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物业雨雪天气的应急预案

时间:2022-11-25 14:25:38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商场物业雨雪天气的应急预案(精选6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你知道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商场物业雨雪天气的应急预案(精选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商场物业雨雪天气的应急预案(精选6篇)

  商场物业雨雪天气的应急预案1

  根据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强降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为切实保障龙湖街道境内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正常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及时清除积雪积冰,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损失,确保道路畅通,车辆行人安全,以及保证危房内人员安全,维持社会稳定,现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防雪防冻工作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树立防大雪,抗大灾的防范意识,按照“条块联动、属地管理、条抓块保、以块为主”的原则,以行业为主线,属地管理为主体,各自组织安排,狠抓落实。全面动员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市民及村(居)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以扫雪为重点的防冻救灾工作。各单位进一步落实防雪防冻工作责任制,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顾全大局,团结一致,克服困难,切实把防雪防冻中的各项保障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二、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组织机构

  1、街道成立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防雪防冻工作。具体组成成员如下:

  政委:邓玲利

  组长:徐雷

  副组长:

  成员:

  各村和社区党组织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综合保障办公室,苗荃任办公室主任,俞家银任应急抢险联络员,李静娴任信息宣传员,值班电话:

  主要职责:

  街道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在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指挥、组织、协调辖区防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掌握雪情、冰情、灾情,组织实施防雪防冰抢险减灾工作,统一调控、调度防雪防冻物资,协调辖区相关单位做好防雪防冻工作,第一时间及时组织抢险救灾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执行领导小组有关防雪防冻工作决定;掌握气象形势、雪情和冻情,及时了解雪情冻情强度,发布预报和通知;开展检查和督查,掌握险情和抢险救灾进度;负责灾情统计及上报;开展防雪防冰宣传教育,宣传防雪防冰典型,树立正能量。

  街道相关科室(成员单位):

  综合保障办公室(人武部):组织防雪防冻物资采购、储备和发放,做好后勤保障等工作。同时,根据雪情冰情变化需要,组织落实民兵、预备役参与防雪防冻抢险应急工作。

  党群工作办公室:以党建引领,发动基层党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党员、村(居)民积极参与防雪防冻工作,合力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损失。

  城市管理办公室:承担街道抗雪防冻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做好道路交通、小区消防、物业管理、危房安全方面防雪防冻各项抢险和保障工作,确保辖区道路、市政、绿化、市容、环卫、消防、水电等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及人员的安全。

  经济发展办公室:加强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开展农业生产防雪防冰自救,减轻农业生产大面积损失等。

  社会事务办:关注农村特困等困难人群、流浪乞讨人群的居住、生活等情况,做到应救尽救,应转尽转,确保特困等困难人群安全过冬。

  网格服务中心:做到辖区网格全覆盖,全面掌握险情灾情,及时上报并做好应急处置,积极做好防雪防冻期间灾情险情上报和维稳工作。

  为民服务中心:热情接待办事群众,高效服务,切实方便群众办事。办结后提醒告知群众出行安全,加强个人防护等。

  驻街城管中队:协助街道完成各类应急抢险任务,做好户外广告等日常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广告牌因大雪跌落而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

  龙湖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防雪防冻期间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保障工作。

  2、应急分队

  指导员:冯利阳

  队长:王克非

  副队长:徐书义

  队员:街道干部30人,村(居)机干民兵33人,城管驻街中队队员16人

  三、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驻街各单位、各村(居)要确保本单位值班电话、传真等通信工具畅通,值班电话及主要负责人电话号码,一经更改,应及时上报街道。防雪防冻值班期间不得关闭手机,不得擅离职守。

  (二)信息保障。建立健全防雪防冻信息反馈机制,驻街各单位、各村(居)将收集、整理的各类信息,及时上报街道值班室。信息上报的内容是路面(桥梁)积雪情况、防雪防冻事件中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各类人员、物资投入情况。宣传报道类信息与苗荃联系,通过典型带动,引导和发挥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四、目标任务

  要全面落实辖区内主次干道、重点路段、街巷、广场的积雪清除,确保街巷、居民小区、农贸市场的扫雪任务完成,确保无房屋被积雪压倒及伤人事故发生。驻街各单位(施工各工地)必须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扫雪工作,20人以上单位都要相应成立清扫积雪领导小组,按照上级的有关精神要求积极做好清扫积雪的各项准备工作,重点做好扫雪物资准备和人员分工,熟悉本单位扫雪路程范围,假日照此方案执行。

  五、灾情分析及工作应急程序

  (一)小雪。当气象台预报有小到中雪(含小雪)或实况已经出现小到中雪(含小雪),12小时降雪量0.5-1.9mm,净积雪深度1cm时,街道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指示,发布应急预案启动指令,进入Ⅳ级响应,并安排专人值班。各村(社区)根据预案及时清扫积雪,街道市容督促沿街经营业户和小区物业管理等单位及时清扫积雪。白天降雪应在下午五时前清扫完毕,夜间降雪应在次日早上七时前清扫完毕。

  (二)中雪。当气象台预报有中到大雪(含中雪)或实况已经出现中到大雪(含中雪),12小时降雪量1.0-2.9mm,净积雪深度2cm时,街道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区防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的指示,发布应急预案启动指令,进入Ⅲ级响应。街道实行24小时值班,对辖区道路上积雪冰冻情况进行监控,及时掌握气象信息、发展趋势和灾情,督查落实预案及工作方案中的各项措施。各村和社区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安排专人负责危旧房内人员转移,及时掌握并上报灾情动态。

  (三)大雪。当气象台发布暴雪蓝色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大到暴雪,12小时降雪量3.0-5.9mm,净积雪深度4cm时,街道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区防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的指示,发布应急预案启动指令,进入Ⅱ级响应,街道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到岗带班值守,及时准确地向各村(社区)发布各种信息、指令,随时掌握雪情和灾情,并上报区防雪防冻指挥部。各村和社区启动防雪防冻预案,组织专人负责危旧房内人员转移。同时,组织发动全民清扫积雪,实行包片分段责任制,责任到人,确保在冰冻以前及时清扫各责任区域内的积雪。

  (四)暴雪。当气象台发布暴雪黄色及以上预警信号或已经出现大到暴雪,12小时降雪量>6.0mm,净积雪深度6cm以上时,街道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区防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的指示,进入Ⅰ级响应,街道主要领导到岗值班,掌握灾情动态,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各村(社区)组织人员清扫积雪,防止积雪凝冰,并组织危旧房内人员转移;应急小分队负责支持重点地段的积雪清扫工作。

  (五)结冰。当气象台发布雨雪冰冻、道路结冰预警信息或当路表温度低于0℃时,各村(社区)要根据街道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结冰道路应急抢险准备工作。

  (六)当气象预报与实际天气情况发生偏差,且发生降雪时,各村和社区要根据街道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六、善后工作

  发生灾情后,街道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村(社区)做好抢险救灾、雪后修复等善后工作。针对当年防雪防冻物资消耗情况,及时补充到位。损坏的公共设施及时组织或协调上级部门修复。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思想重视,狠抓落实。各单位和各村(社区)要克服一切麻痹思想,从思想上做好防雪防冻抢险的一切准备。

