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时间:2023-08-07 17:25:46 炜玲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通用11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保不齐会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将危害降到最低,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通用11篇)

  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1

  一、目的

  为了有效确保医院物资的供应,预防因物资的短缺引起的意外事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后勤物质紧急采购。

  三、应急措施

  1.建立可靠的`物资供给信息网络,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应急物资由供货方迅速、快捷提供。并有备用供应商。

  2.根据各部门提出的应急物资需求计划,采取“先支后报”的方式应对突发事件。

  3.统一调拨采购应急物资,在保证物资质量和交付时间的前提下,以不高于市场平均价进行采购。

  4.对采购回的应急物资,相关部门负责该物资的验收及办理验收和交接手续,确保采购物资的种类、规格、数量、质量交付时间等准确无误,符合要求。

  5.紧急采购活动结束后,由上级机构监督管理机构对有关部门递交的应急采购相关凭证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入账结算手续。

  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2

  根据三级肿瘤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为应对医院应急物资需要,保持适宜的物资存量,及时有效供应物资,制定应急物资采购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院后勤应急物资的采购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健全制度,科学预警。

  完善物资储备应急预案体系,为物资储备应急处理工作提供系统、科学的'制度保障,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并做好物资供应响应工作。

  2、统一管理,分类负责。

  物资科对其管辖的后勤物资实行统一管理,分类负责,落实各类物资应急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职责权限。

  3、常备不懈,确保供给。

  物资科工作人员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品种适宜、质量可靠、数量充足、常备不懈,确保应急物资之需。

  4、协调配合,快速反应。

  物资科应对突发事件时,要与相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做到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应急处置工作反应灵敏、快速有效,保证应急物资调得出、用得上。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物资科应急协调指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协调指挥小组职责:

  (1)组织信息收集、传递、通报工作,向上级汇报应急处理方案

  (2)决定启动和终止本预案

  (3)决策应急物资调动、投放等重大处置措施

  (4)对应急物资的投放、使用、效果进行总结、评估,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5)协调相关部门工作

  (6)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四、物资准备和账目处理

  1、与供应商联系时,若医院方临时急需货物,供应商应优先组织准备,#限度按时保证医院方的需要。

  2、各库房负责人按需制定计划,申购储备应急物资。

  3、临床急需物资,在规定时间内直接送达科室。

  4、对应急处理的物资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5、对库存应急物资及时进行补充,并及时利用和有效周转。

  6、防止应急物资发生浪费或短缺问题。

  7、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清单,每月盘点应急物资库存,保证应急物资充足有效。

  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3

  一、总则

  1.目的

  为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及时有效供应物资,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秩序和社会安定,将突发公共事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降至最小程度,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省国民经济动员办法》、《市国民经济动员办法》、《国家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初级产品、成品油料等物资严重短缺时的物资储备应急处理工作,以及应对区物资储备危险品仓库发生的突发事件。

  适用范围将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和补充。

  4.工作原则

  (1)健全制度,科学预警。完善区级物资储备应急预案体系,为突发公共事件物资储备应急处理工作提供系统科学的制度保障。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对突发公共事件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切实做好我区物资储备应急响应工作。

  (2)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区发改委根据区政府授权对储备物资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落实各级应急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指挥权限。

  (3)常备不懈,确保供给。区级物资储备系统要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品种适宜、质量可靠、数量充足、常备不懈,确保储备物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之需。

  (4)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区级物资储备系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要与相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做到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应急处置工作反映灵敏、快速有效,保证储备物资调得出、用得上。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储备物资专项应急协调指挥部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由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根据应急处理需要,成立区储备物资专项应急协调指挥部(简称专项协调指挥部)并启动《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专项协调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发改委主任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区财政局、区农办、区卫生局、区城建局、公安分局、区药监局等有关单位。

  专项协调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委主任兼任。

  (1)专项协调指挥部职责

  ①决定启动和终止本预案;

  ②决策储备物资调动、投放等重大处置措施;

  ③协调相关部门工作;

  ④提出对外新闻方案;

  ⑤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2)成员单位职责

  成员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在储备物资投放过程中给予物资、财力、治安、运输等方面的保障。

  (3)办公室职责

  ①执行专项协调指挥部的决定;

  ②组织信息收集、传达、通报、工作;

  ③检查、督导专项协调指挥部决定的执行情况;

  ④对应急储备物资的投放、使用、效果进行总结、评估,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⑤完成专项协调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二级管理机构体系

  区级物资储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依托各成员单位及其所属物资储备仓库二级管理机构体系,对应急储备物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动。

  (1)区发改委生产计划科履行指挥部办公室物资储备管理职责。

  (2)各成员单位负责应急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执行区专项协调指挥部的物资调动指令。依据本预案,比照区专项协调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设立本级指挥机构,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三、物资储备和应急响应

  1.物资储备

  (1)充分利用大型企业集团正常的生产经营库存,将大型企业集团作为区级物资储备系统的基础,进一步整合已有的粮食和医药等专项区级物资储备,同时建设必要的应急物资综合仓库,建立和健全区

  级物资储备系统。

  区发改委协调应急煤炭储备。

  区农办负责应急粮食和食用油储备。

  区卫生局、区药监局负责提出应急药品和医疗器械储备计划和应急药品及医疗器械储备,并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

  区城建局负责应急水泥和部分建筑预制件储备。

  充分利用现有仓库作为区政府应急物资储备库。从本区商业部门现有空余库容中选择确定必要的仓库作为区政府应急物资仓库,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同时,选择合适的工厂车间改造为区政府应急物资储备仓库。选定交通便利现已停产的工厂或车间,由区财政拨付必要的经费,由相关单位承担改建任务,并负责日常性管理工作。

  (2)区发改委负责区级储备物资的统一管理,根据应急需要制定区级物资储备计划,建设和租用区级物资储备所需仓库,负责应急储备物资的存储、调动和更新等工作。

  (3)区财政应给予必要的专项经费,保障区物资储备仓库的建设和租用,应急物资的购进、储存和更新。

  各有关部门、公司应按照下达的区级储备物资计划,具体落实各自的物资储备任务,并负责日常的物资保管。

  (4)区级储备物资主要用于区政府对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需要,经区政府批准也可用于街道(镇)或局部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需要。区级物资储备仓库在完成区级物资储备任务的同时,也可为街道(镇)提供储备服务,支持街道(镇)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

  2.分级响应标准

  (1)根据国家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分(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IV级>),结合区级物资储备应急职能的特点,按照市、区两级政府分工,区级主要应对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储备物资的应急响应,并就需要做好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前期处置工作。各街道(镇)和相关部门主要应对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储备物资的应急响应。

  (2)区级物资储备系统所属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盗窃等重大事故,视危害程序按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确定级别,进行应急处置。

  3.分级响应程序

  (1)当发生重大或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后,由区专项协调指挥部下达处置指令,各成员单位根据指令,调动储备物资,保证调动的储备物资品种、数量、时限、地点符合专项协调指挥部的要求。专项协调指挥部应及时将处置信息上报区应急委员会。

  (2)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当我区储备物资不能满足需要时,区专项协调指挥部应及时向区应急委员会汇报,由区应急委员会向市里提出物资支援的申请,争取市里支持。突发事件发生地储备物资不能满足需要时,相关街道(镇)可向区政府提出物资支援的申请,经区政府批准后,专项协调指挥部向各成员单位下达任务,由各成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物资支援,并及时将处置信息上报区专项协调指挥部。

  4.响应措施和应急保障

  (1)区发改委根据区政府指示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工作,保障应急救援物资及时到位,并将落实情况向区政府报告。

  (2)区财政局按区政府或专项协调指挥部的要求办理有关事项,对调动区级储备物资所需资金予以保障。

  (3)公安分局应当指导、监督区级物资储备系统做好应急物资调出、运输、在目的'地的储存和保管、投入等实施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

  (4)区级物资储备系统各级机构接到紧急动用命令,要按照本单位的具体预案做好应急物资调动准备以及储备品种与数量调整准备工作,有条不紊地执行命令,并加强与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共同做好应急工作。

  (5)区级物资储备系统各级机构要针对区级物资储备危险品仓库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突发事件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对发生的灾害事故、突发事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救援、控制和处置措施,有关单位或部门应当全力予以协助配合。

  (6)本预案启动后,区级物资储备系统各级物资储备机构应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及时收集信息,在第一时间内报送,保持区级物资储备信息网通畅。信息报送内容应准确、完整、及时,不得瞒报、谎报、报、迟报。加强与相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掌握物资流动状况,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情况,确保应急物资按要求安全送达。储备物资应急调动一般不对外新闻,确需新闻的由专项协调指挥部按《物资储备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处理。

  (7)承担区级物资储备任务的各成员单位需将物资储备应急预案,报区发改委备案。

  (8)区级物资储备系统依托信息中心建设物资储备信息网,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级机构储备物资库存品种、数量和储备地点,随时做好储备物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9)各成员单位物资储备机构应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建立一支能够符合储备物资紧急调动要求,训练有素的应急队伍。

