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预案

时间:2022-12-07 11:31:34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街道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预案范文(精选5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街道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预案范文(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街道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预案范文(精选5篇)

  街道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预案1

  为切实做好2022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按照鹤城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城中街道工作实际,特此制定如下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怀化市鹤城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规定,以及城中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范围

  本预案包括:本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以及本相邻地区发生的、可能对本街造成严重影响的低温灾害。

  三、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畅通、保安全、保民生”作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前准备、提前预防,做到三个确保:确保主次干道交通畅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基本稳定。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属地管理,街道各站办中心、各社区、各单位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合力应对。

  (3)依靠科技,有效应对

  加强预防和处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能力,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

  四、组织机构

  街道成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全街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

  指 挥 长:丁长江

  副指挥长:姚敦文、王勇、蒋德时、彭先波、邓拥军、向春林、陈胜平、于毅萍、丁忠军、邱枫、赵权

  成员单位:各部门、各社区、综管大队、城中城管执法大队、城中派出所、各社区卫生服务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胜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刘玉金、李文来、尹秀武、江俊逸为办公室组成人员。信息联络员:江俊逸。街道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xxxxxx

  五、工作职责

  (一)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和修改完善。

  2、突发应急事件时,负责指挥开展抢险救援救护工作、负责全街应急物资、抢险工具的储备;负责救援运输车辆、机械的调配;在事故责任单位不明确的情况下,负责联系应急抢险施工队伍。

  3、全面负责应急抢险、救援、救护和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及监督协调工作;与街道领导保持密切联系,接收指令,随时关注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的进展情况。

  4、突发应急事件时,负责向街道领导及区政府相关部门上报告事故处置和进展情况、负责善后处理工作的整体调度和协调;

  5、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责成有关单位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对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情况进行总结,及时向上级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上报街道的工作动态、受灾情况、处置情况。

  6、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职责

  各部门、社区、各成员单位在街道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做好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各社区:发生突发应急事件后,在第一时间报告街道指挥部及相关责任领导,并会同街道综治办、派出所对周边法人住户进行疏散,通知相关单位责任人及房屋所有人(管理人)到达事发现场。在救援队伍到来之前,进行清除交通障碍,疏散围观群众,维护事故现场,做好警戒工作。协调街道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人员做好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的指挥工作;协同街道组织实施抢险排危;负责解决灾民的临时安置问题;出现险情第一时间联系相关单位进行救援。(报警电话:110;电力抢修:95598;医疗救助:120;交警:122;自来水抢修:96533;天然气抢修:95158)

  2、党政办公室、基层党建办:负责统一对外新闻媒体的协调,负责信息上报的统一把关。

  3、街道执法大队:负责联系城管中队;对事故处置提供技术指导;在指挥部的授权下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对事故现场进行排危抢险工作;负责对事故现场的房屋、护坡、道路、排水、路灯、线路、树木进行抢修维护工作;负责联系区市政、环卫、园林进行抢险工作。

  4、社会治安应急管理中心:对负责街道辖区内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综合处置和协调;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组织事故调查;联系消防中队负责对事故现场搜救人员、排除救援障碍等施救工作;负责对违规经营的烟花爆竹和消防隐患单位、群租房、五小门店进行查处。在指挥部的领导下,联系城中派出所维护现场治安,参与抢险救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事故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联系辖区交警对事故现场实施局部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在抢险过程中突发治安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5、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党务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及时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做好受灾人员的生活安置和事后救助工作;负责联系市急救中心和省市医院救护队,及时救护事故现场受伤人员。

  6、财政所:负责落实已由指挥中心确认就由街道负担的事故救灾的资金,采购相应的救灾物资,做好救灾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一起联系上级有关机关、部门,争取上级救灾资金、物资到位。

  8、公共服务办:负责灾前及灾后的相关数据统计工作,配合社区进行现场救助,完成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9、街道纪工委:负责对全街范围内的值班过程中脱岗、漏岗、随意换岗、电话呼叫转移等行为进行督查并通报;要对在巡查和处置过程中严重失职和不当担责任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任何部门和社区在接到突发应急事件报警后,必须在5分钟内立即报告街道指挥部办公室(电话:2271561)及街道相关分管领导;10分钟内办公室值班人员必须立即报告街道党政领导;15分钟内要向区委区政府值班室及区应急局上报突发情况,在1小时内,书面上报突发地所在的社区要向街道指挥部报告事故原因、受灾范围、损失程度、处置措施和进展情况。

  (二)接突发应急事件报警后,所在社区为第一出动层面,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一是先向街道指挥部和分管领导上报具体受灾情况。二是疏散周围群众,围护安全稳定、现场警戒工作。三是由应急中心牵头调查事故原因,街道执法大队、街道综治办、派出所配合进行抢险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并通知相关责任人到达事发现场。四是联系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财政所进行临时救助、安抚和安置工作。

  (三)街道各部门为第二出动层面,其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必须在事故发生后10分钟内赶到事故现场,全力以赴组织应急抢救处置工作。及时将现场情况向街道领导进行汇报,并根据现场情况提请街道指挥部启动本预案。

  (四)本预案启动后,指挥部领导及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三出动层面,要迅速到位,并按照所定职责开展工作。

  (五)事故发生地的社区和受灾户(住户)要如实报告事故过程、受灾情况、处置情况、和人员情况。

  (六)救援队伍到达事故现场后,要随时向现场指挥报告救援情况、装备情况,并接受指令。

  (七)救援救护队伍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应当根据现场情况科学组织开展施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

  (八)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要积极妥善做好受灾人员的生活安置工作,解决灾民的生活问题,经公安部门鉴定后,协助做好联系死难者的遗体收敛火化工作。

  街道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预案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全面提高我街道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者减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给我街道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心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18〕4号)《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和修订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和《长沙市天心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心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法律和规定,结合天心区新开铺街道实际,特修订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以及本街道相邻地区发生的、可能对本街道造成严重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畅通、保安全、保民生”作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前准备、提前预防,做到三个确保:确保主次干道交通畅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基本稳定。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合力应对。

  1.4.3强化基层,提高能力。落实基层单位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各项防范措施,提高基层防灾、避灾能力。

  1.4.4依靠科技,有效应对。加强预防和处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研究,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新开铺街道设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指挥部”),统一领导全街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政 委:街道党工委书记

  指 挥 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指挥长:街道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班子成员、街道分管城管工作的班子成员,其他班子成员、街道应急办主任、街道城市管理办主任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基层党建办、城市管理办、公共服务办、公共安全办、政务服务中心、网格化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财政所、纪检监察室、司法所、各社区(合作社)

  街道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办,由街道应急办主任兼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2.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2.1街道指挥部职责

