应保持镇静,稳定好人们情绪,维护好现场秩序,组织有序疏散,防止惊慌造成挤伤、踩伤等事故。

  B.利用现场有利条件,快速疏散。下层着火时,楼梯未坍塌的采用低姿势迅速而下,有条件的.可用湿毛巾,堵住嘴、鼻,用湿毯子披围在身上从烟火中冲过去。

  C.高层着火时疏散时较为困难,困此更应沉着冷静,不可采取莽撞措施,应按照安全口的指示标志,尽快从安全通道和楼梯安全撤出,切忌跳楼。火势确实较大无法逃生,可躲避到阳台、平台或关闭房门用湿毛巾堵塞门缝防止烟火进入,并用水浇湿房门,等待救护人们到来。

  D.火灾时,一旦人体身上着火,应尽快地把衣服撕碎扔掉,切记不能奔跑,那样会使火越烧越旺,还会把火种带到其他场所。如旁边有水,立即用水浇洒全身,或用湿毯子等压灭火焰,着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滚,把身上的火焰压灭。

  (2)物资疏散:火场上的物资疏散,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火势蔓延和扩大。

  A.首先疏散的物资是那些可能扩大火灾和有爆炸危险的物资。例如起火点附近的油桶、液化气罐,以及堵塞通道使灭火行动受阴的物资。

  B.疏散性质重要、价值昂贵的物资。例如机密文件、档案资历料、高级仪器以及价值贵重的物资。

  3、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幼儿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

  4、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可组织教工义务消防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灭火。

  灭火扑救:初起火最易扑灭,在消防员未到前,如能集中合力抢救,常能化险为夷,转危为安。根据不同的火原因,可采取隔离法、冷却法、窒息法,火灾现场指挥人们要在第一时间内和临近所有灭火器,不要零打碎敲,集中使用对准火点,尽量抓住战机把火消灭,或控制住火势的发展,最后由消防员彻底扑灭火焰。

  5、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原因,维持秩序。

  6、划出警戒范围,严禁其他车辆和夫关人们进入着火现场,以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同时也为火灾消灭后的调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证据。如果在火灾调查人们未到之前火灾已经扑灭,应当把了解的情况向他们介绍,并将火灾现场保护工作移交给火灾调查组,并配合调查组提供当事人或见证人。当火灾发生时要充分发挥共青团、治保会、义务消防队的作用,做好受伤人们的护理工作,幼儿园保健室应备好止血药、硼带等必备药品,同时组织人们和车辆急送医院或联系医院对受伤人们的抢救。

防火应急预案6

  为确保工程项目春节期间防火工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保障职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本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要求,做好春节期间防火措施,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一、留守人员严禁使用电炉子、电热管取暖和做饭,禁止使用自制的电褥子,电褥子使用后应及时断电。不允许用明火取暖,杜绝用碘钨灯、电炉和100W的'大灯泡取暖。按照有关消防规定配置足量的消防器材,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和蔓延。

  二、除照明、做饭等生活需要外,切断一切电源。

  三、易燃材料堆放场,易燃废品集中站严禁吸烟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

  四、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必须专库储存;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

  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清除。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1、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认真执行值班、巡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仓库存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2、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

  3、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

  五、积极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时刻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准备,要保证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在岗在位,保证工地消防器材以及救援物资的充足。要组织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防火应急预案7

  一、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局所辖办公区、生活区、变电站、配电所、车辆及人员密集场所.

  二、总则

  (一)为做好我局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消防安全防范应急机制,落实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制,部署消防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应急机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明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遇有火灾事故发生各职能相关部门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并及时开展有效的扑救和救助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特制订本预案(以下简称:消防应急预案).

  (二)本预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是本局发生火灾事故时,组织扑救、救援、事故调查及事故处理所遵循的依据.

  (三)本预案在本局范围内发生火灾时由总指挥宣布启动.

  三、消防应急预案指挥部

  总指挥由局长担任,副局长任副总指挥,各部门行政正职任成员.

  消防应急预案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安全监察部,主任由安全监察部主任兼任.具体负责消防安全防范、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处理等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成员由相关部门行政正职担任.

  (二)消防应急预案组织机构人员职责

  1.总指挥职责:负责局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演练、事故现场全面指挥协调工作.

  2.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的工作,按照现场具体分工情况负责消防重点部位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进行指挥组织人员、物资疏散、火灾扑救、保护火灾现场、组织事故调查等项工作.

  3.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的职责:负责消防安全防范应急预案组织的制定、修改完善并协助指挥部指挥长组织协调应急预案的演练实施及现场协调工作.

  4.指挥部成员职责: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了解本单位消防重点部位的基本情况、火灾危险性、扑救方法及措施.熟悉了解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配备数量、放置部位、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必须掌握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火灾隐患以及消防设施配备是否到位等基本情况.一旦本辖区内发生险情,立即报告消防应急指挥部,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工作,把事故损失降至最低.保持通信畅通,指挥部成员手机24小时开机.

  四、技术措施

  (一)发生火灾由总指挥宣布启动消防预案.主管消防工作的公司经理、总经理工作部主任、综治办主任、消防专责、安监部、物业公司、调度中心负责人、实业总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在火灾现场前汇集,组织和指挥灭火作战及现场人员的疏散.

  (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火灾现场的报警、灭火及人员疏散.

  (三)在公安消防抢险救援人员到达后,现场人员服从公安消防抢险救援指挥人员的指挥,协助公安消防抢险救援人员救助遇险人员,扑灭火灾,抢救贵重物品,视事故情况拨打医院急救电话(120).

  (四)报警

  (1)任何人员发现火灾,应立即向安全监察部报警,同时说清着火地点、部位、燃烧物品、火灾状况等.电话:33282343328229

  (2)接到火警后,迅速查明火灾事故发生的部位和大小,在查明情况发生的火灾事故较大的情况下,要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及急救电话(120)准确报告起火地点、部位、火情、报告人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并安排专人到路口等候,引导消防车辆进入火灾事故现场.同时局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指挥部相关人员立即赶到火灾现场.

  (五)发生火灾后接警处理程序

  (1)接到火灾事故报警电话后,火灾事故指挥部有关人员应立即迅速到达报警地点确认.

  (2)如未发生火情,应查明报警原因和动机,采取相应措施,并认真做好记录.

  (3)如确有灾情发生,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同时利用现场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必要时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

  (4)情况处理完毕后,恢复各种消防设备备用状态.

  (六)初起火灾的处置

  (1)发现火灾,应保持头脑清醒、沉着,迅速切断起火楼层电源,为扑救火灾创造条件.