  四、评估与恢复

  1.突发公共事件结束或暂时告一段落后,专项协调办公室应及时组织由相关部门专家组成的评估委员会,对区级物资储备应对事件处置的作用和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完善预案。

  2.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专项协调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及时补办动用或收储物资手续,及时结算物资资金及费用开支,并报区财政局审批。

  3.根据紧急动用储备物资情况,各成员单位应将储备物资实际调用消耗和需补充更新情况报送区发改委,区发改委应及时调整区级物资储备计划,及时补充及更新储备物资,恢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

  4.区发改委会同各成员单位,对在应急状态下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和奖励。对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违反本预案规定或执行不力造成工作失误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及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4

  一、编制目的

  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电网抢险、修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因铁塔倒塌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恢复电力的正常供应,保障人民的正常生活。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公司应急预案细则》制定本预案细则。

  三、工作原则

  1.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应急突发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2.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在公司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铁塔抢险、修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实施,保证铁塔抢险、修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及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应急管理,使应对突发应急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公司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司应急处置技术及硬件设施,充分发挥放样技术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应急事件的技术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开展铁塔抢险、修生产紧急处置演练,提高对铁塔抢险、修事件应急处理的综合处置能力。

  四、应急产品

  光热钢结构、电网钢结构

  五、综合产能

  光热钢结构:1000吨/月;

  电网钢结构:1500吨/月

  六、组织机构

  成立电网应急物资供应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七、工作流程

  1.储备物资:营销信息→成品库(储备库)→发运

  2.未储备物资:营销信息→铁塔(线路)分厂→放样转换→材料预算→生产所需资料(清单、杆件加工图、样板、程序、组合件图等)→组织生产→试装→镀锌→包装标识→发运

  八、职责及要求(最短供货要求)

  营销部在接到外部信息或公司电网应急物资供应工作小组发出的指令后,立即就抢险范围、数量、技术要求、供货期等情况进行沟通、核实,并及时向公司电网应急物资供应工作小组报告。

  1.储备物资:成品库(储备库)1小时之内核实完毕储备物资型号、数量是否满足应急物资需求。如相符,即刻按排发运事宜。如不符,即刻向营销部反馈信息,按未储备物资应急方案处置。

  2.未储备物资:

  2.1属已加工过的塔型(单基)最短耗时14小时

  (1)接到正式的加工清单、加工图后半小时完成审图,并在1小时内完成原材料清单,并交物资部库平、采购。

  (2)2小时内,完成角钢、连板的编程、样板等加工资料,并分别转交铁塔(线路)分厂工段和板材中心。

  (3)物资部在接到材料预算2小时内,平衡好生产所需原材料。

  (4)铁塔(线路)分厂、板材中心在接到放样室相关的技术资料后,分别开始组织原材料的进料,并组织一切力量组织生产,确保半成品6小时生产完毕;同时分别组织人员对半成品进行数量的清点复核,确保数量的准确无误。

  (5)采取边生产边镀锌的'组织形式,铁塔(线路)分厂对镀锌工段从黑件进料,到组织镀锌生产、成品包装、标识,在白件生产结束后3小时内,确保镀锌加工、包装标识结束。

  2.2属未加工过的新样塔(单基)最短耗时87小时

  (1)接到正式的加工图、加工清单后半小时完成审图,并在4小时内完成原材料清单,并交物资部库平、采购。

  (2)铁塔(线路)分厂放样室在48小时内,完成铁塔(钢管杆)的审图、放样转换、样板制作、组合件图等,并完成角钢、连板的编程、样板等加工资料,上述资料分别转交铁塔(线路)分厂和板材中心。

  (3)物资部在接到材料预算48小时内,平衡好生产所需原材料。

  (4)铁塔(线路)分厂、板材中心在接到放样室相关的技术资料后,分别开始组织原材料的进料,并组织一切力量组织生产,确保半成品在20小时之内生产完毕;同时分别组织人员对半成品进行数量的清点复核,确保数量的准确无误。

  (5)当制作完成的角钢、连板、组合件等全部集中到试装场地后,铁塔(线路)分厂立即组织人员对铁塔(钢管杆)进行试组装,以验证设计、放样的准确性,并要求在10小时内完成。

  (6)试装过程中,可采取分段或整基的办法安排镀锌生产,铁塔(线路)分厂对镀锌工段从黑件进料,到组织镀锌生产、成品包装、标识,在黑件试装结束后5小时内,确保镀锌加工、包装标识结束。

  九、应急物资首选运输方式:

  汽运

  十、应急工程通告

  (1)发生应急任务工程后,电网应急物资供应工作小组负责对外部信息统一收集和管理及内部信息对外发布,负责召集各有关部门,就铁塔抢险、修范围、抢险、修数量、技术要求、供货期等有关情况及时通报,使各相关部门和员工对抢险、修情况有清楚的认识和了解。

  (2)发生应急任务后,立即启动公司应急生产预案,应急工作小组组长任内部生产总指挥,应急工作小组成员立即组织生产设备部、物资部、铁塔分厂、质管部等相关部门,及时安排生产,保证准确、快速提供合格铁塔,确保电力设施的尽快修复。在这一过程中,营销部将时刻保持与内外部的联系,做好沟通跟踪服务工作,保持信息畅通,确保抢险、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一、、应急保障

  (1)技术保障

  全面加强技术人员(尤其是放样人员)的培训和应急演练,同时充分运用以往的铁塔(钢管杆)加工放样电子存档资料,高效、快捷地完成放样、制作、试组装、焊接、镀锌、包装等方面的技术应急措施,保障应急工作顺利开展。技术遵循标准GB2694、GB/T646。

  (2)装备及物资保障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抢修装备及物资保障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全面掌握公司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并保证抢修装备始终处于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日常储备物资库存情况:

  角钢:500吨、钢板:600吨、

  (3)人员保障

  通过日常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尤其是放样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铁塔(钢管杆)抢修事件,公司各相关人员打破常规作息时间,确保抢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4)质量、安全和后勤保障

  通过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提高检查频次,确保抗灾抢险时不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相关出厂资料应确保及时提供。后勤保障工作应充分、及时、有效,为生产一线职工解除一切后顾之忧,安心全力投入抢修生产任务。

  十二、责任与奖惩

  (1)突发应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问责制。

  (2)对突发应急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应急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十三、日常对外联络

  电网应急物资供应工作小组下设日常对外联络部门——营销部

  联系人:xx

  电话/传真:xxxxxx

  手机:xxxxxxxx

  邮箱:xxxxxx

  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区应对灾害事故所需重要物资的应急保障能力,保证应急处置所需重要物资迅速、高效、有序调度与供应,建立协调一致、高效快捷的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体系,确保物资保障有力有序,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灾害事故应对法》、《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条例》、《官渡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发生各类灾害事故情况下重要物资的应急保障工作。

  1.4工作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属地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的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整合全区应急物资保障资源,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建立区级应急物资储备;区级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负责物资的储备、更新和日常管理,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在处置灾害事故时反应迅速、保障有力。

  2、组织体系

  2.1指挥机构

  成立官渡区灾害事故物资保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灾害事故应急物资保障工作。

  指挥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联系副主任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区应急局局长

  成员:各街道办事处(螺蛳湾综合管理办公室)、区融媒体中心、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运管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局、官渡供电局、区气象局、区水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武装部等单位分管领导。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以下简称“物资保障办公室”),物资保障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从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有关人员组成。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一般灾害事故后,指挥部根据严重程度开展处置工作,成立区级现场指挥部。

  2.2工作职责

  2.2.1指挥部主要职责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区物资保障制度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建立完善全区物资保障应急管理体系,整合全区应急物资保障资源,建立区级重要应急物资储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领导、协调保障机制,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宣布启动和停止实施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2.2.2物资保障办公室职责

  物资保障办公室职责:负责物资的储备、更新和日常管理;组织编制、修订并初步审议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督促编制、修订有关物资保障应急预案;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安排的灾害事故物资保障工作;开展物资保障应急管理考核、评估、调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物资保障应对资金使用及物资安排意见;统筹全区物资保障应急物资仓库建设;指导、协调、督促全区物资保障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承担上级领导机构安排的其他工作。

  2.2.3现场指挥部职责

  现场指挥部职责: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指挥工作,统筹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发放、物资运输、新闻发布、后勤保障、善后处理等事宜。

  2.2.4区级有关部门职责

  区应急局:负责区级物资储备管理和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开展事故中物资调拨、使用、核查;负责区级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编制;负责统筹协调做好灾害事故物资保障应急等。

  区融媒体中心:根据指挥部的安排,负责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新闻报道和新闻发布,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

  区发展改革局:拟订区级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提出健全区级重要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提出区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负责粮油、救灾物资和区级重要物资的储备管理;制定区级救灾物资储备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应急能源物资和设备的'储备与管理。

