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时间:2024-01-13 15:22:55 心得感悟 我要投稿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实用[15篇]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写福尔摩斯探案的书,很有趣,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

  这本书写了好几个案件,每个案件的案情都扑朔迷离,令人迫不及待地想知道真相!故事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另外,他还会剑术、拳术和小提琴的演奏。平常他非常悠闲自在,但一旦接到案件,便会紧紧盯住案件,将案件经过抽丝剥茧、层层过滤,最后以最快的速度将案件的真相找出来!他的好朋友华生感觉有点"反应迟钝",但正因如此,才能更好地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虽然这本书上也写了福尔摩斯失败的事件,但我还是一如既往地相信福尔摩斯能好的处理好案件,使真相大白!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一个案件是巜血的'研究,这个案件主要说了有两个人把一个人的女儿给伤害了,使他女儿不幸的死去,于是,他便筹算着要报仇。一共过了三年了,他一直也没有找到机会。但是他突然知道自己得了一种病,随时就可能死去,正巧在这个时候,那两个人也放松了警惕。()于是,他便化妆成马夫的样子,进了其中一个人的房间,用毒刺把他杀了!还用手指蘸着血在墙上写了"复仇"这个词!而他杀死第二个人也是用了同样的方法,同样在墙上写了"复仇"这个单词!他又做了许许多多的伪装,但还是福尔摩斯一一识破了。在他被带进监狱,第二天要被枪毙时,他的病发作了!虽然他死去了,但脸上还挂着一丝丝笑容??

  这本书写的很生动,虽然带着一丝丝恐惧,但我还是忍不住去不停地看,去探索案情的真相!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2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爱不释手,福尔摩斯那顽强的品格多么令人钦佩!如果你读了这本书,就会明白福尔摩斯是多么伟大!

  福尔摩斯是一名侦探,他信念坚定、意志刚强、坚持不懈、百折不挠、奋斗到底、终获成功。福尔摩斯在破案过程中,发生过这样的一起事件:有一次他收到了一份电报,有一位爵士被人杀害,这位爵士的女主人说,当时的嫌疑人共有三人,但福尔摩斯一直坚信这件事有些蹊跷,他继续查找这件事,最终,终于找到了真正的凶手。最后的凶手是一个人。就因为福尔摩斯坚持自己的信念,他才把这个案子破了。如果他当时放弃了信念将会带来多么大的灾难呀!他那么坚持自己的信念,想想自己,我感到脸上一阵阵发热。我是一个不坚定信念的小女孩。

  记得四年级时,姥爷带我去爬山。准备爬山时,我心里默默对自己说,我一定要爬到顶!可是爬到中间时我就坚持不住了,于是爸爸把我背下了山。想想,在福尔摩斯面前,我显得多么渺小呀!

  读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决心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人。每当我遇到困难而退缩时,每当我遇到挫折而流泪时,我就会想起福尔摩斯那高大的身影,我要把自己磨炼成一个信念坚定、坚持不懈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篇福尔摩斯是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个传奇侦探。他有超凡的辨别能力,超凡的洞察能力,超凡的推理能力。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最喜欢的一章叫《蓝宝石案》,我看出了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他从一顶破旧的毡帽上可以推理出这东西主人的身世,貌相。从少量的信息中推理找到真凶。詹姆斯,赖德和福尔摩斯的一段对话中知道那只肚子里有宝石的鹅的'下落。他用姐姐的鹅把宝石藏了起来,最后那个小偷意识到拿错了鹅,就回去找那只肚子里有宝石的鹅,一看所有鹅都被卖了。所以他就去了那家他姐姐说过的经销店,但经销店的鹅也卖完了,经销店的老板不愿意告诉他鹅卖到哪里了。虽然詹姆斯,赖德就是蓝宝石案的罪犯,但福尔摩斯没有把詹姆斯的罪行告诉警方。是因为他要救下一个灵魂。

  福尔摩斯的种种精神和习惯我都要向他学习,他的思维能力都是锻炼出来的。他还大胆地猜想,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都不自私,我真的好佩服他呀!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3

  有一本书,让人感到危机,人们生活在其中。 “大侦探福尔摩斯”让我进入该国福尔摩斯小说,令人振奋。

  “你看看通过这封信。”华生认为医生以及淡淡的说。福尔摩斯拆开信,一看,原来是劳瑞斯顿花园街的命案。此时,我不禁我们打了个鸡皮疙瘩,心里想:这件事可真怪啊!