  负责指挥和协调全街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预警和抢险救灾工作;组织编制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并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研究、决定全街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全街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2.2.2街道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承担街道指挥部日常工作;

  (2)传达、落实街道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协调、督查各级各部门工作;

  (3)建立街道指挥部与各成员单位间的联动机制及跨街道协作机制;

  (4)收集、整理、报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灾情及工作动态信息;

  (5)组织开展灾害损失及影响评估工作;

  (6)完成街道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成员单位职责

  党建办二:组织、协调开展抗灾救灾的新闻报道、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公共安全办一:牵头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安全维稳工作;对接派出所负责打击盗窃、哄抢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对接交警部门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交通疏导指挥工作,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必要时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并在易冻桥梁和路段设置交通警示标志。

  党政办:督促、检查街道辖区内社区、经济合作社抗灾救灾重要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牵头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

  公服办二:对接发改部门统筹安排并督促落实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根据街道救灾物资储备计划、品种目录、标准和年度购置计划,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街道应急办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协调供电公司和运营商做好电力和通信保障工作;督促大型商场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和安全提示、安全防范工作。

  公服办一:对接教育部门负责中小学生出行安全和校舍安全工作,及时发布紧急停课复课通知,及时给学生家长发送安全护送提示信息;负责灾后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根据自愿的原则,积极引导流浪乞讨人员至区救助站接受救助,对不愿到区救助站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应向其提供过冬的必备物资,并对派出所、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各社区(经济合作社)在所属辖区内巡查时引导护送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工作;督促文化经营场所、旅游景点、体育场馆、星级酒店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和安全提示、安全防范工作;负责组织医疗救护力量开展灾害伤亡人员、救灾除险人员的救治。

  党建办一:督促民族宗教场所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和安全提示、安全防范工作。

  财政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应对及救灾资金的筹集、下拨和监督管理。

  城管办二:负责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或可能引发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灾害评估等工作;负责铲雪除冰机械工程设备的租用、调度和相关人员的组织;督促在建设项目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和安全提示、安全防范工作;督促居民小区物业公司在小区危险地段设置警示标志并做好小区内部的铲雪除冰工作;牵头组织加强对城市危房的监督巡查,防止城市危房垮塌造成人员伤亡;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评估与应急处置工作。

  公共安全办二:协调和组织运力,疏运人员和物资;配合做好公路、水路滞留人员的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承担街道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会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及时提请街道指挥部启动和结束应急响应;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指导、督促工贸、危化、烟花爆竹等直管行业生产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条件下各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按要求汇总、对口上报灾情信息,组织勘灾核灾,及时做好救灾工作;对接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综合救援工作。

  城管办三:负责农业生产和牲畜的防雪防冻技术指导,加强畜禽疫病防控,督促加固农用棚架等易被雪压的附属设施,防止农用附属设施因积雪垮塌造成人员伤亡;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市场秩序维护,监测监管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配合商务局、市监局等相关部门及街道确保市场的安全和正常运转;必要时报告上级部门向区政府提请采取措施,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城管办一:协调有关部门和运营商做好燃气的正常供应,负责协调区应急撒盐除冰设备的支援工作;对接区城管局统筹安排市政、环卫、园林开展撒盐、扫雪与除冰工作,负责本街道工业盐的储备,加强户外广告招牌安全防范;对接区公建中心督促其在建设项目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和安全提示、安全防范工作;与街道城管办二配合做好铲雪除冰机械工程设备的租用、调度和相关人员的组织;对接区市政中心负责市政道路、市政设施的防冻和维护工作,负责下水管网疏通工作;配合做好相关桥梁的撒盐、扫雪与除冰工作;对接区环卫中心负责城区主次干道的车行道扫雪除冰工作,做好工业盐、融雪剂的储备工作;负责重点道路与桥梁的撒盐工作及相关桥梁的扫雪除冰工作;对接区园林中心负责公共园林设施的维护和倒伏、断裂树木的处理工作,负责公共绿化场所扫雪除冰工作,同时做好所辖公园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相关桥梁的撒盐、扫雪与除冰工作。

  社区、经济合作社:负责辖范围内的安全防范和流浪乞讨露宿人员的劝离及救助工作,严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伤亡事件,确保不发生流浪乞讨露宿人员冻死事件。组织本单位的应急分队,明确负责领导,随时应对辖区内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情况,并服从街道指挥部统一指挥。负责本单位工业盐的储备以及组织辖区内单位、门店按照责任范围划分清理道路两侧人行道的积雪积冰。

  3.灾害分级

  按照影响范围和程度,参照区级标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分为一般(IV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等四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

  3.1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IV级)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为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积雪深度在2厘米以上5厘米以下,或出现雨凇、冰凌或道路结冰。

  (2)直接经济损失5百万元以上、1千万元以下。

  (3)区内公路或铁路运输受阻或者中断,对居民出行产生较大影响。

  (4) 区内电力设施破坏,对本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

  (5)区内主要交通或供水中断,气源供应紧缺,或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紧俏,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6)区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的其他情况。

  3.2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Ⅲ级)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为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积雪深度5厘米以上10厘米以下,雨凇、冰凌直径在5毫米以上,道路结冰厚度在1厘米以上。

  (2)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千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3)区内公路或铁路运输严重受阻或中断,或者严重影响交通运输秩序,致使公路、铁路等交通线路大量旅客滞留,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4)造成电力设施较大范围破坏,电网减供负荷达20%以上,其安全稳定运行构成较大威胁。

  (5)造成大范围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3.3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Ⅱ级)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为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积雪深度在10厘米以上20厘米以下,或者出现雨凇、冰凌直径在10毫米以上或道路结冰厚度2厘米以上,或者日平均气温持续10天在0℃以下。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

  (3)造成高速公路,重要国、省、市道干线中断,24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的;或者铁路干线运输严重受阻或中断,致使大量旅客滞留在交通线路或公共场所,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4)造成电力设施较大范围破坏,电网减供负荷达40%以上,对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5)造成区内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3.4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Ⅰ级)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为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积雪深度在20厘米以上,或持续3天以上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或者出现雨凇、冰棱直径在20毫米以上、道路结冰厚度在3厘米以上、日平均气温连续12天在0℃以下,且预计雨雪天气持续。

  (2)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亿元以上。

  (3)造成高速公路网中断,48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行;或者铁路干线运输中断,列车无法正常运行,致使交通运输严重受阻或中断,大量旅客长时间滞留,产生严重社会影响。

  (4)造成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电网减供负荷达60%以上,对华中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5)造成区内大范围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脱销,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严重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上述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预防预警与信息报告

  4.1监测预警

  街道各社区(经济合作社)和相关办所要完善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和预警机制,提高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街道公服办二、城管办三、城管办二、城管办一、公服办一等办所要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认真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对本行业影响及危害的分析预测,做好预警、预报工作。