  2、明确分工,各尽其职,确保人员在岗、在位,通讯畅通,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向街道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请假。

  3、加强应急值班,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服从指挥,积极组织和参加防雪防冻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商场物业雨雪天气的应急预案2

  一、目的

  为切实做好冬季除雪防冻工作,增强突发性雪灾处置能力,确保辖区内道路畅通,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经街道研究,制订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以街道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包社区领导、社区书记、为成员的除雪防冰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统筹辖区除雪防冻工作,检查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建委,具体负责除雪防冰的协调、调度、检查等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社区为除雪防冻工作第一责任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除雪防冻工作,按照《北城街道办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组织沿街门店做好除雪防冻工作。

  三、除雪防冻范围

  辖区主要市政道路,如东方红大街、康庄路、黄河路、大学路、西安路、解放街

  辖区主要地段,如城乡结合部、街巷、小区

  主要场所,如社区服务中心、学校,医院。

  四、预警机制

  1、降雪为小雪时,启动蓝色预警机制。白天降雪应在下午6:00前清除完毕,晚上降雪应在次日上午9:00前清除完毕。

  2、降雪为中雪时,启动黄色预警机制。白天降雪在晚上8:00前完成积雪清除,晚上降雪应在次日上午10:00前完成积雪清除。

  3、降雪为大雪时,启动橙色预警机制。街道全面动员发动,并具体组织实施积雪清除。实行包片分段,确保责任到人,及时组织积雪清除。在重点路段及交通节点启用机械清雪,园林部门清除树木积雪。

  4、降雪为暴雪时,启动红色预警机制。街道分管领导亲自指挥,各社区、各单位组织每日清除积雪两次以上,防止积雪凝冰。启用扫(铲)雪机械并组织除雪突击队支援重点地段的积雪清除。加强道路安全防范,对部分路段适时视情关闭或实施交通管制。

  五、工作要求

  1、所有责任单位要及时做好除雪防冻各项准备,严格服从街道办除雪防冻领导小组的调度。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2、各社区、各单位街道除雪指令后,要立即投入积极除雪行动,保证清楚干净到位。堆雪清理出路面外,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3、物业小区内积雪,有各小区物业组织群众完成。

  六、严格责任追究

  各社区要结合任务分工,各自制定详细的除雪防冰应急预案;包社区干部要根据各自任务分工,按照不同预警机制要求,随时启动本预案并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对在工作中推诿扯皮、贻误时机,造成一定影响的,要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作出书面检讨;因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全街道进行通报。

  商场物业雨雪天气的应急预案3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性气候特点,特制定仪征市区防范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工作预案。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仪征市市区内(S125以西、胥浦河以东、G328以南、长江以北)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生产生活和运输发生紧急状况时适用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紧急状况是指:由于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突发事故,出现市区大面积停电、停水、停气或通讯中断;由于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路面封冻,交通中断,导致车辆、人员流动出现严重滞留和拥堵;市内重点企业由于运能不足,出现原燃料严重短缺或产成品严重积压,导致企业面临停产;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由于供应不足出现脱销或市场价格上涨过快等。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扬州市区防范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工作预案》《仪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二、目标任务

  通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预案的制定,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防范和应对,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对城市运行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和危害。

  (一)公共服务方面:城市出现区域性严重供电、供水、供气或通讯中断。

  (二)交通运输方面:市区主要交通道路、桥梁、涵闸等路面封冻,交通中断;车站等公共服务场所人员严重滞留和拥堵。

  (三)建筑施工方面:简易房、危房、店招店牌、广告牌等构筑物受压倒塌;户外施工作业、机械起吊装卸等受到影响,引发事故几率增大。

  (四)市场供应方面:生产物资供应不畅,重点单位、重点企业、重点生产生活用品企业的运行受到影响;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不足或出现脱销,市场价格上涨过快。

  (五)农业生产方面:油菜、蔬菜等越冬作物遭受冻害;农业设施、经济林果、养殖业等农副产业受到严重影响。

  三、应急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确保安全

  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因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同时确保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防救并举、预防为主

  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高度重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对市区生产生活和运输造成的重大影响,结合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实际情况,细化应急预案,落实保障措施,切实做到有备无患。要认真做好工业生产原料和人民生活必需品的储备,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和技术措施,提高对突发、紧急情况的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水平,避免和防止出现严重后果。

  (三)分级响应、分级负责

  根据灾害的严重性、影响范围、所需动用的资源等,分级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责权范围。特别重大问题,由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市应急指挥部协调解决。

  (四)快速反应、及时有效

  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有效将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有关部门及各企事业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对已有的各类应急处置系统进行资源整合,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能。必要时对有关人员、物资、车辆、设备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仪征市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市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总指挥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有关市领导任副总指挥,经济开发区、真州镇分管负责人,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日常办公地点设在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科,24小时值班电话:0514-83583241。

  指挥部成员单位由纪委监委、政府办、人武部、宣传部、组织部、发改委、工信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交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局、商务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文体旅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供电公司、消防救援大队、武警仪征中队、经济开发区、真州镇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职责

  1、总指挥职责

  负责发布紧急救援和抢险命令;指挥、调度、监督、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决定是否需要发动社会力量支援和请求上级支援。

  2、副总指挥职责

  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相关成员单位工作。

  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收集、分析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损害情况,根据损害程度确定应急等级并上报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2)落实指挥部安排的各项任务,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

  (3)跟踪掌握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影响和灾害,向指挥部提出应急行动建议。

  (4)天气恢复正常时,及时向指挥部建议解除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状态。

  (5)督促各成员单位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4、成员单位职责

  人武部:组织协调驻仪部队和民兵参加市区重点路段和部位的除雪防冻工作。

  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防寒防冻应急知识宣传,及时报道天气变化情况,报道各部门、各单位抗灾、救灾情况。

  组织部:负责对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包干路段清理冰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纪委监委: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发改委:及时掌握煤电油气运等生产物资情况,督促供电公司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电力保障。协调相关行业保障重点单位、重点企业、重点生产生活用品企业的运行。根据全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市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对市场商品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采集市场价格信息,分析预测市场价格走向,及时打击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工信局:协调三大运营商做好通信设施维护和检修,保障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通信网络正常运行;必要时,根据指挥部指令,及时发送短信预警信息。

  教育局:动员组织学校开展除雪防冻工作,组织开展校舍教室安全检查;根据天气状况,适时调整作息时间,确保上学、放学期间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

  公安局: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下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及时处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道路交通事故,做好交通指挥疏导;对运送应急物资、人员的车辆,采取间断放行、警车带路等方式,保障应急运输安全通畅。根据灾情、路况,及时发布有关道路动态信息,提醒驾驶员放慢行驶速度、开启雾灯、近光灯及尾灯等,预防交通事故发生;视情对部分道路实行封闭或限速行驶。

  民政局:关注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对城市“三无”人员的生活情况进行全面走访摸底,及时给予相应生活救助。

