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火的应急预案

时间:2024-04-08 10:46:19 偲颖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森林草原防火的应急预案(精选12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时常需要预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森林草原防火的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森林草原防火的应急预案(精选12篇)

  森林草原防火的应急预案 1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处置应急能力,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快捷的组成森林防火措施体系和扑灭山火,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森林火灾

  1.加强领导。建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以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镇长,各责任区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并划分责任区,建立防火值班制度,切实贯彻领导带班,责任到人的'预防方针。

  2.广泛宣传。利用会议、标语、电视、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严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并不断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3.准备必要的扑火物资。配足配齐铁铲、砍刀、锄头等工具,为扑火提供物资保障。

  4.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组必须落实村级专职、兼职森林防火巡山员制度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确保山有人护,火有人管。防火期内,必须坚持领导带班,并实行24小时值班。

  二、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按照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规定,我镇各部门要逗硬落实防火措施,立即开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检查,加大巡山护林和检查督促力度,切实整改火险隐患;加强林区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清楚重点防范区域内的枯枝落叶和杂草,严禁在林区乱扔烟头、野炊用火、小孩玩火等,特别是在春节、清明节期间要倡导文明扫墓祭祖。对工作不落实、对火情不作为、殆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政府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三、森林火警信息的传达

  凡我镇工作人员从各方面获悉森林火情后,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镇政府,同时报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

  四、彻底清理,不留隐患

  火场清理的三项要求:一是要动态清理,不留盲区;二是要巡查指导,不留空档;三是要死看硬守,不留缺口。

  五、严守细看,防止复燃

  看守火场的四种基本方法:一是分段包干,责任到人;二是全线封挖,不留缺口;三是迹地巡查,纵深到边;四是居高瞭望,流动巡护。

  森林草原防火的应急预案 2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新市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由镇长担任,副指挥长由成员有办公室主任由兼任。

  2.森林防火带地段责任划分:原片区由组织实施扑救工作;社区、社区及先锋、菜园、村由组织实施扑救工作;原吊岩片区及片区由王东负责组织实施扑救工作;指挥长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

  3.各村、社区要及时调整防火指挥部成员和具体工作人员,并顺利开展工作。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片包干责任制,明确任务确保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的各项指标的完成。

  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抓住预防和扑救两个关键环节,采取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突出“一场两村”(即先锋果园场、村、村)及火情多发地带重点区域,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防火关键时段,制定出针对性的措施,提早布置,严防死守,减少森林火警的发生率,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强化宣传,严格火源管理

  森林火灾是森林的大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就是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的头等大事。《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要进一步宣传到林区的各村各户及全镇中、小学校,提高广大干群、师生对森林火灾危害的认识,防止在林区吸烟、烧荒、野炊等随意用火的违章行为的'发生。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整改,从而减少和消除森林火险隐患;进入防火期,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控制管理野外火源,林区野外用火必须实行《生产用火许可证》(林业站办理)制度和用火现场监督制度(村委指派专人监督燃烧);2月1日至6月30日是森林防火戒严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四、认真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装备工作

  各村、社区要组建以民兵为骨干的义务扑火队,开展联席工作,进行灭火技能、灭火安全及体能训练,提高灭火能力,扑火工具存于镇派出所,保证扑火队伍在任何时候都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五、加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按照省、市、县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各部门从2月1日起进入森林防火值班期,各村委、社区要坚持通信畅通,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向镇森林防火值班室报告(电话),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造成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森林草原防火的应急预案 3

  为切实加强对我社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协调指挥,预防辖区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1、在街道办统一领导下,我社区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要落实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二、预案启动条件

  发生森林火灾后,应根据火情大小报告街道办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如果有以下情形的:

  1、火灾持续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对居民居住的重要设施构成威胁的;

  3、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并经街道办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成立社区森林防火指挥小组。由社区书记任组长,其它负责人为成员。具体人员是: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主要职责:本预案启动后,社区森林领导小组立即成立“火场扑灭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同时在街道办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四、预案处理措施

  1、社区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接到森林火灾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与火灾发生点联系,弄清火灾现场准确情况;

  (2)边界发生的火灾报告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

  (3)保持上下联系,最先知道火灾现场情况;

  2、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应采取如下措施:

  (1)召开相关会议,研究火灾的扑救和处置方案,成立临时扑火救灾办事机构,落实扑火责任人员;

  (2)对发生重大以上火灾要明确牵头单位,成立联合扑火救援指挥部

  (3)发生重大以上火灾或可能酿成特大火灾及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火灾,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委派其他成员带领森林防火指挥部人员及派出所有关部门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处理火灾事故。

  五、火灾查处和善后处理

  发生一般火灾,由社区同所在街道办进行处理,发生重特大火灾,要组织派出所、纪检、林业部门成立职合工作组,督促和帮助火灾发生地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及进上报。

  六、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要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司法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森林草原防火的应急预案 4

  观音山学校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为应对学校突发火灾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做出相应处理,保证全校师生的人身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学校的损失和负面影响,保证学校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稳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预案。

  一、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原则

  1.早预防。要求学校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及后勤服务工作,坚持依法办学,规范操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学校周边的各种森林火灾隐患。

  2.早发现。落实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3.早报告。要求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安全制度,定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早救治早隔离。要求执行谁发现谁首先受理的'制度,发现森林火灾事故,立即组织人员疏散,拨打火警电话,控制局面,最大努力阻止火灾的进一步发展;发现伤情或病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医院救治。

  二、组织机构

  1、机构设置

  组长:xx(总指挥)

  副组长:xx

  成员:全体教职员工

  2、工作小组及职责:

  ①组长职责:对事故抢险过程的总指挥、上报、部署处置任务。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救助、灭火和事故调查工作。

  ②灭火行动小组:

  组长:xx

  组员:全体教师

  主要职责:火灾初起时,立即切断电源,尽快到相应地点取下灭火器进行扑救。如发现现场人员需要救护,则应尽力想办法救人。

  ③疏散引导组:

  组长:xx

  组员:班主任

  主要职责:当火灾发生时,立即到自己岗位,组织指挥师生按预设的次序和通道有序、迅速、安全撤离火灾现场。

  ④通讯联络组:

  组长:xx

  成员:xx

  主要职责:一旦发生火警,负责与疏散、救护各组联络,控制校园广播,调动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应立即报警,先报119救火,再报110维持校门外秩序,根据人员受伤害情况报120,同时报江东中心校办公室。

  ⑤安全救护组:

  组长:xx

  成员:xx

  主要职责:当火灾发生时,如有受伤和被困人员,应协助灭火组和森林火灾人员采取救助措施,及时现场救护或移交120急救中心。

  三、应急处理措施

  1.灭火组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灭火器赶到现场进行扑救。

  2.通讯联络组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森林火灾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报警人及现场火情。