  街道指挥部办公室建立街道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信息交流和集中分析会商机制,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及时报告和通报。

  4.2预防行动

  每年11月下旬至次年3月30日为本街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警戒期。遇有特殊情况,街道指挥部视情提前或者延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警戒期。防御警戒期必须采取下列措施:

  (1)街道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建立预警、预防日常值班制度,加强气象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及时对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农林渔业等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汇总评估,研究其发展趋势,及时报告街道指挥部,通报成员单位。

  (2)街道公服办二、城管办三、城管办二、城管办一、公服办一等办所要加强防灾减灾人员、装备、物资、资金等管理,落实防御措施,建立和完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机制。

  (3)各社区、经济合作社要对辖区范围内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摸排,重点对危房、棚户区、出租房(尤其是群租房)进行排查,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居民开展出行、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宣传,避免因雨雪路滑造成伤害,防止火灾和一氧化碳(煤气、天然气)等中毒事故的发生。安排专人对辖区道路冰冻情况进行巡查,并将信息及时报街道指挥部办公室。

  (4)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积极做好防御工作,避免或减少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5)完善全街道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提高预警信息发布能力。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5.1.1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Ⅳ级)

  发生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根据区级要求,街道指挥部办公室报副指挥长同意后,迅速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应急响应,指挥本街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街道指挥部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会议,动员部署防范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

  (2)街道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保持有人值班,及时传达街道指挥部的部署要求,掌握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发展趋势、灾害影响动态、抢险救灾情况等;做好灾情汇总、核查;及时将工作信息报告街道指挥部,通报成员单位。

  (3)各成员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按本应急预案和办所应急预案,并按照街道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宣传发动、人员组织、设备和物资储备、值班备勤等相关工作。

  (4)城管办一对接区环卫中心按要求出动机械撒盐机、除雪铲,负责主次干道及主要桥梁的撒盐与除冰工作。

  (5)城管办一、城管执法中队组织10人以上的应急队,按街道城管办一统一部署随时增援。

  (6)街道办事处准备工业盐,各社区(经济合作社)分别组织7人以上应急队对背街小巷、陡坡及冰冻处进行扫雪除冰工作。

  5.1.2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Ⅲ级)

  发生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根据区级要求,街道指挥部办公室报指挥长同意后,迅速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同时,街道指挥部办公室向区应急局报备,必要时向上级请求支援。

  (1)街道指挥部从街道纪检监察、党建办二、党政办、城管办一、城管办二、公共安全办二等部门抽调人员,设立办公室、宣传报道组、督查组、物资设备调度组、后勤保障组、救灾勘灾组等机构。

  (2)城管办一对接区环卫中心按要求出动机械撒盐机,除雪铲,负责重要主次干道机动车道、辅道的撒盐与除冰工作。

  (5)各社区、经济合作社负责组织发动驻街单位、门店从业人员250人上,清理辖区街巷机动车道、人行道及主次干道沿线人行道上的积雪积冰。

  5.1.3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Ⅱ级)

  根据区级要求,街道指挥部办公室报指挥长同意后,迅速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同时由街道指挥部办公室向区应急局紧急报告,必要时向上级请求支援。

  街道指挥部指挥长指挥处置工作。

  (2)街道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保持2人以上值班。

  (3)街道领导对重要桥梁、过江通道、重要路段等实行分包负责,带领街道的应急队伍撒盐、除冰,保证重要通道的通畅。

  (4)街道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取消休假和节假日休息,随时待命准备参加抗灾救灾工作。

  (5)城管办一对接区环卫中心按要求出动机械撒盐机,除雪铲,负责重要主次干道机动车道、辅道的积雪积冰。各社区、经济合作社发动驻街单位、门店从业人员650人以上,负责清理街巷机动车道、人行道及主次干道沿线人行道上的积雪积冰。

  (6)城管办一、城管办二对接区住建局、区公建中心租用机械设备配合清理主次干道的积雪积冰。

  5.1.4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Ⅰ级)

  根据区级要求,街道指挥部办公室报指挥长同意后,迅速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同时由街道指挥部办公室向区应急局紧急报告,积极向上级请求支援。

  (1)街道指挥部指挥长指挥处置工作。

  (2)街道领导对重要桥梁、过江通道等实行分包负责。

  (3)全街道所有工作人员取消休假和节假日休息,全力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4)城管办一对接区环卫中心按要求出动机械撒盐机,除雪铲清理主次干道机动车道、辅道的积雪积冰。

  (5)城管办一、城管办二对接区住建局、区公建中心租用机械设备配合清理主次干道的积雪积冰。

  (6)各社区、经济合作社组织发动社驻街单位、门店从业人员1400人以上,组织清理街巷机动车道、人行道及主次干道沿线人行道上的积雪积冰。

  (7)必要时,可以动员辖区所有社会力量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可以提请上级指挥部临时征用必要的物资设备用于抗灾救灾。

  5.2先期处置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响应,采取应急措施。重点做好电力、通信、市政等设施的维护与抢修,加强地质灾害点、易损工程的巡查,保障交通畅通安全和市场供应,加强农业减灾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加强防灾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储备。

  5.3信息报告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受灾单位应在接到受灾情况报告后15分钟内将本单位的初步灾情及应急措施上报街道指挥部办公室,街道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本行业受灾情况,在15分钟内报街道指挥部办公室。各社区(经济合作社)、各办所后续灾情和抗灾救灾情况以续报方式上报街道指挥部办公室。

  5.4扩大应急

  根据灾害发展趋势和应急处置需要,街道指挥部调用全街道各办所和各单位的应急力量和资源参与应急救援,联系驻街道单位支援抢险救援行动。

  当本街道应急力量和资源无法有效控制灾情进一步扩大时,迅速报请区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技术指导和应急力量、装备的支援。

  5.5应急结束

  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根据区级要求,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宣布应急结束。

  6.后期处置

  各办所应按照要求做好救济救灾、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恢复、灾后重建、保险理赔等方面工作。由城管办一牵头,组织环卫及各社区(经济合作社),按职责对主次干道与背街小巷,按实际运输量组织铲车、渣土车清运堆积在路边的积雪积冰,恢复市容市貌。

  7.附则

  7.1名词解释

  道路结冰:指等级公路结冰。

  雨凇:又称“桐油凝”“树挂”、冰棱、树凝,是指超冷却的降水碰到温度等于或低于零摄氏度的物体表面时所形成玻璃状的透明或无光泽的表面粗糙的冰覆盖层。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街道应急办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本预案,报街道办事处审批。