  但此时,福尔摩斯正仔细地分析着。过了时间不久,福尔摩斯一家决定去现场进行考察研究一番,他拉上华生急忙赶往出事学生现场,我也跟着提高他们的速度翻开了新的一页。

  不一会儿,我们现在就来学习到了劳瑞斯顿花园街。离街面稍远一些地方有四幢房子两幢有人认为居住,3号和另外设计一幢空着。大家可以发现,这几幢房子就是前面学生都有自己一个没有草木丛生的小花园。于是福尔摩斯来到3号前,一会儿凝视中国天空和对面的房子,一会儿又注视着这个地面……

  然后我们又来到了屋子里,带着房间里的线索,我们和福尔摩斯仔细探查,一定要拔出凶手的狐狸尾巴! 地板上有一个死人,口袋里有很多东西,但尸体上没有血迹,但血迹在墙上,所以很明显是另一个人的。 随着福尔摩斯的判决,我们即将深入案件,找出凶手的狐狸尾巴!

  在和其他警探讨论过这个问题之后,福尔摩斯想出了另一个办法,来解决这个未解之谜。

  不管是什么发展的'结果,我认为最终都将找到写作的线索;这个新的和令人兴奋的国家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导游”,因为我们做了一个很好的线,带领我们走向远方......好奇心会带我们翻开新的一页......

  这案件会向哪个地方经济发展?福尔摩斯将会带着问题我们通过一个个去解答!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4

  你知道《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的主人公是谁吗?他就是鼎鼎有名的大侦探——福尔摩斯。把他所破的案子搜集成册,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书中包括精挑细选的十个案子。

  《福尔摩斯探案集》把福尔摩斯和华生的'聪明才智描写到了极致,他们冷静、果断,观察力惊人,推理力超强。他能将种种被误导的思路、互不相干的奇怪现象接拼起来,形成一幅完整的图像,真相最终都被揭晓。《血字的研究》案中,牵连了一段尘封的故事;《四个签名》案中,凶手与遇害人之间竟然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歪嘴男人》案中,杀害圣克莱尔先生的嫌犯乞丐休·布恩,居然就是圣克莱尔……每一个案件都是那么离奇、复杂,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让我惊心动魄。

  福尔摩斯总是能够做到认真思考,细致观察,从别人看来毫不起眼的蛛丝马迹中寻找到线索。有一次,医生给福尔摩斯手表,要他推测出手表的前任主人是谁,福尔摩斯拿放大镜仔细瞧了瞧手表,便知道这是医生哥哥的,而且医生哥哥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而这一切竟然全都推测对了!这神奇的本领是怎么来的呢?原来是他通过仔细地观察,看到手表上有一些非常小的字母和刮痕,从而开动脑筋去联想、推理,最终得出结论的。

  这本书,我已经如饥似渴地读了不少于三遍了。每一次读我都犹如身临其境,似乎我的智慧又增长了许多。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5

  近日喜得一套侦探小说,信手翻翻阅,很快就被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智慧所吸引。

  他没有动画中柯南的高科技用品,但他们都有缜密的思维和异常的耐心,一只手杖,一根烟斗,一身礼服。一身神秘的服装,也铸就了他神秘的行为和人格。他不畏艰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无论何种难题他都去接,敢于困难斗争,这让我就十分羞愧了。安逸的日子,养成了不良的行为习惯,让我一种畏难情绪。对于学习和生活的困难中的难题我很少尝试解决,不敢去解决,这也让我的人生少了些许刺激和精彩,所以他让我有所感触,也有了许多愧意。

  同样他做事的耐性,也让我羞愧,一个人的毅力很重要,也正是这个毅力让他能发现常人异常容易忽略的细节,能让他一个人能够坐下想问题想一个午时,也正是他超常的毅力让我十分的敬佩。我也常问自我为何做事总不成功,缺乏毅力,又让我明白了这一点十分重要的人生哲理和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也许我要为自我的鲁莽和草率付出惨痛的代价,可是他却正因为有了这一力量而破了一桩桩的奇案,缜密的思维是十分重要的。也许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所以我做事总是任意妄为,不加思考。作为一个侦探,迷案的过程中推理是少

