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防台风应急预案

时间:2022-06-10 18:13:26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青岛防台风应急预案(通用10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保不齐会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将危害降到最低,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青岛防台风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青岛防台风应急预案(通用10篇)

  青岛防台风应急预案 篇1

  为切实做好我镇的防台风、防风暴潮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市、区两级政府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牢固树立防汛、防台风、防风暴潮思想,居安思危,做到台风、大汛到来房屋不倒塌,交通不中断,积涝不成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领导,成立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防汛、防台风、防风暴潮抢险的领导小组,成立应急小分队,队长为,在党政办设办公室,为党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防汛、防台风、防风暴潮抢险突击队负责我镇的防汛、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安排,检查监督和上情下达,及时传达市、区两级防台风、防风暴潮的指示精神,汇总上报我镇防台风、防风暴潮情况。

  三、责任分工

  (一)各管区

  1、责任人:各管区书记

  2、任务

  (1)迅速通知各村,并做好记录;

  (2)危房户强制迁出;

  (3)叮嘱台风期间车辆停行、人员减少外出;

  (4)组织村干部清除渠道杂草,迅速排净田间积水,绝不允许沟渠洼地存水;

  (5)村庄做好防潮准备;

  (6)畜牧养殖村庄做好防风防雨准备;

  (7)风雨后迅速统计灾情并做好救助安抚工作。

  (二)安全

  1、责任人:盐业办、渔业办

  2、任务

  (1)迅速书面通知辖区内养殖看护人员撤离;

  (2)书面通知海参养殖等企业停止施工,撤离机械人员;

  (3)通知各盐及盐化工企业做好防风、防潮准备;

  (4)船只靠岸,所有作业人员上岸。

  (三)辖区内企业

  1、责任人:经济发展办

  2、任务

  通知做好防范工作

  (四)建筑工地

  1、责任人:

  2、任务

  (1)高度关注镜湖花园、中学教学楼、幼儿园、社区、市场建筑、贫困房建设工地;

  (2)书面通知,注意带电作业、高空悬挂物及人身安全。

  (五)道路修补

  1、责任人:

  2、任务

  (1)抢修损毁严重路段;

  (2)灾后迅速修复;

  (3)沿途广告牌、线杆、线路排查。

  (六)安居房、敬老院

  1、责任人:

  2、任务

  (1)排查安居房、敬老院情况;

  (2)灾情统计与上报,要与防汛指挥部做好沟通。

  (七)镇区防涝

  1、责任人:

  2、任务

  (1)排水疏通;

  (2)广告牌等高空悬挂物。

  (八)防汛设施

  1、责任人:

  2、任务

  (1)疏通所有排水干渠,提闸、挖坝、清草;

  (2)巡查水库堤坝;

  (3)水库、干渠分工负责,制定责任分工表。

  (九)“三网”

  1、责任人:“三网”办、林业站

  2、任务

  主要是灾后恢复。

  (十)抢险队伍

  1、责任人:

  2、任务

  组织两支抢险队伍,分若干组,每1至2名班子成员带队,确保人员到位。

  (十一)信息畅通

  1、责任人:

  2、任务

  (1)防汛指挥部的信息沟通;

  (2)灾情统计;

  (3)人员、车辆调度;

  (4)上传下达。

  (十二)督查

  责任人:,督查办,通知武警、派出所、卫生院做好防灾抗灾准备。

  四、全面准备,落实各项措施

  各村委会、驻我镇单位,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安排好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特别要根据防台风、防风暴潮隐患的轻重缓急,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做好我镇防台风防风暴潮调查摸底工作。目前,我镇排水沟渠、管道等被占压、覆盖、填堵的现象较多,一些房屋仍存在危、漏雨之忧,这些都是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的重要隐患,各村委会、驻我镇单位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特别是各村要重点排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报镇防台风防风暴潮领导小组。

  (二)做好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方案和重点地区防台风、防风暴潮。镇防台风、防风暴潮领导小组,依据市、区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镇防台风、防风暴潮实际,制定镇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实施方案及重点地区防台风、防风暴潮一级预案。

  (三)加强值班、值勤制度。镇防台风、防风暴潮值班人员,从月日起进行24小时昼夜值班,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建立防汛、防台风、防风暴潮报告制度,各村委会对我镇防台风、防风暴潮及时报镇;镇防台风、防风暴潮突击队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一有险情立即出动。

  (四)做好防汛物资准备。购置铁锨、镐头、草袋、铁丝和沙石料,作为防汛、防台风、防风暴潮储备。

  五、工作要求

  (一)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各单位不能掉以轻心,要坚决做到防患于未然。认真学习上级有关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指示,提高对防台风、防风暴潮重要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防汛、防台风、防风暴潮意识,将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列入当前重要工作之一。

  (二)加强领导,落实防台风、防风暴潮责任制。按照市、区防台风、防风暴潮指挥部要求,实施一把手负责制,落实防台风、防风暴潮责任。各村委会成立防台风、防风暴潮领导小组,村委会主任为组长,做好群众思想、物资等准备工作,确保我镇安全度过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台风来临期间,值带班人员、车辆24小时在岗,其他待岗。

  六、责任追究

  因思想麻痹、工作不力、不积极作为、空岗、缺岗、饮酒等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青岛防台风应急预案 篇2

  为切实做好xx镇xx危岩体不稳定斜坡及半边山危岩体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点防控,最大限度减轻事故灾害,避免群众人身安全及财产遭受损失,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应急抢险预案。

  一、灾害点情况

  (一)xx危岩体不稳定斜坡

  xx危岩体不稳定斜坡位于xx镇xx寺后山,山顶有几处凸起危岩,影响龙山寺人员及财产安全。若遇长时间强降雨可能出现山体滑坡,遇长时间强降雨及时通知龙山寺内人员撤离。

  (二)半边山危岩体不稳定斜坡

  半边山危岩体不稳定斜坡位于xx镇xx山南侧,该处半边山几乎垂直,表面有很多凸起岩块,极易坠落,危岩附近有xx市特警学校及民房。若遇长时间强降雨可能出现山体滑坡。遇长时间强降雨及时通知附近人员撤离。

  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应急的反应和行动

  (一)应急人员

  检测人:xx

  安置点:xx

  联系人:xxx

  转移人员:释成中

  (二)应急队伍:xxx

  (三)应急物质储备

  镇防汛抗灾物资主要有:雨衣12套,钢盔12个,折叠式充电录音喊话筒4个,铁锹10把,麻袋100条,沙子若干。以上防汛物资存放于镇器械室,由林天有同志统一调配。

  (四)应急反应:

  1、镇防汛抗灾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紧急通报辖区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部署辖区救灾工作。立即将辖区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区人民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区政府给予支持。

  2、组织全镇工作人员根据汛期紧急程度,采用电话、手机短信、喊话筒等方式将汛情信息及时通知居民;特急情况或电源、通讯中断时,分头入户通知易发灾害点居民,尤其是夜间可能发生相关灾害时,要保证信息传递的可靠性,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3、应急人员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接到灾害天气预报,要随时待命,不得外出,接到集合命令时,应在15分钟内赶到指定地点,按照指挥组织救援。

  4、发布灾情。镇指挥部办公室汇总灾情,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四、灾后救济工作

  1、及时召开生产生活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等工作。

  2、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核查因灾造成房屋倒塌特别是全倒户等特重灾民的损失。

  3、根据核灾后的灾情,制定灾民救济方案,分步实施。

  五、防汛抢险工作的基本要求及工作纪律

  1、防汛抗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防汛期间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工作纪律,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上报下达。指挥部各成员在防汛期间,若有事外出需离开本地时,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安排好自己责任范围内的防汛工作。

