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单位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时间:2024-03-28 18:05:40 衍祥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公路养护单位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范文(通用15篇)

  在我们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突发意外事故,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通常需要预先编制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路养护单位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路养护单位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范文(通用15篇)

  公路养护单位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1

  为及时妥善地做好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坚决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恶劣天气下交通运输工作的有序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建设、人民安居乐业保驾护航,切实把因恶劣天气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认识恶劣天气对公路水路运输安全构成的严重影响,全力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交通运输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恶劣天气对交通运输安全造成的损失,确保我县交通运输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交通局雨雪冰冻灾害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职责是:

  一是根据上级指示启动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交通运输应急预案;

  二是我局对雨雪冰冻灾害对交通运输影响程度向上级报告经同意后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三是对雨雪冰冻灾害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应急处置统一指挥、协调、部署,并组织实施;

  四是研究应急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应急处置的对策和处置方案;

  五是与安监、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协调有关处置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工作组:

  1、办公室:由任主任,任副主任成员。职责是:做好上传下达、信息联络、请示报告工作,协调对各工作组之间的工作,加强各方联系和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应急处置情况,及时通报、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处置一组:由雨雪冰冻灾害公路畅通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按照《县雨雪冰冻灾害公路畅通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开展工作。

  3、应急处置二组:由雨雪冰冻灾害公路运输旅客滞留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按照《县雨雪冰冻灾害公路运输旅客滞留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工作。

  4、应急处置三组:由水上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按照《县水上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预案》开展工作。

  5、宣传组:由沈宏任组长任副组长,成员。职责是:做好应急处置期间的信息收集、上报和宣传报道工作,协调新闻单位对外预案信息,提示注意事项。

  公路养护单位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2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对恶劣天气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在发生恶劣天气期间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点,特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增强优患意识,常抓不懈,确保一旦发生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能够有效组织、高效运转,临事不乱,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组织机构

  1、应急小组成员及职责

  成立应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根据上级的要求,部署本部门的抢险救援工作;接到临灾警报后,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及时、有效、果断地开展防灾、抗灾、救灾的指挥工作;准确、及时、详细掌握灾情的情况以及发生变化情况,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及时总结抢险救援情况。

  2、应急小组主要职责

  (一)联系协调

  及时接受传达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下达局工作领导小组各项指令,对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应急工作进行联系协调。

  (二)应急执法

  组织执法人员检查违规违法运输行为。

  (三)车辆保障

  要备齐充足车辆,并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需要转移群众时,应按照上级要求立即调动车辆,到达指定地点,并组织群众转移。

  三、应急措施

  1、因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造成道路状况达不到车辆通行要求,要将信息及时反馈给指挥部,由指挥部决定采取停运或调整班次等措施。同时应急小组要深入运输一线,对违反规定继续营运的车辆严厉查处,从重处罚。根据当时实际情况、路况情况,组织滞留客车、旅客或货车疏散。另外,要认真做好旅客服务工作,利用广播等宣传工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2、因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造成部分道路损坏,车辆无法通行,要将信息及时反馈给指挥部,以最快速度恢复通车。

  四、工作要求

  1:应根据本预案的要求,认真落实工作职责。

  2:在接到信息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入临战状态,充分做好抢险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应急小组、抢险人员、物资、车辆以及相应器械的及时到位。

  五、附则

  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必须按预案规定服从统一指挥,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应急工作,尽快将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对玩忽职守、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公路养护单位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3

  一、人员安排

  根据项目整体安排,参训人员主要人员分配如下:

  客服部:主要负责人员疏散及安抚工作。

  保洁员:主要负责道路清障及路面清理工作。

  二、所需物资

  1、铁锹、铁铲。

  2、除雪剂、除雪板。

  3、垃圾运输车等。

  三、具体内容

  (一)建立暴风雪等恶劣天气预警机制,随时关注气温变化,如遇气温骤降或暴风雪等恶劣天气,紧急做好防风、防雪工作、关闭公共门窗,提醒业户关门窗、检查除雪工具设备、设施、广告招牌、花盆等。并提前准备好相应物资,并对参与人员进行明确分工。

  (二)明确各自分工,并按照相关要求展开工作:

  客服组:及时疏导受灾群众,沿安全路线撤离,并安抚业主情绪,避免出现恐慌情况。

  保洁组:重点清理园区门口及主干道路面,采用除雪剂融化路边积雪,并用铲雪板、铁锹、铁铲铲除路面结冰,并由垃圾运输车负责清运。

  灾后需全面检查园区树木、花草等损毁情况,并及时联系园林公司负责修缮。

  四、注意事项

  1、正确对待暴风雪天气,克服恐惧心理,避免出现大面积恐慌,影响救助工作。

  2、加强日常应急演练,明确各项工具的用途和功能,提升应急技能。

  3、严格要求保洁公司,配备暴风雪天气必需工具,以免在暴风雪来临之时出现工具不全的现象。

  公路养护单位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4

  今年9月份起,我县已全面进入秋冬季防风防火防雪戒严期,为了全面贯彻县局的有关要求,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切实把秋冬季防风防火防雪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特制定《秋冬季防风防火防雪应急预案》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今年夏季,由于我县降水分布不均,柴草茂盛,进入秋冬季以来,降雨量偏少,柴干物燥,致使我县秋冬季防风防火防雪隐患剧增。秋冬季防风防火防雪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生态环境建设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因此一定要认清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增强秋冬季防风防火防雪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秋冬季防风防火防雪工作放在全盘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早安排、早检查、早落实。要认真按照相关规定,由领导亲自负责,明确重点,确保我县秋冬季防风防火防雪工作万无一失。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一)要进一步充实完善组织机构,成立秋冬季防风防火防雪领导小组,抓紧健全预警、调度、信息、抢险快速反应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分工,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合作,以便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值班人员要确保24小时到岗,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回报。

  (三)统计应急救援物资,随时备战秋冬季防风防火防雪抢险工作:

  应急车辆:

  应急物资:

  铁锹20个;搞头8个;污水泵1台;雨披20个;雨鞋20双;手电筒20个。

  三、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各项防汛措施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安排部署,结合险情和单位实际,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需实行24小时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援,做到有备无患,万无一失。

  (二)注重安全生产,及时收集和掌握汛情工作动态,做好防风防火防雪保畅的组织协调和紧急情况的准备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纪律性,一切行动听指挥,所有抢险人员必须无条件地抢险的统一调度,以保证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掌握现场情况,并能及时到现场指挥工作。

  (二)各人员必须恪守岗位,忠于职守,要做到24小时开机提高警惕,密切关注险情变化,确保秋冬季安全生产。

  (三)积极做好宣传上报工作,对秋冬季的工作动态及时上报。

  公路养护单位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5

  一、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处置因灾害性极端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的减少各类损失,切实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维护秩序的稳定。

  二、方针与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调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

  三、极端天气

  狂风、暴雨、暴雪、龙卷风、冰雹、台风、强寒潮、沙尘暴、大雾、长期干旱、大风、暴雨、龙卷风、冰雹、台风等,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主要有坍塌、中暑、中毒、触电、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等。

  四、第一现场项目部主管、经理及时与外部相关机构联系,联系方式

  消防联系电话:119

  医院联系电话:120

  报警联系电话:110

  五、当事人或项目部主管、经理不能处置并控制局面时,应及时报警,并拨打应急小组负责人电话,请应急小组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增援

  110报警处理流程

  1、一定要在就近的地方,抓紧时间报警,越快越好。

  2、报警时要按民警的提示讲清报警求助的基本情况,现场的原始状态如何,有无采取措施,犯罪分子或可疑人员的人数、特点、携带物品和逃跑方向等,打110还要提供报警人的所在位置、姓名和联系方式。

  3、无特殊情况,报警后应在报警地等候,并与民警和110及时取得联系;有案发现场的,要注意保护,不要随意翻动;除了营救伤员,不要让任何人进入。

  119报警处理流程

  1、报警时要讲清着火单位所在区县、街道门牌号;

  2、要说清是什么东西着火和火势大小,以便消防部门调出相应的'消防车辆;

  3、说清楚报警人的姓名和使用的电话号码;

  4、要注意听清消防队的询问,正确简洁地予以回答,待对方明确说明可以挂断电话时,方可挂断电话;

  5、报警后要到路口等候消防车,指示消防车去火场的道路。

  注:如果事故现场有人员伤亡的要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六、应急指挥者、参与者的责任、义务

  ⑴遇到突发情况时,应急小组人员应无条件立即到位;劳务人员安排,统一由项目部协调处理,各方全力配合开展工作;

  ⑵应急状态下,组织人员、设备、物资等投入应急抢险行动,及时向公司汇报现场情况和发展趋势,必要时提出救援请示;

  ⑶发生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险情时,第一时间向公司总经理及分管领导汇报,并迅速调动本单位应急力量采取应急行动;

  ⑷必须24小时有应急值班,值班期间应急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并认真做好应急值班记录。

  ⑸负责传达和执行上级应急组织的各项指令;

  ⑹在紧急情况下负责组织人员撤离逃生。

  七、结合现场具体情况

  预警分为四个等级: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1、蓝色预警:大风(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者已经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雷雨大风(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并伴有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伴有雷电,且可能持续)

  2、黄色预警:天气情况为暴雨(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中雪、8—10级大风天气。

  3、橙色预警:天气状况为暴雨(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肯能持续)、大雪?10—12级大风天气。

  4、红色预警:天气状况为大暴雨(三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风暴潮、暴雪、12级以上大风和其他重大灾害天气。

  八、当市气象局发布以上预警等级预报后

  项目部通过信息群发系统等方式向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发布发布预警应急等级信息,预警应急单位应立即启动预案。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项目部项目经理电话保持24小时在现场值班。

  1、蓝色预警

  ⑴公司总部通知各项目主管、经理、安全员,对项目点临时用电、临建设施、现场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各自做好检查记录,主管领导带领安全、设备、质量等部门的负责人,对项目点进行巡回检查,并记录在案。

  ⑵在市气象局发布天气预警后,所有项目现场要全部停止室外工种作业,待解除预警后才可恢复室外岗位工作。

  2、黄色预警

  ⑴公司总部通知各项目主管、经理、安全员,落实抢险人员、物资、器材、设备等。

  ⑵各项目主管、经理、安全员应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检查作业项目重点部位的安全状况,安排专人定时对重点部位、设备、临建等设施及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和观测,并做好记录。

  ⑶对项目现场的室外设施要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备齐加固器材,并做好人员撤离的应急设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设施安全处置,该维护的维护,要加固的加固。达不到要求的必须拆除重建;暴雨天气必须安排专人进行不间断巡查;临时观察风雨对室外设施的影响、损害情况,智能停车设备、岗亭、雨棚等可能造成的破坏,如有安全隐患的立即将在岗工作人员转移到安全地方。

  ⑷项目现场用电必须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尤其要做好各配电设施的防雨措施,检查用电线路有无破皮老化现象,全面检查项目现场的各类临时用电设施、配电线路。严格实行“三相五线制”,确保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各类配电设施的防雨设施防护完好;暴雨天气应立即切断总电源,并准备好应急照明器材,所有室外现场在市气象局发布天气预警后要全部停止室外用电。

  3、橙色预警

  ⑴立即向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器材、设备、车辆的到位情况以及所处的位置和机动时间,等待指令。

  ⑵应该照应急抢险预案,组织抢险人员和设备、车辆、器材等应急物资,在现场集中待命,随时准备抢险。

  ⑶公司应采用电话等形式,将灾害天气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危险源以及应急措施上报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⑷公司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在做好蓝色预警和黄色预警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①智能停车设备应增设拉结点和小横杆,增设水平和纵向斜支撑,增强智能停车设备等的整体稳定。

  ②对仍不能保证安全的室外工种,立即将当班在岗人员疏散撤离工作现场。

  4、红色预警

  项目部巡查后发现还存在安全隐患等因素的,要严格实施应急预案,将在职在岗人员疏散、撤离至安全地带,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九、高温作业应急措施

  项目点室外工作现场24小时备有充足的纯净水等防暑降温药品。同时,如果遇到温度为36℃以上的天气时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法,即在高温期间实行午睡制度,每天中午停工休息,下午两点半后恢复以错开高温时段,增加高温作业、高空作业、室外人员倒班频率,防止因疲劳作业发生危险。中暑的诊断与抢救:因长时间的日光暴晒,或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出现大汗头晕、无力、口渴、眼花、心慌、四肢麻木、体温略升高、血压下降等症状。中暑的抢救:发现中暑病人都应立即将其移到阴凉通风处。

  1、轻度中暑:给予含盐冷饮,服十滴水或藿香正气水,休息后即可恢复。

  2、高热型:重点是物理降温,用26—29℃温水或50%酒精全身擦浴,用电风扇吹风,头部大血管放置冰袋,静脉点滴生理盐水。

  3、痉挛型:重点补充钠,静点5%GNS或3%NS,抽搐着用10%含氯醛10—20ml。

  十、灾害天气过后的处置

  灾害天气过后,项目点对启动应急预警预案和抢险救灾、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进行总结,并书面上报,作为下次演练培训的重点内容。

