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演讲稿

时间:2022-09-23 13:56:18 演讲稿 我要投稿

关于法律的演讲稿(通用16篇)

  演讲稿具有逻辑严密,态度明确,观点鲜明的特点。在生活中,演讲稿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那么你有了解过演讲稿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法律的演讲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法律的演讲稿(通用16篇)

  法律的演讲稿 篇1

  法律在身边。

  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它像一位隐身的天使,你找到了它,学会了使用它和遵守它,它就会永远保护你;如果你去违反它,它就会惩罚你。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抱有侥幸的心里,因为法就在你、我、大家的身边。

  我的妈妈就是一个法律迷。每天一有空,就看《法制在线》、《今日说法》、《晓华探案》……,很多关于法律的电视节目。以前,我常常和妈妈争电视,而妈妈总是不在意地说:“你也该看看,该懂些法律了”。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在升国旗的时候和别人交头接耳,就触犯了《国旗法》;乱扔垃圾就触犯了《环境法》;当我们被别人威胁时,就可以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在我看的法制电视节目中,就有一名叫小华的边远山区小女孩。一天放学后,小华刚出校门就被几个男同学拦住了,这群男同学平时打架斗殴,爱搞恶作剧。这次拦住了小华也是为了搞恶作剧。这时,一个男同学拿出了画笔,其他人抓住小华,他顺势在小华脸上画了一些图片,还讥笑地说:“丑陋,太难看了,再怎么画妆,也成不了凤凰”。小华的.眼泪“唰”地流了下来,含着泪逃离了现场。小华回到家前思后想,为了讨回公道,于是,就将此事诉诸法律,挽回了那份至家无上的尊严。

  法律是一盏明灯,可以照亮我们人生的道路;法律是一架天平,是来称量公平与正义;法律又像一把利剑,让邪恶无处容身。与法律交朋友吧,让我们一起做一个知法、懂法、用法、学法、守法的学生吧!

  法律的演讲稿 篇2

尊敬的各位评委,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晚上好!~很高兴和大家相聚在这个美丽的夜晚,也非常感谢大家给我这次上台的机会,谢谢!我是来自服装学院艺设7班的路孝阳,今天我演讲得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

  当清晨的一缕阳光暖暖的照在心头,当黄昏的一丝晚霞向我我招手,便又匆匆离去。我的心情有些沉重,小伟的故事让我震惊,引我深思。

  小伟——河南省,九岁的学生,他非常想有一本《十万个为什么?》,他高高兴兴的问求妈妈,妈妈用“考上了就买,考不上就别买”,冷冷地回答他。他太想得到那本书了,欲望冲破了理智的防线,他做了一个荒唐的决定,敲诈邻居七十四岁的王奶奶,他曾多次把纸夹在王奶奶加的门缝里,大家可以想象,一个年过七旬的老人,会是怎样到位惊恐.焦虑与不安,年时已高的王奶奶,由于过度恐慌,心脏病突发,而与世长辞。但很快九岁的敲诈者,也被警察抓捕归案。

  同学们:听完了故事,你有何感想?也许你会气愤的说,应该把他送到少年管教所去,也许你会平淡的说,孩子小,玩笑而已,也许你会怨恨的说,是他妈妈不恰当的爱二激他犯错,也许你会理智的说,是他心中无法律意识,而自酿苦果。是啊!每个人的成长历程中度难免会犯错,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如何面对和改正,但若执迷不悟,一错再错,就会葬送自己的前程甚至生命。

  亲爱的同学们:错与不错只是一念之差,守法与犯法只是一步之遥。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会明辨是非,规范自己的行为,法是智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播,行为加以制约。法它既赋予我们权利,也会让我们肩负责任。法律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惩,也为善良的人们伸张正义。我们要从小养成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用法,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既要用法律的准绳规范自己的行为,又要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一次打架斗殴,违反社会秩序都是犯法,一次“红灯停,绿灯行”的行为是守法,这都是法的体现,法,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在我们心中。

  在座的同学们:法制的.社会是公平而美好的,法制的蓝天是湛蓝而深远的,法制的家园是安详而美好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让我们的心时刻铭记法,秉持心的法剑,描绘美好的明天!

  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我们小学生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已经是大人了,喜欢独来独往,而有时却有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助,因此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无法无天,一句话说他不对就开打,打得你求饶为止。当他们在家庭、公共场所遇到难题时,过于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听家长的劝阻,遇到事情不冷静,行动不想后果,喜欢“先动手”,“后动脑子”,事过之后也没任何反应,知道冷静下来发现出了大祸才后悔起来。也有些人沉迷于网络、电子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常常干出不可饶恕和难以想像的事情来。后悔时,一切的一已经迟了。

  同学们让法律永远在我们心中。

  法律的演讲稿 篇3

  大家知道法官凭什么来判定谁是谁非吗?