  2、各负责人,对防汛抗灾工作负总责,必须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安排好本辖区值班职守,督促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交接等工作,发现险情要在30分钟内上报,不得延误抢险工作。

  3、凡是在汛期值班和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汇报延误或人员不及时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青岛防台风应急预案 篇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最大程度地降低台风造成的危害及后果,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系统防洪防台风工作预案》、《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工程项目防台风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响应,果断处置。

  2.危险性分析

  2.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xx

  项目地址:xx

  项目工程概况:

  2.2主要分项工程及风险分析

  深基坑:xx

  高边坡:xx

  模板工程:xx

  外脚手架工程:xx

  建筑起重机械:xx

  临时用电:xx

  临时设施:xx

  3.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3.1项目部应急指挥部

  项目部成立防台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各班组长等任组员。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项目防台风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本项目工程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负责向企业、政府有关救援部门请求救援,报告救援情况,负责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3.2各施工班组

  根据各项目的实际情况,落实项目制定的防台风措施,服从项目的部署和指挥。

  4台风的分级

  根据台风影响范围和程度,台风预警等级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台风发展过程中其强度、范围、登陆地点、危害程度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预警等级。

  4.1防备警惕阶段

  48小时内工程项目所在区域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

  4.2Ⅳ级(一般)预警

  24小时内工程项目所在区域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4.3Ⅲ级(较重)预警

  24小时内工程项目所在区域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4.4Ⅱ级(严重)预警

  12小时内工程项目所在区域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4.5Ⅰ级(特别严重)预警

  12小时内工程项目所在区域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5、分级响应程序

  5.1防备警惕阶段

  注意搜集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最新情况,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须连续作业的工序在台风影响期间施工。

  5.2Ⅳ级响应措施

  项目部根据附件1的《隐患排查要点》检查各分部分项的安全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的整改。

  5.3Ⅲ级响应措施

  项目部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根据附件2的《防台风措施要点》对基坑、外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时设施等进行加固。

  5.4Ⅱ级响应措施

  工地适时停工。准备好应急物质和应急食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应全部切断;外脚手架的安全网根据主体结构情况给于拆除;塔吊根据周围环境给予降节或使吊臂处于自由旋转的状态,吊钩收到最高位置。

  所有在砖砌临建宿舍,临近海边、基坑、砖砌围挡墙及广告牌的临建宿舍,在以塔机高度为半径的地面范围内的临建设施内的人员全部撤到安全位置。

  5.5Ⅰ级响应措施

  项目进入特别紧急防风状态,所有人员应尽可能呆在防风安全的地方,项目部做好随时做好突发事故应急行动的准备;

  6、应急结束

  当台风及次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即台风对施工现场威胁已停止,或台风已转方向不在项目所在区域范围登陆,按原批准应急启动的权限,项目经理可视情况宣布应急结束。

  项目部对已经破坏的外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临时设施进行修复。组织施工、技术、安全等人员对施工现场全面排查,施工现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复工。

  7.保障措施

  7.1应急队伍保障

  各项目部根据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组建包括外脚手架、建筑起重设备、木工、泥水等应急救援班组,定期组织进行应急救援的技能培训。

  7.2应急物资设备保障

  项目部根据项目的规模配备适量的安全防护用品、应急照明、应急车辆、应急设备设施及应急药品。项目指定专人定期对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7.3应急经费保障

  项目设专项经费,用于防洪防台风所需的应急物资储备、灾后处理、灾后恢复工作经费和应急人员的补助等。

  7.4避灾场所保障

  项目部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准备好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台风来临时处于危险区域的工人避险安置。

  8.培训与演练

  8.1培训

  项目部定期对所有员工进行应急知识的培训。新员工入司时应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应急知识(主要包括应急程序、注意事项、逃生路线、集合地点等)的培训;项目部的应急救援人员要进行专门应急救援培训(包括紧急情况判断、应急救援技术、现场处置措施等)。

  8.2演练

  项目部应定期组织演练,使应急人员更清晰地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提高协同作战的能力,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迅速地开展。并对演练的效果进行分析评估,及时解决演练中暴露的问题。

  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排水

  1、根据施工总平面图、规划和设计排水方案及设施,利用自然地形确定排水方向,按规定坡度挖好排水沟。

  2、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其他应急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沟。

  3、若施工现场临近高地,应在高地的边缘(现场上侧)挖好截水沟,防止洪水冲入现场。

  4、汛期前做好傍山施工现场边缘的危石处理,防止滑坡、塌方威胁工地。

  5、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疏浚排水系统,确保施工现场排水畅通。

  边坡基坑支护

  1、清除沟边多余弃土,减轻坡顶压力。

  2、对坑、槽、沟边坡和固壁支撑结构进行检查,并派专人对深基坑进行测量,观察边坡情况,如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支撑结构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3、加强对基坑周边的监控,配备足够的潜水泵等排水设施,确保排水及时,防止基坑坍塌。

  脚手架

  1、检查脚手架是有摇晃、变形情况,是否存在倾斜、下沉、连墙件松脱、节点连接位移和安全网脱落、开绳等现象。

  2、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周围设置排水措施,防止雨水浸泡脚手架。

  3、悬挑架的悬挑梁锚固符合要求。

  施工用电

  1、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可靠的防雨措施,电焊机加防护雨罩。

  2、照明和动力线有无混线、漏电现象,电杆有无腐蚀、埋设松动等,防止触电。

  3、电气设备的接零、接地保护措施是否牢靠,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灵敏,电线绝缘接头是否良好。

  4、施工现场高出建筑物的塔吊、外用电梯、及较高金属脚手架等高架设施,如果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保护范围以外,应按规范设置防雷装置。

  塔吊

  1、塔身螺栓必须全部紧固,塔身附着装置应全面检查,确保无松动、无开焊、无变形。

  2、塔机的避雷设施必须确保完好有效。

  施工电梯

  1、有附墙装置的施工用电梯,确保附强装置无松动、无开焊、无变形。

  2、各标准节连接螺栓无松动。

  宿舍、办公室等临时设施

  施工现场宿舍、办公室等临时设施,整修加固完毕,保证不漏、不塌、不倒,周围不积水,严防水冲入室内。

  应急物质

  沙袋、雨衣、应急照明等应急物质齐全、有效。

  措施要点

  施工现场排水

  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疏浚排水系统,确保施工现场排水畅通。

  边坡基坑支护

  观察边坡情况,如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支撑结构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脚手架

  1、钢管脚手架架体上的物体给于清理,脚手板给于加固。

  2、吊蓝脚手架根据现场环境应予拆除。

  塔吊

  1、自升式塔吊有附着装置的,在最上一道以上自由高度超过说明书设计高度的,应朝建筑物方向设置两根钢丝绳拉结。

  2、自升式塔吊未附着,但已达到设计说明书最大独立高度的,应设置四根钢丝绳对角拉结。

  3、拉结应用φ15以上的钢丝绳,拉结点应设在转盘以下第一个标准节的根部;拉结点处标准节内侧应采用大于标准节角钢宽度的木方作支撑,以防拉伤塔身钢结构;四根拉结绳与塔身之间的角度应一致,控制在45O~60O之间;钢丝绳应采用地锚、地锚筐固定或与建筑物已达到设计强度的混凝土结构联结等形式进行锚固;钢丝绳应有调整松紧度的措施,以确保塔身处于垂直状态。