  (2)由发生火灾部位的领导和消防责任人负责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做到初起火灾力争扑灭,较大火灾力争控制.

  (3)火势较小时,就近利用现场配备灭火器、室内(外)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进行火灾扑救,最大限度的避免火灾事故的扩大或蔓延.

  (4)火灾现场所有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确保火场秩序.

  (七)疏散

  疏散的原则:确保生存,相互帮助,快速有序,远离火场.

  (1)火灾发生后,无论火灾大小,除必要的扑救人员外,所有人员应尽快撤离.

  (2)火灾发生后,所有车辆应迅速远离起火现场,腾出疏散、灭火通道,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3)各楼层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本楼层所有人员迅速选择就近楼梯撤离,各生活区及人员密集场所应按疏散通道的指示方向疏散,确保在最短时间远离火灾现场.

  (4)若通道阻塞或烟气较重,无法撤离火灾现场时,应迅速选择远离火场的`房间或楼顶躲避,紧闭房门,堵塞进烟孔洞,防止烟气熏呛,并设法向外界呼救.

  (5)人员撤离火灾现场前必须切断所有电源;如果来不及切断电源应向上级汇报,切断上级电源.

  (6)人员疏散后应撤离至安全区域,防止因坠落物造成伤亡.

  (八)火灾逃生应急计划

  火灾发生时,应保持头脑清醒、沉着,根据消防安全出口和应急疏散标志指示,迅速撤离着火区域,确保自身安全.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发生火灾时,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逃生自救.

  (2)出房间时用手试门柄温度,如门柄发热,切不可打开房门.

  (3)撤离房间时,应往离房间最近的紧急出口撤离.

  (4)走廊烟雾大要尽量低伏.

  (5)紧急出路一般通往楼梯出口,进入梯间后及时把防烟门关闭.

  五、办公区及生活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预防措施

  (1)消防安全技术措施

  1、局各办公楼内各楼层出口处均设有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具灯.

  2、局各办公楼内每层应配有1211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3、局办公楼楼内通道、各房间安装有火灾自动感烟报警装置.

  4、局办公楼周围设有多个室外消火栓.

  5、生活区配备有灭火器材和设置有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设施.

  (2)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1、安全监察部每1年组织一次模拟火灾事故疏散演习.

  2、局每年举办一次消防知识培训班.

  3、按照消防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对重点部位和场所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及时更换到期的消防器材,确保楼内各种灭火器保持良好状态.

  4、严格执行我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禁止流动吸烟和明火作业,因工作必需动火作业,一律办理动火工作票.

  5、安全监察部对局内各单位消防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每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要求整改的问题经安全监察部复查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6、安全监察部负责统筹协调全局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维修和更换.

  六、生产场所变电站、配电所消防预案

  变电站的重点防火部位有:控制室、电缆室、电缆沟、资料室、变压器(主变压器及站用变压器)、生活场所等.

  变电站的火灾事故一般由电引起,火源有电,所以容易造成在场人员的触电危险;电器设备内部容易产生有害气体,容易造成在场人员的二次伤害;充油设备在烘烤下有爆炸的危险;在扑灭电器火灾时既要防止触电,又要防止中毒,还要防止爆炸.应立即切断电源,进入报警程序.

  (一)技术措施

  (1)运行人员在例行巡检时,均应对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认真检查,发现火灾及时汇报.

  (2)站内重要道路经常保持畅通,一旦发生火灾,以利于消防扑救工作的进行.

  (3)防火重点部位禁止吸烟,并应有明显标志;排水沟、电缆沟、管沟等沟坑内不应有机油.

  (4)消防用沙应保持充足和干燥,消防沙箱、消防桶和消防斧、铲把上应涂红色.

  (5)生产现场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存放超过规定数量的工作用油.站内职工应熟悉常用灭火器材及站内灭火器的配置情况及其使用方法.

  (二)报警

  (1)站内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发生火灾后,必须立即组织扑救,查看火灾发生的大小具体情况,必要时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将有关火灾情况汇报消防队及消防预案指挥部.

  (2)报警内容讲清:发生火灾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及数量、报警人和电话号码.

  (3)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同时报告当值值长、站长以及有关调度负责人,并立即将着火的电源切断,采取紧急隔离措施.

  (三)切断电源操作的注意事项

  (1)操作人员必须沉着冷静、迅速果断、急而不慌、忙而不乱.

  (2)对高压或电网,切断电源时必须严格遵守倒闸操作规定,防止慌乱中发生误操作,以免扩大事故.

  (3)夜间扑救火灾时,要准备好切断电源后的照明设施,避免断电后影响灭火.

  (4)及时与调度部门联系,使切断电源工作顺利进行.

  (5)切断电源后,整个过程要统一指挥、统一组织,不要乱发号令,乱指挥,引起更大灾难.

  (四)灭火器材的使用

  灭火器是一种简易的灭火工具,使用方便,便于扑救初期火灾.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可以扑救石油、石油产品、有机溶剂、电器设备和一般物质初起火灾,射程为5米.使用方法将灭火器提到距离火场的安全位置,首先上、下翻倒几次,使干粉松动,使用时要垂直操作,拔掉安全销,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握住提柄提起灭火器,将喷嘴对准火焰,压下压杆即可.

  手提式“1211”气体灭火器适用扑救各种油类、电器设备、精密仪器以及一切有机溶剂的初起火灾.射程为3米,灭火后不留污迹.使用方法同上.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使用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要两个人配合操作,首先一人将管带抖开,双手紧握干粉枪,转动握柄,将枪口对准着火处;另一人拔掉安全销,打开控制柄干粉即喷出.将火扑灭后,要注意防止复燃.

  七、车辆消防预案

  (一)车辆消防的技术措施

  (1)加强消防知识宣传、每年对驾驶员进行一次消防培训.

  (2)消防器材每星期检查一次,在未发生火灾的情况下,不得动用转借.

  (3)司机及乘坐人员禁止在车内吸烟.

  (4)出车前对车辆进行检查、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二)灭火

  车辆着火后火势较小时,就近利用现场配备灭火器、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进行火灾扑救,最大限度的避免火灾事故的扩大或蔓延,做到初起火灾力争扑灭,较大火灾力争控制.必要时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

  八、事故调查程序

  (一)报案

  (二)保护好现场,等待公安、消防机关的到来.

  (三)做好现场人员的笔录工作,保管好现场笔录.

  (四)协助公安、消防机关对火灾的调查.

  九、修订

  (一)本预案在火灾事故调查完毕后由总指挥宣布结束.

  (二)本预案由安全监察部解释和修订.