  对,就是法律。你一出生就成了这个世界的一分子,成了受法律保护的公民。法律就会赋予你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自由和约束。权利是够广泛的了,比如,每一个人都有生命权、荣誉权等等,在遇到伤害时,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我们享有的自由也是广泛的,但我们的许多行为还必须受到约束。别忘了,约束是为了让你飞得更高、更远,你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异想天开而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做什么事都要先想一想,这样做对自己有什么害处,对别人有什么害处,对社会有什么害处,不要违背了自己的良心,甚至触犯了法律。

  大家都知道,助人为乐是大力提倡的社会公德,但在帮助别人时也要想一想,不要好心办了坏事,害人又害已。cctv-12的《法律讲堂》栏目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叫刘阳的孩子,他很讨厌同班同学沈强,于是,这请他的好友李严帮忙报复,刘阳先介绍沈强和李严认识。李严想了一个计策。有一天,他们三人放学后没有直接回家,一直玩到天黑,李严和刘强把沈强骗到没有人的地方,抢走了沈强的笔记本电脑,还威协他不让他告诉老师和家长。最后沈强的家长还是知道了,到派出所报了案。李严和刘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李严不能明辨是非,盲目替朋友帮忙,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他的好朋友。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帮人隐藏偷来的东西,就会犯窝藏罪,包庇别人犯罪会犯包庇罪等等。

  我们年纪还小,不懂的东西很多,我们可要好好学习呀,千万不要做个小小的法盲,但我们只要记住最基本的一条就可以了,那就是:勿以善小不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法在我身边,我们要遵纪守法。

  法律的演讲稿 篇4

  一切人类理性的发展都依赖于法律!

  一切人类法律的发展都来源于生活!

  各位老师、同学们:你们好!今天我以支教老师的身份,给大家谈一谈法律方面的问题,希望同学们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同时更是抛砖引玉。结合有些年来学习法律的一些体会和认识,和大家谈一谈这方面的问题,同时,由于本人的学识和能力所限,加上时间有限,准备不足,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我今天讲的题目是《法律与生活》——一切人类理性的发展都依赖于法律!一切人类法律的发展都来源于生活!在我们国家的宪法中规定,1999年宪法修正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法制意识。因此,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先哲卢俊曾喟叹:“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其实所谓枷锁在很大程度上是法律的隐喻。如果人间没有了法律的规则,将出现两种极端的局面,一者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的资源按需分配,届时国家、监狱、军队、警察等一系列暴力机构将不复存在,当然法律也因为失去了保障其实行的强制力而逐渐消亡。整个社会进入一种理想化的状态,个人的情感与道德的约束超越法律,达到完美的境界。其二种情况有可能世界将混乱一片,人们的基本权利,如生命、财产、健康、性自由等等都得不到保障,整个社会因为规则的缺失而最后崩溃,人类也将随之走向灭亡。较之二者,也许在现阶段看来,第二种状态具有出现的盖然性。由是观之,吾国吾民依然无法摆脱社会规则之清朗。

  法律是规则和原则统一。法律首先是规则。法律总是表现为一条一条的规则,规则是法律最基本的表现形式。但是,由于规则本身具有滞后性、有限性等弱点,因而,规则要和原则结合起来,要深入探究法律背后共同的东西,这样才能全面充分地掌握法律。第四,法律应该是百科全书。学习法律不仅仅需要学习法律规则方面的知识,而且需要掌握和这些法律规则有关的'非常丰富的广博的知识。人的任何知识、任何经验,对他的法律理解和法律执法都大有裨益。

  法律是人的行为规则,法律要规范人的行为。我觉得就有必要首先研究这个“人”是什么?经济学把“人”假定为“经济人”,伦理学把“人”假定为“道德人”,法律对“人”也有一个假定。我认为,法律对人的假定是“坏人”。霍布斯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如果你要了解法律,一定要从坏人的角度去看待法律,而不要从好人的角度去看待法律”。这就是霍姆斯著名的“坏人理论”。