  不了的。他在破案中的推理环环相扣,精彩至极,让人惊叹。他对细节的观察更是令人敬佩。例如在《斑点带子》中。他根据女士左臂上的泥和手中一张回程票的半截推断出,她是在到达车站之前,乘坐轻便马车驶过十分长的一段路程。正如数学题时,很多都是从细节出发进而得到了结果。故而他的`每个亮点,组成了一个完美的推理天才。福尔摩斯是正义的象征,他的智慧深深打动了我

  通读全书后更是被其所动,他是社会的一个折射点,表现99.出了人们对于这种人才的需求。也许仅有在盛唐时人们才没有这种想法。虽然此刻是治世可是仍存着尔虞我诈,繁荣的现代社会,快速的生命节奏,让人们变得更为浮躁,心不静何以案件。何以公平的判案。真相永远仅有一个,推开层层云雾,总能看见云天。但如今有许多人为了名利,总是铤而走险,祸国殃民,虽然有法律的威慑,可是他们有着侥幸心理。正因为如今的刑侦人员没有福尔摩斯般的传奇,倘若人人都能学福尔摩斯,谁人还敢伸出贼手。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6

  虽然说 《福尔摩斯探案集》我不知已经看过了几遍了,但始终如一的感受:好看。有促使我再次翻开有三百零四面厚的书,获得了新的启示和感受,正如宋代诗人苏轼所说的“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温故而知新嘛!

  整本书内容提要地说就是作者以一位叫华生的军医角度讲述故事,在华生退役后在贝克街与做事精明的'福尔摩斯合租了一间房子,接着便于福尔摩斯一起经历各种案件,与福尔摩斯一起出生入死......

  其中有一个句子,更能体现出福尔摩斯的精明:“除了表和鞋带之外,烟斗是最能显示一个人的个性的东西。但这只烟斗的迹象既不明显,也不重要。我只能看出它的主人身强力壮,有一口好牙齿,习惯用左手,家里很有钱。”瞧福尔摩斯从这么一个小小的烟斗的细节部分就能了解到如此多的资料,多么明锐的观察力!

  又一次读完书,我又不经想起英国作家尤安·艾肯也给过我们也同样的启示书越读越熟,没错,这次我阅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最大的收获是:细节决定人的一生,观察细节也决定着人的能力。如果我有福尔摩斯一样的敏锐观察力那该多好哇,做事不再粗枝大叶,可惜,我没有,但我可以学,我要向福尔摩斯一样仔细观察生活中的不起眼的点点滴滴,让细节改变我的一生。说到这里,一股敬佩之意油然而生:“福尔摩斯,你是我生活和学习上的榜样!”

  一本书,又带给我新启示。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7

  上个星期,我读了一套《福尔摩斯探案集》,书里的每一个故事都十分精彩,让我深受启发,爱不释手。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智慧而又富有传奇色彩的侦探形象——福尔摩斯。各种疑云重重、扑朔迷离的案件,经过福尔摩斯缜密的思考和观察,在合乎逻辑的推理之下,将许多离奇案件一一侦破的故事。这套书故事曲折,扣人心弦,对我们有很深的教育意义,让我们认识到世上有好人也有坏人,有善良也邪恶,好人必将胜利,坏人必将受到惩罚。它也给我以启发,比如要学会观察,从蛛丝马迹中获得信息。总之,看完这本书后,我也想像福尔摩斯一样做个大侦探。

  机会终于来了!今天,姑姑家的小表弟来我家玩,姑姑叮嘱我:“你一定要看好他,不准他看电视,更不能让他玩电脑。”我满口答应。

  上午半天,表弟很听话,做完了作业就陪我看书,讨论书中的一些角色,聊一些学校的事,都没有看电视,也没有碰过电脑。到了下午一点,我忽然想起要去书店买几支笔,我问表弟要不要一起去,表弟不愿意,我只好一个人去,但我还是不放心,说:“表弟,你不去在家可得乖乖的,不准看电视,更不能玩电脑,我一会就回来了。”表弟睁着眼睛抿着嘴连连点头。

