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地震应急预案

时间:2023-05-15 11:46:05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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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地震应急预案

  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有时会有一些突发事件出现,为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大学地震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大学地震应急预案

  大学地震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地震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指导思想和制定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北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湖北省地震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结合武汉工程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实际,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学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1.3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坚持学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及其下属机构,负责领导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各单位(部门)要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在处置工作中,既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又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严肃责任追究。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突发安全事件第一责任人。

  (2)预防为主,群防群控。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学校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对师生员工的危害。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一线,掌握情况,控制局面。形成学校各有关单位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格局。

  (3)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

  (4)加强保障,提高效率。从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机构、经费保障、信息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应急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相关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党政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处、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基建与维修处、计划财务处、网络信息中心、校医院负责人,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

  2.2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在我市发生破坏性地震及市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警后,领导小组立即启动,负责全面组织、指挥学校的抗震救灾工作。

  3.应急处理机制

  3.1临震应急反应

  接到武汉市市发布的破坏性地震临震预警后,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应立即宣布学校进入临震应急期。

  (1)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各部门抽调精干力量昼夜值班,保证联系渠道畅通、信息反馈及时。

  (2)基建与维修处根据灾情的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及在建工程的施工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人员疏散。

  (3)后勤保障处对食堂、水、电、气等设施采取紧急防范措施。

  (4)保卫处保持校园治安状态良好,认真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内稳定。

  (5)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后勤保障处等部门负责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准备抢险器材、车辆以及物资、医疗救助服务等。

  (6)党政办公室、宣传部等部门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真实通报震情,平息谣传或误传。

  3.2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1)当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开展工作。

  (2)迅速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上报省教育厅,宣布学校进入震后应急期。

  (3)布置学校地震应急工作,迅速组织抢险救灾突击队进行抢险和自救工作,必要时请地方有关部门紧急支援。

  4.应急保障

  4.1人员保障

  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后勤保障处等部门组织人员和设备、车辆参加抢险救灾,各学院、直属单位积极组织人员进行自救。党政办公室、后勤保障处、学生工作处、保卫处等部门要做好群众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国际学院要负责协助做好外籍教师和留学生的转移安置工作。

  4.2信息保障

  网络信息中心最大限度地保障网络通信系统的畅通。党政办公室、宣传部等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向全校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审慎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稳定群众情绪。所有稿件须经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

  4.3秩序保障

  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学生工作处等部门要维护好校内秩序,加强对重点部位的保卫。

  4.4生活保障

  后勤保障处、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最大限度地保障学校水、电及生活物资的供应及储备。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工作

  学校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公共突发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事件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组织社会救助,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5.2调查和总结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成立公共突发事件原因调查小组,组织专家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学校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教训,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制定整改措施,追究责任。

  5.3灾害损失评估

  财务处、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后勤保障处等部门做好灾害损失的调查和评估工作。

  6.责任奖惩

  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学院(部)书记是本单位、部门抗震救灾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履行职责,身先士卒,抓好动员部署,落实好相关工作。

  7.预案管理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发生破坏性地震及市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警后的应急阶段。对没有破坏而有强烈震感的地震事件,除不需要布置救灾工作外,其它等同于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大学地震应急预案2

  为使我校在地震发生时及时组织抗震救灾,自救互救,安全疏散,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地震应急预案》。

  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其他校领导

  成员:各部门及学院主要负责人

  职责:

  1、全面负责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地震应急工作,进行自救互救、避震疏散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各部门应急意识和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2、对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地震应急预案组织演练。督促各部门制定和完善各楼宇、人员密集场所制定疏散预案和疏散路线。

  3、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全面负责本单位地震应急工作,指挥、协调各专业组按预案确定的职责投入应急救援工作。

  4、各专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按各自职责和分工积极投入到抗震救灾中。

  二、应急疏散、抢险救灾组

  组长:学生工作处处长

  成员:各学院分党委书记

  职责:

  1、破坏性地震或强有感地震发生后,按疏散方案指挥就近避震,按疏散线路有序疏散。

  2、以发生地震时在岗人员为责任人,明确职责。部门负责人迅速到位按领导小组的部署开展抢险和疏散工作。

  3、以方便疏散为原则,按区域、楼层疏散方案和疏散路线、顺序组织疏散和撤离。

  4、负责组织对被围困人员进行救助,并转送至安全地带。

  5、负责处置期间的宣传和上报,负责学校新闻和网站的监管,负责师生的教育引导,防止个别人的煽动造谣。

  6、调查灾情统计和上报。

  三、安全保卫组

  组长:保卫处处长

  成员:各学院分党委副书记

  职责:

  1、破坏性地震或强有感地震发生后,负责重要部门(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避免哄抢和人为破坏。

  2、负责校园的安全稳定、现场秩序的维护、警戒和协助被困人员的救助。

  3、指挥治安、消防、交通等设备设施投入救险,防止事态扩大和次生灾害发生。

  四、后勤保障及医疗救护组

  组长:后勤处处长

  副组长:社区卫生服务站主任

  成员:各学院副院长

  职责:

  1、保障应急指挥方面所需的交通、通讯工具,设置明显疏散路线标志和照明设施等。

  2、后勤保障组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急救药品和器材,并做好临时抢救所需的药品、器材、场地、人员、卫生防疫的准备工作。

  3、后勤部门要准备足够的防寒、防雨物品,食物、购置瓶装水等。

  4、对学校各建筑物进行抗震检查,并提出具体的防震措施,组织人力建造临时防震用房,并发放有关抗震的'物资。

  5、医护人员对受伤人员积极进行救治。

  五、防震减灾应急措施

  (一)、预防一般性地震应急措施

  1、学校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召集各职能小组会议,根据震情通报的内容,布置、落实各项工作。

  2、按要求传达震情通报。各部门既要教育师生员工坚守工作岗位,又要做好防震准备工作,同时要防止个别人的煽动造谣,以免影响防震减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3、医护人员要组织高年级学生及专业人员,并进行必要的训练,储备一定数量的急救药品和器材。

  4、后勤部门要准备足够的防寒防雨物品、食物,购置瓶装水等。

  5、安全保卫组要加强院内的治安巡逻工作,特别要做好重点部位的防火、防盗、防哄抢等项保卫工作,同时要保证防盗器材、灭火器材等安好无损。

  (二)预防破坏性地震的应急措施

  1、召开学校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震情通报,研究是否停课或有些部门停止办公,部署防震的具体工作。

  2、后勤部门要对学校各建筑物进行抗震检查,并提出具体的防震措施,组织人力建造临时防震用房,并发放有关抗震的物资,重点做好防寒、防雨、食品、饮用水等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3、医护人员要做好临时抢救所需的器材、药品、场地、人员的准备工作。

  4、安全保卫组要对重要设施进行重点保护,转移秘密文件、人事档案、科研资料、现金、剧毒、放射物、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以确保安全,防止发生失盗、泄漏案件的发生。

  5、根据预案迅速进行震后抢险救灾工作。

  大学地震应急预案3

  一、总则

  为保证破坏性地震临震预警发布后全校师生迅速全面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自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减少人员伤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和《镇江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等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设立与职责

  (一)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后勤、保卫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党办、校办、宣传部、人事处、学工处、国际处、后勤处、保卫处、设备处、财务处、国资处、信息化中心、附属医院、后勤集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在镇江市或临近地域发生破坏性地震或市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警后,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并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全面开展工作。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本校的震情、灾情,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2.根据震情制定学校救灾或预防具体方案。

  3.指挥、组织、协调校内各项应急工作。

  三、破坏性地震临震应急反应

  (一)市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警后,领导小组立即宣布学校进入临震应急期。

  (二)领导小组立即安排人员昼夜值班,并保证联系渠道畅通、信息反馈及时。

  (三)根据灾情的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及在建工程施工情况,领导小组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人员避震疏散。

  (四)对食堂、水、电、气等生活保障设施采取紧急防范措施。(后勤处、后勤集团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五)保持校园治安状态良好,认真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内稳定。(保卫处负责)

  (六)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准备抢险器材、车辆以及物资等。(保卫处、后勤处、国资处、设备处、后勤集团负责)

  (七)利用各种宣传、通讯手段,真实及时地通报震情,平息谣传或误传。(宣传部、信息化中心负责)

  (八)组织应急抢救队伍,准备抢救器材、车辆及物资,做好伤员救治、转运及预防次生灾害的准备工作。(保卫处、附属医院、人事处、学工处、后勤处、国资处、设备处、后勤集团负责)

  四、破坏性地震震后应急反应

  (一)当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克服困难尽其所能在第一时间(15分钟以内)赶到校办集中。

  (二)领导小组迅速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市政府和省教育厅,宣布学校进入震后应急期。

  (三)领导小组布置学校应急工作,迅速组织抢险救灾突击队进行抢险和自救,必要时请求地方政府支援。

  (四)重点工作

  1.人员抢救:组织人员、机械、设备及车辆参加抢险救灾。各单位积极组织人员进行自救。(保卫处、附属医院、人事处、学工处、后勤处、国资处、设备处、后勤集团负责)

  2.生活保障:最大限度地保障水、电和生活物品的供应以及通信系统的畅通。(后勤处、后勤集团、信息化中心负责)

  3.秩序维护:维护校内秩序,加强重点部位的保卫,防止出现违法犯罪行为。(保卫处、学工处负责)

  4.人员安置:做好群众(包括外籍人士和外国留学生)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必要时可动员部分学生先回家待命。(后勤处、国资处、后勤集团、学工处、人事处、国际处、海外教育学院负责)

  5.宣传报道:按照规定及时向全校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审慎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稳定群众情绪。所发稿件须经领导小组审核。(宣传部、信息化中心负责)

  6.灾害损失评估:做好灾害损失的'调查和评估工作。(国资处、财务处、设备处、后勤处负责)

  五、其他事项

  (一)事态平息后,各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全面排查隐患,妥善安置人员,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积极做好灾后重建和教学、科研及生活秩序的恢复工作。

  (二)对进入应急期后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学校将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不服从指挥及救援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对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学校将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预案适用于镇江市发生破坏性地震及市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警后的应急阶段。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江苏大学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江苏大校〔20xx〕194号)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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