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协议合同

时间:2021-06-17 13:05:20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安全协议合同模板汇编九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协议合同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协议合同模板汇编九篇

安全协议合同 篇1

  一、为确保装修工程区域装修期间的安全,订立装修安全协议如下:

  甲方:

  1、依据相关审定的设计方案,对本装修工程进行监督。

  2、协调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3、甲方对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有监督的权力,在发现乙方有不安全的因素,有权责令乙方整改。

  乙方:

  1、乙方自行组织所需施工人员,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制定相关安全计划与规则并督促实施。

  2、乙方在进得高空作业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可施工。

  3、乙方因施工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5、本协议一经签署即产生法律效应,直至施工验收结束,双方共同遵守。

  二、装修质量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质量要求,双方应协商确认。

  3、批内墙、天花,保证平行。不能高低不平,阴阳角拉直。

  批三遍灰后打磨入滚油,至少滚三遍保证油光亮。

  三、付款方式

  1、工程进展批完第一遍灰预付款20%。

  2、批完三遍灰验收后付30%。

  3、上完三遍油验收合格付清余款。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安全协议合同 篇2

  甲方: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延安新区CP1-05项目经理部

  乙方:东营市华达劳务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保证机械设备安全施工,明确双方安全职责,乙、甲双方签订劳务合同的同时,特签订本安全协议,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一、基本情况:

  机械名称及型号:杭重HQ3000B(300吨.m)杭重HQ3000B(600吨.m) 使 用 期限: 20xx年8月28日至雨后强夯处理工程结算完毕 使 用 地点: 延安新区(北区)一期场地平整工程第五合同段

  二、乙方责任、义务及权利

  (一)乙方责任

  1. 乙方人员应遵当地治安处罚条例,禁止、酗酒、偷盗、打架斗殴和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行为。

  2. 乙方负责机械设备进退场运输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使设备安全运到甲方施工现场。

  3. 乙方所提供的机械设备,各种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整、机械性能良好,在设备使用前,应指派专人对设备、操作、安全系统实施进行验收、如有不合格影响施工安全的设备,并因此发生机械设备毁损及人身伤亡事故或影响工程的,均由乙方负全部负责。

  4. 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应配定机操作人员,不得随意调离甲方施工范围,如有调动需要须经甲方管理人员同意许可。定机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施工现场有关规定,听从管理人员及安全员的指导,不得野蛮作业和违章操作,并应了解自己的作业环境,保护好自身安全和机械安全。违反以上条件,由乙方操作人员造成机械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或影响工程进度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二)乙方义务

  1. 特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中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施工机械检验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等复印证件,以备核查。

  2. 乙方提供的设备在施工期间内,必须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保持设备良好、整洁。如夜间施工,乙方需保证夜间施工有足够的照明条件方可进行施工。

  3. 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机械出现有施工安全隐患的机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乙方须及时进行抢修,确保机械设备在性能良好的情况下使用。

  4. 乙方在机械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应承担保护机械作业人员及操作安全的义务。

  (三)乙方权利

  1. 乙方在施工前未接到甲方施工交底或施工方案时有权拒绝甲方开工进行机械作业要求。

  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危及机械设备及人员安全的指挥信号,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3.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在经济合同范围外的、存在施工安全风险的工程施工作业。

  三、甲方责任、义务及权利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有责任制定与施工机械有关的安全生产制度及机械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对乙方施工机械、施工场所等各种安全装置与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2. 甲方有责任编制及审查施工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及施工方案,致力于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措施的检查指导。

  3. 甲方有责任对乙方施工作业现场的施工安全风险予以监控和治理,确保乙方施工作业安全不受环境因素危害。

  (二)甲方义务

  1. 甲方在有义务在乙方机械设备进场时协助乙方提供各级关系协调服务,创造施工便利条件。

  2. 甲方有义务在乙方进行施工过程中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甲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甲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 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施工情况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展开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三)甲方权利

  1. 甲方有权针对乙方施工内容制定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办法,并予以实施。

  2. 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施工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措施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加以经济处罚。

  3. 甲方有权利制止乙方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如发生大规模的打架、斗殴等事件,甲方有权利上报地方派出所,对于滋事人员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双方共尽事宜