  7.3预案制定与实施

  本预案由街道党政办印发,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街道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预案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提高我县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亳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亳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亳州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及《涡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涡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涡阳县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以及相邻县发生的,对我县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由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现象并发引起的自然灾害。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机制,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

  (2)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各级党委、政府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对灾情统计上报,分析研判,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科学快速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3)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密切合作、资源共享、协同应对,确保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4)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级党委、政府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为主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根据形势研判或灾情发展,由县政府决定成立涡阳县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临时,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应急救灾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办相关副主任、县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和武警涡阳中队负责同志担任。成员为:县应急局、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委、县教育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局、武警涡阳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涡阳火车站、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供电公司的负责同志,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县应急指挥部根据灾情发展,决定增加其他成员单位。

  县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研究解决预防和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指示;督促检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灾害防御及应对处置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和应对处置工作情况,并视情请求市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建议或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为县应急指挥部的临时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局长兼任。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落实指挥部的各项任务;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协调制订具体应急措施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灾害损失及影响评估;负责信息收集与发布;负责提请县政府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临时指挥部日常工作。

  2.3成员单位组成及职责

  (1)县应急局:负责组织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发展态势进行会商和综合研判,加强监测预警,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较大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协调救灾装备。

  (2)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和组织全县主流媒体及时对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

  (3)县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上级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做好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等工作;开展灾区价格监测,保障灾后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按照指令紧急采购救灾物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资调运;负责向灾区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粮油的应急保障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充足。负责全县石油、长输天然气管道的隐患排险和应急处置工作,强化管道沿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和防范,切实维护管道设施安全;落实县级应急消杀类药品储备。

  (4)县教育局:负责部署、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各地教育部门根据避险需要,适时调整教学安排,保障在校师生生命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各地做好中小学校危房除险加固和因灾损毁校舍恢复重建工作,确保校舍安全;指导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5)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协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做好隐患排查。

  (6)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灾区公共安全;维护受灾路段交通秩序;及时疏导、分流滞留车辆,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协助提供部分道路信息;遇有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视情况实行交通管制;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7)县民政局: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时,协助有关部门,加大街头流动救助巡查力度,劝导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管理机构的救助服务;对老年公寓、福利院等服务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将符合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按规定程序纳入保障范围。

  (8)县财政局:配合有关部门对灾情进行核查、评估和上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灾资金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向上级财政、应急部门申请救助补助资金。督促指导县属企业按照县应急指挥部要求,做好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和应急物资的生产、调度工作。

  (9)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因积雪融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并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提出应急防治措施建议;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查核、评估林业因灾损失情况;组织专家和林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恢复林业生产。

  (10)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地震局):指导危房加固和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和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利用人防指挥通信系统、人防工程、疏散基地等战备物资,为政府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援保障。

  (11)县交通运输局:及时指导协调组织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调集人力和机械设备除雪铲冰,保障全县高速公路交通畅通;指导国省道路沿线镇政府做好道路积雪的清除工作,保证道路正常通行;统计、报告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里程和公路、汽车站、服务区滞留人员数量;协助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向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县乡道路上被困车辆、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和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1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突发性低温雨雪冰冻引发的农业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工作;会同应急管理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指导协调灾区做好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13)县水利局:负责指导、协调做好水利工程及水利部门管理的相关供水设施的防冻工作,加强水利工程调度运行、监测和维护管理,指导各地做好因灾损毁水利工程的恢复重建,保障水利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14)县商务局:负责保障灾区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协调成品油的市场供应。

  (15)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做好公共场馆、景区人员疏散和重点文物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对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广播电视设施设备损坏进行抢修保养,保障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确保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利用多种形式集中报道抗灾救灾中的感人事迹及好经验、好做法,弘扬正能量。

  (16)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做好医疗救灾工作准备,加强冬季易发病的宣传,做好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组织协调医护人员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救援。

  (17)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灾区救灾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组织开展专项价格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灾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8)县城市管理局:负责保障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抢修供水、供气等受损市政设施;协调局属各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清除城区主干道冰雪,保证城市主干道的正常交通;组织力量及时清除主干道绿化上的冰雪,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清除公园、游园、广场等公共绿化上的冰雪,并及时修理清运断折树枝。

  (19)武警涡阳中队:在收到县级地方党委政府用兵需求后,组织指挥武警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0)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对处置,在确保执勤备战的前提下协助当地政府部门做好遇险群众救助。

  (21)县气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提供气象信息,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22)涡阳火车站:全天候跟踪监测客流信息,6小时内组织清理管辖范围内车站广场、旅客通道积雪,做好旅客防滑工作;组织好重点物资运输,做好应急运输准备工作,保证铁路畅通和运送旅客安全;准备组织铁路系统抢险救灾,做调整运力准备,随时准备运送滞留旅客,运输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

  (23)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负责组织、协调抢修和维护因灾损毁的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抢险救援指挥和现场通信畅通。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警信息。

  (24)县供电公司:负责加强对县内电网的维护,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在具备条件时清除电网线路杆塔上的冰凌,全力保障电网正常运行和生产生活用电。

  2.4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启动本预案Ⅱ级(含)以上响应后,县应急指挥部即成立综合组、生活救助组、交通工作组、煤电油气保障组、市场保障组、医疗卫生救助组、宣传报道组等7个工作组,处置较大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1)综合组:负责材料起草、公文办理、会议安排、监测预警、信息报告、舆论引导和综合协调工作;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县应急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气象局为成员单位。)

  (2)生活救助组:负责灾情的查核与上报,分配下拨救灾款物,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县应急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受灾地政府为成员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力量对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进行转移,应急等部门要及时协调各有关部门开设避灾(避险)场所,临时安置转移群众。必要时利用学校、体育、文化等社会公共场所用于人员转移安置。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各交通枢纽、景区人员大量滞留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适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疏散滞留人员,同时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3)交通工作组:负责全县国省干线公路、高速公路的除雪铲冰,保障客货运输工作;统计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中断里程和交通滞留人员数量;全力为高速公路上滞留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指导受灾地区做好县乡道路的除雪铲冰保畅工作;做好城市公交系统的调度工作,确保城市公交系统正常运营。必要时协调沿线政府组织群众为公路滞留人员提供食物、饮水等保障。(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武警涡阳中队、涡阳火车站为成员单位。)

  (4)煤电油气保障组:负责煤、电、成品油、天燃气等的供需衔接和综合协调,组织重要物资的运输调度,全力做好保障工作。(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涡阳火车站、县供电公司为成员单位。)

  (5)市场保障组:负责做好肉、蛋、菜、粮油等货源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县商务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为成员单位。)

  (6)医疗卫生救助组:负责组织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灾区疫情疫病预防控制、救灾药品器械供应、因灾卫生监测报告等工作。(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为成员单位。)

