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应急预案

时间:2021-12-20 10:39:48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应急预案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保不准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就有必要提前进行细致的应急预案准备工作。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应急预案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应急预案1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铁十九局集团南京地铁二号线元通站施工中涉及消防安全预控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5、《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三、火灾预控措施

  1、施工现场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成立消防队。在场地东侧值班室配置MFZL8干粉灭火器10个,消防桶6个,消防斧、消防镐各4把;南侧和北侧值班室MFZ4干粉灭火器各4个,消防桶各4个,消防斧、消防镐各2把;在场地南侧材料库旁备有黄沙,北侧设一小型蓄水池,并在北侧库房备有水管、铁铲等物资工具;经现场考察在场地西侧两端有消防栓,在发生火灾时能够提供消防用水;临时生活区内配备MFZ4干粉灭火器4个,消防桶4个,消防斧、消防镐各2把。

  2、平时加强对施工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防火教育,对油罐、气罐存放制定安全制度,工地物资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机械设备停放在固定位置,对现场施工用电制定专项临电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火灾应急措施

  火灾事故发生后,必须在消防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根据火灾发生的规模、危害程度及火灾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处置方法和策略。

  1、前期处置。火灾初期,规模不大,此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火灾扑救工作。同时马上向指挥部报告火灾大小、势态、危害及现场扑救情况和人员物资等基本情况,根据火灾情况,及时拨打火警119电话,并与电力部门、医院取得联系,做好情报信息传递工作。初始阶段要发挥工地现场人员力量,及时进行火灾扑救,力争将火灾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

  2、中期处置。火灾中期随着事态发展,现场人员增多,要充分发挥消防应急指挥部作用。第一接到火灾报警后,指挥部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火灾扑救。第二要做好现场人员疏散和机械设备等转移工作,做好道路交通疏通工作,确保消防车和消防人员扑救顺利进行及人、财、物的安全转移。第三组织消防队员、现场施工人员进行火灾扑救工作。要在指挥人员统一指挥下,有序进行火灾扑救,必要情况下可向当地政府、派出所或附近居委会求援。对距离火灾现场较近的房屋、物资进行隔离,以防火灾进一步蔓延。第四及时提供后勤保障,对需要人员、物资、车辆等进行调配,确保火灾现场所需。

  3、后期处置。火灾扑灭后,指挥部组织人员进行善后处理,首先配合消防队、公安机关进行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损失进行调查统计,其次与电力部门、附近居民等相关方面取得沟通,协商解决因火灾造成的损失影响。

  五、应急预案

  1、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项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框图

  3、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及组织机构各部门职责

  项目经理:在项目应急救援工作中全面负责,为应急救援总指挥。

  项目总工: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提供总体技术支持,负责组织制订应急救援方案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运行。

  项目副经理: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为救援现场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总调度;组织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的具体实施。

  技术科长(技术科):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制订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和负责现场指导、监督方案的实施运行。

  安全科长(安全科):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参与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的编制并现场指导实施;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安全技术指导及保障工作。负责在事故发生后保护现场,应做好现场记录(照片、录像或绘制草图等)。

  财务科长(财务科):负责确保提供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的资金支持。

  物资设备科长(物资设备科):负责保证本部门对应急救援过程中所需物资、设备的供给、配备、维护和提供使用。

  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做好内、外联络和沟通。

  质量科长(质量科):负责维持应急救援工作的实施进度,参与人员疏散和警戒,为应急救援提供安全保障。

  计划合同科长(计划合同科):负责在事故发生后协助保护现场,对在事故救援过程中确需变动的,应积极做好现场记录(照片、录像或绘制草图等)。

  应急救援队(一、二、三队):由各施工队长负责,负责直接参与或配合地方专业抢险队伍参与抢险救援。

  4、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

  在日常施工中发生火灾紧急安全事故时,由各项目经理下令启动并运行本应急救援预案,全力确保国家、社会、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

  5、应急救援资源配备情况

  ⑴、资金的配备项目财务科必须保证10万元的应急救援备用金,以备紧急事件发生时,有足够的财力支持应急救援工作。

  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设施的配备

  ⑶、社会资源:在发生火灾紧急事故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根据实际需要将与业主部门或救援部门请求支援,如向火警119、急救医院120、公安110等请求求援。