  1. 乙甲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 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两份,乙、甲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乙、甲方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的损失。

  3. 本协议实施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以下无条款)

  乙方(委托人):(签字、盖章)

  甲方(委托人):(签字盖章)

  20xx年 月 日

  20xx年月 日

安全协议合同 篇3

  甲方 (轨行区场地管理单位):

  乙方(轨行区进场占用单位):

  为共同实现新线建设工程各专业施工目标,在轨行区作业期间,为确保各单位各项工作安全顺利的进行,经商定,双方签定轨行区安全管理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 安全的范畴:

  1. 施工现场的人身安全

  2. 施工现场的设备安全

  3. 施工期间的日常安全

  二、 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甲方:

  1. 根据调度组批准的施工计划和乙方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合理安排施工穿插。轨道机车及轨道平板车只能在批准计划施工区间内行驶。

  2. 按《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暂行)》(简称《办法》)验证乙方已交纳安全管理保证金。

  3. 有权对乙方在作业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劝告,举证,并及时上报调度组。

  4. 甲方必须对照调度组下发的周计划,核对乙方次日作业计划、作业内容、区段里程、防护办法、注意事项等内容,于每日17:00前公布次日计划,并下发《轨行区作业票》。

  5. 施工前,乙方作业负责人必须到调度室办理请点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完成后按规定返回销点,确保人员、材料、工器具出清完毕。

  乙方:

  1. 乙方了解并遵守《办法》之规定,特别是与安全防护相关的规定,接受甲方劝导,并已足额交纳保证金。

  2. 乙方违反《办法》规定时,必须配合调查,接受判决并自行负责。

  3.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调度组及场地管理单位的计划管理,且不得越出批准区域及计划时间进行施工,轨道机车及轨道平板车只能在批准的区间内行驶。

  4. 交叉作业或者穿越时,乙方积极响应甲方的技术指导,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优先考虑甲方的作业办法。

  5. 乙方对自身施工范围,内部人员,自用设施、设备、半成品、成品、材料等自有物品的安全、规范负主要责任。

  6. 乙方持证上岗,在作业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着装规范,进入施现场戴好安全帽。乙方必须做好其他专业,特别是甲方的成品保护,为自身行为负责。

  7. 乙方作业中留在甲方场地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干净,遵守文明施工要求。

  8. 乙方根据调度组发布的周计划,在每日17:00核对甲方下发的作业票,确认次日作业计划,作业内容,区段里程,防护办法、注意事项等内容。

  9. 施工前,乙方负责人必须到指定地点办理请点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结束后按规定进行销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合同 篇4

  甲方: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乙方: (租赁公司)

  甲方因(工程名称)工程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现由乙方安装(或拆卸)(楼栋号或设备编号+设备名)壹台,安装高度为 96.25m(最终高度),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施工电梯使用地点及工程名称

  使用地点:

  工程名称:(工程名+楼栋号)

  二、安装(拆卸)施工时间

  (用于安装)该设备的初始安装高度应在甲方通知的进场时间开始,在五日内安装完毕;最终安装安高度根据工程进度,分次顶升或加节完成。

  (用于拆卸)在该设备报停后,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拆卸该设备,乙方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每台设备在四日内拆卸出场。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①负责解决处理好设备进出场及作业所需的道路和场地,负责塔机的基础、路基、排水,将与设备相适应的开关箱安装到位,并承担其费用。

  ②设备的安装位置由乙方会同甲方确定,但应该保证设备的正常(按说明书要求)安拆。如发生非正常(超出说明书要求)安拆时,所增加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③在设备进出场、安拆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适合的场地和安拆条件。

  ④负责设备总体安全防护,如相邻高压线路的防护、非一家租赁公司所属的多塔防碰撞措施、施工电梯的进出料通道和防护棚等。

  ⑤在设备安装完成并取得检测后格报告后,组织安装单位、设备产权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⑥办理使用备案手续。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①负责设备进出场的运输,施工现场设备安拆,安装完后的设备自检,自检合格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整机检测合格后将设备交付甲方项目部使用,并全过程的安全负责。