  法律作为人的行为规则,必然要涉及到对人性的基本假定,法律的“坏人理论”把人性假定为恶,具有重要的意义。

  正是因为人性恶,是坏人,会做坏事,为了禁止坏人做坏事,让坏人做不成坏事,所以才需要制定各种法律规则。如人会背信弃义,所以要规定诚实信用;会出尔反尔,所以要签订合同;会损人利己,所以要规定损害赔偿;会杀人越货,所以要罚当其罪,等等。从这个角度看,人性恶是法律的基础,也是法律的渊源,有坏人才有法律,从根本上说,法律就是一套对付坏人的规则制度。另一方面,正是因为有针对人性恶,禁止坏人做坏事的各种法律规则,如背信弃义,会遭到“上帝”的惩罚;违反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损人利己,要损害赔偿;杀人越货,会罚当其罪;等等。既然如此,人们就不背信弃义,不违反合同,不损人利己,不杀人越货了,结果人们弃恶从善,坏人变好人。可见,法律是克服人性恶的工具,法律催人向善,正是因为有了法律,人们才成为好人。

  法律的演讲稿 篇5

尊敬的评委、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晚上好!我是经济与管理学院12级国贸1班的孙健雄。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精彩人生路,法律伴我行”。

  英国著名政治学家伯克曾经说过“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而在几千年前古希腊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也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那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良好的法律是一切的基础。

  我始终相信这样一件事,那就是在座的每一个人,亦或是这个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希望自己能有一番作为从而走出一段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路。然而实现这一愿望的过程并不容易,还需要很多的客观条件去支撑。从伯克和亚里士多德这两位著名人物的言论中,我们可以知道法律是实现和维护这些客观条件的基础。也就是说,我们要走出一条精彩的人生之路,法律必不可少。不知在座的各位是否都希望自己的人生中多一些自由,少一些秩序的约束。甚至认为这些秩序的约束限制了我们的自由,如果有一天这些约束能够消失,或许我们的能力能得到更大的发挥,人生会更加的精彩。然而,事实真的是我们想象的那样的吗?

  如果宇宙中没有秩序的约束,或许就不会有地球的存在。因为缺乏秩序的约束,大小行星就不会各行其道,地球也将会因此失去安全的宇宙环境,从而随时可能遭受各大行星的碰撞所带来的毁灭性的打击。如此一来,我们的地球也就不会存在,更不用说生存在地球之上的我们的存在了。而这种秩序的约束体现在人类社会中,就是法律。

  有人说,我不触犯法律,法律就与我无关。想以此来否认法律存在的意义。然而法律的意义真的.能这样轻易否定吗?很显然,答案是否定的。即使你能保证不触犯法律,但是你不能保证这个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能安分守己,尤其是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环境之下。英格索尔在他的著作《摩西的一些错误》中提到“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倘若世界上没有坏人,或许也就不会有法律的存在。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卢梭也曾说“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东西也就不会再有力量”。可以想象,没有法律的社会将会是什么模样。没有交通安全法规,交通将会陷入混乱之中,我们出行在外的安全将得不到保证;没有法律,作奸犯科者将得不到惩戒,那么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便无法wei权。也就是说,没有法律,社会稳定就得不到保障;社会稳定得不到保障,我们的人身安全和权益就得不到维护,更不用谈走什么精彩人生路了。因此,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必须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坚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用法律去指引我们的人生方向。

  法律是一柄正义之剑,惩奸除恶,维护社会稳定;法律是一把保护伞,遮风避雨,保障公民权益;法律是一座明亮的灯塔,引航指路,指引人生航向。可以说,正是在法律的陪伴下,我们才可能去走出那么一条精彩的人生之路。

  我今天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法律的演讲稿 篇6

  同学们,你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吗?“无规矩不成方圆。”那你们知道这句话的意思吗?这句话的意思是:在一个地方如果没有规矩就会不成方圆,又乱又没有秩序。你想想,如果没有规矩,每天上学汽车横冲直撞,有的在人行道上,有的在马路上,到处车祸连连,你敢出门吗?现在国家定了规矩,不然我们去上学每天就得提心吊胆。

  法律无处不在,就连我们上学也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法律规定:小朋友上小学和初中是受义务教育的,无论任何人都不能阻碍,否则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律有很多种,你可不要说“可能没多少”这几个字,实际上可多了,像清华字典这么厚的书摆满一间屋子都还不够呢!常见一点的'法律有:交通法、婚姻法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算是一个多么伟大的人物,犯了法也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同学们,我们要学法、懂法,懂得用法来保护自己。让我们做一个知法、守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

  法律的演讲稿 篇7

  法律伴我行 平时,我总是喜欢看《人与社会》、《今日说法》、《走近科学》等等一系列的法制专栏,它们使我懂得了许多关于法律和社会上的知识,其中,《今日说法》更是为我解决了许多生活上的难题。 记得有一天中午,我们一家跟往常一样,在客厅里看着新闻。