  宿舍、办公室等临时设施,施工现场宿舍、办公室等临时设施,对主体结构和屋面进行加固。

  青岛防台风应急预案 篇4

  1、编制目的

  为科学、高效、有序地开展建设期防台风工作,为项目部以及施工现场的防台准备、应急行动、恢复检查、恢复工作等提供应急标准和具体的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安全生产,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及工程概况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

  《福建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引》。

  工程概况: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工程项目范围内所有人员、设备。

  4、台风分级及危害分析

  依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6号),结合《福建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引》,本预案预警信号施行福建省要求,福建省台风预警信号。

  本地区位于福建省位于中国东南沿海,夏秋季常有台风暴雨,每年5~11月为台风季节,主要集中在7~9月。台风季节长,夏秋受台风侵袭,在台风影响下,常带来狂风暴雨和风暴潮,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国民经济建设带来严重的威胁和危害。

  台风主要危害:大风浪对码头施工人员和船机设备的损伤,甚至毁灭性摧毁,包括工程结构实体。根据台风强度的不同,造成相对应的危害。按照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预警信号对应风险级别为:Ⅳ级(一般)对应预警告级风险级别、Ⅲ级(较重)对应警告级风险级别;Ⅱ级(严重)对应危险级风险;Ⅰ级(特别严重)对应灾难级风险。

  5、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的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施工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安全预防措施和事故隐患整改措施,提高对重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整合一切可利用资源,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2)、统一指挥的原则

  在施工地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集团公司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做好预案编制和应急准备工作;在事故发生或灾害形成时及时启动预案,在项目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积极开展应急救援活动;当灾害较大需要外界支援时,由业主统一指挥和对外联系,确保社会支援资源满足救援需要;

  3)、施工负责的原则

  根据项目部承包的工程范围,在事故发生或自然灾害形成时,首先进行应急行动,开展救援和抢险自救活动,并且及时向上级报告;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向外请求支援;

  4)、保证重点的原则

  在应急处置活动中,必须做到以人为本,必须把人的生命摆在第一位,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和伤害扩大,尤其要保证参加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被救援人员不要受到二次伤害;

  5)、分工负责的原则

  预案制定后在进行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时,首先应按施工生产作业范围落实分工;在情况紧急,事故单位确实无法满足自救时,应当及时向临近单位进行求助。

  6、组织机构及职责

  6.1应急组织体系

  项目部应急组织体系包括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部各部门和所属各施工队。

  6.2指挥机构及职责

  1、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技术负责人

  副组长:生产负责人

  成员:工程项目部人员及各部门主管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部。

  2、应急领导小组的组成及其分工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

  1、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紧急事件级别,这些分析应根据相关危险类型、它的潜在后果、现有资源和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进行;

  2、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

  3、指定代理人,以便在特殊情况(因故不在现场或在指挥中受伤)下履行其职责;

  (2)、领导小组副组长:

  1、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2、向应急总指挥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减缓事故后果的行动建议;

  3、进行现场事故评估;

  4、控制紧急情况;

  5、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3)、联络调度组负责人:

  1、联络调度组协助副组长对工程抢险、抢修的现场指挥;

  2、积极组织救护和现场的保护;

  3、负责现场应急所需机械、人员的调度;

  4、负责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的控制,消除、监测工作;

  5、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灾害性气象的收集、反馈;

  6、负责现场的通讯联系及对外的联络,督促、监察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7、协助副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理工作。

  (4)、医疗救护组负责人:

  1、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抢救,对伤员的临时处理和与最近医院联系;

  2、协助外部救援机构和转送伤员直至医疗抢救,并指定人员护理。

  (5)、物资供应组负责人:

  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物资及设备,保障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品、救护用品及其他物品;

  (6)、警戒保卫组负责人:

  负责现场的保护与警戒,疏通交通秩序,防止外来人的干扰,尽力保护事故现场人员的安全等,需要时组织人员的疏散。

  (7)、善后处理组负责人:

  负责安排受伤者和事故期间亲属探视伤亡人员的接待,事故善后处理及家属接待安抚工作。

  (8)、事故救援队负责人

  负责现场抢救人员及财产,尽最大努力将现场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降低到最小;抢救事故现场的机械设备、物资材料、办公用品等。

  7、预防与预警

  7.1危险源监控

  防台预案中主要的危险源为台风带来的大风、大雨和风暴潮。

  根据中央台及福建省福清市市气象局发布的台风预警信号,明确台风、暴雨来临的具体时间及规模,以便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本工程防台措施主要针对施工人员、施工现场的临时设备、施工机具、塔吊、施工电梯、外架、临时活动板房等。根据不同的特点,采用加固、撤离等相应措施,具体见各级台风预警处置措施。

  7.2预警行动

  福建省福清市气象局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发布台风预警,并跟踪台风动向,根据过程中变化的预警等级变更响应等级(蓝色预警信号、黄色预警信号、橙色预警信号和红色预警信号,逐级递增)。

  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的台风预警信息根据福建省福清市气象局发布的预警信息以书面形式下发至各施工单位。再由各施工单位项目部下发通知至各施工队及班组,并召开专项会议落实具体措施。

  Ⅳ级(一般)、Ⅲ级(较重)的台风预警信息由项目部根据市气象局发布的台风信息通知发布,以书面的形式下发至各施工单位及班组。

  8、信息报告程序  

  迅速报告信息。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立即根据其性质和威胁程度,将有关信息报告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相关上级主管部门。

  严格报告制度。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项目部管理人员接到报警信息后,要按照相关预案和报告制度的规定,在组织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及时掌握和汇总相关信息,重要信息要及时向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三峡海上风电产业园项目经理部和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后半小时内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三峡海上风电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汇报,一小时内书面报告。要做到事发后报告迅速,处置时报告正确,事件结束后要有总结报告。

  及时处置信息。接到重要信息后,要及时处理或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反馈到相关部门。

  跨区域信息通报。要与相邻区加强协作,建立防台信息的通报、协调渠道。一旦出现超出本区域的态势,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如现场发生突发事项,直接拨打台风期间项目部24小时值守电话或110报警电话。

  项目部24小时联系手机: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在自身无法完成救援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向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反应,请求支援;及向当地有关部门联系,请求支援。

  9、应急处置

  9.1响应分级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将台风预警等级分为Ⅳ、Ⅲ、Ⅱ、Ⅰ四个级别,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

  一般(Ⅳ级,蓝色预警):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消息,热带低压可能影响我区,平均风力达到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实行一级响应程序。

  较重(Ⅲ级,黄色预警):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到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实行二级响应程序。

  严重(Ⅱ级,橙色预警):12小时内可能受强热带风暴或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到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实行三级响应程序。

  特别严重(Ⅰ级,红色预警):6小时内可能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到12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实行三级响应程序。

  9.2响应程序

  A、一级响应

  当地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时;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视情况下令启动一级响应应急程序;由于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执行该指令,报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安全部门、组织全面的安全检查,整改隐患,落实责任人。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进入岗位,组织开展防台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密切关注有关媒体报道的热带气旋最新消息和有关防风通知。及时向xxx应急领导小组上报汛情、灾情和灾害处置等情况。

  后勤保障组负责安排车辆,保证现场人员和关键设备的撤离需要。同时着手餐食准备和确定避风场所。

  抢险组负责协调和检查防台风措施落实情况:紧固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热带气旋影响的室外物品。

