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客运综合应急预案

时间:2023-05-18 09:48:49 偲颖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道路客运综合应急预案(通用12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降低事故后果,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道路客运综合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道路客运综合应急预案(通用12篇)

  道路客运综合应急预案 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我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过程中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能力,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行。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主要是指由下列突发事件引发的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的应急运输保障。

  (1)突发事件。包括发生自然灾害(洪水、地震、台风、泥石流、雪灾等)、安全生产事故(主要是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重大疫情、重大伤亡救治等)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

  (2)当所属公路、桥梁、航道及其附属设施遭到严重破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复、抢修、加固,以确保运输畅通的应急行动。

  (3)交通运输部门本身所需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包括市场供求或道路通行条件变化等原因,造成道路运输运力不足或正常运力不能按时到位,影响旅客或重要物资安全、及时运输;公路交通异常阻断,严重影响道路客货运输等情况下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4)政府指令性任务或国防交通运输保障等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包括举行重大活动(国事会议、大型体育运动会、大型展览等)时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或超出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置能力的,或由市政府责成市交通运输局提供道路应急保障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全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组织机构由市、区(县)二级组成,在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开展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2.1市级组织指挥机构组成

  市成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负责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主管交通运输的副局长和市交通运输局各副局长担任。

  市交通运输局各行业单位主要领导、局属各处室领导为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成员。

  2.2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指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制定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

  (2)负责启动和终止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响应,统一领导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处置工作,发布调度指挥命令;

  (3)根据需要,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实施;

  (4)抓好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建设;

  (5)监督指导各行业部门应急工作运行情况;

  (6)研究决定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重大事项。

  2.3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在市政府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为应急保障车辆提供快速通道。

  市财政局在市政府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为突发事件提供应急储备、日常运转和应急处理所需必要工作经费,并做好资金使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处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保障所辖公路应急车辆的顺利通行。

  市交通运输局航务管理处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市所辖水路运输突发事件、客运码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信息通信中心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局范围内各类突发事件的通信保障工作。

  以上各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各单位的应急管理部门应做好应急物资、设备的统计和管理工作。

  2.4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局长担任。职责包括:

  (1)负责应急管理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2)编制和修订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

  (3)收集、汇总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和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需求信息,做好预测、预警和应急保障工作;

  (4)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5)督促落实应急保障人员、车辆和设施设备;

  (6)建议健全应急管理基础数据库;

  (7)开展应急保障综合演练和业务培训工作;

  (8)承办市政府及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5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当启动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时,成立现场应急指挥小组,现场应急指挥小组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突发事件牵头处置单位有关人员担任。具体职责为:

  (1)贯彻落实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对道路运输应急工作的批示,提出应急运输具体措施;

  (2)指导监督应急运输工作,协调解决应急运输工作中的各项问题;

  (3)确定现场通信方式,负责现场信息的采集和传递;

  (4)掌握应急运输动态状况,及时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和结果,及时调整部署应急运输工作措施;

  (5)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向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提出下一步应急行动的建议;

  (6)完成有关管理部门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3、预警与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1.1信息监测

  (1)地震、洪水、地质灾害、环境染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气象灾害等需要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事件分别由相关管理部门提供预警信息;

  (2)道路运输量与运力信息、道路运输市场信息、公路阻断信息等由交通运输相关部门负责监测并提供;

  (3)市政府或省交通运输厅下达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信息。

  3.1.2预测、预警信息接收与分析

  (1)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负责与气象、地质、卫生计生、环保、水务、公安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与传输机制;

  (2)市、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对接收的预警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判断其对道路运输的影响程度,预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需求级别。

  3.2预警预防行动

  市、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其运管机构必须建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和管理机制,编制应急保障预案;组织值班和应急备勤,建立、培训专(兼)职应急保障力量,配备相关技术装备;对各方面提供的预警信息进行分析和核实,及时确定和发布所辖区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预警级别,领导和协调各有关方面开展预警预防工作。

  3.3预警支持系统

  市交通运输局以局信息中心为主,建设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测、预警支持系统,建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常规数据库,各有关单位提供有关数据和信息,支持、配合交通突发事件常规数据库建设。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时对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需求程度或上级下达的保障需求,将道路运输保障分为Ⅰ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Ⅱ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Ⅰ级为最高级别。

  根据预警信息,进行分级响应。

  4.2分级响应

  4.2.1Ⅰ级响应

  启动条件:

  (1)当市行政区域内因突发事件、恶劣天气、其他运输方式阻断或运力不足等各种原因,大批人员或重要物资运输需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协调或紧急运力组织时;

  (2)需要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时;

  (3)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指令需要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时;

  (4)区(县)级政府出现突发事件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需求超出区(县)级保障能力,区(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援助请求时;

  (5)多个区(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应急响应,可能出现运力紧张时;

  (6)出现其他可能需要市交通运输局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情况时。

  响应措施:由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应急行动,必要时,向省交通运输厅请求支援或派出工作组进行指导应急行动。

  4.2.2Ⅱ级响应

  启动条件:

  (1)当区(县)行政区域内因突发事件、恶劣天气、其他运输方式阻断或运力不足等各种原因,大批人员或重要物资运输需由区(县)级交通部门进行协调或紧急运力组织时;

  (2)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接到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通知,需要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时;

  (3)区(县)政府认为需要提供区(县)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时;

  (4)出现其他可能需要区(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情况时。

  响应措施:由区(县)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应急行动,并向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报告应急行动情况和结果。必要时,向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请求支援或派出工作组进行指导应急行动。

  5、应急处置

  5.1信息报告

  5.1.1信息报告程序

  Ⅰ级响应启动后,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应将进展情况及时报市交通运输局,并按照“零报告”制度,形成每日情况简报,市交通运输局及时将进展信息汇总形成每日应急保障情况简报,报市级突发事件处置指挥机构、市政府或省交通运输厅。

  Ⅱ级应急响应启动后,事件所涉及的区(县)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机构应当将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照“零报告”制度,形成每日情况简报。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进展信息汇总形成每日应急保障情况简报,报市交通运输局,并通报各应急工作组和成员单位。

  5.1.2信息报告内容

  (1)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背景情况、损害程度、防控和处理情况;

  (2)应急物资需求情况,包括货物种类、数量、包装、作业地点、运输条件、运送时间、车型及吨位要求等;

  (3)道路状况、损坏程度,并明确指出运输路径和备选路径;

  (4)应急运输带队负责人和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名单、联系电话、车辆类型、吨位、数量、其他支援装备和防护器具等配备情况以及备选方案等;

  (5)请求上级或同级支援的具体要求,包括车型、吨位、数量、报告任务的时间、线路和地点以及货类和作业要求。

  5.2紧急处置

  当启动紧急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响应时,市、区(县)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组织下参与保障活动,做好信息搜集、协调指挥等工作,并按照要求上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5.3指挥和协调

  (1)当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时,市交通运输局和相关区(县)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机构均进入24小时应急值班状态,确保市、区(县)两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机构的信息沟通。

  (2)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在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协调实施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现场工作,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根据保障任务实际,优化措施,研究保障方案,和有关部门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保障行动。

  5.4新闻报道

  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新闻发布与宣传工作由市、区(县)政府或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发布。

  5.5应急响应终止

  (1)Ⅰ级响应终止程序。当交通运输厅或市政府取消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需求指令或按照突发事件保障需求,安全、及时将旅客或应急物资运输至指定位置后,经市交通运输局批准后,终止应急响应程序。

  (2)Ⅱ级响应终止程序。当市交通运输局或区(县)政府取消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需求指令或按照突发事件保障需求,安全、及时将旅客或应急物资运输至指定位置后,经市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终止应急响应程序。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按照“谁征用、谁补偿,谁受援、谁补偿”的原则,由被保障单位或下达保障通知的政府负责补偿;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的车辆,应按照当时行业收费标准给予资金补助;征用补偿形式包括现金补偿、财政税费减免、实物补偿和其他形式的行政性补偿等;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做好配合工作。

  6.2抚恤和补助

  被保障单位或下达保障通知的政府对因参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致病、致残、伤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并提供相关心理和法律援助;对参加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做好配合工作。

  6.3总结评估

  由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机构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总结评估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专门报告上报上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机构。

  各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机构要针对处置过程中暴露出的有关问题或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本级政府提出的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自预案。