  ②对自检和有资质单位检测发现的不合格项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设备整机合格。

  ③将设备使用说明书或书面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交甲方项目部。

  ④编制设备安装或拆卸专项方案,由乙方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与其它安拆资料一并报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安装或拆卸备案手续。

  ⑤设备安装完,经检测合格后,协助甲方在30天内办理完使用备案手续。

  四、安全事项

  安拆人员进场后由乙方会同甲方作现场安全交底。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设备安拆的安全管理规定。

  五、安拆费用的结算和支付

  1、按双方租赁合同的约定(必须说明是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率)

  六、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负责人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六份,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停止使用,并结清各类费用后合同终止。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合同 篇5

  甲方:芜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三里港高空建筑防腐有限公司

  本安全协议的签订是基于甲方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在 签署的清库承揽合同(编号: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清库作业中的安全责任,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本协议,本协议同时作为清库承揽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同时生效和终止。协议如下:

  1、乙方在甲方区域内履行合同时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督,保障甲乙双方人员的安全,在高空作业、交叉作业时,乙方应按安全要求布置警戒区,设安全标志(符合GB 2894要求)、安全灯、安全网;乙方作业人员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带、软梯、安全绳等安全防护设施,在使用前必须对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检查,使用过程中进行监护、管理。

  2、乙方从事清库工作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并签字后交甲方生产处备案,经备案后方可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清库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参加清库操作、安全防护、紧急救援和事故应急处理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从事清库作业。乙方应禁止非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甲方在乙方进厂之后进行安全交底及公司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培训;有权现场制止乙方的违章和野蛮作业;因乙方违章野蛮作业造成停止作业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清库前,甲方应成立清库工作小组,制定清库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经生产处负责人和公司领导批准。清库作业过程必须实行统一指挥。

  5、乙方所进行的特种作业必须由乙方持有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人员按规定进行作业,在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前就必须将此类人员的保险复印件交甲方生产处备查。

  6、乙方进入甲方的车辆应按甲方指定路线低速行驶,按甲方指定区域规范停车。

  7、乙方工作所需供电线路应按供电、配电规范布置,用电设施应符合规范,在经甲方电气主管审查后,由甲方进行提供电源,乙方自行接电,应保证用电安全和制止私拉乱接。

  8、乙方要做好文明施工工作,正确使用各种工具和设备,如因此而发生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9、清库期间,相关的指挥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生产骨干应保持通讯畅通。

  10、乙方在甲方区域内发生的乙方人员人身伤害及事故,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负,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将一份事故报告副本交甲方生产处;乙方因事故导致甲方人员或第三方人员伤害和造成的经济损失,要赔偿与责任相当的损失。

  11、安全上的费用:保险、劳护用品、税费等已含在合同总费用中。

  12、其他未尽事项按《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安全规程》(AQ 20xx-20xx)相关要求执行。

  13、本协议一式三份,分别由双方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后随主合同一起生效,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芜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三里港高空建筑防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柯秋璧 法人代表:韦龙泉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安全协议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一、前言

  1、施工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高空作业安全法规、标准和规范;

  2、认真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确保高空作业安全经费的合理投入;

  3、组织定期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作为;

  4、负责员工的入场高空作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5、负责对施工现场使用的高空作业安全设备和临时高空作业安全组织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

  6、负责建立高空作业安全岗位责任制,对实际情况组织检查和考评;不使用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7、不使用伪劣防护设施和用品;

  8、发生高空作业安全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的调查;拟订高空作业安全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物件安全

  1、高空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妨碍安全通道处。传递物件时不能抛掷。

  2、对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都应随时加以清扫干净。

  3、拆卸下来的物体、剩余材料和废料等都要及时清理和及时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4、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要一律先行撤除,以防坠落伤人。

  三、设施安全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2、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3、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4、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四、高空作业

  1、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凡能在地面上预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作,尽量减少高处作业。

  2、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队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3、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峭壁、陡坡的场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须经常清理,靠外面一侧须设1米高的栏杆。在栏杆内侧设18厘米高的侧板或土埂,以防坠物伤人。

  4、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试验荷重为225公斤,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并做好试验记录。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

