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的协议书

时间:2022-09-06 13:55:03 协议书 我要投稿

有关股份公司的协议书汇编5篇

  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股份公司的协议书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股份公司的协议书汇编5篇

股份公司的协议书 篇1

  根据国家关于发展股份合作制企业政策规定的基本原则,现决定成立甘肃博峰肥牛开发责任有限公司会宁分公司。南中元、王志明、王彦伟、高万红等四人20xx年月为明确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发起人南中元、王志明、王彦伟等人自愿入股,在会宁县柴门乡鸡儿村西王社租王志成的牛场及土地,建立股份合作制企业,坚持入股自愿、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共和投资、共同经营。

  二、各出资人为企业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允许发起人用实物出资),对企业承担风险责任。企业经营期间,出资人不得抽回出资(如出资人需增减资本待一年后在现发起人中互相调节)。

  三、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优势,面向省内外市场,积极发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四、公司的经营范围:

  主营:肉牛养殖、销售。

  兼营:种牛繁殖。

  五、发起人及出资人出资份额如下:公司资本总额为万元人民币,其中:

  南中元出资 万元,占企业资本总额的 %;

  王志明出资 万元,占企业资本总额的 %;

  王彦伟出资;

  高万红出资 万元,占企业资本总额的 %;

  六、股东的出资额按下列原则解交到位:

  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20xx年 月 日,必须按协议办理入股资产移交和认缴出资的手续(月日务必到账50%),所有资金全部存入会宁县柴门信用社公司基本账户内。移交、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企业法人所有,逾期按实际到账额计算股本。

  七、南中元、王志明、王彦伟、高万红并代表出资人一致同意甘肃博峰肥牛开发责任有限公司会宁分公司章程(草案)。

  八、南中元、王志明、王彦伟、高万红等发起人负责筹建甘肃博峰肥牛会宁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九、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会的权利和义务在公司章程中另行规定。

  十、公司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常设权力机构。由创立会选出董事会成员,公司正式注册登记之日董事会方可正式行使职权。

  董事会由南中元、王志明、王彦伟、高万红等四名董事组成,董事任期 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一名,由南中元担任,设副董事长2名,董事会可根据需要出聘请资深人士担任名誉董事长、董事会顾问。董事会职权在企业章程中另行规定。

  十一、公司设立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和经理(厂长)、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行使监督职能。监理会成员由王志明、王彦伟、南中元、高万红等4人组成,任期 年,可连选连任。监理会的职权在企业章程中另行规定。

  十二、公司的经理(厂长)在董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全面负责。

  十三、公司下属企业设经理(厂长)一名,经理(厂长)由董事会聘任;副经理(副厂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经理(厂长)工作,以经理(厂长)负责。

  十四、经理(厂长)任期为年,可连聘连任。

  十五、董事长、经理(厂长)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不得从事与本企业有竞争或损害本企业利益的活动。

  十六、企业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由经理(厂长)负责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提出设立相应的经营管理机构的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由经理(厂长)负责组织和领导。

  十七、本协议一式九份,发起人一份,企业留存一份,申请变更(注册)一份。

  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发起人协商解决。

  出资人签名盖章:

股份公司的协议书 篇2

  一、签订合同的主体

  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是自然人,则要审查其是否已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二、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同时,还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另外,无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的意见,均要形成书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东事后反悔,导致纠纷产生。

  三、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

  一些股权转让合同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

  四、明晰股权结构

  受让方应当通过审阅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必要的文件,对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

  五、受让人应认真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1、考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a、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正常;b、核实企业的供货合同或订单。

  2、分析企业财务状况:要求企业提供近两年的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核实企业的资产规模、负债情况;核实企业所有者权益是如何形成的;判断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

  3、企业的纳税情况调查。

  六、受让人应尽量了解所受让股权的相关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瑕疵

  1、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的.瑕疵,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

  2、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到位(违约)的瑕疵,即股东出资不按时、足额缴纳。

  3、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股权出质的情形。

  七、股权转让协议应要求合同相对方作出一定的承诺与保证

  1、受让方应要求出让方做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1)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2)保证其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3)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4)如股权转让合同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问题,出让方应当保证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均系经合法方式取得,并合法拥有,不存在拖欠土地使用出让金等税费问题,且可以被依法自由转让;

  (5)出让方应向受让方保证除已列举的债务外,无任何其他负债,并就债务承担问题与受让方达成相关协议;f、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2、出让方应当要求受让方作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1)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能独立承担受让股权所产生的合同义务或法律责任;

  (2)保证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八、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由于股权转让过程长、事项繁杂,很多企业都没有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隐藏的风险也是巨大的。律师提醒,在办完股权转让的同时,必须及时办好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防患未然。

股份公司的协议书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丙等人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协议:

  公司股东组成部分: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成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拟设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1、 公司名称:

  2、 经营范围:

  3、 注册资本:

  4、 法定地址:

  5、 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公司成立后,以法人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法人代表不愿负责管理与经营的,股东之间可协商另请其他股东或者招聘外来人员主要负责。

  第三条 公司注册期限

  公司期限为年,自至年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 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 现金 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乙方以 现金 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丙方以现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2、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本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合伙期间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为公司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公司终止后,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取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 盈余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占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 债务承担:公司债务先由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 入股:

  a) 需承认本合同;

  b) 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c)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1、 退股:

  a)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b) 不得在公司不利时退股;

  c) 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d) 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e) 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2、 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股东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所有资产比例核算。如转让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两方应该以公司前途大局为重,不得有意为难第三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司资

  产所有权,同时应承担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偿还的债务。

  第七条 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 甲方为公司法人及负责人。其权限是:

  a)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b) 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c) 出售公司的产品(货物)、购进

  常用货物;

  d) 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e) 公司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

  f) 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资产,但必需钱帐分离,不能管理帐务。

  2、 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a) 参与公司事业的管理,及对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与报告。 b) 听取公司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c) 检查公司账册及经营情况;

  d) 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e) 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第八条 禁止行业

  1、 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早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 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 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 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a) 公司期届满;

  b) 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

  c) 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d) 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e)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 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a)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b)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c)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预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股份公司的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甲方为乙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乙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乙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甲方原因泄露乙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乙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乙方在接受甲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甲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甲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当甲方个人业绩达到30万元/月时,乙方愿让出10%股份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

  八、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九、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

  乙方签字:____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股份公司的协议书 篇5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信、互利互惠、诚实信用原则,就双方进行产品置换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双方互换内容为商品等值互换,双方互不支付任何费用,也互不开具发票。

  双方等值互换商品总额度为300万元人民币,置换时间, 置换提货方式。

  一、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第一条 乙方承诺向甲方所提供甲方选定和适用的等额价值玻璃制品,置换数量与包装形式等详见本协议附件一。

  第二条 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将所置换产品提供给甲方,物流方式为 。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行业产品质量行业标准,并保证产品质量,若因此给甲方产生任何损失,乙方需承担所有责任。

  二、甲方的承诺与保证

  第四条 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乙方选定的等额价值酒品,置换数量与包装形式等详见本协议附件二。

  第五条 甲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将所置换产品提供给乙方,物流方式为 。

  第六条 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行业产品质量行业标准,并保证产品质量,若因此给乙方产生任何损失,甲方需承担所有责任。

  三、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第七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按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应赔偿守约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外,还因承担守约方因追究违约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用、律师费用等合理支出。

  第八条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有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或第三方介入调解。

  第九条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合作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而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

  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四、协议生效及终止

  第十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本协议具体执行期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但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 贰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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