  公路养护单位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6

  1、总则

  1.1目的

  为应对冰雪灾害天气影响我县公路通畅、安全的突发情况,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快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应急处置,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降低冰雪灾害给我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并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遵循统一调度、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确保重点,积极应对、果断处置,依靠科技、加强协作的原则,实行县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中心、项目部、作业点四级负责制,建立灵活快速、统一协调的应急反应机制。

  1.2.1快速反应原则

  建立并保持快速、高效、通畅的通讯联络系统,收集、传达、反馈、汇总有关信息,接到信息后快速报告、快速决策、快速处理、快速反馈。

  1.2.2协同配合原则

  保持信息和指令传递顺畅。管理中心的养护、路政等科室要形成除雪保畅联动机制。同时加强与当地政府各部门、公路沿线各企事业单位联络和协同配合,及时有效地开展防灾抗灾工作。

  1.3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交通部关于全面加强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2、机构及职责

  2.1成立应急指挥部

  公路管理中心防抗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局长李同祥任组长,副局长周爱华、副书记刘金龙、工会主席闫森、总工杜明超任副组长,孔祥光、吴礼杰、张文海、杨光林、曹静、高明奎、韩宪清、张磊、黄先文、杜成九等同志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杨光林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xx;传真:xx)。

  2.2指挥部工作职责

  (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部署,负责所管养公路网防抗冰雪灾害工作的具体实施,及时向地方政府及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和市公路处报告工作实施情况。全面负责霍邱境内国省道重要干线及重要县道防抗冰雪灾害的指挥、组织与协调工作,确保公路通畅、安全。

  (二)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工作,负责管养路线的通阻信息和防灾抗灾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

  3、线路分类

  3.1一类线路:Gl05、S310。

  3.2二类线路:S343。

  3.3三类线路:X032。

  3.4时间要求

  一类线路清除积雪积冰一般不超过12小时,严重冰雪灾情不超过24小时。道路应始终维持通行状态。

  二类线路清除积雪积冰不超过24小时,严重冰雪灾情不超过48小时。道路一般应维持通行状态,严重冰雪灾情中断交通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三类线路清除积雪积冰或进行防滑处理不超过48小时,严重冰雪灾情不超过56小时。道路一般应维持通行状态,严重冰雪灾情中断交通时间不超过56小时。

  4、应急响应

  4.1四级响应

  当气象预报有雪情时,各养护项目部应急指挥部负责人立即上岗、成员立即到位,做好除雪人力、物资、设备的`准备以及应急预案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4.2三级响应

  当降小雪时,公路管理中心路政、养护人员、各养护项目部应全员上路调查雪情、路况,并组织人员设备的集结、调配,并按照预案要求上路实施除雪、融冰、防冻、防滑作业。

  4.3二级响应

  当降中到大雪时,公路管理中心指挥部负责人应立即上岗,成员全部到位,按分片包干的原则上路指挥、检查防灾抗灾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问题。迅速报告地方政府,请求动员社会力量和沿线群众上路除雪,同时按信息通报的要求上报信息。

  4.4一级响应

  当公路网出现大范围冰冻封路情况,进入一级响应。应急指挥部迅速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请求动员协调社会力量和军警人员上路,实施除冰抢通、维护一类线路通行秩序和封闭不适宜通行路段。

  4.5应急处置措施

  4.5.1除雪保通措施

  除雪融冰防冻防滑按照“机械化除雪除冰与撒盐融冰防冻相结合,大范围机械作业与局部人工处理相结合,专业队伍除冰保通与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相结合,全面清理与重点突击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

  预案启动后,应根据自身职责按照先通后畅、确保重点的

  原则全力以赴组织对公路进行抢通保畅工作。科学调配人力、物力、机械设备等,迅速对受灾路段采取处置行动。养护作业单位要准确把握撒盐和除雪的时机,合理配置和使用现有的除雪机械,及时清除路面积雪,保障公路畅通。

  (一)开始积雪(结冻雨)有碍通行后,立即安排在重点路段和大中型桥梁桥面系统进行小剂量的撒盐(工业盐或其它融雪剂)工作。

  (二)当降雪厚度超过2cm时,待降雪结束后或达5cm,出动平地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进行除雪。

  (三)当出现连续降雪时,应24小时连续进行除雪作业,以平地机(或轮式推土机)为主,积雪严重路段可使用装载机,除雪工作可采用多台机械流水作业。对桥梁、陡坡、急弯路段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机械除雪后及时撒盐或铺设麻袋、砂石等防滑材料。加强相应的交通安全控制措施,增设导向标志,对车辆进行限速,保障车辆安全行驶。

  (四)当路面大面积结冰时,在结冰处撒盐(或其它融雪剂),根据气温一般在2小时左右后使用平地机和轮式推土机进行除冰。

  当出现上述(二)、(三)、(四)种情况时,应立即请求政府协调当地驻军、武警和人民群众参与除雪除冰工作。

  (五)在桥梁、陡坡、急弯路段应安排人工值守,随时进行除雪融冰防冻防滑工作,确保重点部位通行安全。

  4.5.2交通安全措施

  (一)对路面冰冻严重、已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路段,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协助交警封闭交通。在已封闭交通路段两端设立“冰冻封路,请绕道行驶”的指示牌,对结冰的桥梁两端设立“桥面结冰,车辆慢行”的告示牌。

  (二)所有公路的主要进出口设置提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安全,开启足够数量收费道口,及时清除收费区域的积雪、积冰,确保车辆安全通行。

  (三)工程施工路段停止施工(因抢险需继续施工的除外),并在路段两端设置施工警告标志、减速装置等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施工路段的交通维护工作。

  (四)陡坡、急弯路段要撒布防滑材料,必要时应采取铺设草包、麻袋等防滑措施。

  5、信息监测、收集、报告与发布

  从项目部(含作业点)、到公路管理中心指挥部,建立应急信息系统,执行应急值班制度、报告制度,保证应急信息畅通。

  公路管理中心作为第一责任者,应在出现降雪、轻度冰冻、冰冻封路、公路沿线出现重大险情或出现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等情况时,迅速了解现场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市公路处。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公路管理中心、项目经理部、作业点要设置专门联系电话,确保预案启动后防灾抗灾工作期间全天候值班和信息畅通。各级单位要利用无线通讯网、网络等保持值班室之间通信联系,信息传输,保障各成员单位迅速取得联系、互动。现场应急行动组要保持移动电话通信联络畅通。

  6.2人员保障

  公路管理中心统一调配防灾抗灾人力物力。抢修任务大的线路或区域,可上报公路管理中心请求组织其它项目部及进行应急支援。特别重大抢修和保障任务要紧紧依靠当地政府组织协调当地驻军、武警和人民群众共同实施。

  6.3物资保障

  根据天气预报,养护单位应充分做好机械、设备、材料、油料等物资准备工作,准备充足的工业盐、砂石、麻袋等防冻防滑材料。根据气象预报进行物质需求评估,并报当地政府督促物资供应部门采购调运。必要时,调用交通战备物资,投入抗灾工作。公路管理中心要对公路沿线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可用于除雪除冰的机械设备登记造册,并在预案启动后保持与业主的联络,以备紧急调用。

  7、附则

  7.1责任追究

  对出现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没有完成任务,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7.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通知发出之日起开始实施。

  公路养护单位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7

  为切实做好中心公路冬季雨雪冰冻天气保畅工作,充分做好针对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有效应对恶劣天气对我中心管养公路及桥梁安全畅通造成的危害和影响,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缩短中断交通时间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确保冰冻期间我中心所管养的公路安全畅通,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区交通主管局《xx区交通运输冬季安全生产“强基固本”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裕交办〔20xx〕7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总体要求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切实提高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严格落实职责和岗位责任,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点抓好“一抗三保”工作,即:抗灾害、保畅通、保运输、保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冬季雨雪冰冻极寒天气公路保畅工作,区公路中心成立冬季雨雪冰冻天气防灾公路保畅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工养股,魏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24小时值班电话:3956xxx。各公路站成立相应的组织,切实做好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做到组织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

  三、领导小组工作分工

  组长:程克祥负责公路中心管养公路在极端雨雪冰冻天气情况下组织抢通保畅全面工作;

  副组长:申永军负责独山站片区(独山、西河口、石婆店、狮子岗一带)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

  副组长:鲁先俊负责徐集站片区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并负责组织机械车辆、材料物资等调度工作;

  副组长:胡敏丽负责苏埠站片区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

  副组长:赵立中负责丁集站片区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同时负责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副组长:张德平负责新安站片区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同时负责桥梁监控管理工作;

  副组长:杨洋负责城南片区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同时负责信息上报,典型人物、事例宣传工作;

  成员:魏敏负责防灾保畅期间总值班及物资调度工作;成员:郑伟谢俊勇负责协助机械车辆、材料物资等调度工作;成员:郭庆负责协助检查防灾保畅期间值班及物资调运工作;成员:荣家芳负责物资、资金的准备工作。成员:徐丙森鲍勇黄河杨成香刘志远吴九负责各自公路站雨雪冰冻天气情况下公路抢通保畅全面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保障工作。

  一是做好桥梁日常巡查工作,认真落实桥梁“四个一”管理制度,重点对三、四类桥梁加强动态监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防范控制,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完善安全标志,避免发生责任事故。二是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出现大的病害及时用冷铺沥青进行修补,确保道路畅通。三是路产股与交警、运管、安监、消防、气象、120急救中心等有关部门强化协调配合,实施联勤联动,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好雨雪冰冻间日期间危化品车辆行驶普通干线公路管控工作。搞好交通管制疏导,加大对重点部位、重点路段的巡查力度,每一路段明确巡查责任人,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发生突发事件和交通事故时,责任区负责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疏导交通,减少路堵事件。四是继续加强治理车辆超限工作力度,推进公路综合整治。要强化源头治理,实施区域联动,从严打击超限车辆,保护公路设施。

  (二)认真做好安全防治工作。

  一是要认真做好重要桥梁和急弯陡坡路段、事故易发路段等重点部位的安保工作。全面检查公路标志、标线是否齐全,安保设施是否完善。如特殊路段是否设有警示标志,弯道陡坡路段是否设置警示桩或安全护栏,宽路窄桥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设立,是否醒目,是否夜间反光等,对发现有缺损的要及时修复安装。二是做好冰冻期间养护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冬季施工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设立规范齐全的施工标志和夜间施工警示标志,并派人负责维护交通秩序,加强施工现场交通安全控制;对封闭交通施工的情况,要设立规范、醒目的交通标志和绕行标志,及时向社会发布绕行信息,保障雨雪冰冻期间的车辆顺利通行。三是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对办公场所、拌合场以及施工现场等进行一次安全及防盗、防火大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雨雪冰冻期间安全无事故。梁集、分路口、毛岔河公路服务站要加强人员值守和公路服务设施维修,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驾乘人员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三)做好日常管养和维护工作。

  为创造畅安舒美的交通环境,各公路站在雨雪冰冻期间,重要县道穿村镇路段为重点,全面加强日常管护工作,及时清除桥面、陡坡急等范围内的积雪,加强公路沿线标志、标牌、护栏、示警桩等设施的维护和监管工作。

  (四)信息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信息服务管理。对路况信息必须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收集、按上报程序规定及时上报,为司乘人员和社会提供温馨服务。二是加强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宣传工作。对工作的亮点、好人好事等及时宣传报道,展现xx公路文明形象,对突发事件,宣传措施也要及时跟进,起到正面引导,化解危机的作用,让广大司乘人员满意并真正体现出一个过年的氛围。

  (五)切实加强公路应急保障能力。

  全面落实恶劣天气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快速反应机制和联动机制,风雪来临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坚持以雪为令,及时组织清除冰雪。区公路中心组建成立8个抢通保畅应急分队,总人数60人,其中局机关12人、裕通公司8人、独山站8人、苏埠公路站8人、新安公路站5人、徐集站7人、丁集站8人、城南站4人。确定落实指挥车辆3台、货车8台(租用3台)、签订租用大型铲车16台,挖机2台,对所有机械设备做好提前维修,确保机械能用、好用。加强对中型以上桥梁、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的监控,最大限度减少恶劣天气对公路通行的影响。路产、安全、养护巡查车辆配备必要的警示标志等应急器材,遇有突发事件或交通事故时,及时摆放警示标志,做好现场布控。及时联系相关单位,形成救治、事故处理、车辆分流、道路清障、疏导交通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相关信息,做到信息畅通、反应迅速、组织得力、处置得当。

  (六)积极储备应对冬季雨雪天气灾害保障应急物资:

  养护应急车防滑链30套、雨衣100套、安全马甲200套、胶鞋100双、照明灯20盏、铁锹100把、融雪剂20吨、冬季冷补料120吨。

  (七)认真落实值班、信息报送制度。

  雨雪冰冻期间,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24小时值守制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纵横联系和沟通。各责任股室、站必须做好通讯联系,负责人的手机始终处于畅通状态,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及时准确。按照主管局要求和工作流程,对道路信息、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及时发布,保证手机始终处于畅通状态,确保各单位信息畅通。雨雪冰冻灾害期间,中层以上人员外出必须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请假销假。

  五、预案启动

  有下列情形时,预案立即启动:

  1、桥梁、陡坡结冰,护坡滑坡、公路路基严重垮塌、冰雪灾害等严重阻塞交通、威胁行车行人安全通行。

  2、凡中心领导小组接到辖区内险情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区人民政府的有关通知。

  3、各道班或路产巡查预见将有桥梁垮塌、引桥路基、护坡滑坡、冰雪灾害及行车安全等险情发生,须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中心应急领导小组启动预案。

  六、应急工作要求:

  1、本预案所涉及的人员,通信工具在冰冻期间必须保证随时畅通。

  2、通知到的各单位、各部门应听众指挥,行动迅速,带齐必须用具、设备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3、通知待命的,应做好一切准备,随时增援。

  4、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各工作小组在组长的指挥下,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并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确保处理工作有序、高效。

  5、应急小组人员应熟悉业务,并储备必须的设备物资。

  6、预案启动后,一切服从救援抢险需要。

  七、责任追究

  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对出现玩忽职守、遇险而退、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社会影响的单位及个人将依照纪律严肃处理,对国家、人民造成财产和生命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八、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公路养护单位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应对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冰雪灾害救助体系和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畅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黑龙江省高速(一级)公路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伊春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的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等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应急指挥部组成与职责

  2.1.1市应急指挥部组成

  成立伊春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办、市卫健委、市政府外事办、伊春银保监分局、伊春军分区、武警伊春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当发生Ⅰ级(特别重大)冰雪灾害时,市应急指挥部指挥场所原则上设置在市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实行集中办公,统一协调和指挥处置工作。

  当发生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冰雪灾害时,市应急指挥部指挥场所设置在市交通运输局,由其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对和处置工作。

  当发生Ⅳ级(一般)冰雪灾害时,由各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处理相应的冰雪灾害事件。

  2.1.2指挥长职责

  指挥协调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应急工作,在发生冰雪灾害时,负责指挥、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冰雪灾害应急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实施本预案以及其他冰雪灾害应急处置重大事项。

  2.1.3副指挥长职责

  (1)对灾害的上报进行监督;

  (2)审定各成员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及相关制度,并监督落实;

  (3)对灾害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提出意见;

  (4)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1.4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引导社会舆论,组织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播报冰雪灾害预警信息和除雪除冰工作进程。

  (2)市交通运输局:参与拟定、修订冰雪灾害应急预案及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督促指导行业管理单位公路除雪除冰防滑工作。

  (3)市气象局: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天气预报、预警的制作和发布工作,确定降雪等级;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提供气象信息,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4)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灾区公共安全;维护受灾路段交通秩序,及时疏导、分流滞留车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协助提供部分道路信息;负责受灾路段的封闭与保护,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关闭高速公路;会同有关部门处置冰雪灾害突发事件。

  (5)市财政局:负责市级应急救灾资金筹集、拨付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向省财政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6)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需求,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7)市通信管理办:负责指挥协调各通信运营企业对受损通信设施和线路进行抢修和恢复;保障应急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通信畅通。

  (8)市卫健委:负责指导开展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必要时,组织市级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灾区开展相关工作。

  (9)市政府外事办:负责协助开展事故中伤亡的外籍人员善后处理工作。

  (10)伊春银保监分局:负责组织指导保险企业及时做好损失理赔工作,负责组织保险企业在车流量较大路段做好快速理赔工作。

  (11)伊春军分区:负责组织民兵参加除雪除冰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根据灾情需要,协调驻军参加除雪除冰救灾工作。

  (12)武警伊春支队:负责组织所属武警部队实施除雪除冰救灾工作,参加重大设施和重要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护救灾秩序和社会稳定;如遇有冰雪灾害突发等情况按照兵员调动相关程序办理审批。

  (13)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所属消防救援队伍参与冰雪灾害时突发的严重公路交通事故救援保障工作,特别是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冰雪灾害事故和特殊危害事故的处置。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制定简单实用、操作性强的应急处置或保障行动方案,建立健全预防和应对冰雪灾害的各项应急机制,同时密切配合,形成应对和处置工作的合力。

  2.1.5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市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1)传达、落实市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指挥、督促全市冰雪灾害应急工作;

  (2)收集、汇总冰雪灾害信息,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雪情、灾情,提出冰雪灾害预警方案、除冰雪和灾害处置建议方案;

  (3)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除雪除冰和应急处置工作;

  (4)组织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呈报、宣传报道等工作;

  (5)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

  (6)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现场指挥部组成与职责

  2.2.1现场指挥部组成

  现场指挥部在市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自动成立,由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组建,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市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担任,下设9个小组。

  治安保障组:由市公安局组织干警组成。

  应急抢通组:由市交通运输局、伊春军分区、武警伊春支队组织技术人员组成。

  抢险救援组: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事故救援人员组成。

  医疗救护组:由市卫健委组织医疗救治人员组成。

  综合协调组: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相关人员组成。

  通信保障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人员组成。

  后勤保障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善后处理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总结评估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各小组实行统一指挥调度、分工落实责任,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治安保障组、应急抢通组、抢险救援组、通信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在决定终止灾害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自动解散;综合协调组、善后处理组和总结评估组在相关工作完成后,由市应急指挥部宣布解散。

  2.2.2现场指挥部总指挥职责

  负责统一领导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应急队伍调度和应急机械及物资调配。

  2.2.3各工作组职责

  2.2.3.1治安保障组

  负责组织灾害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工作。

  2.2.3.2应急抢通组

  负责进行公路除雪除冰抢通工作;拟定公路绕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通工作;负责协调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承办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3抢险救援组

  负责对人员、物资、车辆等进行救援、抢险;交通阻断、车辆被困施救;为过往车辆提供应急救援服务;安全引领护航。

  2.2.3.4医疗救护组

  负责组织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2.2.3.5综合协调组

  负责传达上级指令以及收集各组信息及时向上级反馈;负责调查取证,及时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送有关情况;负责新闻宣传工作,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对外发布信息等。

  2.2.3.6通信保障组

  负责保障通信网络畅通;保障市应急指挥部向各成员单位、县(市)、区应急指挥部和各有关部门下发应急工作文件及信息传输工作。

  2.2.3.7后勤保障组

  负责24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包括抽调交通工具、救援设备、人员食宿等;承办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8善后处理组

  负责公路受灾情况统计,组织灾后调研工作;负责拟定公路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并组织实施;承办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9总结评估组

  负责编写应急处置工作大事记;负责对突发事件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市应急指挥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承办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专家咨询组组成及职责

  专家咨询组是由公路交通运输行业、公安交警部门、气象行业及其他相关行业工程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的应急咨询机构。专家咨询组具体职责如下:

  (1)参与拟定、修订与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相关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对应急准备以及应急行动方案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

  (3)负责对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4)承办市应急指挥部委托的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有关事项。

  2.4各县(市)、区级政府职责

  (1)各县(市)、区政府及交通运输部门结合自身情况分别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制定本职责范围内的冰雪灾害应急预案,处理相应冰雪灾害事件;

  (2)发生冰雪灾害时,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3)启动和终止相应级别的应急处置;

  (4)其他相应级别重大事项的决定。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预警和预防是通过监测与收集突发事件相关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并作出相应判断,发布预警信息,采取预防措施。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确影响范围、信息渠道、时限要求、审批程序、监督管理、责任制等。

  3.2预警预防行动

  在防御关键期,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要建立预警预防日常值班制度,做好冰雪灾害天气监测预警及影响分析,并及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同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检查、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传达市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拟定相关应急工作通告。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冰雪灾害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机制,加强防灾减灾人员、装备、物资等管理,细化处置流程,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冰雪灾害防御措施。

  各相关部门接到预警信息后应迅速核实情况,并积极采取交通管制、设施维护等预防和应急措施,及时有效地采取处置措施,将冰雪灾害消除在萌芽状态。

  (1)确保和提高冰雪初期的路表抗滑能力,以便提高和改善行车安全。

  (2)为冰雪防治措施的实施,如除冰化学物、撒盐等争取时间。

  (3)防治黑冰,阻止结冰和桥面(或路表面)粘结,以方便除冰。

  3.3预警级别及发布

  3.3.1预警分级

  预警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和Ⅰ级(特别重大)四级,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3.3.2预警分级标准

  Ⅰ级,特别重大级别,红色标志。预计未来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到15毫米以上的暴雪量级(或者已达到15毫米以上的暴雪量级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产生较大影响。

  Ⅱ级,重大级别,橙色标志。预计未来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到10毫米以上、15毫米以下的暴雪量级(或者已达到10毫米以上、15毫米以下的暴雪量级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产生较大影响。

  Ⅲ级,较大级别,黄色标志。预计未来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到6毫米以上、10毫米以下的暴雪量级(或者已达到6毫米以上、10毫米以下的暴雪量级),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产生影响。

  Ⅳ级,一般级别,蓝色标志。预计未来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到4毫米以上的大雪量级(或者已达到4毫米以上的大雪量级),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产生影响。

  3.3.3预警信息发布

  Ⅰ级(特别重大)预警信息由省政府批准发布,省应急指挥部发布。

  Ⅱ级(重大)预警信息由省交通运输厅发布。

  Ⅲ级(较大)预警信息由伊春市政府发布。

  Ⅳ级(一般)预警信息由县(市)、区政府发布。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根据冰雪灾害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共四级。

  省政府负责Ⅰ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省交通运输厅负责Ⅱ级或省政府责成处理的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市交通运输局负责Ⅲ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Ⅳ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

  各级应急领导机构在启动实施本级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将应急响应情况报送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备案。

  4.1.1Ⅳ级响应

  4.1.1.1启动条件

  当冰雪灾害达到Ⅳ级预警级别时,受灾地区县级交通运输部门立即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向市级交通运输部门报告。

  4.1.1.2响应措施

  当达到Ⅳ级响应启动条件时,由发生或可能发生地的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迅速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管理。县级气象台参与加密预报指导;如需跨市协作,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报请市交通运输部门协调。

  发生或可能发生地的县级气象台站自动进入应急状态,观测岗位应急人员要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工作,全程跟踪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路政部门应立即上路巡查,及时上报路况信息。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应及时通知养护、应急部门。

  各部门接到通知后对道路积雪立即清扫,随下随扫,并对应急物资按危险路段进行现场储备。

  4.1.2Ⅲ级响应

  4.1.2.1启动条件

  当冰雪灾害达到Ⅲ级预警级别时,市交通运输部门立即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向省交通运输厅报告。

  4.1.2.2响应措施

  当达到Ⅲ级响应启动条件时,由市交通运输部门迅速启动Ⅲ级应急管理,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管理。市气象台参与加密预报指导。

  市级气象台站自动进入应急状态,观测岗位应急人员要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工作,全程跟踪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路政部门、公路管养单位组织人员对重要路段加强巡查,及时上报路况信息。养护、应急部门实行24小时值守,按照指令配备标准,组织人员、机械进行除冰除雪,保证公路畅通,及时通过媒体发布信息。

  4.1.3Ⅱ级响应

  4.1.3.1启动条件

  当冰雪灾害达到Ⅱ级预警级别,由省交通运输厅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4.1.3.2响应措施

  当达到Ⅱ级启动条件时,由省交通运输厅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管理。市应急指挥部按照省应急响应部署,市气象台加密进行临近、精细化预报,现场指挥部各小组进入集结待命状态。

  全市所有气象台进入应急状态,观测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工作,全程跟踪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路政、养护、应急等部门对重点路段实施24小时值守并按照市应急指挥部指令配备标准,组织机械进行除冰除雪,尽力保持重要路段通畅。当重要路段通行困难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指挥引导,必要时采取封闭措施。路政部门应立即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在现场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疏导过往车辆。及时报送信息并通过媒体发布信息。

  4.1.4Ⅰ级响应

  4.1.4.1启动条件

  当冰雪灾害达到Ⅰ级预警级别时,由省政府立即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4.1.4.2响应措施

  当达到Ⅰ级启动条件时,由省政府启动Ⅰ级应急预案,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管理。市应急指挥部全员进入应急状态。

  全市所有气象台站进入应急状态,观测岗位应急人员要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工作,全程跟踪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路政、养护、应急等部门实施24小时人员值守并按照市应急指挥部指令,组织所有机械设备、所有人员进行除冰除雪。路政部门应密切关注路面情况,并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时发布道路关闭通告,同时报请市应急指挥部争取沿线政府群众和部队的支持。及时报送信息并通过媒体发布信息。