  区财政局:根据有关部门对应急物资保障、物资储备规划、物资采购等工作资金需求,结合财力情况和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区商务投资促进局:根据应急物资需要负责协调本区有关应急物资的生产、筹措和调用;做好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的市场供应工作。负责通负责组织和协调事故受损电力设施的抢修保通。

  市公安局官渡分局:负责处置应急物资保障过程中处置和消除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的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区民政局:做好与受灾人员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的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保障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好善后处理和生活救助等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负责涉及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应急储备过程中药品、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发挥监督职能,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保障正常经济秩序。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涉及建筑工程、城市供气等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负责地震灾害信息收集和及时发布,做好监测、预警和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涉及处置水旱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区交通运输局、区运管分局:负责运力、公路抢险工程机械等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协调运输车辆,参与应急救援物资运输等有关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涉及动植物疫病防治等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制定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药品、医药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计划,落实全区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作为重点储备单位和医疗资源的调配。

  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负责涉及环境污染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官渡供电局:负责涉及电力保障等应急救援物资与装(设)备的储存和管理。

  市气象局官渡分局:负责做好涉及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负责开展灾区气象预报预测,发布气象预警信息,提供灾害预警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

  区审计局:负责救灾物资各项经费、项目的跟踪审计。

  区武装部:负责协调民兵、驻区部队拟定军地协同、平战结合的应急物资保障方案。

  各街道办事处(螺蛳湾综合管理办)也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负责本级灾害事故应急物资的储备,加强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组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常态管理

  3.1储备管理

  建立区级重要物资储备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定期检查、备案制度,定期组织储备目录评估和物资更新。

  物资保障办公室负责区级重要物资储备的日常管理,对各级各部门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建立多元化应急物资储备方式,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以行政区划为单位,依据人口分布情况,建立适应本区域自然地理、社会经济特点的常用救援器材和生产生活物资储备;重要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以委托企业储备为主,有关单位实物储备及要求有关企业保持一定数量的商业储备为辅。

  建立实物储备与资源信息、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相结合,战略物资储备与周转物资储备相结合的储备模式。

  3.2监测预防

  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对灾害事故有关信息的监测、收集和研判,加强信息沟通和通报,按照各类灾害事故的特征和防范、处置要求,主动研判应急物资需求,及时做好物资保障准备。

  一旦发生一般以上灾害事故或发布灾害事故预警信号,指挥部有关部门和单位,视情采取以下物资应急保障准备措施:开展重要物资需求评估,及时补充必要的物资储备;检查有关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情况;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及时获取物资应急保障需求;调集、筹措所需物资、人员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并视情做好后续准备;做好其他预防性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级应急指挥平台枢纽作用,建立和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及时做好数据采集、整理和更新工作,实现各地、各级、各类应急物资储备有关数据动态管理和实时更新。每次应急物资变更都要及时向区应急局和区发展改革局备案,每年12月底要将本年度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布局和消耗情况等数据报上级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协调机构备案。

  3.3仓储管理

  提高应急物资储备库设防标准和库容,配置机械化装卸设备,提升装卸搬运效率,确保储备库建设项目达到储备要求和标准。应急物资仓储中心构建要由平面中心向高层中心再到立体中心发展,由一般的水平储存物资发展为立体储存,通过广泛应用现代化智能设施设备,实现仓储作业的机械化、自动化和可视化。

  坚持建管并重、以管促建,实现建设效率和效益的最大化。加快仓库调整步伐,充分利用现有各类物资储备仓库资源,调剂仓库容量余缺,可采用优势互补、横向“联合”调配的方式合理利用有效配置,避免重复建设,提高仓库利用效率。

  4、应急保障行动

  4.1信息报告与通报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灾害事故信息通报和协作,并根据重要物资应急保障需要,做好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工作。开展灾害事故物资应急保障行动的,应立即以口头形式向上级部门报告、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区应急局报告;发生一般以上灾害事故物资应急保障行动或出现特殊情况的,必须立即报告。

  4.2分级保障

  一旦发生灾害事故,事发单位和事发地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负有灾害事故及时处置的第一责任,要尽力组织提供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保障。根据应急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处置情况,本区重要物资应急保障等级,根据灾害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I级(特别重大,红色)、II级(重大,橙色)、Ⅲ级(一般,黄色)三个等级,并可视情及时做出调整。

  4.2.1Ⅰ级、Ⅱ级应急保障

  当发生特别重大灾害事故,影响波及全区范围、事态严重时,成立区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启动Ⅰ级应急保障;当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影响范围集中、事态比较严重,成立区物资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保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区物资保障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本区物资保障应急力量和资源,开展应急保障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

  (1)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全面整合、合理调配和调用全区应急物资资源。

  (2)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有关单位共同负责协调有关生产和流通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储备和商业库存,并及时安排运输,确保应急物资供应。

  (3)根据应急物资保障需要,有关单位在区物资保障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协调有关生产企业组织应急生产,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

  (4)必要时,依法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设施,投入应急处置行动。

  (5)应急保障情况应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市应急局报告。

  4.2.2Ⅲ级应急保障

  发生一般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小时,成立区物资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部,启动Ⅲ级应急保障。

  (1)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和规定权限,启动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组织调用物资储备或本部门物资储备开展应急保障。

  (2)按照就近保障原则,有关部门实物储备难以满足应急处置需要,可根据掌握的信息,报上级部门,请求协调临近单位储备物资开展救援,同时组织有关生产和流通企业积极生产、组织货源,保障应急处置行动。

  (3)按照逐级动用的原则,组织调用重要储备物资。当本部门储备物资不能满足需要时,组织应急物资调剂互助。

  (4)为应对灾害事故,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有关设施,投入应急处置行动。

  (5)应急保障情况应及时向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

  4.3应急保障结束

  4.3.1Ⅰ级、Ⅱ级应急保障结束

  事态得到控制后,由指挥部提出,经区委、区政府决定,终止Ⅱ级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转入常态管理。物资保障办公室要及时将物资动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报区物资保障指挥部,及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4.3.2Ⅲ级应急保障结束

  灾害状态解除后,由区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Ⅲ级物资应急保障行动,主管部门总结梳理救助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同时报告上级部门,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物资进行清点、补充。

  5、后期处置

  5.1补充更新

  各成员单位要做好本级储备物资应急动用后的补充更新工作,并在组织需求分析和评估的基础上,完善物资储备目录,加强物资保障能力。

  因应急抢险需要,调集、征用有关法人或自然人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设施的,经评估后,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5.2调查评估

  经区指挥部授权,由区发展改革局、区应急局、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组织对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进行调查、评估和核实,及时将调查评估结果报区委、区政府。

  5.3信息发布

  区融媒体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必要的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信息发布工作。

  6、协同保障

  6.1重点联系企业制度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应急物资分品种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加强与重点联系企业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库存水平等有关情况,建立动态数据库,形成重要物资应急保障快速反应机制。

  6.2信息储备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对本区未储备及不具有生产能力的重要物资进行梳理,建立非储备物资信息库,签订必要的紧急支援、采购意向或协议,确保物资快速到位。

  6.3交通运输保障

  区交通运输局、区运管分局负责协调应急物资运输车辆,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运抵目的地。

  6.4技术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不断完善信息资源集成与共享机制,实现储备物资的分级管理、科学决策和合理调度。

  6.5资金保障

  区级有关部门根据应急物资保障预案、物资储备规划、物资采购预算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资金保障需求,区财政局按照预算管理要求,结合财力情况和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6.6社会秩序保障

  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应急处置工作和物资保障行动的违法犯罪活动。

  7、奖惩机制

  7.1奖励制度

  对在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由区人民政府或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个人所在单位视情给予表彰。

  7.2追责制度

  对单位和个人未按要求履行预案职责、造成重特大损失的;贪污、挪用以及因管理不善等人为原因造成救灾物资重大损毁和丢失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个人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编制

  本预案由区应急局负责编制,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和修订。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相应的灾害事故重要物资应急保障预案。

  8.2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区应急局负责解释和更新,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6

  一、食物

  在寸土寸金的城市里要以可能永远用不到的东西占用空间显然是极不划算的,所以我建议储存食物一定要遵守一点:高周转。即,日常可以消耗掉的食物。

  1、大米,储存时间一年左右。平时只在家吃晚餐的话10公斤大米大概够两个人吃一个半月,如果只吃大米那么只能撑两周。家中多备一袋大米可以保证家人比别家的安全期增加一倍。缺点是费燃料和水。

  2、意面,储存时间两年以上。意面意外地耐储存,占地空间小,缺点也是费燃料和水,尤其是水,在缺水情况下无用。

  3、面粉,储存世界三个月左右。个人不喜欢囤面粉。面粉是一种特别容易受潮、长虫的食物,特别费燃料,而且潮湿后会有很糟糕的味道。但是对干燥的北方来说面粉也是一种高周转的食物。