  (7)宣传报道组:负责抗雪救灾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好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应急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等为成员单位。)

  2.5专家组

  县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组,对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为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灾情评估、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提出咨询意见。

  3应急准备

  3.1避难场所准备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本地区的避难场所,设立标志,制订完善紧急疏散办法和程序,确保受到灾害威胁的群众安全、有序、及时转移,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食品、饮用水、衣被、临时住所等。

  3.2物资准备

  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建立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制度。

  3.3队伍准备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任务。应急管理、发展改革、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和实际需要,加强本行业(领域)的专业应急队伍建设。

  3.4宣传、培训与演练

  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应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防灾应急、自救互救等知识普及教育。教育部门应指导中小学校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各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制订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3.5社会动员

  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

  村民组等应当按照应急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

  发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企事业单位应服从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根据需要,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社会力量应在当地政府统一指导下,适时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开展救灾救援工作。

  必要时,应急指挥机构可紧急征用灾害救援救助急需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场地。灾害救援救助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4预警级别与发布

  4.1预警级别

  按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影响范围,预警级别由高到底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4.1.1Ⅰ级预警

  已启动Ⅱ级预警并持续2天,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最低气温持续低于-2℃,2小时内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

  4.1.2Ⅱ级预警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最低气温持续低于-2℃,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4.1.3Ⅲ级预警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最低气温连续5天低于0℃,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

  4.1.4Ⅳ级预警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最低气温连续3天低于0℃,可能对交通或农业有影响。

  4.2预警发布

  县气象局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县应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供电公司等部门建立健全本领域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按照《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相关规定,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方式,及时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相关预警信息。

  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单位,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企业,公路管理中心、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等,应及时播报和转发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各有关单位、学校、医院、社区、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要指定专人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传递工作,重点健全向基层传递机制,形成县-镇-村-户直通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渠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要第一时间传递预警信息,迅速组织群众防灾避险。

  4.3预警响应

  按照《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安徽省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亳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亳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与《涡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涡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范措施。根据灾害预警等级情况,各级应急指挥机构进入应急状态,有力有序地开展工作。

  (1)城市基础设施方面: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2)城乡建筑方面:针对可能出现险情的建筑要及时进行人员转移,对危房进行维修加固。针对公交站牌、户外广告牌等构筑物以及地下通道出入口等进行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采取排除隐患、设置警示牌等措施。

  (3)交通运输方面:针对天气状况进行限速、限行等措施,做好车辆分流、交通疏导、现场秩序维护和人员疏散等工作。

  (4)生产生活方面:督导企业对生产、仓储场所以及露天设备、运输车辆等进行安全检查,防范事故的发生。对煤炭、成品油、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进行适当储备并制定保供计划。

  (5)安置救助方面:做好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等救灾物资调用的准备,保障转移人员的基本生活。

  5灾情报告和评估

  5.1灾情报告责任和评估单位

  县级人民政府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县发改、应急、交通、经信、商务、卫健、住建、农业、水利、自然资源、文旅、气象、通信、铁路、电力等部门,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灾情信息,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本预案Ⅱ级以上响应后由县应急指挥部综合组负责)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

  5.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统计受灾基本情况,报本级相关指挥机构汇总灾情,迅速将本行政区域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和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情况。

  5.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救灾工作结束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以及人员转移安置、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等情况。

  6应急响应

  6.1Ⅰ级响应

  6.1.1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Ⅰ级响应。

  (1)县境内1/2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12000人以上、15000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5万人以上,20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00间以上,2万间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重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高度关注。

  6.1.2启动程序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Ⅰ级响应建议,按照县委、县政府决定,启动Ⅰ级响应,并向市减灾委报告。

  6.1.3响应行动

  当发生Ⅰ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县应急指挥部实行集中办公,统一协调和指挥处置工作。

  (1)县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县领导率有关部门赴受灾严重的地区和路段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或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2)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县长)主持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3)县应急指挥部组织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灾情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县委、县政府及市减灾委报告有关情况。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实时灾情、灾情发展趋势以及灾区需求评估,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请求支持。

  (4)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查核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5)县应急指挥部7个工作组分别由牵头部门召集,实行联合办公,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6)灾害发生后,县应急局会商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紧急调拨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7)县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上级资金和物资支持。

  (8)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县公安局加强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部队有关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申请,组织协调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救灾,必要时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运送、发放救灾物资。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县电信、移动、联通公司组织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参与协调有关救灾装备调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灾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等工作。县城市管理局指导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应急评估等工作。县水利局指导灾区水利工程修复、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应急供水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及时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灾后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工作。县科技局提供科技方面的综合咨询建议,协调适用于灾区救灾的科技成果支持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组织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县生态环境分局及时组织指导因灾害导致的生态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县委宣传部等组织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县应急局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公告,组织开展跨县救灾捐赠活动,统一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捐赠款物,会同县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县红十字会依法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开展救灾募捐活动等。

  (9)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报县应急指挥部,由县应急指挥部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保障工作。必要时,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武警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10)灾情稳定后,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灾害评估工作的有关部署,县应急局、受灾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县应急局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1)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1.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县应急指挥部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终止Ⅰ级响应建议,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6.2Ⅱ级响应

  6.2.1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Ⅱ级响应。

  (1)县境内1/3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12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8000人以上、12000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群众或需紧急生活救助2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00间以上,5000间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较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高度关注或群众反映强烈。

  6.2.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县长)决定启动Ⅱ级响应,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局报告。

  6.2.3响应行动

  当发生Ⅱ级以下(含Ⅱ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县应急指挥部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对和处置工作。

  (1)县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指挥部会议,对灾害的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研判,部署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县应急指挥部7个工作组分别由牵头部门召集,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视情派出工作组指导抗灾救灾,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3)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查核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4)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5)灾害发生后,县应急局会商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紧急调拨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6)县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上级资金和物资支持。

  (7)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县卫生健康委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灾后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组织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县委宣传部等组织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县应急局、县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县红十字会依法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适时组织开展救灾募捐活动等。部队有关部门根据本地人民政府请求,组织协调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救灾,必要时协助本地人民政府运送、发放救灾物资。

  (8)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县应急指挥部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必要时,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武警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9)灾情稳定后,受灾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及时将评估结果报送县应急指挥部。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核定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2.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宣布终止Ⅱ级响应。

  6.3Ⅲ级响应

  6.3.1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Ⅲ级响应。

  (1)县境内1/5的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发生交通受阻或中断6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4000人以上、8000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群众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0间以上,1000间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或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

  6.3.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县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县应急局局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局报告。

  6.3.3响应行动

  (1)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由指挥部向县政府报告。

  (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及受灾地区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3)县应急指挥部视情派出若干工作指导小组,到受灾较重的镇、街道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4)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5)灾害发生后,县应急局会商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紧急调拨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6)县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上级资金和物资支持。

