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协议书

时间:2021-11-02 19:40:01 协议书 我要投稿

中介协议书范文合集五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中介协议书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中介协议书范文合集五篇

中介协议书 篇1

  委托人(买方):

  中 介 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中介方受委托人的委托,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

  1、提供房地产信息,陪同看房;

  2、以中介方为媒介促成委托人与卖房方(第三人)订立合同。

  二、中介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1、提供第一条第1项服务的,付酬金(人民币)付清;

  2、只要中介方完成第一条第1项一次以上看房机会的,酬金不予退还给委托人。

  三、中介方在给委托人提供有关服务过程中应将拟卖方有关的信息如实报告给委托人。

  四、违约责任:

  1、委托人利用中介方所提供信息、条件、机会等私自与拟卖房所有人签订买卖合同或另行通过其他中介方及亲朋好友签订买卖合同,按拟卖房成交价格的4%由委托人向中介方支付违约金。

  2、由于中介方故意隐瞒拟卖房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致委托人不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则由中介方全额退还酬金给委托人。

  五、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一套房只提供三次看房机会,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生效。

  六、争议解决方法: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松滋市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八、补充协议条款: 已看房源登记:签名:

  委托人签字(章): 中介方签字(章):

  身 份 证 号:

  营业执照号码: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二0xx年 月 日

中介协议书 篇2

  合同编号:

  来源:法大大

  签署本合同前注意事项

  1. 签约之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

  2. 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3. 本合同以盖有"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正式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为有效合同。

  4. 本合同中涉及的中介服务费必须向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财务交纳(或汇入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指定账户中),以收到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开具的正式票据为收款凭证。如无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的正式票据,受托人有权停止履行该合同中任何的责任并对委托人交付的费用不付任何责任。

  5. 本合同中涉及学校申请费、使馆签证费、注册费、学校医疗保险费、住宿费、监护人费、接机费、学费、押金等,必须由受托人通知委托人向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财务或相关学校、领馆等机构交纳,以收到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或办事处开具的代收款票据为收款凭证。如无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开具的代收款票据,涉及一切款项转、交、退等责任,受托人概不负责。

  6. 委托人在办理申请过程中发生的护照、公证、体检、翻译、机票等杂费应向有关办理机构缴纳,如委托受托人代办,款项必须向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或办事处财务交纳,并以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开具的代收款票据为收款凭证,如无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的代收款票据,受托人对此业务概不负责。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XX编码:

  联系电话 :

  Email:

  委托人代理人(或监护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XX编码:

  联系电话 :

  Email:

  受托人: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 委托人申请赴 (国家)留学;留学层级属 (初中/高中/本科/研究生/预科)。

  第二条 委托人的服务费分两次支付给受托人,分别为一次服务费和二次服务费。本协议签订时,委托人需向受托人支付一次服务费。受托人在收到一次服务费、申请院校所需资料后,为委托人办理学校申请手续。受托人获得所申请的院校录取通知书时,委托人需向受托人支付二次服务费。受托人收到该款项及签证所需资料后,为委托人办理签证申请手续。委托人申请院校的数量及相应的服务费分别如下:(勾出并填写大小写金额)

  □A类:受托人为委托人申请一所院校。服务费共计 元人民币。一次服务费 元人民币;二次服务费 元人民币。

  □B类:受托人为委托人申请两所院校。服务费共计 元人民币。一次服务费 元人民币;二次服务费 元人民币。

  □C类:受托人为委托人申请三所院校。服务费共计 元人民币。一次服务费 元人民币;二次服务费 元人民币。

  第三条 其他费用(以下费用委托人可以自行交纳,也可以委托受托人转交):

  a. 校方要求交纳的相关费用(院校申请费、留位保证金、学费、医疗保险费、住宿费、监护人费、接机费等):由委托人按申请院校的要求交纳;

  b.使(领)馆签证费:由委托人按递交签证时前往国使(领)馆具体要求交纳;

  c.体检费:由委托人按前往国使(领)馆指定医院的要求交纳。

  d.委托人如委托受托人代办公证,公证费由委托人按公证处的要求交纳;

  e.以及交纳以上费用可能发生的银行手续费。

  f.委托人如果委托受托人申请多于3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每增加一所,委托人需另外支付受托人中介服务费,此费用无论学校录取与否,都不退还。具体参见《补充协议》。