  4、方便面,储存时间一年左右。方便面当然是好东西,物资短缺时约等于菜饭齐备,不耗燃料,易于携带,口味丰富好吃,缺水可以干啃。唯一的缺点是占地空间大。

  5、罐头,储存时间一年到数年不等。再次我特别不推荐各种水果蔬菜罐头,时间久了那味道……午餐肉罐头和鱼罐头都很推荐,豆豉鲮鱼和午餐肉都可以作为日常菜品,豆豉鲮鱼在缺盐的情况下还可以补盐。

  6、酱料,不被杂菌污染可以达到数年。腐乳、豆豉还有各种下饭下面酱都是很好的补盐剂,不过不建议多囤,要控制日常亚硝酸盐摄入。优点是日常用处大,缺点是容易被杂菌污染而变质。

  7、蜂蜜、花生酱、炼乳,储存时间:非常非常非常长。尤其是蜂蜜,保存得好甚至可以储存千年。这几种高热量食品可以代替巧克力棒,毕竟巧克力棒的保质期并不长,放久了的巧克力也很难吃。日常还能用来抹面包。没有缺点。

  8、调味品:盐、糖、醋、干燥的综合香料。储存时间:非常非常非常长。其中白醋可以永久储存(当然我不喜欢味道所以我家没买,山西上水井赛高)。占地小价格低,多买一些不碍事。

  9、其他肉类,储存时间按干燥和腌制程度不等。风干牛肉非常瓷实,顶饱,蒙古大军的干粮,就是费牙,日常不太好吃,我以前囤过,后来牙不好就算了。腌制肉类也可以存放很久,火腿啦腊肉啦,日常吊高汤放一片放一片很鲜美,不宜多吃,严格说不能算高周转食品。

  10、安慰食品:坚果、糖果、巧克力、烟、酒。储存时间不等。玩过《这是我的战争》的玩家都会对战乱后期安慰食品的高价印象深刻。

  11、果珍冲调饮料,储存时间好几年。没想到吧果珍这种东西也会有一席之地,口味好,还能补充维C,另外美禄阿华田也可以储存,如果外出可以直接干嚼。

  12、饼干。储存时间一年。饼干特别不推荐,饼干放久了会有一种……非常糟糕的油齁味。而压缩饼干则……能不吃就不吃。热量高又难吃,很难作为日常高周转食品食用。但你可以浪费一些钱在压缩饼干上,你买不是为了吃它,是为了万一有一天还能救命。

  以上是在家,有燃料有水情况下的储备。如果情况已经危及到需要徒步离开城市,那首先要带上的是水和装水的`容器,这比任何东西都重要,水会下面单列一章。食物包中我会带肉干、鲮鱼罐头、美禄/阿华田(可以冲水或干嚼,提供大量热量,热饮是极好的安慰食品)、主食则视情况带(有没有车、有没有电等等)。

  二、水

  水是个特别复杂的命题,16年水利部公开的信息里表明我国八成地下水都不适合饮用。总之只能说,水一定要烧开,实在实在不能烧开就一定要消毒。淘宝搜消毒泡腾片,那种瓶装的一片片二氧化氯,一片可以泡一升消毒水,往生水里滴几滴就可以一定程度上灭菌。明矾可以沉降水中的悬浮物,但我觉得水里都有可见悬浮物了还是憋喝了吧。

  其实很难想象上海这种密度的城市停水会是什么情况,光是马桶就无法忍受了。如果预见到长时间停水的情况我们会立刻离开城市吧。

  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7

  根据国务院颁布《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民政部制定的救灾应急程序及天津市有关部门救灾应急响应制定此救灾物资调运应急预案。此应急预案适用于中央级和市级所储备的所有救灾物资的调拨运输。

  一、主要任务

  救灾物资储备站根据民政部、市民政局关于调拨救灾物资的指令,做到准时、安全、保质、保量、顺利地将救灾物资发送到指定地点。

  二、工作原则

  调运救灾物资必须坚持部门联动,按照事先已协调好的渠道,联合铁路、公路、航空,驻津部队、武警部队及其它社会力量,确保救灾物资调拨顺利完成。

  三、组织指挥

  根据启动应急预案程序,建立不同级别的指挥部。启动二级应急预案指挥部组成如下:指挥长: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领导、市救灾物资储备站领导共同担任。成员有:市民政局有关部门、储备站有关部门、运输、搬运有关人员组成。启动一级应急预案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指挥长:市民政局分管局长担任;成员有: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优抚处、救灾物资储备站、铁路、公安、驻津部队、武警部队、交通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两级指挥部下设三个工作小组。

  1、对外协调组

  其任务是:负责按照调拨指令,协调公路、铁路运输及时向铁路部门报送运输计划,组织物资搬运人员及其它和调运物资有关的对外协调事宜。

  2、物资调运组

  其任务是:负责按照调拨指令,安排救灾物资的出库品种及数量,做好搬运人员的劳力分配和搬运装车计划,负责用已有的机械设备配合搬运人员将物资装车发运。

  3、后勤保障组

  其任务是:负责所有参加实施应急预案的工作人员的饮食饮水、办公用品使用保障通讯畅通、防寒避暑用品、雨具等其它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工作及库区内车辆疏导等工作。

  四、资金与物资保障

  为确保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圆满完成救灾物资的调拨任务,天津市救灾物资储备站应在资金及有关物质上进行必要的储备。

  1、资金储备应不少于20万人民币,其用途主要为:

  (1)紧急情况下垫付航空、铁路运费;

  (2)公路汽车长途、短途运输费用;

  (3)物资搬运费用;

  (4)参加实施应急预案人员的集体饮食、饮水等费用。

  (5)指挥人员、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的交通、通讯及工作相关的必要开支。

  (6)在此预案执行过程中需保障的必要经费开支。

  2、设备、物质保障

  天津市救灾物资储备站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应储备部分应急物品以备工作之需。

  (一) 设备保障

  (1)3吨——5吨的叉车不少于4台;

  (2)安装有通讯设备的救灾专用车辆1台;

  (3)人工助力搬运设备不少于10台;

  (4)电动传输设备不少于2台;

  (5)对讲机10台;

  (6)应急灯20台,手电筒20支;

  (7)柴油1000升。

  (二)物质保障

  (1)军大衣100件;

  (2)雨鞋、雨衣100套;

  (3)睡袋20个;

  (4)急救包100个;

  (5)手套200付;

  (6)口罩200个;

  (7)其它工作、生活急需物品。

  五、应急预案

  天津市救灾物资储备站物资调运应急预案共分两级,第二级预案对应的是国家救灾应急第四级或第三级程序。第一级预案对应的是国家救灾应急第二级或第一级应急程序。与天津市救灾应急二级响应相同。

  二级应急预案:

  1、二级救灾物资调运应急预案启动的条件

  当国家决定启动四级或三级救灾应急程序,天津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且收到调拨救灾物资指令时。

  2、预案内容如下:

  (1)应急预案启动两小时内,指挥部成员在救灾物资储备站集合,集中办公;

  (2)三个工作小组成员120分钟内集中到救灾物资储备站一楼会议室领受指挥部命令;

  (3)对外协调组在领受指定任务后应做好如下工作:

  1)根据物资调拨的方向及任务量,落实好铁路(航空、公路)运输计划;

  2)120分钟内安排好公路运输车辆台次;

  3)安排还不少于30人的人力搬运,车辆与人员在6个小时内进储备站开始工作;

  4)协调组进驻发运单位(铁路、机场),办理运输手续,并协助装运,直至数量清点完毕,做好铅封,进入运输程序,即行撤回;

  5)物资发出后做好与救灾物资接收方的协调工作,以及其它善后事宜。

  (4)物资调运组在接受指挥部命令后应做好如下工作:

  1) 按照负责分工,明确岗位,上岗待命;

  2) 检查作业机械设备,调试完毕,使其达到完好状态;

  3) 按照救灾物资调拨计划,分清种类并计算好应发运物资的货架数量;

  4) 根据物资所存放的位置和发运数量安排好人力配置(包括工作人员、搬运人员),以及运输车辆装物资的.位置;

  5) 物资装车发运后,与对外协调组进行联系,通报发运情况;

  6) 报告指挥部救灾物资发运方式,装车(机)发出时间,任务已完成。

  (5)后勤保障组在领受指挥部命令后应做如下工作:

  1) 检查各种通讯设备、信息传输设备是否完好,并使其达到正常工作状态;

  2) 检查油料储备是否充足,加油设备是否达到工作状态;

  3) 根据指挥部指示,准备必要的应急办公设备及用品;

  4) 按所定的人员数量及工作量,采购储备一定量的食物、饮水和副食品;

  5) 检查并准备防寒、避暑、雨具以及劳保、安全防护用品,以应急时使用;

  6) 配备好作业区夜间照明设备,使其随时可以使用;

  7) 负责作业区内的所有车辆的疏导工作,安排好车辆装车顺序,做好区域内的车辆停放有序,行驶畅通;