  5、应急处置

  5.1事件分级

  将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事件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5.1.1事件分级标准

  Ⅰ级,特别重大级别,红色标志。因冰雪灾害导致国家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通行能力影响周边省份,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的事件。因冰雪灾害导致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48小时以上的事件。因冰雪灾害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的交通事故的事件。其他可能需要由交通运输部提供应急保障的事件。

  Ⅱ级,重大级别,橙色标志。因冰雪灾害导致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通行能力影响周边地级市,但在本省之内,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上的事件。因冰雪灾害导致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24小时以上的事件。因冰雪灾害造成死亡1人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交通事故的事件。其他可能需要由省交通运输厅提供应急保障的事件。

  Ⅲ级,较大级别,黄色标志。因冰雪灾害导致国家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通行能力影响在本市(市级)之内,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6小时以上的事件。因冰雪灾害可能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12小时以上的事件。因冰雪灾害造成重伤1人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的事件。其他可能需要由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供应急保障的事件。

  IV级,一般级别,蓝色标志。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参照I级、II级和III级冰雪灾害事件等级,结合地方特点确定。

  5.2信息报告

  5.2.1信息报告程序

  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各单位接到冰雪灾害事件的报告后,应根据路段受灾程度逐级报告,重大以上事件可越级上报。

  (1)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接到Ⅰ级冰雪灾害事件报告时,应立即向市级交通运输部门报告,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应立即向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报告。各级部门执行日报告制度,直到事件结束。

  (2)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接到Ⅱ级冰雪灾害事故报告时,应立即向市级交通运输部门报告,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应立即向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报告。保证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在1小时内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各级部门执行日报告制度,直到事件结束。

  (3)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接到Ⅲ级冰雪灾害事故报告时,应立即向市级交通运输部门报告。保证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在1小时内接到事故发生报告。执行日报告制度,直到事件结束。

  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在接到有关冰雪灾害事件的报告后立即向相关单位通报,开展相应应急处置工作。

  (4)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接到Ⅳ级冰雪灾害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相关单位通报,开展相应应急处置工作。

  如果冰雪灾害事件中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籍人员,或者冰雪灾害事件可能影响到境外时,先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市应急指挥部逐级上报。

  上述信息按相关规定及时报送市政府。信息报送方式可采取电话口头初报,随后采用网络、传真等载体及时报送书面报告。

  5.2.2信息报告内容

  冰雪灾害的等级、发生(发现)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预计(实际)恢复时间、除雪保通时限、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等。其中现场情况应尽可能详实(包括人员伤亡及车辆损失情况、滞留人员和车辆情况等)。在报送基本情况的同时,应尽可能附带能够反映现场情况的图片。

  除雪保通时限:除雪保通时限指自降雪停止至保证公路基本通行所需要的时间,不包括清理中央分隔带、紧急停靠带及路肩残雪的后续时间,按降雪程度分:小雪24小时,中雪36小时,大雪48小时,暴雪和风吹雪等雪灾不超过60小时。

  5.3现场紧急处置

  事发地交通运输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在接到冰雪灾害事件信息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各自的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及规程,协同配合,共同实施紧急处置行动。

  各应急救援队伍应快速、果断地进行现场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损害后果进一步扩大。

  (1)在医疗机构人员到达受灾现场之前,事先到达现场的应急救援力量应当按照现场救护操作规程,对伤情危急的伤员进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置。急救、医疗人员到达现场后,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积极协助运送伤员,必要时依法征用过往车辆。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赶赴现场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设置现场警戒区域,疏导交通。

  (3)消防救援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和设备破拆车辆,解救因车辆颠覆、变形被困于车内的人员。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其他警力负责做好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和人员疏散工作。

  (5)当交通阻断、车辆被困时,各公路管养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施救,提供必要的食物、饮水和应急休息场所,为过往车辆提供应急救援服务。

  (6)在重要会议和赛事活动前,提前掌握重要会议或重要赛事活动地点附近天气变化,路域沿线做到随时随地掌握天气变化,各有关单位应不间断除雪作业,做到随降随除。遇到超出本单位除雪作业能力情况,要组织临近单位第一时间进行除雪保通增援。遇到极端雪灾天气,集中调配附近各单位除雪设备第一时间参与除雪保通工作。

  (7)每逢重要节日前,各有关单位应备足防滑砂、融雪剂等应急物资,检修保养除雪车、应急车辆设备,严阵以待。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公安交警、消防和公路管养单位等部门联动配合,形成应急处置合力。节日期间除雪,应根据降雪量的变化,及时调整除雪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加强急湾、陡坡、桥面、平交道口、服务区等重点部位的除雪工作,切实做好除雪保畅工作。同时通过网络、手机短信、12328服务电话等,及时发布准确的路况信息,引导群众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

  5.4指挥和协调

  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处置工作由相应级别的交通运输部门统一组织和指挥。

  依据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应急预案,完成纵向与横向府际关系协调。

  (1)纵向协调。在纵向协调机制建设方面,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依据不同的冰雪灾害事件形态而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方式,强调合适的应急处置,防止过度反应而造成资源浪费。当冰雪灾害事件级别达到Ⅲ级及以上情形时,开始启动相应级别交通运输部门的应急管理纵向协调,保障信息沟通渠道的有效性,并迅速向上级部门实时汇报公路冰雪灾情,为上级部门启动应急处置提供决策依据。

  (2)横向协调。在横向协调机制建设方面,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同宣传、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合作,在不同应急处置级别下,尽量发挥交通运输部门的主动性,做到以本级交通运输部门为核心的.横向协调,完成应对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所需要的各种资源。

  5.5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应根据属地的实际情况和冰雪灾害事件特点,制定社会动员方案上报属地政府,社会动员方案应明确动员的范围、组织程序、决策程序。在自有应急力量不能满足应急处置需求时,向属地政府提出请求,请求动员社会力量,协调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5.6应急处置终止

  5.6.1应急终止依据

  应急终止依据:

  (1)应急任务已经完成,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

  (2)对于一定级别的冰雪灾害,上一级领导机构认为应急应当结束的。

  5.6.2应急终止程序

  Ⅰ级应急响应终止由省政府下达;

  Ⅱ级应急响应终止由省交通运输厅下达;

  Ⅲ级应急响应终止,市应急指挥部采取以下终止程序;

  (1)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掌握的事件信息、应急反应进展情况并参考专家咨询组的意见,向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提出Ⅲ级应急响应状态终止的建议。

  (2)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决定是否终止Ⅲ级级应急响应状态,如同意终止,则签发Ⅲ级应急响应终止文件,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后续处理意见,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传达给各相关机构。

  (3)市应急指挥办公室负责向社会宣布Ⅲ级应急响应结束,说明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效果以及应急响应暂时停止和终止后将采取的各项措施。

  Ⅳ级应急响应终止程序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参照Ⅲ级应急响应终止程序自行编制。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现场处置完毕后,事发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善后处理工作。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尸体进行妥善停放,尽力救治事故伤员,对死伤者家属进行安抚。各级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给予必要的帮助。

  6.2社会救助

  (1)事发地交通运输部门配合属地政府,对参加应急处置的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并提供相关心理和司法援助。

  (2)事发地交通运输部门配合医疗机构、消防救援部门做好生命救助工作,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及时组织救灾物资、生活必需品和社会捐赠物品的运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6.3保险

  保险监管部门要组织协调保险企业做好防灾、减损和灾后赔付工作。气象等部门应当为保险企业的理赔工作提供灾情鉴定等服务。保险公司依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6.4总结评估

  6.4.1开展评估

  (1)Ⅰ级、Ⅱ级公路冰雪灾害事件评估、总结等工作按省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

  (2)Ⅲ级及以下应急响应由市级以下相应的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编写突发事件调查报告与总结,对应急经验教训加以总结,提出改进建议,组织对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监测和后果评估,提出损失赔偿、灾后恢复及重建等方面的建议。

  6.4.2评估内容

  对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发生的起因、性质、损失、影响和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应急保障、恢复重建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7、保障措施

  7.1通信保障

  充分整合现有交通通信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多网联动、快速响应、处理有效”的市级和县级交通运输应急平台体系。各级交通运输应急平台根据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报处理、跟踪反馈和应急处置等应急管理需要,实现与上下级交通运输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

  7.2应急救援与保障

  7.2.1救援队伍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武警、消防等有关成员单位要组织成立道路抢险、电力抢修、除险加固、管网抢修、人员搜救等专业应急抢险和救援队伍,作为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的突击力量,确保重要应急抢险和救援行动的有效实施。

  7.2.2交通运输保障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受困、受灾人员转移以及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车辆的调配工作。

  7.2.3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7.2.4应急物资保障

  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市级交通应急物资储备,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本地交通应急物资储备。

  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地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应建立相应的应急救灾物资管理制度。

  7.2.5应急经费

  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应急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障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应对工作所需经费。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应建立有效的监管和评估体系,对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7.2.6避难场所规划

  由各县(市)、区政府规划和建立基本满足特别重大冰雪灾害事件的人员避难场所,建议设在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以及各县(市)、区政府规划的常规避难场所。

  7.3技术储备与保障

  成立我市应对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的技术专家组。依托科研机构,建立除雪除冰技术储备和冰雪灾害应急处置技术保障支持系统。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冰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范的技术研究。研究结冰和路面或桥面之间的粘结形成机理和破除方法。

  7.4奖励与责任

  对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防御、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应急救助中牺牲、致残的,符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的,依法予以评定烈士、评定残疾等级,并按照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对于玩忽职守、严重失职,导致漏报、迟报、谎报、瞒报,或拒绝配合,延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警信息传送或应急处置行动,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预案管理

  8.1培训和演练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写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宣传读本,做到图文并茂、通俗易懂、携带方便、查询快速,提高宣传与培训效果,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渠道,加强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应急保障的宣传工作。

  包括各级领导、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常规性培训。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养单位应将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工作。应急保障相关人员每两年应至少接受一次相关知识培训,并依据培训记录和考试成绩实施应急人员的动态管理,提高交通应急保障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

  8.2预案更新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形势发展和应急机制的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本预案,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确保与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

  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本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公路冰雪灾害应急预案。

  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行动方案,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3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9、附则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其他公路参照执行

  公路养护单位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9

  一、农村公路灾害应急预案编制的原则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目的

  有效处置本县发生和可能发生的县乡公路水毁事故、地质灾害、中断交通、危及交通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三)编制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最大程度地减少因水毁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公路水毁灾害预防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3、属地管理,先期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县乡公路水毁地质灾害,桥梁事故造成的公路交通中断,按照行政区划管辖范围,为确保公路畅通,由公路管理所,先期组织应急处置。

  4、加强监控,科学决策。依靠科技,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对水毁、地质灾害易发区、桥梁或凝冻路面地段、危险地带进行监控。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科学决策。提高公路灾害防御处置技术和水平。

  (四)适用范围

  本县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由于降雨在公路沿线引发的水毁地质灾害、滑坡、凝冻灾害等导致公路中断交通和危及交通安全,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适用本预案。

  二、农村公路灾害突发事件的界定

  农村公路易发生的突发事件主要有:

  1、公路、桥梁工程施工中、滑坡、塌方、高边坡等引发的突发事件。

  2、水毁、山体塌方等自然灾害给公路基础设施造成破坏引起的突发事件。

  3、破坏性地震导致的公路中断引起的突发事件。

  4、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违规操作引发的安全事故。

  5、公路凝冻灾害引发的中断交通及安全。

  三、防御预案的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农村公路防御灾害处置应急领导组:

  组长:李保英(县交通运输局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张文红(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任魁胜(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组长)

  王永栋(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成

  员:牛建忠(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赵兵会(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股股长)

  张广庭(县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所所长)

  田建东(县交通运输局工程公司经理)

  徐双遇(县交通战备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路管理股,赵兵会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7021679。

  (二)职责

  发生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后,经交通运输局批准,启动本预案,并制定应急救援措施,指导监督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解决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调整部署应急救援工作措施。完成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行政区域和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权限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以平时培养的施工队和群养工队伍为主以及及时组织的民工进行救援。

  应急救援队伍由协调指挥组、抢险队、技术组、运输队等工作组组成,并按所、各股室的职责负责应急工作。

  领导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所涉及部门、行业的协调沟通,以及支援力量的组织、调用;抢险队负责应急抢险和恢复工作;技术组负责制定抢险方案;运输队负责调运、设备和运送物资。

  应急救援队伍平时采用电话随时联络召集,在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实行24小时值班及电话跟踪值班制。

  四、相关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有关股室按照以下报告程序和内容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按善后处置要求开展救援工作。具体如下:

  (一)报告程序

  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要在1小时内报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局,并在3小时内形成书面汇报材料逐级上报情况。

  (二)公路桥梁工程事故书面报告的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项目工程量;

  2、发生事故工程部位、结构类型、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项目法人名称、项目法人代表授权人姓名、设计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和本工程设计主要负责人,施工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和本工程设计主要负责人,施工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和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姓名,监理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和本工程监理单位负责人姓名;