  7、应急保障

  7.1通信保障

  由市交通局信息中心负责组织通信保障工作。

  7.2应急运输力量的保障

  应急运输力量包括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投资建设的专业运输力量和国家、政府所属公务运输力量,其他可投入运输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车辆和设备。依托较大规模的运输企业,建立应急运输车队,形成组织严密,指挥灵活,行动迅速,机动性强的应急物资运输能力。

  7.3奖励与责任

  (1)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急组织机构服从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的协调、指挥,及时出动车辆参加道路运输应急行动;保持与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和现场指挥的联系,及时报告动态;

  (2)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在落实和实施本预案过程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人员或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3)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组织对参加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4)对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或不听指挥、临阵逃脱以及破坏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预案管理

  8.1培训和演练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应急宣传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应急保障相关人员,每2年应至少接受一次相关知识的培训,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动员,自觉行动,高效运转。

  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应定期举行较大规模的实战演练,本预案至少每3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8.2预案更新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做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8.3预案实施(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道路客运综合应急预案 2

  一、总体要求

  为科学应对我县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故、重大道路、水上运输及交通事故和公路中断等突发公共事件,规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机制,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公共事件给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县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局长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上下联动、分工负责制。

  (二)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紧急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依法规范。应急处置过程中应遵循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法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因人为因素造成突发公共事件和对公共事件处置不当责任人的责任。

  (四)属地管理和分级分工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局统一指导下,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限,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五)坚持预防为主。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重点建立健全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救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完善紧急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体系。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县局成立应对紧急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张金军

  副组长:

  成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下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应对紧急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于国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xxxxxx。

  (二)工作职责

  1、局应对紧急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研究制订交通运输紧急事件突发事件应急防范与处置的具体措施;负责审查局属有关单位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紧急事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统一规划、统一调配应急运输资源。紧急事件特别是重大事件发生时,统一指挥、调度和协调局属各单位与应急处置工作。

  2、局应对紧急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信息上报和综合协调职能;组织编制、修订县局应急预案;指导、汇总和监督检查局属有关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督促检查局属各单位应急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紧急事件,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披露、新闻发布以及与局属各单位联系沟通;督促检查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三)局属有关单位应对紧急突发事件机构

  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应分别按各自的分工职责,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在县局领导下,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明确负责人、物资和应急处置措施,全力搞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应急工作。

  四、信息监测与报告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各单位要及时监测并报告可能或已经发生的紧急事件和各类突发交通事件信息。

  (一)国、省干线公路,县乡道路紧急事件、突发自然灾害: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张金军同志负责。事发地路段管养单位负责监测有关信息,包括灾害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等。

  (二)县重点交通项目建设紧急突发事件、安全事件由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于国军同志、于祥皆同志、郭恩广同志负责。

  (三)道路运输运力应急情况:由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仲兆贤同志、孙伯同志负责。运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紧急事件应急客、货车辆储备、备用数据库,要能满足紧急事件、交通突发事件或配合县政府应急事件的交通运输保障。具体负责:制订道路运输应急预案;组织安排运力储备和紧急事件运力组织、调配、调度与管理;督查应急运输保障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执行应急保障任务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送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执行结果。运管所配合公安部门实施交通管制。

  (四)水上紧急事件、险情:由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于国军同志负责。事发地监管部门负责监测有关信息、包括事件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等,及时报告。

  重大及以上自然灾害由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向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及时报告。

  为确保信息畅通,凡涉及应急工作的局属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紧急事件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落实专人,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和事故,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不得谎报、瞒报和漏报。特殊情况下,事发地有关单位和部门在向县局报告的同时,可直接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五、应急响应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重大(II级)和特大(I级)四级预警,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

  (一)基本响应程序

  发生或即将发生紧急事件突发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在尚未确定突发事件级别,实施分级响应之前,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立即派员赶赴现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一是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二是紧急启动资金、人员、车辆、工程机械设备等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三是配合公安等部门划定警戒区域,采取中断交通等必要管制措施;

  四是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五是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六是超越所属管辖范围时,及时通报突发事件涉及单位和部门。

  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同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单位要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向市局应急办和县委、县府有关应急机构报告,进入分级响应程序。

  局应急领导工作小组对全县各类紧急事件交通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突发事件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

  二是发布启动局级相关应急预案的指令;

  三是协调交通运输各部门应急力量实施应急处置行动,指派有关人员参与、指导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应急指挥工作;

  四是责成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局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应急机构报告情况并同时向其他相关领域应急机构通报情况;

  五是协调事发地公路、水路等交通管制;

  六是协调事发地有关人员的.疏散或转移以及伤员的急救;

  七是协调应急救援通信、物资征调及其运输等保障工作;

  八是必要时启用交通战备应急预案;

  九是必要时请示县委、县政府启动相关县级应急预案;

  十是协调事件善后处理及恢复重建工作等。

  (二)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全县交通各类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紧急事件突发事件发生后8小时内应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局建立应急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由局长张金军同志担任,或根据紧急事件类别委托局分管领导担任,有关新闻发布工作由负责处置事件的单位协助。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信息,分析舆情,加强与负责处置事件的单位沟通协商,提出新闻报道意见,严格按照突发事件相关新闻报道工作的规定办理,难以把握的重大问题请示局主要领导。负责处置事件的单位和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主动联系、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对新闻报道提出建议并做好审核把关。

  对一般(IV级)、较重(III级)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由事发地相关部门配合有关新闻单位按以上原则进行。

  六、保障措施

  (一)通讯保障

  局属各单位、交通运输企业都要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的通信与信息保障系统,确保应急响应期间全天候派人值班和电话、传真机、电脑网络畅通。

  (二)装备保障

  局属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数据库并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以及应急装备拥有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相应的登记、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以保证应急状态时统一调配使用。

  (三)人员保障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都要成立应急分队,确保公共事件处置应急人员调配。

  (四)经费保障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相应的应急经费保障机制。局属各单位负责所属管辖范围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费用。局财务科应预设相应应急专项储备经费,建立健全紧急事件应急经费管理调配使用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在局属各单位调剂使用。各单位应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确保应急资金及时拨付。各单位要合理使用应急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对特别重大交通运输紧急事件突发事件,损失巨大,经费难以自付时,由县局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郑军同志组织局财务科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请示,报告上级部门审批或及时向市局、县政府及时汇报相关灾情,请求资金应急支援。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紧急突发事件事发地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必要时报请县局相关科室或局属有关单位协助善后处置工作。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灾后重建或恢复交通、清理与处理等事项。通过善后处理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确保交通畅通和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二)调查和总结

  在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同时,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决定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事故调查,写出书面报告,及时、准确地查清事件性质、原因、责任,总结教训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形成书面调查总结报告报市局、县委、县政府和通报局属有关部门。重大事项由县局向市局和县委、县政府专题报告。各专项应急预案要制定明确的奖惩制度、对突发公共事件接警处警、信息报送、应急决策、应急指挥和应急响应等各个环节上,对有关人员的立功和过失行为分别给予奖惩。

  道路客运综合应急预案 3

  为了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危险货物运输事故,能以最快速度、最大效能,有序地实施援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同时要坚持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二、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两大类。其中火灾又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针对事故不同类型,应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包括:灭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等。

  三、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一)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属化学品货物浓度指标高,易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二)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域指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货物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和物品伤害。

  (三)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货物危害。

  四、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一)成立县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县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安监局、公安局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单位:政府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局、公安局、消防中队、交通局、卫生局、环保局、气象局、驻县武警中队。

  (二)指挥部职责。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指挥,成立组织机构,制定现场救援方案,同时负责组织全县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三)成员单位职责:承接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赶赴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总指挥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及总指挥的抢险救援指示和批示;负责事故危及区内人员的疏散撤离;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和治疗;负责对环境的检测;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运输等。

  五、应急救援程序

  (一)发生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事故单位或责任人应当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县政府、公安、环保、安监等有关部门,要求立即赶赴现场。

  (二)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我县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负责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综合部门和环境保护、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按照当地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

  (三)当确定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立即向政府办公室报告,请求市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

  六、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一)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该组由公安局、消防中队、安监局组成,人员由消防中队和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组成。

  (二)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员到医院进一步治疗。该组由卫生局牵头负责和具有相应能力的医疗机构组成。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实施抢救预案。