  8) 安排好预案实施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工作。

  3、二级救灾物资调运应急预案的终止。

  当救灾物资全部发运完毕,上一级组织决定结束相应的应急程序及预案时,救灾物资应急预案同时终止。

  一级应急预案:

  1、一级救灾物资调运应急预案启动的条件

  当国家决定启动二级或一级救灾应急程序,天津市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且收到紧急调拨救灾物资指令时。

  2、预案内容如下:

  (1)一级预案启动后指挥人员及各小组全体人员取消休假、外出及一切社会活动,并在90分钟内,在救灾物资储备站或指定的指挥部集合,集中办公,不准请假。三个工作小组在领受命令后,立即开始工作;

  (2)对外协调组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1)第一时间通知铁路、航空等部门,并立即进驻,根据调拨数量,落实好装运计划;

  2)90分钟内安排好陆路运输车辆台次及所需搬运人员;

  3)所有车辆与搬运人员在180分钟内进入操作场地并开始工作;

  4)在铁路和机场做好所有运输手续,并协助装配数量,直至铅封完毕已进入车辆编组或航班决定方可返回;

  5)物资发出后,做好与接收方的协调工作,以及其它善后事宜。

  (3)物资调运组在接受指挥部命令后,必须做如下工作:

  1)按照责任分工,全员到作业区上岗;

  2)在第一时间,立即将作业机械设备调试到临阵状态;

  3)按照调拨计划,分清种类,计算好应发运物资的货架数量;

  4)根据物资的存放位置和发运数量,做好人力配置(包括工作人员和搬运人员),以及运输车辆装运物资省时、省力的科学位置;

  5)8小时工作时间装车不得少于6000顶单帐篷或3000顶棉帐篷;

  6)物资装车发运后与对外协调组进行联系,通报发运情况;

  7)报告指挥部救灾物资发运方式,装车(机)发出时间,任务完成情况。

  (4)后勤保障组在领受指挥部命令后,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1)指挥部及作业区所在地的通讯,必须保证畅通,无关人员及因其它事务严禁使用,任何通讯及信息传输设备,保证工作信息随时传递;

  2)储备的油料,做到在工作第一线随时可以调用;

  3)根据指挥部的指示,安装必要的应急办公设备,以及准备其它办公用品;

  4)按照实施此预案的人员数量及工作量,立即采购相应量的食物、饮水及副食品;

  5)配备好防寒、避暑、雨具、劳保、安全防护用品,随时使用;

  6)夜间工作所需照明设备,达到完好无损,并配有备用品;

  7)作业区内的车辆按指定顺序停放,保证大型运输车辆通行无阻;

  8)安排好预案实施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工作,充实保安力量,必须做到岗位人人负责。

  (5)一级救灾物资调运应急预案的终止。

  当上一级决定结束相应的应急程序及预案时,一级救灾物资调运应急预案同时终止。

  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着眼提高突发事件物资装备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应急物资准备、调运和管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水平,维护市场有序供应和社会稳定,促进“平安雁江”建设。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资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资阳市突发事件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试行)》《资阳市雁江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制定本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发生的、跨镇域或超出事发地镇(街道)处置能力,需要由区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采取的物资装备应急保障行动和措施。

  1.4工作原则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研判、高效应对,属地为主、多级联动,储备为先、平战结合的原则。

  1.5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资阳市雁江区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由镇(街道)预案以及企业、团体等相关单位的应急预案组成。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在本预案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各自预案。

  1.6装备类别

  本预案所确定的物资装备类别包括抢险类装备和抗灾类物资两大类,具体为:

  抢险类装备

  包括但不限于应急照明器材(应急灯、电筒)、交通工具(车辆、船只等)、通讯器材、大型施救设备(挖掘、施吊等设备)、施救防护用品(鞋帽、手套、面具等防毒、防腐用品)以及排灌设备、沙袋、钢管、桩木、铁丝、铁锹及有关配套工具等抢险基本用具。

  2、抗灾类装备

  生活必需品:包括但不限于大米、面粉、食用油、猪肉、蔬菜、食盐、食糖、饼干、方便面、饮用水、帐篷、棉被、毛毯、毛巾被、服装、雨具、蚊帐、净水器、清洁用品。

  医疗用品: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卫生防护用品、消毒药品及防疫物资。

  其他基本生产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农药、化肥、农膜、发电机。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区领导小组

  发生较大突发事件,区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区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区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资阳市雁江供电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雁江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雁江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雁江区分公司、中石化资阳分公司、中石油资阳分公司、延长(壳牌)资阳分公司等部门(单位)及各镇(街道)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区应急委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决策和部署。

  (2)指挥、协调全区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区应急委汇报相关工作实施和进展情况。

  (3)研究部署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4)承担区委、区政府和区应急委交办的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

  (5)组织制定区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相关办法。

  2.2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由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主要职责:

  (1)处理区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负责与市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相关部门、区内有关部门及镇(街道)指挥机构对接和协调。

  (2)负责建立成员单位间应急资装备保障应急协调机制,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分析评估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形势,落实区领导小组工作安排,指导区市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

  (3)负责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的监测、分析、汇总、报送等工作,组织和制订有关处置方案,向区领导小组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置建议。

  (4)经区领导小组批准,启动、调整、终止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响应等级。

  (5)按照区领导小组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跨区域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

  对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有关处置方案和恢复重建进行综合评估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2.3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成员单位有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国土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职责分别为:

  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牵头编制完善《资阳市雁江区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情况下重要物资、装备的生产;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和宣传培训;配合做好应急物资、装备综合调控和紧急调度。

  区发展改革局:根据突发事件应急粮食及帐篷、棉被等生活类物资体系规划落实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粮食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根据政府调拨或动用指令开展粮食及帐篷、棉被等生活类救灾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等。

  区财政局:负责应急物资装备保障资金的筹集和落实;负责突发事件中应由区级财政安排的经费保障及管理;负责区属监管企业应急物资、装备的统计和调控;参与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体系建设规划、标准编制;参与编制完善《资阳市雁江区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

  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维护突发事件地区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区民政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中的社会捐赠等工作。

  区国土分局: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参与地质灾害相关技术;做好本行业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展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参与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为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物资装备的运输,安装、运行、维护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做好社会各界捐赠物资装备的管理。负责提供地震活动数据和趋势判断意见;参与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

  区交通运输局:及时收集报送保障工作中交通设施受损情况;及时组织协调抢修损毁的公路、水路交通设施;组织协调应急运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物资、装备的运输工作;做好本行业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水情、汛情监测预警预报;负责相关水域水文监测及水量调度工作;做好本行业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做好应急医疗物资、装备。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资阳市雁江供电分公司:负责电网安全和电力输送、调配工作。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雁江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雁江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雁江区分公司:负责应急通讯保障工作。

  中石化资阳分公司、中石油资阳分公司、延长(壳牌)分公司:落实成品油储备任务,负责成品油应急保障供应工作。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资阳市雁江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物资应急保障行动方案,成立突发事件物资应急保障协调机构,在区政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保障工作。

  2.4领导小组工作组及职责

  区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技术支持组、交通运输组、治安维稳组),工作组由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工作组或成员单位可根据突发事件实际需要增减或调整。

  2.4.1综合协调组

  由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区国土分局、区卫生健康局、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负责收集汇总灾情、社(舆)情等信息和应急救援工作进展情况;承办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指挥部会议、活动和文电工作;负责全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装备保障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指挥部各工作组之间的协调工作、指挥部与外部单位的协调工作;负责指挥部后勤保障工作。

  2.4.2技术支持组

  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国土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单位、相关行业专家组成。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提出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处置技术措施建议;为应急物资装备保障、运输、安装、运行、维护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4.3交通运输组

  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水务局、区国土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主要职责:负责交通道路抢通保畅和应急物资装备运输保障工作。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抢修维护交通设施,维护交通秩序;制定救援队伍、设备和物资运送方案;组织协调各类运输力量,做好抢险救援队伍、受灾人员、应急救灾物资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的运输工作。负责区内外有关交通设施抢险救援队伍、交通运输队伍的协调工作。

  2.4.4治安维稳组

  由区公安分局牵头,事发地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主要职责:维持应急物资装备运输、使用期间秩序稳定。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和处置事件;负责灾区指挥场所、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强戒所、避难和临时安置等重要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必要时组织开展重要目标的临时转移、搬迁工作;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2.5现场指挥部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按照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协调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供应工作。

  2.6镇(街道)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发生一般突发事件,由事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参照区级组织指挥架构设置,明确或成立相应机构提供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区级领导小组给予支持指导。

  3、预防与预警

  3.1日常联络机制

  由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牵头,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区应急委关于做好应急物资装备供应保障工作要求,研究重要事项,协调解决预测防范和应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政府按照职能职责抓好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的应对工作。