  二、受托人义务

  第四条 提供信息

  1. 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自费留学咨询服务,介绍拟留学国家教育制度和申请院校的'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2.结合委托人条件帮助委托人选择前往国的学校和课程。委托人选择的拟留学国家的院校名称如下:

  学校1. 专业:

  学校2. 专业:

  学校3. 专业:

  委托人获得其中任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即视为申请成功。若委托人需要延期录取通知书,双方协商一致后,受托人可为委托人按照拟留学国家院校及使馆规定办理延期手续,受托人不另收服务费。

  第五条 申请入学

  1.受托人帮助和指导委托人填写各类申请表格;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 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有关手续。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3.若委托人签证申请被拒签,委托人需要再次办理签证有关手续,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受托人可协助委托人再次申请赴拟留学国家留学签证的有关手续,受托人不另收服务费。

  第七条 其他

  1.受托人代表委托人与其所申请的学校及拟留学国家使(领)馆或移民局联系所有相关事务,拟留学国家使(领)馆或移民局指定需与委托人本人联系的情况除外;

  2.若委托人需要受托人为委托人安排住宿,接机等服务,受托人可为委托人联系。

  3.如委托人为18岁以下学生,应委托人及其代理人要求,双方协商一致后,委托人为受托人代为联系在拟留学国家的监护人服务;

  4.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 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与受托人;若委托人无法在规定日期内提交,应与受托人协商,确定提交日期。

  第十一条 委托人一经选择了相关的专业或学校,不应随意改动;如果委托人坚持更换已选定的专业或学校,由此引起的费用及损失由委托人负担;

  第十二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和委托人担保人或家庭成员的地址、单位、收入等发生变化, 须立即通知受托人,以便受托人通知拟留学国家驻华使(领)馆或移民局;

  第十三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拟留学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四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拟留学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委托人履行了合同、协议全部义务而未被所申请院校录取,委托人可凭校方书面通知向受托人主张退费。受托人根据委托人在本协议第二条所选择的类别,退还委托人一次服务费。

  第十六条 委托人履行了合同、协议的全部义务却被拟留学国家驻华使(领)馆拒签的,委托人可凭使(领)馆书面通知向受托人主张退费。受托人根据委托人在本协议第二条所选择的类别分别退费:(勾出并填写大小写金额)

  □A类:退还服务费共计 元人民币;

  □B类:退还服务费共计 元人民币;

  □C类:退还服务费共计 元人民币;

  第十七条 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八条 委托人在合同、协议签订后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协议,则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无权要求受托人退还服务费。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九条 受托人在协助委托人获得拟留学国家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委托人无权要求受托人退还一次服务费;受托人在协助委托人获得拟留学国家驻华使(领)馆签证后,视为合同、协议履行完毕,委托人无权要求受托人退费。

  第二十条 委托人通过受托人申请院校、办理签证过程中向所申请院校、驻华使(领)馆或政府部门交纳的费用,由委托人按照相关主体的退费规定向相关主体主张退费。受托人可以协助委托人进行有关的退费追索,但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 受托人在收到委托人退款所需资料(具体包括本合同和交纳服务费单据原件、校方或拟留学国家驻华使(领)馆的拒绝证明、委托人退费申请书)后,7 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相关规定退费。委托人可以亲自办理退费手续,也可出具有委托人正式签字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退款,委托人必需在委托书中详细注明受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与委托人的关系以及授予他(她)的权利等。受托人将通过银行汇款或以现金方式向委托人退款,并解除合同。所需银行汇款手续费由委托人负担。如委托人未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提出退款要求,即视为委托人放弃。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二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遇任何不可抗力(如战争、外交纠纷、签证政策变化等)的影响,导致申请学校及办理签证延误或停止,受托人将不承担相关责任。但受托人可为委托人顺延办理。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签证政策变化等。