  现场人员正常上班,施工现场停止大型作业,做好固定设施加固工作,做好现场人员和重要设备撤离的准备。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根据xxx急领导小组指令,实施防台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B、二级响应

  当地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时;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主任下令启动二级响应应急程序,由于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执行该指令,报xxx安全部。

  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安全部与项目部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项目部根据会议要求落实相应措施,并上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一次整个项目安全检查,落实不符合项的整改措施、责任人。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进入岗位,组织开展防台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密切关注关媒体报道的热带气旋最新消息和有关防风通知,及时向上级上报汛情、灾情和灾害处置等情况;

  后勤保障组负责安排车辆,保证现场人员和关键设备的撤离需要及,防台抢险物资运输车辆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抢险组负责协调和检查防台风措施落实情况,紧固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热带气旋影响的室外物品,随时组织现场人员撤离,进入戒备状态。

  现场跟据情况,停止施工作业,做好现场人员和重要设备撤离的准备。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项目经理部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发布相关预警信息,加强各种安全防范知识宣传。

  C、三级响应

  当地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及红色预警信号时;xxxx安全部下令启动实行三级响应,由项目经理部统一协调部署应急资源,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项目部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并上报上级主管单位,并根据上级应急部署适时下达人员撤退指令。项目部根据会议要求落实相应措施,执行下达的指令;

  应急抢险组评估检查重点为:高大设备和建筑物、排污管道入口/出口、临时房屋、高处可移动物品、临时物料堆放场所、道路安全、施工用脚手架、设施加固情况等。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全部必须进入岗位,组织开展防台抢险、人员撤离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及时上报汛情、灾情和灾害处置等情况;

  同时全部领导小组亦必须进入岗位,协助实施防台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后勤保障组负责安排车辆,保证现场人员和关键设备的撤离需要。

  抢险组组长或各项目部总经理负责协调承包商人员和队伍参与抢险。

  物资保障组组长负责抢险物资的调配。

  启动撤离指令,现场办公室人员要收集好各类物品入柜,人员撤离。

  同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各级抢险队伍必须进入战斗状态,根据指令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D、应急响应的终止

  当中央气象台和当地气象部门已宣布解除台风预警或台风的风力已经减弱到6及以下风力时,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并宣布终止应急行动:

  9.3处置措施

  本工程主要为建筑施工,塔吊、人货梯设备、工作较多,将根据不同的应急响应及台风预警型号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1、气象台发布台风白色预警信号,将在48小时内将影响施工区域时:

  (1)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密切关注台风动向。

  (2)在台风来临之前检查放置在外脚手架及楼层屋面的材料、生活区空调室外机、雨篷,建筑施工地上的零星物品等,以确保安全。检查、修改和完善应急预案。

  (3)通知各班组长等重点设防的操作人员,要求他们注意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4)对工地现场易受台风影响的材料和设备及时入库;不易入库的进行整理、固定、覆盖,做好防雨、防风等措施。

  (5)准备适量的黄沙、麻袋、水管应急材料和医疗救急用品;调试抽水泵、应急灯、对讲机等设备;对排水设施进行检查,保证疏通。

  (6)对已完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做好保护和加固措施,进行沉降观测并记录;测量点、原始坐标和高程点做好保护。

  2、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将在24小时内将影响施工区域时:

  (1)注意有关媒体报道的热带低压最新消息和有关防风通知;各单位、各部门按照防汛防台预案,做好各项防御准备;

  (2)项目部合理安排施工,停止须连续施工的工序作业。

  (3)低洼、易受淹地区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4)落实机械设备防台措施:用地锚、钢丝绳斜拉索加固固定塔吊、人货梯等高大构筑物。

  (5)落实临时设施防台措施:加固临时板房、民工宿舍(压顶、反拉等措施)。

  (6)落实安全用电措施:全面排查电源线、配电箱和开关,消除安全;加固固定配电箱,不能固定的配电箱提前收拾好。

  (7)高空、户外作业人员采取有效防御措施;

  (8)特别是施工平台防台措施:检查加固,固定嵌岩桩架,如有问题的进行撤离;无关设备、材料撤离平台。

  (9)与电力、通信等部门沟通,并配备必要的对讲机,确保现场通讯畅通;

  (10)与当地医疗机构保持密切地联系,随时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

  (11)组织抢险队伍要进行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灾后恢复工作。

  其它同台风白色预警信号。

  3、当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将在12小时内将影响施工区域,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时:

  (1)时刻关注气象预报发布的实况气象信息,实施了解台风动态。

  (2)进入防台风、防暴雨状态,各有关单位值班人员到岗位准备应急措施,做好值班及巡查工作。

  (3)项目部人员尽可能减少外出或者到安全场所躲避;台风可能造成停水停电等现象,要及时做好日常生活,如食品、水的储备工作,并检查确保备用发电机性能良好。

  (4)落实防雨、防洪措施:施工现场所有材料、机械设备、用电设施和临时设施落实防雨措施;清理排洪管沟,保证排水畅通。

  (5)施工作业停止,人员根据要求离开作业区,前往预定的避风地避风。

  (6)除大型设备无法撤离外,其余将可移动机械设备撤现场,撤离不能固定的配电箱。

  (7)大型固定设备无法撤离,采取与建筑主体进行捆绑固定,无松动;

  (8)工地停止露天施工。

  (9)关紧门窗,高空设施的加固和处于危险作业面员工的转移;高空等户外作业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暂停作业;

  (10)严格执行检查制度:台风期间,工地每天组织上、下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当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将在12小时内将影响施工区域,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1)时刻关注气象预报发布的实况气象信息,实施了解台风动态。

  (2)xxxx项目经理部项目部均进入紧急防风防暴雨状态,严格执行值班和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由业主统一协调各部门、各单位按照防台要求统一部署,加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停止所有作业,全部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除抢险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值班人员加强自我防护。

  (5)各类建设工地全部停工,对脚手架等进行加固或拆除;

  (6)露天各类作业人员和工地临房、危棚简屋内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7)抢险队伍就位;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

  (8)工地人员全部进入避风地;

  (9)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开放临时庇护设施,转移危险作业面的员工到安全场所,密切注视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10)灾后专业抢险队伍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灾后恢复工作。

  其它同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5、当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时:

  (1)发布预警信息、安全提示和紧急通知,提示项目施工人员根据安全提示进一步检查落实自我防范措施;

  (2)进入特别紧急防风状态,停止所有作业和外出;

  (3)人员应尽可能呆在防风安全的地方,锁紧屋内的门窗,远离挡风门窗;

  (4)应急指挥中心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5)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

  (6)一旦出现险情,迅速组织抢险救灾,并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寻求支援。

  (7)抗台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

  其它同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6、应急响应的终止后处置措施

  台风过后,当风力降到8级以下时,后勤保障组迅速组织人员驾车巡视全工程现场;当风力达到6级以下时,应徒步巡视项目工地各个角落,寻找是否有伤员。

  当风力达到6级以下时,各抢险小组迅速检查所有各自负责的台风现场,发现危险情况及时抢险;

  台风过后,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和损害程度,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待台风完全过后,各单位组织人员对台风过后的现场进行摄影、摄像记录;

  各单位抢险队配合本单位进行防台工作总结,形成报告,并在台风完全过后第二天上午将报告报到防台防汛应急领导小组;

  防台防汛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总结整体紧急应变情况,形成报告,经防台防汛应急总指挥审阅后,报业主单位和总公司;

