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协议书

时间:2022-06-01 09:31:09 协议书 我要投稿

房屋质量协议书(通用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协议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协议书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屋质量协议书(通用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房屋质量协议书(通用5篇)

  房屋质量协议书1

  本公司对所销售的小区号楼室,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住宅,作出以下的质量保证和保修承诺;

  一、符合国家和吉林省有关住宅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经分户验收合格。

  二、以按国家规定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本市建设主管部门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三、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质量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四、质量保修期限起始日:

  1、本套商品房质量保修期以签订房屋交接书之日起计算;

  2、本套商品房所属楼栋的公用部位质量保修期,自本楼栋首套商品房签订房屋交接书之日起计算;

  五、若商品房所有权人在保修期内对房屋质量保修问题持有异议,凡涉及商品房工程质量的,可向长白县建设工程质量主管部门申请协

  调;商品房所有权人也可选择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六、本质量协议书作为该商品房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具有你同等法律效力;该商品房转让时,本质量协议书应当随商品房一并转让至受让住户,受让住户依法享有与原住户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七、本公司在质量保修期限内,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复,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商品房所有权人使用不当,或擅自对房屋结构、门窗、电气、给排水、有防水要求的部位等拆改产生的质量问题,不属于质量保修范围。

  八、其他保证保修承诺:

  开发企业(保证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日期:

  公司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商品房质量保修受理部门: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房屋质量协议书2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___市___区___路___号___小区___幢___室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作出下列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住宅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面积分摊___平方米。

  二、本住宅系统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

  三、本住宅通过___市、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四、本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1、屋面防水层________年;

  2、墙面、楼面(含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________年;

  3、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层出现抹灰脱落、裂缝(顶层墙面温度裂缝除外)________年;

  4、室内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________年;

  5、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五金件损坏________年;

  6、给排水、卫生洁具、电器开关、类具半年;

  7、管道堵塞2个月。

  五、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正当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住宅竣工后,在规定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情况下,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或调换。

  七、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八、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向所有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建设质量的,向所在地、市住宅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协调。

  九、本公司愿承诺的其他内容(略)。

  十、本协议书在住宅交付用户使用时提供,并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单位: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日期: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物业管理公司: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房屋质量协议书3

  为加强新建房屋的质量管理售后服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对销售的房屋在其结构、部位、设备、设施、配套及维修等方面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 符合国家、省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二、 通过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质量等级为合格。

  三、 住宅交付使用时,主体结构和各部位、部件、设备、设施完好,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四、 自住宅交付之日起,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期:

  1、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设计使用年限内;

  2、 屋面防水五年;

  3、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防渗漏五年;

  4、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两年;

  5、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两年;

  6、 管道堵塞两年;

  7、 电器开关两年;

  8、 其它部位、部件的保修约定,楼梯扶手两年。

  (以上部位、部件在保修期内,由本公司免费承担维修责任。)

  五、 因用户不遵照《房屋使用说明书》,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用户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六、 有关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并在15日内妥善处理。

  报修地点:

  报修电话:

  七、 如对本公司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属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可向攀枝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裁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本《房屋质量协议书》作为住宅销售合同附件,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房屋质量协议书4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新建的商品住宅。

  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对您购买的 路小区 号楼 单元第 层 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住房,做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符合山东省住宅建筑标准及有关规定。

  二、通过市或(县市)质量监督部门核验,建筑工程质量被评为 等级。

  三、通过市、县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竣工验收,小区(组团)配套设施齐全,达到标准,具备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条件。

  四、住房自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以下项目保修期内的维修责任:

  1、 房屋防水5年;

  2、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3、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4、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5、 门窗翘裂、五金损坏1年;

  6、 管道堵塞2个月;

  7、 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8、 卫生洁具1年;

  9、 电器管线2年;

  10、水管线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为2年;

  1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情况下,按国家规范有关规定设计寿命年限承担保修。

  12、烟道一个采暖期;抽气孔两个月。

  13、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住户对商品住宅交接验收签字之日即为该住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协议书的签订日期。住宅保修期限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计算。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进行家庭装饰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维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意,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处理。

  六、对住户报修的答复和处理时限,详见本小区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或见附页。

  七、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可根据建设部[1993]第2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向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

  凡有关住宅配套质量的,可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向本地的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或通过人民法院解决。

  凡因住宅工程质量问题久拖得不到解决的,住户可向工程质量监督站投诉;凡因住宅配套质量久拖得不到解决的,可向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投诉。

  八、经市级以上有资格的专业部门的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 的危险住宅,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九、本公司愿承诺的其他内容(见附页)。

  十、本协议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 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用户应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我们的'宗旨是给住户提供优良的居住环境和良好的售后服务,使广大住户舒适、满意。

  房屋质量协议书5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xx区小区栋楼单元室,建筑面积m2的商品住宅做出如下质量保证承诺:

  一、本商品住宅工程于20xx年xx月xx日通过了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的竣工验收。

  二、本商品住宅工程由西安市xx区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范、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商品住宅工程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根据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拔打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表“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给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不当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我公司保修范围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商品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直接向本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对有关商品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商品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及其以上资格的专业质量鉴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协议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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