  (7)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8)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要直接指挥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行政区域内的国省道、县乡道积雪,做好物资供应保障,确保城乡居民生活正常。必要时,部分受灾较重镇、街道可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县政府请示,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武警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9)灾情稳定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受灾地区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3.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县应急局局长)宣布终止Ⅲ级响应。

  6.4Ⅳ级响应

  6.4.1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Ⅳ级响应。

  (1)县境内1/5的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发生交通受阻或中断6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1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群众或需紧急生活救助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50间以上,500间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或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

  6.4.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县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县应急局局长)决定启动Ⅳ级响应,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局报告。

  6.4.3响应行动

  (1)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向有关部门和相关镇、街道传达指挥部有关指示要求。

  (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视情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3)县有关部门积极指导受灾较重地区开展应对工作。

  (4)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5)灾害发生后,县应急局会商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紧急调拨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6)县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上级资金和物资支持。

  (7)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8)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将灾情和应对工作情况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积极做好居民生活保障工作。

  (9)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4.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县应急局局长)宣布终止Ⅳ级响应。

  6.5启动条件调整

  对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等特殊情况,或灾害对受灾地区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时,启动县级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标准可酌情调整。

  7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坚持及时、准确、公开、客观的原则,为抗雪防冻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舆情监控。

  (1)县委宣传部应组织或指导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向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发布灾害发展趋势及防御对策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委宣传部上报信息。

  (2)各部门或单位内部的信息,由本部门审核和发布;重要和综合性新闻稿须经指挥部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8灾后恢复重建

  8.1善后处置

  (1)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应组织力量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善后处置工作,修复损坏的公共设施,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应深入开展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制订并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对依法征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按规定给予补偿。保险监管部门应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灾害损失的理赔工作。

  (3)善后处置所需救灾资金和物资由事发地政府安排,需要上级政府支持的,可向上级政府申报。

  8.2社会援助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依据有关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和其他慈善机构应适时组织开展捐赠、心理疏导等社会援助活动。

  8.3调查与评估

  应急响应解除后15日内,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影响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形成总结评估报告报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内容包括灾害损失评估、预测预报、抢险救灾情况和经验教训、改进措施以及典型案例等。各部门应及时将监测资料、灾情资料、工作技术总结、服务材料等进行收集归档。

  8.4恢复重建

  (1)应急响应结束后,事发地政府应立即制订恢复重建计划,迅速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2)Ⅰ级和Ⅱ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恢复重建工作由县政府统筹安排,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受灾情况制订恢复重建计划,按有关程序报批后由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Ⅲ级和Ⅳ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恢复重建工作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9应急保障措施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切实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等工作,确保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保障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9.1人员保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应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特点,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协调机制,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充分发挥武警、消防救援、预备役和民兵在灾害应急中的骨干和突击作用。发挥社会力量在抗灾救灾工作中的有效补充作用。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

  9.2财力保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担的原则,合理安排日常工作经费,保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需要。对受灾害事件影响较大、财政困难的地区,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上级财政按财政规定积极争取资金,并及时下拨。

  对受灾害事件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救助措施,报当地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9.3物资保障

  应急部门要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并会同县发展改革委储备帐篷、棉被等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交通运输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及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大型扫雪除冰机械设备,储备必要的融雪剂等物资。

  经信、发改、供电、卫健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煤炭生产、调运和电力供应,负责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等应急物资储备管理。

  商务、农业农村、发改部门负责保障受灾地区猪肉、鸡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协调成品油的市场供应。

  9.4基本生活保障

  应急部门应会同事发地人民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衣、食、住等基本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9.5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应当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和畅通。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

  9.6通信保障

  通信、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区域应急通信和广播电视保障工作,负责重大应急信息的传播。

  10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10.1表彰奖励

  由县、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和奖励。

  (1)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因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工作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10.2责任追究

  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存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部门、单位或个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11附则

  11.1预案管理

  (1)本预案是县政府指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专项预案,由县应急指挥部负责管理和实施,预案实施后县应急局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及时组织修订完善。

  (2)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3)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镇(街道)、村(社区)应当制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

  11.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应急局会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11.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街道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预案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确保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情况下,x镇交通运输有序、生产生活平稳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域内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供水供电设备与设施严重损坏、道路交通中断或严重受阻等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以及本镇域以外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要交通运输通道中断,严重影响进出x镇域人员和重要物资运输,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

  (三)编制依据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x气象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x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因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同时确保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预防为主、防灾与救灾并举的原则。各村(社区)、镇属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对镇域生产生活和运输造成的重大影响,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情况,细化应急预案,落实保障措施,切实做到有备无患。要认真做好工业生产原燃料和人民生活必需品的储备,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和技术措施,提高对突发、紧急情况的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水平,避免和防止出现严重后果。

  (三)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应急处置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在镇应急管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由各村(社区)、各镇属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灾害的严重性、影响范围、所需动用的资源等,分级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责权范围。

  (四)快速反应、及时有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将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资源整合、统一指挥的原则。各村(社区)、镇属企事业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的作用,对已有的各类应急处置系统进行资源整合,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能。必要时对有关人员、物资、车辆、设备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区抗雪防冻救灾应急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xx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xx任常务副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党政办、党建办、纪检监察室、财政所、文旅办、经发办、卫计办、社会事务办、农办、综治办、食安办、安监站、城管办、国土所、卫生院、供电所、交警一中队、派出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交通工作组、市场保障组、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组、医疗卫生救助组、安全生产工作组、宣传组和综合组等七个工作组,综合组设在党政办。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工作,做到统一领导、集中指挥、协调有序,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危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督促检查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情况。

  3.负责紧急调运抢险救灾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

  4.根据气象情况成立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及时组织人员疏散、物资转移等工作。

  5.研究解决其他有关重大问题。

  (三)各工作组工作职责

  一、交通工作组:负责全镇域内县道、乡村公路的除雪保障和客货运输保障工作,指导各村(社区)疏通通村、通组公路等。牵头责任单位:经发办、城管办,交警一中队。

  二、市场保障组:负责保障粮食、食用油、蔬菜、肉类、成品油、水电燃气供应等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农办、财政所、经发办、食安办、供电所。

  三、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组:负责受灾村(社区)救灾和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等工作。牵头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财政所、综治办、派出所。

  四、医疗卫生救助组:负责组织因灾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疾病预防、药品器械供应、监测报告等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卫计办、社会事务办,卫生院。

  五、安全生产工作组:负责房屋、简易大棚、校舍、超市、宾馆、饭店和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牵头责任单位:经发办,安监站,文旅办、国土所、派出所。