  正看得入神, 门铃却不知趣的“叮咚..叮咚”响了起来,我打开门一看,原来是陈叔叔——一个关系比较生疏的远房亲戚,拎着大包小包站在门外。我忙打了一个招呼,爸爸妈妈见状,立刻站起来欢迎:“啊晴,怎么有空过来坐?”“表哥、表嫂,我这次来是向你们推荐一些好东西……”他笑眯眯地说。我一听,立刻警惕起来,心想:‘推荐’,不就是搞传销嘛?上星期的《今日说法》里说过,私自搞传销是犯法的,难道……爸爸妈妈的神情也有了变化,问道:“好东西?你最近在哪上班?”陈叔叔凑近爸爸耳边,悄悄地说:“我,我不就是干推销的嘛。”“推销?”妈妈问。

  陈叔叔立马从那大袋子里拿出一些瓶瓶罐罐,有润肤霜、化妆品、洗涤剂、奶粉……什么乱七八糟的都有,我更怀疑了,陈叔叔说:“这些都是好东西,外面市场价比我这些要高好几倍呢……”他还向我们介绍了这些产品的'好处、用途等,我实在听不下去了,拉起妈妈往房里走:“妈,难道您看不出叔叔在搞传销嘛,传销是犯法的呀!”妈妈把我拉到一边:“别胡说,叔叔是搞推销,。”我又说:“妈,您怎么这么糊涂,电视上不是说凡是搞传销的都会先骗自己的亲戚朋友,更重要的是他没有许可证书之类的东西啊!”妈妈若有所思:“你分析得也没有错,照这么说我们不能买他的东西,不然他会得寸进尺,三番四次来我们家。”“对!”看到妈妈终于醒悟,我高兴极了。妈妈拉起爸爸悄悄说了几句话之后,爸爸向陈叔叔问道:“那你有什么证书,还有厂家之类的说明呢?”陈叔叔显然被问到了,含含糊糊地不知道说什么,妈妈又说:“啊晴,做人要对得起天地良心,你明知道传销是犯法的,怎么能知法犯法呢?”陈叔叔听后脸顿时通红,灰溜溜的走了。

  其实,作为社会的好公民,应该做到知法守法,而未成年人作为新时代的小主人,更应该做到这一点,,只要每个人都遵纪守法和懂法,那么这个世界将会变得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法律的演讲稿 篇8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同学们,当你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能否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应该争取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以及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但在我们的身边,有一小部分人却根本没有这种意识,所以我们看到有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乱扔同学的橡皮、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有些同学上课不认真听讲、不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不尊重老师;更有甚者,有些同学张口闭嘴都是脏话,无故旷课,进网吧,玩游戏,还故意破坏公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小学生,我们不仅有责任和义务提升自己的道德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意识和好习惯,更应懂得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思想,用规矩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关注自己的一言一行,做一个遵规守纪的好公民!从现在开始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这是和谐校园的保障。我们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升旗制度、两操、集会制度、进出校门制度、请假制度、严格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等。也要学习法律常识,增强安全意识。使自己安心学习、安静学习。

  我们在学校里学习、生活和工作,和谐的校园能使我们精神振奋,人际之间具有极强的亲和力,心情舒畅,提高学习、工作的效率。让我们携起手,用和谐凝聚人心,用和谐团结力量,用和谐孕育希望——在和谐中,体验共同成长!

  同学们,我们不能也不允许那些不良行为伤害我们美丽的'校园、伤害我们幼嫩的心灵,让我们团结起来,帮助那些已有不良行为的同学,人人树立“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为创造和谐的同学关系、和谐的师生关系、和谐的校园而共同努力!

  法律的演讲稿 篇9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们做人也有一定的制度。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觉得学好法律法规就是学会做人。

  记得上三年级时,一天上午我和几位同学一起走路去学校,我们刚走到半路上就遇上了一些六年级的大哥哥,他们拦住了我们,我们战战惊惊的问:“你们要干什么呀?”那些六年级的大哥哥恶狠狠地说:“干什么,你说呢?识相的把钱交出来。” “可是我们没有钱。”我们异口同声的说。对方领头的`那个大孩子说:“没钱,谁会相信呀!现在的小学生出门还能不带钱?” “我们是真的没带钱。”我们回答道。“那就让我们搜一下,如果从谁身上搜出一角钱,那么我们给你们每人赏五个大拳头,你们仔细想一想交还是不交。给你们一分钟的考虑时间,如果一分钟后你们还是不交出钱来,那我们可要动手了。”领头的那个人说。我们听了都害怕了,决定交出钱,我把我身上仅有的一元钱交了出来,大家也纷纷交出了自己的零花钱。

  还有一次,我和朋友李克阳准备去楼下的小卖部买零食,但是我们拿的钱只够买一包,我们想到了一个坏主意:一个人打掩护,另一个趁机再拿一包。在我们的默契配合下,真的多拿了一包。回家后我们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妈妈听了声色俱厉的对我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马上拿去还给人家并道歉”。听了妈妈的话,我们也意识到自己做错了,马上拿去还了,并承认了错误。

  这些违法的不文明的事在我们身边随时发生,我们只有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人与人才能和平相处,社会才会和谐稳定。

  总而言之,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邓小平爷爷在1986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都应该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法律的演讲稿 篇10

  从小,妈妈就教育我:“小孩子做了错事没关系,但要能知错就改。如果一错再错,长大了就会犯大错,还会去坐牢呢!”