  第二十三条 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本合同对不可抗力事件,以及委托人及受托人双方影响范围之外的情况不负责,如由中国政府、中国大学、拟前往国大使馆、拟前往国政府、拟前往国院校等机构决定的事项。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五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六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委托人所签订的表明委托人欲申请的院校、专业等意愿的书面意见,经受托人书面确认后,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单方变更。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所称"合同"是《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协议"是双方补充协议。

  八、 其他

  第二十九条 若委托人在合同、协议签订之日未满18周岁,则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由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在合同、协议上签字认可后生效。

  第三十条 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方可生效。

  第三十一条 申请出国留学属委托人自愿,委托人在申请过程中发生的本合同没有提及的任何费用,如在此期间发生的生活费及由此产生的误工费、误学费等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由委托人自行负担,与受托人无关;若属于退款情况,则执行上述退款条例,委托人不再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三十三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委托人及受托人双方同意的附加条款: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或监护人)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XXXX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章)

  经手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XXX.com

中介协议书 篇3

  编号:

  甲方:

  联系地址:

  乙方:

  联系地址:

  通过甲乙双方在项目层面上的深入沟通,及乙方人员对甲方技术专利、产品的访谈,双方就目前项目存在资金需求的现状达成共识。为了有效地推动工作,更快更好的实现甲方核心价值,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委任乙方为技术转让中介方,协助甲方结合项目投资、核心价值的实现开展工作;乙方同意担任甲方之技术转让中介方,甲乙双方就技术转让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责任

  1、甲方将技术转让工作委托乙方;

  2、甲方承诺,将要求甲方关联公司及分厂(简称“下属公司”)给乙方提供所有出任技术转让所需有关资料,并确保它们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没有任何误导成份;

  3、除非在现行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下,甲方及其董事不会将此协议书的内容及乙方所提供的专业意见,在未有乙方同意的情况之下,向任何第三者披露;

  4、甲方将指派两名专职人员,积极参与融资工作;

  5、在乙方于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承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第三条所确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技术转让费。

  第二条乙方责任(工作内容):

  1、委派二名专职人员,与甲方共同组建项目团队;

  2、对甲方新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协助甲方完善新项目之财务测算;

  3、围绕项目融资,与甲方人员共同准备所需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公司介绍、融资项目方案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审计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经营预测表、合作方案;

  4、设计项目融资之方案,并积极联系境内外潜在投资人(合作方);协助甲方与有关投资方进行沟通、谈判,以取得对甲方最为有利的结果;

  5、乙方在对甲方及客户提供的各类文件和资料,有义务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任何第三方。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1、根据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所明确的甲、乙方责任(工作内容),以及对应不同阶段双方在完成这些责任所需投入人力、物力、财务、时间的预算结果,乙方将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技术转让费。

  2、考虑到甲方当前的资金状况,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协议签署后,在甲方与投资方(合作方)达成合作(投资)后,如甲方实现的收入低于____万元人民币,则甲方按所取得收入的____%向乙方支付技术转让费;如甲方实现的收入高于或等于____万元人民币,则甲方除按上述约定支付外,对于收入超出____万元人民币部分,超出部分作为奖金全部支付给乙方。乙方为甲方招资合作____元或以下的,则按____%提取中介费给乙方。超出____万部分的,作为奖金全部支付给乙方。

  3、甲方承诺在实现收益(即资金到甲方帐号的五个工作日内)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计算金额划入乙方帐号;

  4、如果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投资人(合作方)对甲方未进行投资或开展合作,在本协议到期后一年内,如果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投资人(合作方)对甲方进行了投资(与甲方进行了业务合作),乙方均有权按照上述标准收取技术转让费;