  财政局:保障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监测预警、物资储备和应急物资救助等工作所需资金;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将有关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监督使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防范和指导因灾产生的次生地质灾害。

  住建局:负责市级管养道路、桥梁、隧道及下穿通道的扫雪除冰工作;指导供气等公共基础设施的防冻、检查、维护和检修工作;加强对建筑工地除雪防冻工作的督促检查;负责对市区绿地和道路绿化的树木、花卉等采取防寒防冻措施;适时组织清除市区道路两侧树枝积雪,以防树木倒伏或折断伤人。组织对市区范围内直管公房的危旧险房及时维修加固,督促各自管公房主管(托管、代管)部门(单位)做好自管公房的危旧险房及时维修加固;督促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落实裸露水管的防冻保护措施。

  城管局:组织环卫职工投入扫雪工作,组织清理市区路面积雪;督促沿街商铺和广告租户加强对店面招牌及广告牌的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招牌和广告牌及时维修、加固或更换;加强主次干道市容环卫责任区的检查,对拒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制要求、不及时清扫的单位和店铺进行教育和处理。

  交运局:负责市区相关路段的除雪防冻工作;检查、指导汽车客运站、公交场站、火车站站前通行道路的除雪防冻工作;发生影响生产生活的紧急情况时,负责组织落实一支能够随时调度使用的机动应急运输车队,并保证车况良好、运营手续齐全、驾驶人员素质和技术过硬。负责向内河水上船舶和水上、水下作业单位发布信息,提醒落实安全措施;必要时采取限航、停止作业、停航等措施。

  水利局:做好供排水行业管理,加强水利设施、工程的安全检查,做好水利设施防冻等工作,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做好水利设施灾后修复工作。

  农业农村局:指导做好大棚、养殖场、畜禽房舍的加固等防冻防压准备工作;分析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提出措施建议;掌握和核实农业受灾情况,制定灾后补救措施,组织开展生产自救。

  气象局:密切监测天气变化趋势,及时启动气象应急预案,积极做好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预警和决策服务等工作,为各部门、各单位提供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决策服务资料;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警信号,提醒各界和群众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的安全防范。

  商务局: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密切监控肉、蛋、盐、糖和卫生清洁用品等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和价格走势,建立肉类等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制度,落实应急资源,保障持续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生活必需品的市场有效供应。

  卫健委:组织做好伤病员的`医疗救治,做好传染病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

  应急管理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有关信息的收集与处理;建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工作通信网络,及时传达指挥部相关指令,综合协调除雪防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提前准备好相关物资,深入检查了解灾情,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及时将救灾物资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督促企业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监督,对重点区域、重大危险源加强监管,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文体旅局:加强旅游景点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及时提示和劝阻游人不在恶劣天气情况下冒险出游;督促各旅游景点及时清理道路积冰积雪,保障游客人身安全。

  市场监管局:依法打击不正当竞争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协助做好因灾受损农贸市场内经营户临时经营场地安置工作。

  团市委:发动和组织志愿者和青年突击队,参与重点路段和部位突击性除雪工作。

  扬州海事局仪征海事处:负责向长江水上船舶和水上、水下作业单位发布信息,提醒落实安全措施;必要时采取限航、停止作业、停航等措施。

  供电公司:负责供电基础设施的防冻、检查、维护、抢修工作;加强电网运行调度管理,合理安排灾害情况下的电网运行方式,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经济开发区、真州镇:负责辖区内主次干道、桥梁的冰雪清除,督促街道、辖区企事业单位、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做好防寒防冻工作,发动沿街单位做好门前冰雪的清除工作。

  盐业公司:储备一定数量化雪用盐,并建立盐库值班制度,做好随时供盐准备。

  城发集团:负责供水基础设施的防冻、检查、维护、抢修工作。

  其他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做好有关工作,并随时待命参加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

  五、预警和应急响应

  (一)预防预警

  1、应急准备

  (1)明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警戒期。每年12月至次年3月为我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警戒期。遇有特殊情况,指挥部可视情提前或延长防御警戒期。防御警戒期间,各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真州镇要落实防范和应对各项工作措施,特别是做好以“春运”为重点的运力调度、路面巡查、道路除冰雪、旅客疏散等“保畅通”应急准备;同时,加强应急值守,坚持值班制度,明确联络员、值班人员,保持通信畅通,随时传达上级领导机关及相关部门要求,确保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顺利进行。

  (2)制定防范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预案。各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真州镇要提前组织对各类在建工程、城乡危旧房、道路、校舍、医疗卫生机构、敬老院、旅游景点、高空设施、临时工棚、行道绿化苗木等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找准要害部位和薄弱环节,尽早制定简明实用、操作性强的防范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方案,适时进行演练,确保责任到岗到位、任务分工明确、指挥协调畅通。

  (3)加强应急队伍保障。要进一步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队伍以及志愿者队伍建设,强化人员、装备、物资配备,确保一旦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能够调得动、拉得出、打得响,顺利完成除雪防冻各项工作任务。

  (4)落实物资装备保障。要立足早准备、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提前准备好除雪防冻装备物资(铲车、铁锹、镐、扫把、工业盐或尿素等),确保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前各项除雪防冻物资及工具落实到位。

  (5)加强新闻媒体宣传。要重视加强防寒防冻应急知识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户外大屏幕、短信、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途径和形式,广泛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防范和应对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居民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6)强化社会动员。各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真州镇要与沿街单位、店铺签订除雪防冻责任书,明确责任路段和责任人,并督促沿街单位和店铺提前准备好扫雪防冻工具。一旦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要迅速组织沿街单位和店铺按照除雪防冻责任制的要求,及时清除责任区内冰雪。

  2、预警信息

  (1)信息来源。气象部门发布的降温、低温、寒流等预测预警信息;市区各路段降雪、积雪、结冰监测信息。

  (2)信息报告。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人员接收外部、内部预警信息。根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强度、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分析、判断信息对市区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程度,预测应急响应的级别并报告至指挥部副总指挥、总指挥处。

  (3)预警级别。根据各类气象灾害发展态势,按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影响范围、强度和危害程度,发布与低温雨雪冰冻相关的预警信号,指挥部办公室综合预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等级。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

  发布Ⅰ级、Ⅱ级预警信息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指挥部总指挥或市政府授权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发;发布Ⅲ级、Ⅳ级预警信息由市政府授权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

  ①Ⅳ级(一般)

  1、预计未来24小时市区大部区域将出现大雪天气,且有成片暴雪,积雪深度达5厘米以上,对道路、交通等产生影响。

  2、预计未来48小时市区大部区域最低气温下降12℃以上,区域最低气温降至4℃以下。

  3、过去48小时市区大部区域出现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5℃以上的持续低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持续偏低5℃以上(11月至翌年3月),将对农作物等造成较大影响。

  4、预计未来24小时市区大部区域将出现霜冻天气,将对农作物造成较大面积冻害。

  5、气象及其衍生灾害已出现,且造成人员死亡和经济损失的;气象预报、预测出现的天气将可能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产生一定影响。