防火应急预案8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依法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森林防灭火管理体制;遵循“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原则,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确保应急处置准备充分、反应快速、决策科学、措施精准,最大程度确保人员安全、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绍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森林火灾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军民协同、密切配合,确保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响应迅速、保障有力。

  2、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实行党委领导下、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防灭火责任制。依据森林火灾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市政府是应对本市行政区域内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必要时,请求省政府给予协调和支持。

  3、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在处置森林火灾时,要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优先考虑救援人员安全,科学指挥、精准扑救、确保重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4、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级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反应快速、处置得当。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森林火灾(Ⅰ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

  2、重大森林火灾(Ⅱ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3、较大森林火灾(Ⅲ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4、一般森林火灾(Ⅳ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森防指”)是全市森林火灾事故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及绍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绍兴支队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森防指办”)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市森防指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绍兴电力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绍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绍兴支队等。

  2.2 市森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对森林火灾和扑火救灾情况进行新闻报道;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播放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高火险天气警报等。

  2、市委统战部:负责做好设在林区的寺庙森林火灾事故发生时寺庙人员和香客的安全疏散工作;负责寺庙人员和香客的森林防灭火安全教育;督促设在林区的寺庙设置或完善森林防灭火设施,落实森林防灭火职责。

  3、市发改委:及时了解灾情,负责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和森林防灭火体系建设的基础设施规划、年度计划及重大项目安排等综合协调工作。

  4、市经信局:负责组织协调救灾现场通信保障;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物资能源等保障工作。

  5、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把森林防灭火知识教学纳入教育内容;当学校周边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学校师生和员工紧急转移,确保人身安全。

  6、市科技局:负责森林防灭火及火灾扑救等科技项目立项,组织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7、市公安局:负责指挥事发地公安机关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灾案件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侵害森林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8、市民政局: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工作;协调做好火灾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9、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费预算,落实森林防灭火项目配套、森林火灾事故预防、应急准备和扑救工作所需专项资金。督促各区、县(市)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所需资金。

  10、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森林防灭火行业管理责任,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灭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经营单位开展专业队伍建设、防灭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组织林业系统做好森林防灭火的科研、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森林火灾综合管理系统、信息通信系统、物资保障系统的建设;负责提供森林防灭火应用地理信息数据、森林资源分布数据,及时提供火灾影像资料及火烧迹地面积图;指导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做好火烧迹地的更新工作;做好森林防火监管的协调、指导工作和森林火灾先期扑救工作。

  11、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救灾时应急交通运输工具的调集,扶持林区公路建设,改善林区交通条件,指导本系统做好公路两侧森林防灭火工作;协调解决扑救森林火灾的公路、水路运输问题,通知路桥收费站开设“绿色通道”,快速放行扑火救灾车辆,确保扑火物资和人员运送到位。

  12、市水利局:负责做好设在林区的山塘水库的修复,加强“以水灭火”水源地建设;督促设在林区的水库管理等经营单位完善森林防灭火设施,落实森林防灭火职责。

  13、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做好发生森林火灾时农村居民、牲畜和农业生产物资的疏散与转移工作,搞好灾后农业生产;负责协调做好山边林缘生产性用火的安全。

  14、市文广旅游局:负责做好森林旅游景区森林火灾事故发生时旅游人员的安全疏散工作;负责导游和游客的森林防灭火安全教育;督促旅游景区(点)设置或完善森林防灭火设施,落实森林防灭火职责。

  15、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协调森林火灾中受伤人员的救治,当事发地县级医疗机构无法满足救助需要时,协调做好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受伤人员救治等工作。

  16、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火灾处置,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综合性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牵头组织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处理因扑救森林火灾死伤人员的救济和抚恤事宜;承担市森防指办日常工作。

  17、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市生产、流通领域森林防灭火产品的'质量监督。

  18、市气象局:负责做好气象服务工作,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天气实况服务,组织管理林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同时做好火险预报、高火险警报和卫星林火监测的发布工作。

  19、绍兴电力局:负责穿越林区的输电线路及林区电力设施的安全,并定期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避免电器设备漏电、打火等引发森林火灾;指导参与因高压电缆、输电线路引发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20、市消防救援支队: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专门训练,在市森防指统一领导下,组织综合性消防专业队伍参加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协调各区、县(市)综合性消防专业队伍跨区支援扑救行动。

  21、绍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专门训练,并根据市森防指的要求,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和民兵应急分队支援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协调驻绍部队跨区支援扑救行动。

  22、武警绍兴支队: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专门训练,并根据市森防指的要求,组织指挥所属森林消防队支援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协调各区、县(市)兵跨区支援扑救行动。

  各成员单位除承担上述职责外,还应根据市森防指的要求,承担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2.3 扑火前线指挥部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县域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相关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市森防指负责协调、指导。跨市域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市森防指和相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并建立市际间沟通协调机制。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应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负责森林火灾的指挥扑救工作。扑火前指是扑火现场的最高决策指挥机构,负责掌握火灾情况,分析火情发展趋势,制定扑救方案,组织扑火力量,科学扑救森林火灾,向社会及时发布火情及扑救信息。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4 专家咨询机构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为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必要时参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行动。市专家组由市森防指办负责组建和联系。

  2.5 区、县(市)指挥机构

  县级政府应当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以下简称“县森防指”),乡镇(街道)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所,县、乡两级指挥机构在同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区域内森林防灭火工作。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大中型水库)等森林经营单位,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所,在其隶属的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其经营管理范围内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3 火险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

  3.1 火险预警

  3.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按照有关标准,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四个等级。

  3.1.2 预警发布

  各级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气象等部门要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必要时,市森防指向县森防指发布预警信息。

  3.1.3 预警响应

  乡镇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依据不同预警信息迅速组织开展森林火灾的防范和扑救准备工作,采取应对性预防措施。

  蓝色预警发布后,预警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密切关注天气等情况,密切关注森林火险预警变化,注意卫星林火监测热点检查反馈情况。

  黄色预警发布后,预警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强森林防灭火巡护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橙色预警发布后,预警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在重点区域设卡布点,禁止携带火种上山,做好物资调拨准备。

  红色预警发布后,预警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发布禁火令,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在进山入林主要路口设卡布点,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靠前驻防。市森防指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3.2 林火监测

  市森防指办根据国家林火卫星监测系统提供的热点监测图像及监测报告,及时督促各地核查和反馈热点情况,掌握全市火情动态。森林火灾发生地通过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瞭望台和巡护人员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

  3.3 信息报告

  森林火灾实行有火必报制度。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按照森林火灾信息报送有关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地将森林火灾信息逐级上报至市森防指办,并及时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下列重大、紧急火情信息应遵循以下规定:

  1、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发生下列森林火灾,应按要求立即报告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

  (1)过火面积50公顷以上或明火24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2)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等安全的森林火灾,或正在蔓延有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火灾。

  (3)一次死亡2人以上或死伤5人以上的森林火灾。

  (4)受灾50户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森林火灾。

  (5)发生在县际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6)其他需要上报市委、市政府的紧急、重大信息。

  2、向省森防指报告。有下列情形发生的,应立即报告省森防指:

  (1)接到卫星热点监测核查要求后,县、市级森防指应在2小时内完成信息核查反馈工作,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的,应尽快答复并说明原因。

  (2)对已上报的正在扑救的森林火灾,应根据情况随时报告扑救进展情况。

  (3)发生在市际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4)特殊的森林火灾,包括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高保护价值森林安全的森林火灾;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需要国家、省协调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

  4 应急处置

  4.1 应急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乡级指挥机构主要负责人立即采取措施,积极处置,做到打早、打小、打灭。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由乡、县两级指挥机构分别负责指挥扑救,同时启动相应的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明火6小时仍未扑灭的,区、县(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必须赶到火灾现场指挥扑救;明火12小时仍未扑灭的,区、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必须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初判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或明火24小时仍未扑灭的,市森防指启动应急响应,市政府分管领导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初判发生过火面积500公顷以上或明火48小时仍未扑灭的,市政府主要领导赶到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市级应对工作设定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4.1.1 Ⅳ级响应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启动Ⅳ级响应:

  (1)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2、响应措施

  (1)市森防指办进入应急状态,及时掌握火情信息,研判火灾发展态势,视情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

  (2)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视情协调相邻地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做好应急支援准备。

  (3)视情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4.1.2 Ⅲ级响应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启动Ⅲ级响应: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重大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森林火灾。

  2、响应措施

  在Ⅳ级响应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市森防指办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市森防指调派跨区域增援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

  (3)市气象局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火场天气实况等信息,启动人工增雨作业工作机制并择机实施。

  4.1.3 Ⅱ级响应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启动Ⅱ级响应:

  (1)森林火灾确认已达到重大森林火灾,火势持续蔓延,过火面积超过600公顷。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48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市森防指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2)市森防指负责人率相关人员赶赴火场第一线,成立市森防指扑火前线指挥部,并设立相关工作组和专家组。火场的扑火力量和后勤保障物资的调动和调拨,由市现场指挥部下达命令,市森防指办协调调度。相关单位快速响应,配合做好各阶段扑火救灾工作。

  (3)按照跨区域支援扑火方案,及时组织调动驻绍解放军、武警部队应急森林消防队伍参加扑救工作。为确保跨区域支援扑火工作调度顺畅,绍兴军分区、武警绍兴支队指派联络员到市森防指办参与调度联络工作。

  (4)市森防指办及时向市气象局通报火场位置、火场范围和火势蔓延趋势等信息,市气象局实时提供火场气象服务,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5)协调市级媒体加强扑火救灾宣传报道。

  (6)根据实际需要,向省森防指请求支援。

  4.1.4Ⅰ级响应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向市政府报告,并建议启动I级响应。必要时,市政府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威胁,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巨大。

  (3)市内扑救力量已不足,无法有效控制火场蔓延。

  2、响应措施

  在Ⅱ级响应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市森防指主要负责人赶赴扑火前线指挥部,指挥森林火灾扑救;

  (2)启动森林火灾扑救方案,全市范围内调集扑火力量;

  (3)加强高保护价值森林、重要设施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4)调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协调实施跨区域转移受威胁群众;

  (5)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与物资运输畅通;

  (6)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加强森林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7)根据实际需要,请求省调派专业力量和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实施支援扑火,统一安排部署增援队伍的扑火任务;

  (8)按照省森防指派出的工作组情况,落实相应保障工作。

  4.2 处置措施

  4.2.1 组织扑火

  (1)组织与动员

  发生火灾时,事发地乡镇(街道)、重要目标单位及有关部门应当立即组织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民兵应急分队展开扑救行动,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必要时可动员当地具有扑火常识且经过专业训练的机关干部、职工和群众等参与扑救保障工作。

  当火灾蔓延无法控制时,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向县级森防指办负责人汇报,请求支援。当火灾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等安全时,县级森防指办负责人经县级森防指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批准,指挥调令当地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加扑救。根据需要,对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警部队森林消防队实行调度,开展支援扑救行动。

  当事发地县级扑救力量不足时,根据县森防指的请求和实际需要,市森防指调派跨区域增援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

  (2)装备调度

  根据火场态势和实际需要,依据全市跨区支援机动扑火队伍携行装备情况及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分布情况,进行科学有效调配。

  (3)扑火规则

  扑火前线指挥部要尽快了解掌握火场情况,全面、准确分析火场各要素,迅速形成火灾扑救方案,向各扑火队伍下达命令。火灾现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灾现场划分若干战区,分别任命战区指挥员,按照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战区指挥员全权负责本战区扑火的组织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的战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合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与扑火;上述人员自发参加的,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以劝阻。

  4.2.2 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应及时果断采取有效阻火措施,依照预定的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安全撤离路线,有组织、有秩序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和必要的生活、医疗保障。

  4.2.3 救治伤员

  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设立临时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

  4.2.4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5 保护重要目标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大中型水库等高保护价值森林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采取开设阻隔带、清除障碍物、局部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军事目标、油库、液化气站、加油站、炸药库、变电所等重要设施目标周围必须安装森林消防栓,建设生物防火林带或工程阻隔带。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应急开设的阻隔带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4.2.6 维护社会治安

  当地公安机关在森林火灾扑救现场派出警力维护交通秩序,加强火灾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4.2.7 火案查处

  当地公安机关第一时间组织森警、刑警、治安警、派出所民警等警力,开展森林火灾案件侦查破案工作。

  4.2.8 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具体按照《绍兴市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执行。

  4.2.9 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较大森林火灾需要留守火场2个小时以上;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需要留守火场6个小时以上。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留守人员方可撤离。

  4.2.10 应急终止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宣布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森林火灾扑灭后,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相应等级(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市级;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由省级)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政府和市森防指提交调查报告,按要求建立火灾档案。跨行政区域的森林火灾,由共同的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协调。必要时,由省森防指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实地核查。

  5.2 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森林火灾发生地所在县、乡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及时进行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按规定时限上报当地政府和市森防指。市森防指向省森防指上报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总结和调查报告。

  5.3 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相关部门办理。对火灾肇事者及其他违反森林防灭火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由有关单位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在火灾事故中失职渎职人员,依据国家及省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6 综合保障