  3.联络组在向学校、中心校领导报告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

  4.疏散组组织师生迅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不得组织学生抢险,教师扑救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5.救护组第一时间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切掉火区电源,带上灭火器材和使用消防设施进行初期灭火,抢救学校财产,尽可能使学校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6.领导小组成员,对校园起火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细致的调查,记录在案,写出书面报告向上级部门汇报。

  四、相关责任

  1.领导小组组长不在的情况,应由副组长(或现场最高行政职务)任现场总指挥。

  2.相关人员不在场,由现场总指挥临时指派。火灾事故处理小组成员在事故处理时必须各尽其责,不得推诿、扯皮;危急情况下,可自行处理后再报告。

  3.学校其他教职工在火灾事故发生时,都负有紧急通知、汇报、参与抢救和做好稳定工作的职责。对于不尽责,尤其是玩忽职守的有关人员,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4.凡接到重特大火灾事件紧急报告后,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致使事故蔓延、扩大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接报处理。接到重特大火灾事件报告后,接报者应详细记录报告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及火灾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基本情况、现状及趋势等内容,必要时复述一遍。并迅速将火灾事件记录的内容向校长汇报,同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6.现场保护。事件发生后,现场教职工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重特大火灾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拍照并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物证等。

  7.报告内容:火灾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

  特别提示:火灾事故发生时,任何人不得指挥或允许学生参加灭火、抢险和救护工作。

  森林草原防火的应急预案 5

  各村、各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森林火灾的防范把握,核心是火源管理,关键在于防范措施的落实。为搞好全镇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切实保护森林资源不受损失,维护全镇生态安全,依据各级指示精神,结合本镇实际,从预防为主和积极毁灭两个方面制定以下森林防火预案。

  一、预防为主

  (一)广做宣传。镇村两级要充分利用当前冬闲季节,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全方位、无缝隙的森林防火宣传。一是镇、村召开不同层次的会议,贯彻各级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精神;二是镇村实行宣传车、标语、广播喇叭、层层签订责任状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在全镇营造深厚的森林防火舆论氛围;

  三是要对在校中小学生进行扎实有效的防火宣传教育。

  (二)落实好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镇村两级都要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带班领导负责调度当天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状况,遇有火情要依据状况及时开展工作。

  (三)落实好各项防火措施。一是镇村两级要成立防火应急队伍,并搞好防火学问、技能的培训。

  二是要新修或修缮防火警示牌。

  三是要落实好重点人群的监护责任。四是要搞好各类防火器材的修理、保养。

  (四)明确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各村两委

  (1)加强防火宣传,对宣传标语、警示牌等防火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2)两委干部要按区域搞好森林防火责任分工;

  (3)对重点人群进行分工负责,落实监管责任;

  (4)督促检查护林员履行好巡山护林职责;

  (5)成立防火预备队,一旦遇有火警,能够拉得出人,冲得上山。

  2、各总支

  切实加强对所辖区域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督促、检查、巡查、惩罚力度。

  3、教委

  要对在校学生搞好防火安全教育,加强学生管理,禁止学生野外用火。

  4、武装部、应急分队

  定期组织森林防火队伍学习森林消防学问,加强扑火技能训练。要搞好防火工具的保存、检修、保养,确保防火工具能够正常使用。

  5、派出所

  落实民警森林防火分片联系负责制;在辖区内开展森林防火经常性巡查;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

  6、林业站

  负责全镇森林防火监督和管理工作,担当镇森防指日常工作;编制森林防火规划、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依据防火检查状况,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搞好护林员管理,确保护林员队伍作用能够发挥正常;搞好对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实状况的督查工作。

  二、积极毁灭

  (一)火警等级划分:

  1、一般火警:是指群众燃烧地堰、夹荒或者在果园内清扫、焚烧枯枝落叶等生产性用火,远离森林500米,对森林构成的安全威胁较小。

  2、森林火灾:凡是林区内或距离林缘500米范围之内发生火警,一律定为森林火灾。

  (1)稍微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0.5亩以下的;

  (2)一般以上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0.5亩以上的。

  (二)火警报警程序

  村干部或村护林员发明火警要及时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领导,汇报内容包括火警发生地点、过火地面积、风力状况、距离林缘距离等,并保证汇报内容准确无误。汇报电话2731117,严禁越级汇报。

  (三)火警处置

  值班领导依据实际状况确定火警等级,并分别处置。

  1、一般火警处置:

  安排林业站责令护林员对放火者进行规劝,并与放火者一起扑灭,对不听从规劝的,依据有关规定由林业站进行处理;凡由总支人员或镇巡逻人员发明一般火警的,可以对违规用火者赐予经济罚款。

  2、森林火灾处置:

  森林防火指挥部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要亲自指挥,对发生稍微森林火灾、当时受灾现场风力较小、简单扑灭的,及时通知所在管理区、村,由管理区、村负责灭火。对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或者虽然是稍微火灾但受风力、地形等影响有可能造成更大灾难的,依据森林防火的规定及时通知所在管理区及周边村队,派出各村灭火预备队,同时及时派出镇应急分队,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林业站也要及时通知周边护林员快速向火灾现场集中。指挥长要依据实际状况划定灭火区域,科学安排灭火力量,在保证灭火人员安全的状况下积极灭火。

  火灾处置完毕后,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要相互协作,立即开呈现场勘察及案件查处工作。对违规用火者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等规定处以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镇政府对林业工作考核方法的规定,对发明不及时、汇报不及时或者未能在现场参与救火的护林员,可以罚款1000元,情节严峻的可以当场辞退。

  (四)有关单位职责

  1、各总支:依据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及时组织所辖村庄出足出齐灭火人员并依据要求完成指定的扑火任务;协作有关部门维护好现场秩序及火灾调查。

  2、各村:依据指挥部及总支的安排及时组织村防火预备队到达指定灭火位置,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的状况下完成交办的灭火任务;协作有关部门维护好现场秩序及火灾调查。

  3、武装部:依据指挥长的要求,到达指定地点,按时完成灭火作业,并确保应急队员的生命安全。

  4、派出所:做好火灾发生地的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工作;维好灭火现场秩序;与县森林公安局搞好工作协调,对森林火灾案件做到快侦快破,严格依法处理。

  5、交管所:切实维护好扑救火灾现场的交通秩序。

  6、医院:要及时出动应急人员和应急车辆,保证因扑火造成的受伤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救治。

  7、林业站:给指挥长当好参谋和助手,制定科学的灭火方案;协作主管部门搞好灾后调查及案件查处。

  (五)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工作成效。依据上级要求,严格执行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度,全镇实行工作人员包村,班子成员包工作片及森林防火重点村责任追究制度。火情发现不及时,要追究护林员的责任。公安机关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对报告火情不及时、组织扑救不到位、失职渎职不作为的,要严厉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值班人员缺岗漏岗、工作不负责任、迟报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也要责成有关部门予以追究。