  我跑了几家店,才买到了想要的笔,一看表,已经二点半了,万一表弟不听话在家看电视怎么办?表弟可是个电视迷,小小年纪就戴上了眼镜,于是我加快脚步赶回家。

  快到家门口时,我决定给他一个突然袭击,于是就放慢脚步,蹑手蹑脚地走到家,正想开门。糟了,没带钥匙。唉!没办法,只好敲门了,这就抓不着他了。我无奈地敲门,老半天表弟才过来开了门,我见他手上还拿着一本书,看一眼电视,没开。我问他看电视了没有,他满脸严肃直摇头。读后感难道他真的没看?我半信半疑,但无凭无据,我回到书房,忽然想到福尔摩斯的话:“只要做了,总会留下蛛丝马迹的`。”对,只要他看了,总会留下蛛丝马迹的。我摸了摸电脑,凉凉的,看来他没有玩过电脑。我走出房间,看向茶几,咦?奇怪,我上午不是把摇控器放到茶几上的吗?怎么不见了?我东翻翻西找找,在一个小盒子里找到了遥控器,我再一摸电视,热的,哈哈!还不是被我找到了证据。我拉了拉表弟,问:“你确定你没看过电视?”表弟还想抵赖,我把他的手放到电视机上,他哑口无言低下了头。看到他的表情,我实在太开心了!

  谁说看推理小说没用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就是一套非常棒的推理小说嘛!我建议你也去看看。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8

  在寒假中我与一本书相遇了。可以这样说,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曾与它擦肩而过,那时,只是匆匆一瞥,没有细细品尝,现在想起来,我真是错过了一本奇书。没错,它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一本著名的侦探小说。谁也不知道阿瑟。柯南道尔是怎样写出来的,每个章节、每个段落、甚至每句话都能成为破案的关键点。不得不说阿瑟。柯南道尔有非常大的想象力,整本小说就好象一张大网,这张网的每个细节都由他编织出来,他对细节描写得精妙绝伦,无微不至。他在一点一点地编织大网的同时,给作者留下悬念,带来困惑,等到他这张大网编织完成时,一切都水落石出了。

  每件奇案都有它独特的风格。作者在描写完案子的情况后,又会再写出案子中主人公的故事,娓娓道来。看完《血字的研究》后,我又觉得死者都该死,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一点不错,文中的露茜与侯伯本来是幸福的一对,却因种种原因变得阴阳相隔,竟是因为露茜所在的宗教组织,女子必须嫁给宗教中的男子,有些男人甚至三妻四妾,比如说垂伯,已经有了七个老婆,却好意思再逼迫露茜嫁给他,这也难怪侯伯会和他拼命。

  人与人本就是同一个种族的,本可以和睦相处,是什么竟让他们人格扭曲,甚至去抢、去偷,用上卑鄙的.手段?一切都是为了人们口中的所谓的利益。金钱、权利、爱情,无不吸引着人们。侯伯和斯坦杰森只是为了他们的贪婪付出了代价。若不是他们紧紧相逼,杀死了露茜的父亲,之后强娶露茜,让露茜抑郁而死,侯伯又怎会杀了他们两个渣!若不是他们紧紧相逼,侯伯与露茜早就幸福的生活在一起,露茜的父亲也会活得好好的,侯伯又怎会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想法呢?怎会得知自己得了血管瘤,随时会死的情况后,还与他们拼命呢?这一切不过是他们咎由自取罢了。同时,也为以前宗教信徒们肓目的追求感到悲哀。

  在《巴斯科维尔庄园的猎犬》中,你会觉得根本就没有凶手,在《四签名》你又会觉得是四个人合伙作案,其实凶手只有一个。福尔摩斯经典的推理和扣人心弦的破案过程,总令我心中崩着一根弦,当一切真相大白,尘埃落定时,心中的弦便会松开,一切总是令人提心吊胆。

  福尔摩斯,柯南道尔将他塑造得很好,一位理性的聪明的侦探。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向他学习,一切都要有计划,不能肓目的生活,一寸光阴一寸金,人生哪有那么多时间来浪费?人的一生,一定要井然有序,不能善恶不分,一直受骗上当,到头来还不知道自己一生到底干了些什么有意义的事!