  6.1 队伍保障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应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能力。为群众义务扑火队、干部职工、企事业应急队伍等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

  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以应急、民间救援和群众森林消防队伍等扑火力量为辅。必要时,可向市、省森防指请求支援,调动跨区支援力量支援扑救。各级政府应当为主要扑火应急队伍提供意外人身伤害保险。

  6.2 技术保障

  建立市、县、乡、林场四级森林防灭火通信网络,健全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特别是单兵通信设备、机动通信设备、通信指挥车辆等。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和信息保障。

  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协商共建和管理森林防灭火专家库,汇集各领域专家学者,为森林防灭火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能力。

  6.3 物资保障

  市、县、乡三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森林防灭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并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各类机具装备性能良好。市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可供300名以上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各区、县(市)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可供200名以上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机具和装备;乡镇(街道)配备供50人以上使用的森林防灭火扑火机具和装备,定人管理,定期保养。

  发生森林火灾时,先动用当地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不足时,上一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有权紧急调用下一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应急食品、药品及其他后勤物资,由当地政府统一组织协调提供保障。必要时,按《绍兴市突发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等有关规定组织支援。

  6.4 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灭火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处置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等应急所需财政经费,按照《绍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绍兴市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执行。

  6.5 培训演练

  预案实施后,市森防指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每三年不少于1次演练)。

  7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和日常管理,适时组织修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县级政府应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为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市森防指办适时组织对各地编制、修订和演练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情况,以及本预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预案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绍兴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绍政办发〔2013〕187号)同时废止。

防火应急预案9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指导方针,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机制,明确应对突发性事件的程序、职责和措施,切实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员工的生命和公司的财产安全,及时、有效、正确地实施应急救援。根据国家的有关安生生产的法律法令,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应急预案。

  第一条、突发性事件的内容

  1、预防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近期主要是预防火灾安全;

  2、预防疾病;

  3、预防食物中毒;

  4、突发性工伤事故。

  第二条、突发性事件救援指挥部的组成及职责

  1、突发性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余樵

  副总指挥:季峰 丁峥元

  成 员:刘文海 王海金 唐荣 王豪 陆俊 卞介永

  2、总指挥、副总指挥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全面负责指挥应急救援工作、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受伤人员现场抢救及护送转院等工作;

  3、保安人员负责现场灭火、警戒、道路管制、疏散引导、治安保卫、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络等工作;

  4、行政部负责指挥、组织人员现场救火和事后现场保护,协调政府有关部门调查了解事件发生的原因和事件结果评估,必要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5、生产部负责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一切安全事宜,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请求支援;

  6、在紧急状态下,各部门负责按制定的应急预案及时、准确地实施生产、电器等设备的紧急停用及相关事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尽量减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

  7、浙CV3465、浙C0658、沪D56409、浙CV6782为应急救援指定用车,在接到指挥部救援指令后,必须火速赶赴现场集结待命。

  第三条、应急保障措施

  1、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快速反应、协调作战、单位救援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配备、配足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经常性地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长期处于良好状态,当前重点是要定期检查灭火设施,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常识教育,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每年举行一次安全救援演习,提高员工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4、确保公司各处消防通道畅通无阻,一旦发生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可以依法支配、统筹、调动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类装备、器材、物资等资源;

  5、灾害发生的部门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实施救助,并立即报告总指挥,同时报警:火警119、中毒疾病120、伤害事件110。

  第四条、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职责

  1、日常管理、一般突发性事件由行政部负责,其他各部门协助;

  2、发生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工作,行使工作职责;

  3、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救援行动,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第五条、任何员工都负有保护公司生产设施及消防器材不受损坏的义务,严禁任何人乱用和损坏安全设施。

  第六条、各部门都应积极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在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的第一时间内必须及时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并积极组织、实施救助,指挥部应立即组织力量实施救援,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第七条、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定期开展应急救灾演习活动,提高全员自救、互救能力,为应急预案的实施打好基础。

  第八条、凡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肺结核、甲肝、乙肝等)的员工,应及时治疗和休养。

  第九条、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严格执行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应急救援的紧急指令,全力以赴参与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条、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防火应急预案10

  为切实做好20xx年元旦期间全乡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工作,现根据《濂溪区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确保元旦期间我区森林防火工作安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安全处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基本原则。

  二、适用范围和时间

  本预案适用于濂溪区虞家河乡行政区域内发生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适用时间:元旦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3日,春节为:20xx年1月26日(农历小年)至20xx年2月15日(元宵节)。

  三、主要措施

  (一)做好预警监测

  1、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加强森林火险形势会商,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通过短信服务平台及时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

  2、林火视频监控系统保持24小时全天监测,巡山护林员要加强巡查密度,延长巡查工作时间。

  3、对国家和省监测发现的火情热点,由当地干部组织实地核查,1小时内反馈区防火办。

  (二)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1、严格落实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省公安厅、省林业厅《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全面落实“五个禁止”,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全面停止炼山等特殊用火的审批,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野外用火。

  3、加强野外火源巡查和督查。天晴期间,要深入村组进行督促检查,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要组织干部全天候巡逻;所有村干部要深入包干区蹲点,检查和杜绝野外火源,督促巡山员到岗到位情况。

  4、加强对痴呆傻等“五类”特殊人员的监管,明确监护人和监护责任。

  5、加强元旦期间踏青、游乐等进山人员的宣传和管理工作,设卡守哨,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

  (三)落实应急措施

  1、乡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制定元旦期间森林防火专项应急预案,按照“缺什么、补充什么”的原则,充实扑火物资,确保扑火需要。

  2、各级森林防火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防火办主任原则上不得外出,如需外出,按规定指定责任人,办理责任移交,并报上级备案。不准关机,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

  3、乡村半专业扑火队全面进入战备状态,24小时待命,随时做好出击火场的'准备。

  4、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乡每天要安排1名领导带班和2名同志值班;村(社区)必须安排1名干部值班。

  四、应急处置

  (一)火情调度

  1、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必须坚持每天16:30左右向乡防火办(0792-8993888)报告值班情况,有事报火情,无事报平安。

  2、强化火情调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上报区防火办,严禁迟报、瞒报;火灾扑救情况要随时报告。

  (二)扑火原则

  1、以专业队、半专业队伍扑火为主。森林火灾发生后必须立即调派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半专业扑火队进行扑救,力争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火灾;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应当及时上报区指挥部,以便向市指挥部申请支援。

  2、靠前统一指挥。乡村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所有扑火力量必须坚决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坚持安全第一。优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重要设施安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禁止老年、妇女、儿童和智障人员参加扑救。