  森林草原防火的应急预案 6

  一、我区森林消防的基本情况和成效

  我区林业用地面积达106.33万亩,全区活立木总蓄积量为248.44万立方米,毛竹总株树为2582.23万株,省以上重点公益林45.98万亩,森林覆盖率69.5%。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区西部山区外出务工人员日益增多,农民生活方式逐步改变,林内可燃物也大量聚增。2006—2008年,全区分别发生森林火灾(情、警)41起、56起、99起,森林火灾发生逐年上升,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不小的损失,对我区的生态安全造成极大威胁。近年来,区政府越来越重视森林消防工作,在森林消防工作上花费了大量的精力,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有效消灾”的方针,初步形成了上下联动的防火工作格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完成了省、市森防指对我区的各项考核。

  1、强化领导,逐步落实责任。我区不断加强对森林消防工作的领导,逐步落实领导责任制。一是从乡镇长(街道主任)、村(居)委主任、校长及护林员,层层签订责任书,逐步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地块责任和包片责任,确保在防火警戒期做到山有人看,火有人管,责有人担;二是区委、区政府每年组织人员对我区森林消防工作进行检查;三是相继制定和完善了《野外用火管理办法》、《森林火灾责任事故追究办法》等规章制度,各村、居委会结合本地实际,将以上相关内容纳入本村、居的村规民约。

  2、大力宣传,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利用农民信箱、新闻媒体、网络、会议、标语等多种形式深入城镇农村,广泛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教育;二是电视台每天播报森林火险等级,森林消防重点时期在黄金时间播放森林防火标语,在森林公园、景区、进入林区主道口等重要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和宣传立体卡通;三是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教育和监督,针对农村老年人、小孩、痴呆人员等易引发森林火灾的情况,通过老人协会、中小学校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教育。

  3、完善预案,实施科学扑救。重视森林消防预警机制建设,加强应急处置管理:一是健全应急机制,进一步完善《××区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区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升应急反应能力;二是建立区域联防机制,相继与周边县、市、区及有关乡镇、林场建立了3个联防区,联防区设有专门的指挥机构、扑火队伍,克服了由于行政区域的不协调而扑救森林火灾难的弊端。

  4、完善装备,逐步改善设施。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投入90多万元建成森林灾害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二是加强生物防火林带建设,配合全区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工程,制定规划逐年建设,近三年已建成175.77公里;三是加强装备设施建设,争取国家、省、市森防指的支持,先后配备了197台风力灭火机、37台油锯、63支水枪、8500把二号工具和2台6组高压水泵。今年,我区配备了一辆消防指挥车和一辆消防运兵车,另投入30多万元购买消防器材。

  5、突出重点,强化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指挥体系建设,设立区级森林消防指挥部,19个乡(镇、街道)、2个国有林场、长潭水库管理局设立森林消防指挥所,有森林消防任务的340个村设立森林消防指挥小组;二是加强防扑火队伍建设,区、乡(镇、街道)、村三级分别建有管火、扑火两支队伍,按照各自防火责任区和工作职责,履行森林消防任务,有些乡镇、村执行了护林员执证上岗制度;三是加强与人武部、武警的合作建设,于2005年积极协助武警完成了武警森林消防队的组建。目前,全区共建有区级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乡级民兵武装应急森林消防队和村级义务森林消防队等各类森林消防队389支,实行区乡森林消防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人,不脱岗漏岗,确保上下联络畅通。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区林特局领导哪里有火险就去哪里指挥扑救,并且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是一支经验丰富、训练有素、乐于奉献、“拉得出、打得响”的高素质战斗队,多次帮助各县市区扑救森林大火,受到省市防指、各兄弟县市区的高度赞誉,为森林消防工作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我区森林消防工作中存有一些不足之处:

  1、三个不利因素增加了森防难度

  一是生产生活习俗有待转变。由于我区群众生产性用火习惯根深蒂固,烧荒、烧田埂、烧灰积肥等农事用火屡禁不止,加上“清明节”明火上坟这一独特的民俗,拜坟祭祖、烧香点烛、燃放鞭炮等习俗很难从根本上转变,一些地方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布防、巡视、检查、处理,人为火源防不胜防。

  二是气候条件不稳定、林相结构较单一。××局部地区干旱少雨现象频频发生,容易引发森林火灾;从我区森林林相结构来看,全区森林以针叶树幼中龄林为主,森林结构较单一,火灾自控能力低,易燃性极强。目前,我区森林资源显著增加,林下植被和枯枝落叶越来越多,极易被点燃,如果对火灾防控不力,极易蔓延成重、特大森林火灾。

  三是相关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有些乡镇街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没有将森林消防工作进行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机关干部和驻村干部的年度考核范围;村级责任不足,虽然每三年乡与村签定了森林消防责任状,但乡镇对村级的考核办法很少。

  2、两种认识不够到位增加森防隐患

  一是一些干部对森防缺乏足够认识。有些干部对森林消防形势估计不足,危机意识不强,存在着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有些部门和乡镇街道在实际工作中“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导致资金投入不足、防火机构不健全、消防监督不力、责任追究不到位。特别是对区政府明文规定的清明节期间禁止明火上坟,一些乡镇禁止不力,有些乡镇街道甚至不执行区里的规定(主要是其领导认识不到位),导致该乡镇街道设卡巡查成为摆设,鞭炮、纸钱、香烛管理失控。有些单位工作人员(甚至党员),公然与政府倡导的“严禁明火上坟”相违背,甚至与设卡巡查人员对抗,态度极其恶劣。

  二是群众对森防的认识仍不足。群众的扑火积极性不高,在扑火过程中,很多群众抱着看热闹的心态,让救火人员快点救火,自己却袖手旁观。更有甚者,救火人员让他们帮忙把后勤物资(食物、水等)送到救火前线去,他们却坐地起价,跟救火队员谈起报酬。

  3、资金投入不足成了制约森防工作的瓶颈

  一是林相改造经费投入不足。我区森林林相改造势在必行,但从资金投入情况看,这几年财政用于林业建设和保护的资金投入力度虽然不小,但林相改造的资金需求与投入仍然差距很大。

  二是防火基础设施有待完善。受资金限制,防火阻隔体系建设滞后,不适应预防和扑救较大森林火灾的需要;扑火装备和物资储备滞后,对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极为不利;监控设备缺乏、林区便道不畅,难以满足森林消防的'需求。

  三是组织机构队伍建设不够健全。目前我区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无专门编制和专职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森林消防工作的效率;巡山员工资待遇低,有的乡镇街道不能及时兑现扑火队员的扑火补贴,乡镇(街道)机关工作人员在规范津补贴后取消了扑火补贴,这些都影响队伍的扑火积极性;乡镇森林消防队伍战斗力不强,全区有389支森林消防队伍,虽每年培训,但因组织管理松散、队员流动性强、扑火装备相对落后,不能满足繁重的森林防扑火任务,有些时候,区专业森林消防队已到达火灾现场,乡镇一级的消防队才刚召集好人员,姗姗来迟。此外,还有相当一部分的半专业消防队员和村义务消防队员未购买保险,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三、对我区今后开展森林消防工作的几点建议