  因此,在人生道路上,让我们用理性的光芒照亮前方!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9

  我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我非常喜欢的小说。它的名字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作者是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他是英国最负盛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称为“侦探小说之父”。作者是从华生的角度采用回忆的形式,记录了医生华生和福尔摩斯侦探一起调查案子的故事。文章有很多细节描写,突出了福尔摩斯强大的观察能力和推理能力。我认为福尔摩斯的头脑非常聪明,他的推理很符合事实,他在破案的时候尤其注重细节。

  这些侦探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血字的研究》。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处郊外别墅发生杀人案件。死者生前是一位爱干净又体面的中年男人,但他死后的样子非常可怕。华生,和福尔摩斯一起赶到现场看了看,仅仅只花费了二十分钟,福尔摩斯就根据现场的蛛丝马迹推理出凶手的特征,福尔摩斯告诉两位警察,凶手是个六尺多高的中年男子,他的脚可能不算大,穿着一双粗皮方靴子,抽印度雪茄烟,凶手的脸可能是赤红色,右手的指甲很长……最后,根据福尔摩斯提供的线索,凶手杰弗逊·赫伯也随之落网。读到这里,相信你们会和我一样惊讶于福尔摩斯这精彩绝伦的观察力和推理能力。

  最让我伤心的是书中的《回忆录》,也是这本书的结局。追求正义的福尔摩斯同样也有棘手的对手,他最大的敌人就是莫利亚第教授,他可是个无比厉害的角色,这个家伙是个实实在在的恶魔,除非莫利亚第教授不在伦敦,否则福尔摩斯就不得安宁。有一次,福尔摩斯带着华生来到荷兰的一个小镇,第二天他们来到瑞士著名的莱辛巴赫瀑布观赏。这里果然壮观异常,让华生和福尔摩斯流连忘返。这时有个少年送来了一封信,信上有旅店的盖章,信里的人自称是店主,他说来了一位肺结核后期的英国妇女,突然咳血,怕是有生命危险,身为医生的华生只好留下伙伴独自下山。等华山赶到店里才发现这是莫利亚第教授的阴谋诡计,他转身去找福尔摩斯,可瀑布附近都不见福尔摩斯的'身影。不放弃的华生最终在瀑布的石缝里找到了福尔摩斯遗留下来的纸条,最后经过专家的勘察,这里曾进行过一场激烈的搏斗,搏斗的最终结果就是福尔摩斯与罪犯一同坠入无底深渊之中。华生在回忆录的结尾说到他会永远怀念福尔摩斯,这是华生知道最好的,最明智的人。

  看到这样的结尾,不免让人感到唏嘘。我倒愿意相信福尔摩斯会大难不死,在谷底会被人救下,之后他还会回到一生的挚友——华生身旁并肩作战,继续追求正义,追求真理!相信你们读完这本书后,会和我一样有很多收获,也会有很多思考。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0

  今天,我读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文中讲述了福尔摩斯为了社会的安定,挺身而出与犯罪分子作斗争,最后寡不敌众,被莫里亚蒂害死的故事。掩卷沉思,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被他坚决与恶势力作斗争的勇敢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福尔摩斯是欧洲最杰出的护法卫士,他一生侦破了无数案件,帮助警方抓获了无数罪犯。他作为欧洲首屈一指的刑事侦探,为了社会安定,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也要抓获莫里亚蒂这个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他早就知道自己的行为会丧命,但他不因此而害怕退缩,而是挺身而出,这是多么可贵的精神啊!这种精神在我们现代人的.身上似乎正在消亡。