  最近我看到、也听到了一些事情,回想妈妈对我说过的话,真的很有道理。

  前段时间我和妈妈一起看了电视剧《杜鹃的女儿》,讲的是一个被人收养的孩子,为了要独占养母的爱,竟把养母的亲手女儿故意弄丢了。在以后十几年的时光里,她为了让养母找不到亲生女儿,想尽办法,做了更多的错事和坏事,但当养母找到了亲生女儿时,一切真相大白,这位养女最后因为违法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当我看完这个电视剧时,我就对妈妈说:“我最讨厌这个人了,她老是做坏事,还以为别人不会知道!”其实当她当做第一件坏事的时候,如果能及时向养母承认错误,就不会一错再错,直到后来坐牢为止。

  还有一件事对我印象也很深。11月份中旬,妈妈表弟的妻子在骑电瓶车时被汽车撞倒了,当场死亡,但驾驶员却逃跑了。不过,交警们很快就把他抓住了。原来肇事司机是一个山东人,他什么都不懂,以为只要逃跑就没事了。后来我听妈妈说,其实他这样逃跑对自己对别人都不好。本来他不逃跑的话,可以直接报警,并且等待保险公司来现场拍照取证,便于赔偿。但他这一跑,保险公司没了现场取证,表舅家就不能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而对于这个司机来说,他犯了“肇事逃逸罪”,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他能懂一点法,就不会逃跑了,也就不会给表舅家造成更大的伤害。

  所以,作为一个孩子,要从小知道做人的道理,知道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还要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懂得法律的重要性,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小公民。

  法律、法令、条例等的总称“——这是”法“在《新华字典》里的'解释。打小就知道这个”法‘,可如今小学快毕业了,还不知道“法”具体是什么概念。《新华字典》里的解释对于广大群众们来说过于模糊、抽象

  对我们而言,最熟悉的莫过于交通法则了,常听大人们说’某某某又醉酒驾驶了,某某某因为急,没看红绿灯,撞到行人了,某某某开车没系保险带,被罚款了……‘可还有人明知故犯,在不该停车的路边停车、闯红灯、醉酒驾驶……我迷茫了,为什么有些人明知道法,却不尊重法。法,你在哪?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知道了我们儿童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的保护,第二十一条规定:家长、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包括对学生罚抄诗词、课文等)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从此,我学会了保护自己并不侵犯他人的尊严。

  其实,法就在我们身边。自从颁出了《禁酒法》,平时亲友相聚时喜欢小饮一口的爸爸也完全按照“开车不喝酒,饮酒不开车”来行事,别看亲友们说少喝一口查不出来,但是一旦出事就是大事了,再说了,法虽然约束了自己,但也给大家一个和谐的社会。生活中,其实处处都有法的影子,也许,就在你不经意时,就动用了法的力量,维护了自己的权利。如购买了伪劣商品,可拨打12315到消费者协会,维护自身权益。受人恐吓,打110,能够保护人身安全。大家除了知道杀、抢、强、夺、偷之外,还应该更知法、更懂法。法律,应该受到人民群众的认识、认知。法是无比尊严的,无比神圣的,是不可侵犯的。

  你是学生,就应该遵守校规;你是工人,就应该服从指挥;你是医生,就应该按规定行医……只有法治,才能建设一个美好、和谐的家园。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携手维护法神圣的尊严,维,护世界的和平。让更多人知法、效法,就是尽我们所尽的一份微薄的责任!

  法律的演讲稿 篇11

亲爱额同志们:

  其实在座的各位,每时每刻在考虑很多的事情,尤其是工作方面的事情,我组要谈得内容肯定也在诸位的思考范围之列了,但是为了很好的把本次作业完成,只能先把我组不成熟的点想法分享给大家,希望互帮助共同进步。

  大家都知道大多的说法都是基于某种前提展开的。我组的这点小想法也不例外。我们的假设是,我们每个人都掌握了充足的法律等理论知识。问题是?我们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还需要学习些什么?

  一、先看案例和农村社会中存在的现象:

  首先是,我们上周看到的江西卫视金牌调解的那个(谁来帮帮我),我们撇开很多东西,从另一个方面来思考,是不是乡村的“无法”社会造成的?