  4、事故经过及初步原因分析;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6、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及联系电话。

  (三)灾毁(水毁、塌方)抢修保通报告的主要内容

  1、灾毁路线名称、地点桩号、灾毁项目、损失情况;

  2、灾毁抢修情况和预计恢复通车时间;

  3、灾毁报告单位、报告人及联系电话。

  五、善后处理

  1、现场保护。在积极抢救伤员的同时,保护好现场,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工作。

  2、调查处理。按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选派有经验的人员参与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原因分析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应急结束。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由应急救援领导组组织相关人员对现场进行认真清理、清查,确定不再发生危险,不存在安全隐患后,及时宣布应急状态结束,并通过媒体进行宣布。

  4、落实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为吸取教训,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应提出具体防范措施和对责任人初步处理意见。

  六、应急实施保障

  1、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组及办公室成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通信畅通;

  2、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

  3、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掌握、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布置应急处置工作;

  4、应急预案启动后,各股室人员一律不得请假,公务车不得外借;

  5、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调派运输企业车辆用于应急处置工作。

  七、奖励与责任追究

  1、对参加应急救援行动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对参加应急救援行动需调用社会车辆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3、对推诿、故意拖延、不服从领导组安排指挥,未履行本预案规定职责的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上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或给予党纪处分;

  4、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领导组工作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建设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和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信息报送

  领导组要及时向县政府上报信息,需要对外发布信息时,应征求县人民政府的同意。

  九、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路养护单位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10

  为妥善处置因冰雪引起的公路交通中断、较长时间堵塞和突发险情,确保公路安全、畅通,根据沂水县公路中心管养道路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冬季除雪防滑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人为本、平急结合、科学应对、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动协调;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部门协作、资源共享。

  二、范围和等级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中心管养公路范围内,因冰雪引起公路交通中断、较长时间堵塞或影响车辆正常通行,需及时疏通或采取相应措施。

  (二)预警级别

  根据冰雪发生时对公路的影响程度,由高到低划分为红色预警(特别严重预警)、橙色预警(严重预警)、黄色预警(较重预警)和蓝色预警(一般预警)四级。

  1.红色预警

  24小时内降雪厚度达到20厘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造成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交通中断。道路通行能力已严重影响周边省市,需要国务院或交通运输部应急处置机构出面协调有关地方、部队或军队、武警部队,实施

  应急处置措施,进行应急队伍、物资和机械设备跨省调度时,拟发出红色预警。

  2.橙色预警

  24小时内降雪量达到10厘米以上,20厘米以下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造成高速公路关闭、部分国省道干线公路无法正常通行,需要省级应急处置机构实施应急处置措施,进行应急队伍、物资和机械设备跨市调度时,拟发出橙色预警。

  3.黄色预警

  24小时内降雪厚度达到5厘米以上,10厘米以下,且降雪持续,可能严重影响正常通行,导致高速公路关闭,部分国省道无法通行,需要市级应急处置机构实施应急处置措施,进行应急队伍、物资和机械设备跨县区局、管理处调度时,拟发出黄色预警。

  4.蓝色预警

  24小时内降雪厚度达到1厘米以上,5厘米以下,且降雪持续,对行车影响不大,不需要关闭高速公路。由县区局、高速公路管理处实施应急处置措施,不需要跨县区局、管理处调度应急队伍、物资和机械设备的,拟发出蓝色预警。

  三、责任分工

  (一)总体要求

  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总框架下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局长任总指挥,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各科室、公路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指挥中心,分管养护工作的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值班电话XXX。

  应急处置指挥部,具体承办上级有关决定和任务,负责本单位辖区内公路降雪天气的应急处置工作,要加强对特殊路段雪情的分析研究,把握规律,做好各种防范措施。加强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信信息畅通。

  (二)路政工作

  在冰雪天来临时,要加大路政巡查力度,做好交通疏导清障工作,及时处理路政案件,遇有堵车现象,配合交警及时疏导指挥。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开启警示灯和警报器,并用扩音器提醒过往车辆行车安全。出现预警级别规定情形时,要及时报告所在应急指挥部,按照规定启动相应预案。

  (三)养护工作

  加强公路日常管理和养护,确保安全设施、标志等齐全有效。在预警发生时,养护部门要迅速集合,及时抛撒融雪剂和防滑沙。根据冰雪的具体情况,按照主次进行清除。除冰雪次序依次为桥面、匝道、超车道、行车道。对地温较低的桥面要及时抛撒融雪剂,除雪时间应选在白天温度较高时进行,如冰雪天气仍在继续,还要及时抛洒融雪剂,避免再次结冰。除雪作业是要有严密的安全措施:使用限速标志、设置锥形标,提示驾驶员安全行驶;在未封闭交通时、严禁逆向除雪作业;清除冰雪时限制车辆和人员位置和活动区域,严禁超出警示区或作业区活动;每次除雪时,要指定至少一名安全员负责安全工作。

  (四)应急保障中心工作

  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负责应急抢险设备的维护、保养,按照指挥部要求,组织设备、物资及人员达到现场,配合现场人员完成应急处置工作。

  (五)后勤保障工作

  后勤保障组要做好雪天的生活保障工作,保证滞留车辆、人员基本生活需要,重点做好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的保障工作,在有可能的情况下,要想尽一切办法将其转移到安全地带。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尽最大努力免费提供方便食品、熟鸡蛋、饮用水、日常药品等物品,采取上路提供方式解决滞留人员就餐问题。

  四、工作程序

  (一)信息发布

  要建立“以雪为令”的工作机制,当雪情发生启动预警时,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同时通过电子情报板、电子可变限速板、广播、电视、网址、短信等方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二)预警处置程序

  除雪防滑工作,遵循“先抢通,后除净”的原则。

  1.红色预警处置程序

  大面积暴雪天气,达到红色预警级别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置程序。降雪厚道达到1厘米时开始撒融雪剂(标准20克/平方米),待降雪结束或厚度达到5厘米时,出动除雪车清除路面积雪,机械清雪完毕,再洒布融雪剂(40克/平方米)。

  2.橙色预警处置程序

  降雪厚度至1厘米时开始撒融雪剂(标准20克/平方米),待降雪结束或雪厚度达到5厘米时,出动除雪车清除路面积雪,分车道清除,机械清雪完毕,再洒布融雪剂(40克/平方米)。

  3.黄色预警处置预案

  温度在零下值零下20摄氏度时,以机械除雪为主。降雪厚度至1厘米时开始撒布适量融雪剂,标准宜控制在20克/平方米以下,待降雪结束后,再利用除雪车配合撒布融雪剂(20克/平方米)清除路面冰雪。

  4.蓝色预警处置预案

  平均气温在零下5摄氏度以上时,经车辆行驶或气温变化地表积雪自然融化,无需做特别处理;平均气温零下5摄氏度以下时,根据情况必要时撒少量融雪剂(20克/平方米)。

  (三)时限要求

  根据路线的等级标准及重要性不同,制定分类除雪时限要求

  1.一类路线

  我局管养的连接市县的.重要省道为一类路线

  时限要求:降雪6小时内打通一条车道,降雪停止后清除积雪一般不超过8个小时,严重雪情不超过16小时。

  2.二类路线

  管养范围内连接县区之间的省道为二类路线。

  时限要求:降雪8小时内打通一条车道,降雪停止后清除积雪一般不超过12个小时,严重雪情不超过24小时。

  (四)应急启动

  1.后勤保障组做好车辆调度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用车需要;根据需要做好食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的采购和供给工作,保证抢险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及时与各新闻媒体取得联系,对发生灾害路段和桥梁情况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将车辆绕行路线、行车注意事项等对外发布,使驾乘人员及时了解路况信息,选择正确行驶路线。同时要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的报道。

  2.机械组要根据灾害处置需要,合理调配施工机械,组织施工机械迅速赶赴受灾现场,充分发挥大型机械作业优势,尽最大努力以最快时间减缓雪情后减短交通堵塞时间。

  3.现场抢险组要做好抢险准各,接到命令后,立即组织战备物资、机械、队伍赶赴现场。如需要负责与交警部门联系,在发生灾害路段封闭交通,同时设置醒目的标志,引导车辆绕行,同时做好路政巡查和疏导交通工作,防止出现大范围车辆积压现象。

  (五)应急解除

  当出现下列情况,应急状况解除

  1.预警级别规定情形已经消除,公路恢复畅通;

  2.现场应急处置活动,包括人员车辆疏导、路面各种病害抢修、路面冰雪清除、其他安全畅通隐患等活动已经全部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结束信息,并向上级部门、新闻媒体宣布应急反应结束。解除应急反应所采取的各项特别措施,应急处置队伍人员恢复各自日常工作岗位。

  五、工作要求

  (一)要按市公路中心《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要求储备充足的除雪防滑应急物资,并对作业车辆完成集中保养检查,保证良好机械性能。

  (二)明确除雪防滑应急队伍人员组成,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通过实战演练来完善预案,提高除雪防滑队伍的应急实战能力,确保预案符合实际、行动有效。

  (三)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维护保养应急机械设备,修复受损公路设施,补充应急消耗物资,做好再次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同时对应急处置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加以总结,对出现的问题认真加以反思,以便积累更好的经验,做好下一步工作。

  公路养护单位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1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下交通保畅保通工作,加强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冰冻雨雪灾害天气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应对冰冻雨雪灾害引起的各类突发事件,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快捷高效有序地组织应急处置,确保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降低冰冻雨雪灾害给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并最大程度减少事故损失,制定本预案。

  (二)使用范围

  冰冻雨雪灾害是指由降雪(或雨夹雪、霰、冰粒、冻雨等)或降雨后遇低温形成积雪、道路结冰,严重影响到交通安全运行,影响到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基础物资的保障和供给,并可能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一种气象灾害。

  在县交通运输局管辖的行政区域和行业领域内,因受冰冻雨雪灾害影响系统正常运行,或引发行业突发事件时,适用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并保持快速高效通畅的通讯联络系统,收集、传达、反馈、汇总有关信息。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及时排除险情,保障公路、水路畅通,确保运输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成立舒城县交通运输局防抗冰雪等灾害保障安全运输指挥部。

  指挥长由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分管应急、公路中心、道路中心、港航中心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机关各股室及各综合服务所负责人担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应急中心,应急中心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公路畅通保障组,由公路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道路运输保障组,由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水上运输保障组,由县港航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由局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

  (二)工作职责

  指挥长职责:统一领导全县交通系统应急处置工作,积极响应省厅、市、县政府对冰冻雨雪灾害应急处置的要求,决定启动应急预案,下达抢险救灾人员及物资运输应急命令,指挥、调度、督促各部门开展应急运输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关系,在需要发动社会力量和军队时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救援请求。

  副指挥长职责:协助指挥长做好抢险救灾运输的具体工作,具体负责所在工作组的工作,带领有关成员和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组织运输任务。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抢险、救灾人员及物资运输协调工作,随时保持与指挥长、副指挥长、各保障组、上级有关部门及各单位的联系,向指挥长等报告工作相关情况,收集有关情况,按要求及时上报,做好值班记录。

  道路运输保障组职责:组织安排运力储备,按照县政府和指挥长命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运输车辆和人员,督促运输企业对车辆安装防滑链条等安全措施,协调解决在运输保障任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公路畅通保障组职责:按照县政府和指挥长命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机具和人员,保障应急救援保障过程中公路、桥梁畅通,为地方政府组织铲雪除冰做好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在公路畅通保障任务中的各种问题。

  水上运输保障组职责:负责做好全县水路运输保障工作,按照县政府和指挥长命令,启动应急预案,落实抢险人员和运输船舶,做好应急救授保障工作,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码头、渡口铲雪除冰的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在水上运输保障任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后勤保障组职责:及时掌握和了解救灾情况,按照县政府和指挥长命令,做好救灾资金的储备和抢险物资、工具的购置及后勤保障。

  宣传报道组职责:负责防抗雪灾等极端天气以及由此引发的公路和水上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及时收集、监督、指导交通系统对防抗雪灾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发布各类信息。

  三、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分为四级:

  1.四级响应

  当气象预报有雪情时,应急指挥部负责人立即上岗、成员立即到位,做好除雪人力、物资、设备的准备以及应急预案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2.三级响应

  当降小雪时,调查雪情、路况,并组织人员设备的集结、调配,并按照预案要求上路实施除雪、融冰、防冻、防滑作业。

  3.二级响应

  当降中到大雪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给予解决相关问题,上路指挥、检查防灾抗灾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问题,同时按信息通报的要求上报信息。

  4.一级响应

  当公路网出现大范围冰冻封路情况,进入一级响应。应急指挥部迅速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请求动员协调社会力量和军警人员上路,实施除冰抢通、维护一类线路通行秩序和封闭不适宜的通行路段。