  5、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高处工作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7、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处,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8、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9、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0、冬季在低于零下十度进行露天高处工作,必要时应该在施工地区附近设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注意防火。

  11、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12、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屋顶)进行工作。为了防止误登,应在这种结构的必要地点挂上警告牌

  五、用电安全

  1、靠近电源线路作业前,联系相关单位拉闸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在工作区域设置绝缘挡壁,严禁在高压线下作业。

  2、所接触到的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安全措施。

  3、对于非电气人员不准其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如果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保证其绝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

  六、其它

  1、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空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立即处理解决。

  2、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动和拆除。

  3、有些确因施工需要而必须拆除或移位的,都要报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后才能动手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后即行复原。以上协议自签字当日生效,长期有效。若因施工单位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以外其他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均与甲方无关,如果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給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无条件赔偿、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协议合同 篇7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邮编:电话:

  承租方:

  地址:

  邮编: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在

  2、房屋建筑面积 )

  3、该房屋现有面积、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1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及土地权证的相关证明。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办公房使用;乙方负责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现用途申请、审批的各项手续及用费等,承担违规违法经营的责任。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年 月日起至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同等条件下优先,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年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为:。

  2、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年租金的5%支付滞纳金。

  3、支付方式:

  五、其它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电费、水费根据使用的数量由乙方自行缴纳,电话费由乙方自行负担。物业费2.6元/㎡也由乙方自行负担。其他相关发生的`费用也由乙方自行负担。

  六、房屋修缮和装饰

  1、租赁期内,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物业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3、污染、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影响居民住宿。

  七、转租的规定

  乙方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八、产权变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壹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九、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1、租赁期满时,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内将承租的房屋及设施在正常状态下交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谅解下,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2、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或甲方规划拆除、拆迁、改造等,可终止合同,但需提前两个月告知乙方,租金按实际租赁日期结算。

  十、乙方违约处理规定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任凭甲方处置,乙方绝无异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壹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缴纳水、电及其他有关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0.4%支付滞纳金。逾期者,甲方有权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5、在租赁期内,乙方对租赁部位的治安、消防、城管、水电安全及噪声等责任负全责。

  十一、甲方违约处理规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十五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因甲方房屋权属瑕疵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十二、免责条件

  1、 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因政府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4、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双方签约日期:日

安全协议合同 篇8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安全协议书。

  一、租房地址:

  二、租凭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一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房屋租金:由甲方免费租给乙方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4.因甲方在乙方租凭期满后自己需要使用该房屋,因此不再与乙方进行续租。

  三、租赁期间安全协议:

  1.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乙方应遵守有关部门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汛、防灾、用电、用气等安全工作,严禁“三合一”,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安全用电。严禁在房屋内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走廊、通道畅通;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负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

  3.乙方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与甲方提供的水、电、煤气接口及荷载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电炉、热得快等高负荷、高危险性设备或物品。

  4.因乙方自身原因发生的自残、自杀、意外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甲方已确认房屋设施的安全性,要求乙方对房屋及设备的使用安全自行负责,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四、就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签字(手印):乙方签字(手印):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日期:日期:

安全协议合同 篇9

  甲方:建设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无锡市燃气管理条例》、《水平定向钻进管线铺设工程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为了保护厦门市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三方协商,就太湖国际社区C1地块项目达成以下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协议,本协议管辖范围仅限甲方提供相关施工图纸范围及相关施工内容,超过上述范围,三方应另行签订保护协议并另行办理燃气管线安全咨询。

  第一条甲方在工程办理开工手续前,应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的施工范围、内容、工期、相关施工设计图纸(根据需要须提供相应地下构筑物、基槽、桩基主体施工图、道路施工图及地下管线设施平、纵断面图、)、施工组织设计、顶管或定向穿越作业方案、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等资料提供给丙方,并落实专人负责与丙方联络具体事宜;甲方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二条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应指定一名工程项目联系人,该联系人负责在整个施工期间各自所辖责任范围内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和协调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其他联系人签发的通知书或联系函;联系人如需变动的,应及时通知其他两方。