  (三)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搜救、危运容器的冷却、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由公安、消防、义务消防队组成,由消防中队负责。

  (四)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由公安、交通、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由公安局负责。

  (五)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内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公安、交警、交通部门组成,由公安局负责。

  (六)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由交通局负责。

  (七)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监测,确定危险物质成分的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由环境检测机构组成,环保局负责。

  七、附则

  (一)本应急救援预案,可根据情况变化修改完善。

  (二)本预案适用于靖边县境内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本预案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道路客运综合应急预案 4

  为加强我省道路运输应急运力组织和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输行业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道路运输应急指挥体系,以及分工明确、协调一致、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运力保障体系。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我省道路运输行业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做好道路运输应急运力的组织、救援和保障工作,完成各项旅客、重要物资的运输保障任务,把突发事件的危害降到最低点。

  二、适用范围

  (一)由于市场供求或道路通行条件变化等原因,造成道路运输运力不足或正常运力不能按时到位,影响旅客或重要物资安全、及时运输的情况;

  (二)因交通事故或超载等原因,需转运人员或货物的情况;

  (三)因洪涝、冰雪、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公路交通异常,严重影响道路客货运输的情况;

  (四)政府指令性任务或国防交通运输保障等其他需临时调配运力的突发事件。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建立省、地级以上市、县(区)、运输企业和客货运站场五级道路运输应急运力保障体系。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企业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订本级应急预案,明确职责与任务,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开展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一)省级道路运输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1.统一领导全省道路运输应急运力保障工作,制定省级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下达各地级以上市应急运力计划,印发《广东省道路运输应急通行证》;

  2.负责启动省级应急预案,指挥和调配各地级以上市应急运力参加省内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救援和保障工作。当省内应急运力不能满足突发事件需要时,负责报请交通运输部同意,并协调兄弟省(区、市)交通主管部门调派应急运力支援;

  3.根据交通运输部的指令或兄弟省(区、市)交通主管部门请求,调动省内应急运力对口支援兄弟省(区、市);

  4.完成省政府或交通运输部下达的其他应急救援和保障任务。

  (二)地级以上市道路运输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1.统一领导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应急救援行动。根据省交通厅部署,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级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落实省交通厅下达的应急运力计划,制订下达各县(区)常备应急运力计划;

  2.负责启动市级应急预案,指挥和调配辖区内各县(区)和运输企业应急运力参加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救援和保障工作。当本市应急运力不能满足突发事件需要时,负责报请省交通厅启动省级应急预案,从省内其他市调派应急运力对口支援;

  3.根据省交通厅的指令,调动辖区内应急运力对口支援。完成当地政府和省交通厅下达的其他应急救援和保障任务;

  4.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货站场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加强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市场异常波动和各种突发事件的监测和预警。

  (三)县级(区、市)道路运输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1.统一领导本县(区、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应急救援行动。根据市级交通主管部门部署,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级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将市级交通主管部门下达的应急运力计划分解到相关运输企业,并加强对应急运力的监督和检查,切实做到“五落实”;

  2.负责启动县级应急预案,指挥和调配辖区内各运输企业应急运力参加本县(区、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救援和保障工作。当本县(区、市)应急运力不能满足突发事件需要时,负责报请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启动市级应急预案,从市内其他县(区、市)调派应急运力对口支援;

  3.根据市级交通主管部门的指令,调动辖区内应急运力对口支援。完成当地政府和市级交通主管部门下达的其他应急救援和保障任务;

  4.督促指导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客货站场制定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货站场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同时加强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市场异常波动和各种突发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做好有关应急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四)道路运输企业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1.按照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和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的应急预案,并按照交通主管部门下达的应急运力计划,落实具体的应急车辆、驾驶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应急预案和落实情况应报企业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2.运输企业承运的旅客或货物因各种原因出现滞留或不能及时运输时,应及时启动本企业应急预案加以解决。当本企业不能解决时,应及时报请企业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调派其他企业应急运力对口支援;

  3.按照企业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的指令,调动本企业应急运力完成有关应急救援和保障任务;

  4.加强对本企业员工有关应急救援和事故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使相关人员了解本企业承担的有关应急任务的内容和要求,切实提高员工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五)客货站场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1.按照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和站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站场的应急预案,联系落实相关运输企业运力作为站场后备应急运力,并报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2.站场因各种原因出现旅客滞留或货物不能及时运输时,应及时启动本站场应急预案加以解决。当本站场不能解决时,应及时报请站场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调派其他企业应急运力对口支援;

  3.加强对本站场员工有关应急救援和事故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切实提高员工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应急预案内容

  (一)应急运力计划和落实

  省交通厅根据春运、其他节假日和平时道路客运市场需求变化规律,分别制定了三个时段的全省道路客运应急运力及安排计划(见附件1),并根据道路货物运输的特点制定了全省道路货运应急运力及安排计划(见附件2)。各市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应急运力计划落实到位。

  1.道路旅客运输应急运力计划和落实

  (1)常备应急运力。根据我省道路客运市场实际情况,平时非节假日期间,全省共安排400辆常备客运应急运力。各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将分解到本市的常备应急运力落实到位,并于每年的1月1日前将当年常备应急运力的落实情况按照附件3的要求报省交通厅备案。常备运力需调整的,应及时报省交通厅备案和调整。除常备应急运力外,各市还应准备部分后备运力,指定1到2家规模较大且经营管理规范的包车企业的客运车辆作为常备应急运力不能满足需要时的补充。

  (2)节假日应急运力计划和落实。根据“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和“十一”6个三天以上的节假日期间,我省中、短途旅客出行较多的特点,全省在上述6个节假日期间共安排700辆客运应急运力。各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在每个节假日开始前5天,将分解到本市的节假日应急运力超出常备应急运力部分落实到位,并将落实情况按照附件3的要求报省交通厅备案。

  (3)春运应急运力计划和落实。针对春运期间客流量大、持续时间长等特点,全省春运期间共安排1000辆客运应急运力。各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在每年春运开始前10天,将分解到本市的春运应急运力超出常备应急运力部分落实到位,并将落实情况按照附件3的要求报省交通厅备案。当春运应急运力仍不能满足需求时,各市可根据本地区客流变化的情况,及时调整短途预备运力和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社会非营运车辆持有效证件参加省内跨市旅客运输。

  2.道路货物运输应急运力计划和落实

  为保障我省节假日和煤电油运等重要物资运输顺畅、高效、安全,全省共安排500辆5吨以上普通货运应急运力和80辆危险货物运输应急运力。各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将分解到本市的货物运输应急运力落实到位,其中危险货物运输应急运力应根据本地危险货物种类及构成等实际情况确定,并于每年的1月1日前将当年货物运输应急运力的落实情况按照附件3的要求报省交通厅备案。货物运输应急运力需调整的,应及时报省交通厅备案和调整。除货物运输应急运力外,各市还应准备部分后备运力,指定1到2家规模较大且经营管理规范的货运或物流企业的5吨以上货运车辆作为货物运输应急运力不能满足需要时的补充。

  3.应急运力有关要求

  应急运力必须落实企业名称、企业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车牌号码、车辆座位(吨位或功能)、驾驶员及联系方式,春运和节假日期间,应建立24小时全天候联络渠道,确保省、市、车属单位和驾驶员之间联络畅通。联系方式应每半年更新一次。

  应急运输车辆原则上只安排从事中、短途运输任务。同时要加强对应急运输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保证其车况良好,确保交通主管部门下达应急指令时,应急运输车辆能按预案规定的时间到位,承担相应的应急任务。应急运力企业在原应急运输车辆或驾驶员无法执行应急任务时,应临时调整车辆或驾驶员按预案规定的时间到位,承担相应的应急任务。需调动应急运力以外的其他车辆执行应急任务的,必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员符合规定的条件,并事先对驾驶员进行必要的运输安全和业务培训。

  (二)应急牌证

  1.种类和使用范围

  (1)交通运输部《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见附件4)。该证由交通运输部统一制作,长期有效。供每年春运期间执行省际间应急运输任务的车辆使用。

  (2)《广东省道路运输应急通行证》(见附件5)。该证由省交通厅统一制作,长期有效。当省交通厅启动省级应急预案时,供执行省内应急运输任务的车辆使用。

  2.应急牌证管理

  (1)省交通厅已在2007年春运期间将交通运输部《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下发到各市交通主管部门统一保管。各市应在每年春运开始前10天将交通运输部《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的使用情况和现有数量报省交通厅备案,出现遗失情况应及时向省交通厅报告并申明作废。省交通厅将根据各市剩余的《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数量,及时向交通运输部申领并补充发放给相关市。