  经防台防汛应急总指挥召集紧急应变机构成员进行研讨,检查和评价防台工作,改进紧急应变系统;

  做好重点部位台风、暴雨后的安全措施。

  所有的起重机械使用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安全完好后才能投入使用。

  所有的施工生产及生活用电前必须经专业电工进行特殊检查,维护后才能送电投用。

  组织人员对办公室、宿舍、食堂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进行排水、消毒等工作,杜绝瘟疫等传染病的传播。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塔吊、人货梯、平台等结构工程进行实地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后才可恢复使用。

  所有安全设施,如:脚手架、安全网、临时栏杆、孔洞盖板等应由专业人员检查其安全可靠性,凡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必须采取加固措施或重新搭设后投用。

  青岛防台风应急预案 篇5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防御台风的各项工作,及时处置因台风带来的各种灾害,最大限度地减省我施工现场的各种损失,维护正常施工,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标段施工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3、工作原则

  台风灾害按施工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职能部门及施工队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各职能部门对应施工队负责制。各职能部门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对应施工队的应急处置工作。要把台风灾害的预防放在突出环节,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认真分析台风可能造成的大风和降雨,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4、工作重点

  (1)各基坑开挖施工现场的防水、防坑壁垮塌及滚石等;

  (2)施工道路的山体滑坡、崩塌等可能造成事故的灾害预防;

  (3)临时施工驻点和施工队驻点灾害来临前的人员设备转移;

  (4)各施工点材料库房的防洪排涝设施准备;

  (5)垂直运输设备、脚手架、施工用电安全防护措施;

  (6)各施工点及驻地在大风、大雨时期的生活保障;

  (7)台风、大雨天气的预测、预报和预警,及时向各施工队、施工现场发布台风预警信息。

  二、防汛防台风灾害领导小组:

  项目部成立防汛防台风灾害领导小组,实行统一指挥,分部门对应各施工队进行具体负责。

  防汛防台风灾害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1、台风等灾害监控

  由项目部安全组负责台风、暴雨、风暴及山地灾害监控及信息收集,提前了解天气情况,及时汇总各施工现场基面、交通道路的各种信息上报领导小组。

  2、各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检

  坚持各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检,将防风、防汛措施的落实作为检查工作的重点,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对可能造成的危害的基面、道路提前安排人员进行处理,避免灾害发生时造成事故。

  3、各施工点预警员的责任落实

  指定各施工点的兼职安全员同时为灾害预警员,主要负责施工现场各项动态信息的收集、上报及领导小组各发布指令的通报。辅助各施工队长做好防灾害措施的落实及灾害发生时的指挥工作。

  4、灾害预警机制

  安全组建立天气情况、施工现场状况的监控体系,落实信息取得措施,坚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发出警报,转移人员及相关设备,并报项目部领导小组。

  四、应急响应:

  项目部领导小组全面指挥,全体成员参加,并协调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灾害监控部门根据天气预报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发布雨量、风力预报,提出防御目标及时上报领导小组。根据汇报情况,领导小组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发布人员转移命令,并宣布进入紧急防汛防风期,启动本防灾预案,向灾害发生地派出专人指导工作,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并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必要时,报请上级协调部署医疗及生活物资的援助。

  五、抢险救灾:

  台风登陆或严重影响后,防灾害领导小组及时召开抢险救灾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各人员到抗灾现场,指导抢险救,全力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

  (1)小组组长及时掌握汇总灾情,协调抢险救灾有关工作,负责防灾物资的调配,并会同相关人员做好防灾评价工作,做好向施工指挥部和监理部的汇报工作。

  (2)各小组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组织灾后恢复所需的物资、器材等供应,优先安排施工人员驻点的生活物资供应。

  (3)各施工队对损毁的施工现场、及时制订修复计划,并组织力量尽快予以修复。

  (4)领导小组联系当地卫生部门,组织力量积极抢救受灾伤病人员,同时配合政府机构做好灾区检疫防疫工作,防止病疫流行。

  (5)各施工队组织力量抓紧修复被损毁的道路及通信等设施做好受灾后的生产自救工作。

  (6)后勤保障人员做好物资的管理发放工作,确保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7)联系保险部门,做好理赔工作。

  (8)台风过后各施工队及部门要及时向领导小组上报灾损情况。灾后,领导小组要对汛情、灾情、抗灾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向工程指挥部、监理部提交书面报告。

  (9)当台风及发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领导小组可根据信息汇总情况,宣布应急结束。

  六、应急保障:

  1、抢险队伍保障

  我项目部范围内的所有参建人员都有参加防台抗灾的义务。各施工队以带班和安全员为骨干,灾害发生时应当组织所有人员参加抗灾救灾工作。

  2、物资保障

  材料及后勤部门应储备必要的防台抢险物资,以备重大灾情发生时的应急使用。

  3、资金保障

  办公室做好抢险救灾资金的落实,灾害发生时,根据领导组的指令,做好资金的分配及发放工作。

  4、通信与信息保障

  通信联络方式以移动电话和手持报话机为主,公众电话网络出现故障时,及时启动防灾报话机应用系统,采用通报后的固定频道联系,保证信息通道的畅通。

  5、医疗卫生保障

  领导小组联系当地卫生部门负责受灾区域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6、防台抗灾工作评估

  每次台风过后,领导小组应针对防台抗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进一步做好防台抗灾工作。

  本预案由我项目部"防汛防台风灾害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预案即日起实施。

  青岛防台风应急预案 篇6

  做好建筑工地的防台风工作,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使防风工作能有条不紊的开展,确保工地应急处理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结合我工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一、应急处理的基本原则

  (一)本预案为我工地在受台风影响时,应急处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二)本预案适用于工地的应急处理。

  (三)本预案在实施应急处理工作中实行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密切协同,预防为主、救人第一、快速反应、属地保障、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

  设立工地防风工作指挥小组

  组长:张树全

  成员:各施工小组负责人

  主要职责:

  (一)负责工程的防风应急处理实施预案的制定和修改;

  (二)台风来临前,负责通知工地各负责人做好防风工作,检查工地安全设施的加固情况,疏散、转移临时工棚住宿人员;

  (三)安排人员值班,巡查各工地,若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立即组织救援救护和善后处理工作;与政府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报告事故现场应急处理的情况或者请求予以必要的救援救护力量增援;

  (四)台风结束后,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对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对事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总结。

  三、预案实施

  (一)、当台风正在发展,预计有可能影响我区,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时:

  1、发布防风工作通知,各小组要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密切关注台风动向。

  2、通知工地各小组,要求他们注意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当台风正向我市逼近,48小时内将影响我区,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时:

  1、各小组要合理安排施工,停止须连续施工的工序作业;

  2、做好台风前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井字架是否牢固、排栅等设施是否稳固,包括临时工棚是否安全,要采取措施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对工地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施工小组立即整改处理。

  (三)、当台风在24小时内可能袭击我区,对我区将有严重影响,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时:

  1、工地防风工作指挥小组人员就位,安排人员值班、巡查工地。

  2、工地停止施工,将施工人员撤至安全地带。

  3、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处于临战状态,落实各工地抢险救援队伍的到位,并处于临战状态。

  (四)、当台风已登陆并减弱为低气压,对我市不再有影响,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解除时,各施工小组应检查受损情况。对于工地设备设施安全应及时予以加固,并总结防台风工作。