  我区的森林消防形势仍然相当严峻,应当引起政府和林业等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以确保我区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具体建议:

  1、加强各级政府的责任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森林消防工作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区、乡(镇)两级政府要制定好本辖区内森林消防工作的规划、加强森林消防设施建设、明确森林消防工作职责、搞好森林消防工作责任考核、抓好森林火灾的扑救。我区应当建立和健全各级政府森林消防工作首长问责制,在全区政府系统中进行联动,痛下决心,全面禁止明火上坟,严格落实责任,政府全面负责、部门齐动手、百姓共响应。

  2、加强森林消防工作宣传力度。加强对群众的森林消防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森林消防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在宣传内容上,既要有失火案例教育,也要有森林消防的业务、科技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森林消防的各项要求,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又具备正确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

  3、加强森林消防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力度。森林消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工作复杂,加强森林消防工作机构建设极其必要。建议区政府落实消防办专门编制,配备专职人员,提高工作效率。

  我区专业森林消防队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素质高,扑火能力强,建议增加区专业森林消防队的临时编制来扩大队伍,配备先进装备,并将其打造成能够应对地方消防、抗洪救灾、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的一支全能队伍,与武警、消防、公安等部门实现资源共享,增加他们的力量。对于乡镇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继续加强培训和演练,加强扑救能力。

  4、加大森林消防资金投入力度。森林消防工作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才能确保取得实效。建设森林消防指挥中心和林相结构改造以及森林消防宣传、森林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森林火灾扑救、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森林消防工作奖励等等都要大量的经费,我区应当对上述森林消防工作所需资金全部纳入区级财政预算,而且不挤占职能部门的原预算额度。对于工作人员参与森林火灾扑救、节假日森防值班补贴、相关人员通讯补贴等不纳入规范津补贴范围。

  实际工作表明,巡山员制度对森林消防的作用非常关键。我区重点生态公益林和非重点生态公益林林地多、分布广,巡山员任务繁重,建议区政府提高巡山员的工资待遇,落实责任制,实行奖惩制度,充分发挥巡山员作用。

  根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各级森林消防指挥部(所)应当组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为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扑救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村义务消防队员的保险费用,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补助。”我区有关部门应当给全体森林消防队员都购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森林草原防火的应急预案 7

  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避免和减少火灾损失,根据x森防指〔**〕8号文件的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挥组织机构主要职责为: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发生森林火灾事故的报告时应做到:

  1、了解火情详细准确情况后,立即报告指挥长和主管领导,同时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保持上下不间断联系,直到扑救结束。

  2、提出“处理扑救方案”的建议,按需要启动预案。

  指挥长应做到:

  1、接到火情后,立即组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分头带领扑救人员赶赴火灾现场开展扑救火工作。

  2、掌握救灾情况(包括指挥员、扑火队伍、参加人员、扑救措施、火情发展趋势等)调度指挥救火工作。

  3、根据需要,成立扑火现场指挥部、后勤保障组、火灾查处工作组、善后处理组等领导班子,组织协调火场和当地有关部门的工作。

  二、应急预案级别按发生火灾的程度来划分为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和危急预案三个级别,各级预案的划分标准为:

  初级预案:一般森林火灾,面积15亩以内

  紧急预案:较大森林火灾,面积15亩一150亩

  危急预案:重大森林火灾,面积150亩以上

  三、预案的启动方式

  (一)初级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报告镇副指挥长或指挥长,向发生火灾村发布启动预案命令。

  2、启动人员: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到岗到位。

  (2)各部门、所在村分管负责人或主要领导及值班人员到岗到位。

  (3)所在村扑火队伍到岗到位,邻近村应急分队聚集待令。

  (二)紧急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报告镇指挥长,必须在15分钟内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长向所在村及邻近村主要领导发布启动紧急预案的命令。

  2、启动人员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全体人员到岗到位。

  (2)各部门、所在村及邻近村的扑火人员全部到岗到位。

  (3)镇应急队扑火人员到调度聚集待令。

  (三)危急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必须在5分钟之内,由镇指挥长电话报告县森林防

  各村主要领导发布启动危急预案的命令,同时利用各种宣传通讯设施,号召全镇人民紧急动员,自觉参加灭火战斗。

  2、启动人员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全体人员到岗到位。

  (2)镇扑火队伍到岗到位、镇民兵应急分队到岗到位。

  (3)以失火点为中心,发布全镇扑火动员令,全镇各村应急队伍及扑火人员到岗到位,迅速组织扑救山林火灾。

  (4)按照火情的发展,及时请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增援。

  四、扑火队伍的组成及调用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50人的防火应急队(名单附后)。

  2、各村组建的扑火队(名单附后)。

  3、镇民兵应急分队。

  4、扑火灾突击队必须配备相应数量的'扑火器材。

  5、调用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急队、镇民兵应急分队和其他村扑火突击队,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长下达命令,无论什么情况,各个应急队在接到调用命令后,必须按照命令到岗到位,其中属本村范围内的,一般在15分钟内到岗到位。属本镇范围内的一般在半小时内到岗到位。

  6、镇、村应急队每年进行演练,集中开会培训,演练的组织由镇政府负责。

  五、火灾应急预案的结束及善后处理危急、紧急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镇指挥部报县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响应结束,恢复正常森林消防工作秩序。

  1、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一般以森林公安为主,镇派出所配合,林业部门参加及时查明火因。火灾扑灭后,迅速查明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人作出责任追究与处理,所有资料一律存档备查。

  2、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灾民的抢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医疗抚恤,按《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执行。

  4、善后处理工作由政府负责。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安居工程的恢复重建。

  5、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对火烧迹地实行林木补造。

  6、由镇林业部门牵头,加强对干部群众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主要进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设立警示牌。以村为单位,定期召开广播会、户代会,增强村民的防火意识,教育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生预防森林火灾知识的教育,力争从源头上治理隐患。

  六、预案的管理和调整

  1、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启动。当火警发生后,根据预警分析及火情来势及紧急会商结果,按照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危急预案的级别启动。

  2、在预案的执行过程中,对该预案需要紧急调整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并做出最后决定。

  七、经费预算与奖惩

  1、将森林防火的经费预算纳入本级预算,确保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能付诸实施。

  2、做好防火台帐,对每次进行的防(扑)火工作做好小结,对森林防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怠慢或失职行为进行处理。