  6、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

  ②Ⅲ级(较大)

  1、过去24小时市区大部区域出现大雪,部分区域出现暴雪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出现大雪天气,积雪深度达10厘米以上,对道路、交通等产生较大影响。

  2、预计未来48小时市区大部区域将出现由于降雨(雪)造成的冰冻天气,对道路、交通有较大影响。

  3、预计未来48小时市区大部区域最低气温下降14℃以上,区域最低气温降至0℃以下。

  4、过去72小时市区大部区域出现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5℃以上的持续低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区域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持续偏低5℃以上(11月至翌年3月),将对农作物等造成严重影响。

  5、气象及其衍生灾害已出现,且造成人员较大死亡和经济较大损失的;气象预报、预测出现灾害性天气,将可能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重影响。

  6、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Ⅳ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周边地区时。

  ③Ⅱ级(重大)

  1、过去24小时市区大部区域出现暴雪,部分区域出现大暴雪天气,积雪深度达20厘米以上,对道路、交通等产生重大影响。

  2、预计未来48小时市区大部区域出现由于降雨(雪)造成的冰冻天气,对道路、交通有严重影响。

  3、预计未来48小时市区大部区域最低气温下降18℃以上,区域最低气温降至0℃以下。

  4、气象及其衍生灾害已出现,且造成人员重大死亡和经济重大损失的;气象预报、预测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将可能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

  5、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Ⅲ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周边地区时。

  ④Ⅰ级(特别重大)

  1、过去24小时市区大部区域出现大暴雪,部分区域特大暴雪天气,积雪深度达30厘米以上,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区域仍将出现暴雪天气,对道路、交通等产生特别重大影响。

  2、气象及其衍生灾害已出现,且造成人员特别重大死亡和经济特大损失的;气象预报、预测出现历史罕见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将可能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

  3、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超出我市处置能力,需要由省级政府组织处置的,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Ⅱ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周边地区时。

  (二)应急响应

  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等级。

  当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时,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各类气象灾害发展态势,综合分析评估,在预警信息发布后,及时报告并建议指挥部启动相应应急响应。Ⅰ级、Ⅱ级由指挥部宣布启动。Ⅲ级、Ⅳ级由指挥部办公室或授权的有关部门宣布启动。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1、Ⅳ级响应

  (1)气象局加强天气监测,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2)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经济开发区、真州镇按照职责做好防寒防冻准备工作。

  2、Ⅲ级响应

  (1)气象局增加天气预报会商次数和预报时次,每8小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一次最新监测和预报信息。

  (2)住建、城管、交运、供水、供气、供电、通信等部门和单位做好道路、桥梁以及管道、线路的巡查维护,做好防寒除冰和积雪清除工作。

  3、Ⅱ级响应

  (1)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真州镇立即启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预案,分管领导到岗指挥。

  (2)气象局加强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及时向总指挥报送最新监测和预报信息。

  (3)住建、城管、交运、公安等部门采取紧急抛撒融雪剂化雪、调集大型机械、组织突击队等措施清扫冰雪,保持道路畅通;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区主要道路积雪清扫任务分解表》(见附件)职责范围,及时组织力量清除积雪。

  (4)指挥部协调驻仪部队官兵和市民兵应急连民兵,宣传部组织青年志愿者突击队,重点支援主要道路、桥梁等重要节点的扫雪除冰工作。

  (5)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真州镇组织和发动沿街单位、商店按照“门前三包”要求,负责门前人行道冰雪的清除,易滑路段要采取防滑措施。

  (6)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保民生、保供应、保交通”的总体要求,做好安全出行、食品(蔬菜)供应以及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应急保障工作。

  4、Ⅰ级响应

  在Ⅱ级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所有成员单位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根据各自职责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各项工作。主要领导24小时带班,根据指挥部指令组织本区域、本部门和本行业的应急响应工作,确保与指挥部的联络畅通。

  六、应急终止

  由发布预警信息和启动应急预案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灾害天气发生、发展趋势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解除预警状态、终止应急响应的时间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

  七、灾害评估

  由应急管理局牵头,协调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文体旅局、交运局、水利局、科技局、气象局等部门和单位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评估灾情。

  八、恢复重建

  相关部门及时组织评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重建能力和可利用资源,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和方案,落实资金、物资和技术保障,迅速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九、附则

  (一)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仪征市区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工作预案》(仪政办发〔20xx〕97号)同时废止。

  (二)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应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应急预案。

  商场物业雨雪天气的应急预案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宿迁市中心城区扫雪除冰工作,增强雪天应急保障能力,雪前做好设备和人员组织准备,雪中保障道路具备畅通条件,雪后保持市容环境清新整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和生命财产安全,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宿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中心城区扫雪除冰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宿迁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所有城市道路、交通道路和桥梁路面、公园、广场及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庭院道路。

  2.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2.1指挥机构及职责

  成立市冬季扫雪除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市扫雪除冰工作。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市应急办主任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城管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工商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局、市盐业公司、市供电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等单位及宿豫区、宿城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城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制定扫雪除冰应急预案及划分责任区;落实市扫雪除冰工作领导小组的指令,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扫雪除冰工作,督查相关单位扫雪除冰落实情况;总结扫雪除冰工作经验和不足,逐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市各相关部门、宿豫区、宿城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要成立扫雪除冰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相应的工作指挥体系,并在市扫雪除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全面做好本系统、本行业、本辖区内的扫雪除冰工作。

  2.2成员单位职责

  市应急办:负责会同市城管局组织实施《宿迁市中心城区扫雪除冰应急预案》。

  市城管局:负责实施《宿迁市中心城区扫雪除冰应急预案》,组织环卫职工开展扫雪除冰工作,组织沿街商户参与“门前五包”扫雪除冰工作;加强大型户外广告、亮化照明设施积雪清除和隐患排查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雪情、冰冻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在降雪冰冻季节内,每周向市有关部门书面通报天气情况;遇有降雪天气和出现道路结冰现象,每日发送天气预警预报。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单位报道天气变化和扫雪除冰情况,对未尽义务的单位予以曝光,发挥新闻监督作用;做好扫雪除冰应急知识的宣传工作。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相关单位扫雪除冰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通报各类未尽义务等有关情况。

  市公安局:负责做好冰雪天气道路交通指挥,组织排障车清理交通事故车辆,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全市道路交通情况和积雪情况,并根据雪情、路况,对部分道路实行封闭或限速行驶。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部门管养的国省干道、高速出入口、火车轨道、交通桥梁等地段和城区各公交站台的扫雪除冰工作。督促检查各客运公司、客运站、火车站、公交公司、港口的扫雪除冰、车辆防滑及应急抢险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督促各大市场、大卖场及农贸市场的扫雪除冰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和督促各学校开展扫雪除冰工作,保障正常教学秩序;在出现极端降雪天气影响师生人身安全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学生作息时间或短期放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燃气管道的防冻保护措施,督促建筑(征收)工地开展扫雪除冰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对所管辖的园林绿化树木管护工作,及时清理树木积雪或被积雪压折的树枝、残枝,督促、指导市区其他责任主体做好园林绿化苗木的管护工作;指导、督促各物业小区管理单位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扫雪除冰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供水、排水裸露管道的防冻保护措施。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督促各医院开展扫雪除冰工作,保障医疗卫生场所环境清洁。