  5、合作期间,根据乙方业务开展的需要,乙方有权投入各项招商广告和全方位的招商引资工作,乙方因上述工作所发生之合理费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如甲方对乙方的广告投入不作书面确定,则该投入由乙方自行决定并承当费用)并提供有关费用之正式发票,甲方将在收益后(资金到位)的____个工作日内将费用支付予乙方,如果逾期,则按每日____%罚息;

  6、双方共同承诺:将共同对技术转让工作程序进行复核,确保技术转让来源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第四条终止条款

  1、在以下情况下,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

  2、协议所规定的有效期届满,双方未能就续签协议达成一致。

  3、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中的条款,另一方保留终止本协议之权利。

  第五条通知、管辖与争议解决

  1. 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用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任何通知一经收到即为生效。

  2.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则的管辖和保护。

  3. 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法律诉讼(如有)

  1、若甲方和投资方发生法律诉讼,需乙方协助调查,甲方支付乙方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其他甲方认可的费用。但乙方需保证投资方及其资金的合法性,若因此发生法律诉讼,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和甲方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协议效力及其他

  1. 本协议一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即发生效力。

  2. 本协议之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满3个月终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如认为有继续合作的必要,可以续签合同。

  3. 本协议双方联络方式,应书面通知对方。

  4.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 月日

中介协议书 篇4

  中介方:(甲方)

  卖方:(乙方)

  1、乙方委托中介方将位于 私房一栋或公房一套 层,有, 证件,产权证人姓名 , 结构,装修,介绍给买方,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房屋预售价为元(人民币: )。

  2、甲方负责该房屋广告、咨询、宣传,介绍客户,促成买卖双方达成协议。

  3、乙方委托出售的房、地信息,必须真实,无产权争议。若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凡是甲方介绍给乙方的买方客户,不论时间长短,决不允许乙方与甲方的买方客户私下达成买卖协议,买卖双方谈成,乙方收到购房定金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中介费,中介费按房、地成交价的3%支付元(人民币: ),中介费一次性付清。若遇违约私下达成买卖协议,由乙方向甲方双倍地支付中介费。

  5、如不属中介介绍、联系的买方与本中介无关。

  6、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应,必须依照《合同法》条款执行,以上条款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违约必究。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做备查。

  备注:

  卖方: 电话:

  中介方: 电话:

  年月日

中介协议书 篇5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决定互相信任,在贷款方面达成合作,并签订中介费协议,双方约定如下:甲方给乙方提供贷款关系,并协助乙方成功签订贷款合同。如能达成交易,根据实际情况,在甲乙方签订中介协议基础上,甲乙双方保证严格执行中介费协议。中介费为:每万元300

  元;中介费支付方式为: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中介费用支付时间:签订合同日(超出个工作日为逾期)

  第一条甲方主要责任是提供贷款信息(关系)配合乙方履行合同。

  第二条乙方应按甲方和贷款方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做好配合银行工作,履行合同提供约定的服务。

  第三条乙方不得任意变更主张,致使甲方徒劳和丧失信誉。若有此情发生,甲方须消除影响,恢复信誉,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不低于总金额的1%)如逾期,乙方必须给付甲方总金额的1%。

  第四条乙方支付甲方中介服务费时间,甲方与借款方谈判成功,签订协议第天,乙方支付甲方贷款贷款总额度的%中介费,以后贷款总额多少按比例算给付出,如逾期,乙方必须给付甲方总金额的%。

  第五条双方须遵守职业道德,甲方履约落实合作后,乙方无履约能力,给甲方和贷款方造成经济、信誉损失的,应由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六条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终止履行,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第七条任何一方违反有关条款,违约方应赔偿遵约方损失。

  第八条双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经签字、盖章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中介协议书范文合集五篇】相关文章:

房屋买卖中介协议书12-28

中介购房意向简单协议书范本12-28

中介合同模板合集5篇01-03

中介创业计划书10-09

中介月工作总结01-02

通过中介买卖合同12-24

采购协议书范文合集8篇12-24

解除协议书范文合集五篇01-06

股权协议书范文合集5篇01-05

买卖协议书范文合集八篇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