  (三)扑火力量

  1、优先使用当地扑火力量。扑火以乡半专业扑火队为第一梯队,区专业队为第二梯队,其他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为第三梯队。

  2、区内跨乡镇街道增援力量。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应申请支援,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情判断或乡镇(街道)申请,就近调动其他乡镇的扑火队伍实施跨乡镇支援。

  3、申请市增援力量。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申请,由市指挥部就近调动其他县(区、市)的专业森林消防队、火情特别严重的由市指挥部向省总指挥部申请,省武警森林部队和航空护林飞机实施跨区域支援。

  (四)组织机构

  1、指挥机构——扑火前线指挥部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本区元旦期间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视火情处置要求,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成员由区指挥部指派相关领导和发生火灾的该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防火办主任组成。

  2、工作机构——基地指挥部

  成立基地指挥部,成员由区林业局副局长、防火办主任桂凯和发生火灾的该乡镇(街道)防火办主任组成。具体负责火情调度、信息收集、协调和联系相关部门,协助前线指挥部扑火。

  3、启动条件

  庐山风景名胜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林区居民区、重要设施(军事仓库)等重要区域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即启动预案;对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或者其他重大森林火灾,启动应急预案。

  五、相关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元旦期间森林防火专项预案,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六项工作纪律”,确保各项防火措施落到实处。

  2、对发生在敏感地区、3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将派督导组前往火场指导工作。

  3、严格责任追究。凡是在元旦期间发生的森林火灾,不仅要追究火灾肇事者的责任,相关责任人也要进行问责,决不手软。

防火应急预案11

  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镇委、镇政府和镇林业站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火,有效防火,科学扑火的原则,加快森林防火专业化、正规化和现代化建设,充分做好应急扑火的物资储备、扑火队伍、组织指挥三方面准备。减少森林火灾,防止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各乡镇行政区域内所有林地的防火工作,由村委负总责。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同为防火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为主要责任人,包片副职、包村下乡干部和包区域护林员为直接责任人。

  (二)按照“属地管理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林业站、村委要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根据发生森林火灾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指挥扑救系统,实施各级应急扑火预案。

  三、森林火灾报告程序

  (一)火灾管辖

  凡发生森林火灾事件,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属地管辖,在镇林业站的领导下,由各村护林防火员组织扑救。

  下列森林火灾事故,镇林业站要在最短时间内了解起火地点、起火时间、火势发展状况、火情发生地的植被状况、组织扑救等具体情况,随时向镇领导报告。由镇政府协助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发生在林场中一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镇域内南罗线所有公益林一亩以上的森林火灾;

  3.连续燃烧二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4.过火面积超过二公顷以上尚未控制明火的森林火灾:

  5.发生人员伤亡和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火灾:

  6.集体林地发生面积一公顷、荒山面积二公顷以下的森林火灾,由所在护林员及村委组织专业队伍直接扑救。

  (二)应急处理程序

  1.镇林业站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值班人员要立即向镇领导报告,并向临近村委做预警通报。

  2.镇林业站根据领导的指示,立即通知所有护林员和各村委通报情况,做好应急准备,并根据火情拟定扑救方案。

  3.镇林业站要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由镇领导批准后立即向火灾发生村委下达执行命令。

  4.发现火情,镇林业站、护林人员除保留1—2名看守和值班领导外,其余人员必须火速赶往火场进行组织、协调各方力量进行扑火救灾工作。

  5.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将火灾情况及时报告县护林防火指挥部。

  6.各村委护林员必须做好本村委护林防火工作,处理好本村委护林防火工作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发现火情立即上报,不得延误和瞒报。

  四、应急预案的实施

  (一)扑火力量组成

  森林火灾的扑救,本着以村委应急队为主进行。我镇的扑火力量分为两个梯队。统一由镇林业站调动指挥。

  第一梯队为森林防火护林员。凡发现火灾,镇林业站要立即调集护林人员进行扑救。

  第二梯队为镇政府临时组织的20人扑火专业队。

  (二)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的实施

  1.快速反应,指挥到位

  镇林业站接到火情报告后要快速反应,并立即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各支部、村委靠前指挥到位,并将火场情况随时报告镇领导。

  2.组织物资,做好保障

  所在村委负责,按照“前指”的命令,及时组织供应扑火工具和设备,保障前方扑火需求。后勤保障分为扑火物资保障和食品物资供应,由“前指”统一协调解决。

  3.增派队伍,确保力度

  根据火场的实际情况,由镇林业站协调跨村委。分梯队调动扑火力量。接到扑火命令的扑火队,应立即出发,到达火场后与“前指”取得联系,接受统一调动。同时要立即通知后备队伍,随时准备奔赴火灾现场参与战斗。在完成扑火任务后,各队必须清点队员人数和扑火机具等,向“前指”报告。经“前指”同意后方可撤离。

  4.通讯畅通,预警及时

  镇林业站与镇各通讯网络要紧密配合,通讯网络要按照特殊通讯的规定办理,保证村委与镇林业站、火场指挥前线通讯畅通无阻。在火险期间,各有关村委要派专人专车坚持24小时值班,一有情况立即出发。

  5.维持秩序,以人为本

  派出所要派人负责火场安全,维持火场秩序,保障火场人员、物质、食品等供应的交通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同时也要保证灾人民群众的快速、安全、有序撤离,避免发生灾害。

  6.调查取证,处分得当

  森林火灾发生后,镇派出所要立即开展火灾调查,对重大案件要全力以赴协助处理好,并要查明原因,根据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7.安抚死伤,评估损失

  火灾发生地村委会同镇民政部门,妥善安置因扑救森林火灾死伤人员抚恤工作。同时要配合火灾发生地的'村委或镇林业站协调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实地勘查,评估森林资源损失。

  8.总结汇报,吸取教训

  要求在森林火灾扑灭后24小时内,汇总所有材料上报。火灾发生村委形成书面材料报告镇林业站。各村委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针对扑火预案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修改意见。

  五、应急预案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各村委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积极参加镇林业站组织的演练活动。

  (二)宣传培训

  各村委要充分利用写标语、贴公告、办讲座、抓典型等各种宣传形式加强《森林防火条例》和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避险常识的宣传,鼓励群众举报违法用火事件,努力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警示一批群众,确保一方平安。争取在全镇范围能形成群防群治良好的氛围。

  (三)奖罚并行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村委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民政部门和部队系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镇司法所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参照国家、省和吕梁市相关规定执行。

  (四)预案管理

  1.预案制定

  本预案是指导全镇各村委制定当地扑火预案的基本框架,镇林业站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2.各村委应急预案

  各村委要制定本辖区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并经镇林业站专题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林业站存档备案。