  六、宣传组:负责统筹安排宣传报道,发布重要新闻,把握舆论导向等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党建办。

  七、综合组:负责材料起草、公文办理、会议通知、简报与信息报送、对外联络、催办督办、气象预测预报信息发布、基层资料收集汇总上报和承办领导交办事项等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党政办、纪检监察室、农办。

  四、附则

  本预案由镇应急管理指挥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街道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预案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全街道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余姚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街道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因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同时确保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

  1.4.2坚持预防为主、防救并举的原则。各村(居、社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对街道生产生活和出行造成的重大影响,结合本区域、本单位、本行业实际情况,细化应急预案,落实救灾措施,切实做到有备无患。要认真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储备,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和技术措施,提高对突发、紧急情况的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水平,避免和防止出现严重后果。

  1.4.3坚持快速反应、及时有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有效将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4.4坚持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原则。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对已有的各类应急处置系统进行资源整合,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能。应急队伍、物资、车辆、设备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街道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街道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和各村(居、社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组成。

  2.1应急指挥机构

  根据应急处置行动需要,成立街道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街道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行动。

  2.1.1街道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办事处主任

  成 员:街道班子成员

  2.1.2街道领导小组职责

  2.1.2.1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或终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2.1.2.2负责调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装备等资源,统一指挥和组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2.1.2.3指导和督促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

  2.1.2.4承担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2.2日常管理机构

  街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2.2.1办公室组成

  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办事处分管政法的副书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兼任,设立A、 B岗,办公室成员由党政综合办、人武部、农业农村办、发展服务办、城建城管办、社务办、综治办、财政管理办、应急管理所、宣传线、派出所、供电所、卫生院、电信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2.2.2办公室职责

  2.2.2.1负责雨雪冰冻灾害动态监测和预警预报信息上报,向街道领导小组提出预案启动和终止意见。

  2.2.2.2落实街道领导小组指示,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和街道有关办(线)共同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2.2.3做到24小时值班,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灾前及时通知全体机关人员,到岗到位,进入临战状态,并通知各村(居、社区)及有关单位安全责任人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2.2.2.4调查、综合雨雪冰冻灾害相关情况,起草有关文件和简要情况报告。

  2.2.2.5负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总结评估,提议应急处置行动奖惩意见。

  2.2.2.6负责街道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3应急工作组

  根据职责分工,成立若干工作组,明确主要职责及相关人员,一旦本预案启动,立即开展有关工作。

  2.3.1查灾核实组。由社务办(2)牵头,农业农村办、发展服务办、社务办(1)、城建城管办、应急管理所等参加。其主要职责是了解、收集各种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派员到灾区实地查灾核实、汇总,并及时将受灾情况上报市政府和有关部门。

  2.3.2应急保卫组。由综治办牵头,派出所、司法所、人武部、综合执法中队等参加。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力量抢救群众生命财产,指导、督促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稳定社会秩序,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突发性治安事件,加强对党政机关、金融、电力、通信等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严厉打击盗窃、抢劫以及哄抢抗灾、救灾物资的违法犯罪行为。

  2.3.3后勤保障组。灾前准备由社务办(2)会同财政管理办牵头,发展服务办配合,做好急需救灾物资的采购;农业农村办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工具)的储备。应急物资由纪工委牵头,社务办(2)、财政管理办参加,做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等工作。

  2.3.4道路保畅组:由街道政法书记牵头。由应急管理所、交警中队负责制定交通疏导和联动分流方案,区域主要路口的交通秩序。综治办,派出所、人武部、综合执法中队负责区域内桥梁和路口的清雪除冰工作。

  2.3.5设施恢复和生产自救组。由农业农村办、城建城管办共同牵头,发展服务办、社务办(2)、供电所、电信等部门参加,其主要职责是:指导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重要水利、电力、交通、通信、学校校舍等设施和供水、供气等市政设施,以及房屋抢险工作,帮助灾区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和工农业生产。

  2.3.6医疗卫生组。由社务办(1)牵头,农业农村办、发展服务办等参加。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实施灾区疫情监测,预防或控制传染病疫情,及时做好疫区的免疫和场所消毒工作。

  2.3.7督查组。由街道纪工委牵头,组织线、财政管理办、社务办(2)等参加,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人员到岗情况、履行灾害救助职责、工作效能、救灾资金、物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反本应急预案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违纪违法人员的行政责任。

  2.4各村(居、社区)应急指挥机构

  各村(居、社区)根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行动需要,依照本预案并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当地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行动。

  2.5成员单位职责

  2.5.1党政综合办:负责接待上级领导、对外联络工作;汇报灾情和抢险实况,总结经验教训;负责做好街道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村(居、社区)应急领导小组的协调工作。

  2.5.2农业农村办:协助街道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做好应急时期的面上指导工作;提供农业灾害影响信息,帮助、指导农民恢复灾后生产。

  2.5.3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抢险救灾相关保障工作。

  2.5.4发展服务办:负责工业企业在建工程、低洼仓库物资转移和灾后自救,商贸企业的物资转移和灾后自救,协调救灾物资采购和保险公司理赔等工作。

  2.5.5社务办:教文卫线负责学校(幼儿园)的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采取措施,保证师生安全;指导卫生院做好灾区的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民政线负责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备、调运、供应工作;及时掌握灾情,并向上级政府报告申请救灾补助,负责接收、发放救灾捐助款物,安排好灾民生活。

  2.5.6综治办:负责处理抢险救灾的治安工作,随时掌握动态,维护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车辆顺利通行。

  2.5.7财政管理办:及时下拨抢险救灾经费并监督使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2.5.8城建城管办:做好城市道路特别是桥梁等重点交通节点的除雪除冰工作,确保城区道路畅通,做好户外广告设施监管相关工作,确保广告安全、牢固。

  2.5.9派出所:负责合理安排警力做好抢险救灾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准备应急力量(综管员)协助受灾人员安全、快速转移和道路扫雪除冰工作。

  2.5.10供电所:及时调度解决抗灾电力,抢修灾损电力设施;确保政府机关、重要部门的正常用电。

  2.5.11电信低塘支局:保障信息及时传递,抢修灾损电信设施,确保政府机关的通讯畅通。

  2.5.12宣传线:及时报道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情况;负责灾害和有关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自救、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利用微博、微信等媒体,快速发布灾情、救援等网民关注信息,搭建互动平台。

  2.5.13纪工委:负责对人员到岗、履行灾害救助职责、工作效能、救灾资金、物资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5.14团工委:动员和组织志愿者队伍参加应急救助行动。

  2.5.15街道卫生院:加强医疗急救工作人员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处于待命状态);做好雨雪天气常发、频发病药品、器材和急救设备的贮备;加强与上级急救单位的协调沟通,确保急救病人及时转动救治。