  (二)预防准备

  各部门(单位)应根据时节特点,依据冰冻雨雪灾害的

  监测信息做好以下预防准备工作:

  1、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应对冰冻雨雪灾害的有关规章、

  制度和预案;

  2、开展冰冻雨雪天气条件下的生产安全和应急等相关

  技能培训;

  3、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4、组织应急物资、装备的检查、补充和整修;

  5、开展冰冻雨雪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教育;

  6、开展应对冰冻雨雪灾害的.应急演练;

  7、加强应急值班值守;

  8、做好应对冰冻雨雪天气的其他各项准备。

  (三)应急处置保障措施

  1、各保障组要完善应急处置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县政府和指挥长的指令,立即按各自职责组织开展抢险放灾人员及物资运输工作,在县政府和指挥长的统一组织下,有条不紊地开

  展工作。

  2、维护保养好参加抢险救灾运输车辆、抢险工程机具及抢险船舶,使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备足油燃料,保证随时投入使用。

  3、储备一定数量应急抢险物资,如融雪剂、工业盐、防滑沙、碎石、麻袋、草袋、铁锹、扫帚、编织袋、雨衣、雨鞋、救生衣、救生圈等。

  (四)应急处置工作要求

  1、各保障组接到指令后,组长必须立即按指令及各自职责组织工作,要服从指挥长统一指挥、安排和调度。

  2、应急预案启动后,所有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达工作岗位,险情没有解除前不得擅自离岗。

  3、抢险人员必须服从指挥部的调度,各司其职,坚守岗位。

  4、应急预案启动后值班人员要24小时值班,做好值班记录,情况收集和信息报告工作。

  5、在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及各工作组全体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四、应急结束

  抗雪救灾保运输工作结束,由上级指挥部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办公室通知有关单位。应急行动结束后,通常在24小时内,各单位对应急行动的结果、职责履行情况、应急工作开展、平时准备等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将应急行动总结于应急响应行动结束后2日内报局指挥部。由指挥部负责汇总、整理有关材料,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以便改进

  平时的准备工作和应急行动的组织工作。

  五、奖励与责任

  (一)奖励

  在抢险救灾运输保障应急工作中,对反应快速、决策正确、处置果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责任追究

  对不及时按指令集结车辆、机具、船舶,不服从统一救援指挥、调度,因自身行为或临阵脱逃而导致重大事故,以及未按本预案规定履行职责的单位和责任人,由相关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行政责任或给予党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公路养护单位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12

  为提高高速公路在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通行能力,最大限度地调动各单位和相关部门的保通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高速公路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至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制定冬季恶劣气候条件下联合保通实施方案、交通管制预案、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1)工作原则和保通目标

  坚持顾全大局、各司其职、沟通协调、安全畅通的原则,路政、交警、征收、养护、交通工程等多部门密切配合,采取联合巡逻等方式,保障高速公路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安全畅通,实现低事故率,低封闭率的总体保通目标。

  (2)组织领导、职责分工

  由公司领导、路政大队及各支队管理人员组成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高速公路交警和各路政支队建立联合巡逻制度,共同负责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路况巡查、交通事故现场的前期处置、分流点的执勤、路况信息的收集工作。值班室在得到恶劣天气预报后,立即通知各路政大队,养护部门、收费站,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各收费站负责高速公路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封闭信息的公告,由交警、路政部门配合做好站区分流疏导工作。

  利用电子显示屏及时、准确发布路况信息、关闭和开通信息。

  养护部门及时联系养护公司负责雪天路面的防冻、撒盐、除雪、除冰工作。

  (3)关闭高速公路的程序

  1)遇到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备通行条件时,可以关闭高速公路。

  ①雪、雾天或高速公路路面结冰影响安全通行;

  ②发生交通事故影响交通安全时;

  ③高速公路实施大规模施工作业时;

  ④恶劣天气造成高速公路水毁、沉陷、塌方和其它情况影响正常通行时;⑤由 白天的联合巡逻(早8:00-20:00)白天的巡逻以交警为主。巡逻密度、巡逻方式以路面情况的上报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交警负责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先期处置治安(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及其它路面突发事件;路政人员按照路政部门的规定处置负责分内的事务。

  夜间巡逻主要以路政部门为主,由路政大队派出巡逻车,车上配备至少两名路政人员和一名交警,路面情况的上报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工作要求

  遇有交通事故时,路政队员负责设置现场安全区,交警负责事故现场勘查。巡逻车应随时保持与大队的通信联络,巡逻车上路必需携带分流设备。

  3)加强值班制度

  各单位在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下必须加强值班室管理,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主要领导负责值班制度。要保持通讯畅通,带班领导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路况信息反馈必须及时准确,做到正常情况下每隔1小时向监控中心汇报,特殊情况下及时汇报。

  4)严格执行恶劣天气备勤制度

  各路政大队在恶劣气候条件下,大队做到一线之后路政人员实行全员备勤、住队管理、与此同时,对路况实行间断巡逻,随时监控路况变化情况。通过媒体发布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路况信息。

  (5)雾天情况下的保通预案

  1)高速公路能见度在200米至500米时:

  值班室在接到巡逻人员提供的路况信息后,将信息迅速传达至各收费站,各收费站应在显著位置发布公告,告知司乘人员因雾限速每小时80公里行驶。同时,利用电子显示屏,不断向车辆提供路况及交通管制信息。

  交警、路政人员应派出两辆巡逻车,实行双向不间断巡逻,路政人员配合交警随时纠正超速行驶、停车等违章现象,清除易发事故隐患。

  当高速公路出现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积极配合交警对事故现场实行交通管制,增设各种指示标志或警示标志,加大加长安全区的设置,防止二次或连续事故的发生。

  2)高速公路能见度在100米-200米,已经影响交通时:

  ①值班室接到路况信息后,值班室在接到巡逻人员提供的路况信息后,将信息迅速传达至各收费站,各收费站应在显著位置发布公告,告知司乘人员因雾限速每小时60公里行驶。

  ②各收费站设立外勤岗,必须提醒司机开启雾灯、示廓灯、前后位灯;采取间断放行,一般每通过30辆车后,间断5分钟再放行的`原则。

  ③交警、路政应派出两辆巡逻车实行双向不间断巡逻,并利用喊话器提醒车辆保持车距、车速及时处置超速、停车等违法行为。

  ④当高速公路出现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积极配合交警对事故现场实行交通管制,增设各种指示标志或警示标志,加大加长安全区的设置。

  3)高速公路能见度在50米-100米时

  ①值班室接到路况信息后,值班室在接到巡逻人员提供的路况信息后,将信息迅速传达至各收费站,各收费站应在显著位置发布公告,告知司乘人员因雾限速每小时40公里行驶。

  ②各收费站设立外勤岗,必须提醒司机开启雾灯、示廓灯、前后位灯;采取间断放行,一般每通过30辆车后,间断5分钟再放行的原则。

  ③交警、路政应派出两辆巡逻车实行双向不间断巡逻,并利用喊话器提醒车辆保持车距、车速及时处置超速、停车等违法行为。对暂时不能行驶的故障车辆一律拖走,不能拖离的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④对车流量较大的收费站派出巡逻人车及人员,协助收费站维持站区秩序,利用扩音装置向司乘人员提供路况信息,提示行车注意事项。

  ⑤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进行交通管制,必须把施工人员、车辆、设备撤离作业区,加强管理。

  ⑥当高速公路出现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积极配合交警对事故现场实行交通管制,增设各种指示标志或警示标志,加大加长安全区的设置。

  ⑦对已影响通行的交通事故,联合巡逻人员可酌情实施分流,并对事故现场进行快速清理,待事故清理完毕后,再实行间断放行。

  4)高速公路能见度在50米时

  ①巡逻车发现能见度低于50米时,立即报告路政值班室交警。路政接到路况信息报告后,应立即向省路警指挥中心报告,由省省路警指挥中心协商后并向各单位下达封闭指令,特殊的情况下可以封闭的同时报告。

  ②路政大队应迅速把封闭信息传达至各收费站,各收费站在接到封闭指令后,应关闭车道,在进入高速公路匝道口向司乘人员发布高速公路封闭通告,提示车辆选择其它行驶路线。

  ③各收费站在高速公路封闭后,应预留紧急通道,保证救援车辆,特勤车辆,等必须通行的高速公路的车辆的通行需求。

  ④交警、路政大队应向流量较大的收费站派出巡逻车及人员,协助收费站维持站区秩序,利用扩音装置向司乘人员发布路况信息及封道指令。

  ⑤交警、路政大队应对封闭路段实行双向不间断联合巡逻,及时向值班室汇报路况信息。交警、路政大队在封闭路段两端实施主线分流,全部车辆就近引出高速公路。

  ⑥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路段,必须及时把施工人员、车辆、设备撤离作业区。

  ⑦对高速公路封闭后滞留在高速公路上的行驶车辆,交警和路政人员应引导就近下道,或到服务区停车,并封闭服务区出口,在接到开通通知后实施放行。

  (6)冰雪天气的保通

  在下下雪前路政大队协调养护部门提前对桥面、坡道等易形成冰面的部位做好除雪、除冰准备。

  1)雪天,但气温较高,未出现积雪、结冰状况,不影响高速公路正常通行时

  ①交警、路政大队应对封闭路段实行双向不间断联合巡逻,及时向值班室汇报路况信息,重点查看桥面、坡段的路面状况,及时向上级汇报路况。

  ②当路面上出现交通事故时,交警,路政人员应对事故现场采取警戒措施,视情况延长警戒区并增设各种指示标志和警示灯具,防止连锁事故发生。

  ③大队值班室、高速交警值班室应及时向养护科、各收费站、交通运营中心、高速交警大队执勤民警通报路况。养护部门应组织人员,做好设备、材料的准备工作,各收费站应向通行车辆发布雪天限速行驶通告。收费人员在向司乘人员发放通行卡时,应告知其限速行驶,注意安全,交通运营维护中心应按照高速交警的要求,利用区域及区域两端可变情况信息板,向通行车辆传递路况信息、发布限速警告指令。

  2)雪天,出现少量积雪、气温较低,桥面、坡面、山区等路段出现积雪、结冰迹象,已部分影响正常通行时

  ①各大队值班室、高速交警值班室在接到联合巡逻车路况通报后应立即将路况信息通报高速交警大队及路政值班领导、路政大队、养护部门。组织各养护工区对桥面、坡道或积雪路段实施撒盐、撒溶雪剂、撒除冰剂等除雪、除冰措施,保证该路段能够限速通行。

  ②大队值班室将路况信息及时通报各收费站、交通运营维护中心,由各收费站向通行车辆发布危险路段信息,提示其限速行驶。收费员在发放通行卡时,应告知司乘人员限速行驶,注意安全。交通运营维护中心应按照高速交警及路政部门的要求,利用可变信息情况板,向通行车辆发布路况信息和限速警告指令。

  (7)发生运输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车辆事故的保通

  ①运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化学药品、试剂等物质车辆通行高速公路之前,要向路政部门申报,经批准后,由路政车辆在运载车辆前引路通行,通行时车辆限速60公里/小时,不得随意超速超车。如未经批准,收费站不得将危险车辆放入。

  ②运输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车辆,若发生交通事故或违反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使被运输的危险品在运输途中突发性发生溢漏、爆炸、燃烧等,一旦出现将在短时间内造成一定面积的恶性污染事故。事故发生后路政引导车启用车内自带的应急物资处理现场,同时报警,根据事故大小要求增援。未经批准的过往运输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车辆事故发生后司乘人员可以通过手机或紧急求助电话拨打路政救援紧急电话求助。

  ③各大队值班室、高速交警值班室在接到路政引导车通报或事故报警后,应立即将事故信息通报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接到路况信息报告后,充分了解事故情况,组织交警、路政人员应对事故现场采取警戒措施,并视事故情况延长、扩大警戒区并增设各种指示标志和警示灯具,防止连锁事故发生,同时紧急调运应急物资前往事故现场。

  运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车辆在敏感水体大桥发生事故,路政部门应立即将事故信息通报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立即向省路警指挥中心报告,由省路警指挥中心协商后根据实际情况向各单位下达封闭指令,特殊的情况下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可以封闭的同时报告。急预案领导小组同时通知119消防队及环保部门,并协调各有关单位组织实施,立即启动环保应急预案。

  ④路政大队应迅速把事故信息传达至各收费站、交通运营维护中心。各收费站向通行车辆发布危险路段信息,提示其限速行驶,收费员在发放通行卡时,应告知司乘人员限速行驶,注意安全。各收费站在接到封闭指令后,应关闭车道,在进入高速公路匝道口向司乘人员发布高速公路封闭通告,提示车辆选择其它行驶路线。

  ⑤交通运营维护中心应按照高速交警及路政部门的要求,利用可变信息情况板,向通行车辆发布危险品事故信息、限速警告指令、高速公路封闭通告。⑤针对突发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通知路政大队准备石灰(处理酸性物质)和黄沙(防滑,并防止泄露液体流淌)和木塞,前往事故发生地,已备急用。