  不是吗?报纸电视上经常报道一些犯罪分子在公共场所偷窃、抢劫,而在场的人为了保全自己,却都不敢声张、无动于衷。任凭犯罪分子胡作非为、横行霸道。

  我自己也是如此。有一次,我乘公交车去城里玩,我无意中看见一个小偷正把手悄悄伸向一位老奶奶的口袋,我刚想喊:“抓小偷!”突然,那小偷向我凶狠地瞪了一眼,我吓的不敢说话,眼睁睁地看着小偷偷了老奶奶的钱财,下车,扬长而去。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明白了:其实,犯罪分子并不像我们想得那样可怕,只要我们不畏强暴,运用智慧,勇敢地和他们作斗争,正义最终将战胜邪恶。从今以后,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运用自己的智慧勇敢地和坏人作斗争!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1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里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全世界千千万万的读者。100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与狡猾的罪犯做斗争,捍卫的法律的尊严。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本书的最后一个故事,福尔摩斯为了除掉一个世界上的祸害,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他是这么说的:“我一想到我能为社会除掉他(莫里亚蒂)的存在而带来的祸害,就很高兴。”多感人的话啊!我们虽然不能像福尔摩斯一样牺牲自己的生命,但是我们必须要学习他在这本书里所有的精神。

  比如有一次,我和同学在小区里玩儿,发现有一个人鬼鬼祟祟的,不像好人。于是我们便去喊警卫员,警卫员礼貌地问:“请问你是来找人的吗?”那个人指着身旁的小狗说:“不是的,我住在这里,我带着我们家的母狗出来溜达溜达。”我看见那只狗大摇大摆地走到一个电线杆旁,右腿翘上去小便。我和同学使了个眼色,让她去报警,我在这儿看着他。

  过了一会儿,警察来了,将那个人带走了。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母狗是不会翘着腿小便的.。之所以我能识破他的阴谋,是因为我学习了福尔摩斯的精神,仔细观察的精神。

  读完这本书,我想:歇洛克·福尔摩斯之所以能破这么多案子,是因为他不仅有着仔细观察的习惯,而且他有着广泛的知识面和大胆、新奇的想法。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2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侦探小说之父”亚瑟·柯南道尔写的。

  夏洛克·福尔摩斯有时也是个十分与众不同的人物。他还干过许多让人大跌眼镜的事:把刚提炼出的植物碱让朋友去尝、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打尸体等等······

  当年亚瑟·柯南道尔中途颇有倦意,准备停止福尔摩斯系列的写作,狠心让主角惨死,结果引发了读者的强烈抗议,众怒难耐,柯南道尔又让主角死而复生,重振当年雄风。

  福尔摩斯和他的'“花生”医生可谓“黄金搭档”一路上惩恶除奸,为民除害。而在福尔摩斯“办公”的伦敦贝克街221B号,每年也吸引了无数福尔摩斯迷前来参观。

  《血的研究》和《四签名》我很喜欢,因为他写的有血有肉,有情有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一共讲了福尔摩斯破案的八个故事,分别是“波希米亚丑闻”“银色马”“显贵的主顾”“硬纸盒子”“桐山毛榉案”“最后一案”

  其中,“最后一案”是我被深深地感到了,他讲了福尔摩斯为了消灭莫里亚蒂教授,和他在瀑布旁打斗,最后一起落入万丈深渊。其中我觉得福尔摩斯有一种舍己为人的精神,我们生活中也有舍己为人的精神。

  那次汶川大地震,有一位母亲,她为了救别人的孩子,拼命地跑向废墟,用手把一块又一块的砖搬开,可她自己的孩子却被埋在废墟里面,这个孩子一直在废墟中等待着妈妈。几天过去了,妈妈一直没来救他。结果,这个孩子由于缺水,死去了。

  这件事说明了妈妈为了别人的孩子让自己的孩子失去了生命,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以后也要做一个舍己为人的人。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3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

  书中的主角—-福尔摩斯,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保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正可胜邪,人皆懂之。这个道理在书中得到进一步的体现。文中的作案者无论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与他出色的推理能力。例如在《鬼足之谜》案件中,当时现场的死者充满恐惧的眼睛、扭曲变形的脸庞,还有凶手的狡猾与丧心病狂,使其余的侦探怀着震惊、惊讶的心情退出侦查工作。可敬业的福尔摩斯就现场一把可疑的椅子,还有一些别人不曾注意的粉末,精彩地为我们揭开了一个个出乎意料的谜底,巧妙地破解了这个当时轰动一时的奇案!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那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没有线索。他能从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面对着死亡的威胁,福尔摩斯依旧义无反顾地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每一个案子都有失败、推论错误的时候,别人可能会因此而丧失信心,停住继续探索的脚步,而福尔摩斯就会坚持不懈地、更加努力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曾放过。正因为他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接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但是一本好书,而且还告诉我许多道理:要认真观察,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更要大胆假设提问。逃避是可耻的,应该鼓起勇气,像福尔摩斯那样,从没有线索中找到线索,困难始终不是我的对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缩,不畏困难。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4