  (2)省交通厅将按照各市客运常备应急运力和货物运输应急运力的总数,将《广东省道路运输应急通行证》下发到各市交通主管部门统一保管。各市应每半年将《广东省道路运输应急通行证》的使用情况和现有数量报省交通厅备案,数量不足的应及时向省交通厅申领,出现遗失情况应及时向省交通厅报告并申明作废。

  (3)各市交通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上述两种应急通行证的保管,并建立严格的发放登记和回收制度,实行“谁发证、谁负责”。

  3.应急牌证使用

  (1)省交通厅将在全省运政信息系统中增设应急牌证管理模块,实现对应急牌证发放、使用的信息化管理。各地级市交通主管部门发放交通运输部《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和《广东省道路运输应急通行证》时,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事项,并通过运政信息系统打印。

  (2)《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和《广东省道路运输应急通行证》均应与省交通厅下达的加盖“广东省道路运输专用章”的《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见附件6)同时使用。应急运输车辆在执行应急任务时,应随车携带相应的“应急通行证”和《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复印件,并将“应急通行证”放置于车辆挡风玻璃前,以备核查。应急运输任务完成后,应立即将“应急通行证”交回原发放机关。

  (3)《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和《广东省道路运输应急通行证》未与省《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同时使用或未在有效期内使用,均为无效证件,各级交通部门或公路收费站应予以收缴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应急运输车辆在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不得超限超载运输。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除发现应急运输车辆明显违反规定运营或存在安全隐患外,一律不得对正在运行途中的应急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各公路收费站点(包括高速公路)应保障其快速通过。对应急车辆通行费的收取问题,省交通厅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明确。

  (三)应急预案启动及操作程序

  1.应急预案启动

  (1)当省内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道路或天气变化、车辆严重超载等各种原因出现大量旅客滞留或重要物资不能及时运输时,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运输企业、客货运站场应逐级启动相应的级别应急预案,抽调当地应急运力和其它后备运力进行疏运。如当地运力确实不能解决时,应及时向省交通厅报告并申请支援。省交通厅将向对口支援市下达《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

  (2)当发生危险品货物运输事故或装载原因需转运时,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的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救援,派遣人员赶赴现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和企业所属地的交通主管部门报告。接到事故报告后,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立即展开救援工作,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当确定危险品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导致严重后果且当地应急运力不能解决时,应及时向省交通厅报告并申请支援。省交通厅将向对口支援市下达《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

  2.应急预案操作程序

  (1)接到省交通厅《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后,对口支援市交通主管部门必须立即按指令要求调配应急运力并发放相应的“应急通行证”。运力请求市应妥善安排好应急运输车辆的停放、上客或货物装载,以及司乘人员的生活。

  (2)执行应急运输任务的单位,在接到省交通厅《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后,应立即对应急运输车辆和设备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车况良好,并按规定配备相应的驾乘人员和通讯工具,确保应急运输车辆按指令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

  (3)执行应急运输任务的单位,同时派出5辆以上车辆或设备执行同一应急运输任务时,应由车队队长带队;10辆以上的,由单位领导带队;20辆车以上由地市级运输管理部门领导带队。执行应急运输任务的`车队应配备通讯设备,保持通讯畅通。途中发生问题(遇到滞留、发生事故、物资泄漏或受损、道路受阻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应由负责人及时向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4)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建立和完善应急运输工作报告制度,春运、节假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和联系方式,确保信息畅通,当应急事件发生后要及时按规定程序向其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人员或物资滞留情况、运力供应情况和存在的缺口、事件的处置和控制情况、申请运力(功能、吨位或座位、数量以及注意事项)、当地道路通行和天气状况等。

  五、应急资金保障

  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的车辆,应按照当时行业收费标准给予资金补助,具体原则如下:

  (一)对执行疏运任务的,各运力请求市应按实际售票额或配载费用的100%将运费结算给应急运力派出单位。对在运力调配过程中造成支援车辆放空损失的,由运力请求市在《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上签章说明。

  (二)对执行转运任务的,实际转运费应100%交给应急运力派出单位;运费难以收取的,由运力请求市在《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上签章说明。

  (三)对在应急运力调配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应急运输车辆没有运费收入的,在应急运输任务结束后三十天内,由应急运输车辆派出单位凭运力请求市签章的《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报省交通厅,提出补助申请,其补助费用将按省交通厅统筹30%、运力请求市支付70%的比例解决。

  (四)执行省交通厅直接下达的应急运输任务或政府指令性任务的,在应急运输任务结束后三十天内,由应急运输车辆派出单位所在地市级交通主管部门按照附件7的要求统一报省交通厅,提出补助申请,有关运输费用由省交通厅全额支付。

  (五)省交通厅和运力请求市交通主管部门在收到应急运输补助申请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审核和资金拔付工作。

  六、应急保障措施

  (一)加强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建设。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应急运力保障队伍,完善应急运力保障管理机制,落实应急保障专业人员,并加强对保障队伍的应急教育培训。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事件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

  (二)完善统计制度和应急物资保障。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建立应急保障所需的物资、运力、检修设备、专业人员储备等动态数据库,设计应急运力报送、调用以及应急运输证制作的网络流转程序,建立科学合理的应急运力执行任务和费用测算统计制度,做好应急保障所必需的重要物资的合理储备工作。

  (三)建立健全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和落实道路运输应急运力保障专项预备金制度,将应急机制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支持应急机制建设、应急预案演练和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道路运输应急运力保障所需的经费。建立健全应急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制度,加强财务、审计等部门对应急资金的专项管理和资金使用效果的评估工作。同时,充分发挥保险在经济补偿等方面的作用。

  (四)加强通讯信息报告。建立准确、及时、快速的突发事件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制度建设,公布应急事件报告联络人员联系方式,保证准确、及时报送信息,不得瞒报、缓报和谎报。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五)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各级道路运输应急组织机构应当每半年对应急运力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针对应急预案和应急运力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预演,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相关应急预案能及时启动,应急运力能在规定时间内到位。

  (六)加强部门协调。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明确各自的职责,加强相互之间的信息沟通,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切实做好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企业、客货站场应参照本预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各级道路运输运力保障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道路客运综合应急预案 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机制,高效、有序组织必需的应急运力,保障妥善处理各类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省交通运输厅设立湖南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省交通运输厅厅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厅长、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厅运输处、厅安全监督处主要负责人及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分管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由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2.1应急指挥部

  统一指挥、协调全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和相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本预案,并根据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应急行动或适时宣布应急结束;负责评估、报告和通报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做好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应急演练和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贯彻落实省道路运输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制定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和工作细则;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和市(州)、县(市、区)运管机构落实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态蔓延;负责受理、核实、报告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承办省道路运输应急指挥部的指令下达、记录和督查以及预案执行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等工作。

  2.2.3现场指挥机构

  湖南省道路运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现场指挥机构由事发地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责任单位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

  3、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

  3.1预防预警信息

  向以下部门联动获取信息:各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气象、公安、经济和信息、商务、国土资源、水利、地震、卫生等部门,以及公众举报和反映可能发生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信息。

  3.2预防预警行动

  各级运管机构有关人员应注意接收预警信息,根据不同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各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预警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应急准备。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建立全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网络。开展道路运输、客货运站和危险化学品贮运情况等方面调查,掌握地区分布情况和动态,做好运输生产工作。

  3.3.2建立资源数据库。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体系,应急人员、队伍、车辆、设施设备等进行有效管理,以便各级应急指挥机构能随时掌握、调阅、检查这些资源的地点、数量、性能、状态等信息情况。

  3.4信息报告

  3.4.1报告程序

  值班员值班发现或接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报告时,及时与事发地有关部门联系,迅速确认突发事件性质和等级,并向上级应急机构报告。

  3.4.2报告内容

  应急情况报告应快捷、准确、直报、续报。突发事件快报及续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单位的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和地址;

  (2)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

  (4)事件的简要经过,已采取的措施;

  (5)其他需上报的有关事项。

  4、应急响应

  4.1事件分级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按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道路运输突发事件(Ⅳ级)、较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Ш级)、重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Ⅱ级)、特别重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Ⅰ级)四级。

