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个人心得体会

时间:2022-08-22 17:22:25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法律法规个人心得体会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可用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这样可以记录我们的思想活动。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法律法规个人心得体会,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法规个人心得体会

法律法规个人心得体会1

  今年以来,法制科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激情突破、奋力跨越发展”的三年突破计划,以改革创新精神探索工作新思路、新举措,立足本职工作,认真贯彻“依法执法、和谐执法、柔性执法、公平执法”的执法理念,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参加局党组组织的各项业务学习,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基本完成了法制科的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上半年法制科的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苦练基本功,树立为全局服务的意识。

  法制科担负着全局法律文书发放、收集,案件立案、呈批、审批、案件分析、审查、处罚决定的制作、结案、整理归档等多项工作,案件多、内容广、涉及面宽、工作量大、琐碎,我们克服了人少事多的困难,牢固树立为全局服务的意识,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苦练基本功,通过学习,业务素质得到了不断增强,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全科工作人员发扬团结合作的作风,任劳任怨,努力工作,基本做到了运用法律法规准确,文书制作规范无差错,发放收回及时,案件立案、呈批、案件分析、审查、审批、结案、整理归档及时规范。

  二、严谨细致,牢把案件质量关

  上半年全局简易程序案件3件,一般程序案件立案172件,结案143件,其中市容环卫案件结案43件,规划案件结案10件,市政案件结案79件。上半年共发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30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380份,《当场处罚决定书》14份,制作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70份,所有文书材料无一差错,有力的支持了一线执法队员的执法工作。

  三、开拓创新,学好、宣传好法律法规

  法制科组织实施“法规背诵比赛”,通过比赛调动了队员学法的热情,有力的提高了全体队员的法律意识,法律知识掌握程度越来越高,执法能力日益增强,所有法律案件适用法律法规准确,程序合法,得到了上级领导和群众的认可。

  对新进协管员组织进行法规知识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强化了协管员的纪律观念、执法形象、法律法规意识、依法行政能力,使协管员更好更快掌握岗位要求的法律法规知识、熟悉工作岗位和上岗工作,为一线执法提供了有力的协助。

  为贯彻落实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组“用三年时间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根据县政府法制办的安排,法制科和办公室一起组织安排了4批16人参加了行政执法人员轮训,通过轮训,队员们强化了依法行政意识、转变行政执法理念,明确了责任、提高了素质。

  加强了对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工作,先后组织宣传法律法规知识2次,提高了我局的执法权威性,增强了全县相当数量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了社会的好评。

  四、面对新问题,解决新问题

  县城区市政、规划管理上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城市道路上撒漏、超重车辆屡禁不止,尤其是超重车辆不仅严重的破换公路设施,对公路桥涵的安全造成威胁,而且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县城建筑工地不按施工现场作业管理规定进行施工现象较严重,造成的扬尘、对道路的污染也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形象。

  针对今年以来出现的新问题,法制科和职能中队一起,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简便方法,针对超重车辆,经过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了使用制式文书、简化证据收集等方式,缩短个案的查处时间,提高效能,有效遏制了到了超重车辆愈演愈烈的现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针对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法制科和职能中队一起,制作了新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检查通知书,并对调查(询问)笔录进行了优化,对常规询问事项进行了预填,减轻了执法队员现场办案的工作量,有力的支持了一线执法工作。

  五、履行职责、当好参谋、树好形象。

  法制科肩负着法规培训、法规宣传、案件质量监督的职责,工作中,一直坚持平等、公正的原则,坚持对事不对人,坚持一把尺子度量,不厚此薄彼,坚持依法照章办事。同时,在张局长的指导、帮助下,完成了县政府58号令的修改并已上报县法制办;完成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对现行有效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改,需要保留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上报;由于法规的修改、新法规的颁布,对行政处罚编码、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了修改补充。

  学习市执法局档案制作、管理的先进经验,根据《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档案管理规定》的规定,加强对执法档案的管理,对执法案件的装订顺序进行了调整(采用以时间顺序为主,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材料在后;答复在前,申请在后;正件在前,副件在后的新装订顺序);对档案的目录的制作以及档案盒的填写进行了修改;加强对案卷查阅的管理,对需带离查阅的案卷进行借阅登记,确保案卷无遗失。

  为迎接“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现场观摩交流会的召开,在张局长的带领下,法制科、市容队赴孔村镇,同孔村镇执法人员一起向影响城镇容貌的商户进行法规宣传教育,圆满的完成了领导交办的任务,保障了会议的顺利召开。

  在工作中,做好领导的参谋,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和领导沟通,并积极向局党组和各中队献计献策。加强了同县法制局和县人民法院的联系,上半年共向法院移交申请执行案件8件。在参加社会活动中,坚持宣传执法局的职责,宣传执法局的文化,宣传执法局的好人好事,让更多的人认识执法局、理解执法局、关心执法局、支持执法局,树立执法局良好的形象。

  六、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上半年,基本完成了法制科应该完成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高标准、严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在对工作的要求标准不是很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法规考试方面欠缺,有时还存在畏难情绪,还存在厌战现象。今后的打算,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履行好职责,圆满完成法制科的工作,为执法局的发展尽职尽责,为实现“建设美好家园、打造幸福”目标添砖加瓦。

法律法规个人心得体会2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自古就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但“育人”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有新的内容,现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这就要求老师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读了有关的教育法规后,我认识到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国家一直都十分重视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把普及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全面发展作为立法的基本目标,做出了一系列重大的制度创新。这些制度的创新,更加适应了当代教育发展的要求。通过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使我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行为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未成年人的保护、义务教育法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通过学习,我知道要想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必须知道国家和人民对教师的要求是什么,什么样的行为是合乎教师行为规范的,哪些是违法的,教育的目标是什么,教师应该拥有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我认为要很好地履行教师的'义务,首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风,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而且我们作为人民教师,在教育学生在学会知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教会学生什么?我们不光要培养出知识能力优秀的人才,我们还要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建设教育,还要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精神教育。在教育的过程中,一定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用真心去关爱他们,发现学生的优点,发展学生的长处,使他们能感受到父母般的温暖,享受到学习的快乐和满足,过一种幸福的学习生活。因为我们教育的目的是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都能成为社会做所需的多层次人才,让学生享受公平的教育资源,而不是仅为了那几个优秀生。应该把教育办成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场所,而不是淘汰人才的地方!