  市旅游局:负责做好市区各旅游景点管理和隐患排查,组织人员及时清扫旅游景点积雪,营造良好的景区环境。

  市盐业公司:负责制定扫雪供盐方案,储备一定数量融雪用盐,并建立盐库值班制度,配备充足的装载设备,做好随时供盐准备。指导监督科学用盐和融雪善后工作。

  市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单位:确保冰雪天气水、电、气、暖正常供应,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每个单位应组织应急处置队伍,负责突击抢险、抢修等工作。

  市移动、联通、电信等单位:负责向市民免费发送降雪量等信息,提醒广大市民注意出行安全;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通信畅通。

  2.3其他各主体职责

  2.3.1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本辖区扫雪除冰应急预案;负责组织本辖区范围内的道路、街巷、居民区的扫雪除冰及抢险救灾工作;负责指导和督促属地街道(乡镇、社区、场)及各相关单位扫雪除冰及市容卫生保障工作。

  2.3.2属地街道(乡镇、社区、场):在市、区两级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好各项扫雪除冰工作;及时动员做好本辖区街道、后巷、居民小区、单位庭院扫雪除冰及特困户慰问救灾工作;负责督促各物业公司做好居民小区及主次道路连接通道扫雪除冰工作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2.3.3各环卫作业企业:在各级环卫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各责任区范围内的扫雪除冰应急预案,并建立与扫雪除冰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应急队伍;负责提前储备融雪和防滑物资,并做好除雪机械设备的检修保养工作;负责城区四级以上道路扫雪除冰(已落实包保责任路段除外)工作,以及积雪清理和消纳工作;负责城区雪后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工作。

  2.3.4沿街商业主体: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积极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做好各商铺门店两侧中线至绿化带或人行道(慢车道)的扫雪除冰工作;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大型商业主体,要按照“门前五包”要求,及时组织物业公司和单位职工做好所属区域扫雪除冰工作。

  2.3.5公共区域主管单位:各广场、停车场、公交站台、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的扫雪除冰工作,由所在的主管单位负责清除;上述无主管单位的公共区域,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环卫和属地街道(乡镇、社区、场)等部门清除。

  2.3.6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负责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划定的责任区域,同时做好本单位内部庭院道路和“门前五包”责任区的扫雪除冰工作。

  2.3.7驻宿部队:为应急预备队,在做好本单位内部扫雪除冰工作的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根据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力量参与扫雪除冰工作。

  3.等级划分

  Ⅲ级:中雪,黄色预警。12小时降雪量达到1—3毫米(雪融化后的水量),或24小时降雪量达到2.5—5毫米,或积雪深度达3—5厘米。

  Ⅱ级:大雪,橙色预警。12小时降雪量达到3—6毫米,或24小时降雪量达到5—10毫米,或积雪深度达5—8厘米。

  Ⅰ级:暴雪,红色预警。12小时降雪量达到6毫米以上,或24小时降雪量达到10毫米以上,或积雪深度达8厘米以上。

  上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应急准备

  4.1监测预警

  市气象局负责加强对冬季雨雪天气的监测预警,定期组织专家分析雨雪趋势,落实好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向各地、各相关单位发布预警信息。

  4.2宣传引导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冰雪天气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教育,动员社会车辆在冰雪天气时尽量减少出行,鼓励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减少安全隐患,减轻道路交通拥堵。

  4.3组建扫雪除冰队伍

  每年12月1日前,根据除雪工作相关要求,各区(管委会)、各单位、各街道(乡镇、社区、场)均应组建除雪队伍,明确各岗位作业人员。各属地居委会应加强对居民小区物业公司的指导,并要求各物业公司按规范要求组建除雪队伍。同时,各街道、社区、乡镇应积极招募社会各界志愿者,组建志愿者除雪队伍。

  4.4储备扫雪除冰工具

  各区、各部门单位要提前及时购买储备扫雪除冰工具和相关物资,其中各级交通、公安交警及环卫等部门除储备必要的人工铲雪工具外,还要储备融雪物资和大中型除雪机械,并加强对各种除雪作业车辆和设施设备的检修、保养和调试,确保随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4.5建设融雪消纳场所

  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建设1—2处固定积雪消纳场所,建设相应的融雪池,配套污水收集管网。

  4.6加强培训演练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熟练掌握各类作业车辆和设施设备的使用技能、各类融雪剂的性能及用途,并结合实际组织演练。

  4.7加强市政设施排查

  各供电、供水、供热、供气、通信、公交等部门,要对可能出现问题的管网、设备和线路进行巡查和检修,保证运行良好。

  5.预警响应

  市气象局应及时做好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由市扫雪除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视情及时启动扫雪除冰应急预案。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站和通信运营单位要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传播预警信息。各地及各相关单位接到预警信息后,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按预案调动扫雪除冰作业所需队伍、车辆、工具和物资,有力有序开展扫雪除冰工作。

  6.扫雪除冰要求

  6.1处置原则

  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主干后街巷、先空中后地面、先机动车道后辅道人行道”的原则,优先做好城区主干道、桥梁、上下坡道、车站(公交站台)、城市出入口、高速公路出入口(匝道)等关键区域扫雪除冰工作。

  6.2融雪作业

  降雪过程中,城区桥梁、坡道、匝道、进出城通道等易结冰地段,小雪每4小时实施一次融雪,中雪每2小时实施一次融雪,大雪以上每1小时实施一次融雪,防止积雪成冰。

  6.3清扫作业标准

  6.3.1机械作业:对道路实施机械清理作业的,应按照道路通行方向,由最左侧车道向最右侧车道依次向前方清理,并安排人力进行清扫和补漏。清理期间作业车辆应开启警示灯,有条件的应在作业起点设置警示标志,不得随意调头、后退或越黄线清理。

  6.3.2人工作业:对人行道实施人工清理作业的,应从道路一端依次向前清理;对慢车道(辅道)实施人工清理作业的,应根据路段实际长度,从路段中点依次向头清理;对人车混行路段实施人工清理作业的,应按照道路通行方向依次向前进行清理,清理作业期间应注意避让来往车辆,不得反方向清理;对商铺门店等公共区域实施人工清理作业的,应从建筑物(构筑物)立面开始,依次向绿化带或人行道边进行清理。

  6.3.3空中作业:降雪结束后2小时内,市、区两级园林部门、属地街道部门要安排人员,对道路两侧行道树、公园广场景观绿化的积雪进行清理。清理作业应使用专用工具摇晃树枝,让积雪自然撒落;不得敲砸树枝,破坏绿化。作业期间如积雪、落叶撒落至无积雪的地面,应及时将撒落的积雪和落叶清理到绿化带内,保持地面干净、整洁。