  3.应急预警分级

  雨雪冰冻灾害预警级别,按其强度及可能或已经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红色预警(Ⅰ级)、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橙色预警(Ⅱ级)、较大雨雪冰冻黄色预警 (Ⅲ级)、一般雨雪冰冻蓝色预警(Ⅳ级)。

  3.1Ⅰ级红色预警(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

  3.1.1在本街道区域内,市气象局监测或预报预警出现雨雪冰冻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等级天气,可能直接造成人员死亡或对经济社会及群众生产、生活产生严重影响;

  3.1.2已经出现特别重大等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实况。

  3.2Ⅱ级橙色预警(重大雨雪冰冻灾害)

  3.2.1在本街道区域内,市气象局监测或预报预警出现雨雪冰冻灾害橙色预警信号等级天气,可能直接造成人员死亡或对经济社会及群众生产、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3.2.1已经出现重大等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实况。

  3.3Ⅲ级黄色预警(较大雨雪冰冻灾害)

  3.3.1在本街道区域内,市气象局监测或预报预警出现雨雪冰冻灾害黄色预警信号等级天气,可能造成人员死亡或对经济社会及群众生产、生活产生影响;

  3.3.2已经出现较大等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实况。

  3.4Ⅳ级蓝色预警(一般雨雪冰冻灾害)

  3.4.1在本街道区域内,市气象局监测或预报预警出现雨雪冰冻灾害蓝色预警信号等级天气,可能对经济社会及群众生产、生活产生一定影响;

  3.4.2已经出现一般等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实况。

  4.应急准备

  4.1资金准备

  财政管理办要做好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筹资工作,一旦发生雨雪冰冻灾害,要及时安排和拨付应急救灾资金,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2物资储备

  社务办(2)、发展服务办要做好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储备工作;农业农村办、人武部要做好储备除雪除冰专用工具,抓好应急保障;应急管理所要做好应急车辆的准备;环卫所做好融雪物资和铲雪车辆的准备。

  4.3应急队伍

  人武部、派出所、综合执法中队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平时开展应急演练,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实施(街道应急力量见附件),战时做到Ⅳ级预警通知准备,Ⅲ级预警集中备勤。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行动

  市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后,街道领导小组根据情况按以下程序响应。

  5.1.1查灾核实组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一步了解情况,分析原因,掌握事态发展趋势,对收到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及时进行审核。

  5.1.2经审核符合雨雪冰冻灾害Ⅳ级以上标准的,查灾核实组立即电告领导小组。

  5.1.3街道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

  5.1.4预案启动后,即成立街道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部设在街道指挥室。街道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接到通知后一小时内到指挥部报到,并开始工作。协调街道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组织会商雨雪冰冻灾害发展趋势。

  5.1.2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办(线)应急响应

  按照街道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办(线)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完成各项保障工作任务。

  5.1.3各村(居、社区)应急响应

  收到雨雪冰冻灾害或预警信息后,按照当地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发展情况,启动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防御、救援、保障等行动,确保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有效实施。

  5.1.4社会公众应急响应

  社会公众采取相应的自防、自救、互救等防御措施。

  5.2分级应急响应

  5.2.1Ⅳ级应急响应

  根据指挥部意见,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指挥部办公室发出应急响应通知。各村(居、社区)启动各自预案的Ⅳ级应急响应,实施应急行动,通知民众准备好避灾物资和2天以上的食物;每天9时、21时向指挥部报告应急行动情况,如有灾情发生,先期处置后,1小时内报告。对有重大影响的灾害发展趋势、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消息,应立即报告。

  5.2.2 Ⅲ级应急响应

  根据指挥部意见,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指挥部办公室发出应急响应通知,提出防御灾害的目标和抢险救灾重点。各联村(社区)工作组下村(社区)指导防灾减灾和抢险救灾。各村(居、社区)实施各自预案的Ⅲ级应急响应行动;每天6、12、18、24时向指挥部报告应急行动情况。

  各专业组开展应急处置行动,及时进行抢险救灾。

  通知民众及时避灾。民政办做好避灾场所、救灾物资和食物供应等应急准备,转移危险地带和场所人员。

  通知中小学校停课。

  根据需要综合应急队伍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5.2.3 Ⅱ级应急响应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指挥部办公室发出应急响应通知,提出防御灾害的目标和抢险救灾重点。各村(居、社区)实施各自预案的Ⅱ级应急抢险救灾行动;每天3、6、9、12、15、18、21、24时向指挥部报告应急行动情况。

  各专业组相关投入全部的工作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行动。

  根据需要综合应急队伍参加抢险救灾行动;社务办(2)负责调运救灾物资和食物到避灾场所;团工委动员组织志愿者队伍参加应急救助行动。

  5.2.⒋Ⅰ级应急响应

  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并向上级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部报告,请求上级给予指导和支援,全力以赴抗灾。

  5.3应急响应终止

  当雨雪冰冻灾害等级解除后,街道领导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6.后期处置

  6.1调查与评估

  6.1.1街道农业农村办负责本区域内的雨雪冰冻灾害调查、评估工作。

  6.1.2雨雪冰冻灾害调查评估结果,应在灾害结束后10日内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上级气象主管部门。

  6.1.3雨雪冰冻灾害评估结果可作为雨雪冰冻灾害救助、赔偿的依据。

  6.2总结通报

  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10日内,各成员单位将本次灾害应急工作形成书面总结上报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

  7.保障措施

  7.1资金保障

  街道办事处将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妥善安排,确保应急需要。

  7.2其他保障

  根据办(线)职责以及街道办事处明确规定的应急保障任务,相关办(线)应建立和及时启动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保障预案,确保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有效进行。

  8.监督管理

  8.1宣传、培训和演练

  8.1.1宣传教育

  各有关单位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加大对雨雪冰冻灾害预警知识的宣传,对社会公众开展雨雪冰冻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教育。

  8.1.2培训

  各有关办(线)及单位要把雨雪冰冻灾害、预警知识、应急处置知识以及工作管理、救援人员上岗和其他常规性培训工作,纳入总体防灾、减灾、应急处置的培训内容,重点加强对直接从事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的管理和救援人员的培训。

  8.1.3演练

  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是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演练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办(线)及单位要加强应急预案学习,积极开展针对不同类型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模拟演练,增强应对能力,以确保雨雪冰冻灾害发生时,应急预案能发挥作用。

  8.2奖励与责任追究

  街道办事处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应急处置中有玩忽职守,谎报灾情,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9.附则

  9.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街道应急办牵头制定,报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实施。街道应急办负责预案的日常管理,并根据我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情况,及时对本预案进行评审与修订。

  9.2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街道应急办负责解释。

  9.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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