防火应急预案12

  一、总则

  根据“明日家园”小区实际情况实施编制消防应急预案,目的为了做好本小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确保小区居民及商户人身、财产安全。做到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防火,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特制定本预案。

  二、防火抢险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物业服务中心防火领导小组:

  组长:程建新

  电话:

  副组长:顾东明

  电话:

  副组长:孙建文

  电话:

  抢险成员:程德苏、倪军、苗召元、赵聚堂、唐中坚、胡传志、田庆宾(保安员)

  共计:10人

  (二)应急职责

  1、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应急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宣布紧急状态的启动和解除;全面指挥调动应急组织,调配应急资源,按应急程序组织实施应急抢险。

  2、副组长:负责应急预案工作的具体落实,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协助组长作好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若组长不在时,由副组长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3、领导小组各成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突发事件的、报告、监控协调、处理,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的损害减小到最低限度。

  4、消防灭火组(人员组成名单:维修员1名、保安队长)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本单位各个部位的用电、用火安全;发生重大火灾,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火灾扑救抢险。

  5、抢险抢修组(人员组成名单:维修员1名)应急状态下,扑救火灾、设备抢修、设备复位,制定设备保养、维护措施方案,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物资供应组(人员组成名单:物管员1名、)负责应急物资的供应保障,如设备零配件、工具、沙袋、铁锹、消防泡沫、水泥、防护用品等。

  7、交通运输组(人员组成:保洁员):负责交通车辆的保障;伤病员和救灾物资的运送。

  8、安全警戒疏散组(人员组成:保安1名):事故现场负责布置安全警戒,保证现场井然有序;实行交通管制,保证现场道路畅通;加强保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车辆通行;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

  9、医疗救护组(人员组成:物管员1名)物业办公室留守负责联系医疗机构;组织救护车辆及医务人员、器材进入指定地点;组织现场抢救伤员。

  三、应急预案的启动

  当有发生火灾事故的危险隐患或者突然起火时,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四、应急程序

  (一)预警

  定期对火险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因素进行监控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排除并建档登记。做好动态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整改情况。对近期国内外及本地火灾事故及时通报,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火灾防范意识。

  (二)报警

  1、当确认发生较大火灾时,第一时间拨打119,第一发现人立即通知业主,向值班保安说明事故地点、事故类型等事故概况。

  2、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并迅速利用就近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防止火势蔓延。

  3、立即引导附近人员先行疏散,争取消灭于火灾初级阶段。

  4、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汇报事故情况。

  5、事故如发生在夜间或节假日,发现人员直接向组长及副组长报告事故情况,紧急情况下同时拨打119公安,消防报警,并采取必要的可行的控制措施。

  (三)接报

  1、保安值班人员、组长、副组长为接报人员。

  2、接报人员应问清报告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问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原因;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做好电话记录。

  (四)组织救援队伍

  1、组长或副组长接到报警电话后安排保安人员采取可行灭火措施,如:灭火剂,关闭起火局部电源等措施,再通知应急领导小组所有成员1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

  2、防火应急领导小组各位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起本组的工作人员及抢险装备,赶往事故现场,向组长、副组长报到,接受任务,了解现场火灾情况,开展统一分工的救援工作。

  (五)设立急救医疗点

  l、各救援队伍进入事故现场后,选择有利地形设立必要时通知120救护车到现场等到救援。

  2、各救援队伍服从安排,听从指挥,随时保持与指挥部的联系。

  3、指挥部、各救援组、医疗组均应设置醒目的标志,悬挂旗帜,方便救援人员和伤员识别。

  (六)抢险救援

  进入现场的各支救援队伍要尽快按照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开展救援工作。

  1、防火救援小组:迅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救援方案;根据火灾程度,决策是否需要外部援助;积极组织指挥灭火及住户转移疏散。

  2、危险源控制

  组织消防人员进行灭火扑救;组织专业人员对出现火险的部位进行控制、抢修;对可能造成危险物品、气体泄漏的.要制订相应的应对措施。

  (七)现场警戒

  警戒疏散组根据划定的危害区域做好现场警戒,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在警戒区的边界设置警示标识,禁止其他人员及车辆靠近。

  (八)现场医疗急救

  l、医疗救护组在火灾事故初发阶段就应与各大医院联系,说明事故情况,做好紧急救护的准备工作。

  2、医疗救护组配合120专业医生在第一时间对伤员转移并在现场进行处理急救,急救时按先重后轻的原则治疗。

  3、经现场处理后,120送至医院救治。

  4、在办公室查询伤者家人的电话,尽可能及时通知伤者的亲人。

  (九)疏散撤离

  1、事先设立安全区域,确定疏散撤离路线,只会有序,撤离安全区。

  2、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组织和指挥引导遇险人员撤离事故现场。

  五、善后恢复

  1、事故现场清理,受伤人员的医治慰问:

  2、事故原因调查,并形成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3、灾后生产生活秩序的恢复;

  4、其他。

防火应急预案13

  一、演练目的

  通过开展防火应急撤离演练,提高我校全体师生防火安全意识,了解火灾发生的有关知识,学习火灾发生时的应急知识,使师生掌握应急撤离的正确方法,熟悉学校紧急疏散的程序和线路。通过演练,培养学生听从指挥,团结互助的品德,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总指挥:谢XX

  副总指挥:李XX

  成员:李XX郝XX王XX李XX张XX

  (二)演练活动工作机构

  1、通讯联络组:李XX

  主要职责:拨打119迅速与当地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引导消防人员和设施进入火灾现场;联络上级有关部门,组织调遣消防力量;负责对上、对外联系及报告工作(包括本次演练的对外宣传)。

  2、疏散指挥组:李XX

  (1)教室疏散:各班主任、任课教师

  (2)疏散通道:郑XX

  主要职责:引导全体师生迅速转移到操场,并负责撤离途中秩序维护工作。

  3、救护组:李XX岳XX

  主要职责:利用已有器材、药箱对伤病员进行紧急抢救,拨打120联系当地医院急救。

  4、灭火消防组:苏XX李XX

  主要职责:及时切断电源,利用校内配置的消防器材及有关设施,全力进行扑救。

  5、场地组:王XX

  主要职责:师生转移到操场上,按出操位置协调安排,做好点名统计工作。

  6、后勤保障组:李XX

  主要职责:准备本次演练所需要的物品及后勤保障。

  三、演练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

  1、时间:XX年X月X日(周五)下午12:50;

  2、地点:西陈学校

  3、内容:防火逃生演练;