  6.3.4打堆作业:已使用融雪剂路段的积雪,可按长、宽、高不超过100cm的标准打堆,打堆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不得堵塞雨水井口的地点。未使用融雪剂的道路积雪,可以按不超过30cm的高度,均匀堆放在绿化带内,也可以按不超过100cm高度堆放在路边树穴或路牙边。

  6.3.5清运作业:城区主次道路积雪,由各环卫作业企业组织人员车辆清运至各积雪消融场所进行消融处理。绿化带内的积雪原则上可以不清运。清运应按照“先机动车道、后非机动车道”的要求,逐步进行。背街后巷、居民小区内积雪,由属地居委会、物业公司委托人员、车辆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积雪消融场所进行处理。

  清理后的积雪不得随意堆积在路边,以免影响市容环境;不得将含有融雪剂的残雪、残冰堆积在树池、绿地内;不得向路面扬洒积雪,避免因路面结冰造成交通安全隐患。

  6.3.6雪景营造:对城区公园广场、景区、绿化小品、街头游园等区域的积雪,在不影响群众出行的前提下,可进行雪景营造,不予清扫。中雪以下降雪,对行道树、绿化景观积雪可不予清理。

  6.3.7雪后作业:除雪工作结束后,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扫雪除冰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环卫作业部门,集中力量对雪后道路污染进行洗路净化作业,尽快恢复道路环境卫生面貌。对机械作业不到位的盲区进行人工清扫作业,并加大日常巡回保洁力度,减少废弃物在路面滞留的时间。

  6.4质量要求

  清理积雪的过程中应按照“前推后扫”的要求,实行组合式作业,不得出现丢段、漏段、花扫等现象,硬化的路面应达到“全覆盖、见本色、无雪迹”的要求。力争小雪降雪结束6小时内,中雪降雪结束12小时内,大雪以上降雪结束24小时内,完成城区主干道路积雪清除工作,城区交通及高速公路、进出城通道恢复正常。

  6.5雪后处置

  除雪完毕后,各作业单位应立即检查融雪剂库存量,库存不足的.,及时按照技术标准和储备定额进行融雪剂备份采购,以满足再次降雪后除雪作业需求。同时,应对各类除雪作业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确保再次出现降雪后立即投入使用。

  雪后出现冰冻的,供气、供热、通讯、电力等部门要尽快清除管线冰雪,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7.保障措施

  7.1组织保障

  各地、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扫雪除冰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扫雪除冰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安排专人组织实施,确保扫雪除冰工作领导到位、人员充足、组织有序。

  7.2经费保障

  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切实落实扫雪除冰的保障措施,拿出专门工作经费,提前采购扫雪工具,储备扫雪除冰物资,确保具备基本的扫雪除冰工具。

  7.3宣传保障

  创新宣传形式,发挥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等媒体作用,通过新闻报道、典型宣传、专题专访等方式,广泛宣传扫雪除冰工作的先进经验、典型事迹,强化正面宣传引导。

  7.4督查保障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应急办、市城管局要安排专人组成巡查督查小组,加强对扫雪除冰责任区完成情况的督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未按要求完成的给予通报、媒体曝光,督促推进各相关单位落实扫雪除冰任务。

  8.附则

  8.1宿豫区、宿城区,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统筹安排好辖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桥梁、居住小区等场所的冰雪清除工作。

  8.2本预案由市城管局会市应急办制定并负责解释。

  8.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xx年1月印发的《市区冬季扫雪工作预案》同时废止。

  商场物业雨雪天气的应急预案5

  为积极应对冰雪恶劣天气灾害,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市城区清雪除冰工作,确保降雪期间及雪后道路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冰雪对居民工作、生活秩序的影响,根据《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濮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清雪除冰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区负责、属地管理、部门落实、门前自包、全民参与”的原则,辖区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都要牢固树立“濮阳是我家,清雪靠大家”的观念,切实履行清雪除冰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提高到巩固创建成果,构建和谐社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树立濮阳形象的高度来认识,做到以雪为令、见雪行动、人人参与、及时清除。

  二、组织领导

  成立濮阳市城区清雪除冰指挥部,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指挥长,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长和中原油田石油勘探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长,成员为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局长、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各区(管委会)区长(主任)、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兼任。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办公室与市应急办联合办公,各区(管委会)、中原油田应制定应急预案,成立清雪除冰指挥部。

  三、责任分工

  (一)市清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市清雪除冰预案的制定、启动、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市应急办公室负责指令下达工作。

  (三)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负责对全市清雪除冰各责任单位的督导检查。

  (四)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区清雪除冰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环卫队伍的统筹调度,组织全市专业队伍做好道路交叉口等重点路段、重点部位的清雪除冰工作;根据我市清雪除冰需要,购置、租赁清雪除冰设备、材料和物资。

  (五)市气象局负责做好降雪预报,特别是大雪、暴雪,要在降雪前12小时向市指挥部和全市发布雪情预报、预警信息,为启动和终止本预案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六)市财政局负责除雪机械及融雪剂等设备物资资金的保障,负责特大雪灾所用资金的筹措,保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七)市公安局负责清雪除冰期间的交通疏导,必要时对桥梁和局部道路实施封闭除雪,对运雪车辆开放禁行路段,保障清雪除冰车辆安全畅通。

  (八)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对建筑工地及出入口(含对应责任路面)的清雪除冰工作。

  (九)市房地产管理中心负责全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的清雪除冰工作。

  (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协调各办事处,组织沿街门店开展清雪除冰工作,并进行督导和执法。

  (十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车站站内及人流、车流出入口的清雪除冰工作。

  (十二)市公路局负责穿越市城区的国道、省道的清雪除冰工作。

  (十三)市工商局、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市场的清雪除冰工作。

  (十四)市直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团体要根据路段责任分工(另行通知)负责责任范围内的清雪除冰工作。

  (十五)华龙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原石油勘探局负责组织、督导本辖区范围内的清雪除冰和物资储备工作。

  (十六)城区街道办事处(乡)要在区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辖区内行政村、沿街门店、背街小巷、小区的清雪除冰工作。

  (十七)市广播电视台、濮阳日报社会同市清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及时向全市播报清雪除冰通知及宣传报道。

  四、区域划分

  (一)华龙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环卫保洁区域,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管理的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单位、居住区的清雪除冰工作(环卫专业队伍以主次干道机动车道为主)。

  (二)中原石油勘探局负责大庆路以东(不含大庆路)除华龙区目前承担的部分路段外的道路和油田基地单位、社区的清雪除冰工作。

  (三)有责任路段的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学校及所有沿街门店,按照“门前自包”的原则,根据所承担路段的相应长度负责清雪除冰工作(主干道的人行道、慢车道,次干道自墙角线至路侧石,背街小巷全部路面)。

  (四)过街天桥、广场、公园、游园等场所的清雪除冰工作分别由各管理单位负责。

  (五)市城区已征用尚未建成使用地段,由用地单位负责做好清雪除冰工作。未征地段和行政村入口由街道办事处(乡)组织行政村做好清雪除冰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中到大雪按照“机械清理为主、人工清理为辅、全面参与、协同作战”的原则进行。