  3.2会商研判机制

  由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组织各工作组负责人员,对全区应急物资装备供应形势进行会商研判,掌握市内外应急物资装备行业最新动向,及时更新应急物资装备清单及分布图。

  3.3预警分级

  根据《资阳市雁江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可预警的主要事件类型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级别的确定和信息发布由各级事件应对主责单位(部门)负责。按照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3.4预警信息报送

  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情况信息发布应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现场指挥部明确新闻发言人,拟定发布内容,及时向当地突发事件指挥机构报送应急物资保障预警信息。必要时可选择举行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授权新闻单位发布等多种形式,及时对外发布权威信息。

  3.5预警行动

  全区各级各部门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机构要积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供应的预警工作,当保障需求可能超出本行政区保障能力时,事故发生地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黄色预警公告发布的同时,区领导小组通知各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区级指挥部要及时汇总分析研判突发事件发展趋势,评估保障需求,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专业人员进行会商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及时提请区突发事件指挥部调整预警级别。

  4、应急响应

  4.1响应级别

  根据突发事件引发的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供应需求,本预案应急响应等级从高到低设定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4.2响应条件

  按照突发事件响应的等级启动相对应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响应等级。

  4.3响应层级

  一级、二级响应由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三级、四级响应由事发地镇(街道)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当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需求超出属地指挥机构应对能力时,应在立即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同时报请上一级指挥机构。涉及跨镇(街道)行政区域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组织应对或指定一方或双方共同应对。

  4.4指挥协调

  接到区政府指令后,区领导小组组长及时主持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物资装备应急保障工作。情况紧急时,根据区政府指令,区领导小组组长可按本方案协调各成员单位行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履行物资装备保障职责。

  应急保障实施过程中,区领导小组组长可根据工作需要,主持召开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研究、检查、落实保障工作。必要时,区领导小组组长可带领有关人员直接赶赴现场,指导组织物资装备保障行动。

  4.5响应行动

  4.5.1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立即按程序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物资装备用于应急处置。

  4.5.2需求研判

  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区应急委和突发事件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

  4.5.3企业供应链采购

  商务部门应督促区重点联系流通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4.5.4企业应急生产

  根据职责分工,相关成员单位应组织市应急加工重点联系生产企业开展应急生产,提供应急商品。

  4.5.5区域间调剂

  从区内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4.5.6动用装备储备

  首先动用镇(街道)储备,镇(街道)储备装备不足时,再按规定程序动用区级储备物资,区级储备物资不足时,按照规定程序向市级有关部门或市政府提出援助请求。

  4.5.7定量或限量销售

  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重要商品物资暂时实行统一配发、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4.5.8依法征用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商品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4.6信息通报

  物资装备保障行动预案启动后,区领导小组应及时了解情况,综合掌握突发事件基本情况、物资装备保障要求及有关保障资源情况,采取多种方法及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并将有关信息通报区相关应急指挥机构。

  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联系工作机制,提供本单位掌握的信息、资源,提出应急工作建议。物资装备保障行动涉及的镇(街道)应及时将本行政区域内物资装备供求和保障的有关信息报区领导小组。

  4.7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工作处置完毕,按照“谁启动,谁终止”原则,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批准,终止应急响应。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急响应进行评估并形成报告,报同级政府和领导小组。

  5、应急保障

  5.1企业联系制度

  分品种建立物资装备市重点应急响应企业联系制度。通过定期报表,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库存水平等有关情况,建立资源动态数据库,形成应急处置快速反应体系。

  5.2物资装备储备

  建立完善重要物资装备商品区级储备制度,加强储备装备监管,各镇(街道)根据实际建立相应的重要物资装备商品地方储备制度。

  5.3资金保障

  组织物资装备保障行动所需经费,由相关部门提出,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予以保障。

  5.4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应急物资装备商品公路,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5.5社会秩序保障

  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加强执法,严厉打击和依法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应急处置工作等违法犯罪活动。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征用物资、装备补偿、灾后重建、伤亡人员抚恤、司法援助、疾病预防与控制和污染物收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件带来的不利影响,保障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6.2总结评估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或现场指挥部组织成员单位及其他参与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专家等人员对应急响应全程进行评估、总结、提出改进意见,持续改进完善预案。

  6.3物资装备补充

  针对应急处置消耗的物资装备,各级政府结合总结评估意见,分级筹措、及时补充。

  7、预案管理

  7.1预案演练

  采取实战演练与桌面演练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贴近实际、形式多样、广泛参与、联动性强的应急演练。结合资阳市雁江区突发事件特点及其对应急物资装备需求,由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牵头每2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2预案评估与修订

  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估预案针对性、可操作性,实现预案的动态科学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能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物资装备发生重大变化的;

  (5)在实际应对和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6)预案中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7)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况。

  8、附则

  8.1奖励和责任追究

  8.1.1奖励

  在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任务,成绩显著的;

  (2)对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3)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1.2责任追究

  在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件真实情况的;

  (2)拒不执行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3)盗窃、挪用、贪污、损坏应急物资装备的;

  (4)有其他危害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行为的。

  8.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预案由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9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制度和应急预案,保障一旦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有效提供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消除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绵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和品种

  本预案适用于因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突发环境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处置所需的各类抢险救灾物资。主要包括:

  食品类:肉及肉制品、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食盐、饼干、方便面、矿泉水、奶粉等;

  生活用品类:帐篷、毛毯、毛巾被、蚊帐、净水器、清洁用品、应急灯、棉服、棉鞋、雨衣、雨鞋、棉被、净水剂(片)、取暖器、手电筒、干电池等;

  救生器材类:救生衣、救生艇、防护服、防护面罩、防护手套、口罩、灭火器等;

  救灾物资类:对讲机、发电机、铁丝、铁锹、绳索、钉子、编织袋、塑料布等。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由市级有关部门组成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由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确定的各部门职能为基础确定,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抢险救灾物资供应保障协调小组

  1、组织机构。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成立绵阳市抢险救灾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协助分管商务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商务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商务局、宣传部、经委、农委、财政局、民政局、交通局、公安局、卫生局、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物价局、统计局、工商局、质监局、建设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及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

  2、协调小组职责

  (1)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

  (2)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抢险救灾物资任务数量;协调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决定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信息发布的有关事宜;

  (4)研究、落实市政府和省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5)其他工作。

  3、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商务局会同粮食、盐业等部门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即肉及肉制品、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水果、食盐、方便面、矿泉水、奶粉、净水剂(片)、取暖器、手电筒、干电池、清洁用品、应急灯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完善物资投放网络建设,会同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报告省商务厅组织部分重要抢险救灾物资的进口。

  市民政局负责重大生活用品类:即帐篷、毛毯、毛巾被、蚊帐、净水器、棉服、棉鞋、雨衣、雨鞋、棉被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

  市经委负责燃气、成品油(汽油、柴油)、发电机等商品数据库建立,协调应急处理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运输,协调供电部门保障应急商品重点生产企业的应急用电。

  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安办负责救生器材类:即救生衣、救生艇、对讲机、防护服、防护面罩、防护手套、口罩、灭火器、消毒喷雾器、火药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维护应急物资发放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犯罪活动。

  市供销社负责救灾物资类:即铁丝、铁锹、绳索、钉子、编织袋、塑料布(彩条布)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单位,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口径,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组织好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建设部门负责组织疏通交通所需设备的数据库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征用。

  市财政局负责处置应急物资应由财政安排的经费保障工作。

  交通(含铁道、机场)部门根据调运方案,及时组织应急物资的铁路、公路、飞机运输,并协调集装箱等大型物资的征用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质监和检验检疫部门负责生产环节、进出口环节应急物资储备的质量监督管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配合相关工作。

  (二)地方抢险救灾物资保障供应协调小组

  参照市商务局牵头成立的抢险救灾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协调小组机构职责,成立地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同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机制及程序

  在接到市人民政府应急办要求启动应急程序的指令后,以最快的速度启动本方案;各县市区在接到同级人民政府应急办要求启动应急程序的指令后,启动本地应急方案。

  (二)信息共享和处理

  1、信息收集

  县市区人民政府启动应急程序后,应及时向市商务局通报。

  2、信息报送

  市级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报告有关信息,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并抄告有关部门。

  3、信息处理

  启动应急程序后,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汇总分析所有信息,向协调小组报告,并确定向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社会公众等通报或公布。

  四、控制措施

  (一)信息引导

  宣传部门及时组织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应急物资供应状况,消除人们心理恐慌。

  (二)企业供应链采购

  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动用企业库存,保障物资供应。

  (三)组织进出口

  当国内应急物资不足时,报告省商务厅迅速组织进口或控制出口。

  (四)依法征用

  国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五、应急保障

  (一)经费保障

  由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绵阳市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二)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应急储备物资铁路、公路、航空运输“快速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三)应急物资保障

  各部门按其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六、结束

  应急储备物资事件处置完毕,由协调小组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办公室通知有关单位。