  其次“为人师表”成为新时期师风师德建设的重点和基础,教师要重视教育法规的学习,具有依法执教意识,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辨识力,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追求人格完美,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有更高的人文目标,还要注意提高自己的思想修养。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最后,师德的核心问题是"爱",这种"爱"必须是排除了私心和杂念的父母般温暖慈祥的爱,恩师般高尚纯洁的爱。它表现在:当学生受到挫折、处境困难的时候,给学生以同情、关怀、体贴和帮助;当学生生病的时候,主动嘘寒问暖,送药送饭;对待学生的提问,耐心细致,和蔼可亲地给予解答;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将教书和育人有机的统一起来。热爱学生,就必须对每一个学生一视同仁,不能偏爱一部分学生,而冷淡或歧视另一部分学生。每一位学生都渴望得到老师的爱,特别是我们所面对的这群孩子,他们更渴望得到老师的爱,我们要做的,就是真诚的对待每一名学生……

法律法规个人心得体会3

  我从事了几年的幼儿教育工作,但关于《教育法律法规》这方面的知识,我自己认为还是需要进一步学习提高。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获益良多,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关于教师基本修养与师德。谈到修养与师德,其实每一个职业都要求具备一定的职业修养与道德。但是对于教师这个职业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作为一名教师,一言一行都是学生眼中的榜样和标准。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是很高的,所以必须具备良好的修养与师德,这一点非常重要。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而且还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我知道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我也更清楚地认识到作为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最应该好好学习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方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老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我们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这一方针。

  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基本内容,知道了《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让我在行为上有了准则,只有好好学习才能保证自己享有的权利。《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实施的,国家一直都十分重视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把普及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全面发展作为立法的基本目标。因此它具有全社会性、普遍性、强制性、统一性和基础性。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内容,让我知道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要让学生喜欢,家长满意,校长认同,就必须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做到不体罚、不挖苦、不讽刺、不威胁学生等等,要时刻关心后进生,公平对待每一位幼儿,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大胆鼓励,做到因材施教。

  教师的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艰苦的,教书育人需要感情、时间、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这种付出是要以强烈的使命感为基础的。一个热爱教育事业的人,是要甘于寂寞,甘于辛劳的,必须受得住挫折,将自己的所有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实践中去。

  教师必须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我们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这需要我们对学生倾注相称的热情,对其各方面给予关注。“爱”要一视同仁,持之以恒;“爱”要面向全体学生。“金凤凰”固然可爱,而“丑小鸭”更需要阳光,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更多和他们交心谈心,帮助他们查找“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习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老师对学生不要体罚,不要训斥,不要高高在上,而应该做一个和气的人,一个严谨的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一个堪为师范的人。学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强烈的。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恰当的,就是一种激励;不恰当的,就会成为一种伤害,甚至还会导致逆反心理产生。绝大部分幼儿不喜欢老师批评时讥讽、损伤幼儿,伤害幼儿的自尊心。因此在日常生活的教育工作中,我们应掌握批评的“度”,变“忠言逆耳”为“忠言悦耳”。

  教育家和教书匠的一个最大区别,就是教育家有一种追求卓越的精神和创新精神。在实际生活中要给给予学生独立思索的机会,刻意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批判性思维。更重要的是,要诚心诚意地欢迎学生的质疑和挑战。中国传统文化具有推崇权威、崇尚特权的行为倾向,使得人们缺乏对先辈和权威的怀疑、批判精神。创新思维的核心特征是“求异”,是打破常规,调整视角,突破思维惯性。才能培养出全面发展的人才,而不是只知道读书上知识的书呆子。

  当然,教学过程不仅仅是学生学习的过程,也是一位老师学习的过程。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我们是直接面对幼儿的教育者,幼儿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幼儿之“惑”,传为人之“道”。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殊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今后我一定要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教师。让我们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幼儿的身心健康,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使自己的教育对象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法律法规个人心得体会4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尤其是学好《教师法》、《教育法》等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在这次活动中,我重温了《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着重学习了《教师法》。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收益很大。

  (一)遵守、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自古就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说法。但“育人”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有新的内容,现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这就要求老师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

  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法律法规个人心得体会5

  我校教师在学校领导的组织下,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使我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行为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等内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对如何才能强化师德、树立教育新风,有了自己更深刻的体会。下面我就谈一谈我的认识和感受。

  通过学习,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的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仅靠自己从教以来点点滴滴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以往教学中留下的遗憾,终于明确: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只有知法,才能守法。通过学习,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学习理念,要想成为新型的教师必须不断学习,从而充实自己,用最新的教育理念武装自己的大脑,用最先进的教育手段,用规范的教育行为给学生传授最新的知识和方法。

  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常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因为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展着量和质的变化。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理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一名教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今后在工作中一定要贯彻执行教育法规,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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