  第二是,大家都知道我国的农村,尤其是偏僻的,比较落后的西北和西南的农村,宗教观念,社会分化,面子观念等等特别的严重。比如,在村庄修的最好的建筑是庙宇或者是教堂,比如家族修家谱、建祠堂而要游街,然后引起另姓家族的不满引起的群殴,比如,异姓村子间的群殴,或者家族与家族因为前辈子说不清楚的土地引起的斗殴等等。

  例子很多,时间关系不细展开。

  二、通过分析,在以后工作中我们应该:

  费孝通说过,“中国乡土社会······是个“无法”社会,假如我们把法律限于国家权力所维护的原则,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个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而礼却不需要这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护礼这种规范。”

  很显然,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只用法律理论跟农村当事人理论是理论不来的.,尤其像我们大都在偏远的、落后的、农村工作同志来说,我们还要掌握更多的“社会常识”。我组先列举几点:

  一是,若我们在工作中考察宗教因素,将宗教的代表人物正确引导,让其树立对我们工作有利的态度,可能在很多时候,我们遇到的纠纷就可以利用人们对宗教的认同和责任感来维护秩序。

  二是,面子观念和熟人社会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假如,我们把“长老统治”遗留下来的老人代表道德权威和舆论权威,很灵活的运用这对于我们工作中也是有利的。

  三是,中国人是有很大的从众心理和随大流的心理,用梁漱溟的话说,“中国人彼此互以对应为重,一个人不以自己而存在,乃仿佛互为他人而存在。”这方面我们也可以在很多时候在工作中可以利用。

  三、小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立了,但是在以血缘、乡缘、学缘、业缘为基础的人情文化传统深厚的中国社会中,大多说的单个个体在面对利益采取策略时,往往选择了潜规则而不是法律,尤其在农村,这是我们所面临的工作环境。我们要依法,但也要依情理,让法律慢慢深入人心,这个过程无疑是很艰难复杂的,需要过程。

  谢谢!

  法律的演讲稿 篇12

  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人》

  在我的演讲开始之前,我想先问大家一个问题,我们大家有多少人是要参加司考的?请举手。(手势:举手)

  前几天,在食堂吃饭的时候,遇到一个老乡,也是我要好的朋友,老乡见老乡嘛···而且是一个县的,一个高中的,邻班的,开学以来大家一直在忙自己的事情,没有时间仔细聊聊天,这次我们聊了很多,聊到了各自今后的打算,毕竟就要大三了,我说,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将来怎么打算,也不知道自己将来干什么,他说,你们监狱每年那么多人参加司考,那你总要考司考吧,我说,对呀,有这个打算,毕竟最后一次机会了吗。他说,那就是啦,如果你对法学感兴趣,你就可以走这条路啊,难道你学法律只是为了将来的谋生?你就没有一点点的兴趣?这一句话直接把我问蒙了。

  因为是文科出身,所以在当初填志愿,选专业的时候就是填一些法学啊,金融啊,跟文科有联系的专业,后来误打误撞来到了中警院,听说可以考司考,那就考呗,如果再考一个政法院校的研究生那就更好了……

  我现在才发觉,原来在我的认识中,法学、法律、法律职业就是高大上的,学好法律,考过司考,就可以有好工作,就意味着高薪,成为“大法官”“大律师”“法学家”,我的这个想法对不对呢?

  05年的时候,在我们安徽合肥,有一名律师叫,江业胜,因为贿赂官员和法官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他为了承接诉讼代理业务,获取不菲代理费,重金贿赂官员多达百余万元,还曾贿赂过法院领导。

  江业胜在合肥律师界很有名,我就在想,学习法律,成为法律人,难道仅仅是为了获得一种谋生之道?在获取生存技能之外,我们要学习法律的目的究竟是为了什么?从根本上说,法律的目的是除暴安良,惩治不法之徒,为被害人提供最稳妥的救济。法律人,应当具有最基本的'正义观、是非观和善恶观,追求个案的公正处理,这源于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中国传统,显示出一种超越生存和功利考虑的追求。

  今年(20xx年)的2月26日晚,9时30分,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法庭法官,马彩云,在住所楼下遭到歹徒枪击,为维护社会正义、避免无辜群众受到伤害,与持枪歹徒英勇搏斗,壮烈牺牲,年仅38。她在基层工作15年,自独立办案以来,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近3000件,年均结案近400件,因业绩突出,马彩云多次被评选为优秀公务员及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这是真正的法律人的坚守,把个人奋斗融入到基层的司法事业中,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热忱的工作态度,尽心尽力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在平凡中创造伟大,在奉献中实现价值。