  ⑥各收费站在高速公路封闭后,应预留紧急通道,保证救援车辆,特勤车辆,等必须通行的高速公路的车辆的通行需求。

  ⑦对高速公路封闭后滞留在高速公路上的行驶车辆,交警和路政人员应引导就近下道,或到服务区停车,并封闭服务区出口,在接到开通通知后实施放行。

  (8)应急物资的准备

  在路政巡逻车、服务区、收费站进行必要的应急物资的准备。服务区、收费站设立应急物资的贮备专门区域。应急物资做好出入库记录,并根据出库情况随时补充物资,做好出入库记录。

  准备的应急物资有石灰、黄沙、木屑和木塞等必备物资,其中石灰用于处理酸性物质,黄沙、木屑用于路面防滑,并防止泄露液体流淌,木塞用于桥面直排泄水孔的堵塞,防止泄露的危险物质通过直排泄水孔流入桥下,污染水体。

  公路养护单位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13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应对雨雪冰冻天气会议精神,据最新气象分析,预计25-31日我县将有一次连续的低温雨雪天气过程。为积极应对做好极端天气情况下群众生产,生活和保障工作,围绕“保安全,保畅通,保供应,保民生”目标,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经研究决定,成立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

  副组长:x

  组员:x

  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小组

  1.民生救助组

  组长:x

  人员:x

  职责:对贫困户、鳏寡孤独、残疾家庭等重点人群进行巡查救助,确保不发生冻死人、饿死人的情况;对居家养老中心进行食品、燃气、房屋建筑质量等进行检查,确保居家养老中心正常运转;做好避灾点的开放工作。

  2.安全生产及防治CO中毒组

  组长:x

  人员:x

  职责:对居住出租房进行消防和防止煤气、CO中毒检查,引导群众安全取暖,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无隐患。

  3.农业保障组

  组长:x

  人员:x

  职责:指导农民做好农林作物、畜禽栏舍等生产设施防护,加固大棚,及时除雪抗压,杜绝农业设施大棚住人。

  4.危旧房、地质灾害及道路保障处置组

  组长:x

  人员:x

  职责:加强对地质灾害点监控监测,切实做好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的.应急防范工作;加强对C,D类危房、简易屋棚及大跨度轻质结构房屋的检查,指导户主加固房屋,确保D类危房无人居住;在建工程视天气情况,能停则停,确保安全;及时对农村道路进行除雪解冻,确保道路通畅。

  5.园林绿化防冻组

  组长:x

  人员:x

  职责:指导各村(社区)、两路两侧等园林绿化防冻工作。

  6.物资调配组

  组长:x

  人员:x

  职责:做好铁锹、扫帚、工业用盐等常规救灾工具的储备工作,及时调配保障各工作组需求物品;对文化礼堂、大许敬老院等进行安全检查,对人群聚集场所(如文化礼堂、敬老院、庙宇)的隐患排查,必要时停止举办人员集聚活动。

  7.应急处置组

  组长:x

  人员:x

  职责:组织公安、医院、民兵、综治等相关人员对突发重大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并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

  8.工作督导组

  组长:x

  人员:x

  职责:负责对各工作组、街道、村(社区)干部履职的督导和应急工作的宣传报道。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雨雪冰冻来临期间,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联动协调;

  2.严守工作纪律。街道全体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严守纪律,确保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待命。

  3.加强宣传引导。驻村干部要会同村干部、网格员进村入户,广泛开展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农业生产知识,做到雪情预报和科学应对知识进村入户,提高群众救灾防灾能力。

  公路养护单位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1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及时恢复公路交通正常运行,保障公路畅通。以及为应对其他突发事件中提供交通运输保障,满足有效应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需要,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运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运城市辖区内的:

  1.3.1由各类突发事件引起的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以及公路主枢纽出现交通运输中断或较长时间阻塞,需及时疏通;公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遭到严重破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复、抢修、加固,以确保运输畅通的应急行动。

  1.3.2由各类突发事件引起交通运输异常并对运输产生严重影响,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调配运输力量,以保证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及灾民和伤病员疏散的应急行动。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条块结合、科学应对、预防为主

  切实履行交通部门的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高度重视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急科技水平,增强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好有效应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各项保障工作。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动协调

  本预案确定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各级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的作用。

  1.4.3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部门协作、资源共享

  明确应急管理机构职责,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响应程序,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联动处置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依法果断处置,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程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和损失。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

  运城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应急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安全监督处、综合运输科、法规科、运管处、道路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关于处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2)协调特别重大、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组织全市较大、一般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研究、解决和处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向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

  (4)研究、部署全市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

  2.2领导组办公室及职责

  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处。由局安监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应急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承担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领导组的指示和部署;

  (2)组织协调全市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及事后调查评估工作;

  (3)协调领导组成员单位、县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之间的工作;

  (4)汇总、整理信息,及时向领导组报告,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5)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分析研究突发事件情况和发展趋势,提出对策;

  (6)制定、修订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有关应急工作规章制度;

  (7)指导有关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修订、编制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组织全市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

  (9)组织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的信息发布。

  2.3应急工作组职责

  应急工作领导组下设八个工作组,分别是:综合协调组、公路抢险(通)组、伤员救助组、运输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调查监测组、信息报道组。

  2.3.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安全监督处

  成员单位: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中的综合协调、保证抢险救援工作有序开展,保持与应急工作组各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及工作协调;收集、分析和汇总应急处置工作情况;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根据应急领导组和其他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统一向市委市政府、省厅和相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文件。

  2.3.2公路抢险(通)组

  牵头单位:道路处

  成员单位: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公路抢修及保通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协调跨县(市、区)应急队伍调度和应急机械及物资调配;拟定跨县(市、区)公路绕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险(通)工作;鉴定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破坏程度,拟定抢险救灾资金补助方案。

  2.3.3伤员救助组

  牵头单位:运管处

  成员单位: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事故现场伤员的救助及协助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并及时报告人员伤亡和伤员医疗救治相关信息。

  2.3.4运输保障组

  牵头单位:综合运输科

  成员单位:市运管处、公交总公司,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应急人员、应急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拟定应急运输征用补偿资金补助方案。

  2.3.5安全保卫组

  牵头单位: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

  成员单位: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事发地公安机关和武警部队设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现场安全警戒线;疏散事发地的人员;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事发地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救援道路畅通。

  2.3.6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

  成员单位:财务科、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通信保障、经费保障、生活保障、保险赔付、善后处理等工作。

  2.3.7调查监测组

  牵头单位:安全监督处

  成员单位:运管处、道路处、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对事发地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处置提供技术支持,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2.3.8信息报送组

  牵头部门:办公室

  成员单位:安全监督处、运管处、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救援现场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按照领导组提供的权威信息进行宣传报道。

  2.4各县(市、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及职责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成立相应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主要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和指挥;

  (2)建立和完善公路交通应急管理与信息监测责任制,及时上报公路交通应急信息;

  (3)根据事件的状况启动应急响应;

  (4)应急响应启动后,在事发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3.预防预警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市、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建立健全公路交通运输信息报告制度,完善预警监测机制。要贯彻“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收集整理和监测分析可能引起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3.2预警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时对交通运输的影响和需要的运输能力分为四级预警,分别为Ⅰ级预警(特别严重预警)、Ⅱ级预警(严重预警)、Ⅲ级预警(较重预警)、Ⅳ级预警(一般预警),依次用红、橙、黄、蓝表示,Ⅰ级为最高级别。交通运输部和省厅负责Ⅱ级以上预警的启动和发布,市交通运输局负责Ⅲ级预警的启动和发布,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Ⅳ级预警的启动和发布。

  预警级别主要依据已经发生或潜在的公路运输事件、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对车站和公路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等确定。

  3.2.1Ⅰ级预警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导致或可能导致本省高速公路、国道和重要省道主干线交通运输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需要48小时以上,通行能力影响全省大部分地区;或急需省政府出面协调有关地方、部门或军队、武警部队共同组织援救;或需要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或交通运输防疫措施时,拟发出交通运输Ⅰ级预警。

  (1)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省地震应急预案、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省级专项应急预案发布Ⅰ级预警或响应时;

  (2)上游河流干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垮坝,暴雨引起重大山体滑坡,突降暴雪或长时间浓雾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省内高速公路、国道和重要省道主干线严重毁坏、中断;

  (3)省内发生6.5级以上地震,或者造成公路、桥梁、隧道中断,或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需组织实施国家紧急物资运输救援;

  (4)省内公路建设工程、道路运输、客货运站发生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故,且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50人以上生命安全;

  (5)剧毒品运输泄漏可能造成道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使区域生态功能丧失,对相关地区正常生产、生活可能造成重大影响、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6)影响大,波及范围广,涉及人数多,出现大量病人或多例死亡病例,影响和危害严重的公共卫生事件;

  (7)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可能引起全省范围的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

  (8)需要发出Ⅰ级预警的其他特殊情况。

  3.2.2Ⅱ级预警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导致或可能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市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主干线,跨市域的其他重要公路干线交通运输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在48小时以内、24小时以上,通行能力影响范围在本省两个或两个以上市;或需要省交通运输厅协调指挥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或交通运输防疫措施时,拟发出交通运输Ⅱ级预警。

  (1)上游河流干流水位超过警戒线,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垮坝,洪水泛滥致使城市及人口聚集的村镇受淹,发生暴雪或浓雾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省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主干线,跨市的其他重要公路中断;

  (2)重要城市或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地震;震级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可能造成30人以下、10人以上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地震;

  (3)可能导致山洪暴发或严重内涝,带来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造成公路大范围严重毁坏的持续大范围强降雨过程;

  (4)公路建设工程、道路运输、客货运站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下、10人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

  (5)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贮运中发生的,一次造成30人以下、1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下、5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以上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泄漏事故;

  (6)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可能引起全省大范围的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需要省交通运输厅协调指挥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

  (7)需要发出Ⅱ级预警的其他特殊情况。

  3.2.3Ⅲ级预警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导致或可能导致本市范围内干线公路交通运输中断,处置、修复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内、12小时以上,通行能力的影响范围在本市内;或急需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或交通运输防疫措施时,拟发出交通运输Ⅲ级预警。

  (1)上游河流干流水位超过警戒线,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垮坝,洪水泛滥致使城市及人口聚集的村镇受淹,发生暴雪或浓雾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本市范围内干线公路交通运输中断;

  (2)重要城市等人口密集地区4.0级以下地震;震级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可能造成10人以下、3人以上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地震;

  (3)可能导致山洪暴发或严重内涝,带来较大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造成公路严重毁坏的持续大范围强降雨过程;

  (4)公路建设工程、道路运输、客货运站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下、3人以上,或者可能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

  (5)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贮运中发生的,可能一次造成10人以下、3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下、3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上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泄漏事故,本市的救援力量可以处置的;

  (6)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可能引起本市内的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

  (7)因收费或其它原因堵塞交通运输,交通运输执法引起较大规模武力斗殴等事件;

  (8)需要发出Ⅲ级预警的其他特殊情况。

  3.2.4Ⅳ级预警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导致或可能导致本县(市、区)公路交通运输中断,处置、修复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内,通行能力影响范围在本县(市、区)内;或急需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或交通运输防疫措施时,拟发出交通运输Ⅳ级预警。

  (1)上游河流干流水位超过警戒线,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垮坝,洪水泛滥致使城市及人口聚集的村镇受淹,发生暴雪或浓雾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本县(市、区)范围内公路交通运输中断;

  (2)人口密集地区4.0级以下地震;震级未达上述标准但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地震;

  (3)可能导致山洪暴发或严重内涝,带来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造成公路毁坏的持续强降雨过程;

  (4)公路建设工程、道路运输、客货运站可能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可能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灾难;

  (5)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贮运中发生的,可能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下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泄漏事故,本县(市、区)的救援力量可以处置的;

  (6)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可能引起本县(市、区)内的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

  (7)因收费或其它原因堵塞交通运输,交通运输执法引起较大规模武力斗殴等事件;

  (8)需要发出Ⅳ级预警的其他特殊情况。

  3.3预警信息系统

  3.3.1应急值班

  市、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设立应急值班室,公布值班电话。

  3.3.2预警信息通报

  市、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在发现事发地车站、公路、危险货物运输、公路施工建设和社会安全稳定以及自然灾害等可能诱发突发事件的风险源信息和监测预警信息时,要及时向领导组办公室通报。

  3.4预防预警行动

  3.4.1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

  Ⅱ级以上由省交通运输厅通过相关渠道发布和解除,Ⅱ级以下由市、县(市、区)应急领导组发布和解除。

  3.4.2市、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应根据不同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并根据各自职责迅速做好应急救援准备,防止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造成危害。

  3.4.3预警启动程序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Ⅲ级预警时,市交通运输局按如下程序启动预警:

  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提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Ⅲ级预警状态启动建议;