  森林草原防火的应急预案 8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公墓不再只是一座坟场,而是越来越成为居民活动的场所。其中,可爱的公墓森林是人们休息、活动、郊游的好去处。然而,公墓森林因常年干旱、低湿度等特点,一旦发生火灾,很容易失去控制,威胁到周围的人和财产安全。因此,我们需要制定公墓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保障人们的安全。

  一、组织机构

  预案负责人:公墓工作负责人

  应急领导组成员:公墓工作人员、公园执勤人员、消防队员、医疗人员等。

  二、预案内容

  1.预期情况

  1.1监测情况

  定期组织人员对公墓森林内部和附近进行监测,及时了解森林的湿度、温度、风力等情况;

  1.2预先警示

  在发生高温干燥等恶劣天气时,通过各种媒体向周围居民发布火警预警通报,提醒人们注意防火。

  2.应急处理

  2.1报警与组织

  一旦发现火情,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并与应急领导联系,组织公园执勤人员和消防队员火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2.2架设防火隔离带

  应该在森林周围设置防火带,清理森林周围的垃圾和大量的易燃材料,减少火势的蔓延。

  2.3隔离现场

  将火势隔离到燃烧少的区域,努力控制火势的扩散。

  2.4人员疏散

  一旦发生火灾,工作人员立即通知周围人员疏散,并且协助他们撤离到安全区域,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

  2.5使用灭火器材

  现场配备有灭火器材,方便人员进行灭火。消防队员通过火场情况分析,配置合适的灭火器材,尽快控制火势。

  2.6进行安全检查

  火势消停后,应组织有经验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清理场地,杜绝再次发生火灾的可能性。

  三、防火宣传

  除以上措施外,还应在公墓森林周围设置一些易于传播的防火宣传标语和手绘图案,提醒公墓的居民注意防火。

  结论

  公墓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为公墓森林如何进行应急处理提供了适当的指导和措施。这些行动指导确保了公墓森林东山再起的机会,也锻炼了公墓管理人员应急处理的`能力,提升了他们的工作效率。在今后的管理过程中,应及时排除存在的隐患,确保有序的运作。

  四、预案实施

  公墓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应该经常进行演练,以确保一旦真正发生火灾时,每个人都能迅速而有效地应对。演习可以分为桌面演练和现场演练两种。桌面演练主要是以一种虚拟情况讨论如何应对不同的火情,而现场演练则是以真实环境中的实际情况为基础进行演练。演习不仅可以识别潜在的问题,还可以培养应对各种紧急情况的能力,提高应对火灾的应急技能。

  五、应急第一时间

  在应急处理过程中,时间显得尤为重要。如果每位工作人员都能够迅速准备好并了解其应急角色,就可以使应急计划执行得更加顺利和高效。此外,首要的应急手段包括尽早报警,组织人员联动行动。

  六、定期维护与检查

  公墓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有效性需要通过定期的检查和维护来保证。需要定期检查预案是否需要更新或修改,并确认防火设备、警告标志和消防器材是否在良好的工作状态,为安全应急做好充足的准备。

  七、结语

  公墓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将能够有效降低各种因自然因素引起的森林火灾,并保护公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此外,通过预案的持续演练和定期检查,可不断优化防火计划、提高总体应急管理的能力,确保预案的实施效果。公墓作为属于城市的重要环节之一,其防火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不仅是一项治理工作,也是体现城市文明水平的一种表现,也为公众提供了更好的安全环境和服务。

  八、建议

  在制定公墓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时,需要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墓所处自然环境的特点和历史火灾情况,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应急预案,确保其实施的有效性。

  在预案的制定过程中,需要牢记以下几点:

  1.应该尽可能地减少火灾的可能性,采取预防措施控制火源并及时处理罚款。

  2.在防火预案的制定过程中,需要实际考虑消防设施的完备性,确保预案的实施,避免在紧急情况下发现设施不完备而影响应急处理。

  3.员工培训、演习和模拟考核对提高执行效率和预案实施效果至关重要,对员工进行系统的培训和演习,在实战考核中由此可以不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4.在定期维护和检查过程中,应注重设备的保养,及时更换和维修受损设备和器材,以保证应急设备的正常使用,提高应急能力。

  5.在应急预案的执行中,需严格按照预案流程操作,并在经验总结后不断完善预案,为今后预防和应对森林火灾积累有价值的经验。

  九、结论

  公墓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不仅是一项重要的治理任务,也是一项重要的文明建设,可以保护公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也为城市文明的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预案制定和实施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安全和预防的重要性,坚持安全预防的思路,优化防火设备和应急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切实提高应急处理效率,为保护森林资源和城市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公墓作为城市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管理尤为重要。公墓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是公墓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在预案制定过程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历史火灾情况,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以确保其实施的有效性。在应急预案的执行过程中,需要注重员工培训、维护设备的保养、定期检查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理效率。公墓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不仅可以保护公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也为城市文明的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只有不断强化安全意识,坚持安全预防的思路,优化防火设备和应急管理机制,才能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和城市安全。

  森林草原防火的应急预案 9

  爱护幼儿生命安全,促进幼儿成长,是幼儿园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每一位教育工的重大责任和义务。为确保幼儿安全,在发生火灾时,能快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幼儿避险,最大限度地削减幼儿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消防部门的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状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消防应急组织机构,落实人员分工,明确职责要求。

  (一)成立由园长、保健人员、各班班主任组成的防火领导小组。

  (二)后勤人员组成灭火行动组,积极帮助专业灭火人员的工作。

  (三)各班教师、保育员负责疏散引导幼儿。

  (四)保健大夫帮助医疗人员负责抢救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一)设定防火报警点。防火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不断完善防火设施,消防栓处于开启状态,绿色通道标志明显,每班配有紧急疏散图。

  (二)幼儿在园活动时,活动室前后门、走廊门必需处于翻开状态,各通道必需保持畅通。

  (三)食堂操作间、加工间保持通风。排油烟机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

  (四)要加强对幼儿和工作人员防火安全学问的教育与培训,工作人员做到会使用灭火器。结合教育内容进展防火演习,使其把握紧急状况下的逃命技能。

  三、报警和火灾应急处理

  (一)发觉火灾后,必需马上拨打电话报警。在报警电话中,要说明以下状况:起火单位、位置、着火物、火势大小、火场内有无化学物品及类型、着火部位、报警人姓名、单位及所用电话等,并派人员在醒目处等候接车。

  (二)报警同时,开启消防电源,翻开应急照明设施和安全疏散标志。

  (三)在消防员到达前,由灭火行动组尽力掌握火势扩散。

  (四)若火场内有人员,则应用灭火器具减弱火势对人员的.威逼,全力疏散、抢救人员脱险逃命。

  (五)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发生爆炸事故、烧毁重要物资、形成大面积燃烧等影响全局的状况,应列为主要方面予以处理。灭火行动组应分秒必争,快速行动,找准着火点,坚决扑救,抓住时机,不等不靠,为连续开展全面深入的扑救工作打下良好根底。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保持道路畅通,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六)扑救固体物品火灾,使用灭火器。扑救液体物品火灾,使用灭火器、沙土、湿的棉被等,不行用水。