  六、应急响应

  1、接警与通知

  ⑴接警与通知

  ①接警:接警部门为项目办公室。接警人接到报警后,应详细询问以下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详细地点、事故性质、事故原因初步判断、简要经过介绍、人员伤亡及被困情况、现场事态控制及发展情况等,并做好记录。接警电话:项目办公室电话:xxxxxxxx;办公室主任手机:xxxxxxxx。

  ②通知:接警人接到报警后,由办公室主任向项目经理详细报告,项目经理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是否向有关应急机构、政府及上级部门发出应急救援申请。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应由项目办公室通知应急组织机构中各部门负责人。

  ⑵应急通讯联络系统

  项目应急救援联络工作由项目部办公室主任负责。应急救援联络途径如下:

  ①设项目部应急联络电话:项目办公室电话:xxxxxxxx。

  ②对外应急求救火警支援求救电话:119;

  公安警力求救电话:110;

  医疗急救求救电话:120;

  ③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手机号码:

  项目经理手机:xxxxxxxxxxx;项目部总工手机:xxxxxxxxxxx;

  项目副经理手机:xxxxxxxxxxx;技术科科长手机:xxxxxxxxxxx;

  安全科长手机:xxxxxxxxxxx;财务科长手机:xxxxxxxxxxx;

  物资设备科长手机:xxxxxxxxxxx;办公室主任手机:xxxxxxxxxxx;

  计划合同科科长手机:xxxxxxxxxxx;质量科科长手机:xxxxxxxxxxx;

  2、现场保护

  火灾事故发生后,安全部门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事故现场保护,计划合同部门协助开展收集证据工作。

  因抢救人员、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以及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好标志、标记,并绘制现场简图,写出书面材料,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3、警报和紧急公告

  当火灾可能影响到周边地区,对周边建筑物、居民和施工人员可能造成威胁时,应及时启动警报系统,向周边人群发出警报,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向公众发出紧急公告,告知事故性质、发展情况、人员伤亡及救援情况、对周边人群的影响等。项目经理决定是否启动警报。警报和紧急公告由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警报方式采用警车鸣警笛或指派专人用扩音喇叭到现场向相关人员及公众发出。

  4、事态监测

  发生火灾事故并启动应急预案后,由安全科、技术科、质量科负责人各指定本部门1名人员组成事态监测小组,负责对事态的发展进行动态监测并做好过程记录。监测的内容包括:事故影响边界、事故发生时段、火势大小、现场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等。

  5、警戒与治安

  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事故现场周边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保障救援队伍、灭火用水、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并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在安全事故救援过程中现场警戒与治安由安全部门负责实施。

  6、人群疏散与安置

  人群疏散是减少人员伤亡扩大的关键措施,也是最彻底的应急响应。应根据事故的性质、控制程度等决定是否对事故影响范围内的居民、施工队伍、作业人员等进行疏散,人员疏散由项目经理下达疏散命令,由办公室主任组织实施。应对被疏散的人群、数量,疏散区域、距离、路线、运输工具等进行事先考虑和准备,应考虑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的疏散问题。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临时生活安置,保障必要的水、电、卫生等基本生活条件。

  7、医疗与卫生

  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在事故中受伤的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对伤情严重的人员立刻转送至工程所在地附近医院或急救中心进行抢救,转送过程中指派专人进行途中护理,急救车为转送伤员专用车辆或120急救车。在紧急转送伤员时,救护车鸣灯。

  8、公共关系

  当发生火灾事故后,应将有关事故的信息、影响、灭火工作的进展情况等及时向媒体和公众进行统一发布,以消除公众的恐慌心理,控制谣言,避免公众的猜疑和不满。发布事故相关信息由项目经理批准,由项目办公室发布,保证发布信息的统一性,及时消除传言。

  9、灭火救援人员的安全

  灭火救援过程中,应对参与灭火救援人员(指挥人员)的安全进行周密的考虑和监视。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由项目安全科指派专人负责对参与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进行过程监视,及时发现抢险过程中的受伤人员并组织撤换抢救。

  七、应急终止与现场恢复

  当火势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得以消除时,由项目经理下达终止应急令。终止应急令由安全科专人用扩音喇叭传达至应急救援现场,终止应急救援。