  (二)要做到随扫、随清、随运,不积堆、不留底。

  (三)充分利用中午气温较高和道路车辆、行人较少的有利条件,加大清雪除冰力度。

  (四)禁止将撒盐的积雪倒入绿地、花坛和树穴中。

  (五)清雪后,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通行基本顺畅。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各责任单位要把清雪除冰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建立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层层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清雪除冰工作机构,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清雪除冰应急预案,一式三份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二)强化指挥调度

  降雪期间,各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靠前指挥,保证本辖区、本单位清雪除冰任务按时完成。各单位接到雪情通知后,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通报情况,确保通讯畅通。

  (三)加强协调配合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配合,统一行动,有效做好清雪除冰工作。同时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及时报道清雪除冰工作动态,增强广大市民自觉履行清雪除冰义务的意识。

  (四)强化督导

  市清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和信息、简报等形式,及时宣传清雪除冰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单位及时给予表彰,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

  商场物业雨雪天气的应急预案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因极端天气造成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止次生、衍生灾害产生,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切实保障城市管理正常运行。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濮政办明电〔20xx〕41号)、《关于印发濮阳市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濮冰雪应指〔20xx〕1号》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濮阳市防范和应对城市管理行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主要指因极端天气形成低温寒潮、暴雪和因降雪(雨)导致的冰冻气象灾害,并引发城市公共道路结冰,园林树木倒枝冻伤,生活垃圾清运困难,供水、供气、供热管线中断等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行造成危害和影响。

  1.4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不断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最大程度减轻城市管理领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应急指挥机构

  2.1应急指挥部门

  成立濮阳市城市管理局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与局清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合署办公。领导小组下设城市公共区域除冰雪组、城市保供组等相关专项工作小组,按照市委、市政府应对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部署、应急响应行动和清雪除冰指挥部统一安排,负责指导协调我市城市管理领域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指导各县(区)城市管理领域应对防范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督促修订完善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开展灾害防范、应急处置工作,拟定防范应对政策、预警、应急处置行动,组建并指派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专家组协助各县开展工作,调度行业内受灾情况,及时报送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处置情况。根据各地城市管理领域灾害情况,做出是否启动我市城市管理领域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的决定。

  2.2应急处置工作

  濮阳市城市管理领域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具体工作,由城市公共区域除冰雪组、城市保供组承担。

  城市公共区域除冰雪组负责指导督促市城区开展道路积雪、结冰防范处置,充实物资储备,保障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正常运行。

  城市保供组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加大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供气、供热管网设施,园林绿化,以及广告牌匾等的应对防范,及时协调有关单位进行抢修,保障运行安全稳定。

  2.3各县(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急处置

  各县(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结合本区域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际和需要,确定防范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加强对一般、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以及对重大、特别重大灾害先期处置。督促指导所属县(区)履行防灾减灾救灾职责,统筹调度所属地区受灾情况。在城市公共区域除冰雪、城市保供方面确定专人对接市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遇到重大和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处置情况按照要求及时上报。

  3.灾害防范和预警

  3.1先期防范措施

  各县(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要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物资筹备、开展隐患排查等准备工作,适时提示预警,提前掌握城市管理领域应急处置队伍信息。

  各专项工作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岗位,工作责任要指向明确、职责清晰,对道路、园林绿化、公用设施等运行薄弱环节和隐患点做到心中有数,强化对园林绿化枝条过多的树木、行道树、绿化带等重点部位进行修枝、防寒,对城市供排水、供气和供热管网进行巡查排查。

  3.2灾害预警行动

  3.2.1市级灾害预警行动

  领导小组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研判行业内可能面临的风险,采取相应的防范预警行动:

  (1)会商研判。时刻关注天气发展趋势,调度分析可能受影响地区的灾害情况,适时向各县(区)主管部门发布提示警示函;

  (2)是否启动应急响应。决定是否启动市局应急响应,指导有关县(区)主管部门做好道路积雪、结冰,园林绿化冰冻,城市供水、供气、供热设施的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

  (3)制定防范措施。必要时,要求有关县(区)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灾害防范措施,果断采取“关、停、降、撤、拆”等措施,全力做好灾害防范应对。

  (4)预置工作组。预置好现场工作组,必要时指派工作组前往可能发生重大灾害的所在地,现场督促指导当地灾害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

  (5)调度支援准备。建立全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急抢险救灾协作机制,明确应急队伍、装备物资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及时调度支援。

  3.2.2各县(区)管理主管部门灾害预警行动

  (1)应急值守。按照当地指挥部统一部署,加强应急值守,明确专项工作责任人岗位职责,遇到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2)分析研判。加强信息通报,调度分析可能受灾的`设施和部位情况,决定防范应对措施;

  (3)落实措施。按照市、县政府等各级部门关于应对防范的指令,落实好灾害防范措施,加强道路积雪、结冰,园林绿化冰冻,城市供水、供气、供热设施的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

  (4)信息上报。保障信息通畅,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按照当地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上报信息

  (5)预置队伍。预置好应急救援队伍,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听令参与支援。

  4.灾害应对和处置

  4.1信息上报

  受灾地主管部门按照信息报告制度规定,确定灾情信息上报格式,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人员伤亡等损失情况,以及已采取措施的情况,第一时间向当地指挥部报告的同时向市局上报信息。

  4.2应急响应

  城市管理领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实行分级响应,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级别。Ⅰ级(特大)应急响应由市主要负责同志组织研判并决定启动;Ⅱ级(重大)、Ⅲ级(较大)由市分管负责同志组织研判并决定启动;Ⅳ级(一般)应急响应由市分管负责同志或委托主管单位负责人组织研判并决定启动。

  4.2.1Ⅰ级(特大)应急响应

  (一)响应条件。达到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可启动Ⅰ级(特大)应急响应:

  (1)市总指挥部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Ⅰ级响应的;

  (2)市气象局发布暴雪、寒潮、低温Ⅰ级预警的;

  (3)全市供水、供气、供热等行业之一或多个受到冰冻影响,出现20%及以上居民用户断供,极严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

  (4)全市城市道、桥、隧等出现极严重结冰、积雪(40厘米及以上)状况,其他城市管理领域发生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或其引发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

  (5)其他经市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需要启动Ⅰ级(特大)应急响应的。

  (二)应急响应行动

  市级层面:

  (1)会商研判:市清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召集会商会,掌握灾情,研判发展趋势,安排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发布指令:发布全力做好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的紧急通知,及时传达市政府有关命令、指令,保证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并联络畅通;

  (3)值班值守:执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发生紧急情况及时上报;对各地应急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抽查。

  (4)调度信息:主管科室每日调度受灾城市管理领域的灾情损失,按照要求及时上报;

  (5)现场处置:根据需要,组织工作人员,赶赴受灾严重所在地区,现场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6)抢险救援:依据当地请求和抢险救灾需求,调度未受灾地区的应急救援队伍、物资前往支援抢险;必要时,向市政府申请救灾支援;