  应急工作领导组在2小时内决定是否启动Ⅲ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如同意启动,则正式签发Ⅲ级预警启动文件,并向市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市交通运输局各应急工作组进入待命状态;

  Ⅲ级预警启动文件签发后1小时内,由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向县(市、区)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下发,并电话确认接收;

  根据情况需要,由应急领导组决定此次Ⅲ级预警是否需面向社会发布;

  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立即开展应急监测和预警信息专项报送工作,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形成突发事件动态日报制度,并根据应急领导组要求增加预警报告频率;

  局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应急筹备工作,公路抢通组和运输保障组开展应急物资的征用准备。

  Ⅳ级预警启动程序由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考Ⅲ级预警启动程序,结合当地特点,自行编制;在预警过程中,如发现事态扩大,超过本级预警条件或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置能力,应及时上报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议提高预警等级。

  3.4.4预警终止程序

  Ⅲ级预警降级或撤销情况下,市交通运输局采取如下预警终止程序:

  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根据预警监测追踪信息,确认预警涉及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已不满足Ⅲ级预警启动标准,需降级转化或撤销时,向应急领导组提出Ⅲ级预警状态终止建议;

  应急领导组在同意终止后,正式签发Ⅲ级预警终止文件,明确提出预警后续处理意见,并在24小时内向市政府上报预警终止文件,局各应急工作小组自行撤销;

  如预警降级为Ⅳ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1小时内通知Ⅳ预警涉及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12小时内启动预警程序,并向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送已正式签发的Ⅳ预警启动文件;

  如预警直接撤销,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在24小时内向预警启动文件中所列部门和单位发送预警终止文件;

  Ⅳ级预警终止程序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考Ⅲ级预警终止程序,结合当地特点,自行编制;

  Ⅲ级预警在所对应的应急响应启动后,预警终止时间与应急响应终止时间一致,不再单独启动预警终止程序。

  4.信息报送

  4.1信息报告和处理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应急机构在接到预警信息,经核实后确认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应立即向市交通运输局和县(市、区)政府报告。对于Ⅰ级、Ⅱ级突发事件,市交通运输局应急机构在处置的同时,应及时向市政府和市安委会、省交通运输厅报告,最迟不超过2小时。

  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响应启动后,事件所涉及的县级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应当将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并按照“零报告”制度,形成每日情况简报。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及时将进展信息汇总形成每日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情况简报,分别上报应急领导组、市政府和省厅,并通报各应急工作组。

  4.2信息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名称、联系方式、事件类型、伤亡情况、影响范围和程度、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

  4.3分级响应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事件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4.3.1响应措施

  (1)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启动应急预案后,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应急解除前实行24小时值班,并与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指挥机构保持联系,收集整理突发事件的信息,传达应急领导组的指令,及时向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运输厅上报有关信息;

  (2)建立必要的应急行动机构,如派工作组和救援队赶赴现场;

  (3)指挥协调公路交通运输部门对受损公路进行加固、抢修、保通;

  (4)组织协调应急运力进行抢运;

  (5)发布有关处置应急事件的措施;

  (6)如有受伤人员,应首先予以救助。

  (7)根据事态的进展,决定是否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解除应急状态。

  4.3.2先期处置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应急领导组要立即调度应急物资和社会资源,指挥和派遣相关部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果断控制事发现场,全力控制事件事态,严防次生、衍生危险发生。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现场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指挥部要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基础上,依法采取积极处置措施,并报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和市政府备案。

  超出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应急处置能力,或跨县级行政区域、跨领域的影响重大的紧急处置方案,由现场指挥部提出,报市应急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协调实施。

  4.3.3特别重大、重大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由省交通运输厅启动一级(在国家公路交通应急指挥中心指导下)、二级应急响应。

  (1)领导组办公室立即向领导组报告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前期处置情况;

  (2)由领导组宣布启动应急响应,并召集成员单位(部门)、相关县(市、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通过电话或视频会议通报情况,由领导组负责向社会发布;

  (3)开通与事发地应急领导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发展动态,指导督促事发地应急领导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局领导率有关部门赴现场指导公路交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部门)根据领导组的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根据职责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按规定程序向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报告事件情况和应急处置情况,视情况请求省交通运输厅支援。

  4.4现场应急处置

  4.4.1总体要求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由事发地领导组按照分级响应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响应,协调事发地有关部门做好运力调度、应急运输、道路抢通、灾民转移、人员隔离等应急处置工作。

  4.4.2现场控制与处置

  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及周边环境的敏感性,事发地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现场组织车辆、运管机构根据本地区发生的突发事件实施响应的处置措施。组织疏通碍路、碍车物件,控制危险货物泄漏源,采取防火防爆防污染措施;抢救遇险及中毒人员,疏散受危害人群,保护环境敏感资源;协调事发地公安交警部门对事发地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加强事件及其危害的监控;调动应急队伍、应急车辆、应急设备、应急器材,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立即进行应急处置。

  4.5安全防护

  4.5.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提供不同类型突发事件救援人员安全防护装备。

  4.5.2群众的安全防护

  在实施救助行动中,应根据现场与环境情况组织做好遇险群众与其他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告知旅客及其他人员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防护措施,及时调集抢险救援人员和防护器材、装备、药品。

  4.6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根据事发地的实际情况和突发事件特点,明确动员的范围、组织程序、决策程序,在专业救助力量不能满足救助需求时,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

  4.7信息发布

  公路交通发事件的信息发布,由领导组按照以人为本、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发布信息,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发布信息。

  4.8应急结束

  4.8.1应急结束的条件

  (1)事件已得到控制;

  (2)险情排除,车站发车能力、公路通行能力已经恢复;

  (3)应急现场任务已完成;

  (4)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处置、火灾和爆炸险情或危险隐患的排除)已经结束;

  (5)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大规模污染危害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

  (6)对周边地区构成的威胁已经排除;

  (7)被紧急疏散的人员已经得到良好的安置或已经安全运返原居住地。

  4.8.2应急结束(解除)的程序

  (1)经现场指挥部确认,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报请启动批准机构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由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总指挥宣布响应结束;

  (2)根据领导组的决定,由现场指挥部向所属各工作组下达应急结束命令,解除应急状态。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领导组根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损失,提出善后处置意见,并报市人民政府。协调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5.2社会救助

  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员,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救助。

  5.3调查报告与后果评估

  公路交通运输应急状态解除后,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公路交通突事件应急领导组办公室要尽快做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调查评估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事件处理的结果、经验教训、灾后恢复和重建的建议等。调查报告经应急工作领导组批准后,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应按照要求协助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开通报警电话,县(市、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应设立通信网络和联系机制,确保应急通信畅通。

  6.2物资装备保障

  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在对救援物资进行整合的基础上,要加强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储备,尤其是专业救援物资和装备的储备,提高救援资源的科技含量。

  6.3专业应急队伍保障

  6.3.1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和日常管理。构建以公路、运管机构为主体的公路交通应急救援队伍。

  6.3.2公路交通应急运输保障队伍

  (1)应急运输保障队伍

  市运管处负责区域内的应急运输保障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平急结合、分级储备、择优选择、统一指挥”的原则在本辖区内建立应急运力储备,选择达到一定标准的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通过协商签订突发事件运力征用协议,明确纳入应急运力储备的车辆及其吨(座)位数、类型、技术状况,以及对运输人员和车辆管理的要求、应急征用的条件和程序、征用补偿的标准和程序以及违约责任等,通过协议规范应急运输保障行为,并保障参与应急运输企业的利益。

  (2)运输装备及技术状况

  应急运输保障车辆的技术等级要求达到二级以上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或行驶里程不超过15万公里。建立应急运输车辆技术档案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车辆的技术状况。应急运输车辆所属单位负责保持应急运输储备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并强化应急运输车辆的日常养护与保养工作。

  (3)应急运输人员

  市运管处和执行应急运输保障的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从事应急运输的人员,包括现场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员。应急运输人员年龄原则上控制在20-55岁之间,身体健康、业务熟练。

  应急运输人员在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由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配发相应的证件和必要的生活用品。

  (4)应急运力的备案管理

  市运管处要建立相应的应急运力储备档案,包括运力单位、车辆及其吨(座)位数、类型及人员数量等,并上报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每年针对储备运力的技术状况、单位及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审查,对运力储备进行调整或补充时,要上报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更新备案。

  6.4宣传与演练、培训

  6.4.1应急宣传

  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公布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布接警电话和部门;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互救等常识。

  6.4.2人员培训

  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应将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工作。原则上,应急保障相关人员每两年应至少接受一次相关知识的培训,并依据培训记录和考试成绩实施应急人员的动态管理,提高公路交通应急保障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

  6.4.3演练

  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每三年至少组织一次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县级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要结合辖区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预案演练。

  7.附则

  本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市交通运输局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

  县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报市局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8.预案制订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运城市交通运输局修订并负责解释。

  公路养护单位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15

  一、总则

  (一)编织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应对暴风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暴风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济宁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专项预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我局管养国省干线公路暴风雪、特大暴风雪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预防为主原则;坚持市局和兖州市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协调原则;坚持全局联动,充分发挥全局职工的作用,共同完成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指挥:

  副指挥: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领导管养国省干线公路发生暴风雪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国省干线公路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市公路局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当地政府的支援等。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一下简称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养护科,主任由养护科科长李永果担任,养护科其他人员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暴风雪灾害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传达区政府、市公路局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具体协调处理应对暴风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对暴风雪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暴风雪灾害信息的收集、汇总及发布起草灾情报告,及时向区政府、市公路局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反馈应急工作进展情况;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职能组的设置、组成及职责

  1、应急职能组的设置

  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4个职能组,分别为公路抢通小组、交通指挥小组、宣传报道通讯联络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

  2、应急职能组的组成及职责

  (1)公路抢通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兖州区境内国省干线公路除雪防滑工作;应急抢险物资及设施、设备的'筹备;向除雪防滑队伍发布预警信息;组织运输车辆做好抢险物资和人员的运送工作;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交通指挥组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向过往车辆发布预警信息;根据灾情调整车辆通行路线;为滞留途中的车辆和人员提供必要的援助;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宣传报道通讯联络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及时向社会通报应急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后勤保障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和拨付;对参与抢险救灾有关人员的奖励和处罚;对因参与与应急处理工作治病、致残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准备

  (一)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和物资储备

  财务科安排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

  局养护科负责全局除雪防滑物资储备的安排和调度;局机料科负责全局除雪防滑机械设备的安排和调度;局路政科负责全局应急路政执法车辆的安排和调度。

  (二)预警发布

  兖州公路局接到区政府或市局预警信息后,应按有关要求,及时播报和转发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组织应急队伍和运输车辆、机械设备进入临战状态。

  (三)应急联络

  兖州公路局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通信方式、报告程序、报告内容等,确保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沟通联络畅通。

  (四)应急队伍

  兖州公路局养护科组建公路除雪应急队伍,在公路局抢通小组领导下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四、预警级别

  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暴风雪灾害分为四个等级,按危害程度、积极程度和发展态势从重到轻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

  (一)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或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二)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15毫米以下,或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或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三)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农牧业有影响。

  (四)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农牧业有影响。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原则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可能出现的暴风雪灾害,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原则;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坚持市局统一指挥,部门密切配合,全局联合救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局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二)响应条件

  根据政府及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风雪灾害预警信息,应当充分做好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雪情发生后,对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制,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三)应急行动

  灾情发生后,局养护科要按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下发紧急通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除雪救灾工作。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调集人员和除雪机械设备;应确保除雪完成时限,达到雪停后24小时内,保证至少双向四车道的积雪清除完毕,基本恢复正常运营的条件;雪停后48小时,保证路面范围内积雪清除完毕的目标。

  2、对国省干线公路被困车辆和人员实施紧急救助。

  3、积极配合交通、公安交警部门封闭不能保障安全畅通额公路。

  4、协调多方力量对国省干线公路除雪防滑工作实施应急救援。

  同时,要及时收集和掌握灾情信息,传达和落实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和调度各类应急资源,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分析和研制,汇总和起草灾害报告,编辑灾情专报,做好灾情评估总结工作。

  (四)响应终止

  暴风雪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六、灾情报告和评估

  (一)灾情的报告和评估单位

  局养护科是暴风雪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按实际调查、收集、上报灾情评估报告。

  (二)灾情报告的时限要求

  雪灾发生后,局养护科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市局养护科,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

  灾情报告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

  (三)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情况,基础设施和车辆设备受损情况,直接经济损失情况,组织抢险救灾的基本情况。

  救灾工作结束后,局养护科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经验教训,及时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七、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局养护科要尽快查明公路桥梁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封闭交通;对不能通车的公路要设立绕行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局养护科要尽快组织方案对公路桥梁基础设施进行维修。

  八、附则

  (一)奖励

  对有效检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1、本预案是我局指导兖州区国省干线公路暴风雪灾害救援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2、本预案由兖州公路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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