  (七)不得组织幼儿灭火。

  (八)准时报告主管单位领导。

  森林草原防火的应急预案 10

  第一条健全组织指挥机制

  (一)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依法治火”的方针,进一步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常抓不懈,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必须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指挥机构,正、副指挥变动后,要及时调整充实;指挥部成员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区,做到责任明确,工作开展正常。

  (三)各有关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配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确保森林防火有关工作运转正常;各有关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建立健全防火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各有关行政村要建立领导小组,负责本村森林防火工作。

  第二条落实目标责任制度

  (一)各有关乡镇(街道)-村(场、企业)每年必须签订、兑现森林防火责任状(书),明确目标任务,并认真执行。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要与农户、场、企业全面签订森林防火公约(承诺书),自律野外用火行为。

  (三)各有关乡镇(街道)必须严肃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没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森林火灾失控的,视情节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四)各有关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挂(包)点单位及山场指导、督查防火工作,发现问题要限期整改。区直各有关部门必须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来抓好抓实。

  第三条完善野外火源管理机制

  (一)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坚持野外用火审批、报告制度,并按规定安全用火;在森林防火期,遇有4级以上高火险天气,各有关乡镇(街道)应及时发布野外用火戒严令,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并将相关公告发布、张贴、宣传到每村每户。

  (二)充分发挥村级护林员、林业技术员、林业经营业主和护林防火积极分子的作用,加强巡山管护,制止违章用火,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并组织扑救,确保将森林火情消灭在萌芽之中。

  (三)全面建立农村傻、痴、呆、疯等弱智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相关监护措施,防止其上山乱点乱烧。

  (四)组织制定护林防火联防组织规划,积极引导村和林农建立联防、联保、联控的'护林防火联防协会或组织,进一步健全完善护林防火组织章程及公约,创新协会互助联动机制,做到民办、民管、民受益。

  (五)实行“疏堵”结合的火源管理办法,组织制定本乡镇(街道)林缘田边易燃物计划烧除实施方案和规程,积极开展计划烧除工作。

  (六)各有关乡镇(街道)要制定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和森林防火值班暂行规定,建立防扑火应急机制,及时有效地监测、处置森林火灾事故,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第四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活动每年要做出具体部署或安排,春季、秋冬2个防火期全区城乡普遍开展宣传月(周)活动,宣传覆盖面达100%。

  (二)宣传教育应结合新农村建设、村民的思想实际和用火习惯,以森林防火法规、方针、政策和防扑火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着力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防火意识。

  (三)在林区交通要道、桥亭路口、旅游景点、自然保护区和乡镇(街道)、村所在地制作醒目的宣传牌、宣传标语或宣传画,并加以保护,让群众耳濡目染。

  (四)在农村中小学校普遍开展“森林小卫士”活动,把防火宣传纳入德育教育课,由学生带法回家,提醒家长谨防用火。

  第五条防火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按照“管理规范化、指挥科学化、队伍专业化”的要求,制定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并与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要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基础设施建设要按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逐年配套完善。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应配备防扑火设施设备,进一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使用完好。

  (三)当年造林地必须按“四同步”配套生物防火林带,并及时完成省、市、区下达的生物防火林带重点建设工程。同时,要动员林农投工投劳营造林带(包括经济林带),形成林火阻隔网,并发挥应有的防火作用。

  (四)认真组织实施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御能力。

  第六条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一)进一步健全森林火灾扑救应急机制,要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防扑火需要,及时修订“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要组建一支5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村要组建一支20人的群众义务扑火队,并建立军警民共建扑火联防机制。按“建得起、养得住、打得响”的建队标准和“以人为本、安全扑救”的原则,每年组织1-2次各类队伍进行扑火安全常识培训和演练,提高扑火技能。

  第七条森林火灾控制指标和案件查处

  (一)全区每年森林火灾控制在4起之内,受害森林面积控制在595亩之内,要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森林火灾扑救应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及时控制火灾蔓延,最大限度控制单起面积和损失。凡发生森林火灾,乡镇(街道)领导和指挥部成员要立即到场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在4小时内扑灭率要达到90%。林火扑灭后,所在乡镇(街道)要派人留查火场,以防死灰复燃。

  (三)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查处率达80%以上。

  第八条建立奖惩激励机制

  各有关乡镇(街道)要按照本细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并于8月底前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将按本细则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区政府办、区农林水局和区防火办每年负责组织对各有关乡镇(街道)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并在全区通报。凡完成上述工作目标显著且森林火灾控制在指标内或连续5年内未发生森林火灾的单位将给予表彰。相反,将按责任追究制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第九条适用范围和年限

  (一)本细则适用于本区有林乡镇(街道)和区直各有关部门。

  森林草原防火的应急预案 11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辖区内各单位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和相关职能,由办事处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三)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广,影响范围大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级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四)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

  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

  1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二、编制依据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陕西省实施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本辖区发生和可能发生特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适用本预案。

  三、指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森林防火指挥部

  总指挥:杨彩虹(办事处主任)副总指挥:阴超峰(办事处副主任)成员:王晓斌、郭战宏、董翼飞、王书宏、杨亮、王莉、姚琪德、孙爱丽、王琦、赵华杰、寇艳鹏、杨鹏翔、杨飞、李建喜、严小刚、杨松山、宋永宁、李东远、丁爱香

  办公室主任:王书宏

  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本单位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职责:

  1)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配合等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2)协调调集有经验的扑火人员深入一线火场扑火,检查监督各单位防火工作的落实情况,指导防火救灾工作;执行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负责全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重大森林火灾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接收、汇总、分析重要森林火灾信息,向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提出处理建议。

  本预案启动后,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重大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成立“前线扑火指挥部”,现场处置重大森林火灾的扑火救灾工作。各相关支持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积极配合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扑火前线指挥部做好扑火救灾工作。

  (二)森林防火应急工作组

  1、火情预测预报组组长:xx

  成员:xx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森林火情的预测,保持与上级防火指挥部的联系,及时向指挥部通报火灾信息,做好火情调查,编写火情通报。

  2、火灾救援应急组组长:xx

  成员:xx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调动防火应急队参与重大火灾的扑救工作。

  3、后勤物资保障组组长:xx

  成员:xx

  主要职责:负责火灾区内群众的紧急安全转移,负责转移群众和扑火应急队员的基本生活及伤病防治,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交通、电力和通讯保障。其中民政部门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扑火救灾所需的粮食、食品、燃料、物资、扑火工具等的调拨和储备工作。

  四、应急预案级别和启动

  一、应急预案级别

  按照发生火灾的范围划分,应急预案分为村级预案和办事处级预案。按发生火灾的程度来划分,每级预案又可分为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和危急预案三个级别,各级预案的划分标准为:

  预案级别标准失火范围毁林种类火源周围连片面积初级预案村民小组内杂草、灌木类15亩以内紧急预案村内松、杉、杂木类15亩-150亩危急预案跨村松、杉、杂木类150亩以上

  二、预案的启动方式

  (一)初级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由办事处副总指挥电话报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

  2、启动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半小时内,向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由办事处副总指挥发布启动初级预案的命令。

  (1)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到岗到位。

  (2)各村分管负责人或主要领导及值班人员到岗到位。

  (3)村应急分队聚集待令。

  (二)紧急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办事处总指挥必须在15分钟内报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由办事处指挥部总指挥向各村主要领导发布启动紧急预案的命令。

  2、启动人员

  (1)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全体人员到岗到位。

  (2)本村的应急队人员和抢火人员全部到岗到位。

  (3)办事处应急队抢火人员调度聚集待令。

  (三)危急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必须在5分钟之内,由办事处总指挥电话报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由办事处总指挥向各村主要领导发布启动危急预案的命令,同时利用各种宣传通讯

  5设施,号召辖区人民紧急动员,自觉参加灭火战斗。

  2、启动人员

  (1)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全体人员到岗到位。

  (2)办事处应急队伍到岗到位。

  (3)以失火点为中心,发布全办扑火动员令,辖区各村应急队伍及扑火人员到岗到位,迅速组织扑救山林火灾。

  (4)按照火情的发展,及时请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增援。

  四、扑火队伍的组成及调用

  1、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100人的防火应急队。其中:企业80人,由王石凹煤矿牵头负责;办事处机关站所与干部职工20人,由办事处农办负责;

  2、各村组建30人的扑火突击队。

  3、各单位、各村扑火灾突击队必须配备相应数量的扑火器材,其费用由各单位、各村负责。

  4、调用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急队和其他村扑火突击队,由办事处森林防火总指挥下达命令,无论什么情况,各个应急队在接到调用命令后,必须按照命令到岗到位,其中属本村范围内的,一般在半小时内到岗到位。属本办范围内的一般在一个小时内到岗到位。

  五、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1、森林火灾预防:办事处森林防火部门开展经常性的6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林区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2、信息报送和处理:一般火情,应当逐级上报,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时,应立即报告办事处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经办事处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核准后上报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发生在区界、镇界附近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超过20公顷的森林火灾、4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及需要办事处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并由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上报。

  3、扑火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办事处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随着火情的发展变化,各村领导靠前指挥到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着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后,各项工作分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可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4、扑火原则: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7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它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落包干、划区包干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六、火灾的预案及善后处理

  1、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一般以森林公安为主,各村配合,林业部门参加及时查明火因。火灾扑灭后,迅速查明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人做到处理,所有资料一律存档备查。

  2、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灾民的抢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医疗抚恤,按国家《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

  4、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对火烧迹地实行林木补造。

  5、加强对干部群众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主要进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设立警示牌。以村为单位,定期召开广播会、户长会,增强村民的防火意识,教育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生预防森林火灾知识的教育,力争从源头上治理隐患。

  6、办事处各村主任为所在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办事处、村级护林员为具体责任人。发生重大森林火灾,除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外,还要严格追究各级领导责任。

  七、预案的管理和调动

  1、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启动。当火警发生后,根据预警分析及火情来势及紧急会同结果,按照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危急预案的级别启动。

  2、在预案的执行过程中,对该预案需要紧急调整时,由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并做出最后决定。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森林草原防火的应急预案 1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指挥有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森林火灾危害,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烟台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灾害分级。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以下4类: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火灾分类中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烟台市辖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1、市政府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森防指)是全市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火灾预防和应对工作。市森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森防指办)承担市森防指日常工作。

  2、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应当参照设立森防指,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辖区森林防火和相关工作。

  3、前线指挥部。前线指挥部由火灾发生地县级森防指负责设立,当地森防指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构,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服从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根据需要设立各类工作组。

  (二)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在市森防指统一领导下履行相应的森林火灾应对职责:

  1、市林业局:承担市森防指办有关工作职责;执行市森防指有关扑火救灾工作部署;研究做好拟定各类火灾事故的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应急救援队伍做好火情处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救援服务;协调各级和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处置等各项工作;协助查处火灾起因;督促火灾发生地灾情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评估上报工作;提报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市发展改革委: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重大基建项目建设资金。

  3、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火灾发生地通信安全畅通。

  4、市公安局:做好火灾发生地治安管理和火场周边道路交通管制工作,依法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协助前方指挥部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5、市民政局:与市林业局共同组织核查报告灾情,协助灾区政府做好受灾人员紧急转移安置和灾民生活救助工作以及伤亡人员有关殡葬工作。

  6、市财政局:筹集拨付扑救森林火灾所需资金。

  7、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助做好建筑行业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林区、林缘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消防监管。

  8、市安监局:做好因森林火灾而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市交通运输局:调集的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的公路运输工作。

  10、市农业局:农村耕地野外用火指导管理工作。

  11、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市森防指和市委宣传部授权下,负责火场扑救、火灾现场火险等级、火灾案件查处等信息和扑救森林火灾英模人物的宣传报道工作。

  12、市城管局:负责城区内所管辖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并负责组织扑救力量对其他森林火灾实施增援。

  13、市卫生局: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受灾人员的医疗救护和心理救助等工作。

  14、市旅游局:按照A级景区评定标准有关安全要求,配合林业部门督导检查旅游景区制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救火人员、物资的配备等,负责受理景区内游客因火灾引发的投诉、纠纷处理工作。

  15、市环保局:配合林业部门做好灾后环境评估,协助宣传森林防火在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中的重要作用。

  16、市水利局: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中兼顾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及时提供新修订的全市大、中、小水库、水源地等相关资料。

  17、市教育局、团市委:在市森防指统一部署下,组织志愿者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应急救援的发动工作。

  18、市气象局:负责火场附近实时气象观测,组织气象专家对气象数据进行分析,提供火场附近的气象要素实况,预报预警火场及周边天气形势,发布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在有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

  19、烟台警备区、武警烟台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协助做好处置森林火灾的增援工作。

  (三)市森防指应急工作组的组成和职责。根据火灾发展态势,市森防指在组织指导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可设立综合调度组、火场指导协调组、专家与通讯组和支持保障组等工作部门。

  1、综合协调组组成及职责任务。组长由市林业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市森防指办工作人员参加。

  负责建立与火场指导协调组的沟通联络;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有关扑火工作的指示精神;协调市森防指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任务处置森林火灾;及时处理反馈国家林业局卫星林火监测信息;根据火场指导协调组提供的火场信息及时请示调拨扑火物资,调动扑火支援力量,必要时请示调动直升机参与灭火;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事故的宣传报道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起草上报扑火信息和森林火灾事故总结报告;承办市森防指交办的其他事宜。