  事件处置完毕后,由市商务局商其他部门写出总结报告,上报市政府和省商务厅,并通报有关单位。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部门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1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国粮仓〔20xx〕330号)和山东省减灾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立足省粮食和储备局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职能,为进一步提高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确保关键时候救灾物资调得出、用得上,确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各类突发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涉及职能领域内省级救灾物资保障工作。

  1.3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原则。

  2、领导机构及工作职责

  2.1领导机构

  省粮食和储备局成立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办公室、物资储备处、仓储与产业处、规划财务处、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物资储备处,负责日常工作。

  2.2工作职责

  (1)组长:担任突发自然灾害省级救灾物资保障总指挥并下达省级救灾物资调运行动指令。

  (2)副组长:具体协调指挥各成员处室和单位执行省级救灾物资保障任务。

  (3)办公室:负责新闻宣传。

  (4)物资储备处:负责与省应急厅救灾与物资保障处的沟通联系,指导协调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及6个代储库做好相关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履行协调管理职责。

  (5)仓储与产业处:负责指导物资储备仓储管理工作,承担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6)规划财务处:按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及时指导相关处室(单位)提出应急资金预算,协调省财政厅申请资金。

  (7)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调运及费用结算相关事宜。

  3、应急准备

  3.1预案启动

  省应急厅启动省级救灾应急响应后本预案立即启动。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工作职责进入应急工作状态直至省级救灾响应结束。

  3.2物资准备

  预案启动后,物资储备处加强值班值守,密切跟踪灾害发生情况,积极与省应急厅衔接,对可能需要调用的省级救灾物资品种、数量,灾害发生地或附近储备库物资库存、交通条件等进行综合调度。

  3.3调运准备

  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及各代储库应安排专班24小时值班值守。提前与物流公司、交通运输部门沟通,做好省级救灾物资调运出库准备工作。

  4、应急调运

  4.1指令下达

  收到省应急厅下达的救灾物资调拨函后,物资储备处立即起草调运出库通知,按照调运工作流程报局长、分管副局长签发,同时通知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立即组织物资调运工作,调运出库单发至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因情况紧急,来不及下达书面指令,物资储备处报经局长、分管副局长口头同意后,立即电话通知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实施物资调运工作,调运出库书面手续后续补发)。

  4.2现场督导

  调运指令发出后,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安排人员赶赴仓库,现场协调、指导、监督救灾物资应急保障事宜。

  4.3物资装运

  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接到调运通知(电话)后,立即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物资装运,确保数量足额、质量良好,并及时与申请使用单位有关人员取得联系,确定物资运送地点及接收方式,及时完成调运任务。

  4.4综合协调

  调运过程中,物资储备处与省应急厅救灾与物资保障处及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实时沟通衔接,及时协调解决救灾物资调运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确保物资高效及时运抵目的地。

  5、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局办公室按照信息发布程序规定,采取适当形式向社会发布中央及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信息,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做好跟进发布工作。

  6、应急结束

  省级救灾应急响应终止后,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

  7评估与恢复

  7.1预案评估

  应急结束后,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对应急预案的作用、效果和损失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完善预案。

  7.2补办手续及核报费用

  应急结束后,局相关处室(单位)应及时补办应急收储、动用手续,按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7.3补充物资

  物资储备处根据救灾物资应急出库情况,及时与省应急厅会商补充省级救灾物资,尽快恢复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应急保障能力。

  8、预案管理

  8.1预案培训

  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预案和应急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时组织开展预案培训,增强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8.2预案演练

  本预案应急演练,由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相关职能处室(单位)应按照预案要求,熟悉工作流程,做好应急准备。

  8.3预案修订

  如有以下原因,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处室(单位)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级预案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或其他重要环境因素发生变化的;

  (4)重要应急救灾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通过应急预案演练或经突发自然灾害检验,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8.4责任和奖惩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11

  一、总则

  为健全突发事件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机制,规范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行动,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规则》《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省应急管理厅下达动用指令,省粮食物资局负责储备管理并按程序组织实施的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

  (三)保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灾的首要任务。按照“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目标要求,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受影响人员的基本生活。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省市县统一的救灾物资应急保障体系,按照分级负责、分级保障、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由事发地粮食物资部门根据应急管理部门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调运配送工作。省粮食物资局负责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

  3.坚持底线思维,有备无患。着眼突发事件最严峻复杂的局面,结合实际,充分做好灾前应急保障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有备无患。

  4.坚持就地就近,高效应急。突发事件发生后,要遵循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就地就近、果断处置,确保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有序高效。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保障领导小组”)

  组长:省粮食物资局局长

  副组长:省粮食物资局分管局领导和其他有关局领导

  成员:办公室、粮食处、物资与能源储备处(简称“物资处”)、安全仓储与监管处(简称“监管处”)、财务审计处、人事处、直属机关党委(简称“机关党委”),省粮食物资储备应急保障中心(简称“应急保障中心”)、省粮油交易信息中心(简称“信息中心”),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储备粮公司”)等处室(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以及省防指、省减灾委和其他专项指挥机构的'要求,组织开展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处置行动。

  2.分析研判突发事件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行动风险,组织开展应急保障准备和各项应对防范工作。

  3.根据突发事件专项指挥机构指令和灾情需要,统筹协调全省生活类救灾物资和其他重要应急物资的调拨和紧急配送,组织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的应急调运和紧急采购等保障行动,确保救援救助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4.协调省防指、省减灾委和其他专项指挥机构,落实救灾物资应急保障所需交通、运力、安保等保障措施。

  5.督促指导受影响地区粮食物资部门做好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

  6.组织和指导做好粮库、物资库等重点部位和场所防汛防台工作。

  7.决定和落实其他重大保障行动事项。

  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根据灾情和突发事件态势,必要时可派出前方工作组,赴重灾区,靠前指挥,及时掌握灾情和需求,指导受影响地区粮食物资部门应对处置和保障行动,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

  (二)专项工作组及职责

  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物资保供组、后勤服务组、信息宣传组。各组按职责分工要求具体组织落实各项保障行动。其中启动Ⅳ级、Ⅲ级响应时,后勤服务组、信息宣传组根据需要视情展开相关响应行动。

  1.综合协调组。

  组长:物资处负责人

  成员:办公室、粮食处、物资处、监管处、财务审计处、人事处和应急保障中心等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

  (1)具体贯彻落实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协调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行动的前期准备、风险防控、预报预警、应急处置与恢复重建等工作。

  (2)执行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的决定,落实应急处置工作督导和协调。视情派出相关人员参加省防指、省减灾委和其他专项指挥机构驻点协调协同保障工作,协调落实局机关其他处室人员,加强应急保障工作力量。

  (3)根据突发事件预报预警信息和省应急管理厅动用指令,提出应急值班值守和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具体行动方案。

  (4)根据应急保障任务需求,对接省防指办和有关专项指挥机构等,联系沟通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等对口部门,落实救灾物资应急保障的紧急采购、交通、运力、安保等保障措施。

  (5)负责组织本预案的编制修订、培训演练,研究提出应急保障工作意见建议。

  (6)负责制定应急值班值守计划,安排落实应急保障工作人员。

  (7)负责灾情信息和全省粮食物资部门应急保障工作动态收集汇总工作。

  (8)完成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物资保供组。

  组长:应急保障中心负责人

  成员:物资处、财务审计处、机关党委、应急保障中心、储备粮公司等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

  (1)负责落实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准备工作,提供救灾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规格型号、存储库点分布以及应急物资生产能力储备和协议储备等信息。

  (2)负责组织省级救灾物资调运工作,协调督导省级救灾物资承(代)储单位落实运力、装卸、通行等保障事项。

  (3)负责与使用单位沟通联系,确认救灾物资具体送达方案,组织省级救灾物资装卸、出库、运输等工作。

  (4)视情派出人员进驻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点,现场督导省级救灾物资储备装卸收发作业。

  (5)根据应急保障任务需求和综合协调组的计划安排,及时启动救灾物资紧急采购程序,具体落实紧急采购任务。

  (6)完成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3.后勤服务组。

  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办公室、人事处、应急保障中心、信息中心等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工作期间的交通、会务、应急作业工具、用餐等后勤保障工作。

  (2)做好应急指挥中心运行服务保障工作。

  (3)完成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4.信息宣传组。

  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办公室、物资处、应急保障中心和信息中心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

  (1)负责救灾物资应急保障有关信息的审核整理、归口上报、对外发布等工作。

  (2)负责联系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新闻宣传部门和媒体,做好应急保障新闻宣传和网络舆情管控。

  (3)完成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应急准备

  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根据省委省政府应对突发事件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督导做好救灾物资应急保障相关准备工作。

  (一)落实应急保障责任。适时组织开展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应急保障业务培训,落实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和应急保障工作责任。

  (二)组织开展隐患排查。组织开展全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应急保障工作督查,全面排查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夯实应急保障工作基础。