  青岛防台风应急预案 篇7

  沿海地带是台风的多发地区,我施工单位为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保证企业的财产不受损失,所以对施工现场作出以下防台措施:

  一、及早部署:

  1、在接到台风预报时立即部署防台措施;

  2、及时对全体职工传达上级防台通知,使职工了解台风的动向和来临时间。

  二、组织检查:

  1、由项目部防台小组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2、各班组认真检查各种施工材料的堆放稳固,对稍有疑惑的地方进行清理整治;

  3、架工班对外架的整体性能和外架与建筑物的刚性连接进行彻底的检查,对存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立即整改。

  4、施工现场专业防护小组对防护棚进行加固处理,具体加固措施为设置剪刀撑和用铁丝拉防护棚四角固定在地面。

  5、塔吊操作人员在台风来临前停止所有吊装工作,吊臂的停放位置及固定点按塔吊的操作规程进行。

  6、电工在接到防台通知后,立即对施工现场敷设的电路电线进行检查,电箱的放置是否牢固可靠,对有安全隐患的地方立即整改,并在台风来临前切断所有施工用电,台风过后,先对施工现场的电路电线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送电。

  7、台风来临时,生活区宿舍关闭所有门窗,确保职工安全。

  三、领导重视:

  由项目部组织的领导班子成员彻夜值班,配置必要的通讯设备(如对讲机),便于应急时相互联络。

  四、应急救援:

  1、应急救援人员应经过培训和必要的演练,掌握救援行动的方法技能和注意事项,熟悉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掌握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3、台风期间救援小组24小时待命,发生事故及时进行处理。

  五、启动预案:

  成立防台应急小组,便于及时处理防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青岛防台风应急预案 篇8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预防和处置台风带来的各种灾害,进一步完善我司防御台风(热带风暴)工作,建立防台抗台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响应机制,保证抗台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绍兴市防台风应急预案》等方案,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绍兴虎彩台风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台风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台风工作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范防台行为,实行全员参与、专群结合、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台风及次生灾害时,各部门应急抢险小分队联合行动、快速响应,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各部门都要服从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1.5工作重点

  (1)组织员工及时避风避险;

  (2)组织重点区域的物质安全转移;

  (3)仓库、车间、水泵房、行政楼、车棚等设施的安保及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

  (4)风、雨、潮的预报预测和预警,并及时向员工发布台风信息。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防汛防旱指挥部

  设立防风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2.2防指组成

  防指总指挥由厂长担任,副指挥由人力资源部经理、企管部主任、总务主任、保安队长担任。防指成员部门由生产部、技术部、品管部、设备处、营销部、财务部、企管部、人资部、采购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青岛防台风应急预案 篇9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对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区防御台风工作,建立防台抗台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应急响应机制,保证防台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国家防总《防御台风预案编制导则》、《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宁波市防洪条例》、《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波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北仑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北仑实际,制订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决策,合理调度,不断提高防台风的现代化水平。

  1.4.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以确保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防台首要任务,立足于抗灾保安全,防患于未然。

  1.4.3防汛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是本行政区防台风工作的责任主体。

  1.4.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台风及次生灾害时,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1.4.5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一切部门和单位都要服从当地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级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要服从上级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指挥调度。

  1.5工作重点

  (1)组织危险地区、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

  (2)组织出海船舶及时回港避风;

  (3)山塘、水库、海塘、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保安;

  (4)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防范和人员避险;

  (5)城乡高层建筑工地、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防风保安,城乡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

  (6)风、雨、潮的预测预报和预警,并及时向公众发布台风信息。

  (7)大工业、大项目建设开发地块与周边行政村、单位的结合部。

  (8)其他需要重点防范和处置的事项。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宁波市北仑区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2.2街道、乡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街道、乡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当地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由当地党委、政府部署防台抢险救灾工作,防指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2.3其它防汛指挥机构

  大工业、大项目单位和城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办事机构,明确人员职责,按照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指令和预案,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单位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2.4区防指组成

  区防指成员由区人武部、区水利局、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气象局、区公安分局、区监察局、区建筑工务局、区教育局、区建设局、区经济与发展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农林局(海洋与渔业局)、区城管局、区旅游局、区卫生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贸易与粮食局、区供销社、区供电局、区电信局、移动公司、保险部门、北仑电视台、开发导刊等组成。

  2.5区防指的主要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政府防汛指挥部的指示、命令;编制完善防台预案,审定和批准洪水调度方案、重要水库控制运用计划等;协调部门、上下之间的工作;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组织开展防汛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汛安全的有关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督促或组织河道清障工作,提高防洪能力;负责发布全区汛情通告,宣布进入和解除紧急防汛期;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完善防汛指挥自动化系统,不断提高决策指挥水平,逐步实现防汛规范化、现代化。健全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落实人员编制,配备专职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解决日常经费,常年开展工作。

  2.6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区人武部:组织指挥区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负责组织协调驻仑部队、武警部队支援地方抢险救灾;协助区政府做好抢险救灾相关保障工作;组织民兵和应急小分队的应急演练。

  (2)区水利局:承担区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防旱的日常工作;根据《北仑区水利工程管理职责》有关要求,负责所辖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三大水系和主要水工程的防洪调度;及时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和水文预报;负责水资源的调配,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水工程的修复。

  (3)区委宣传部:负责防汛防旱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4)区气象局:负责暴雨、热带气旋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负责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体系;及时提供短期气候预测、中短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提供防汛防旱有关气象资料,并参加防汛防旱会商;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5)区发展和改革局、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负责防汛防旱基础设施规划、年度计划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指导省、市、区重点工程和其他工矿企业的防汛防旱工作,协调基础设施灾后重建。

  (6)区教育局:负责全区教育系统防汛防台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加强对校舍危房(特别是外来工子弟学校场所)的检查,密切注意台风期间在校师生或参加其他活动师生的动态,确保人身安全。

  (7)区公安分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汛防旱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区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妥善处理因防汛防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负责保障抢险救灾行动的道路通行,实施交通管制;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安全转移。

  (8)区监察局:负责防汛防旱纪律执行和工作效能的监督检查。

  (9)区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区旱、涝、台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管理、分配各级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组织核实灾情,及时向区防指提供灾情信息;指导灾区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10)区财政局:负责筹措防汛救灾资金,落实防汛防旱专项救灾资金,及时下拨防汛救灾资金并监督使用情况。

  (11)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滑坡、山地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协助区、街道、乡镇政府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公布区域内地质灾害的易发区,制定落实地质灾害的防御预案。

  (12)区建设局:负责全区建筑、住宅和房地产等行业的防汛救灾工作,落实在建工程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指导沿海和山区农村房屋建设规划和质量控制;提供建设系统灾害损失情况。

  (13)区建筑工务局: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防汛救灾工作,制定落实在建工程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14)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区区管部分的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城市公共设施的防汛防台工作;制定落实城区防汛排涝应急预案;提供城区灾害损失情况。

  (15)区交通局:负责在建交通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落实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汛防台监督管理;及时抢修水毁交通设施,确保防汛抢险、防疫、救济救助人员、物资、设备的安全及时运送;制定落实防汛防台救灾工作预案。

  (16)区农林局(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农业防汛防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提供农业灾情;负责抗灾种子储备和抗灾柴油等物资安排;协助街道、乡镇做好渔船和水产养殖户防汛防台工作,负责渔民防汛防台救灾减灾等安全知识教育;在台风影响期间协助街道、乡镇做好渔船返港避风、水产养殖户安全撤离等工作;提供水产养殖和渔船损害等灾害损失情况。