  当终止应急救援后,事故现场仍然存在可能的不明隐患时(如基坑周围土体可能未完全稳定、支护结构是否能满足土体应力、是否需要采取加强支护、基坑周边建筑物未完全稳定等),现场警戒不予解除,直至经技术科门技术鉴定确认无不明隐患、基坑周边土体、支护结构及周边建筑物等趋于稳定后,告知派出所所长,由派出所所长下令解除现场警戒。

  警戒解除后,由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恢复现场。主要清理临时设施、救援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恢复现场施工条件等。由党工委负责组织被疏散人员的回撤和安置。

  八、应急预案培训与演练

  应急预案的培训由安全科组织实施。培训时间为项目开工后第1个月内,每两次培训时间间隔不应超过12个月。培训对象应包括参与应急救援的指挥人员、救援队伍人员、辅助等相关人员。培训方式采用集中培训。培训地点为项目会议室。应保存培训的记录。

  应急预案的演练主要采用桌面演练,即由项目经理、组织机构各部门负责人、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应急救援辅助及相关人员参加的,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讨论紧急情况时应采取的行动的口头演练活动。主要是锻炼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解决应急组织相互协作和职责划分的问题。本部分演练由项目安全科组织,时间为项目开工后第1个月内,每两次间隔时间不应超过12个月,地点为项目部会议室。

  另外,在组织桌面演练的同时,针对应急联络系统的功能进行功能演练(在允许条件下,可对外部求援资源如110、120、地方地质勘探部门的通讯系统功能一并进行演练),确认通讯系统的准确性、畅通性、及时性是否满足应急的要求,即通讯系统的响应能力的检测。本部分功能演练由项目办公室主任在项目办公室实施。

  对组织的所有演练均要形成并保持记录。

  九、预案的评审与改进

  根据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过程记录,应对应急预案的功能和效果进行评审,对在培训或演练过程中反映功能不足或效果不佳的局部或阶段,应进行分析总结,确定需要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及时间的充分性。根据分析总结的结果对预案功能予以改进。预案的评审与改进由应急领导小组授权安全科组织,由应急组织机构各部门负责人、应急救援队伍和其他辅助等相关部门或人员参加。评审与改进的时间为预案培训与演练结束后进行,地点在项目部会议室。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应急预案2

  第一节施工现场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焊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3.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城区内的工地一般不准支搭木板房。必须支搭时,须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5.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堆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释易燃、易爆液体。

  6.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在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定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8.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9.氧气瓶,乙炔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0.施工工程始末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进行电焊、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1.现场应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如果条件所限,防火间距达不到标准时,就采取相应防火措施,适当减少防火距离,这种做法要征求当地消防部门的意见。另外,还要在防火间距中不准堆放易燃物。

  12.现场应有车辆循环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禁止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13.现场应设消防水管网,配备消防栓。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100㎜。较大工程要分区设置消防栓;高度超过24米的工程,应设置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65㎜,并随楼层的升高每隔一层设一处消防栓口,配备水带。消防供水应保证水枪的充实水柱射到最高最远点。施工现场消防栓处日夜要设明显标志,配备足够水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设在安全位置,消防泵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并设专人值班。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14.现场防火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有3点:

  (1)木料堆放不宜过多,垛之间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2)现场生石灰应单独存放,不准与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并注意防水。

  (3)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电石库应设在地势较高的干燥处。

  15.现场中用易燃材料搭设工棚在使用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工棚设置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器材,设蓄水池或蓄水桶。

  (2)每幢工棚的防火间距,城区不小于5米,农村不小于7米。工棚不得过于集中。每一组工棚不准超过12幢。组与组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0米。

  (3)不准在高压线下搭设工棚。在高压线下一侧搭设工棚时,距高压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6米,工棚距铁路和易燃物库房距离不浊于30米;距危险性较大的用火生产区不小于30米。锅炉房、厨房用明火的设施应设在工棚区的长年下风向。

  (4)工棚的高度一般不低于2.5米,棚内应留有通道,合理设门窗,门窗均应向外开。

  (5)工棚内的灯具、电线都应采用妥善的绝缘保护,灯具与易燃物一般应保持30㎝间距,使用大灯泡时要加大距离,工棚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照明。

  16.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要点如下:

  (1)在基础施工时,注意工地上风方向是否有烟囱落下火种的可能,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2)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看火人员。特别高层施工时,电焊火花一落数层,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多设看火员。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电火花落点要及时清理,消灭火种。电焊线接头要锁紧,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照明和动力用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

  (3)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打火。在吊顶内安装管道时,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禁止在吊顶内焊割作业。如果因为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易燃棚顶内从事电气焊时,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在使用易燃油漆时,要注意通风,严禁明火,以防易燃气体燃烧爆炸。还应注意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二.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领

  现场出现火灾或火险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灭。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隔离法压灭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千万不要向电气设备上泼水,这样容易造成触电、断路爆炸等迸发事故。如果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物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同时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

  现场出现火险时,工长要判断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在消防队到达现场以后,工长要及时、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易燃、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内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

  灭火以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保护火灾现场又是查找火灾原因的重要措施。

  第二节消防安全技术

  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一.机电设备

  1.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2.工作台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且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3.电气设备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独立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4.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修理。

  5.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20KV30~110KV154KV22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1.52456

  6.行灯电压不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7.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曝晒、碰撞;氧气瓶及配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不得躺卧使用,且必须有防回火的安全装置。

  二.油漆工

  1.各类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应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的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4.在室内或在容器内喷漆,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的火种。

  5.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多,打气不得过足,使用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6.在调油漆或对释稀料时,室内应通风,在室内和地下室油漆时,通风应良好,任何人不得在操作时吸烟,防止气体燃烧伤人。

  7.用不完的料桶应盖好放回原处,不准到处乱放。

  8.清理随用的小油漆桶时,应办理用火手续,按申请地点用火烧,并设专人看火,配备消防器材,防止发生火灾。

  三.焊接工程

  (一)电焊工

  1.电焊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

  2.电焊机要设独立的的开关,开关应设在防雨的箱内,拉闸时应侧身操作。

  3.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4.焊接预热工件时,应采用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焊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5.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对其进行覆盖或隔离。

  6.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内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验许可后,方可施焊。

  (二)气焊工

  1.气焊人员必须遵守安全使用危险品的有关规定,

  (1)报送气瓶和乙炔气瓶距火源不得小于是10米。

  (2)乙炔气瓶要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应立放固定使用,严禁卧放。

  (3)施工现场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装置要经常检查和维护,防止漏气。同时严禁气路沾油。

  (5)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得放在日光下直晒或高温处,温度不得超过35°C。

  (6)使用乙炔气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2.气焊工必须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点

  (1)氧气瓶、乙炔气瓶装减压器前,对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进入减压器内。

  (2)瓶阀开启要缓慢平稳,以防气体损坏减压器。

  (3)在点火或工作过程中发生回火时,要立即关闭氧气阀门,(混合气阀门)最后关闭乙炔气阀门。

  3.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焊场地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应清除或覆盖、隔离。

  (2)氧气瓶及配件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3)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地面或工件上。带有乙炔气和氧气的焊枪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4)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或登高。

  (5)严禁在带压的金属容器或管道上焊、割。

  (6)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洗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7)工作完毕,应将氧气阀、乙炔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工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可离开。

  四.防水作业

  1、患皮肤病、眼结膜病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2、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3、溶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串通后,方准烘烤,烘烤中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和油直接接触。

  4、熬制沥青的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25米;锅与烟囱的距离应大于80厘米,锅与锅之间的距离大于2米;火口与锅边应有70厘米的隔离设施。临时堆放沥青、燃料的地方,离锅不小于5米。

  5、煎油前应先清除锅内的杂质和清水。

  6、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锅容量的3/4,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7、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刻用锅盖盖紧,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沙,湿麻袋灭火。

  8、配制冷底的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不得超过锅容量的1/2;温度不得超过80℃,并严禁烟火。

  9、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2/3。肩或手推未行走的道路要平坦,绳具要牢固。吊运时桶的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10、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m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11、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水换气。

  五.楼层钢筋电焊焊接。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与楼面钢筋用板支承绝缘。

  2、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边接牢固,更换焊条必须带电焊手套,焊把线、地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钢筋代替地线。

  3、操作前必须申请明火用火证,按规定清理好现场,按规定清理好现场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备足灭火设备,设人看火,否则禁止作业。