  4.1.1一般道路运输突发事件(Ⅳ级)

  可能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

  (1)道路客、货运输站场发生一次1人及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

  (2)剧毒品运输泄漏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

  (3)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可能引起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县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的。

  (4)需要发出道路运输Ⅳ级预警的其他特殊情况。

  4.1.2较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Ⅲ级)

  可能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

  (1)市内两个及以上县(市、区)已同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

  (2)道路客、货运输站场发生一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3)剧毒品运输泄漏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

  (4)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可能引起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市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

  (5)需要发出道路运输Ⅲ级预警的其他特殊情况。

  4.1.3重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Ⅱ级)

  可能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

  (1)省内两个及以上市(州)已同时启动Ш级应急响应的;

  (2)重要城市人口密集地区4.0级及以上地震级;或者震级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可能造成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

  (3)道路客、货运输站场发生一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剧毒品运输泄漏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

  (5)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可能引起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

  (6)其他需要发出道路运输Ⅱ级预警的`特殊情况。

  4.1.4特别重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Ⅰ级)

  可能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

  (1)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等国家专项应急预案发布Ⅰ级预警响应时;

  (2)大中城市或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5级及以上地震,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失踪),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及以上的;

  (3)道路客、货运输站场发生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故,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失踪),或危及50人及以上生命安全的;

  (4)剧毒品运输泄漏可能造成道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使区域生态功能丧失,对相关地区正常生产、生活可能造成重大影响、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5)影响大,波及范围广,涉及人数多,出现大量病人或多便死亡病例,影响和危害严重的公共卫生事件;

  (6)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可能引起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交通部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紧急物资运输;

  (7)需要发出道路运输Ⅰ级预警的其他特殊情况。

  4.2分级响应

  4.2.1Ⅳ级响应

  一般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县(市、区)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启动Ⅳ级响应,并组织实施应急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州)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4.2.2Ш级响应

  较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市(州)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启动Ш级响应,并组织实施应急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4.2.3Ⅱ级响应

  重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启动Ⅱ级响应,并组织实施应急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4.2.4Ⅰ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后,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向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情况,并提请国家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启动Ⅰ级响应。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在国家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下进行应急工作。

  4.3应急处置

  省道路运输应急指挥部应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启动有关道路运输的应急方案,保障物资、旅客的及时运输,为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提供公路运输保障。根据突发事件状况,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指导和帮助做好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4.4信息发布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4.5应急结束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道路运输应急任务完成;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处置、火灾爆炸危险或危险隐患的排除等)已经结束;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大规模污染损害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受危险威胁人员已安全离开危险区并得到妥善安置。

  确定符合应急结束条件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及时研究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组织下开展有关工作。

  征用物资、运输车辆的补偿,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补偿。

  5.2调查评估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后,省道路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事发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成因、应急处置措施等方面进行调查分析,编写《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总结评估报告》,通过总结评估,找出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逐步完善应急机制,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对责任事故,事发单位应找出管理上的漏洞和不足,提高管理水平,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6、应急保障

  6.1人力保障

  根据车辆数量和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门技术人员、驾驶人员。道路运输人员一般由驾驶员、押运安全员和带队负责人员组成。驾驶人员应具有驾驶相应车辆的从业资格证。

  6.2财力保障

  道路运输应急资金根据有关规定,由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分级负担原则予以承担和保障。

  6.3通信保障

  各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运输企业应配置专用电话,电话同步录音装置、传真机、电脑、互联网终端,充分利用现有通信资源,当现有通信能力不能满足需求时,应启动备用通信系统,保障通信联络畅通。

  6.4交通运输保障

  各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按标准,配备车辆运力,建立省、市、县三级运输应急保障数据库,确定保障车辆的提供单位、数量、驾驶员名册等。车辆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应急储备运力单位、运力数量、类型及人员数量应逐级报备。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与演练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加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法律、法规和应对常识的宣传,加强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人员、应急处置专业队伍的业务培训,促使其熟练掌握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知识和技能。

  各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7.2责任追究

  对玩忽职守且造成重大损失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省交通运输厅根据情况变化,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8.2预案制定与实施

  本预案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制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道路客运综合应急预案 6

  一、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二、突发事件报告程序

  (一)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挥系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和逐级上报”的原则。

  (二)应急事件报告范围、时限

  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外籍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发生其它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故,于事发后6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内容

  (1)事件突发的时间、地点、事件类型、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以及事发的环境、道路状况等因素。

  (2)事件现场抢救、救治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3)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责任、教训及采取的措施。

  三、突发事件应急指挥

  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组织指挥抢捡救援行动,准确掌握事故与事件的情况变化,及时调配、部署、协调应急行动,组织好各组之间的协调、配合行动,提高应急事件处理能力和效率。

  四、应急车辆和设备储备

  公司所有的工作用车(含小轿车、专用备班客车),作为应急车辆储备要随时听从指挥奔赴现场,必要时,总指挥、副总指挥可随时根据需要调动线路待班车(含正常营运的短途客车),参加应急事件处理与救援,考虑因旅客运输车辆中途故障等原因,又很难在中途在较短的时间内排除故障,除及时增派备用车辆运输中途旅客外,应配备必要的机械设备(如托拉车辆的硬型拉杆,易移动的机械式手动吊车、千斤顶、安全保护固定支架等设备),必要时可请示公安交警,车辆保险机构的故障施救车辆与设备及时参加救援,保证旅客、车辆及时得到救助。

  五、应急事件处理原则

  (一)救人高于一切。

  (二)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就近施救。

  (三)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分级负责,密切配合。

  (四)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人身伤亡。

  六、应急事件处理职责、措施

  总指挥:是应急事件实施的指挥者,对上级应急组织负责,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做出应急事件的实施决策和统一指挥。

  副总指挥: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在总指挥离位的`情况下,履行总指挥的职权。

  应急通讯组:负责日常和应急状态下的信息收集、传递以及各种指令的接收和下达。

  应急抢险组:负责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现场的抢救,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原因调查处理。

  应急保障组:负责应急状态下的物资运输和后勤保障。

  应急救护组:负责组织应急状态下的人员疏导,协助医疗部门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

  应急电话:

  道路客运综合应急预案 7

  一、预案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更好地做好汛期到来时防汛抢险工作,在大雨、雷雨、暴雨等特殊天气发生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和事故发生后出现的滋生事故,减小与之有关的伤害,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单位范围内应对雨雾天气及其引发的灾害的预防与处置。

  三、工作原则

  防汛抢险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治理、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团结防汛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做到防汛保平安。

  四、防汛指挥机构

  1、防汛抢险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单位防汛救灾各项工作,传达和执行上级防汛应急组织的各项指令。

  领导小组下设防汛办公室,设在xxxx并由xxxx兼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负责汛期的值班与通信联络;收集上级与有关部门发布的天气、汛情信息;准备防汛抢险设施设备物资材料及车辆(抢险车辆名单见附件)。

  2、分工负责,落实责任

  1.报警联络:

  2.车辆调度:

  3.人员疏散:

  4.后勤服务:

  5.应急车辆:

  五、指挥机构职责

  (一)防汛抢险应急指挥部职责

  1.研究制定、修订防汛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措施;

  2.负责指挥汛期突发事件的具体应对工作;

  3.负责应急救援队的建设与管理;

  4.承办市交通局防汛指挥部交界的其他事项。

  (二)防汛抢险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职责

  1.总指挥负责防汛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工作,实施统一指挥;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做好防汛工作应急指挥部应急救援的各项统筹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应急小组工作落实情况。

  (三)防汛抢险应急指挥办公室根据防汛抢救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防汛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本预案,指导制定防汛应急预案;

  2.组织落实防汛应急抢险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相关工作;

  3.传达落实各级主管部门有关防汛工作的工作要求、转发有关文件;及时转发预报、预警信息;及时收集分析防汛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六、完善防汛抢险预案,确保汛期客运畅通。

  (一)各部门要做到对本行业汛期运营特点与应急抢险预案心中有数,根据行业特点组织做好本单位防汛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和组织单位力量,做好应急运输、抢险车辆、通汛、物资、器材储备,组织防汛演练,提高防汛抢险应急保障能力。