  “法律人”是关于立法、司法、用法,使法之精神薪火传承的“人”。就拿律师来说,律师是法律人,以法为业,以律为师,律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不是一般的职业,是关乎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国家法律关系的智慧,是对事实和证据的判断者,是对法律和正义的维护者。

  我们为什么要立志进入法律,成为法律人呢?我想,我们大家未必都很清楚。是不是大部分人并没有作非常认真的考虑,只是觉得现在学法律现在很热门,于是就考司考?考法硕?不过我觉得,这就可以了。就像我的老乡说的,哪怕我们只有对法律的那么一点点的兴趣,只要坚持着一名法律人的信仰。要正确理解法律人该是什么样的,照理必须先搞清楚所学的对象即法律究竟是什么,这需要系统的学习研究,需要在今后的法律实践中才能明白的事。

  我只是想提醒大家,当我们真正进入法律人的行列时 ,

  一定要时刻铭记公平、正义、平等、自由、诚信的价值观,应该是我们一生的追求。虽然在很多的情况下,

  出于某种原因我们难以做到,但是正如司马迁所说,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

  谢谢大家!(鞠躬)

  法律的演讲稿 篇13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伴我成长”。

  近年来,有的学校个别学生出现了一些较为严重的违纪甚至是违法现象,如损坏公物、携带“管制工具”、参加不良团伙、打架斗殴、参与赌博如此种。种,令人担忧。而探究每一个违纪、违法事件的背后,更是催人深思,小到我们身边的轻微违法行为,大到国外屡屡发生的校园枪击案件。这些犯案的青少年或多或少拥有一些共同的鲜明特征:家庭或者极其溺爱或者不闻不问,心理素质差,易冲动不考虑后果,辨别是非能力差,喜欢盲目模仿,自私没有责任感,对财富极其渴求而又缺乏谋财之能,凡此种。种,极易成为他们犯罪的诱因,使其误入歧途。

  案例中少年们的行为令人震惊,而令人痛心的是他们对于暴行的麻木,对于法律的无知。事实证明,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亡于法律。我们正处于身心发育的重要时期,各位同学想必曾有过这样的经历:我们会顶撞父母师长,会和自己的好朋友好同学闹别扭,看问题方面爱钻牛角尖,有时会沉溺于幻想,心态浮躁,这正说明我们的性格、情绪、情感、思维还极不稳定,极不成熟。我们现在可以在良好的环境下走上品学兼优、健康向上的道路,也有可能在不良的环境下走上道德败坏、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我们如果多学一点法律常识,懂得什么行为是违法的.,什么行为是合法的,能预知某一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就能及时调整自己的行为,养成遵纪守法的  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讲,有两部法律显得尤为重要,《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通过学网吧、歌舞厅等场所。我们只有知道这些条文规定并且恪守它,绝不越雷池一步,我们才能远离犯罪。《未成年人保护法》告诉我们,我们应警惕坏人的威胁、教唆。如果遇到坏人威胁、教唆、指使你做坏事时,应坚决拒绝,同时将情况及时报告老师和家长,并在老师或家长的陪同下,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交友要慎重,要结交志趣向上、品德良好的朋友,决不能结交不读书、不就业、不守法的“三不”青年,只有做到这些自我保护措施,我们才能健康成长。

  因此,我们要从遵守校规校纪和理解父母师长做起,从生活的经验教训中悟出实实在在的道理和做人的理想价值。立大志,苦学成才,学法守法,做一个我们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良好公民。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律的演讲稿 篇14

各位尊敬的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湘潭市和平小学的xx。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永不凋谢的花朵”!

  先给大家讲一件我亲身经历的事情。那是一个漆黑寒冷的夜晚,我正坐在窗前看书。突然,从楼下传来一声凄厉的叫声,紧接着,又传来了咚咚的脚步声,嘭嘭的关门声,撕心裂肺的哭喊声,院子里像炸开了锅!

  究竟发生什么事了?我和妈妈立刻关上门,飞快地跑下楼去。只见院子中间的地上正躺着一个人,一边不停地打着滚,一遍用几乎嘶哑的喉咙不断地叫喊着:“星伢子,我的星伢子,我要我的星伢子!”

  这不是开建材店的陈阿姨吗?就住在我家对面的二楼。“星伢子”不就是她的儿子李星吗?他儿子去年不是刚去外地上职校吗?究竟出什么事了?