  六.明火作业

  1、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有效。

  2、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3、使用明火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1)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使用明火。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

  2)使用材料烧火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准用易燃油料点火。用火完毕要认真熄火。

  3)现场应设吸烟室,场内严禁吸烟。

  4)现场从事电焊、气焊的工作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的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要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应随身应有灭火器,在焊接过程中不准擅自离开岗位。

  七.季节施工

  1、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等现象,应及时加固修理,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现场道路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潮措施。

  4、油漆桶、稀料桶不准靠近火炉或用火烤。

  第三节工地各设施消防的基本要求和规定

  一.一般规定

  1、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应编制防火措施并履行报批手续,一般工程应有防火技术方案。

  2、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和用品,建立消防组织。

  3、明确划定用火和禁火区域。

  4、动火作业需履行审批制度,动火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有专人监护。

  5、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

  二.灭火器材适用范围

  1、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油脂,石油产品及一般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

  2、酸碱灭火器适用于竹木、棉毛、革、纸等一般可燃物质的初起火灾。

  3、干粉灭火器适用于石油及其产品、易燃物质的初起火灾。

  4、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600V以下电器及油脂火灾。

  5、水的灭火范围较广,但不得用于:

  1)非水溶性可燃易燃物体火灾。

  2)与水反应产生可燃气体,可引起爆炸的物质起火。

  3)直流水不得用于带电设备和可燃粉尘处的火灾,贮存大量浓硫酸,硝酸场所的火灾。

  三.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

  1、各种消防梯经常保持完整完好。

  2、水枪经常检查,保持开关灵活,畅通,附件齐全无锈蚀。

  3、水带冲水防骤然折弯,不被油脂污染,用后清洗晒干,收藏时单层卷起,竖直放在架上。

  4、各种管接头上和阀盖应接装灵便,松紧适度,无渗漏,不得与酸碱等化学品混放,使用时不得撞压。

  5、消防栓按室内外(地上、地下)的不同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及时加注润滑液,消防栓上应经常清理。

  6、工地设有火灾控测和自动报警灭火系统时,应设专人管理,保持处于完好状态。

  四.料场仓库存防火

  1、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在工地下风方向、水源充足和消防能使到的地方。

  2、易燃露天仓库应有6米宽平坦空地消防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

  3、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堆贮存编号,对危险物品应加强库存检验,易燃易爆物品应使用不发火的工具设备搬运和装卸。

  4、库房内严禁使用碘钨灯、电气线路或照明应符合安全规定,易燃品应使用防爆开关和防爆灯。

  5、易燃材料堆保持通风良好,应经常检查其温、湿度,防止自然起火。

  6、露天油桶堆放处应有醒目的禁火标志和防火防爆措施。

  7、各种气瓶均应单独设库存放。

  五.24米及以上建筑施工防火

  1、设置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和其它消防措施;

  2、视需要增设临时水箱、水池,以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

  3、设专业防火监视巡回检查;

  4、现场配报警装置,及时报告火险。

  六.地下室施工防火

  1、保持出入口畅通;

  2、在门窗、洞口和通气孔处禁放氧气瓶和乙炔瓶;

  3、不准用作危险品仓库和存放有毒、易燃物品;

  4、应有火险报警装置。

  七.熬制沥青防火

  1、锅炉应设置在远离建筑物和易燃材料30米以上的适合地点,禁止设在屋顶、简易工棚内和电气线路下。

  2、严禁用汽油或煤油点火,不能用沥青做燃料。

  3、需要加煤油稀释沥青时,应待沥青表面的温度降低以后进行。

  4、熬制现场应配置消防器材、用品。

  八.电焊、气焊作业防火。

  1.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小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小于30m。

  2.乙炔气瓶与氧气瓶存放时的距离不小于2m,使用时的距离不小于5m。

  3.氧气瓶、乙炔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齐全有效。

  4.作业前应有书面的防火交底,作业时备有灭火器材,作业后清理热物和切断电源、气源。

  九.涂(喷)漆的防火

  1.作业场所应通风良好,防止空气形成爆炸浓度。

  2.禁止与焊、割作业同时或同部位上下交叉进行作业。

  3.接触涂料、稀释剂的工具应采用防火花型。

  4.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棉纱、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除,防止堆放生热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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