  (二)预案启动及分级响应机制,按照市政府及主管部门防汛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三)农村客运班车、长途客车、省际客运、旅游客运要做到:

  1.坚持以预防为主。安全技术科要加强对所属司乘人员的防汛安全教育,完善各项防汛预案;密切注意气象和汛情动态,及时制定汛期安全行车措施,确保汛期客运车辆正常运营。因汛情造成停班停运时,及时告知旅客,疏导旅客转乘或换乘其他交通工具。客运车辆在行车中遇汛情、险情时,要组织好旅客的绕行、转运、疏散,确保旅客安全。同时要建立天气、汛情预报预警机制,对山区线路、涉水、漫水等特殊路段进行现场查勘,排查重点是山区易发生洪水、泥石流与山体滑坡的危险路段,以保证乘客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定汛期安全运行方案、绕行区间和停运应对措施;遇到大、暴雨及重大险情,要及时报告,采取安全、有效的指挥调度措施和应急抢险措施;遇到紧急情况要千方百计尽快疏散、转运乘客,保障安全。

  2.确保完成防汛应急旅客运输任务。组成应急运输大队,并将抽调车辆的车号、人员、负责人、联系方式报市运管所,要督促落实,遇有紧急防汛任务,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直接指挥。结合辖区实际,抽调客运车辆组成应急运输车队。

  3.汛期发生重大险情及事故,要坚持“以人为本、乘客第一”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置。

  七、应急预案执行规则

  (一)加强防汛值班,保证通讯畅通、信息反馈及时。在汛期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提前制订领导值班和GPS监控计划,领导坚持带班、监控人员必须按规定落实24小时不间断GPS监控工作,不得脱岗;建立严谨、规范的汛期值班记录制度,领导领导要认真填写好值班日志,GPS监控人员同时要做好特殊及恶劣天气信息提示台帐,按照要求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进行处置。

  (二)建立汛情报告制度。遇标准以内洪水出现的泡车、进水、运输中断等一般险情,单位接报后30分钟内要报告市交通局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遇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以及遇超标洪水出现的重大险情,单位接报后要立即报告市政府和主管部门。

  (三)建立汛情和气象预报制度。安全技术科、客运站、生产经营科要及时通过气象台或网络等不同方式获取天气状况,并及时通过张贴通知通报、群发GPS平台信息和手机短信、实行安全告诫等方式通知到每一位驾驶员,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市级应急物资运输任务指令后,立即启动应急运输预案,下达应急物资运输任务调度命令,并督促各客运车辆驾驶员执行,确保市级防汛物资应急运输保障有力。

  (五)汛期期间领导小组各组长成员要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遇到紧急情况时,保证及时到达现场进行组织指挥工作。

  (六)各科室要及时向防汛指挥办公室报送防汛信息,保证渠道畅通。

  八、工作程序:

  (一)接到群众或驾驶员的报告,应立即询问和调查清楚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滞留人员、伤亡人数、车辆损毁情况、险情大小、已采取的措施和急需物品及运输车辆等。

  (二)信息报至防汛抢险指挥部负责人和办公室。

  (三)防汛指挥部负责人将有关情况上报集团公司和市交通局,由办公室负责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召开全体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与此同时,各工作小组通知各自人员、车辆以及应急物资做好准备工作。

  道路客运综合应急预案 8

  为切实提高我街道春运期间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确保春运工作平稳有序,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依据

  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行政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春运期间辖区范围内各类突发时间的预防、处置和善后工作。

  重点区域:

  1.公共交通客运站及专用通道等;

  2.公路、铁路及连接线;

  3.主要城市道路及交叉口。

  (三)突发事件分类

  1、事故类

  (1)旅客大量滞留:因公路、铁路正常运行收到影响,进而引发大量旅客滞留;

  (2)交通事故类:由设备故障、车辆冲突引发的交通严重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

  (3)特殊天气类:包括雾、雪、冰冻、低温等恶劣天气条件。

  2、社会安全类

  (1)群体性的事件:包括冲突、非法集会、滋事等引发起的群体性的事件。

  (2)恐怖性事件:包括交通工具遭受爆炸物威胁、重点区域受爆炸物或不明物体威胁等恐怖袭击事件。

  (3)火灾事故:包括重点区域内各类建筑物火灾、交通设施火灾等。

  3、自然灾害及公共卫生类

  自然灾害事件主要包括地震,地面沉降、塌陷等地质灾害,暴雪、冰冻、大雾等气象灾害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品中毒,以及影响公众生命安全的其他公共卫生事件。

  各类突发事件在发生过程中往往相互关联,某类突发事件可能与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四)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街道春运办作为街道春运期间的应急协调指挥机构,统一协调街道现有力量无法处置的春运突发事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春运期间辖区预防和处置春运突发事件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宣布启动和停止实施春运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一)文化站。负责联系各新闻媒体发布春运应急信息,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群众理性出行;协调相关单位建立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协调新闻媒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开展正面报道;应急预案启动后,配合市、区、街道春运办做好各项信息发布,保障宣传工作渠道畅通、覆盖广。

  (二)民政办。负责统筹街道范围内突发事件社会求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群众所需基本生活求助物资的储备、分配和滞留旅客安抚救济工作。应急预案启动后,确保相应救灾物资保障到位,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有需要的滞留人员的求助工作。

  (三)城管中队。负责重点区域境卫生监督检查,应急预案启动后,协调各环卫保洁公司增派环卫人员、增加环卫设施,做好旅客应急疏散场点的`保洁工作。

  (四)团工委。统筹全街道志愿者服务工作,为春运旅客运输提供志愿服务。

  (五)财政办。做好春运期间相关工作经费的保障工作。

  (六)安监办。加强春运期间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安全法规宣传,积极指导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油品供应企业做好春运车辆用油保障工作,优先保证春运车辆加注燃油。

  (七)党政办。会同相关单位开展突发事件的事后评估和善后处理,及时掌握突发事态进展情况,并向街道办、区政府报告;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参与春运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传达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上级应急部门有关决定事项和各级领导有关批示、指示。

  (八)桃花仑派出所。负责维护街道辖区内各汽车客运场站及其延伸候乘点、火车票代售点、取票点的治安秩序,组织警力做好防爆、防火、防恐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应急预案启动后,及时增派警力迅速到达指定区域配合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九)计生办。统筹做好春运期间医疗急救和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指导相关单位在汽车客运场站及其延伸候乘点、火车票代售点、取票点、滞留旅客安置点等区域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负责在各汽车客运场站实施医务人员驻点服务,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应急预案启动后,全面配合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援工作。

  (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加强街道辖区内各汽车客运场站候乘点、火车票代售点、取票点、滞留旅客安置点等区域的监督检查,根据监管职责,依法查处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违法行为,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确保信息畅通。各站办所、各社区和辖区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并确保通讯畅通。

  (二)加强物资保障。由财政所、民政办牵头认准做好应急车辆、物资储备工作,保障应急需要,并进行动态跟新与管理。紧急状态下,可向区春运办申请支援。

  (三)开展处置分析。事件处置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进行处置分析总结,完成处置情况报告,报送春运办备案。街道春运办将在相关单位处置情况报考的基础上,分析、总结辖区春运应急处置工作,形成总评估报告留档备案,并根据需要报区春运办公室。

  道路客运综合应急预案 9

  一、停电预案

  为保证因电网停电时拌合站能连续工作,在拌合站配备了一台300kW的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应急电源。

  电网停电时的应急发电措施:

  1、备用发电机的供电线路通过双掷开关后接入施工供电系统为用电设备供给电源。

  2、备用发电机电源接入施工供电系统使用的双掷开关应设专人管理,挂上“禁止合闸”的标识牌,除电工班值班人员外,其它人员均禁止操作此开关。

  3、备用发电机处于备用状态时,连接备用发电机组与施工供电系统间的各开关,必须处于有效的断开状态,严防供电系统向发电机组供电而造成发电机损坏。

  4、由电工负责停电时启动应急电源为拌合站送电。

  5、平时定期检查发电机的概况,并记录在案。

  二、触电应急预案

  随着国家建设发展,我公司施工项目的不断增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成为施工安全管理的重点之一。根据国家施工用电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拌合站结合自身施工特点,编写施工现场触电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准备及预防

  工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挥长:

  冷志华(工区副经理)

  副指挥长:张军会(拌合站站长)