  第二天,妈妈告诉了我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陈阿姨和丈夫因忙于做生意没时间管儿子。李星上初中后迷上了电游,沉溺在虚幻的网络世界里无法自拔!起初他用自己的零用钱玩,慢慢的就偷偷从妈妈的包里拿,最后甚至把手伸进了同学的书包!拿着这些不光彩的钱,他一有时间就往网吧里钻,还结交了一帮社会小混混,吃喝玩乐、抢劫盗窃、打架斗殴样样都来,他的`人生就这样一步一步地滑向了深渊......

  昨天下午,他在当地网吧和别人因争抢一个座位发生冲突,自认为吃了亏的他一气之下喊来了社会上的那帮哥们,双方在网吧里大打出手,最终在混乱中,对方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疯狂地捅向了他,经医院抢救无效,这个16岁的孩子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16岁,他才16岁呀!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数字!这是一个多么令人羡慕的年龄!他人生的乐章才刚刚奏响,怎么就这样戛然而止了呢?

  而在我们的身边,这样惨痛的教训还少吗?XX年,湘潭县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6名歹徒手持砍刀和匕首,窜入一村民家将其残忍杀害。让警方震惊的是,抓获的凶手中居然有5名未成年人,最小的才15岁!XX年,两所学校的学生在湘江边聚众斗殴,造成多人重伤!

  为什么,这些本该在阳光下尽情绽放的鲜花就这样过早地凋谢了?为什么,这些本该在校园里生龙活虎的生命就这样过早地苍白了?为什么,这些本该在成长中意气奋发的少年就这样过早地夭折了?这,究竟是为什么?

  今天,我站在这里,就是要把答案大声地告诉在座的每一位,告诉全天下所有的同龄人,这,就是不知法、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的恶果!假如从小就养成了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假如从小就学会了分辨是非,假如从小就懂得“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那这一桩桩的触目惊心,一件件的血泪斑斑还会有吗?那一组组冰冷的统计数字还会有吗?那一朵朵鲜艳的花朵还会凋谢吗?那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还会消逝吗?

  令人可喜的是,学生的法制教育越来越引起社会的深思和重视!今天我们站在这儿,慷慨激昂地说法讲法,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我们和平小学更是把学生的法制教育摆在首位,专门聘请法制副校长为我们现身说法,多次利用电视台和广播站宣传普法知识,召开“遵纪守法”的主题队会,举办法制手抄报竞赛......这些丰富多彩的活动,使我们每一个和平孩子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制之花开满了整个校园!

  同学们,朋友们,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法如明灯,时刻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法,无处不在!法,人人必知,人人必学,人人必懂,人人必守!让我们从今天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严格自律,遵纪守法,做新时代的好少年!在祖国这个大花园中,让我们这些娇艳的花朵永不凋谢,永远在春天的阳光里尽情绽放!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律的演讲稿 篇15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法律,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但它对于年少的我们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懂得了许多法律知识。让我明白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 意思是说不要以为是微小的坏事就可以做。现在社会很多犯罪分子都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它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它是告诫少年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做起。

  再看看社会上的违法现象:不法商人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不劳而获,把法置之度外,打架、斗殴、偷窃、闯交通信号灯等这些行为都对社会遗害无穷。“无规矩不成方圆”,试想,假若人人都轻视法律,那么社会将变的行尸走肉、战乱四起 ,我们和平、幸福、美好的`生活将一去不复返!

  现在,少年犯罪的案例不胜枚举,我们学生要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学法、知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远离犯罪,做一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好学生,做一名守法的小公民。

  邓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应该从小培养法律意识,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将法铭记于心,养成守法的的好习惯,以小手拉大手,为家庭、学校和社会创造平安和谐的法制环境!

  法律的演讲稿 篇16

  首先,要培养学生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使社会法律得以真正实现。以及培养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的观念,使大学生认识到自己在国家生活中所处的地位,无条件地服从和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最其重要的是培养大学生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

  法律最重要的精神即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公民要正确对待权利义务关系,既要依法行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要赋予公民的义务,让大学生形成正确的公民意识,以社会主义法律为武器,捍卫自己的正当权利,在享有个人所拥有的'权利时,不忘记尊重和承认他人的合法权利,不忘履行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的义务。同时应杜绝一切不劳而获的错误思想,培养只有付出才有收获的良好观念。另外,应培养大学生法律与自由相统一的观念。所谓的自由是在法律下的自由,不要透过法律的光环做不应该做的事,如果那样终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就让这些法律意识贯穿我们的灵魂 我们的骨子,好在我们内心深处荡气回肠,让法律意识不仅印在我们脑中心中,更要印在我们的行为之中,这样就不难成为一个所谓意义上的法制达人。黑格尔也曾说过,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人的修养。如果作为像我们这种新兴的知识分子意识,作到理解法律。在无形中,也能体现一个有教养修养的新型青年。如果人人都能作到这些,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想不发展想不前进都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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