  4、参加人员:全校师生。

  四、演练器材准备

  1、师生每人一条毛巾或手帕。

  2、各组需准备的东西提前准备、检查。

  五、演练要求

  1、学生层面:准备毛巾或手帕,做到“静齐快”,秩序井然,不拥挤、不推搡,弯腰、捂住口鼻。严肃认真,不当游戏嬉闹(但也不用慌张)。

  2、教师层面:听到“警报”后,迅速停下手中工作,迅速赶到指定地点,迅速组织学生有序疏散。

  六、演练的具体操作程序

  1、值日领导发现火灾或接到师生火警报告后,第一时间向总指挥电话汇报火情。总指挥立即启动《西陈学校防火逃生演练应急预案》,拉响报警系统(校园音响)。

  2、通讯联络组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拨打时沉着镇定,讲清着火单位地址,靠近什么路口和明显标志,燃烧的是什么物质,起火部位,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以便及时联系。

  3、灭火消防组根据火情切断电源,而后到现场增援灭火;苏国锐指挥在校的义务消防队员现场灭火,抢救伤员,疏散物资,及时控制火势蔓延。

  4、疏散组指挥疏散师生,手提喇叭(话筒)广播:大家不要慌张,我们正在开展“防火演练”。请同学们在各班主任老师的指挥下,按平时出操路线,有秩序地疏散到篮球场。

  各班主任老师首先要稳定学生的情绪,大声地指挥,要求学生逃生时要注意用湿巾捂住口鼻,弯着腰撤离火灾现场。带领本班学生撤离到篮球场后,及时清点人数,做好安抚工作。

  负责疏散通道的教师及时到位,在各楼层出口协助疏散学生,维护秩序。

  5、场地组组织师生按统一要求站好,各班清点人数(各班主任负责),并将统计情况情况及时汇报总指挥。

  6、救护组在旗台边随时待命,对受伤师生进行急救、根据受伤情况拨打120与医院联系。

  7、后勤保障组及时提供灭火所需的灭火器等物品,做好后勤保障。

  8、总指挥进行演练总结,宣布西陈学校消防逃生演练结束。

  9、师生按秩序退场。

防火应急预案14

  公司决定从1月23日至2月3日期间放假休息,为了防止和减少放假期间公司内现场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控制和处理,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积极救援、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制定本以下应急预案。

  一、应急救援小组:

  应急救援小组由每天值班的人员组成,值班领导任应急救援小组组长。

  二、联系电话

  火警:119 匪警:110 急救:120

  公司内值班领导联系方式:见值班表

  三、应急救援器材

  灭火器(现场存放)、消防沙(双天厂区在食堂西侧、长安厂区在机加车间北侧和焊刀车间)、车辆(双天厂区:7306、长安厂区:518)、两厂区分别留有一辆叉车。

  四、应急救援

  (一)防火应急救援步骤:

  1、 火灾一旦发生,抢救小组马上进行现场抢救,立即组织利用现有灭火器灭火,争取将火势控制在初期阶段。

  2、 如果火势进一步扩大,现有灭火设施无法消除火灾时,应急救援小组人员要立即拨打“119”报警求救,同时将火灾情况上报给上级领导,并且要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继续组织灭火。

  3、报警后,应急救援小组组长要派人到路口指引消防车辆进厂,同时厂内应急救援小组人员要全力配合消防队伍控制火情、消除火灾。

  4、 应急救援小组要及时查明起火的原因,根据不同的起因,采取不同 的措施。如电起火,首先应切断电源,然后组织人员利用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如油库化学品起火,应采取隔离灭火的方法灭火,如消防沙。

  5、 火灾消灭后,应急救援小组人员要对事故进行详细调查,找出原因,以防类似事件发生。

  (二)防盗应急救援步骤

  1、发现可疑人员进入公司或在监控中发现有可疑现象,发现人员要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并迅速组织所有值班人员共同对可疑人员及可疑现象进行排查。

  2、如果发现可疑人员正在实施犯罪行为,值班领导要立即拨打“110”并及时通知上级领导。

  3、门卫将大门关闭,防止犯罪分逃脱, 值班人员制服现行犯罪一定注意保证人员优势,不要单独行动,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有效控制嫌疑人。

  4、如果犯罪分子逃离现场,值班人员要注意犯罪分子的人数、体貌特征、车辆情况等信息,便于警方到达后能够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

  5、发现犯罪分子情绪激动或持有凶器,值班人员应保持冷静,首先保证自身安全,与犯罪分子保持距离,耐心周全,等待警方人员到达。

  6、对已发生的盗、抢案件,首先保护好现场,通知警方、公司领导,等待警方人员到达,值班人员在警方到达前,不可乱发议论。

防火应急预案15

  保护幼儿生命安全,促进幼儿健康成长,是幼儿园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每一位教育工作者的重大责任和义务。为确保幼儿安全,在发生火灾时,能迅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幼儿避险,最大限度地减少幼儿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消防部门的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消防应急组织机构,落实人员分工,明确职责要求。

  (一)成立由园长、保健人员、各班班主任组成的防火领导小组;

  (二)后勤人员组成灭火行动组,积极协助专业灭火人员的工作;

  (三)各班教师、保育员负责疏散引导幼儿;

  (四)保健大夫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一)设定防火报警点。防火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不断完善防火设施,消防栓处于开启状态,绿色通道标志明显,每班配有紧急疏散图。

  (二)幼儿在园活动时,活动室前后门、走廊门必须处于打开状态,各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三)食堂操作间、加工间保持通风。排油烟机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

  (四)要加强对幼儿和工作人员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工作人员做到会使用灭火器。结合教育内容进行防火演习,使其掌握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技能。

  三、报警和火灾应急处理

  (一)发现火灾后,必须立即拨打电话报警。在报警电话中,要说明以下情况:起火单位、位置、着火物、火势大小、火场内有无化学物品及类型、着火部位、报警人姓名、单位及所用电话等,并派人员在醒目处等候接车;

  (二)报警同时,开启消防电源,打开应急照明设施和安全疏散标志;

  (三)在消防员到达前,由灭火行动组尽力控制火势蔓延;

  (四)若火场内有人员,则应用灭火器具减弱火势对人员的威胁,全力疏散、抢救人员脱险逃生;

  (五)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发生爆炸事故、烧毁重要物资、形成大面积燃烧等影响全局的情况,应列为主要方面予以处理;灭火行动组应分秒必争,迅速行动,找准着火点,果断扑救,抓住时机,不等不靠,为继续开展全面深入的扑救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保持道路畅通,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六)扑救固体物品火灾,使用灭火器;扑救液体物品火灾,使用灭火器、沙土、湿的棉被等,不可用水;

  (七)不得组织幼儿灭火;

  (八)及时报告主管单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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