  成员:徐西华张耀科张伟赵朋涛肖彬宋子美

  (二)触电事故的预防和控制

  1、不定期检查变配电房,各送电闸的安全标志。

  2、检查闸具,熔断器参数与使用设备容量是否匹配,安装是否符要求。

  3、配电箱、开关箱检查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开关箱有无漏电保护器。

  4、现场照明有无漏电保护,灯具金属外壳有无接零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是否合适。

  5、检查线路老化及破损情况,线路过道架空线路保护情况,电缆架设和埋设情况。

  6、施工用电线架设,外则边缘与外高压线的安全距离及防护措施。

  (三)办公生活区日常检查

  1、重点检查用电线路,对老化破损用电线路及时更换,严禁私拉乱接,严禁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用电设施。

  2、对电工人员,坚决杜绝无证上岗。

  3、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为重点,加强对拌合站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

  (四)应急救援的过程及要求

  1、发生触电事故以后,发现人员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首先切断电源,当无法及时找到电源闸刀或开关时,应采用干木棍或绝缘材料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同时报告领导,再将触电人抬到通风场所平躺,检查心跳和呼吸情况,当触电人呼吸停止时应采取正确的人工呼吸和心脏复苏按压法,对触电人进行现场急救。

  2、发现人员在进行现场急救的同时,应立即向工区领导报告,并拨120急救电话。

  3、工区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进行救援指挥工作。

  4、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触电人送往医院抢救,有关领导负责触电人在医院治疗期间的联络协调工作。

  (五)事故的处理和恢复生产

  1、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调查小组由工区安全质量部及拌合站有关人员组成。

  2、事故调查小组在事故得到控制后,迅速到保护的现场调查取证,查明事故产生的原因。

  3、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来进行分折事故责任,来确定是人为的责任事故,还是非责任事故,做出相应的责任处理。

  4、由工区安排专员对受伤者及亲属进行安抚,发生死亡时,按工伤程序处理。

  5、事故处理完毕后,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同时应尽快组织人员恢复生产,避免影响施工进度。

  三、火灾应急预案

  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就是通过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尽可能地降低事故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环境的破坏。

  (一)火灾应急机构

  中铁二十局西成客专第十一工区是本拌合站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机构,发生火灾在公安消防队来到之前,工区副经理是火场扑救总指挥,拌合站站长及施工现场领导是扑救副指挥,各部门人员为火场扑救指挥员兼灭火员,工区所有人员为灭火员。

  灭火指挥长:

  冷志华(工区副经理)

  灭火副指挥长:

  张军会(拌合站站长)

  通讯联络成员:

  赵俊

  疏散引导成员:

  张伟黄超

  安全救护成员:

  肖彬陈娜琳苏建科

  指挥部的任务:

  收集火场信息,决定灭火对策,调整灭火力量,协调灭火行动。

  (二)预防措施

  1、办公区、拌和楼、配电房、厨房、宿舍、油库等地方应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

  2、设备、安全部门不定期对拌合站员工进行防火知识,和消防器材使用知识培训。

  3、工区安全部门要经常对施工现场、办公室、生活区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

  (三)火灾扑救指挥程序

  1、查明起火部位、燃烧性质、火灾范围、火势蔓延路线及发展方向。

  2、是否有人被困,查清被困人员数量和所处位置及最佳疏散通道。

  3、有无爆炸及毒性物资、查清数量、存放地点、存放形式及危险程度。

  4、起火建筑的结构、耐火等级、与毗邻建筑的距离、火场建筑有无坍塌危险。

  5、抢救被困人员,疏散群众和物资。

  6、在查明火灾情况后,火场总指挥应遵循先救人后救物资的原则,抢救被困人员和物资。

  (四)警戒与事故调查处理

  1、划出警戒区域、设置门卫、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检查火场有无余火、有无再次发生火灾的隐患。

  3、保护好现场、尽可能保持火场燃烧后的原貌。

  4、配合消防部门查清起火原因、核实火灾损失、写好火灾报告、查处有关责任人、教育员工汲取教训。

  5、处理好善后工作。

  四、搅拌楼故障应急预案

  在拌合站的使用中,对于出现的常见故障,使用人员应当能迅速判断并排除,避免延误施工及出现安全事故发生。为更好的完成拌合站的生产任务,结合拌合站的生产特点,制定本预案。

  1、要加强对机械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经常性地组织操作人员学习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排查设备故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消除隐患。

  2、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并熟悉设备的构造、原理、性能及安全技术要求,严禁操作人员违规操作,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3、应急处理措施:

  1)漏电触电。若机械设备出现漏电触电现象,当事人应及时向工区负责人或应急小组报告,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若操作人员触电后,应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实施抢救。

  2)设备故障.若机械出现电机不运转,搅拌主机不启动等严重故障时,要立即组织专业维修人员到场维修,必要时要求厂家人员到场进行技术指导,尽快排除故障,保障生产。

  3)防雷防火:根据设备使用工地的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自然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安装防雷装置。各拌和楼旁要配备消防用具,平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培训,同时还要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

  4、应急程序:

  1)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1小时。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现场救援组,实施现场救援工作和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和损失加重,确因抢险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主要痕迹、物证等。

  五、砼运输车故障应急预案

  在砼搅拌运输车发生故障、事故时,如必须马上紧急卸出搅拌桶内的混凝土。根据不同故障有以下两种方法进行应急卸载。故障状况不同应急卸载方法也不同。具体预案如下:

  (一)车辆发动机、油泵传动轴、液压油泵、高压油管部位出现故障时采取救援车方法应急预案:

  1、使救援车的液压马达靠近故障车的液压马达来停车。

  2、用应急高压油管将故障车的液压马达与救援车的液压油泵连接起来。

  3、用应急泄露油管把故障车的液压马达与救援车的液压油箱连接起来。

  4、将救援车的液压油泵控制杆置于空挡位置,并使发动机空转5分钟,然后操纵救援车的控制杆至出料位置,慢慢卸出故障车搅拌筒中的混凝土。

  5、卸料完毕,分别将故障车及救援车的油管复原,同时跟换液压油。

  (二)液压马达、减速机(或三合一减速机)部位出现故障时采取救援车方法应急预案:

  1、将搅拌筒的检查孔转至下方。

  2、打开检查孔,卸出全部混凝土。

  道路客运综合应急预案 10

  为保障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情况下全区交通运输畅通、群众生产生活正常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以及《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xx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等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防救并举、预防为主的原则。

  (三)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

  (四)快速反应、及时有效的原则。

  (五)资源整合、统一指挥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xx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名单附后),统一领导全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

  (二)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开展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工作。

  2、督促检查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情况。

  3、负责紧急调运抢险救灾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

  4、根据气象情况及时组织人员疏散、物资转移等工作。

  5、研究解决其他有关重大问题。

  (三)各工作组职责

  1、交通运输组:

  负责全区干线公路的除雪保畅、客货运输以及滞留司乘人员、旅客的生活、安全、稳定等工作,指导各乡镇办委疏通乡、村公路工作。牵头单位:区交通局;参加单位:区公安分局、市交警一大队。

  2、市场保障组:

  负责保证粮食、食用油、蔬菜、猪肉、自来水、燃气供应等工作。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参加单位:区财政局、规划和建设局、经委、农林局、畜牧食品局、粮食局、供销社、物价局、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监局、水产渔政局。

  3、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组:

  负责受灾地区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等工作。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参加单位:区应急办、财政局、相关乡镇办委。

  4、医疗救护组:

  负责组织因灾伤病的医疗救治、疾病预防、药品器械供应、监测报告等工作。牵头单位:区卫生局;参加单位:区食品药监局。

  5、安全生产组:

  负责房屋、电力设施和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参加单位:区规划和建设局、经委、教育局等。

  6、宣传组:

  负责统筹安排宣传报道,发布重要新闻,把握舆论导向等工作。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参加单位:“xx播报”记者站。

  7、综合组:

  负责材料起草、公文办理、会议通知、简报与信息报送、对外联络、督查督办、联系市气象局预测预报等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区政府应急办;参加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三、预警预报

  根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强度、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区应急办适时与市气象局协调,通过信息平台发送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预警和受灾情况、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

  四、应急响应与终止

  (一)应急响应

  按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的规定,启动本级救灾应急响应。当灾害对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组织转移安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交通运输中断、粮油副食品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等紧急情况下,由区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并启动应急预案,指挥部各工作组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在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有力有序地开展工作。