  (三)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指导全省粮食物资部门编制修订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预案,开展预案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保障效率。

  (四)夯实物资储备基础。协同应急管理部门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计划,修订救灾物资储备调拨使用管理制度,完善协同联动保障机制;落实救灾物资年度采购计划,夯实应急保障物资基础,提高储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预报预警

  根据省防指、省减灾委和其他专项指挥机构发布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预报预警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救灾物资储备现状,对可能出现的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需求进行分析、评估和预判,视情采取一项或多项应急保障措施:

  (一)及时向可能受影响地区的粮食物资部门通报预报预警信息,提出应急工作要求,督促落实保障措施。

  (二)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密切关注灾情变化趋势,动态评估应急保障需求,及时调整相关保障措施。

  (三)对接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点,随时做好救灾物资调运装卸准备,必要时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动用指令,提前向受影响地区调拨预置救灾物资或物资装车待命。

  五、应急处置与保障

  省减灾委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省防指防汛防台应急响应、省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省核应急响应、省突发重大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等级,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启动响应、响应等级、响应终止原则上与上述确定的响应等级与要求相一致,按省应急管理厅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保障行动。

  (一)启动IV级响应。

  1.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副组长组织实施响应行动,视情组织会商,加强研判,检查落实省级救灾物资保障措施和保障协同。

  2.综合协调组部署值班工作,按局值班制度规定安排落实并加强应急值班力量,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守。

  3.综合协调组及时与省应急管理厅有关处室建立工作对接,及时向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副组长报告当前情况。

  4.物资保供组拟制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计划。

  5.综合协调组及时统筹指导救灾物资保障,指导受灾地粮食物资部门开展自我保障,每日一次汇总各地灾情和应急保障工作动态,必要时直接与受灾地粮食物资部门沟通联系,直至灾情结束。

  (二)启动Ⅲ级响应。

  1.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副组长或组长组织实施响应行动,及时组织会商,研究落实省级救灾物资保障措施和保障协同。

  2.综合协调组部署值班工作,加强专业值班,后勤服务组安排落实应急值班力量,实行24小时值守。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副组长视情带班指挥协调,并视情报告组长。

  3.综合协调组及时与省应急管理厅有关处室建立工作对接,后勤服务组做好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4.物资保供组落实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相关准备,视情派出人员赴有关救灾物资储备库现场督导,对接协议保障单位做好救灾物资应急调用准备。

  5.综合协调组及时统筹指导救灾物资保障,实时与受灾地粮食物资部门沟通联系,每日两次收集汇总各地灾情和应急保障工作动态,指导受灾地粮食物资部门开展自我保障,直至灾情结束。

  (三)启动Ⅱ级响应。

  1.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长及时组织会商,部署全省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落实省级救灾物资支援保障措施和保障协同。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副组长参加省应急指挥中心会商,协调全省救灾物资保障,研究布置省级救灾物资支援保障措施和保障协同,指挥协调受影响地区粮食物资部门应急保障行动。

  2.综合协调组开展全面应对工作,根据要求安排有关人员进驻省防指、省减灾委和其他专项指挥机构,后勤服务组加强专业值班备勤,实行24小时值守。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副组长带班指挥协调,实时向组长报告当前情况。

  3.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长视情带班指挥。综合协调组实时启动局应急指挥中心。局机关其他处室负责人随时待命,听令行动。

  4.物资保供组落实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计划,派出人员现场督导有关救灾物资储备库,预置运力、装卸设备和作业人员,随时待命,听令发运。指导受灾地粮食物资部门协助做好省级救灾物资(含中央支援物资)接收准备工作。

  5.综合协调组及时对接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相关处室,做好启动省级救灾物资紧急采购流程准备,根据需要落实救灾物资紧急采购计划。物资保供组负责组织实施紧急采购调运工作。

  6.综合协调组统筹全省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行动,及时收集汇总各地灾情和应急保障工作动态,随时保持与受灾地粮食物资部门的联系,指导开展自我保障,直至灾情结束。信息宣传组每日两次审核上报各地灾情和应急保障工作动态。

  7.综合协调组按照省应急管理厅、省粮食物资局《救灾物资储备使用管理联动机制》,协调省级有关部门落实救灾物资调运交通保障措施。

  8.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视情派出前方工作组,了解实情,靠前指挥,加强和指导受灾地粮食物资部门应对处置和保障行动,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

  9.后勤服务组落实好后勤保障有关工作。

  (四)启动I级响应。

  1.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长根据态势发展组织召开全省视频会商会议,加强对全省应急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部署落实省级救灾物资支援保障措施和保障协同,协调指挥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行动以及全省粮食物资系统自身防范和应对处置行动。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副组长根据需要参加省应急指挥中心会商,协调全省救灾物资保障。

  2.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长带班指挥。综合协调组开展全面应对工作,派出人员进驻省防指、省减灾委和其他专项指挥机构,后勤服务组落实加强专业值班,实行24小时值守。信息宣传组启动局应急指挥中心,局机关和应急保障中心等有关人员随时待命,听令行动。

  3.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派出前方工作组,深入灾区,靠前指挥,加强对受灾地粮食物资部门应对处置和物资保障行动的指导。

  4.信息宣传组每日三次审核上报各地灾情和应急保障工作动态,及时收集信息,掌握动态状况,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情况,确保部门协同、信息通畅、处置有序、运转高效。

  5.物资保供组落实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行动,派出人员进驻有关救灾物资储备库点进行现场督导,预置运力、装卸设备和作业人员,随时待命,听令发运,按规定要求快速完成救灾物资调运发放作业。协调和指导受灾地粮食物资部门协助做好省级救灾物资接收准备。

  6.综合协调组根据需要及时协调省政府办公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落实救灾物资紧急采购补充和组织动员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紧急生产。

  7.综合协调组及时统筹指导救灾物资保障,实时收集汇总各地灾情和应急保障工作动态,随时保持与受灾地粮食物资部门的沟通联系,督导开展自我保障,直至灾情结束。

  8.综合协调组按照省应急管理厅、省粮食物资局《救灾物资储备使用管理联动机制》,对口省级有关部门、驻浙部队,组织落实救灾物资调运交通保障措施。

  9.后勤服务组落实好后勤保障有关工作。

  六、评估与恢复

  (一)评估。应急保障工作结束后,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复盘评估,总结经验,检视问题,吸取教训,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应急保障预案。及时将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情况总结上报省防指、省减灾委和其他专项指挥机构。

  (二)恢复。

  1.应急保障工作结束后,物资保供组及时补办救灾物资应急动用、紧急采购等手续,结算资金及费用开支。

  2.综合协调组协同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编制物资补充计划,物资保供组及时组织救灾物资采购补充,尽快恢复保障能力。

  3.物资保供组协同省应急管理厅指导受影响地区做好有关救灾物资回收工作。

  4.综合协调组督导省级救灾物资承(代)储库点,及时维护保养仓储设施设备,尽快恢复物资储备能力。

  七、保障措施

  (一)设施保障。按照省粮食物资局、省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救灾物资仓储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为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应急保障提供现代化的仓储设施设备,确保救灾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出、用得上。

  (二)技术保障。加强顶层设计,积极推广应用标准化智能化技术,加快建设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应急保障信息化平台,推进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数字化,应急保障能力现代化,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调查评估等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三)资金保障。根据救灾物资储备和应急保障工作需要,按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向省财政厅申请救灾物资采购、保管、调运、装卸、监管、仓储设施设备建设与维护等专项经费预算,为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应急保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四)物资保障。按照省防指发布的《浙江省应急物资储备参考标准》、省应急管理厅制定的计划和省财政厅的预算安排,及时采购救灾物资,充实储备库存,夯实应急保障物资基础,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保障有力。

  (五)运输保障。根据应急保障紧急运输要求,及时联系公安和交通运输等部门,为应急救灾提供运输和渠道保障,确保救灾物资调运配送快捷高效。

  (六)队伍保障。充分整合各级粮食物资系统力量,组建救灾物资应急保障专业队伍。同时,要与有关部门、单位和专职应急救援机构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建立联防联动应急保障机制。

  (七)机制保障。建立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区域合作、保障高效的应急机制,实现信息共享、物资共用、互相支援、形成合力的保障机制。同时,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储备有机结合、互为补充的储备模式,提升救灾物资可持续保障能力。

  八、预案管理

  (一)预案培训。加强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基础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时组织开展预案培训,增强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

  (二)预案演练。本预案应急演练由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和有关市县粮食物资部门进行。注重将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紧急调运作为重要演练科目,纳入全省综合性防灾减灾救灾演练内容,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协同联动保障能力。

  (三)预案修订。如有以下情况,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应当适时组织预案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发生变化;

  2.省级层面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

  3.面临的风险或其他重要环境因素发生变化;

  4.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

  5.通过应急预案演练或经突发事件检验,发现本预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四)预案实施。本预案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实施。各市、县(市、区)粮食物资部门可结合实际,参照制订本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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