  (17)区卫生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向区防指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意见;组织卫生系统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18)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根据市、区防指和气象部门提供的汛情、旱情和气象资料,及时向社会公布发布气象、汛情、旱情信息;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强防汛防台抗旱等知识的媒体宣传教育;负责编辑防汛抗台图片录像资料。

  (19)区供电局:负责排涝、抗旱、抢险用电的供应和电力系统的防汛防台工作;及时调度解决抗灾救灾电力及重要水利工程设施、抢险救灾指挥机关的正常用电,落实应急电源;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提供电力系统灾害损失情况。

  (20)区贸易与粮食局:负责落实防灾救灾成品粮的储备、供应和调拨,保障市场供应;指导贸易与粮食系统防汛防台工作。

  (21)区旅游局:负责旅游景点、度假区防汛防台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旅游系统开展防汛避洪安全知识宣传,提高从事旅游工作人员和游客的防灾减灾意识。

  (22)区电信局、移动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保障防汛防台信息的及时、正确传递;在紧急情况下,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证防汛防台指挥通信联络畅通。

  (23)区供销社:负责全区供销系统的防汛防台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落实防汛物资、器材的储备供应工作,提供供销系统灾害损失情况。

  (24)保险部门:负责做好各自投保单位和居民受灾损失理赔工作;在洪水来临之前,督促投保单位和居民做好各类财产的防灾工作,并积极开展防汛保险。

  (25)北仑电视台、开发导刊:根据市防指提供的汛情,及时向公众发布防汛信息,做好防汛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26)新础⒋蟠、小港、霞浦、柴桥街道办事处、白峰镇、春晓镇、梅山乡政府:根据各自的防汛工作职能,负责做好本辖区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2.7办事机构

  区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负责区防指的日常工作。

  3影响台风分级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按照台风影响范围和程度,台风预警等级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级别,分别代表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

  3.1特别重大(ⅰ级)

  6小时内可能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3.2重大(ⅱ级)

  12小时内可能受强热带风暴或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3.3较大(ⅲ级)

  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3.4一般(ⅳ级)

  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消息,热带低压可能影响我市,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4预防和预警机制

  4.1台风及次生灾害监测

  气象、农林(海洋与渔业)、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台风、暴雨、洪水、风暴潮及山地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提供台风、降雨、洪水、风暴潮的实时信息和预报成果及地质灾害监测资料。

  4.2水利工程巡查

  水库、海塘、堤防和其它险工险段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

  4.3山洪灾害预警员落实

  易发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地区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城镇社区、行政村,以及企事业单位应当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

  4.4防台检查

  4.4.1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当在台汛前组织有关单位开展防台检查,发现防台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4.4.2城管、建设、供电、交通、建筑工务、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市政、电力、交通、通讯等设施的防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4.3区建设、农林(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同街道、乡镇组织对危险区域人员、房屋和船只、病险水利工程等调查,并登记造册,报同级防指备案。

  4.5台风及次生灾害预警

  4.5.1台风影响预警

  气象部门加强台风监测和预报,及时对台风影响情况进行预警。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根据可能受台风影响程度,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发布。

  4.5.2降雨实时预警

  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降雨监测,当出现强降雨时,应及时向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报告。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收到气象、水文部门的降雨信息后,应立即向有关街道、乡镇和单位发出警报。有关街道、乡镇和单位得到降雨警报后,应立即向有关地区发出处置预警。

  4.5.3山洪灾害预警

  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有关街道、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的巡查预警员,在台汛期坚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转移群众,并报街道、乡镇或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4.5.4江河洪水预警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当水库大流量泄洪时,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应向下游发出预警。

  (2)各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4.5.5水利工程险情预警

  当水利工程发生险情或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按规定权限,通过广播、电视、电话、警报等方式,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当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做好群众转移的有关工作。

  4.5.6内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水文部门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督促有关部门确定内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5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级别的确定,以气象部门台风预警、预报为主要依据,综合海洋、水文等部门的预警、预报,充分考虑台风的影响程度、危害程度及防御能力等因素,分为ⅰ、ⅱ、ⅲ、ⅳ四级,ⅰ级应急响应为最高级别响应,其次是ⅱ级、ⅲ级,ⅳ级为最低级别响应。较高级别的应急响应包含较低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

  ⅰ级应急响应由防指指挥批准启动(必要时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防指副指挥或指挥批准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防办主任或防指副指挥批准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防办副主任或主任批准启动。

  5.1ⅰ级应急响应

  区防指指挥主持会商,防指全体成员参加会议。部署台风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同时,发布人员梯度转移命令,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向市防指、区委、区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必要时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部署防台工作。

  区防办密切监视台风发展变化和雨情、水情、工情,掌握人员转移和船只回港避风情况,做好江河洪水预报和重要流域的洪水调度,组织有关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监督指导重要江河和重点区域洪水调度,调配区级防汛抢险物资,联系人武部、公安、武警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做好灾情核查和信息发布工作。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做好相应工作。

  5.2ⅱ级应急响应

  区防指指挥或副指挥主持会商,召开防御台风紧急会议,防汛、水利、人武部、气象、建设、民政、农林(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城管、交通、建筑工务、教育、供电等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参加。部署防台抢险工作,落实防台风各项措施。水利、气象、农林(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等部门,协同街道、乡镇加强水库、海塘、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做好洪水调度工作;加大监测力度、加密预报频次,随时将最新消息报告区防指及有关部门。渔船就近避风,船上人员及沿海(岸)养殖人员撤离上岸;对危险地区的各类人员实施梯度转移。

  区防指组织有关部门人员派工作组到台风影响地区检查、督促和指导防台救灾工作。人武部、街道、乡镇各类抢险队伍集结待命,随时准备抢险救灾。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做好相应工作。

  区防办及时将有关防台信息、灾情信息报告区防指领导和区防指。

  5.3ⅲ级应急响应

  区防指副指挥或防办主任主持会商,水利、气象、农林(海洋与渔业)、国土、建设、城管等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参加。明确防御重点,落实防御对策,掌握有关地区人员转移和船只回港避风情况,监督指导台风影响区域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进一步落实防汛物资,各类检查指导组、专家组、工作组、抢险救灾队伍等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气象、农林(海洋与渔业)、水文、国土资源等部门加强对风情、雨情、水情、灾情的预测、预报,并及时向区防指报告。其它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按照部门预案做好防御工作。

  区防办及时将有关防台信息报告区防指领导和市防指。

  5.3.1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急响应

  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各街道、乡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台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发布人员转移命令,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和水雨情,及时预报、预警,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群众转移的准备工作,按照权限做好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海塘、堤防、在建工程和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及时将防台情况报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5.4ⅳ级应急响应

  气象、农林(海洋与渔业)、水文等部门领导进岗、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做好各自的预测、预报工作,并及时向区防指报告。区防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会商,研究分析台风可能影响情况,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工作。

  水利部门重点做好水库、河网的洪水承载能力分析,研究、制订预排预泄方案,协同街道、乡镇做好水库、海塘、堤防、在建工程等防洪工程的检查工作;农林(海洋与渔业)部门重点做好海上船只和沿海(岸)作业等人员的安全防范工作;国土资源部门重点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检查工作;其它防指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区防办及时将有关防台信息报告区防指领导。

  5.4.1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急响应

  根据台风影响的程度,街道、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领导主持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防台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向,重点做好海上船只和沿海(岸)作业等人员的保安工作。