  (二)应急终止

  根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天气发生、发展趋势和灾情发展情况,由区应急指挥部决定解除预警状态、终止应急响应并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

  五、应急保障

  区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以及恢复重建等工作顺利开展。

  六、灾害评估

  由区应急办牵头,区级相关部门参与,对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引发的公共突发事件及次生灾害进行总结评估,报区应急指挥部,必要时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会商,提出下步工作建议。

  七、恢复重建

  安排好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尽快完成受损设施的修复和重建工作,加大对危旧房屋特别是中小学校舍、居民住房和公众聚集场所的质量监管巡查力度,重点做好倒塌和严重受损房屋的维修加固工作;制定恢复重建规划,做好病虫害和疫情监测与防治工作;加强对受灾企业、群众生产自救的帮扶,切实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努力保障市场供应。

  八、奖惩

  对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事件处置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迟报、漏报、谎报,贻误处置时机造成严重后果或截留、挪用救灾资金、物资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道路客运综合应急预案 11

  根据上级部门指示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净畅宁”工作,搞好“形象工程”建设,把运输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做到落实、落实再落实,切实保证我站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消除安全检查隐患,杜绝安全事故”。根据工作实际,现制订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如下:

  一、工作目的

  明确在发生安全事故时的应急措施。适用于全站员工参加车站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杜绝源头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场站的各项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机构

  1、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安全应急工作责任人和工作任务

  (1)场站消防安全应急工作责任人和任务:

  ①负责消防安全应急工作,监督落实维护全站的消防设备、设施(灭火器、应急灯);

  ②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刻疏散周围旅客,抢救国家财产,不能控制时第一时间拔打“119”电话报警;

  ③及时指挥协调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2)场站突发事件安全应急工作责任人和任务:

  ①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分队队员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到位。

  ②及时准确履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职责,及时疏散周围旅客,保护国家财产,维护场站、旅客安全。

  (3)场站治安安全应急工作责任人和任务:

  ①负责场站治安安全应急工作,维护站内人车秩序,做好车站财产和旅客的安全保卫工作。

  ②防火、防盗、防偷、防抢、防骗等工作。

  ③加强巡逻,及时处理突发治安等事件,及时疏散周围旅客,保护国家财产,保证各项安全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4)“三品”安全应急工作责任人和任务:

  加强对进站旅客行李的`“三品”安检工作,对大件或可疑物品必须进行过机检查,必要时依法在公安人员陪同下进行开包检查。

  把“三品”阻挡在站外,杜绝“三品”源头上车,负责安检机的检查、检修、维护和使用管理。

  (5)畅通工程安全应急工作责任人和任务:

  ①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保证各出口处、下客区秩序,车辆行使、停放安全进行有效指挥和及时疏导。

  ②及时疏散周围旅客,抢救国家财产,保证交通安全畅通。

  (6)运力加班应急工作责任人和任务:

  ①负责应急运力加班应急工作。

  ②按照市交通局有关文件精神,及“三把关,一监督”的工作要求,做好“应急运力工作,保证旅客安全及时输送。

  (7)安全后勤保障应急工作责任人和任务:

  ①准备充足的应急物质,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②对分管的工作进行有效检查监督,按规定配备必须的应急药品、消防设备和应急物质储备。保证安全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8)场站安全应急监督协调工作责任人和任务:

  ①负责做好场站安全应急监督协调工作,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②及纠正实施应急工作中的问题,上传下达,信息畅通。

  ③制定有关工作方案,保证春运安全应急工作的连续性。

  (9)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查工作责任人和任务:

  ①认真填写客运班车安全检查登记表。

  ②所有发班客车安全检查合格后,均要由负责检查车辆的安检员、司机同时在检验合格证的正、副本的相应处签名、注明车号以及检验日期。

  3、安全生产工作应急救援分队和人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要求

  1、应急小组各成员应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2、如遇险情,当班人员应保证三分钟内赶赴现场,其它人员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3、站属各部门、员工发现站内有火灾险情时,应立刻疏散周围旅客,抢救国家财产,并立即向站领导报告。根据火灾的大小采取不同针对措施:较小时,迅速利用就近灭火设施扑灭并报告站领导;不能控制时第一时间拔打“119”电话报警。

  4、事件发生后,车站应急小组根据安全应急措施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四、应急措施

  1、安全检查中发现站内或旅客行李中有危险品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做好现场警戒和旅客疏导工作,并及时通知派出所干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将危险物品移至人员较少的地带,进行有效隔离,如果是易燃易爆类危险品,应准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进行必要的处理。同时将当事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在车场内发现旅客突发病或受伤时,伤势轻微者可在站内用应急药品治疗,严重者应拨打“120”电话或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急救原则,采用正确方法,灵活使用轮椅、担架等将旅客尽快送往附近医院,并帮助联系家属。必要时负责拦截的士。

  3、遇客流高峰期时,全站各部门应根据站领导的部属,组织员工加班或待命,共同维持车站的治安、交通和旅客秩序,尽快疏送旅客,确保安全有序。

  4、售票系统故障立即查找原因及时修复,尽快恢复售票,并参考最近一次票额统一计数,组织各窗口售票用手工票发售车票;发生线路中断、车次晚点或有其他突发事件时,根据客运车辆运行情况,立即调整窗口加开退票窗办理退票,并组织人员到各候车室为旅客办理或协助办理改签手续;各临时售票点出现旅客大量聚集,等候购票时间过长时,立即采取延长预售期,加快售票速度等措施。

  道路客运综合应急预案 12

  为了做好车站的消防工作,确保全站员工和旅客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落实消防工作“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本原则,应付突发的火灾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车站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由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组成,具体分工如下:

  1、灭火行动组:由车站安全办和义务消防队员组成,安全办主任吴文驱任组长,并兼任火场临时指挥员,灭火行动组主要负责车站一般初级火灾的扑救工作。

  2、通信联络组:由车站办公室负责人组成,车站办公室主任刘建民任组长,负责通信联络及各部门工作的统一协调。

  3、疏散引导组:由车站安全办和其他部门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组成,保安队长李华彬任组长,负责火灾时人员的安全疏散及财产的安全转移。

  4、安全防护救护组:由后勤部及部门人员组成,后勤主管梁启源任组长,负责火灾时车辆、医疗救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报警和接处警程序

  1、报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对全站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动静态全方位24小时监控。

  2、监控中心收到监控区的.火警信号及火警电话后,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安全办值班人员、巡逻员赶赴现场,并电话通知值班领导。

  3、值班人员赶赴现场后,如未发生火灾,应查明警示信号的报警原因,并做详细记录。

  4、如有火灾发生,应根据火情,立即拨打消防报警电话,并将信息反馈监控报警中心,同时进行灭火及疏散工作。

  5、监控中心根据火灾情况,调集有关人员启动灭火和应急预案。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与措施

  1、为使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顺利进行,安全办应加强日常性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公共聚集场所(候车室、售票厅)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出入口有明显标志,消防通道及安全门不能锁闭,疏散路线有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

  3、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人员应迅速赶赴火场,利用应急广播指挥人群有组织地疏散。,疏散路线尽量简捷。

  4、疏散引导组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统一指挥。

  四、扑救一般初级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当火灾发生时要沉着冷静,采用适当的方法组织灭火、疏散。

  2、对于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抓住战机,迅速消灭。

  3、对于不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采取“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先控制火势的蔓延,再开展全面扑救,一举消灭。

  4、火场如有人受到围困,要坚持“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全盘考虑,制定灭火疏散方案。

  5、火场扑救要采取“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6、火灾扑救要服从火场临时指挥员的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当消防人员赶到后临时指挥员应将火场现场情况报告消防人员,并服从消防人员统一指挥,配合消防队实施灭火、疏散工作。

  7、火灾扑救完毕,安全办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落实“三不放过”原则,处理火灾事故。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所有参加灭火与应急疏散工作的部门领导、工作人员应打开通信工具,确保通讯畅通,服从通信联络组长的调遣。

  2、后勤部通知值班水工、电工在火场待命。

  3、火灾现场抢救人员及时救治火场受伤人员,必要时与医院联系救治工作。

  4、后勤人员对被抢救、转移的物资进行登记、保管,对火灾损失情况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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