  (7)信息发布:依法依规发布抢险救援信息。

  县(区)层面:

  按照县(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治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城市管理领域各项应急行动,确保应急行动更加科学、全面、精准、高效。

  (1)会商研判:各县(区)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日或根据需要随时召集会商会,传达市级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掌握灾情,研判发展趋势,安排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报送信息:所有县(区)主管部门每日调度梳理本县(区)城市管理领域的灾情损失、工作进展、下步计划,向市级主管单位上报;发生重大灾害或突发事件,直接上报;

  (3)加强协作:受灾县(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要根据受灾情况,经科学分析后,及时向市级提出救援调度申请,明确专人联络,并随时更新救援需求。非受灾县(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要根据市级指令,做好本地预置工作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市清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调遣;

  (4)信息发布:及时发布本地本行业应急救援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4.2.2Ⅱ级(重大)应急响应

  (一)响应条件。达到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可启动Ⅱ级(重大)应急响应:

  (1)市清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Ⅱ级响应的;

  (2)市气象局发布暴雪、寒潮、低温Ⅱ级预警的;

  (3)全市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Ⅱ级响应的;

  (4)全市供水、供气、供热等行业之一或多个受到冰冻影响,出现15—20%及以上居民用户断供,严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

  (5)全市城市道、桥、隧等出现严重结冰、积雪(30—40厘米)状况,其他城市管理领域发生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或其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

  (6)其他市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需要启动Ⅱ级(重大)应急响应的。

  (二)应急响应行动

  市级层面:

  (1)会商研判:市清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召集会商会,掌握灾情,研判发展趋势,安排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工作要求:发布全力做好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的紧急通知,及时传达市政府有关命令、指令,保证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并联络畅通;

  (3)值班值守: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发生紧急情况及时上报;

  (4)调度信息:主管科室调度受灾城市管理领域的灾情损失,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发生重大灾害或突发事件,直接上报;

  (5)抢险救援:依据当地请求和抢险救灾需求,调度未受灾县(区)的应急救援队伍、物资前往支援抢险;

  (6)信息发布:依法依规发布灾情、抢险救援等信息。

  县(区)层面:

  按照县(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治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城市管理领域各项应急行动,确保应急行动更加科学、全面、精准、高效。

  (1)会商研判:各县(区)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日召集会商会,传达市级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掌握灾情,研判发展趋势,安排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报送信息:县(区)主管部门每日调度梳理本县(区)城市管理领域的灾情损失、工作进展、下步计划,向市级主管单位上报;发生重大灾害或突发事件,直接上报;

  (3)加强协作:受灾县(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受灾情况,经科学分析后,向市级提出救援调度申请,明确专人联络,及时更新救援需求。非受灾县(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要根据市级指令,做好本地预置工作的基础上,积极配合清雪除冰指挥部调遣;

  (4)信息发布:及时发布本地本行业应急救援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4.2.3Ⅲ级(较大)应急响应

  (一)响应条件。达到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可启动Ⅲ级(较大)应急响应:

  (1)市清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Ⅲ级响应的;

  (2)市气象局发布暴雪、寒潮、低温Ⅲ级预警的;

  (3)全市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Ⅲ级响应的;

  (4)全市供水、供气、供热等行业之一或多个受到冰冻影响,出现10—15%及以上居民用户断供,较严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

  (5)全市城市道、桥、隧等出现结冰、积雪(15—30厘米)状况,其他城市管理领域发生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或其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

  (6)其他经市级研究决定需要启动Ⅲ级(较大)应急响应的。

  (二)应急响应行动

  市级层面:

  (1)会商研判:市清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召集会商会,掌握灾情,研判发展趋势,安排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工作要求:发布做好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的紧急通知,及时传达市政府有关命令、指令,保证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并联络畅通;

  (3)值班值守: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发生紧急情况及时上报;

  (4)调度信息:主管科室每日调度受灾城市管理领域的灾情损失,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发生重大灾害或突发事件,直接上报;

  (5)抢险救援:依据当地请求和抢险救灾需求,调度未受灾县(区)的应急救援队伍、物资前往支援抢险,协调预置其他救援力量做好应急准备。

  县(区)层面:

  按照县(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治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城市管理领域各项应急行动,确保应急行动更加科学、全面、精准、高效。

  (1)会商研判:各县(区)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每日召集会商会,传达市级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掌握灾情,研判发展趋势,安排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报送信息:所有县(区)主管部门每日调度梳理本县(区)城市管理领域的灾情损失、工作进展、下步计划,向市级主管单位上报;发生重大灾害或突发事件,直接上报;

  (3)信息发布:及时发布本地本行业应急救援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4.2.4Ⅳ级(一般)应急响应

  (一)响应条件。达到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可启动Ⅳ级(一般)应急响应:

  (1)市清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Ⅳ级响应的;

  (2)市气象局发布暴雪、寒潮、低温Ⅳ级预警的;

  (3)全市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Ⅳ级响应的;

  (4)全市供水、供气、供热等行业之一或多个受到冰冻影响,出现5%—10%居民用户断供,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

  (5)全市城市道、桥、隧等出现结冰、积雪(8—15厘米)状况,其他城市管理领域发生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或其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

  (6)其他经市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需要启动Ⅳ级(一般)应急响应的。

  (二)应急响应行动

  市级层面:

  (1)会商研判:市清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分管领导或主管科室主要负责人召集会商会,掌握灾情,研判发展趋势,安排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工作要求:发布做好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的紧急通知,及时传达市政府有关命令、指令,保证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并联络畅通;

  (3)值班值守: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发生紧急情况及时上报;

  (4)调度信息:主管科室每日调度受灾城市管理领域的灾情损失,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发生重大灾害或突发事件,直接上报;

  县(区)层面:

  按照县(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治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城市管理领域各项应急行动,确保应急行动更加科学、全面、精准、高效。

  (1)会商研判:各县(区)主管部门每日召开会商会,传达市局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掌握灾情,研判发展趋势,安排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报送信息:县(区)主管部门每日调度梳理本县(区)城市管理领域的灾情损失、工作进展、下步计划,向市级主管单位上报;发生重大灾害或突发事件,直接上报;

  (3)信息发布:及时发布本地本行业应急救援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4.3响应变更与终止

  当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应急处置行动结束后,根据市级指令,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响应变更、终止的程序与启动应急响应一致。

  5.保障措施

  5.1物资保障

  市清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全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设备等重要物资台账,当发生灾害县(区)请求物资支援时,统筹协调调度。

  5.2专家保障

  组建市、县(区)雨雪冰冻灾害专家组,按照工作部署,组织专家赶赴现场提供技术指导。

  5.3宣传保障

  应急响应期间,做好全市城市管理领域的信息宣传报道、网络舆情和新闻发布工作。

  5.4后勤保障

  应急响应期间,按照应急响应安排,做好车辆、必备物品等后勤保障工作。

  6.预案管理

  6.1预案编制修订

  本预案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管理,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视情况变化作相应修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领导小组机构设置及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4)在低温雨雪冰冻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5)其他情况。

  6.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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