  2、火场指导协调组组成及职责任务。由市林业局牵头,烟台警备区、市公安局、武警烟台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有关负责人参加。

  负责指导火灾发生地森防指扑救火灾;根据火情动态,制定扑火方案,使用扑火力量;指导当地政府落实国家林业局、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扑火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现场扑火需要请示调拨扑火物资,调动扑火支援力量;承办省森防指交办的其他事宜。

  3、专家与通讯组组成及职责任务。指挥部和前线指挥部均设立专家与通讯组。专家与通讯组由熟悉森林防火、通讯、气象、水利、国土资源等方面专业知识的有关人员组成,配备火场及周边的地形图、有(无)线语音通讯、摄像及图传、测绘等设备。

  负责与综合调度组建立有(无)线通信联络,保证火情信息及火场图像传递畅通;根据火场信息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气象、通讯部门将流动气象观测车和通讯应急保障车开到指挥部,及时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和通讯保障。国土资源部门及时提供火场地理信息资料。

  4、支持保障组组成及职责任务。支持保障组由市森防指成员单位组成,向森防指指挥、副指挥负责。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由市森防指决定开展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相关支持保障工作。

  三、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一)林火监测与预警。

  1、依托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信息中心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市森林防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地面瞭望台和巡护人员24小时不间断监测,及时发现林火热点,及时核查和掌握热点情况,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告。

  2、依托各种信息采集,及时掌握当前地情、林情、人情,结合气象因子变化以及火灾历史资料,进行火情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准确预测当前森林火情发生动态,进行森林火险预警。

  (二)火险预警级别。依据气象因子变化、森林可燃物变化以及引发森林火灾的火源发生状态,森林火险预警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3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黄色、橙色和红色来加以表示。

  (三)火险预报与发布。市林业局与市气象局联合开展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高森林火险天气警报的制作和发布工作。市气象部门负责通过烟台电视台、烟台人民广播电台、烟台气象局网站,市林业局负责通过市林业信息网联合向全市发布;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共同加强与广电部门合作,发布高森林火险天气警报时,在烟台电视台及时通过插播滚动字幕等方式向全市发布。市林业局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联合移动、电信、联通等运营商,以短信方式及时发布预警公益信息,并提供优先发布权限。

  (四)林火信息报告和处理。

  1、责任主体:森林火灾发生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当地或上级政府、林业部门报告。各级政府及林业部门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森林火灾的责任主体。

  2、时限和程序:当发生森林火灾后,事发地政府及林业部门应当立即核实并立即向上一级政府及林业部门报告,逐级上报到市政府及市森防指的'时间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2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预案启动后,县级森防指应每隔2小时向市森防指报送火场综合情况,遇有紧急情况,应立即上报。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内容:森林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性质、危害程序、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四、应急响应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县市区政府(管委)森防指负责指挥,根据响应等级做好扑火力量组织动员、火灾扑救、扑救兵力调动、转移安置人员、伤员救治、重要目标保护、扑火安全防范、善后处置、社会治安维护、信息发布、火场清理、应急结束等工作,市森防指给予指导和支持;跨县市区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森林防火指挥部分别指挥,市森防指负责协调和指导。

  (一)分级响应。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设定市级2个响应等级。

  1、市级Ⅱ级响应。启动条件:

  (1)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重点林区起火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其他林区起火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的;

  (2)受害林地面积初步判断超过20公顷,仍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的;

  (3)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区域或发生威胁到城镇、居民地、重要国防设施安全的;

  (4)可能发生过夜火和交界火的;

  (5)其他需要市森防指组织扑救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市森防指启动Ⅱ级响应。

  响应措施:

  (1)市森防指办进入应急状态,研判火情发展态势,加强火情监测,及时调度火情信息;

  (2)市森防指有关领导和成员单位负责人(根据火场发展态势和市森防指要求确定)进入指挥位置。

  (3)市森防指派出火场工作组赴火灾现场,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协调相邻专业森林消防队和烟台市警备区、烟台市武警支队、公安消防等市级应急森林消防队伍赶赴火场救援。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市森防指要求开展好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2、市级Ⅰ级响应。启动条件:

  (1)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

  (2)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重点林区起火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其他林区起火1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发生严重威胁到城镇、居民地、重要国防设施安全,可能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市森防指启动市级Ⅰ级响应。

  响应措施:

  在市Ⅱ级响应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市森防指领导靠前指挥,市森防指指挥率领副指挥和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赶赴火场第一线,市森防指成员单位根据市森防指分工开展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2)市森防指组织专家组有关成员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灾发生地火险形势,研判火灾发展态势,提出科学有效的扑救意见或建议。

  (3)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止次生灾害。

  (4)根据火场天气实况,由气象部门择机实施人工降雨作业。

  (5)根据实际需要,向省森防指请求调派直升机实施灭火增援。

  (6)根据火场发展态势,向省森防指请求调动其他相邻地市森林火灾救援力量参与扑救。

  (7)根据国家、省森防指设立的工作组情况,落实相应保障工作。

  (8)加强舆情分析,及时发布森林火灾信息,统一协调森林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二)响应程序。根据火灾情况报告,当火情出现符合市级预案响应条件时,经市森防指指挥批准,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等级。市森防指办通知有关成员单位、联络员和专家组成员启动应急响应。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消除后,由市森防指决定终止应急响应,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程序。

  五、应急保障

  (一)通讯与信息保障。市、县市区、国有林场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系统,为扑救火灾工作提供通信保障。

  (二)物资储备保障。各级森林防火机构都要按照要求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确保各类机具和装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

  (三)资金保障。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财政部门应在财政预算中安排扑救森林火灾应急经费。森林火灾灾害发生后,按需及时拨付专项资金。

  (四)后勤保障。各级森防指要建立森林火灾扑救生活保障应急供应机制,解决所有参战人员的饮食、饮水、保暖等问题。要在火场成立保障调运小组,根据前方扑救工作需要提供有效保障。

  (五)应急队伍培训演练。各级森防指要有计划地对相关人员进行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市森防指每年组织县级森林消防专业队进行扑火演练,各县市区森防指每年都要组织专业队、半专业队进行1—2次的扑火演练。

  六、善后处置

  (一)恢复与重建。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力量开展灾情核实和恢复重建工作,同时对森林火灾中伤亡人员、应急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按规定给予抚恤、补助和补偿。当地政府应组织开展火烧迹地的林木恢复。

  (二)调查与处理。森林火灾处置完毕后,由市森防指和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组成调查组,及时对火灾起因、性质、责任等问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责任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三)总结与汇报。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加强和改进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于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和市森防指。

  (四)奖励与责任追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中负有责任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附则

  本预案由市林业局负责编修解释。各县市区应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关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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