  第三条丙方在甲方提供上述完整的资料后,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施工图纸所确定的施工范围,向 甲方提供该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和甲方预约确定现场交底的时间,并由甲方通知乙方三方共同进行现场交底。甲方应负责将该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移交乙方,该工程项目不同阶段、不同专业的施工由不同施工单位负责的,甲方负有向其所有施工单位移交资料和交底的责任。由于周边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图纸标注与现场可能会有一定的误差,甲方和乙方必须对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具体实际位置进行现场探测和地下物探,否则发生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甲方依据已取得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用仪器探测或人工探挖方式勘定核实施工现场地下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实际具体位置,明确燃气管道及设施现场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甲方和乙方应在已探明的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第 五 条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

  (一)安全保护范围:

  1.低压、中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范围内的区域;

  2.次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2米范围内的区域;

  3.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5米范围内的区域。

  (二)安全控制范围:

  1.低压、中压管道的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至6米范围内的区域;

  2.次高压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2米至10米范围内的区域;

  3.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5米至50米范围内的区域。

  第 六 条甲方应根据已探明的地下燃气管道情况、燃气管道保护和控制范围,组织编制相应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并报送丙方备案;甲方应负责向本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不同专业的所有施工单位分别送达所编制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并监督落实。否则由此造成事故和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施工单位不认真遵守执行《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造成事故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丙方应在收到由甲方提交的该工程《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厦门市地下燃气管线安全咨询意见书》。

  第八条乙方在工程动工前,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将已制定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通过技术交底方式落实到相应工作层面作业班组负责人和具体作业人。

  第九条甲方应在工程每个涉及燃气设施安全的分项工程动工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丙方,当工程将在燃气管道安全控制范围内施工时,乙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丙方;当工程将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时,乙方应提前24小时再次通知丙方。丙方在接到通知后,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市政工程(含各种地下管线施工)按不少于1次/周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进行检查,房地产项目除基础工程及后期各种地下管线施工、绿化工程按不少于1次/周外,其它按不少于1次/月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进行检查。若甲方动工前不告知丙方,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负全部责任,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

  工程设计变更或施工作业方案发生变更需修改燃气管道保护方案时,甲方应及时函告丙方,同时,乙方应按照第八条要求落实到具体作业人;丙方在接到变更告知函后,应及时安排好检查工作,按照要求的频度进行检查。

  第十条甲方对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保护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负总责,乙方负责燃气管道具体保护措施的实施及管道警示标识的保护;丙方应落实燃气管道的检查工作,做好紧急应对准备。

  第十一条甲方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违反以下规定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

  (一)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建造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2.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3.进行机械开挖、爆破、起重吊装、打桩、顶进等作业。

  (二)在没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前,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开设临时道路,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停留、行驶载重车辆、推土机等重型车辆;

  (三)顶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业管线位置与燃气管线和设施的净距应大于 米。

  (四)禁止其它严重危害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二条丙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施工可能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时,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发放《违章施工停工通知单》;甲方应督促予以整改,经丙方确认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因素已经消除,乙方方可恢复施工。

  第十三条 丙方在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危及燃气管道安全隐患时,应发放《违章整改通知单》通知甲方项目联系人,由甲方项目联系人负责督促隐患整改,甲方不得拒绝接收,若甲方拒绝接收, 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

  任何一方发现有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危害行为,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制止无效时,丙方有权向市(区)市政园林局、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区)建设局等单位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立即报110请求协助。

  第十四条造成燃气管道及设施损坏后的处理方式

  如施工过程中造成燃气管道设施防腐层损坏,燃气管道设施损坏及燃气管道破裂泄漏或爆炸,乙方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施工,拨打抢修电话并通知甲、丙方联系人;丙方应立即组织应急抢修并现场取证;因甲方责任造成事故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丙方, 因乙方责任造成事故损失的由甲方先赔偿丙方, 甲方可向乙方追偿。若甲方拒绝赔偿, 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

  第十五条甲方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线与燃气管道之间的安全间距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并应确保燃气管道上的覆土深度达到《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施工期间甲方、乙方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裸露、悬空等破坏燃气管道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道路施工完成时必须修复相应的标志桩;若甲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甲方应负责无条件整改,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若因此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本协议内容甲、乙、丙三方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自愿按本协议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工程项目联系人: 工程项目联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工程项目联系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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