  暑假里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描写的是一位举世无双的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他侦破了许多杀人、盗窃的案件,例如“身份案”、“工程师大拇指案”等。福尔摩斯的`助手是一位医生,名叫华生,他会为福尔摩斯提供很多帮助。莫里亚蒂教授是福尔摩斯一生的劲敌,他和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中一起在激流中消失,这让我非常伤心,这么聪明绝伦的侦探就这样离我们而去了。

  这本书最吸引我的是福尔摩斯敏锐的观察力,他能观察到非常微小的细节,然后判断出很多信息。例如在《红发会》中,福尔摩斯看

  到陌生的威尔逊先生的手臂上刻着神秘的刺青,就立刻判断出他去过中国;还根据他袖子上的补丁判断出他最近写过很多文章,这种观察力真让我惊讶。还有他的超强的推理能力,仿佛那些案件就像他亲身经历一样。例如在《绿玉皇冠案》中,警察已经抓到了嫌疑人,但是福尔摩斯仅凭嫌疑人爸爸的描述就找到了警察断案的破绽,立马就发现了真凶,而他连犯罪现场都没有去过,实在是太神奇了!看了这本书,我也很想拥有大侦探的观察力和推理能力,那我就要仔细观察观察,冷静思考,不能人云亦云,在很多事情上要学会动脑筋,这样慢慢的我也会变得很厉害了。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5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也许,你也听说过他,没错,他就是由阿瑟柯南道尔爵士塑造的大侦探,也是第一个被英国皇家化学学会宣布当选为”荣誉会员“的小说人物。

  这部书分上、中、下三本,共一千多页,内含四个长篇故事和五十八个短篇故事,每个故事都非常精彩,引人入胜。在华生和福尔摩斯的带领下,我们会揭开一个个谜团,让读者欲罢不能。

  在这么多的故事中,最吸引我的还是”血字研究“这个故事。

  在这个故事里,一串串疑点:德语中的复仇;流鼻血的马车夫;被迫服毒的受害人;马车踩出的痕迹;一个醉汉;一个老人;一枚戒指;三十天倒计时一串串不相关的线索为大家找到了最后的答案,一个不寻常的凶杀案关系到了几代人的恩怨情仇,一个看似无辜的被害人竟然是一个作恶多端的地主。最终,正义得到了伸张。故事以跌宕的情节和严密的推理过程,成功的展示了福尔摩斯的机智神勇。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福尔摩斯说话总带带一股嘲讽的语气,他还瞧不起那些智商比他低的伦敦苏格兰场的警员。他也不是百战百胜的,他曾经输给了两位男士和一个女士,但这并不影响他在我心中的地们,因为他的探案故事经历了一个世纪依然长盛不衰。

  他机智无比,在生活中很注意观察细节,积累了大量的知识,

  无论是什么样的疑难杂案,他都能够迎刃而解。而我最为钦佩的还是这一点:他毫不在意办完案子成功后给他的荣誉和财富,六十多件他办的`案子中有五十多件署名都是警察,他只享受其中的过程,这是现在许多人做不到的。

  读了福尔摩斯斯的故事,我也立志要成为一名侦探。我向往这个职业,就算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干这一行,就算我无法闻名全世界我也不会放弃,因为那是我的理想。也许有人会笑话我,说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可我想,只要有心,什么事情做不成?”只有想当将军的士兵才能成为好士兵“,”只有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才是好癞蛤蟆“。我当即便买了放大镜,又借了许多侦探故事书,做了许多侦探题目。现在,我也通过蜘丝马迹发现些什么了,我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我也能成为一个名侦探,向着我的偶像一步步迈进。

  希望大家都能去看这本书,一定会让你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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