  5.5社会动员与参与

  (1)出现台风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党委或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台抗灾工作,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5.信息发布与新闻报道

  (1)防台抗灾等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的主要形式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2)一般防台抗灾等信息,包括局部汛情、工情、灾情及抢险救灾的有关信息,由区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或区委宣传部发布;汛情动态涉及到灾情的,由区防办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发布;涉及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的,由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报区委、区政府审核后,按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3)新闻媒体须及时向公众发布有关防汛、气象、水文、海洋、地质等相关信息,报道内容须经区委宣传部或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审核。

  (4)新闻媒体应做好抢险救灾、灾后恢复生产及先进事例的报道宣传工作。

  5.7应急结束

  当台风及次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可视情况宣布应急结束。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

  (2)电信、移动等通信运营部门负责保障水情、险情、灾情等信息的及时、正确传递,确保政府首脑机关、区防指、人武部、公安、新闻媒体等重要单位的通讯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防台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3)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台抗灾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4)水利(水文)部门负责水情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做好水情信息采集系统、水情、雨情、风情和报汛信息实时显示预报系统、工程数据库和社会经济数据库系统的实时升级、备份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6.2应急队伍保障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台抗灾的义务。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是抗台抢险的重要力量。人武部、公安及当地党委、政府要做好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组成的应急抢险队伍的协调保障工作。在抗洪抢险期间,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2)区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应当组建专业抢险队伍,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村应当组织群众参加抗洪救灾工作。

  (3)应急队伍调动:一是本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管理的应急抢险队伍,由本级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调动。二是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管理的应急抢险队伍,由本级防汛防旱指挥部向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提出调动申请,由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批准调动。三是驻军部队的调动,由区防指提出要求,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在险情、灾情紧急的情况下,区防指提出抢险救助请求,驻军部队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实施救助,并向上级报告。

  6.3物资保障

  (1)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由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储备和管理,并统一调配。

  (2)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易受洪、涝、潮水威胁的其它单位应按当地防汛需要和规范要求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必要时可向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要求调配防汛抢险物资。

  6.4资金保障

  财政、发改、经发、民政、水利、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以及相关金融机构落实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金的落实和信贷。

  6.5技术保障

  (1)健全和完善区防指与省、市防指之间的远程会商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速度和质量,形成省、市、区三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的计算机网络。

  (2)建立和完善全市信息采集系统,水情、雨情、风情和工情等信息实现共享,为防台抗洪决策提供依据。

  (3)建立和完善江河洪水预报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

  (4)建立和完善工程数据库和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会经济信息的快速查询。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灾区和防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台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做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6.7避灾场所保障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在建设、民政、农林、教育、文化等部门协助下确定本地区的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躲避。

  6.8电力保障

  供电部门负责防台抗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9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保障防台抗灾人员、救灾物资和车辆调配,负责台风影响期间渡口的安全。

  6.10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农业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6.11后勤保障

  灾害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抢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必要时,区发改、经发、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共同做好灾区急需物资的调配工作。

  6.12宣传、培训与演练

  6.12.1宣传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新闻部门应加强防台抗灾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6.12.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分类指导、考核严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6.12.3演练

  (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防台应急演习,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7善后工作

  台风灾害发生后,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1)水利部门协同街道、乡镇组织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修复工作。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供水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2)公安部门负责做好水害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3)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救灾物资运输;负责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

  (4)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5)农业部门负责水害灾区群众的恢复生产工作。指导做好排渍除咸,洗苗追肥,田间管理等,开展生产自救。

  (6)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7)教育部门负责做好水害灾区的校舍修复、正常复课等工作。

  (8)供电部门负责抗洪抢险、排涝等救灾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9)通信、水文等部门分别负责对遭受毁坏的涉及通信、水文等设施的修复工作,尽快恢复使用功能。

  (10)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及时总结防台抗洪抢险的经验教训,表彰奖励有功人员;根据台风、洪水灾害中暴露的问题,改进和加强预防洪涝灾害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区防办及时掌握抗台救灾情况,统计灾情,及时向上级防指和区委、区政府汇报。

  7.1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2灾后重建

  灾害发生地的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应尽快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3防台抗灾工作评估

  每次台风过后,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针对防台抗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进一步做好防台抗灾工作,并将总结材料报区防办。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区防办牵头制定,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区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制定防台预案,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报区防办备案。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防台应急预案,报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批准执行,同时指导并督促城镇社区、行政村和事业单位、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防台预案。

  8.2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委、区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防汛抢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青岛防台风应急预案 篇10

  一、成立防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

  二、指导思想:

  为了建立学校安全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积极的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师生及学校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教育稳定和社会安定。

  三、应急预案

  (一)台风、雷暴雨等恶劣天气来临之前

  1、注意天气预报,时刻关注台风、雷暴雨等异常天气的动向,随时向全校师生发布台风、雷暴雨等异常天气状况(许佳负责)。

  2、加强巡查排除安全隐患(马冬云负责)。

  3、关紧门窗,将阳台、窗台、屋顶等高处易坠落物取下或加固

  ①由俞芳监督,

  ②教师办公室由本周行政值周负责监督,

  ③教学楼由陈美负责监督。

  4、班主任加强对学生防台风、暴雨、雷电等异常天气知识的教育(各班主任负责)。

  (二)防台风、雷暴雨等恶劣天气具体措施

  1、遇到下课,应延迟下课,由当时的课任教师联系班主任共同负责维持班级学生秩序,当确定天气好转时方可下课。

  2、如果放学时,台风、雷暴雨仍旧不停,学校允许家长有秩序地进入班级接走孩子,班主任应在班级中并做好家长签字工作。(行政值周和值周教师负责督促)

  3、学生在放学或放学途中遭遇雷暴雨等恶劣天气,应就近寻找避险处,等天气好转后再回家或上学,如有条件,可事先与家长或班主任联系(由班主任提前提醒学生)。

  4、在家未上学时,如遇台风、雷暴雨,学生可以推迟上学时间,直至天气好转,家长可与班主任联系具体事宜(班主任电话让每个学生知道),班主任并将学生到校情况报学校安全保卫处。(俞芳负责)

  5、如果有学生在校,行政值周安排好到校学生的看护工作。让学生进入房屋避险,把人员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内。

  (1)学生应遵照就近躲避的原则就近躲避。

  (2)各班班主任负责维持在各自班级避险学生的秩序。

  6、建筑物在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中发生倾斜、开裂,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学校操场),李建良负责食堂的工作人员。

  7、遇节假日台风、雷暴雨,学校班子成员立即到位,做好校舍及周边的排查等工作。

  8、暴雨等恶劣天气来临的整个时段,学校行政值周和值周教师、保安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疏通排水管道,若发现险情,立即向总指挥报告,进行应急处理。

  9、在暴雨等恶劣天气中有险情时,要立即切断校内一切电源(马冬云负责)。

  10、若有人受伤,立即送往卫生院救治或打120送医院(陶月琴负责)。

  11、未安排任务的老师应在办公室待命,不得擅离学校。

  (三)台风、雷暴雨等恶劣天气过后

  1、进一步的巡查校园,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予以及时的排除(俞芳、陈美负责)。

  2、统计损失情况(园长室负责)上报有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本着对全体师生负责的精神,克服麻痹松懈、掉以轻心思想,认真作好各项准备;

  2、工作上要抓好落实,分工职责明确,物资储备到位;

  3、组织上要协调有力,保证政令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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